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

2024-10-25

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共10篇)

1.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 篇一

平文明字〔2012〕8号

关于印《平铺镇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文明委成员单位、各餐饮单位:

根据省、市、县文明委有关工作要求,镇文明委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现将《平铺镇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8月31日

平铺镇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各文明委成员单位、各餐饮单位:

根据省、市、县文明委有关工作要求,镇文明委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根本,以“勤俭节约 文明用餐”为主题,以宾馆酒店、学校餐厅、机关食堂等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健康饮食,提升行业服务品位,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活动内容

文明餐桌创建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文明用餐。在宾馆酒店、学校餐厅、机关食堂等门口设置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宣传海报、标语,在显著位置公示量化分级管理信息,在店堂内、包厢里、餐桌上张贴勤俭节约、文明用餐的名言警句、经典诗文,营造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2、引导文明用餐。收费项目公开,明码标价,明白消费。负责任地做餐饮,严把食品质量关,明示菜品份量,合理搭配菜品,不误导顾客超量点餐。推行服务文明用语,主动提醒顾客避免浪费、不要高声喧哗,主动提示顾客不要酒后驾车。

3、鼓励文明用餐。餐饮店积极作为,对吃完或打包的消费者给予赞赏,并主动提供免费餐盒打包服务,对切实践行了“勤俭节约,文明用餐”的顾客,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从精神、物质两个层面褒奖文明用餐行为。

4、示范文明用餐。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年底评选表彰一批全镇文明用餐示范店,引导文明餐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不断提升餐饮行业的服务水平,大力弘扬具有地方特质的餐饮文化。

三、推进步骤

1、部署阶段:8月份,全镇启动文明用餐创建活动。

2、推进阶段:8—10月份,各相关单位、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创新活动的形式、载体和办法,逐步掀起文明用餐创建活动热潮。

3、总结阶段:11—12月份,评选表彰全镇文明餐桌示范店,总结全镇文明用餐创建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在生活点滴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力举措,已被中央、省、市文明委纳入文明县城、文明单位和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县也将此作为文明创建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社区、各单位各部门

要给予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全面部署,采取有效举措,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2、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落实方案(具体分工见附件),狠抓任务落实,其他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文明餐桌行动。

3、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各社区、各单位、各部门、各餐厅采取的有效举措,大力宣传文明餐桌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让勤俭节约、文明用餐理念广为人知、成为认同、变为行动。

4、加速信息报送。要精心组织实施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加强督导,持续关注,建立活动档案,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已开通芜湖市在线创建平台(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的单位,及时发布活动宣传稿件,将活动情况上传至本单位创建档案中。

附件:1.平铺镇文明餐桌创建活动任务分解表2.平铺镇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物品发放登记表

2012年8月31日

附件1:

平铺镇文明餐桌创建活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2:

平铺镇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物品发放登记表

2.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 篇二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创建和谐校园、争做

文明先锋”主题教育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2011年是我国建党90周年,为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素质,以良好的形象迎接建党90周年,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创建和谐校园、争创文明先锋”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学习和发扬雷锋精神是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学校开展“公益城院”重要组成部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1年3月5日——3月30日

二、活动主题:学习雷锋精神、创建和谐校园、争做文明先锋

三、活动内容:

1、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学雷锋”主题班会,号

召全校团员青年学生从日常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打架、-1-

不骂人、不吸烟、不酗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破坏公物,人人争做文明大学生。开展情况报校学生会学习部。

2、组织开展以“牵手文明,美在城院”为主题的征文

比赛。把身边文明的事情、感人的事情以不同的形式记录下来。由各团总支进行初赛,并评选3—5篇优秀文章于3月25日前报校团委宣传部,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3、组织开展“喜迎建党90周年,争当新时代雷锋”主

题演讲比赛。鼓励学生通过各种形式记录身边的好人好事展开演讲。由各团总支自行安排进行初赛,推荐两名选手参加决赛比赛,并评选信心将于3月25日前报校团委宣传部,演讲比赛决赛初步定于3月29日举行,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4、各班级以“学雷锋精神,争做文明大学生”为主题

出一期板报。通过搜索班级学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平凡故事,宣传在平凡小事做出不平凡贡献的精神和日常生活中的好人好事,感人故事,在校园内弘扬“奉献爱心、共建美丽校园”的理念和精神,激励青年学生为新校区建设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校团委将在3月10日进行评比,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5、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结合自己特点,根据主题

教育要求,从服务身边的同学,到服务学校的发展,积极主动的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至校团委宣传部。

四、具体要求:

1、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在积极配合以

上活动的同时,按照本通知要求,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相关活动。要加强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学雷锋、讲诚信、从我做起,营造文明环境的良好氛围。

2、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实

效。可以采取召开团支部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把活动精神落到实处。

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及时总结各分院的志愿服

务活动,并把总结材料(文字和图片)于4月4日汇总至校团委宣传部。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3.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 篇三

岩学院委学发〔2017〕29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素质拓展的重要场所,是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良好校风学风的重要阵地。为加强学生宿舍建设,构建文明、安全、高雅、和谐的学生宿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文明宿舍”创建 1.成立领导组织

(1)成立“文明宿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辅导员、学生干部等组成。

(2)成立“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学生自治组织,参与宿舍的民主管理。

2.“达标宿舍”评比

(1)学校统一制定《龙岩学院文明宿舍评估办法》(附件),对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行为规范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2)各二级学院每周组织开展宿舍卫生、内务的评比活动,及时公布评比检查结果,评选“达标宿舍”(学年平均得分在70分以上,“达标宿舍”需占本学院宿舍总数95%以上)、“不达标宿舍”(学年平均得分在70分以下),公开曝光、通报批评“不达标宿舍”。

3.安全教育管理

(1)始终把安全摆在宿舍管理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各种途径普及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完善应急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双休日、五

一、国庆、元旦、寒暑假等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和管理,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

(3)每周组织开展宿舍安全、行为规范检查,每月宿舍安全大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学生工作部印发的安全检查和晚归通报及时进行跟踪教育并反馈,严肃处理彻夜不归、校内外租房、违章用电、混居等违纪事件。

(4)建立宿舍长QQ群,便于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学生宿舍舆论。

4.宿舍文明建设

加强和改进宿舍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活动,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高宿舍的文化品位。

二、校级“文明宿舍”评比 1.“文明宿舍”推荐

各二级学院在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宿舍的安全、行为、文化建设状况,从“达标宿舍”中按宿舍总数15%推荐参评“文明宿舍”(平均分85分以上)。

2.“文明宿舍”验收

学生工作部将会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宿舍管理部采取定期、不定期、暗访等方式,对二级学院推荐的参评宿舍进行复核、验收。

3.“文明宿舍”表彰

学生工作部对荣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颁发荣誉证书及给予物质奖励。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学生骨干,以点带面,形成争创文明宿舍,争做文明个人的良好局面,推动学校和谐校园的建设。

2.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2017-2018学年文明宿舍创建领导小组名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学生自治组织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学工部教育科备案。

3.各二级学院将每周卫生、内务评比,安全、行为规范检查结果及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材料保存完好,自行存档并给相关楼幢管理员一份,作为学年末学院宿舍创建评估的重要依据。

4.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纳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中。对在宿舍创建中作出贡献的楼委会干部、学生自治组织成员、宿舍长以及荣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按《龙岩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消极参与文明宿舍创建及不达标宿舍成员给予批评教育;对在宿舍区严重违纪的学生,按规定取消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龙岩学院“文明宿舍”评估办法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21日

4.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 篇四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指示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根据2005年8月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就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示范社区基本标准

(一)居民自治。有健全、规范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社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其他重要公共事务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居委会的主持下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形成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

(二)管理有序。社区内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和活动;民主协商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机制、民情民意反映机制健全;社区民间组织搭建沟通人际关系的平台,较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服务完善。有社区服务站点等服务设施,有为社区不同群体服务的项目和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内容和措施齐全,有扶贫帮困载体和促进慈善、公益事业机制,能够为社区居民需要提供满意服务。

(四)治安良好。有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队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完善,有安全监控网络和设施,社区发案没有或者基本没有,生活秩序良好,居民群众安全感强。

(五)环境优美。社区内建筑、设施、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噪声控制、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社区环境整洁,物品存放有序。

(六)文明祥和。居民崇尚科学、热爱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楼院等学习型组织普遍建立,有图书室、阅报栏(科普宣传栏、黑板报)并定期更换内容,社区居民遵纪守法,明礼诚信,邻里和睦,团结互助,社会主义荣辱观得以树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社区居民邻里之间关系和谐、融洽,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三、工作要求

开展创建活动,要注意点面结合,讲求实效,实现国家、省、市、区、街道、社区联动。

(一)重点突出,分级创建。创建活动的重点是社区。示范街道所辖区内80%以上的社区要达到示范社区的标准,示范区(县级市)所辖区内70%以上的街道要达到示范街道的标准,示范市所辖区内65%以上的区要达到示范区的标准。同时,示范街道、示范区和示范市要有相应的和谐社区建设协调机构、和谐社区建设规划(计划),社区工作队伍健全,社区工作者待遇有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以社区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区(县级市)重点抓示范社区,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其他地级市重点抓街道,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抓区,民政部重点抓市和部分全国性典型示范区。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选择一些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的社区、街道和区(县级市)作为候选示范点,培育多类型的典型。既要抓工作基础好的单位,也要抓基础薄弱的单位;既要抓东部地区经济条件较好的单位,也要抓西部地区经济条件较差的单位;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推动和谐社区建设整体工作上水平。

(三)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创建活动要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在开展示范活动的基础上,分级分批命名表彰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对拟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要严格考核,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和检查验收,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已被命名表彰的单位要参加下一轮评选,使创建活动充满活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创建活动要与各地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要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创建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充实创建活动的内容,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整合资源和力量,创造性地推动工作,发挥创建活动的整体效应,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各地要全面部署开展创建活动,逐步扩大示范单位的覆盖面。民政部拟在适当时候命名表彰第一批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具体表彰办法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活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地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和分级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和谐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目标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各级各部门相互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适应和谐社区建设新形势的需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参与渠道,健全考核体系,建立起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分期、分批培训示范单位的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形式的观摩学习,总结

交流创建活动的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把自查、互查与抽查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重点加以解决。民政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开展。

5.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 篇五

按照公司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调整结构,改革创新”的工作大局,以创建学习型企业为目标,强化学习,提高素质,解放思想,增强意识,进一步加强公司思想作风和管理水平建设,切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整体合力,为加快新项目建设,促进公司转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有效提升干部员工思想素质和机关作风整体水平,进一步增强员工学习创新、服务协调、依法行政意识,深入领会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促进干部员工思想融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素质的主要途径,是促进各项工作的基础。干部职工不仅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还要注重学习反映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新发展的各种新知识,更要突出修养性学习、业务性学习和技能性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一要学习政治理论。思想理论素质是机关干部职工素质的灵魂。认真、刻苦、全面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对

1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行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摆在学习的首位。通过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推动公司发展上来。二要学习科技知识。科技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干部职工要深入扎实地学习当代世界科技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新成果,提高适应时代、适应社会的能力。三要学习经济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金融、现代管理等基本经济知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尤其是管理人员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本领和为企业提供协调服务的能力。四要学习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决定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全面提高业务能力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尤其要结合岗位实际,注重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管理知识,熟悉公司及发展的基本情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学习制度。为了保证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必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一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定期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要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5天,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率不低于80%,学习记录规范、齐全。各党支部要每月至少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一次。二要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委1至2个月组织一次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请有关专家和部门领导进行专题讲座。干部职工要统筹安排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真正把学习融入到工作中。坚持每周自学3小时,每月自学不少于

2天,每年自学时间达到一个月,自学要有学习笔记。三要坚持理论学习和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把学习理论同改造思想,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管理人员每年结合理论学习和思想工作实际,撰写1至2篇有针对性和说服力的理论文章、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四要坚持业务培训制度。制定和完善业务培训计划,积极支持和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每名干部每年至少派出培训一次。五要坚持学习奖励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学习保障和奖励措施,支持机关部职工进行学历教育。

(三)注重学习效果。要使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深入人心,保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要求得到落实,形成“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浓厚氛围。按照突出服务发展、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把创建活动与公司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与和谐企业建设结合起来,培育企业文化,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学习典型,营造学习风尚,激励干部职工在学习中提高、在学习中进步,创建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有能力推动公司发展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实现学习型企业创建目标。

四、考核监督

为了确保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6.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 篇六

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农业部《关于在农业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系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提升监理规范化水平,改进监理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农民机手,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机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积极为农民机手服务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也是农机化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着力点,更是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文明执法为民服务的首要任务。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担负着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同农民群众的关系最密切,与农民群众打交道最直接,为农民群众服务最具体。基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是农机化系统窗口单位,是联 系农村基层、服务农民机手、保障农机化安全发展的重要前沿阵地,能否做到让广大农民机手满意,直接关系到部门的形象,关系到“三农”工作全局。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宽的重要阶段。在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突出为农村基层和农民机手服务的主题,努力解决农民机手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服务农民机手的意识和能力,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对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对于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对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开展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2011年至201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各地情况,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定期评出一批省级“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并组织推荐申报部级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工作。农业部每年推出一批100个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200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每批具体名额分配参照《全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通过5年的努力,达到以下目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宗旨不动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尽心竭力为农民机手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坚持加强执法队伍培训,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大农机安全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农机安全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监理人员整体素质;坚持依法监理,切实履行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赋予的农机安全监职责,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进一步规范各项农机监理业务;坚持改善安全执法手段,积极争取加大农机安全投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三、积极丰富开展创建活动的内容

(一)积极推行公开服务承诺,强化行风建设。结合当地实际,紧扣农民机手需求,提出具体的服务目标、服务措施等,采取设臵展示栏、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方式,公布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普遍推行公开法律依据、服务事项、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制度,推广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做法,采取党员佩戴党徽、服务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形式,强化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效果。要进一步改进政风行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工作重心下沉,进村入户做好监管服务,努力实践“五民观念”(即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困、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真正做到文明执法、高效服务。

(二)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强化监理业务规范。各地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坚持依法监理,切实履行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赋予的农机安全监职责,做到不缺位,更不越位。要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工作,严禁 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给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积极履行好农机安全检验职责,做到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保证其安全技术状态完好。要切实做好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工作,为事故损害赔偿等后续事宜提供便利,维护社会稳定。

(三)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强化队伍素质提高。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要求,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技能,争当服务“三农”排头兵。开展文明执法、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以及“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看实绩、比贡献,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要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大农机安全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农机安全执法队伍,进一步提升整体农机安全监理服务水平。

(四)不断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强化监理装备建设。安全监理装备设施建设是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实施依法履行职责任务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规范、有效、严格安全监管的重要保障措施。各地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贯彻国务院行政法规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争取设立农机安全管理财政专项。积极完善农机安全信息化平台,确保信息互通共享,推进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办公基地、考试场地,配备先进的移动式安全检测、驾驶员考试装备,提高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车辆和勘查设备水平,切实加强农机 安全监理装备设施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努力改善安全执法手段。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继续推进和完善正在开展的以服务农村基层、服务农民群众为主题的有关活动,及时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新经验,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信息化服务、网络服务等做法,努力探索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

四、规范确定示范窗口和标兵的基本条件

参加创建活动的范围:所有直接面向广大农民机手,严格执行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直接为农机手承办核发证件、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安全宣传教育等服务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单位和个人。

示范窗口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履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农机安全监管职责,组织机构健全,地方财政全额保障各项经费,管理制度完善,执法成效显著;

2.具备规范整洁的农机安全监理办证大厅,能够实施农业机械牌证申领一条龙服务,方便农民机手办理有关农机行政管理手续;

3.具备齐全的农机安全执法服务设施装备,拥有便民服务的安全检测装备和农机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车辆和勘查设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执法车辆不少于2台;

4.所有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热爱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廉洁,热心为农民群众服务。没有群众反映的工作作风问题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5.所辖区域农机安全生产秩序良好,广大农民机手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工作表示满意,近三年无死亡3人以上的农机事故发生,未发生被群众举报违规的情况。

示范岗位标兵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表现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熟悉有关农机安全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

2.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办理农机安全监理各项业务,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大局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忠于职守,团结协作,关心集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任劳任怨,圆满完成领导和上级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4.关心农机安全监理事业的发展,注意探索或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对单位建设和事业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5.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起到表率作用,受到群众好评。

五、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全面开展农机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一)加强领导,明确创建任务。各地要提高认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要紧密结合农业现代化、农机化发展,把创建活动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地方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努力构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二)加强指导,提升创建水平。各地要根据创建活动各阶段重点,加强工作监督检查,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观念,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办牌办证到乡村,年审检验到村屯,维修服务到田头,宣传动员到农家,扎实推进创建活动。要加强创建活动的日常检查指导,认真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创建活动总体水平。

(三)加强监督,确保创建实效。各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督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申报、考评等程序,开展好各项考核评审工作,推出示范典型。要加强示范单位申报、推荐、考评等工作的督查,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要采取考察、观摩、现场会等形式,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到示范单位学习交流,互相取长补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加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各地制定创建活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开展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工作重心放在乡村,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进一 步完善农机安全网络,使创建活动真正深入到村户。要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窗口单位的宣传,带动其它地区做好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活动氛围。

请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于今年10月底前,将本地的创建活动方案,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备案。

附件:全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名额分配表

7.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 篇七

2010-9-20 17:43:23中铁一团[2010] 23号阅读308次

集团公司各单位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学习型团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创建学习型团组织的重要指示,切实加强学习型团组织建设,集团公司团委决定在全公司开展“创建学习型团组织,争做知识型新青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创建学习型团组织,是共青团适应党建工作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共青团永葆先进性,充分履行组织职能,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重要保证。全公司各级团组织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共青团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高度,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团组织,争做知识型新青年”活动,不断将创建学习型团组织工作推向深入。

(一)充分认识创建学习型团组织,是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顺应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知识创新、知识更新速度大大加快,重视和加强学习,倡导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会,已经成为一股世界潮流。如果不加强学习、不提高学习能力,势必落后于时代。全公司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必须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更加重视和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顺应时代发展,实现知识的不断更新,更好地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企业发展进步中把握节奏,掌握主动。

(二)充分认识创建学习型团组织,是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们企业发展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与同行业一流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广大青年和团干部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力军和突击队,在发展的道路上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熟悉、不了解的知识还很多,这就要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在新的实践中注重学习、持续学习,切实掌握和运用好先进的理论知识,积极投身实现企业做强做大战略目标。

(三)充分认识创建学习型团组织,是加强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当前,在社会阶层多元化、利益格局多元化、思想观念多元化、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不同青年群体呈现出了新的多样化的特点。团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更加自觉和勤奋地学习,不断增强学习能力,通过新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不断提高团组织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革新能力和创造能力,凝聚、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企业发展改革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正确把握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创建学习型团组织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确立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团队学习的理念,坚持以加强学习为着力点,努力营造崇尚学习、重视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共青团事业的需要,推动共青团组织成为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习型组织。

(二)学习型团组织创建的目标:

1、总体目标:要通过加强学习型团组织建设,使全公司各级团组织的自主学习能力、自主创新能力、自我适应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得到显著增强,团干部和团员的思想政策水平、科学文化素质、业务工作能力以及适应时代发展、社会需求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切实提高团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社会动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介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推动团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团干部和团员成长成才。

2、具体目标:要努力达到“五个一”,即树立一种勤于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设计一批切合实际、效果明显的学习载体;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保障长效的学习制度;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作风优良、素质全面的学习型团干部队伍;培养树立一批学习骨干和学习典型。

三、全面掌握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主要学习内容

(一)学习政治理论。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尤其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地掌握党的科学理论体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团的工作实践,推动团的工作发展,可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列宁专题文集》、《矛盾论》、《实践论》、《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等。要把学习理论同改造客观世界、主观世界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要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强团的理论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团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敏锐把握新形势下青年成长规律和团的工作、建设规律,在团的工作理论研究上下功夫,用创新发展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在实践中不

断丰富、完善和发展团的理论。

(二)学习企业管理和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认真学习掌握企业在新时期、新阶段作出的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领会党政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找准共青团工作和企业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提高从政治和全局高度驾驭团的工作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组织行为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主动参与企业管理经营,多思考、勤学习,为企业经营管理出谋划策,为党政工作增添助力。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常识的学习,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工作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学习团的业务知识。各级团干部要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学习团的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保障。认真学习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基本理论、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学习借鉴各兄弟单位工作的新鲜经验,学习基础团务知识,准确把握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一般性规律,正确理解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妥善处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认真学习掌握团十六大以来全团形成的重要思想认识成果,并在工作实践中加以吸收运用,把握正确的方法和路径。加强与团的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专业化研究,为推进落实团的工作打好基础。坚持不断学习和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增强面对复杂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注意总结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实践中获取推动事业发展、做好各项工作的宝贵启示和精神动力。

(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各级团干部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广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不断掌握新知识,开阔新视野,提升知识层次,丰富知识底蕴,使知识水平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要加强与团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善于运用新载体、新手段、新工具开展团的工作,尤其要熟悉掌握计算机、互联网、新媒体的应用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要善于运用经典文化、时尚文化的元素和文化名人、文化作品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五)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既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又要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既要学习企业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又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基层团组织在实践中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要围绕推进团的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中深化团的规律性认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创建学习型团组织的具体措施

(一)创新学习型团组织创建的方法。要抓好集体学习,以学习型团队建设带动学习型团组织建设。各单位团委要组织机关团员青年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集中学习,团委书记每个月自学时间不得少于30个小时,并报告具体的学习内容。项目团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座谈会、主题团课、职工夜

校、业余团校等形式,组织团员青年每季度进行不少于1次的集中学习,团支部书记每个月自学时间不得少于15个小时,不断提高团员青年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要抓好课题调研,广大团干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动共青团工作的创新发展。各单位团委每年要至少进行1次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交流。各单位团委书记每年要至少撰写1篇论文。要抓好实践锻炼。鼓励团干部大胆实践,敢于吃苦碰硬,勇于攻坚克难,在完成重要任务、应对重大事件的第一线经受考验、积累经验,努力在实践中长本领、增才干。

(二)健全学习型团组织创建的制度。要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用制度保障学习的经常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个人自学制度,制定团员青年学习计划和目标,强化团员青年的日常学习,激发个人自学的内在动力。大力倡导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人有一份读书计划、有一个读书笔记、每天保证一小时读书时间、每月精读一本书、每季度至少撰写一篇读书心得。建立健全学习考评激励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团的组织和团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任团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运用于团的各项工作中。

(三)完善学习型团组织创建的载体。要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通过读书报告会、学习论坛、业务拉练、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典型经验巡礼等广大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丰富完善工作载体。要围绕集团公司党、职、团代会和工作会议的召开,组织学习领会重要工作部署和主要会议精神,积极融入企业中心工作。要围绕“五一”、“五四”、“七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团优良传统、优良作风、历史经验、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要围绕企业成立以及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企业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回顾企业的发展历程和辉煌业绩,增强企业的认同感和主人翁意识。

(四)拓展学习型团组织创建的阵地。要充分发挥团干部培训班在创建学习型团组织的重要作用,集团公司党委已将团干部培训纳入政工干部五年培训规划。各单位要积极选派基层团干部参加或自行举办团系统的各种培训班,保证每名团干部在任期内至少要参加1次团内培训,切实加大对团干部培训工作力度。要将学习的理念注入团的品牌工作,通过“五小”攻关、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形式,激励青年学习、创新。围绕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和企业发展中的主要课题,组织多层面,经常性的专题讲座和经验交流活动,引导青年参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的学习,不断拓宽团组织的实践学习渠道,为品牌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五、切实加强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学习型团组织是全公司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单位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建设学习型团组织的思想发动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自觉地参与学习型团组织的创建,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通过创建学习型团组织,实现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整体素质的明显提高。

(二)制定计划、精心组织。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团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统筹安排、分段实施、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务求实效。要积极支持和有效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各类有助于提高思想素质、有利于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水平的学习培训及参观考察。

(三)健全制度、强化考核。根据创建学习型团组织的要求和学习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集团公司团委将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学习效果的考核,制定考核细则,并将学习型组织建设列入考核、评先选优等内容之中,激发团员青年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团干部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努力倡导和形成勤于学习、乐于学习的良好风尚。团委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积极参加各类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努力成为学习型的团干部。

8.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 篇八

关于在全镇开展“文明示范户”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鱼文明办[2011]6号),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在全镇开展“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要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要求,以“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为主题,以农户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有效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摒弃不良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今年我镇县级文明村的数量要达到30%,每个县级文明村要有20%的文明示范户;2013年我镇

文明示范户数量要达到50%;2015年底,我镇70%以上的行政村要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二、“文明示范户”参照标准

1、爱党爱国,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加各类积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活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2、讲礼仪,懂礼貌,孝敬老人贴心、教育子女重德、夫妻平等恩爱、婆媳相处融洽、持家勤劳节约、亲友邻里和睦。

3、讲究个人卫生,穿戴整齐,每天洗脸洗脚,衣物勤洗勤换,不随地吐痰。

4、重视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没有赌博行为,婚丧事不大操大办。

5、遵纪守法,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敢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无酗酒、打架斗殴行为。

6、自觉做到“门前三包”,门前无柴草堆、粪土堆、垃圾,无乱倒乱放等有碍观瞻现象。

7、庭院绿化、净化、美化,地面平整清洁,车辆、农机具等摆放合理,禽畜入圈、柴火进棚,无乱堆乱搭乱建现象,无恶臭等异味,环境整洁美观。

8、室内布置整齐,客厅无垃圾、杂物,五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无蜘蛛网、灰尘,窗明几净;卧室床铺平整,衣被叠放整齐;厨房整洁有序,餐具干净。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在全镇开展“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是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载体和推手。各村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1、实行包保责任制,各总支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联系村,村“两委”成员和党员联系户,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具体指导。

2、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布局,找准开展“文明示范户”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扎实开展。

3、要创新活动形式,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发放明白纸、组织家庭趣味比赛等一系列活动,开辟群众便于接受的传播渠道和乐于参与的活动平台。

4、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文明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复评,实行“红旗流动制”,使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

5、要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了解和掌握开展“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标准和要求,以及带来的利益和实惠,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要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团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骨干带头作用,积极联系社会志愿者广泛参与,形成开展“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的强大合力。

9.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 篇九

近几年来,景德镇双龙湾农业生态园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文明景区活动,使景区的管理服务更加文明温馨,旅游秩序更加规范有序,环境面貌更加安全优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更加显著。今年5月,已经是3A景区的双龙湾农业生态园在景德镇市最美乡村旅游景区(点)评选活动中荣获“景德镇市十佳最美乡村旅游景区”称号。

一、当前发展状况

景德镇双龙湾农业生态园位于浮梁县臧湾乡古铜桥村,距景德镇市区20公里,紧靠景瑶线(景德镇至瑶里公路),昌江支流(东河)贯穿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园区面积2300亩,双龙湾是一家集旅游、休闲、餐饮、特色种养、农家乐体验和瓷、茶、红色、民俗文化展示为一体的综合经营公司,2016年荣获国家3A级景区称号。

二、不断调整和确立新的目标,赋予创建活动新内涵 从2014年起,双龙湾把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作为发展目标,先后投入2亿元,大力进行文化和生态项目建设。2015年,双龙湾提出创建景德镇市文明旅游景区,争创农业生态第一园区的发展目标,大力提升双龙湾的软实力。2017年,再次提出创建景德镇文明旅游第一景区的目标,继续加大投入,打造、优化、新增景观景点。

起点“高”,观念“新”,特色“明”。为提振文明创建的新动 力,双龙湾牢固树立“环境即生命”的生态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检验标准,围绕“生态立园、科技兴园、产业强园、旅游活园”的发展思路,以乡村休闲文化旅游为主线,在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旅游活动中,做到了融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生态农业、生态家园和生态科技功能于一体,实现了园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1.树立“一个指导思想”。规划是前提、保护是核心、管理是关键的指导思想。

2.坚持“三个原则”。保护第一的原则、依法治山的原则和分区管理的原则。

3.实行“三个严格控制”。严格控制游客总量和活动范围、严格控制非保护性的开发建设、严格控制村民(居民)各种建设活动。

4.做到“三个坚决”。凡是对景区有破坏的工程坚决不上,凡是没有列入规划的项目坚决不批,凡是影响景点景观、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坚决拆除,做到了“保护第一、永续利用”和“拆多建少”,规划思路一以贯之。

三、群策群力,开展各项活动

双龙湾强调群众是文明创建的动力,做到全体动员和全民参与。把受众对象延伸到社会,通过深化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提高全员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开展走进浮梁、全民健康、绿色出行、红色旅游一系列活动,游客直接参与双龙湾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有效地把文明创建对象拓展到部队官兵、学校师生、导游游客。通过举办“重阳登高挑战赛”活动,宣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气。

双龙湾户外运动基地具有完备的训练设施和安全保障体系。基地现有极限攀岩、真人CS野战、丛林探险、高空单杠、泸定桥、巨人梯等高空项目;求生墙、背摔、电网、孤岛等若干个低空项目;以及各项娱乐项目,游客可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四、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创建

10.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通知 篇十

关于对全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三县”建设和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文化条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市文明委文件要求并受省、市文明委委托,近期县文明办将对全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复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历年来命名的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附后)。

二、复查时间

2012年5月5日到2012年5月15日

三、复查内容

1.省级文明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乡镇、村),按照《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复查。

2.市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诚信单位,按照《张掖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诚信行业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诚信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诚信商店(场)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复查。

3.县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照《张掖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复查验收。

四、复查方法

(一)单位自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要对照相应的建设管理办法,逐项逐条认真进行自查,形成总结;

(二)查阅档案。复查组对被复查单位近年来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档案资料进行查阅;

(三)实地察看。复查组深入被复查单位进行实地察看。主要内容有:单位环境、办公秩序、工作氛围、环境卫生(包括服务窗口和家属区)、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及使用情况等;

(四)听取汇报。被复查单位要向复查组汇报近年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做法、措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五)民主测评。复查组向被复查单位的干部职工及附近群众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六)通报情况。复查组汇总有关情况,向被复查单位反馈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实施。各被复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实施。凡复查考核符合标准的,保留其荣誉称号;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防范邪教不力、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黄赌毒”现象、创建工作出现滑坡等问题的,3

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或建议撤销其荣誉称号。

(二)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被复查单位要对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基本标准,组织人员认真进行梳理,查找薄弱环节,弥补不足,整理补充相关资料。

(三)搞好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以此次复查为契机,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附件:1.民乐县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名单

2.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复查测评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复查 通知

附件:1 民乐县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名单

一、国家级(1个)

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村镇:六坝镇

二、省级(共9个)

1、省级文明单位(2个): 银河集团 电力公司

2、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乡镇、村)(5个): 地税局 南古镇 民联乡龙山村 工商局 洪水镇

三、市级(共91个)

1、市级文明单位(48个):

新天卫生院 六坝中学 滨河集团 水务局 农发行 公路段 新华书店 人武部 国税局 国税局六坝分局 烟草专卖局 人民银行 电信局 工商局 城建局 建行民乐县支行 大河口林场 民乐一中 医药公司 邮政局 纪委 洪水中学 财政局 海潮坝水管处 县法院 环保局 民乐公园 交通征稽所 移动公司 洪水河管理处 组织部 林业局 童子坝河水管处 广电局 新天工商所 城关工商所 房产局 国税局第一分局 六坝工商所 大堵麻东干渠水管所

交通局 少年军校 人口委 工商银行 瓦房城电站 县妇幼保健院 人社局 农业银行 民乐三中

2、市级文明乡镇(4个):

新天镇 永固镇 洪水镇 丰乐乡

3、市级文明村(19个):

顺化乡曹营村 丰乐乡刘庄村 新天镇薛寨村 民联乡苏庄村 六坝城隍台村 三堡镇彭庄村 民联乡太和村 新天镇韩营村 丰乐乡新庄村 三堡镇何家沟村 民联乡雷台村 洪水镇城关村 新天镇李寨村 南古镇城东村 民联乡龙山村 新天镇闫户村 顺化乡旧堡村 六坝镇王官村 洪水镇叶官村

4、市级文明社区(5个):

南街社区 东街社区 西街社区 团结巷社区 县府街社区

5、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个)

双树寺水库

民乐公园

少年军校

县博物馆

扁都口风景旅游区

6、市级诚信单位(学校、企业、商场)(9个):

水务局 民政局 工商局 地税局 洪水中学 职教中心 张掖市烟草公司民乐营销部 裕泰商场 慧园商贸有限公司

四、县级(共114个)

1、县级文明单位(76个):

政法委 检察院 县委办 政府办 教体局 发改委 财政局 县医院 中医院 民乐宾馆 城关派出所 信用联社 运管所 城关粮库 公路养管站

运通公司 房产局 社保局 刑警大队 杨坊供电所 粮食局 气象局 农水公司 消防大队 六坝派出所 国土局 科技局 药监局 疾控中心 小堵麻水管所

民乐二中

双树寺电站

杨坊卫生院 工商局生产要素市场管理所 质监局 农业银行 西关工商所 南古工商所 国税二分局 东滩苗圃 第三中学 民联供电所 南丰派出所 永固卫生院 海潮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人事局 审计局 职教中心 瓦房城电站 国税局南古分局 看守所 电力局客服中心 顺化中学 畜牧局 邮政局 苏油口水管所 大堵麻西干渠水管所 六坝卫生院 三堡中学 三堡派出所 社管委文化局 公安局 县工会 民联卫生院 丰乐卫生院 丰乐中学 洪水小学 高崖头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博物馆 国税局稽查局 三堡卫生院 南古卫生院 洪水镇城关小学 新天李寨寄宿制小学 农村合作银行顺化支行

2、县级文明乡镇(3个): 丰乐乡 顺化乡 南丰乡

3、县级文明村(32个):

南丰乡秦庄村 洪水镇乐民村 民联乡太和村 三堡镇三堡村 六坝镇王官村 六坝镇五庄村 新天镇沙滩村 南古镇何庄村 永固镇东湖村 顺化乡旧堡村 丰乐乡白庙村 南古镇城南村 新天镇闫户村 丰乐乡双营村 顺化乡宗寨村 洪水镇宋营村 三堡镇任官村 六坝镇四堡村 南丰乡何庄村 永固镇牛顺村

民联乡屯粮村 六坝镇铨锵村 顺化乡顺化村 新天镇太平村 南古镇左卫村 南丰乡马营村 永固镇赵庄村 民联乡贾西村 六坝镇海潮坝村 三堡镇陈庄村 新天镇下姚村 南古镇左卫营村

4、县级文明社区(1个): 北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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