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师资格证

2024-06-22

重庆市教师资格证(共8篇)

1.重庆市教师资格证 篇一

重庆教师资格证怎么考

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的人员(包括免修、免考《教育学》、《心理学》的人员),必须于10月8日至15日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在网上报名,并以打印或保存报名回执为网上报名成功标志(注意:月15日21:00网上报名工作结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社会人员在户籍或档案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

(2)20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

(3)户籍不在当地但在当地工作,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在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户籍和档案均不在重庆的考生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时间

10月16日至23日为全市安排的`现场确认阶段,各区县可结合具体工作情况,确定本区县现场确认时间(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将公布所有区县的现场确认时间)。需要参加补修、考试的人员按照区县确定的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到区县去进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报名现场确认。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免修免考人员到现场交验免修免考证明材料。

3.缴费

考试费40元/人(含证书工本费)。

4.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2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免考人员此条不作要求)

(4)户口或档案证明材料

免修人员、免考人员需分别提供相应材料: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符合免修或免考的证明材料

2.重庆市教师资格证 篇二

关键词: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生,心态

1 背景

2013年8月国家出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1]规定, 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学生, 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以获得教师资格。师范生从如今需要参加“国考”来获得教师资格证, 他们的心态会有何种变化。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师范生对教师资格证考察内容、时间安排以及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来探究蕴含在背后的心态问题。

2 调查对象

至今, 按照国家一年两次的“国考”, 浙江省已成功进行了对2012届和2013届师范生的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测试[2]。本文选择未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14届和2015届的师范生为研究对象, 涉及语文、数学、英语专业, 研究教师资格考试对他们心态的影响。调查对象涉及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共200名。剔除不答、错答等无效问卷后, 最终有效问卷182份, 并对这182份问卷进行数据处理分析。问卷调查时间为2016年6月, 包括23个选择题加1个开放性问题组成, 涉及师范生对国考政策的关心程度, 报考意愿以及对非师范考教资的认同度。

3 调查结果与分析

3.1 师范生对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关心程度

师范生对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关心程度, 包括对教师资格证考试政策的知晓方式, 考试时间的安排以及考试科目的考察范围。

1) 知晓方式

通过对问卷的分析, 我们发现81.2%的人在进大学前就已经初步了解教师资格需要“国考”这一政策, 40.2%通过亲戚了解的, 9.4%是通过自己从网上或电视上看到的, 其余31.6%是在填报志愿时听老师讲的。可见, 师范生对了解教师资格相关内容的途径比较多, 信息来源比较广, 对这一政策的关心度相对较高[3]。而剩下的18.8%同学在入学前并不了解教师资格证国考这一政策, 其中大部分学生是在入学后听大学老师和同学讲的。

2) 考试内容的时间和考察范围

大部分学生都知道教资在每年的3月份和11月份, 但对考察内容的却没有那么了解。22.8%的学生是非常了解考试科目及内容的设置, 有通过百度等网络手段了解的, 有专门请教老师以及学长学姐的, 对细节方面的掌握非常到位。68%的同学相对比较了解考试科目及内容的设置, 知道考查范围包括教育学, 心理学, 综合素质加面试。但只是有大概的印象, 并没有做过多的关注。剩下9.2%的同学是不太了解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的, 当问及这些方面的知识, 都表示不清楚。

从教师资格证考试政策的知晓方式, 考试时间的安排以及考试科目的考察范围等情况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同学们对该考试还是相当重视的, 无论是入学前对相关政策的熟悉, 还是入学后对具体政策实施的了解, 都表示教师资格证考试在师范生心中占一定的比重。

3.2 师范生教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意愿

师范生对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报考意愿主要通过“会不会参加报名考试”“觉得第一次参加考试会过吗”以及“如果第一次没过, 还打算报考吗”等题目[4]来进行调查。数据显示96.2%的学生肯定会参加考试。还有3.8%的学生也存在一些个人原因不想参加考试, 包括家庭背景, 身体原因等方面。但是当问及是否一次性通过的问题时, 只有9.8%的学生认为肯定自己一定会过。如果第一次没过, 再次报考的概率为91.8%, 由此可见, 面对没有参加过教师资格证考试, 大多数学生对这一考试明显信心不足。但是对于考过教师资格证的决心是十分坚定的, 不管是首次报考还是二度再考都是异常坚定的[5]。

3.3 对非师范学生一同参加教资考试的认同度

问卷题目设置“是否赞同非师范同学一同参加考试”和“是否需要给师范生更多报考机会等话题”等话题进行提问。其中38.5%的同学认为无条件赞同非师范参加考试。有人提出可以让非师范生报考, 但是对于师范生应该给予更多的便利, 比如调整考试科目, 增加报考机会[6]。总体而言, 赞同非师范生报考的不足一半, 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忧虑自己未来的就业前景, 不想再增加竞争力。可见, 师范生的就业压力比较大, 心态难以持平。

4 结束语

本研究通过对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200名学生面对教资考试的心态调查, 获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通过数据的综合分析, 可以得出一些有意义的结论: (1) 师范生对教资考试的总体了解程度相对较高, 但具体细节的了解程度还有待提高; (2) 参加教资考试的人数相当高, 但是对一次性通过教资的信心不足; (3) 对非师范参加考试赞同度不高, 多为条件下赞同, 认为其可能会增加就业压力。随着教师就业压力的增加, 师范生在面对突如其来的教资考试时难免心态失平, 作为师范生应该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 用实力去抗住压力。

参考文献

[1]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Z].

[2]王世存, 王后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必要性、导向及问题思考——基于对浙江、湖北两个试点省份首次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J].教师教育研究, 2012 (4) :32-37.

[3]魏勇刚.新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与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J].教育评论, 2014 (5) :48-50.

[4]刘宝剑.教师资格“国考”:师范生的认识、态度与诉求[J].教育发展研究, 2014 (22) .

[5]王世存, 王后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教育发展的里程碑[J].中国考试:理论与实践, 2012 (7) :36-43.

3.日本拟改革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 篇三

2013年9月,文部科学省设立了改善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研讨会相关组织机构,委任日本放送大学小川正人教授担任该研讨会负责人。研讨会的宗旨是基于2007年修订的日本《教师资格证法》《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等相关条款,为今后更好地实施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对现行制度中所反映出的有待改进的问题进行梳理和研讨,为文部科学省进一步完善该制度提供决策的理论依据。

研讨会主要讨论三个议题:第一,为应对现代教育课题所带来的挑战,对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中所规定的知识更新的框架、学习内容进行改进;第二,清晰界定教师资格证更新学习制度与现职教师研修学习制度各自应承担的职责与发挥的作用;第三,寻求改善现行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文本与实践操作层面的其他对策。

(中山大学附属中学罗朝猛编译)

4.重庆市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篇四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市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教研机构和教研员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基本申报条件 ㈠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⒈近3年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条件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学历要求按市职改办文件规定执行。但是,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小学)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学院(校)、教育信息装备中心等的教研员和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中学中的高中教师(含教研员)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专业的,本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5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达到7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

㈢资历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任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及以上才能申报,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任教2年才可申报。教研员必须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3年,并从事教研工作1年及以上。

学校(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聘任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必须兼任申报学科的课程教学工作(至少2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教学工作。

3.完成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4.任教以来,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或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1年。

5.近3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近4年来,无重大教学、安全责任事故。

7.学校正、副校长必须完成相应的校长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㈣外语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㈤计算机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㈥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㈦普通话水平

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人应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担任普通话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

第三条 破格申报条件

㈠破格推荐评审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学历应为专科及以上,且任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职务年限不少于2年。

㈡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2项者(其中,必须符合条件1)可破格申报:

1.在教学工作中治学严谨,精通业务,教学效果显著,至少在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事业单位)组织的赛课中获二等奖;或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织或授权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二等奖;或在经过省部级以上教研部门、专业学会选拔推荐参加的全国二级以上学会组织的全国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二等奖。

2.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方面有较为突出的专长,善于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经验比较丰富,成绩较为显著,或在市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中,经验典型,事迹感人,普遍反映好。获得区县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先。

3.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提出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理论、观点,或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或方法,所主研的课题或撰写的论文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或委托市级有关部门或学会组织承办的“重庆市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或“重庆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中获得二等奖。

4.主持校级课题1项,或主研区县级课题1项。

5.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案例)1篇,在其它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或主编(或参编)的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参与编写的内容应不少于1万字,且不含习题册等教辅资料),经市级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使用。

第四条 评审条件 ㈠教育方面

1.学生教育管理。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且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至少在校内得到认可或推广。

2.所带班级(团队)形成良好风气。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明显提高。学生犯罪率为零;班级、教师或学生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㈡教学方面

1.任教经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⑴从教以来,在县级以下乡镇中学、中心校学校任教2年及以上; ⑵从教以来,在村小任教1年及以上;

⑶从教以来,在县城学校支教1年及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参加贫困边远山区送教活动或统筹城乡教育“一帮一”对口帮扶送教活动2次及以上。2.学科专业知识。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3.课堂教学

⑴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良好。

⑵贯彻新课改理念;教学设计合理;教学方法恰当;学生积极性高;课堂驾驭能力强;使用普通话教学;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

⑶课堂教学考核良好,在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等)竞赛中获区县级奖项者优先,或承担区县级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者优先。

4.命题与监测。具有对本学科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分析的能力,能够承担校级试题命制任务,较好地完成各级学业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

5.教研进修交流。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数量;独立开展或组织校级教研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参加学校组织的进修和交流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6.教学效果。所教班级学风好,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能力强;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和欢迎;学生综合素质高;学业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居年级前茅。学校骨干(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指导学生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㈢科研方面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1.重点校(示范校)教师及教研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参加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部门、市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交流或获得三等奖的论文2篇;

⑵参加国家教研部门、全国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或获得三等奖的论文2篇; ⑶在有关内刊上发表论文2篇; ⑷参编论著教材1万字;

⑸参研市级课题1项或区县级课题2项。2.城区普通学校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参加区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学会)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交流或获区县级三等奖论文1篇;

⑵在内刊上发表论文1篇;

⑶参编论著教材8千字; ⑷参研区县级课题1项; 3.乡镇学校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有参加区县级教研部门(学会)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交流或获奖的论文;

⑵参编论著教材5千字; ⑶参研区县级课题1项。第五条 附则

㈠本申报评审条件只是申报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申报人员是否达到该职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㈡教学考评方法:由学校鉴定并公示(初评),必要时由区县审核(复评)、市级抽评。任现职以来,凡获过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市教委或委托市级教研部门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学会、全国学会三等奖及以上者,可免予区县或校级考察评价。

㈢证书认定:国家级指有关部委或部委的有关司局或司局事业单位、全国一级学会颁发的证书;市级指委办局或委办局委托下属事业单位、全国二级学会、市一级学会颁发的证书;区县级指委办局或下属事业单位、市二级学会、区级学会颁发的证书。各级学会应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

㈣课题(项目)认定:国家级指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科学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市级指市社科、市科委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区县级指科委或教委立项的课题。学会课题可视为下一级项目。

㈤论著论文:含译著、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学案例、教育教学或教研等方面的反思与体会总结。

教材教参:含教具、教学作品;包括主持、参编和审议教材教参。

内刊:《重庆教育》、《重庆教育论丛》、《电教世界》、《三峡教育》、《基础教育》、《重庆招考信息报》、《体育科学研究》。

论文清样和用稿通知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

㈥各学科门类除有特别说明外,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高质量的项目、奖项或者专著等可否折算为核心期刊以及如何折算,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㈦论文、著作、课题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且与申报学科相关的成果。㈧其它未列入的相关业绩成果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评审意见。㈨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㈩本条件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师 职称 评审条件 转发 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日印发

5.重庆市教师资格证 篇五

时 间

地 点

网上报名

3月1日-5日

登陆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

3月1日0:00开始

“网上报名系统”

3月5日21:00结束

现场确认

203月9日至11日

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

教师资格考试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科专业素质》

年4月3日上午9:00―12:00

详见准考证

《综合实践能力》

2010年4月3日下午2:00―5:30和

4日全天(上午9:00―12:00,

下午1:00-5:30)

成绩公布

2010年4月18日

登陆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www.jszg.cq.cn)

6.重庆市教师资格证 篇六

1.从事教师工作是否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是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必须持证上岗。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成为教师,还需参加公开招聘。

2.教师资格分几类,有何学历要求?

《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规定,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七类。

根据《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七类教师资格学历要求如下:

3.教师资格证书在哪些地方适用?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4.取得教师资格者,可以在哪些学校任教?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例如,某人已经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该人可以在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担任教师(详见《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因此,不需要再取得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5.教师资格证书有有效期吗? 目前暂无相关规定。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6.具有国外学历的申请者如何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具有国外学历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其认定程序和条件与具有国内学历者相同。

7.对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有何特殊要求?

《教师资格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除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外,还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8.已经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以初级中学语文学科为例),如果要任教其他学科,是否还需要重新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不需要。

教师资格种类只有七类,具备某一种类教师资格,证明其具备了在相应层次任教的资格,具体的任教学科由所聘任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决定。

9.已经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以初级中学语文学科为例),如果要申评其他学科的教师职称,是否还需要重新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不需要。

只要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即可参加相应职称申评。10.哪些人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等学校在职和拟聘的教学人员,其中民办高校为已签订聘任合同满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专任教学人员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暂不受理社会人员的申请。

11.哪些中等职业学校幼教毕业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根据《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按照条件,经审核共有18所学校幼教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名单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公布(链接)。

12.户籍和档案都不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可以参加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吗?

不可以。

户籍或档案都不在重庆市的,不予受理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的申请。

13.在校非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不可以。

全日制普通院校在校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年内(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凭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进行报名。

参加函授、自考、夜大、电大和网络教育等成人教育的学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名参加考试。

14.报名考试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或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材料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修学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3)重庆市户籍或档案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5.户籍、档案证明材料在哪里开具?

户籍证明一般指本人的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证明;档案证明由本人档案管理机构开具,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开具,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

16.通过哪些途径可以获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修学成绩合格证明?

(1)在校期间必修或选修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或档案保管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单。

(3)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且成绩合格,由重庆市补修实施机构(机构名单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17.重庆市有哪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实施机构? 目前全市共设32个《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实施机构,补修实施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已在重庆教师资格网公布,考生可以根据就近原则选择补修地点。

除以上规定的补修实施机构外,其它机构无权开展补修工作。各补修实施机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安排补修时间,考生需提前咨询。

18.申请不同种类的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是否相同?

不同。

(1)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且合格,可以报名参加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考试;

(2)补修专科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且合格,可以报名参加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考试;

(3)补修中师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且合格,可以报名参加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考试。

19.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能否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不能。

《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规定,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才具备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教师资格考试科目都必须参加。20.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考试,其成绩合格证明在重庆市有效吗?

无效。

目前,各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完全一样,补修内容也有较大差别。因此,在其他省区市参加补修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不能作为重庆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的有效证明。

21.补修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有有效期吗?

没有。

考生可凭此证明材料报名参加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考试。

22.教师资格认定对普通话有什么要求?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条规定,语文教师要求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其他学科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根据《关于重庆市普通话水平证书有效期的通知》(渝教语[2007]4号)要求,重庆市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有效期限为5年。

23.在哪些地方可以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考试?

在各个区县和高校的语委办、普通话测试机构均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每个机构组织考试、领取证书的时间不相同,需提前咨询。在重庆市语委办普通话培训测试基地(设在重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参加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个月第三周星期五上午报名确认、培训,下午测试,测试基地联系电话86380493,重庆市语委办电话:63875534。

24.外省市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是否有效?

有效。

国家语委《关于颁布〈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国语[1997]32号)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25.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什么时候?考点如何设置?

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从2010年起,每年两次,春季、秋季各组织一次。春季一般3月初报名,4月初考试;秋季一般8月中下旬报名,9月中下旬考试。考点设置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在全市统一设置若干个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26.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有误怎么办?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网上报名信息。一旦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将无法再次修改。

27.考试报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吗?

教师资格考试在报名阶段的现场确认已经取消,报名阶段一律在网上进行,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信息审核、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结束。

28.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在哪里购买?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可在重庆教育学院(南岸区四公里)成教楼203办公室直接购买(联系电话86380495),也可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预订;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相关文件及材料、学科专业素质参考教材书目已在重庆教师资格网公布,购买相关教材可在各新华书店咨询。

29.考试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函〔2009〕47号)规定:教师资格考试费300元/人。

30.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合格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共六科,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五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科专业素质;面试科目为综合实践能力。六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教育学50分,心理学50分,教育法律法规35分,教师职业道德15分,学科专业素质100分,综合实践能力50分。

教师资格考试满分为300分。考试总分不低于180分,同时,学科专业素质和综合实践能力成绩合计不低于90分,方为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如果一科或某几科合格,但不符合考试合格标准,下次考试时需重新报名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

31.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如何查询?

教师资格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公布,具体的公布日期参见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考生可进入“考试成绩公布”栏目查询,也可向报名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咨询。32.对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如何申请查询?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限内向报名区县考试机构申请查询,市教委统一组织查询后将结果返回各区县考试机构。

33.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有效期吗?

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当次和下次教师资格认定时有效,逾期考试成绩无效,必须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并合格后才能再次申请认定。例如:某申请人员参加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只能在2010年秋季和2011年春季申请认定,逾期没有认定的,考试成绩无效。

34.哪些人员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1)参加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

(2)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在每年春季开展认定)。

(3)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35.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该如何确定?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首次须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任教学科。

36.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首次申请教师资格,如何办理?

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教师资格时,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内,直接到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的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37.非师范教育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是否受所学专业的限制?

根据《教师法》第十五条,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建议申请人员选择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学科进行申请。

38.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吗?

教师资格认定不收取费用。

39.认定时网上申报的信息必须与报名考试时的信息一致吗?

不一定。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任教学科等信息在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两个阶段必须一致,否则将不予认定。

其他如户籍所在地、手机号码等信息如实际发生改变,以修改后的为准。

40.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双面打印;(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3)户籍或档案证明材料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时交验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同时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者,须提供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原件(2011年前参加补修机构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无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可向原补修机构申请开具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交验原件;(8)体检表1份,其中单项体检报告不提交;(9)小2寸(48mm×33mm)正面免冠登记照1张。

材料1-7均使用A4纸张,材料2-8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左上角单钉装订。

41.认定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有具体要求吗?

认定网上报名必须提交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114像素(宽)×156像素(高),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小于19kb,必须为正面免冠登记照,一般为蓝色或红色背景,艺术照、侧面照、大头照均为不合格照片。

认定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张贴的照片、提交的电子照片、提交的小二寸(48mm*33mm)纸质照片必须同底。

42.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发生变更了,在哪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如还在重庆市范围内,凭变更后的户籍或档案证明材料在变更后的区县教委人事科提出申请,如户籍和档案均转移至重庆市范围外的,不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43.申请人是否可以自行联系医院进行体检?

不行。体检由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具体体检医院、时间、体检表格提交等事宜由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考生自行到其他非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结果无效。

44.体检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渝教人〔2010〕51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

45.思想品德鉴定应由部门填写?

在职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任职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就读学校的院系填写。

46.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后不能按期毕业,是否可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毕业,其学历视为不合格,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必须及时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全部收回并销毁,同时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将认定数据删除。

4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何留存、装档?

申请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认定机构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后,一份留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备案,一份装入申请人员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的重要依据,每个申请人员需认真确认。48.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如何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一般在现场确认后10日左右公布,申请人员可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结论公布”栏进行查询,具体日期参见“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49.在哪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在申请认定的机构领取,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学校领取。

50.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哪些材料?

社会人员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应届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若委托他人领取,还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如何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

社会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还需领取经认定机构用专用袋密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自行负责装入个人档案。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 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所在学校统一装档。

52.教师资格证书丢失或损毁后如何申请补发、换发?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证书补办”栏目,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流程办理。

53.如何查询教师资格证书的真伪?

7.教师资格定期认证研究 篇七

一、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缺乏时效性的规定, 即具有终身性质

在现已确立的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中, 并没有明确规定教师资格的时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14条规定: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 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19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 一) 弄虚作假, 骗取教师资格的; ( 二)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 影响恶劣的。被撤销资格的, 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在现实情况下, 绝大多数教师都不会违反以上条例, 那么他们所持有的教师资格也就不会被撤销。换而言之, 只要不触犯法律, 其证书就永远有效, 即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具有“终身性质”。

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基于当时国家的教育发展水平及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20世纪90年代, 我国的教育发展水平整体较低, 且教师资源短缺、整体素质偏低。为了稳定教师队伍, 加强职业的吸引力, 具有终身性质的规定便应运而生。这种“终身制”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促进了教师来源的多元化和高质量教师队伍的储备, 成为我国提高教师质量的重要途径; 稳定了教师队伍, 提高了教师的社会地位, 加强了教师职业的吸引力; 同时, 它使得教师资格成为公民能力的一种标志, 教师资格证书也成为了应聘工作中的一种竞争资本, 且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公民可以在任何时期谋求教师职位, 不受时间或者有效期的限制。

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 教师资格制度的这种“终身制”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因此, 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就被提上日程,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 2010—2020) 年》明确提出要建立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 并于2011年先后在山东、海南省开始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的试点。2013年8月, 我国进一步扩大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试点范围, 在河北、上海等6个省份试点的基础上, 新增山西、安徽等4个省份为试点省, 并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同时选择一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

二、教师资格“终身制”存在的问题

1. 无法弥补教师资格认证标准的局限性

我国的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是建立在静态标准制度上的, 主要是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具备的静态的硬性条件。教师资格标准中对教师资格申请人的学历、专业、普通话水平等静态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 但对教师职业必备的其他条件, 如必修的学科和教育专业的课程和教学能力等未做出具体规定; 且对于认定标准中最为重要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标准规定得不够详尽, 而这些又是作为一名教师所不可或缺的素质和能力。

在教师资格认定方面, 师范类毕业生凭自己的毕业证书, 向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审查并准予合格后即可获得相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非师范专业的教师资格申请者, 只要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并通过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这几门课的考试和认定审核后, 就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而这些考试的课程只是简单地测试教育理论知识, 缺乏对教师全面能力和创新意识的考查。这种规定极大地促进了教师来源的多元化, 但对于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和水平等综合素质缺乏有效的评估手段。

2. 违背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性, 无法对教师的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提供有效的激励

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一个连续的、渐进的过程,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对教师所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教师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 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 改进教育教学, 并且在职后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 才能胜任本职工作。但教师资格的终身性易使教师安于现状, 削弱其终身学习不断提升的动力, 这不利于教师个人的专业发展与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由此可见, 教师资格的终身性弱化了教师参与继续教育与在职培训的积极性, 影响了培训的质量。

3. 不符合职业资格制度的发展规律

纵观当今社会, 社会认可度较高的职业都逐步建立了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 规定了不同职业、不同发展阶段获得不同的职业等级证书。在我国, 专业化标准严格并且相对成熟的职业资格中, 都对资格的有效期和定期认证做出了规定。例如, 医师职业资格需定期考核, 考核不合格则停业3—6个月, 在培训后仍不合格者则注销其资格, 终止执业两年以上需重新考证。国际上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教师资格制度, 对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时效性也有明确的规定。

显然, 较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教师资格制度, 以及我国几种比较成熟职业的职业资格制度, 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在时效性规定上还不成熟, 教师资格仅凭职前考察显然要求偏低, 暴露了教师作为一种专业化工作在法制化管理方面的不足, 必须要加以完善。

4. 不利于在教师队伍中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对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却长期不任教或任过教又转换其他职业的人, 其明明已经不适合再做教师了, 却无法吊销他们的证书, 造成了持证者与实际执教者人数的不对称, 使得我国大批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优秀的非师范生无缘成为真正的教师, 影响对教师队伍发展的宏观调控。且对那些性格品行有严重缺陷的, 如果问题没有达到现行法规关于撤销教师资格的严重程度, 就无法吊销资格, 虽然可以将其解聘但不能防止他应聘到其他学校, 继续造成伤害。

三、关于教师资格定期认证的建议

由上述分析可见, 对我国教师资格实行定期认证是非常有必要的。笔者对于教师资格定期认证, 从阶段划分、认证标准、认证机构和程序等方面提出以下几点设想。

1. 教师资格定期认证的阶段划分

对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应分为三个部分来考虑: 试用期阶段的初任教师、正式教师和未受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资格证持有者。对于初任教师的试用期概念源自教师资格制度相对成熟与完善的国家, 如在美国, 每个新任教师在取得初任教师资格后, 必须有1—3年的试用期, 只有使用合格, 才能获得教师许可证。因此, 我们也可以借鉴上述方法, 对于初次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者, 不论是否为师范毕业生, 都必须经过2年的试用期, 考察初任教师是否真正具备教育教学的实践能力; 对于成为正式教师的与未受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资格证持有者的定期认证阶段划分, 应与教师职称评定的规定相结合, 教师资格定期认证与教师职称评定有着相通的地方, 教师职称评定为每五年评定一次, 笔者认为, 教师资格认定的阶段可以设置在评定职称的前一年, 这样教师资格定期认定的结果可以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参照。

2. 认证标准

在认证程序中应尽量简化手续, 不牵扯教师资格证持有者尤其是在职教师太多的精力, 否则易对学校教育产生不利的影响。

认证内容应偏向动态条件的考核。总体上我国对教师资格的认证标准属于一种静态标准认证, 而定期认证的重点应偏向于教师任教后更新知识与教育教学技能的能力、道德素质是否适合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等这些动态方面条件的认证。

定期认证与教师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相挂钩。教师的成长与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这个过程贯穿于其整个职业生涯, 定期认证条件规定中应规定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次数或者成绩、学分要求, 使得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成为定期认证的重要条件。

3. 认证机构与程序

在国外, 为了保证定期认证的专业性和认证的公正性, 教师资格认证通常是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主持, 交由比较权威的专业团体来负责。但笔者认为, 在我国建立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的专业认证机构还缺乏相应的基础, 定期认证应与教师资格认定一样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教师资格证持有者自己提出申请, 所在学校提供教师的工作业绩考评, 由县级以上 ( 包括县级)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格认证的组织和管理, 并受理不同类别的定期认证申请。为节约费用, 省去颁发新证的工本费, 对符合条件且通过认证的教师在其教师资格证书上加以标注即可; 对认证不合格的, 建议推迟其职称评定的年限, 再次认定不合格者则吊销其教师资格证。

为了保证认证的公正透明, 加强对认证各个环节的监控, 我国有必要把认证的标准与程序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从制度上确保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的真正落实, 并建立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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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瑾, 余艳.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研究[J].人民教育, 2006, (20) .

8.重庆市教师资格证 篇八

这一规定的出台,是国家为提高幼儿教师素质所采取的强制措施,但对于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却是不小的冲击。长期以来,那种凭借学校开设的《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课程考试并在省级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就可以持毕业证及相关考试成绩单直接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的宽松准入制度将从此打破。作为客观存在的中等幼儿师范学校,为了持续发展,将不得不挑战新教师资格证考试的难度和高度。由此,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必须调整,做到课证融合。

一、对××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原有课程设置的反思

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两大块。基础课分为综合基础、文化基础、通识基础。在专业课中,分为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课、专业实践课。由于目前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生源质量下降,同时因为之前幼儿教师的准入制度比较宽松,学校过去在课程设置方面不够全面,在课时分配方面也出现偏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视语数英等文化基础课,忽视了通识文化素养课

怀着为“升入高职”学生打好语英数基础的思想,学校在每个学期语数英的课时分配方面一直有所侧重。而对于幼师专业所需要的通识文化素养,一方面“升入高职”的学生并不急需,另一方面幼儿园从“就业”学生中选拔教师时也不考核此方面的相关知识,因此幼师专业的通识文化素养课一直没有得到重视。

(二)偏重艺术技能课,专业理论课相对薄弱

目前,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生主要来源于一群“中考失利者”,这群幼师生在学习上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词—逻辑思维能力不足,这也使他们逃避专业理论课的学习,而比较喜欢生动活泼的艺术技能课。在艺术技能课上,他们往往容易找到自信。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学校也顺应学生的这个特点,开设了较多的艺术技能课。而对专业理论课的设置相对粗略,除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还有就是一门综合五大领域的《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课,总体相对薄弱。

(三)专业理论与实践脱节,专业能力培养不全面

学生学习的专业理论基本是宏观的,虽然每个学期有到幼儿园见习的机会,但都集中在1~2周的时间内,缺少结合专业理论课的日常见习,这必然造成理论和实践脱节。在集中见习的时间,由于没有相关课程老师的跟踪指导,学生依旧不善于运用专业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长期以来,社会甚至是在职幼儿教师,将专业能力等同于艺术技能,认为幼儿园教师的专业能力就是“弹、唱、跳、画”,这一狭义理解使学生对专业能力的学习产生偏差,平日在艺术技能方面耗费了大量时间。加上幼儿园在面试招聘考核上,也主要通过唱歌、跳舞、绘画等技能水平去选拔,所以种种原因致使学生的专业能力发展不足。

二、新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价值取向分析

(一)突出综合素质取向,体现系统性

新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和《幼儿园教师面试》三个科目,对幼儿教师综合素质的考核单独列为一个科目,突出了国家对幼儿教师综合素质要求的取向。

从考试的目标来看,《综合素质》科目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是否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高尚的职业道德、一定的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从《综合素质》科目考试的内容来看,它包含五大模块的内容。以2015年的国家考试大纲为例,各模块所占的比重如下: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考试的科目、考试的内容还是考试的形式来看,新教师资格考试对应试者的考核都突出了考察综合素质的取向,这就指导幼师学校在制定培养目标、设置课程和实施课程评价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突出专业能力取向,体现专业性

具备保育和教育的专业能力是从事幼教工作的基本要求。因此,新教师资格考试从考试的形式、内容和要求等各方面都对专业能力进行了考核。

从《保教知识与能力》科目的考试目标来看,主要考察应试者“学前儿童发展知识和了解幼儿的能力、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幼儿生活指导的基础知识与能力、幼儿园环境创设的知识与能力、游戏指导与组织实施教育活动的知识和能力、幼儿园教育评价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等六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从《保教知识与能力》科目的考试内容和要求来看,考试内容主要涵盖以下七个模块。

考核的这七个模块内容完全符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的要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如何通过课程设置来实现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目标,是一项系统的建构工程。

(三)突出情境应用取向,体现实践性

实践能力的考核是新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核心内容。新教师资格考试目标中明确提出:从业者要掌握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在教学实践中正确运用。

对近两年(2014 —2015 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题《保教知识与能力》试卷进行的分析发现:一般教学设计占30%的比重;案例分析占40%的比重。

教学设计试题中给出一定的教学材料,要求应试者设计教学活动名称、目标、过程和活动延伸的教学活动。如果没有经过实践训练的应试者就很难做出正确的分析和设计,没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新教师资格考试的情境应用取向促使学校将教育见习和实习落到实处,使实践活动更具实效性。

三、新教师资格证考试背景下对三年制中职幼师课程设置的调整

建立新型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是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的必由之路,任何观望和徘徊只能让学校的发展陷入被动。所以中等幼师学校必须采取措施以适应新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导向性要求,依据新教师资格考试的价值取向,对学前教育课程进行调整。

目前,新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依据××学校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实际,拟准备在下半年即每年的11月份左右组织幼师三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实际上,学生从9月份进入三年级就不得不投入任务繁重的应试复习,所以在学生入校的头两年必须把所有“应知应会”的课程全部学完,这也迫使学校在课程设置上周密安排,而且要充分利用选修课。调整后的课程设置如下表:

(一)加强师德教育,充实通识基础模块中文化素养方面的学科

《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强调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教师理念。在学校以往的德育教学中,虽然每个学期都开设有德育课,但都没有针对幼师学生的专业特点。而在新教师资格证考试中明确提到师德教育、幼儿园教育法律法规、入职教育的讲授与考核,必须将与之有关的课程放到专业必修的地位。正因如此,学校对学前教育专业的德育课做了补充,在二年级三、四学期分别增设《幼儿园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两门课。而在选修课中新设了《幼儿教师心理健康》《幼儿教师礼仪》的课程。

在《综合素质》这一笔试科目中,除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还提到了文化素养及教师信息处理能力,因此必须加强学生阅读与写作、艺术鉴赏及幼儿园多媒体课件制作的能力,强化通识课程模块中文化素养方面的学科教育,与此相应的,增开了《阅读理解》和《写作》课,主要训练学生对材料的理解、分析概括能力以及写作能力。在通识基础课中新增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课程。

(二)在专业课程模块中,加强幼儿教师岗位核心能力课程的比重

新教师资格考试非常注重理论对幼儿园工作的指导作用,理论知识仍是新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并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培养岗位核心能力。这次课程调整把艺术类课程相对进行了压缩,主要是把《声乐》课和《乐视练》合并为一门课《声乐基础》,二年级原来每学期开设的三节《舞蹈》缩减为两个课时。以前学校在专业核心课模块开设比较粗略,这次课程调整细化了《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课,将其分解为五大领域:《幼儿园语言活动指导》《幼儿园健康活动指导》《幼儿园科学活动指导》《幼儿园艺术活动指导》《幼儿园社会活动指导》共五门课程。一方面使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更具针对性,另一方面尽可能让学生精学细练,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在专业核心课模块,针对游戏能力的培养新增了《幼儿游戏与指导》。

此外还充分利用选修课,利用每周三下午六七节开设了《幼儿园一日生活的组织和教育》《幼儿园环境创设与玩具制作》《幼儿园的沟通与合作》《幼儿园主题活动设计》《幼儿园班级管理》等课程,加强幼儿教师岗位核心能力课程的比重。学生可在一二年级的四个学期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选修课。

在选修课方面,学校拟邀请幼儿园经验丰富的园长和骨干担任教师,凭借幼儿园一线教师丰富生动的实践经验,强化学生理论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三)注重教育实践课程的教育效果,突出教师教育实践取向

新教师资格证考试重视实践导向。无论是《保教知识与能力》中考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是《幼儿园教师面试》中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都清晰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在中等幼儿师范的课程设置中一定要保证学生实践课程的时间和质量。

其实,××学校在学生见习实习的实践课程方面一直做得不错。学校采用的是“2.5+0.5”人才培养模式。在校学习两年半,保证每一位幼师学生在第一到第四学期,分别有1~2周,第五学期有4周的见习时间,最后一学期是零距离的岗位实习,同时在每个学期安排有不同的见实习任务。但不足的是能结合课程的日常性见习难以落实到位,这是今后一段时间学校要致力解决的一个问题。另外在专业教师跟岗实践方面、见实习的跟踪指导方面,还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激励。

新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是一项难度较大的考试,尤其对中职三年制的幼师生来说。也许上述课程调整设置对于迎战新教师资格证考试仍不完透,我们期待在以后的考证探索中一步步完善。前方路漫漫,我们将毅然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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