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售居间服务合同

2024-08-17

资产出售居间服务合同(共10篇)

1.资产出售居间服务合同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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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售居间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 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1 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1.2 该房屋位于______市;

1.3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上述相关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结婚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三条 购房人登记

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的______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______年。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______个月。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 佣金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__________(小写)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将收取买卖之间的差价作为乙方应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第六条 甲方义务

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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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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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及 /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私自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______日内,甲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按实际成交价之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交纳首付款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部佣金______%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3.为确定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拒绝出示房屋买卖合同的,乙方有权按本次交易的评估价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违约金。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补充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约定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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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采用中文文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 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文档来源:律师365(http:///)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2.资产交易居间服务协议 篇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居间人):XX资产管理公司 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因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资产交易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资产转让/收购,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资产收购/转让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资产收购/转让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3、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合同条款,共同恪守履行。

4、标的资产情况:

5、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资产收购/转让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资产收购/转让方,并尽可能促成收购/转让方与甲方签订资产收购/转让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资产转让/收购的数额为不低于/高于 元人民币。

6、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关于资产收购/转让方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转让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负责人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收购/转让方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资产收购/转让方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应保证资产收购/转让方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在甲方与资产收购/转让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审慎和诚实义务,促成资产收购/转让方与甲方签订资产买卖合同。

7、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资产收购/转让方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资产收购/转让方所签订的资产买卖合同。甲方因履行资产买卖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8、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收购/转让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资产交易金额符合本协议第5条第2款约定条件的资产转让/收购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资产交易金额的 %作为乙方佣金,此佣金的有关税款及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资产交易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2)若乙方未能促成有收购/转让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佣金或任何形式的居间费用。

9、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居间从事本项交易。

10、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佣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等诉讼相关费用)。

12、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13、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3.贷款居间服务合同 篇三

甲方:客户

乙方:投资公司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项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及足额的抵押物。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支付乙方居间费用,占借款金额的(大写百分之)。

三、乙方职责:

1、对接投资人及金融机构,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以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4、贷款期限一年,各项总成本共计%。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贷款到达甲方指定账号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贷款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4.居间服务合同 篇四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劳务居间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居间服务事项:

1、鉴于甲方具有从事劳务服务相关水平及资质,需要寻找劳务服务等合作,现委托乙方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需求信息,甲方成功和客户达成劳务服务意向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给予公平合理的报酬。

3、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客户达成劳务服务约定,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委派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独立承担劳务服务相关权利和义务,乙方不承担甲方个人及人员劳务服务任何责任及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第二条费用结算:

1、如上述甲方成功与客户或个人就上述劳务服务,甲方所得收益乙方占%,甲方自收到客户服务费用后3日内支付乙方,甲方不得拖延。

2、上述服务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进行劳务服务中要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相关客户约定职责。

2、甲方必须按照和客户劳务服务约定相关约定履行合同,承担相关权利及义务,如出现纠纷,均有甲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乙方对甲方劳务服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索赔。

3、甲方或委派员工因个人紧急事务、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劳务服务的,需提前和乙方沟通处理,费用这块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5、甲方应当为乙方居间服务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协助和配合。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当以合法方式尽力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应用其自身资源,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劳务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居间行为的合法性,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权益。

3、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甲方外派人员服务情况,并共同研讨有关服务的一切问题,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基础上,甲方应遵从乙方所提出的服务意见。

4、甲方每月给乙方出具对账单,乙方负责给甲方开具相应的服务发票。

5、乙方为完成居间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2、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同意赔偿守约方因追索违约责任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费用。

第六条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5.融资居间服务合同(模版) 篇五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甲方因

需要资金,特委托乙方对外寻找出借人(以下称“资方”)。借款法律关系由甲方与资方建立,借款相关法律文件由甲方与资方签署。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外寻找适格资方,拟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借款利率不高于年息

%,借款期限为

月。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前述授权范围内寻求、推荐有意向的资方,并协助、促成甲方与资方就借款事宜达成相关借款合同。

为避免异议,甲方在此同意并承诺,甲方与乙方推荐资方就借款事宜达成的各项借款条件,以甲方与该等资方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以下统称“借款合同”)约定为准。只要甲方与乙方推荐资方签署最终借款合同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居间服务成功,并愿意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报酬。

二、服务费报酬

乙方就本合同提及之委托事务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成功的标志为,甲方与乙方推荐资方就借款事宜签署了借款合同。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按下列方式收取服务费报酬:

1、服务费报酬总额:甲方与乙方推荐资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的借款本金总额×

%。

2、服务费报酬支付时间:乙方推荐资方向甲方划拨出借本金当天,甲方应一次性全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报酬。

三、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保证委托及借贷时所陈述情况以及提供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积极配合乙方和/或资方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件、配合尽职调查、协助办理担保措施等。

3、维护乙方权益,如期支付服务费报酬,不得跨越乙方私自与乙方推荐资方达成相关交易。

四、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帮助甲方寻求、推荐适格资方。

2、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指导、协调甲方与资方进行良好沟通。

3、维护甲方权益,不得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利益。

五、融资费用提示

乙方根据自身经验提示甲方,在融资活动中可能会产生如下费用:

1、利息、罚息、违约金、担保物处置费等。具体由甲方与资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2、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担保费、登记费等。具体由甲方与资方协商予以明确。

3、乙方服务费报酬。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明确。

为避免异议,甲方在此同意和承诺,上述费用项目只是乙方根据自身经验而事先向甲方给予的提示,以方便甲方结合自身情况而对融资活动进行合理判断。上述所列费用项目不能被视为融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的全部,甲方予以理解并愿意为促成融资而承担乙方和/或资方提出的全部合理的、必要的费用。

六、法律责任

1、若没有出现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情况,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甲方未尽诚实合作义务,向乙方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虚构材料,导致融资不能进行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服务费报酬(若有)不予退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仍应继续赔偿。

3、若甲方向乙方提出违法、违规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并根据甲方具体行为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4、若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与乙方推荐资方达成借款合同的,视为乙方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报酬。

5、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报酬的,甲方除有义务支付应付未付费用外,还应按每日千分之五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6、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资方贷款条件造成乙方推荐资方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提及之委托事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未能成功的,乙方收取适当劳务成本费用人民币

元。

7、融资过程中所有由甲方应当承担或支付的费用,无论是否通过乙方进行转交或支付,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返还或退赔。由甲方自行与收费主体进行交涉和解决。

8、甲方与乙方推荐资方在履行借款合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与乙方无涉。由甲方自行与该资方进行交涉和解决。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签署和履行产生争议的,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6、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上海市

(具体地点)共同签署。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6.法律服务居间合同 篇六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方与委托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由委托方二次授权给受托方,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受托方的义务:受托方与委托方密切合作,必须提供医院收购方之商业信息,并督促此次收购案顺利成交。

第三条 此次医院收购案其中居间费用由卖方支付。成交后佣金统一由央正仲先生帐上转出,以此次医院出让成交所产生之净佣金总额之持分并计一次为限。

第四条 W0002号授权委托书仅代表本次云南省曲靖市医院并购交易,不能涉及其它再次产生的医院并购。

第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 受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7.承包工程劳务服务居间合同 篇七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依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遵照自愿平等、公开透明,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其承担建设工程(轻工),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居间劳务服务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委托事项:

乙方受甲方委托、联系、承揽施司工程发包方(以下简称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合同期年。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甲方授权委托书,合同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及工队相关资料。

2、甲方与第三方签约前,应对第三方的法人资格、资金资信、履约能力及工程施工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审验,自主行使决策、独立承担签约法律责任。

3、甲方与第三方签约生效后,在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发生纠纷,由其双方协商处理,并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4、甲方与第三方签约生效后,即为乙方受托居间服务任务完成。若甲方避开乙方单独与第三方达成签约,仍视为乙方居间服务报酬。若甲方后续与第三方签约,支付乙方居间服务报酬亦同。

共4页第1页

5、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任务后,并出具乙方完成其委托任务的证明文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其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月完成工程量清

单等全部相关法律文件。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按量支付乙方居间劳务服务报酬,乙方的居间劳务服务报酬所涉及的劳务、工资等各类税费。由甲方据实全额承担,乙方

不提供任何发票、收据等票据。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授权范围实施委托工作,授权期间不得从事各类违法活动,若其发生违法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有关承揽工程项目的发包、施工等真实信息资讯,协助甲方对第三方资讯了解和对工程项目内容实地考察。

3、做好协调工作,及时传达第三方发包条件及要求,努力促成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工程施工协议或合同。

4、乙方居间劳务服务未能促成甲方与第三方签约,乙方不收取居间服务报酬。但因甲方原因无故抵制签约、失信事前承诺造成居间服务失败,甲方应承

担乙方前期开支的全部差旅费,工资等经济损失,具体损失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或一次性的补偿元人民币。

四、居间服务报酬标准、计算方法与支付方式:

1、报酬提取标准:乙方按甲方每立方合约单价中提取元),或按甲方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轻工总工资额的%提取。扩增的工程量及后续年份完成的工程提取服务报酬额亦同。

2、报酬计算方法:甲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提取单价金额或报酬提取率=居

间服务报酬。

3、报酬支付方式:

①由甲方按其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轻工工资总额应提居间服务报酬,按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每月日前足额划拨支付。

酬足额划拨到银行工资卡内,直至服务报酬付清。

4、预付居间服务报酬:甲方与第三方签约生效后,为了更好地开展委托任,预付报酬在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报酬中一次扣清。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一方毁约,承担总价款百分之%)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按量支付乙方服务报酬,每日承担百分之%)滞纳金,发生一次,支付一次,以此类推。直至乙方应付报酬结清。

3、因乙方阻碍甲方与第三方签约,给乙方造成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居间服务报酬全部兑付结清(包括后续施工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不能自行解决,任一方可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诉讼仲裁解决。

4、本合同一式四分,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或按手印)、直接责任人

签字生效。均具有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

八、合同附件:

1、甲方授权委托书;

2、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或合同书;

3、甲方出具乙方完成其授权委托任务的证明文件;

4、双方责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照片。

九、合同签署:

1、签署单位(人):

乙方全称:签约责任人:签约责任人:身份证号:现住地址:手机号:代理经办人:代理经办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3、年日

8.二手房居间服务合同 篇八

乙方(买受人): 乙方代理人 :

丙方(居间人):京华世通(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甲、乙双方自愿委托丙方对其双方房屋交易提供居间服务,已经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现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及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交易房屋的基本情况:

1、坐落:北京市区。

2、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未设立抵押/ 贷款余额:约¥ 元,贷款余额的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 □乙方将首期房款交付甲方,优先用于偿还贷款,不足部分由甲方自行还清/□其它: 。

3、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未出租/ □已出租,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的交易条件为:

1、总房价款:人民币佰拾万

2、在本合同签订佰拾 拾元整(¥ )。

3、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①自行交割:□全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 ②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4、甲、乙双方定于 □丙方通知之日起日内 / □年月极配合的前提下,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5、□在办理权属登记当日/ □在本合同签订乙方向甲方支付 □购房余款/ □首付房款,共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

6、甲方应于□在办理权属登记并收到全部购房款当日/□年,向乙方交房。

7、涉及此房屋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下列费用:

1、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第

①居间服务费、代书费:人民币 元整(¥ )。 ②权证过户费:人民币 元整(¥ )。

③贷款手续费:人民币 元整(¥ )。

2、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第

①居间服务费、代书费:人民币 元整(¥ )。 ②权证过户费:人民币 元整(¥ )。

③贷款手续费:人民币 元整(¥ )。

第四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合同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与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2、甲方声明并保证其依本合同约定保证该房屋无任何权利瑕疵,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3、丙方在甲乙双方资料齐全并积极配合的前提下,丙方积极协助甲、乙双方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居间服务费等费用。费用支付方未经丙方同意而延迟支付的,丙方有权追索滞纳金,每日按照延迟支付费用数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5、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延迟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延迟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当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并由违约方按照本合同居间服务费的数额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同意,三方任何一方如对另一方或两方做出承诺,以《补充协议》、《证明》或《承诺书》等书面形式体现。三方不存在也不认可口头约定或承诺。同时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与《买卖合同》或《居间服务合同》等书面约定不符的要求,合同另外两方有权拒绝配合。

第六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三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本房屋交易签署的《买卖合同》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丙方(居间人):

地址:

年月日:

9.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篇九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甲方洱源县纵横综合磁选厂部分股权转让给原拉萨金城矿业有限公司之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纵横综合磁选矿厂原甲方独资企业中百分之百(100%)股权中的百分之八十五(85%)的股权以人民币肆佰万元(4000000.00)转让给乙方,甲方保留佰分之十五(15%)的股权,双方共同合作经营。

二、甲乙双方合作后,纵横综合磁选矿厂的法人由乙方担任,即纵横综合磁选矿厂的原甲方法人必须进行更改为乙方人员作为选矿厂的法人。

三、甲乙双方合作后,原甲方名下的磁选矿厂的财产及选厂场地、设备、设施以及已购进堆放在厂区内的原料和山下堆矿场的原料共计四万多吨(甲方可以确保不低于三万吨以上)和财产,以及外面欠本企业的一万吨原料等都属甲乙双方按新股权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合作后,甲方在与乙方合作前的一切所欠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乙双方合作后,由乙方负责提供合作后企业所需要的一切资金,甲方将不另行投资。建成日处理量达1000吨以上的选矿厂以及购买资源所需要的流动资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投资。

六、甲乙双方合作后,由乙方主要负责财务,甲方监管,由乙方主要负责企业运作和生产规划。甲方协助乙方购买资源。

七、甲乙双方合作后,当企业产生效益时,按企业报表每月所产生的实际利润,甲乙双方每半年进行一次分红。

八、甲乙双方共同将纵横综合磁选矿厂重新注册合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解付后支付给马成芳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设备安装生产正常后1个月内乙方付给马成芳200万元,(从第一次支付马成芳款项日期后5个月内),余款300万元在新建选厂正常生产3个月内乙方付给马成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或签订补充合同条款,所补充的合同条款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前提下,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争议事项,在甲乙双方协商未果时,由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

法人(签字):

乙方:

法人(签字):

10.居间服务合同 篇十

居间人(乙方):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银行贷款以解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据此,特委托乙方提供办代为理银行贷款业务的相应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需共同遵照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要求

甲方需对外借款人民币¥ (大写: ),特委托乙方为其寻找贷款人,并提供代为办理借款业务的相关服务。借款利息应控制在月利率 %以下(包含本数),所借款项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该借款业务,需提供与借款金额相当的财产为借款提供担保,且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办理贷款所需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提交乙方,向乙方交付担保物或提交财产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的财产不存在法院查封,设有他项权利等情形。

第二条 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在委托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办理完毕的,双方可协商延长办理期限,甲方也可另行委托他人办理。

第三条 居间服务费的计算

2.1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甲方后,乙方的居间服务即履行完毕,甲方应按借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甲方应按约定借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如出借人与甲方协商

一致,不再履行《借款合同》的,甲方也应按约定借款的 %向乙方支付办理借款业务产生的合理费用。

2.2委托期限内

2.3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

第三条 借款居间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追索其债权者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借款届满后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的,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的,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5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补足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取的居间费不予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 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 甲方违反3.5项约定,不按借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3.6、

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 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2乙方违约责任:4.2.1除依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2.2 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4.2.3 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导致应承担补办责任;4.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4.2.5 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争议及解决5.1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附则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债权债务结清之日终止。6.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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