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优美乡镇政策(共8篇)
1.环境优美乡镇政策 篇一
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1、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的年限应如何计算?
在乡镇各阶段实际工作的年限(年月),扣除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年限(年月)及病假、事假,借调、离岗脱产培训学习等不在岗的年限(年月)之后的工作年限(年月)累加总和。
2、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如何计算?
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两年(周年)的,从25 个月起享受基础津贴补贴每月100元;以后每增加1整年(12个月)增发补贴10元;津贴补贴的调整,每年集中审批1次。
3、原在城市建成区以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现在城市建成区以外乡镇工作的,其原在城市建成区区域以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能否计算为在乡镇工作的年限?
现在城市建成区以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原在现城市建成区区域以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不能计算为在乡镇工作的年限。
4、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在部队服役、任民办教师、在乡镇企业工作及在正式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前任合同工、临时工的等等经历,算不算在乡镇工作年限?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上述工作经历均不得计算为在乡镇工作的年限。
5、离岗不占编的原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离岗后一直在乡镇担任具体职务和工作的,能否享受此次提高津贴补贴的政策?
此次文件规定的享受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津贴补贴政策的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后不占编的原乡镇机关事业人员,不在此次提高乡镇机关事业人员津贴补贴政策的人员范围。
6、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在市直部门(单位)工作期间被组织选派到乡镇挂职工作的经历,算不算在乡镇工作的年限?
由市委组织部门选派,脱离原单位工作,到乡镇挂职工作的时间,应计算为在乡镇工作的年限。
7、从新泰市以外调入新泰工作的,在外地工作的经历能否计算为发放乡镇津补贴的工作年限?
从新泰市以外调入新泰工作的人员,在外地工作的经历不能计算为发放乡镇工作人员津补贴的工作年限。
2014年12月14日
2.环境优美乡镇政策 篇二
◇农民需要放在首位
彭山县高度重视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之一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把中央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全省统一开始实行的农机购置“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直补到卡”补贴方式相结合, 把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放在首位, 经彭山县人民政府同意, 彭山县农机局、财政局印发《彭山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至各乡镇人民政府, 依托覆盖全县的13个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
◇落实责任强化指导
彭山县农机局切实履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职责, 加强对乡镇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一是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书, 明确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为:按照《彭山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本乡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做好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申请审批、真实性核实、补贴结算、监督检查、质量投诉及举报、工作总结等工作。二是联合彭山县财政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农机工作人员、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具体业务培训指导, 编制系统操作流程, 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和操作, 确保信息管理系统高质量运行。三是彭山县农机局、财政局对农民购机真实性进行全面核查, 确保机具核查工作不留死角, 全部核查到位, 并及时公示有关信息, 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阳光透明。
◇办理程序便捷高效
拟购机者可在乡镇完成所有补贴手续。操作程序如下:拟购机者经乡镇审核同意后, 凭“指标确认通知书”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自主购机, 购机后15 d内持相关材料到乡镇申请补贴, 乡镇10 d内公示、核实, 彭山县农机局10 d内核实, 彭山县财政10 d内核实后将补贴款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兑付给购机户。
对单台中央资金补贴额在5 000元以下的机具, 可采取便民快捷方式, 允许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即拟购机者自行登陆购补系统输入购机申请, 并记录好指标确认通知书编号, 按上述程序中自主购机、审核、报补执行, 减少了购机前审批环节。
◇便民利民成效明显
一是缩短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为进一步取信于民,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工作效率, 加快报补流程, 缩短补贴兑现时间, 彭山县农机局积极与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 将兑现农机补贴资金时间由60 d缩短至30 d以内兑付到卡。缩短购机补贴资金兑付时间, 减少了购机者的资金周转压力。
3.环境优美乡镇政策 篇三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农村建设;双凤镇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5.11.023
Research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Increase or Decrease Hook
——Take Shuangfeng Town for Case
LYU Xian-wang
(Yancheng Normal University, Yancheng, Jiangsu 224051, China )
Abscart: At present, China's urbanization process is accelerating,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creasing the construction land also need to ensure the number of basic farmland, increase or decreas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inked. Using literature research method and the theory and empirical research method, introduces the Shuangfeng town of profiles and Shuangfeng town linked to changes in the status quo, pattern, the pros and cons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The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Shuangfeng town homestead circulation and land reclamation in two forms to implement the pothook. Shuangfeng town Taicang City linked area accounted for the largest proportion of the total area of the hook. Mainly uses the government dominant mode of operation. Through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increase or decrease, so that the rural landscape, the layout of the industry more reasonable. But Shuangfeng town design linked to changes still exist a series of problems, if only pay attention to the balance of the number of ignoring the mass bala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funding is difficult. At last, the author put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increase or decrease of the hook work.
Key words: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increase and decrease link;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Shuangfeng town
土地资源增减挂钩是解决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土地供需矛盾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其具有统筹性强、规划布局合理、资源节约利用等优势。2008年国土部印发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明确其内涵: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4]。
纵观诸多研究,学者们大都从宏观层面解读国家政策、分析影响机理等,但从微观层面实证检验并不多。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有承上启下、沟通城乡的重要作用。笔者以苏州太仓市双凤镇为研究对象,试图从乡镇级这一微观角度出发,解读土地增减挂钩办法实行近10年来的效果,以期对未来土地规划提供依据。
1 双凤镇增减挂钩基本情况
1.1 双凤镇增减挂钩的概况
目前,双凤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 749.0 hm2,主要分布在庆丰村、新湖村和新闯村。全镇一般农地区面积324.3 hm2,分布在泥泾村和维新村。林业用地区面积359.0 hm2,分布在主要道路、河流两侧,村庄、湖泊四周等。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418.0 hm2,集中于镇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661.7 hm2,分布于各规划保留、发展的村庄(表1)。
2014年太仓市共复垦56.55 hm2,其中双凤镇总共为17.9 hm2,所占比重为31.66%,分为7个小项目。从土地类型现状看,自2006年实行增减挂钩政策后,双凤镇在保持农用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土地增减挂钩,通过土地置换、开发其他土地来保障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农村用地基本不变或稍有增加,而建设用地与土地后备资源呈现出此消彼长的趋势。预计到2020年,农用地为4 556.8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72.10%;建设用地1 247.4 hm2,占19.74%;其他土地516.3 hm2,占8.16%。
1.2 宅基地流转现状
宅基地流转是土地增减挂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化深入推进,社会变迁加剧,人口向中心城市集聚,导致农村宅基地空置,造成土地资源极大浪费。双凤镇于 2005年实施了宅基地流转政策,主要采用以地换房的形式。凡在城镇规划区内,因城镇建设需要,被拆迁住户一律按有关规定进行拆迁补偿,以公寓房进行安置。政府支持和鼓励被拆迁户接受货币安置,持币进城、进镇购买商品房。目前,新闯村和凤中村126户居民集中安置在凤祥苑,置换出的2 500余hm2土地用于基本农田建设。
1.3 土地复垦现状
土地复垦也是土地增减挂钩的一部分,是指对于在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中被损坏的土地,采取一系列土地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被重新利用的状态[2]。双凤镇土地复垦项目范围东接吴塘河,南接太平河,西至周市镇,北接杨林塘。项目区整理土地面积1 218.88 hm2,项目区净增耕地84.08 hm2,涉及维新、新湖、新卫、新闯四村的土地。还规划建设了明暗渠、农沟、泵站、机耕桥、田间道路等大量农田基础设施。如今,项目区除了80%的土地面积为高产良田,新建的一批高标准蔬菜大棚也投入使用。土地整理惠及了项目区农民,更推动了现代农业建设。双凤镇复耕的土地绝大部分已流转给农业种植大户,并组建了多个土地、蔬菜等专业合作社,使农民有了增收新载体,当地农业现代化发展步入快车道,形成了以优质稻米为主、无公害蔬菜为辅的区域品牌特色。
此外,双凤镇新湖村洼地较多,比较难耕作的田地都被抛荒或者改成鱼塘。通过复垦,填掉了原有散乱的废沟废塘,变成了连片成规模高标准的农田,同时通过建设水利灌溉设施,解决农田基本建设不配套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标准低的问题,坑塘水面和荒地全都被改造成了连片成方的耕地。土地复耕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与生态环境,大大提高了耕地质量,复垦后耕地田块规划标准、土壤肥力提高,水利设施得到改善,河道疏竣、修渠清淤、农田灌溉率高达90%。
1.4 双凤镇增减挂钩的运行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是双凤镇增减挂钩的运行模式(表2),即主要由政府对挂钩政策进行组织和管理,政府负责各个项目的选址立项、编排规划方案、筹措资金、监督工程执行情况、承担运行风险等。各个企业实施策划项目的具体内容, 建设安置区域并对原居民点进行复垦和整理,对项目质量负责。主要特点是从项目的开展、编排计划到实施再到验收都是由政府来严格控制和把关,资金投入主要来源于政府,监管方法则是以行政手段为主,各项指标的运用也由政府来控制。其目的是通过整体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2 双凤镇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改变了村庄空间布局杂乱无章的局面,促使基本农田形成连片集中,避免了土地资源浪费,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优化了土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有利于形成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但是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重指标、轻质量,资金不足,落实困难等问题。
2.1 双凤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优点
2.1.1 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 在城市化的发展阶段,人们向中心城市迁移,中心地理论效应明显,其个人生活在城市,而居所却空置在农村,人物分离现象明显,致使大量土地资源浪费。增减挂钩的实施开展,使农村零散居民点得到了整体规划,有效管理。散乱的居民点被拆除,通过有效置换、新建居民区、退居还耕等措施,使耕地和基本农田片片相连,土地结构得到优化,土地资源集中,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而居民点发展趋势由“大分散小集中”转变为“大集中小分散”[3],这一方式恰恰符合当前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支持和参考。此外。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也得到了改善,基础设施齐全,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民生体系相应跟进,生活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2.1.2 有利于产业合理布局规划 产业的发展与扩张必然带来空间布局的变化,其首要面临的即是后备土地资源是否充足的问题。通过实施增减挂钩,对新闯村、勤力村、凤中村等村庄的综合治理,耕地质量得到了提高、各项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农业经营化水平和规模化水平提高。通过置换和整合,双凤镇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优化了土地资源空间结构,在未来产业规划布局中提供了便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产业发展城市扩张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土地瓶颈问题。
2.2 双凤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不足之处
2.2.1 耕地占补不平衡,重指标轻质量 耕地占补平衡要做到数量的平衡,更要做到质量的平衡。双凤镇某些村舍进行建设用地整理过程中,片面追求耕地数量平衡,忽视耕地质量。目前,当地政府为缓解城镇扩张压力以及在自身利益的影响下,往往容易出现建设用地指标“未批先用”的现象、擅自扩大试点范围、复垦的耕地质量不达标、没有及时返回周转指标等问题大量存在。具体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占优补劣、注重指标看轻成果的现象,导致耕地补偿的实施不完善,耕地质量下降,粮食产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与“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的挂钩政策要求不相符。
2.2.2 资金来源单一,落实困难 资金落实到位与否是增减挂钩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与保障,资金断层或后续供应不足就会影响到项目持续进行。目前,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拨款,项目从拆迁安置到耕地复垦所需资金量巨大,仅仅靠政府筹集这单一化的集资方式是远远不够,所需成本巨大,以及后续的民生问题均需要考虑,资金短缺会影响增减挂钩项目的如期实施。从当前情况来看,由于拆迁、补偿成本过高以及民生等问题而导致双凤镇无法按时下拨资金的现象确实存在,阻碍了增减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
3 双凤镇增减挂钩工作开展的建议
3.1 正确合理看待指标,保证开垦耕地质量
政府在实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过程中,不能为了完成指标而对农村乱拆乱建,导致农村后续发展受到影响。要合理看待挂钩指标,不盲目进行根底耕地占补,保证开垦耕地质量。在开垦耕地时,应尽量选质地好的后备土地资源[4]。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主要是由其先天条件(如土壤水溶盐含量、有机质含量等)来决定,如果后备土地资源自然质量较低或者先天条件较差,投入再多的物力和人力,也很难获得高质量的耕地。所以,在现有的后备土地资源中,应选择宜耕性可取的、适合复垦的土地,能够保复垦后的耕地质量较高。
3.2 转变增减挂钩模式,多元化筹措资金
双凤镇目前采用的运行模式是政府主导型,项目实施力度、监管力度都较大,但同时也导致资金来源的单一性,资金难以为继,易影响项目进程。双凤镇应积极探索市场导向型的增减挂钩运行模式,多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政府放权于市场,通过招标、引标等方法,引入有资质的建筑商和行销商承建项目,同时政府不再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其职能转变为规划引导和服务监管。只有这样,双凤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既有政府权威性的保证,也有多元化资金持续供给,项目实施才能顺利进行。
3.3 制定科学监管制度,推动挂钩有序进行
科学合理的增减挂钩是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器。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监管会导致项目中断,实施方可能存在畏难情绪,应付完成项目,使其与原先的规划发生偏离。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项目监管体系,从项目的制定、规划到项目的具体实施,每一环节都要通过验证,政府及时跟踪服务,确保项目进程的有序推进。只有制定科学制度监督约束挂钩项目的实施,才能挂钩健康、有序进行。
4 结束语
土地增加挂钩为双凤镇新农村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其优化了土地结构,改善了农村环境,促进了产业合理布局。但在过程中也容易忽视了土地质量的均衡,且资金落实较难。因此,在未来的建设中,建议合理看待挂钩指标,保障高质量土地资源,建立多元投资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监管制度。增减挂钩是一项新政策,获取数据比较困难,本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未来以双凤镇为例,对不同城市的增减挂钩研究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国发[2008]138号.[EB/OL] .(2009-03-02).http://www.mlr.gov.cn/xwdt/zytz/200903/t20090302_115435.htm.
[2] 张宇,欧名豪,张全景.钩,该怎么挂——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的思考[J].中国土地,2006(3):23-24.
[3] 段瑞兰,孙凯. 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政策的思考[J].山东国土资源,2007(11):32-34.
4.乡镇低保政策宣传工作简报 篇四
为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开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沽源县长梁乡创新举措,规范管理,强化低保宣传,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该乡通过强化培训,定期对驻村工作人员和包村干部开展低保政策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和驻村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乡、村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同时,通过网络媒体,向群众宣传城乡低保法规政策,不断提升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组织驻村指导员深入宣传低保制度,避免出现“错保”“漏保”现象。此外,由乡政府统一制作村组低保长期公示栏,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下村督查公示情况,确保低保工作不走过场、真正透明公开。
5.深化乡镇水利站改革的政策探讨 篇五
经十班:汤中才指导老师:陶颖
摘要:通过对乡镇水利站的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就乡镇水利站的设置、管理体制、职能、定性、经费渠道、定编定岗、人员分流以及经营性资产的处置等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意见和对策。强调以乡镇设立水利站,是农村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管理体制上,应作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水利站应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要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定编,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正确处置水利站的经营性资产,以保障和促进农村水利的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乡镇水利站;改革;政策研究。
乡镇水利站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是农村水利发展的历史产物。几十年来为促进农村水利建设、支撑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乡镇机构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进一步深化乡镇水利站改革,已引起各方关注,并进行了积极探索,但认识和做法各有差异。
一、关于水利站的设置问题
从目前全国各地的认识和实践来看,乡镇水利站的设置大体上有三种情况:一是继续保持以乡镇为单位设立水利站;二是以流域或区域设立水利站;三是撤销乡水利站,将其公共服务职能并入相关农技服务站。但我个人认为,宁乡县应当坚持以乡镇设立水利站。主要理由是:第一,宁乡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繁重。宁乡是农业大县,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现我县大小水利工程数十万处,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与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新时期水利发展面临着新的任务和要求,所有乡镇水利站都肩负着艰巨的水利建设与管理任务。第二,以流域设站很难操作。我县沩、乌、楚、靳四大河流分支密布,在各乡镇间相互交替,长藤结瓜连续各大、中、小型水库及山塘,其中不乏机电排灌、排涝设施等,管理任务大,管理工作细致。第三,目前宁乡的乡镇基本上是一个区域的概念。基本上按一个较完整的水系或地块来分界,有利于水利站系 1
统管理。第四,以乡镇设站更有利于工作和管理。既能履行水利的职能,又接受乡镇的指导与监督。
二、关于水利站的管理体制问题
1986的国务院明确乡镇水利站为县水利局的“派出机构”,但实际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各管理一块,相当于“双重领导”,有的完全放到乡镇管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只是业务指导,还有个别地方将水利站并入乡镇的农技服务站。在深化改革中,应当进一步明确乡镇水利站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因为从管理体制角度来讲,一个单位只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所谓“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是行不通的;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明确一个主管部门也是必要的,多头领导,政出多门,实践证明是十分不利的,乡镇水利站作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只能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同时,党的组织关系仍隶属所在乡镇,并积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也应当接受所在乡镇的监督。下一步改革应当在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上进一步加以明确,摒弃“双重领导”、“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等不够准确、含混不清的提法,恢复并坚持“派出机构”的提法。
三、关于水利站的定性和职能问题
乡镇水利站承担着乡镇范围内的水利建设和工程管理等职能,主要任务是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因此,应当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基本职能主要有:①协助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乡镇水利规划工作;②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农村水利建设;③负责对乡镇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察;④协助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搞好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做好防汛抗旱的有关具体工作,包括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预案的拟定以及技术指导等;⑤负责加强乡镇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落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水计划,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执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配方案;⑥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所在乡镇的违法水事案件及时进行巡查,发现、上报和协助处理,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⑦负责所在乡镇的有关水利规费的征收工作;⑧为社会和群众提供必要的水利技术服务;⑨完成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
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以上乡镇水利站的基本职能,主要是就整体而言,具体到各乡镇还有所变化、有所充实。我县各乡镇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有垸区、有丘陵区、有山区;有的机电排灌站已基本改制完成,而大部分还是乡镇集体管理。
四、关于水利站的经费问题
困扰乡镇水利站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长期以来水利站的经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乡镇水利站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原则上说,乡镇水利站的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都应当由县级财政来解决,并纳入财政预算。但我县财政状况较差,财政压力较大,这需要一个过程。从政策研究的角度说,总的原则必须确定,即水利站的经费应由县级财政负责解决。在确定总体原则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权力变通。即在财政作出承诺的大前提下,可以进行多渠道筹集,包括防洪保安资金、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等;也可以先解决一部分,根据财政状况的好转,分期逐年安排到位。
五、关于水利站的定编定岗问题
对乡镇水利站进行合理的定编定岗,也是改革中的一大难题。一是现有人员较多。目前水利站普遍存在人员过多的问题,有的是组织上安置的,有的是多渠道形成的,也有的大办乡镇企业扩展的。二是各乡镇间差异较大。比如说花明楼镇现有4人,而大屯营乡只有1人;而道林镇原有3人,经精简后现有1人;而东湖塘镇小型水库和泵站较多,需常年有3人开展工作。因此,合理定编定岗,既涉及改革人员分流安置的问题,又涉及全县政策统一平衡的问题。从总体上来说,改革应当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改革,切实把大量的富余人员压下来,真正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体现高效率。改革中应坚持因事定编定岗,而不能因人定编定岗。具体编制和岗位的确定,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确定。这样更容易被各乡镇接受,也更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大屯营乡仅有两个小Ⅱ型水库,其它大型水利工程也较少,仅有几座与韶山灌区配套的渠道水泵站,而其它防汛抗旱工作也由韶山灌区宁乡县花明楼管理所(简称韶花所)这个灌区管理单位做好了。因此可根据实际安排1人足够了。而花明楼镇范围内不仅河流较多,泵站较多,其它小型水库及河坝也较多,根据现状可适当多安排几个人。
六、关于水利站现有人员的分流问题
在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中,要明确的原则:一是在水利站改革过程中,不要把分流人员推向社会,要尽可能采取适当措施,逐步消化解决;二是在改革中要充分做好做细思想工作,把思想教育与经济措施结合起来,保障改革的平稳推进;三是在竞争上岗、分流人员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谁去谁留个个服气;四是乡镇水利站人员分流工作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五是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分流人员;六是分流人员的具体政策应当与本县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相衔接。
七、关于水利站的经营性资产问题
6.环境优美乡镇政策 篇六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年。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镇政协的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地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XX年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XX1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全镇各级各部门围绕不同主题,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3月8日,镇司法所、镇妇联、团委开展了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和“3.5”志愿者日宣传活动;5月9日至27日镇综治办组织多家单位在“综治宣传月”期间开展了社会治安1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5月18日至19日,镇党委开展了“话惠民、颂党恩”为主题的农村思想建设“六进村”集中日宣传活动。
二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展板、图片、编发手机短信、发 放宣传资料、征订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法律咨询、座谈会、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修正案》、《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余份,出动宣传车30场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20余场次,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万余人。
二、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1、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镇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切实推进政府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频发的形势,加强领导干部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法律法规选编》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我镇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各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
2、重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意见》的要求,中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月中旬,镇综治、公安、卫生、住建等几家单位,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为期4天的集中整治,维护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全镇各中小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载体,广泛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部门紧紧围绕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学习,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
4、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服务进村、培养法律明白人、充实法律图书室、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促进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基地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见》,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二是按照“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对排查出的家庭、土地、山林、婚姻纠纷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实地调解,邀请当地群众、特别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纠纷双方当事人参与,对广大群众进行《土地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 题。三是结合农村实际,以村为主,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农民工和农村“两委”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四是以开展农村思想建设“六进村”活动为契机,镇司法所于4月、5月份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服务进村”活动,把党的政策、法律法规送到农民群众手中,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农民工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三、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镇
1、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考核标准,进一步在全镇开展了“法治XX”创建活动,以示范带动,稳步推动了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7.环境优美乡镇政策 篇七
一、代办站模式建立的背景和必要性
众所周知, 农业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 具有明显的外部性, 没有政府支持和参与难以开展。[2]政策性农业保险从中央到地方, 各级政府均以红头文件形式对农业保险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工作任务甚至社会使命来抓。以四川省为例, 从4月到9月, 先后转发、下发的各类农业保险的各类文件就达12件。虽然各种文件中一般把今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性为“政府引导”, 没有明确提及“政府主导”的字眼, 但从实际的操作运行看, 政策性农业保险表现出明显的政府主导特征, 也成为业务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3]
代办站的设立集结了许多县 (市、区) 、镇 (乡) 、村农业技术人员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以及乡 (镇) 村两级干部和具备营销能力的农村人员。这一优点首先有益于专业队伍的建设, 迅速组建一线人才队伍, 支撑大规模的农险业务管理。其次由于农业保险标的分布范围特别广泛, 而现有人员的相对缺乏对保险公司的查勘理赔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而代办员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和畜牧兽医技术, 同时他们长期扎根于农村, 植根于农业, 对于构建科学、高效的理赔体系, 建立合理、完善的理赔制度是非常有益的。[4]再次, 代办站处于农村, 更加贴近农民, 对于专业技术性强、覆盖范围广、灾害面积大的农业保险来说, 更有益于使广大农户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代办站的性质
根据现行的保险法规, 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必须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合法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专、兼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营销员。作为一项新型的农业保险服务模式, 对代办站的定性是一个方向性的前提, 也是决定该模式能否顺利推广和运行的一个关键问题。在工作初期, 囿于监管法律限制, 加之对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够, 公司试图把代办站定性为公司机构的一种延伸, 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站”来命名。但在实际运行中, 这种定性使机构合法性、支付手续费、工作人员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监管风险甚至法律风险。经过多次的研究讨论, 在充分听取各机构意见的基础上, 最终对代办站的性质进行了界定, 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代办站在公司的指导下, 由政府设立的专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承保、理赔等保险服务的具有一定代理中介机构性质的政策性机构。代办站和公司属于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关系, 代办站和公司通过签订代办协议, 建立合同关系开展工作, 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宣传、培训、承保、理赔等服务。准确的说, 代办站是一个准第三方的代理机构, 他仅允许与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代办协议, 同时受当地县 (区) 人民政府和公司共同领导, 向当地农业保险领导小组负责。代办站负责建立代办员队伍并对其进行管理, 代办员参照《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对代办站的这一新定性, 有助于理顺工作思路, 扫清工作障碍和提高工作成效。
三、代办站的职责及设立
代办站是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设立的服务场所。在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中代办站的主要职责如下:为公司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提供临时办公场所;为政策性农业保险代办员提供办公场所;临时存放承保、理赔资料和其它工作用具;为公司进行业务宣传、承保、理赔资料的收集;协助公司进行农险理赔案件的协商处理;为公司、农村基层政府、部门和被保险人传递信息, 发挥桥梁作用。做好气象灾害和动物疫病的防控, 降低灾害发生频率和损失。[5]
在明确了代办站的性质和职责后, 为了减少投入以及发挥最大效用, 代办站应选取业务规模较大、辐射性较强的乡 (镇) 设立。在业务开展的初期每3~5个乡 (镇) 设立一个中心代办站, 辐射管理周边乡镇;同时对申请资格还设定了保费规模标准。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 代办站的设立必须得到当地政府和公司的批准, 经政府专门下发正式文件代办站才准许营业。
代办站是一个政策性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代理机构, 所以代办站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用具由当地政府提供, 各机构不得擅自购买、修建和租用;代办站所需的其它开办设备和用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发放;代办站日常费用开支可酌情由公司部分支付, 所需费用从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用中列支, 不得占用公司其它费用。
在人员配备方面, 代办站设站长1名, 副站长若干, 代办员5~10名, 站长和副站长可由县 (区) 涉农部门或乡 (镇) 干部担任。并制定具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代办员管理办法》, 明确代办员的资格、职责、聘用、培训指导以及业务管理和待遇奖惩等执行细则。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代办站工作人员的管理, 通过制式化培训和非制式化培训提高代办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四、对代办站管理中的主要做法
1.密切依靠政府力量
政策性农业保险最大的特殊性就在于对政府的依赖性, 如果离开了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支撑, 政策性农业保险犹如无根之水, 难以持续、稳定发展。在工作中, 公司把密切依靠政府力量作为首要的指导思想, 要求各机构积极引导政府特别是基层乡镇政府在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实现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的作用从“引导”向“主导”转变。首先是引导政府把建立代办站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最大程度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其次是动员政府解决代办站职场、办公桌椅、电话传真等必要硬件设施, 降低公司展业成本。第三是代办站工作人员主要有乡镇政府及涉农部门工作人员兼任, 如站长由乡 (镇) 长担任, 人员由农技、畜牧、财政等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代办员主要由村级干部组成。这样的设置有效的利用了政府资源, 强化了工作的力度, 大大降低展业推广和理赔协商工作的难度。
2.建立和涉农部门的配合机制
农险业务技术性强、覆盖面广, 仅凭保险公司一方之力难以开展、难以为农户提供客观、科学、满意的服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公司应引导各机构与当地的畜牧、农技部门加强联系, 通过签订协议、组建理赔委员会、聘请专家、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建立起与农畜部门的深度、牢固的合作机制, 与代办站形成互相监督和配合。如峨边县就成立由保险公司、畜牧、农业、气象、水利等共同组成的“三防”领导小组, 解决农险工作的技术问题, 以及农业和畜牧业的防灾、防疫、减灾等工作。
3.规避风险, 实行转帐支付
为了避免现金支付带来的资金管理风险和道德风险, 公司在地市级机构尝试手续费和赔款的转帐支付。当地机构在经得人民银行批准后, 为所有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乡镇代办站都开设专户并监章, 名称为“××乡镇政策性农业保险代办站”, 手续费和赔款均通过转帐方式支付, 完全实现“零现金”支付, 有效避免了道德风险的发生, 成为公司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一项创新。
4.强化对代办站极其相关人员的管理
通过代办协议, 公司将政策性农险业务的承保、理赔等工作都交由代办站代为处理, 这并不表示公司对代办站放任不管, 反之, 公司通过制度化的管控措施, 大力加强对代办站及其相关人员的管理, 从而实现对业务和风险的间接管理和管控。公司以经济利益为基本杠杆, 建立代办站工作人员和代办员考核管理办法, 通过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制度规范和奖惩, 对代办站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和约束。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保险经营机构新开展的业务, 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理赔任务重, 必须特别加强对乡镇代办站人员、村级代办员的培训, 切实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要特别注重对代办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防范和减少道德风险。[6]因此, 公司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技术、技能培训对代办站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并组织考试, 实行持证上岗。使他们增强守法意识、增强业务技能、提高技术水平, 达到公司要求。公司还应建立业务检查监督制度, 对代办站的承保和理赔工作进行监控, 对查实的不良行为予以相应处理。
5.以险养险, 发挥代办站的网点作用
作为一项长远的制度设计, 农险乡镇代办站不仅要承担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推动, 也要逐步向其它涉农保险业务领域扩展。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为“拳头”, 以代办站为网点, 以农村代办员为队伍, 发挥政策性业务的带动作用, 形成良性互动, 以险养险的良好局面更是代办站设立的远期目标。
五、代办站建设运行中的不足之处
通过对代办站模式的试行、推广, 各机构普遍感到工作量减少了、管控效果改善了, 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当然, 由于尚处于试点阶段, 代办站的建设运行乃至整个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与期望目标相比也还有很大差距。首先, 代办站数量少, 覆盖面小。相对于辽阔的农村幅员面积和广阔的农村保险市场, 我们目前铺设的代办站还远远不够, 无法支撑农业保险服务工作, 无法为农业保险提供便捷快速的保险服务。其次, 代办站管理还不规范, 模式还不统一。各机构的代办站建设情况、运作方式、管理方法不尽相同, 没有完全成型的统一模式, 还需进一步规范。第三, 从保险监管方面来看, 农村保险代办站的认定、农险代办员的资格审查、手续费的合理规定等也需要逐步解决。
在农业保险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的情况下, 代办站的运营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如何合理解决矛盾、构建有机耦合机制, 使得代办站健康发展是值得我国农业保险工作者认真思考的问题。当然, 对于一项刚刚起步、成长于襁褓之中的新兴事物, 其发展和所取得的成绩已属不易, 相信所有问题都能在政府、保险公司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迎刃而解, 相信在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 相信农险工作人员定能把握政策契机, 完善代办站模式, 为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摘要:农业保险高风险、高赔付率、高费率决定了农业保险的准公共品性质, 进而决定了其持续开展必须得到政府支持, 农业保险标的的广泛分布性和政策依赖性凸现出保险公司服务力量的不足和管理的力不从心。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司尝试在农村基层政府设立农险代办站, 依靠涉农部门工作人员和技术力量, 建立政企合作机制, 保证农险工作顺利运行, 为广大农户提供快捷、满意的服务。
关键词:农业保险,代办站,政府支持
参考文献
[1]余涛, 杜世奇.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中的难点简析[J].上海保险, 2008, (01) .
[2]社庹国柱, 李军.农业保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3]张艳花.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实践及启示[J].中国金融, 2007, (15) .
[4]方磊.农险公司期待制度保证[N].中国保险报, 2008-04-02.
[5]龙文军.谁来拯救农业保险——农业保险行为主题互动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4.
8.河北省乡镇地名与地理环境要素 篇八
关键词:河北省;乡镇地名;语源类型;地理环境要素
1.引言
地名是人们赋予某一特定空间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地名的命名常反映了当地当时的某些自然或人文地理特征。我国地名的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中国古籍中不仅记载了大量地名,而且许多地名的读音、含义、位置、沿革以及命名规律都有阐述。本文将采用统计法、分类归纳法等方法对河北省的乡镇地名进行分类处理并且对其空间分布与环境的关系做出分析。
2.河北省概况
河北省位于华北平原的北部,兼跨内蒙古高原,因位于黄河下游以北而得名。因部分地区古属冀州,简称“冀”。北距北京283km,东与天津市毗连并紧傍渤海,东南部、南部衔山东、河南两省,西倚太行山与山西省为邻,西北部、北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东北部与辽宁省接壤。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貌复杂多样,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平原类型齐全。地域广阔,总面积为18.77万km2,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96%。现辖11个地级市、23个县级市、109个县、6个自治县。
3.河北省乡镇地名的统计与分布
河北省共有乡镇地名2577个。
按地理环境要素划分,河北省乡镇地名大致划分为以下几大类:地形、水文、方位、建筑、聚落、交通等。归纳整合,可分为自然和人文两大类。
自然类地名占了32.52%,以“方位”“地形”和“水文”居多,与河北省的自然地理环境密切相关,反映了人们命名所具有的简单性及与自然之间的联系性。
人文类地名占总数的67.48%,以“建筑”“聚落”和“交通”居多,可见河北省历史悠久,文化深厚。
4.河北省乡镇地名与地理环境要素
4.1自然要素与乡镇地名
4.1.1地形与乡镇地名。河北省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从西北向东南呈半环状逐级下降,西北向东南依次为坝上高原、燕山和太行山地、河北平原三大地貌单元。
河北省以地形命名的乡镇地名共有264个,占总体的19.38%。其中“山”“沟”“洼”“岗”出现的次数较多,与河北省西北部为山区、丘陵和高原,其间分布有盆地和谷地,中部和东南部为广阔的平原的地貌特点相契合。如武安市的磁山镇得名由来是“因村北磁山得名”。
4.1.2水文与乡镇地名。河北省位东部紧傍渤海湾,且可随港出海。以水文命名的地名一共有个210,占总体的15.42%。
河北省河流众多,主要河流从南到北分属海河、滦河、内陆河、辽河4个水系。地名中大多主要以河命名,以之命名的地名共有149个,占水文类地名总数的70.95%。如抚宁县的深河乡的得名由来是“因村旁有河,水较深,故得名”。
4.1.3方位与乡镇地名。方位可以准确地指示地理实体的方向,在地名命名中有很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们在命名时采用了如:“东、西、南、北、上、中、下”等多种以方位词与其他命名要素相互结合的构词方法,使地名有了方位感。
在河北省自然类乡镇地名中,方位地名有531个,占总数的38.99%,其中“东”“南”“西”“北”出现次数较多。
4.2人文要素与乡镇地名
4.2.1建筑与乡镇地名。建筑物是人们为了满足生活、娱乐等需求,根据当时社会的科学技术建立在当地自然地理环境中的具有特色地域性的场所。古代为防御外敌修建加固城墙,为了联系河流两岸的人们进行生产生活交流而修建桥梁。
归纳得出,河北省人文类乡镇地名中建筑来命名的地名共有230个,占总数的8.14%,“城”“码头”和“桥”出现次数相对较多。
河北省由于其悠久的历史自古以来就为各国建都之地,各国必然会修筑大量城堡以抵御外侵,因此乡镇地名中以“城”命名较多。如鸡泽县的城隍乡的得名由来是“古为军事要冲,修有城池,故名”。
河北省内河流众多,纵横交错,为加强河流两岸居民的沟通交流修建了桥梁以及大量的码头,则以“桥”和“码头”来命名的地名很多。如阜城县码头镇的得名由来是“明代此地处运河岸,建有船只停靠码头,故名”。
4.2.2聚落与乡镇地名。聚落的形成一般与地理环境好坏紧密联系,如地形、水文等自然条件,聚落大多都会选择在地形、气候等自然条件比较优越、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地点。
归纳得出,河北省的人文类乡镇地名中共有283个以聚落来命名的地名,占总数的10.01%,“庄”出现的次数是最多的。古时,河北省以其优良的自然條件以及发达便利的交通,吸引了大批居民定居,也由此形成了很多的聚落,所以以“庄”来命名的聚落类地名很多。
4.2.3姓氏与乡镇地名。姓氏是中国维系亲属关系的依据。河北是文化大省,也是中华文明最早的发祥地之一,因而乡镇地名中出现最多的便是姓氏。以姓氏来命名的乡镇地名共有761个,占总数的26.93%。其中一共涉及到100多种姓氏,众多的姓氏印证了河北省历史之悠久。其中以“王”“张”“李”“刘”“赵”姓氏最多,张各庄、王家庄等姓氏地名的分布极为广泛。
5.结论
通过统计分析得知,河北省乡镇地名主要具有如下特点:一,河北省乡镇的命名以人文类占主要比重,约是自然类的2倍。二,人文类乡镇地名中以姓氏所占比重较大。三,河北省乡镇地名的命名反映了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沿革等人文环境。地名中含“山”“河”较多,与当地的地形、水文等自然环境要素具有一致性;而地名中含“城”“庄”等则与当地的历史文化环境与经济发展状况密不可分。
通过对河北省自然类地名如地形、水文、方位等的研究,可以对河北省的自然地理概况有大致了解,地形复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河流数量多,河网密集等,而对于人文类地名如建筑、聚落、姓氏等的研究,可以感受到河北省历史文化的沉淀与历史发展的足迹。
参考文献:
[1]崔乃夫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大词典(第一卷)[D].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2]华林甫.中国地名学史论考[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贾文毓李引.中国地名辞源[Z].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范瑞霞(1996-),女,山西长治人。山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13级本科生。
贾文毓(1960-),男,山西洪洞人,山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人文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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