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

2024-07-23

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共8篇)

1.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 篇一

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优抚安置等等,是因农民年老、疾病、失业、丧失劳动能力和遇到其它困难时,国家、社会给予帮助和救济的一种社会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第一次把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到了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一样的高度。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农村政策的调整,我国新世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有了一定发展。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截止2008年底,全国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4284.3万。享受农村临时生活救助人数686.5万。享受传统的农村社会救济人数63.2万。2009年1-9月中央和地方财政农村低保支出237.6亿元。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148元。东部地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699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99元。中部地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986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56元。西部地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831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54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到2009年底,全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达到8.33亿人,参加率达94%。人均筹资100元以上,最高支付金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农民次均住院补偿金额达到1200元,实际住院补偿比从25%提高到了41%,50%的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比在2008年基础上提高了5个百分点。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指出,确保参合人数稳定在高位,参合率保持在90%以上;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制定工作;加强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规范管理、考核和监测,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探索总额预付和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激励定点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探索建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有两个制度创新:一是筹资结构不同;二是支付结构不同。《指导意见》规定,60岁以上的中国农民都将享受到国家这种普惠制养老金,而不论其以前是否缴费、就业历史和收入现状。由于受益对象识别简单,易于管理和操作,很适合在广大农村推行。根据计划,第一批试点将在全国10%的地区进行,2020年将覆盖到全体农村居民。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完善。2006年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一个转折性年份。该年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使这项制度实现了从农民互助共济向政府财政保障为主的重大转变。截至2009年9月,集中供养人数159.2万,五保供养对象人数552.2万。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扎实推进。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29个省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12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1300多万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养老保障或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取得新进展。政府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截至2009年9月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5200多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46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563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4292万人。

教育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2002年国家财政预算对农村义务教育拨款990亿元,占当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78.2%。2005年国务院决定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2007年国家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我国新世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朝着良好局势的发展是不可否认的,但在现行的体系机制中同样存在一些问题。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未能全面覆盖农村居民,农村已进入老年型社会,国家还没有为农村老年人建立相应的社会服务系统,残疾人福利、妇女福利、儿童福利等事业未真正起步,严重滞后于农村居民的需要。制度建设尚滞后。城乡分割有差距。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仍处于城乡分割状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制度未实现城乡统筹、制度整合。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巨大,短期不能改变。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例,目前城乡待遇差距为4﹕1。社会组织待完善。投入不足水平低。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由县(市、区、旗)、乡(镇)和行政村三级经办,这三级经办机构力量十分薄弱,经办手段比较落后,业务流程不统一。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应立足农村,以农民为利益主体,适应我国国情,符合我国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通盘考虑,逐步建立起满足农民要求、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关于责任主体。目前制约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关键是责任归属不清。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必须先分清责任、确定权属,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2、关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支持须不断扩大与适度控制相结合。当前的农村社会保障,国家以非财政政策支持为主,仅在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中有财政支持。为此,国家应逐步转向对意义重大的基本保障项目给予财政支持,其它有关项目先以非财政政策支持为主,但不断扩大财政支持范围与力度。

3、关于养老制度。新的养老机制应考虑我国农村的现实状况和实际消费水平,分三个层次建立:第一个层次是由国家建立的以农民个人账户为主的强制性储蓄积累制度,这一制度是为了保证农民年老后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第二个层次是由集体经济为农民的个人账户提供补充性的资金,构成集体福利的一部分。第三个层次是由农民个人在劳动期间的自身积累。应该允许收入高的农民将收入所得存入其个人账户,以备未来使用。同时还应建立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

2.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 篇二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涉及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错综复杂、相互交叉,表现形式多样,涉及医疗卫生的许多方面。因此,应根据时代的特点和要求,以农民为本,统筹兼顾,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推进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1医疗投入的多重属性

从公共管理角度看,一方面医疗服务体现了公共物品特征,具有利益外溢性。医疗服务提供的利益一部分为所有者享有,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应由政府予以提供;另一方面,医疗服务介于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具有排他性和市场竞争属性。相对于纯公共物品而言,医疗服务的使用和消费局限在一特定地域中,其受益范围有限。因此,医疗服务既具有公共物品特性,但又非纯粹的公共物品,属于准公共物品。在公共管理实践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医疗服务视为准公共物品。

基于准公共物品的特点,谁来负责医疗资金投入?人们普遍认为,我国的医疗卫生属于准公共物品,应当由卫生部负责。的确,根据业务性质化分,农村医疗卫生应由卫生部负责,但对象群体的划分又不能仅仅由卫生部负责。按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农民要有健康的体魄,农业生产建设才会有健康的主体,可见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不可缺乏任务。显然,农民作为农业生产力构成的劳动者,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亦可划入农村人力资源投入。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部应参与农村医疗卫生管理。如果从社会救济、国民福利、权益保障考虑,民政部门应参与农村医疗卫生管理。因为农民占我国65%的人口,且收入最少。资料显示,中西部山区农民人均年收入仅300元左右,人均花费年医疗费约150元,“小病拖,大病磨,重病才往医院挪”成为农村普遍现象。 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率一直居高不下;同时,留在农村的多为老弱病残妇幼,其支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极差,属典型的弱势群体。因此,保证农民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帮助脱贫应是民政部的道义责任。

综上所述,医疗资源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当实践证明由市场机制配置该项资源存在失灵时,就需要政府“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产品”,及时投入到市场机制之中,使公共机制成为市场机制的有效支持和补充。所以,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资金的投入,不是政府哪一个部门的事,而应是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投入中应起主导作用[1],即在中央政府协调下,多部门协作、鼓励社会参与,保险业参与,共同投入,以缓解当前医疗保障资金的不足。

2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

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如果要使各种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平衡,公正效率最优。政府必须对某些涉及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公民基本权利与利益的纯公共物品予以提供;同时也可通过多种组织形式,利用市场资源配置和私营部门的经营与技术优势,有效地生产各种不同性质的准公共物品。这样既满足公平,又满足效率,降低了公共财政支出规模,提高了公众满意度[2]。

公共物品属于全社会,其提供方式传统上由政府直接负责,完全投入、大包大揽。实践表明,这种方式不可能管好,容易出现低质量运行,使政府过多地限制、干预经济活动;政府规模越来越庞大,财政开支规模也与日俱增,财政负担过重。另外,容易导致制度安排的效用递减,即时间上的滞后性,使政府无法迅速回应公众多元化需求。

从农村医疗服务看,如果仅靠市场调节、注重效率而忽视了公平,就容易出问题。20世纪90年代,我国医疗机构引进了市场化机制,结果却大大出乎医疗改革设计者的初衷。其一,在利益指挥棒的诱导下,医疗资源向大城市、大医院过度集中,医疗卫生分配的公平性难以体现。其二,由于医患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两者不可能通过博弈形成均衡价格。竞争不仅未能降低医疗费用,反而抬升了医疗价格。其三,市场缺乏配置资源的能力,医疗机构选择的药品、器材设备超过了社会最适值,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简言之,将医疗资源交给市场配置,只会带来严重的市场失灵。

在我国,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标志,整个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走向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方式。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越来越多地演变为私人消费品。体制变革所带来的消极后果,表现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

在市场经济调节下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现阶段农村受经济发展水平条件约束,完全由农民医疗卫生支付费用不可行,但农民又必须参与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显然,可行的做法是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按比例支付,避免公共医疗卫生物品存在的“拥挤效应”和“过度使用”问题。这样,既满足公平,又满足效率,提高了公众满意度。

当前,构建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应从4方面入手:一是引导医疗资源合理布局,通过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引导投资向农村地区倾斜,弥补市场配置资源失灵弊病,解决农村医疗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提高医疗资源的增量。目前,在我国总体医疗中的公共投入仅占17%,这与政府应承担的投资责任极不匹配。因此,当务之急是增加医疗机构的公共投入,尽快提高医疗资源的增量。三是调整医疗资源的存量。我国公立医院占医院总数的96%,而社会办医仅占4%。政府可将部分公立医院改为平价医院,为低收入阶层提供医疗保障,同时形成参照价格,以遏制医疗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四是有计划、分步骤地放开医疗机构的进入权, 允许非国有的、私人的资本进入办医院,通过有限竞争,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弥补政府低效率配置资源的不足。

3行政指导与业务监督

乡镇一级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究竟受乡镇政府指导,还是受县卫生局指导?这是一个需要研讨的问题。

在我国,长期形成的“条块矛盾”也反映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中。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镇政府认为与己无关,不去承担应履行的职责。显然,构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需要调动“条条”和“块块”的积极性,要理顺政府管理体制,强化乡镇政府卫生管理职能,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改由乡镇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双重管理。乡镇政府负责按卫生发展规划,并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预防保健实际状况,在保证经费、编制的前提下,由县乡组织制订具体适用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投入制度;将防保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严格的照章办事,按预算投入,实现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偿;同时,积极建立公共卫生财政,拓宽、稳定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筹资渠道,配套建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其政府行为和基本职能得到强化[3]。

医疗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工作由县一级卫生局主管,负责乡或镇医院以及下面的村卫生室。县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是负责卫生规划、业务指导、卫生监督、人员调配和经费调控。具体讲,就是要加强医疗卫生法制建设,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规范医疗流程,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推广适宜医用技术,采用安全、有效、价廉药品,保证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和扩大农民受益面;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的资格准入,注重卫生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加强预防医学、农村医学、康复医学和护理人才以及全科医生的培训工作。

4疾病预防与疾病治疗

在医疗卫生服务中,过去的医疗卫生服务关注医疗,人们更多追求的是治病。但是21世纪的医疗卫生服务更多关注的是预防,更多追求的是健康。今天,在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不断提高生命质量时,应真正把农民健康提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地位上来;应从花钱看病转变为花钱预防,这不仅可大大降低治疗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减轻疾病带来的痛苦。

在我国,传统的卫生工作预防与临床治疗有明确的业务划界。疾病控制中心负责预防,医院负责治疗。其实,预防和治疗只是人类在与疾病斗争中获得知识在不同阶段的应用,预防与治疗具有内在联系,不能将其对立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乡镇卫生院普遍采用的应是一种预防保健模式。其特点是坚持医防一体,由卫生院全部承揽农村辖区的预防、医疗双重任务。做到预防为主,小病早治,不要拖延成大病甚至重病。因大病和重病增加了医疗成本,使人倾家荡产,花钱买命,使农民陷入被动、无奈甚至是无助的困境。

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中,用少量的资金预防疾病,比在疾病发生后才去治疗要节约更多的医疗资源,且更为人道。总之,治病不如防病,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的实质就是对农民预防疾病、保护健康和促进健康所采用的综合措施。伴随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医疗卫生技术的进步和农民健康需求的发展,这些综合措施应不断调整。当前,应通过乡村医生的科学引导,帮助广大农民防病健体,说服、激励农民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经常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状态和增强适应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能力。以显著的农民群体预防保健效益,逐步实现国家制定的“预防为主”方针,无病重预防,有病早根治。

5医院与医疗手段选择

在构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时,应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进行医院分级管理。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

乡镇卫生院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小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向农村提供预防、医疗和其他各项社会卫生工作的组织, 业务工作接受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导。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农民看病应本着就地、附近的原则,预防保健和小病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病情严重的才转院到附近城市医院。对药物的选择,应在保证基本用药前提下,避免滥用抗生素和其它的不合理用药。应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其在传染病、慢性病、疑难病和农村老百姓信任等方面的独特效用,以最低的费用治好病。

此外,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要防止过度医疗,即医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的诊疗过程。通俗地讲,就是病人在看病时,做不该做的检查,用不必要的药物。过度医疗增加了病人的经济负担,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开大处方,如治感冒花费几百元。二是过度检查和重复检查(包括无关检查)。如病人入院做检查时,可做普通黑白B超的却做彩超。三是过度诊断和滥用手术。如门诊可解决的病却住院治疗;可平产的却要剖腹产;可普通人工流产的却诊断为“子宫外孕待查”,目的是追求普通“人流”和“子宫外孕待查”费用差价。四是过度使用一次性用品,浪费问题严重。如骨科使用的小夹板,医院一般不用廉价的中西医结合小夹板,而用一次性、价格不菲的进口钢板螺丝钉。

由于农村医疗保障是一种稀缺的资源消费,不可能满足人的无限需求,因此,应提倡优质、便捷和可承受的适度医疗。

6医疗成本与医疗效果

在我国,通过医疗成本测算 ,可以合理表达医疗服务价格 ,促进我国农村医疗价格制度的改革;并通过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分配 ,保证农民“基本医疗”活动的持续进行[4]。

医疗服务总成本分为两部分。一为直接成本,支付门诊、住院和医治费用。在农村医疗服务中,直接成本主要由农民和医保资金承担。二为间接成本,涵盖行政、后勤、医辅科室、工资等,由政府承担。按当前的医药分家工作原则,药品成本单独核算。

在我国,随着医院改革的发展和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实施,需要研究病种的医疗成本,探索以病种为单位的医疗费用结算或是以病种为单位的费用预付制度。因此,有必要研究病种医疗成本,以便合理确定病种医疗价格。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应在保证医疗效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病种医疗成本。如医生在诊治疾病时,在用药、辅助检查和是否住院等方面应有恰当尺度。对某种疾病,能用常规药治疗的就不用高档药;能用常规的“四诊”(“望触叩听”或“望闻问切)检查的,就不用B超、CT、MRI、心电图、心向量、超声心动、肺功能、心导管以及其他仪器检诊;能门诊治疗和家庭养病的就不要住院。又如在制定住院天数时,每个病种的平均住院天数因个体差异会有所不同;对不易治愈的慢性病,病人的住院天数也是难以确定的。在医疗中,通过观察,完成必要的检诊项目或完成必要的疗程,在病情得到基本控制后可回家调养恢复,即追求“基本康复”。追求“基本康复”可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发挥最大效用,可降低农民的医疗费用。

7常规医疗与特殊医疗救助

在医疗服务项目中,对身体损伤轻微,只限于通常程度而非重大肉体痛苦的医疗行为称为常规医疗。对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农民可享受常规医疗服务,减少自负医疗费用。在保障常规医疗的同时,应解决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小、设备简陋、药品种类少等问题。如西部地区的大部分村卫生室,基本医疗保障的设施差,通常只有1~2间民房,生活、医疗混用,不能满足无菌需求;医疗物品只有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有的连高压消毒锅都没有[5]。另外,乡村医生专业素质较低,其中一部分是20世纪80年代的“赤脚医生”,另一部分为中专和少部分大专生(很少有本科学历),这类医务人员的构成难以满足农民就医需要。乡村医生技术的提高,多数靠自费学习、深造,乡村卫生室设备简陋,在医疗补贴少的情况下,势必影响医疗费用居高不下。这就制约了农民的常规医疗服务,导致“小病拖,大病扛,重病见阎王”。所以只有解决好农民门诊报销的比例,才能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保,享受初级医疗卫生服务。

特殊医疗救助主要帮助农村中的贫困农民、五保户和最困难的农民。通常,特殊医疗救助对象所患病种有患尿毒症透析、精神病、心血管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等。这类病种医疗费用高,虽对患者实施了各种互助帮困措施,个人对自费医疗仍感困难。在农村,大病给农民带来沉重负担, “一人生病,全家贫困”。医保规定的报销比例和数额不能完全解决住院病人的困难,住院费用又比医药费还高,农民花钱治病是不情愿的,“有多少钱,看多少病”,严重制约农民当前的基本生存和发展。因此,针对大病、重病和家庭困难的救助对象,有必要通过民政部门引导社会慈善资源,建立农村特殊医疗救助体系,解决特殊人群看病难题[6]。在农村特殊医疗救助体系中,五保户和特困户不用缴纳任何费用;一般农民在生大病时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另外,对受助人在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支付医疗救助卡、享受大病和临时医疗救助后,需要继续治疗或已经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救助对象,民政部门应积极引导社会慈善资源予以援助。这样,农村困难群众就将置身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大病医疗救助、日常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等“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的保护之下,看病不再犯难。

8医疗保障的区域性和阶段性

区域发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也是政治问题和价值取向问题。经济问题的核心是利益,利益的关键是分配。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区域发展状况代表了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均衡水平。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意味着区域之间经济利益分配没有实现公平。于是,区域差距就变成不同区域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和福利差距。显然,受区域发展差异约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不能遵循统一模式和统一标准,而应依据不同区域发展水平和农民个体经济状况来采取不同的制度安排。如西部地区不能和东部地区一样,贵州不能和广东一样。鉴于不同区域发展差异,政府应区分不同情况分类予以指导和帮助,加强对贫困区域的政策倾斜,确保贫困区域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

阶段性是指事物发展的时间性或临时性。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在推行分级管理、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实施策略下,乡镇一级政府应“因地制宜”,规划初级保健的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方案。由于区域之间人均GDP的差异,农民人均收入的变化,一些区域正经历贫困—脱贫—小康的发展演变。因此,制定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应进行周期性调整,调整周期以5年为宜。

9建立特困农民健康卡

在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有的已实现全民医疗保障,有的正在推进。全民医疗保障能否建立,固然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但也不完全尽然。一些发展中国家尽管在整体上并不富裕,却建立了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超过了这些发展中国家当初建立全民医疗保障时的水平。我国能否建立全民医疗保体障系,不在于经济实力,而在于转变观念。

在建立全民医疗保体障系方面,国外的经验值得借鉴[7]。在泰国,全国70%以上的人口是农民,其中许多农民生活贫困甚至负债累累。但为让每个泰国人生病时能及时得到医疗服务,经过长期探索,泰国在2001年提出了“30泰铢就医计划”(30泰铢约合6元人民币)。该计划实施需要资金、医疗人员和其他资源的调配、整合。为此,泰国政府建立了8000亿泰铢的专项基金,由泰国国家卫生保险局全权负责管理使用。公民凭身份证可到居住地所属医院,登记办理“30泰铢就医计划”卡。生病需要就医时,凭“30泰铢就医计划”卡到所属医院看病,只交30泰铢,不论是什么病,一切费用都包括在这30泰铢内,患者不用再额外交1分钱。唯一条件是,必须到指定医院看病。一般来说,指定医院是离患者家最近的医院,这样既方便患者就医,也保证医生能迅速赶到患者家里。当然,在当地不能治疗的患者,可推荐到其他医院。在治疗中,额外

费用由卫生保险局买单,整个过程通过国家医疗系统电脑联网。

我国可仿效泰国,建立“特困农民健康卡”制度,实行免费医疗保障。医疗保障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预算,政府将医疗保障基金直接拨付给相关医院。医疗保障享受对象在看病时基本上不支付费用,由相关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在我国,由于多种原因,当免费医疗保障尚未惠及全体公民时,对特困农民实施政策倾斜,利用适宜的医疗技术和基本药品,保障特困农民的健康,解决他们的大病风险问题。

10农村医疗保险与救助

应当肯定,我国过去实施的农村合作医疗在保障农民健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阶段,由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因而对医疗保障需求多元化,合作医疗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面临一些新问题。为保障农民医疗健康,迫切需要探索和构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应着眼于战略性和全局性,应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基于此,可考虑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具体讲,医疗保险主要由4部分构成[8]。

一是社会医疗保险。目前,我国进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主要针对城市企业职工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而在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基本上是空白。由于城市社会保障体制排除了农民,而农民又是最需要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因此,国家可考虑设专项农村医疗保险基金,将农民医疗保障问题逐步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二是商业医疗保险。可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农民自愿加入,满足他们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选择。当然,商业医疗保险具有盈利性。为获得利润,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在选择投保人时往往会把年老体弱、身体状况不好的人排除在外。另外,由于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费一般较高,仅适合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域。尽管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的发展空间有限,但应成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是社会救助基金。可设立政府或非政府医疗救助基金,扶助贫困农民;可在大中城市通过各医疗单位的赞助、社会募捐、发行医疗福利彩票、公益基金、政府财政支持等途径,筹集救助基金。

四是国际援助。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农村尤为不发达,在相当长时间内仍会存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和贫困现象,自然需要国际援助。鉴于此,在农村医疗保障中,可争取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国际组织和友好国家的资金支持和帮助。

摘要: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不仅是关系农民健康的大事,更是关系到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构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过程中,需要解决医疗投入的多重属性、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行政指导与业务监督、疾病预防与疾病治疗、医院与医疗手段选择、医疗成本与医疗效果、常规医疗与特殊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的区域性和阶段性、“特困农民健康卡”、农村医疗保险与救助等关键问题。

关键词: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农民

参考文献

[1]陈野.构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思考[J].生产力研究杂志.2004;(11):31.

[2](美)丹尼斯C.缪勒(Dennis C.Mueller).杨春学等译.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3]王俊华.农村大病医疗保险中的政府责任[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杂志,2003;(7):429.

[4]离兆玲,等.医疗成本测算方法学与工作原则相关研究[J].河南医学研究杂志,2001;(4):568~569.

[5]韩俊,等.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报告[J].中国发展观察杂志,2005年创刊号:12-1.

[6]王斌.对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认识和思考[J].社会福利杂志,2004;(2).

[7]国外农民医保模式与启示.农民日报,2006-08-23.

3.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 篇三

关键词: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D6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11)03-0046-03

收稿日期:2011-12-30

作者简介:高静(1963—),女,吉林长春人,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学、公共管理。

一、农村公共服务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界定

关于农村公共服务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学界有不同的界定。有人认为,农村公共服务是一种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服务,它是由法律授权的政府以及非政府公共组织和单位在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中所承担的职责。[1]还有人认为,农村公共服务是指农村地区为满足农业、农村发展或农民生产、生活共同所需而提供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社会服务。 [2]有人认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以农村居民和农业从业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一套保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政府公共服务系统的总和。[3]有人认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指满足农村公共需要,市场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由市场提供,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社会产品。内容涉及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公共福利等领域,既包括有形产品也包括无形的服务。[4]由此看来,可将农村公共服务概括为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以农村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由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承担职责的社会服务。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则是由社会保障、国家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服务等构成的综合服务系统。

二、吉林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民收入还有待提高。目前,在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饮水方面,公益服务如求医、求学、农业科技方面,文化设施如农民茶余饭后的活动场所,信息服务如上網、广播、电视收视率等均存在设施简陋,服务短缺,方式单一,组织化程度不高,渠道不畅等问题。

⒈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是否安全关系到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 据国家卫生部、水利部的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到2004年底,我国农村饮用水符合标准的比例为66%,也就是说,还有34%的人口饮用水不符合标准。在饮用水中氟、砷含量超标,导致各种地方病时有发生。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4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第49条规定: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但事实上,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其原因有三个:一是农村居民的生活垃圾、人畜粪便和污水排放不规范,二是工业生产污染导致饮用水源被破坏,三是农药和化肥的过量使用。目前,在吉林省农村,仍然存在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如:通化市相关部门在2005、2006两年对柳河县、梅河口市、辉南县各10个乡镇居民饮用水的调查监测结果为合格率50%。饮用水中细菌、铁、锰等均存在超标现象。[5]吉林省农安县华家镇边岗村,地处高氟地区,那里的村民因长期过量摄入氟而引起慢性中毒,导致牙黄、牙黑、骨节大、胳膊不能伸直、智力下降等后果。到2007年11月中旬,农安县约12万人口才彻底告别“高氟水”,喝上了清洁安全的自来水。[6]

⒉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方面,设施陈旧,高水平的医护人员匮乏。农村医疗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是长期困扰农村基层政府的大问题。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与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但在广大农村,农民患小病或自己买药或根本不诊治,患大病则去县医院或市里的大医院,村卫生所或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往往被个体诊所取而代之。造成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差的原因包括:一是农村的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情况较为严重,一些非法诊所设施极其简陋,大多无消毒设施,而且行医者多住在诊所;二是就医者缺乏安全意识,他们就医多以廉价、方便为前提;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对个体诊所医师、乡村医生缺乏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缺乏相应的法规对其进行规制。

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与城市相比差距较大。义务教育是国家为全体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也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是否均衡,关系到受教育对象未来的发展。

“十一五”期间,国家逐步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学生实行了免除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在吉林省,从2007年起,推行全面免除九年义务教育学费制度,2008年,实现了城乡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但是,农村教师队伍现状却不容乐观。一是因年轻教师不愿到农村来致使农村教师队伍年龄偏大,;二是农村教师队伍学历偏低,知识老化或陈旧;三是待遇差,教学积极性受到影响;四是女教师和代课教师多,一名教师兼任两门以上的课程。众所周知,教师的教学水平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学生认知能力的高低。农村的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师资队伍本来就不如城市学校,农村孩子的见识与城市孩子相比也相去甚远,如果教师的视野不开阔,信息闭塞,那么,城乡孩子在小升初和中考中就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这一劣势可能影响到他们走进高中,走进大学校园和工作岗位。一些农村孩子可能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但因为长期生活在农村,受环境和条件所限,进入县里的高中或大学后会遇到许多问题。例如不知道如何与城市孩子相处,不知道如何与老师相处等。有些农村孩子担心被城市孩子看不起,往往会在新的环境里大把花钱以掩饰自己的自卑心理。上述这些看似容易破解的问题在实践当中难度很大,不仅涉及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民的家庭收入状况、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还涉及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中小学学生的心理状况及家庭教育背景。

⒋农业信息化建设滞后,影响了农民增收致富。一是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少。在吉林省农村,还有许多村屯没有通网络,上网查信息要到乡里或镇里的网吧;大多数农村以屯为单位,屯与屯之间有一定的距离,书店大多开设在城里,农民想通过查资料的办法获取信息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农民对信息的需求是多元化、多层次的,但面对来自各种媒体的大量信息,他们常常会感到茫然,对其真伪、时效难辨,相信了担心上当,否定了又担心失去机会。二是受文化程度和制度保障的影响,使得农村缺乏相应的技术人才。由于农民接受农业专业知识培训的机会有限甚至从未接受过培训,当他们在农业生产中遇到困难时往往无从下手,找不到方便、快捷的渠道;一部分农民因文化程度低,即使有电脑也不会使用,而在农村想找到既懂农业知识又会使用电脑的人才也比较困难;农民需要的信息应该是真实、易懂、简便的,但这种宣传普及性的小册子并不多见。三是农民对惠农政策知之甚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基本上都是种自己分得的土地,承担着自然风险和信息短缺的风险。基层政府对科技信息宣传的力度不够,没有科技宣传队进屯入户进行讲解,农民对国家的涉农、惠农政策了解得并不充分。

三、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⒈加大财政投入和安全饮水宣传的力度,让农民安全、放心地用上自来水。农民喝上安全、方便的饮用水,让自来水进入到农村的千家万户,不仅能够提高农民的身体健康程度,而且能够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据2004年国家卫生部和水利部的初步调查显示,全国共有3亿农村人口存在饮用水不安全问题,氟、砷含量超标的饮用水、苦咸水、污染的地表和地下水已成为严重威胁农民身体健康的三大隐患。为彻底解决吉林省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省水利厅对各地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进行了专门部署。2005-2007年,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入10亿多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工程近3000处,完成管网安装工程3200余处,解决了167万余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到2007年底,剩余不安全人口数为491万余人。同时,吉林省相关部门还加大了安全饮水的宣传力度,仅2007年,就先后组织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中国水利报等记者进行了10余次实地采访,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行连续的专题报道。以发放宣传读本和挂图的形式向广大村民宣传安全饮水知识,让农民了解安全饮水带来的益处和饮用受污染的水带来的危害。[7] 此外,各地相关部门还在治理和监管上下大力气,以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检测为重点,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在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同时,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在监管方面,继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和饮用水监测工作,切实做好全省农村120万人饮用水氟、砷超标项目的水质检测工作,扩大农村水质监测点。到2007年,全省农村生活饮用水项目监测点(县)已达70%以上。[8]

⒉采取多项措施,使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为使吉林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得到更好、更完善的服务,笔者认为,一要加强农村与城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重点抓好县级医院卫生服务质量的同时,办好乡镇卫生院,以此带动村卫生所的发展。县级医院的医疗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村卫生所的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不断提高其服务质量、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二要为农村定向免费培养专业医疗卫生人员。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优秀的医疗卫生人员到农村基层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倾斜,使之安心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在诊治环节上为农民健康提供保障。三要向农民宣传医疗卫生知识,在预防上下功夫。一部分农民往往是因为缺乏疾病预防常识而导致的大病或重病。如对肝病、结核、流行性感冒等,一些农民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有时被传染了还尚不知情,以致传染给自家人。对此,应以宣传读本、小册子、宣传挂图等形式,让农民了解如何采取办法进行预防,让农民意识到被传染的危害。在此基础上减轻农民因患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同时还可以了解到一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患病症状,减少发病几率。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

⒊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共享。《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指出:国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笔者认为,要缩小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资源上的差距,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城乡教师流动制度。即城市教师到农村任教,支援农村,送教下乡;同时,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让农村教师定期进城进修,学习先进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将大量的信息带回农村,让农村孩子与城市孩子一样享受最好的教育资源。二是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千方百计地留住优秀教师。有农村中学的校长发出这样的感慨:农村教师一旦出了名,就会被县里或城里的学校挖走,农村学校很难留住有才华的教师。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让农村学校也能够享受到远程教育资源,与城市网校对接,拓展学生的视野,让农村学校的尖子生通过网络这一平台得以脱颖而出。四是在评聘制度建设上,应适当放宽政策,充分调动农村教师的积极性,使其付出的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能够享受到与城市教师相当的待遇。

⒋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加速推进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进程。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就是要让农民在农产品收入方面有所提高。广州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做法值得吉林省借鉴。自2008年以来,国家商务部、农业部启动了“农超对接”工程,即超市直接采购合作社或农民生产的鲜活农产品,将企业产业链的延伸与农产品供应链连接起来,以期通过减少中间环节来降低价格。“农超对接”是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方式,在我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广州,家乐福超市是较早开展“农超对接”的大型零售超市,因减少了中间采购环节,其直接购买的农产品售价比同类超市的售价低20%-3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各大超市,“农超对接”打通了农户与农业合作社的直接供应渠道,减少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不仅提高了农民的收入,还使超市的销售额大幅增加,市民也因为蔬菜价格下降了许多而欣喜。在通常情况下,农产品进入超市要经过合作社——批发市场——经销商等环节,这些环节不但导致加价30%-50%,而且许多农产品的营养价值会有所降低,其结果是既不好看,也不好吃。因此,“农超对接”也是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最佳选择。[9]吉林省也应学习这一产销模式,让种植蔬菜的农户与大型超市实现供需对接,减少中间的批发环节,使超市放心采购蔬菜,消费者吃到新鲜蔬菜,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⒌强化政府的责任,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发展现代农业是吉林省面临的紧迫任务,引导农民学会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经营,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扶持各类农村个体私人经济体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创业经营场所等环节的政策规定给农民带来了不少实惠。目前,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8922户,农村个体工商户13万余户,农村私营企业17万余户。带动了全省农村40多万农民走上了合作生产经营之路。2009年,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在榆树、九台和农安等地进行试点,指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将土地托管给合作社。4个合作社当年共托管土地7000余公顷,由于管理模式适合农民所需,使每公顷增收3000-7000元。[10]在“合同帮农”活动中,制定了推进合同帮农10项制度、27条措施,建立了172个“合同咨询指导站”,制发了10种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培训了1000名“经营型新农村”辅导员。[11]吉林省应在此基础上不断强化政府的责任,继续让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帮农”活动真正惠及到农村居民,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参考文献】

[1]李伯兴.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建设思考[J].中国改革论坛,2007,(06).

[2]阳信生.政府创新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7,(03).

[3]王颖,王洪川.完善我國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的路径分析[J].东北大学学报 ,2009,(04).

[4]施建苗.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思考[EB/OL].余姚宣传在线,2009-01-21.

[5]肖建江,朱月秋.通化市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社区医师 ,2008,(10).

[6]上下一心治理氟水 CCTV.com[EB/OL].新聞社区,2008-01-16.

[7]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检查调研报告[R].2009-06-09.

[8]吉林省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M].2007-02-08.

[9]彭波,李刚,崔鹏.市民乐了 农民富了 超市火了[N].人民日报,2010-11-01.

[10]胡晶.我省工商多举措促农业发展[N].新文化报,2010-07-05.

[11]胡晶.我省工商搭建三大融资平台[N].新文化报,2010-07-08.

(责任编辑:牟春野)

Rural Public Service System in Jilin Province and Explore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

Gao Jing

Abstract:Rural public service system is a form of social services,with a non-competitive and non-exclusive.However,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public service system and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there are still some distance,not only in improving the living standards of farmers seriously absence,but also affected the rural economy and social development.Jilin public service system in rural areas there are also underdeveloped infrastructure,poor public services,and information such as the shortage problem.Therefore,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rural public service system in Jilin Province in front of us is an important task.

4.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 篇四

第一, 国家政策好

全部被调查人员都说国家政策好,确实有利于农村发展,虽然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户无法说出具体有哪些政策,但从最近几年新增补贴和村镇的变化中都可以感受得到政策的好处.第二,家长重视教育,但却有部分学生不想读书

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我们的前辈们都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虽然很多爷爷奶奶们没有读过书,但他们从认识的那些读书的朋友们的发展状况也看到了其重要性,所以非常希望下一代,下两代能够好好读书.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现在农村基本没有了不让孩子读书,特别是不让女孩子读书的情况.可以说绝大部分农村家庭供给孩子读书的环境是相当宽松的,但却有部分家庭的孩子不想读书.对于这个问题我也做了些简要的调查,调查中发现:

1农村家庭中如果有孩子,收入的主要支出便是在教育方面,大部分家庭的纯收入都只能是刚好够教育的支出;

2考上了好的学校的学生,家里无论如何困难都会让其读下去;

3农村的教育资源及质量相较于城市而言还存在明显的不足,部分孩子考不起好的学校,而读过书最后辍学的孩子都认为差一点的学校学不到什么东西,认为读书不如打工;

4辍学的孩子有的是没考上好的学校后,差的学校读不起,没办法才出去打工,还有一部分是没有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存在读书不如打工的思想;

5目前社会上是存在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现象,大学生被称之为“蚁族”,这种现象助长了读书不如打工这种思想的成长;

根据我们的调查和浅薄的分析,部分学生不想读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学生自己的原因,教育资源缺乏和教学质量偏低,教师断档,还有家庭负担不起,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当然面对这个问题,除了向社会呼吁,很多方面都是我们无能为力的.但最为一个大学生我想就教师断档这个问题而言,我们还是有部分解决能力的,我们可以在各地了解情况后,通过学院爱心社,学校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展开定期的支教活动,了解当地的状况,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最终以寻求最好的解决方法;

教育决定一个人的观念,新农村要想进一步发展,观念的转变时势在必行的,教育便是观念改变的根基,而全民教育便要从娃娃抓起.所以我们将教育列入了阻碍新农村进一步发展重要一环.第三,农村农闲时的娱乐方式之我农村生活中农忙的时间毕竟有限,那么农村生活中主要的娱乐方式又有哪些呢?通过调查发现,农村的主要娱乐活动集中于传统的娱乐方式麻将上.当然其主要目的不是赢利,而是打发空闲的农闲时间.对于这个现象我们也做了一些简单的调查,调查发现娱乐活动单一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农村缺乏娱乐设施.当我们问到如果有人给你们做好了图书馆,篮球场,健身场地时,你们是愿意去锻炼一下,看下书还是打牌时,很大一部分人会选择看下书或者出去玩下.可能娱乐方式单一的部分原因在于设施的缺乏;

第二,部分年纪大些的叔叔阿姨们说自己只想打牌,也只会打牌,就算给他们设施也只会去打牌.我想这就是一个观念的问题了,一直习惯以前的方式,然后就不想有新的发展和改变,娱乐上如此,生活上便更可能如此了.感觉传统的生活方式饿不死自己就满足了.新农村想要

进一步发展,这种观念必须改变,新的机器和技术再多,放着不去使用最后还是一样什么都得不到.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中,感觉自己也有了很大的收获吧.我从对农村只是表面了解开始,通过上网查资料,以国家政策为背景,做出了一份调查问卷.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这样的问卷时经不住考验的,没有人会耐心的回答完那些枯燥的问题.于是我及时总结,重新删选了问题,做到既是我想了解的问题,也是农民朋友们感兴趣的话题,通过反复实践和多次修改,我们终于选好了这样一份满意的问卷,这便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总结和反思在一次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感觉自己离社会生活又进了一步吧..娱乐方式虽然只是生活中的一小部分,但如果能够更好的利用这些空余时间也许就能做出更大的成就,而且从娱乐方式中便能看出部分人的观念,虽然不一定准确,但至少还是有那么一点的.当然娱乐方式的单一也可能是一个风气的问题,如果乡镇干部能够努力营造一个好的学习,和能让大家都有所收获的娱乐氛围,新农村应该可以更加快速的发展.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活动,让我们感触颇深,收获很大:

一:对农村精神文化建设:我们从农村中来,不知将来是否到农村中去,至少现在我们依然是农村孩子,我们通过此次活动更加了解熟悉我们身边人的精神生活,看到乡民们的艰辛与淳朴,以及安然心态,同时也看到他们精神生活的贫乏;掌握到最近的农村新服务中心的建设的成绩,同时也获知其中的不足与任重道远。我们希望发挥当代年轻人的优势,对家乡农村,对乡亲农民提出宝贵的建议,将“讲文明,迎奥运,树新风”的口号宣传下去,让大家享受到北京奥运会带来的无限的发展。

二:对自己自身素质的提高,锻炼。这次活动具有一定的挑战性。首先针对农村基层调查,是我们在校期间未接触过的,不知道应该怎样实际操作,所有的工作都需要临时发挥,现场解决。其次,针对农民这样一个特殊的调查身份,文明在接触和语言交流上需要特别注意,既要与农户建立友好合作的交流关系,又要确保调查资料的客观真实性。同时,在调查中体会到了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的艰辛,敬佩他们在艰苦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

三:人生观的指导意义:调查结束后我我们对新农村建设的思考并没有结束。我们大学生在当代,应该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抓住每一个能够锻炼自己的舞台,迎接现实工作的考验,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行业。

5.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篇五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能否顺利实现。逐步建立起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成为当前河南乃至全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农村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城乡的和谐,更不可能有中国的和谐。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让农村成为和谐有序的社会、稳定发展的社会和健康繁荣的社会。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关键举措是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个方面。从1991年试点到2003年底,全国有187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有5 428万人参保积累基金总额为259亿元。2003年当年领取养老金的农民有198万。由此看出,农村社会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应清醒地看到,目前农村社会保障还很薄弱,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1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除对缺乏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依无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等实行“五保”制度外,绝大多数农民没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其养老、医疗、工伤主要靠自我保障、家庭保障。

1.2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目前,农村保障制度是乡、村两级统筹,造成的主要问题一是苦乐不均,二是保障程度普遍偏低。有些地方,保障对象的保障金几十年不变,经过几次通货膨胀后,原有保障基本生活的目的也难以达到。这种状况不仅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作用,而且成为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障碍。

1.3保障制度的可操作性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救灾体系没有形成科学的等级评价制度;第二,没有一个具体的贫困标准和救济标准,因而评价一个家庭是否贫困时,就只能凭直觉,标准一降再

降,受救济的人数逐步减少;第三,确定收入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法,这是由于农村的特点造成的。

1.4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资金筹措不足,同时难以保证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有利于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据统计,我国目前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2004年,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人已近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0.90%,且老年人口数量大体以年均3%的速度增加。进入21世纪,农村65岁及以上的老人比例大幅度上升。在农村,大多数老年农民的现状是一无积蓄(有的只是少量积蓄),二无保障,从经济来源到生活照顾几乎完全依靠子女。因此农民老有所养势将成为我国农村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2.2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众所周知,资源的流动性是保证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作为最活跃、最积极的生产要素,其流动成为资源优化配置和保证经济运行的重要方面。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相互分割的,特别是所有制分割和城乡分割。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享受很少甚至根本就享受不到社会保障待遇,使农村劳动力难以向其他所有制流动,难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养老只能靠家庭,劳动力为赡养和照顾父母所束缚,也不利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

2.3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可能性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国家财力有限,这就给农村社会保障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是中央财力的快速增长和中央政府对“三农”的支出政策的加强使得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的经济可能性增加。

①持续稳定增长的经济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了物质基础;②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了准备;③农民观念的更新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了思想基础;④部分地区的实践经验为农村社会保障

提供了参考;⑤改革为农村社会保障铺设了道路;⑥原有的基础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条件。4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策构想

4.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建议①把农业保险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在我国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客观存在的情况下,把传统的社会保障项目延伸到农村中的做法,受国家财力、农民收入水平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不可能建立较为公平、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而农业保险的纳入,则可以较好地保证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使农村、农业稳定发展壮大,从而保障整个社会稳定。即使在一些发达国家,面对反复无常的自然界和社会风险的侵害造成的重大灾害损失,如果没有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往往也会使农场主们步履维艰。②加快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社会保障的性质在于它的政府强制性和非盈利性,它体现的是社会成员在政府保障下的平等保障权利。目的是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分享经济发展的实际利益,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所以,从科学管理的角度出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出现,而不能以政策的形式出现。必须确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地位,依法建立包括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救济法律制度、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社会互助法律制度、社会优抚法律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金使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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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具体措施①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改革农村单一的社会保障组织形式,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②采取多种形式筹措资金以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建立严格、高效的资金的管理和运营机制;③统一协调,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领导和宣传工作,更多地体现农民自我保障的原则,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自我保障相结合的模式;④建立和健全三项制度,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项制度是重点;⑤建立与社会保障体系相联系的相关政策保障体系,加强服务网络及平台建设。具体为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就业保障体系、职业伤害保障体系、生育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社会优抚体系等。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根本出路在于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是由于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低的原

因造成的。如果农民收入丰厚,除日常所需外有多余的存款,那么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加农民收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创新的重点

5.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需要重新定位与制度创新。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从试点到推广至今已有近20年时间,现在需要总结经验教训,结合新情况和新形势,提出新的政策措施。新制度的设计需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寻求新的筹资模式;二是扩大保障对象范围;三是制定新的待遇标准;四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体现政策扶持;五是要逐步拓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渠道,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六是要整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源;七是要保持政策和业务的稳定性、连续性,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现行制度承诺的高利率问题,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2继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分类保障,适时与城镇合作医疗保险接轨。

5.3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弥补合作医疗保障的不足,并对其功能进行矫正。医疗救助制度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医疗保险制度尚不普及之时,其重要性更为突出。为此,在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应加强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为那些确实有经济困难、无钱看病的人群实施医疗救助。

5.4加强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实行网络化管理。

5.5实行社会保障“一卡”管理制。基于人口流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转化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有必要以身份证号码为账号,建立“一卡”缴费账户,该账户可以随居民的流动而转移,保险关系进行属地化管理,其账户上附带的保险费,只需要随卡由迁出地划转迁入地。这一制度要求社会保障的管理和服务能够配套,如社会保障实行城乡统一机构管理,业务实行网络化管理,服务机构要求由城市延伸到农村等。依目前社会保障工作基础看,实行“一卡”制管理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但目前可先以身份证号码建立个人账户,为未来统一管理打基础、做准备。

参考文献

6.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 篇六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在改革方面,对于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主要是进行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对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是降低进入门槛,加强监督管理。在发展方面,对于政府而言,一方面,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公共农业服务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政府应从政策扶持、投入保障、法制建设等方面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站点。加强能力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在支持公共农技推广发展方面的职责,统筹安排各项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建立农技推广经费保障机制。同时,中央应设立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为主体,以有机食品及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和工作格局。

创新管理体制,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营利性、引导非营利性的原则,加快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农技推广新模式,实行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科教、产学研、科工贸相结合,培育多元化农技推广主体,提高为农服务水平。鼓励其他经济主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参与基层营利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开设各类庄稼医院、水产医院、畜禽医院等服务机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发展,为其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积极探索建立以农机股份合作公司、农机合作社等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农机中介服务体系,以服务为手段,集示范、推广、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多元化农机服务机制。鼓励农机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新型农机推介、配件供应、机具维修、废旧农机回收、技术咨询和指导等系列农机服务。

健全农资销售服务体系,鼓励农资流通企业开展配送、加工、采购、技术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建立有效的农资价格调控机制,保护广大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建立和健全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机制,确保农民用上质量优良的各类农业生产资料。

建立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培育多层次、多类型的市场营销主体,构建集约化、系统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营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服务功能,使更多的优势农产品走出去。要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产品营销的组织化程度,培植农产品贩销经纪人队伍,全面提高农产品的市场营销能力。

加强服务条件设施建设。增加条件设施建设方面的经费,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站点的办公场所建设,改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条件和工作手段。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活动场所,及前几年撤乡并镇留下的办公场所和农村合并中小学留下的空置校舍,提高服务效率。

7.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 篇七

关键词:农村沼气,体系建设,现状,发展对策,吉安

1吉安市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从2007年始, 吉安市农村沼气建设步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截至2014年底, 吉安市已累计建设沼气池32.8万座, 全市有千池乡44个, 百池村396个, 沼气池在全市乡镇覆盖率达100%, 沼气池入户率达33.7%;建有养殖小区与联户沼气工程626处, 供气1.1258万户。年产沼气1.33亿m3, 折合成标煤可达21.2万t, 相当于年减排二氧化碳154.4万t;每年可节约薪柴105.67万t, 相当于保护林地面积达16万hm2, 年增收节支可达15.47亿元。吉安市农村沼气建设在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用能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有大量沼气用户的基础上, 吉安市结合项目申报, 严格按照“十有”的要求, 高标准建设了县级沼气服务站10处, 同时按照“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等六个一要求, 在沼气用户比较集中地区建设了乡村服务网点592处, 覆盖农户21.5万户。然而, 目前吉安市农村沼气的快速发展与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逐渐凸显, 农户对沼气池建设施工和日常管理技术的欠缺、沼气池后续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吉安市农村沼气的进一步发展。2003~2014年吉安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建设情况与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如图1所示。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服务组织机构不健全

服务组织类型较为单一, 目前吉安市农村沼气建设中市、县、乡三级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沼气推广主体仍占据绝对比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投资企业在农村沼气推广服务中未成气候;而各类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发展缓慢, 数量较少, 且大多具有行政性质, 与生产和市场结合不紧密, 协会成员间缺乏利益联系, 学术性强, 效益性差, 发展过程中不能维持正常运作, 组织时合时散, 甚至夭折。这种单一的服务组织机构已不能满足吉安市农村沼气快速发展的需要。

2.2 现行服务模式不健全

目前, 虽然吉安市构建了几种具有地方特色的典型的农村沼气服务模式, 如以万安县“协会领办”沼气服务模式、以吉安县锦源为代表的“物业化”模式、以峡江县的“个人领办”沼气服务模式等多种形式的沼气服务模式, 但均存在一定的弊端, 如“协会领办”实行民主管理和会员会费管理制度, 虽然具有公益性和非盈利性等特点, 能自主灵活地为农户提供多种服务, 但其在运行过程中常因管理相对松散、会费交纳全凭自愿, 致使经费短缺, 维持相对困难;“个人领办”模式实行沼气服务网点承办人利用自身的沼气技术和空余时间对沼气用户提供有尝服务, 以建池为主维修为辅, 这种模式服务方式灵活, 简便易行, 有很强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但由于沼气服务人员自身力量薄弱。其发展受到诸多因素制约, 因而难以做大做强;“物业化”服务模式采取设立网络服务点, 依靠收取会员会费进行运转的方式, 虽然相对来说不受政府能源职能部门的干预, 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但在经营过程中往往会因市场覆盖范围过窄而出现业务量少、资金缺乏等问题[1]。

2.3 专业化服务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缺乏

一是吉安市现已培训沼气生产技术人员11148人次, 但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仅有1323名, 而整个技术人员队伍中高技能人员不到20人, 未达到国家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的要求。二是随着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增多, 对于沼气专业管护技术要求更高, 但目前吉安市沼气技术人员技术水平还停留在户用沼气池的简单维修管理层次, 难以承担更专业的管理维护责任。三是专业化服务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严重缺乏, 由于市场劳务工资不断上升, 沼气技术生产工流失较大。这些都已成为制约吉安市沼气建设发展和阻碍沼气产业升级的主要因素, 并对吉安市沼气长期建设目标的实现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2.4 沼气用户管理不善, 操作技术较差

一是缺乏对沼气池的日常管理能力。由于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 留守家中的多数为老人和小孩, 导致沼气池无法正常、持续、稳定地利用, 同时也缺乏对灶具、净化器等沼气配套设备的自查、保养和维修能力, 致使沼气池闲置。二是缺乏对“三沼”综合利用的认识[2]。不少农民对沼气池建设的认识还停留在解决家庭生活用能等单一用途上, 而沼液、沼渣一般只当作普通肥料用于粮田菜地施肥, 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率低。三是缺乏沼气池安全管理。大部分沼气用户安全意识差, 对安全防护知识了解较少, 且管理措施落后, 缺乏有效的安全生产常识。

2.5 乡村级农村沼气服务网点技术人员收入低

一是乡村级农村沼气服务网点, 主要收入来源于开展有偿服务获得, 由于沼气用户分散不集中和数量等原因, 沼气技术服务人员收到的服务费少或是收不到服务费, 致使不愿意上门服务, 导致网点运行艰难, 影响了农村沼气池的正常使用和网点的有效运作。二是目前吉安市建设沼气池的工资是700元 / 座, 按6天1座来计算, 1个月可建5座沼气池, 1个月工资为3500元。而目前劳资市场普通泥工建房工资水平250元 / 日, 1个月工资为7500元, 两者之间的工资差4000元。因为沼气技工工资过低, 导致经过培训的熟练技工不愿意建池, 大量流失[3]。

3对策与建议

3.1 健全沼气服务组织机构

3.1.1培育各级沼气服务中介组织。大力培育沼气协会、沼气合作社等非营利性组织和沼气服务队等营利性企业, 避免单一的政府能源服务组织。因此, 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 让建池农户享有“及时、优质、规范、高效、安全”的后续管理维修服务就显得非常必要。

切实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 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功能齐全、及时有效运转的行业管理体系, 按照“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本着“服务人员创效益、沼气用户得实惠”的宗旨。 县级服务站竭力为沼气用户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等服务。乡村级服务网点为农户提供模具生产、沼气池建设、沼料供应、日常管理、安装调试、安全使用、配件供应、综合利用等专业化服务。

3.1.2制定服务技术规范, 进行专业化服务。一是确有服务技术内容。理顺县、乡、村3级关系应贯彻“县乡服务站为支撑、乡村服务网点为基础、农民服务人员为骨干的沼气服务体系。”完善充实县 (乡) 级服务站、培训发展村级服务站的思路, 建立功能齐全、运转自如、服务高效的新型沼气技术推广服务网络。 (1) 县级沼气服务站负责开展全县农村沼气生产工、网点负责人、沼气物管员的技术讲座与培训, 并定期组织服务人员在岗轮训;面向全县开展沼气技术巡回指导、服务质量检查;对县域内出现的沼气意外泄漏、人畜沼气中毒等恶性事件应急预案处理;解决村级服务网点无法解决的问题;处理对村级服务网点的投诉;集中采购供应配件;为户用沼气池大修、沼气工程大出料提供服务;研究开发适合当地的农村沼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并试验应用;指导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管理乡村服务网点。 (2) 乡镇沼气服务站:落实建池农户, 安排网点技工建池, 把关建池质量;销售沼气配件;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示范推广;乡镇圩镇附近服务区域内沼气维修、配件更换、进出料服务;培训本乡镇沼气用户;代为管理本乡镇村级服务网点, 监督各村服务网点服务质量, 为年终考核村级服务网点提供依据;代收沼气会员用户入会费。 (3) 村级服务网点:建池施工;进出料服务;服务区域内沼气维修及配件更换;服务区域内沼气日常管护上门巡查及宣传培训;开展综合利用服务。

3.1.3加大乡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吉安市现有沼气池32.8万户, 建成县级沼气服务站10个, 乡村级服务网点只有592处, 远远不够满足现有沼气用户的后续服务管理。 (1) 建议加大以项目县为支撑建设“十个有”:即有注册登记、有固定办公地点、有培训服务场所、有连锁经营门店、有配件储备仓库、有专门服务热线、有专业服务队伍、有完善服务制度、有专业服务设施、有农户服务合同。组建1个县级农村沼气协会, 统领建设1个县级服务站, 配备了专业服务设备:1台皮卡巡回服务车、1台大功率进出料车、1套培训和教学设施设备 (包括笔记本电脑、投影仪、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音响设备等) , 5套检测仪器 (包括沼气分析仪、笔式探测仪、气泵等) , 5套维修工具。建设了“一站式”服务场所, 一间办公室, 配备了电话、电脑、桌椅等;一间经营店面, 配备了柜台、货架、维修工具等;一间培训教室、一间仓库;配置了进出料车、挖掘机等大型服务设备。 (2) 建设依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设立重点乡镇沼气服务站, 由乡镇沼气员和1名沼气技工负责, 主要开展建池农户落实、建池技工安排、建池质量把关、沼气配件销售、疑难问题协调处理、乡镇圩镇附近区域沼气管护、村点服务质量跟踪监督等服务。按照“八个一”的要求, 建设重点乡镇服务站, 即有一处经营服务场所 (销售配件、接待来访沼气农户) 、一辆应急处理专用摩托车、一部服务热线电话、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辆三轮进出料服务车、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 (3) 建设村级沼气服务网点以沼气项目村为基础, 原则上由本村获得了职业资格证的沼气技工负责领办, 主要开展建池施工、沼气池进出料、沼气维修及配件更换、上门巡查、宣传指导、日常培训、沼气综合利用等服务。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建设达到“六个一”的要求:即有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

3.2 建议进一步加大补贴比例, 稳定沼气服务站点运营

中央对于一个乡村乡服务网点补助3.5~4.5万元 (中部地区3.5万元, 西部地区4.5万元) , 其他包含“六个一”的配置, 即一套维修工具、一量出渣车、一部检测仪、制作柜台和价目表等, 沼气网点承办人主要收入来源于灶具维修和进出料服务等服务, 网点服务人员收入低。政府除考虑对设备、物资补助外, 体系的运行, 还应适当考虑服务人员的运作费用。建议: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 按照服务用户数达到300户以上的网点, 按实际服务沼气用户, 给予25元 / 户·年的标准资金补贴, 确保他们有稳定收入, 使其安心工作、潜心服务。

3.3建立高素质的沼气服务队伍,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增加, 对农村沼气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有所要求, 但农村沼气服务人员基础较低, 需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 既要提高在职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更要培训一支年轻的沼气专业服务队伍补充到农村沼气服务行业中来[4]。

3.4 增设沼气服务设备

特别是大型进出料专用服务设备, 制定沼气服务网点专用服务设备配备标准, 以更适用于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及户用沼气服务。

3.5 深入宣传发动

坚持以点带面引导农民、以示范带动农民、以效益吸引农民, 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 提高农户规范使用沼气技能。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宣传沼气综合利用在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等方面的意义和作用, 增强农户发展沼气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使之逐步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二是通过传单、设置咨询台、开辟专线咨询电话、开展“沼气科技下乡”活动等形式, 使农户掌握正确使用沼气的规范流程, 掌握沼气池运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对灶具等沼气配套设备简单的自查、保养、维修等日常知识。另外, 还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沼气池安全使用知识, 使农户做到沼气池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参考文献

[1]赵云祥.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探索[J].农业与技术, 2014, 4 (34) , 4

[2]苏美霞.农村沼气后续服务管理的探索与对策[J].甘肃农业, 2013, 09

[3]刘艳琴, 黄振侠, 张文生, 罗志坚.吉安县农村沼气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 2009, 8

8.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 篇八

关键词: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促进;阻碍;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66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2-0018-01

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经济发展决定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社会保障又反作用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有时能促进经济发展, 有时则会阻碍经济发展。正确处理两者关系, 对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国现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较弱,以及人口老龄化问题越发严重,社会保障覆盖面相对较窄,保障水平较低,社会保障体系仍然很不完善,因此,我们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找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平衡点,不可过高,也不可太低,只有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与发展。

二、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多年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覆盖范围和收支规模都在逐步扩大,基本形成了一套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经济增长为社会保障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而社会保障也对经济增长起到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

第一,社会再生产创造了市场,市场中激烈的竞争致使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企业破产,工人失业,劳动工伤,生产安全等,社会保障保障了劳动者生存安全以及劳动力自身再生产的需要,保证了物质资料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第二,社会保障基金起到调节国民储蓄,平抑经济波动的作用,并能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第三,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有利于劳动力就业结构的调整,减少经济结构调整的阻力。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必然会造成一部分人失业。实施健全的失业保险制度,一方面,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另一方面,劳动者还可以进行再就业培训,以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对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同时,社会保障基金可以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逐步积累和投资渠道的拓宽,将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日趋增多的资金来源。

第四,熨平经济周期,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增长的“自动调节器”。在经济繁荣时期,提高缴费率,对经济增长可以起到抑制的作用。在经济衰退时期,降低缴费率,维持人们的消费水平,从而减弱经济衰退的程度。养老保险基金从缴纳到受益通常有几十年的间隔期,无论经济高涨或衰退,投保人都可以得到稳定的退休金,从而保持稳定的消费水平,这样便可以对经济增长周期在大的时间跨度内起到两重调节作用。

第五,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的“稳定器”,社会保障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定的的环境。

三、社会保障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一直偏低,这使得在居民的收入水平仍旧不高且存在巨大差距的情况下,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第一,我国是经济社会城乡二元格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制度不完善和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制约着我国的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与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但现金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较窄,未被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制度覆盖的群体十分庞大。

第二,贫困和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据统计, 2015年中国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了四千万人,比去年减少了三分之一,这是个进步,然而离胜利还很远。在城镇,全国城市低保对象约为7089万人。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相当不完善,很多人不愿意参保,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此外,我国还存在像农民工这样的制度“边缘人”,对他们的各种保障政策还很不完善,他们的消费水平往往处于仅维持基本需求阶段。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筹资渠道单一, 虽然已初步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转制成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个人帐户仍有名无实,许多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手段不够稳定,阻碍经济的发展。

四、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可以看出,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社会保障水平偏低,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升,并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同时,我国目前的人均国民收入水平以及社会保障水平都还有很大的差距,社会保障水平可以也应当逐步提高。

第一,健全社保体系,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远未完善,虽然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经济总量较大,但人均GDP收入并不高,因此要随着经济的增长,搭配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水平。

第二,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覆盖全民的、民主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农民医疗、养老保障覆盖面和待遇水平。

第三,鼓励多方参与,拓宽社会保障筹资渠道,采用多元化、合理的筹资机制。发展企业职业年金、商业保险为补充保险,国家要根据政策规制和财税政策激励包括个人、企业、民间组间在内的各类非政府组织投身到社会保障的失业中去,逐步建立家庭保障、社会保障、民间参与、政府社会保险于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建立健全的预算机制和投资计划,完善资本市场,尽快充实个人账户,完善个人账户制度,解决隐性债务等转轨成本,填补社会保障收支缺口,从而缓解企业和员工缴费压力,强化激励作用,并降低企业成本。

第五,引入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置。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应当在社会保障领域适当地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提高社会保障资源的配置效率。

第六,建立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从侧重保障功能逐步向再就业培训、鼓励就业转变,合理分配失业保险金,强化职业介绍、职业咨询、职业培训,保障失业者再就业,以适应经济发展中的结构调整。

参考文献:

[1]张向达,李宏.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思考——基于社会保障扩大内需作用的角度.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

[2]董豫婷,石美. 社会保障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科技信息,2008.

[3]李珍.社会保障理论. 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4]陶纪坤.论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求实,2007

[5]刘俊霞.试论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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