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与审计

2024-08-09

合同管理与审计(精选8篇)

1.合同管理与审计 篇一

浅议内部审计在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内容摘要:《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发布以及相应各项《应用指引》的即将出台,对企业内部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将产生重要影响。笔者通过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践中的体会,揭示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内部审计应有效实施各种类型的审计项目,在促进企业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合同管理

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日趋复杂,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各类风险也愈加增多,尤其是这次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以至经济危机,更是将风险的危害性后果充分地释放出来,对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了应对经济形势的新要求,促进企业提高抵御和控制风险的能力,2008年国家五部委(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同时各项《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也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即将出台。可见,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已刻不容缓。

合同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合同管理作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的重要手段,已越来越被大家所重视。合同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也已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岂今为止,国内学界还没有直接给企业合同管理下一个权威的定义。从实践角度来说,合同管理一般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为实现单位的合同目的,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从准备,谈判、签署、生效、履行、变更,直到救济权利、解决纠纷的整个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为的统称,简单的说,“合同管理”就是以“管理合同”行为为主的一系列行为。

从企业实践角度来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约、合同文件、合同执行、合同结算、合同变更等环节或内容。其中,合同起草提供合同示范文本库,起草人选择对应的合同范本,填写合同要素,合同示范文本只允许起草人填空,不允许修改固定条款格式;合同文件是指管理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合同原稿、变更文件、附图等内容,将任意格式的电子版文档可以直接导入系统中;合同结算是解决企业的资金管理,为合同细化了何时应该结算账款,无论是对收款还是付款均有重要意义,可以及时安排资金调度及收回款项,既保证按时守信,又合理充分利用资金,降低执行风险;合同执行是指明确记录合同进度,并与计划情况进行对比,随时了解合同动态执行的情况,到底完成到何种程度,完成的百分比是多少,方便合同调整进度及安排下一步的工作。可见,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通过合同管理系统的应用和实施,可以为合同管理信息化和合同管理能力提升提供一个最佳的结合点,切实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笔者所在公司的建设和改造项目较多,每年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数量也逐年增加。为适应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笔者所在的内部审计部门逐步推进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审计项目,在推动企业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现就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的作用谈一点粗浅的体会。

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与审核控制的不足

1.未经授权批准,对外签署合同协议

笔者所在的公司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但审计中发现,存在未经授权的下属单位领导自行对外签署合同协议的现象。有个别单位甚至已经习以为常,认为合同协议金额不大,问题也不大。

笔者曾经参加对公司下属的一家三级分公司负责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这家分公司属于安全保障型单位,几乎没有直接的经营收入,也没有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权,生产运营所需固定资产的采购、基本建设及维修维护工程项目大多由上级公司签订合同并付款。但在审阅该单位的会计资料中发现,该单位的负责人未经授权对外签署了不少零星维修项目的合同协议,并且加盖的是该三级分公司的印章。尽管这些合同协议的金额都较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过法律纠纷,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都属于无效合同协议,一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产生纠纷,双方的权益都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不仅会发生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对我们企业的信誉等方面都可能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2.对合同签约对象的资质审查不严

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特别是各类工程项目都有其各自不同的施工要求,因此对合同签约对象,即施工单位,有一定的资质要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个别工程合同缺少施工方的资质证明,或有的资质证明已过期等现象,严重危害到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二)合同履约控制的不足

1.部分合同条款执行不严

合同一旦订立并生效,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全面地履行合同。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部分合同条款没有被严格执行的情况。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的施工单位事先未按照合同规定程序上报业主和设计单位,擅自改变设计进行施工,特别是地下管道工程,未按设计进行施工将会给工程的质量和今后的维修留下极大的隐患。部分工程还存在验收环节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条款严格执行,验收手续不齐全的现象。另外,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转包,但仍存在擅自转包的现象。更常见的是,尽管合同一般都订有违约条款,但实际执行中即使发生违约现象,大多都没有按照有关条款严格执行。

2.合同变更和终止较为随意

按照合法程序订立的合同,对合同各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各方都负有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当然,在履约的过程中,也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合同当事人无法完全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各方必须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并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合法的合同变更或终止手续。但在审计工作中,还是会发现有些单位的既订合同没有得到全部履行或提前终止,也没有办理相关合法的合同变更或终止手续的现象。不利于维护合同履行的严肃性。同时,企业相关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三)合同文件管理的不足

通过审计,笔者还发现下属单位大多缺乏一套完善的合同文件管理规定,没有做到合同资料的统一规范管理,因此造成合同文件管理较分散,且合同清单和部分合同资料不齐全的现象。同时,合同管理台帐、合同清单的编制也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利于对各项合同的持续监督和控制。

二、产生的主要原因

笔者认为,合同管理存在上述不足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中存在诸些不足,并且有些问题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可见相关管理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甚至以“惯例”为借口,忽视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认为反正没“出事”,问题也不大,内部控制的意识较为薄弱。

二是,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修订也不及时。公司目前尚未建立严格的合同履行结果验收制度、合同资料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合同履约过程、合同资料管理等方面的控制力度不够。同时,作为公司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是2001年制订实施的,仅在2002年做过一次修订,其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合同管理的要求。

三是,合同管理的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尽管有些单位的合同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制定较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将其束之高阁,对于既有的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得到了切实地执行,才能取得良好的控制效果,防患于未然,真正有效控制风险。

四是,对合同管理情况的考核力度不够。目前,公司每年对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考核,建立了一套安全和经济指标考核体系,但其中对合同管理工作缺少相应明确的考核要求。

三、发挥内审作用,促进完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本身就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内部审计人员,我们可以通过科学实施各种类型的审计,积极促进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

1.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内控自觉性和能力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推进,大家对它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对一个企业来说,每一位企业负责人的任期,在该企业的发展历程中只是一个阶段,与这个阶段的经营效益相比,负责人在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上所做的贡献往往对企业长期发展的意义更大。同时,对企业负责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其继任者也有着提示和预防的作用,对其今后的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应抓住目前合同管理中的难点和弱点,注重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作用,有效增强各级管理层的内控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积极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成长。

2.开展专项审计,强化合同管理控制

针对合同量较大的下属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可以组织实施合同管理方面的专项审计,对现有的合同管理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和监督,发现不足,提示风险。

首先,要帮助企业健全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合同订立及实施的保证体系,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都处于控制之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合同订立及实施的保证体系包括合同审核制度、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资料文档系统、施工过程中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报告和行文制度等。通过专项审计,对被审计单位既有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绘制流程图,并抽取部分合同进行再执行检查,可以发现现有合同管理内控制度中不健全,已过时,或未执行的情况,提醒管理当局及时制订或修订相关制度。

其次,选择重点项目,开展合同实施后评估工作。对合同签订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甚至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并提出分析评价报告。

当然,我们也关注到内部审计的作用不仅在于通过检查和监督来揭示问题,评价企业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如何解决问题,弥补控制中的漏洞,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成为企业内部控制过程设计的顾问、风险评估师和咨询专家。因此,在审计监督、评价的基础上,内审人员要注重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与交流,提供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并结合企业实际,共同探讨解决方案。通过提供咨询服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功能,帮助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内部控制。

3、督促整改落实,完善考核内容

为了检查审计预期的目标是否实现,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内审部门要加强后续审计,对审计结果执行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检查。通过后续审计,还可以帮助内审人员深入了解审计意见和建议是否切实可行,执行中又产生了那些问题需要修正等情况,有助于内部审计和合同管理控制等方面质量的持续改进。

同时,积极建议将审计结果执行情况,合同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纳入企业考核指标体系,与各级管理者的经营业绩直接挂钩,激发其努力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积极性,促进各级管理者强化风险意识、内控意识、责任意识,促使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真正成为企业员工的自觉意识和行为规范,让内部控制的功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

2.合同管理与审计 篇二

企业合同管理审计是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预防和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促进企业价值的增加及目标的实现。在我国, 对于包含合同管理审计的管理审计或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理论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 其在实践中的应用缺乏理论指导。我国加入WTO后, 对外贸易的不断增长, 合同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 因合同而起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屡见不鲜。因此, 在我国开展合同管理审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合同管理审计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合同是连接各经济主体、处理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和经济纽带, 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合同的顺利签订和履行, 是企业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是企业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企业合同管理既是一种为了取得经营效益的经济行为, 也是一种保障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法律行为, 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内容, 是企业控制风险, 增加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基础和保证。因此, 在企业内部进行合同管理审计, 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合同管理, 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 合同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向增值型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 (IIA) 在《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中对内部审计作了重新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旨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其通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 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这一新定义表明内部审计是一项确认和咨询活动, 是为增加组织价值和改进经营、实现组织的目标服务的, 同时也表明内部审计已进入了增值型内部审计的新时代。内部审计要充分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 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 须积极开展合同管理审计, 为增加企业价值服务。

二、企业合同管理审计的方法与内容

根据企业的管理模式和要求、合同数量的多寡、内部审计机构资源等的不同, 合同管理审计可以采取项目管理式审计和过程参与式审计两种模式。

(一) 项目管理式审计

项目管理式审计是有重点、有目的地将合同管理纳入年度审计计划, 形成特定审计项目, 并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项目管理式审计主要审查合同的管理是否规范、有效, 其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审查。企业的合同管理应首先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 审计时应着重审计企业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设置是否合理;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 上下左右关系是否协调;组织最高领导层与合同管理机构及各个机构之间、各机构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是否充分;合同管理流转是否科学、有效;相互之间的控制是否有效;合同的履行是否受到定期检查等合同。二是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关系到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优劣, 必须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首先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其次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熟悉企业的内部运作流程和外部信息。此外, 还应审查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敏捷的洞察、分析能力, 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较强的责任心等。三是合同管理制度的审查。首先审查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否是根据企业实际而制定, 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审查制度或审计审签制度、合同的鉴证、公证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制度、合同档案制度、市场调研制度、大件大宗企业采购 (包括物资、服务、工程等) 或资产处置的制度。在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进行测试和评价后, 还应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合同执行结果和管理效果的审查。主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严格地履行;审查有无合同违约、违约的原因及违约处理结果, 如对方违约, 是否及时组织索赔;如本方违约, 责任人是否向分管领导提交书面报告, 经审批后办理赔偿手续, 并追究相关责任;协商不成的合同纠纷是否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和法律部门, 通过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纠纷。另外, 还要审查合同管理效果是否达到合法、规范、效率、效益的要求。

(二) 过程参与式审计

过程参与式审计是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内部所签合同进行审计审签, 参与监督合同管理的部分重要过程, 实现合同审计审签的日常化。其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审“该不该签”, 即对合同项目的可行性审查和效益性审查。应该检查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计划, 或经组织内有批准权的部门或领导批准;检查合同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或项目评估, 其技术性、经济性是否达到了先进、合理;检查与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检查合同标的数量是否适当, 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是否能满足对方的要求, 或者合同标的数量是否能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的需求;检查合同履行时间是否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或实际需要。二是审“跟谁签”和“以什么样的价格签”, 即对合同签约主体的选择和合同价格选择的合理性、适当性进行的审查。首先, 对合同经办部门是否进行市场调研, 是否采用了一定的合理方式确定合同主体和合同价格进行审查。其次, 应对合同签约主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三是审“怎么签”, 即对合同的形式、文本格式和合同条款进行审查。按照民法一般原则, 合同属于不要式行为。审查时, 首先注意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其次应审查合同文本的规范性。签订合同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示范文本, 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对企业有特殊要求的, 示范文本不能满足的, 企业可以自行制定合同文本, 但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对其他没有示范文本的, 采用手写或微机打印的合同, 要特别注意一式多份合同条款的一致性, 防止被他人篡改内容, 引起合同纠纷。在审查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和文本格式的规范性后, 要重点对合同条款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合同法》规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 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 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 确定合同主要条款有无遗漏, 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或过于简单、抽象、原则, 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

三、企业合同管理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合同管理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也存着以下方面的问题, 为提高合同管理审计的效率应其予以重视。

(一) 灵活运用合同管理审计模式, 提供审计重点内容

项目管理式审计和过程参与式审计, 虽然在审计内容和方法上各有不同, 但并不相互排斥, 两者可以根据需要配合使用。大、中型规模的企业, 合同数量相对较多, 经营管理机构比较分散, 对所有合同进行审计审签, 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 不利于效率的提高, 所以较宜采用项目管理式;小规模企业的合同数量相对较少, 经营管理机构相对集中, 宜采用过程参与式。日常工作中对合同的审计审签, 主要是对合同的产生过程的合规性和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所反映经济活动的效益性等的审查。而项目管理式审计是对合同管理的各个所涉环节进行的全面审计, 既包括合同执行情况的审计, 也包括合同台账建设,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合同档案管理情况等的审计。日常工作中对合同的审计审签具有很强的预防性、控制性, 项目管理式审计具有全面性、建设性的特点;项目管理式审计内容中也含有对合同审计审签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 合同审计审签工作也为项目管理式审计积累了一定的基础, 提供了审计重点内容。

(二) 统一手续规范与效率, 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应注意科学划分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审计部门之间合同审查的权限或职责, 既要防止相互依赖, 又要防止重复审查。对合同管理进行审计, 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合同法》, 还要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的特点及管理知识, 确保合同能看得懂, 能发现问题, 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人员应参与重大合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重要过程。例如, 市场调研、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 对其中不合理行为, 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以确保实现签订重大合同的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后东升《:企业合同管理实务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2]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3]秦荣生:《内部审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3.合同管理与审计 篇三

关键词:管理效益审计;经济合同审计

经济合同审计是指由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活动。企业合同管理审计是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水平,预防和降低经营、管理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价值的增加及目标的实现。油田企业经济合同审计开展多年,在新经济形势下,经济合同审计工作如何开展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一、“管理+效益”理念融入经济合同审计中

管理效益审计,是以审查评价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度和途径为内容,以促进经济效益提高为目的所实施的审计。审计的主要对象是生产经营活动和财政经济活动能取得的经济效果或效率,它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基本建设效果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果的审查,评价经济效益的高低,经营情况的好坏,并进一步发掘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和途径。

内部审计要立足于为决策、管控、效益服务,真正把内部审计融入到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之中,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经济合同审计向管理效益审计延伸,将对油田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审计保障。

二、创新合同审计方法,全过程参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要把审计的侧重点放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上面,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经营风险,解决问题。要选准审计的重点内容和事项,找到切入点,从中发现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失控点,有针对性地运用审计方法,多角度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后果,捕捉改进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信息,推动企业发展。

1.事前预防,制止无效益经济合同的签订

签约前审计环节开展管理效益审计,可发挥前瞻性作用,避免企业效益流失。严格资质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各类合同资质审计重点不同:买卖合同审查采购物资是否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致,油田强制认定产品有无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工程合同审查营业执照、准入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存在超资质签约,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实质性考察,杜绝没有施工能力、资信差的企业进入油田市场,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施工质量。严格计划审查,重点审计合同项目立项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程序是否合规;项目的具体设计和投资计划是否具有经济性;研究项目的投资价值;审查项目概算;审查签订经济合同的必要性。

2.事中控制,全过程参与严格质量审计

买卖合同要对到货物资进行审计监督,检验供应商是否按合同约定供货,审查管理部门是否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按合同认真核对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等,防止供货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工程合同要加强全过程跟踪,重点关注工程是不是按照设计施工的,有无设计变更以及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资料,关注工程用料的质量。事中环节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技术合同关注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了优质服务,是否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

3.事后监督,严格价款审计

经济合同履行完毕,价款审计是结算前审计的重中之重,应现场核实与合同约定的相符性,应采取市场调查法、同类产品比较法、成本定价法等多种方式进行审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事后环节管理效益审计应关注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能力;项目投产后实际的市场反映和具体产出效果,提出改善经济效益的建议;关注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审查资金是否专款專用;审查项目结算是否合规,有无多计多付工程款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重点开展管理效益审计。要求审计人员熟悉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掌握企业在各个发展阶段的工作中心,要突出重点,选准项目,力争以点代面。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力求审深、审透,探索效益审计的新路子。在审计方式上,把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结合起来,对重大项目,要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审计。随时发现这些重大建设项目在决策、立项、施工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做到防患于未然。

2.建立管理效益审计制度。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形成具有中国石油特点的管理效益审计模式,基本建立起管理效益审计制度。从审计的依据、立项、程序、方法、证据的收集、评价标准的选用、审计报告等诸多方面对效益审计提供具体业务指导,为进一步深化效益审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培训,改进审计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能力。一是加强各类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二是有针对性地举办工程结算审计培训班,使财务人员掌握工程造价的基本理论和审计方法。三是进行有关效益审计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四是学习新的审计技术和方法,特别是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将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相结合,将数据审计与系统审计相结合,将传统方法和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参考文献:

[1]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1年5月.

4.工程结算审计合同 篇四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结算审核业务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工程规模:

4、送审金额: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结算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3)协助乙方与

开展业务。

(2)乙方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未正式出具审核报告前不得透露审核结果及意见。

(3)乙方应为项目配备合格的审核人员,并敦促其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勤勉。

(4)在出具正式报告前乙方应将初步审核意见结果提交甲方复核。

2、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咨询)服务费用。

四、审计费用计算

五、付款与收款

1、付款方式:

2、收款人信息: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七、合同效力与变更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0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5.跟踪审计合同正本. 篇五

*******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跟踪审计合同

委托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目录

(一)协议书……………………………………………………2-13

(二)廉洁责任书………………………………………14-18

协议书

本协议由****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项目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称“受托人”)商定并签署。鉴于委托人拟对****项目进行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接受了受托人对该项工程的报价,并基于2010年5月11日委托人发给受托人的中标通知书,达成并签订如下协议:

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合同协议书(含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1.2 合同条款及附件

1.3 中标通知书

(附件一)1.4 委托人的招标文件

(附件二)1.5 受托人的投标文件

(附件三)1.6 审计进度时间表

(附件四)1.7 参审人员工时费用标准报价表(附件五)

若各文件之间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位置排列在前面的文件优先,时间顺序在后的优先。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均以书面文字为准。

2.审计业务范围

依据跟踪审计方案开展工作,关注项目建设全过程内部控制管理的合规性和执行性,协助控制工程造价风险及其他委托人所需要的工 作内容。审计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审核项目开工过程中的合规性;

2.2 审核建设过程中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有效性、执行性;

2.3 审核各项招投标工作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及内控制度;

2.4 审核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是否合理;

2.5 审核各类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是否合理、合规;

2.6 通过风险分析或根据委托方要求,抽样审核工程造价合理性;

2.7 变更、隐蔽工程是否真实、合规;

2.8 建设过程财务收支审计;

2.9 竣工验收审查和评价;

2.10 审核监理等中介机构履职情况;

2.11 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2.12 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3.受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3.1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的要求进行业务审计及相关服务,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受托人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委托人和项目单位的责任。

3.1.1协议履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审计方案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完成委托人委托的 4 各项事务,公正、公平、严格、及时准确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委托人或项目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托人应及时将上述情况报告委托人,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利益。

3.1.2在执业过程中对知悉的委托人和项目单位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委托人和项目单位书面同意,否则受托人不得将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委托人、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受托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取得的由委托人和项目单位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其他物品均属于委托人和项目单位的财产,受托人应当在服务完成后,将前述财物移交给委托人和项目单位。

3.1.3受托人根据商定的审计节点或工作需要(每次不少于5个工作日)进驻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期间受托人需安排不少于2 名审计人员常驻现场。审计工作过程中,受托人将根据情况对项目单位的工程结算、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当次审计情况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一式陆份,报告内容应涵盖所有协议书规定的工作范围)。

3.1.4协助委托人、项目单位做好工程项目索赔、反索赔有关工作。

3.1.5经委托人及项目单位认可后,方可出具正式审计报告。3.1.6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收取审计费用。3.2审计时限

3.2.1金额在1000万(包括1000万元)以内单项工程,审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休息日);

3.2.2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至5000万元之间(包括5000万元)的项目,审计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休息日);

3.2.3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审计时间不超过16个工作日(不含法定休息日)。

3.3受托人应在入场后一周内向委托人、项目单位提交本次审计工作大纲及相应实施方案,委托人有权对工作大纲及实施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合理的修改意见相应进行调整。

3.4受托人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应在结算审计工作完毕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委托人、项目单位提交结算审计报告(一式捌份,一份送委托人,其余送项目单位存档)。

3.5受托人要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财政部《基本建设审核暂行办法》进行审计。委托人将对受托人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发现单项工程结算审计误差率超过2%时,其误差率为2%~3%的扣审计费的5%;误差率每增加1%,扣审计费用委托人检查和抽查结果-受托人审计结果比例上升1%。(误差率 = 检查事项金额×100%)

审计方案和其他执行事项误差以合同、审计方案约定为准,不符合约定事项即视为误差。3.6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受托的业务再委托给第三方,如发生此情况,委托人即有权终止已签订的委托协议,由受托人退回项目单位已支付的全部审计费,并承担由此给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包括委托人另寻其他审计机构发生的费用。

3.7受托人应对审计期间接触到的一切信息、资料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给第三方使用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第三方。本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无效。

3.8本项目审计总负责人王勇,工程审计组负责人朱永江,财务审计组负责人于晓光。项目组人员变更调整需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委托人,并经项目单位、委托人同意方可变更调整。

驻现场审计人员为朱永江、曹芳良(详见附件五),人员变更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3.9受托人应配合项目单位、委托人做好项目工程国家审计有关工作。

3.10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与项目单位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3.11受托人为该工程服务的审计人员进入现场要遵守项目有关安全的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托人自己负责。

3.12中审世纪国际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主要负责与委托方及项目单位的沟通协调及付款结算事宜,承担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并对联合体另一方在审计 中发生的争议承担连带责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出具相关部分报告。

3.13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出具由受托人、项目单位、施工单位认可的三方定案表。

3.14 审计期间每年初,受托人需向委托人报送审计计划;每次现场审计前,需将进点时间、审计人员告知委托人。

4.项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4.1积极配合受托人的审计工作,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工程结算和会计资料的完整、真实;保证工程结算和财务收支审核报告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4.2及时向受托人提供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工程结算资料、会计资料和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4.3及时通知受托人实施审计业务及相关服务,并对受托人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向委托人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4.4为受托人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受托人做好施工方的联络、审计结果签认工作。

4.5协助受托人顺利出具由受托人、项目单位、施工单位认可的三方定案表。

4.6 依委托人(通过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付款通知,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4.7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与受托人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5.委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5.1对受托人开展审计业务进行监督,并审查、确认受托人提交的项目审计报告等资料,若项目单位提交资料延期,则审计时限相应顺延。

5.2协调、督促项目单位为受托人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相关资料,具体事项将由受托人审计人员开展工作前,提供清单。

5.3在协议履行期间,委托人应选派一至二名对工程建设整体情况比较了解、工作认真负责、职业道德高尚的同志配合开展审计工作。

5.4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条款和工程审减额三方定案表,每年底前向项目单位发出付款通知书,由项目单位向受托人支付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

6.合同价款:

6.1本合同价款分为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针对结算审计)两部分。

基本收费部分:人民币45万元整(大写:肆拾伍万元整);效益收费费率:审减额100万元以下按4.8%计取,审减额100万元-500万元按4.6%计取,审减额500万元-1000万元按4.4%计取,审减额1000万元以上按4.2%计取,计费基数为审减额。

例:审减额在150万元的,效益收费金额为人民币71000元。6.2本协议“第7部分付款方式”中合同价款仅指基本收费部分。6.3效益收费审减额需经项目施工方和项目单位确认后按照结算和支付。

审减额=送审金额-受托人审定金额;(送审金额为经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审核并经施工方确认后的金额;审定金额为经受托人、项目单位、施工方认可的金额)。

6.4如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未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服务费用参照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1年8月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中工程造价人员工时费用标准(详细见附件五),按所派人员现场工时费用的八折计费,如现场服务工时不超过1人次三天则不再单独计费,项目现场工时由受托人统计,执行项目现场相关负责部门负责确认。

6.5本项目审计过程中委托人、项目单位协助解决受托人驻现场审计期间的审计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项目单位负担。

7.付款方式

7.1 基本收费部分付款进度根据阶段性审计业务完成,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后,如无异议,根据当次送审工程进度金额占工程总概算中建安投资的百分比乘以合同总金额所得价款,扣除奖励基金6%后的余额进行支付,在进行汇总工程结算审核前完成基本收费的全额支付。

7.2 项目单位应依据委托人的付款通知书,在受托人提交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8.违约责任与奖惩条款 8.1受托人未能如期完成单项工程审计任务,每延迟一日,应向委托人支付未完单项工程审计任务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8.2受托人未执行审计方案计划相关内容条款规定开展审计工作的,视为执行误差,委托人将按照违约处理,每违反一项扣减基本收费的1-5%。

8.3受托人未按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派出相关现场审计人员,或未征得委托人的同意随意更换现场审计人员,委托人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包括暂停支付审计费用、解除合同在内的必要措施,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受托人全部承担。

8.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委托人认为受托人项目组成员不能按约定尽责、按时完成合同内的服务内容,可书面通知受托人进行人员撤换。受托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5日内完成人员撤换,否则委托人有权暂停支付审计费用。如受托人经两次人员调整均不能完成合同内约定的服务内容,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付审计费用,同时委托人保留追究受托人乙方相应赔偿责任的权利,且委托人不承担因解除本合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8.5除8.4条所述情形外,如因受托人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提供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有关服务内容的要求,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受托人应返还委托人已支付审计费用,并赔偿委托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8.6因委托人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时,委托人应及时书面通知 受托人,项目单位已付的费用不予退还,且委托人、项目公司应与受托人结清截至合同解除时已完工作的相应费用。

8.7奖励条款:委托人拟从本合同项下基本收费中提取6%(计贰万柒千元),作为项目审计人员奖励基金。委托方考核受托人现场工作人员,如受托人现场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成果显著,则委托人督促受托人将该部分奖励基金直接发放给现场工作人员,每次阶段性审计结束后支付该部分审计费用的3%,剩余部分根据公平原则最后一次性支付给全部参与审计项目的成员(被撤换的人员除外)。

9.争议与仲裁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友好的磋商解决争议。如未能达成一致,向项目单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生效、失效日期:

本合同草签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吉林长春首地·首城项目竣工验收及审计完成并理赔完毕、价款结清之日止。相关保密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11.合同履行地点:

本合同履行地为工程所在地(长春市经开区与净月区交界处)。

12.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4份,每方各执1份,副本8份,每方各执2份。

委托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

邮编:10062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2010年联系人:***

电话:010-*****

传真:010-*******

受托人:*****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10004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2010年联系人:

电话:010-*********

传真:010-********** 受托人: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月 地址:北京市******************

邮编:100036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2010年

日 联系人:****

电话:010-*********** 传真:010-************* 项目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2010年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合同签订地点:********************

(二)廉洁责任书

委 托 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 托 人:******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项目工程建设文明廉洁,使工程项目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在认真履行工程合同的同时,在反腐倡廉方面双方必须履行以下责任:

一、委托人、项目单位的责任

1、勤政廉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法纪,自觉接受监督。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手续办理业务。

3、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受托人方索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受托人报销任何应有支付的费用。

4、不得接受和参加任何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桑拿、跳舞、钓鱼、旅游和打球等休闲娱乐活动。

6、必须遵守中央、上级的其他规定。

二、受托人的责任

1、勤政廉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法纪,自觉接受监督。

2、不得接受和参加任何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桑拿、跳舞、钓鱼、旅游和打球等休闲活动。

3、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施工单位以及与之有业务关系的单位索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与之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报销任何应有支付的费用。

4、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5、不得要求或接收施工单位以及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取、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外出旅游等提供方便。

6、应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应的业务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甲方、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相互串通,扰乱工程建设秩序,破坏公平竞争。

7、不允许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及其他借口,向委托人、项目单位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允许给委托人、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奖金;不得为委托人、项目单位的工作人员报销由个人消费的收据发票;不允许邀请委托人、项目单位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8、不允许为委托人、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家具、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得为委托人、项目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交通工具。

9、受托人如发现委托人、项目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责任内容者,应向委托人单位领导、纪委或委托人上级单位举报。

10、必须遵守中央、上级的其他规定。

三、违约责任

1、委托人、项目单位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责任书所列内容的,按党纪条规、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受托人如有违反本责任书所列内容的,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受托人工程合同价1-5%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给委托人、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由受托人承担,受托人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委托人单位予以追缴。

四、附则

1、本《责任书》经委托人、项目单位和受托人三方签约后生效,在工程合同期内执行,若在工程期内发生人事变动,新任负责人自然承接相应责任。

委托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项目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受托人:*****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受托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2010年

6.委托审计合同 篇六

1.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5.受托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6.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五、受托人权利义务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应于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6.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8.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9.受托人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6)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0.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受托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2.受托人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委托人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受托人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受托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或拒绝出具审计报告,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2.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受托人所收费用不再退还委托人;

3.除因委托人原因以外,受托人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八、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浅谈合同审计 篇七

一、合同审计的意义

合同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过程及合同管理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在当前, 开展合同审计的工作, 具有很重要意义:通过合同审计, 有助于完善合同条款;通过合同审计, 有助于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通过合同审计, 有助于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 防范合同风险;通过合同审计, 有助于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 合同签订前审计

合同签订前审计是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 因为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疏漏或失误, 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或带来风险。对于重要的合同,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掌握情况, 加强全过程监督。合同签订前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签订合同的必要性。主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目标, 合同项目是否列入企业的计划, 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2、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主要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是否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求, 履行该合同是否给本企业带来预期利益;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 对方是否有履行该合同的能力和诚意, 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

3、审查合同条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合同条款的完整性, 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是否完整) ;合同条款是否规范、用词是否准确。合同条款的真实性, 审查是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重要条款除了审查形式上的完整性还要审查其真实性、合理性, 如合同当事人的信誉、经营范围、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合同的内容是否可行, 是否经过单位相关部门的论证。

4、审查合同在企业内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会签, 拟签订合同的人是否得到适当的授权, 合同拟盖公章是否符合企业的规定。

(二) 合同履行过程的审计

主要审查履行合同的主体是否是合同的当事人, 有无由他人代为履行的情况;审查双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承担应尽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地点是否与合同约定相同;以分次、分期、分部履行的方式签订的合同, 其履行方式是否约定一致;合同的履行费用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 优惠承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履行该合同是否达到预定的效益;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三) 合同变更的审计

合同变更的审计是指对当事人修改或者补充的合同内容进行的审计。具体审查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变更理由是否充分, 有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对一方当事人不合理、不公正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当事人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合同变更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变更条款是否真实、完整。

(四) 终止合同的审计

终止合同的审计主要包括:合同终止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 当事人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对已解除的合同, 当事人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解除已履行的合同后, 已履行方是否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要求对方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五) 合同日常管理审计

主要审查企业有无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具备相应的资格, 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有无重大合同变更的风险防范措施;审查合同的归档和保管是否完整。

三、合同审计的主要方法

(一) 询问法

包括问卷调查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等。实际工作中多采取问卷调查法。调查问卷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设计: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职责制定及履行情况;合同管理流程情况;合同管理基础工作, 如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台账、合同档案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等。

(二) 流程图法

主要是将招投标、委托授权、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 以流程图的形式绘制出来, 从而识别合同风险。这种方法比较简洁和直观, 易于发现关键控制点的风险因素。

(三) 测试表法

主要是将合同各关键控制环节以测试表的形式进行测试, 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风险点和控制缺陷, 分析其潜在的影响和重要程度, 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措施。测试表主要包括:

1、市场准入控制测试表。主要测试当事人的资质、市场准入情况以及合同转包、分包情况。

2、招投标和授权批准控制测试表。主要测试经济业务是否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过程是否规范、招投标收入是否纳入统一财务管理、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到位、甲方代理人是否持有委托授权书等。

3、合同条款内容及履行情况测试表。主要测试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金和赔偿金是否明确具体, 履行情况如何, 付款凭证的数据是否与物资验收单、发票、合同履行结算单相一致等。

(四) 现场观察

深入合同相关方现场, 了解合同双方的资质资信情况, 观察工艺流程, 获得第一手资料。其客观性较强, 是保证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

(五) 历史分析法

审查与合同相关的财务、统计和企业管理历史资料, 如通过检查车辆索赔记录及其他风险信息, 确定已投保车辆发生的修理费是否计入有关项目中。

(六) 环境分析法

主要是对相关方社会环境变化趋势, 可能变更的法律法规等进行深入分析, 查找风险因素和潜在影响。

四、开展合同审计的配套措施

第一, 建立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明确各部门的合同责任和企业重大合同必须经过审计。该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在签订和执行合同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哪些合同属于重大合同, 必须经过审计;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和办理办法;合同的审计要点。同时必须明确规定未经审计的重要合同, 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相关款项。这是开展合同审计的制度保证。

第二, 制订较为详细具体的合同审计实施办法, 以指导企业合同的审计。这是搞好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

第三, 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 专司合同审计之职。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可以下设专职合同审计部门, 或者设专人负责合同的审计。在人手不够时, 可以考虑聘请兼职审计人员, 实施交叉审计。

第四, 得到领导支持和重视合同审计。领导应在审计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人力上给予支持;在出现不同意见时, 能全力支持审计部门的正确意见;经常听取审计部门对重要合同审计结果的汇报, 并对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处理。这是搞好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1]、胡康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M].法律出版社, 1999.

[2]、黄东明.浅谈合同审计[J].事业财会, 2002 (4) .

[3]、陆强.合同审计初探[J].上海会计, 2002 (11) .

8.合同管理与审计 篇八

关键字:风险导向审计;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审计

一、风险导向审计的相关概念及在工作中的初浅应用

笔者面对更多的审计任务为施工建设项目的审计,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自己的一些审计思路与方法。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范围的不断拓宽,施工任务在逐年上升,这样被审项目就增加了。由于人力不足,每年不可能对所有的项目都进行审计。首先,将所有项目按业务板块分类,根据不同板块的行业特点、产业政策和单位在该板块的施工技术难度系数及管理经验,以板块为单位按重要性排序。其次,在每个板块中按照项目的投资性质和施工产值及利润空间大小进行排序,并结合企业所确定的战略规划,处于施工中前期的品牌项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加大比重系数。最后,在重点系数排在前15位的项目中再按照项目经理的管理经验、能力、责任感及项目的人员配备并结合基层各方职工所反映的情况确定审计对象。

根据平时所掌握的一些情况,通过职业判断设计有针对性、技巧性的调查问卷,在进驻工作点开见面布置会时,按照职工花名册按业务性质随机抽取一部分职工以无记名形式填写调查问卷。后来为了缓解紧张情绪,获取职工个人邮箱名单后以邮件的形式发出,反馈的问卷真实性、全面性都有了很大提高,实践证明效果很好,为风险的确定及测评获得第一手证据提高了效率及准确度。

二、风险管理的概念及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应发挥的作用及风险规避

IIA在其《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工作标准2100—工作性质中规定,内部审计活动评价并帮助改进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体系。具体而言,内部审计要监督、评价机构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师在开发和管理风险管理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有别于在“风险归属”问题上起的作用。为了避免参与“风险归属”问题,内部审计师应该要求管理层证实其在确定、防范、监测风险及决定风险“归属”方面的责任。

总之,内部审计师可以促进风险管理过程的建立或使风险管理过程的建立成为可能,但是,不应该“拥有”已确认的风险或负责对这些风险的管理。

随着总公司的整体上市,对全系统的规范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机遇与挑战并存,企业的风险管理也将逐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同时内部审计也面临风险审计的挑战。由于我们所在的企业为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多没有解决的问题,这些都将加大对内部审计的风险。下面就现阶段国有企业风险审计的既有风险与本系统将面临的风险发表一下个人见解。

三、现阶段国有企业风险审计的既有风险与本系统所面临的风险

1.国有企业风险审计的既有风险。现阶段尽管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国有企业规范治理,特别是对经营者的有效制衡,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1)所有权“虚置”(2)国有股“一股独大”,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不足(3)内部人控制(4)监事会监督不力(5)公司接管市场的形成环境不理想(6)信息披露存在严重漏洞(7)经理人市场不健全(8)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不足(9)经营者考核指标体系不健全。

2.基于以上国有企业的管理现状,市场化进程的加剧给企业的管理带来了机遇,同时也使企业更加的公开化、透明化,当然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自然就增加了。像我们这样的大型国有企业经过上市后除了具有如上所说的既有风险外,其自身的一些个性特点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所面临的风险更应该引起重视。

(1)由于施工企业自身所存在的地域广、人员多的特点,管理难度大,往往存在上面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上面风声大、下面基层的雨点小,信息传递的结果不断弱化。这种信息化管理水平低下的后果就存在有令不行管理空缺的风险。

(2)从集团的角度即要遵循总公司一定的战略规划,从资源的整合、优化重组中要走总公司做大做强跨国大企业的路线,这样企业所面临的战略风险的弹性相对就小了。在市场经济中所遵循的竞争规则便是“弱肉强食”,使资源向“强者”中云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所以有些集团在总公司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就有被“强食”的风险。

(3)从整个总公司系统的角度以纵向来看,即使要求实现扁平化管理,但现在至少还有四级管理,甚至有的地方还存在五级管理,尤其是四五级管理层认为大利益难以裨益于其自家的“小利益”,从而强调自己的小集团利益而不执行上层的指令,并且有些制度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从而“各自为政”,很难形成合力。这势必会出现管理执行的弱化,管理失控的风险。

(4)对风险理念的认识程度不足。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一些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大型国有企业中长期形成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怎么着那也是国家的,不会让我们饿死。“春风”不渡“玉门关”,鞭长莫及,再大的风险有上层顶着呢。

(5)管理职责与权限不明晰,责任追究不到位。出了问题造成项目亏损资产流失后给点罚款、来个降职,转随其后换个地方或换个职位仍然大行其道或安然无事。

四、企业风险审计应注意的事项

1.制定审计计划时以被审计单位风险为导向

内部审计机构在制定长期审计规划、年度审计计划时,首先应该识别企业在长期、短期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主要、次要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在此基础上来实行未来审计的规划以及年度计划。

2.审计人员要从更高层次关注风险

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要纵观全局,有的放矢。不仅要仔细审视企业经营过程中每个风险的节点,更要理清关键性的风险和风险的关键性环节,对风险的估计要有整体的把握,要考虑风险管理对组织的价值具有的前瞻性。

3.风险审计的直接服务对象是企业高级管理层和决策机构

作为市场经济最基本组织,现代企业都是风险自担的实体,风险管理水平将是关系企业成败的最重要的因素,尤其是我国企业今后要面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竞争对手更多的是那些管理科学、机制相对健全的跨国公司,所以企业的风险管理事项一般都是企业最高管理层和决策层需要必须考虑的。

4.企业风险审计要与内审职责匹配

风险管理作为内部审计一个新的涉及领域,内部审计人员要想成为风险管理专家,不仅要懂得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练地运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还必须具备相应的风险管理素质和技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化技术飞速展的今天,内部审计人员除了要扎实专业技能外,更应丰富专业风险管理的知识和技能,精通现代管理信息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通过精湛娴熟的专业胜任能力来协助组织预防和减少的风险,改进管理和提高效率。

5.风险审计要求内部审计更多地发挥咨询职能

风险管理是一项事前性的预防工作,风险审计要真正发挥作用也必须走在前面,在监督、评价、咨询职能中,内部审计的咨询职能在风险审计中显得尤为重要。而要发挥好咨询功能,内部审计就需置身于风险管理之中,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扮演的角色对组织机构整体成功至关重要。内部审计要作为风险管理过程的参与者、协调者、要真正融入到企业管理体系中,要真正置身于公司的治理和风险管理过程之中。

6.及时沟通至关重要

风险的不确定性,要求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加强沟通的力度,拓宽沟通的层面,丰富沟通的渠道,更新沟通的手段,加快沟通的进程。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组织管理层之间,应积极沟通彼此意见,充分体现参与式内部审计“以人为本”的理念。

8.分清组织可接受风险和个人可接受风险

内部审计在风险审计中必须关注一个问题是企业所能够接受的风险是否与职员个人风险喜好程度有明确的界限划分。对于那些风险偏好高的个人而言,当其可以控制的资产不是个人资产的时候,如果没有很有效的内部控制来约束,就很有可能其自身的风险投资行为导致企业的毁灭。如中航油巨亏陈久霖事件就是非常典型的,所以内审人员对此应该密切关注,对可疑或相关审计发现要及时向更高机构报告或者披露。

经过以上论理论与实际工作经验的论述得出三者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译《内部审计实务标准》(2001年修订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尹维喆:《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精要》,中信出版社.

[3]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4]李三喜:《内部审计规范精要与案例分析》,中国市场出版社.

[5]《审计文摘》2007年第八期、2008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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