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加盟合同书(8篇)
1.家政公司加盟合同书 篇一
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帐户。¥13000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时间: 联系电话:
时间:
2.家政公司加盟合同书 篇二
无奈之下, 蔡先生找到公司负责人, 要求退出加盟并退还1000元定金, 但遭到拒绝。当记者联系上杭州蒙连食品有限公司时, 公司负责人包屠布信说, 目前由于加盟商陆续要求退出合作, 当初交付的加盟定金正在一一退还, 公司也已注销。
数个加盟商一时陷入“无家可归”的境地, 感觉被蒙牛“抛弃”了。
3.加盟店的合同与赔偿等 篇三
李金竹
加盟店如何终止合同与处理赔偿,是许多加盟商和加盟者都十分关注的问题,这关系到双方合作的成败和利益。 如因任何情况总店丧失了货品的制造、经营及分销权,则合约自动终止,而加盟店己支付的加盟费则按合约剩余日数的比例由总店返还加盟店。如总店违反合约任何条款,受许人亦有权实施单方面终止合约并向总店要求赔偿,但不限于双倍赔偿保证金。
如加盟店或特许人宣布破产或清盘,合约将自动终止。
赔偿 在下列情况下,总店有权在通知加盟店后实施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无需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加盟店违反合约任何条件;加盟店未经总店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未经总店书面同意而在另一场地经营与货品相同的产品(无论任何品牌);加盟店的任何股东或职员企图阻止任何总店授权人士进入加盟店的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加盟店未得到总店事先书面同意利用总店拥有的任何商标制造、经营、分销货品;加盟店破坏商标的商营及形象;加盟店有损害总店商业信誉的行为;加盟店在其范围内从事任何零售货品以外的商业或非商业行动;加盟店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仍末缴纳合约规定的费用或其他应付款项;加盟店未经总店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业务或将零售价定为超过总店准许的价格;加盟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处理 加盟店在合约期满或因任何原因合约被终止之后约定期限内,总店有权免费收回按合约由总店免费提供给加盟店的所有物品。如加盟店不遵守合约的任何条文或违反合约的任何条款而导致总店单方面取消合约及终止提供产品给加盟店,总店将保留向加盟店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合约期满不获续期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后,加盟店必须做到:支付应付的款项给总店;停止经营,并不可对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总店的一部分;停止使用总店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将有关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与总店及加盟店有关的宣传材料、营运守则、经营手册、文具、发票、表格、设计图样及记录退回总店;将所有关于总店及加盟店名称的宣传招牌拆毁;将仍持有但未付款给总店的产品退还总店;继续遵守合约的条款,特别是有关保密的责任;遵守其他条款(基本上是总店对加盟店的限制)。
禁止 加盟店的经营者在合约期间及合约到期或终止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可直接或间接地经营、参与或涉及任何与加盟店销售货品的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任何在合约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总店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原来的单位;不得招揽总店或其他加盟店的顾客。
巧用电话销售
文/佚名
成功销售的能力,与你的客户质量直接相关。销售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准确找到需要你产品或服务的人。以下8条“营销圣训”是进行成功销售和开发客户的法则。
每天安排一小时
销售,也需要纪律的约束。销售总是被推迟的,你总在等待一个环境更有利的日子。其实,销售的时机永远都不会有最为合适的时候。
尽可能多打电话
在寻找客户之前,永远不要忘记花时间确定你的目标市场。如此一来,在电话中与之交流的,就会是市场中最有可能成为你客户的人。
如果你仅给最有可能成为客户的人打电话,那么你联系到了最有可能想购买你产品或服务的准客户。在这一小时中尽可能多打电话。由于每一个电话都是高质量的,多打总比少打好。
电话要简短
打电话做销售拜访的目标是获得一个约会。你不可能在电话上销售一种复杂的产品或服务,而且你当然也不希望在电话中讨价还价。
电话做销售应该持续大约3分钟,而且应该专注于介绍你自己,你的产品,大概了解一下对方的需求,以便你给出一下很好的理由让对方愿意花费宝贵的时间和你交谈。最重要的别忘了约定与对方见面。
打电话前准备一个名单
如果不事先准备名单的话,你的大部分时间将不得不用来寻找所需要的名字。你会一直忙个不停,总感觉工作很努力,却没有打几个电话。因此,要在手头上随时准备一个可以供一个月使用的人员名单。
专注工作
在销售时间里不要接电话或接待客人。充分利用营销经验曲线。正像任何重复性工作一样,在相邻的时间片段里重复该项工作的次数越多,就会变得越优秀。
你的第二个电话会比第一个好,第三个会比第二个好,依次类推。在体育运动里,我们称其为“渐入最佳状态”。你会发现,你的销售技巧会随着销售时间的增加而不断改进。
新品上市小贴士
文/李华振 刘卫华
相对领先,半步即可
长跑比赛中,有经验的运动员不会在一开始的时候拼尽全部力量,而是看对手的情况行事,讲求“永远领先对手半步”。为什么?因为夺取金牌并不需要绝对遥遥领先,只要相对地比对手领先一点即可。况且,追求绝对的领先是要冒较大风险的,往往出现提前爆发、过早透支、后继乏力等恶果,最后反而失败。
同样道理,在新品上市的过程中,精明的企业也善于“相对领先,半步即可”。因为顾客只能在市面上出售的商品中选择,这样,只要你领先对手一点,就具备了更强劲的先进性和竞争力,就能击败对手,引诱并说服顾客做出购买决策。若追求太过超前的绝对领先,一方面会付出过多的开发成本,另一方面,必然拖延上市时间,在“生死时速”中败下阵来。同时,在市场容量不变的前提下,相对领先、多步到位、能多次重复覆盖市场,这就等于“人为地”扩大了市场容量。而一步到位则达不到这种效果。比如微软的WINDOWS软件,若从WIN95一下子到WINXP,就难以取得95、98、2000、XP版本的逐步完善之效果。
“萝卜快了要洗泥”
有句话叫“萝卜快了不洗泥”,意指单纯追求速度和数量,却忽视了质量的行为。在新品上市中,这种现象经常发生:企业一看产品上市之初十分畅销,就加大马力,生产线超负荷运转,甚至不经严格审查,就草率地进行OEM生产。结果,由于质量控制不严、次品太多,很快就面临退货、诉讼、赔偿、声讨、曝光,自毁声誉。
4.分公司加盟合同及分公司盈利模式 篇四
国家农商网项目
分公司加盟合同书
分公司加盟合同书
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就分公司战略加盟事宜,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是经国家工商及有关部门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总公司,乙方加盟后依托甲方成立非企业法人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分公司。
2、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乙方为分公司负责人,营业执照、印章由总公司保管,乙方使用时需做登记备案甲方存查。
3、乙方自行选择经营场所,承担一切经营费用支出,并享有和支配分公司经营所得。为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使每一条信息价值最大化,在开展国家农商网项目业务中,总公司在与分公司协商同意后可对分公司内人员进行暂时调动或者调整,总公司有义务协助各分公司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优化组合,并配合制定好分配方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甲方依据本协议为乙方加盟经营提供一定的保障和支持。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等。
第二条 加盟费
本协议签订同时,总公司对分公司收取一次性加盟费 元,大写 圆整。第三条 诚信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同时,总公司对分公司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______圆整。在合同期满时如无违规,违约和无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保证金无息返还。如签定合同时未交足,甲方有权从乙方收入当中扣足。
第四条 分公司相关盈利1、2、经营管理服务费:以分公司总业绩的3%奖励服务费;
物流配送服务费:分公司区域内由分公司直接配送的网购商品,分公司以 元/件提取物流配送费用;
3、实体店加盟服务费:分公司经营区域内每服务加盟实体店一家,分公司提取
元/个实体店服务费;
4、联盟店加盟服务费:分公司经营区域内每服务加盟联盟店一家,分公司提取
元/个实体店服务费;
5、供货商加盟服务费:分公司经营区域内每加盟一家供货商,分公司提取 元/个供货商加盟服务费,额外提取该供货商产品在农商网销售利润的 %;
6、展销会服务费:分公司经营区域内开办展销会,分公司可提取展销会参会费用的 %;
7、合作单位授牌服务费:分公司可获得资格授以下合作牌匾,“救援物资合作单位”(由国际紧急救援中心颁发)、“和谐慈善合作单位”(由中国和谐发展基金会颁发)、“全国企业家联盟单位”(由全国企业家联盟协会颁发)、“绿色生态企业”(由湖南省绿色生态发展协会颁发),并获可得授牌服务费的 %;
8、跨界消费返利:农商网会员在分公司经营区域内所有加盟联盟商家消费后,分公司可获得消费总额1%的返利奖励。
第五条 乙方经营地址的选择及经营期限
1、分店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加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后,乙方有权续期,如果甲方与乙方未能就本合同的续签达成一致或未能签订新的加盟 合同,则乙方不能继续以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管和检查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合法经营,如乙方违反上述之规定而引起法律,经济责任和损失,应由乙方自负承担,甲方有权劝阻和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为了开发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中,即讲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效益,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营规范程序,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
3、甲方负责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各项登记手续,包括(协助)办理每年的年检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统计乙方每月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同时乙方每月缴纳实际的税费,超出部分另开发票按 %交纳税费(附同等额度的发票)。乙方必须做好台帐,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如实汇总给甲方,甲方将统一负责向国家按时交纳乙方税费。
5、甲方向乙方提供银行帐号、支票、发票使用权。
6、甲方统一印制并向乙方提供项目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实体店加盟合同、联盟店加盟合同、分公司加盟合同、供货商加盟合同等各类宣传资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甲方给予的合法经营权,可在当地办理工商执照登记,成立加盟店或分公司。甲方授权乙方特许加盟权,由总公司办理统一资质证书(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的资质),并负责乙方参加有关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班,使培训人员取得合格证书及上岗证。
2、乙方应在工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一切相关费用。乙方必须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依法纳税,服从总公司的统一管理。如出现违法行为,后果自负。
3、乙方设立分公司负责一切法定手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合法劳动用工及经营场所有关手续等。甲方给予尽可能的协助和配合,乙方有权对分公司进行人事调配(但必须到甲方备案),安排分公司工资、奖金发放。
4、乙方负责承担自己的房屋租赁费、人员工资、办公设备、装修费等一 切开办费。
5、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统一工作牌、胸徽、服装等。并按照甲方规定统一设计,配备 店面招牌、企业文化海报等。乙方必须在店面显眼位置设置甲方监督和投诉电话,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乙方与甲方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在乙方加盟经营期限内,其门店经营应交纳的税收、门店所聘员工工资、劳保统筹和福利等由乙方自理,甲方均不予承担。
7、在乙方加盟期限内,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聘请不少于________名工作人员。该分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劳动工资的标准。同时,乙方保证在经营管理期间,不得拖欠店员工资,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而与甲方无关。
8、乙方加盟经营期限内,乙方应当努力对外开拓农商网业务。如因业务需要签定合同的,须由甲方派员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该合同项下的收入与开支,也由甲方统收统付,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私自对外缔约和收款。
9、乙方加盟期间,因乙方经营业务过程中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为此对外承担了相应责任,则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办理农商网业务时,在受理代理业务签订相关协议前,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核批准并将相关文件交甲方备案。
11、乙方因故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理注销手续。并交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在注销完毕后同时须递交债权债务承诺书。
12、乙方在开展业务中要积极维护好公司的形象,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如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并不退回保证金。
第八条 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国家农商网”和“双上壹佰”的商标及带有“湖南双上壹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标识;
(2)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3)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湖南双上壹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恶意终止合作协议。对以上条款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可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逾期交纳任何费用,应按日万分之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无特殊原因而导致逾期超过30天的,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加盟协议,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超范围经营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经营的,经确认后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加盟协议。乙方应无条件交回分公司执照等手续,注销分公司,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乙方经营不善导致分公司无法再继续经营,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把未履行完的房屋代理业务无条件转移给甲方,不得从中扣取费用和索要利润;双方共同办理分公司注销或变更登记事宜。
5、如无乙方责任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双倍赔偿乙方所已交纳的保证金,已经所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及纠纷报告义务
1、乙方对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除法律规定或工作需要需公开的以外,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公司的经营信息等有关资料及有损于分公司利益的情报。
3、分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本公司。本公司以维护本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分公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分店应遵从本公司决定。
4、乙方在加盟期间所接触到的所有与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有关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其中不限于:甲方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和方法、客户名单、经营价格和手段、经营方式等)均为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终止与否,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除不得使用、对外披露该商业秘密之外,亦不能转让第三人使用。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 :(签字)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5.家政公司加盟合同书 篇五
合同签署地()合同编号()
重庆指南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本着互惠互利的商业原则,在双方友好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加盟店愿意接受总部的授权和提供的知识产权,向总部交纳专有品牌使用费、专有技术使用费、品牌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在总部指定的专用营运商监督和指导下,开设加盟店铺,自行承担经营管理的全部投资和风险。为此,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独立的当事者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总部的特许加盟店由加盟商自主成立,自主经营,独立承担债权债务责任和社会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二条: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授予【】先生/女士,在中国〖〗省〖〗市〖〗县/区〖〗路〖〗号,拥有特许加盟经营资格并使用总部授权的商标、商号、字号及服务标志。其受保护范围是:以该店所在位置为圆心,以出租车为工具,以最短途径为路程丈量5公里为半径的圆幅面积(最终授权面积以书面《授权书》)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总部承诺在未取得加盟商同意之前,不在此范围内另行开设加盟店。
第三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仅在总部合同授权范围内可以使用总部的商标、商号、字号及服务标志。
2.加盟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字号等经营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总部形象,损害总部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为第三者模仿总部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2)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总部经营技术资产以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方泄露、传授总部经营技术资产。
第四条:总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加盟店承认总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为连锁加盟店统一的营业象征,所有权属总部所有并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对加盟店的支持及技术援助
1.总部对加盟店的营建支持
※选址规划、商圈分析、装修方案、设备方案、店堂规划。
2.总部对加盟店的营运支持
※可行性分析、盈亏平行分析、营业业绩评估、营运问题诊断、成本控制及费用
管理、开业企划。
3.总部对加盟店的培训支持
※管理人员培训、基层员工培训、训练结果评估、业务技术提升、厨房技术操
作。
4.总部对加盟店的制度、手册支持
※员工工作制度、财务制度、消防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前厅服务流程、各
岗位工作职责、后厨操作手册。
5.为使加盟店能正常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向加盟店传授必须的管理知识及经营技术。
6.加盟店在开业前可派遣5名工作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培训研修,分别是店长或大堂经
理1名,厨师长1名,会计1名,凉菜师1名,汤料师1名;培训技术费免费,差旅及食宿
费由加盟商自行承担。
7.加盟店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按指示派遣职工参加进修提升并向总部支
付教育进修所需的费用。
8.加盟店在筹备期间,总部会派遣筹备经理到店进行开业前期筹备,工作时间为15-20
天,工资由总部支付,往返差旅费及在当地的食宿费用由加盟商承担并在工作人员出发前提
前汇到总部指定帐户。
9.加盟店开业前,总部会派遣驻店支持小组2名(厨师长和大堂经理各1名)到店进行
为期30天的开业支持,驻店小组的工资、往返差旅费即在当地的食宿由加盟商承担并在工
作人员出发前提前汇到总部指定帐户。
10.加盟店应同意并接受总部派遣的督导人员到店检查经营情况,应定期参加总部固定
或临时性的经营会议。总部每年向加盟店提供4次的免费例行督导,以帮助加盟店解决经营
及管理难点。
11.总部新开发的营运技术资产及各类新菜品(包括信息资源在内)应尽快传授给加盟
店使用以达到资源共享。
第六条:加盟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
1.加盟金人民币【】元整/三年,小写(¥);
2.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小写(¥);
3.权益金人民币【】元整/年,小写(¥);
4.上述费用加盟店在签署合同时同时汇入总部指定帐户。
5.不论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6.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后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的执行合同的担保,总部
可用此保证金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立即向总部支付
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齐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正常解除合同后,经查实加盟店在合同
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7.权益金是总部向加盟店提供后期维护和管理的营运服务费用,按年度收取,加盟店应
在每年的最后一个月提前支付第二年度的权益金。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二0一年月日至二0一年月日止共年。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总部与减盟商协商,可以续签或解除合同,若续签合同加盟商须按续
约合同重新交纳加盟金及权益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转为续约合同的保证金。
第八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合同相关费用或其它债务时,按每超一日加付
5‰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九条:保密义务
1.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
损总部声誉和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3.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条款及价底。
4.总部和加盟店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十条:加盟店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总部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堂结构、内外装修、装饰等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方案。
2.为维护总部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室内外广告牌、传单、名片等广告类宣传资料均
应有总部商标、字号、加盟电话等内容。加盟店同意店内的设备、服装、招牌、用具等的规
格符合总部规定样式。
3.为了维护总部形象的统一性,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获得利润,加盟店同意从总部
物流配送中心购买营运必须的设施设备、服装、器具、用品、核心物料及原料等物品。
4.对加盟店购买其它物品的申请,在不影响总部统一形象及菜品、锅底质量的前提下可
就地、就近购买。
5.加盟店确认此条所列各项购买资金及运费全部自行承担,加盟店向总部订货须提前将
货款汇入总部指定账户,即先款后货。
6.加盟店未经总部批准擅自中断经营连续超过30天或停止向总部指定的专用营运商订
购核心配料超出60天的,总部视为加盟店自动放弃加盟的权利,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加盟店如有下列各项中的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
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加盟店的特许经营加盟资
格同时撤销。
1.加盟店拖欠总部的合同规定费用、营运服务管理费用及其他债务的。
2.加盟店不接受本合同规定的配送方案既不按总部VI形象统一制作物品的。
3.加盟店未经总部同意擅自聘用总部及其它加盟店工作人员的。
4.加盟店不执行总部的策划方案及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5.加盟店未经总部事前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经营权的。
6.加盟店向他人泄露总部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总部商业秘密文件等
资料或总部的核心配料、原料等物品的。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及总部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业务的。
8.加盟店由于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被当地国家职能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引起较大
负面影响的。情节严重者总部保留追加加盟店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
容,加盟店充分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
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必然获利的承诺和保证。
2.合同履行期内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在事发后10日内书面通知
另一方,并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3.本合同到期时,若没有续签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4.总部与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协商不成,以总部所在地法院
为司法诉讼管辖机关。
5.加盟商慎重承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已经完全明白并了解其相应的法律后果,自愿同
意遵守本合同及总部其它规章制度的全部规定。
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议修改的内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一方根据本合同向他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信,都应采用中文书写,并通过
传真、E-Mail或者特快专递传往或寄往对方的下列地址,如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后5日内通知对方,任何通知送达下列地址视为完成通知义务:
总部传真号码:〖〗,E-Mail:〖〗。
总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400015〗。
加盟店传真号码:〖〗,E-Mail:〖〗。加盟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总部和加盟店签字盖章后成立,在加盟店交纳相关费用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总部和加盟商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部:重庆指南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加盟店:
总部代表:【】 加盟商代表:
电话:【】 电话:【】
6.加盟合同书 篇六
甲方(发展商):
乙方(加盟商):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
2、甲方、乙方双方在互利互惠,优化整和双方资源,提供经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3、保护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规范加盟经营,统一品牌形象,提高“生活频道”的品牌信誉,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和商品。
4、确保甲乙双方忠实的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加盟经营
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加入:生活频道的专卖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之经营理念,认可并服从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
2、甲方授权乙方在省
市
区
街(路)开办生活频道加盟店,跨出该区域授权无效。
3、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使用生活频道的品牌,商标,外观设计,VI形象系统,产品标签,店面招牌等知识产权产品。
4、乙方承认甲方的商号,商标归总部所有,具有特定的商业价值,受法律保护。
5、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分别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主体,独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不承担任何代为清偿,保证,连带责任。
第三条:加盟方式及费用交付方式
乙方加盟必须到公司总部签订加盟协议,接受技术培训。同时享受加盟商优惠价格。乙方加盟甲方需缴纳以下费用: 乙方缴纳品牌使用费
元(万
仟
百
十元)2 乙方缴纳加盟费
元(大写:)3 乙方缴纳权益保证金
元(大写:)
权益保证金在以后的进货满一万元中按照
%返还,返完即止!(即进货满一万元返还
元)
4甲方配备给乙方个性产品机器
台,收取保证金
元(万
仟
百
十
元。)同时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保证乙方可以独 立操作,独立生产。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元(万
千
百
十
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生活频道”加盟店的统一性,甲方对乙方的店面的装修设计,装潢,店面招牌及室内布置等,根据生活频道的VI系统,有修改权,乙方应依甲方装修意见进行实施。
2、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和参考指导权。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4、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和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5、甲方有义务允许乙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号并开展相关产品的经营务。
6、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店面设计方案和货柜摆放参考图。
7、根据市场需求,不断研发新产品,帮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甲方的商号,商标,VI系统及其经营管理策略,营销模式的使用权。
2、依据合同外规定,在甲,乙双方约定区域,乙方获得开办“生活频道”加盟店的相应权利,开展“生活频道”的经营活动。
3、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的合法权益,如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对外销售及开展促销活动等权利。
4、严格执行统一操作规范,努力提高加盟店的销售业绩,维护“生活频道”的品牌形象。
5、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当月营业状况报告及库存表,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开业后(合同生效45天内)必须将店面内外照片(至少3张)开店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开业时间等相关资料以特快专递寄往甲方备案。
6、乙方应及时在当地办理相关营业手续,合法经营,独立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民事法律责任。
7、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乙方对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和提供使用。
8、乙方不得损害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声誉和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正常业务。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加盟店的专营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如确需转让,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转让。
第六条:供货、换货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的3-5个工作日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
2、为保证货物品种的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乙方自行选货,也可以由甲方配货。(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换货期限为乙方收到货后3个月内)。
3、超出3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滞销物品,在无毁损,无污染,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允许按总量20%予以换货,换货的运费由乙方负担,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产品换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途中造成的产品损坏,按法规由承运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月之日起,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没有补进货物,且没有通过任何形式与甲方说明,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的加盟店资格,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2、乙方店址或代理人变更需书面通知甲方,获得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或政府的行政行为等。
2、如遇不可抗拒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但应在事件发生的三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续约、终止
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在该区域有优先续约权。
2、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约,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商号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相关的材料。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进事宜或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1、2、本合同的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认可并签字,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清相关款项后即可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签字:
7.家政公司加盟合同书 篇七
为恒大集团进军金融领域打头阵的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恒大人寿”)成立已经4个多月了,交出不俗业绩的同时,高管名单却迟迟未对外公布。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恒大集团已招揽重庆保监局局长陈杰加盟,将来负责恒大人寿在内的保险业务。
有监管层背景的高管加入,无疑可以弥补公司在保险领域与政府鲜有交集的不足,对此,恒大方面未置可否。记者查询保监会网站发现,目前重庆保监局局长仍为陈杰,信息并未变更。
一位接近恒大方面的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恒大人寿总公司当前经营班子配备基本完成,高管名单或于今年下半年对外公布。下一步将集中力量对管理制度、管理流程进行改造升级,以提高整体运行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房企宣布进入保险领域,以保险为契机打造全牌照业务成为当前房地产资本转型的选择。
高管团队仍未露面
去年8月,恒大集团竞得中新大东方50%的股权后,将其更名为恒大人寿。同年11月,恒大人寿正式对外亮相,老板许家印亲自为其站台,并引进深圳保险圈老将李钢加盟。
根据恒大内部的文件显示,李钢将作为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兼恒大金融集团董事长,协助许家印具体分管金融产业。李钢在早年担任平安高管、后参与富德生命人寿筹建,对保险公司筹建与管理均有丰富经验。
截至目前,恒大人寿再未有高管成员公开出现。恒大人寿官网保留着中新大东方人寿的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仍为赵冬梅,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章新蓉、黄适富、陈望来等人均为中新大东方人寿时期的资料,未做更新。
尽管外界猜测众多,恒大人寿方面仍“犹抱琵琶半遮面”。此次传言陈杰加入,恒大方面未置可否。一位市场人士认为,以恒大惯有的“大手笔”风格来看,挖到监管层人士加入并不奇怪。
不过记者查询保监会网站了解到,目前陈杰仍为重庆保监局局长,还没有官方迹象表明上述传言的真实性。
从公司去年12月以来发布的招聘情况来看,目前其总公司与四川、陕西、湖北、湖南四个分公司仍有179个中高层岗位空缺,包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审计稽查、风控合规、资产管理等业务的总经理职位。据了解,中新大东方原董事长赵冬梅留任以外,原有高管系数更换。
一位接近恒大方面的人士表示,目前恒大人寿总公司经营班子配备基本完成,持续不断的人才引进也为全国战略转型布局做准备,具体名单或于今年下半年公布。
理财类保险致保费飙升
恒大人寿的前身中新大东方人寿成立于2006年,自公司成立后,业绩一直乏善可陈。
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总资产为32.4亿元,负债26.55亿元,相对于其10亿元注册资本,历年累积亏损4.25亿元。由于退保率和赔付费用居高不下,2014年净亏损4821万元。
恒大入主后,提出2015年剩下的一个月内实现100亿元保费收入的目标。从已披露的数据来看,恒大人寿2015年全年实现规模保费近150亿元,超过此前历史保费总和。
今年1月,恒大人寿保费突破53亿元,同比增长5176%,增速行业第一,增速排在行业第二位的信泰人寿也仅为1854%。公司在全国寿险公司中排第25位,较去年上升32位。
记者注意到,保费增长主要依靠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的增长,也就是万能险等理财类产品。
数据显示,2015年恒大人寿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为136.83亿元;2014年为3.11亿元,一年时间增长了133.72亿元,增幅高达4300%。
此前中新大东方股权转让的挂牌信息显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三年内标的企业资产规模应达到1000亿元以上。这意味着,未来三年,相对于中新大东方2014年上半年37.22亿元的资产水平,恒大人寿需要使其资产规模增长26倍以上。
房企纷纷涉足保险
随着险资投资领域放开,保险牌照越来越受到产业资本的青睐。实力雄厚同时对资金饥渴的房地产企业走在了前列。
泛海控股选择和恒大一样的收购方式,以10.2亿元拿下民安保险51%的股份。此外,万达通过数次接盘,截至去年累计持有百年人寿9亿股,成为其第一大股东,间接持有了保险牌照。
而保险业务已经成为复星集团业绩增长的主引擎。通过收购等资本运作,复星保险版图涵盖了葡萄牙保险、永安财险、复星保德信人寿、鼎睿再保险、Ironshore、MIG及Phoenix Holdings多家国内外险企。数据显示,复星保险板块可投资资产达到1427亿元,实现营收53亿元,同比增长144%,实现净利润18亿元,增长14.6倍。
此外,同样有房企背景的前海人寿去年通过数次举牌拿下万科第一大股东,差点“鲸吞”这一国内最大的住宅开发企业。
房企等产业资本纷纷涉猎保险领域,保险业仍有10倍以上、数10万亿的市场空间不无关系。保监会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保费收入突破两万亿元,今年上半年为13703亿元,同比增长19%,净利润总额2298亿元,同比增长204%。
事实上,房地产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与金融关系紧密,恒大、万达、复星等巨头涉足保险,最终意在金融全牌照,通过自己的金融机构获取低成本、规模化资金来源,以聚焦行业资源整合成为房企发展的趋势。
8.加盟合同书 篇八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店/l流动摊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店/管理流动摊位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店/流动摊位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店/流动摊位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 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除为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流动摊位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_______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
4.统一服装: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经营的相关资料。
2.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流动摊位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
6.负责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加盟连锁专卖店/流动摊位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乙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店/流动摊位________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保证
第十一条 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第十二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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