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维权意识状况调查

2024-11-12

大学生维权意识状况调查(精选13篇)

1.大学生维权意识状况调查 篇一

大学生兼职维权状况调查

1、性别?

A、男B、女

2、你做过何种类型的兼职?

A、家教B、发单员C、促销员D、其他

3、你在做兼职时是否签订劳务合同?(若选没有,即跳到6题)

A、没有B、有

4、你觉得签订的劳务合同有作用吗?

A、有B、没有C、不清楚

5、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是否有非法的免责事项?

A、是B、否C、不清楚

6、你认为在兼职协议中,试用期是必须的吗?

A、是B、不是

7、如果兼职时进行了岗前培训,你认为培训费由谁承担?

A、自己B、单位C、自己和单位分担D、其他

8、若用人单位加班加点,有没有征求你的同意?

A、有B、没有

9、若是加班,加班费怎么算?

A、双方协商B、老板说了算C比照劳动法规定给付

10、对于劳动报酬的支付,你的态度?

A、只要足额,晚点也没事B、只要及时,少点也没事

C、必须既足额又足时

11、你会收集于劳动合同有关的证据吗

A、会特意收集B、会下意识保存C、不会注意

12、你的权益受到侵害,你会如何处理?(可多选)

A、与当事人或其领导交涉 B、向有关机关投诉 C、自认倒霉D、到法院起诉

13、你是否了解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

A、非常了解B、了解一些C、不是很了解D、根本不了解

14、你认为社会应该给予兼职大学生什么帮助?

A、组建大学生兼职联盟B、媒体制造更多舆论压力

C、国家完善兼职方面的法律D、法院成立小额诉讼法庭

15、你在兼职过程中遇到的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有:()

A、干了活不给工钱B、随意解雇C、不订劳动合同,遇到问题老板说了算D、随意加班,延长劳动时间E、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工资 F、随意克扣工资G、遇到老板和顾客的性骚扰H、职业介绍中介骗钱 I、雇主要求交纳押金,寻找理由克扣押金

16、你在兼职过程中遇到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

2.大学生维权意识状况调查 篇二

中小学生自我意识问题已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为了解畲族中小学生自我意识状况, 笔者于2006年12月对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的畲族中学生自我意识水平进行了调查, 并与同期调查的丽水市城市和农村汉族中学生的调查结果进行比较, 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依分层-典型-整群相结合的抽样方法, 于2006年12月-2007年2月在丽水市景宁县中学抽取所有畲族中学生;同时抽取丽水市城市、农村中学各1所 (初一至高三年级) , 每个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作为调查对象, 共有学生1 657名。其中汉族学生城市635名, 农村644名, 畲族378名;初中生455名, 高中生1 202名;男生818名, 女生839名。年龄在13~18岁之间。

1.2 方法

1.2.1 调查工具

使用儿童青少年自我意识量表 (Children's Self-concept Scale, PHCSS) [1], 该量表由美国心理学家DBEV及Pierrs-Harris于1969年编制。我国心理学家苏林雁于2002年将此量表进行标准化并建立中国常模[2]。该量表共80个条目, 含6个分量表 (因子) :行为、智力与学校情况、躯体外貌与属性、焦虑、合群、幸福与满足。该量表为正性记分, 凡得分高者表明该分量表评价好。

1.2.2 调查方法

量表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集中于教室, 经知情同意后, 由班主任采用统一指导语, 学生无记名自行填写, 随即收回。共发放问卷1 687份, 收回有效问卷1 657份, 有效回收率为98.22%。

1.2.3 统计方法

将回收的所有原始资料统一整理、编号, 应用EpiData 3.1建立数据库进行双录入核对, 采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 (SPSS 13.0) 进行样本t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等。

2 结果

2.1 畲族与汉族城乡中学生自我意识水平比较

初中学生组, 智力与学校情况分量表的得分, 躯体外貌与属性分量表及总分的得分, 畲族与城市汉族学生高于农村汉族学生,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值均<0.01) ;其他各组之间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P值均>0.05) 。见表1。

高中学生组, 除合群分量表外, 其他分量表及总得分均是城市汉族和畲族学生高于农村汉族学生,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值均<0.01) , 畲族与城市学生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合群分量表为畲族高于城市, 城市高于农村,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1) 。见表2。

2.2 不同性别畲族学生自我意识分量表及总得分比较

初中学生组各分量表与总分的性别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见表3。

高中学生组焦虑分量表得分, 性别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1) ;智力与学校情况和躯体外貌与属性分量表得分, 畲族学生性别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4。

3 讨论

本文研究结果显示, 除初中生组的行为、焦虑、合群、幸福与美满分量表外, 初中和高中生组的各分量表及总得分畲族学生低于城市汉族学生, 但高于农村汉族学生, 与在上海地区藏族中学生的自我意识总体水平明显低于汉族中学生[3]的报道不甚一致。可能因为丽水市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同属于浙南山区, 虽然各地在自然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 政治、经济、文化与教育、生活习惯以及畲族的某些传统风俗习惯以及婚姻方式上与汉族之间存在差异, 但均不如西藏与上海之间相差悬殊。畲族学生虽然在丘陵和半山腰地带的一些偏僻山村居住较多, 但在平原、丘陵、半山腰以及一些大山深处到处都可以看见汉族学生的身影, 自然环境因素对中学生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的影响虽然没有上海与西藏之间的差别大, 但多少也存在一定影响。本文研究结果中出现的城市与农村汉族中学生之间的各分量表及总得分的差别多少也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调查发现, 畲族初中学生焦虑得分为男生高于女生, 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畲族高中学生的躯体外貌与属性分量表及总得分均以男生高于女生, 与文献[4]基本一致, 即女生对自己的相貌评价较差。畲族高中组学生的合群分量表高于城市和农村组高中学生, 也许是畲族学生的独立性相对较弱 , 依赖性相对较强之故。

中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阶段, 生理和心理迅速发育, 随着社会竞争和学习压力的不断增大, 这一阶段的心理问题更加突出。中学阶段亦是个体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时期, 青少年的自我意识反映了他们对自己在环境和社会中所处地位的认识, 也反映了自身的价值观念。因此, 在学校教育工作中应更加关注畲族和农村不同性别不同学习阶段中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努力提高畲族和农村汉族学生的自我意识水平, 增强自信心, 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 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参考文献

[1]汪向东, 王希林, 马弘, 编.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增订版.北京: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 1999:306.

[2]苏林雁, 罗学荣, 张纪水, 等.儿童自我意识量表的中国城市常模.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2002, 16 (1) :31-34.

[3]林崇光, 杜亚松, 何艳, 等.藏、汉中学生自我意识与个性特征的比较研究.健康心理学杂志, 2001, 9 (2) :96-98.

3.大学生维权意识状况调查 篇三

摘要探讨了在校大学生打工权利受侵害的现状、原因及对策,以期对有意于打工和正在打工的大学生有所裨益,也为进一步规范、优化和完善大学生打工市场提出参考性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打工;维权

一、在校大学生假期打工的现状

数据显示有84%的同学有做过兼职,表示从未做过的仅占16%;现在大学生兼职、打工,除了做家教、网络的实习实践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兼职或打工时从事派传单、商品促销、校园销售、当餐厅服务员等工作。在选择打工目的是什么的时候,有大部分人选择“接触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占了总数的64%,选择“赚取生活费”,占了20%。从选项人数中显示,大学生兼职以赚钱和充实自己为主要目的。大学生打工渠道:除了学校给贫困生安排的勤工助学岗位外;30%的学生通过各种街头或校园招聘广告找工作;60%的学生通过中介;剩下的通过熟人推荐等方式。

二、权益受损状况的分析

原以为学生们通过业余打工既能积累经验又能赚钱,实际上热情有余、经验不足的大学生在打工途中却发现不少“陷阱”遍布,他们频频遭遇“埋伏”。据调查结果统计得知,有近5成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在被调查的120名学生中,有35%的学生表示在校内外的打工中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和伤害。其中,打工时的乱收押金所占比例最高,其后依次为:中介不兑现承诺,克扣工资、少算工期,不发工资。

三、在校大学生打工权利受侵害的原因

1维权意识淡薄

调查显示,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至少有八成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在问及“是否与雇主签订合同”时,有45.8%的大学生选择口头协议;29.2%的人表示没有想过这一问题。很少人会于雇主签定劳务合同。而面对侵害,近35%的学生选择稍微抗争甚至忍气吞声,只有不到20%的人想到诉诸法律或向有关部门求救权益。有的在校大学生求职心切,而自身没有维权意识,工作时没有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时,不注意索要发票、收据等。大部分上当受骗后没有想过举报。有的根本就不知道去哪个部门举报,有的不愿费时费力。

2维权体制不健全

大学生打工时遇到拖欠工资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只认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证据。遇到拖欠工资问题,因为不在劳动部门职能范围,只能到法院当作民事纠纷处理。如果被“黑中介”骗取押金等费用,劳动部门可去处理。可是,当大学生自身维权意识不强时,在中介收取押金时,没有索要收据和发票的大有人在,没有证据,劳动部门处理起来就会很困难。维权体制是一种被动式的,而且相关的职能部门效率亟待提高。

3打工市场缺乏管理

调查显示很多人找工作的途径大多是通过看报纸、上网站、学校内的各式招聘广告、找中介。但是在这中就存在着虚假广告。另外,高校假期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不到位,学校没有开办专业职介所,以优质的服务、安全的保证、低廉的价格服务学生,那么就更不用说将庞大散杂的大学生打工族集中起来,实现统一管理。眼下,大学生打工市场没有一种规范的管理体制,长期处于“真空”状态,这就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四、保障大学生打工合法权益的措施与对策

(一)政府有关部门应互相配合,加强监管

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识,对保证整个社会保持正常运行具极大的影响。建立完善的中介整顿制度,并严厉打击黑中介机构的不法行为;政府工作透明化和制度化积极引导中介组织协会的监督、钳制作用;完善我国人才流动机制和人才中介服务机制的建设;积极建立人才的市场导向。政府下的各部门(包括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等)互相配合做到,形成有法可依,持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学校教育部门应发挥连接社会的桥梁作用

高校应把勤工俭学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一部分,形成一套规范的体系。几个大学联合成立校园职介:一个专为学生介绍短期打工的机构。以优质的服务、安全的保证、低廉的价格服务学生,那么就可以将庞大散杂的大学生打工族集中起来,实现统一管理由学校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加强与社会人才市场、大型用人单位、企业家协会等部门联系,构筑供需信息网络。

(三)大学生自身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维权意识

大学生找兼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到正规的人才市场以及职业介绍机构,维护自己的权益。签份“协议”多份保障,尽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民事的劳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所以,不论暑期打工还是平时打工的时候,都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务协议”。那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是有着巨大影响力的媒体,是整合资源的平台。小企业运用网络营销就是用营销的思想和方法,借助互联网技术及平台所展开的营销活动。这里,网络技术和平台是营销工具和手段,它涵盖了我们传统营销活动的全部内容,无论4P还是4c,网络营销在每一个环节都可以体现出巨大的作用和能量。

时代在发展,生意可以传统,但工具必须更新。互联网所具有的优势和特点,决定了它能够给传统企业带来“增收、节支、提效、避险”等效益。小企业在打造网络品牌、拓展销售渠道、推广企业及产品、加强与消费者沟通、收集各类商业信息、进行市场调研、完善售后服务等降低成本、整合资源方面,互联网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小企业应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崭新的营销工具,在不利的环境中突出重围,获得新的发展。

(七)联合营销模式

采用联合营销模式使小企业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利于小企业突破自身能力的限制,以较少的资金和较短的时间形成较大的销售能力,缩短了产品流通时间,提高了销售效率,从而降低营销成本。

小企业的联合主要是某种松散型的组织体,组织体内的小企业以合同为纽带,在市场营销中的各个方面展开合作。其联合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竞争企业的联合。第二种方式是互补企业之间的联合。由于联合销售具有松散型的特点,这就要求联合体中的各企业间要以合同为依据,在自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使其中出现的纠纷或问题减少,以保证联合销售走上正常、健康、联合体内的各成员互利互惠的道路。

(八)“寄生”营销模式

1产品寄生。产品寄生是指寄生企业给宿主企业生产产品。目前的OEM(业务外包生产)方式是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合作的主要方式,即小企业接纳了大企业转移出的部分产品生产线,在大企业的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督下,其成品以大企业的品牌包装进入市场。

2渠道寄生。渠道寄生是指寄生企业利用宿主的销售渠道经营自己的产品。世界经济一体化使市场空前的广阔,小企业要凭自身力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完整的分销体系是不可能的,小企业通过为大型企业的出口产品生产相关的配套产品方式达到出口的目的,借助跨国大公司的强大销售网络进入国际市场。

3促销寄生。促销寄生是利用宿主的产品或者促销工具以实现寄生企业的促销目的。企业为了达到销售促进目标而选择需要恰当的促销方式,促销工具选择得当,可以提高销售数量,降低成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所述,小企业应该在自身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认真分析自己的优势与弱点,善于抓住机遇,并利用我国出台的有利于小企业的法律、法规,选择适合的营销模式,使小企业走上成功之路。

参考文献:

[1][美]梅金森等著,李刚,范存会,俞海译,小企业管理[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

[2][美]莱文森著,王功新译,游击营销[M],海南出版社,2005

[3][美]菲利普·科特勒、凯文·莱恩·凯勒著,梅清豪译,营销管理(第12版)[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4]王鹏辉,水泥+鼠标:创新的营销模式[J],销售与市场,2009(1)

4.大学生维权意识和方法调查问卷 篇四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为了更好地了解你们的维权意识与方法现状,以帮助大家在大学期间取得更多关于维权的方法,我们组织了这次问卷调查活动。希望我的调查能得到同学们的支持与帮助。

1.以下的校园生活哪个是你所关注的?

A、校园生活B、成绩学业C、交流交际D、其他

2.你对学校学生会大致的工作与权限了解么?

A、很了解B、知道但很模糊C、不太了解D、与我无关

3.你认为对于现今学生会的运作与组织活动如何?

A、满意B、较满意C、还好D、不满意

4.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曾存在过被忽视或者觉得不公正?

A、常常B、有时C、都被解决D、没想过

5.在学院如果你的权益受到侵犯你希望怎么解决?

A、找老师帮助B、找学生相关组织希望能帮你解决问题C、自行解决.6.你觉得自己的维权意识怎么样?

A、很好B、一般C、比较淡薄D、不关心

7.对于学校维权工作抱有的态度如何?

A、积极参与B、应付了事C、不关我的事

8.你认为学校饭堂食物的价格如何?

A、满意B、较满意C、还好D、不满意

9.食堂在以下几方面是否有缺陷?请选择。(多选)

A、饭菜质量B、饭菜数量C、食堂及饭菜卫生D、饭菜价格E、餐具F、桌椅G、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10.你认为目前宿舍管理状况如何?

A、满意B、较满意C、还好D、不满意

11.你认为校医务室对学生病情与收费如何?

A、满意B、较满意C、还好D、不满意

5.大学生网购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篇五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迅速普及。网购所具有的商品价格低、种类全、购物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等优势,使得人们逐渐接受更为便捷、便宜的网上消费模式。从我国网络购物者的年龄来看,18~24岁的购物者占43.6%;从购物者的文化程度分析,大学生又占到总数的49.3%。因此,大学生已经成为网上购物人群中的主体,引领社会的消费趋势。

然而,由于网络交易在诚信经营、信息保密、售后服务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网购过程中市场遭到侵犯。当他们的权益遭到侵犯时,如何采取正当途径进行救济就成为了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我们通过对大学生“网购”维权状况的调查研究,了解大学生网络购物的现状和存在的侵权问题,弄清楚网络购物的风险组成因素,找到合理的维权途径,使众多大学生在网购过程中有效防止自己的利益为他人所侵犯,或在遭受侵权后能够找到相应的行为规范和法律条款及时地以最适当的方式解决纠纷,保护大学生网购的权利。同时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并在社会中普及法律知识。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问卷星调查网站发放问卷,得到105份有效问卷。问卷内容如下: 1.您的性别:()A男

B女 2.您的年级:()

A.大一

B.大二

C 大三

D大四 3.您有过网购经历吗:()A.有

B.没有

4.您在网购时最关注的的信息是()

A.产品质量

B.产品的价格 C.售后服务态度 D快递速度 5.你在网购过程中会索要发票吗

A.会

B.不会

C.有时候会

D.卖家没有发票 6.网购收货在遇到问题时你会选择()

A.退货

B.与客服协商 C.不了了之

D.投诉卖家 7.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

A.完全不知道 B知道一点皮毛 C有一定了解 D系统的了解过 8.你会通过哪些途径了解消费者网购权益保障内容?()

A.相关书籍、杂志 B来自学校教育 C来自社会经验 D查阅相关资料 E其他 9.你认为在网购中消费者维权的最大难度在哪里()A.对网购维权缺乏意识 B.缺乏对维权渠道 C.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D执法部门工作不利 10.在通过此问卷后你会更注重网购维权吗?()

A.会

B.不会

C.想起来就会

(二)样本分析:

1)大学生网购成分分析 在调查结果中,82.86%的同学有过网购经历,63.81%为女生,男生占相对少数。其中又以大

二、大三的同学占到一半以上,大约70%左右,占据了大学生网购人群中的主流。

2)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了解情况

在对大学生认为自身的网购维权意识的问卷调查中发现:42.86%的学生表示对《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知道一点皮毛,36.19%的同学表示有一定了解,完全不知道占16.19%,而有过系统了解的只占4.76%。男女生之间的比例相差不大。(具体参见图1)。由此可见,在校青年学生中有一部分学生还没有明确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针对全中国消费群体设立的,说明我校的青年学生对网购维权的认知不够深刻。我们需要通过有效的途径鼓励学生正确认知维权,为其顺利走进社会做好准备。

3)大学生的网购维权意识分析

我们以一些生活中常碰到的例子作为调查案例,对调查的结果的分析发现: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会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的学生只占小部分。这样的数据体现出,现当代的大学生的网购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并不像他们自认为的达到的程度。在回答“网购收货在遇到问题时你会选择?”的问题时,有39.05%的学生选择“与客服协商”,有20%的学生选择“直接退货”,19.05%的学生选择投诉卖家,还有21.9%的学生选择不了了之(具体参见图3)。大部分学生还是选择倾向于消极的做法。由此可见,现在的青年学生还有大部分在思想上不能够正确理解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行图 3

为,觉得维权在损失大小上应区别对待。思想是行动之源,只有在思想上肯定并维护个人权益不受侵害,才会主动履行网购维权的行为。所以,指导青年学生运用正确的维权办法和渠道,提升正当维权思想觉悟,势在必行。

4).学生的网购维权行为有待指引

在回答“你在网购过程中会索要发票吗?”的问题时,只有7.62%的学生会选择肯定,还有37.14%的学生选的从来不会(具体参见图4)。在回答“在网购过程中你更关注那些信息?”的问题时,超过半数的同学只关注产品本身而忽略自身权益维护问题,由此可见,大学生维护个人权益的行为还不够成熟,依然处于被动状态,不懂有效保护自我。无论是在学习、生

图 1

图 2 活,还是工作中,锻炼正确的维权行为,是保护个人权益不受侵犯的必要措施。从调查数据可知,我校有近50%的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工作过程中不能够设定有效措施防范侵权问题以及有效对待权益纠纷问题。所以,我校青年学生要不断加强网购维权实践训练,主动关注生活细节,提升网购维权能力。

5).大学生对于网购维权所需的程序和具体途径图 4 分析

在了解消费者网购权益保障内容的途径上,从反馈中可得知,被调查的大学生中并没有图 5 图 6 集中的渠道来了解相关信息。大约有40%的同学通过阅读、查阅相关资料来交接,还有30%的同学通过学校和社会来了解。另外,在“你认为在网购中消费者维权的最大难度在哪里?”的问题的回答上,被调查的大学生认为对消费投诉的一般程序还知道一点点,也都觉得现在的消费投诉“门槛”太高,投诉处理时间过长,因此对于平时一些较小的侵犯权益的行为不会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有40%的同学认为缺乏相应的维权渠道,还有20%的同学认为缺乏维权渠道以及相关法律不法规不够健全,另有17%的同学认为执法部门工作不利。

(三)结果分析 大学生网购维权现状

(1)大学生弃维权的比例较高。将近七成的消费者认为自己的维权行为“每次都能达到预期目的”或“基本能够达到预期目的”。但在这样的背景下,仍有20.8%的大学生在遭遇侵权时选择“自认倒霉”、不予追究,这一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2)维权行动止步不前。尽管有79.2%的大学生在网购过程中遭受侵权时会积极主动地采取维权措施,然而在其初步维权行动受阻时,如遭遇卖家拒不退货换货、要求买家另付邮费等情况时,36%的大学生就会立即放弃维权,而举报、诉讼等维权形式的使用率几乎为零。由此可见,大学生的维权行动仅处于初级阶段,一旦遭遇瓶颈,便会止步不前。

(3)对法制的渴望与法律意识淡薄之间的矛盾。82.6%的大学生认为提高网络购物安全性最有效的措施是加强立法保障,然而与此同时他们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却知之甚少。因此,虽然人们普遍呼吁法律制度的完善,但是在法律的实践操作层面上并未深入了解。对规避侵权风险、解决纠纷的建议

(1)积极采取维权措施。网络购物交易平台、政府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已为消费者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如淘宝网近年来陆续推出了退款、申诉、举报等功能。其次,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使维权行为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取得成功。最后,消费者还能通过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2).坚决维护合法权益。当买家在初步维权过程中遇到阻碍时,放弃维权的买家比不采取维权措施的买家多了一倍,这种情况易助长商家的投机行为,不利电子交易的健康发展。大学生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后,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资料,发现货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工商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当发现被诈骗时,应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向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1).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警惕性。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应加强法制宣传,如开设法律讲座、组织咨询会等,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促使其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加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操作,建立完善的救济制度。目前,即使消费者能够通过换货、退货、申诉等途径获得一定补偿,但期间耗费的金钱、时间和精力往往得不到弥补,因此无论是交易平台还是监管部门,都因为消费者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救济制度。

6.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问卷调查 篇六

1、你生长在A、农村B、城市

2、你是

A、文科生B、理科生C、特长生

3、我国最高立法机构是、A、国务院B、全国人大 C、最高人民法院

4、我国效力最高的法律是

A 宪法B 刑法C 民法

5、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你的态度是:

A、充分信任 B、比较信任 C、不信任

6、你经常看法律方面的杂志吗?

A、经常B、不是

7、你的权益受害时,你会选择法律手段解决么?

A、会B、不会

8、当你参加相关勤工俭学时,你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

A、有B、没有

9、你是否认为法律是万能 ?

A、是B、不是

10、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

A、非常有用B、一般C、基本没用D、法律不如权力有用

1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我国的公民么 ?

A 是B 不是C 不知道

1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A、电视上B、报纸上C、学校的课本上 D、家庭的影响 E、其他

13、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B、用武力解决 C、通过关系解决.D、感觉很委屈但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

14、对于学校不允许到达法定年龄的同学结婚的做法,你的观点是?

A:赞同B、不赞同

15、你认为中国的现有法律满意吗?

A、满意B、不满意 C、基本满意 16.您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最有效的:

A、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舆论监督 B 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机关的监督

C 群众监督 D 执法机关自我监督

17.你觉得法律能维护你的切身利益吗?

A、能 B、不能

18你觉得自己会不会犯法?

A、会 B、不会

19、你经常参加关于法律方面的活动吗?

A、经常B、有时

7.大学生维权意识状况调查 篇七

责任意识是小学生道德发展的基本内容之一。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 小学生的责任意识发展状况如何?怎样有效地促进小学生责任意识的健康发展?是我们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研究方法

(一) 调查对象

我们选择了德州市具有代表性的北园小学、中原小学和建设小学等三所小学一、三、五年级的634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 共发放问卷634份, 回收有效问卷605份。另外, 对128名家长和教师进行了访谈。

(二) 调查方法

1. 问卷法

我们编制了“德州市小学生责任意识发展状况问卷调查表”。此表由四部分构成, 即对自己的责任意识、对他人的责任意识、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对自然的责任意识。责任意识包含了两个层面:对责任的认识和责任感。

2. 访谈法

我们在三校随机选择了63位家长和65位教师, 就小学生在家庭、学校中责任意识的表现以及原因进行访谈, 并对部分学生进行个案研究。

(三) 施测过程与结果处理

本次调查的时间为2007年3月, 调查所得全部数据采用Excel软件进行分析处理。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 德州市城区小学生责任意识发展的现状

通过本次调查, 综合小学生责任意识发展可以看到, 当前小学生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发展较好, 对自己、对自然的责任意识发展相对滞后。

小学生在对自己的责任意识方面发展不甚理想。如在学习的主动性方面, 三年级学生能做到课前主动预习的仅占25.3%, 五年级为20%。在关注自身身体健康方面, 普遍表现较差, 如在保持正确的坐、站、看书、写字的姿势方面, 一年级有36.29%的学生认为自己达到要求, 三年级为30.15%, 五年级只有1.85%的学生认为自己做得较好。

对他人的责任意识的调查, 我们选取了对同学、对家长、对教师三个观测点。在对同学的责任意识方面, 多数学生表现出良好的团结友爱意识, 如认为因为能帮助他人感到快乐的学生, 一年级的比例为44.4%, 三年级为41.26%, 五年级为37.78%。对教师的责任意识方面, 如对教师给自己布置任务能尽全力的学生比例很高, 一年级为75.93%, 三年级为73.02%, 五年级为56.52%。在对家长的责任意识方面, 学生的表现一般, 如在尽可能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不给父母添麻烦的问题上, 回答能够做到的学生, 一年级为36.3%, 三年级为56.19%, 五年级为60.87%。尽管比例很高, 但是根据笔者对家长所作的访谈, 多数学生的实际表现并非如其所述。

对社会的责任意识的调查, 选择了对班级、家庭、社区三个观测点。在对班级的责任意识方面, 被调查学生的班级责任意识都比较强烈, 如认为能努力为班级争光的学生占82%。对家庭的责任意识方面, 被调查的学生表现不尽如人意, 如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一年级为22.2%, 三年级为36.19%, 五年级为40.87%。对社区的责任意识方面, 被调查者的表现也很不理想, 如表示愿意主动和邻居一起扫雪的学生, 一年级为44.81%, 三年级为32.86%, 五年级为34.78%。

在对自然的责任意识方面, 被调查学生表现出认识和行为之间的差别明显。如能做到用过的废旧电池不乱扔的学生只占总人数的34%。

(二) 德州市城区小学生责任意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难以认清自身的社会角色, 缺乏对自己的责任意识。

小学生中明显地存在不能正确认识自身社会角色的现象。小学生虽然也表现出对自我社会角色的认识, 但是他们的认识仅仅是机械反映社会的外部要求, 并未真正内化, 这在学习活动中表现最为典型。例如在自觉遵守学校规章方面, 五年级只有27.5%的学生认为自己做得很好。有21%的学生表示从不主动预习。许多家长也反映孩子在家庭中学习必须由家长监督或“陪读”。在个案调查中, 许多小学生表示学习是为了将来找一个好工作, 有的则表示自己学习只是因为父母要求, 或者为了博得老师的欢心。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责任意识的缺失造成小学生在某些方面能力的发展严重滞后。如有的低年级学生在学校不敢上厕所, 三、四年级的学生还不会系鞋带。

2. 过分的以自我为中心, 对家长和家庭的责任意识缺失。

本次所调查的小学生多数为独生子女, 他们明显地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 缺乏对他人的关心与同情, 尤其是对家长, 缺乏基本的感恩之心, 有23.8%的学生表示不了解父母工作的辛苦, 平时有乱花钱的毛病。很多家长也谈到, 有不少孩子盲目与他人攀比, 一旦得不到满足, 就与家长吵闹, 很多小学生对长辈缺乏应有的尊重。

3. 缺乏对社会生活的了解, 对社会的责任意识淡漠。

虽然多数学生认为自己具有社会责任意识, 但由于身心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与真实的社会生活是基本隔绝的, 因此, 小学生普遍缺乏对社会的了解, 社会责任意识相当淡漠, 如有44.5%的被调查学生认为自己不会参加小区居民的公共劳动, 就有力地说明这个问题。

4. 缺乏对大自然的责任感。

调查发现, 学生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 但是这种认识并未真正转化为主体的信念和行动。例如, 在本次调查中能做到废旧电池不乱扔的学生只占总人数的34%。

(三) 小学生责任意识问题的成因

根据我们的调查和访谈, 造成小学生责任意识缺失的原因主要来自四个方面。

1. 社会原因。

责任意识无论从生成到发展都与社会息息相关。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 人们对自身的过分关注、极端的利己以及金钱万能思想的盛行, 社会风气受到严重污染, 小学生责任意识生成的社会生态环境有所恶化。而小学生“他律”的特征仍然非常明显, 其思想意识发展极易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其次, 社会的变革导致社会价值标准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在这种社会状态下, 小学生难以抉择和认清自身的应负之责。

2. 学校教育原因。

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是学校教育应有的目标。但当前学校教育存在的唯智化倾向, 对责任教育的漠视, 也造成了学生对自我的认识出现偏差。如小学生在自我认识中更多地是以学习成绩作为主要标准。

思想品德教育的乏力是造成小学生责任意识淡漠与缺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由于道德教育的政治化倾向, 责任教育也被赋予了浓厚的政治色彩, 变得抽象、空洞, 小学生难以将责任与自身的生活联系在一起, 获得责任意识生成所必需的情感体验。

3. 家庭原因。

家长的教育观念普遍较为落后, 只关注子女的学习成绩, 忽略了其他方面的发展;在教育方法上, 较多地采用强制式方法;在评价标准上, 只要学习成绩好, 就认为一切皆好。这种家庭教育观念使得家长严重忽视了子女的责任教育。

近几十年来, 我国4-2-1型的家庭逐渐成为主导, 这使得许多家长对孩子采取溺爱的方式进行抚育, 剥夺了孩子进行责任锻炼的机会。另外, 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 这就更缺少了认识责任、承担责任的实践机会和条件, 从而加剧了小学生责任意识的淡漠与缺失。

4. 个体自身原因。

小学生身体发展尚不成熟, 限制了其活动的范围和复杂程度, 因而在活动中认识责任、体会责任的机会相对较少, 这也是造成小学生责任意识淡漠的一个原因。另外, 小学生心理发展的水平特别是自我意识发展水平的低下, 使得小学生难以认清自己的社会角色和社会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因而在他们身上明显地存在着无法准确认识自身责任、缺乏真切的情感体验、责任承担中的不稳定等现象。

四、对策探讨

(一) 培养主体意识, 提供自主选择自我体验的机会和条件

培养责任意识, 首先要培养主体意识。教育者要把小学生视作责任意识的主体, 给予充分的尊重。只有尊重学生, 小学生才能将自己视作独立的个体, 进行自主选择, 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次, 必须以小学生自我意识的发展为基础, 培养他们对自身社会角色的认同。无论是责任意识的形成还是责任的履行, 对自身社会角色的认同都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另外, 要提供条件, 让学生自主选择。主体的自主选择是责任意识产生的前提。教育者应当发扬民主, 创设民主平等的氛围, 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使学生在活动中自主选择, 在自主选择、自主行动中体悟自身的责任。

(二) 整合教育资源, 实现责任意识培养向生活的回归

责任无处不在, 因此在小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过程中, 教育者必须全面认识各种活动在责任意识培养中的价值和作用, 有效地整合全部教育资源。首先, 要走出课堂, 回归生活, 让学生在生活中认识责任、生成责任意识、承担责任。其次, 必须将学校、社会、家庭等各种教育力量有机地整合, 形成统一的教育力量。当前, 家庭、社会、学校在责任意识培养的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家庭和社会教育中功利思想占据了主导, 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学校教育的效果, 因此, 只有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 将各种力量有机的统一在一起, 小学生责任意识培养的效果才能得以保障。

(三) 遵循层级性原则, 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

小学生责任意识培养, 在目标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 针对高、中、低不同的年级制定不同的培养目标。对于低年级学生, 应当更多地着眼于结合他们的生活, 形成最朴素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感, 积累真切的情感体验。中、高年级学生的培养目标则可以较多地定位于对朴素责任意识的提升。在培养方法和途径方面, 应选择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多样化的方法和途径, 以期获得理想的效果。总之, 注重责任意识培养的顺序性、渐进性、层级性, 是提高教育效果的必然要求。

8.中国“穷二代”维权意识增强 篇八

34岁的广西瑶族人韦新设曾经在东莞打过三年工,他向记者讲述村庄这几年的建设与变化。交谈中,让人印象最深的不是穷村如何脱贫的过程,而是察觉到“农民工二代”,又或“穷二代”的维权意识确实抬头了。他们的组织与动员能力很强,会自发性地带头号召集体改变生活现状,不愿像父辈那样听任命运摆布。

韦新设说, 他一家住在山坡上,村内造路工程遗忘了山坡上的村民,每次收割玉米都必须靠人力搬运,辛苦又费时。于是,韋新设召集左邻右舍七户人家一起出钱开路。“每户出2000 元,我们凑合开了那条路,现在很方便了”,韦新设不满足于此,还计划再过两年又集合大伙儿的力量,一起把沙石路提升为水泥路,无须被动地等待官方施予恩惠。

和韦新设一样,不少年轻村民都很有自己的主见与想法,也希望能为农村的发展尽一份力。有的建议,村里的大池塘应该改造成大广场;有的提出,农村学校的设施必须改善;有的说,要将通往村子的水泥路承包建好。有村民还不避忌地告诉记者:“你写贪官就可以了,他们是阻碍农村发展的根源。”

摘自《青年参考》

9.大学生维权意识状况调查 篇九

中图分类号:G5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106(2007)06-041-03

2006年4月份,北师大物理系团委围绕“大学生团员意识及思想状况”对所有院系进行了抽样调查,发放问卷192份,收回有效问卷168份,经过统计整理,选取了部分有代表性的数据,进行了具体分析。

一、调查数据分析

(一)压力分析

调查显示,4成学生最感苦恼的问题就是就业压力。这一结果并不意外,社会上的生存竞争早已为校园所熟知,共青团的工作应该围绕大学生最关心的问题来开展,学生的成长成才确实还需要我们开展很多工作。

过半数的同学因学习问题而苦恼,这种苦恼又分成两个极端:其中一半是学习压力大,另一半则找不到学习动力,后者更引人关注。不少大学生奋力杀进大学后,丧失了人生目标和前进动力,缺乏对自己的规划,他们不了解社会需要什么,自己欠缺什么,到头来会虚度宝贵的大学时光,那么这也相应的造成了就业压力大的后果。

心理和社会上的压力也相应带来了一些功利主义思想和行为。47%的同学认为考试作弊可耻,自己从不作弊;46%的同学认为成绩与评奖、保研等相关,作弊可以理解;还有7%的同学认为作弊“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也干过”!作弊只是诚信缺失的表现之一。现今的大学校园里,逃课现象屡见不鲜,论文抄袭司空见惯,助学贷款只贷不还„„这些现象已经使社会对大学生群体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大学生被誉为“天之骄子”,他们不仅应当是“知识精英”,还应当是“道德楷模”,他们将来要承担比一般人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这样的诚信状况与其中显现出来的荣辱观非常可怕。这不禁让我想起美国中情局对华《十条诫令》中的内容:“尽量用物质来引诱和败坏他们的青年,„„替他们制造对色情奔放的兴趣和机会,进而鼓励他们进行性的滥交。让他们不以肤浅、虚荣为羞耻。”“只要他们向往我们的衣、食、住、行、娱乐和教育的方式,就是成功的一半。”可见,大学生的荣辱观不仅涉及个人的荣辱成败,而且关系到民族的复兴和国家的强盛。

(二)团组织建设与团员意识

从调查来看,我们的团支部建设,无论是组织建构还是干部配备,都是比较完善的。但是从工作方法和工作效果来看都非常一般,这一点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和重视。同学们认为团支部应该主要在以下两方面加强工作:第一,从同学实际出发,多办有意义的活动;第二,在增强团员凝聚力、团员意识方面下功夫。这与我们日常的判断基本是一致的。

对团员意识的调查更加发人深省:

第一,大学生活中,6成以上同学的归属感主要来自于宿舍和班级,团组织的比例最低。这个结果表明:越紧密的团体越能够给人以归属感。尽管大学生参加的很多活动都是团组织主办的,但团组织却没有真正融入大学生的思想中去,并没有在他们的认同视野内。我们应该正视这个问题,并寻根究源。

第二,同学们认为团员意识的内容首要是履行义务,其次就是对团组织有认同感。尽管实际认同度不高,但同学们的认识都是非常到位的,这恰恰说明我们的工作没有到位。

目前共青团已有7000多万团员。广大团员对共青团的归属感和向心力,关系共青团组织的生命力和战斗力。配合我们党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团组织也广泛开展了以先进性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团员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团员牢记自己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增强他们作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广大青年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这种大规模的运动式的教育是必须的,但我们认为更不可或缺的则是渗透在我们青年团员学习生活中的日常教育。两种形式相互配合,效果才能最佳。其实,开展活动并不困难,操作性的事务居多。人是一个复杂体,观念的改变才是最难的。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对于加强团员意识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

(三)思想教育状况分析

思想教育比团员意识教育涵盖的范围更广。85%的同学认可思想教育对大学生的重要性,这对于思想教育工作者来说是件很欣慰的事。同学们认为要开展有效的思想教育,最容易接受的形式就是“社会实践”,这也恰恰说明了受教育者对于脱节现状的一种无意识的“反抗”。因此,的确非常需要开发与创新喜闻乐见的思想教育形式,让思想教育渗透于所有的活动之中,而不是为教育而教育。

近7成的同学把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定位于道德观念。这说明我们的教育是有基础的,有必要的。胡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基本上涵盖了道德观念的内容。可见,现在大力提倡树立和践行“八荣八耻”,无论从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的角度来看都是很有必要的。

二、对“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再思考

对于上述众多现象,我们不能停留于此,而是必须找出现象的根源所在。我认为,很多问题都出在我们对“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概念的理解有偏差、误区。因此,厘清概念本身是一个基础。

思想政治教育是指社会或社会组织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在高校的党团思想政治工作中,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是十分重要的教育目标和任务。

这个概念中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一种教育活动,它是一定的社会集团有目的地对人们施加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它是思想教育与政治教育相互交叉、渗透、综合并融为一体的社会实践活动。

具体来讲,我们在概念的理解和教育的过程中曾存在着一些误区:

其一,以政治教育取代思想教育。在革命战争时期,出于客观的要求和主观的需要,政治教育的确是我们教育内容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这种教育敌我分明、立竿见影、鼓舞人心、克敌制胜。但在和平建设时期,在我国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奋斗目标的21世纪,高校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应该把握住时代特色和学生需求,以思想教育、德育为重,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当然,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就放松了意识形态的教育,相反的,政治教育仍是我们教育的一部分,意识形态教育要始终贯穿其中,而且要实现一种“无意识”的形式和目标。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仍一味的以政治教育取代思想教育,会让受教育者产生逆反心理,不但实现不了教育目标,而且适得其反。思想政治教育“万能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无能论”都是错误的看法。

其二,以灌输取代教化。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形式上趋于采取较简单的方式方法,不是循序渐进的、引导性的、全方位渗透式的,而是突击的、强制的、缺乏有效载体的形式化的。这实质上是对“人”的简单化。在这个价值追求多元化的时代,思想政治教育不可能追求一刀切式的思想“大一统”,而是必须考虑人的个性,尊重人的差异,塑造人的灵魂。如果采取“驯服”而不是“教化”的思路,那么这种思想政治教育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失败的。

三、关于如何有效提高“团员意识”教育的思考

调查显示,大学生们都非常肯定思想教育的重要性,为什么实施起来还是那么事倍功半呢?借鉴国外的有效做法,结合我们的实际,我们认为可以强化以下方法的运用,充分发挥各种潜性教育功能。潜性教育也称隐性教育,或叫无意识教育,它是相对课堂教育等显性教育而言的,实际上就是一种大教育观,强调充分运用社会环境和社会实践这个大课堂,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渗透力。在实践中,我们感到以下作法效果比较好,可供参考。

第一,让隐蔽课程发挥潜移默化的影响。

师生关系、教师对教学所持的态度、学校提倡的精神、校内的舆论导向、校园的文化建设等都会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形成不亚于正式课程的影响。西方国家称之为“隐蔽课程”。以美国为例,他们一方面力求课堂学习与环境教育的目标一致,另一方面力求校园环境与社会环境一致。如此培养出来的学生既能从感情上认可和接受学校的教育思想,又能很好的适应社会,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使用。

第二,灌输与渗透相结合,通过无意识教育增强效果。

无意识教育是指教育者按照预定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在教育者周围设置一定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引导受教育者去感受和体味,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教育。

反观我们周围,会发现高校开展的很多活动与思想教育经常是脱节的!校园文化活动搞得轰轰烈烈,却没有有意识地或有效地在其中渗透我们的教育思想。另一方面,真正的思想教育却成了单纯的说教灌输和简单的学习讨论,脱离了生动活泼的载体,一搞出来就显得刻板教条、形式化、政治色彩浓厚!劳民伤财、实效甚微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但现实中很多时候却正是此种情况。因此,寻找能够渗透教育思想的适当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在新生入学时,通过安排优秀大学生见面会、知名校友讲述校史和校园文化讲座等方式传播大学精神,逐渐把学校的优秀文化传统沉淀到学生的思想深处,让学生真正以校为荣、以校为家;学生毕业时,举行隆重的结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让学生怀着对母校的感激和眷恋之情步入社会„„无意识教育要求教育工作者从细节做起,善于发现与引导,这也就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自我教育。

2004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对于我们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文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其中指出:“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党团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实现大学生自我教育必须通过有效的方法。这一方法必须结合学生的实际,有针对性、有实用性、有实效性、有自律性、可操作性,另外还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从而达到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比如说,可以提倡大学生在大学的学习和生活过程中一定要做的事情,如读一本好书、做一件好事、帮一名同学、考一个资格证书、写一个调查报告、做一次自我批评、孝敬一回父母、做一次全面总结等等,让他们在实践中懂得爱与责任、付出与尊重。可以将这十个“一”的内容转换成大学生的操行评定体系、党员学生干部的评估体系。

10.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篇十

作者:杨

调查时间:2018年11月14日

调查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白塔村车马碧水库搬迁项目

调查对象:本项目工地所有农民工

调查目的: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尤其是建筑工人,他们没有文化,没有一技之长,只能置身于蚊虫满地、尘土飞扬的工地养家糊口。

国家统计局2018年4月27日发布的《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增长1.7%,增速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占比17.7%。

或许网络上说他们一天赚的比白领还多,但是他们赚的都是透支身体换来的血汗钱。

并且白领阶层每个月都可以按时领到薪水,而农民工,却不一定能够在年底的时候拿到这一年的血汗钱,大部分农民工的工资,会被拖欠好几个月到一年,有的甚至拖欠好几年,直至包工头耍赖,而让血汗钱不翼而飞。

针对社会对农民工这个群体的关心、关注力度不够的现象,针对历年来农民工工资被频频拖欠以及诸多网络爆光农民工正常讨薪反被殴打事实,针对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薄弱的现状,为了更好的对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普及和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再被拖欠的愿景的尽早实现以及后续的相关社会福利的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帮扶和支持。我们在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白塔村的车马碧水库搬迁项目的工地上对本工地的农民工展开了本次调查活动。

本次调查活动主要针对建筑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这个问题对本工地的农民工展开法律维权意识的调查和依法讨薪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因本次调查活动所调查的范围小、人数少,所以只对本次调查的本工地上的工人有效,调查结果仅供参考。

现将本次调查活动的结果汇报如下:

本工地上目前有农民工100多人,我们对这里的100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中,40岁以上的有65人,40岁以下的有35人,男工89人,女工11人,40岁以下的女工,0人。

他们大部分已经从事建筑装修多年,并且90%以上的人从事过瓦工、泥工、钢筋工、水电工、涂料工、模板工这六种工种中的两种以上工种。

问起他们是否能够按月、足额的发放工资,他们似乎觉得这很不可思议。所有人都没有在工地上按月、足额的领取过工资。

一般情况下,他们只是在平时支取一些生活费、家庭必须的开支,这样算下来,男工每月要支取三四百的烟钱,生活用品以及家庭开支要两三百,女工因为不抽烟和社交应酬很少,所以支款比较少。

但是在孩子开学的那段时间,无论哪级的老板,都会给下面的农民工多一些支款,让他们去交孩子的学费。毕竟所有的农民工朋友都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比较重视,因为大部分的农民工朋友的受教育程度都不高。

中秋节的时候,也会多给一些支款,让农民工回家和家人团聚。

除此之外,平时再无更多的支款,按时并且足额的发放工资,对他们而言就是天方夜谭。

有时候,甚至家里的老人或者孩子生病了,都不能支取到薪水去给他们看病。

农民工小杨是个涂料工,干过建筑工地上的所有工种,在2013年6月的时候,他孩子的妈妈生病了,却没有钱去医院看病,他去找工头支钱,费尽心机、磨破嘴皮却一无所获,一分钱都没有支取到。最后只能去借了高利贷。那些高利贷,让他们夫妻俩人节衣缩食的还了整整一年。

农民工小郭,是个水电工人,他说,在2014年10月的时候,他女儿生病了,在家带孩子的老婆没有钱带孩子去医院,就只能带着孩子来工地上找他。他随后就去找工头支钱,却屡屡被拒,直到他老婆带着孩子来工地找他拿钱给孩子看病的第二天晚上,包工头还是没有拿钱给他,所以,老实巴交的小郭,就与黑心包工头发生了言语冲突和肢体冲突。

农民工唐师傅,今年50多岁了,在建筑工地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问及是否被拖欠过工资,他老泪纵横。三年前,她七十多岁的老母亲生病了,从小病漫延成大病已经一个多月了。只因为他出门在外、在外架上面做架子工,所以家人隐瞒了老母亲生病的情况。直到因为没有钱去看病甚至去买药,病情严重了之后,家人才告诉了他。

回到家之后,就火急火燎的带老母亲去看病,到了医院一系列检查之后才发现,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感冒,已经被拖成了大病,需要住院治疗。

于是,唐师傅就给包工头打电话,说明情况后要求结算自己的所有工资,去给老母亲看病。

但是黑心包工头坦言,没有在春节前结清所有工资的先例,所以不能给唐师傅结算工资。但是唐师傅说,上一年跟那个包工头做的工资,也没有结算清,要求结清上一年的工资。可是包工头又说,工资只要上一年的春节前夕没有结清的话,就要等到下一年的春节前几天,才能被结算。

因此,唐师傅并没有从包工头哪里讨得一分钱的薪水,直到自己年迈的老母亲因为病情拖得太久且无钱医治,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之后,包工头才极不情愿的给他结算了工资。

通过本次调查活动,我们得知,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很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但是因为没有被彻底的贯彻和实施,所以依旧存在很多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现象。

并且那些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因为受教育程度不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淡泊,在这么多的欠薪事实和讨薪事件中,没有一位农民工朋友想过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没有人付诸行动。

意见建议:

通过本次调查活动,我们总结了一下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根本原因,()也初步给出了一些建议,供各位农民工朋友作参考。

其实在一开始的时候,各位农民工朋友的确应该跟用人单位或者是小老板签署一个字迹,写明工作期间的薪资待遇问题再去上班。虽然现在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或者是小老板不会与工人签署那样的一个字迹。

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大部分民工都是通过熟人介绍了去干活,或者就是跟自己的熟人去干,在工价这方面往往都会有一个约定成俗的市场价,大部分的老板还是会按照市场价给工人开工资的。

像在这些讨薪事情中所遇到的那些黑心包工头,除去已经曝光的,依旧大有人在。虽然不是每个包工头都会恶意欠薪,但是每遇到一个,就会给我们底层工人以及自己的家人的日常工作、生活、学习带来一些影响和不愉快。

所以,我们提醒广大的农民工朋友:

其一,在自己选择跟着那个老板干活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同时在谈判之初、干活之前,就一定要谈好福利待遇的具体问题,并作下相关字迹和证据,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以及通话录音和谈话视频,都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力的证据,所以我们要及时的截屏保存相关聊天记录和保存下相关视频和音频。

其二,在干活期间,要保留自己在那个工地、跟那个老板干过活的证据。比如拍照、摄像、录音等。以免人走之后或者是工地完工之后老板拒不承认自己曾经应允过的福利待遇甚至是否认自己曾经他那里干过活。

其三,在外面主动离开老板或者工地完工被迫散伙的时候,应该跟老板兑一下工天,算好支款和结余,并商定好给付剩余工资的具体时间,如果可以的话,要求欠薪老板给自己写个欠条,写明做工多少天、多少钱一天、加班多少小时、每加班一小时算多少钱,总共加班多少小时、合计多少钱,以及支款金额、剩余金额等等,并签字、按手印和盖章。

其四,在工地主动离开或者有事需要请假多日的时候,一定要跟老板说明情况,好聚好散、来去都要保持自己一个优雅的姿态。

其五,作为投资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定要严格把控底层小包工头的个人品德和经济实力,不要让跟着小包工头在一线干活的底层民工辛辛苦苦干一年,却被小包工头克扣工钱,甚至是耍赖不给。从而影响了自己单位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其六,社会保障单位、公检法以及各级政府,应该出台更多、更好的能够落实到底和贯彻到位的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保障措施。从源头、从根本上杜绝和消灭层层分包、层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并且从上至下、从里到外要彻底的消灭和打击长期拖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那些个人和单位。

其七,及早的彻底实行农民工月薪制,上至国营的建筑集团,下至农村小型建筑的施工队队长,都应确保每个月都按时足额的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相关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对恶意欠薪、长期欠薪的人严惩不贷,并对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建筑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实行工程承包的管控制度,采取拒绝下包的措施。

其八,下级建筑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在承包工程的时候,应评估好风险,并确认上级发包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和相关资金实力、建设实力。

其九,所有人都应该重视农民工这个问题,因为农民工讨薪、农民工失业等等,这已经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了,我们不能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否则,当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会是完整的。

介绍有风险,打工需谨慎。了解了这么多欠薪、讨薪事件之后,从此我们希望广大的农民工朋友能够学会去考察一个老板的品质和信誉。雇佣关系,是最基本的合作关系,只有双方都拥有良好的信誉、都能够诚信和妥协一点,雇佣关系才能够实现最终的合作共赢。

最后,我们希望,天下所有的农民工兄弟,从此都不再踏上讨薪的这条路。

对于工资已经被拖欠的农民工朋友,我们建议:

一、要冷静理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根据住建部门的意见,从2018年11月12日起,将在全国启动“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届时,建筑工人群体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同时接受基础技能培训,否则将不被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雇佣未实名、未接受基础技能培训的务工人员,算作违规行为,要接受一定的处罚。

建筑企业需在施工现场配置打卡设备、APP等。务工人员将基础信息、培训信息登记在平台上,建企有用工需要时,可自行组建建筑队。

工人实名制后,企业就必须和工人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是不可能的。同时,建筑企业必须申报工资扣缴明细,五险一金呼之欲出。

二、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要求各地,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11.外出就餐,维权意识不能少 篇十一

【案例】

2014年4月1日,消费者孙女士与家人在某熏肉大饼饭店就餐。由于是自助消费,当她端着有三碗热粥的托盘转身时,与走过她身边的服务员相撞,托盘当场被撞翻,粥洒到了孙女士身上,右手被烫伤。之后饭店只同意支付医药费,认为烫伤是消费者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与饭店无关。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该案中餐馆未对自己雇佣的服务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设立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依据《消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用餐时被他人打伤,有权索要赔偿

【案例】

2014年2月6日,赵某与好友在一家餐馆就餐,见邻座高声喧哗,且言语粗俗,遂上前提醒。岂料对方认为赵某多管闲事,当即恶语相伤,群起攻之,致使赵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花去3000余元医疗费用。期间,餐馆老板只高呼不要损坏其餐具,而对打人未加以制止。事后,面对赵某的赔偿请求,餐馆老板以伤害并非是其所致为由拒绝。

【评析】

老板需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老板未及时制止、调处、化解矛盾,也没有报警,是对自身安全保障义务的违反。

遭遇变质菜,可获10倍赔偿

【案例】

2013年12月26日,李某与朋友到一家羊肉火锅店就餐。餐后不久,李某等人便因严重不适而被送往医院,经确诊为急性食物中毒。原来,该火锅店购买了未经有关部门检疫的羊肉,因羊肉腐败变质致使李某等人食物中毒。李某等人曾向羊肉火锅店请求赔偿,却遭到拒绝。

【评析】

店主不仅应当赔偿医疗费用,还必须向李某等人支付羊肉消费价款的10倍作为赔偿金。《食品卫生检疫法》第9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四)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可该店主所经营,恰恰是未经过有关部门检疫、腐败变质的羊肉,致人食物中毒。而《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遇霸王条款,拨打12315

1.禁止自帶酒水。

2.包间设置最低消费。

3.优惠券请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4.电影院谢绝外带食物。

5.消毒餐具收费。

6.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7.收取酒水开瓶费。

(据中国消协网、法制时报等整理)

12.大学生维权意识状况调查 篇十二

1 调查方法

1.1 范围

按照地理位置, 抽取榆中县和平、定远、小康营、贡井、甘草店5个乡镇的中小学校各1所作为本次调查的范围。

1.2 对象

在以上中小学中, 抽取3年级、4年级、5年级、6年级、初一、初二各年级1~2个班, 以班为单位进行调查, 共1 440人。

1.3 方法

(1) 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进行抽样。 (2) 设计并印制榆中县儿童少年行为情绪障碍调查问卷, 由儿童本人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调查表, 采用Achenbach行为量表及PiersHarris儿童自我意识量表[1]。 (3) 调查过程中严格质量控制, 调查前对各乡调查人员统一培训, 明确各项调查内容, 调查中巡回检查调查表填写情况, 保证量表的完整性和填写内容的准确性。 (4) 调查结束后由专人审核调查表, 进行资料的基本情况汇总。 (5) 根据儿童自我意识量表记分方法和解释进行记分与评定, 得分在46~58分之间为正常, 低于46分为自我意识水平偏低, 高于58分为自我意识水平过高。 (6) 相关数据录入计算机, 采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处理。

2 调查结果

2.1 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 440份, 收回1 398份, 收回率为97.08%, 其中主要项目填写不全所致无效问卷1份, 有效问卷1 397份, 占收回问卷的99.93%。被调查儿童中, 男685人, 女712人;10岁及以下154人, 11岁228人, 12岁291人, 13岁220人, 14岁241人, 15岁及以上263人;四年级215人, 五年级259人, 六年级257人, 初一296人, 初二346人。调查对象的地区、性别、年龄、年级分布均无统计学差异。

2.2 各乡儿童自我意识评定结果, 见表1

2.3 不同性别儿童自我意识评定结果, 见表2

2.4 不同年龄儿童自我意识评定结果, 见表3

*自我意识偏低的发生率X2=82.60, P<0.05;**自我意识过高的发生率X2=47.94, P<0.05。

*自我意识偏低的发生率X2=50.37, P<0.05;**自我意识过高的发生率X2=50.46, P<0.05。

2.5 各年级学生自我意识评定结果, 见表4

3 讨论

3.1 样本的代表性

本次调查有效样本为1 397人, 来自榆中县5个乡镇的10所学校, 样本量最少的乡为231人, 最多的297人;年龄分布在9~16岁之间, 10~15岁者占95%以上;男女比例分别为49.03%、50.97%;除三年级人数较少外, 其他年级样本量均在215人以上, 因此调查的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自我意识偏低的发生率X2=82.60, P<0.05;**自我意识过高的发生率X2=47.94, P<0.05。

3.2 自我意识评价异常比例较高

自我意识过高与偏低均对儿童的心理发育有影响, 尤以过低更有害[2]。调查样本中自我意识评价偏低、正常、过高的人数分别为453人、579人、365人, 分别占调查总人数的32.43%、41.45%、26.13%, 自我意识评价正常者仅占调查人数的41.45%。农村儿童的行为情绪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32.43%的儿童自我意识水平偏低, 这些儿童可能存在某些情绪或行为问题或社会适应不良, 有自信心不足、自我贬低或自暴自弃倾向;另外还有1/4以上可能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 只考虑成功而不考虑挫折, 对挫折的耐受力不足, 做事往往不稳重、不勤奋、不顽强。针对自我意识过高或过低的儿童, 学校、老师和家长应给予正确引导, 必要时建议对其进行心理咨询。

3.3 自我意识异常的分布情况

贡井乡自我意识评价偏低比例较其他乡高, 达56.70%, 正常和过高比例相对较低, 这可能与贡井地处北山, 经济水平低、交通信息闭塞、社会发展水平低等因素有关。随着年龄的增大, 自我意识评价偏低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 而自我意识评价过高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年级越高, 自我意识评价异常比较越高, 且偏低比例呈上升趋势, 而过高比例呈下降趋势。有报道称男性情绪行为问题的发生率高于女性, 本次调查性别间无统计学差异, 考虑与调查样本量、调查范围等因素有关, 有待进一步研究。

3.4 个体社会化与人格完善

从婴儿起儿童的自我意识就开始萌芽, 至青春期渐趋成熟。如果在发育过程中受内外因素的影响, 儿童的自我意识出现不良倾向, 则会对儿童的行为、学习和社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使儿童的人格发生障碍。本次调查结果显示13岁及初一是自我意识评价的关键阶段, 学校、老师及家长对这个阶段的儿童应给于高度重视, 并采取适宜的辅导方法, 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关键词:学龄期儿童,自我意识,评价研究

参考文献

[1]苏林雁, 万国斌, 杨志伟, 等.Piers-Harris儿童自我意识量表在湖南的修订[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 1994, 2 (1) :14-18.

13.大学生维权意识论文 篇十三

摘要 随着中国高等 教育 的改革和 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大学生的权益意识也在逐步增强,维权意识逐渐觉醒、维权活动从无到有并逐渐发展。但就整体而言,大学生维权现状并不乐观。本文将通过阐述当代大学生维权的含义和维权活动的现状,提出推动大学生维权活动健康发展的建议等。

【关键词】大学生维权现状权益维护

一、大学生维权的含义

大学生维权主要指大学生个人或相应的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我国法律以及政策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借助司法或其他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广义上而言,它包括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外的一方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的维权和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发生的维权。

二、大学生维权活动现状分析

当代大学生们的维权活动体现出以下特点:

(1)权利意识发展,权利概念模糊。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日益发展,但在认知权利及其内容上非常模糊,欠缺对法律知识的储备和理解,从而导致各种错误的维权行为。即使一些学生意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绝大多数迫于压力,最终向损害方妥协或能忍则忍,维权不了了之。

(2)维权方式多样,维权力量薄弱。高校及社会对学生维护自身权利的认识评价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客观而正确的标准,学生在实际维权中,缺乏相应的社会支持。所以大学生维权力量薄弱显而易见。

(3)国家法律制度不完善。大学生群体较其他社会群体的维权起步较晚,规范性较差,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法律程序作保障,可以说相应的制度基本处于空白。

(4)学校维权保障制度落后。大学生维权,需要学校、教师的配合,突出表现在需要学校制度的支持。现有的高校制度中就缺少这样的畅通工程。

三、大学生维权案例分析

通过网络调查,在“最关注的消费者权益损害”一题中,选择“食品安全问题”的人占 35.8%;选择“移动电话及互联网、通信等高科技产品服务维权难”的占31.5%;选择“职业招聘、中介及教育培训中的欺诈问题”的约占20.5%,而12.2%的学生认为“屡禁不止的假冒伪劣商品”是自己最关注的问题。下面本文就其中三项及服务场所的危险防范进行分析:

(1)食品安全问题

去饭店用餐,吃到不洁菜肴,上吐下泻;在超市买袋牛奶,回宿舍打开却发现已变质;难得朋友聚会开心喝瓶啤酒,不料喝出苍蝇······

“12315”工作人员表明,前来举报的食品类申诉一般都能得到较好地解决。消费者只要掌握关键证据,食品维权其实也不难。但也有很多消费者因为在购买食品时没有索要凭证,或是嫌麻烦,觉得对身体也没造成大的影响就作罢了。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一些经营者不规范甚至违法经营。

法权益。

(2)教育培训、中介及职业招聘中的欺诈问题

通常大学生受侵害时举证比较困难,因此一定要按照有关法规签订合同,没有合同,也要保留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证据。

1.辅导班“承诺”违约。某教授在广告上宣称自己押中了往年考研政治题97%,然而许多学生花了很多钱报班买书,在正式考试时,却发现押中的题没有几个。

2.许多大学生通过中介找工作,但交了中介费中介却不提供兼职质询,有时中介与假冒的单位串通好骗取钱财。

3.有的大学生费尽心思经过百般周折找到满意的工作后,没想到应聘也是个陷阱。骗子的伎俩总是使人始料未及。

(3)屡禁不止的假冒伪劣商品

1、宿舍推销之“客”。推销员登堂入室,向学生推销商品,有些是假冒伪劣产品,有的人甚至顺手牵羊,窃走宿舍的财物。

对策——坚决不买上门推销的货物;马上报告保卫处及时反映情况;不要有自认倒霉的态度。

2、买水货(假货)是非谈。有学生买水货手机一部,当时老板许诺一年内包修包换。可刚用几天手机就经常死机,要求退货时老板不予退换。

对策——消法第49条,合同法第54条。法律将被欺诈而缔结的合同称为“可撤销合同”,可选择与商家协商解决,或是起诉。

四、推动大学生维权活动健康发展的建议。

只有学校和学生的主体性意识都得到了真正的提高并得以落实,大学生的权利才能得到真正的尊重,大学生维权活动才能得以健康发展。

(1)在学生层面上,应做好:

1、强化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普遍开展大学生维权活动,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身权利,认识自身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实现权利的行使,通过维护权利激发学生的主人翁精神。

2、建立和完善学生维权机构。维权机构是学生行使权利的代表,它的作用应包括宣传正确的权利知识、维护正当的法定权利、使用合理的维权方式、确立优质的服务理念。

3、培养大学生现代法治观念。学校应当针对大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普法教育。而大学生也应发挥主体性,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培养自己的法治观念。

(2)在管理者和教育者层面上,应做好:

1、推动学校、教师主动学习先进理念,改变传统观念。大力支持大学生维权活动,形成学校内部尊重学生权利、认识学生权利的良好氛围。、及时审查、清理学校现有规章制度。分析近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例,主动审查、清理现有的学校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师在法律上的主动地位。

3、建立畅通的申诉制度和其他有关奖惩制度。学校应勇于承担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侵权带来的损害问题,将维护学生权利作为工作的重要目的之一。

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面对日益复杂的形势,积极、主动、有效地进行大学生维权活动和主体性教育必定在当今的高等教育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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