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2024-07-20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通用11篇)

1.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篇一

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流程

一、享受生育待遇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生育或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或中断缴费,下同)满10个月以上。

二、生育待遇

1、生育医疗待遇;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3、生育津贴;

4、一次性生育补贴;

5、计划生育手续费

三、程序和手续

(一)女职工妊娠后,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

⑴开具联系单。女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录入计生信息系统。

⑵围产保健检查。女职工持本人《职工医疗保险证》、《职工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直接划卡结付。

1、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

女职工持本人就医证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女职工,其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结付:

——生育医疗待遇: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并经女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女职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结账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其生育费用明细结算单。女职工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现金支付自费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由区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于次月结算后按规定结付。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符合享受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条件的女职工,应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就医证卡、居民身份证、出院小结、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区社保中心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

——生育津贴:经区社保中心生育待遇审核窗口确认,拨付至用人单位。

2、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

女职工到外地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医疗费用,先由女职工现金结付,然后持本人就医证卡、居民身份证、出院小结、《生育保险联系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费用明细清单、原始发票等,到区社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结付手续。

(二)一次性生育补贴

1、失业女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就医证卡、《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原始发票等材料,到区社保中心领取补贴。

2〃参保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

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符合条件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就医证卡、《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居民身份证及户籍所在街道(镇)出具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未享受生育待遇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原始发票,到区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1、参保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由区社保中心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付,从生育保险基金列支。

2、参保职工拟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节育手术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计生手术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

3、参保职工持本人就医证卡、《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核对并经医保系统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并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参保职工完成手术与定点医疗机构结账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现金支付自费费用。

四、执行时间

1〃转发《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2.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篇二

(一)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印发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劳社发〔2002〕21号)。

(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补充完善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慢性病管理部分条款的通知》(桂劳社发〔2007〕111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局发〔2011〕38号)。

二、可申报的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冠心病、糖尿病、各种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Ⅱ期以上)、帕金森氏综合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慢性充血性心衰、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甲亢、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银屑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三、具备申报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区江滨医院、广西区民族医院、解放军第三○三医院、广西区工人医院、广西区妇幼保健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只可申报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和肝硬化(失代偿期)]、广西区皮肤病医院(只可申报银屑病)、自治区人民医院一分院[只可申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南宁市福利院[只可申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四、申报办法

(一)参保人员在上述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医保科申请并填写慢性病审批表。

(二)备齐以下材料(均要由医院专科医师签名确认):

1.代办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2.患者近期有关病史的小结性资料(包括习惯用药及用量);有关临床化验单和/或辅助检查单(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有医院盖章)。

(三)填写完整的慢性病审批表及备齐的材料由医院医保科送交至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四)1名参保人员最多申报3种门诊慢性病。

五、评审程序

(一)提交上述完整的资料。

(二)交由慢性病鉴定小组专家评审。

(三)通知评审结果:

1.确认慢性病,发给相应慢性病治疗卡。

2.材料不全,补充所缺材料后,转下一次评审。

3.不符合标准,不予确认,退回材料。

六、就医管理

(一)参保人员在所申报的定点医院凭医保卡、门诊慢性病治疗卡就诊取药,所取药品或进行的诊疗项目在《慢性病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其费用才可累计慢性病起付标准及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二)门诊慢性病每次取药量不超过14天。

(三)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每年600元[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各种恶性肿瘤3个病种不设起付标准],先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累计足起付标准后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住院结算办法支付。

七、申报门诊慢性病所需材料

(一)冠心病

1.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

2.心电图报告单;

3.X线检查报告单;

4.疾病诊断证明。

(二)高血压(Ⅱ期以上)

1.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及治疗经过资料;

2.X线检查报告单和生化检验报告单;

3.心电图或超声心动图;

4.眼底检查结果;

5.疾病诊断证明;

6.心脏彩超。

(三)糖尿病

1.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

2.血糖化验单;

3.疾病诊断证明。

(四)各种恶性肿瘤

1.医院治疗经过以及病历资料;

2.病理报告单;

3.疾病诊断证明。

(五)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1.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

2.颅脑CT或颅脑MRI报告单;

3.疾病诊断证明。

(六)帕金森氏综合症

1.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

2.颅脑CT报告单;

3.疾病诊断证明。

(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

2.肺部X线检查报告;

3.肺功能检查报告;

4.疾病诊断证明。

(八)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1.有确诊意义的病史资料;

2.超声心动图报告;

3.疾病诊断证明。

(九)肝硬化(失代偿期)

1.治疗经过及病史资料;

2.肝功能检查报告单;

3.疾病诊断证明。

(十)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

1.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

2.肝功能检查报告单;

3.HBV、HCV、HDV检查结果;

4.B超或病理报告单;

5.疾病诊断证明。

(十一)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

2.B超检查报告单;

3.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单:如肾功能(SCr、BUN、CO2CP)、电解质(K、Na、Cl、Ca、P)、血常规等;

nlc202309030658

4.疾病诊断证明。

(十二)系统性红斑狼疮

1.确诊SLE的各项实验室报告;

2.近期病历资料;

3.疾病诊断证明。

(十三)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

1.移植前器官衰弱的病史资料和治疗经过;

2.器官移植术证明书;

3.移植术后患者器官功能状况评价书;

4.疾病诊断证明。

(十四)银屑病

1.有确诊意义的病史资料和治疗经过;

2.病理报告单;

3.疾病诊断证明。

(十五)甲亢

1.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

2.血FT3、FT4(或TT3、TT4);

3.HS-TSH化验单;

4.疾病诊断证明。

(十六)精神病(限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1.完整、规范的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包括各种相关临床化验单、心理测验结果、辅助检查单(可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2.疾病诊断证明书。

(十七)再生障碍性贫血

1.门诊或住院病历(可用复印件);

2.血常规检查单(包括网织红细胞检查);

3.骨髓细胞学检查单及骨髓活检单;

4.疾病诊断证明书。

八、异地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一) 需办理异地门诊慢性病就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先由单位医保专管员或本人到广西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异地就诊备案手续,同时领取《广西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

(二)参保人员持《广西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到所选择的异地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按要求填写,并备齐相关病种资料。

(三)上述表及相关材料准备好后送回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由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组织相关门诊慢性病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发给异地门诊慢性病治疗卡。

(四)参保人员在所选择的异地三级医院治疗门诊慢性病时,需严格执行广西中区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用药范围,超出目录外药品费用按自费处理,每次取药量不能超过14天。

(五)异地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方法:

1.不能跨年度报销。当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必须在当年12月25日以前报销完毕,逾期者不予报销。

2.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

(1)门诊慢性病费用发票原件(必须要与普通门诊发票分开开具);

(2)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的慢性病用药处方和专门病历(可提供复印件);

(3)门诊慢性病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参保人员医保IC卡、门诊慢性病治疗卡;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不能提供有效的门诊慢性病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处方、病历,视为提供材料不齐全,无法按慢性病待遇审核结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供稿)

3.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篇三

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现对公司在职的本市女职工和外来女职工生育、休产假期间的待遇做出如下规定:

一、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为一百三十五天至一百八十天,具体天数由公司规定。

二、哺乳假

女职工生产后一年内每天享有1小时带薪的哺乳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含路程)。

三、产假期间薪资待遇

本市职工:

缴费满1年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以公司上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一)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二)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四)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二)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三)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

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员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外来职工:

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办事流程 篇四

子项名称

办理机构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申办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事业 面向团体承办科室 工伤保险待遇核发科 联系电话 2789211

受理时限、事项有效期及办理地址

受理时限:每月20日前申报且资料齐全的,于次月15 日左右将工伤保险待遇划拨至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亲属)帐户,划拨至单位的职工个人待遇由单位负责发放给职工。事项有效期:无

办理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

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

设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文件。

收费标准:无

申请条件

1、伤(亡)者受伤害前已参加惠州市工伤保险;

2、伤(亡)者已经惠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伤者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申报材料

(1)《惠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惠州市工伤参保职工就医告知表》;

(5)门诊治疗的提供原始票据、费用清单(或检查报告)和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6)住院治疗的提供原始票据、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

(7)转市外医院治疗的,提供经同意的《惠州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8)工伤复发的,提供经同意的《惠州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9)评定伤残或护理等级的,提供《惠州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10)工亡职工有供养的,提供供养人身份证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供养人与工亡职工的关系证明。供养人为成年人的,提供当地镇以上政府出具的无收入证明或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11)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经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同意的《工伤职工安装或购置辅助器具审批表》及经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惠州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核准表》;

(12)享受长期待遇的伤残职工和供养亲属应于每年6月和12月提供用人单位或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

(1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申报交通、食宿费用的,提供交通、食宿费用票据;

(14)五至十级伤残职工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办理程序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30日内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就医时应向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提交《惠州市工伤参保职工就医告知表》。医疗终结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医疗终结30日内向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在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可按规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申报表格

《惠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惠州市工伤参保职工就医告知表

《惠州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核准表》

工伤复发治疗申请表1228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1228

备注

5.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篇五

一、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女参保人员生育时,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其中:单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二、结付范围和待遇标准

1.生育医疗费: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分娩时并发规定病种疾病,发生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的生育并发症病种包括:羊水栓塞、难治型产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血管内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脑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减少、重症产科感染、产科多器官功能衰竭。

2.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女职工本人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3.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女参保人员2012年4月1日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9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1000元。

三、办理程序

1.女参保人员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

“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户籍在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人员,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姑苏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

2.女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障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

3.女参保人员生育时,持本人就医证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本人签字确认。对自费项目或特需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视、伙食费、出生证等),由医院书面告知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

4.女参保人员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医证卡,填写《苏州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参保人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的,申领金额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人填报的指定银行卡账户;选择“驻地银行支付”方式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领取。

5.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女参保人员因病理原因流(引)产的,持就医证卡、《生育保险联系单》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不享受围产保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贴。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上述费用的次月,按以下标准向用人单位拨付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5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2.女参保人员到外地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本人现金结付,然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医证卡、《生育保险联系单》、原始发票等,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围产保健补贴、生育营养补贴的审核结付手续。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生育津贴于女职工办理上述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3.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生育或流(引)产的,不享受生育津贴。

4.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中断缴纳或欠缴生育保险费,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6.生育保险待遇核定申报材料 篇六

生育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参保单位和女职工分娩的医疗机构向市医疗保险局申请支付,特殊情况下参保人员持单位证明也可直接申请支付。㈠申请产假生育津贴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女职工生育服务证、身份证、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生产出院证,填报《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生育津贴申领表》一式二份;

申报计划生育手术费时还须提供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病情证明原件、门诊票据原件及相关附件,填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与参保单位结算申领表》一式三份、《生育医疗费与参保单位结算接收清单》一式二份; 申请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助时还应提供男职工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男职工配偶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证明,填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与参保单位结算申领表》一式三份、《生育医疗费与参保单位结算接收清单》一式二份。㈡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结算分娩医疗费时须提供;分娩女职工《妊娠登记表》、产前检查收费票据、分娩住院结算票据、收费清单、复式处方,填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与医院结算申领表》一式三份、《生育医疗费与医院结算接收清单》一式二份。

参保单位申请报销市外异地工作、居住、学习期间女职工生产分娩医疗费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生产分娩医疗机构为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证明,填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与参保单位结算申领表》一式三份、《生育医疗费与参保单位结算接收清单》一式二份。近年来,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县文明办的指导下,抓实常规工作,突出重点工作,推出亮点工作,下大力气积极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残疾人工作实现了一个又一个历史性重大突破,从各个方面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康复、组织建设、扶贫就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XX县残联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心实意为残疾人服务

(一)狠抓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凝聚共识和力量。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广大干部集中学习,制定并完善了学习计划和制度,把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结合起来,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牢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县残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员干部中提出了“十个不准”,坚持做到“八个坚持”,建立了“一把手”两手抓、班子成员分管齐抓的组织领导体系,从组织和领导上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措施、突出特色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XX县残联始终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开展活动引导广大残疾人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一)加强组织宣传,营造创建的良好氛围。一是制订实施方案,对残联承担的测评项目、创建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订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详细的推进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确保了创建工作的有效落实。XX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丰机作办2011]24号文件转发了我们的做法。二是向全县残疾人发放倡议书,激发和调动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来,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工作机制,完善创建资料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资料建设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XX县残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台账资料。一是按照要求逐条逐一整理,分、分类别统一归档。二是在确保内容完成的情况下,大胆创新,体现自身工作特色。

(三)加大承包区域整治,提升文明形象。

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周六带领全体人员到清洁区打扫卫生,受到效能办、督查室多次《简报》和短信表扬。一是重点开展承包片区内违章摊点、店外经营整治。二是协同城管、环卫工人对巷道及门店外墙的乱贴乱花、野广告等进行彻底清洗檫除。

(四)认真做好省考核组验收期间的保洁和综合治理任务。省考核组验收期间,适逢大雨。县残联全体人员在主要负责同志的带领下,冒雨坚持岗位,坚持标准不走样,受到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县电视台做了专门采访。

三、坚持以文明创建为抓手,落实助残实事工程

XX县残联履行职责,加强管理,量化目标,强化责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一)以康复工作为抓点,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是6岁以下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结合XX县实际,制定了《XX县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的XX县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领导小组。近年来,对全县6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了调查摸底、筛查,确定对象,全年共安排200多名贫困残疾儿童免费进入康复机构训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县残联积极XX县卫生部门组织白内障复明对象筛查核实工作,确定了87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晶体植入率达98%,脱残率100%。

三是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与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根据《关于做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的通知》(苏残康〔2011〕

11、14号)文件要求,注册成立了XX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启动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与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覆盖全县14个镇区,惠及贫困残疾人960户。

四是深入开展“三助一给”项目。“三助”项目:根据众多贫困残疾人康复器材需求,县残联积极想办法,向省市残联争取及筹资购买康复器材,免费为10名聋哑残疾儿童安装助听器,为3名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为39名下肢缺失者安装假肢,为36名残疾儿童安装矫形器,为404名下肢残疾人捐赠轮椅,广大受助者深受感动。“一给”项目:按照上级康复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精神病康复工作,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审批求助对象。三年来,共资助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1400例、免费住院7例。

(二)以惠民政策为依托,扶贫解困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重度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下发了《XX县对生活不能自理贫困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的实施办法(暂行)》,按照城镇每人每月100元、农村每人每月50元发放的标准,发放重残护理补贴733人。其中,城镇66人、农村667人,目前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二是高中及高中以上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发放工作。按照高中阶段每人每年1000元、高中以上阶段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教育专项补贴13.7万元、110人。其中,高中学生56人,高中以上学生54人。

三是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等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发放工作。发放非低保特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三类对象984人、143万元。其中,特殊困难残疾人中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对象396人,一户多残救助对象529人,依老养残救助对象59人。

四是推行护理补贴金、重残补贴金保障制度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向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工作的通知》,730名重度残疾人享受了护理补贴金,2848名重度残疾人领到了重残补贴金。五是残疾人教育、就业和扶贫工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6%,高校残疾考生录取率保持在90%,对贫困失学残疾学生全面救助,确保上得了学;完成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00多人次;登记求职残疾人1600人次,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698人,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380多人,扶持发展盲人保健按摩8家,安置27名盲人就业;累计发放慰问金10万余元,救助1723个家庭。

四、抓阵地,送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一)XX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顺利推进。XX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是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项目占地13亩、综合楼建筑面积3570平方米,全部按照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标准设计,交通方便,绿化新颖。建成后的托养中心设置床位121个,设有教学室、训练室、康复室、工疗室、活动室、食堂、生活庇护室,是集收养、教育、培训、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保障机构。

(二)镇残疾人托养所全面落实。县残联坚持因地制宜与按需建设相结合,采取项目化的动作方式,已建成镇级残疾人托养所10家。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托养所有效整合资源,依托社区敬老院实施管理,工作人员及各种设施资源共享,既防止了资源浪费又丰富了服务内容。镇级残疾人托养所集收养、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每处可接收15名以上残疾人,有效解决了听力、语言、智力、轻度精神及肢体残疾人的特殊社会保障问题,解除了残疾人家庭的后顾之忧。

(三)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该项目占地3.6亩、建筑面积3230平方米的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获得县发改委立项批复,图纸设计已完成,计划于2012年6月动工,2013年年初建成投入使用。康复中心设有康复门诊、康复咨询室,康复训练室(pt、0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培训教室,残疾人辅助器具展示厅、辅助器具租借、出售、维修服务处等。

(四)残疾人扶贫和农疗基地建设。在残疾人托养中心西侧租赁土地50亩,聘请江苏师范大学旅游研究所进行了设计,建设集生产和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康复”、“庄园托养”、“农家乐”式的省级或市级残疾人扶贫和农疗基地,将充分发挥扶贫基地农疗工场、技术培训等功能,组织和扶持贫困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生产劳动,达到农疗康复和脱贫致富的目的。

近年来,XX县先后被评为国家级“残疾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县”和“白内障无障碍县”,县残联多次被省、市残联评为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康复工作先进单位、网站和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维稳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分别荣获“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县”,XX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残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先进单位”、“镇级残联专职理事长配备工作特别奖”。XX县残疾人陈家振被评为全国“自强模范”和全省“劳动模范”,刘景全被评为全省“自强模范”和“劳动模范”,贾保卫在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美发组第一名,并获得“阳光青年”和国家级“职业技术能手”称号。

总之,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XX县残联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和机关作风有了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但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活动是无止境的。在今后的工作中,XX县残联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巩固、扩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近年来,安平县公路管理站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志愿者活动,持续开展文体活动,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干群素质、工作效能、生活质量和文明环境明显提高,实现了全站综合形象的持续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公路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20**年,该站被评为衡水市2009-20**文明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创建氛围。

文明创建工作贵在持之以恒。对于文明创建工作,该站领导班子非常重视,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切入点来抓。该站成立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下设办公室,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文明创建目标、任务、举措,使全站干部职工明确了文明创建工作的内涵,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参加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在全站形成了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创建保障。

该站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结合点,贯穿于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勤廉教育。近年,该站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活动,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为重点,注重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学理论、筑防线,查漏洞、健机制,树新风、创业绩,促进了机关管理全面提升。二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坚持“科教兴路”发展理念,着力提高职业素质。大力开展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职工的岗位服务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

三、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创建水平。

该站始终将落实各项载体活动,提高创建水平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着力点,以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核心,实现干群素质、文明程度和工作成效有明显提升。一是开展“从细节入手、从我做起”活动。该站从点滴做起,从细微处着手,以言谈举止为突破口,在业务大厅使用文明用语,门口贴有“小心防滑”,在卫生间贴有“讲究卫生、人人有责”、“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等提示标语,进一步提升文明氛围。二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优秀养护工、文明班组、文明家庭的评选,在全站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三是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建设,参加了义务植树和义务献血等活动,还积极为帮扶村捐书建书屋。四是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诸如乒乓球、拔河、跳绳、歌咏比赛等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广辟活动载体,多方搭建平台,增进思想交流,加大沟通认识,既丰富了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也增强同事之间亲和力,提升单位整体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了单位和谐发展。

四、公路工作协调共进。

开展创建以来,该站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动力,围绕工作目标将文明创建工作和公路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整个中心工作同步发展,协调共进。

在公路建设上,该站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公路建设速度,强化工程建设质量,打造了一批惠民工程、强县工程。实施了保衡路安平县城区段拓宽改造项目、正港路安平县城至饶阳中修项目等系列工程,极大提升了安平县城市品位,推进了城镇化建设进程,缓解了保衡路交通压力,方便了全县人民出行。

在公路养护上,该站围绕“洁美绿畅安”,着力提升公路综合服务质量。实施标准化养护,推行养护分段承包考核,保持公路良好路况和养护质量;加大对省干线公路实施美化绿化工程,创建绿色通道,投资60多万元购置清扫机等机械,采用机械与人工不间断清扫,保持路面无杂物、无积尘;对危桥进行加固改造,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完善公路标志标牌,优化公路环境,打造公路文明,全力让全县人民和广大车主行走得舒心、行驶得安心。近年来,干线公路技术状况全部达到优等,实现干线路面无坑槽无车辙,公路管养跃至全市领先水平。近年来,该站在建设公路物质文明的同时,大力加强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使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该站将继续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努力推动全县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东北部,区域面积60.6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0万人,不仅拥有百年工业、百年大学、百年市政“三个百年”的历史文化底蕴,也是体育传统大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体育局指导下,历届杨浦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在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过程中,按照以人为本、贴近需求的原则,积极将校区、园区、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核心理念融入公共体育服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体卫结合、体教结合、体绿结合、体文结合等,着力为广大百姓提供低廉、便捷、有效的大众健身服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体质和健康水平。近年来,杨浦荣获全国“游泳之乡”八连冠、区体育局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还被纳入体育生活化试验基地试点单位,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试点单位等,积极创造公共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新经验、形成新亮点。

一、基本做法

(一)加强组织建设,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公共体育管理网络 一是区级层面,建立了“一会、三中心、一基地”,即: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体育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20多个职能部门和街道镇为成员单位,并聘请高校教授、群众体育专家成立区全民健身专家组,每年定期召开例会部署和研究全区全民健身工作。区市民体质监测指导中心,加强体卫结合,全面推进全民体质监测工作;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中心,已有培养注册指导员2117名,促进体育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提升;建立区体教结合指导中心,协调指导我区运动项目、布局、学校课余训练,构建“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的体育后备人才培训体系;区市民体育健身技能培训基地,培养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社区健身团队骨干。

二是社区层面,建立了“3×12”的服务网络。第一个“12”是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中心下,建设1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站;第二个“12”是12个街道镇均建有市民体质监测站,组建专业测试队伍,针对监测对象、数量、年龄段情况,积极推进市民体质“监测”向“服务”转变,对1200名市民开展了专项体质干预活动,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由20**年的90.7%上升至20**年的94.1%;第三个“12”是指在全区12个街镇建有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其中3个国家级,8个市级。

三是居民区层面,在286个居委会试点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小组,形成三级服务网络,使体育健身服务直达居民区;积极推进体育社工进社区工作,建有792支社区健身团队。

(二)立足以人为本,建设亲民、便民的健身服务平台

一是建设综合体育运动场地。修缮改建后的江湾体育中心,包括综合体育馆、室外球场区、足球场及占地千余平方米的大型室内泳池,打造全民休闲健身一站式体育中心。投资近2亿,启动建设区全民健身中心(杨浦体育场综合改造项目),规划建设综合性区级公共体育场馆。投资1900万元,建成区少体校综合训练馆,为市民提供了一流的健身场所。

二是打造5分钟健身服务圈。建成19个社区公共运动场、12个社区健身苑和439个小区健身点;完善12个社区文化中心的健身设施,在2个社区文化中心试点配建300㎡以上的百姓健身房,做到居民出门5分钟内有健身设施;以“绿色体育”为理念,积极打造“一园一步道”,建成社区健身步道15条、公园健身步道7条,总长度达7020米。为保障社区体育设施的使用安全,我区每年投入专款对健身器材进行更新调整,并建立区、社区、小区的分级管理网络和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器材完好率保持在96%以上。三是推进“体育生活化”试验基地试点。我区选择殷行街道工农三村二居委作为试点基地,新建了健身步道、“九子”乐园,扩建小区健身场地,为每个楼组配送羽毛球拍、乒乓球拍、短绳等体育用品,建有一支60名健身锻炼志愿者组成的辅导员队伍,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讲座、季度有比赛,“让全民动起来”,进一步提升社区群众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

四是建立区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平台。我区与上海体育学院联手共建上海首个区级体育场地电子信息服务平台,该平台囊括区内体育场地、健身场馆和活动项目等信息,以电子地图形式展示,市民登录区政府门户网站快捷方便地搜寻。

(三)探索模式创新,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服务体系

一是探索多元投入建设模式。发挥政策撬动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激活市场机制,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我区在毗邻五角场城市副中心的重要地区,放弃高收益的商业房产项目,由区城投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新建占地36亩的黄兴体育运动公园全民健身中心,有足球、篮球、网球、门球和垒球等20个球场和户外攀岩、沙滩排球等适合青年特点的时尚运动场地,是目前上海中心城区运动项目最多、品质最高、规模最大的社区公共运动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保50%的公益性运动时间和每月免费日的运作,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国家体育总局的充分肯定。年内,黄兴体育运动公园二期、占地200多亩地包括高尔夫发球、射箭等项目的综合性体育公园将向公众开放,满足不同层次的健身需求。二是实现多方资源整合共享。我区20**年被列为首批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区。目前,全区93所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地全面向社区开放,开放率达100%,总面积达38.2万平方米;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12所高校、二军大、94826等部队将操场、游泳池、训练场地等逐步开放,每年有百万人次市民受益。围绕场地开放中“管理、物耗、安全”等难题,我区积极探索委托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专业管理公司对开放场地进行管理。如,同济一附中、上音实验学校将游泳池开放工作委托具有游泳培训专业管理经验的上海美再晨体育培训咨询公司运作;探索风险补偿模式,各街道镇还与保险公司签订社区综合保险合同,有效消除了场地开放的后顾之忧;政府给予开放学校物耗补贴经费和奖励,以奖代拨促进学校加大开放力度;加强安全防控改造工程,结合中小学“校安工程”,已对4所中学实施教学区与运动区间的物理隔离、封门改建工程,将逐步在全区推开,积极构建场地开放的安全、长效机制。

三是提供专业化特色服务。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多元化、规范化建设试点,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主要有五大类:第一类是建有区体育总会、足球、风筝、网球等14家体育社团,每年举办数百项活动。第二类是建有12个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成立了由街道、学校、企业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充分整合各方资源。第三类是多个特色俱乐部,如依托区域内丰富的科教资源,建有7家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新“校企联办、多方参与”模式,建立上理工附小棒球俱乐部,打造“一校一品”特色学校,走多元办训之路;积极发挥名人带动效应,上海首家丁俊晖桌球俱乐部、倪夏莲乒乓球俱乐部落户。第四类是培育一批优质健身休闲服务企业。我区建立上海体育学院科技园,是全国首家体育类科技园,也是唯一一家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技示范园,已吸引一兆韦德、巅峰减重等40余家优质健身休闲类企业入驻,不仅有力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更为大众体育健身服务、赛事活动策划等提供了丰富的专业化服务资源。第五类是加强与国内外体育社会组织互动,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横滨、大阪、中国香港等地的青少年极限足球、田径、游泳等社会团体开展经常性交流合作活动。

(四)贴近百姓生活,开展普及型、常态化的体育健身活动

一是打造特色体育品牌活动。我区成功举办首届环沪港国际自行车大赛、20**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闭幕式、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杨浦接力、中国壁球公开赛、澳式足球表演赛等一系列国际重大赛事活动,连续举办五届的世界极限运动锦标赛获中国极限运动协会特别贡献奖、中国上海国际大众体育节优秀组织奖,我区成为国家极限运动副主席单位;以赛事举办为契机,我们着力促进商旅文体融合互动,连续六届的上海极限运动挑战赛、极限音乐狂欢节已形成较高知名度和广泛号召力,成为市民踊跃参与的体育嘉年华,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喜闻乐见的大众健身活动。牢牢把握服务群众身心健康的基本方向,积极组织各类常态、长效健身活动,突出全民健身的普及性和参与性,每年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节、万人健步跑等系列活动,掀起全民健身热潮。广泛开展社区健身项目,组织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太极拳(剑)等群众健身活动,在各街道建立健身气功站点,推进“万名市民学习‘易筋经’操”政府实事项目。开展职工体育,在企业推广工间操和球类比赛活动,建立区企业工会体育干部联谊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区机关综合运动会,大力实施“二三三”工程,即建立乒乓球和桥牌两个体育兴趣小组、开展太极拳、瑜伽、社会体育指导员三项体育技能培训、举办乒乓球、桥牌、体质监测三项体育比赛。加大体教结合力度,建设小学、昆明学校、同济一附中等近20家对口学校与区青少年游泳、足球学校开展联合培养,为体育后备人才创造良好学习条件。推进少体校专业教练员进学校工程、体育教师“双师型”试点;建立辖区高校体育部联谊会,加强与区域内高校运动队合作衔接;抓好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在学生层面的普及型竞赛和活动,积极打造“一校一品”等体育活动品牌,鞍山初级中学获得上海首届“校园足球”赛冠军。在青少年学生课余假期时间,开展“阳光体育”、体育夏令营、学生肥胖干预等活动;每年有一万多名学生参与“人人运动、学会游泳”的免费培训课程,全面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和自救技能。

(五)加强政府保障,夯实人、财、物多方位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促进全民健身工作,坚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区体育发展五年规划、区委、区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每年围绕公共体育和全民健身相关事宜召开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体育局等各类专题会议50余次;“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近10项体育健身相关区政府实事项目,涉及社区公共运动场、健身苑点、健身步道建设、人人学会游泳、万人学会易筋经操等。

二是加强财力保障。区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对体育的投入逐年递增,有力地促进了全民健身的蓬勃发展。“十一五”期间,在全民健身方面经费1792万元;用于场馆改造、健身步道等健身设施建设经费近3000万元;用于体教结合、学校体育场馆改造等经费近5000万元;用于竞技体育经费投入2776万元;全区“十一五”期间公共体育和全民健身经费共计约1.26亿元,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人才保障。在机构精简的情况下,新设立区体教结合指导中心,为区体育部门引进优秀教练员等提供优惠政策。将区少体校由科级升格为处级单位,做大做强业余训练规模,进一步强化三、四线业余训练、学校课余训练等队伍衔接和项目布局,加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建有3家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奥运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基地数属上海各区县之最,人才输送率持续多年名列全市前茅,严明勇等一批优秀选手在国际赛事上争金夺银、为国争光,这也为全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一批专业化人才保障。

二、下一步计划

7.工伤认定、申报及待遇流程 篇七

一 工伤的申报:用人单位或职工(或者其亲属)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五原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供工伤认定申请材料。1 申报流程:

1.1 事故发生后由员工所在部门第一时间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1.2 安全管理部门接报后12小时内作出初步的因工负伤认定并报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备案;

1.3 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在接到安全管理部门认定后在事故发生12小时内,以电话形式向五原县劳动保障部门做口头备案;

1.4 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在事故发生3日内,去五原县劳动保障部门做书面备案,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交由相关人员及部门进行填写;

1.5 填写完毕的《工伤申请认定表》及相关材料,需在1周之内交由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处,并由经办人员提交至五原县劳动仲裁委员做工伤认定;

1.6 人力资源社会保险经办人员需及时关注工伤办理情况,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后续手续;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2.1 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保险负责人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2 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负责人提供在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2.3 由当事人(或者其亲属)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4 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供工伤认定申请报告(加盖公司公章)(附件)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 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遭受事故伤寒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其工伤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垫付的费用及以后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规定的,由经办机构审核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因人致残的,按伤残等级不同,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三、注意事项: 当事人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此流程进行办理,如未按此流程执行,后果由相关人员或部门承担; 本流程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人力资源部

8.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篇八

中国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规定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婚姻法》的规定,履行结婚手续,其职工所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报,由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国家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要求为: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保险待遇申报条件:

(1)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此外,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参保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在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基金。在欠费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不予从保险基金中支付,待所在单位足额补缴后方可办理结算。

9.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篇九

社保卡制作缓慢

未能制作主因有四种

张先生:我申办社保卡两年了。为何别人的社保卡都在使用了,我的卡还没领到?

答:您未制卡具体原因是:没有照片,不能发送至卡厂制作。请您速向晋江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供照片,由新农合中心扫描您的照片至新农合信息系统。

目前社保卡未能制作原因较多,主要是:一是部分社保卡制卡信息与省公安厅居民二代身份信息不符,比对无法通过;二是外地市人员在省公安厅二代身份信息库比对不到;三是职工先前已参加新农合且已制作社保卡,需先行“停用”新农合社保卡;四是个人银行征信存在问题,或个人在银行信息不完整,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信息不完整等,致使银行无法配置账号。上述情况在全省各地市普遍存在,大多需要个别解决。

王先生:社保卡制作太慢,要一年多才能拿到。

答:经联系其本人后得知,其之前参加南安居民医保,且于已制作过社保卡。现参加职工医保,其原有的居民社保卡可继续使用,无需重制。

选择医保体系

不同险种不能重复参加

问:我的职工医保交了,现在想换成社区年缴150元的那种。请问换了以后是不是之前职工医保就没有了?以后发生的医疗报销是按在社区缴的那种吗?

答:我市医疗保障体系有: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公民不能重复参加上述险种,也不能重复报销其医疗费用。

因个人原因,有些人可能会阶段性地参加某一险种,也只能阶段性地享受该险种的相应待遇。其中,城镇职工医保的待遇最高(报销比例最高、可划入个人账户、退休后不再缴费且享受终生)。

您的参保历史我们均保存记录,但您目前选择参加居民医保,只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今后,如您再参加职工医保,可从缴费10年这一基础再行计算;但要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需要缴费满25年(含视同年限)。

医保异地结算

外省医保卡在泉不能使用

问:安徽的医保卡在泉州可以使用吗?

答:目前医保没有全国联网,只有在福建省内才能联网实时结算,所以安徽的医保卡在泉州不能使用。您如在泉州就诊需报销医疗费用,具体手续程序请咨询安徽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

劳动关系变化

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问:我从交社保到辞职,换工作时社保卡就自动冻结了,因为种种原因目前工作一直不稳定,社保没交,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怎样才能继续参与医保,如果交农保的话是不是跟城市医保产生冲突了?

答:参加职工医保后,因就业原因造成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如暂时性失业),可向所属医保中心申请转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避免职工医保中断、影响医保待遇。

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篇十

哪些单位和人可参加职工基本医保?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保如何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和(或)职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即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参保人员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转移流程是这样的

参保人应到转出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开具参保凭证。参保凭证是参保人员的重要权益记录,由参保人妥善保管,用于转入地受理医保关系转移申请时,核实参保人身份和转出地经办机构记录的相关信息。

参保人参加转入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转入地经办机构应依据参保人申请,通知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确保管理服务顺畅衔接。

转移后,缴费年限这么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医疗保险属于用人单位须为劳动者购买的“五险”之一,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有限制的,并不能无限报销也不能随意报销,医疗保险也可自行办理,可以随着劳动关系的转移而进行异地保险的报销和购买,具体的操作需要参考当地的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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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怎样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篇十一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的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二、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三、生育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四、失业妇女还须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五、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六、农村妇女,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生育妇女另外还要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七、在本市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生育妇女。单位没有参加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费的职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了。申报生育保险待遇一定要符合上述的条件,所提交的材料也叫合法,不得欺骗或者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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