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24-08-17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精选12篇)

1.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实施五个结合 搞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山东省新泰市农机局 李加恩 苏艺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反映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的证件,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和独立开业的资格凭证,是单位招聘、录用和确定工资等级的重要依据,也是劳动者综合技术素质的体现。为提高农机劳动者的综合技术素质,增大劳动者的就业机会,特别是外出务工者的就业机会,根据《农业法》、《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及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农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充分发挥农机部门的整体优势,新泰市农机局领导专门召开了由农机监理、农机管理、农机培训、农机推广和农机修配等部门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协调会,会议要求各业务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实施五个“结合”,全面做好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是与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农机安全村、安全镇的创建相结合。我们充分利用到田间、地头、场院进行安全检查的时机,为驾驶员讲解职业技能鉴定的意义和作用,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对他们自己有好处,从而变为他们的自觉行动,主动办理拖拉机驾驶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农机安全村、安全镇创建过程中,我们也充分利用农机监理的职能作用,动员安全村、安全镇尽可能多的办理农机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我们利用这种形式共办理职业资格证书1100个。

二是与农机修配管理和3.15农机市场整顿相结合。我们充分利用“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发放和每年一次的“3?15”活动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办理了农机修理工、电、气焊工、农机营销员等职业工种,这些工种的办理,使我市农机市场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从而净化了农机市场。目前,共办理职业技能鉴定222人。

三是与农机培训相结合。农机培训是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综合技术水平的重要措施,在为驾驶员办理拖拉机驾驶证的同时,办理拖拉机驾驶员职业资格证书是提高驾驶员综合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目前,结合农机培训共办理职业资格证书30个。

四是与“三夏、三秋”农机跨区作业相结合。我们在“三夏、三秋”跨区作业发放跨区作业证之际,积极动员跨区作业人员办理联合收获机驾驶员和拖拉机驾驶员职业资格证书,共办理联拖拉机驾驶员100个。

五是与农机补贴相结合。在农机补贴过程中,凡是适合办职业资格证书的购机户,我们就积极动员其办理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在以上五个“结合”的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方法:一是对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工种,实行强制措施,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二是对那些没有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工种,通过宣传发动,动员其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2.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二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国家赋予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对于提高我国农机从业者的综合技术水平, 促进我国农机化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02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 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 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劳动法、教育法、农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国家层面法律, 均对职业技能相关工作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法定表述。从1993年劳动部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开始, 共出台和制定了《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关于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以及联合教育部、人事部、财政部等相关国家职能部委, 就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出台了相关文件和通知, 对于加强和推动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起到了很好地推动作用。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主要负责部门, 农业部从1998年开始了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和内容, 相继出台和制定了《农业行业技师考评与聘用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意见》、《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方案》及《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实施细则》等, 从鉴定工种、鉴定工作规范、证书发证换证、考评工作等方面不断完善, 使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走上了正规化、标准化道路。

2 新时期做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 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出台和补贴资金的逐年增加, 农机保有量迅速增加,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重要性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体现和认同。

2.1 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新时期农机化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国家一系列扶持农机化发展政策的推动下, 我国农机化引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不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覆盖面不断扩大, 农机已从过去单纯的传统种植业机械发展到畜牧业、渔业、林业, 农机化也从以前的耕、种、收等环节发展到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的机械化。农机的生产技术和水平得到了较快地提升, 从以前的单一注重功能的实现, 到现在更注意人文关怀, 农机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但是我国农机应用人才相对缺乏, 大部分农机使用者文化水平不高, 既成为了阻碍农机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也成为农机安全生产的一大隐患。因此, 进一步加强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培养掌握现代农机使用、维修与管理理论和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使他们真正成为熟练掌握适用先进机具和技术、拥有较高水平的维修能力、能充分发挥机具和技术优势的适应生产一线需要的实用型人才。

2.2 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新时期促进农业农村深化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 要始终把解决农业农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落实“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更明确提出, “培养一代新型农民, 鼓励有文化和有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 事关农业长远发展, 要作为一项基础性重大工程来抓”。显然, 农机职业从业者是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 培养和提高农机职业从业者素质, 对于促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推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当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 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向着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推动下, 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越来越多, 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农机作为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的重要载体, 没有机械化的农业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 因此, 加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是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力量、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环节。

二是推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迫切需要。解决“谁来种地”和“怎样种好地”问题的关键是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必然要求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做支撑。因此加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培养广大农机职业从业者掌握农机、农艺、经营和信息知识, 提升现代农机装备操作技能, 使其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生力军和主力军, 显得尤为重要。

3 新时期做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建议

3.1 进一步明确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目标和任务

由农业部2008年颁发的《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的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培养网络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体系, 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机技能人才, 逐步形成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与农业机械化协调发展的格局。”的工作目标及“落实就业准入制度、拓展职业技能开发范围、提升技能人才比重、规范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管理”的四大主要任务, 给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明确了方向。在此基础上, 紧紧围绕国家深化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的要求, 要进一步对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定准位、定好位, 明确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地位, 用科学的方法评定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3.2 提高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含金量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培养农村实用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 是提高农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有效手段。但是, 由于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含金量不高, 缺少配套的政策和制度支持, 农民取得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之后作用不大、社会认可度低, 严重影响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因此, 要进一步做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需要国家结合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需要, 出台配套的扶持政策。取得一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职业农民应该在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经营以及承担国家农业农机项目建设等方面享受优先、税收减免等优惠。探索建立职业农民退休体系, 取得一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农民退休后可享受更高一级的养老金待遇。

3.3 改革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方式方法

建议改革现有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方式方法, 设立“认定-考核”两级鉴定体系, 实行“宽严结合”, 即初级只需认定, 中级以上实施严格考核。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是增加初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近十年, 随着我国农机的大力普及应用, 农机职业从业者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机具品种、型号不断增多, 特别是许多新机具不断出现和普及。农机产品无论是在量、还是在质, 都发生了较为深刻的转变, 旧的农机技能鉴定工种显然已不适应新时期农机化发展的要求。因此, 建议增加初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可依托《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 主要在目录名单上的类别农机产品, 均可作为初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同时实行开放式、定制式认定, 即农民根据自己使用的农机产品, 需要鉴定什么工种, 通过一定的认定程序后即可发证。

二是改革现有鉴定体系。现在所有等级是考核鉴定, 考虑到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特点, 重点在于应用, 对于文化素质要求并非迫切需要的现状, 建议设立“认定、培训、考核”三级鉴定体制。即初级只需填写初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认定表, 提交照片、农机使用时间证明、农机操作视频等相关证明材料, 即可认定初级工种, 取消初级的文化考试环节。同时在增加初级工种的基础上实行集邮式认定, 即认定三个或五个以上初级工种证书, 即可申请中级培训, 通过中级培训后可考核中级证书, 考核通过后可颁发中级鉴定证书并享受相应的配套优惠政策。

摘要:本文主要探索在我国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国家实施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推动下, 农机保有量迅速增加, 大量新机具进入到广大农民家庭, 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一项重要工作这样一个新时期背景下, 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提出推动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建议。

3.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1.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范围不宽 近年来,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虽然比以往有了很大地发展,特别是耕作机械、插秧机等农机操作工的鉴定有声有色地开展,使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鉴定范围却还只停留在农机修理工、农机操作工、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等几个工种,而像农机营销员、农机推广员、农机运输驾驶员、拖拉机驾驶员等其他10余个工种却止步不前;另外,这些工种的初级、中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等职业技能鉴定只停留在农机修理工上。

1.2农机鉴定对象文化素质不高 目前,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主要来自农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如果不经过培训,难以按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鉴定,但这些人的实际操作水平能够达到所需的证书等级。因此,需要提高这一部分人的文化素质,使其文化水平达到等级标准,保证鉴定工作依法规范地进行。

1.3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准入制工种不多 目前,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准入制工种还只有农机修理工一个工种,而农机营销员、农机推广员、拖拉机驾驶员、农用运输车驾驶员等工种因不列入准入制工种,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可有可无,一些人认为已经有了驾驶证,就不需要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了,使这些工种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无法开展。

1.4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办证时间太长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从申报、审查、考试、考核、上报到发证,短的半年时间,长的1年多时间。这不僅影响了培训鉴定机构的公信力,也影响了培训鉴定机构今后工作的开展。

2.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建议

2.1加强领导,扩大宣传 由于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面向农村和农民的,同时这项工作又处在起步阶段,因此,需要行政力量的推动,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完成各方面协调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有效地宣传,提高农机管理部门的知名度,通过政策宣传,强化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就业准入观念,提高全社会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认识,扩大资格证书对社会的影响,使广大农机从业人员把办理资格证书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和行动。

2.2制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增加准入制工种 部、省业务部门应尽快制订出台相应的法规文件,用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特别要增加准入制的工种数量,便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拖拉机驾驶员和农用运输车驾驶员,不仅要取得驾驶证,还要取得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才能从事农机运输行业。

4.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四

监利县职业技能鉴定站成立于二O一O年三月,归属于监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成立以来能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及《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条件》的要求进行鉴定工作。根据湖北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对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二级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鄂电鉴[2011]03号)要求,我站立即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质量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根据技能培训促进发展的战略需要,为加快中等职业技能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步伐,监利县职业技能鉴定站自开展工作以来,始终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从试点开始到现在全面展开,得到了湖北省职业鉴定指导中心、荆州市职业鉴定所和监利县人事劳动局的大力支持与认可,使监利县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圆满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培训和鉴定工作目标。2010年至今共有534人次(含全县各职业学校学生)参加了初级技能鉴定,107人次通过鉴定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我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拥有家电维修工、计算机调试工、网络设备调试员、电工、焊工、钳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等工种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培训教师30多人,考评员5人,负责我县技能培训鉴定的工作。监利县技能鉴定站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负责全县日常技能鉴定组织管理工作。技能鉴定工作从鉴定申请、审批通告、鉴定公告的发布、资格审查申报、试题、试题的提取、应知、应会考核、资格证书的颁发、档案的归类等都按严格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规定与要求进行落实与操作。科学公正的鉴定得到了广

大市民的支持,使社会富余劳动力看到了技能成才的希望,有效的推动了我县技能人才的培养,为企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建立鉴定工作体系 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效性,使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我们在学习和领会了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县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主要规章制度包括:鉴定站管理职责、工作人员职责、鉴定财务管理制度、考务管理制度、鉴定保密制度、考场规则等。这些制度保证了各职业技能鉴定所日常鉴定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并为鉴定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围绕我县过去“十一五”和即将开展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开展了以点带面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随着鉴定工作的开展,新问题也不断出现,我们又及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新制度和管理办法。监利县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从报名到应知应会考核都按照这些制度和规范进行,得到了社会上的广泛认可。

(二)、建立鉴定平台,完善硬件建设 职业技能鉴定站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由财政拨款用于技能鉴定工作,实行专款专用;每年按省鉴定指导中心和市鉴定所的要求队在鉴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及时订购使用《国家职业标准》,以之作为培训和鉴定的主要依据,确保鉴定工作按职业标准要求进行。在硬件建设上,以全县各职业学校为平台,以各乡镇场区为依托,为鉴定工作奠定基础。目前我县现有培训和鉴定基地3个,学习考核教室10间,可以满足我县当前发展技能人才的鉴定工作。领导重视,合作单位支持,考评员公平公正,鉴定站工作负责为我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处理好鉴定培训关系,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的发展,企业生产自动化程度日益提高,企业需要大批掌握先进技术、具有较高操作能力的技术工人队伍,因此,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程中,我们早早把握“培训是基础,鉴定是手段,提高经济效益是目标,提升工人素质是目的”这一工作思路,用就业准入制度(持证上岗)引导培训,以培训促进鉴定,促进工人技术的提高。在培训内容上做到“三结合”:职工培训与推动社会技术进步相结合;职工培训与促进现代化管理相结合;职工培训与提高职工岗位技能相结合。在培训管理上以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管理,职业学校负责教学管理的双重管理模式。培训时间根据职业标准和工种技术难易程度确定为1——3个月/期。

(四)、强化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考务管理在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它关系到整个鉴定考核工作的成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最直观地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握坚定的方向:一是严把资格审核关。每次组织鉴定申报时,为避免“好人主义”的不利影响,我们坚持由乡镇部门先审核再上报,我站复核后输入系统汇总然后报市鉴定所备案,送省鉴定指导中心审批。二是严把试题关。鉴定试题是鉴定考核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凡国家题库中已有的职业(工种),全部使用国家题库,并对试卷的管理、使用等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有国家职业标准,没有国家题库的部分职业(工种),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参照国家题库试卷的题型、配分比例、格式进行命题,开发鉴定题库,并严格保证命题质量。三是加强对考评员的使用和管理。按规定严格实行考评员的派遣、轮换与回避制度。每次技能鉴定都成立考评小组,实行考评组长负责制,在考评员的选派上,采取鉴定机构推荐和由鉴定中心直接指派两种方式,确保考评员的正常轮换。四是做好阅卷评分工作。全部试卷阅完后再委派专人对考试分数进行核实,确保准

确无误。

(五)、实现证书分配结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用工单位过去在分配制度上只给予了劳务津贴,在职业资格认证方面没有体现。我们深入用工单位宣传、推行资格证书制度,帮助用工单位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一是实行了职业资格与岗效工资挂钩,资职高的高绩效;二是建立对技能人才的奖励机制,提高技术工的津贴与待遇。

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以往的工作,我们体会到,只有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用人单位职工培训、考核、劳资分配中的引导与激励作用,职业技能鉴定才有生命力。职业技能鉴定所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虽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企业、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要求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鉴定站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由于国家在职业技能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缺失,鉴定工作的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一些规范运行的机构与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宣传引导和激励,一些不规范的机构与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治与处理,导致地方鉴定秩序比较混乱,影响了鉴定质量的提高,更损害了鉴定工作的正常开展。

2、鉴定场所的设备、设施标准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国家仅制订了部分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成立的标准,大量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成立标准尚无依据。因此,许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之间存在的条件、设施设备等方面参差不齐,影响鉴定质量的统一性。

3、对鉴定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4、考评员诚信档案还未建立。

5、质量监控措施还不够有效。

6、投诉渠道不够通畅。以上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视力度还不够,亟待调整态度、解决问题。

四、后阶段的工作重点与安排 针对这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程序,切实提高鉴定质量。同时也提出如下工作重点与安排: l、建立健全鉴定管理规章制度,不断规范鉴定行为。完善的制度是规范鉴定行为的重要保证。一是强调鉴定实施的计划性,规定鉴定方案一经备案,必须按计划实施,不得变更,减少鉴定工作的随意性;二是严肃考场纪律,在实施鉴定活动过程中,做到考前宣布考场纪律,理论考试实行单人单桌考试,技能考核一人一个工位;三是每次鉴定均由监考老师(考评员)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并实行签名负责制;四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鉴定站不定期派遣质量督导员进行考场督导。

2、完善技能鉴定基础工作,提高鉴定工作规范化。一是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切实维护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完整的证书核发及管理台帐,包括证书订购、保管、领用、制作、发放等实物台帐和电脑台帐;实行职业资格证书的计算机管理,应用考务管理系统,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编码、打印、盖章准确无误,符合规范。二是加强国家题库管理。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统考。按照部有关统考的要求,积极组织我县统考工种的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统考,做好考前培训、鉴定报名、资格审查,鉴定场所落实、鉴定实施等各环节工作,有力地保障全国统考在我县的顺利进行。四建立完善考评人员日常

考核和考评机制,实行考评员合理流动和优胜劣汰。

3、加强质量管理,严查违规行为。高度重视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各项鉴定工作制度,确保鉴定过程的有序进行和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一是认真学习《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管理办法》。二是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与上级主管部门均签订责任书,并做到严格执行。三是建立鉴定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公布职业技能鉴定鉴督电话号码,劳动部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乱收费、乱考核、乱发证以及各种违反考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检举。对接到举报或鉴定现场发生违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鉴定违规现象。今后,我们要充分利用当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利时机,切实搞好职业鉴定工作。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备配臵、满足鉴定工作需要;另一方面还应进一步加强鉴定工作的制度建设,拓宽鉴定领域,建立相应的证书复核制度,不断加强职业技能开发,积极探索提高技术工人队伍素质的方法与途径,努力培养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5.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五

切实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依据建设、努力健全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法规制度体系,有效保障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法可依、持续发展,是摆在广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和十分紧要的课题。

(一)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制度体系现状梳理与分析

(二)目前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农机职业技能开发 法规 问题 建议

近年来,德州市农机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部署,认真遵循农业部《进一步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方案》和《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树立一个指导思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数量重质量、又好又快发展)、健全二套工作体系(全市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系统机构体系、全市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推进三项职能建设(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融合工程建设、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系统基础建设、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基地建设)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新局面。鉴定范围由农机修理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等农机化行业的主要工种扩展到《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包含的部分社会通用工种,通过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目前全市已达1.6万人,完成鉴定人员数量居山东省前列,切实壮大了农机技能人才队伍,为促进全市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在大力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开发的实际工作中,基层农机部门也遇到了不少现实问题,面临许多系统较低层面无法解决的政策困境,突出表现在设定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行政许可事项、设立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专门机构、开展除农机维修从业人员以外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等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缺少有力的法规支撑。因此,切实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依据建设、努力健全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法规制度体系,有效保障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法可依、持续发展,是摆在广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和十分紧要的课题。

一、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制度体系现状梳理与分析 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制度包括调整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关系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地位、职权范围、工作范畴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等。广义上的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制度体系,还应当包含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等。

(一)法规梳理

1、国家法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家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定,开展农业行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农业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应当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具有农业机械维修职业技能的技术人员,保证维修质量。”

2、行政法规、国务院令

目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农业或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专门条例、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尚为空白。

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77项为“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3、部门规章

①1990年7月12日劳动部令第1号《工人考核条例》。②2006年5月10日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第五款为“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第十四条规定:“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销售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

③2003年7月4日农业部令第29号(2004年7月1日修订)《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应熟练掌握联合收割机操作技能,熟悉基本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

4、行业相关标准等技术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第1部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第5.3款、《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第2部分: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第5.2款均规定:“相应工种技术工人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5、规范性文件

①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则》等

②原劳动部、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③农业部《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及《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办法》、《农业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程序规范》、《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

④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实施细则》

6、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目前,就山东省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制度体系来看,仅有两部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印发的几个规范性文件,还没有相关的政府规章或地方标准。

①《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农业机械维修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农业机械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并在审定的维修等级和修理范围内承揽维修业务。”

②《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岗位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技能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农业机械应用技术水平。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农民提供农业机械技术、操作技能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第二十条规定:“从事农业机械维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仪器以及具有农业机械维修职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取得相应等级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维修活动。” ③鲁农机人字[2002]10号《关于设立山东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市级工作站的通知》;鲁农机人字[2002]13号《关于开展拖拉机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鲁农机人字[2003]9号《关于组织开展农机修理技师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等。

(二)法规分析

从上述各级各类法规规范来看,目前的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制度体系有以下特点:

1、社会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行法规制度较为健全。

2、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较为完善,但效力更高、操作性强的行政法规层面较为缺乏。

3、农机维修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依据较为充分,农机化行业其他主要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缺乏法规依据。

4、地方性法规对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相关内容表述和规定不够。

二、目前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设定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行政许可事项缺乏具体的法规条款。目前,在清理和规范农机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时,认为设定农机行业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行政许可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即“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但该条款只是说明农机行业职业资格技能鉴定事项“可以设立行政许可”,具体由谁设定、怎样设定却并无规定。该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第十五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第十七条规定:“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从上面的法规梳理情况可以看出,农机行业职业资格技能鉴定事项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均未明确设定,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又不具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规效力。因此,目前农机行业职业资格技能鉴定事项从行政许可的角度看是有明显的法规疏漏的。在实际工作中,常会面临法规缺失的窘境。

(二)设立专门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机构缺乏有力的法规条文。从山东省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系统来看,目前,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挂靠省农机修配管理站,各市情况不同,有的挂靠业务科站,有的虽是独立设置但仅是内设机构,并且都是省站的工作站,各县(市、区)或是市工作站的分站、或是鉴定基地,都是分支机构。从根本上说,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系统都是编外机构,从长远看,工作起来是既不利也无力的。要在列编角度上有所突破,现在也是缺少法规依据的。

(三)对除农机维修从业人员以外的其他农机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缺乏明确的法规表述。作为农机化行业的主要工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在农机从业人员中占有绝对比重。但开展这两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尚无明确的法规依据。目前,多数县(市、区)农机局在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时,多是与农机培训、农机监理、农机具购置补贴、跨区作业等工作有机结合,一般是要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行驶证、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三证”齐全,但从本质上说,三证办理起来的依据、分量和难度是有根本不同和明显区别的。办理行驶证、驾驶证的执法依据非常充分,国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76项“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农业部部令42号《拖拉机登记规定》、43号《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72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及相应的四个工作规范,地方性法规有《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都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是,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就比较尴尬了,国家法规、部门规章上没有依据,地方性法规上找不到相关规定,系统内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在社会上效力不被认可。工作在县乡农机管理工作一线的同志多曾遇有这样的疑问,在田检路查、年检年审或上门服务过程中,发现有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行驶证和驾驶证齐全、但是没有办理职业资格证,这种情况能否作为采取一定强制措施的理由。从目前情况看,这是没有法规依据的,只能是通过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进行原则上的自愿办理。

三、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行修改,添加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相关条款和规定。

(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条例》,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的充实,加入或明确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相关内容和事项。

(三)把《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实施细则》上升为部门规章《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以农业部令发布。如《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就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其中第二章“投诉监督机构”明确了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的设立要求、主要职责、工作制度、人员条件等,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近日,经曲阜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曲阜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中心正式成立。其机构设立和职责确定就是依据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管机构,负责受理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或其他行政部门转交的投诉案件,依法调解质量纠纷”。

(四)对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或《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进行修改,细化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有关规定。例如江苏省的经验很值得借鉴。自2007年12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从农机立法的角度看蕴含七项创新,其中之一就是“明确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法律地位”,对成立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技能鉴定工作,作出了明确的法规规定。《条例》第十条规定:“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农业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担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据此,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徐州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徐编复[2007]1号),批准成立徐州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6.职业技能鉴定自查报告 篇六

我院在学校职业鉴定所的指导下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十分重视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在历年的鉴定工作中严格执行,社会反映良好。制定有完整的职业技能鉴定档案资料;建立了财务联系人制度,学院严格遵守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等相关部门的规定,积极开展职业鉴定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格按照经申报批准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所有收入及时足额上交学校财务。制定有严密的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从无鉴定工作事故发生过,符合保密要求,有考场规则,手续齐全,从申报程序、资格审查、考核鉴定、成绩确认到证书核发,符合工作流程。

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

学院20XX年有六个专业市场营销、会计、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共计有七个项目的职业鉴定,全院共计参加的学生人数为1472人,20XX年学院调整之后现在有市场营销、会计、电子商务、金融保险四个专业四个鉴定项目,参加鉴定项目学生有1293人。除财政厅组织会计专业鉴定通过率较低外,其他项目平均通过率为80%以上。

我院在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操作规程进行。学院组织专业教师规范试题,组织教师认真辅导、培训,制定考场要求、考生须知、考场纪律、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保了考核鉴定的质量;在鉴定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监

考及考评人员工作守则进行考核;在考核过程中考评员做到了认真、客观、公平、公正;严格考核鉴定程序,加强了鉴定现场的监考、检查工作,及时纠正了考核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考试结束后及时总结、归档。

严格学校职业鉴定所的要求,我院自始至终严格执行质量监督制度,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每次开展考核鉴定工作,能主动接受学校职业鉴定所和上级主管部门督查,并有详细记录并保存督查资料,及时针对上级督查人员提出的工作评价意见改进自身工作,整改意见及时反馈,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我院职业资格鉴定的质量。

三、存在主要差距和今后努力方向

7.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七

1 建立组织, 明确工作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意识是全面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础。海安县农机局领导非常重视, 明确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县农机化重点工作之一, 主要领导亲自过问, 分管领导具体组织。以“瞄准全市一流, 创新工作举措”为总目标, 成立了局长任组长, 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明确农机化学校为责任部门, 农机监理、推广和管理等部门协同运作。同时, 将职业技能鉴定任务层层分解, 并与部门和科室的百分考核挂钩, 制定奖惩考核措施。局党组每季度召开工作查评会, 听取专门汇报, 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确保工作按时序顺利推进。

2 加强宣传, 提高社会认知度

2008年初县农机局召开全系统和乡镇农机站长会议, 深入宣传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现实意义, 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一项利于社会、利于群众的工作, 是一项强化农机管理职能、提高农机化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县培训、监理、推广机构密切合作、整体联动, 利用驾驶员培训、新机具推广、各项农机检审和专项整治机会, 宣传农机职业技能工作程序和内容。县农机校作为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发布培训鉴定公告, 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经过多方位、多层面的宣传发动,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3 实行“四个结合”, 形成整体合力

一是与农机新机具推广相结合, 对当年购买享受财政补贴插秧机等新机具的机手, 免费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受到了机手的欢迎, 加快了先进适用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进程。二是与农机化常规业务培训相结合, 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过程中, 农机学校根据农业部培训大纲并结合技能鉴定要求, 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穿插进行, 实行“一训两证”, 方便了机手, 达到了以鉴定促培训质量提高的目的。三是与“两点”整顿和“3·15”活动相结合。县农机局与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两点”整顿和“3·15”农机打假活动, 对新增的农机供应商和维修工进行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规范了农机市场。四是将职业技能鉴定与农机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 结合“平安农机”创建、下海作业拖拉机专项整治等活动, 利用驾驶员初学和复训的时机, 积极组织驾驶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4 规范操作, 确保鉴定质量

严格实行“先培训, 后鉴定”, 培训过程中采用省统编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对参加鉴定的学员, 认真审查报名资格,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 履行报名手续, 发放准考证, 并及时向市工作站报送工作计划及参加鉴定人员名册。在考试考评中严格遵照农业部职业鉴定中心制定的《评分办法》、《考评工作守则》、《考场规则》, 理论考试单人单桌、技能考试随机抽题。鉴定考核结束后, 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存档, 及时上报办证材料, 确保鉴定质量。

5 争取补助, 调动农民鉴定积极性

8.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方式探讨 篇八

关键词:职业技能;考评;现场考核;考评员

中图分类号:S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6)11-0084-03

辽宁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227站)自2003年开始技能培训和鉴定以来,共组织鉴定2 000余期,累计组织3万余人参加农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通过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有2.5万余人,合格率达到83.3%。随着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鉴定方法更加科学,鉴定手段更加完善,其评价农机劳动者技能水平的作用凸显,但其也存在一些值得改进的地方。结合鉴定实践探讨辽宁省的技能鉴定工作,对提高全省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存在的问题

1.1 鉴定标准无法满足鉴定对象、工种的多样性需求

目前,技能鉴定考核主要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技师、高级技师则实行考评结合制度,即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与业绩材料申报评审相结合。辽宁省的技能鉴定考核是在全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的领导下,由辽宁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及所属鉴定工作站依据国家和行业制定的职业资格标准完成。

经过几年实践,农机修理工、拖拉机驾驶员、玉米联合收获机操作工等工种的鉴定已经相对成熟。但是在鉴定过程中,鉴定对象层次差别很大,有已经熟练操作机具的农机手,还有即将毕业的大学(专)生、农机生产企业的技术骨干及普通农民。如果对他们使用同一尺度鉴定,大多数文化程度比较低的农民难以接受。同时,部分标准没有解决通用性问题,设置的考试内容或工艺标准与生产产实际差异较大。为此,鉴定标准制定应力求结合生产实际解决通用性问题,以满足鉴定对象、工种多样性的需要。

1.2 部分鉴定项目成本较高

鉴定成本较高,有些鉴定项目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影响技能鉴定工作推广。例如玉米联合收获机操作工鉴定,不仅机具价格昂贵,而且鉴定中的耗油、磨损、保养等费用也高。受条件所限,大多数工作站通过租机具、场地、交通工具实施鉴定,导致鉴定成本过高。

1.3 鉴定结果与实际水平存在差异

鉴定结果与被鉴定人的实际水平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形成的原因很多,除鉴定结果与目标真实值偏离外,试题水平、考场纪律、考试方式、考评员水平等都会影响鉴定结果。另外,鉴定方式也是造成差异的原因之一。技能考试虽然设定了若干考试项目,但实际鉴定时采取随机抽取几个项目的办法,鉴定内容很难覆盖全部技能领域,其结果必然无法反映被鉴定人的实际水平。

2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改进措施

2.1 加强鉴定标准和鉴定制度建设

鉴定工作,标准先行。加强政府行业部门的宏观调控和指导,组织相应专家编制系统的鉴定标准和规范。在编写过程中,应先制定标准规范,再开发教材和题库,形成完整的鉴定规范体系。所有的标准、规范都应定期修订,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知识融入标准,充分体现标准的先进性、通用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要大力加强鉴定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完善内部工作规范、技能鉴定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考评人员交叉、回避、轮换制度及鉴定保密制度,选择有责任心的鉴定人员担任考评组长,并加强培训。建立健全鉴定公示制度,按规定条件审查报考资格,保证鉴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无使用试卷泄密事件发生。

2.2 鉴定方式灵活多变

在鉴定工作中,既要以标准为准绳,确保鉴定标准的严肃性,又要不拘泥于形式,方式灵活多样。例如,有些实际操作考试无法在生产现场进行,也不能进行模拟操作,但能够反映并体现工人的技术水平,在编制考题时应采笔试、口述等方式进行处理,要求操作者掌握相关工艺和操作要领。另外,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能在现场进行的鉴定工作尽量在现场进行,提高基层生产单位的积极性,使鉴定结果体现鉴定者的实际水平,降低鉴定成本。

2.3 改善考评队伍结构

邀请高校农机专业教师等作为协考员,改善考评队伍结构,并严把质量关。其它一些行业的考核均为理论考核,监考作为一项简单工作,可用的社会资源较多。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具有特殊性,非专业人员不能胜任实际操作考核工作。多年的鉴定实践表明,实际操作考核对考评员的要求非常高,需要长期从事实践教学或具有实际生产经验。

辽宁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考评员队伍建立时,考评工作还没有开展,随着考评工作的深入开展,考评工种和现有的考评员知识结构不匹配现象日益突出。壮大考评员队伍、改善考评员的知识结构、提高考评员技能水平已成當务之急。

高校农机专业教师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引进高校农机专业教师作为协考员甚至担任主考官,对改善考评队伍知识结构、保证技能鉴定考核的质量、拓展考评领域具有积极作用。

2.4 采用全程评分法

采用全程评分法,改进实际操作评分表设计。全程评分法也称行为锚定等级评定法,是考评者全程观察考生的实际操作,将被考评者每一操作的各考评维度都设计出一个评分量化表,并附上与量表上分值相对应和联系的描述性说明词,作为操作中为被考评者实际表现评分时的参考依据,根据被评者的表现现场打分。这些描述性说明词不必涵盖各层次的实际表现,不能给被鉴定者操作细节或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提示,要能够客观地描述被评者对实际操作的掌握程度。有了量表上的这些操作描述说明,不但考评员能明确考评尺度,还可以找到具体的考评依据,给分或对各操作过程违反规范和标准进行减分处理便有分寸感。由于实操考核是主观评分,以往只能看到分数,看不到考评过程体现,不能科学量化考生的知识和能力。为能综合确定参加鉴定人员的综合水平,在操作过程中,考评员可以根据参加鉴定人员的操作表现提5~8个问题,以进一步评价加鉴定人员的实际技能水平。这一整个过程能充分体现参加鉴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具有高度的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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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逐步实现现场考核

紧密结合生产重点,逐步走现场考核的道路。农机职业技能实际操作考核基本上属于过程型考核。对于过程型考核,内外专家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是认为反映普遍性的标准不能代表事物的特殊性,而事物的特殊性往往是代表事物的关键;二是认为只要标准制定的合理、具有普遍性,就可选用几个典型项目代替其它项目。要反映工人的实际技术水平,就必须结合生产实际对全部项目进行考试,前提条件是将全部项目融合到有限的试题中,以尽量缩短鉴定周期。以往的鉴定往往是将鉴定对象召集在租用场地集中进行考核,不仅成本高、无法结合生产实际,而且很难体现被鉴定者的真实水平。为此,可以尝试与农机作业季实际生产相结合的鉴定方式。以玉米联合收獲机操作工为例,与农机合作社联合进行技能鉴定,考评小组到现场进行考核,既鉴定出考生的真实水平,又能降低鉴定成本。同时,这种做法也可宣传农机合作社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并为合作社提供优秀的农机操作人员。

目前,实际操作鉴定多采用一对一的考核方式,按照每人5~8 min(最多进行3~5项简单的考核)计算,每天可完成24人的鉴定工作。从材料、仪器损耗和租赁、势务费、制证费、差旅费、食宿费等方面进行理论上的成本核算,超过40人才能持平。在没有任何专项经费和补贴、每名被鉴定者只收取基本费用的情况下,大规模的鉴定活动难以开展。按照鉴定考核的管理规定,开展一对多或多对多的鉴定并降低鉴定成本是下一步重点探讨的问题。

3 结语

只有认真研究出切合农机实际的技能鉴定方式,才能推进技能鉴定不断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只有顺应时代发展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才能顺利开展和提高质量。

参考文献

[1] 胡建平,尹晋涛.试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的若干问题[J].现代农机,2016(3):25-27.

[2] 王宏勋浅谈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作用[J].农机质量与监督,2016(3):28.

[3] 姚俊豪.对新时期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思考[J].农机使用与维修,2014(9):17-18.

[4] 曹智,胡玉珍.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新农村(黑龙江),2013(8):268-269.

Abstract: According to working experience for many years on agricultural machinery vocational skills verification, this paper summarized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test and evaluation of vocational skills verification. From the aspects of verification standard, evaluation team and test and evaluation method, it put forward constructive development suggestions, which provided reference for improving the level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vocational skills verification.

Key words: vocational skills; test and evaluation; on-site examination

9.2012年营销技能鉴定报告 篇九

2012年以来,营销部在省局(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指导下,在市局(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营销员职业资格鉴定为工作重点,按照“夯实基础、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营销部技能鉴定工作坚持以营销员职业资格鉴定为重点,做好各项技能鉴定工作。全年参加营销员资格鉴定的人员共计x,其中报考高级x人,中级x人,初级x人。通过鉴定的人员共计x人,其中高级x人、中级x人,过级率为xxx%。目前,营销部营销人员持证率为xxx%,其中高级xx%,中级xxx%,初级xxx%。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努力营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良好氛围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必要途径。为此,营销部高度重视,一是通过开会强调,板报宣传的各种方式宣传职业鉴定工作的目标和意义;二是及时发布鉴定工作信息、学习资料,使得鉴定工作深入人心;三是提倡全员营销的思想,动员全体职工都加入到申报鉴定,学习技能的工作中来。在各种措施的影响下,2012年我部门干部员工,特别是物流配送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积极性持续高涨,营销、物流业务部门的大部分员工均积极参加了鉴定考试,有力的提高了部门员工对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明确职责,完善服务,全力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

2012年,营销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技能鉴定的各项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全力做好考务工作。严把资格审查关,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材料整理要求,严肃资格审查,材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坚决不予申报。

四、组织部门内部考前培训,提高持证上岗率和鉴定合格率

按要求组织参考人员参加江门市局技能鉴定考前培训计划,同时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户的精神,组织本部门以往通过高级营销员的精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对参考人员进行课本知识点答疑,同时传授考试经验。

六、存在问题

目前,我部门的职业鉴定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鉴定宣传力度还不够,没发表过多少鉴定信息;二是高级持证率偏低,营销部高级营销员持证率还没达到的最低要求;三是鉴定过级率偏低,特别2011更换新教材后,鉴定过级率较上一有明显降低;四是员工对技能鉴定的认识还有偏差,有部分员工思想还停留在为鉴定而鉴定的层面上,没能把鉴定考试作为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的机会来把握,导致无法很好地将鉴定理论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七、鉴定工作意见与建议

1、对于参加技能考试鉴定人员只给予两次免费参考机会的规定,造成参考人员较大心理压力,建议针对年纪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的员工适当放宽标准,给予三到五次免费参考机会。

2、激

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八、2013鉴定工作计划

10.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十

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隶属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编制9名。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在编人员3人,在岗不在编人员2名,聘用人员6人。我中心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和技工院校的教研活动、组织职业技能考试、考核和开发咨询与服务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全年收入296.95万元,整体支出26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4万元,项目支出32.6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及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截止2016年年底,资金结转结余27.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6年全年整体支出236.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金、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人员经费支出122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4.9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年初财政安排项目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大赛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项目资金使终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年初资金使用计划以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使用。

(三)、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坚持不超预算,不超上年实际支出的原则。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7.53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较2015年减少6.03万元,同比下降44.47%。2016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市委关于三公经费本年支出数不超过上年支出数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

三、资产管理情况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2016年年底进一步完善了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旨在确保资产配置标准、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规定,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落实使用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能。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分析

我单位始终坚持经费资金使用的集约化原则,开源节流,量入为出,最大化节约经费开支,2016年年底资金结转结余27.4万元,降低了行政成本,成本控制工作完成较好。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不变,预算变动率为0;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小于三公经费预算。

(二)部门整体支出效率性分析

2016年,我局保质保量完成了各个阶段性任务。2016年总参加鉴定28010人,统考鉴定1298人;高技能人才鉴定1005人。总鉴定人数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的175.06%。较2015年完成任务的149.88%增加了25.18个百分比。

今年我市工勤技能二级岗位考生2881人,共有121个工种,三至五级岗位考生5384人(三级4181人、四级1083人、五级220人),由所在单位考核打分,不考试,不收费。

狠抓队伍廉政作风建设,分别于2月、4月开始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了‚雁过拔毛‛和‚纠四风、治陋习‛工作推进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和整治责任台账,截至年底,两项活动开展效果明显,‚四风‛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雁过拔毛‛式腐败得到遏制与预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部门整体支出可持续性分析

2016年全市失业保险各项工作稳定、有序、高效开展,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功能,有力促进了我市‚十三五‛期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2016年全市鉴定各项工作稳定、有序、高效开展,充分发挥了技能就业创业、技能扶贫脱困以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有力促进了我市‚十三五‛期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郴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1.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十一

1 现阶段农机培训存在的问题

1.1 培训设施落后, 师资水平偏低

由于地方职能部门对县、乡、村级农机化培训的发展重视不够, 财政投入不足, 农机校培训设施和办学条件相对落后, 培训教师得不到进修学习的机会, 不能及时更新知识, 缺乏实际操作能力和业务理论知识, 从而影响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1.2 培训内容陈旧, 培训项目单一

随着科技的发展, 农机新知识、新技术层出不穷, 但是, 目前县、乡、村级农业机械化培训的内容和培训模式相对单一, 与农机化的发展脱节, 原先传统的培训方式已不适应农机新技术的发展要求。

2 做好基层农机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2.1 创新农机化培训体系, 鼓励农机企业、农机合作社积极参与农机培训工作

(1) 急需对基层农机化培训体系进行创新, 总结“十一五”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为“十二五”农机化人才培养提供新思路、新方法。要把农机培训基地建到镇, 建到村, 建到田间地头。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资源, 开展农机驾驶员、维修人员、农机操作人员技能培训。同时, 要加强与农机合作社、农机专业户及广大农机用户间的联系, 利用“阳光工程”农机培训项目的资金和动力去完成一件既服务农机企业和农民又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共赢”事业。

(2) 创新培训模式, 提高培训质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进村入户”的形式, 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为服务重点, 准确把握农民需求, 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要采取交流式、互动式、启发式培训方式, 让农民在交流中学习, 在互动中提高, 使农民真正在培训中增智受益。要把农民满意与否作为评定培训效果好不好、质量高不高的标准, 把培训工作的重点下沉到镇、到村、到社, 落实到人, 一对一帮扶到位。实行现场指导、现场考核、现场职业技能鉴定, 积极培训新时期合格农机操作人才。

2.2 争取多方资金投入, 改进教学手段, 提高教学质量

(1) 要逐步加大对县、乡、村级农机化培训的资金投入, 依托乡镇农机合作社组织、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和种粮大户, 以阳光工程项目建设促进培训工作。逐步引进先进的教学设备, 委派培训教师、技术骨干参加省市组织的农机培训班。结合机插秧、秸秆综合利用、谷物收获与干燥、植保、水产养殖、果蔬保鲜以及油菜、玉米、茶叶、块茎类生产等新机具、新技术推广, 多层面、多渠道地开展农机实用技术培训, 给学员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 努力解决机手在农机使用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要针对农机从业人员的具体情况, 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对那些基础较差的学员, 要提高他们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 常规教学与书本知识、实际事例、电化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2) 要及时更新教材, 增强应用性、实用性, 使其贴近社会, 跟上当今科技发展的步伐。同时, 要重视直观教学。实践证明, 具体形象的电化教学、模拟教学是最受欢迎、效果明显的教学方法, 而采用实物、模型示教板演示或利用多媒体技术等先进的教学手段, 既能引发学员的学习兴趣, 又能收到事半功倍的培训效果。另外, 要理论联系实际, 将实习穿插于整个教学中, 增强学员的感性认识和学习兴趣, 培养学员的实际动手能力。

2.3 用足用好支农惠农政策, 积极开展“阳光工程”农机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要进一步明确“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培训任务、培训程序、工作进度和培训要求, 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以农机合作社、农机专业户、购机农民为主要培训对象, 培养一批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机合作社成员, 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 以此带动本地区的农机培训水平的提升。要加强与阳光办、扶贫办等职能管理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促进基层农机培训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2.4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2.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十二

为了更好地适应wto和知识经济时代到来所面临的形势,了解澳大利亚、新西兰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体系、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学习先进经验,促进我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健康发展,由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组织的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体系建设”考察团一行11人,于20xx年6月16日至7月1日对澳大利亚、新西兰进行了专题考察。考察团先后到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大学农业园艺职业培训中心、jamiegrants农场、banchory农场、国家制造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维多利亚州初级产业部和新西兰的国家资格认证局、农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建筑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园艺职业标准研究中心等部门考察访问,与有关管理、研究、教学人员和农场主等进行了广泛的座谈和交流,对两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取得了很大收获。现将考察到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关基本概况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在南半球,位于太平洋西南部,属英联邦内的独立国家,通用英语。澳大利亚由澳大利亚大陆、塔斯马尼亚岛及周围海岛组成,面积为769.2万平方公里,全国人口不足20xx万,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低的国家之一。大部分地区是热带和亚热带气候,气候干热,雨水稀少,是世界降雨最少的大陆。新西兰西隔塔斯曼海与澳大利亚东南部相望,由北岛、南岛和斯图尔特岛及周围海岛组成。面积27万平方公里,全国人口近400万,境内山地、丘陵占总面积3/4以上,平原狭小。绝大部分属温带海洋性气候,雨量充沛,年温差小,夏无酷暑,冬无严寒。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农牧业在两国都占有重要的位置,而且都已高度机械化。澳大利亚农用土地面积4.55亿公顷,20xx年农业人口有41万,不足全国总人口的3%。主要粮食作物是小麦、大麦和燕麦,主要经济作物是棉花、甘蔗和亚热带水果等。天然牧场辽阔,其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55%,羊和羊毛驰名世界,羊的存栏数和羊毛产量位居世界前列,肉、乳畜牧业十分先进。农业总产值390亿澳元,占国民总产值3.8%,加上加工后的部分所占比例超过10%。新西兰全国2/3的土地适宜农牧,农牧产品占国民总收入的3/4,占出口总量的60%以上。主要饲养羊和牛,是世界上按人口平均养羊、牛最多的国家,人均10只(头)。农作物有小麦、燕麦、大麦、新西兰麻和水果等,粮食不足自给。

在为期半个月的考察期间,考察团所到之处无不感受到澳、新两国农牧业资源的丰富和生产的发达,我们到的季节虽然已是这里的初冬,但整个大地依然都由绿色的植被所覆盖,在郊外参观的旅途中到处是绿草葱葱,不时可以见到成群的牛、羊在大自然中悠闲的生活着。其畜牧产品及其加工品也给我们留下了难忘的印象,“骑在羊背上的国家”名不虚传。

二、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基本情况

1、主要发展历程

澳、新两国的职业教育培训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全面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进入标准化、规范化时期。初期的职业教育是在大学内设有部分的应用技术和实践课程,为大学生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二战结束后,由于大批的退伍军人需要就业,同时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传统工业部门进行了技术改造,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新兴工业部门开始建立,现代管理制度逐步引入,这些都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样,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生产一线就迫切需要大批高水平的技能型、技术应用型人才和管理人才。而传统大学重学术科研、轻技术应用的教育思想,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适应这种需求。在这种时代背景下,tafe(技术和继续教育)应运而生,专门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得到快速发展。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使职业培训更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需求,提高培训质量,保持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政府认为应推动职业教育培训行业管理,更大限度地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政府组织产业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在国家制定的职业培训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标准,以此作为职业培训机构认证、课程设置审批和技能考核鉴定的主要依据,职业教育培训全面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2、组织管理体系

澳、新两国的职业教育培训管理职能明确,机构设置清晰、体系完善。澳大利亚有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各级政府都在教育培训部设立“职业培训委员会”专门负责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联邦政府“职业培训委员会”,负责全国职业教育培训的规划和体系构建,指导、协调各州政府的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国职业教育培训的统一政策;向联邦政府议会提交有关职业教育培训的法律和经费保障议案,下达全国的指导性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划拨该项政府拨款。各州政府“职业培训委员会”,负责统筹和规划本州的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评估和监督,负责对政府培训项目进行招投标,负责监督培训质量和管理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等,并且各州政府有较强的`独立性,都有一些不完全相同于联邦政府的政策和法律。新西兰有联邦和地方两级政府,也是由各级政府的教育培训部负责统筹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3、职业培训实施机构

澳、新两国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可分为四类:①联邦政府办的tafe学院,是国家实施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有些tafe学院是独立设置的,有些则附设在高校内。其规模大,设备先进,专业设置广泛,培训层次多样化,学制长短结合,培训模式灵活多样。②成人与社区培训机构,主要提供基本职业技能训练,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人员岗位流动提供岗前技术培训。③私立培训机构,国家鼓励私立培训机构参与对tafe学院竞争,通过立法形式规范职业培训竞争机制。④产业部门、企业集团兴办的职业培训机构,一般负责初级培训,开展实用型技术的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再教育等。在上述职业培训机构中,前两类属公众性培训机构,其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少量收取学费(澳大利亚收10%);私立培训机构的经费,一部分靠收取学费,另一部分通过参与政府职业培训项目招标,获得政府拨款;产业部门和企业集团兴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经费则主要由产业协会和企业负担。

4、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

澳、新两国的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是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逐步由政府和产业协会组建成立的,并经认可注册的机构。如考察团访问的澳大利亚制造业职业技能标准研究中心、新西兰农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建筑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和园艺职业标准研究中心。这些专门的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负责进行本行业的就业需求预测和职业分析,包括了解国内外企业、学员的职业培训的需求,研究制定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经教育培训部审核、批准、颁布。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还负责向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向tafe学院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提供专业课程设置、教学依据和咨询。其工作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和行业资助,与政府有工作协议,并接受政府的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政府的拨款。据新西兰建筑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lanshepherd先生介绍,该机构每年有1200万元新币的经费,其中70%是政府拨款,30%是建筑业资助。

5、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澳、新两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被社会普遍认可,证书作用明显,含金量高。政府有关法律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只有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关职业的技术性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成了求职就业的必备条件,雇佣者以此作为上岗、确定报酬的依据,同时也是其免除相应法律责任的依据。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六级,其中一、二级为初级,三、四级为中级,五、六级为高级(相当于我国职业学校的大专和本科);新西兰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十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普通职业资格证书、五、六级相当于大专,七、八级相当于学士,九级、十级分别相当于硕士、博士。

三、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特色

1、学分制修业

职业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和技能鉴定的内容,严格按照统一的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和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内容全面、详实,不仅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课程要求,而且按职业功能模块和级别具体细化分解为学分,学员可以通过累积学分完成学业。这种学分制修业方法使职业培训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相衔接,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就可以自由地选择一级证书和二级证书要求的职业教育课程,高中毕业进人tafe学院后,在高中教育阶段所得的职业教育课程的学分得到承认,即不必从头学起,可直接学习后续的课程模块。学生从tafe学院毕业后,也可以进入大学学习,其在tafe学院学习的相关专业的课程全部(若大学的专业实践性较强)或部分(若大学的专业理论性较强)得到承认。这为tafe学院毕业生进一步深造取得大学学位创造了条件。由于课程设置为模块式的,学生可以进行全日制学习,也可以在就业后进行部分时间制学习,同时,职业培训机构对学生通过自学或在工作、生活中获得的相关专业技能也予以承认,使就业前教育和就业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学生根据个性发展需要进行选择学习,也有利于学生逐步分段攀登,更为在职人员提高职业岗位技能创造了条件,从而大幅度提升了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为社会提供实用人才的效率和效益。

2、注重技能训练

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都与企业集团建立有广泛的、有机的和密不可分的协作关系,以确保获取最切合实际的训练和最新的专业信息。企业集团研制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往往都无偿地予以提供,及时纳入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课程。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课程设置充分体现了行业企业和学员的培训需求,特别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各职业培训机构都有实践基地或实习企业,大部分的学业是在实践基地、行业企业或农场完成。对学员的技能鉴定,也以实际操作技能为主,具有极强的实践性。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使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到工作岗位上马上就可以解决实际问题,没有适应期。另一方面行业企业通过参与职业培训运作与监督,对职业培训有很好的认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受到行业企业的普遍欢迎,有很好的就业前景,一些大学毕业生甚至也到tafe学院接受职业培训,才能有比较广泛的就业机会。从而提高了职业培训的社会地位,增强了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和含金量。

3、实行资质管理

政府对培训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实行资质管理,通过评审认证注册登记。经过认证注册的培训机构才能有资格参与政府职业培训项目的招投标,获得政府拨款。担任职业培训的教师一般要有5年的专业工作经验,受过教育专业培训和具有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其聘用的教师成为产业协会的成员,参加专业协会的活动,接受新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信息。在职业培训教师队伍中,有相当比例的兼职教师,他们聘自于产业协会和行业企业,大多是企业集团的老总、部门经理或技术骨干。考察团在新西兰访问的国家资格认证局,是联邦政府教育培训部下设机构,负责组织质量审查组对职业培训机构的认证注册,对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等评价认可。其对培训机构认证收费每小时100—150元新币,一次认证收费一般为1600元新币左右。认证注册有效期为3年,期间培训机构还要接受质量审查组的年度监督审查。对审查出的不符合项,培训机构要予以整改,问题严重的将被停业整顿或撤消注册。

4、市场机制运作

政府主管部门每年根据职业培训框架和培训计划,确定职业培训项目和指标,以职业培训这个“特殊商品”的“购买者”身份,在有资格的学院、社区、私立和企业的职业培训机构中进行招标,哪一个职业培训机构适应经济和社会需要,且质量高(学生的巩固率高、毕业生获证率高、就业率高)、成本低(生均经费低),政府就“购买”哪一个的“特殊商品”,中标者获得该项政府投入,以此来不断提高职业培训的质量。这种市场运作机制和拨款方式成为政府发展职业培训的指挥棒,体现了政府引导市场的作用。这种管理模式促使职业培训机构最大限度地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高效率地利用教育资源。同时,政府鼓励职业培训进入社会市场竞争,得到企业等社会各方面的资助。

5.技能鉴定便捷

由于职业技能标准是按职业功能模块和级别分解叠加,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个功能模块都具有相对独立性,使学员修业不受时间与地点的限制,只要其能力符合某个功能模块的要求,即可以通过技能鉴定,获得该项的学分,待全部通过某个级别若干个功能模块的技能鉴定,积够学分,即可获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于职业培训机构,其鉴定活动受控于认证注册制度。职业资格证书由职业培训机构颁发,全国统一格式。这种培训与鉴定的结合,既促使培训机构不断按职业技能标准更新培训内容,也使学员根据自己的精力与培训要求,灵活支配时间完成培训课程。同时,国家鼓励职业技能标准、培训教材和技能鉴定市场化,通过市场激烈竞争,刺激职业教育培训事业蓬勃发展。

四、体会与建议

澳、新两国社会、经济的发达,与其从业人员拥有良好的素质和技能密不可分,归结于国家对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视,归结于社会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认可。两国政府都把职业教育培训放到了提高公民劳动力素质,保证国民经济“高质量,高效益”运作的高度来认识,投入巨额资金,颁布有利于职业培训发展的配套政策法规,积极支持和推动。社会各界,对职业培训和资格证书制度投入极大的热情和支持,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标准研发、职业培训运作、课程设置、技能鉴定等工作。各类教育形式相衔接,教育资源得到高效率、高质量地利用,职业培训机构不断壮大发展,并形成多元化的格局。职业资格证书成为求职就业的通行证,得到求学者和雇佣者的普遍认可和信任。

我国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普遍偏低,特别是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多、素质差,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尤为短缺,直接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制约了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培养造就农业人才队伍,对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近年来,随着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农业行业的实施,农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发展时间短,认识不到位,国家投入不足,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机制,各方面的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农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还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农机人才队伍是农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机行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是各级农机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广大“农机人”的共同事业。结合澳、新考察和我国实际情况对农机行业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农机行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协调农机系统内、外部关系和政策,整合系统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统筹规划和部署,确定发展目标和工作目标,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人员,纳入考核管理,加强监督和指导,推动农机行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2、制定配套政策,强化主导作用。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制度的同时,加强农机行业其他职业(工种)就业准入的研究和政策制定。在农机大户培训、购机补贴、跨区机收、维修网点审定、整顿农机市场等业务和项目中,对人员能力和职业资格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将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与行业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加政策约束力和利益驱动力,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机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推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农机行业顺利实施。

3、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社会认知度。注意收集和整理农机行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在提高人员技能水平,提高作业效率,保证维修质量,减少机械事故和故障,增加获证人员收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的典型事例,结合科普宣传、年审年检等活动,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作用的宣传。同时,通过组织业务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扩大社会影响,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知度,为推动农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4、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加强农机行业职业培训方法和技能鉴定模式研究,探索单元化教学、学分制修业、模块化鉴定的途径,促进农机专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衔接。以促进就业能力为导向,以提高技能水平为目标,鼓励涉农院校和农机化学校推行“双证制”,使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机制,引导和鼓励农机行业企业、农机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单位积极参与职业培训运作、课程设置和职业标准研发,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资格证书的信任度。同时,通过技能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的建立,逐步搭建起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上岗的直通平台。

5、夯实基础工作,保证“证书质量”。进一步加强农机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内容和功能作用的研究,及时了解农机新技术、新工艺,分析行业新职业、新需求,不断完善国家职业标准的内容,使其成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进已颁布职业标准的实施和统编职业培训教材、技能鉴定试题库的利用。同时,加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的培训与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农机化中专和农机化培训学校的“双师制”,使农机职业培训的教师具备讲师和技师资格。按照“统一标准、教材、试题,统一鉴定工作程序,统一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保证工作质量,使农机职业资格证书在行业企业和全社会有良好的质量信誉。

五、其他考察情况

通过接待我们的desmcgarry先生和昆士兰大学jefftullberg教授的介绍以及到jamiegrants和banchory两个农场的参观访问,使我们对澳大利亚的农业机械化和保护性耕作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澳大利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以家庭农牧场为主,而且规模很大,一般土地面积在几百或上千公顷,机械化程度高,社会化服务完善,生产效率高。如考察团到的昆士兰州多尔比市附近的jamiegrants农场和banchory农场,分别拥有土地5千多公顷和2千多公顷,这两个农场都是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农场,主要种植的作物有小麦、高粱、棉花和向日葵等,前者平时有3个人从事生产和经营,后者平时只有1个人打理。banchory农场的主人诺瑞斯(译音)先生告诉我们,他有拖拉机、小麦播种机、高粱播种机、植保机和运输车各1台(辆),采取保护性耕作方式,播种和田间管理工作都由自己完成,只是在农忙时(主要是收获)从服务公司雇请帮手和作业服务。可见科学的生产方式、高度的机械化水平和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为农场高效率的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和支持,减轻了生产压力和管理的负担。

澳大利亚是实施农业保护性耕作较早的国家,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技术模式。desmcgarry先生向我们介绍“免耕、轮作和固定道作业”是澳大利亚保护性耕作方式的三要素。在澳大利亚由于土地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农业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为了提高机械作业效率,各农场普遍采用动力在100马力以上的大型农业机械。同时,由于大型机械反复在耕地上作业,造成土壤压实,不仅增加了机械动力的消耗,而且不利于雨水入渗,降低土壤的蓄墒能力,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经过多年研究,澳大利亚农业科技人员总结了一套固定道机械作业方式,该项技术主要是根据作物的行距、机组的轮距和作业的幅宽等,在农田中划定出若干组一定宽度的固定机组作业道,适当调整机组轮距,使每次作业时机组的承重轮都能在固定道上行走。据jefftullberg教授介绍他们多年的研究表明,固定道作业方式比传统的非固定道作业方式:一是避免了机组在松软的土壤上行驶、在压实的土壤中播种,可以节省机组50%左右的牵引力,减少能耗,减低成本;二是避免了土壤被轮胎反复碾压,可以改善土壤团粒结构,增加土壤中有机质和蚯蚓含量(jamiegrants农场实行固定道作业,土壤有机质含量由1.0增加到1.8,蚯蚓含量增加20%),适宜作物生长;三是减少压实土壤面积,利于雨水入渗,增加土壤蓄墒能力,同时减少地表径流,一般压实土壤的地表径流是未压实土壤径流的3倍以上;四是可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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