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招募合作协议书

2024-08-23

会员招募合作协议书(精选9篇)

1.会员招募合作协议书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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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卡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真诚守信的基本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保证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或经营实体。

2、甲乙双方保证无需为对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存在任何关系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执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终止后双方欲再次签订本协议相同或类似的合作协议时,双发均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随时维护乙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不得做任何有损于乙方利益和企业形象的行为。

2、甲方应要求会员在乙方消费结账前出示甲乙双方都认可的会员卡,否则不得享受乙方的优惠。

3、甲方在为自身客户开展营销活动,若要涉及到合作伙伴或消费时首选乙方为合作伙伴,并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推广品牌和进行捆绑销售。

第四条:乙方的权和义务:

1、乙方应随时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和企业形象的行为。

2、乙方应要求会员在甲方消费结账前出示甲乙双方都认可的有效会员卡,否则不得享受甲方的优惠。

3、乙方在为自身客户开展营销活动,若涉及到合作火伴或消费时首选甲方为合作伙伴,并积极协助甲方进行推广品牌和进行捆绑销售。双方承诺给予对方会员的服务价格应低于门市折扣价,具体优惠内容如下:

当乙方进行促销活动的价格低于甲方协议的优惠价格时,甲方会员将享受,以保证甲方会员在消费时获得最大幅度的优惠。

4、双方应严格检查会员卡有效期,如卡过期请客户向发卡方申请。乙方应保证不提供给未持有有效会员卡的甲方会员享受本协议约定的优惠内容,也不得随意提供给其他既非甲方会员有非乙方会员或老客户的普通顾客消费折扣,以保障甲乙双方以及各自会员的利益。

5、当双方或双方会员有投诉发生时,双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处理并在投诉发生时24小时内给出投诉方满意处理结果。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条款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相应条款的执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若甲方投诉期内接到客户5次以上商家违约的事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撤下所有乙方在甲方的宣传及推广。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及修改:

1、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或法律另有约定或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确实有因需要终止本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2、如经双方协商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如折扣调整,合作方式调整等,可先达成口头协议后再对本协议进行书面修改并在修改加盖甲乙双方公章,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有更改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其他:

1、如本合同签约人有变更,但在签约商户对外的名称及经营范围不同的情况下,本合同依然有效。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有进一步合作意向,可于任何时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持卡人与乙方因消费所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相关条款及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了解到对方的信息应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某方违反该条款,守约房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房承担。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公章)(公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2.会员招募合作协议书 篇二

甲方: 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908号

法定代表人:汪少根

乙方:

住址:

代表人:

为促进业务发展,不断拓展生源市场,按照“互惠互利,互为依托,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省(市)地区作为甲方独家战略合作伙伴,执行甲方“赢在人力资源”2012年企业管理培训会员制招生承办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乙方独家战略合作伙伴考核指标

1、第一阶段: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前签约会员数不低于50家;

第二阶段: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前签约会员数不低于30家;

第三阶段: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前签约会员数不低于30家;

2、清华大学研修班、北京大学研修班、硕士学位班、国(境)外标杆企业商务考察合同期内每个考核阶段均不低于20人;

3、会员签约后,后续综合培训服务费用每家累加不低于1万元-5万元。

二、乙方主要业务明确

1、开发江西省潜在客户,用会员制的形式签约;

2、开发江西省企业内训需求,签约内训项目;

3、开发江西省企业报名参加清华大学研修班、北京大学研修班、硕士学位班;

4、开发江西省企业报名参加国(境)外标杆企业商务考察

线路一:赴日本名企考察精益生产研修班

线路二:中国企业总裁高端考察(台湾)研修班

线路三:欧洲观摩名企管理经验与企业文化研修班

线路四:赴澳大利亚考察企业人力资源战略与环境保护实施研修班

线路五:赴美国西海岸考察规模型企业创新发展研修班

线路六:中国企业总裁高端考察(以色列、南非)研修班

三、工作流程

1、某个客户洽谈→签约(的培训合同一式三份)→汇款(北京百朗或)→寄发票

(北京百朗或)→协议期服务()→每月培训承办()→意见反馈(或北京

百朗);

2、每二个月双方财务核实一次帐单,根据协议约定结算;

3、每周沟通工作进度。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网站上公布乙方为江西省独家战略合作单位,公示时间为协议期内;

2、甲方为全部项目的设计、组织、策划及主办方,享有全部项目的各项知识产权;

3、甲方免费为乙方印刷2000份江西会员制招生简章用以帮助招生;

4、甲方免费为乙方设计制作江西省《百朗2012年课程宣传册》,宣传册中印有乙方公司标识、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后期乙方如需印刷事宜可由甲方代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就2012年会员制中各项培训相关服务现状向乙方做实事求是地宣传推介;

6、甲方将所培训考察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包装整合,为乙方在其目标市场内的销售提供便利和帮

助;并为乙方提供合理、有竞争力的价格;

7、甲方为乙方发送出国(境)的团队人员提供优质培训考察接待服务,并负责发境外邀请,代

办签证,接待,预定机票等等相关事宜;

8、甲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出国(境)培训行程、考察行程与境外实际行程一致;

9、鉴于甲方在江西历史以来的客户积累及市场影响,甲方预留数量少于家的江西企业作为

甲方老的会员企业,乙方不做后续市场跟踪工作。(甲方提供此家企业详细名单)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赢在人力资源”2012年企业管理培训会员制招生承办

1、乙方以甲方独家战略合作伙伴的名义负责《“赢在人力资源”2012企业管理培训会员制》项

目在江西省内的宣传、推广、招生工作。

2、乙方在宣传广告及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拟订的文件或宣传策划内容进行。在招生前如

遇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以达成共识。

3、每月授课,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教学管理,全权负责现场开发后续增值业务;甲方将不派教学

管理人员,师资课酬、交通费、会场费等所有课程开展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企业内训及其它项目合作

1、乙方每月授课现场安排固定人员进行内训、考察及其它双方合作项目的宣传,并将意向客户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三)清华大学研修班、北京大学研修班、硕士学位班

1、乙方按项目招生简章及流程要求进行对外宣传,不得进行夸大及虚假宣传。

(四)国(境)外标杆企业商务考察

1、乙方负责招揽客户,认真将甲方所设计的各国及境外“中国企业总裁高端培训考察方案”进

行推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推介甲方的产品;

2、乙方每季度向甲方输送团队人数应不低于5人,全年输送游客(或叫学员/生源/考察培训团)

应不低于20人次;

3、乙方组团队到甲方所安排的境外进行培训考察,应自觉遵守当地的有关规定,保护所在地的文化景观,做好团队在目的地期间的组织工作;

4、关于学员资料审核的情况,乙方负责初审,评估参团学员的身份资格,乙方负责审核学员所

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可随时按照使馆的要求电话审查客人身份情况,客人必须给予配合。若乙方审核学员资料不完善需要交纳质量保证金的,乙方应予配合收取;若由于乙方原因决定不予缴纳保证金的,则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担保函(格式另附);若乙方不出具担保函,为了双方利益甲方有权根据审查结果拒绝某个学员的签证申请;

5、乙方在宣传广告及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拟订的招生简章或宣传策划内容进行,不得任

意夸张和修改。乙方超出甲方规定的宣传创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书面回复后方可使用。若因乙方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强行招生;不得为学员或伙同学员编造虚假的公司材料、工作单位

及职务证明以骗取国(境)外邀请函,办理签证等手续,如出现此类情况,则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组织、策划或帮助学员以“出国考察”“参加会议”等名义偷渡到国(境)外,或滞

留当地,如出现此类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乙方保证自己的一切招生行为符合甲乙双方的合同约定,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和法

规,如乙方在招生行为过程中发生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后果;

9、乙方在招生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以达成共识。

六、收费

(一)“赢在人力资源”2012年企业管理培训会员制各项收费,以甲方招生简章为准;

(二)国(境)外标杆企业商务考察

1、六条线路(行程方案见附件),费用明细见附件(实际结算时根据最终成团人数、以及机票的季节浮动会有涨降价可能,不超过±10%),实行一团一确认;

2、团费的收取:在团队确定下来之后,做签证之前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团费的10%-15%(根据线

路不同费用不同)作为签证定金;在机票需要交纳定金之时乙方应向甲方再付总团费的50%-60%作为机票预付金;在签证出签之时缴纳总团费的100%。

七、乙方合作收益

1、会员培训费学员可选择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账户均可,发票及税金由出票方承担;

2、标准会员培训费7800元;

招1家-20家,每家会员提成40%;

招21家-50家,每家会员提成45%;

招51家-100家,每家会员提成50%;

招101家以上,每家会员提成55%;

3、中级会员培训费19800元,每签约一家乙方提成为5000元;高级会员培训费49800元,每签约一家乙方提成为10500元;

4、乙方签约的会员单位在第一个协议期内超过会员费的款项(包括:资料费、国内考察费、培训教材采购费、内训项目、出国(境)考察研修项目、劳动人事顾问服务、企业高管培训、培训证书认证项目、硕士学位课程等)交费金额累加,提成10%(二个月核算一次)。

交费金额累加全年超过100万元的,提成12%(二个月核算一次);

交费金额累加全年超过200万元的,提成14%(二个月核算一次);

交费金额累加全年超过300万元的,提成16%(二个月核算一次);

以上返给乙方的提成,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发票供甲方财务结算。

5、乙方招收的非会员企业参加本项目的任何单项培训服务,甲方均按照净利润(净利润核算方法甲乙双方一事一议,另行协商)的50%给予乙方分成。

以上返给乙方的提成,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发票供甲方财务结算。

八、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2011年8月1日起至 2012年12月31日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若6个月内乙方招生企业单位数低于20家的(低于20家报名并汇款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若本协议期满甲乙双方未书面通知各方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九、预防甲乙双方违约的情况事项

1、乙方为甲方江西省独家战略合作方,乙方向甲方承诺不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全国各地第三方培训公司、咨询公司、高校等相关同行业机构合作,保证全力以赴投入到本项目运作中;

2、乙方在与企业签约过程中,承诺和甲方共享客户信息,公开操作,不存在上下游利益交换等情况或不利于甲方的其他行为;

3、乙方在每月承办甲方江西省当月培训班过程中,做到优质服务,如果组织教学或安排不妥引起的投诉或退款,乙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向甲方书面致歉,乙方不得持任何异议;

4、甲乙双方无论在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对在合作期间接触到的和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运用方式和经营诀窍均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如果故意泄露,给对方造成经营上的困难或声誉上的损害或其他损失的,损失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泄密方责任的权利;

5、考虑到乙方为独家战略合作伙伴,甲方公司业务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开发江西市场客户,以下情况除外:乙方管理人员书面通知;乙方的规定的时间内未达到独家战略合作伙伴考核指标;

6、本协议无论因何原因解除、终止的,乙方均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全部款项。

十、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约,不得有任何侵害甲方商誉的行为,若乙方有损害甲方公司利益、商誉等行为之一的,甲方可据此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提供相关资质原件经甲方查验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

甲 方: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乙 方:

签约人(代表):签约人(代表):

电话:010-62126363电话:

紧急联系手机:紧急联系手机:

3.会员招募合作协议书 篇三

东莞市舞蹈家协会松山湖分会(筹)入会申请表 编号: 姓 名 出 生 地 民 族 毕业院校 职 务 从事专业时间 现(曾)通讯地址 工作时间 性别 出生日期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政治面貌 毕业时间 参加何种专业协会 国家级会员 □ 省级会员 □ 市级会员 □ 邮政编码 E-mail 主要 工作 经历 代表 作品 获奖情况 审 核 意 见 联系电话 QQ 推 荐 人 意 见 年 月 日 协 会 审 批 意 见 年 月 日 此申请表是会员申请入会的依据,表格由协会内部保存,请随表附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招募文件附件2:廉政协议书 篇四

廉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协议编号:

为使双方更好地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廉政准则,预防和杜绝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实现公司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同步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2.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一)在商品招募阶段、合同制订和实施的全过程有责任向乙方明确本单位有关廉政从业的要求。

(二)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三)不得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合同有影响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公务活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四)不得向对方索要钱物,接受贿赂。

(五)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在采购阶段、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倾向和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

(七)不得私下透露项目信息,包括价格、商务、技术标等商业秘密。

三、乙方的义务:

(一)有权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从业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员进行廉政从业教育。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采购及其他管理人员、技术谈判、商务谈判人员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人员赠送礼金(含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以支付好处费、介绍费等方式行贿。禁止利用甲方人员及家属生病、结婚、搬迁等机会进行变相行贿。

(三)不得安排甲方采购及其他管理人员、技术谈判、商务谈判人员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人员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不得以各种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五)不得与甲方个人及其家属发生公司经营以外的业务合作和经济往来,也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及其家属参加旅游或健身等消费活动。

(六)乙方赠送的设备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不得私下赠与甲方人员。

(七)发现甲方人员有索要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通报甲方纪检部门。

四、乙方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根据纪检监察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有效期相同。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5.招募志愿倡议书整合 篇五

为创造孩子放学的安全环境,实现家长、学校共育目标,上蔡三小倡议一、二年级各位家长,积极参加“上蔡三小家长志愿者”队伍,自觉自愿参与学生放学路队执勤工作。

家长志愿者报名方式:

以班为单位,直接报给各班班主任。

家长志愿者值勤时间:

上午 11:00――11:30

下午 5:10――5:40(夏季)

4:10――4:40(冬季)

家长志愿者工作内容:劝导东队家长必须在南北大街上等候,西队家长必须在教体局小花园以西等候。“禁停区域”内严禁停放车辆,禁止家长逗留。

家长志愿者工作要求:一、二年级家长每班轮流值日一周,每位家长一学期值日一天,每天约1个小时。家长身穿学校定制的马甲,手拿值日小旗,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位置,等高年级学生放学时即可离开,不多耽误你的回家时间。值日时,让自己的孩子坐在班内等候。

“辛苦一天,安心一年”!您只要付出1小时,我们的孩子就可以天天平平安安地回家,高高兴兴地到校。

学校每学期都要评出“家长志愿者优秀班级团队”和“优秀家长志愿者”。期待您的积极参与!谢谢!

★ 捐钱的表扬信

★ 热心的近义词是什么

★ 热心公益事迹材料

★ 关于热心助人的作文

★ 热心的小兔作文

★ 关于热心的作文200字

★ 教学计划整合精选参考

★ 小学热心的作文600字

★ 作文欣赏:热心的妈妈

6.招募志愿者倡议书 篇六

倡 议 书

广大党员同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服务性党组织建设,按照卫生局党委《关于在全系统党员中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群众活动的实施方案》(蒲卫党发[2014]59号)文件精神,院上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招募党员义工志愿者,组织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群众活动。

荀子曰:“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中华民族素有积德行善、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我们成立党员义工组织,就是搭建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号召大家在不影响自身工作和生活的前提下,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精力、知识、经验、热情和劳动,不图报酬,不计名利,以一定的组织形式为社会提供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开展党员义工服务活动是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传递正能量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美好、文明医院的重要方式。

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文明,社会的和谐少不了爱心,我们生活在社会中,总是在重复着帮助别人和需要帮助,开展一项政策宣传、帮扶一户困难家庭、关爱一名留守儿童、调解一批矛盾纠纷〃〃〃〃〃〃这些事情,对我们是多么的简单而容易。如果我们都伸出友爱互助之手,献出我们的爱心,不计报酬、不图索取、服务为民、奉献社会,让文明和谐的暖流永远荡漾在我们身边,这将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啊!

“帮困解难、助需应求、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是我们的宗旨,“参与,互助,奉献,进步”是我们的精神。我们

希望通过党员义工的爱心与奉献精神,营造团结互助、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用我们的爱心、热情和才智,通过辛勤的劳动和无偿的服务,在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帮助的过程中实现人生价值,丰富人生内涵,从而营造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气。

7.小学招募家长义工倡议书 篇七

家长义工是指学生家长在工作之余志愿贡献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计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以及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无偿服务。

为了充分挖掘和运用家长中的人力资源参与学校管理,进一步丰富学校教育元素,促进家校联系,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和社区志愿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学校管理,保障社会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我校本学期在家长中招募志愿者。

办人民满意的公信教育,让学生喜欢学校,是我校的办学宗旨。我校努力合理利用家长资源,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尝试开放的办学新路,构建和谐校园。家长义工制将作为学校家委会的一个工作制度和家校沟通和合作方式的一种新模式,使他在家校联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因为家长合作的态度取决于合作是否满足了你们在教育孩子方面的需要,当学校满足了家长的合理要求时,家长合作的愿望和热情会更高,态度也会更积极,而“家长义工制”正是给了家长这样一个平台。本次家长义工招募的对象主要是在校学生家长。要求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富有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关心教育,关注孩子健康成长,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在某一行业或领域有专长,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及活动提供帮助。家长义工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与和协助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如升旗仪式、听课、教研活动、集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教育等;二是参与和协助校园安全管理,如值日监管、校园周边隐患排查、安全设施检查、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协助进行大型安全演练活动、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等。三是面向学生开展思想教育、艺体培训、科技教育、环保教育、法制教育等。四是参与和协助学校举办运动会、科技节、艺术节等大型活动。五是参与和协助学校其他工作,监督学校管理。希望你能深入理解家长义工的内涵、意义和作用,自愿报名,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和空闲时间积极参加学校义工服务项目;我们将建章立制,制订家长义工章程,建立“义工爸爸、义工妈妈”工作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服务时间地点、服务要求,真正发挥家长义工组织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我们也会加强培训,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培训,引导家长义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义工服务的基本知识,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会听课、辅导和管理学生、维护校园安全等基本方法,明确家长义工的服务职责、服务要求等,以提高服务质量;每学期我们会进行评价,通过家长会、校园网、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义工爸爸和义工妈妈,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家长义工热心公益事业的良好风尚。

一切为了孩子,我们诚恳的希望你伸出你热情而又智慧的双手,和我们一起关心孩子,管理学校,使孩子健康的成长,办家长满意的教育。

8.志愿者招募倡议书 篇八

招募对象及要求:

凡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未满18周岁的须征得监护人同意);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思想品质优良;志愿加入志愿服务队伍,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并能服从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安排。

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到共和城社区居委会或者物业公司注册登记;

联系电话:共和城社居委0551-65659816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您的力量无论大小,时间不计长短,只要心中有爱,就能涓滴成海,汇聚力量!您的加入,将会使志愿者行动多一份希望,多一份辉煌!您的加入,将会让您更能体验人生价值,体会人间温情!让我们用爱去谱写奉献的乐章,用心灵去传唱爱的故事,用行动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9.注册志愿者招募协议书 篇九

志愿服务方:(志 愿 者)(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管理方:学问矩阵(以下简称乙方)

一、定义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学问矩阵志愿者协会是组织社会各界志愿者从事社会志愿服务的地方性非法律框架的自由自愿组织,本协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围绕政府重点项目、社会公益事业以及社会困难群体开展社区服务、敬老助残、环境保护、帮教扫盲等志愿服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科学院的指导,受厦门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本协会奉行“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凡是接受学问矩阵志愿者协会安排,遵守协会章程,能够在一年内完成24小时志愿服务任务者均可报名参加。

为切实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保证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实施,乙方与甲方就志愿服务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

1、有权了解甲方概况及目前志愿服务需求状况,自主决定是否志愿加入或者退出学问矩阵志愿者协会;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安全保障,并可请求协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3、有权在志愿活动中,要求保持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获得尊重,维护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有权就志愿服务工作对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乙方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6、有困难时优先得到志愿服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遵守学问矩阵志愿者协会章程;

2、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和谋取其它利益;

3、在服务期间不得进行赢利性活动或宣传;

4、不得以志愿者或乙方的名义组织和参与违背志愿服务精神的活动;

5、宣传乙方宗旨,维护乙方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精神的社会影响。

第三条乙方权利

1、连续两次不参加乙方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的,乙方有权将其劝退;

2、甲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致使本协议书

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将其劝退;

3、在甲方申请相应政策支持时,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

4、有权就志愿服务要求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料、证件及学历、专长等资以证明其服务能力和水平的的个人信息文件和证书;

5、有权按照自身的管理要求对甲方进行统一的注册登记,要求甲方给予相应的配合; 6 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对其服务进行评估。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能力、服务测试未能达标者予以劝退终止志愿服务;或因其行为严重违反甲方声誉、利益,已明显不适合作为甲方志愿者时对其予以除名;

第四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岗位;

2、将全力保障甲方服务期间的有关权益,为甲方参与志愿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3、根据协会秘书处的安排,参与甲方服务期间管理,并对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4、有义务对甲方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并依据甲方服务绩效以及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累计,授予“爱心天使”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5、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对其作为志愿者进行注册登记,并向甲方告知与志愿服务内容相关的背景、目标等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及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可能的风险;

6、有义务在甲方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尽最大能力保障甲方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7、有义务以甲方志愿服务活动为基础,对外开展符合本机构宗旨要求的公益事业;

8、有义务根据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派送有责任心、有爱心的志愿者到计划实施地点提供义务服务,志愿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

9、有义务在实施计划前如实向甲方介绍工作的环境,如工作要求、生活条件等。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要求调换岗位。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虑。

10、有义务诚信对待其所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期内连续不间断地完成承诺的志愿服务工作;

11、有义务在志愿活动中不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甲方、志愿者身份及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对外的声誉,不做任何与此相悖的事情。

第五条 协议解除与终止

1、协议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协议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协议,而不为违约;即使因解除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害,也无需给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2.1乙方组织甲方参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活动的;

2.2乙方组织甲方以志愿服务的名义参与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的;

2.3乙方违反国家、甲方所在地或者本单位的志愿者管理规定的;

2.4乙方组织甲方从事的志愿活动有损于甲方人格形象的;

2.5乙方因自身原因明显不需要志愿服务的;

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协议,而不为违约;即使因解除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害,也无需给予甲方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3.1甲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2甲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

3.3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其服务在接受甲方评估时,未能通过或达标的;

3.4甲方以志愿服务的名义开展任何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用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3.5 甲方其他与志愿者身份、志愿服务性质明显不符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4、本协议履行中,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签订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政策变更,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本协议。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5.1.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的;

5.2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5.3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以破产、解散、注销等形式不复存在的。

第六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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