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2024-07-30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精选8篇)

1.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篇一

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将常所见所闻的现象读出社会根源上的思考来,将具体的平凡小事读出抽象的意味来,将知其然读出了知其所以然来。然而我也不敢说我读懂了什么,或许我多少读到了些什么,也或许我什么都还没读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的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本看似薄薄的小册子,实则是怎样的厚重呀,勾勒出一整幅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探索与思考,无论是对我这种小读者的启发来说,还是对整个社会学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研究来说,这都是一本

最终想补充一点自我另外的想法,同城市完备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方式和先进的医疗教育资源,农村自是不能比的,城市成了人们汲汲以求奔向的地方,农村逐渐虚空成空巢,某种意义上,乡土社会已经成了现代社会的一种落后、负累,但其中的乡土之情却不是能够如此这般轻易抹去的。经济在发展,物质在充盈也在被摧毁,但情感,我们不能轻易说放弃。乡土社会中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传统,那种贴近泥土的亲近自然,那种比邻而居相互串门的热情街坊,还有鸡犬相闻的那份安逸闲适,都是乡土社会中诸多概念构建的骨架中鲜活的血肉,在这个城市化不断发展、农村逐渐被淘汰的时代,也能化作一种让人割舍不下的情怀。

2.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篇二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名著。本书于1947年出版,距今已有70年,书中给出的观点,即使放到今天对我们研究传统中国及乡土文化依旧不过时,十分具有指导意义。

本书认为传统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是一种沿袭已久的社会文化形态,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会轻易随着政权和制度的变化而消失,因此这本书提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很多特点,结合自己生活的亲身经历,你会发现即使到了现在,书中的很多东西讲的其实也并不过时。因为一个社会的发展具有很长的渊源,社会形态中的特点在很长时间内会延续下来并且不会改变。虽然可能你认为现在城镇化程度高了,中国社会没那么“乡土”了。但是城镇化,只是把一个乡土社会在外表上变得城市了,而那些社会特点,依然被延续了不少。

读到“文字下乡”的时候,我对本书的共鸣就开始深刻了,因为我的老家就农村,乡土生活,的确语言对他们更重要,而文字更像是一种多余的东西。如今依然如此,因为语言是有情感的,所以乡音听起来才会那么的亲切,而文字的意义却没那么大的。

再多读一读什么社会中“私”的概念,想想中国这个关系社会与法治程度,不是离开了农村就没这特点了。

读一读长老统治,想一想现在一个老资历依然可以具有的话语权,这也不是只在旧时的大家族和农村家庭中具有的特点。

有很多东西你依然能够在社会中发现它的影子,因为一个社会本来就是在不断延续它的特点的。个人觉得本书可以多读,在书中理解社会,而经历一段社会后再来读这本书,则又会有不同的感觉。这本书不但没有过时,反倒能够帮助理解“纯城市文化”以外的很多社会现象。

3.乡土中国每章读书心得 篇三

中国的城镇化建设已取得一些成就。即使乡村的生活方式看似和城市无异,但中国社会乡土的本色已经延续千年,旧有的观念、人情往来和处事方式,仍然习惯性的保留下来。其实有没有必要褪去这些旧有痕迹还值得我们研究思索。在城镇化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荒唐的事情,部分原因是急于求成,违背了乡土社会的发展规律,在没有做好转变的铺垫前便粗暴干预。乡村建设要尊重传统,遵循演变规律,让乡村留住乡愁,不能操之过急,更要避免盲目追求政绩,违背事物发展规律,制定出揠苗助长的强制政策。

回到金融方面,我的工作范围属于金融的一个分支,支付行业,结合近期国务院和央行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或许可以由点及面,从支付方面谈谈如何支持乡村建设的发展。

一是加强支付的法律体系建立和金融监管政策。近五年新兴支付手段高速发展,促使支付业务边界逐渐模糊,给立法和监管等带来新挑战。我国的立法层次低、立法体系不完整且不统一、立法内容失衡,构建一个全面、规范、协调的支付法律制度体系势在必行。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将原有立法层次较低的部门规章等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在支付行业监管方面,以健全监管主体体系,规范监管职权为原则,建议加强资金监管,注意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管结合,同时密切关注支付业务所潜藏的各类洗钱风险,调整和完善监管规则。

二是以金融科技发展助力乡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地理环境、历史原因,我国乡村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配套服务都不足,金融网点和服务下沉面临着成本增加、收益倒挂、效率低下的问题。举例:央行和银联曾要求商业银行降低费率或免费在农村地区投放POS机具,助力农村地区发展收单业务。但是农村交易额过低,机具布放分散,银行提供服务耗费人力物力,久而久之POS机处于闲置,未发挥应有作用。建议依托金融科技的发展,通过科技手段延伸金融服半径,解决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与新兴服务手段相适应的合理的政策要求,提高金融机构应用金融科技的积极性。

4.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篇四

《乡土中国》在开篇中提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很多城市中的人看不起乡下人,称他们“乡巴佬”“土老帽”,浑身土气,又傻又落后。而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我们眼里的乡下人的土气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最好的证明。然而,在一代又一代地耕作中,虽然土地面积在不断扩大,但他们的劳作模式却丝毫没有发生改变。在这里,费老先生还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在蒙古的一个小村里,村民的语言完全没有受到蒙古语的任何影响,而且村子里的姓氏也几乎没有发生过变化,中国几千年来的农耕文明就被像这样的村民延续下来,这样一代又一代重复着几近一样的生活,也就形成了“熟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重复就变成了中国真正的乡土本色。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打理好自家的几亩薄田,遇到大型工作如秋收农忙时大家就团结协作。

而正是因为这样的熟人的社会”,使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形成了许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这样就导致乡下人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礼仪,也就形成了礼治秩序。

在这样乡土气息浓厚的熟人社会里,其背后蕴藏着一种庞大的格局——差序格局。

在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中,我们身上被贴有各种各样的标签,我们和所有人的联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然后再向外不断幅射,其中辐射的主要关系是夫妻,向两方幅射,愈远愈淡,而费老先生用水圈波纹的性质向我们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正是这样水圈波纹似的性质,也造就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产生的特性——伸缩性极强。这样的关系网既可代表小家庭,例如三口之家,也可代表大家庭,例如四世同堂。而决定这个关系网大小的因素,在于关系网中核心人物的高低。譬如在富有的人家中,以这个富有的人物为核心人物,他越具有群众号召力,关系网就越大;而在以穷人为核心人物的关系网中,就越以人力担保,关系网也就越小。

这样水圆波纹的性质也导致大多数人以自我为中心对人、对事进行评判。例如当中心人物犯了错,离他关系越近的就越容易受到牵连,当然也更易对中心人物进行包庇。当然,还有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夫妻之间的感情十分淡薄。在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夫妻之间的感情不是放在第一位的,生育繁衍,壮大门楣,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

正如我前文中所提到的,想让关系网正常运转,就离不开礼治秩序,在村民中,礼治秩序是合情合理的,而维持礼治的手段,也仅仅在于自己的良心。当时有众多知识分子推行法治,但过程并不顺利。当时中国正处于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乡土社会延读礼治的习惯过于根深蒂固,而知识分子并不了解乡土社会的特性,仅凭一腔热血就去推行生搬硬套的法律,自然是行不通的。

5.大学生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篇五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乡土本色》

乡土中国的流动性是较差的,我比较喜欢书中的一种表述:将乡土中国的社会比作一颗老树,人们共同依存着这株老树生存,一起享受树上结出的果实,也一起为它的根茎供给营养。当承载这颗老树生存的土壤无法结出完全供给所有人的所需的果实时,人们就会作为“蒲公英的种子”向远方漂流,重新播种成为新的大树。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其实,乡土中国并非是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存在,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因为哪怕是哪些飘散出去的种子,也有共同的文化来作为“根”来彼此连接。

这一点与美国起于拓殖时代产生的乡下以一家一户为一个单位是颇不一样的。中国乡村的“孤立”与“隔阂”相对体现在聚居地上,而并非个体。这或许也是中国并没有产生像美国那样突出的“独立精神”的原因吧。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们彼此的连接是不可隔断的,时间与空间对他们束缚力相对较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本色》

文中有一个词汇让我记忆尤为深刻,那就是:“熟悉”。这个词汇不禁让我联想到《小王子》里面的“驯服”一词,因为它同“乡土性”一样是文中的中心和暗线。

乡土社会的信誉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如果说西方的履约是由于外在束缚的契约精神的一种捆绑,那么中国的履约更多的发生于一种植根于基因与血脉里面的本能。在乡土中国并不需要大范围的法律的限制,相对于法律,他们反倒觉得彼此之间的“熟悉”更加可靠。

在协调个人与社会的矛盾问题的时候,中国人的抉择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人:顺从约定俗成是社会性的,而跟从内心是个人性的,这就与费孝通在书中写道的“从俗即是从心”不谋而合了。)

“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文字下乡》

社会生活的变化导致着乡土中国的文化变化速度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变更,于是乡村出现文化脱节的现象,由此产生的“乡下人”这种类似的词汇附带上了贬义的意味。

但是这与中国的乡土文化又并非完全贴合,比如它们的生活由于更多的用语言来传递信息,不通字词的现象被冠以“文盲”的概念就是一种失误了。农村人的知识来自于生活,农民看到蚂蚁搬迁巢穴就知道要去开垦沟渠,而农民本身是不知道或者不熟知这背后蕴含的气候知识的。

如果说“愚”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不识字就不能作为愚与不愚的评判标准。知识的底蕴往往与时间的积累是分不开的,中国五彩斑斓的文化灿烂如星海,这就与中国有不断绝的五千年文化紧密相连。而语言相对文字而言无疑有更加悠久的历史,那么乡土中国的农民代表选择以语言而并非文字来作为往来交际的载体就不是那么奇怪了,否则是不是也是一种理念上的舍近求远呢?这种说法看似是一种诡辩,但我想说的是不管是语言还是文字都是我们在社会交往中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工具而已,而且文字本身也是一种间接的说话和不太完善的工具。

6.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篇六

对于书里面讲的差序格局代表什么,具体如何推理的还是有点不理解。我觉得中国人还是很讲究天下为公的,对民族大义这类的道德感还是很强烈的啊,总之就是不太理解为什么用这一套理论解释为什么中国人经常公和私不分,界限模糊。这不是后面一章讲“系维着私人的道德”里应该讲解的吗?

对于中国的婚姻关系讲的很对,就是干事业型的,男女结合为的是传承血脉,抚育子女,而感情的波动对稳定婚姻关系不利。所以当我们现在也学着让理解和亲密关系成为婚姻的基础时,离婚率越来越高。这种变化到底给个人带来的幸福更多还是不幸更多呢?其实很难讲,太复杂了,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源不同,也决定了新的变化对他个人是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时代的潮流永不停歇,个人为了活的更好只能适应,而且还不能适应的太慢,不然就会被时代的车轮压过!

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虽然乡土社会残留的特质还在中国依旧强大,但也继续在走向衰退,这证明了文化基因和传统的强大惯性,也说明我们终究会创造新的传统来应对这个陌生人的现代社会。

7.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篇七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2010/5/20 《乡土中国》一书是由我国著名的乡土社会学家费孝通根据其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土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写成的十四篇文章的集合。费孝通应当时《世纪评论》杂志之约,连载了十四篇文章,后由三联书店于1974年整理出版,1984年重刊。我所做的读书报告针对的是1984年重刊版的《乡土中国》。全书的主题是: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一个问题。该书与费孝通另外所著的《江村经济》 《禄村农田》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一些概念,有关中国乡土社会特性的一些概念。作者以一名城市与乡村沟通者的身份极尽描写了中国乡土社会及乡土文化的各个方面。

全书结构简洁、紧凑,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旧著《乡土中国》的重刊序言;

第二部分(该书的主体部分)是作者发表的十四篇关于描写中国乡土社会的论文的集合;

第三部分是作者后记,以手记的形式清楚地交代了这本书的写作经过,还包括作者在以上提到的两所大学中任教的经历。

其中,第二部分又分为十四章,其核心内容分别为:

第一章《乡土本色》:介绍中国乡土社会“土”气和其显著固定性的原因及现实性特点。第二章《文字下乡》:挖掘乡土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从一个全新的角度

论证了乡下人“不愚”的观点,引出文字语言相比于“特殊语言”(包括表情、肢体动作等)所天生固有的局限性,从而反思文字下乡运动的现实可操作性。

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补充前一章的观点,简单说明了时间上的阻隔对于文字产生的影响,强调了乡土社会所缺乏的文字产生、发展的土壤。

第四章《差序格局》:对比中西文化中社会关系上的差异,突出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中“以己为中心”(石子投入水中的波浪式)的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差序格局。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以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陪衬出中国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最大特点——“私”。第六章《家族》:介绍了乡土社会中家族单系(只包括父系这方面)的结构原则及其区别于西方社会家庭的功能。

第七章《男女有别》:阐述了中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家庭爱情观,即主张安于现状的亚普罗式的文化和主张克服阻碍、不断创造的浮士德式的文化,并以这两种文化的差异来了解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在感情定向上的差别。从而揭示了乡土社会中保持“男女有别”这一原则的重要原因和意义。

第八章《礼治秩序》:“礼”是传统的维系,乡土社会是区别于法治社会的礼治社会。

第九章《无讼》:推行下乡的新的法律制度对礼治的乡土社会产生了副作用。

第十章《无为政治》:解释了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从历史的经验中找出了“无为”的价值。

第十一章《长老统治》:在横暴权力、同意权力之外,着重介绍了教化权力(长老权力)。

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介绍了血缘社会(传统乡土社会)与地缘社会(现代商业化社会)各自的特点与差异,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第十三章《名实的分离》:讨论乡土社会中的变动方式,承接第十、十一章,引出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

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靠欲望生活着,然而对于现代社会中的人们而言,自觉的生存条件则是理性的“需要”。1.社会学研究应坚持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结合全书内容与《后记》中的阐述)2.以?文字下乡?和?司法制度下乡?为代表的一系列举动,只有在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才可能真正有效。(自《文字下乡》 《再论文字下乡》)3.中西文化在社会生活方面有着天然性的巨大差异,想要以西方、现代化文明取代乡土文化无疑是阻碍重重。(结合全书内容)4.中国的乡土社会终要一去不复返,这是将是一场充满痛苦的变革。(从非自觉的意义上理解)初读《乡土中国》是在高三上学期,由于中学校园生活与现实社会隔离性实在不小,所以当时读起来比较吃力,比较费解。进到大学之后,也曾信手翻阅过几次,直到这次论文之前,才又再仔仔细细地研读了两次,由衷地感觉到了,费孝通对中国乡土社会了解之深入、剖析之详尽让人折服!

所谓乡土:从生产力的角度上看,农民离不开“土”,日出而作、日暮而息,农民依赖着土地,耕作、收入、成家立业,脚下的黄土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从社会关系的角度上看,农民离不开“乡”,在传统的社会形态当中,谁也不能够离开群体而独立存在、独立生活,哪怕是实现了生产消费上的自给自足(还会有自然、政治、安全问题上的制约),而这群体往往是固定存在而长久不变的。

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国式的传统社会。不要忘了,今天,在中国超过80%的土地上,还生活着少说8亿的农民。那绝不仅是历史而已,巨大的现实性让我们每一个人无从回避与忽视!那么,怎样来界定它才能够真正地系统全面而公正客观?(以下 1.乡土社会是儒、士、道精神杂糅的社会。乡土社会深受着三家文化的影响,而事实上,特别是儒家的文化,它像流淌在我们文化血液中的一种色素,无所不在地同时影响着现代社会的各方各面。2.乡土社会是异常稳定的社会。这是由?乡?与?土?的生产关系天然决定的。的确,稳定在某个程度上意味着对于自由的约束、一成不变的落后,但相比于风险性极大的现代社会,在各式浮华动荡与光怪陆离的背后,乡土社会至少还可以给你一个心中尚未崩坏的地方!3.乡土社会是?熟人的世界?。相比于现代工业社会、商业社会人们在相互间关系上的普遍性原则(因此,我暂时将其称为?陌生人的世界?),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带有特殊性的。?不同人不同对待?是其最突出的表现形式,举一个经典的例子:插队。在看来,让熟人插自己的队是可以接受的,而对于陌生人呢?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绝不在少数。4.乡土社会是?私人?的社会。正因为有着根本区别于西方基督篇二:《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裴朝甫

2011级法律硕士(法学)

听说费孝通先生的著述《乡土中国》是研究中国文化的必读之书,最近在老师的要求下,初读了的这本经典著作,果然名不虚传。这是一份以描述和解释为主的实证研究成果,14篇“杂话”语言上通俗易懂,内容上入木三分,读来深有同感、共鸣不断,虽然最早出版于1948年距今已有六十三个年头了,但对于我们认识今天中国农村社会和推进农村现代化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我对各篇的主要观点概括如下: 1.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人口流动少、富于地方性,是一个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2.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熟人社会,村落内部的空间阻隔小,文字的使用是多余的。3.乡土社会是一个安土重迁的稳定社会,生活问题可以靠长辈的经验解决,因而没有使用文字的需要。4.乡土社会结构呈现差序格局,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5.乡土社会的道德体系是将孝悌忠信等私人道德要素从“己”向外推出去的。6.乡土社会的家庭其实是以父子关系为主轴的家族,它承担着生育、政治、经济、宗教等多方面的事业。7.乡土社会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以感情的淡漠“范围着个性”,维持着秩序。8.乡土社会是个礼治的社会,其前提是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9.传统的礼俗已经固化为人民的习惯,使得现行司法制度很难在乡间推广。10.由于小农经济难以为统治者提供足够的剩余产品,而农业的分工体系又不发达,使得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乡土社会的基础都不牢固。11.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间常见教化权力,它发生于社会继替过程中。12.乡土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13.社会变迁与社会继替同时发生,于是名与实的分离就免不了:表面上遵循传统的形式,实际上经注释而改变。14.在乡土社会生活的人们不需要计划,“个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烈而且厚重的乡土气息。作者通过其多年的考察及学术思考,结合了儒家经典,将隐含于乡土社会中的一种独具特色的体系抽象出来,娓娓而谈,而并非只是对乡土社会生活的简单素描。沿着作者的思路,我初步窥视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虽时过境迁,现在中国社会里很多传统乡土社会的特点已经逐渐消失,但作者的透视社会的眼光,其观察社会的方法仍是充满活力的。

《乡土中国》指出了农村现代化的若干困难:对于文字下乡,对于司法制度的推行,对于传统道德的改造,对于乡村自治,等等。

首先,对于文字下乡的困难。他指出了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下人”,这也就决定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性质。乡土社会,人口时代定居,一代一代的依附在土地上。乡土社会的这种稳定、不流动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又是基于传统农业的特点而产生的。人口的非流动,也造成了乡村的孤立隔膜。这种“固态”,使得乡村里人与人之间是十分熟悉、亲密的。而表情达意记号的文字,发生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有阻碍,在面对面直来直往的乡村,就显得累赘多余了。在时间上的记忆传承方面,由于乡土社会不需要大范围的记忆,所以语言上的经验传递就够了。其次,对于司法制度推行的困难。礼不同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主要规范人们的外在行为,不同于普通所谓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礼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在乡土社

会的礼治秩序中,不知“礼”,是不被允许的。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再次,对于传统道德的改造困难。在道德上,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是一根根私人联系,由内向外,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中国乡土社会中并不容易指出一个笼罩性的道德观念,仁的观念是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同点,但缺乏具体性。我们的传统道德中没有不分差序的兼爱,缺乏团体道德。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道德发生的意义在私人关系中。团体格局中,道德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每个团体分子和团体的关系是相等的,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于是发生了权利的概念,人对人互相尊重权利,团体保障个人的权利,防止团体代理人滥用权力,于是发生了宪法。改进我们的道德文化和道德现状不仅需要确立正确的文化理念和文化战略设想,还需要有成套合理有效的策略和可操作的技术手段。

最后,对于乡村自治的困难。在权力结构方面,偏重在社会冲突的,这种权力我们不妨称之为横暴权力。偏重在社会合作的,这种权力我们不妨称之为同意权力。乡土社会里的权力结构,在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之间还有教化权力。乡土社会接近没有政治只有教化的社会。乡土社会是长老统治。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乡土社会的定性中,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地缘的源于人在商业活动中所需要的冷漠、无情。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做人们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在我看来,不管农村的前途是衰落还是兴旺,要想改变农村落后的经济文化面貌,只有一条:那就是将农村卷入现代化、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之中,纳入现代社会和国际社会的体系之中。具体的说就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篇三:《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的代表作之一,该书实际取自其于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而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如果说《江村经济》是费孝通先生微观社区调查研究方法的实践应用,那么《乡土中国》则是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该书代表了他研究方法的转向,进入了他社会学研究的第二阶段,从微观的视角中跳出来,进而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

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厚重的乡土气息。作者通过其多年的考察及学术思考,结合了儒家经典,将隐含于乡土社会中的一种独具特色的体系抽象出来,娓娓而谈,而并非只是对乡土社会生活的简单素描。

沿着作者的思路,我初步窥视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虽时过境迁,现在中国社会里很多传统乡土社会的特点已经逐渐消失,但作者的透视社会的眼光,其观察社会的方法仍是充满活力的。本文旨在以个人看书所得的体会,将作者对乡土社会的剖析稍作梳理。

一、乡土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

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即使是现在,农业仍是农村生活的物质基础。农业与商业、工业的一点很重要的区别是农业发展所直接依赖的土地是不能流动的,农业收成也需要时间的等待,需要的是安稳。试想,如果迁移,势必得重新寻找适于耕作的地皮、开垦荒地,结果是劳力伤财;而农作物收成需要时间等待这一特性也决定了人不适合经常迁移。限于农业的这种需要安稳的特性,在乡土社会里,祖祖辈辈只能也像植物一样,也把自己的根扎在自己耕作的土地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千百年来就在一块狭小的地盘上繁衍生息,非到万不得已,绝不流动。而我们也将发现,乡土社会的这种求安稳、不流动的特点,将引发许多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产物,如乡土社会的政治类型等。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聚居的社会,熟人之间的交往是讲人情、讲互相信任的,如果涉及到金钱等精细的利益计算,对熟人之间来讲便是“见外”了,于感情有损。在这样的社会中,商业是很难发展起来的,商人追求利润,他必须精于计算,排除感情的干扰,而以一种理性的思维来经营自己的产业。人情世故一旦涉入商业之中,势必成为商业经营的一块很大的绊脚石。所以纵观古代的商人的发迹史,很少能找出一个是在本地发迹的,大多是少年出外,历经艰辛而发财。所以中国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历史悠久,发展显眼的几乎都是农业文明,商业很难发展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这不能否认与乡土社会的特点有关。而乡土社会的这种稳定、不流动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又是基于传统农业的特点而产生的。

二、社会交往及其体现的社会关系类型 前已述,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聚集的社会,绝大部分情况是,他们之间具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在几个世代以前迁居到某个地方,繁衍生息。在许多地方往往可看到聚姓而居的情况,一个家族自己形成一个村落,从而有了李家庄、潘家园之类的地名。在这么一个有限的区域内共同生活、朝夕相见,他们有事情可以面对面地交流,即使是先人的遗训等也可通过一代代人口头传下来,文字在这种社会里是无需的,这也无怪乎传统社会里文盲的数目之众了。

在这种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则呢?我们不妨先来了解一下作者在书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差序格局”。这个概念是作者的一大创举,被认为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在学界上很有影响力。在提出这个概念以前,作者在书中举了很形象的例子将中西方的社会类型作了比较。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

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就像石头投入水中荡起的一圈圈波纹。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提到,古代的官员退休返家后有义务负起整个家族的生计,为此李贽才决定出家摆脱俗事困扰,这以现代的眼光看来似乎有点不可理喻,但确是乡土社会的真实写照。家与家族有时候是很难区分清楚的,这是由于差序格局的人伦关系的可伸缩性所致。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族从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也可以等于家族。它不但承担生育的功能,而且也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其它社会功能。

三、政治类型 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所谓的“礼”,指的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不是法律,而是伦理道德及社会习惯。法律的执行依赖于强制的国家权力,而礼治依靠的是传统的力量。然而,乡土社会的人们何以在无强制力的作用下服膺于礼治秩序呢?作者在书中谈到:“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社会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个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

乡土社会是一个变迁非常缓慢的社会,这得益于其赖以生存的农业本身的特点。祖祖辈辈在同一块土地上以同样的方式年复耕作,依靠的是传统的方法。传统的方法昨日适用,今日也适用,以至形成他们对传统的服膺。“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

作者在书中还为我们揭示了乡土社会中的四种权力类型?d?d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我想结合黄仁宇在其《万历十五年》一书中对中国权力结构的形象描述,他说中国社会就像两条长面包夹在一起,上面的长面包代表着文官集团,大而无当,有其严密的组织体系;下面的长面包,便是一群群松散的农民。而皇权正是通过上面的“长面包”渗透到下层的“长面包”中。在《乡土中国》中,皇权被认为是横暴权力,一种基于追求利益的强制性权力;而在基层的传统乡土社会中,尤其是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权力类型主要体现为同意权力,这是基于分工合作而产生的,是民主式的。在乡土社会,长老权力也是重要的权力类型之一,长老统治是基层乡土社会统治类型的体现。作为传统的象征,长老权力的一个很大的作用是教化作用,教化人们遵守传统。长老往往由年龄长的人来担任。因为在乡土社会中,年轻人是循着年长人的足迹一步步地向前走的,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最可行的办法是询问年长的人。年长的人在诠释传统,在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资格和权

力。而平时生活中产生的一些纠纷,一般也是由长老作为权威的评判者。书中所提及的乡土社会的第四种权力类型是时势权力。这是在社会变迁较快,传统难以适应社会变迁时产生的一种类型,乡土社会变迁十分缓慢,时势权力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并不是那么显眼。以上仅是笔者的一些看书心得,当然不可能对整本书的内容面面俱到,而仅是抽出一些自认为重要的方面,结合自己的体会,按自己的思路所作的一些文字,水平所限,无甚创解,但求不致曲解作者原意为已足。篇四: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一:作者和作品简介

作者简介:

费孝通:字彝江,江苏吴江人,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读于东吴大学医预科、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民族与社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行行重行行》等。1980年获得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获得赫胥黎奖章。读物简介:

《乡土中国》:由我国著名的乡土社会学家费孝通根据其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土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写成的文章的集合。该书共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乡土中国》序言;第二部分(该书的主体部分)是作者发表的十四篇关于描写中国乡土社会的论文的集合;第三部分是作者后记。其中,第二部分为主要部分,共有十四个章节,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

二、主要内容及结构

第一章《乡土本色》,开宗明义,点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原因及特点。第二章《文字下乡》,从文字的产生与功用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里,文字语言相比于“特殊语言”(包括表情、肢体动作等)所天生固有的局限性,从而反思文字下乡运动的现实可操作性和必要性。

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格局中说明乡土社会没有文字发展的土壤,同时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作辩护。

第四章《差序格局》,阐明了差序格局这一全新的概念,并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作比较。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中“以己为中心”(石子投入水中的波浪式)的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差序格局。

第五章《维系私人的道德》,中国差序格局下,缺乏团体道德,指出道德体系中最大的特点——私。

第六章《家族》,区别了“家”与“家族”,并具体论述了它们的结构、原则及功能。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家族主轴是纵的,而夫妻成了配轴。第七章《男女有别》,阐述了中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家庭爱情观,探讨了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基本问题,用两种文化模式的对比分析了乡土社会男女隔阂的原因。第八章《礼治秩序》说明了礼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在乡土社会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礼治社会中人们是主动的服从和成规。

第九章《无讼》,点明了中国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法治秩序与礼治秩序的矛盾,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下发生了很多的副作用。

第十章《无为政治》,论述了社会冲突中的“横暴权力”与社会合作中的“同意权力”,但在农业性的乡土社会中“无为”的政治是最现实也是最理想的。

第十一章《长老统治》,指明在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与“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并存的还有教化式的权力,中国政治性质用民主或不民主形容都是不合适的,于是作者使用了“长老统治”一词。

第十二章《血缘与地缘》,说明了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契约是很难生存的。

第十三章《名实的分离》,论述了在长老统治下,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的极大分离,虚伪在这种情景下是必须的承接第十、十一章,引出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

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详细区分了欲望和需要,在乡土社会中自然已经做好选择,人们只需靠经验按欲望去行事,而城市却不然。

本书的结构及各章的关系如下:

三、本书重点部分:差序格局(1)、自我主义

在这种关系格局中,自己总是这种关系的中心,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2)、公私群己的相对性

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3)、维系私人的道德(4)、强大的伸缩性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加的对象与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5)、礼治社会

所用于维持秩序时所使用的力量,不是法律,而是礼。(6)、长老统治

这是一种包含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民主的同意权力及教化权力等复杂内容的权力结构。整个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制度安排和权力运作,都是以这样的一种社会关系模式为基础。

四、本书思想

1、对乡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根据我国乡土中国的性质和特点进行,例如文字下乡等政策活动,不宜强制短时间促成,应该循序渐进以适应乡土的节奏和环境。

2、中西文化在社会生活方面有着天然性的巨大差异,想要以西方、现代化文明取代乡土文化将会面临很多未知的困难。土生土长的乡土文化根深蒂固且范围甚广,想要改变需要一定的过程。

3、归根结底,中国的乡土文化终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在文化的传播和普及而渐渐消失,不过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4、在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审慎的对待种种社会因素,综合考虑我们特殊的社会语境,确保民众可以真正得到其中的好处。

五、心得体会及思考

这本写成到现在七十余年,但在看这本书时,我却丝毫感觉不到时代的阻隔带来的距离感——从小在乡土文化中长大,感受着身边的一切,虽然时代变迁造成部分差异,但大多现象和书中大致相同。这也正说明我们仍没有从乡土社会中完全蜕变出来,而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稳定的。无论乡村还是成都市,今天的中国还在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不可否认它还带有很强的乡土性,也正因为如此,《乡土中国》这本书直到今天依然显示出他的时代性和可读性。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于书中的部分话题我们有相关的思考。

1、文字下乡

在书中写到“卢梭曾谈到,’越是面对生动、具体的东西,词就愈加无奈,但人的文化却向着无奈的方向发展,说话抛弃了姿态,写字代替了说话,这意味着人类的堕落’。在乡土社会,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特殊语言’,它比文字更有效的传情达意,摆脱了语言这个筛子,使情感表达的更加天真自然。“

但是,在文化日益普及的今天及将来,文字仍是现代化的必要工具,作者只是在以一种客观中带有肯定的态度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做辩护。所以我们还是要支持文字下乡的运动,采取适当的方式即可。

2、礼治

礼治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人治,为了避免引起字面上的误解故称其为礼治。礼治的前提是传统可以有效的应对生活问题。“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到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

然而在当代社会,传统远不能应对新生活、新问题,剧烈的变迁也不可能允许人们从容不迫的进行种种试验。这种情况下礼治必然面临崩溃的危险。要保证大家有序的应对共同问题就必须有另一种力量来代替“礼”,这其实就是法律。这也是为什么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的原因了。

3、无讼

乡土社会固有的一套社会调整机制还并未完全脱离实践,甚至还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但现代司法在此时硬生生的挤进来排挤传统,无疑会遭到质疑。这些从实体上已不易使老百姓得到认同,程序上的生疏与隔膜就更不言而喻了。传统伦理与现行司法的冲突已然使“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这种情况在今天已有所改观。改革开放三十年余来,我们破坏了许多旧秩序的同时理想中的新秩序却尚未建立起来。这使得很多举措难以得到群众理解和拥护。

所以,我们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审慎的对待各种因素,综合考虑特殊的社会语境,确保民众能积极参与并受益。

4、长老统治

横暴权利是冲突性的,而同意权力是合作性的,是两种极端。中国社会在根本上是乡土性的,既非单纯的横暴,也不是完全的同意,(事实上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只有一种形式的权利)乡土性的中国产生了费老所说的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种权力结构——长老统治。长老统治的前提和礼治一样,都是传统可以有效的应对生活问题。

而我个人认为,在当今中国的城市中,长老统治并非依然占有统治地位,而应是长老统治与同意权力共存的时代。这是一个过渡的过程,并根据各地的发展状况有所不同。总之,《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著作,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社会学。这本书是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重新审视。他解释了很多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社会的比较凸显乡土社会的特点,进一步论证乡土社会的文化是由乡土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由乡土社会的整个历史地

理环境决定的。对于中国这样的农业大国来说,乡村是城市发展的后盾和支持,关注乡村,乡村发展,关注乡土文化是很有必要的。而乡村的发展,关系到全面认识、慎重思考、合理决策等层面——《乡土中国》为我们展现了我国农村文化发展概况,是不可多得的好书,值得我们去仔细品读。

孙翔

2013200116篇五: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从乡村性来谈中国与

西方的区别 记得很小的时候,有几个问题就一直困扰着我,为什么在近代中国,我们引进了那么多在西方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却无一例外的在中国都失败了;为什么现在天天谈法治,谈宪政,却迟迟不能建立出一套像西方一样严谨而又公平的法律。一开始我认为是东西方存在一种根本上的差异,但这无法解释同为东方文明的日本如何取得巨大的成功,中国,除了拥有东方文明的共性之外,一定还拥有某种个性,这种个性的阻力足够强大,以至于阻碍了西方思想在中国的传播。而这本书告诉我,这个阻力正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在第一章,费孝通就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尤其是在基层,乡土性表现得十分明显。由此,衍生出了很多中国独有的特色,如第一章乡土本色提到的中国人安土重迁,人口迁徙很少,且多是由于自然灾害的袭击,于是有了一种社会的稳定,几十代甚至上百代都可以居住在一个地方且有详细的家谱可以记录每一代的家族成员。这在国外估计是不可想象的,国外的家庭以夫妇为轴,孩子长大后就不再属于家庭的一部分,而是去建立新的家庭了,可能以后不再会有很密切的联系,就更别说什么详细的家谱了。

由于乡土性这一根本的不同,中国社会体现出了与西方的几个社会性质上的不同,首先,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而西方是一个陌生人社会,在农村,每一个孩子都是在熟人眼皮底子下长大的,周围的都是熟人,由于人口流动并不常见,所以社会里基本不存在陌生人。所以就有了书中提到的几个现象,第一是法律被规矩与习俗替代,规矩和习俗并无明文规定,也不需要什么合同和契约去确保其生效,它存在与人心中,是祖祖辈辈一直流传下来的东西;它在熟人之间,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契约。人们不习惯用法律,因为如果你正儿八经的跟一个熟人签合同,画押什么的,别人只会回你一句:咱俩谁跟谁啊,这不是见了外吗?第二就是文字不是必需品,费孝通提到乡下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他们愚笨,而是在乡下根本就不需要文字,文字是一种打破空间阻隔与时间阻隔的工具,而在乡村地域范围有限,兼大家都是熟人,用语言便可表达一切情感,甚至由于肢体语言与表情的灵活性可能比文字表达的还更贴切,至于文字跟下一代提供经验这一种功能,因为乡村生活的机械性,后人无需发展前人的经验,只要重复前人的步骤便可,文字自然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了。所谓的乡下人不懂法,乡下人不识字,不在于他们的自身无知,而是这个大环境根本就不需要这项技能。其次就是不同于西方界限分明的团体格局,这就是为什么西方人如此注重于权利和义务,因为他们可以清晰的定义一个团体的界限,你属于这个团体,你就有权利,离开这个团体,便不能享受这种福利,所以才会有成年子女住父母家还要给膳食费的情况,团体中的人拥有共同的权利与义务,也有共同的道德,这种道德是超出私人关系的。而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差序格局,“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家,在窘迫时苏秦连妻子都不相认,在富贵时大官们可以有一个几千人的大“家”,连界限都不清,如何规定集体中每个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对于不认识的人贪污,可能你会怒骂,但若是你父亲贪污,那么可能你只会包庇,在差序格局中,并不存在一个普适的道德,对于不同亲疏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道德评判标准。

最后就是不同于西方的法治社会,中国传统一直都是以礼治国,在乡土社会中尤甚,早

8.乡土中国 读书报告 篇八

摘要: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著于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写成一本十四章的小书。乡土社会并不是完整的中国社会,乡土社会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篇《乡土中国》读书报告就作者、文章内容以及读后感悟做了简单阐述。

关键词:乡土社会、现代社会、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一、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字彝江。祖籍江苏吴江。著名社会学家。1936年赴英留学,1938年获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先后任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副教务长。1949年后历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等职。曾获美国马林诺夫斯基纪念奖、英国皇家人类学会的赫青黎奖章、菲律宾“麦格赛”社会领袖奖、《大英百科全书》奖等奖项。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乡土中国》《生育制度》《民族与社会》《行行重行行》《乡土重建》等。其中,《乡土中国》及《生育制度》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费孝通先生治学严谨,事必躬亲。他的治学特点被概括为六个字:脚勤、脑勤、笔勤。社会学有两种研究方式:一种运用资料进行分析,一种是在实地调查,费孝通先生选择后者。1935年夏,青年社会学者费孝通和同是社会学者的新婚爱人王同惠,赴广西大瑶山实地考察。社会学实地考察,当年中国鲜有人为。费氏夫妇此举,并非蜜月之旅,而是一次学术之行。从1990年,邱泽奇就跟费孝通到各地调查,即便费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后也不例外。邱泽奇认为,这是费总能发现其他学者未觉察之处的重要原因。

二、《乡土中国》的内容大意

《乡土中国》分为十四个篇章,是作者在讲述“乡村社会学”课程时应《世纪评论》约稿所整理。文章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

第一章《乡土本色》,开篇第一句写到: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这本书的核心论断,整本书从不同层面的事实深入浅出的说明了中国社会总体的乡土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以农业为主导的,农业必须依赖土地而生存和发展,因此中国社会必然具有乡土性。即使在迅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农业依然存在,并且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仍然有迹可循。这种乡土性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一种文化。

第二章《文字下乡》和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都在阐述文字下乡有没有必要。《文字下乡》这一章中,重点辨明了人们通常认为乡下人是“愚”的不正确,乡下人不识字并能说乡下人是愚的,愚是指智力上的,而识不识字是后天培养的。他们也许是文盲,可是在农村社会实践上却是能干的、明智的。而文字有没有必要下乡呢?文字与语言本身能传的情、达的意都是有限的,这并不能是乡下人“聪明”起来。在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阐述了在现代社会文字是有必要下乡的,但是在我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还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乡土社会在“熟人”格局下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的。所以不是单单建几座学堂就能让他们“聪明”起来,只有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改变,他们有了文字的需要,文字才能下乡。第四章《差序格局》和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概念“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指我们中国乡土社会的关系是以自我为中心,因着姻缘、血缘或者权势的关系而联系在一起的,并从自我开始依关系的亲疏逐层推开的。可以用“一表三千里”来形容乡土社会的关系格局。所以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行为都是从“私”出发,为了“私”的目的。和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团体格局是没有中心的,每个人都是对等的。因此,在中国乡土社会这种差序格局中,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而每一种私人联系中都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传统的道德里找不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都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第六章《家族》和第七章《男女有别》中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社群,这种社群一般人称作为家庭,而作者却认为家庭不足以概括这种社群的特性。用大小家庭来形容家的人数的多少是可以的,但是家庭的社会结构却不能明确表示,所以作者认为用家族来形容更为合适。家族里可以包括从上致下几代人,大家族一般涉及几代人,人数众多,而小家族则人数较少,有时甚至可以小到单个的家庭。中国乡土社会还有一种社群叫做氏族,以人类学上的说法,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可以成为一个部落,他们就包含了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不管是哪一种社群都是单系的,以男方亲疏关系为主的,女方一般只负责相夫教子的功能。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男女的距离是拉的很开的,不想西方人在对男女关系的那样开放。第六章提到两种西方文化模式:亚普罗式和浮士德式。我们的乡土社会就属于亚普罗式,这正好说明了家族在社会学中的感情定向是“同性”的,男女是有差别的。

第八章《礼治秩序》和第九章《无讼》都在讲述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现代社会的治理有两种“人治”和“法治”,而乡土社会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是不同的,所以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依据和方式也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不是指“文明”“慈善”的意思,礼有时候也是野蛮的。这里的礼是指传统,依据传统的礼俗或者说是经验来维持社会的秩序。但这种礼治只能在基本稳定的乡土社会存在,变迁很快的时代是不会出现的。在礼治社会里有了纠纷,他们不像现代社会那样求助于法律,乡土社会是无讼的,他们对待纠纷是通过旁人调解或者地位尊贵的人来评理解决的。现代法律和乡土社会的传统也存在很多相悖的地方,法律是不通人情和道德的,也不讲究传统,因为法律是从西方借鉴来的。

第十章《无为而治》、第十一章《长老统治》和第十三章《名实的分离》,这三章里分别提出了社会的四种权利: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横暴权力发生在社会冲突中,权力表现在社会不同团体或阶层间主从的形态里,在上的握有权力支配在下的。同意权力发生在社会合作方面,社会分工形态下每个人都不能“不求人”的生活,在生活中必然互相有所往来,互通互助。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与复杂,这种权利也愈扩大。乡土社会不是富于抵抗的,都是小农经济上产,所以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这里都不起作用。乡土社会是长老统治的。长老权力是在传统的教化过程中产生的。乡土社会基本的稳定的,不会有大的社会冲突,或者社会合作,乡土社会只是在进行一代代的社会继替。有的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教化,只存在这种教化的权力,作者称之为长老权力。乡土社会的社会形态基本稳定,但并不是不变,只是变得较慢,有时候也会发生激烈的社会变迁。在面对新环境时,若有人提出应对新环境的方法,他就为大家所认同,这时候他就拥有了权力,就是所谓时势权力。

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讲述乡土社会关系特性。乡土社会的人们依着血缘的关系生活在一起。血缘也决定人的身份地位,血缘关系式相对稳定的。地缘是血缘的投影,是分不开的。当人口增加到一定程度,土地不够了,就必须去外面开垦,为了方便也要迁居外地。但是即使迁居异地,在那生活许多年,但还是不能为那里的当地人所接受,因为他们是没有血缘联系的。只有从血缘的结合转变到地缘的结合社会才会有个大转变。

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阐释乡土社会人们可以靠着欲望去行事,而现代社会却不能这样,现代社会要按着需要去行事,因此需要计划。而乡土社会根本不需要计划,他们的生活只需要按着传统来就行了,就足以应对生活的种种了,所以乡土社会还是靠着欲望行事的。

总的来说,乡土社会是相对稳定的一个社会群体,在这个群体里他们多是依着历来的经验行事,也就是传统,在他们生活环境不变的情况下,他们的生活也基本是安定的,是那种“小国寡民”式的生活。而只有当乡土社会进步到一定阶段,才会生出种种需要来,当这些需要到来时,就是现代文明下乡的时候,这时候,乡土社会才能渐渐步入现代社会的轨道上来。

三、我的感想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社会》这本书运用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比较研究方法分析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著作,其目的是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在著作中,作者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同时运用深刻而又鲜明形象的比喻,深入浅出的对一些现象或理论进行解释,从多个层面对传统基层社会做了深入的剖析,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启发性的概念和范畴,并从功能主义的视角出发阐释了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和现实的功能,不仅为我们理解整个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和秩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而且对我们的文学创作以及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参考,具有非常丰富的价值。

在阅读《乡土中国》前几章时,觉得讲的都是中国乡土社会司空见惯的事情,我们都了解,没有必要把他们拿出来写书。也认为费先生用孔孟的话来论证他的观点着实生硬难懂。可是看到后面却慢慢理解他的道理和价值来。也许还没有完全读懂,但是费先生的这本书却给了我许多启示。

对生活中的很多看起来很正常、很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们从来都没有考虑过为什么。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要这样。我们只把所有的传统看作了既定的事实,恒定的道德规律,而作者却对社会上的许多既定的事实、传统,对他的来龙去脉,未来发展有一个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也许不尽正确,但却把我们敲醒了,给了我们理解和思考的空间,让我们知道所以然,甚至让我们也开始自己思考一些既定事实的所以然,思考这些事实的对与错,以及我们是否应该在一些事情上有所变革或创新。

我国的乡土社会有其存在的依据和发展的生命力。不能站在现代的眼光否认乡土社会,认为乡土社会必是落后的。就像乡土社会的礼治有道德约束的作用,而现在的法治下道德约束的作用却在减弱。乡土社会的秩序也是轻易不能改变的,任何事物都必须经过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不用用现代的“先进”强制性的去“改造”稳定的乡土社会,它就想是《阿凡达》里的潘多拉星球,他们的生活的安定的,是有序的,用现代的“机械”野蛮的进行“改造”是不会成功的。只有当乡土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个需要现代的东西适应新环境的时候,现代化就能得以顺利地进行了。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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