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2024-08-04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精选10篇)

1.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篇一

韩俊解读《考核办法》: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主体、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运用等事项,对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作出全面部署。《办法》的出台实施,对推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有何意义?考核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如何保障落实?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

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省级人民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考核

韩俊说,这是国务院办公厅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省级人民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

《办法》明确国务院作为考核主体。考核内容则涵盖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承担的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粮食安全责任,并且进行年度考核。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粮食局,承担考核日常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建立并逐步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粮食安全意识和责任,推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全面加强本地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真正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省级人民政府对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全面负责的体制。”韩俊说。

更突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韩俊说,早在1994年国务院就提出,我国粮食管理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的体制,并首次明确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负责制,随后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强调落实好这项制度。

这次国务院出台《办法》,明确了监督考核机制的考核主体、考核办法、考核程序,更加突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在监督考核机制上更严格、更严肃。《办法》明确,考核结果要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要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有关部门约谈该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该省(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因不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更加突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办法》明确,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考核工作由发改委、农业部、粮食局牵头,有关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既结合各部门日常工作对省级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又共同对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评分。

为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办法》针对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了考核指标的分值权重,还对有关粮食工作的指导性目标和引导性要求明确了定性评估方式。

对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点事项进行全面考核

韩俊说,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解决好13亿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在我国资源约束日益加大、国际市场对国内粮食市场影响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

根据《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和落实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

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是考核指标体系中分值比重最高的一项,考核内容包括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重点考核事项包括保护耕地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保护种粮积极性方面,考核内容包括财政对扶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长,提高种粮比较收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不出现卖粮难。重点考核事项包括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

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方面,考核内容包括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仓储能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重点考核事项包括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管好地方粮食储备。

保障粮食市场供应方面,考核内容包括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出现脱销断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粮食应急供应。重点考核事项包括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加强粮情监测预警、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

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方面,考核内容包括加强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重点考核事项包括加强源头治理、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

落实保障措施方面,考核内容包括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人员落实。重点考核事项包括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落实工作责任。

2.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篇二

【关键词】桃源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是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责任为基础,以考核为动力,以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落实得如何,我们对湖南省桃源县进行了一些调研。

一、近几年桃源县关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所做的工作

桃源县安监局于2003年7月成立,2004年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该县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实行定量控制和目标考核,并由县安监局制定了考核细则。这一考核办法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实现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实行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双重考核。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其它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等绝对指标,及时分解到各行业、各乡镇,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超指标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严格考核,同时将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作为政府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的内容,列入年度统计公报,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的社会关注度。

(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考核分值逐年提高。对乡镇的分值由2004年的3分提高到目前的5.5分,县直单位由倒扣分到设2分考核。考核形式采取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和专项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逐年调整,突出当年工作重点和实际。

(三)坚持对事故控制的预警制度。从2005年开始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月通报”、“季警示”制度,对事故超进度指标的单位及时预警,重点督查,及时扭转被动局面。

(四)严格兑现了奖罚。对每年度考评获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控制指标超标单位,严格扣分;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乡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2006年该县木塘垸乡因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2007年观音寺镇因发生一死亡12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被“一票否决”。县安监局因承担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在2009年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被扣0.3分。大部分乡镇也实行了安全生产与包干责任奖金挂钩的考核制度,凡包保的村组发生责任事故的,扣发一定额度的责任制奖金。

二、桃源县当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存在的问题

(一)绝对指标考核严于相对指标考核。目前,对绝对指标超标和发生较大以上的事故的考核,标准和处罚都十分明确。作为县、乡两级只要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就面临“一票否决”。而相对指标的考核目前既没有标准,又没有罚则,只是一个统计数据。对绝对指标考核的严格,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面效果,个别单位出于保指标不突破,避免扣分和“一票否决”,铤而走险瞒报和少报事故死亡人数,从而造成事实失真。

(二)效果考核严于过程考核。安全生产的考核以安全生产效果论成败,我们常会听到这样的一些怨言:“不出问题。谁都无责”,“一出问题,再严的安全措施也有漏洞和责任”,“安全生产一半靠天保佑,一半靠运气”。对于安监力量薄弱,监管手段不足的乡镇,更容易产生侥幸心理。越是高危企业集中的地方发生生产事故的频率越高,一味重效果轻过程,导致扎实工作的人失去信心,而马虎工作的人侥幸心理更强,特别不利于监管任务重、难度大的政府部门提高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三)考核以罚代管,激励少。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除“一票否决”外,还取消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评先评奖资格,当年不能提拔和重用,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还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这对强化安监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激励机制不健全。一是奖励规格低。同样实行“一票否决”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奖励由党委、政府在一年一度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共同进行表彰。而安全生产仅作为政府工作来奖励。二是奖励投入无保障。对于安全生产奖励资金没有作为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往往是与其它资金捆在一起。三是无政治待遇留人。对于多年从事安监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干部,也不像计育干部一样,有一定的政治待遇享受,缺乏用事业、感情留人的激励措施。

(四)考核无层次类别区分。无论监管任务重还是监管任务轻,都使用一个标准、一个尺度考核,有失考核的公平与公正。监管任务重、压力大的地方和单位,监管的漏洞肯定会比监管任务轻、压力小的单位多,在安全效果上保指标、控事故的难度也大得多。不分层次、类别的考核结果,往往是监管任务重、控事故难度大的单位得分低;而监管任务轻、控事故难度小的单位反而得分高,考核工作难以服众,考核对象也抱怨多。改变考核方式和方法,使之更加合理和公正客观,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对完善桃源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几点思考

(一)平衡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考核。将绝对指标用逐年上长或下降幅度来衡量考核,并制定上升或下降幅度的考核标准,采用与去年的对比数、3年对比数、5年对比数来考核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企业安全指标的控制情况。比采用单一的绝对指标考核更合理,更增加了可比性,同时也可以较为客观、公正反映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二)实行分类考核。桃源县有40个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很不平衡。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危企业主要集中在漳江、陬市、漆河、热市等乡镇,其它乡镇的企业相对分散。根据该县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数及高危企业的数量依次排位,按排位名次将40个乡镇划分为三类,分类实行考核。在考核分值上,一类乡镇120分,二类乡镇110分、三类乡镇100分。年终依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排名前几位的为先进单位或红旗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这种分类考核既可平衡减少目前重效果轻过程中一些不合理的成分,又突出了考核和监管的重点,有利于增强监管任务重的单位的信心。

3.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篇三

今年来,区委组织部紧紧围绕年初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全面贯彻落实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党建工作为龙头,抓牢抓实各项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现将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开展学习教育

一是不断加强党员思想建设。为支部党员配发《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相关书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二是积极探索党员教育新方法。把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支部党员干部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从说教向渗透的转变。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和开放式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深入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开展“叩问初心,担当有为”主题活动、参观×党建展馆、户外素质拓展等特色活动,有效激发党员学习热情,推动日常教育有效开展。三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高标准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七项制度,在支部党员中持续开展“亮身份、当先锋”活动,引导党员按照“四个合格”标准,自觉对标、主动践行,做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当好机关党务工作“排头兵”“领头雁”。

二、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示范作用

一是做好对口扶贫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开展对口扶贫的任务要求,×月×日,区委组织部对口帮扶工作组一行×人深入对口扶贫分包村进行调研,深入分析×村的现状、致贫原因和下一步帮扶思路及措施。×月×日,联合区委老干部局带领部分党员和老干部到对口帮扶点×村开展扶贫助学活动。二是推进党务公开。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规范和完善党支部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党员通报、重要决策及时征求党员意见,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标准开展好“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抓好党支部目标管理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锤炼各项作风,锻造过硬队伍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组织系统开展新时代“打造七型部门、争做七个模范”活动的意见》文件要求,努力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营造积极作为干事环境,树立公道正派良好形象。一是全力建设学习型队伍。按照打造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在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同时,重点学习制度条例、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今年来组织部机关党员干部撰写组工信息×篇,被市级以上各类媒体采用×篇,组工宣传工作始终位于城市区前列。二是全力建设服务型队伍。围绕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模范部门,带头践行“四个合格”党员要求,不断优化常态服务机制,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服务制度。通过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全面实现组织关系线上接转,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供更加直观、便捷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三是全力建设务实型队伍。依托×党建服务平台及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党员个人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进程、党组织开放式组织生活预约,为党支部及党员开展教育、学习交流提供便利。定期到郑州办南盟社区等地开展卫生清扫等各项服务活动,着力帮助解决党员干部群众实际问题和困难,以实际行动树立起组工干部可敬、可亲、可信的良好形象。四是全力建设廉洁型队伍。牢固树立“宽是害、严是爱”的理念,带头恪守廉洁纪律规定。把严守纪律、清廉做人作为思维底线和行为准则,时时处处顾大局、讲纪律、守规矩,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强化中央、省委关于廉洁自律一系列纪律要求和市委组织部《×市组工干部×条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以刚性的约束规范组工干部言行,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营造“讲家史、立规矩、正家风、传家训”的浓厚氛围,以好的家风助力部风建设;举办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和主题讨论活动,引导干部坚持职业理想、弘扬职业精神、践行职业操守,甘于寂寞、甘于奉献、甘为人梯,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四、夯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年初,区委、区属各党(工)委、基层党组织三级层层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对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实行“三单制”管理,夯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强化推进措施。在×个区属党(工)委、×个社区和×个区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建立书记抓党建工作台账,实行每季度上报任务清单完成情况,把督促指导、跟踪问效、严格考核贯穿基层党建工作全过程。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双月座谈会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各党(工)委围绕会议主题进行座谈交流,并逐一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以此来赛进度亮成绩,查问题明思路,交任务抓落实,推动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逐社观摩、整街推进、全面提升”活动,在逐社观摩的基础上,将学校、机关和部分“两新”组织纳入观摩范围,促进经验交流,补齐工作短板,增强观摩实效。目前,已完成前三季度逐社观摩和半年示范观摩活动。四是强化任务落实。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书记领办项目和基层党建十件实事为抓手,夯实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破解工作难题、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过硬。年初,×个街道党工委申报“书记领办党建项目”×个,涵盖讲习所建设、“红色物业”、功能型党支部等多项重点工作。

五、完善管理制度,激发干部活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际、群众公认等选人用人原则,严格按照规定领导职数的设置,选优配强科级领导班子,真正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平时考核力度,认真做好干部实绩档案的收集、管理、研判,适时启动对全区科级班子走访调研,全面了解科级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现实表现,为精准选人用人提供组织保证。三是从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将监督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在社区“两委”换届中,换届风气监督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对×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专项整改行动,于×月中旬开展了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和企业兼职(任职)、“带病提拔”、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土政策”等问题的梳理排查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严格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纪检(监察)、综治、信访、计生、审计、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形成资源互通、信息共享的监督格局,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四是完善激励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拟订《关于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意见》,持续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待遇,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品牌示范引领,全面夯实基础

4.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篇四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公路路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参照《咸阳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结合咸阳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巡查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为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三个统一”的公路路政管理体质格局,实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带出一流队伍,实施一流管理,培养一流作风,创出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对路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形成团结、务实、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创路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组织领导

巡查大队成立目标责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坚(大队长)

副组长:刘 伟(支部书记)

罗江宏(副大队长)

李 远(副大队长)

成 员:席宝平姚小荣 王亚娟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由办公室主任兼任。

四、管理考核的依据、内容、原则及办法

(一)管理考核的依据:

1、国家、省、部有关公路路政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2、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咸阳公路路政执法支队有关管理和公路执法的文件、制度、规定。

3、咸阳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巡查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百分考核制度和各股室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

4、根据路政执法工作需要,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队伍建设、行政管理、执法管理、内业管理、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

1、队伍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党团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建设。(1)认真学习、宣传、贯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决议、决定、指示。(2)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求真务实,作风民主。(3)职工队伍稳定,精神面貌好,整体素质高。(4)职工思想教育特别是轻工教育常抓不懈。(5)精神文明建设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职工仪容仪表端庄大方、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特别是在路政执法中做到着装整洁统(6)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

2、行政管理:单位行政管理、安全工作、宣传报道、环境卫生、后勤管理。(1)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包括会议制度、安全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内业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财产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问责制度、奖惩制度等。建立人员岗位职责,大队长职责、支部书记职责、副大队长职责、中队长职责、综合办公室主任职责。(2)管理主动,措施得力。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评比;阶段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全面落实上级的工作安排、会议决定、会议精神、领导指示等。(3)履行职责,落实到位。以岗定责,逐条落实,责任明确,奖惩到位,绝不能让制度流于形式,同时要积极主动,发挥职工的各种潜能,注意培养各方面的人才。(4)建立安全机构,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排除一切事故隐患。(5)确定专职信息宣传员,全体职工都要有量化指标。全年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信息宣传任务。重大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误报。(6)单位办公场所要做到整洁、美观。

3、执法管理:路政执法、法律文书制作。(1)加强公路巡查,及时预防、发现和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的违法行为。属重大路政事案应当按程序及时上报,路政执法车辆应停放在安全区域,并在现场设置示警标志。(2)公路巡查须有领导带队并不少于两名路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

戴标识,仪容整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3)处理路政事案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准确认定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明确告知法律、法规依据和相对人拥有陈述、申辩、听证及复议等权利。(4)按规定标准制作法律文书,法律文书适用法律、法规要准确,处理、处罚要适度,内容填写齐全、正确、规范。(5)严格遵守大件车辆监护管理办法。

4、内业管理:行政文书管理、财务管理及其他方面的文字资料、财物管理。(1)单位的公文、印鉴、档案有专人管理。(2)发文程序、格式规范,文件传阅、办理、归档及时。(3)各种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大事记等文字资料要保存完整,方便查阅。电话记录及时、规范、处理意见明确,落实情况反映真实。(4)收费、罚款票据有专人保管,领用、缴销及时,使用规范结算及时。稽查报表报送及时、准确。(5)巡查记录翔实、规范,报表上报及时、准确。(6)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岗位设置齐全,责任明确,经费开支渠道符合规定,无超支现象。(7)各种发票、凭证、帐表等财务资料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5、廉政建设:(1)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洁从政准则及纪检监察部门有关纠风工作规定,组织观看反腐倡廉影像资料,筑牢思想防线。(2)遵守执法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财物、接受宴请,收受贿赂。(3)秉公执法,无放人情车谋私显现象,无法款不开票现象。(4)对违反廉政建设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

乱纪现象。

(三)管理考核的原则、办法:

1、管理考核实行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奖罚分明的原

2、管理考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

3、检查分为自查、检查两种方式。(1)各股室每周对照考核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做好自查记录并向分管领导报告自查结果。(2)各股室每月由股长组织人员按照管理考核标准对各业务岗位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向单位领导报告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留存并供上级检查时查阅。

4、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90-100分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奖惩措施

(一)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的个人,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个人对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取消评选先进个人资格。

(四)对违法、违纪及公路“三乱”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为不合格。

(五)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依据。

六、几点说明

1、考核领导小组应将评鉴意见及时告知被考核部门及个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诉,经考

核领导小组复核确有失误的应予以更正。

5.如何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篇五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按照企业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考核抓关键,对关键人和关键指标考核。

有效激励和严格奖惩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别对生产企业的经营业绩(基建企业的工程管理)、质量安全、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进行考核。

对质量安全、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重大管理异常引入一票基本否决和一票否决考核条件。

三、考核方法

生产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分为营业收入、净利润、经济增加值、系统外销售比例等,每项指标参考以下权重,具体指标及权重由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确定。

被考核企业完成净利润指标,得基分40分。被考核企业超额完成净利润指标,按表1的分档加分。被考核企业未完成净利润指标,按上表比例相应分档扣分。

超额净利润完成情况与考核加分对应表

被考核企业完成营业收入指标,得基分20分。高于目标值,每高5%,加1分,最高加10分;低于目标值,每低5%,减2分,最多减20分。

被考核企业完成经济增加值(EVA)指标,得基分10分。高于目标值,每高1%,加1分,最多加10分;低于目标值,每低1%,减2分,最多减10分。

被考核企业完成系统外销售比例指标,得基分10分。高于目标值,每高1%,加1分,最多加10分;低于目标值,每低1%,减2分,最多减10分。

若年度实际完成利润低于年度利润指标的70%,则当年的业绩考核按0分处理。

四、基建企业的工程管理考核

工程管理考核包括工程造价、进度、质量工艺、生产准备等,重点考核工程造价。年度考核按照《公司工程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实行80分制,以实际得分作为工程管理得分。

企业的质量安全考核

各类企业的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

企业重、特大管理异常考核

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得分

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计分方法为:

综合得分=∑各项目标考核得分-否决指标扣分

考虑同时承担生产与基建任务企业的工作难度,其考核计分方法为:

综合得分=(生产部分年度综合得分×a+基建部分年度综合得分×b)×1.2,其中a、b分别为生产和基建企业目标考核的权重,该权重由公司根据企业当年生产和基建任务工作量,具体核定,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党政正职年薪挂钩。生产企业每三年为一个考核期;基建企业以完整的基建周期为一个考核期。

党政正职年薪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党政正职年薪=基准年薪×考核系数×任职时间系数

其中:考核系数=考核综合得分÷100

任职时间系数=任职月数/12

党政正职基准年薪,按企业类型和规模确定。

对企业党政正职设立延时年薪,年薪的20%在任期(基建期)结束后考核发放,任期(基建期)考核指标由公司另行制定,考核目标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实际完成值。对全面完成任期(基建期)目标的,全额兑现延时年薪;未完成任期目标的,按比例扣减延时年薪。

基建企业投产后,进行基建周期考核,根据达标投产验收考核情况,兑现工程建设薪酬余额。

对企业净利润考核指标低于目标70%的情况,视为重大管理异常,对党政正职进行严格考察,必要时调整。

六、考核分工与管理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领导机构。人力资源部是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财务产权部负责净利润、营业收入、经济增加值指标的制订和考核工作;运营管理部负责系统外销售比例等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工作;同时也是工程管理指标及质量安全管理考核的牵头部门,负责制订工程管理考核指标,制订质量安全考核指标,提出考核意见;党群工作部是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指标考核的牵头部门,负责制订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指标,提出考核意见。牵头部门在制订考核指标和提出考核意见时,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由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或其授权代表与企业党政正职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季度动态监控、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季度根据经济活动分析会各企业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预警;年度考核根据各企业责任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由各责任部门提出考核意见,经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公司控股企业考核结果报其董事会备案。生产企业每三年为一个任期考核期;基建企业以完整的基建周期为一个任期考核期。

6.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篇六

为什么进行这项考核,此次考核工作的主要思路和特点是什么,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就此,记者专访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记者:今年考核工作的情况和重点是什么?有哪些特色?

徐绍史:今年的考核,将按照“省级政府组织自查、五部门核查、综合评价、考核结果认定、共同上报国务院、通报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措施”的程序有序推进。在国土资源部设立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公室,专门负责考核工作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

这次考核,紧扣《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要求,突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三项硬指标”。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就认定为不合格。同时,要考核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突出了“四项参考指标”,即“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四项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这些考核指标的设定,体现了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的要求;体现“主体明确、责任明晰、经济激励、监督制约”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体现了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新机制的努力方向。

对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方面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相应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整改期间暂停该省(区、市)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对其审批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程序依纪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以及换届考察实绩分析的参考依据。

2008、2009、2010年三年检查采取的组织程序、方式方法为开展此次考核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相比而言,今年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增加了审计署、监察部和中央组织部三个部门,将有利于扩大考核成果的应用,有利于提高考核的权威性。同时,国土资源部依托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工程和计算机网络综合监管平台,初步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及评价预警系统”,实现考核数据的在线报送、查询、汇总分析、评价等功能,考核手段得到了完善;为正在开展的土地执法检查、土地例行督察、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等专项工作提供了考核依据,为今年的考核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耕地保护任重道远,下一步将使考核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记者:下一步如何积极推进耕地保护制度的完善,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和机制?请问这方面您有些什么新的打算?

徐绍史:总的来说,耕地保护,任重道远;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压力和潜力俱在。我们将积极应对,毫不动摇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形成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

当前,耕地保护工作已经开始由数量管理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管理转变,我们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标准、严要求,运用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这一有效手段,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共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完成好今年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突出考核的针对性、时效性,努力实现考核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运用考核手段,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推进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激励补偿机制,构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落实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形成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7.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篇七

甘公发[2009] 148号 2009年11月16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公路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促进公路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全面完成,结合我省公路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公路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为宗旨,积极转变考核方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 全省公路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创新与传承相结合,确保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科学、合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目标责任考核对象为各公路总段(分局)。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各公路总段(分局)年度目标责任确定的主要依据是:上级部门批准或确定的职责;省公路局同各公路总段(分局)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厅”)正式批准下达的年度预算;省厅、局安排要求各公路总段(分局)完成的工作任务;省厅、局交办或领导督办的事项等。

第六条 全省公路系统目标责任由职能绩效目标和行业文明建设目标两部分构成。

第七条 全省公路系统职能绩效目标的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总分值7 00分):

(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目标(200分);

(二)高等级公路养护与管理目标(200分);

(三)桥梁养护与危旧桥加固改造目标(75分);

(四)安全生产管理目标(75分);

(五)车辆通行费征收及管理目标(75分);

(六)基础工作管理规范化目标等(75分)。

第八条 行业文明建设目标的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总分值300分):

(一)思想理论建设(50分);

(二)班子建设(50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60分);

(四)工会及团(青)工作(30分);

(五)文明创建工作(60分);

(六)新闻宣传工作等(50分)。

第九条 省公路局鼓励各单位在目标责任完成过程中进行创新探索,对有创新理念和创新举措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经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不高于30分的鼓励加分。

各单位在目标责任上的创新理念、举措以及取得的实际效果,应当形成单项材料,在检查考核时提供给考核领导小组。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十条 全省公路系统目标责任考核总分为1000分。其中,职能绩效目标为700分,行业文明建设目标为300分。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或量化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计算分值。未承担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任务的总段,相应项目考核分值取全省公路系统平均得分计分。凡因国家宏观政策重大调整或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单项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该项目得分由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确定。

第十一条 省公路局成立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目标责任考核程序分为自查、考核、复核和审定:

(一)自查。由各公路总段(分局)对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进行自查,于当年11月底前向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提交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二)考核。由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公路总段(分局)目标责任进展、落实情况进行平时抽查,并组织进行年终检查或检测考核。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和检查考核确定的分值进行统计汇总。

(三)复核。由公路局召开会议对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提交的考核情况进行复核、评议、排序。

(四)审定。由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将复核结果报经局党委会研究审定,决定奖惩。

第十三条 全省公路系统目标责任考核采取平时抽查、专业检测和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平时抽查占40%,年终综合检查占60%。平时抽查和专业检测根据工作需要分项安排进行,年终综合检查由省公路局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 局相关处室和部门按照本办法研究制定全省公路系统目标责任考核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计分办法,经局会议研究后印发执行。

第四章 考核结果和奖惩

第十五条 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确定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双定考核制”,即定性上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定量上按考核得分进行全省排名。

第十六条 省公路局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养护预算中设立目标责任考核专项奖励基金,对考核为“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根据实际需要,可对目标责任中的有关专项工作进行奖励,同时,也可按照相关考核排名情况实行预算调节制。

第十七条 除国家宏观政策重大调整和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对未完成目标工作任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省局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和诫勉谈话,并责成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视其情况建议厅党组按有关程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进行干部调整。

第十八条 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不得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九条 全省公路系统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通过文件或会议的形式在全省公路系统进行通报,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第五章 附则

8.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篇八

甲方:天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一、管理责任和权限:

(一)天海连锁酒店 店

为了酒店的长效发展,现通过天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竞聘,公司决定聘任 为 店店长,管理 店,行使公司授予管理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营运店长职位职责,代表公司主持酒店全面工作(公司财务部门除外,另行规章)管理该酒店的经营,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预算指标和管理指标。

(二)人事权限

1、公司按标准给予分店配备管理及服务人员计划,工资标准统一制定,分店店长有权节约用人计划,节约的人头经费有权另行分配。

2、店长享有本店招聘、辞聘一般员工配备人事权,享有大堂经理、客房经理等管理人员的配备建议权。

(三)工资待遇:底薪+绩效工资+年利润提成。计算方法为:底薪 元/月,绩效工资 元/月。绩效工资按每月两次绩效考核平均得分计算,每分计人民币 元。年利润提成:超额完成的部分按30%比例返还到分店,分店店长有权支配或分配给酒店有功人员。

(四)委托期限: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各项责任指标(总分500分,按相关项目附表进行考核):

(一)财务制度执行与管理(50分):

1、一切要按公司要求与会计法原则进行总台结算;遵循各项财务制度。

2、酒店所有开支须经财务部以及采购人员进行咨价后方可支出,均由采购人员进行购买;

3、非经营性支出300以上报公司审批后开支,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借支和坐支,一经发现公司按制度进行处罚;

4、经营性支出由公司领导进行审核与签字后方可开支。

5、酒店有关资产管理、总台结算等一并列入财务部进行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服从财务部管理;该部门人员的日常行为与待遇由乙方管理,财权支配由甲方掌握,任何人不得越权办事。

6、每月1000元活动经费,只限用于招待、交通、电话等业务范围,并由公司领导进行审核与签字后方可报账。超支不补,余额留存。未达经济指标的当月不提供活动经费。

(二)、经济指标(100分)

1、营业收入(60分)。全年完成纯利润(按上年财务收支为准)万元。超额完成的部分按30%比例返还到分店,每年年底分店店长享有超额部分30%里的20%奖励金,店长助理享有30%里的10%奖励金,余额部分店长有权支配或分配给酒店有功人员。利润下降10%以内(含10%)计一半分,超过10%以上计零分。

2、经营成本(40分)(酒店的所有开支)与去年同期相比成本在2011年基础上进行考核。

3、大型维修、升级改造工程,分店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后,可列抵利润指标。2011年分店进行了5000元以上大型维修项目的开支,在2012年考核时剔除其成本开支。

4、公司招待房按每天60元/间计算考核收入,不计分店财务收入。

(三)安全管理指标(50分)

1、做好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消防设备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率100%,必须确保消防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2、确保所有用电设备及其它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率达到100%,按国家对各行业要求完成年检和验收。300元以下的维修分店自行安排,超过部分和新建项目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3、确保食品安全,客房内所有 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餐厅食品必须符合食品管理部门的要求。

4、确保车场和公共安全,所有进出车辆都必须要有详细的记录,按要求做好酒店内外的巡查,并有真实的记录。

5、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如:火灾损失一万元以上;员工工作期间或顾客在酒店消费时发生食物、饮用水造成人员死亡或治疗费用3000元以上;万元以上偷盗案件、重大设备事故(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包括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重大刑事、治安、民事案件,致使媒体曝光、政府职能部门检查单次罚款10000元以上事件。则一票否决,全部考核记零分,解除聘用。若玩忽职守、渎职造成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安全考核得分低于 分以零分计算。

(四)、卫生管理标准(200分)

卫生是酒店管理的重要工作,要按照公司及酒店行业的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并使之达标,消灭一切卫生死角,优化整体的卫生环境,创建文明卫生酒店。

(五)服务质量及劳动纪律(50分)

严谨的劳动纪律是管理的基础,优质的服务质量是酒店不懈追求的目标,必须严格的按照酒店业的流程和技术规程,做好整体的服务。

(六)顾客满意度(50分)

酒店管理的终极目标,就是顾客满意度和经济效益,而顾客的满意度是经济效益的前提,各分店要加强顾客意见的收集,并及时给以有说服力的反馈。

三、考核办法及达标要求

(1)月度考核:每月两次不定期的考核,两次考核的评价得分即为当月考核的得分。

(2)考核:当年12个月的平均得分即为当年考核的综合得分。

(3)考核按照各项目对应的附表进行。总得分乘以 元即为店长本月绩效工资的总额,加上 元底薪则是店长当月工资的总额。

(4)考评的组织实施:公司主管营运的副总为考评领导小组组长,营运总监为副组长,安全、质检、财务、客服、行政办公室、采购部、分店店长为组员。

(5)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将对本季度综合得分第一、第二进行奖励,最后一名黄牌警告。考核前两名将给予奖励。

(6)月度考核不满350分者,黄牌警告;第二个月仍不满350分,则解除聘用,调离店长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7)月度考核指标达标 ①公司布置的月重点工作计划完成率100%

②综合卫生质量达标率80%(客房、餐饮、公共区域)

③酒店无事故无火灾安全率100%

④食品安全质量控制合格率100%

⑤当月入职员工培训率不低于80%

⑥员工月流动率不超过10%

⑦应收账款回笼率95%。

⑧员工满意率达到80%。(调查员工人数70%)

⑨客户满意度达到90%。(调查人数20名)

⑩员工仪容仪表合格率达到98%。

⑾资产维护:大资产、设备保养维护完好率100%。

(8)绩效奖金计算发放原则。

①年终管理指标考核得分<350分,不计发年终奖金;

②年终管理指标考核得分≥350分、<400分的,按80%予以发放;

③年终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00分、<420分的,按90%予以发放;

④年终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20分以上的,全额予以发放

⑤累积造成2万以上(含2万元)经济损失的,不计发年终奖。

⑥对所有管辖的酒店发生的重大事件隐瞒不报者,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四、责任书制定。签订、修改、变更

(一)本责任书的制定、签订、修改、变更、执行、监督和考核由 营运部 负责。

(二)本责任书涉及的各项经济指标、管理指标及考核方式,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调整。

(三)在经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一方认为有必要对现任期间的指标和考核方式进行修订,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措施报公司,经审批同意后进行相应调整。

五、责任书解释权归天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9.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篇九

2010年07月13日 16时39分 8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安全生产”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10]7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公务员局、省安监局修订的 《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各级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全面衡量、重点考评、奖惩并重、注重实效。通过考核,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形成恪尽职守、争先创优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落到工作实处。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对象,是指当年向省政府递交《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各市(州)政府(含长白山管委会,下同)、省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 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全面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落实,确保国家和省政府工作目标的实现,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必须做到严密部署安排,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扎实开展和有效落实。

(三)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本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行政副职领导对其所分管的行业、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的原则。各级政府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建设同时计划、安排、检查和考核,保证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协调适应。

(五)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具有联合打击、共同治理的责任。

(六)激励约束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职责明晰、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目标实现。

第五条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分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控制考核指标,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要求,由省安委会分解下达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由省有关部门梳理提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提交省安委会审核后,报请省政府审定并下达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

所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考核项目,一般应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方式下达。

第六条 对市(州)政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情况。

(二)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措施保障和工作考评情况。

(三)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部署、安排及执行情况。

(四)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五)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情况。

(六)用于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业危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和科学技术研究等安全生产资金的设立、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

(七)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部署、开展及落实情况。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落实情况。

(九)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十)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第七条 对省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指导监督和检查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四)国务院、省政府组织开展和部署安排的安全生产重要活动、重点任务、主要工作的贯彻实施及完成落实情况。

(五)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的研究解决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治理落实情况。

(七)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八)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第八条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安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省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省安委会主任任组长,省安委会副主任及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公务员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向省政府递交《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半年自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每年一季度向省政府递交《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每年7月份对本级政府、部门上半年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评,7月20日前将自评情况书面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8月底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考核对象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省安委会每年第二季度制定下发本《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本12月份至下一1月底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所有考核对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条 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现场考核。考核领导小组派出考核组深入各地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听取汇报。被考核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汇报本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所明确工作任务的组织开展及完成落实情况;

2.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所明确工作任务的研究、计划、部署、开展和落实等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

3.实地检查。根据考核需要,对地区、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抽查;

4.现场打分。考核组依据现场考核评分标准,对考核内容逐项打分确认。

(二)综合考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综合考评条件,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三)考核审定。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考核对象现场考核和综合考评结果,提出对各考核对象的考核评定意见,报请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和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现场考核打分(设定标准分为100分)。其中:对市(州)政府考核,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占40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占60分,市(州)政府现场考核得分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得分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得分之和;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只考核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满分为100分。

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现场考核打分: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总体指标及前三年本地区较大事故平均起数同比,下降给予加分,上升予以扣分(加分和扣分标准在考核《细则》中明确。加分后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设定标准分,扣分后该项最低得分为0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现场考核打分,按《细则》设定的评分标准实施。

第十二条 综合考评打分(设定基础分为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

(一)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现场考核打分,加分超过该项设定标准分的;

(二)政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建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研究及推广使用等,对确保安全生产具有直接关系和作用的政府投入、配套及支持、引导资金)与上一同比显著递增的;

(三)成功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获得省政府嘉奖或通报表彰的;

(四)市(州)政府及所属部门或县(市、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在国家或者省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典型经验介绍、工作体会交流的;

(五)接受国家级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受到充分肯定的;

(六)工作创新和重点、难点问题突破性解决的;

(七)《细则》增设的其他加分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扣分:

(一)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现场考核打分,扣分至该项为负分的;

(二)未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所明确重点工作指标的;

(三)突破省政府下达的绝对和相对控制考核指标的;

(四)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或未达到目标要求的;

(五)《细则》增设的其他扣分项目。

加分和扣分标准在考核《细则》中规定。

第十三条 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

(一)现场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且综合考评得分在40分以上的为“优秀”;

(二)现场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且综合考评得分在30—39分的为“良好”;

(三)现场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且综合考评得分在20—29分的为“达标”;

(四)现场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或综合考评得分在19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第十四条 一票否决。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评定不能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1.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发生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迟报事故的;

3.发生事故后抢险救援行动迟缓、造成损失扩大和恶劣影响的;

4.对重大安全隐患督办、治理不利导致严重后果的。

(二)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总体指标的,考核评定不能评为“达标”及以上等次。

第十五条 表彰奖励。省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表彰奖励项目。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奖金。考核评定为“优秀”的,给予一等奖奖励;考核评定为“良好”的,给予二等奖奖励;考核评定为“达标”的,给予三等奖奖励。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省政府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市(州)政府实施行政问责。

10.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篇十

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冶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东风农场管理区,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

《大冶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7月18日

大冶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4]2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大冶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

2、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重点

1、市政府与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

3、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检查情况;

4、国家、省、市政府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部署的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和其它考核指标。

三、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半年检查。7月10日前,各乡镇(场)、街办、经济

开发区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对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年终考评。12月30日前,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次年1月中旬前,由市政府或市安委会组织开展年终考评。

(三)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形成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评情况通报,报市政府审定。

(四)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实施考核时,成立若干考核组赴被考核单位,对照目标考核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台帐、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逐项评分。

(五)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由市政府或市安委会下发考核通知,安排部署考核事宜;

2、被考核单位接到考核通知后,按要求将考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自评结果及加分依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3、市政府或市安委会考核组赴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其中在考核乡镇政府时,由考核组随机抽查2家辖区企业,并根据抽查情况综合作出评价。考核组实地考核结束前,应向被考核的乡镇政府反馈初步考核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建议;

4、市安委会办公室在综合各考核组考核情况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结果建议,报市安委会审议;市安委会审议后报

市政府审定;

5、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定最终目标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次评定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原则上采取评分制。标准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事故控制指标40分。评分采取逐项扣分办法,直到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考核结果依据考核得分分为优秀、先进、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本数,下同)的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先进;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评分应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标准,科学量分。

(二)对考核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得分应当予以加分:

1、本辖区内未发生一般事故的,或者一般事故起数低于前3年平均数的;

2、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较上一明显增加的;

3、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国家级和省部级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表彰的,或者在全国、全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的;

4、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被省部级以上单位或其业务主管部门推广的;

5、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或抢险救援中受到省委、省政府或省安监局通报表彰的。

以上条款规定中的具体加分数值依据当年制定的目标考核细则确定。

(三)对考核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得分应当予以扣分:

1、一般事故起数高于前3年平均数的,但一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一均下降的除外;

2、未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或者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较上一减少的;

3、乡镇(街办)没有确定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的;

4、省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逾期不整改或者未整改到位的,但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的除外;

5、乡镇(街办)或安委会成员单位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被省政府、省安委会办公室以及省安监局通报批评的。

以上条款规定中的具体扣分分值依据当年制定的目标考核细则确定。

(四)对考核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发生一起较大事故的;

2、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打击不力,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对有证矿山超层、越界开采制止不力,发生死亡事故的;

3、对本辖区内进行或本部门组织的各类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公众聚集场所未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发生一般事故的;

4、对重大事故隐患不积极督促整改、排除,发生死亡事故 的或对事故隐患整改督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事故的;

5、有谎报、瞒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

6、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

7、发生较大事故,或者发生2起及以上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多个行业的主管部门较大事故起数根据目标考核细则确定);

8、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9、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含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10、当年目标考核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对考核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综合不得评定为“优秀”或“先进”等次:

1、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且经认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

2、突破当年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或发生一般事故起数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的;

3、对一般及以上事故瞒报、谎报的;

4、发生事故后不及时组织救援,或组织救援不力导致伤亡损失扩大或产生恶劣影响的;

5、对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治理不力,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6、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7、管辖区域、管理行业或单位发生大面积职业危害事故,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

8、当年目标考核细则中规定的不得评定为“优秀”、“先进”等次的其他情形。

被考核单位应当对目标考核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的真实性负责。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调查核实后按照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对被考核单位已经取得的有关荣誉和资格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全市,并抄送市纪委、组织、人事、文明办、综治办等相关单位。

2、市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表彰奖励。对上级下达了事故控制指标的部门,如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少于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给予主管部门一定奖励,次年死亡人数少于上年实际数的,适当增加奖励金额;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个人)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优秀的干部,组织部门在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等过程中应予优先考虑;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先进”等次的,被考核单位可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费用从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

3、市政府对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被实行“一票否决”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

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且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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