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024-06-20

医院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共9篇)

1.医院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篇一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动火管理制度:1.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2.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3.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4.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5.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6.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堆场,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7.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4.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5.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2.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3.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5.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6.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7.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一)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2.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3.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4.遇有火警、火灾,制定临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5.查究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6.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二)部门级防火人职责1.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规定。3.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正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落实。4.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防火大检查外,本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6.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7.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1.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2.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3.经常对安全防火或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报告部门领导。4.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三、消防安全教育制度1.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2.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3.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4.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四、防火检查制度1.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2.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3.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4.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五、整改火灾隐患制度1.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3.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4.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5.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1.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2.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和杂物。3.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4.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5.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1.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2.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3.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4.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5.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八、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1.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2.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3.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4.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5.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6.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1.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2.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3.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4.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5.安全部防火巡查员除对码头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6.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十、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1.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2.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3.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4.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5.公司安全部是码头的安全监察部门,除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严格学习培训外,还要经常深入到其他部门(仓库、车间)等,对其员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十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烧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安全部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3.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4.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5.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6.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十二、灭火疏散预案制度1.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2.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3.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4.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5.疏散完毕,安全部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6.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落实消防中心值班责任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值班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负责做好消防设施、警报、故障、监控记录及时处理火灾事故并将有关资料进行认真记录。3.消防中心控制室收自动报警信号,值班人员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立即起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局报告火警。4.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器,如有失灵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保证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2.医院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篇二

1 生产岗位设备操作规程

1.1 颚式破碎机

颚式破碎机启动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电压表、电流表是否灵敏完好; (2) 破碎腔内是否有物料, 若有必须取出; (3) 地脚螺栓、轴承座螺栓、颚板压紧螺栓、皮带轮和飞轮锁紧螺栓是否松动; (4) 三角带是否齐全完整、张力是否一致; (5) 调节螺栓和压紧弹簧的锁紧螺栓是否完好; (6) 皮带轮和飞轮安全护罩是否齐全牢固, 确认有无开机故障; (7) 对轴承座加注润滑油脂;

b.启动前必须通知前后工序, 确保在安全情况下启动机器;

c.启动破碎机必须是空载, 启动时应严格按电器设备启动规定操作;

d.启动顺序:先开电磁铁→ (永磁铁除外) →出料皮运机→再启动破碎机→最后启动供料皮运机或箱式给料机, 停机时则其相反;

e.设备经启动达到正常运转1 min~2 min后方能给料, 给料要均匀, 避免过载, 进入颚破机的物料最大尺寸不得超过进料口尺寸的0.8倍。给料时, 应避免铁件或杂物掉落到破碎腔内;

f.严禁从运转中的破碎机腔内用手取出物料, 处理卡料故障和调整机器及更换零部件, 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g.破碎机在正常工作时, 机手应经常检查各润滑点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轴承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 工作电流不超过电机功率的0.8倍, 同时注意观察设备有无异常震动或声响, 各紧固件有无松动现象;

h.经常检查颚板磨损状况, 确保破碎物料粒径尺寸符合工艺技术要求;

i停机时先停止给料, 待机腔内的物料全部破碎完毕后方可停机;

j停机后应切断系统总电源。

1.2 锤式粉碎机

锤式粉碎机启动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电压表、电流表是否灵敏完好; (2) 地脚螺栓、轴承座螺栓、皮带轮、飞轮锁紧螺栓是否松动, 检察孔门是否关闭; (3) 皮带轮和飞轮安全护罩是否齐全牢固; (3) 传动三角皮带是否齐全完好、张力是否一致; (4) 确认有无开机故障; (5)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b.启动前必须通知前后工序, 确保在安全情况下启动机器;

c.启动粉碎机必须是空载, 启动时应严格按电器设备启动规定操作;

d.启动顺序;先开粉料皮运机→滚动筛→供料皮运机→回料皮运机→粉碎机→电磁铁 (永磁铁除外) →供料皮运机, 停机时则其相反;

e.喂料应均匀, 避免过载, 工作电流不超过电机功率的0.8倍, 否则应立即停止喂料;

f.随时观察机器运行情况, 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70℃, 否则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不得有铁件和杂物混入粉碎机内, 如遇异常声响或振动, 应立即停机检查并排除;

g.当粉碎机发生堵塞现象时, 应立即停机用人工来排除故障, 不准用设备强行运转来排除故障;

h.处理机腔堵塞事故、检查或维修机器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同时切断总电源;

i.经常检查锤头、筛板或筛条、衬板等磨损情况和滚动筛网有无堵孔或破损现象, 确保粉碎物料粒径符合工艺技术要求;

j.停机时先停止给料, 待机腔内的物料全部粉碎和输送完毕后方能停机;

k.停机后应切断系统总电源。

1.3 皮带运输机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完好灵敏; (2) 输送带连接扣、上下托轮、导向轮是否脱落或灵敏;输送带是否跑偏、机架是否变形, 头尾轮和传动部位是否灵活可靠; (3) 导料槽和三角带 (链轮) 安全护罩是否齐全牢固, 确认有无开机故障; (4)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b.皮运机的启动和停机均应在空载情况下进行, 启动时应先点动1~2次, 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启动运转;

c.禁止在皮运机运行中清理杂物或处理设备故障;

d.调整皮带跑偏, 应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e.操作工应经常对托轮和传动滚筒上的杂物和泥土进行清理, 确保皮运机平稳运行;

f.停机后应切断电源。

1.4 转筛 (滚筒筛)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完好灵敏; (2) 各紧固件、轴承座是否松动; (3) 滚筒转动是否灵活、筛网是否堵塞或穿孔; (4) 安全护罩、档料板是否齐全牢固; (5) 对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b.确认在安全情况下启动转筛, 转筛启动和停机必须是空载状态;

c.供料均匀, 物料内不得混入硬杂物;运转中无异常响声;否则应立即停机处理;

d.定期对转筛网内的粘糊物料和杂物进行清除;

e.停机后应切断电源。

1.5 箱式给料机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完好灵敏; (2) 各紧固件和输送带连接扣是否松动或脱落; (3) 托轮是否齐全、灵活完好; (4) 三角带是否齐全、张力是否一致; (5) 导料槽机架和挡板是否变形; (6) 传动棘轮棘爪啮合是否正常,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b.确认在安全情况下启动机器;

c.运行中运输皮带应断续均匀前进, 无冲击现象, 皮带上物料堆积厚度均匀无空挡;

d.设备运行中无异响, 无震动, 输送带无跑偏现象, 电流无异常波动, 滚动轴承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

e.向给料机供料时, 应均匀供给物料, 不允许冲击式供料;

f.停机前应先停止给料, 待箱体内物料全部输送完后方能停机;

g.停机后应切断电源。

1.6 固定式螺旋输送机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完好灵敏; (2) 各紧固件、吊座是否松动; (3) 螺旋是否卡壳; (4) 安全护罩、盖板是否齐全扣牢; (5)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b.螺运机的启动和停机必须是空载状态, 防止启动时过载;

c.螺运机在运转中应注意:喂料均匀, 物料内不得混入硬杂物;无异常响声, 否则应立即停机处理;机盖和检查孔盖必须保持完好不准取下, 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d.定期对螺运机壳内的粘糊料进行清除;

e.停机后应切断电源。

1.7 双轴搅拌机

a.启动前应遵守下列规定: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电压表、电流表、打气泵、气动离合器是否灵敏完好; (2) 搅拌刀是否齐全, 有无松动现象; (3) 三角带是否齐全、张力是否一致; (4) 供水管、供气管是否畅通; (5)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搅拌槽安全护网、三角带、联轴器安全护罩是否齐全牢固;确认无开机故障后方可发出开机信号, 准备开机供料;

b.开机时, 待主电动机运转正常后, 方可合上气动 (手动) 离合器, 待机器进入正常运转1 min~2 min后, 即:向搅拌机内供料, 供水;

c.搅拌机在正常运转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机器设备有无异常声响, 电流指示表有无异常波动; (2) 搅拌刀有无松动脱落现象, 搅拌泥料是否符合成型工艺技术要求; (3) 运行中, 滚动轴承座最高温度不超过60℃; (4) 离合器是否灵敏可靠, 不得有异味;

d.搅拌机停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正常停机, 先停止给料, 待搅拌槽内泥料搅干净后 (搅拌轴下部无泥料) 方可停机, 以便下次启动;脱开离合器, 切断电动机电源; (2) 排除搅拌机故障, 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并通知前后工序待机; (3) 停机后应切断系统总电源。

1.8 双级真空挤泥机组

a.机手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对双级真空挤泥机组、真空泵、打气泵的工作原理、性能、润滑保养、使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2) 针对挤泥机组生产品种的不同, 能协助机修工更换芯具、出口和调整挤泥机的挤出压力和真空度;

b.启动前应遵守下列规定: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电压表、电流表、真空表、压力表是否灵敏完好; (2) 真空泵、打气泵、供气管是否畅通; (3) 上段砖机搅拌刀是否齐全, 有无松动现象; (4) 供水管、排水沟是否畅通; (5)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脂) ; (6) 上段砖机安全护网、三角带、联轴器安全护罩是否齐全牢固; (7) 确认无开机故障后, 发出开机信号进入生产准备; (8) 开机时, 先打开机口润滑水 (油) , 待主机 (含打气泵) 、真空泵电动机运转正常后, 方可启动挤泥机组离合器, 待机器进入正常运转1 min~2 min后, 即:向挤泥机内供料;

c.机组在正常运转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工作电流不得超过电机功率的0.8倍, 轴承最高温度不超过70℃; (2) 有无异常振动和声响, 各紧固零部件有无松动, 抽排气管和真空室是否堵塞, 真空度、砖坯强度是否达到工艺技术要求; (3) 发现机组有异常现象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4) 生产过程中如遇机口堵塞, 必须拆除机口挤出泥料, 不准用强制启动挤泥机来排除堵塞故障;

d.停机时先停止供料, 待泥缸内的泥料全部挤出后方可停机, 同时切断机组电源, 关闭机口润滑水 (油) ;

e.停机后应切断系统总电源。

1.9 气动离合器

a.例行检查: (1) 电器线路、开关是否灵敏完好; (2) 离合器上的三角带轮槽是否与电动机上的三角带轮槽对正; (3) 输气管路系统是否漏气, 否则将引起离合器打滑或缩短空压机使用寿命;

b.空压机的输出压力应为0.4 MPa~0.7 MPa, 否则不允许启动电磁阀, 以保证离合器能有效工作;

c.经常保持电磁阀、橡胶气膜、摩擦片的清洁, 不得沾着油污或其他腐蚀性物质;

d.离合器的轴承要保持润滑良好、各紧固螺栓不得有松动、气管无漏气现象, 确保工作正常。

1.1 0 空气压缩机 (打气泵)

a.例行检查: (1) 电器线路、开关、压力表是否灵敏完好; (2) 三角带是否齐全、张力是否一致; (3) 排气 (水) 螺栓是否锁紧;

b.启动前用手转动皮带一圈, 确认正常, 打开放气阀;

c.接通电源机器空转, 关闭放气阀进入正常工作;当气缸内的气压超过规定值 (0.7 MPa) 时, 气压自动开关应立即停机;当气缸内压力小于0.3 MPa±0.05 MPa时, 气压自动开关应自动复位启动电机;

d.使用中应注意: (1) 气压是否正常, 压力表是否灵敏; (2) 停机后应放空气缸中余气和积水, 以利下次启动; (3) 润滑油量要适当; (4) 水压开关、安全阀工作正常; (5) 过滤器使用期在200 h后应清洗一次;

1.1 1 真空泵

a.例行检查: (1) 电器线路、开关、压力表是否灵敏完好; (2) 三角带是否齐全、张力是否一致、防护罩是否完好; (3) 各紧螺栓是否松动; (4) 冷却水、排气管、油管是否畅通;

b.启动前先关闭总阀, 再打开进气管上的放空阀, 同时打开冷却水阀, 然后用手按运转方向转动飞轮, 确认无异常现象方可开机;

c.启动后应迅速关闭放空阀, 同时检查油位和冷却水是否正常, 机器无异常声响或震动;

d.开泵5 min后, 逐步打开进气阀, 注意真空表示压力在0.05 MPa以上, 方能全开进气阀门;

e.设备在正常运转中, 无震动、无异响、无漏气, 真空度符合成型制品要求, 轴承温度应低于60℃;

f.停机时应关闭进气阀, 打开放风阀;关闭冷却水, 切断电源。

g.注意事项: (1) 冬季停机, 当气温低于0℃时, 应将泵体冷却水放尽; (2) 捕集器应每班排出淤水一次。

1.1 2 切条、切坯机和分运坯机组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完好灵敏; (2) 切坯钢丝是否齐全、松紧是否适宜, 推坯扳尺寸与钢丝尺寸是否一致; (3) 切坯机钢丝调节臂是否灵活; (4) 气动切条机打气泵和供气管是否完好, 切割矩是否灵活可靠; (5) 对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b.空载试机 (含分运坯机组) , 推坯板是否回到原位, 分运坯机皮带是否跑偏, 分坯过渡板是否擦皮带扣, 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入开机准备;

c.开机时先发出开机信号, 确认安全时, 先开分运坯机、再开切坯机、最后开切条机, 停机时则相反;

d.切坯机工作时, 必须保持推坯头和平台干净, 用适量润滑油擦净推头和台面上泥土;应注意观察砖坯尺寸是否符合工艺技术要求;

e.清除钢丝上的泥土, 杂物, 更换钢丝, 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当切坯钢丝折断频繁时, 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 处理后方能继续工作;

f.切坯机组出现异响或振动、推坯板或运坯皮带发生跑偏时, 应立即停机处理;

g.停机后应切断系统总电源。

1.1 3 干燥车 (窑车) 码坯工

a.干燥车或窑车停放在码坯位置后, 用专用刹车器具将其固定;

b.码坯时, 按工艺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操作者与干燥车或窑车、分运坯机和坯垛距离应在≥0.3 m范围内操作;

c.严禁坐在窑车、干燥车、运坯机架上码坯或站立在运坯机架上码坯;

d.当干燥车或窑车行走时, 首先应确认轨道上无障碍物和周围无安全隐患, 否则不允许走车;

2 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

2.1 钳工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灵敏完好; (2) 常用工具:扳手、钢丝钳、螺丝刀、鎯头、錾子、撬棍、手锯等是否齐备可靠; (3) 常用设备和器具:钳工桌、台虎钳、大锤、套筒扳手、手电钻、手工锉、固定式砂轮机、钻床、电焊机、氧割具、安全行灯等是否齐备可靠;

b.检修机器设备时, 必须严格遵守《机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c.在工作台上錾工件时, 工作台上应设置铁丝防护网或挡板, 同时应注意周围工作者的安全, 严禁使用高速钢做錾子;

d.使用大锤冲击工件时, 必须察看前后、上下、左右环境是否有人员或其他物体影响工作, 在大锤运动范围内严禁站人, 不许用大锤打小锤, 也不许用小锤打大锤;

e.用手工锯锯割工件时, 锯条松紧应调整适当, 用力均匀, 以免锯条折断伤人;

f.检修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设备时, 必须要事先办好检修许可证和动火证等相关手续;

g.在交叉和多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 安装和拆卸大型机械设备时, 要严格遵守起重规定, 并有专人负责警戒和指挥。

2.2 钻床 (含台钻)

a.例行检查:电气线路、开关是否灵敏完好;

b.钻孔前, 应先调整好工作台和操纵杆, 锁紧钻头, 摇臂钻床还应锁定摇臂, 使工件位于工作台中心部位, 方可开钻作业;

c.钻孔操作时头部不得与钻床太近, 应保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必要时应佩戴安全帽和护目镜;清理铁屑时用专用工具清理, 严禁用裸手清除铁屑;

d.在开始钻孔和工件将要被钻穿时, 切不可用力过猛;

e.停机后应切断电源。

2.3 固定式砂轮机

a.例行检查:电气线路、开关是否灵敏完好;

b.砂轮表面无裂纹或破损, 砂轮直径不得超过规定使用范围, 砂轮要保持干燥, 以防止受潮降低强度, 禁止使用没有合格证的产品;

c.砂轮轴上的紧固螺纹与主轴的旋转方向相反, 以保持紧固;夹持砂轮的法兰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1/3, 砂轮的安装间隙 (法兰与砂轮夹紧应力) 应符合规定;对有平衡的法兰盘, 应在装好砂轮后进行平衡, 试机合格后方可使用。

e.新砂轮机使用前, 应先进行试运转30 min, 待正常后方可使用, 否则不准使用;

f.砂轮机的防护罩与排尘装置应齐全牢固, 且符合规定;

g.使用砂轮机时, 操作人员必须位于砂轮机侧面, 只允许一人操作, 不准两人同时磨削。

2.4 电焊工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电缆线、电焊钳、防护面罩是否完好; (2) 接地线是否按规定连接; (3) 是否按规定穿戴好劳护用品;

b.电焊所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 开关接线板的安装应由专业电工进行, 电焊机的接地线不得接在有易燃介质的管道上, 更不能用相连的设备串通;

c.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生产区域实施电焊 (动火) 时, 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并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否则焊工可以拒绝施焊 (焊工擅自动火, 发生事故由电焊工自己负责) ;

在动火前半个小时应进行安全分析, 如:周围有无氧气管道或设备, 除分析可燃性气体外还需分析含氧量;动火时, 必须严格按照动火证规定地点动火, 不得擅自移动地点, 动火作业中断半小时需重新动火, 还应再进行安全分析, 动火证有效期失效后, 需继续进行动火作业的, 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d.在潮湿的地方或雨天作业, 要穿戴好绝缘胶鞋, 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e.在容器内部工作时, 必须使用低压照明灯, 同时还必须设置监护人。

2.5 气焊工

a.例行检查: (1) 氧气瓶和乙炔瓶及气管接口是否沾有油污、气表和焊割炬接头是否牢固可靠; (2) 输气管是否畅通或漏气; (3) 氧气和乙炔表、焊割炬调节阀门是否灵敏可靠;

b.在气瓶咀上安装减压器表以前, 需进行瞬间吹除尘, 以防瓶咀堵塞;

c.乙炔瓶和氧气瓶均距明火10 m以上, 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应在7 m以上, 且放置在空气流通的地方, 不得在烈日下暴晒;乙炔发生器与焊割炬之间应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

d.使用焊割炬前, 必须先检查火焰喷射情况是否正常, 先开启焊割炬的氧气阀门, 氧气喷出后再开启乙炔阀 (乙炔皮管未接上) , 用手指贴在乙炔接口上检查是否有吸力, 如果没有吸力, 反之有推力说明不能使用, 应立即进行处理后才能正常使用;

e.在通风不良的地方或在容器内作业时, 应先在容器外面点好火, 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门少许, 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气, 按工件所需选择火焰温度进行切割, 停火时应先关闭氧气, 然后再关闭乙炔气, 以防引起回火;

f.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 氧气瓶应垫绝缘物, 以防气瓶带电;

g.工作完毕后, 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阀关好, 并将气瓶、气表、输气管等器具收捡到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6 电工

a.例行检查: (1) 安全防护用具 (橡胶手套、鞋、垫) 不准有外伤、裂纹、气泡、毛刺、划痕等; (2) 属瓷绝缘的不得有裂纹; (3) 所用工具和器具 (电笔、电工刀、扳手、钢丝钳、螺丝刀、鎯头、检测表等) 是否安全可靠;

b.在工作中, 要严格执行《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工作前, 必须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适用于拟使用的电压等级, 检修工具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使用正确;

d.专业工具要专项使用和保管, 保持清洁, 轻拿轻放, 经常核对试验周期是否过期;

e.无特殊防护装置的绝缘拉杆, 不允许在下雨或下雪时进行室外作业;

f.在潮湿天气的室外作业, 不允许用无特殊防护的绝缘夹;

g.使用橡胶手套应内衬一副线手套;

h.用验电器时, 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 逐渐接近有电设备, 直至氖灯发光为止;

i.检修机电设备, 必须切断总电源, 并挂安全标志警示牌, 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j.对带电设备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必要时加挡板或隔离栏;

k.检修更换的开关容量、电压、电流、接线等参数和接地方式, 不允许擅自变更。

2.7 车工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防护罩是否完好; (2) 各转动手柄、变速齿轮的手柄应在正确位置上, 按润滑图所示加注润滑油, 油量应符合要求;启动机器后空车运转1 min~2 min, 使润滑油散布到各处;

b.工作前应穿戴好的劳护用品 (不准戴手套) ;

c.装夹刀具或工件必须正确牢固, 卡盘板手用后应随手取下, 车削各类工件应符合工艺技术要求;不准在卡盘下, 床身导轨上敲击或校正工件;

d.工作中不准用手刹住正在转动的卡盘和清除铁屑, 只能使用工具清除;

e.工作中改变主轴转速, 必须在停车后进行。变换走刀箱手把位置在低速进行;

f.装夹重量较大的工件时, 要用木板保护床面, 下班时如不能卸下的工件, 要用相应物件把工件垫牢;

g.使用冷却液时, 要在机床导轨上加润滑油并要定期更换冷却液;

h.下班时, 应清除车床上及周围的切屑和冷却液, 擦净车床后在导轨位杠和卡杠上加油保养, 并将大拖板移至床尾一端, 将转动手把放到空挡位置, 关闭电源。

2.8 配电房值班员

a.值班员的条件: (1) 熟悉各配电柜和配电设备的性能; (2) 具有相应专长和技能, 正确操作配电设备; (3) 熟练地运用配电设备的编号和作用;

b.做到安全配电, 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认真做好运行工作记录 (字迹工整、数据准确无误, 不得涂改) ;发现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 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供电;

c.检修配电设备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带绝缘手套, 穿绝缘鞋, 垫绝缘板, 禁止高压带电作业; (2) 需有监护人员监护操作的, 不准一人单独作业; (3) 停电操作, 先拉掉油开关或负荷开关, 切断隔离开关;当指示绿灯亮时, 应再检查开关是否被关闭; (4) 送电操作, 先合上隔离开关, 再合上油开关或负荷开关, 试送电1~2次, 待数秒钟后才能正式送电, 指示绿灯亮, 仪表指示正常, 则操作完毕;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拉闸断电, 再次查明事故原因, 排除后方可正式送电;

d.当电压超过430 V时, 不得投入使用电容器;

e.配电房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 周围禁止人员通行和小孩玩耍;

f.发现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 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g.厂区内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 电气值班人员要做到经常巡回检查, 发现不符合安全和节约用电规定的, 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医院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篇三

1.工作前要检查各部件传动性是否完好,搞好保养,注意检查锤爪的完好、可靠情况。

2.工作中应灵活操作液压手柄,使割台和切碎器适应田块要求,要避免切碎器锤爪打土,扶导器、摘穗辊碰撞硬物。

3.收获到地头时,不要立即减速。要继续保持作业部件的高速运转,并前进一段距离,以使秸秆完全粉碎。

4.柴油机水温超过95℃时,应当停车,清洗散热器,并及时补足冷却水。

5.拖拉机起动前,必须将变速手柄、动力输出手柄置于空挡位置。起步前,接合动力、转弯、倒车时。要先鸣喇叭,观察机车前后、左右情况,并提醒多余人员离开。

6.严禁拆卸护罩,机组在转向、地块转移、长距离空行及运输状态时,必须使收获机脱开动力,

二、操作要点:

1.首先了解待割地块的基本情况,在行距较紧的情况下最好人工开道,具体做法是:将地块倒伏的玉米穗和两头的玉米穗摘下运出,然后进行机械收获。

2.在试割期间,应先用低一挡试割,如果工作正常,再适当提高一个档位。

3.工作中驾驶员应灵活操作液压手柄,使割台和切碎机适应田块的要求,并避免切碎机锤不打土、扶导器和摘穗辊碰撞硬物。从而造成机件损坏。

4.在机器运转时,不得用手触摸I作部件或排除故障,排除故障时必须停车、熄火。

4.电焊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篇四

编号:xxxxx

电焊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首先必须持证上岗,办理动火手续,严格操作规程,各种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

2、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焊机应避雨雪、潮湿,放置在干燥处。

3、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4、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小于1MΩ(欧)

5、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移动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

6、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7、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8、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应冷却。

9、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5.消防水泵操作规程 篇五

一、启动前检查

1、检查泵组是否完好,泵周围应无杂物。

2、擦净泵体表面,检查所有润滑油点应正常。

3、检查泵的进出口阀、压力表、真空表旋塞,转动应灵活。

4、检查工艺流程,阀门应处于流程要求状态。

5、检查电动机和泵的相关零件,接地线、地脚螺栓等应牢固。

6、检查操作盘电流表应在零位,电压表应指示正常。

7、用手转动联轴器,使泵轴转动 几圈应轻松灵活。

8、向泵内引水,放空泵内空气,关闭出口闸阀。

注意:

1、消防泵使用次数很少,切记每个班次都必须盘车一圈。要确保紧急情况万无一失。

2、消防泵的使用都在情况紧急时刻,启动前检查,动作一定要快。

二、启动操作

1、打开压力表和真空表旋塞。

2、启动前检查和按启动按扭应由同一人操作。

3、当转速达到额定转数时,逐渐打开出口阀门到压力表指定的位置为止。

4、随时观察出水段平衡管内水的流动,绝对禁止堵塞。

6.物管企业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篇六

1.0目的

确保操作的安全性、正确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消防设备、保安闭路电视系统的操作,可根据设备选型情况的不同自行编制操作规程,报设备部审批后执行。

3.0职责

中控室值班员负责中控室消防设备的操作。

4.0工作程序

4.1消防报警。泵

消防泵的控制状态,平时放置在“手动”,在遇火警时将消防栓箱的手动玻璃压破,向消防主控中心报警。

4.2.1主控人员安排巡楼人员去显示部位查看,并由巡楼人员通过对讲机汇报现场情况。

4.2.2确认火灾后,主控人员远距离启动消防泵,即在远程启动柜上直接按下“绿色”的启动按钮。

4.3喷淋泵

喷淋泵控制状态处于“手动”,遇火灾喷淋头被高温烧炸,消防水流出,管网内产生压差,主机报警。

4.3.1主控人员安排巡楼人员去显示部位查看,并由巡楼人员用对讲机汇报现场情况。

4.3.2确认火灾后,主控人员远距离启动喷淋泵,即在消防远程启动柜上,直接按下“绿色”的启动按钮。

4.4闭路电视

4.4.1主控人员在主控台重点对各个监视器的监控内容进行人员监控。

4.4.2对重点画面进行录相、存档。

4.4.3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安排巡楼人员现场查看。

4.4.4现场情况不易处理时,应向班长或总值班汇报。

4.4.5摄像头24小时监控、录像,数据保存期为7天。

7.医院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篇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扑灭木材等普通固体物质、乙醇油类等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电器设备等初起火灾。

3、消防设施种类

3.1公司现有灭火器为MFTZL35型、MFZL8型ABC干粉灭火器;MFZ8型、MFZ4型、MFZ35型BC干粉灭火器。

3.2公司现有消火栓为SG24B65消火栓。

4、使用方法

4.1使用4KG或8KG灭火器(MFZL8、MFZ8、MFZ4型)时,操作者应站在上风位置,拔出保险,一手握喷嘴下方喷管,另一手按下压把,灭火剂即从喷嘴喷出;松开压把,喷射停止。使用该型灭火器灭火时,需对准火焰根部,扣射推进,以防回火复燃。

4.2使用35KG灭火器(MFTZL35、MFZL35型)时,应先将灭火器推至现场,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取出并伸展喷管,一手握喷管,另一手拔出保险、向上提起阀门手柄后,双手紧握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喷射推进,直至将火完全扑灭。

4.3使用消火栓时,应先将消火栓门拉开,取出水带,将水带一头接扣与水枪联接,另一接扣与消防水出口联接。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将阀门打开(向右旋转)双手紧握水枪,根据着火物性质进行喷射(化学品、油类火灾,应对准着火点四周进行喷射,以达到稀释、降温的目的;其他物质着火,应对准着火物进行喷射,以达到灭火的目的)。

5、日常维护保养

保持干燥、清洁、无锈蚀;标识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喷射软管畅通,无破裂;压力值应在正常范围内。做好日常检查及日检查记录。

6、注意事项

6.1灭火器内有压力氮气,必须注意安全,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切勿撞击,不准倒置,应直立摆放。

6.2注意防潮,严禁烈日暴晒及接触腐蚀性物质,以避免金属锈蚀,塑料和橡胶老化。

6.3灭火器周围严禁摆放杂物,严禁埋压。

6.4使用灭火器时,严禁将喷嘴对向人。

6.5如发现压力进入红区或压力进入黄区发生自喷时,应及时重新充装,一经开启即使喷射不多,也必须再充装,充装后密闭性能应完好。

6.6灭火器严禁挪作它用。

拟制:审核:审批:

8.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篇八

11.洁净手术室空气净化效果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洁净手术室的监测包括工程验收检测和日常监测,工程验收检测分竣工验收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检测。各项监测资料应保存完好,记录存档。

一、工程验收检测

1.竣工验收检测:是指建设方对经过施工方调试使净化空调基本参数达到合格后的洁净手术室的施工、安装质量的检查认可。

(1)由施工方负责完成。(2)检测项目:

1)通风机的风量及转数; 2)系统和房间风量及其平衡; 3)系统和房间静压及其调整; 4)自动调节系统联合运行; 5)高效过滤器检漏; 6)洁净度级别。

2.综合性能全面评定检测:洁净手术室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综合性能评定,由第三方对已竣工验收的洁净手术部的等级指标和技术指标进行全面检测和评定。

1)必须由卫生部门授权的专业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或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完成。

(2)检测项目:

1)截面风速; 2)换气次数; 3)静压差; 4)洁净度级别; 5)温湿度; 6)高效过滤器抽查检漏(1级洁净用房抽查比例应大于50%,其他洁净用房应大于20%);

7)噪声; 8)照度; 9)新风量; 10)细菌浓度。3.注意事项:

(1)工程验收检测时,应先测风速风量和静压差,最后检测细菌浓度。(2)不得以空气洁净度级别或细菌浓度的单项指标代替综合性能全面评定。(3)不得以竣工验收检测代替综合性能全面评定检测。

(4)竣工验收和综合性能全面评Ⅰ定的检测以空态或静态为准。

二、日常监测

1.每天通过净化自控系统进行机组监控。2.空气细菌浓度监测:

(1)静态监测:每月对各级别洁净手术室至少进行1间静态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2)动态监测:每月对各级别洁净手术室监测1次,3.静压差:运行动态监测,在手术开始时,直接读取手术间门外仪表数据或用液柱式微压差计现场测定。

4.相对湿度:Ⅰ级每2日监测1次,Ⅱ~Ⅳ级每周监测1次;在手术缝合时由室内仪表直接读取。

三、年检

实行静态检测,每1~2年1次,应测项目为截面风速(I级)、换气次数(Ⅱ~Ⅳ级)、洁净度、沉降菌细菌菌落总数、静压差、新风量。检测方法按GB50333的规定执行,应由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单位进检测。

104.医院洁净系统医院感染管理

一、竣工验收

1.医院洁净室主要有洁净手术室、洁净病房、洁净无菌物品间、洁净静配中心以及洁净医学实验室等。

2.新建与改建洁净室投入使用前具备如下条件。

(1)建设方提供的平面设计图与使用指南(或说明书),标注各洁净室以及辅助用房所设计的洁净级别。

(2)建设方提供的自行竣工验收报告。

(3)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提供的验收报告,洁净医学实验室的所有指标均应符合GB50073—2001中相关技术指标,其他洁净室的所有设计指标均应符合GB50333—2002等相关国家标准中技术指标。

(4)洁净室医务人员以及维护人员等应经上岗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培训。

二、日常管理

1.洁净室(区)的日常维护可以在建筑单位的指导下实施或委托专业单位进行。(1)保持进气的三级过滤装置(初效、中效与高效)的气流畅通无阻。(2)保持管道内干燥无尘。

(3)保持回风口滤网畅通无尘,无物品或设备阻挡。

(4)室外排风口应与室外进风口的距离保持5m以上,离地3m以上。

(5)过滤装置的更换与管道的清洁间隔时间应根据使用频率而定,最好是在建筑单位的指导下,制定有关标准操作规程(SOP),并有记录备查。

通常初效过滤网、回风口过滤网应1~2周清洁,中效过滤网应6~12个月清洁或更换,高效过滤网2~3年更换。

2.控制“尘源”:

(1)凡进入洁净室(区)人员应做手卫生,戴口罩、帽子,穿洁净服。(2)控制人室人员的数量。

(3)进入物品均应在洁净室(区)外做相应处理,如有外包装应拆去外包装,如无包装应彻底清洁处理。

3.洁净室内只允许放置必需的设备设施或家具等;物品摆放要避开回风口,尽量做到送风口与回风口的直线中无任何阻挡。

4.保洁工作:

(1)重点为日常清洁,要求每台手术后清洁,每日小卫生,每周大卫生。(2)日常卫生应实行湿式卫生。

(3)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以手术部为例,不同级别手术室应分设卫生处置间(池);洗涤抹布与拖把的水池,应采用高低水池加以区分;抹布、拖把与水桶等洁具应分手术室标注专用(并以颜色进行区分)。

(4)每台手术结束后,污染的敷料、洞巾等不应随地乱丢,应丢人专用收集箱内,实行“隔离转移”措施。

(5)清洁手术后,采用清水擦拭即可,如需接台手术时,在清洁卫生后,按GB50333—2002中所规定的时间自净后,实施下一台手术。

5.地面等处被血液或排泄物污染时,不应直接使用拖把进行清理,应采取“覆盖消毒”措施。

(1)采用蘸有消毒溶液(以不流淌为宜)的布类或多层纸巾覆盖污染物(消毒溶液量不足时可以随时滴加)。

(2)采用蘸有同样消毒溶液的布类或纸巾,由污染物外四周2m处向内擦抹。(3)消毒作用达到有效时间(30min以上)后,将所有使用过的布类或纸巾包裹污染物丢弃。

(4)采用清水清洁卫生。

消毒剂可根据污染物性质进行选择,如血液推荐使用75%乙醇溶液;呕吐物等建议选用有效氯浓度为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设备仪器表面的消毒可选用75%乙醇溶液擦抹。

6.日常监测:(1)自检,由使用单位实施,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主要采用平皿沉降法(要求暴露30min)检测空气中细菌菌落数(布点与标准见附)。

(2)年检,由有资质的单位实施,每年不少于1次。内容包括尘埃粒子、压差、风速、空气中细菌菌落数、温湿度、换气次数等。各项指标必须符合GB50333—2002中所规定要求。

(3)一旦发现超标现象,应立即排查,及时整改。

三、个人防护

1.进入洁净室(区)人员应彻底更换清洁的衣鞋,并做好头部、口鼻部位的保护,以制止自身的“发菌”;必要时入室前进行沐浴。穿着个人防护装备离开洁净室(区)后,其个人防护装备则被视为“污染”的,再次进入时应重新更换。

2.室内应保持安静,人员避免大幅度的肢体运动与抖动各类织物,以减少扬尘。3.吸烟者应在吐完最后一口烟15min后,方可进入洁净室(区)。

9.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篇九

一、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

1、高处作业和立体交叉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目前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建筑结构的复杂性导致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集中了大量的人力、材料和机械共同施工生产,上下左右多层次的立体交叉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多。

2、施工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变化大。建筑施工行业的每一项工程都有一定的工期,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但这个时间是相对短暂的,每一部位的作业也是短暂的。这就容易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产生临时观念,对施工中出现的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麻痹大意,认为凑合凑合就能过去了。而每栋建筑物从地基打桩、主体工程到屋面装修,不同时段的不安全因素要随工程的进度而变化,针对这些变化,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也要不断地改变、补充和完善,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3、人员流动性和施工季节性明显。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有害气体和尘土,高空作业多,劳动对象的规模大以及工人须经常露天作业,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临时工和农民工所占的比例大,人员流动性强。据统计,目前施工工地中农民工约

占50%-70%甚至有的高达95%。同时,高温和严寒等施工环境使得工人体力和注意力下降,雨雪天气还会导致工作面湿滑,夜间照明不够,都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二、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行业的“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变化多端”等特点,决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这些事故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给死者家庭带来灾难,影响社会的稳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行业违法承包现象普遍。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施工方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现象普遍存在,施工现场物料升降机等特种设备的单独承包也时有发生。这些承包方往往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存在违章指挥和盲目施工行为。而建设方和建设主管部门对这种违法分包行为往往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整改,这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内容不能切合实际,并且不能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不健全,制度内容得不到落实,不能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等流于形式,不能起到提高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的作用。甚至在调查中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对员工教育培训造假,根本不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在日常管理中也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存在检查前无计划,检查时无具体依据,检查出的问题不能整改到位等,特别是对存在重大隐患或由于条件所限安全措施不能防护到位的分部工程未予重视。

3、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据事故调查,施工单位从上到下各级人员往往存在着侥幸心理,在检查安全隐患时走过

场,不能真正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对安全检查不重视,甚至存在项目经理不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只是口头上强调安全,但真正落实到工作上却应付了事,有的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不予重视,认为是小题大做。有的企业法人对法定安全责任不能履行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安全措施、防护不到位,安全劳保用品发放不到位等等。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行业成为该行业的主要力量,给建筑业带来新活力的同时,一方面由于企业往往迫于工期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各项措施执行得不到位,使其对农民工的安全检查、教育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也因受到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的影响,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对建筑施工的了解甚少,对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会带来怎样的后果,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所以,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往往他们既是受害者,又是肇事者。

5、监理不到位。监理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理工作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向有上级汇报等等,致使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6、安全监督不到位。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到位。

三、如何提高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1、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建筑行业来说,只有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大规程”的要求,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

二是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重点检查工地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等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中的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等安全防护工作。

三是建立施工现场班前交底制度。建筑施工不同于其它行业,具有“深基、高空、负重、临边”作业等特点,每天开工前班组长履行交底制度时,要针对不同情况,实行普遍交底和个别交底相结合,做好交底记录。交底双方都应履行签名手续,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部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要严厉处罚。五是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首先农民工进场要有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其次坚持岗前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农民工上岗前,要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要严格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上岗后,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及不良操作行为等,都要记入个人安全档案。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制止各类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第三建立健全常年培训计划。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阶段性和临时性强的特点,制定常年培训计划。做到现有员工定期培训,新来员工随时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培训,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2、监理单位

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施工质量隐患往往导致施工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造成质量事故,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所以监理单位在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同时,应介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过程,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3、政府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并严格执行,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施工方法或者简化工序流程,严肃作业纪律。二要定期开展建筑施工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重点围绕分包、转包、挂靠施工队伍管理以及拆迁、地下施工等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深入查源头、查隐患、查“三违”,督促各级各类施工企业强化施工基础管理,有效扼制高坠、坍塌、机械伤害等易发事故。三要强化执法联动与执法信息互通,进一步拓宽群众与社会监督渠道,加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违法企业的曝光与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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