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2024-07-25

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共14篇)

1.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篇一

生物入侵造成经济损失的评估

在当前生态安全这一前沿问题研究中,外来生物入侵是影响生态安全的重要因素.虽然历史上有不少外来生物曾经为人类造福,然而外来生物入侵同时也给人类和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介绍了生物入侵含义、入侵途径以及对经济的影响.

作 者:姜伟 石红旗 衣丹 JIANG Wei SHI Hong-qi YI Dan 作者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山东,青岛,266061;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山东,青岛,266061刊 名:海洋科学进展 ISTIC PKU英文刊名:ADVANCES IN MARINE SCIENCE年,卷(期):23(z1)分类号:X17关键词:生物入侵 外来物种 经济损失

2.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篇二

The snow crisis that hit China over the Spring Festival period had a devastating effect on tourism in those provinces worst hit by the snowstorms, with revenues down nearly a third compared with last year.

The seven worst-hit provinces, including Guizhou, Hunan, Anhui, and Hubei completely or partly ceased tourism businesses. Tourism earnings during the Spring Festival were down 29.75 percent, compared with last years holidays, Shao Qiwei, director of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 (NTA) said at a disaster relief work conference.

Preliminary figures showed the storms have cost Chinas tourism industry 6.97 billion yuan (about 968.1 million U.S. dollars), said Shao.

Some 15,800 tour groups have been cancelled since mid-January, totaling 300,000 passengers. About 60,000 of the tourists were on in-bound tours while 240,000 planned for domestic travels, statistics from NTA showed.

According to NTA statistics, 9.73 percent less people travelled the 19 snow-hit provinces over the week-long holidays, with tourism revenue there down 11.47 percent over the same period of last year.

春节期间,雪灾袭击了我国部分省市。在受雪灾袭击最严重的省份,当地的旅游业由于雪灾受到了毁灭性的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这些地区的旅游收入缩减了将近三分之一。

受灾最严重的七个省份,包括贵州、湖南、安徽和湖北的部分或全部停止了旅游活动。春节期间旅游业收入与去年同比下降了29.75%。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一次救灾工作会议上如是说。

他说,据初步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旅游业因雨雪冰冻灾害经济损失约69.7亿元,约9.681亿美元。

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显示,自元月中旬以来,旅游退团1.58万个,共计30万人。其中入境旅游约6万人,国内旅游约24万人。

3.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篇三

外来入侵物种已对我国生态系统功能造成严重破坏.由于没有市场交易和市场价格,采用机会成本、影子价格或影子工程费用估算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分析森林、农田、草原、湿地、草坪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外来入侵物种对各类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分别建立了外来入侵物种对森林、农田、草原、湿地、草坪等生态系统的间接经济损失评估模型;并在参数估计的基础上,计算了2000年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

作 者:甘泉 徐海根 李明阳 GAN Quan XU Hai-gen LI Ming-yang 作者单位:甘泉,GAN Quan(南京工业大学,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09)

徐海根,XU Hai-ge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42)

李明阳,LI Ming-yang(南京林业大学,森林资源与环境学院,江苏,南京,210037)

4.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 篇四

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晋江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林云阳

[案情简介]

2009年1月20日,王某等20名工人到我局投诉,称其所在的某鞋材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高额克扣员工工资,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到该鞋材公司调查。经查明,该公司未与全体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提供的工资表上发现未按月支付员工工资,还存在克扣员工2008年11月份工资百份之五十的事实。公司对扣款的理由是这20名员工在平时的工作中由于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公司认为员工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就按每人月工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摊派给每一位员工来承担经济损失。而员工认为公司所扣的额度太高不能接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我局。

[处理情况]

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当场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对扣款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宣传了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组织企业和员工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企业扣留每名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做为经济损失的赔偿,双方在结算完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员工由于工作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1

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企业不能克扣员工的工资,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本案中该公司主张员工在2008年11月份由于工作操作不当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但证据不足,故不能无故克扣员工工资。

另一种观点认为员工如果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我局同意第二种观点,本案中王某等20名员工由于工作操作不当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属实,单位可以扣除他们每个人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赔偿,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扣发劳动者当月工资的比例,该公司扣发员工11月份工资的百分之五十明显超出了规定的比例。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5.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篇五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6.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篇六

所谓手机吉祥号,即号码中会出现一些数量相当有限的末尾几位数为666、888、999等数字组合,很多人不惜花费重金购买吉祥号,甚至出现一个末尾为66666的号码售价10万元的情况。近年来,一些手机吉祥号的主人遭遇号码莫名易主、被“盗号”的尴尬境遇,所引发的纠纷案件呈增长态势。

我们先分析关于本案13×0000000×是否属于吉祥号问题。该号码在系统中如何被定性及如何被修改定性的证据由某通信公司掌握,某通信公司未能提交调整变更统计方式的相应证据,视为举证不能,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因此,13×0000000×自段俊杰开通后属于吉祥号,转让手续应当按照吉祥号过户流程办理。在办理业务中,营业厅未能按照吉祥号过户流程规定校验身份证件、现场拨打电话测试手机卡状态等,亦属违约。关于“段俊杰”与陈松余办理过户业务的《业务受理单》上显示“服务密码认证”,存在两点问题。第一,某通信公司仅通过“服务密码认证”就办理过户业务,不符合过户流程规定。第二,某通信公司没有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办理过户时输入的服务密码系经段俊杰修改并掌握的密码,故密码认证存在审查缺陷。

虽然乔海棠通过服务合同取得了13×0000000×的使用权,但他系号码的新机主,《业务受理单》已提醒他:因初始资料不全,客户主体资格为待定状态,一旦原机主出现主张权利,则应无条件同意原机主客户主体资格。关于“友情提醒”中“原机主”的指代问题,因陈松余在办理过户业务的现场,故“原机主”不应指代陈松余,而段俊杰符合“原机主”的指代。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营业厅在办理过户业务时未能按照约定及流程规定,导致段俊杰丧失使用权,故某通信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乔海棠应将诉争号码使用权返还原机主。

在此,提醒手机吉祥号的使用者要加强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号码有异常,应尽快到营业厅挂失。对长期不用的吉祥号,应在运营商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运营商办理过户业务时核实身份。对吉祥号的买受人而言,在办理过户业务时需更谨慎,应保留好支付相应费用的凭证等证据。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对吉祥号有理性的认识,手机号码只是用于通讯的一串数字。如果消费者理性一些,那么所谓吉祥号就难以被炒到天价,过户、“盗号”等行为引发的纠纷也就不会频频发生。

编辑同志:

春节期间,我准备开车带一家人去浙江探亲游玩。考虑路况不熟,我就在汽车配件店购买了一台汽车导航仪。买前,我还反复跟老板说明了目的,并让他帮助设置好了行车路线。不料,在行车途中导航仪导出的都是5年前的老路,虽最终到达了目的地,却多次舍近求远。节后归来,我找到了汽车配件店要求赔偿损失,但被店方拒绝,理由是导航仪并非汽车配件店生产,且线路更新与导航仪质量无关。请问,我有权要店方赔偿吗?

湖南 李利国

李利国读者:

你好,你这种情况现在普遍反映较多。导航仪顾名思义,消费者买它的目的是为了导航,用最短的时间走最正确的路到达目的地。它应当标明出厂日期,说明所采用的是何时的空拍图。没有这样的说明,特别是消费者购买时明确表达了购买的目的,并让店方设计了行程而出现的问题应当视为它有质量问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所以,你可以向店方要求赔偿。

王景龙(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区法院一级法官)

7.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篇七

近期,某企业遇到一员工将公司告到了当地法院。理由是:自1月开始在企业内上班,207月,由于自己的原因而自动离职,且没有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他在企业工作期间,因自己不同意订劳动合同、交保险的原因而不签订订劳动合同、不交五大保险。如今,他反而倒打一耙,说企业不同意订合同、不同意交保险(主要是五大保险),把企业告了!并因此要求:企业不仅赔五大保险的费用,还要赔偿因不订合同而造成的双倍工资。还说企业随意克扣工资,并要求企业补偿经济补偿金等情况。

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企业专门聘请了律师参加答辩;另一方面,企业进行了相关的材料举证,应对答辩。

其中包括:

1、企业提供了每年各二次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不订劳动合同是他自己的责任,所以不同意双倍工资的要求。

2、自201月起的工资帐单(附相关签字),根据工资表,不能体现随意克扣工资的现象,所以不同意经济补偿金的要求。

3、不同意他的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4、为了表示诚意,同时,企业对没有给他交五大保险也有过失等原因,企业领导同意由律师与他商谈,主要是弥补因养老、医保等没交而造成的补偿,并打算进行开庭前的调解。

5、此因劳动合同而造成的经济纠纷,正在进行中。...

8.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篇八

被告B女士系原告A分公司的员工,在职期间担任金桥店店长职务。20XX年8月10日原告下设金桥店厨房发生火灾。同月X日,上海市XX区公安消防支队对原告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原告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3万元的处罚。原告于20XX年10月5日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被告B女士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上海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不服,向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及委托关系】 原告:A分公司; 代理人:律宏专家律师 被告:B女士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B女士向原告A分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陈述与答辩】 原告陈述:

被告B女士于20XX年6月1日进入原告处工作,担任店长一职,20XX年8月10日,被告所管理的餐厅有大量油污加上员工操作不当酿成火灾,使原告的饭店设施被严重毁损,原告不得不重新装修,更严重的是,8月20日原告被上海市XX去公安机关消防支队责令停业停产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致使原告长期不能营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原告认为,被告B女士作为店长,对火灾发生负有严重的管理失职的责任,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的答辩:

被告B女士辩称,原告所述并非事实,由于原告拖欠工资,被告于20XX年9月27日辞职。由于被告就工资等事宜向原告提出仲裁以及诉讼,原告才要求被告赔偿火灾损失。火灾发生与被告无关,防火、消防事宜由工程部负责,并非被告的职责。20XX年8月10日之前,被告与厨师长在店长会议上曾当面向法定代表人提出清洗厨房的排风通道,防止火灾,法定代表人却没有同意。因此,被告不同意对原告进行经济赔偿。【举证和质证】 原告证据:

(一)证据1:仲裁裁决书。证明:本案经仲裁前置程序。

(二)证据2: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通知书。

证明:原告因失火被上海市XX区公安消防支队责令停业整顿。

(三)证据3:仲裁庭审笔录。

证明:被告对原告在仲裁庭审中提供的证据已予以认可。

(四)证据4:收条、支票存根以及发票。

证明:原告维修失火的店面支出79,236.50元人民币。

(五)证据5:20XX年6月至11月营业汇表。

证明:原告店面失火造成20XX年8月10日至9月1日左右停业,造成原告营业损失。

(六)证据6:20XX年8月、9月员工工资单。

证明:原告照常支出员工工资,火灾造成原告工资损失。被告B女士质证:

(一)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2、3真实性无异议。

(二)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4有异议。

(三)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5中20XX年五、六、七、十月营业汇总表表示不清楚,对八、九月营业汇总表无异议。

(四)被告表示对原告提交的证据6不清楚。【庭审辩论】

焦点:被告B女士在原告处工作时其具体工作内容及相应权责是否包括对店内财物进行安全管理。【调解或判决】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之前提条件应当是劳动者具有相应工作职责、劳动者对损失发生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本案中,被告作为负责原告下设金桥店全面营运的店长,其应当对金桥店财产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在金桥店发生火灾造成部门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被告作为店长可以认定具有一定过失。原告要求被告因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本院予以支持。本院结合原告提供的维修费用证据以及被告工资收入情况,酌情确定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B女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A分公司经济损失8,000元。负有经济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一、仲裁前置的一般情形及例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家点评*

上述案例为劳动纠纷案件,属于仲裁前置的范围。

1、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 A、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此类案件劳动者可不经过劳动仲裁直接起诉。

B、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如有证据证明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3、对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双方均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诉讼主体

*法条链接*

1、《民事诉讼法》(新)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民诉意见》第40条:民事诉讼法(旧)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专家点评*

上述案例中原告为一家分公司,一方面,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为产生的后果均有公司来承担。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立法的规定,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的资格,但可以成为诉讼的主体,即作为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如何界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责任

*法条链接*

第一,《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必须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规章的内容设定上应该包含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内容。

*专家点评*

上述案例的焦点在于被告B女士的职责是否包括管理并保障店内财务的安全,因为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所以A分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同行业的惯例便成为了界定这一问题的依据,根据一般的行业惯例我们可以判断出管理店内财物应当属于店长B女士的职责之一。而上述案例中B女士在发现店内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后,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因此,被告B女士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关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问题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迟延履行金。”

*专家点评*

对于上述案件被告B女士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A分公司经济损失,属于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支付义务应当支付迟延利息。

1、对迟延履行债务有两种惩罚方式:一种是因为迟延履行金钱债务而支付迟延利息;另一种是因为迟延履行非金钱债务而支付迟延履行金。

2、非金钱履行义务主要包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状及停止侵害等。

3、迟延利息、迟延履行金应当从履行期满的次日计算。

9.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篇九

关键词:跨国公司;税收损失;博弈

中图分类号:F810.423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1-0162-02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4年8月,在我国累计批准设立的外商共494 025家外企中,有一半以上的企业都是处于亏损状态,外资企业亏损面广、涉外税收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企业的发展速度。国内研究税务的专家指出,这些处于亏损状态的跨国公司有相当部分是为了避税而制造的人为亏损。据估算,跨国公司每年逃税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高达300亿以上。我国由于稽查力度不够,导致来源于这些外企的国家税收损失,如何有效地进行税收稽查,减少跨国公司人为制造亏损而形成的税收损失,本文从博弈论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建模分析,从而对如何应对跨国公司人为制造亏损造成税收损失的论述给予理论上的佐证。

一、模型的假设

1.假设博弈双方是跨国公司、税务机关的两人博弈,可以类推多人博弈的情况。

2.博弈双方都是风险中立的理性人。对于税务机关,最终目标是扣除征管成本(包括征管机构本身发生的管理费用,征管人员的福利、工资及具体的征管费用等)后上缴国家的税收额最大;跨国公司的目标是如何使自己在最小被查获情况下获取最多的收益(纳税成本最小)。跨国公司偷逃税的处罚成本随着税务机关征管力度加大、征管成本的上升而增加。

3.博弈双方的纯策略各有两种:税务机关对跨国公司的行为有稽查、不进行稽查两种;跨国公司则有依法纳税、非法逃税两种。

4.假定税务稽查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的情况,假定税务机关对跨国公司的非法逃税行为,只要稽查就一定能查出。

5.收益矩阵见表,各字母代表的意思如下:

y是跨国公司的实际所得

t是税率

x是向税务机关的申报所得,为跨国公司可以决策,x<=y

k是税务机关查处后对未申报所得征收的罚款率,k>0

c是税务机关稽查需要花费的固定成本

л为税务机关稽查的概率,0<л<1,不进行稽查的概率为1-л

r为跨国公司逃税的概率,0

6.博弈双方对对方的得益情况是了解的,即信息是完全的。

7.预期收益:

税务机关得到的收益,不进行稽查时,同时跨国公司进行逃税情况下收益为tx,税务机关得到的收益,不进行稽查时,同时跨国公司不进行逃税情况下收益为ty;税务机关得到的收益,稽查时,同时跨国公司进行逃税情况下的收益为ty+k(y-x)-c,税务机关得到的收益,稽查时,同时跨国公司不进行逃税情况下收益为ty-c。跨国公司诚实申报纳税后的预期收益为y(1-t)。跨国公司非法逃税,同时税务机关稽查的情况下的预期收益为y(1-t)-k(y-x)。跨国公司非法逃税,同时税务机关不稽查的情况下的预期收益为y-tx。

二、博弈分析

对跨国公司来说,其目标是如何使自己在最小被查获的情况下(成本最小)获取最多的偷逃税款,跨国公司偷逃税的处罚成本随着征管力度加大,征管成本的上升而增加。对税务机关而言,其最终目的是要使扣除征管成本后上缴国家的税收额最大。

当偷逃税边际净收益为零时,即偷逃税边际收入等于偷逃税边际成本时,纳税偷逃税的净收益最大。税务机关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时,上交给国家的税收最多。此时税务机关的运行是最有效率的,跨国公司应缴纳的全部税收额与税务机关的征收额之间的差额就是跨国公司最佳的偷逃税款。

1.税务机关的均衡混合战略

设税务机关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v1(л,1-л)=л[(1-r)(ty-c)+r(ty+k(y-x)-c)]+(1-л)[(1-r)ty+rtx]

对л的一阶条件为:

r[ty+k(y-x)-tx]-c=0

得到:r*=c/[(t+k)(y-x)],v2(1-r*,r*)为跨国公司的混合战略

rr*时,税务机关选择稽查。

2.跨国公司的均衡混合战略

设跨国公司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v2(1-r,r)=(1-r)[лy(1-t)+(1-л)y(1-t)]+rл[y(1-t)-k(y-x)]+(1-л)(y-tx)}

对r的一阶条件为:

л(t+k)=t

得到:л*=t/(t+k)

当л<л*时,跨国公司选择逃税;当л>л*时,跨国公司选择诚实纳税申报。

综上所述,给出博弈的混合纳税均衡为:

r*=c/[(t+k)(y-x)];л*=t/(t+k)

这就说明较小的跨国公司逃税的概率r*,以及较小的税务机关稽查的概率л*,对于社会来说才是有益的。л*小,说明税务机关稽查的概率小,可以节省稽查成本;r*小,说明跨国公司逃税的概率低,有利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三、实现混合纳什均衡战略的政策建议

1.立法管理严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补充条款,明确对资本弱化避税、利用避税的管理办法。立法严密,跨国公司只能够按照完善的法律程序纳税,其进行逃税的概率将会降低。从而税务机关进行稽查的概率也会降低。

2.提高涉外税务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当今的纳税人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都是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企业。其经营方式、管理方式、最终产品以及产品的经营方式等都融入了先进科技和现代管理理念,许多跨国公司本身就是高科技的产物。另外,我国涉外税收反避税工作的主要对手是外国公司重金聘请的职业会计师、律师,这些人精通各国法律、信息灵通,具有丰富的避税、逃税经验。要对这样的纳税人实施有效管理,必须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因此,税务部门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稽查队伍。从这一方面讲,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稽查队伍可以降低稽查成本,有利于减少政府财政支出。

3.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国际上,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企业财务时,通常都比较注重对转让定价的调整,而转让定价通常就是跨国公司认为制造亏损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果我国注册会计师对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在审计阶段进行调整,就可以把逃税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可以降低税务机关的稽查成本。

4.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价格信息库和跨国公司纳税信息库。建立价格信息库,并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在全税务系统实现信息的联网和共享,改变过去由于信息不畅所带来的被动状况,提高这一方面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如果国家税务总局能针对大型跨国公司建立纳税信息库,为全国税务部门提供有关信息,必将有利于推动跨国公司税务检查工作的开展,在全国范围内有利于减少跨国公司偷逃税行为的发生,即降低跨国公司逃税的概率。

5.在立法中确定纳税人在转让定价或预约定价中的举证责任。西方国家为维护各自的国际税收权益,先推出转让定价反避税措施,继而又推出预约定价措施。不管是转让定价或预约定价,由于信息不对称,在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中,跨国公司总是居于主动地位,于是美国税法规定转让定价或预约定价应由跨国公司负举证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政府在这场博弈中的劣势处境。目前,已有不少国家开始效仿,我国也应迅速跟进。

参考文献:

[1] 刘隽亭,刘李胜.纳税、避税与反避税(WTO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2] 贾绍华.中国税收流失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 李琦.经济全球化下转让定价的特征及我国的税收政策[J].税务研究,2002(2).

[4] 胡秋红.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与反避税[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8).

[5] 赖国铮.依法全面推进反避税工作[J].国际税收,2003(6).

10.关于牧区雪灾情况的报告 篇十

受较强冷空气影响,乌拉盖管理区普遍出现暴雪天气,局部地区出现大暴雪。其中,巴音胡硕镇区、哈拉盖图农牧场场部周边及乌拉盖牧场辖区内过程降雪量达到4.3毫米,积雪深度达8厘米;巴音胡硕镇9个嘎查(村)、贺斯格乌拉牧场大部分区域和哈拉盖图农牧场北部区域过程降雪量10毫米左右,积雪深度普遍在10厘米以上,局部地区积雪深度在12厘米以上。大雪造成管理区范围内草场全部被覆盖,牲畜不能正常出牧,道路受阻或被封堵,对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困难。雪灾形成后,乌拉盖管理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场镇通过各种渠道与农牧户取得联系,在开展灾情调查的同时,动员广大农牧户进行各项雪灾应对措施,积极开展了抗灾救灾,生产自救。11月23日晚20时开始,管理区范围内又出现暴风雪天气,风力达到5、6级,伴有白毛风,最低气温达到-21.1度,截至24日上午8时,降雪量达到1毫米,灾情进一步加重。目前,“白毛风”天气仍在继续,但尚未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报告。现将灾情报告如下:

一、农牧业受灾基本情况

乌拉盖管理区现存栏牲畜数约30万头(只),其中牛2.8万头。经调查,截至24日上午10时,未接到牲畜因灾死亡、走失的报告。但是,雪灾形成后,草场已被大雪覆盖,牲畜无法觅食,牧户将不得不提前开始补饲或采取全天舍饲方式,补饲时间比正常年份提前了25天,同时,增加人工饲喂、清理棚圈等农活,增加劳动力使用量,将大幅度提高牲畜饲养成本。

二、抗灾救灾措施

管理区管委会携乌拉盖综合试验站于11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抗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管理区抗灾指挥部办公室施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了解掌握灾情信息。管理区农牧林业科技局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广大农牧户发布了重要天气预报和防灾抗灾宣传信息。21日开始,管理区管委会分管领

导带领农牧业、民政、宣传、气象等部门,深入灾区开展了灾情调查;各场镇也相应成立了防灾抗灾领导小组,储备抗灾物资,施行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各种途径与农牧户取得联系,掌握受灾情况,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和抗灾救灾工作;管理区交通部门已组织机械设备,从重点路段开始展开了疏通道路工作;石油公司储备了抗灾油料;通讯部门检修通讯设施,保障灾区通讯畅通;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其责均积极开展了大量防灾抗灾工作。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道路通行问题。目前,贺场北部、巴音呼硕嘎查村等重灾区的道路完全不能通行。其他区域内除主要干线交通以外,主要干线到牧点、牧点和牧点之间的道路全部被封堵不能通行。

二是部分牧户尚未购入精饲料、燃煤等生产生活物资。三是少部分牧户由于舍饲圈养时间早,饲草料消耗大,冷季后期可能出现饲草料短缺现象。

四、下一步重点措施

11.雪灾调查报告 篇十一

一、低温冻害和雪灾情况

1、渤海湾苹果产区

(1)北京市

据魏钦平、韩振海教授调查,北京近来虽然有少量降雪,但无明显灾情,对苹果生产没有造成显著影响。

(2)山东省

据戴洪义教授、王金政研究员调查,元月中旬出现一场普遍降雪之后,最低气温降到-6到-8℃度左右,这个温度范围不会对苹果树造成危害。

(3)河北省

据冯建忠、付友研究员,孙建设、曹克强、刘俊峰教授调查,河北省中南和东北地区在1月18日左右有1-2场降雪,最大降雪量在3.2毫米。降温与降雪对河北省中南和东北地区的苹果树影响不大,反倒对果园土壤的墒情提高和树体过冬有益处。

(4)辽宁省

据丛佩华、陈存刚研究员反映,辽宁省近期没有降雪。

2、黄土高原苹果产区

(1)陕西省

据李丙智、梅立新、马锋旺、孙广宇、郭玉蓉、张军科等教授和查良杰农艺师调查,陕西果区自1月10日以来出现了大范围持续低温降雪天气过程,降水量15-30毫米,最大积雪深度10-25厘米,极端最低气温达-10~-22℃。这次降雪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久为陕西省50年以遇的极端气候事件。其中洛川到1月30日累计降水量15~27毫米,最大积雪厚度25~30厘米,最低温-15~-17℃。在1月23日,陕北大部分地方最低气温都在-20℃以下,其中榆林气温达到-27.8℃,定边-27.7℃;渭北地区的旬邑达到-20.9℃。这次大雪降温,对于一些未正常进入休眠期的幼旺苹果树,还有一些处在低洼区域的果园可能发生轻微冻害。据陕西省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气温还将进一步降低,陕北北部最低气温将达到-30℃,陕北南部(渭北部分地区)将达到-20℃,再次低温下可能就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冻害。预计极端最低气温会出现在1月31日凌晨和2月1日凌晨,洛川和关中北部最低气温将达到-23℃左右。苹果冻害发生大大削弱树势,从而导致苹果树腐烂病、粗皮病、干腐病的严重发生。

(2)山西省

据田建保、郝淑英研究员调查,从1月10日开始山西中南部开始出现降雪天气,截至21日早上08时,晋城最大平均降水量17.8毫米,运城降水量13.3毫米,运城积雪深度最大为20厘米,平均12厘米,最低温度-17.3℃,这次降雪降温对山西果树生产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3)甘肃省

据马明研究员调查,甘肃东部苹果产区本次降雪起始时间1月15日——1月28日,前后共降大雪3-4次。平凉、庆阳降雪较大,一般厚度在15-25厘米,最底温度-15℃~-18℃;天水相对较少,普遍在10-16厘米之间,最底温度-13℃~-16℃。

本次降雪没有给苹果生产带来灾害,没有发生雪压劈枝现象。去年秋季新植的.40余万亩幼树,越冬前全部实行埋土防寒措施。本次降雪不但没有灾害,反而对甘肃省苹果生产有利,可缓解春季的旱情。

(4)河南省

据韩立新农艺师调查,三门峡市自1月10日开始大面积降雪降温,截止到1月28日,已累计降小到中雪15天,降雪量累计20厘米以上。气温由降雪前的-2℃~8℃骤降到-16℃~-7℃,给三门峡市苹果产业带来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另经气象部门预报,近期内气温还呈下降趋势,灾情还将继续加重。三门峡市新栽植苹果树9.05万亩,其中80%以上栽培在高海拔的丘陵和山地上,多数新栽植的苹果树未采取任何防寒措施,今年雪灾导致的强降温和持续低温天气会使苹果幼树遭受不同程度的冻害,降低苹果幼树的成活率。

12.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篇十二

【关键词】保险代理人;被保险人;投保人;佣金制度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5-0233-01

自美国友邦在1992年进入中国,一种保险业代理人销售保险单的经营模式也走进了中国保险市场。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经拥有个人保险代理人2014900人,实现的保险费占全国保费总收入的45.40%,对我国的保险业,尤其是对寿险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另一方面,由于在保險代理人行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缺陷给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和保险行业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其中,由于保险代理人的原因给被保险人带来的损失比例尤为突出。

1 给被保险人带来的损失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于代理人的原因造成投保人购买了不符合自己实际要求的保单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保单,使得被保险人在遭受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时得不到及时足额的保险金额给付或补偿,甚至是由于投保时的条件不符合而根本得不到保险金的给付与补偿。

其次,由于代理人的频繁离职使得“孤儿保单”越来越多,造成已经售出的保单没有固定的人员提供后续服务,比如上门收保费、保单的维护、出险时协助搜集单证以及咨询与理财服务,让客户的利益难以得到真正的保证。

再次,保险代理人在得到保险公司的授权后才有资格向投保人收取保费,但部分保险代理人利用权力之便将风险相对较大较集中的保费交还给保险公司而将风险发生次数较少的保单的保费截留,携款而逃,使得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双方都遭受损失。

当然,由于保险代理人的失职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方面还有很多,对保险业的发展也有着一定的阻碍作用。根据《零点保险服务指数——中国公众保险服务传播指数2005年度报告》显示:2005年,国内保险服务指数得分为68.42分,只能算刚刚及格,31%的消费者认为保险代理人过于纠缠,26.2%的消费者认为保险代理人对合同条款的解释不够清楚。这些数据都表明公众对保险业的服务并不满意。

2 造成损失的原因

2.1 保险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根据未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指接受保险人的委托,根据代理合同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因此,虽然保险代理人是在为保险公司工作,但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的要求。因此这些代理人并不是保险公司的雇员,无法享有保险公司为职工提供的种种福利。从而造成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一种相对松散的关系,使得保险代理人处于法律的真空地带。当业务发生纠纷时,约束机制缺位,责任难以落实。保险公司与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脱责任,让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另一方面,当代理人面对利益诱惑时,由于其失信成本很低,仅仅靠道德约束显然是不够的,这也给被保险人的利益埋下了隐患。

2.2 保险代理人手续费与佣金支付制度的缺陷

我国现行寿险代理人佣金给付额是从投保人缴纳的保费中提取的:第1年提取保费的30%,第二年20%,第三年10%,3年后就仅有所谓的2%的“继续率”奖金,有的甚至不再支付佣金。从这种佣金支付制度中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增长,代理人的收入弹性迅速下降。因而代理人的佣金的变化实际上是一种“头重脚轻”的趋势,这种趋势促使代理人只是一味的开拓新业务、追求保单数量,在短期内获得了绝大部分的佣金之后离开保险公司,留下一大批“孤儿保单”造成投保人在投保后得不到相应的保险咨询服务,让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出现脱节引起索赔纠纷。

2.3 保险代理人人员素质不高

中国最早的一批保险代理人中有许多中年下岗工人,这使得保险代理人中存在着很大一部分都是学历低且没有保险专业知识的人群,而在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保险营销员规定》中,有如下规定:“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虽然这一规定对保险代理人员筛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考试的要求很低,每年有很多人通过考试但仍然不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进行展业,保险公司也不能通过这一关网罗到真正的高素质人才。而在实际的业务中,投保人反映在投保时绝大多数的保险代理人都不能给出清楚的保单条款的解释,在后期的咨询理赔过程中更是如此。另一方面,代理人的素质较低不仅体现在保险专业知识较差,而且素质较低的保险代理人更容易引发道德风险,诸如故意隐瞒保险信息、误导投保人、非法侵占保费等等。

3 相应的措施

3.1 完善并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规范保险营销员在展业中的操作,加紧出台并配合《保险法》中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规定,各个保险公司也应当制定相应的法规约束保险代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的利益。

3.2 加强保险公司于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

保险公司在雇佣保险代理人员时应当根据不同的险种进行代理人资格考试,在上岗后继续对其完善培训,对其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公司文化等方面进行深造。从而降低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流动性,走出保险公司“增员—流失—增员”的恶性循环,进一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

3.3 完善保险代理人佣金制度

改革现行佣金分配制度,降低首期和前几期的佣金支付比例,延长支付年限,削弱代理人误导诈骗等短期行为动机。同时,在后续佣金的发放上,应综合考察代理人承保保单的退保率,投诉率等指标,根据不同的成绩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增加代理人的违约成本。

参考文献:

[1]魏巧琴.保险公司经营管理[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张海燕.我国保险代理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金融经济,2007(1).

13.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篇十三

会议传达了省、市、县关于防雪救灾防冻工作最新精神,总结了交通系统近阶段的“抗雪灾、保安全、保畅通”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重点部署:县公路分局、县乡公路所立即开展清雪除冰工作,保障省道、县道通畅,30日晚前要确保合马路、滁芜路和县段和绰盛路、姥功路有两条车道畅通;海事、马和汽渡、客运公司要继续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运管部门要坚持上路不间断巡查,清除桥梁、陡坡、急弯积雪,并对3个客运站场、2个危险品运输公司和23道渡口展开24小时监控,保证我县境内公路、水路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工作汇报《交通部门“抗雪灾、保安全、保畅通”工作报告》。

会议结束后,交通系统各单位干群立即行动,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奔赴“抗雪灾、保安全、保畅通”战场。县交通局领导朱先智、张楚、严凤龙、杨进湘以及县公路分局领导汪为奇、李必和更是亲临除雪化冻一线现场,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在无垠的雪地上,在凛冽的寒风中,前方铲车开道,后面干群紧跟,扫积雪,破寒冰,战暴雪,保畅通,齐心协力,众志成城。

14.雪灾造成损失的报告 篇十四

一.对有下列行为员工由所在部门主管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警告处分,处分记入公司档案,同时根据影响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

(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迟到、早退在6次以上,年计30次以上的;月计旷工在2次以上,累计5-15天的;一年内出现2次无病请病假的;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消极怠工、弄虚作假等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社会秩序较严重的。

(2)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荣誉损失的按造成的损失大小按比例 给予经济处罚。

(3)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要求,完不成任务,经常浪费原材料、能源,损坏工具设备,没有按工作流程作业的,对公司管理造成较大影响或对公司信誉和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按损失大小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不执行规定,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恶意

串通,骗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门经营管理、声誉、经济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损失、损害的。

(5)对领导的批评处理进行打击报复的。

(6)阻碍公司重要工作、活动顺利进行的。

(7)在公司传播消极思想,诋毁领导消极怠工的。二,对有以下行为的员工公司予以开除;

(1)事实证明对公司离心离德的。

(2)道德败坏,以恶言秽语侮辱、报复、恐吓管理人员或其它员工或抵毁公司的。

(3)对偷盗、窝藏、截留公司或他人财物,私吞或私分公司财物者,敲诈勒索钱物、冒支他人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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