高粱赊销回收订单合同
1.高粱赊销回收订单合同 篇一
中药材订单种植回收合同
甲方:药材种植农民合作社
乙方:
甲方经过对乙方种植地实地考察论证,经过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中药材种植回收事实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发展及回收方,乙方为种植生产方,双方合作方式为订单种植,合同收购形式。
二、种植品种和面积:品种,面积亩,预计产量公斤(鲜品)。
三、订单保护价70元/kg(干品统)当市价低于该价格时,按此价格回收,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按市场价作参考,另行按协商价格回收。在此条件下,甲方不得拒收,乙方不得私自外卖。
四、结算方式:乙方按甲方的技术要求采收后,交易时现款结算。
五、发展具体措施:甲方负责繁育优质种源,有偿提供给乙方,并为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指导和培训,乙方负责按甲方技术要求规范生产。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种子公斤(按每亩用种30公斤计算)。在此合计款项:(¥:)
人民币。此款在签订合同时由乙方支付该种子费用的一半给甲方作为订单,余款在出种时一次性付清。
2、在整体生产环节中,甲方对有可能发生的病虫害防治环节实行有偿服务。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绝收,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其他生产用具,如除草剂、农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尽量符合甲方的建议指导要求。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县药办及工商部门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注:甲方所提供种子发芽率需达80%以上,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