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2024-08-15

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9篇)

1.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篇一

XX县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关于印发《XX县乡镇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发[2010]57号)精神,加强城乡社会综合治理,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要求,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于2011年2月21日成立XX镇综治维稳中心。“中心”的建设,使基层综治力量得到统筹整合,工作开展更加协调规范,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科学发展;为基层群众向党委政府反映诉求设置了便利窗口,为党委政府掌握社情民意提供了有效途径,为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凝聚了工作合力,使群众诉求有门、工作分流有序、矛盾调处有法,搭建了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互动沟通的平台;筑起基层稳定的保护伞,最大程度地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综治维稳中设主任1名,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分管信访、司法副镇长和司法所所长担任。配备2名综治专干,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国土资源所、计生站、劳保所、民政办、林业站、公共卫生管理站、法律服务所等站所负责人和从事信访、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为综治维稳中心成员。综治维稳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司法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1名综治专干任副办公室主任;各村(社)综治维稳工作站由各村(社)党委、党总支书记任主任,村(居)委员会主任、挂钩各村(社区)的片(社)区民警任副主任,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各村(社区)小组长为治保、调解员。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是维稳中心下设一室二组,分别是综治维稳中心办公室、信访接待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结合XX镇矛盾纠纷实际情况,分为五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中心

五是重点工作联动机制、六是应急处突联勤机制、七是维护稳定联管机制。

(四)流程清晰、调处有序。一是集中管理来信来访。设置综合接待窗口,由工作人员集中受理相关事项,并认真填写接访记录。对一些简单的信访事项、矛盾纠纷当场进行解释答复和调处;对现场难以解释、需要其他部门协同处理的,及时报中心领导阅处,明确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后接访记录(转办联)签收随转。根据办结报告及时反馈当事人;二是对口分流调处业务。中心领导负责信访事项、矛盾纠纷的对口分流,根据信调对接以及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时批转,归口办理。承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办理并及时向中心反馈结果,中心安排一名联络员全程参与;三是协调会办复杂事项。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重大不稳定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中心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由镇党委、政府或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行会办制度,明确包案领导(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解决;四是全程督办跟踪问效。交办事项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明确责任人,依法依政策在指定时限内处理到位,并按时向中心提交办结报告。对逾期未办结的,镇党委、政府及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究、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解决。同时,将交办督办事项办理情况纳入管理考核体系,确保信访事项、矛盾纠纷不上交,及时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奖惩分明、争创业绩。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所属村(站所、社区)的检查考核,采取平时督查(占10%),季度抽查(占20%),半年检查(占30%),全年考核(占40%)的管理办法。检查、考核,采取实地抽查,查看记录,询问村民(工作人员)等方式进行。考核注重事实,认真严肃,杜绝弄虚作假。对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

围。自综治维稳中心建设以来,及时有效处置和化解了以下3起群体性事件:一是2月22日南秀社区太平寨30多户群众40余人因集体与农户之间征地补偿纠纷集中到施工工地阻工,经综治维稳中心、南秀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群众最终达成一致,同意征地补偿中的林地补偿款集体占40%,群众占60%,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二是2月24日22时许,小广南村9队、10队、13队130余名村民集中准备进入板宜村闹事时,因发现得早、处警及时、处置妥当,未造成人员伤亡。次日在综治维稳中心、小广南村委会综治维稳工作站、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快速调处了小广南村9队、10队、13队,板宜村以及石山农场因人畜饮水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3月24日下午16:30分许,董那孟清水塘铁路建设临时采石厂放炮炸石时,因炸药过量震坏清水塘部份村民房屋,因厂方未给予及时处理,导致村民开车堵路,影响铁路建设石料供给。3月28日上午8时,接石厂负责人报案后,镇党委韦书记安排“由综治维稳中心牵头,董那孟村委会综治维稳工作站和村小组参与尽快给予调处”。当天上午在三级调解组织的劝说和解释下,群众将堵在运输石料路上的大汽车开走,及时畅通铁路建设石料运输车辆。今年以来莲城辖区内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伤亡事件。确保全镇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平安和谐莲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一批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有效化解,如山林地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云桂铁路的开工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林木补偿、临时用地补偿、临时采石厂放炮震坏房屋、采石厂石粉污染农作物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相应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潜在因素增大。

会稳定造成冲击。二是情报主导警务战略要有大的作为。要高度关注社会敏感问题,严格执行维护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网络,加强对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努力做到工作在先、预警在前,预防“民转刑”、“刑转命”、“刑转群”案件、事件的发生。三是政法队伍要坚持常抓不懈。要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积极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强化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查找整改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不适应莲城新发展的宗旨意识淡化、特权思想严重、执法方式简单、制度落实不严等问题,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树立新时期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XX县XX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2.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意见,在我镇建立“大综管”、“大调解”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切实提高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能力,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以建设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突破口,落实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整合资源、健全机制、规范流程等方面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我镇“大综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打、管、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全面的综治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快速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平台,以综治办牵头,以司法所为基础,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手段,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大综管”作用。通过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基层基础构筑牢固,实现重点难点问题有效突破的工作成效,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建设标准

加强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核心是重新优化配置镇综治信访维稳资源,落实“五个重在”(重在加强领导,重在整合资源,重在健全机制,重在增强素质,重在解决问题),具体要做到“八个统一”:

1.统一配强领导选好干部。由党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党委副书记任综治办主任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信访办、司法所、公安分局、劳动与保障分局领导兼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其中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为中心专职副主任,在此基础上抽调一名干部任专职副主任,充实中心力量,协助综治办主任抓好中心日常工作。选好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为中心工作人员,保证中心作用发挥。

2.统一调整改善硬件设施。在政府第二办公区的基础上扩大规模,作为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场地,第一时间受理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处置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要求场地宽裕,有3个功能区,即一个接访受理大厅,一个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区,一个联席会议工作区(按市规定,接访受理大厅不少于100平方米,其他区间面积大小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统一实行集中办公运作。要求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集体办公,结合我镇实际,将公安分局信访室、劳动分局信访室等受理矛盾纠纷较多的部门纳入集中办公范畴,实现一套人马统一运作,形成合力。安排中心副主任统一轮值,做好交接班登记,并按照实际相对固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总台工作人员。由于各部门另各有自身职责,在统一办公运作的基础上,仍应分清职责,做好所属工作。

4.统一规章制度公示上墙。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标识要醒目,中心组织架构图、中心职责、扇形工作流程图、来访人员须知、服务承诺、监督联络电话、调解反馈公示牌、工作人员职责、业务规章制度等都要公布于众。

5.统一规范中心工作流程。认真按照“扇形工作流程图”,规范调处工作流程,做好登记、分流、调处、督办、催办、反馈等工作,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手段,“三调衔接”、“三管齐下”,力求把矛盾纠纷当场解决;对当场解决不了的,由综治办主任审签分流调处,调处结果及时反馈,务必做到“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

6.统一规范工作台帐簿册。按照省综治办统一制定的5个基本台帐簿册,由中心总台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每宗案件、每件纠纷和每个工作程序如实录入,记录要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并要分类归档,做到日清月结,有档可查。

7.统一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切实加强培训教育,分期分批分层次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学法律、学政策、学群众工作方法,既有效解决“应知应会应懂”问题,又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善做群众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综治、信访、司法行政、公安、劳动等部门要分别抓好系统内的培训。

8.统一抓好量化绩效考核。构建中心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中心工作干部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实绩档案考核制度,按照“六联”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把“六提高六减少”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到中心各成员单位,定期考核,及时奖惩。

四、工作措施

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合资源、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创新、大胆探索,采取以下措施开展中心建设工作。

(一)提高认识,积极动员。

通过召开学习会、动员会、观摩会,深刻领会上级精神,提高全镇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完善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现实意义,有效增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自觉性和执行力,为深入推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和其他综治措施的落实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1)成立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领导组: 组 长: 胡永康(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副组长:肖达辉(党委副书记)阮敬洪(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乃权(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冬晓(党委委员)

林伟清(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阮启德(公安分局)、李永年(纪检监察室)、刘建桓(人大办)、廖丽君(党政办)、李金湖(综治办)、方金权(信访办)、刘跃华(司法所)、曾乃宗(农办)、郑惠棠(经贸办)、张鹏飞(规划建设办)、侯章伟(社会事务办)、胡桂轩(妇联、计生办)、伍月桥(工会)、刘彼嘉(教办)、李海蓝(财政所)、杨宁(宣传文化中心)、熊新祥(执法分局)、王北光(劳动分局)、陈伟忠(安监分局)、彭镇辉(环保分局)、各村(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肖达辉(兼),副主任:梁冬晓、李金湖、廖丽君、方金权、阮启德、刘跃华。

办公室下设6个组:

1、督查指导组。具体负责开展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组长:肖达辉,副组长:林伟清,组员:纪检监察、人大办工作人员。

2、硬件建设组。负责加强综治信访维稳机构建设,全面推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场所及其他硬件设施建设。组长:李金湖,副组长:李海蓝,组员:规划建设办、综治中心、财政所工作人员。

3、系统创建组。负责以“扇形”工作流程和业务要求为基础,创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信息自动化办公。组长:刘跃华,副组长:胡伟政,组员:综治中心、党政办工作人员,聘请专业软件公司制作。

4、基层督导组。负责村(居)建设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平安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安全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夯实平安建设基础。组长:阮启德,副组长:方金权,组员:综治中心、公安分局工作人员。

5、秘书资料组。具体负责组织起草决定,撰写方案、信息、综合性及专题性材料、总结、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指南及工作流程,整理归档专项活动文件资料,编印活动情况及成果,制作工作手册、宣传画册、DVD,协助开展宣传策划报道工作。组长:廖丽君,副组长:伍月桥,组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6、宣传普法组。负责中心建设和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长:梁冬晓,副组长:卢瑞婷,组员:宣传办、宣传文化中心人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2)完善工作机构。以方便群众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和办理业务为出发点,结合我镇实际,完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场所建设,科学合理安排综治办、信访办、维稳办、司法所等办公场所,重点突出“一台两中心三室一系统”建设,即群众诉求受理总台(司法、综治、信访、维稳、劳动受理窗口)、指挥中心、信息中心、信访接待室、调解室、联席会议室和综治信访维稳信息处理系统建设,实现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集中办公、一体化运作,进一步发挥三办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协调其他部门履行综治信访维稳职责,构建完整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格局。

(三)整合资源,健全制度,完善流程。

进一步完善综治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分流督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处突、情况报告、工作例会、检查考核、综合培训等工作制度,强化“五联”(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社会治安联合防控、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工作机制;建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规范、统一的工作台帐;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扇形”工作流程图为基础,规范完善各项具体工作流程,建立起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便利的运作机制。

(四)齐抓共管,联合实施。

为突显我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成效,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最终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突破综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1、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解决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外嫁女权益等重点信访问题。

2、解决街面犯罪、“黄赌毒”等重点治安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原则,严厉打击街面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

3、开展禁毒工作,严厉打击涉毒活动,加强禁毒宣传,减少毒品危害。

4、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活动,整治娱乐服务场所,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5、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市场秩序、城市管理等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根据我镇实际,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调研规划阶段(2009年6月中旬至8月)。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精神,组织全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现状调研,学习全省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先行点经验,召开成员单位筹建会议,研究出台我镇建设意见和方案。

(二)摸索研讨阶段(2009年8月至9月)。选好抽调人员,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并召开各级动员会议,着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各项软、硬件规范建设,完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将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成规范管理、运作高效的综治工作格局。

(三)全面铺开阶段(2009年9月中旬至12月)。全面铺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软硬件基本建设,使中心进入实质性运作。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0年1月至6月)。在实际运作中加强实践探索,加强部门磨合,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中心凝聚力,并不断延伸工作网络,提升群众对中心的信任感和依赖感,打响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个品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单位、部门、村(居)委会领导要切实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中心(站)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要紧紧围绕中心建设要求,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和细化各项任务,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解和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到位。根据我镇中心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镇村两级财政要加大对中心(站)建设的经费投入,强化保障,将全镇1个“中心”、16个村(社区)站软硬件建设资金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因地制宜,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舍得早花钱、花足钱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条件的村(居),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共享资源,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先进工作经验和典型事迹材料,为建设工作领导组组织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培训,强化队伍。各成员单位要发挥主力军、排头兵的作用。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构建和谐平安沙溪、“强综治、促平安、保稳定”工作的关键来抓。要加强基层干部和维稳专门力量尤其是群防群治队伍人员的培训和锻炼,正确把握新时期维稳的使命和任务,深刻把握实质要求,勇于作为、善于作为、积极作为。

3.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篇三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做好@镇教育系统20@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构建和谐教育,维护教育稳定,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经@镇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对@镇教育系统20@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一、责任对象

@镇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二、责任目标

确保全镇教育系统政治社会和谐稳定。

确保全镇教育系统无一例群体性事件发生,无一例赴省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案件发生,减少越级上访。

确保全镇教育系统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治安伤害事故,不发生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案件,不发生有重大的社会影响案(事)件。

确保全镇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师生员工人人都有安全感、幸福感。

三、考核内容

1、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实行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落实在日常工作中。

3、定期召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会,排查梳理不稳定因素,研究处理问题的办法,落实责任人。

4、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涉及本单位的不稳定问题和协调处理工作。

5、切实做好上级交办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按期办结率100%。

6、建立健全党、政、工、团等参与的矛盾预警调解化解机制,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问题解决在基层。

7、认真执行不稳定矛盾排查的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综治、信访、维稳处置预案,在重要敏感时期、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其它时间坚持周报告制度,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

8、积极主动地做好越级上访的接访、化解和劝返工作。

9、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领导干部“一周一访”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下访回访制、案件包保制、限时办结制和信息反馈建立台帐制。确保全镇教育系统社会安定、稳定、和谐。

四、考核奖惩

将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的履行情况列为对各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的内容之一,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引发群众越级到市、省,进京上访、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中心学校与各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镇中心学校(签字):

20@年

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签字):

20@年

4.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篇四

管理制度汇编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中心牵头组织,镇街综治办和工作站具体实施,综治办负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流处理,中心(站)的所有成员都应当按要求主动了解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情况、不稳定因素和治安突出问题,并及时向中心(站)负责人报告情况。

二、排查内容包括:影响本地区或单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本地区社会治安突出的问题;因厂(村)务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山林土地纠纷、拖欠工程款、劳资纠纷、军队退役人员待遇、“法轮功”等邪教人员、民族宗教等问题而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苗头因素;境内外敌对势力可能插手利用的群体性事件重大隐患。

三、中心(站)每十天进行一次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前夕集中排查。中心根据矛盾纠纷情况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门别类地进行分流处理,明确调处责任主体。对可以由中心协调解决的问题交由中心内相应工作部门协调处理,中心专职副主任负责跟踪落实;对需要镇街一级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按照“五个一”领导包案制度由镇街相应领导包案解决;对需要市、县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县(区)综治办和信访局。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随时排查,及时上报。中心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应当全部建档管理。

四、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工作站在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时应包括辖区内所有单位、团体、村和社区,信访办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有突出问题的也要及时纳入到排查范围。矛盾纠纷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没有问题的也要上报并记录在案。

接访制度

一、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由信访办负责,接访工作实行首接责任制。信访办在岗接受群众来访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受理或转交群众来访事宜。接访人员实行轮流值班接访制度,当值人员应当在接访室候值。遇有大规模集体上访时,由中心主任统一调配力量。

二、首接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对来访人的合法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在接访过程中要做到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用语文明,并严格执行信访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接待来访群众时,首先请来访人填写《人民群众来访登记表》,在检查表格内容清楚完整后,核对来访人身份证。属精神病人或传染病人的来访者,应通知有关部门将其带离。

四、接访工作人员要认真阅读来访材料,耐心听取来访人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清楚主要问题,认真做好记录,根据所反 4 映的问题或要求视情分别处理。对简单问题应当当场解答;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而不能办理的,应对来访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属于中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直接转交部门处理,重大的群众集体上访可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领导到现场做解释疏通工作;对不属于中心协调范围的应告知来访人具体承办部门,并尽可能给予指导或帮助联系有关单位。

五、承办单位、部门在信访件处理完毕后,须把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将调处结果报送中心信访办备案归档。

六、对来访反映的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摘报、信访反映、转送、交办、发函、立案、调查等形式进行处理。对需要市、县领导批示的,经办人拟稿后送中心主任审批,以信息专报的形式上报。

七、对来访反映的情况以规范的文书格式进行处理并及时归档管理,对每月和季度来访情况进行归类并及时形成文书上报主管领导和部门并通报有关单位。

领导包案制度

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经中心讨论需要由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个一”机制表逐一落实并认真填写,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报送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审批,审批以后将表送达包案领导。

二、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案领导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 5 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三、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的调处行动。

四、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当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处工作,确实因为难度太大或出现不可预计的变化,需要延长时限的,经镇街党政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五、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的材料移交中心归档,由上级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以后应将调处情况书面报告中心备案。同时,综治办应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六、中心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党委、政府,有党委、政府一把手在党委成员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督办制度

一、中心对有关部门承办的较大案件,要对其调处工作进行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个案,中心可以召集有关部门直接进行调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中心工作。

二、中心对督办的事项应当对承办单位发出书面督办通知书,也可走访承办单位和当事人,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调处意见。

三、中心对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或当事人申诉 6 不满的,有权提出重新办理意见;有权调阅承办部门调处矛盾纠纷的有关材料;有权要求承办部门的主管领导或经办人汇报办理情况,研究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有权召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问题。

四、对没有按照调处时限完成调处工作的,中心应当发出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超时办理的原因及进展情况,并重新确定办结的时限。

五、中心受理解决的事项,按情况分为急件和一般事件,由中心领导进行工作情况督查督办,对于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则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六、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批示的交办事项后,即成为信息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事项,并向中心领导汇报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限时内办结或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中心领导请示。事项承办人在中心领导批准结案或需要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时,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七、对于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事项,中心应当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跟踪指导调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一般情况下应当对办理进度进行一月一报,必要时可一周一报。在办结时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结果反馈。

八、中心对督办通知书进行统一编号,列表建档,随时对督办案件进行跟踪和指导。

情况通报制度

一、中心对各种渠道收集的信息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分析,提出预防意见,并及时向领导、有关部门和所辖工作站通报。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互通情报,共同防御

二、综治办负责将一般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等排查调处情况定期上报中心领导、县综治办和信访局。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情况,中心应立即报告镇党政领导、中心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对一些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还应及时通报所辖工作站,及早防范。

四、中心每周一组织召开一次办公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五、中心每月召开一次由中心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联系会议,分析、通报前阶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形势和部门工作等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责任追究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指责过程当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或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追究其部门责任人和经办人的相关责任。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部门负责人责任:

(一)工作决策严重失误,未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综治工作目标,或未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调处任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二)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瞒报、谎报、缓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盾升级的。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事件或国家、集体、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故意设置障碍干扰调查或做伪证,阻挠查处工作的。

(五)其它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问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中心工作人员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导致国家、集体、群众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二)对当事人申请事项故意拖延时间、推诿扯皮或故意设置障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三)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鲁、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中不服从领导,违反中心工作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责任追究办法:

(一)中心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诫勉教育。

(二)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查处。

(三)中心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在追究中心工作人员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应部门责任人责任,并通报批评。

信访报告制度

一、中心对本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应当及时以信息报告的形式向党委、政府一把手和上级机关作出书面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二)本地区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三)群体性事件苗头及有关处置情况。

(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

(五)军队退役人员串联集体上访及大规模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事件苗头。

(六)在较大范围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其它重大事件。

(七)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倾向性问题,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对策方案及整治成效。

(八)相对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意见。

(九)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情况及其它有关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

三、上报的情况务必准确及时,对党政一把手和上级机关的批示要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部门并抓好落实。

四、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在报告上注明秘密等级,务必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经办并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部门挂点制度

一、中心领导和中心各成员单位部门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分片挂点各村(居)、学校、企业和治安重点部位,对其全面开展维稳综治工作进行指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挂点领导和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心维稳及综治工作目标,指导挂点单位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协助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群体性事件苗头和群众集体上访信息,及时指导督促挂点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

(三)加强与挂点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确保中心的工作目标和意图得以贯彻执行。同时,要将挂点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中心,并提出意见。

(四)定期参加挂点单位维稳综治工作例会,共同分析社会 11 治安形势,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五)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下开展基层维稳综治工作,开展群防群治和防控网络建设的新思维、新举措。

(六)当发生重大政治、社会不稳定事件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时,挂点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导解释劝阻工作,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七)对被列为治安重点整治地区的,要积极召集有关部门责任人,指导制定整治方案和开展整治工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

(八)指导挂点单位广泛开展综治宣传,强化公民法制观念,积极推进创建平安活动。

三、挂点责任追究:

(一)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挂点单位社会治安局势严重混乱或遭受较大损失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工作严重失职,挂点单位发生重大问题,出现重大损失的,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治安联防制度

一、镇街成立治安联防大队,村(居)成立治安联防中队,治安联防大队在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中队隶属大队指挥和管理,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治安联防队伍的主要任务有:做好治安巡逻和执勤工作,12 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政府各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配合其他部门调查处理治安肇事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级治安巡防队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秉公执法,当好上级领导的参谋的队员的楷模,及时了解掌握队员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认真抓好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和业务学习。

四、治安队员应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治安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学习活动,不大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五、各级治安联防队伍负责人及队员应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绝不允许发生隐情不报和漏报的情况,遇有突发性事件、事故或其他治安紧急情况,应立即逐级上报大队和派出所作出应急处置。

六、联防队员必须佩带执勤标志上岗,做到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文明执勤、以理服人、以礼待人,积极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树立文明形象;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严格交接班制度,爱护公共财物。

七、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负责,完成任务较好,对维护社会治安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严重失误的,视情给予处罚。

龙门县麻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主要成员单位部门职责

龙门县麻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处置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4、组织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6、组织、指导辖区内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对综治委成员单位和村(居)综治信访维稳的考核奖惩。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牵头单位职责。贯彻上级维稳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制订本辖区维稳综治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

3、牵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协调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充分发挥联调工作机制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巩固与深化平安社区(村)、企业、校园、市场和治安安全单位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安置帮教、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

6、加强治保会、调解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7、做好本辖区各单位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建议权。

8、深入开展维稳综治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

9、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办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2、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做好接访工作,维持接待室秩序。

3、不定期地对当地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掌握越级上访信息。

4、定期进行来访情况综合分析和书面通报。

5、负责集体来访的跟踪反馈。

6、组织有关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信访问题的调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7、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发挥维稳工作主力军的作用。

8、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司法所工作职责

1、指导和处理各级调委会的具体业务工作,为当地群众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2、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

3、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每月排查出的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采取相应对策,做好预防和化解工作。

5、建立健全司法所台帐,专人负责做好文件资料和业务材料的卷宗及归档工作。

6、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动管理所工作职责

1、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为失业人员和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和再就业指导、咨询服务。

2、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统一管理,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咨询。

3、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监督检查,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工作,建立并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依法维护好企业、员工合法权利,及时调解和处理劳动争议和劳资纠纷。

4、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

1、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根据报警内容和现场情况,及时派出警力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登记工作。

2、做好户口管理工作,受理户口迁移的审核;暂住人员的登记及暂住证的办理;出国、出境人员的初审;户口簿、身份证的补换领审核;参与侦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开展治安整治等。

3、做好群众求助服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救助事项,及时处置,对职责范围外的求助事项,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必要援助;对群众上门咨询,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

4、认真落实群防群治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治安纠纷调解、民事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治保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

5、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安联防大队工作职责

1、做好治安巡逻执勤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2、配合政府各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控制、解决工作。

3、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矛盾纠纷。

4、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5、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6、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精神,制定工作计划,明年工作目标。

2、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办证登记工作,组织流动人口集中进行法制教育和消防、安全防范培训。

3、对流动人口积聚场所或单位,每月一次走访,听取意见,改进管理服务措施。

4、分析流动人口分布状况,掌握基本情况,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网络和违法犯罪数据库,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摸,配合有关部门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热情接待投诉,做好流动人口维权与政策宣传工作。

6、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土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土地、矿产等资源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规定。

2、加强国有土地的监管,划定农田保护,切实保护耕地。

3、依法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所有者、使用者和合法权益;协助开展土地资源、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

4、加强对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协助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制止乱占土地。

5、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化站工作职责

1、充分发挥文化阵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维稳综治工作的先进典型。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发展基层文化体育队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抓好普及和提高。

3、搞好镇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演出市场、电影市场的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各种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的文化经营活动。

4、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镇内的文化个体、音像、书摊、投影场、电影院、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等文化市场管理。

5、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商所工作职责

1、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市场的治安秩序。

2、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垄断等经济违法违规案件,重点打击贩卖走私牲口,制售假冒假劣产品骗买骗卖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3、加强经济合同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调解合同议。

4、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工作。

5、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村法律、法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开展森林防火和防汛、防风、防旱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

3、依法管理林地、林权搞好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与建设。做好森林保护、森林调查,协同有关部门调处土地纠纷等工作。

4、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龙门县麻榨镇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职责任务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辖区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认真落实维稳综治工作中心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制订本站综治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的群众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3、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防止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4、积极参与配合上级综治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本辖区内的治安问题;

5、做好消防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查工作,防止发生山林、房屋等各类火灾和交通安全事故;

6、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防止出现重新违法犯罪,发现有违法犯罪动向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7、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流动人口治安责任制,关心、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 实际困难,及时上报流动人口信息,对流动人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8、组织、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平安建设、综治、法制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基层创建的浓厚氛围,积极参与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

9、完成镇街党委、政府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麻榨镇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

工作制度

信息报告制度

要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巡防队员和保安队员收集信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情况收集处理工作,对本辖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相关部门。

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一是总结前阶段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排查工作,落实排查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明确上交镇维稳综治工作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二有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三有确实解决不了的事实和理由。

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辖区实际,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房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登记造册和建档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安全防范、安全生产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治安联防中队和企业保安等专业队伍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积极开展巡逻值勤活动;落实治安防范管理措施,维护本辖区的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生产秩序。

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台帐档案制度

5.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篇五

今年,和静县巴音布鲁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维稳工作,积极探索维稳工作的新机制,组建村级综治情报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了这支队伍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面对特殊地理位置,错综复杂的治安形势,稳定工作日益重要的形势,镇党委、政府决定加强村级综治情报信息员队伍建设。组建成一批群众信任、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信息员。按照“抓基础打基础,建队伍带队伍,保稳定促稳定”的工作思路,组建村级综治信息员队伍后,制定并实施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同时,充分发挥村级综治员信息队伍群众信任、联系广泛、信息渠道多的优势,对各种矛盾纠纷实行全面排解、疏导劝解,联系化解、纠偏消解,牵头和解“五解法”。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分门归类处理,对一些邻里纠纷、家庭成员吵架等一般性矛盾,要求综治信息员及时调处,全力化解,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做上门、做到家、做到位。对情况复杂需综合调处的,则实行包案制度,由班子成员、机关干部、综治信息员一起包案负责。

6.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篇六

xxxx年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综治维稳会议精神,强化部门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特制定xxxx年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责任制。

各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决贯彻“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负责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综治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领导要把本部门综治维稳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年度一项考核重要内容,向公司的综治维稳工作负责。

二、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以创建平安部门为目标,建立工作负责制,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三、综治维稳责任制内容包括:

1、把综治维稳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真抓实管;

2、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措施得力,各项制度齐全,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各项任务、目标、要求要明确;各种资料档案要齐全;应急预案要简明、扼要、可行、有效。

4、建立并落实议事制度:每季度分析本部门综治维稳、工作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和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不安全,不稳定苗头清除在萌芽状态,创建稳定良好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配备真正落实,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良好运行。安全管理和防范机制完善,干部职工有安全感。

四、要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和直接责任者,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否决,并实施责任追究。

1、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造成本部门治安秩序混乱的。

2、对不安全因素或群众纠纷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稳定的。

3、因工作不负责,发生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4、发生越级访、集体访及群体性事件的。

5、发生重大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五、各部门要按时参加综治维稳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会上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本部门工作总结,各部门全年至少召开两次讲评会议。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公司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公司主管党务工作负责人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

7.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篇七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开展“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活动的任务和要求,加强镇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强化镇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职能,客观准确地评价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下称:镇中心)的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各镇中心建设、工作的情况及绩效。

第三条 检查考核的对象为各镇中心。

第四条 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检查考核组由县维稳及综治委主任任组长,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监察局等五部委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 检查考核内容及有关数据的起讫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七条 组织领导(8分)

1、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量化指标,把镇中心的工作与本镇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3分)。

①没把镇中心建设工作纳入本镇工作计划的扣1.5分;

②没制定新一年中心工作计划(或实施意见)的扣1.5分。

2、落实镇中心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党委认真研究镇中心工作并作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明确一位领导负责镇中心的布置、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3分)。

①分工不明确或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明确分管领导的扣1分,②党委会议或政府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两次研究部署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少一次扣1分。

3、镇人大、纪检部门加强对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协调(2分)。

①指导、监督不力,本级成员单位未参与所在地的镇中心建设、工作活动的扣1分。

②中心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扣1分。第八条 内部建设(15分)

1、认真落实镇中心例会、联席会议制度(3分)。①镇中心没有实行例会制度的扣1分;

②镇中心成员单位积极参加中心会议,并在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心的工作部署。缺席会议的每次扣0.5分;③联席会议精神没有贯彻落实的扣1分。

2、落实值班备勤制度。镇中心每天由一名中心领导带班,上班时间应有三名以上中心工作人员到位(3分)。①中心没有建立健全值班备勤制度的扣1分。②检查发现有领导或工作人员脱岗的一次扣0.5分。

3、重视镇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教育。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好政治思想教育活动,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素质水平(3分)。

①对参训人员有缺席一人次的扣1分,派员顶替的一人次扣0.5分;

②镇中心每半年组织一次以上的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未组织落实的扣1分。

4、建立健全镇中心的考核制度(2分)。

每年年终按照本级的考核方案分别对镇中心工作人员、村(居)工作站进行考核,并报送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备案。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的,缺一项扣1分。没有进行考核的不得分。

5、镇中心硬件建设达到上级要求(2分)。硬件建设达不到标准的,每项扣0.5分。

6、镇中心办公经费落实到位(2分)。

办公经费没有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扣2分。第九条 履行职责(45分)

各镇中心须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提供重点工作相关指标数据和台帐资料等真实依据。

1、隐患排查(5分)。

①落实常规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特别防护期和敏感期排查要求,并建立排查工作台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②对赴省进京的隐患掌握率达100%,对到市上访的隐患掌握率达80%以上,两项均达标者得2分,否则不给分。

2、信息分析研判报告(3分)。

①综治信访维稳分析研判报告客观、准确、及时,没有出现隐报、谎报、缓报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②落实工作月报告制度,敏感时期落实“零”报告制度的得1分,每漏报一次扣0.5分。

3、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整治(4分)。①镇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分析整治工作情况的得1分,每少一次扣0.5分;

②镇中心及时排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③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整治效果明显,没有出现反弹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4、接访下访(5分)。

①部门接访陪访按要求受理和办理属于本级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综治信访维稳事项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②领导干部按编排要求进行轮值接访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主动下访、主动约见信访人或群众代表,做好说服、解释和法制宣传工作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5、分流办理(5分)。

①对群众来信来访按要求分流办理,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②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有效化解纠纷的得2分;

③来访件办结后,按要求整理立卷、归档的得1分,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宗扣0.2分。

6、六联工作(4分)。

①按照“六联机制”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②联席会议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对案件进行调处,使事件得以平息化解或息诉罢访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7、督查督办(2分)。

①对列入督查督办的综治信访维稳问题建立台账,造册登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按要求出督查通报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8、领导包案(2分)。

①建立、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积极组织协调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处理方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9、大力推进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建设(6分)。①扎实推进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工作,加大指导帮扶力度,进一步发挥工作站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会议记录和工作台帐等,工作站的会议记录和工作台帐不齐全的一个扣2分;工作站的人员机构与工作职责没有上墙各扣1分。

②“中心”工作人员每星期不少于2次到各村(居)综治维稳工作站调研指导、检查督办工作。少一次扣0.1分。

10、调解矛盾(3分)。

①能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纠纷的得2分,否则不给2分;

②调解工作结束后,将原件、办结情况等有关资料整理立卷、归档的得1分,漏整一宗(次)扣0.1分。

11、安置帮教(3分)。

①对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排查,建立统一档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建立健全镇、社区帮教工作组织,定期召开帮教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帮教安置有关问题,帮教工作成效明显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12、应急处置(3分)。

①发生综治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后,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取得较好稳控效果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②现场事态平息后,积极做好上访人的思想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且没出现反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③没有发生综治信访维稳突发事件的此项不扣分。第十条 工作效果(32分)。

按“六提高、六减少”成效分别得分:

1、提高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水平,减少群体性事件(10分)。①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得4分;达到80—89%得3分;达到70—79%得2分;调解成功率70%以下不得分。

②人民法院受理本辖区的民事案件同比上年减少的得2分;持平的1分;增加的不得分。

③本辖区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比上下降的得4分;持平的得2分,上升的不得分。

2、提高打击犯罪水平,减少违法犯罪案件(2分)。①每年治安、刑事警情数比上年减少的,得1分;持平的得0.5分;增加的不得分。

②刑事发案率低于全区平均值的得1分;等于全区平均值的得0.5分;低于平均值的不得分。

3、提高禁毒禁赌禁黄水平,减少“毒、赌、黄”危害(4分)。

①辖区内无吸毒人员得2分;辖区有吸毒人员但能完成上级下达收戒任务并落实跟踪管理措施的得2分,未完成收戒任务的不得分;滋生新的吸毒人员1名扣0.5分;辖区有制贩毒工厂(窝点)被上级或异地查获的不得分,本辖区主动发现打掉的不扣分。

②“六合彩”及聚众赌博案件比上年减少的得1分;持平的得0.5分;增加的不得分。

③无发生涉黄案件的或对排查发现和群众反映涉黄场所开展整治得1分,整治不力继续发生涉黄案件的此项不得分。

4、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减少非正常上访(8分)。①未发生越级到市级以上单位集体上访的得8分; ②越级到市以上单位上访人数合计比上年减少的得6分; ③持平的得4分;增加的不得分;

④发生非正常赴省进京案件或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的,此项不得分。

5、提高网吧管理水平,减少网吧负面影响(4分)①网吧管理不规范扣2分;

②群众和部门发现有黑网吧扣1分; ③频繁发生在校中小学生进网吧扣1分。

6、提高打击防范邪教工作水平,减少邪教活动和邪教人员(4分)。

①本辖区没有邪教人员或者过去有但现已全部转化的得2分;

②没有发生邪教活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第三章 加分、减分项目

第十一条 加分(10分)

凡本镇中心建设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或全省推广的(会议或文件)分别加5分、3分,被中央或省、市综治简报(或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加3分、2分、1分(同项工作被采用的以最高分计),本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第十二条 减分(10分)

1、考核数据弄虚作假的,作假项不得分,并在总分的基础上减5分;

2、本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存在突出问题被市级以上部门通报或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减5分。以上累计减分不超过10分。

第四章 考核方法

第十三条 采用述职评议、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方式。

1、述职评议。由被检查考核部门的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代表本部门向五部委联席会议述职,述职后即由五部委联席会议进行评议。

2、查阅资料。由检查考核小组到被检查考核部门查阅相关的业务指标、工作计划、创建方案或实施意见、会议记录、指导性文件、简报、调研资料、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和基础台账。

3、明查暗访。结合对各地的明查暗访工作,主要抽查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平时的值班备勤工作和日常运作情况。

4、考核组综合评选。

第十四条 考核工作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考核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以10%的分值纳入挂靠各镇的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评价之中。

第十五条 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评出全县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先进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及奖励。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十六条 对考核总分排在前3名且达90分以上的镇街中心给予通报表彰。

第十七条 对考核总分70分以下的镇中心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重点管理。重点管理期限为1年。

第十八条 列为重点管理的镇中心,由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小组下达重点管理通知予以实施,并抄送县纪委、组织部门;所在的镇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当不得评先评优。

第十九条 县考核组在各镇中心及村(居)工作站中评选出14名镇中心先进个人和20名村(居)工作站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具体名额由考核组按各中心人员数、工作量和辖属工作站数下达)。

第二十条 在重要防护期或重特大事件等方面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考核组将视情况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方案中有关考评数据界定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以内”、“低于”不包括本数。第二十二条 考评条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基本分为限。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从颁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四条 本方案由考核小组解释。

8.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篇八

方案

为了更好地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深入“创建和谐校园”,建设平安学校,根据县政法委、宣传部和县综治委关于开展以“平安和谐稳定” 为主题的维稳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县教育局的要求,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永兴乡中心学校结合我乡具体实际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开展了以“小手携大手,平安你我他”为主题的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大局,唱响和谐主旋律,打好平安建设攻坚战,以提高师生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宣传基调,营造平安建设舆论氛围,通过平安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师生平安校园建设的责任意识,激发广大师生参与综治安全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热情,调动全体师生员工为构建“和谐教育”,建设“平安学校”做出不懈努力。

二、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县政法委、宣传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部署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在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的先进事迹;宣传公安干警、人民群众与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事迹,弘扬正气,鼓舞人气。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和

反邪教知识的宣传,把“平安校园”建设不断引向深

入。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保障平安建设宣传活动高效、有序进行。

1、领导小组

组长:李顺海(永兴乡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涂丛源(永兴乡中心学校政教主任)

沈孟清(永兴乡中心学校总务主任)

王天文(永兴乡中心学校教务主任)

姚建国(永兴乡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

成员:李顺友(中心校校长)

杨春林(寄宿校校长)

王顺敏(永兴村完小代校长)

张邦祥(习好村村完小校长)

姚建林(安科村完小校长)

王官友(坝山村完小校长)

钟腾辉(思木村完小校长)

王苏祥(马鹿村完小校长)

刘祖文(基度村完小校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

学校,由沈孟清、王天文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活动及安排

准备阶段:(2月25日——2月28日)各校制

定方案,各项工作准备阶段。

实施阶段:(3月1日——3月31日)三月份

“平安建设进校园”,各校进行舆论宣传。

1、校长开好师生动员会。

2、公布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活动开展。

3、张贴标语,营造平安建设氛围。

4、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综治维稳文件。

5、开展一次讲话,阐述创建“平安和谐稳定”学校、社会环境的意义,从而推动本校活动取得成效)

6、高年级学生谈对建设平安和谐稳定环境的认识、参与活动体会。

7、各班级主题队会。(遵“守则”履“行规”,平

安建设勇当先)

8、各班级黑板报。(交通、饮食、防水、防火、防

毒、防雷电等)

9、少先队组织一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教

育。

10、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齐抓并共管,携手创平

安)

11、组织住宿生观看有关安全录象。(每周2次)

12、举办法制、安全、卫生专题知识讲座。

13、组织开展中高年级爱国主义读书活动。(征文、演讲)

14、收集整理、总结上报

五、要求与措施

1、充分认识搞好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指导,从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实施。突出重点,科学安排。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宣传月活动既要采取以往行之有效的、师生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又要与时俱进,积极采用新的宣传方式和方法,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提高平安建设宣传质量、水平和效果。

3、注意保留活动开展的各种原始资料、图片,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到县教育局。宣传月活动结束后,拟于4月3日前,向教育县局报送宣传月活动专题总结

永兴乡中心学校

9.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篇九

××县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1年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县政法委和综治维稳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县建设局实际,制定《××县建设局2011年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综治维稳宣传月△方案通知 抄报:县政法委,县综治办。

××县建设局2011年3月6日印 校对:×××(共印25份)

××县建设局

2011年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政法委和综治维稳委关于开展2011“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社会环境,经局务会研究决定,3月份在全局组织开展以“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为主题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为切实开展好县建设局2011年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确保活动形成规模、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确保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县建设局领导班子对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十分重视,为切实开展好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县建设局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对各科室、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科室、单位要认真负责本部门内综治维稳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并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及重点

(一)2011年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二)宣传重点

2011“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为总目标,突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这一主题,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2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宣传;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方式

(一)利用网络信息、简报、新闻稿件等宣传媒介的力量,辅以悬挂宣传标语、建立固定的宣传栏等户外宣传以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好宣传月活动。

(二)根据实际创造性地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综治维稳社会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努力把宣传月活动做活做扎实,使全体干部职工在参与中增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知晓率。

(三)以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分别作出的两个《决定》活动为契机,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等形式,着力宣传我县综治维稳工作取得成绩和各级党委、政府认着力宣传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综治维稳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

(四)积极响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八”妇女维权周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紧紧围绕“温暖你我她、维权服务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妇女法制宣传、创业就业宣传、维权宣传和困难帮扶等宣传。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见义勇为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步骤

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为期一个月,具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扎实做好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各科室、单位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总结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综治维稳宣传工作积累经验,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综治维稳办。

五、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安排,充分认识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投身到宣传月的活动工作中。

(二)各科室、单位要履行好宣传月活动的职责,抓好宣传月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三)在宣传月活动期间,要注意收集信息、工作情况,积极撰写信息、简报、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各科室、单位的宣传活动总结,请于2011年4月5日前书面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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