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要求

2024-09-15

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要求(精选2篇)

1.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要求 篇一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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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08

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

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

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

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

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

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2.开采(或采空)范围测量工作

应用仪器或半仪器法实测,以正确圈定范围。3.编录与采样

对新增探、采矿的坑道、钻孔等工程,均应进行编录,研究矿层厚度等特征及其变化。按样品采集要求,用较原勘查工程控制网度加密的间距,对坑、钻、开采范围内矿层进行采样,控制矿层厚度及矿石质量。

4.采空区、压覆区的核实

采空区必须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压覆资源储量估算必须有批准文件为依据,对未经批准的事实压覆,应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按有关规范估算资源量。

5.样品化验与质量检查 主矿产、共生矿产均应作基本分析,伴生组分可作组合分析;分析质量检查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改变矿床工业指标或采用不同于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改变开采对象、改变矿产工业用途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除开展上述工作外,还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业指标论证,并对照相应矿种的行业标准确定勘查程度,估算资源储量。已生产矿山,还应按原工业指标和新工业指标分别估算资源储量,列出变化、消长关系。

对于没有采矿活动,且未增加新的探矿工程和改变工业指标,只是进行资源储量分割、合并的,核实地质工作可以适当简化,以核清资源储量及消长关系,满足核实目的要求为准。

6.开采技术条件评价工作

重点针对矿床开采后开采技术条件发生的变化开展工作。(1)水文地质

调查、收集开拓工程和采空区现状,矿山排水系统及防、治水设施情况;观测对井巷充水的主要含水层、出水点位置、涌水方式及涌水量;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位观测孔开展动态观测;收集历年各中段水平的涌水量及矿坑总涌水量;研究矿坑涌水量与降雨量、汇水面积、错动面积、开采深度的关系,估算降水入渗系数,建立涌水量计算公式;简述采矿过程中出现的水文地质问题及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

(2)工程地质

调查、收集采矿系统所揭露的各类工程地质岩组的工程地质特征及结构面的发育程度和组合关系以及对采矿的影响;收集矿山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工程地质问题和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

(3)环境地质 地形地貌已发生重大变化时,应修测环境地质现状图。重点调查、收集开采过程中发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类型、性质、诱发因素、危害对象及程度等)和地质环境监测资料,矿山采取的防、治工程及其效果。

(4)瓦斯地质和煤自燃趋势

应充分收集邻近生产矿井、煤窑瓦斯的对比资料,有条件时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预测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煤和瓦斯突出的可能性,并估算煤层气资源量。调查地表、浅部及矿井内煤层自燃情况,收集开采煤层的最短发火期记录,评价煤的自燃性。对煤样进行分析鉴定,评价井田的煤尘爆炸危险性。

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要求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应遵循《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的原则要求。具体补充要求如下:

1.报告名称统一为:××省(市、自治区)××县(市、自治县、煤田)××矿区(矿床)××矿段(井田)××矿(矿种)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核实报告如将原报告范围分割,则在原报告名称中的矿区后增加××矿段或××矿××矿体或××~××勘查线等。并说明分割原因和原则。

2.核实报告的范围、对象原则上应与原勘查范围(即矿区、井田、矿段、块段)保持一致。若因矿业权设置被分割,或范围发生变化,除应对“报告”名称按前述原则处理外,还应在 “前言”、“资源储量估算”部分详细叙述变化范围、对象,并与原报告对应范围的资源储量进行对比。

3.核实工作承担单位应结合矿床特征、矿区实际情况及委托人的具体要求,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编写提纲”为基础,拟定切合矿山实际的报告编写提纲,进行报告编写。因投资人意见而偏离提纲要求的,应在核实报告中说明。4.核实报告应客观、准确地反映核实工作成果,内容要根据核实目的,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及资料的继承性,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5.核实报告应重点阐明目的任务;拟建、在建矿山开发建设、开采情况和本次工作情况;矿体特征;新的选冶工艺成果;资源储量估算和资源储量变化因素;矿区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的变化新认识;矿山生产中的安全隐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变化及新认识;存在问题及预防、治理建议。本次核实工作完成工作量及工作质量也应进行评述。

6.对核实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可以综合回收、有经济意义的共伴生矿产,应进行综合回收可能性的研究评价和估算资源储量。

7.关于资源储量估算

(1)工业指标:选取不同于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或改变工业指标应提供由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编写的工业指标推荐书或论证报告。涉及向国家交纳价款的资源储量核实,按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资源量。

(2)开采矿区,采空区消耗资源储量,应以实测的开采范围、矿层厚度、品位资料为依据进行估算。

(3)在原报告基础上,按许可证范围对压覆矿产资源、采空区以及保有矿块范围等进行块段划分,并分块段进行资源储量估算。

(4)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应结合矿产勘查开发实际情况,确定可行性评价程度和地质可靠程度。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GB/T17766-1999)和各矿种地质勘查规范行业标准核定保有资源储量类型,并在核查报告中详细叙述各类型矿产资源储量的划归条件。

(5)核实报告估算的消耗(开采、损失)、保有资源储量,应与原报告计算或统计(或分算)的资源储量进行对比,并陈述变化因素。核实的资源储量应注明截止时间,并分别按矿体(层)对消耗、保有、累计查明的资源储量进行统计。设置矿业权的还应按许可证范围内、外分别统计,不得直接用原报告资源储量减消耗资源储量求保有资源储量。矿区中的各种压矿,资源储量估算应有压覆矿产资源批准文件为依据,未曾批准的事实压覆应在本次核实工作中一并核清,以专门章节叙述。

8.核实报告要求的附图、附表、附件可根据矿床(矿种)的特点、工作程度做适当增减。

附录: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提纲

1前言

1.1概况

阐明项目原由,矿业权人(投资人或矿山企业拟建、在建单位)提出的核实目的、任务及具体要求和地质资料依据。

说明工作区(矿区、井田、矿段或××矿区、井田、矿段的××部分)的位置(位于县城方位、直距)、行政管辖。工作区矿业权设置情况,包括许可证起止边界拐点号、地理坐标、面积及有效期。

1.2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简述工作区本次核实前历次地质勘查(或资源储量核实)至本次工作情况、提交的勘查报告及批准(或认定、备案)机关、文号、批准(或认定、备案)的资源储量和主要结论,说明各报告的勘查范围、对象、与本报告的关系、在本次核实范围内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及可供本报告利用的周边工作量。

1.3矿山设计、开采和资源利用概况

已建设、开采的矿区应详细叙述建设、开采时间、设计单位、设计采选矿石规模、开采范围、开采对象、开采深度、开拓方案、采矿方法、实际达产采选规模、采空区分布情况,历年采出矿石量、金属量、损失量、贫化率,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累计资源储量及探采对比变化情况。说明开采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说明矿山生产成本、供销情况及经济效益。

1.4本次工作情况

叙述本次工作时间、经过和投入工作、完成各项工作量,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等。列出核实后的各类资源储量。

1.5特别情况说明

2.工作区地质

简述工作区所处区域地质构造位置、基本地质(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作用等)概况。2.1矿床特征

综合叙述矿体(层)赋存层(部)位、控矿条件、矿体(层)数量、总体分布范围(具体地段、长度、宽度、延深)、总体产状以及对矿床的新认识。

2.2矿体(层)特征

分矿体叙述(经开采的则对矿体的保有部分分别叙述)。

简述主矿体(层)的具体赋存部位、空间位置、分布范围、与上、下矿体的关系(或距离),矿体(层)形态、产状、规模(长度、宽度、延深)、矿层厚度、有用组分(品位含量)、含矿率(含矿系数)、荒料率及变化。对次要矿体(层、或小矿体)可列表反映基本特征。以插图形式反映矿区内矿体(层)平面分布范围。矿体(层)规模、数量、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矿区和因变更工业指标而需核实的,应补充以下内容:矿体(层)连接对比标志、依据,矿体最大最小埋深、赋存标高、矿层厚度、品位变化规律,主矿体(层)控制程度和资源储量所占比例。并以插图形式反映矿体重新圈定前后的变化情况。

2.3矿石质量

2.3.1矿石物质组成

简述矿石物质组成,矿石结构、构造,矿物共生关系。2.3.2矿石化学成分

叙述矿石主要有用、有益、有害组分含量、赋存状态、变化和变化规律;对利用化学组分用途改变为以物理性能为主要指标的矿种,应对其物理性能进行详细评价。

2.3.3矿石风(氧)化特征

简述矿石风(氧)化特征,阐明氧化、混合、原生带划分依据,“三带”的分布范围、深度。

2.4矿石类型和品级

简述矿石自然类型、工业类型(品级),说明各自然(工业或品级)类型矿石在矿体(层)中所占比例及分布规律。

2.5矿体(层)围岩和夹石

简述主矿体(层)上下盘围岩岩性及矿体(层)夹石岩性、数量、分布、规模(长、宽、厚度)及有用、有益、有害组分的大致含量,对矿体(层)完整性的影响程度。

2.6矿床共(伴)生矿产

简叙共(伴)生矿产种类,结合新成果说明各组分含量、总量,评价综合开采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意义。3.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简要叙述勘查期间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种类、采样种类、选矿方法、试验流程和成果、推荐工艺流程。勘查完成后又进行了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的矿区应详细叙述新成果。

已开采矿区应详细叙述生产选矿(或加工)工艺流程、列表反映历年选矿(加工)成果(包括:矿石入选品位,精矿、尾矿品位、产率、回收率或物性指标等),对矿石主要组分工业利用和共(伴)生矿产回收进行评述。

4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4.1水文地质

4.1.1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

叙述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的现状:阐明未采矿体主要分布标高,矿体最低标高,当地侵蚀基准面标高及矿井最低排泄面标高。矿山开拓方式和采矿方法。矿山疏排水影响范围内各含水层、断裂破碎带以及与地表水体水力联系的变化情况,地下水补、迳、排条件的变化;阐明矿井的直接与间接充水因素以及上部采空区对深部充水的影响;分析勘查报告估算的涌水量和历年矿井系统涌水量的差异,利用矿井实际涌水量资料估算下一水平的涌水量;指出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产生原因,矿山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效果,评述对矿山开采的影响;预测分析矿山深部开采可能诱发或者加剧水文地质问题及变化趋势,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说明矿山供水水源地现状。对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重新作出评价。

4.2工程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

4.2.1工程地质条件现状评价。阐述井巷和采区揭露的工程地质情况,根据井巷支护、露采边坡的现状,对其稳固性重新作出评价。评述矿区内已发生的工程地质问题、发生部位、产生原因、对采矿的影响程度,矿山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4.2.2工程地质条件预测评价。预测未来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诱发或加剧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对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重新作出评价。

4.3环境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

4.3.1矿区环境地质现状评价。评述矿区存在的自然灾害对开采的影响;叙述矿山建设以来,工程经济活动中诱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危害对象及影响程度,分析影响和破坏的主导因素,矿山采取的防、治措施及其效果。

4.3.2矿区环境地质预测评价。分析预测矿山未来的工程经济活动可能诱发或加剧的环境地质问题。根据矿山类型、生产规模、开采方式,结合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对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作出预测评价;对上述环境地质问题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对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重新作出评价。

4.4煤炭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煤层瓦斯突出可能性、煤的自燃趋势以及煤尘爆炸性进行预测和评价。

4.5其他开采技术条件变化、评价及防治措施建议

4.6开采技术条件小结

简述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的主要问题和类型,在综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程度的综合类型(3类9型)。

5核实地质工作及质量评述

矿区勘查后未进行开采或仅局部(少量)开采的矿区可简要的叙述或仅写相应的工作,但新老规范在勘查类型划分上有差别的应按新规范重新确定勘查类型、论述勘查工程间距;进行了核实补充工作和矿山地质工作(或生产勘探)的矿区,应包括以下内容。

5.1生产勘探(探矿)方法、工程布置原则 简述矿床勘查类型,采用的勘查工程间距。

叙述生产勘探(探矿)的工作方法、手段,工程布置原则,实际工程控制间距,完成生产勘探(探矿)工作量。

5.2生产勘探(探矿)工程质量评述

说明各项工程使用目的,评述其取得的地质效果。说明钻孔质量并进行质量评述。5.3生产勘探(探矿)工程测量及质量评述

说明生产探矿钻孔、坑道等测量方法、引用的控制网(点)及精度,采用坐标系统,对各项测量方法及质量进行评述。

5.4采样、化验及质量评述

5.4.1采样及质量评述

分各类试样叙述采样方法、规格,评述质量;大型选矿试样应说明取样地点、采样方法、规格、样品组成的矿石类型、品位,评述样品的代表性。

5.4.2化验及质量评述

简叙样品加工;叙述各类样品基本分析(物性试验)、全分析、组合分析项目,试验方法,内、外检情况和质量。具有相应资质化验室的化验结果方能采信。

5.5探采对比

对比的基础是最近批准(或认定、备案)的报告(以简称最近报告)。5.5.1构造

根据矿山生产资料,与最近报告对比,叙述核实区内的构造变化情况,岩浆岩对矿体破坏、影响的变化情况。

5.5.2矿体(层)特征 与最近报告对比,说明矿体的数量、形态、产状、规模、厚度、结构、空间位置(煤层的可采性、稳定性)等的变化情况,以及矿石质量(品位、煤质等)的变化情况。

5.5.3开采技术条件

根据矿山生产资料,叙述含水层厚度、富水性、断层导水性等水文地质特征及矿井实测涌水量与最近报告的差异,并分析其原因。说明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对于煤矿应重点分析对比煤层顶底板、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倾向、地温及地压特征与最近报告的差异。

5.5.4勘查工作

分析评述原勘查工程的布置、勘查方法、手段的选择,勘查类型的划分、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6资源储量估算

6.1资源储量估算工业指标

说明采用或变更的工业指标文件、文号及内容。6.2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对象

叙述资源储量估算的范围(综合矿体分布的拐点并编号及其坐标、埋藏深度)、具体矿种和矿体(层)号;开采矿区已设置采矿权的,应分采矿许可证内、证外(或设计范围内、外)等,分别估算消耗、保有资源储量。

6.3资源储量估算方法选择依据

说明核实的方法,如对于保有资源储量的核实是采用重算的 方法,还是先算采空区消耗的资源储量,后从总量中扣除的;对于未动用块段是如何核实的,跨边界块段是如何分割的等。并论述选择估算方法的依据及合理性,写明采用的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和估算公式。

6.4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确定 叙述单工程厚度、平均品位,块段或剖面平均厚度、品位、面积、体积质量(体重)和矿体(层)平均品位及各种校正系数(含矿率、荒料率、岩溶率)等参数计算、测定方法及特高品位(特大厚度)处理原则。说明各类数值单位及数据取舍原则。

6.5矿体(层)圈定原则

根据矿床地质特征、控矿因素和矿体(层)变化规律,分别叙述单工程矿体(层)圈定和工程间矿体(层)连接、内(有限)外(无限)推断原则。

6.6采空区(或压覆矿产)边界圈定

说明采空区分布情况、采空区边界圈定原则和依据;压覆矿产地段,应叙述压覆矿产边界圈定原则及处理方法。

6.7块段划分

说明资源储量估算块段划分原则和块段编号方法(注:尽量沿用原块段划分,对已采或采矿权设置部分,可在原基础上作进一步划分)。

6.8资源储量类型确定条件

根据矿体(层)的地质可靠程度、可行性评价(矿山开发程度)确定的经济意义,对资源储量类型进行划分。具体叙述各类型保有资源储量划归条件及空间分布。

6.9资源储量估算结果

说明矿区(井田、矿段)截至××××年××月底保有、消耗、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保有各类型资源储量比例,以及各类资源储量的平均品位。也可以汇总表反映许可证范围内、外各矿体(层)保有、消耗、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以及各类资源储量的平均品位。

6.10共(伴)生矿产资源储量估算

说明共(伴)生矿产资源储量估算采用的工业指标,计算方法、参数确定原则、计算结果(可用插表或与主矿产资源储量表合并),并评价其可靠程度。

6.11资源储量估算中需说明的问题

说明资源储量估算中与前叙原则不一致的特殊处理的问题,说明问题应阐明理由、处理原则、方法及评述其影响程度。

6.12资源储量变化情况评述

通过资源储量结果对比,阐明资源储量变化,对已上表的资源储量进行准确的扣减,避免重复统计,同时分析资源储量变化的原因,指导进一步工作。

对比的基准是最近正式批准(或认定、备案)的报告,或者者虽未正式批准(或认定、备案),但已上表的资源储量(以下简称最近报告)。应用关系图说明本次核范围与最近报告范围的关系,用文表说明重叠范围内资源储量(含矿石量、品位、金属量)的变化情况,并分析变化的原因。

7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

矿床开发项目已做过可行性研究或经开采后经济意义不改变的矿区,若开采方式不变可略此章。若改变经济意义和改变矿产工业用途、变更工业指标的矿区,应根据生产实践,对改变的指标进行经济论证(也可将工业指标论证成果作附件)。报告中简要摘述矿床开发需求程度、建设开发方案及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可行性研究的基本结论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及时效性做出评价,提供矿山开发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总利润、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等。

8结语

8.1对资源储量核实取得的主要成果、新认识、资料完备程度作出概括的、结论性的评述,对今后矿山开发经济效果做概括性的评述。

8.2评价开采技术条件,指出需防治的主要问题。8.3指出矿山今后生产勘探(探矿)和开采、矿石利用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8.4建议注销核实的保有(占用、压覆、残留)资源储量情况。

附 图

1.矿区交通位置图(可作报告插图)

2.矿区(井田、矿段)地形地质图(图中应反映原勘查范围。有采矿权设置的,应表示采矿权范围、拐点号及坐标)

3.含矿岩系(或矿层)柱状对比图

4.勘探线剖面图(采用剖面法估算资源储量的,可与资源储量估算图合并)

5.资源储量分布纵投影图(陡产状矿体剖面法估算资源储量时附)

6.资源储量分布平面图(缓产状矿体剖面法估算资源储量时附)

7.资源储量估算图(平面、纵投影图)

上述附图5、6、7中,除应表示现估算资源储量内容外,还应反映原勘查报告资源储量分布范围、矿权许可证范围、本次核实范围及拐点坐标。

8.全部新增工程原始编录图(坑、槽探素描图、钻孔柱状图)、中段平面图

9.采矿工程分布平面图

10.其它图件(根据不同矿种矿床及勘查手段确定)

11.矿区水文地质图

12.矿区工程地质图

13.矿区环境地质图

11~13号图可按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程度附其一或综合图件。

14.井巷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图 15.地下水、地表水、矿坑水动态与降水量关系曲线图

16.矿坑涌水量估算图

17.矿床主要充水含水层地下水等水位(水压)图

18.矿体直接顶(底)板隔水层等厚线图

19.岩石强风化带厚度等值线图

20.露天采场边坡稳定性分区图

附 表

1.新增工程测量成果表

2.新增工程质量一览表

3.新增各类样品分析、测试、鉴定成果表

4.新增化验结果质量(或内、外检对照表)统计表

5.资源储量估算表,包括:

(1)单工程矿体(层)厚度、平均品位计算表

(2)断面或块段平均厚度、品位计算表

(3)体重、湿度测定结果表(也可作正文插表)

(4)断面或块段面积测定表

(5)块段资源储量计算表

(6)消耗、保有、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总表

6.地下水、地表水、矿坑水动态观测成果表

7.矿坑涌水量估算表

8.井、泉、生产矿井和老窿调查资料综合表 9.水质分析成果表

10.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资料汇总表

附 件

1.矿石加工技术性能或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2.可行性研究或工业指标论证报告

3.有关确定工业指标的文件

4.原“勘查报告”审批(认定、备案)文件

以上附图、附表、附件可根据矿种特点增减。

2.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报告编写 篇二

本文所属专题:

※理论论文

标签:矿山储量矿产资源动态监测

摘要: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管理目的是通过对矿山的地质测量,适时、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保有、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促进矿山资源储量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因此,储量动态监测是矿政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它对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具有极其重要作用。本文介绍了株洲市开展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管理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关键词: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做法;成效

株洲市储量动态监测于2003年完成试点工作,2004年已全面展开。目前该项工作正深入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地提升了矿产资源管理整体水平。

1主要做法

1.1统一规划

通过实施矿山资源整合,对全市各矿区内已设采矿权范围进行统一规划调整,重点解决矿山数量过多,规模过小,大矿小开,矿区范围重叠、矿山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具体方法是:以矿区、矿段或井田或构造分区为基本单元,采取尊重历史、正视现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和有关要求,将基本单元内的矿山群、按照矿体空间特点、矿山群各矿山相互空间关系,合理划定矿区范围、确定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如煤矿年生产规模必须大于或等于6万吨,服务年限必须等于或大于8年),对位于同一基本单元内矿山群以联合合并的方式进行整合,并对整合矿山的矿区范围进行统一调整。

1.2夯实基础

1.2.1划分检测单元

根据地质成矿条件特征,以矿区、矿田、矿床及矿种为基本单位划分为8个基本检测单元。并确定在一个检测单元内的矿山群只能由一个地勘单位联测,严禁多家检测,确保了各单元内矿山储量检测成果的统一规范及延续性。

1.2.2建立测量控制网

按照有关测量技术标准,以各检测单元为单位,建立了与国家测量坐标网联测控制网,并对检测单元内的各矿山建立了近井口测量控制点,各项测量成果已

全部通过湖南省测绘产品授权检测站检测验收。

1.2.3规范检测基础资料

矿山储量检测严格以统一规划调整后的矿区范围所编制矿山“资源储量报告(核实、分割)”为检测前置基础。截至2003年8月止,株洲市全面完成了甲类矿种310个矿山的“资源储量(核实、分割)报告”的编制,及时完成了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并以此为基础,于2004年全面展开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

1.2.4严格检测队伍

为确保检测质量,承担矿山储量检测单位原则上为驻株地勘单位,同时具有甲级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且诚信度高的队伍。

1.3强化措施

1.3.1储量检测与采矿权管理相结合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如延续、变更、转让、注销登记和采矿权价款评估等)必须由相应的资源储量及开采情况等资料。矿山检测成果(矿山储量年报)能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类所需发证资料,如保有资源储量、开采现状图,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资源储量估算图等必备资料,不但规范了企业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登记资料,也为管理机关依法审批采矿权登记发证提供了可靠依据。凡申办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转让登记的,必须提交经审查备案的“矿山资源储量年报”,按审查备案的储量参数决定服务年限和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按规定缴纳的采矿权价款,否则,将暂停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等登记事宜。

1.3.2储量监测工作与矿山年检相结合通过监测所编制的“矿山储量年报”,能全面地反映了储量的实际的动态变化情况与矿产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程度,同时也反映了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以及是否越界开采等情况。因此,凡未进行储量检测工作、未提交“矿山储量年报”的,原则上不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检查,从制度上强化了采矿权人增强了依法开采、科学开采的意识。

1.3.3储量检测与提高资源利用率相结合以往矿山企业总是将实际采出量作为资源动用量,忽视了开采损失量,造成一部分资源的流失。通过对动用储量块段检测,资源储量采损量有据可查,“三率”指标考核也有据可依,促进了矿山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损失储量,提高回采率,提升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水平。

1.3.4储量检测与资源储量统计报表相结合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报表是反映资源储量情况的法定报表,只有采用经审查备案的矿山储量年报告的储量参数,才能保证了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报表的各类参数齐全、真实、可靠。因此,凡未进行储量检测工作的矿山、所提交的“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报表”的参数上不予认可,从机制上保证了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报表的质量。

1.3.5储量检测与考核目标相结合为了保正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到位,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已将储量检测核查工作情况增列入各县(市)政府及各局目标进行考核,具体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工作成效

2.1提高了认识

通过储量动态监测工作,深刻地认识到:储量管理是矿政管理一项核心工作,离开了矿产资源储量,就没有矿业权市场,也就没有矿产资源管理;储量监测是地矿行政部门的职责,提交储量年报也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通过储量动态监测,既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也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宏观调控、制定资源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2.2模清了家底

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制度的建立,能及时掌握矿产资源储量总量及变化情况,为确保资源运行安全、宏观调控制提供依据,又能进一步查明并控制了矿山群间的新增基础储量,及时为规划矿山规模开采、寻找矿山接替资源、延长矿山的服务年限、资源储量统计登记、采矿权价款处置提供了基础资料,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2.3规范了管理。

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核查结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能,提供了可靠的基础资料,有利于执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核查结果,客观反映了开采矿山资源利用及存在的问题,可针对性地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监督和指导矿山生产,规范了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的活动。

2.4矿山收到了实效

株洲市各矿区勘查程度低,绝大多数矿山无技术人员,凭经验采矿,风险大、效益低、成本高,无序开采、破坏或浪费资源的现象较为普遍,采矿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了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通过检测,基本掌握了矿区情况和矿体的变化规律,加之有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现基本可以做到按有技术关规定有计划地科学开采,保护了资源,提高了经济效益。

2.5优化了矿山布局

通过检测,清晰掌控了矿山的开采状况,准确界定了采矿三维空间位置,及时发现和纠正越界开采行为,进而有效地解决采矿权属纠纷、矿区范围交叉重叠、矿山布局不合理等历史遗留问题。如在2004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工作中,按测量技术规范建立了矿区(井田)测量控制网站,通过对攸县黄--兰煤田225个煤矿矿区范围和生产系统的控制测量后,发现各矿山井口及主巷道均与原测量的坐标有一定的误差,有一部份矿山主、副井口位置或主巷道在所批准的矿区范围之外及矿区范围相互重叠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根据矿山资源储量年报资料明确了整合矿山及矿区范围调整对象、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等具体实施意见。通过对矿山的整合及矿区范围的统一调整,原225个家煤矿减少至现96家,消除了年生产规模在3万吨以下和服务年限在8年以下的矿山,矿山布局不合理、矿区范围重叠、无序开采等问题基本解决。

2.6成果得到了应用

矿山储量检测成果资料已及时应用到矿产资源规划、各项产业规划、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登记、矿产资源整合、采矿权价款评估、矿业权核查、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登记发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诸多方面;为制定矿产资源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等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地质矿产资料。

2.7规范了检测市场。

我市有6个地勘单位具有检测资质。但由过去未建立正常市场竞争机制,存在无序竞争及压价现象,甚至出现同一矿山有多地勘单位编制同一个地质资料的现象;在同一矿区矿山群不同地勘单位所采用标准不一,所编制的资料的质量也参差不齐,统一和综合对性差,严重影响了我市整体检测质量和成果资料的有效利用。为了规范检测市场,做了3方面的工作。

2.7.1以市场竞争确定检测单位

驻株具有地勘资质6家地勘单位可根据《关于选定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机构的函》(株国土资函[2004]6号)等要求及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申报资料及检测质量承诺书申请某一基本检测单元。市局对驻株6个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实地核查,结合省、市、县有关部门以及矿山企业对申请单位原所编制的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技术服务态度和信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标,从中选出前3位为株洲市储量检测承担单位。

2.7.2明确了检测单元

根据检测单位申请及地勘专业特点,明确了所承担检测基本单元及具体工作要求。

2.7.3提出了检测收费参考价

以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和各检测单位提供的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价,结合全省其他市州的实际取费情况等,提出了检测收费参考价,避免了检测取费的恶性价格竞争。

2.8推进了中介机构建设

2.8.1组建了储量评审机构

指导完成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的组建工作,制定了工作制度,配备人员与设备。在已有3个国家级储量评估师的基础上,推荐了17个储量评估员,涵盖了地质、采矿、水工环、物化探等专业,均通过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资质考核,进入省级专家库,标志了株洲市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的评审工作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

2.8.2强化了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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