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书

2024-08-31

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书(精选6篇)

1.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书 篇一

建设工程合作协议

发包方: 湖南世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建设 工程,决定以施工总承包的形式委托乙方合作施工,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座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层数: 栋数: 建筑面积:

投资额度(合同造价):

二、费用结算

1、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造价的0.7%,作为该工程管理费,支付方式:分主体封顶、竣工验收、最后结算三阶段支付。具体支付比例主题封顶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管理费支付80%;竣工验收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管理费支付80%;结算后按工程实际造价将管理费全部支付完。

2、该工程所有税金、报建等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税金应按工程进度以乙方名义缴纳,向乙方提供完税凭证和记账单。税金按国家标准缴税务局开

具税票。印花税0.03%和防洪保安资金由乙方代扣代缴,本项目的防洪保安资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包干。

3、本工程的招投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办理招投标、报建等相关建设手续,乙方全力配合。

2、工程由甲方筹资建设,项目负责人由甲方自行考察,择优选定。

3、甲方选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服从乙方管理,注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如因项目负责人违章作业等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的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4、甲方必须注重财务管理,工程款必须支付到乙方开设的项目专用账户,不可直接支付给选定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款由项目负责人到乙方领取,并及时支付材料款、机械设备租凭费用和民工工资。

5、协助乙方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支持乙方创优。

四、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九大员证”等有关报建证件协助甲方报建。

2、配备项目部章,开设项目专用账户交由甲方管理,以便甲方进行项目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印章由甲方保管,甲方承担该账户资金安全和经济、法律责任。

3、按照建设施工合同程序全过程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中间检查。

4、协助甲方所选定的项目负责人成立项目经营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经常深入工地检查、督查工作,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

或安全隐患,有权责成项目立即或限期整改。如果项目部拒不整改,乙方有权告知甲方停工,并追究相关责任或采取经济制裁,直至达到整改要求,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项目部负责。如项目负责人屡拒整改,情节严重,乙方有权申请甲方重新选定项目负责人,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有权对甲方质量问题安全进行管理,但质量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6、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有拖欠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扣留工程款直接发放民工工资。

7、所有建设手续、规费均由甲方负责,甲方承担由于手续不全所发生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8、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协助甲方报建,工程项目需用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且要求持证人在工地上上岗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需要持证人在工地上岗的,工资为4000元/月。

工程需要安全员证件的,项目承包人要求持证人在工地上岗的,工资由上方协商确定;如不需要持证人在工地上岗的,工资为每人1500元/月。

项目部需要用其它证件的,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工资为每人1200元/月;其余备案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材料员)为每人600元/月。

人员证件费用收取费用时间从项目承包人中标之日开始计取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销号之日止,证件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证件费用不包含在管理费中。

9、保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其余事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正式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湖南世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日

2.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研究 篇二

【关键词】总承包合同管理;对策研究;效果评价

1.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现代建筑对功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其建筑形式和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化施工也成为现代建筑的要求,面对如此复杂的工作,发包方的一般做法是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将全部工程交给一个总承包商来对建筑进行较为全面的管理[1],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般来说,总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均是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或者是经过长期合作的,但是即使这样对分包商的监管也是十分必要的,而经过合同确认并进行科学的管理也是必须的[2]。

1.2 研究内容与思路

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种类很多,有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桩基合同、劳务合同、钢结构加工合同、空调大型机电设备采购、委托监理合同、管理公司合同等。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日益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心之重,对整个建筑工程合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有的工程项目合同均处于总承包合同管理的体系框架之下,形成了整个工程管理的整体管理体系,离开了总承包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将无法继续进行。

1.3 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它是一种古老却极具生命力的科学研究方法,它的精髓在于搜集、鉴别和整理文献,该方法是通过对文献的研究从而得到对事实的科学认识[5]。仅仅通过观察与调查,是无法对现状进行全面的研究的,因而需查阅与现状有关的各种文献,综合分析得出结论。为了更好地选定研究课题,为论文内容提供更多的科学依据,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查阅了国内外与总承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期刊、著作及学术论文,并了解了与总承包合同有关的规定和法律法规。

2.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相关概述

2.1 施工总承包合同概述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工程保修工作,而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业务的协议,简称施工合同。

总承包合同管理定义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否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本要求。企业主要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经济往来,因而企业经营得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和动态性的。

2.2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管理总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的管理:合同的准备阶段管理、合同的签订阶段管理、合同执行阶段管理、合同收尾阶段管理。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执行合同的前提和基础,二者相辅相成。合同中可以体现如果保证承包方的经济效益,一份效益巨大的合同可以给承包方发展带来契机,而一份效益较小的合同甚至在履行过程中就会困难重重。签订一份对承包方有利的合同需要承包方进行充分的准备,在对市场信息和工程信息充分了解基础上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条件才能实现。

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问题及策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就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各个阶段管理,由此引起的经济效益将明显变化。只有加强项目内部的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完善建设工程合同阶段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才能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平稳发展。合同管理可以分为按阶段性施工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执行阶段,合同收尾阶段。

4.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效果评价

建筑施工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生产活动,具有周期长,资金量大,材料类型多、地质条件和结构类型复杂、社会条件多变等特点,建设活动中包括了业主、政府管理部门、设计、监理等多个单位和部门,涵盖了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合同是中心和重心,合同管理和控制的成败,即合同管理的效果,决定了工程的成败。

4.1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评价指标分析

4.1.1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评价指标确立的原则。

在进行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效果评价时,必须首先分析影响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的各个因素,并进行整理和分类,弄清每一个影响因素与合同管理整体效果之间的关系,根据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建立一套系统、科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指标体系的设置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1) 指标要全面,指标体系中应包括对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有实质性影响的因素。

(2) 指标要有较好的代表性,指标体系要能有效地反映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

(3) 指标要有可操作性,指标体系中的指标量值要便于获取与评价。

(4)指标要有逻辑性,指标体系中各指标之间的层次关系要明确。

4.1.2 合同收尾阶段评价指标。

(1)竣工资料

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完成承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并经工程交接后,在三个月内将装订成册的交工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向建设单位归档。合同条款中对竣工资料的有关规定,将直接影响到工程是否能够顺利办理竣工验收。

(2)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既是对业主负责,也是施工企业收回保修金,同时维护企业声誉的重要工作。

5.总结

本文在检阅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概念进行了澄清,明确了研究对象,然后结合本人的经验提出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性方法,对合同管理的四个阶段可以降低项目合同风险的事项进行了细致说明,期望这些事项能够保证项目质量、成本、安全和工期不出现问题,然后本文将模糊层次分析法用于评价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通过效果评价发现总承包商在业主信息、合同审批、索赔等方面仍需要加以改进。

参考文献:

[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菲迪克(FIDIC)施工合同条件[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8-14.

[2]田威. 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13-15.

[3]蔡丽虹.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的一些思考[J].现代商业,2008,8:55-56.

[4]张勇志.论工程总承包体制下的项目管理模式[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4:79-81.

3.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书 篇三

(1)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

(2)施工总承包: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分项、分专业工程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分包,但要管理、监督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向业主或工程总承包负责。

(3)施工承包:是从业主或施工承包处分包部分单项工程、某专业工程进行施工。接受业主(施工总承包)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或施工总承包,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施工总承包负责。

(4)劳务分包:从施工承包单位手中分包某个工序的劳务工作。只包工不包料。

另 劳务分包与专业承包区别

(1)工程总承包(又称工程项目总承包):是指发包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包,由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其他人承包,并由工程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完成全部工程建设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

(2)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将工程项目的施工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包,由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将所承包工程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

(3)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人完成,由工程总承包人支付工程分包价款,并由总包人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项目负连带责任的工程承包方式。

(4)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工程专业分包人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所承包的工程中的施工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人完成,并由发包人支付劳务报酬的承包方式。

2、国家法律关于工程分包的四条禁令

(1)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这规定在《建筑法》第28条。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3)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4)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以上(2)、(3)、(4)为《建筑法》第29条的规定。

3、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建筑法》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即将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转包的相应规定。

第二条:“因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原因合同无效,导致建设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损失的,由转包方和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明知或应当知道单位或个人不具备法定资质的,由各方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将具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向转包方收取的管理费予以收缴。”

第七条:“转包合同无效。转承包方向承包方追索工程款,请求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不予支持,发包方同意转包的除外。

发包方同意转包的,转承包方有权提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共同被告的追索工程款的诉讼。”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依合同法主张优先权的不予支持。”

5、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与分包方式的缺陷的关系,以及应吸取的严重教训。

二、最新颁布的两份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主要内容

1、劳务分包合同制订依据:建设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国家工商总局、建设部联合下发(2003)168号文件明确:《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配套使用。

3、两份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条款)简介

(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分为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通用条款部分共38个条款,分为词语定义、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工期,质量与安全,合同价款与支付,工期变更,竣工验收及结算,违约、索赔及争议,保障、保险及担保,其他等十个部分。其中第5条“总包合同”、第10条“分包人的工作、第11条“总包合同解除”、第12条“转包与再分包”、第29条“保障”、第35条“分包合同的解除”等条款,都是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同的特有条款。

(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单设一个共35个条款的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内容包括:劳务分包的工程对象及内容、完成劳务工作期限、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义务等。示范文本第17条“劳务报酬”约定合同双方可在“(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2)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3)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三种方式任选一种。同时示范文本第18条约定了“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第19条约定了“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第24条约定了“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有利于从根本上遏止和解决工程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个影响社会稳定的复杂问题。

4、工程施工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

(1)合同主体不同:前者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签订,后者由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签订;

(2)合同标的不同:前者合同指向的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分包工程款,后者合同指向的是施工劳务,计取的是劳务报酬;

(3)适用依据不同:前者适用的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后者适用的依据是双方所签的合同;

(4)法律责任不同:前者合同双方对分包工程以及因此造成的质量损害赔偿负连带责任,后者对合同双方不负连带责任。

三、准确使用两份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与律师业务拓展的关系

1、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已成为一类日趋增长的复杂案件,也是律师面临的或可以拓展的诉讼类新业务,值得关注;

2、将出台的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将决定实践审判的新思路,律师应提前掌握、熟练运用;

3、两类施工分包合同的区别和法律特征,将成为处理此类案件是否有效的关键,也是律师开拓此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服务的突破口;

4、两类分包合同的区别和适用技巧,是委托人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律师的非诉讼服务的重要内容和新业务;

5、熟悉两类施工分包合同文本的制作,是律师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有针对性非诉讼服务的重要手段和专业能力;

4.林业用地承包框架协议(草稿) 篇四

(征求意见稿)

甲方(发包方):兰州兰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方):甘肃瀚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框架协议如下: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的林地约1000亩(林地权证号为)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范围详见勘测地亩图。发包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为甲方所有,四至界线清楚---出示山界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3)、因林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在开展经营工作中办理所需的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如需水、电扩能改造,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承包期限为50年,自 2015 年月日起至 2065 年月日止。

3、甲方的林地发包给乙方后,林地使用权归乙方。依照国家相关法规该绿化林地的30%为可开发利用土地,因此甲方只针对可开发利用土地部分收取租金,乙方有权在该范围内独立开展旅游休闲山庄等一切合法经营并享有全部收益;其余70%为林业绿化任务用地,该部分土地甲方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租费或费用,乙方则有义务按政府要求无偿完成该林地的绿化任务并有权在该范围内开展生态林业、种植养殖等一切合法经营并且享有全部收益。

4、鉴于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将分阶段分步骤完成项目的整体开发。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项目整体概况及分步实施计划,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方案、计划不得外泄,以保证乙方的利益不受侵犯,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甲方同意乙方在该林地30%可开发土地范围内用于开展旅游休闲山庄等合法经营的承包林地,租金按照乙方的开发周期的实际开发进度所需面积收取,前5年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以后每满5年可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不得超过上次调整承包费为基数的5%,具体调整幅度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具体确定。

为支持乙方开发建设,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为乙方项目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期,该期间甲方不收取承包租金。

5、甲方现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区公路、乡村公路、便道、水电等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坏;甲方代扣代缴水电费时,不向乙方加收任何费用。

8、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林地、坡地时,甲方应无偿提供协助和支持,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公路和林道。

9、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发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发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承包租金。、甲方原与条山集团合作期间遗留的二十多户农民占用林地及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相关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及其承包林地无任何关联,亦不承担由此相关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2)、甲方与第三人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不能解决的,甲方则应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3)、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用的。(4)、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当一方出现或者知晓合同解除事由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当对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即告解除。

合同解除后,本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

12、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承包期内,如甲、乙双方企业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满为止。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5.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书 篇五

2018-05-25 人气:83

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市综函[2018]7号),关于工程总承包,2018年将有两件大事:

一是推进工程总承包,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二是修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研究制定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编者注:据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1-0216)正在修订)

“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到底有多难?

政府正全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但目前建筑总承包的现状多为施工总承包,甚至土建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差距甚远。今日主要讨论六个问题:

(1)工程总承包未来的市场会如何?

(2)工程总承包有哪些模式?

(3)施工企业从事总承包的现状如何?

(4)建筑施工企业朝工程总承包转型有多难?

(5)大型国际工程总承包到底强在哪里?

(6)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与国际承包商的差距在哪里?

过去20年,中国建筑业经历了前所未有大发展,到2016年建筑业产值超过19万亿,从目前的发展态势看,未来的市场不会惯性前行,增长速度会显著放缓,建筑业新常态在2017年逐步显现;企业固守过去的思维、模式不再有效,市场新变化、政策新思路,必然带来建设模式大变革,2016年未能参与PPP业务的企业已经看到了市场的残酷,而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可能造成建筑企业的进一步分化,建筑企业到底应该如何看工程总承包的未来?为此应该做什么准备?要转型工程总承包到底有多难?

工程总承包未来的市场会如何?

在笔者看来,建设市场本身的变化正在孕育总承包市场。与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同步的建设市场,在初期是高度离散和自由竞争的,在离散市场,任何猎食者机会均等,但现在市场正在逐步集中;房屋开发市场的集中趋势非常明显,小开发商拿地已经非常困难,房屋开发正成为大开发商之间的竞争,市场集中度日趋提升,大企业生龙活虎,中小企业日子越来越难;

政府主导的市场包括基础设施和部分公共建筑,在政府推行PPP模式以后,具有资本和整合资本能力的企业已经赢得了初步的胜利,而没有资金能力的企业则在竞争的红海中苦苦挣扎,尤其是PPP+EPC模式的推行,更让强者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

大多数工业领域已经逐步成为大企业之间的较量,家电、汽车、化工、有色黑色等行业大型集团已经形成垄断竞争态势,大企业集团垄断的形成,推动建设领域市场的进一步集中,每一个细分领域的建设市场也逐步被综合能力强的建设企业占据,上游企业信奉的是技术,扎钢筋、捣混凝土的能力不能满足这些大型工业企业的需求;

大型企业集团的形成导致市场的集中,推动建设模式的改变,建设方不会只考虑建设阶段的成本,他们会更多考虑工程整个生命周期的总成本,价值链割裂的设计、采购、施工模式已经很难满足他们的需要;价值链整合的工程总承包模式逐步显示出生命力。其次是政策推动总承包的力度越来越大。让我们回顾一下中国建筑行业总承包模式的政策历史,大致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1、总承包模式起步:1984年,工程总承包纳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化工行业开始采用这一模式,积累相关经验;

2、明确总承包资质:1992年《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次通过行政法规把工程总承包企业规定为建筑业的一种企业类型,199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提倡对建筑工程进行总承包;

3、培育总承包能力:2003年《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4、推动总承包市场:2014年以来,住建部先后批准浙江、吉林、福建、湖南、广西、四川、上海、重庆、陕西等省份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2016年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其中“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2017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作为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点之一,省市层面也纷纷出台文件,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5、完善总承包制度:2017年发布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对总承包相关的承发包管理、合同和结算、参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随后又相继出台了针对总承包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从发布的政策,我们可以看到主管政府部门对工程总承包模式价值的认识在逐步深入,推进的措施也越来越具体,在实际的建设市场,政府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出来的项目越来越多,正成为推动工程总承包市场发展的主要力量。此外,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以及BIM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将对这一组织实施方式的变革起到促进作用,工程总承包将成为未来建筑企业竞相争夺的高端市场。

工程总承包有哪些模式?

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四种:DB模式、EP模式、EPC模式、LSTK模式,无论哪种模式,其目的都是在实现工程功能的基础上,更好、更快、更省,对业主、建设单位、社会都是有益的事情,而割裂价值链的模式是很难实现社会共赢的目的,让我们以EPC模式为例做一些简单的分析:

EPC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在EPC模式下,业主只要大致说明投资意图和要求(即可行性研究),其余工作均可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来完成;业主不再聘请监理工程师来管理工程,而是自己或委派业主代表来管理工程;工程总承包商承担设计风险、自然力风险、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大部分风险。EPC模式在一些规模较大、工期较长,且具有相当技术复杂性的工程上广泛应用,如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等基础设施。相对于我国目前设计、采购、施工分离的方式,EPC具有节约工期、降低成本、责任主体明确的优点。

目前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1、依靠设备制造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中国这一模式的杰出代表是华为这类通讯企业,华为在人们不太关注的情况下,承接了大量通讯工程总包业务,其依靠的就是在设备方面的杰出能力,同样利用这一优势的包括电气设备制造商、高铁设备制造商,中国中车最新的战略把建筑业作为其第二主业;

2、依靠技术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化工行业的设计院很早进入工程总承包业务领域,也较早地转型为工程公司,他们在技术、新工艺、关键部件的设计制造上都有优势,而工业领域的总承包模式从化工设计院起步,逐步从化工行业逐步延伸到电力、有色、黑色、电子、医药、轻工、造船等诸多行业,我们看到综合能力强的设计院都在内部布局总承包业务,也承接了相当体量的总承包项目,依据建设部公布的数据,工程勘察设计企业2016年营业收入3.3万亿元,其中工程总承包收入1.1万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2.3%,工程总承包在勘察设计行业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力量;

3、依靠总承包管理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目前多数建筑企业没有设备制造能力、没有设计能力、工艺等技术能力,要从事总承包业务,就必须整合这些能力,或者在收购设计院形成设计能力,或者与设计院形成联盟式紧密合作关系。

施工企业从事总承包的现状如何?

毫无疑问,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春天正在到来。从政府的政策脉络,我们可以大致看到工程总承包的走向,从提出概念到逐步落实政策,经过漫漫30年的长路探索,中国的建设模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然而,建筑企业对此的认识依然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大致可以从几个方面得到印证:

1、施工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不多:虽然目前我们尚无法得到确切的统计数据印证这一结论,但与国际市场相比,中国建筑业价值链的割裂,长期造成设计-采购-施工环节的分开经营,致使中国建筑业市场长期缺乏对工程总承包优势的认识,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互不信任,无法合作,业主在乎建设阶段的成本,忽视工程完整生命周期的成本;设计单位按照造价比例收费,不注重工程的合理造价;而施工单位按图索骥,不能发挥自己应有的价值;有人把目前中国建设行业的现状总结为:中标前假放压级压价肢解总包强行分包严重,中标后设计、施工方不断变更洽商追加投资超概严重;低层次恶性竞争激烈、市场混乱、腐败频发、问题突出;而总承包能实现“一口价、交钥匙、买成品、卖精品”,这样具有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模式,鼓励工程企业“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节约又讲效率”的规律难以实现,这是违背经济规律的事情。

2、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企业不多: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发展初看起来似乎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由于没有总承包业务,所以工程企业很难有总承包能力;反过来,由于工程企业缺少这样的能力,似乎甲方难以信任和采用这样的模式来进行工程发包;毫无疑问,工程实践中是二者的相互促进;然而对于中国的建设企业而言,需要考虑的不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关键是国外已经有这样的鸡能做工程总承包,他们已经具有相当的经验、技术优势、管理能力、成熟的团队,不需要等到蛋来孵鸡;我们的现实很残酷,在八大建筑央企,下属企业有设计能力,有建设能力,甚至部分企业具有核心设备的制造能力,但是依然缺乏总承包能力,原因何在?缺乏总承包的组织协同,有效的内部运作,缺乏实际项目的锻炼,无法体现出总承包模式的优势。

3、熟悉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专业人员不多:如果说勘察设计行业孕育了最早的工程总承包业务,他们也培育了最早的工程总承包行业的人才,而大多数施工企业,依然缺乏这样的人才,即使国内业务规模达数百亿的建筑企业,能做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人员、团队依然寥寥,可以预见,未来建筑企业要从事总承包业务,需要从勘察设计总承包企业大量引进人才,当然也将促进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之间的融合。

4、工程企业具有工程总承包核心能力的企业不多:在众多施工企业的战略规划中,可以看到推进工程总承包的决心,从另一个方面,也正反映了目前企业总承包能力的薄弱;总承包业务需要融合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信息系统支撑、矩阵式的组织模式、投融资能力等等,具备单个能力与具有多方面融合的综合能力,差异还是巨大的。

建筑施工企业朝工程总承包转型有多难?

对于国内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工程总承包模式无论在技术、前期策划还是综合管理方面都对建筑施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建筑施工企业习惯于按图索骥,朝EPC模式转型并非容易的事情。那么,传统的建筑施工企业朝EPC模式转型到底有多难?

从工程项目价值链的角度来看,在总承包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商要完成工程建设阶段从设计到施工的全部工作(见图1)。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方面实力还非常薄弱,即使一些大型的建设施工内部有成熟的设计机构,但由于其企业组织管理的集权程度、内部协调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很难有效整合企业内部资源,承担起完成工程建设环节全部工作的重任。

图1:工程项目价值链

在国外,采用EPC业务模式的工程总承包商,具有与业务相匹配的能力,这些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是为业主提供工程建设服务,包括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等。在强大的总包管理能力的支持下,这些工程承包商有条件将具体作业层的工作分包出去,并能对分包商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二,公司通常功能齐全,可以提供全过程服务,包括M(项目管理)、E(设计)、P(采购)、C(施工)、T(开车服务)等。即使存在某些环节自己不能完成的任务,也能依靠战略伙伴来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公司理念上是技术集成商,其能力体现在通过高效管理,实现对知识和技术的集成和加工。这些公司不仅拥有大量技术人才,还拥有大量的管理人才。

第四,公司以提供工程项目建设服务为主业,企业的组织运营以项目管理为中心,因此对工程项目高效率、高质量的管理是盈利的保证。公司的组织设计往往采用矩阵制模式来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同时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保证项目运作高效。

第五,公司的融资能力是其争取工程项目的竞争力组成部分之一。多数公司的融资能力主要表现在:协助业主争取政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能力;单独或联合投资商组成项目公司,承担BOT等项目的能力;为所承担工程项目提供流动资金的能力等等。

从EPC模式对建筑企业的能力要求可以清楚地看出,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能力上依然面临很大差距:

(1)国际上以EPC模式从事工程建设服务的企业多数都是大型企业,虽然我国也有很多大型建筑企业,但其服务功能、组织体系、技术管理体系、人才结构方面真正能按国际建筑工程公司模式进行运作的很鲜见;

(2)我国大型建筑企业在技术投入方面也比较欠缺,不注重技术开发和科研成果的应用,没有形成自己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普遍缺乏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

(3)国内建筑企业缺乏高素质的人才团队。EPC模式需要懂项目管理、懂国际语言、懂法律、懂财务控制、懂客户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这些人才是国内建设企业普遍缺乏的。另外,国内建筑企业不仅面临人才数量的短缺,在如何让现有人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方面也存在管理上的问题,很多企业人才激励机制都不到位。同时,在内部组织上,国内大型建筑企业内部管理比较松散,甚至一些具有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其总部管控能力也非常薄弱,其总部往往难以实现对项目总体控制、采购实施、施工管理、试运行(开车)等方面的有效管控,更不用说按照国际建筑工程公司的矩阵式组织结构运行了。

因此,要在项目综合管理能力、设计能力、战略性采购体系等诸多方面形成整体合力,全面实现朝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转型,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转型道路还很遥远。

建筑施工企业朝工程总承包转型之路到底有多远?目前,我国采用EPC业务模式的企业多是由工业设计单位转型而来,以石油、化工、有色、黑色金属的设计院转型最为成功和快速。在实施EPC业务模式比较成功的设计院,在20年以前就开始进行转型。以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一个设计院从开始转型到成功运作工程总承包项目,最快也要需要5-8年。设计院转型的优势在于其具备技术能力,而建筑施工企业就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其转型之路恐怕需要更长的时间。

如何补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能力上的不足?与设计院相比,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管理上的能力比较强,但是项目总体的策划和管理能力、技术能力还是很薄弱,所以建筑施工企业的能力弥补需要从技术、总承包的管理能力等入手,随着经验的增加,逐步弥补在融资等其他能力方面的欠缺。

目前,一些大型建筑央企正在尝试做开展EPC项目,并有了一些经验和教训的积累。无论是积极的经验还是负面的教训,只要企业用心吸取,都有助于提升企业能力。

1984年,日本大成建设集团在鲁布革水利工程上的运作,向中国建筑施工企业展示了国际工程总承包商的综合能力,工程总承包所带来的巨大价值。30年过去了,我国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实力和能力已经今非昔比,它们正逐步从国内市场走向了国际市场。遵循国际工程建设的管理经验,在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成为行业潮流的情况下,无论企业转型之路有多漫长、艰难,都需要这些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不断提升工程总承包能力,这是大家不可逾越的过程。

大型国际工程总承包到底强在哪里?

国际建筑市场对中国企业来说应该也不算新鲜,早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建筑企业就已经开始尝试进入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到现在已经走过了30多年。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将目光投向国外,试图通过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建筑市场,谋求国际化发展。目前已经有近两千家建筑企业获得了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经营权,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超过了千亿美元,业务遍布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虽然中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程度日益增长,中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仍处于金字塔的底端,与发达国家的建筑企业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方面,中国建筑企业海外收入低;另一方面,中国建筑企业国际化程度低。面对同发达国家建筑企业的差距,我们不禁要思考,国际化对中国建筑企业究竟是“蜂蜜”还是“苦果”?中国建筑企业为什么要进行国际化呢?大型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强在什么地方?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由于国内市场空间有限,竞争激烈,限制了企业的发展,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就需要开辟海外市场。国内的联想和华为等企业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进入国际市场的。对于中国建筑企业,目前国内市场空间还很大,目前似乎还没太大必要进入国际市场。然而我们也看到,国际化对企业的好处是多方面的,国际市场不仅市场空间巨大,利润空间也很大,国际化可以使企业摆脱国内市场诸多非理性竞争导致的利润微薄的窘境,赚取更多的利润,还可以使企业利用国际市场的资源,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使企业获得“更好、更快、更长久”的发展。

纵观许多国际知名工程企业巨头,之所以能够在竞争残酷激烈的市场里长久存续发展、经久不衰,是因为企业形成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大多数成功的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实践表明,其核心竞争力往往并非来自某个领域相对垄断的核心技术,而是源于多年的国际工程承包经验形成的在业务整合、兼并扩张和跨国经营方面的能力。

强大的业务整合能力。这是指通过对产业链中有前景的上游或下游产业,如项目投资、设备生产、材料供应或项目运营等,以核心业务为主进行有效整合,形成战略经营单位,以实现业务协同的综合能力。包括德国豪赫蒂夫公司、瑞典斯堪斯卡公司等国际大型工程承包企业都是从一个专业性公司起步,通过不断对所在产业链的业务进行整合,形成企业战略经营单位,发展成为以国际工程承包为核心业务、具有多个产业链业务协同能力、综合实力强大、在多个领域拥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国公司。

大型复杂国际工程的跨国经营管理,要求承包商对项目实施的参与各方和利益相关各方,通过共同的价值目标,进行资源整合,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积极发挥各方优势。大型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巨头也都是从国内市场起步,然后以本国市场为基地,逐步走向国际市场,逐渐培养大型复杂性国际工程的跨国经营管理能力,通过跨国经营扩大了市场范围,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发展成为大型跨国公司。

兼并扩张能力。通过收购和整合,可以迅速实现资本扩张,扩大企业规模,形成市场优势,实现多元化经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比如从1989年开始,瑞典斯堪斯卡公司进行了频繁的收购活动,3年间进行了10多起收购,营业收入迅速扩大了3倍,利润扩大了5倍;而法国建筑企业巨头万喜的历史就是一部企业并购发展史,早在1888年,万喜就并购了当时历史悠久的建筑企业SGE,成为法国最大的建筑企业之一,1999年收购了美国的Filter公司,2000年与GTM公司强强合并,使其成为当时世界最大的建筑服务商。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VS国际承包商究竟差距在哪里?

大型国际工程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是一天形成的,核心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将中国建筑企业在海外市场发展现状同大型国际工程企业进行比较发现,中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规模扩大,但是盈利差。中国建筑企业这些年在海外市场,特别是非洲和中东区域市场发展速度很快,营业额不断扩大,但是真正能够实现在海外市场盈利的企业却少之又少,很多企业是“打肿脸充胖子”,虽然把规模做起来了,但是却没有真正赚到钱,承包的项目盈利的少,亏钱的多,而且往往是盈利的时候盈得少,亏钱的时候亏得多。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如果长期不能实现盈利,国际化必定是难以持续的。反观多数知名的国际工程企业,其利润来自国际市场,除非特别需要,不赚钱的项目是肯定不会做的。

2.相比施工能力,设计能力差。由于国内特殊的市场环境,业主往往对工期要求苛刻,使得中国建筑企业在施工管理方面具有很强的能力,许多超大型项目的完工时间在国内外建筑史上都令人惊叹。然而,同样是受到国内特殊市场环境的影响,国内项目基本都采用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是实际的工程总指挥,设计院负责设计,建筑企业只负责施工承包,设计和施工严重割裂。但在国际市场上,往往采用的是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承包企业不仅要负责施工,还要参与设计。中国建筑企业在国内靠单一工程施工所形成的经营结构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同发达国家的工程企业相比,缺陷非常明显。

3.相比工程能力,融资能力差。随着全球大中型项目投资和经营私有化进程的发展,BOTBOOTPPP等投资建设模式成为全球政府投资项目开发的主要模式,这为资金实力雄厚,综合经营能力强的国际知名承包商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提供了巨大的机会。然而中国多数建筑企业负债率很高,除少数央企外,大多融资能力差,面对国际市场这种由资金实力和综合经营能力决定的商业机会,往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这使得国内多数的建筑企业即使进入了国际市场,也只能做大型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施工分包,有的企业干脆只能做一些劳务分包,赚取微薄的利润。

4.相比市场能力,管理能力差。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中国建筑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在海外建立了很多分支机构,对于市场信息的获取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然而由于海外项目面临的市场环境同国内差异很大,做好海外项目需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这不但体现在对工程现场的管理,更体现在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多方面。以供应链管理为例,国内一家大型央企在非洲承包一个项目,测算后发现该项目肯定会亏损,这家企业在花了几百万人民币的代价向瑞典斯堪斯卡公司咨询后发现自己在当地的采购价格平均比人家竟要高出20%,说明我们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供应链管理方面的差距非常大。

5.相比管理能力,社会责任差。虽然中国企业的管理能力比较差,但相比管理能力,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更差。由于国内环境的影响,中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发展中社会责任感缺失严重,将国内的很多做法搬到了国际市场,常常出现支付工资偏低,引发劳资冲突;环保投入不够,严重破坏当地资源;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缺乏商业诚信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极易遭到当地媒体和社会的批评及谴责,引起当地社会的反感和抵制。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给国家形象、企业声誉与品牌建设都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对企业的国际化形成严重阻碍。

6.人才需求多,人才供给少。在过去的30年中,大量的价格低廉的劳动力为中国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这也是中国企业走向海外市场的主要竞争力所在,然而随着国内人工成本的上升,依靠廉价劳动力输出在国际市场越来越没有竞争力。要想继续国际化,就必须打破欧美企业在国际高端市场的垄断地位,这就需要有大量通晓国际市场规则,擅长国际工程管理的高级人才,但是企业目前面临的现状却是人才需求多,人才供给匮乏,而没有国际化业务所需要的人才,开拓国际高端市场根本无从谈起。

2018,工程总承包到底怎么推?

2017年12月,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工程总承包即将进入发展新阶段。2017年是我国工程总承包事业进入高速发展期的起步年,有关工程总承包的地方政策文件开始出现大幅增长。据统计,2017年新增省级工程总承包政策文件共计39件,远超2016年的8件。

2016年、2017年工程总承包省级政策文件出台数量表

(注:关于文件统计口径的说明:本文旨在观察我国省级地方出台的政策文件,未收录中央部委文件,此外,地方上也存在大量仅为各地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试点名录、工作计划与安排等实际并不深入涉及“工程总承包法律政策”的文件,故而均未加以统计在内。)

2018年,工程总承包业务如何开展?

本文对2017年各地出台或对外征求意见的工程总承包政策进行了梳理,以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在哪一阶段可以发包?

实践中对于此问题,总体来说是较为统一的。目前,部分地区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可以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等三个阶段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

代表省份:北京、浙江、湖北、河南、广东、安徽、吉林。

未涉及的省份:甘肃、贵州、河北、江苏、辽宁、江西、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海南、内蒙古、宁夏(送审稿)。

此外,还存在部分省份有比较具体而特殊的规定:

上海:

2016年出台的《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但2017年上海市《关于促进本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则指出:“建设单位可在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福建: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行决定在可研批复或者初步设计审批后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

湖南:

建设单位在工程总承包前应组织设计企业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将初步设计文件报相关部门审查,取得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当先取得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批复文件。政府投资项目,应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工程概算,报发改、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工程总承包。

天津:

项目依法履行审批制的,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或总体设计文件获得批准后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

广西:

除有特殊工期要求的项目及部分重点项目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宜从方案设计批复后或初步设计批复后再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自行或者委托设计咨询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深入研究,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在项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确定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不同省份规定比例图

2.前期设计服务企业是否可以参加工程总承包?

明确规定允许的省份:浙江、湖北、吉林(征求意见稿)、广东(征求意见稿)、广西(征求意见稿)、湖南。

明确规定不可以的省份:北京、上海。

未涉及的省份:江西、山东、辽宁、四川、福建、甘肃、贵州、海南、河北、江苏、山西、陕西、天津、云南、内蒙古、宁夏、河南、安徽。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招标人公开发包前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的,发包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可以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不同省份规定比例图

3.工程总承包单位有怎样的资质要求?

目前,明确允许单一资质工程总承包商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省份:广西、广东、湖北、湖南、吉林、上海、浙江。

明确要求需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的省份:北京(装配式建筑领域)、天津(但不禁止单一资质组成联合体)。

未涉及的省份:浙江、四川、甘肃、贵州、海南、河北、江苏、江西、辽宁、山东、山西、陕西、云南、宁夏、河南。

注:福建、内蒙古虽然没有在文件中对于此问题进行明确阐述,但考虑到上述地区存在对于分包的规定,可以认为是允许单一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商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此外,由于北京要求承接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总承包商需同时拥有设计与施工资质,天津则将此规定适用于整个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中,但实践中此类单位极少存在。故而,北京、天津地区应当注重联合体的适用。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

4.是否允许联合体承包?

目前,明确允许的省份有:上海、辽宁、湖北、天津、北京、广东(禁止强制组成联合体)、河北(在招标文件中供选择应当理解为允许)。

而明确予以禁止的则有:吉林、广西(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观点)。

未涉及的省份:江西、四川、浙江、福建、甘肃、贵州、海南、湖南、江苏、河南、山东、山西、陕西、云南、浙江、内蒙古、宁夏。

注:湖北虽然在2017年并未出台实质性文件,但是在2016年《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鄂建〔2016〕9号)中指出:“鼓励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发包过程中,可优先选择联合体单位。”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虽未明确涉及此问题,但是鉴于其第二十三条(禁止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转包)中规定:“采用联合体方式承包工程的,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既不按照其资质实施设计或者施工业务,也不对工程实施组织管理,且向联合体其他成员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故应当认为,住建部征求意见稿未禁止联合体承包。

5.如何约定工程总承包的计价方式?

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均规定宜采取或主要采取固定总价合同,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浙江和上海规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宜采用总价包干的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江苏和江西虽未直接规定,但从政策文件反映出强调固定总价模式。

广东规定一般应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进行,根据项目特点也可采用固定单价、成本加酬金或概算总额承包的方式进行。

广西规定主要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两种发包方式,暂不建议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总承包发包方式。

吉林、湖北和湖南规定宜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成本加酬金合同。

而未明确涉及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方式的省份则为:四川、福建、北京、甘肃、海南、河北、辽宁、山东、山西、陕西、云南、内蒙古、宁夏、贵州、天津、安徽、河南。

此外,广西同时也是国内对于项目结余分成进行详细规范的省份——如果满足“项目结余分成”条件,则按“项目结余分成”条款进行分成(湖南也指出了给予奖励,但未像广西明确指出分成条件和比例)。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采用了“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并且指出,“除双方合同明确约定外,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6.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浅谈 篇六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

管理是指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以人为中心,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以便达到既定组织目标的过程。科学、有效的管理能更好地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科学体系,是建筑施工的核心所在。因此,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进行地深入分析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个科学的管理办法以此来促进建筑施工的顺利实行。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涵盖了房屋建筑施工的方方面面,包括资金管理、建筑施工的质量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因其重要作用而在整个建筑施工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以下将对这两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

一、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其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项目管理、工长施工员、房屋承包时的简单预算员一般不包括招标时的专一预算、材料员、质量员等生产操作、技术和管理工作。

二、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管理

社会生产的日益复杂使得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也变得更加繁琐、复杂。在工程管理的众多方面,质量管理处于管理的核心地位。随着房价的不断上升以及房屋建设中各种问题的出现,人们对房屋建筑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房屋建筑施工中出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市场经济具有其固有的缺陷和弱点,使得一些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在利益的驱使下,昧着良心干着偷工减料、欺骗消费者的勾当。“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在房屋建筑施工中出现的具体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基不稳固导致房屋出现沉降现象;2、墙体的材料及施工方法选择不当,引起墙体开裂及粉刷起壳;3、防水材料选用不当和防水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导致房屋漏水问题严重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方法:建筑质量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它与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因此,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管理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应该如何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管理呢?要求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首先,加强对人员技术要求的管理:人是决定工程成败的关键。所以要建立完善的人才选用机制对工作人员进行筛选和任用。要选择具有扎实房屋建筑工程理论知识和专业施工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使其在建筑施工中发挥才能,保证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为企业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2、其次,建立完善的监督和奖赏制度: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企业管理机制,不仅能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能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在这样一种制度下,工作人员承载着一定的工作压力,而这种压力刚好又可以成为促进工作者不断进行自身完善发展的动力,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才能不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3、再次,在建筑材料选择时更注重质量:材料是施工进行的前提,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优质的建筑材料,优秀的建筑成果也无法被创造。在施工过程中,不仅在建筑材料选择上要注重质量,在对建筑材料进行采购、运输、储备和使用时都要严把质量关。

4、最后,建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实现某种功能和特定目标的社会组织乃至整个社会的一系列规范体系。完备的管理制度能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对施工程序起到有效地规范作用。工地是进行建筑、开发、生产等的工作场地。在工地上进行质量监测是保证建筑施工质量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三、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管理

(一)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建筑行业具有高风险、事故频发的特点。就目前来看,我国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屡见不鲜,人员伤亡人数居高不下,这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加强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是十分迫切和需要的。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须做到的。

(二)建筑施工中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安全事故频发,这使得大家不得不去思考问题出现的原因。建筑施工工安全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引起的。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由于缺乏安全意识,施工人员对自身安全问题不够重视,因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没有做好相关的事故应对措施,从而增加了安全问题发生的风险。

2、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有些企业一心只追求以经济效益为目的,忽视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安全生产专用经费投入不足,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的缺乏导致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必要的安全保障。

3、对劳动者上岗前进行的安全教育不够: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教育的缺失,导致他们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和熟练的施工技能,也没有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这也是引发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对策和建议:安全重于泰山,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我们要积极想办法、出对策以确保施工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必要的建筑施工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培训,使施工人员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使他们在施工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减少施工中的人员伤亡。

2、完善善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体系:完备的安全监督体系对施工安全来说至关重要,施工单位要对房屋建筑施工的有关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使其在建筑施工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3、加强对工地现场施工的安全监测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进行安全监测时,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如计算机网络,这样可以快速度、有效地掌握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

4、为施工人员购置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的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人员提供后续保障。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提前为施工人员购置意外伤害保险,可以使施工人员在遭受伤害后得到必要的金钱补偿。

5、防范于未然,对房屋建筑施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常规性的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有助于施工人员将一切威胁到建筑施工安全的不良因素都扼杀在摇篮里。

四、结束语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牵涉到建筑施工的方方面面。在进行管理时,要紧抓质量和安全问题。在这两个问题都解决好的情况下,房屋建筑施工才能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何二红.浅谈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及安全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8)

[2]李小娜.浅谈总承包单位建筑施工质量管理[J].世界家苑,2013,(11)

[3]付晓宁.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几点问题与其控制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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