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管理与查处

2024-09-11

违章建筑管理与查处

1.违章建筑管理与查处 篇一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工商公字[1994]第355号 【发布日期】1994-12-20 【生效日期】1994-12-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无照经营

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4〕第355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查处无照经营的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4]2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其非法所得的计算方法,均可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工商检字[1989]第336号)的规定执行。该《通知》第一条中所称“成本价”,即生产加工产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格,不含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其它费用。

对没有任何正式票据的无照经营案件,应以其全部收入作为非法所得,难以确认或计算非法所得的个人无照经营案件,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的违法行为人的口述或提供的书面清单,作为确定其经营额及非法所得的依据。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上一篇:济南市市中区二模试题下一篇:晚泊宿松,晚泊宿松罗隐,晚泊宿松的意思,晚泊宿松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