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申报说明

2024-10-29

2015年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申报说明(共3篇)

1.2015年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申报说明 篇一

省“千人计划”申报书(创新人才)填表说明

1、请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2、请填写全面、真实的信息。

3、本表格内容须逐项如实填写。表达要简明、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4、可根据内容适当调整字体及单元格高度,勿改动表格格式。

5、填写内容须打印。

一、封面

(一)编号 不填写。

(二)申报人

指从国(境)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三)申报单位

即四川省行政区划内的各类用人单位。需与引进人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协议)。以企业为主体;如为高校、科研院所,应附在企业转化成果证明材料。

(四)专业方向

请填写具体的专业方向。

(五)联系人、联系电话 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二、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

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

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是胶质照片,也可以是直接打印的照片。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四)国籍

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五)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

请填写申报人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中、英文全称。如:“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 机械工程专业 博士”。

请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

(六)来川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请填写申报人来川前工作单位及职务的中、英文全称,应清楚显示国家、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

请同时提供来川前职务(职称)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七)现任职单位及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来川后的岗位安排情况。请提供与任职单位签订的正式用人合同(协议)、在川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复印件作为附件。

(八)成果转化单位及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创新成果已成功转化的在川企业名称及岗位安排情况。尚未成功转化的不填写本栏。

(九)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请按照时间倒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如1990.07—2000.07)。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

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兼职经历请注明。

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国外教育、工作经历相关栏目,用原文表述,同时按惯例译成中文。

(十)专长及代表性成果

请填写以下4项内容:

1、个人专长,请概述本人的研究领域、方向,及取得的成就。

2、请列出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项目的起止时间、项目性质和来源、经费总额、参与人数、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任务。

3、主要成果,请列出最能体现申报人水平的代表性论著(论文),或专利,或产品,每类均不超过20项。其中,论著(论文)请列出日期、名称、发表载体、全部作者,通讯作者请用“*”注明;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授权国家、专利所有人等;产品请标明目前的产业化程度。

4、其他,指获得的重要奖项、在国内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在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情况等,也包括来川后发挥作用的情况特别是来川后取得的成果等。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十一)在川工作设想

请申报人描述来川后从事的工作以及具体任务,包括工作目标、主要方式、预期贡献及现有基础、团队等。

(十二)竞业禁止问题

由申报人填写。请说明是否和其他任何单位签订过仍然有效的竞业禁止协议,如果有,请列出。

(十三)申报情况

请申报人明确是首次申报还是多次申报。

(十四)本人承诺

请申报人亲笔签字,请勿由他人代签。

(十五)其他个人信息

此项为非公开信息,请详细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等。

(十六)用人单位意见

由用人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

1、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重点是申报人对本单位的不可或缺性。

2、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即从用人单位角度,为申报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平台、职务等;以及为申报人提供的生活待遇,包括薪酬、住房等。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支持条件做出承诺。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推荐理由应避免简单重复申报人在“专长及代表性成果”栏的内容。支持条件应具体,避免笼统。

(十七)成果转化单位意见

由成果转化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申报人的创新成果在本企业转 化情况,有无应用推广价值及产业化前景。成果转化单位应对申报人成果转化的相关信息准确性做出承诺。由成果转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创新成果尚未成功转化的不填写本页。

(十八)附件

主要包括: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复印件;④在海外或国内任职的证明材料;⑤与任职单位签订的正式用人合同(协议)复印件;⑥在川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复印件;⑦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复印件;⑧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⑨成果转化证明。如为外文,请同时翻译为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双面复印。

三、其他

(一)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需双面印刷。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15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

(二)请在填写申报书时,同时填写《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并报送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州)委组织部。

(三)请同时报送《申报书》、《汇总表》的电子文本。

(四)本表进入专家评审程序后,以“秘密”件形式运转。

2.2015年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申报说明 篇二

(文化艺术人才项目-长期)

1、请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2、请填写全面、真实的信息。

一、封面

(一)申报人

指拟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申报单位

指用人单位。填写时,请将单位的隶属关系写清楚。比如,中央芭蕾舞团申报,需填写“文化部中央芭蕾舞团”。

(三)专业领域

根据实际,从舞台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与研究、文化创意设计共4个选项中择一填入。

(四)专业方向

请填写具体的专业方向。例如,文化艺术专业音乐(指挥)。

(五)联系人、联系电话

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报人、申报材料的 1 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二、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

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如无曾用名,请填写无。

(二)照片

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是胶质照片,也可以是直接打印的照片。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民族

中国籍申报人请据实填写,外籍申报人可填写无。

(四)国籍

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五)政治面貌

申报人请据实填写,如外籍申报人无政治面貌可填写无。

(六)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七)身份证号、护照号

中国籍申报人请填写身份证号和护照号,外籍申报人请填写护照号

(八)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

请填写申报人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中、英文全称。如:“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 机械工程专业博士”。

请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

(九)回国(来华)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来华)前工作单位及职务的中、英文全称,应清楚显示国家、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

请同时提供回国(来华)前职务(职称)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十)回国(来华)前所在国家 指回国(来华)前工作的国家。

(十一)拟落地省份

指回国(来华)后工作的省份, 中央在京单位统一填写为中央在京。

(十二)拟(现)任职单位及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来华)后的岗位安排情况;尚未安排的请填写拟安排职务。

(十三)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学位应同时加注英文。

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单位和职务应同时加注英文。兼职经历请注明。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十四)专长及代表性成果

请填写以下4项内容:

1、个人专长,请概述本人的专业领域、3 方向,及取得的成就。

2、请列出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项目的起止时间、项目性质和来源、经费总额、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任务。

3、主要成果,请列出最能体现申报人水平的代表性论著(论文),或应用技术,或艺术作品,每类均不超过20项。其中,论著(论文)请列出日期、名称、发表载体、全部作者,通讯作者请用“*”注明;应用技术请列明技术使用情况,如有保护期的话请列明名称、授权国家、所有人等;艺术作品请标明作品创作情况。

4、其他,包括获得的重要奖项、在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在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情况、在重大文化活动中作重要演出等。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十五)工作设想

请申报人描述回国(来华)后从事的工作以及具体任务,包括工作目标、主要方式、预期贡献及现有基础、团队等。

(十六)竞业禁止问题

由申报人填写。请说明是否和其他任何单位签订过仍然有效的竞业禁止协议,如果有,请列出。

(十七)申报情况

请申报人勾选申报情况,明确是首次申报还是多次申报。(十八)本人承诺

如果申报人能在被批准入选“千人计划”的半年内全职到岗工作,同时在国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请申报人亲笔签字作为承诺。请勿空缺,请勿由他人代签。如申报人在国外,可单独传真承诺书和 4 签字。

(十九)用人单位简介

由用人单位填写。请简要介绍本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属性,规模,以及业务范畴等。

(二十)用人单位意见

由用人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

1、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重点是申报人对本单位的不可或缺性。

2、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即从用人单位角度,为申报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平台、职务等;以及为申报人提供的生活待遇,包括薪酬、住房等。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支持条件做出承诺。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推荐理由应避免简单重复申报人在“专长及代表性成果”栏的内容。支持条件应具体,避免笼统。

(二十一)主管部门意见

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填写,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文化部直属单位由文化部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地方单位由地方文化厅(局)征求地方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意见后填写。

请简要说明以下内容:

1、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

2、从主管部门的角度,提出推荐理由;

3、对申报人选的支持措施。

(二十二)牵头组织部门意见

3.2015年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申报说明 篇三

关于申报2011年高端外国专家(“外专千人计划”)

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内相关单位:

为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围绕“十二五”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目标,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从2011年开始实施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计划,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国际著名专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现将有关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区内相关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开始组织申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工作,并按要求将材料报送高新区外国专家局。

二、评审与批准程序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评审与批准按专家初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国家外国专家局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外专千人计划”)项目专项办公室复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程序进行。

用人单位申请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时,需请5名以上同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初评,并提出明确的专家初评意见。

高新区外国专家局负责对我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进行审查,对申报项

目单位的条件、所申报项目在国内外所处水平、引进专家的必要性、拟引进专家的水平、预期达到的效果等进行充分论证,对拟引进专家提供的材料进行确认。

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部门对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的所有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进行初审、复核,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申报条件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四)高层次外国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五)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拟引进的外国专家可长期全职或短期来华工作。长期全职按照“千人计划”引才要求,是指专家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6个月;短期是指专家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对于确需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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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助方式及待遇

国家外国专家局对获得批准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可视其项目工作周期给予连续支持,并为其提供以下资助方式及待遇条件:

1、可资助引进的高层次专家的工薪(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或报酬的60%)和专家团队成员的相关费用。

2、对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外国专家,按规定程序申评、批准后,可授予中国政府“友谊奖”。

3、对来华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外国专家提供来华工作便利。

五、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1年7月23日前将所申报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材料一式三份报到高新区外国专家局,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公函;

(二)2011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计划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一);

(三)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二);

(四)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费预算表和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三);

(五)拟引进专家的PPT介绍材料(长期全职专家必须含影音资料,并附中文译稿);

(六)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刻光盘报送)。

六、联系方式

高新区外国专家局

电话: 88324643 68913333

邮件:yaocm@xdz.gov.cn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603室 附件:

1、2011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计划汇总表

2、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

3、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费预算表和项目简介(附件可登陆http:///下载)

高新区外国专家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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