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

2024-07-24

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精选15篇)

1.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 篇一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我们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让党的肌体更健康。

我们党作为一个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大党,作为一个在有着13亿多人口的大国执政的党,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打铁还需自身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因此,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提出和实行全面从严治党方针,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既通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及“不严”、“不实”的问题,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又着力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两项党内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些党内法规有效地遏制了党内存在的违反纪律、不守规矩的各种“乱作为”问题,但是,对于有些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怕担当、不作为,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维护党的纪律失察失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以及其他失职失责的情形,上述法规还难以有效覆盖或触及。《问责条例》首次全面聚焦党内问责,成为首部关于党内问责方面的基础性法规,弥补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一些空白点和死角区,把党的制度笼子扎得更紧了。

《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问责的范围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问责的内容是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条例还区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种不同对象,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共7种问责方式: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条例还规定,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实际上是党在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它向全党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有助于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 篇二

为了便于农业机械生产厂家、销售部门、维修部门及广大机手能尽快熟悉本条例, 现与广大读者一同学习本条例。

1.《条例》建立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存在设计、制造等缺陷, 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 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 及时报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通知农业机械使用者停止使用。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及时召回存在设计、制造等缺陷的农业机械。

2.为了减少事故隐患《条例》对厂家作出的规定

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组织生产, 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控制体系。对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业机械, 其生产者应当取得相应资质, 并按照许可的范围和条件组织生产。农业机械经检验合格并附具详尽的安全操作说明书和标注安全警示标志后, 方可出厂。出厂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 依法必须经过认证的, 在出厂前应当标注认证标志, 并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3.为了减少事故隐患《条例》对销售者作出的规定

农业机械销售者对购进的农业机械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对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机械, 还应当验明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者标志。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农业机械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流向等内容。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说明农业机械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并依法开具销售发票。

4.为了减少隐患《条例》对维修者作出的规定

《条例》明确了农业机械维修企业设立条件、程序并规范农业机械维修行为。规定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的, 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 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 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并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维修质量安全技术规范和维修质量保证期的规定, 确保维修质量。维修农业机械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不得拼装或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不得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等。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 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 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 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维修技术合格证。

5.《条例》对使用者作出的规定

《条例》强调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行牌照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 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安全检验合格的,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不得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

使用者在使用操作过程中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产品质量、维修质量问题的, 当事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6.《条例》规范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

3.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 篇三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通过为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提供了有效遵循。要确保党内监督落实到位,就必须拿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激发党内监督内生动力和强大威力,铸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强化党内监督面临的现实考验和困境

当前,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全面深化,党内监督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1、认识防线的弱化。正确认识是一切行动的前提。一旦认识防线弱化,束缚就会冲破牢笼,不受控制。在党内监督认识上还存在几大误区。一是思想认识上不愿监督。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加强监督,既会影响班子内部的团结,还会影响关系,不利于开展工作,因此不愿意监督,持放任态度。二是行为共识上不敢监督。一怕得罪领导,给自己找麻烦;二怕影响晋升,给自己找问题。在很多问题上不敢去主动承担监督职责。三是行动意识上抵制监督。在一些干部之间已经形成了一条共同利益链条,决策、执行和监督权力同质化、同构化现象严重,出于共同的利益而抵制监督的介入。

2、监督体系的淡化。完善监督责任体系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金钟罩”。但目前在一些掌握重要环节和關键领域上的重要部门当中出现“天高皇帝远”,陷入“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越到核心领域,越到神经末梢,监督体系就越发显得薄弱,上面吼一吼,下面紧一紧,上面松一松,下面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监督缺位、滞后、软弱,监督责任体系形同虚设,导致“弱监”、“空监”、“虚监”等问题层出不穷,党内监督“只打雷不下雨”。

3、惩处机制的虚化。加大对违反党内法规的惩处力度是确保党内监督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在有制度无执行,有机制无人守,有规定被虚化。尤其是对一些把持重要权力的“关键少数”,由于他们手中握有绝对的权力,出现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一言堂、一支笔、一句话仍然存在,滥权、越权、特权等问题依然存在。正所谓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惩处机制成为了无法得到切实执行的“空头支票”,给腐败的衍生扩展提供了温床。

二、要把党内监督责任摆在重要位置

1、从强化监督设计着手,激发内生动力。一是抓好民主集中制渗透化。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监督的核心,尤其是要把民主集中制全面贯穿于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对于重大决策、重要决定以及关键问题,组织开展党员联席会、党员大会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将权力集中于整体,而非个人手中,严厉杜绝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中而滋生的腐败。二是抓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面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历来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打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顾情面、不讲脸面,建立反馈跟踪机制以及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内团结。三是抓好纪律建设常态化。正确行使好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紧牵住“牛鼻子”,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强化纪律意识,重点推动纪律督查、纪律监管、巡察、倒逼的制度化、全面化和系统化,让纪律建设成为带电高压线,营造党内监督良好氛围。

2、从细分监督责任切入,形成多元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因此,加强党内监督,必须层层落实与细化,把责任落到具体事务上,确保党内监督不走样。一要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覆盖监督责任体系。全面形成从党中央到党员一体化监督模式,健全由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大格局,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全方位监督。二要充分调动多种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条例》中提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由此可见,既要注重自身监督,又要注重外部监督,既要加强上下级监督,又要加强同级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优化监督资源,搭建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监督合力。三要重点抓住《条例》中的“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在《说明》中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因此,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重大责任认定书,加强各项事务性公开、透明,成立由纪委人员+本部门党员+群众代表+媒体人员的审核小组,让领导干部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社会舆论共同监督,防止权力过分膨胀,确保党内监督不留空白、没有死角。

4.党内监督条例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P:62

第二章 监督职责P63

第三章 监督制度P66

第一节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P:66

第二节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P:67

第三节 述职述廉P:68

第四节 民主生活会P:68

第五节 信访处理P:69

第六节 巡视P:70

第七节 谈话和诫勉P:70

第八节 舆论监督P:71

第九节 询问和质询P:71

第十节 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P:72

第四章 监督保障P:72

5.党内监督条例体会 篇五

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条例》,它针对过去我们党的建设出现的问题,总结了以来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内监督的经验,是一部非常好的法规。它进一步强调了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的责任,各级纪委专责监督的责任,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责任、党组织日常监督的责任,还有普通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要逐步建立一个有效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

二、《条例》强调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条例》特别强调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条例》为什么强调对这群人的监督?因为这群人就是经常讲的关键少数,而且是关键少数当中更关键的少数。他们影响和决定着党的建设,甚至影响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方方面面。如果领导干部都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头执行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那么将对全党和全国产生巨大的积极示范作用

三、《条例》强调监督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篇六

(中发 〔 2003 〕 17 号

2003 年 12 月 31 日)

一、填空题

1、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党的各级委员会要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3、()要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4、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对()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进行监督。

7、()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的常委、委员 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负 责人进行监督。

8、()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9、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职责。

10、纪委对()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11、()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12、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通报。

13、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将有关决策、重要情况向()通报。

14、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5、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16、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17、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部人选,必须负责地()。

18、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的责任。

19、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20、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21、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报告或请示。

22、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

23、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

24、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25、巡视组可以根据巡视工作需要列席所巡视地方的党组织的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了解和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

26、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27、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

28、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

29、(),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常委。

30、(),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常委。

二、选择题

1、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 称职的委员、常委的是()。

A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B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C 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

2、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

A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B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C 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

D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

3、()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

A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B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C 党的各级委员会

D 纪委

4、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以()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

A文字形式

B 口头或书面形式

C 书面形式

D 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

5、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的是()。

A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B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C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D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

6、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A 党的建设

B 改善民生

C经济建设

D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7、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领导责任的是()

A 领导班子

B领导班子负责人

C 党委(党组)

D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三、简答题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了哪几项制度?

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了十项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即: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

2、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职责有:(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 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有何职责?

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如下职责:(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的领 导班子报告工作情况有什么规定?

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中央纪委常委会向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 委员 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对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工作有什么规定?

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中央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上一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当年的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6、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应了解哪些内容?

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不定期与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了解该地区、该系统、该单位落实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对诫勉谈话有何要求?

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的询问和质询制度的主体及内容是什么?

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有关部门应当作出说明、解释或答复。

9、对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如何处理?

 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对于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 对于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0、如何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 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一、填空题

1、党员领导干部

2、同级纪委

3、党的各级委员会

4、下一级

5、上级党委、纪委

6、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

7、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

8、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9、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

10、派驻纪检组

11、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2、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

13、本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 14、民主集中

15、主要负责人

16、议事规则

17、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18、主要责任人

19、下属党组织和党员

20、在一定范围

21、上级党组织

22、自 身存在的廉洁自 律方面的23、党委组织部门

24、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

25、与有关人员谈话

26、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27、诫勉谈话

28、询问或质询

29、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

30、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二、选择题

1D

2A

3D

4D

5D

6D

7.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 篇七

一、农机安全面临的问题

近几年,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的不断增加, 农业机械数量快速增长, 农机工业制造和农业机械作业领域逐年拓宽, 农机从业人员大量增加, 农业机械生产安全隐患随之大增。根据相关资料, 2008年全国发生农机安全事故8319起, 死亡2732人, 受伤8296人, 给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经调查分析, 在广大农村造成农机事故的原因:一是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农业机械操作安全规程没有很好落实;二是操作农业机械的技能水平有待提高, 重操作轻培训现象严重, 特别是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手扶拖拉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挂牌和持证率偏低, 驾驶操作人员专业文化程度不高, 又不积极主动地参加培训、非法超载、违章载人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农业机械产品生产、销售、维修、管理制度不健全, 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保证责任不明确, 使用伪劣配件拼装农业机械, 使用残次配件进行维修的现象时有发生, 埋下了安全隐患;四是除《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安全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 拖拉机在道路外发生的事故和其他农业机械事故的处理程序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安全监管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农机的快速发展, 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 农业生产的需求, 促使农业机械由道路交通运输为主向农田作业、农产品加工等领域转换, 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未能及时跟进。

二、《条例》的中心内容

我国制定《条例》的目的就是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 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条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 以服务“三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对涉及农业机械安全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服务与监督等相关环节分别作出了规定, 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相应职责, 规定了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农业机械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机械所有者、维修业户和操作、维修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内容全面完整。《条例》明确了农业机械生产者的质量保证义务、农业机械销售者的质量控制义务, 建立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了农业机械维修企业设立条件、程序, 并规范了农业机械维修行为;强化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操作的安全管理,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驾驶操作人员实行资质管理;明确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 对在用特定种类农业机械实施安全鉴定和重点检查;建立了农业机械淘汰制度、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报废和回收制度;规范了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和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服务行为, 明确了各方面的法律责任。《条例》构建了统一、完整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为农业机械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化保障。

8.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 篇八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全国防汛救灾已进入“最关键时期”:南方诸省刚刚经历了洪水的洗礼,暴雨已自南而北,侵袭北方多地。

面对洪水的考验,河北邢台无疑被摆在了风口浪尖。截至7月24日16时,洪涝灾害已造成邢台市34人死亡,13人失踪,受灾人口167.8万。目前,已有包括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段小勇在内的4名干部因救灾不力而被停职。

近日,随着“史上最严”的全面从严治党利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印发,进一步彰显了中共“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决心和信心。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中央纪委通报曝光河南新乡市委和市纪委原主要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

全国防汛救灾进入最关键时期

7月20日,正在宁夏考察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繁重,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行动起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全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进入最为关键的时期。”7月22日,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于《人民日报》发表《坚决打赢今年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这场硬仗》一文,直陈当前形势之严峻。

事实的确如此: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已出现27次强降雨过程,共有363条中小河流发生超警洪水,为1998年以来同期最多。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遭受洪涝灾害,其中江淮、江南以及华北等地灾情尤为严重。

就在7月22日这一天,河北邢台水灾进入公众视野。

随着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王清飞跪地安抚受灾民众视频的流传开来,这起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洪灾被舆论广泛关注:7月19日到21日,邢台市发生连续强降雨,暴雨出现范围为历史最大,多个站点的日降雨量突破极值。在特大强降雨作用下,邢台市西部山区大面积山洪暴发,水库暴涨,河道满溢,行洪区被淹,滞洪区滞洪。

7月23日晚,邢台市市长董晓宇向公众道歉称,没能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感自责和内疚,将对这次抗洪中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先停职、后调查。一天后,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段小勇,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东汪镇党委书记张国伟,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何占魁,井陉县副县长贾彦廷4名干部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工作不力,被通报停职检查。

7月24日,受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委派,国务委员王勇率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河北省,指导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当晚,河北省委、省政府工作组初步认定,7月19日晚七里河决堤是由于局地强降雨形成的洪峰所致,非人为原因造成,而对预警通知、群众疏散等问题则正在加紧核查中。

“洪水之前准备不足、应对不力、设施有缺陷,导致惨痛的伤亡;灾害之后,不知是统计不及时还是故意说谎,官员在电视上说出‘邢台没有死亡人数’的话,导致灾民被激怒,发生互跪事件。这些则成为人为原因导致的‘次生灾害’。”有媒体如此总结。

“史上最严”的全面从严治党利器

“邢台洪祸”之前,“史上最严”的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刚刚出台。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

7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于《人民日报》撰文称,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释放强烈政治信号: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王岐山认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7月22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再次强调了“落实”问题。他表示,“三督”“三察”呼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有助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推行。

此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公布后,将与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构成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

7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截至6月30日,2016年上半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160起,处理2690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0159人。同一天,又一名省部级官员被通报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赖德荣因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9.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篇九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0.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 篇十

根据公司党纪字(2006)8号文件,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公安处党总支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严肃党的纪律,保障党员民主

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纯洁党的组织,坚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特制定公安处党总支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处分条例》的计划。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重要性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内处分条例》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肃党的纪律,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纯洁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将起到重要作用。我们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两个条例,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内处分条例》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为全面完成公安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二、学习时间和方法、目的公安处党总支下设三个党支部,有82名党员,首先组织总支委员学习两个条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重要性。总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安排三至四月两个月时间,以各支部为单位,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个小时,各支部采取不同形式、分层次、系统的,有重点的学习,要按文件的要求,认真学习原文,做到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的学,结合学习两个条例,组织党员干部收看有关电教辅导片,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开展学习大讨论(学习讨论要有记录,总支定期进行检查),深刻领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内处分条例》的实质内涵。通过学习两个条例,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开展向模范先进人物学习教育活动,在党内形成学先进、讲廉政、比贡献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学习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内处分条例》在我处全体党员中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严格遵守条例,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教育全处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两个条例,切实增强监督和被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自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总支要加强对各支部贯彻执行《党内纪律处分》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议。研究和指导各支部在贯彻执行两个条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大查处违反《党内处分条例》行为的力度,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党组织的纯洁性。

11.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 篇十一

6月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绍明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淑莹出席会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隋殿军就《条例》发布实施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2.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 篇十二

2015年4月29—30日,襄阳市财政局分别在南湖宾馆水上礼堂和南山会议中心举办了《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培训班。市直3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和市财政局全体干部1000余人参加培训,在培训会上,省财政厅的有关领导对《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起草过程、条例内容及新旧制度变化等作了详细讲解;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主要内容、主要问题和基本要求等作了详细的阐述,其内涵深刻、内容丰富、主题明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这次培训对于宣传好、学习好、贯彻好该条例,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3.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篇十三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监督的重要法规,是我们党为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措施。他标志着党内监督从此进入一个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这个条例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内监督现实需要,着眼于当前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党内监督的制度体系。这样的条例便于科学规范,有很强的监督体制。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下面,我就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特点谈一点自己的学认识和体会,有不对的地方大家批评指正。

第一,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第二,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员的自觉性和组织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14.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 篇十四

一、填空:(15分)

1、党内监督要与()相结合。

2、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接受并()对待党和()的监督。

3、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4、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规则,保证()、民主。

5、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

6、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7、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生活会。

8、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为十项()。

9、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党风()责任制,加强()教育,健全()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10、《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通篇贯穿了发展()、维护()这一主线。

11、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二、选择(15分)(把正确答案的标题填入括号内)

1、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对()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①上一级 ②下一级 ③同一级

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①上级 ②下级 ③同级

3、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①上级 ②同级 ③各级

4、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保证决策科学、民主。①组织原则 ②议事规则 ③党员准则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

①不同意见或看法 ②疑问或质询 ③询问和质询

6、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①规定时间内 ②职责范围内 ③权力范围内

7、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参加()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

①一个 ②二个 ③三个

8、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①向社会 ②向党内 ③向群众

9、中央政治局向()全体会议报告工作。①人大常委会 ②中央委员会 ③中央纪委

10、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贯彻执行()、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①民主集中制 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③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三、判断(10分)(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误的打“×”)

1、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2、对于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应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3、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4、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可以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5、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6、巡视组不处理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

7、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应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8、没有发现被调查的党组织或党员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当作出解释,消除影响。()

9、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各项职责。()

1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44题 篇十五

一、单选:

1.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根据是(D)。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C.《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D.《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B)。

A.单位一把手B.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C.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D.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要与(D)相结合。A.与群众监督相结合B.与舆论监督相结合C.与法律监督相结合D.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是(D)。

A.对驻在单位进行监督B.对驻在单位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监督 C.对驻在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D.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对于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A),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A.遇紧急情况下

B.遇特殊情况下 C.一般情况下

D.公开、公平、公正情况下

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A)。A.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B.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C.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D.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C)报告一次工作。A.半年

B.两年

C.每年

D.三个月

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C)述职述廉一次。A.半年和年终在规定范围B.在换届前一年和当年C.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

D.在届中和换届当年

9.《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A)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A.县以上

B.市以上

C.省、直辖市以上

D.乡镇以上

10.《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A)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A.一个以上B.两个以上

C.三个以上

D.四个

1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A),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A.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

B.地方各级纪委委员C.各级组织主要负责人D.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纪委委员

1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以(D)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

A.法定程序

B.规定形式

C.口头形式

D.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

1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A),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A.巡视制度

B.巡查制度

C.考核制度

D.检查制度

1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B),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A.诫勉谈话B.任职谈话C.廉政谈话D.处理决定见面谈话 1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D),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A.公开报道

B.设立专栏

C.内部参考

D.内部反映和公开报道

1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严肃慎重。党委和纪委委员对于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A);对于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A.给予批评教育

B.进行组织处理

C.给予纪律处分

D.进行公开检查

1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撤换(D)。A所在委员会不称职委员B所在委员会不称职常委C所在委员会不称职委员、常委D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常委

1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C)申诉。

A.上级纪委 B.上级党委 C.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 D.上级党委或纪委

19.《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D)留存。A.组织部门 B.组织人事部门 C.纪律检查机关

D.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

20.《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询问可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有关部门应当(C)。

A.进行反馈

B.进行解释

C.作出说明

D.负责解决

2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党组织应当(B)。A.负责解决

B.及时研究处理

C.追究责任

D.作出说明

2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D)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A.组织部门

B.信访部门

C.党的各级委员会

D.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2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巡视组不处理所巡视地方的(A)。A.具体问题

B.政策问题

C.经济问题

D.人事问题

二、判断:

2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X)

2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之一。该表述是否正确?(√)

2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纪委和驻在单位对派驻纪检组实行双重管理。(X)2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2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29.《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30.《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3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对于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3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X)

3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员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3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3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巡视组不处理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3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应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X)

3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没有发现被调查的党组织或党员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当作出解释,消除影响。(√)

3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各项职责。(X)

39.《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察,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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