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管理

2024-07-24

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管理(精选8篇)

1.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管理 篇一

在应收账款回收的过程中如何运用诉讼时效这一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起诉权就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在应收账款回收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和运用这一法律规定,是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

一、关于普通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起诉,法律才可保护其合法权益;若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尽管其仍享有并可以行使起诉权,但失去了胜诉权,法院将以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在回收应收账款的过程中,不知、不懂、不会应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势必痛失良机,铸成大错。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就应收账款约定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应收账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则自应该索要时起算。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债务人承诺履行还款义务或债权人提起诉讼,原来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形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将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应收债权,债权人虽然丧失了胜诉权,但他还有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对于债务人来说,也并不完全失去履行债务的责任,只是这种履行不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而变成一种自然责任。债务人可以实际履行还款义务,双方也可以就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达成还款协议。

二、回收欠款超过时效问题的预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逐渐增强。在通过诉讼回收欠款的过程中,诉讼时效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大量长期拖欠的应收账款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收回。究其原因,一是债权人没有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催要几次无结果后就一拖数年不再理睬,忽视了时间概念,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二是债权人缺乏应有的诉讼时效的法律知识,虽然对应收账款不间断地索要,索要时间间隔亦未超过两年,但未取得任何有效的索要欠款证明,致使在法庭上拿不出有效的证据,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一赖了之。所以在回收应收账款的工作中,债权人除应敦促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外,还应当充分考虑如何积极有效地做好“超过时效”的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

预防超过诉讼时效的方法就是债权人有意识地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即索要欠款的同时取得索要欠款的书证,依法使诉讼时效期间向后顺延。具体做法有:

1.敦促债务人实际履行还款义务。即使还款数额只占欠款数额的极少部分,也足以证明一方索要或另一方承认而致诉讼时效中断。这种清欠要尽可能让债务人以转账形式还款。如果债务人以现金形式还款,应请债务方还款人员在债权人开具给债务人的发票或收据的记账联上签字,作为债务人付款的依据,以防日后债务方“隐匿”付款事实;如果债务人以实物还款,则应要求债务人开具发票并注明“还款”等字样,或请债务方经办人在付款发票或收据的记账联上签字。

2.取得索要欠款书证。可采取同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要求债务人出具欠款证明或出具前来索要欠款的证明等,以取得能证明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债务人承认履行义务的书面资料。

3.编制一式两份的财务对账单。应列明收款情况和欠款金额,债务人核对后须在对账单上盖章、签字。以对账的方式,促成主张权利和承认履行义务的积极行为,该对账单不仅进一步核实、明确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欠款金额,而且债务方签字认可的对账日期形成了诉讼时效中断。

4.请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不便立即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向双方共同主管部门或与双方均有关的单位或组织提出帮助协调解决欠款的书面请求。具体操作时必须注意:一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二是日后能够得到上述有关单位查明当时确曾有过请求帮助清欠的文件;三是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召开双方参加的协调会,要形成会议纪要,以备后查。

5.采取电报、特快专递的形式催要。电报、特快专递的邮寄联、原稿和收到人签收手续,分别在发报、收报的邮电部门存档一年,可以随时查询。虽然维持诉讼期间只有一年期限(一年后即不予查询),但实施简便,只要间隔不超过一年,每年发一次要款电报或特快专递即可。对在较远距离又暂时不宜起诉的债务人,使用这种方法尤为适宜。

6.委托公证部门送达催款函。在给债务单位的催款函中写明催要欠款的意思表示,委托公证部门进行公证邮寄或直接到债务单位公证送达。以这种方式主张权利造成时效中断更为妥当有效。总之,只要能够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存在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这一事实的方法都可以采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未经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采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债权人单纯以电话、信函方法向债务人催索欠款的,达不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因为电话、信函内容并不在邮电部门存档,届时若债务人不承认,将无法获得有效证明。

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弥补

其补救的方法是获取有关证据,以证明此前曾发生过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而且中断前后间隔不超过两年,即现在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具体做法有:

1.要求债务方补开以前曾索要款的证明。该证明不一定必须由债务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也无须其签字批准。只要是与债务方有关的人员,如单位前任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一般会计人员或原业务经办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成年家庭成员等出具的证明均可。

2.寻觅其他可以证明以前曾经发生过诉讼时效中断、现在仍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文字资料。比如,本单位给上级或与双方有关的单位的文件中,曾提及对有关欠款进行索要,或债务人在与本单位的往来信函、电报中承认该项债务。这些文字材料只要间隔时间不超过两年,也可以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起死回生”。

2.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管理 篇二

早在几年前, 就有专家撰文提出, 作为中小公司融资创新的一种形式, 对小笔短期周转金可实行应收帐款抵押贷款。应收帐款抵押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根据现行《担保法》, 抵押物是能够清偿、便于管理、可以执行和易于变现的动产、房屋、建筑物、地上定着物、土地使用权以及一些特定财产, 例如预购商品房、在建工程, 等等。应收帐款属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应收债权, 以此抵押、担保贷款, 扩大了抵押物的范围, 更加有利于公司筹集资金, 展开经营。 (2) 对于银行来说, 应收帐款抵押便于控制, 可以加强担保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如果公司不履行主债务, 银行可及时将应收帐款的收益用来优先偿还债务。 (3) 应收帐款抵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现金流和为银行提供担保之间的矛盾。例如, 公司以应收帐款抵押而获得的贷款, 可以自由地用以经营, 不受抵押的限制;而应收帐款的收益, 一旦付入应收帐款抵押的特定帐户, 则不能被处置, 这又保证了银行作为债权人的担保利益。

一、应收帐款抵押在现行《担保法》中的地位

公司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时候, 银行一般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意思就是银行希望公司以某种方式作出承诺, 在贷款到期日公司如果无法还款, 那么银行可以对担保人或担保财产采取措施。现行《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几种方式。通常银行要求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是前三种, 其中又以抵押和质押最为普遍。

简单说来, 抵押就是要求贷款的公司在申请贷款时必须向银行提供相应数额的财产作为担保, 如果该公司到时不还款, 银行可以扣押、变卖抵押财产用作还贷资金。根据《担保法》, 可以作为抵押财产的物品范围很广, 包括土地使用权、生产设备、厂房, 等等。抵押需要登记, 但不必转移财产的占有或者权利证书。质押与抵押的不同之处在于质押需要公司把质押财产或者权利证书转交给银行, 由银行保管, 在贷款到期时如果公司不履行还款义务, 银行可以处分这些财产或者权利证书。质押物包括动产、股票、票据, 等等。现行《担保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司是否可以在其应收帐款上设立担保。

如果公司向银行借款, 并且在其应收帐款上为银行设立了一个担保, 这个担保的性质是抵押, 还是质押?实践中没有统一的说法。有的认为, 一般债权作为担保的, 是权利质押, 如有债权证书的, 应当将债权证书交付质权人。财政部在2003年5月15日颁发的5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中, 认可了应收帐款的担保是质押的说法。根据该规章, 如果公司将其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债权 (包括了应收帐款) 提供给银行作为其向银行借款的质押, 在此情况下, 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 仍由持有应收债权的公司向客户收款, 并由公司自行承担应收债权可能产生的风险, 同时企业应定期向银行支付本息。

二、英国法的借鉴

在英国, 抵押 (charge) 指抵押人以提供一定的财产或以履行特定义务作为取得借款的一种担保方式, 通常不涉及抵押物法定所有权或受益所有权的转移。质押 (pledge) 指出质人把财产转移到质权人处作为清偿债务或履行其他义务的保证, 其主要特征是将质物转移给质权人占有。抵押又分成固定抵押和浮动抵押。固定抵押 (fixedcharge) 指当抵押设立的时候, 就立即依附于抵押物上, 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上的权利, 有权限制抵押人处分或损坏抵押物。抵押权人可以申请法院禁令, 阻止抵押人未经授权处分抵押物。如果抵押人非法转让了抵押物, 依法善意取得抵押物的第三人有权对抗抵押权人, 因为他事先并不知道固定抵押的存在, 但是如果他是恶意取得, 则应当排除在外。浮动抵押 (floatingcharge) , 至今仍没有精确的定义。根据最早阐述浮动抵押的法官的论述, 浮动抵押是对正在经营的企业财产上设立的抵押。它依附于时时变化着的财产。这种抵押的本质是它发挥着强大的作用, 一直到提供抵押的企业停业或者抵押权人干涉为止。抵押权人干涉的权利当然可以通过契约推延, 但是如果没有推延契约, 债务人违约后, 他可以在任何高兴的时候行使权利。在另外一个案子中, 法官指出, 如果一个抵押具有我所谈到的三个特征, 那么当然认为它是浮动抵押: (1) 如果它是对公司现行的和未来的财产设定的抵押; (2) 如果那些财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随时都在变化着的; (3) 如果你发现该抵押, 除非将来被或代表着抵押上利益的权利人采取了特定的措施, 就我所谈的特定的财产, 公司可以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原则上, 区分固定抵押和浮动抵押的标准在于, 抵押设立后, 抵押人是否有权自由处分抵押物。在固定抵押中, 无抵押权人的同意, 抵押人无法处分其财产。在浮动抵押中, 抵押人则可在无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形下, 自由处分抵押物, 将所有权转移或设定其它权利。抵押人是否有权自由处分抵押物, 取决于该抵押的性质。

应收帐款的抵押, 情况比较复杂。根据传统的观点, 应收帐款的收益是公司现金流的一个重要成分。这样的话, 便有了一个难题, 如果应收帐款的收益对公司来说非常重要, 是其筹集资金的重要方法之一, 那么一旦在应收帐款上设定一个抵押, 会不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乃至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呢?为了解决为债权人利益而设立抵押和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之间的矛盾, 以前的判例认为, 鉴于在应收帐款上设定的抵押会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公司的运营, 因此在应收帐款上设定的抵押应该是浮动的, 也就是说, 公司在应收帐款上设定了抵押后, 有权继续处置应收帐款及其收益。即使当事人约定在应收帐款上设定的是固定抵押, 如果没有抵押权人的同意, 公司也有权使用、处置该应收帐款及其收益的, 那么这个抵押仍然是浮动抵押。/在鉴别一个合同在应收帐款上设定的抵押是固定抵押还是浮动抵押之时, 法院有时候也有疑问。存在着两个问题, 第一是确定当事人协商约定的抵押权人处置应收帐款或者限制应收帐款上收益的程度。这是一个解释相关协议的问题。第二是在考虑到当事人约定的、强加于抵押权人权利限制的情况下, 判定作为结果发生的抵押是否应适当地归入固定抵押, 或者是浮动抵押。这是个法律问题。

三、完善我国关于应收帐款抵押的规定

应收帐款抵押要区别于一般的帐户抵押。一般的帐户抵押, 其实是个模糊的概念, 大体指公司与银行之间达成抵押协议、在公司的帐户上设立一个抵押。一般的帐户抵押, 面临的难题是, 帐户上的资金是流动的, 数额是不确定的, 而且通过帐户往来资金的性质也是不同的, 例如有的是存款, 有的是新的贷款, 有的是正常的营业开支, 有的是应付帐款, 等等。这么多性质不同的资金通过一个帐户往来, 对银行而言, 最重要的问题是, 如何控制公司使用帐户中的这些资金, 以确保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

如果公司只是将其帐户进行抵押、以获得银行的贷款, 那么由此而产生的问题可能有:在抵押期间, 进入该帐户的资金, 不管其是否应收帐款, 都在抵押财产的范围之内吗?在抵押期间, 公司是否有权正常使用该抵押帐户, 也就是说, 即使是为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该帐户中的资金是否可以自由地被提取、使用?笔者认为, 帐户抵押是个不确切的说法。帐户本身并不是财产或者权利, 而是一个暂时存放财产的场所。在帐户上设立抵押, 其实质是以帐户中的资金作为抵押财产、为债权人利益而设立的担保。因此, 帐户抵押的抵押物, 不是帐户本身, 而是帐户中的资金。针对帐户抵押, 可以假设两种情况。第一, 银行可以要求该帐户上的资金只进不出, 公司在贷款期间的所有收益必须进入抵押的帐户, 而且不得提取、使用收益。第二, 公司可以在贷款期间继续正常使用该抵押帐户, 也就是公司的资金可以自由进出该帐户, 但前提是公司必须为了日常正当的经营而使用该帐户。这里有一个平衡的问题, 就是怎样把公司能够正常使用现金流与银行可以获得充分的还款保证结合起来。

第一种情况中, 由于实际控制了公司帐户, 所以银行的权力变得非常大, 甚至可以说介入了公司的经营。对于向银行贷款的公司而言, 这种方式或许不是很理想, 因为贷款的结果是公司正常使用帐户资金的权利受到了限制。公司虽然借到了钱, 但如果这些贷款进入了抵押的帐户, 那么公司的现金流又成了问题。一个可以预计的后果是公司为了既能够贷到钱又可以正常使用资金, 会在不同的银行开立多个帐户, 尽量使抵押帐户上的资金保持原状而隐藏其他帐户。这种做法不仅违背银行的初衷, 因为银行贷款的前提是公司必须完全披露财务信息, 而任何影响还款的措施都会使银行拒绝贷款, 而且这种做法还可能触犯不允许公司开立多个银行帐户的管理规定。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 财务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了衡量一个企业整体实力的重要指标, 而应收账款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是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实现应收账款的良好管理, 能够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但是, 近年来, 我国企业大多忽略了应收账款的管理, 没有切实完善相关对策, 导致了资金大量浪费, 与国外发达企业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针对这样的现象, 企业一定要加强重视, 不断提高员工的认识水平, 增强账目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 从而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为企业的顺利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应收帐款抵押,浮动抵押,固定抵押帐户抵押

参考文献

[1] .饶晓秋.我国应建立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

3.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管理 篇三

[关键词] 国际保理债权让与应收账款

一、债权让与作为国际保理特征之分析

相对于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基础交易而言,作为第三人的保理商以提供国际保理服务为对价,取得了向债权人收取应收账款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保理商也负有向供应商付款的责任,并承担本不应由他承担的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保理商权利义务的享有均源自于国际保理赖以运行的法律基础。对国际保理法律基础的认识曾有委托代理说、债权质押说,上述两种观点均未能正确揭示保理的本质特征,基于以下理由,笔者认为保理的本质在于其债权让与特征:

1.供应商将应收账款叙作保理业务后,不再承担债务人信用风险,也不享有收款的义务和权利,保理商则有权持有发票副本等单据直接向债务人收款,并自己承担信用风险,进行账务管理。债务人只需要且必须通过向保理商付款才能解除其基础合同义务,保理商成为债务人惟一的债权人。换言之,出口商通过与保理商之间的出口保理协议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了保理商,出口商退出债权债务关系,保理商取代了债权人的地位。

2.在国际保理的业务流程中,供应商的通知义务是保理业务开展的关键,即其应当在发货后,将代表应收账款的发票副本等单据交给出口保理商,并通知债务人已将应收账款转让给该保理商的事实,从而债务人负有将货款付给该保理商的义务。此后,保理商取代了供应商向债务人发出付款通知并负责到期收款。

3.国际保理蓬勃发展的关键在于其多种功能的实现:收取应收账款、进行贸易融资、承担信用风险和销售账务管理等,而委托代理、债权质押只具有上述某一方面的功能。国际保理上述四种功能的实现正基于其应收账款转让本质。应收账款的所有权从出口商处转让至保理商后,应收账款的主要风险——债务人信用风险随着应收账款的所有权一并转移给保理商,保理商必须承担信用风险;保理商为了实现通过受让行为所获得的债权,必须负责收取应收账款并对反映应收账款的销售账目进行管理;作为应收账款的受让人,保理商应对有偿受让的应收账款支付相应对价,供应商通过这一对价即可获得赊销项下的货款,从而得到了资金融通。

有关国际保理应收账款转让的法律问题,大多数国家并未制定专门立法,通常适用一般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则进行处理:债务人与供应商的贸易合同通常规定了供应商可以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作为受让人,通过受让获得的应收账款债权不能优于转让人即供应商,债务人基于贸易合同可以对抗供应商的抗辩,同样也可以对抗保理商;代表应收账款债权的发票及其他装运单据不具有流通证券属性,只能由保理商和供应商通过签署出口保理协议来完成应收账款转让。

二、国际保理应收账款转让制度在我国的现状

我国有关应收账款转让的国内立法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民法通则》采取债务人同意主义的债权让与模式,规定债权转让应取得债务人同意。该规定旨在维护债务人的利益和交易秩序,但限制合同权利自由转让的规定却漠视了债权人的权利自由,阻碍了保理业务市场的形成。《合同法》对债权让与的规定较之《民法通则》更加细致,对债权的可让与性、债权让与方式、让与效力等问题都做了颇为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债权流动的客观诉求,是我国保理业务开展的法律基础。但是我国现有债权让与现有法律制度仍然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合同法》应收账款转让条款的规定过于原则概括,而国际保理业务中的许多具体问题都无法用现有法律规范进行调整,例如,对于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将来债权的让与性、债权归属的优先权、债权的多次转让、保理的法律适用规则和纠纷解决机制等国际保理业务运作的基本内容都没有涉及,而上述问题在有关国际条约和一般国家法律中都有详细规定。

三、我国国际保理应收账款转让法律制度之构建措施

由于缺乏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开展始终比较缓慢,因此,完善我国国际保理应收账款转让法律制度必须健全债权让与法律制度。具体而言,应当制定以《合同法》中债权转让为基础的专门适用于国际保理的单行法。国际保理中的应收账款属于民法中的债权转让,有关国际保理的法律问题,通常适用一般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则进行处理。然而,较之于一般民法上的债权转让,国际保理中的应收账款转让又有其独特之处。例如,供应商和保理商之间的国际保理合同可以约定,在应收账款确定后、供应商发货前的某些情况下,保理商可以单方面撤销这种转让而使应收账款转让处于不确定状态。这种规定即赋予保理商有权根据债务人资信等状况的变化来适时调整所受让的应收账款范围,以减少自己承担的风险,也可促使出口商防范贸易风险,既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又能充分发挥国际保理支付与结算手段的作用。

依据债权让与法理,让与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不可让与的债权大致可分为三类:依其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依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让与的债权、法律规定不得让与的债权。在国际保理的实践中,依据通知主义,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应收账款转让即发生效力,但是,如果出口商和债务人的基础贸易合同存在“禁止转让条款”时,应收账款能否转让?尽管《合同法》对债权转让作了规定,但其有关规定仍然因为过于原则简单而无法解决保理业务实践中遇到的诸多问题,这一问题需要制定专门的保理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债务人和供应商可以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禁止供应商将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第三人。这种约定对国际保理中应收账款转让效力的影响,各国立法与实践做法各不相同。英国成文法对此无明文规定,判例法确立的原则是:这种转让对债务人无效,而且债权转让根本无效。《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账款转让公约》则承认这种条款不影响债权转让,但是应对转让进行适当限制。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若当事人在基础合同中对应收账款转让有禁止性规定或在合同之外有类似规定,则该禁止转让规定有效,所涉及的应收账款转让无效。这一规定增加了保理商的经营风险,不利于国际保理业务的开展,不能有效保护作为善意受让人的保理商。因此,我国应借鉴美国和上述国际公约的规定,对基础合同中的禁止转让条款的效力进行适当限制,以适应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转让的特点。由于出口商与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合同和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的出口保理合同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独立合同,在法律适用方面也往往不同,于是导致保理商难以依据出口保理合同中的应收账款转让条款对抗作为出口保理合同第三人的债务人,因此,保理商一般会在出口保理合同中要求出口商在其与债务人之间签订的基础合同不得含有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如果基础合同含有此类条款,为防止日后应收账款转让限制而引起的风险,保理商也会要求基础合同双方当事人修改类似条款。

此外,国际公约和各国立法一般也对未来债权的转让予以规定。我国《合同法》并未规定将来应收账款的转让问题,而将来债权的转让则是国际保理业务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我国应该以立法明确规定将来应收债权可以转让,为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开展和扩大奠定法律基础。此外,我国应当制定保理专门立法,加强对保理业务的监督管理。国际社会的保理业务大部分是由专业保理公司完成的,而专业保理公司多为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会员,这些从业者有着相同的行业准则和标准化的业务平台。而我国目前保理业务仍然是由银行一家金融机构承担,为保证国际保理业务的广泛开展,我国应当逐渐放开保理业务,成立专门保理公司,并赋予其相应的营销决策权和信用授予的审批权。加强行业监管,真正实现国际保理的高效融资和账款回收功能。

4.浅析应收账款管理 篇四

一、从公司制度上进行管理和约束商业公司的管理者要从公司内部财务应收账款制度和流程上加以约束,做到区域客户的应收账款与业务人员的提成绩效相挂钩。只有公司利益与业务人员的个人经济利益互相捆绑到一起,业务人员把公司的货卖出去是职能,将卖出去的货款及时结算回来才是本事。通过与自身利益挂钩才能强迫业务员催缴应收货款这个事情由被动工作变为主动关注,从而减少由于公司内部业务系统的因素行为影响应收账款的及时收缴。

二、加强员工对客户及应收账款的关注与重视首先在公司内部业务人员管理上要加强业务管控,实现精细化管理。作为商业公司的区域业务员必须熟悉了解地区客户,尤其是公司给予政策支持的大客户,业务人员应相当了解客户的月度采购量及对方的销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方主要负责人员调整变动情况等等。如若上述处理不好的话都会成为影响到本公司应收帐款结算不及时的因素。

三、培养业务人员货款及时清缴的习惯逐步培养商业公司的地区业务员做好日常货款的管理工作,适时掌握辖区市场大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养成对应收账款及时催缴的习惯,不要等到月末或是欠款金额较大的时候再催缴,试想下游客户在一个时期面临多个客户做付款的时候,到那时估计你的货款会被各种理由被延迟。业务人员应在日常拜访维护过程中适时了解客户的应收应付情况,要求对方严格按照之前双方约定的协议内容即账期或额度内执行,但凡地区客户违反政策约定、以各种理由或托辞不予结算货款的,业务人员应分析客户情况上报公司领导,针对该客户情况采取停止发货、抓紧货款的催缴,对恶意欠款的客户采取法律程序等。

5.应收账款管理与风险控制 篇五

内 容 摘 要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企业除了依靠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广告等增加市场份额之外,赊销也是一种重要的手段。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当前,许多企业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大于收入的增长幅度,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利用效果,影响了企业的资产质量,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企业应收账款不断上升,挤占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是造成部分企业资金匮乏、陷入困境、影响效益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因此,要避免这一问题,必须从源头进行管理和控制,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财务分析,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成为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申之重。

应收账款的核算与管理

目前,不少企业在经营中,为了扩大销售,提升市场占有率,盲目采取赊销策略,从而造成了应收账款的长期挂账,总量逐年递增,企业虚盈实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不断上升,挤占企业的流动资金,是造成部分企业资金匮乏、陷入困境、影响经济效益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因此,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成为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问题。本文首先对这一现象中所涉及的概念、特点、会计核算等进行概括介绍,然后对目前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此问题的相应对策进行阐述。并采用财务分析的一些方法来提出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最后说明了应收账款风险的产生及其管理对策。

一、应收账款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应收账款的概念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和代垫的运杂费,它是企业采取信用销售而形成的债权性资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应收账款的特点 1.应收账款是一种商业信用

对企业来说是一种促销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扩大销售,把企业的存货尽快转入价值实现环节。

2.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的债权

应收账款是属于应在一年内收回的短期债权,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应列为流动资产项目。

3.逾期应收账款要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超过一年仍未收回则存在坏账风险,需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这类应收账款需抓紧催收,必要时可向对方发出催款函或律师函等。4.应收账款是一项风险资产

企业形成应收账款后,会付出一定的成本及费用,例如管理成本、坏账成本、机会成本等,可能造成企业出现负利润。

(三)坏账准备的概念

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

(四)坏账准备的特点

商业信用的高度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商业信用的发展在为企业带来销售收入的增加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坏账的发生。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坏账损失是由于实际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

二、应收账款的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是一项多层次、多方面的较为复杂的工作,涉及到企业的销售、财务管理等各个部门,同时购货方的信用也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对策。所以,企业必须根据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针对在企业应收账款分析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办法,解决公司在应收账款回收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公司的资金循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企业的效益目标。为此,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立信用政策,控制应收账款的发生

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想要做的好,首先应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信用政策是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账政策三个方面。

1.信用标准是企业同意向用户提供商业信用而提出的基本要求,通常以预期的坏账损失率作为判别标准。如果企业的信用标准较严,只对信誉很好、坏账损失率很低的用户给与赊销,则会减少坏账损失,减少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但这可能不利于扩大销售量,甚至是销售量减少;反之,如果信用标准较宽,虽然会增加销售,但会相应的增加坏账损失和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信用条件是指企业要求用户支付赊销款项的条件,包括信用期限、折扣期限和现金折扣。

2.信用期限是企业为用户规定的最长付款时间,折扣期限是为用户规定的可享受现金折扣的付款时间,现金折扣是在用户提前付款所给与的优惠。提供比较优惠的信用条件能增加销售量,但也会带来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坏账成本、现金折扣成本等额外的负担。

3.收账政策是指信用条件被违反时,企业采取的收账策略。比如当企业应收账款遭到客户拖欠或拒付时,企业应当首先分析现行的信用标准及信用审批制度是否存在纰漏,然后对违约客户的资信等级重新调查摸底,进行再认识。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差劣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不再对其赊销,并加紧催收所欠,态度要强硬。催收无果,可与其他经常被该客户拖欠或拒付账款的同伴企业联合向法院起诉,以增强其信誉不佳的有力证据,对于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在去电发函的基础上,再派人与其面对面地沟通,协商一致,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地解决账款拖欠的问题。企业在制定收账政策时,要在增加收账费用与减少坏账损失、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之间进行比较、权衡,以前者小于后者为基本目标,掌握好宽严界限,拟定可取的收账计划。企业如果采用较积极的收账政策,可能会减少应收账款成本,减少坏账损失,但要增加收账成本。如果采用较消极的收账政策,则可能会增加应收账款成本,增加坏账损失,但会减少收账费用。在制定收账政策时,应权衡增加收账费用与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和坏账损失之间的得失。合理的信用政策应把信用标准、信用条件、收账政策结合起来,考虑三者的综合变化对销售额、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坏账成本和收账成本的影响。

(二)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在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有些方面做得不够细,比如说,对用户信用状况分析,账龄分析表的编制等。1.做好基础记录。

了解用户付款的及时程度,基础记录工作包括企业对用户提供的信用条件,建立信用关系的日期,用户付款的时间,目前尚欠款数额以及用户信用等级变化等,企业只有掌握这些信息,才能及时地采取相应的对策。2.检查用户是否突破信用额度。

企业对用户提供的每一笔赊销业务,都要检查是否有超过信用期限的记录,并注意检验用户欠债总额是否突破了信用额度。3.掌握用户已过信用期限的债务。

密切监控用户已到期债务的增减动态,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与用户联系,提醒其尽快付款。

4.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平均收账期。

看流动资金是否处于正常水平,企业可通过该项指标,与以前实际、现在计划及同行业相比,借以评价应收账款管理中的成绩与不足,并修正信用条件。5.考察拒付状况。

考察应收账款被拒付的百分比,即坏账损失率,以决定企业信用政策是否应改变,如实际坏账损失率大于或低于预计坏账损失率,企业必须看信用标准是否过于严格或太松,从而修正信用标准。6.编制账龄分析表。

检查应收账款的实际占用天数,企业对其收回的监督,可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进行,据此了解,有多少欠款尚在信用期内,应及时监督,有多少欠款已超过信用期,计算出超时长短的款项各占多少百分比,估计有多少欠款会造成坏账,如有大部分超期,企业应检查其信用政策。7.落实内部催收账款的责任

将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对于造成逾期应收款项的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企业应当在内部以恰当方式予以警示,接受员工的监督。对于造成坏账损失的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员,企业应当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扣减其奖励工资。

(三)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的内部监控制度 1.应强化财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职能

按照内部牵制原则,可在财务部下设财务监督小组,由财务总监领导,配置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对有关业务往来账核算和监督,对每一笔应收账款都进行分析和核算,保证账账相符,每一环节都明确了其主要负责的工作任务,使之各有分工,对每一工作环节设定了衡量其工作好坏的标准,以便每月对其进行严格考核,奖惩结合。同时,规范各经营环节的要求和操作规程,健全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努力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的应收账款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程序,使经营活动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它体现一个企业对这项管理工作的态度及重视程度。

2.设定应收账款控制员

应收账款控制员即是应收账款系统及运作流程的统一协调人,负责应收账款系统控制、应收账款会计分析报告、提出建议并负责执行、应用及有效地提高应收账款的运作系统等工作。3.建立应收账款回笼责任制

所有经济业务从开始到结束的全过程,由其经办人终身负责到底,如出现死账烂账,并造成损失,则经办人不准办理调离、提升、退休等一切手续,并按规定扣除其工资及岗位津贴,直至结清为止。对违反法律法规骗取企业财产的业务人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4.进行内部监督

定期或不定期对营销网点进行巡视、检察和内部审计,防范因管理不严而出现挪用、贪污及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降低风险。5.建立健全公司机构内部监控制度

针对应收账款在赊销业务中的每一个环节,健全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努力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的对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程序。

(四)定期对账,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 企业应收账款发生后,业务部门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回收款项,避免因为拖欠时间过长而发生坏账。为此,企业应制定出合理的清对、催收方法,以保证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形成定期的对账制度,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建议3个月或半年)同客户核对一次账目,并对因品种、回款期限、退还货等原因导致票据、金额等方面出现的误差进行核实。对已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应根据账龄及金额大小进行分析排队,确定收账优先顺序,尽量在发生欠款的初期,就采取有效的收账措施。同时应分清债务人拖延还款是否属故意拖欠,对故意拖欠的应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追讨。1.建立责任中心

将催收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建立以业务人员为主,财务监察人员为辅的催收欠款责任中心,将收回远期陈欠和控制坏账作为考核绩效标准,纳入销售人员与有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之中,增强销售人员对清理和催收陈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针对不同的客户关系,采取灵活的催收政策

对远期、近期应收账款清理回收缓慢或陈账清理未动的区域,限制发货或拒绝发货,加大催收力度;对有偿债能力却不履行偿债义务,人为发生的赖账,在诉讼有效期内(2年)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以避免丧失追诉权,造成坏账损失;对欠款对方确实无力支付的,企业可以在了解其抵债物品的价格、质量和销售的情况下,采取物资抵款,也可以要求客户开出等价值的商业承兑汇票,以抵消应收账款,并早日变现,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坏账损失的发生。对能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货款的客户,要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鼓励客户及早偿还货款,同时还可吸引一批视折扣为减价销售的新客户前来购货。此外,企业还应与银行密切合作,并且积极依靠银行帮助清欠,防止企业的货款被拖欠及应收账款的继续攀升,以降低和控制企业的风险。3.确定合理的讨债方法

若客户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可东山再起,企业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一般做法为进行应收账款债权重整:接受欠款户按市价以低于债务额的非货币性资产予以抵偿;改变债务形式为“长期应收款”,确定一个合理利率,同意用户制定分期偿债计划;修改债务条件,延长付款期,甚至减少本金,激励其还款;在共同经济利益驱动下,将债权转变为对用户的“长期投资”,协助启动亏损企业,达到收回款项的目的。如客户已达到破产界限的情况,则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期在破产清算时得到部分清偿。针对故意拖欠的讨债,可供选择的方法有:讲理法;恻隐术法;疲劳战法;激将法;软硬术法。

(五)积极合理处置应收账款

在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及催收的同时,企业还可以采用以下几种积极的方式合理处置应收账款。1.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处置企业应收账款的一种有效方法,主要包括采取贴现方式收回债权、债转股和以非现金资产偿债三种方式。(1)采取贴现方式收回账款

贴现方式是指在企业资金严重缺乏而购货者又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给予债务人一定的折扣而收回逾期债权。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虽然损失了部分债权,但收回了大部分现金,对于盘活营运资金降低坏账风险是一种较为实际的方法。

(2)债转股

债转股是指应收账款持有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应收账款作为对债务人的股权投资,从而解决双方债权债务问题的一种方法。由于债务人一般为债权人的下游产品线流通渠道的销售商,债权人把债权转为股权投资后对产品市场深度和广度的推广很有利。但是,债转股应当满足国家规定条件。(3)以非现金资产收回债权

以非现金资产收回债权是指债务人转让其非现金资产给予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用于偿债的非现金资产主要有: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以这种方式收回应收账款,其前提是:债权人不缺乏现金流量,而债务人的非现金资产又能为债权人利用,或者债务人的非现金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和确定的参考价格。2.出售债权

出售债权是指应收账款持有人(出让方)将应收账款所有权让售给代理商或信贷机构,由他们直接向客户收账的交易行为。随着外资金融机构涌入我国,应收账款出售今后将成为企业处理逾期应收账款的主要手段之一。

三、加强应收账款的财务分析

(一)平均收账期分析法

平均收账期是反映企业回收应收账款所需的平均时间。平均收账期短,说明货款回收较快;平均收账期长,说明货款回收较慢。其计算公式为:平均收账期=应收账款总额/平均日赊销额

公式中平均日赊销额是一段时间内的平均赊销额,这段时间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也可以是一年,应根据具体需要来决定。平均收账期分析法是将企业实际的或预期的平均收账期与标准平均收账期比较,来反映应收账款风险的高低,实际的或预期的平均收账期越长与标准收账期,说明应收账款风险越高,反之,则说明越低。标准平均收账期可以说整个行业的平均收账期,也可以是企业规定的信用期限。

(二)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是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来反映应收账款风险的状况,为进一步改善应收账款管理提供信息。账龄分析表是将应收账款按拖欠时间分成不同类别,分别计算其在应收账款总额中所占比例,从而说明拖欠时间不同的应收账款所占比例的大小。

(三)付款模式分析法

付款模式分析法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不论企业销售额如何变化,只要客户付款的比率不变,即付款模式不变,就说明客户付款情况正常,未出现付款延期的情况;如果付款模式发生了变化,就说明客户付款情况不正常,出现了付款提前或延期的情况。

应收账款的形成增加了企业的风险,特别是现在,客户拖欠企业账款的情况越来越多,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应收账款的管理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问题,企业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并对应收账款的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前采取对策,尽可能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坏账损失。

四、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

应收账款的风险是应收账款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这个不确定性主要是指损失是否发生以及损失的大小的不确定性。那么怎么样判断应收账款的损失是否发生呢?我们认为,当企业不能及时足额地收回特定应收账款时,损失就产生了。引起债务方不能及时偿还债务的因素就是风险的来源。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就是识别、评估与控制企业应收账款损失的程序。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目标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损失发生前的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目标,前者是避免或减少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后者是努力使损失尽量降低。

(一)应收账款的风险

应收账款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应收账款所引起的坏账损失、资金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增加。应收账款的风险与应收账款的规模成同比例增长,企业利用商业信用实现的销售额越大,承受的应收账款风险就越高。因此,对应收账款还进行有效风险控制,增强风险意识,制定防范措施,是现代企业经营与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大量的应收账款会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

应收账款是资金流通的缓冲形式,但是,大量应收账款的存在导致企业大量流动资金被不合理占用,也会影响商品流通的顺利实现,从而影响企业再生产过程的实现。企业在赊销产品时,发出存货,货款却不能同时收回,而企业对逾期不还款的客户不能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使企业货币资金短缺,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开支和正常生产经营。如果应收账款被长期拖欠,既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与有效利用还会增加企业的利息支出和为催收欠款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如果应收账款最终成为坏账,企业将遭受更大的损失。

2.应收账款夸大了企业经营成果,可能使企业存在亏损

目前,我国企业确认收入时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发生赊销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科目,将赊销收入全部记入当期收入,因此,企业本期利润的增加并不能表示本期实现的现金流入。根据谨慎原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自行计提坏账准备,但在实务中,为了便于纳税,有关法规中明确规定,计提比例一般为3‰~5‰。如果企业应收账款大量存在,坏账的可能性也会随之增加,即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可能远远超过提取的坏账准备。这样等于夸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不能充分估计。3.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现金流出的损失

从赊销的账务处理可以看出赊销虽然使企业产生了较多的收入,增加了利润,但没使企业的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垫付资金来缴纳各种税金和费用,加大了企业的现金流出。

4.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资金的机会成本

企业应收账款所占用的资金,客观上要求在经营中加速周转,得到回报,但由于应收账款,特别是逾期应收账款的比例在不断上升,致使大量资金被沉淀,借款时间被延长,增加了利息费用。被占用的资金丧失了其时间价值也就是赢利机会,大大降低了企业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从而增加了资金的机会成本。

(二)应收账款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为降低应收账款给企业带来的各种不利风险,企业应积极建立合理完备的应对措施,但是在此之前,只有找出产生应收账款风险的原因,才能从根本上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相应对策。1.企业的内部管理因素

从企业内部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角度出发,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企业重视不够和缺乏风险意识

大部分企业的领导者和经营者没有明确要健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意识,他们所注重的是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对如何理财还缺乏意识和经验。企业经营者认为清理应收账款是财务部门和人员的事,与经营本身没有直接关系。甚至于有的企业连财务部门也对应收账款心中无数,更谈不上管理和清收了。(2)企业没有明确的管理机制

企业没有建立健全明确的应收账款管理、责任机制,缺少必要的内部控制,导致企业内部管理无章,放任自流,大量的应收账款对不上,收不回,对损失的应收账款无法追究责任。有些企业虽然对应收账款设立了规章制度,但却有章不循,形同虚设,财务部门不能及时与业务部门核对,销售与核算脱节,问题不能及时暴露。而在另一些企业中,内部激励机制也很不健全。企业为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往往只将工资报酬与销售任务挂钩,而忽略了产生坏账的可能性,未将应收账款纳入考核体系。因此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导致应收账款大幅度上升。而对这部分应收账款,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有关部门和经销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应收账款大量沉积下来,给企业经营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3)企业信用政策制订不合理

当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量,大量运用商业信用进行促销时,没有在事先对付款人资信情况作深入调查,盲目采用赊销策略去争夺市场,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的问题。这就是客户不良的信用对应收账款产生的风险。2.商业信用不发达因素

我国企业产权制度落后,缺乏法律观念。由于全民信用意识不普及,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不可靠,使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往往大于守信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要形成严格还本付息的信用准则,树立成熟的信用竞争意识是很困难的。3.企业的商品质量因素

商品质量的好坏、价格的高低及品种规格是否齐全均会影响客户的付款愿望。一些企业销售的商品价格高、质量差,或规格不符合客户的要求,客户购买此类商品后有上当受骗的感觉,最终导致了客户延期付款,甚至拒付。4.市场竞争因素

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竞争机制作用迫使企业以各种手段扩大销售。赊销作为企业扩大销售的主要手段,它除了能够向客户提供所需要的商品外,还在一定时期内向客户提供资金。企业间的激烈竞争要求企业向客户提供的信用条件起码与他的竞争对手所提供的相等,甚至更优一些。货币信用政策使其获得了竞争上的有利条件,但同时也带来了应收账款风险。

(三)应收账款风险的管理对策

1.要引起企业经营者对应收账款管理的高度重视

要加强市场经济理论的学习和宣传,使企业真正懂得在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要把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放在首位,把不断降低应收账款,预防经营风险,作为一项事关企业生死存亡的长期工作。2.要加强各部门协作,建立联合制度,明确分工

应收账款的全程管理属于综合管理的范畴,不仅与财务管理联系紧密,而且与销售管理、经营管理密切相关。因此,经营部门、销售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改变过去认为应收账款的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账务不清也是财务部门责任的观念。要加强协作意识和整体观念,制定相关制度,促使职工协调一致地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推动应收账款的全程管理工作。同时要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哪个环节、部门出了问题,追究哪个环节、部门的责任,从而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具体、各司其职,以此监督、检查、考核应收账款回笼情况及清理情况。

3.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政策

赊销效果的好坏,依赖于企业的信用政策。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可以为企业争得更多的客户,提高企业产品的销售量;相反,则会使企业损失大量的客户,造成产品销量的下降,如若赊销成本的增加大于所得的收益,将会削减企业的利润。因此,企业应从实际出发,定期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收款期、收款占销售额的比例以及坏账损失率等衡量应收账款风险的相关比率,以此估计潜在的风险损失,正确估量应收收款价值,确定合理的信用期间、现金折扣政策和信用标准。

4.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监督

应收账款发生的时间有长有短,有的刚刚发生,有的已经超过信用期限很长时间。因此,必须对应收账款进行细致的核算和严密的监督。定期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比较直观,通过这个表格,可以看出有多少账处在信用期间内,这部分欠款未到偿还期,是正常的;至于到期能否收回还要待时再定,但及时的监督仍是必要的。有多少账超过信用期,超出多长时间,超过信用期较短的这部分欠款收回的可能性较大;超过信用期较长的这部分收回的困难较大;超过信用期很大的,这部分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大,应引起高度警惕。5.组织好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当企业通过账龄分析,发现账款被客户拖欠时,首先应当分析现有信用标准及信用审批制度是否存在纰漏;然后对违约的客户重新进行资信等级调查与评价。将信用品质恶劣的客户从信用名单中删除,催收拖欠账款。为了提高应收账款的催收效果,企业不仅要加强日常的催收工作,把贷款回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出营销策略,探索出一条加快货款回收的新路子。企业可以实施承包催收责任制,定出催收目标,派专人催收,划定重点催收对象。对于过期较短的客户,不要过多打扰,适当提醒即可,以免失去客户。对于过期稍长的客户,可措辞婉转的崔收。对于过期很长的客户,很可能由于客户无法偿还,致使全部或部分账款形成呆账,给企业造成极大的坏账损失。这时企业应转化应收账款的形式,减少企业的呆坏账损失。6.建立有效的考核评定体系

大量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不但虚增了企业的资产,而且影响了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者业绩的考核和评定。企业应当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将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纳入企业负责人、销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效绩指标考核体系。对于造成逾期应收账款的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企业应当在内部以恰当的方式予以警示,接受员工的监督。对于造成坏账损失的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员,应当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扣减其奖励工资

参 考 文 献

1.姚长辉 商业银行信贷与投资[M] 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4 2.陈贵民 现代企业管理[M] 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 3.张连萍.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J].会计之友,2007,(2).4.高维红.应收账款的假账甄别与防范.华东经济管理,2009,(1)5.张永旺:浅谈企业应收账款的控制途径[J].财会月刊, 2010(4)6.谬飞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浅析[J].财会通讯, 2008(3)

刘瑞琪

6.浅谈应收账款管理 篇六

(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 牛雨农)

摘 要

应收账款的存在,对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具有扩大销售,减少库存,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功效,同时又具有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夸大企业经营成果,加速现金流出,缩短营业周期的弊端。只有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才能减少或避免坏账的发生,减少坏账损失,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关键词应收账款管理

管理现状

管理对策

背 景

京唐公司作为一个大型钢铁企业,多以业务为中心,考核指标与市场销售相挂钩,这都在计财部的控制范围之外。然而,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业务必然走向复杂,管理必然要求规范,财务人员必须平衡各种利益冲突,能做的就是细化自身的核算体系,融入到业务流程中,为公司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找到一个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应收账款解决方案。万丈高楼平地起,打好日常业务流程方面的管理基本功,推动公司向好的方向发展,应该是财务人员的主要工作目标。而应收账款的管理,一方面关联着资金,一头关联着销售,财务人员更应该要提高管理方面的认识,提出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为领导出谋划策,在数据中分析出有用信息,从而指导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本文探讨了我国应收账款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 应的管理对策,指出应收账款的管理是一个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管理过程,需要京唐公司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应收账款收益的最大化。

一、应收账款管理的概念

(一)应收账款的概念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科目中一个重要的项目。京唐公司为了增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往往会采取先提供服务,后向客户收取款项的方式,比如中集集团订购的集装箱板(SPH-A品种),京唐公司采用收到货物后45天付款的销售方式;中石油集团订购的管线钢(X80、J55等品种),要在产品投入使用工程后,待工程验收成功20天后付款。在采取这种赊销方式促进销售、减少存货的同时,也会因持有应收账款而付出一定的代价,这其中主要包括: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坏账成本三方面。应收款项过大则流动资金占用过多,直接影响到京唐公司的资金支付能力;若账龄偏长,则容易发生坏账,资金流失的可能性就会增大。2013年,由于政治原因导致中石油的管理层发生震荡,工程迟迟不能开工,从13年开始便形成应收账款,最高金额可达到9752万元,截止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3860万元。因此,京唐公司在注重资金和成本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二)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意义

1、降低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使企业效益下降

京唐公司的钢铁产品正常情况下采取的是先款后货的销售方式,即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客户须先支付货款,然后再由京唐公司安排生产。但由于市场原因,京唐公司慢慢开启了定金订货、寄售补货等先货后款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中,钢铁产品的物流与资金流不一致,发出商品,开出销售发票,销售已告成立,货款却不能同步回收,这种没有货款回笼的入账销售收入,势必产生没有现金流入的销售业务损益产生、销售税金上缴及年内所得税预缴,如果涉及跨销售收入导致的应收账款,则可能产生企业流动资金垫付其他款项的情况。京唐公司因上述追求表面效益而产生的垫缴税款及人员开支,从而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久而久之必将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进而导致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被掩盖,影响企业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的实施,无法实现既定的效益目标。

2、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

赊销业务虽然能使企业产生较多的利润,但是并未真正使企业现金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企业流转税的支出。应收账款带来了销售收入,但并未实际收到现金。企业交纳的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是以销售为计算依据,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而流转税是企业必须按时以现金的形式交纳。

(2)所得税的支出。应收账款产生了利润,但并未以现金实现,而交纳所得税必须按时以现金支付。

(3)现金利润的分配,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另外,应收账 款的管理成本、应收账款的回收成本都会加速企业现金流出。

(4)经营费用的支出,虽然企业不能按时收回应收账款的现金,但是每个月需要支付给职工的福利和在经营过程中必要发生的费用,如:职工工资,保险,业务招待费,房屋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都是必须以现金形式支出的。

(5)对企业营业周期的影响。营业周期即从取得存货到销售存货,并收回现金为止的这段时间,营业周期的长短取决于存货周转天数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营业周期为两者天数之和。由此看出,销售与收款的时间差一定要控制的合理,不合理的应收账款存在,使营业周期延长,影响了企业资金循环,使大量的流动资金沉淀在非生产环节上,致使企业现金短缺,影响工资的发放和原材料的购买,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造成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既有我国的信用环境状况的影响,又有企业自身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缺乏风险意识

为了抢占市场,扩大销售,对应收账款的风险性认识不足。为了尽快地打开营销局面,没有设臵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在事先未对付款人的资信度作深入调查、对应收账款风险未进行正确评估的情况下,采取与客户签订短期的、一定赊销额度的销售合同来吸引客户,扩大其市场份额,造成应收账款管理责任“真空”。于是产生了较高的账面利润,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流动资金不能及时收回的问题,因此形成了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三角债”现象突出,成为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内部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在企业中,为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往往只将工资报酬与销售任务挂钩,而忽略了产生坏账的可能性,未将企业的应收账款纳入考核体系。因此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导致应收账款大幅度的上升。而对这部分应收账款,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有关的销售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应收账款大量沉积下来,给企业经营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三)财务核算粗放、对账不及时

由于经营过程中货物与资金流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以及票据传递、记录等发生误差的可能,所以,经营过程中债权债务的双方就经济往来的未了事项进行定期对账,可以明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有的企业由于和客户对账不够及时,有的及时对了账,但只是口头上的承诺,并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对账依据。

(四)信用管理薄弱

一些企业根本没有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或专门的信用管理人员,信用管理的责任只是有财务或业务等部门兼管,未对应收账款按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管理。信用政策如何制定?信用额度如何授权?客户的资信程度如何?目前对方经营形势处于什么状态?被占用的资金风险多大?形成逾期的原因是什么?是恶意的逃债还是临时的财务困难或是确无偿债能力?都不得而知。

(五)应收账款管理责任部门不清

一些企业为了改变应收账款风险无人负责的局面,将应收账款的收账责任划定在销售部门里,这种现象在企业实行销售承包制或销售买断制的情况下尤为明显。有些企业将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划归到企业财务部门,这更是一种管理上权责不分的表现。财务部门的责任是进行财务管理,其活动内容主要是对企业融资、投资和利润分配活动的统筹规划和安排。

三、应收账款的管理措施

(一)建立信用管理部门及客户资信管理体系,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

1、设臵独立的资信管理部门

企业应设臵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相对独立的资信管理部门,该部门主要职能是对客户的信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2、建立客户资信管理体系,科学评估客户的资信等级

客户的资信等级通常取决于5个方面,即客户的品质、能力、资本、担保和条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5C”系统。企业可以通过与客户的日常交往,通过公共信息渠道及利用专业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等获取相关资料,然后对获取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客户数据库,科学评估客户的资信等级,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在销售时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例如:客户档案中应包括:客户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业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登记号、纳税人代码等。除上述基础资料外,还需着重记录客户的财务状况、资本实力以及历史往来记录等,并对每一客户确定相应的信用等级。等级可分为 A、B、C三等,A级为规模较大、历史往来记录较好或盈利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较好的企业;B级为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一般,有一定资产作抵押,在以往交易中经催收能结清货款的企业; C为信誉差、财务状况差、又无资产抵押的企业。但需注意的是,信用等级并非一成不变,最好能每年作一次全面审核,以便于能与客户的最新变化保持一致。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企业在销售时就要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及结算方式,A、B类客户都可采取赊销方式,只不过是在赊销额和期限上有所区别,赊销额度的确定可根据收益与风险对等原则、客户营运资本净额的一定比例或客户清算价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在信用期限的确定上,企业可根据行业惯例进行,或者是采用边际收益法和净现值流量法来确定合理的信用期限,但一定要以增加的收入大于相应的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和坏账损失成本为标准。对于 C类客户,一律采用现款交易或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决不能为了单纯地提高销售额而去迁就客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一般地,企业在规定信用期限的同时,往往会附有现金折扣条件,即客户若在规定期限内付款的话,可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无非是希望客户能尽早支付货款,但要注意把握好度,即提供折扣应以取得的收益大于现金折扣的成本为宜。

3、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

信用条件指企业接受客户信用定单时所提出的付款要求。主要包括:(1)信用期限

信用期限是指企业允许客户从购货到支付货款的时间间隔。企业产品销售量与信用期限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依存关系。通常,延长信用期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销售量,从而增加毛利。信用期限越长,越有利于销售,但机会成本会增加,收账费用会增加,坏账损失也会增加。例如:某企业允许顾客在购货后的50天内付款,即此企业的信用期为50天。信用期过短话,不足以吸引顾客,在竞争中会使销售额下降;信用期过长,对销售额增加固然有利,但只顾及销售增长而盲目放宽信用期间,所得的收益有时会因延长信用期后产生的费用造成利润的减少,甚至将所有的利润抵消。因此,企业必须慎重研究,确定出恰当的信用期。

(2)现金折扣率

现金折扣实际上是对现金收入的扣减。现金折扣有利于应收账款的尽快收回。当然应将加速收款所得到的收益与付出的现金折扣成本结合起来考察。如果加速收款带来的机会收益能够绰绰有余地补偿现金成本,企业就可以采取现金折扣或进一步改变当前的折扣方针,反之,现金优惠条件便被认为是不恰当的。

例如:“2/10,n/45”,表示若客户在发票开出后的10日内付款,可以享受2%的现金折扣;如果放弃折扣优惠,则全部款项必须在 45日内付清。在此,45天为信用期限,10天为折扣期限,2%为现金折扣率。

(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管理

1、建立赊销申报制度

企业应对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赊销申报制度,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发生。如客户要求延期付款时,销售部门经办人员须填制赊销申报单报资信部门审核,资信部门在对客户资信情况调查后,作出赊销决策,在赊销申报单上签署意见,并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部门根据合法的、手续齐全的凭据方可列账,应收账款列账后,申报部门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就成了该笔款项的责任人,并在资信部门的配合、监督下对款项的回收负全责。

2、建立应收账款清收责任制

企业要针对应收账款管理中经常出现的状况,以制度的形式将责任明确下来,以规范有关人员的行为。主要内容应包括:(1)明确划分责任范围;(2)明确规定各责任人的职权范围;(3)明确规定隐瞒、变更应收账款事项应负的各种责任;(4)明确规定由于资信部门人员徇私舞弊,调查不实而产生坏账应负的责任;(5)明确规定责任的监督部门。

所有的赊销业务,均需经过有审批资格的人员审批后,方可进行。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对每一笔应收账款业务的发生都有明确的责任人,以便于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及减少坏账损失。指定专人负责应收账款,规范基础记录。及时分类客户资料,存入客户档案。关注客户是否突破信用额度,监控其变化,及时提醒客户尽早付款。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负责人,便于负责人适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内部考核责任制,将应收账款金额与相关业务负责人的工作业绩挂钩,他 们要对形成的应收账款坏账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责任,各经办人员各负其责,要求对每笔业务进行追踪、监督,并与其薪酬挂钩,直到收回资金为止。

3、做好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加强催收力度

首先,企业财务部门应按赊销客户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定期统计客户的赊销金额、账龄及增减变动情况,资信部门也要经常计算账款回收期、账龄结构、逾期账款率、坏账率等指标,并将结果反馈给企业主管领导,为评估、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政策提供依据。其次,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对账单应由双方供销当事人和财务人员确认无误并签章,作为有效的对账依据。如发生差错应及时处理,对于逾期拖欠的应收账款应编制账龄分析表进行账龄分析。最后,信用管理部门在账龄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追踪、核查,进一步将逾期应收账款按风险程度分为 A,B、C 三类,对于不同类别的应收账款应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催收。

催款措施主要包括:信函通知、电话催收、派员面谈、诉诸法律。在使用这些措施时,应区别对待。当企业应收账款遭到客户拖欠或拒付时,企业应当首先分析现行的信用标准及信用审批制度是否存在批漏,然后对违约客户的资信等级重新调查摸底,进行再认识。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差劣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不再对其赊销,通过信函、电讯或者派员前往等方式进行催收,催收无果,可与其他经常被该客户拖欠或拒付账款的同伴企业联合向法院起诉,以增强其信誉不佳的有力证据。对于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在去 电发函的基础上,再派人与其面对面沟通,协商一致,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地解决账款拖欠的问题。企业讨债时应尽量使讨债费用和坏账损失的总和最小,并区别债务对象。宽严相济,将收账与促销相结合。

4、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建立货款催收牵制制度

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计划、控制和考核,最大限度减少个别销售人员徇私舞弊的可能性。同时建立回款奖励制度,坚持谁销售谁收款谁拿奖的原则,及时考核兑现。遇到客户有可能发生偿债风险时,采取风险预警和时时、层层上报机制,在充分了解、调查、详细记录客户风险状况的情况下,由主管、经理等参与分析,及时对下属申报的问题给予指导和协助。

5、严格按会计制度办事,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

财务人员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要求对应收账款进行及时清算、对账等工作,工作岗位设臵中也要注意不相容职务的分离,达到控制的目的。同时企业应遵循谨慎性原则,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或其它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金。

(三)实行科学的合同管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现金收入以外的供货业务都应该签定合同,主要的供货业务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合同要素要齐全具体,特别是收款期,延付的具体违约责任等应清楚,准确,只有这样才能用法律武器尽可能的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四)对部分不能收回的账款进行实行风险转移

1、资产流动性上的转移

即将应收账款转化为流动性更强的资产。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等应收票的形式,这样一来,即可以满足客户不能收货即付现的需求,也可以满足企业产生坏账的风险。而且应收票据也具有更强的索取权,可在未到期时向银行贴现,也可以背书转让。企业不能及时回收账款时,可以考虑将其转化为应收票据,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坏帐损失的发生。

2、对象上的转移

以应收账款的部分或全部为担保品,在规定期限内向金融机构借款,也可以将应收账款全部出售给金融机构,这样企业就将应收账款回收中存在的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了金融机构。目前,这种作法已在一些西方国家实行。

3、方向上的转移

当发现应收账款很难收回时,企业可以灵活处理,从客户手中购回自己需要的资产,以抵补这部分应收账款,即企业可以将这部分应收账款看作是事先预付给客户购买资产的款项,从而实现了应收账款方向上的转移。

四、总结

既然企业发生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是扩大销售,增强竞争力,那么其管理的目标就是求得利润。企业财务管理的目的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也必须围绕着如何提高企业价值,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来开展和进行。应收账款是企业的一项资金投 放,是为了扩大销售和盈利而进行的投资。而投资肯定要发生成本,这就需要在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所增加的盈利和这种政策的成本之间做出权衡。只有当应收账款所增加的盈利超过所增加的成本时,才应当实施应收账款赊销;如果应收账款赊销有着良好的盈利前景,就应当放宽信用条件增加赊销量。

应收账款的管理是一个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管理过程。全过程体现在建立信用管理机构、收集客户信用资料、分析评价客户的信用状况(主要是对客户提交的财务报表的分析)、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建立针对销售的内部控制制度、应收账款回收、应收账款保全和呆账催收;全方位体现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不单纯是销售部门或者财务部门的事务,而是集合了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会计部门和法律事务以及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共同致力于实现应收账款收益的最大化,以提高企业的赢利水平。

参考文献:

1、李树兰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云南经济日报》

2、王晶 企业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有效措施 《中国审计报》

3、王玉芬 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 《山西经济日报》

4、梁敏芳 如何解决应收账款之难题 《中国财经报》

5、陈显兰 企业走出应收账款困境的思考 《四川会计》

7.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管理 篇七

关键词:应收账款,经营危机,长虹

1 四川长虹的应收账款危机

四川长虹不仅应收账款大幅度增加,而且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从1999年的4.67下降到2005年一季度的1.09,明显低于其他三家彩电业上市公司的同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巨额应收账款大幅度减少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1999年的30亿元急剧下降到2002年的-30亿元。截至2004年年底,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亿元。2004年12月底,长虹发布公告称,由于计提大额坏账准备,该公司将面临重大亏损,其原因是,由于受专利费、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等因素影响,长虹的主要客户———美国进口商Apex公司出现了较大亏损,全额支付公司欠款存在较大困难。Apex是四川长虹的最大债务人,应收账款欠款金额达到38.38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6.4%。据此,公司决定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当时预计最大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1亿美元左右。

根据长虹2003年年报、2004年半年报资料,Apex拖欠长虹应收账款近40亿元。2004年3月23日,长虹发表的2003年年度报告披露,截至2003年年末,公司应收账款49.85亿元,其中Apex的应收账款为44.46亿元。2003年3月25日,长虹公布的2002年年报显示,长虹实现收入125.9亿元,实现净利1.76亿元,但经营性现金流为-29.7亿元。截至2002年年底,长虹应收账款仍高达42.2亿元,其中未收回的Apex的应收账款数额为38.3亿(4.6亿美元)。两相比较,应收账款不降反升。

事实上,长虹已对Apex超过1年期的应收账款提取了9000多万元的坏账准备。2003年,长虹公司主营业务利润3.02亿元,9000万元的坏账准备计提无疑大大侵蚀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应收账款和存货总额共计119.9亿元,占总资产的56%和净资产的91%,这将影响到公司的资产质量。2005年9月,长虹董事会公告显示,在对Apex4.675亿美元的欠款中,长虹可能从Apex收回的欠款只有1.5亿美元,这意味着还有3.175亿美元(近26亿元人民币)的欠款面临无法收回的境地。

2 分析四川长虹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四川长虹缺乏坏账风险意识

据相关资料显示,早在2003年,Apex拖欠货款的问题早已暴露出极大的风险,但四川长虹却从未公告面临的巨大风险,并坚持与Apex继续合作。

2.2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不健全

Apex公司1999年年底在美国市场亮相,主要销售A-pex品牌的DVD。从表面上看,Apex公司业绩辉煌,仅用一年时间就成为了美国DVD市场的新霸主。但实际上其主要是通过小额交易建立信誉,然后用赊账的方式与供应商交易,拖欠了国内多家DVD制造商数千万美元的货款,其经营状况存在严重的问题。在Apex公司“有前科”的情况下,四川长虹将这样的一家公司作为出口的最大经销商,充分说明了其并没有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客户资信管理制度不健全。

长虹集团在明明已经知道Apex公司拖欠了国内多家企业巨款的基础上,为了实现自身的利润还是与其签订了巨额销售合同,管理层还继续采用先发货后收款的方式对其进行销售,导致应收账款越积越多。很显然它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缺失;而且按规定,重大金额的合同在签订时是要征求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的,但长虹却没有做到,它与Apex公司的销售合同及其简约难以理清双方在权利、义务以及风险的分担;面对Apex公司的有意拒付、拖欠货款,长虹依然继续发货,这就是长虹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以致长虹2003年年报、2004年半年报都显示,Apex拖欠长虹应收账款近40亿元。高额的应收账款表面上增加了销售额和毛利,实际上却使长虹陷入了危险的境地。随着美国Apex公司的亏损,四川长虹的应收账款发生大幅坏账。

2.3 应收账款监控体系不完善

按照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策略,企业从赊销过程一开始,到应收账款到期日前,都应该对客户进行跟踪、监督,从而确保客户正常支付货款,最大限度地降低逾期账款的发生率。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很显然,四川长虹在这方面做得远远不够。

应收账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考虑赊销的时候,长虹没有在赊销前考虑,也没在赊销期间对应收账款适合地计提坏账准备,赊销后没有积极地追讨账款。

3 企业如何做好应收账款管理

3.1 树立坏账风险意识,建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企业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早在2003年,Apex拖欠货款的问题早已暴露出极大的风险,但四川长虹方面却一直信奉“沉默是金”原则,从未公告面临的巨大风险,还在各种场合表示与Apex的合作并不存在问题。

3.2 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建立客户动态资源管理系统

客户既是企业的财富来源,也是企业的风险来源,要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必须强化企业客户的信用管理,重视客户资信管理。企业应广泛收集有关客户信用状况的资料,并据此采用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的方法评估客户的信用品质,建立健全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四川长虹在经销商选择前,应当充分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建立客户动态资源管理系统。

3.3 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

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对赊销进行管理,对客户进行风险管理,其目的是防患于未然。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给客户建立资信档案并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应收账款的回收、账龄、成本等情况进行分析,在分析中应利用比率、比较、趋势、结构等分析方法,分析逾期债权的坏账风险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以便确定坏账处理和当前赊销策略。内部审计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无异常应收账款现象,有无重大差错、玩忽职守、内部舞弊、故意不收回账款等情况,确保应收账款的回收。四川长虹在决定到海外拓展市场时,如果公司内部有一套成熟的信用管理体系,也许就不会选择Apex公司,也就不至于陷入应收账款的巨额黑洞中。

3.4 制订合理的赊销方针和结算方式

企业应当制订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赊销方针和结算方式。比如条件销售或者有担保赊销等。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坏账发生的可能性。同时,企业可以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选择适宜的结算方式。信用状况较好,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的客户,可以选择风险较大的结算方式,反之,则应当选择风险较小、约束能力比较强的结算方式。针对Apex公司拖欠过多家DVD制造商货款的情况,长虹公司应当采取先收款后发货的安全方式与其合作,尤其是该公司以质量或货未收到为借口拖欠、拒付货款时,应及时终止对其发货。

3.5 建立赊销审批制度

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建立相应的赊销审批制度,规定在一定额度内的销售由特定权力的人员批准,各经办人员只能在各自的权限内办理审批,超过限额的,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后方可批准,金额特别巨大的,需报请企业最高领导批准。同时,应落实责任制,各经办人员经办的业务应自己负责,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要求其对自己经办的每笔业务进行事后监督,直至收回资金为止。

3.6 强化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建立应收账款的监控体系

财务信用部门和销售部门进行应收账款跟踪管理服务。从赊销过程一开始,到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对客户进行跟踪、监督,从而确保客户正常支付货款,最大限度地降低逾期账款的发生率。在工作中财务信用部门和销售部门要互相配合,分清各自在跟踪服务中的职责,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促进企业销售的目的。很显然,四川长虹在这方面做得是不够的,虽在美国设立了一个联络点,但这个联络点却不负责Apex项目的监管,只负责接待。总之,树立坏账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均是企业在实施对应收账款全过程管理与控制中的有效手段和重要环节。企业只有实现了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和良好监控,才能盘活企业的资金存量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而增强企业的财务弹性,最终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王义伟.解读长虹应收巨额欠款: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N].中华工商时报,2004-07-22.

[2]王旗.长虹事件警示中国制造海外应收账款风险[N].财经时报,2005-01-16.

[3]赵燕平.APEX抵押保证能力有限,长虹警惕更大陷阱[N].新京报,2005-07-19.

8.应收账款管理与风险控制 篇八

关键词:应收账款;管理;风险控制

现代企业经营中,应收账款作为一种信用手段和营销策略,能够充分挖掘和利用企业的现有生产能力,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实现利润增长。但是,这一手段如果运用不当,会导致呆帐,甚至出现坏账,不仅会使企业的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发生相应的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更严重的可能会导致企业破产。因此,管好用好这块资产对盘活企业资金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应收账款的金额居高不下、规模过大。现代企业制度赋予国有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和经营权,从总体上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但由于缺少有效的引导和约束机制,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程度的短期行为。经营者片面追求高收入、高利润,使其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企业既不考虑赊销资金的时间价值,也不估计应收账款可能带来的风险,造成应收账款急剧膨胀,甚至形成死账、坏账,其最终结果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有的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片面追求“高利润”、“高效益”,以便提高职工工资,使得经营者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以赊销为诱饵推销产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得应收账款大幅上升。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的比重为50%以上,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20%的水平。

2. 部门之间互相扯皮,催款责任不明。近几年,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三角债”问题严重恶化,使企业普遍感到资金缺乏,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催款责任不明是使应收账款久拖不决的主要原因之一。某些企业机构庞大,部门、科室错综复杂,相互间缺乏必要的联系与配合。销售部门只关心销售任务是否完成,认为收款是财务部门的事;而财务部门只注重会计核算,认为呆帐、坏账的发生是销售部门造成的,至于钱有没有到账,不闻不问。部门之间互相扯皮,催款责任不明,造成应收账款急剧膨胀。

3. 防范意识、风险意识淡薄。在市场经济下,企业的产销主要依赖市场,使经营风险扩大,而目前有些企业的领导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缺乏开拓市场、占领市场的经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为了扩大销售,挤占市场,便盲目地采取赊销,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不能及时收回有可能形成坏账的风险性,造成账面资金来源充足,实际可供调配的资金却极其有限的尴尬的局面。

4. 法律意识薄弱,望“应收账款”兴叹。购货方到期不按合同、协议归还债务,是一种违法违约行为,本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地方保护主义以及诉讼成本与效益反差等原因,有些企业到了讨债的苦果,宁愿坐视相当一部分应收账款沦为坏账,也不愿低声下气催索欠款或诉诸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望“应收账款”兴叹,使结算资金逐年上升,资金周转不畅。

5.中介服务机构尚不健全。企业在确定赊销对象时,必然要对客户的资金状况、信用等进行评价和分析。通过传统搜集的方法所获取的这些信息,往往并不可靠,而现阶段,我国专业的企业信用评估机构还为数不多,所能提供的服务也非常有限。

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对策

应收账款管理是一项多层次、多方面的较为复杂的工作,涉及到企业的销售、财务管理等各个部门,同时购货方的信用也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对策,为此:

1. 建立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系统。首先,要建立一个严密而完善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系统,由专人负责,它体现一个企业对这项管理工作的态度及重视程度。其次,企业必须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核算及日常管理工作,每一环节都明确了其主要负责的工作任务,使之各有分工,对每一工作环节设定了衡量其工作好坏的标准,以便每月对其进行严格考核,奖惩结合。再次,设定应收账款控制员(即是应收账款系统及运作流程的统一协调人),负责应收账款系统控制、应收账款会计分析报告、提出建议并负责执行、应用及有效地提高應收账款的运作系统等工作。

2. 选择适宜的结算方式。目前,我国企业通过银行结算的方式主要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以及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等,以上各种结算方式,从应收账款回收的及时性、安全性的角度来考虑,大致可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风险比较小的结算方式(即应收账款回收的时间快、回收的金额基本有保证)如支票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式,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等;第二类风险比较大的结算方式(即回收的时间较长,回收的金额视情况而定)如商业汇票等。企业可以根据客户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选择适宜的结算方式。换句话说就是: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强,信用状况好的客户,可以选择风险较大的结算方式,这样有利于购销双方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伙伴关系,扩大销售网络,提高竞争能力;反之,选择风险比较小、约束能力强的结算方式。

3. 编制账龄分析表,积极反馈信息。根据客户欠款时间的长短,编制账龄分析表,按账龄分类估计潜在的风险,正确计量应收账款价值。如果某一客户出现超期应收账款,应立即停止对其赊销,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催收(如成立专业催收队伍、有奖催收、以物顶收等)。催收无望时,企业应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诉诸于法律,使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避免企业因长期挂账而使资金周转不畅。

4. 明确催款责任,建立清账奖励制度。企业对业务部门应实行销、收一体化管理,从销货到收款的整个业务流具体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明确催款责任,建立清账奖励制度,对讨回的老账按回收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基金,给予奖励,以保证资金按时按量回笼,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5. 选择合理的坏账核销办法。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核销可以采用“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中的一种。“直接核销法”是将坏账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账户。这种使收入与坏账损失不在同一会计期间配比的方法,不符合配比原则,显然不够合理。“备抵法”是本着谨慎原则,在各期按赊销收入或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从管理费用中计提坏账准备金,发生坏账损失时即冲减坏账准备,它较为符合费用与收入配比原则,因此企业应采取备抵法。

三、加强应收账款风险控制的措施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主要包括事前风险控制和事后解决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在当前情况下,都不容忽视,应双管齐下,方能奏效。但从发展的观点看,应走以风险控制为主的道路。因为事后解决是消极的做法,积极的做法是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应收账款主要产生于赊销业务,其风险控制应集中在赊销的核准阶段,把好赊销的核准环节是应收账款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

1. 建立限制赊销额制度。赊销是企业拓宽销售渠道的有效方式,而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又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因此,企业应建立限制赊销额制度,选择边际利润大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的赊销政策,不能盲目提供信用。销售人员不应有赊销权,是否允许给予客户赊销,应经应收账款管理部门批准,对供不应求的热销产品,应尽量现销,以保证资金及时回笼。其具体方法如下:(1)赊销不适于第一次订货的新客户;(2)新客户只有在实现了第一次付款后,才可申请一份临时的赊销额(其金额不能超过客户的注册资本),临时赊销额将维持3个月,即在随后的3个月里客户必须在收货后5~7天内付款后才能与本单位签约,享受更高更优惠待遇;(3)个别类型的客户必须先付款后订货。如私有企业或注册资本低于20万~30万人民币的单位。

2. 制订合理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主要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期限、折扣标准3个方面,一个企业的信用政策,对销售的影响很大。一般来说,信用政策越宽,则越有利于刺激销售量的增长,但信用标准和信用期限越宽,应收账款的风险越大;就折扣标准而言,折扣越高,给予客户的优惠越多,则越有利于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因此企业必须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偿债能力进行分析。通过直接查阅客户历年财务报表、客户开户银行提供的证明、金融机构公布的一些企业的信用等级以及向给客户提供信用的其他企业调查等途径,可以了解到客户的注册资金、银行存款、以往的信用记录、抵押记录、债务等情况。通过对这些信息资料进行全面、科学地分析后,判断出不同客户的偿债能力,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的控制,使之达到最小限度。

3. 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建立销收一体化制度。赊销计划由财务部门审批,由销售部门负责执行。为了避免盲目审批,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应互通信息,在充分了解客户资信状况的前提下,对赊销的总量及期限进行严格控制。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还应对每笔销售业务从签定合同到货款回收的全过程进行负责,坚决杜绝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真正实现销收一体化。

4. 控制超期应收账款。对于出现的超期应收账款,应积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1)停止供货。当某一客户的一笔应收账款在超出30天后仍未付款时,必须马上通知应收账款控制员,停止对其供货,直到款项付清;(2)实施收款计划。如果在停止供货后客户仍旧拒付货款,企业将指定销售代表在财务部的协助下,与该客户磋商以求达成收款协议;对于客户经济发生突变,债权收回确有困难的,还应灵活掌握,采取变通的手段,启发欠款户还款,其方法主要有:债务人丧失支付能力的,应该向担保人追要货款;用货抵债,合理作价,抵顶债款,不能一味地僵化催款,造成死账;债务人确系面临破产时,可采取部分货款豁免办法,促使债务人积极还款,防止出现因小失大现象;运用法律手段,对清欠无法生效的情况,向法院提请诉讼,借法律权威索取欠款。

参考文献:

1.高维红.应收账款的假账甄别与防范.华东经济管理,2001,(1).

2.邹香.应收账款的失真剖析.财经问题研究,19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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