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续贷声明及流程

2024-10-03

生源地贷款续贷声明及流程(精选9篇)

1.生源地贷款续贷声明及流程 篇一

关键词: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问题,改进建议

四川省自2009年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来, 经过六年的探索、创新和完善, 生源地国家信用贷款的相关政策、流程、操作方式及管理模式等方面都有了较好的进步, 贷款大学生人数也在逐年增加, 但是由于四川省在启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时比较仓促, 同时由于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同, 承贷银行的积极性不同, 高校的管理态度不同, 导致商业银行“惜贷”现象较为突出, 贷款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针对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现状, 笔者在四川东、西、南、北和成都地区各选取了1所高等学校生源地贷款学生作为研究调查问卷的发放对象, 这5所高校包含了大学、学院和职业学院, 有公办高校也有私立高校, 受调查学生所在高校从性质、特征、分布、录取学生的层次均不同,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对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

一、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展概况

作为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 它具有覆盖范围广泛、手续简便、资助金额多与容易获取的特点。按照国家的要求, 四川省于2008年12月21日出台了《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试行办法》从而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达到帮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或者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自四川省2009年开始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以来, 在实行过程中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受到了一定的好评。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进一步推行, 到2015年四川省实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覆盖, 所辖183个县 (市、区)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都有了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机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论对整个四川省的发展, 还是对四川省的高校、学生个人和家庭都有巨大的积极意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2], 不在为筹措学费和住宿费而四处奔波而背上具体的经济负担, 以致影响自己的学业, 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通过高等教育和自身的勤奋努力而改变自己家庭命运甚至带动周围困难群众改变自己的贫困现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也可以把要用于学生的学费拿来进行投资、生产从而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和改善家庭的环境, 这样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原来高校因欠费严重导致的经费不足现象也得到大幅度缓解。

但根据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 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3]的要求, 现在四川省2014、2015最近两年的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都小于当年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 与国家规定差距较大 (参见表1) 。还有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各种因素没有申请或者顺利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致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没有充分发挥其的惠民作用, 导致直接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大学学习, 增加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负担。

资料来源: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四川学生资助网发布的《四川学生资助工作简报2015年第1期》和《四川学生资助工作简报2015年第4期》整理所得。

二、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承贷银行概况

四川省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以来, 就是由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与四川省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共同承贷, 承贷形式是采取由两家银行分别在四川省183个县 (市、区) 分县承贷, 各占一半, 助学贷款业务不交叉覆盖的模式。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相关资料整理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自2009年开展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以来, 在贷款规模与资金供应上坚持“应贷尽贷”, 助学贷款业务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到2014年12月,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累计向74892学生发放8.3亿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共计135664人次, 贷款学生已还款1.15亿元, 贷款余额7.15亿元。2014年,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共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84亿元, 支持学生人数43074人, 分别较2013年同期增长35.2%、21.1%, 覆盖四川省16个市 (州) , 90个县 (市、区) 。贷款金额和办理人数连续两年在四川省助学贷款业务排名第一。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以下称“四川农信社”) 网点点多面广, 遍布各基层地区, 是四川省机构网点最多、覆盖县域最广的银行。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县域93个, 占四川省183个县的50.8%。特别是在四川的偏远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四川88个贫困县都覆盖有四川农信社的营业网点, 其的工作人员大多数为网点本地居民, 对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具有一定优势。

三、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管理机构、制度建设不完善

笔者在对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访谈中发现: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具体实施的政府管理机构是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虽然四川省183个县 (市、区) 都有负责学生资助的管理机构, 但还有近三分之一的县 (市、区) 没有成立独立法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还有三分之二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建设上也完善, 工作人员不足, 经费有限, 许多工作人员都是抽调工作, 没有正式的资助管理中心的编制身份, 三分之二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只有一名工作人员, 在集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时难以应对, 公办点有些是与其它县级教育部的下设部门合署办公, 只是在办公室外挂一个牌子, 没有进行标准化建设。部分县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认识不足, 重视不够, 工作推动积极性差, 导致相关工作没有有效开展。政府、银行之间的沟通联系不够, 没有紧密联系, 没有统一的领导机制。没有自上而下的统一的工作考试制度, 致使在贷款工作中推进难度大、阻力大、各方面积极性不高, 同时对不可抗拒因素的还款救助机制建设缺失。

(二) 承贷银行模式制约

四川省实行的四川农信社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分县承贷”的模式, 两家承贷银行的属性不同, 管理模式导致政策性银行的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比商业银行的四川农信社在贷款相关工作中有先天优势。由于属性不同导致在商业银行承贷县的想贷款学生不能全部“应贷尽贷”, 但由于政策原因, 又不能到政策性银行承贷县办理贷款, 导致一部分需要贷款的学生没能贷款。也基于银行属性不同, 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商业银行顾虑较多, 怕承贷违约风险, 放贷控制较为严格, 导致贷款流程复杂、私设门槛增加了贷款学生及家庭的相应贷款成本。政策性银行由于没有基层的银行网点其业务完全依和委托赖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 但由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数量有限, 导致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同时面对大量的贷款学生时出现对贷款学生相关申请材料审核不严, 服务态度较差的现象。更加不能有效积极的进行催还工作。

(三) 贷后管理不完善

四川省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中重贷前、轻贷后, 没有形成对学生贷款后的管理机制, 特别是在贷款学生大学毕业后的还贷期间, 都是承贷银行在负责, 由于贷款学生大学毕业后工作较为分散, 绝大多数没有回原籍工作, 面广、点多, 承贷银行催还工作难度大, 政府参与度低, 没有形成合力和完善的催还机制, 政府、银行、高校的配合度低。

(四) 贷款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

本研究受调查学生中, 清楚不按时还款会对自己产生哪些不良影响的只有5%, 不清楚41%, 了解一些51%, 同时在访谈中发现政府、银行、高校在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大学期间的诚信还贷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 部门高校没有开展相应工作, 开展的效果又不佳使贷款学生对贷款后的违约风险认识不足, 对违约后自己承担的责任认识不够, 增加了贷款违约风险和银行的放贷顾虑, 同时使社会对大学生信用度感到忧虑。由于政府、银行、高校没有有效配合, 单靠某一方面都难以有效开展此项工作。

四、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一) 改进承贷银行模式

改进现有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和商业性银行四川农信社的分县承贷模式。第一种是取消地方保护政策, 开放承贷业务, 形成竞争, 让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都能承贷每个县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让贷款学生及家长自主决定在哪家银行贷款, 从而形成有效竞争, 但这样会形成恶性竞争、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现象, 并且不能解决方便管理的问题。第二种是根据现实的情况, 商业性银行的弊端远远大于政策性银行, 外加银行属性因素, 商业性银行不适于开展这种公益的助学贷款业务, 建议商业性质四川农信社完全退出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交由政策性的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独家办理, 这样有利于工作管理、有利于工作推行、有利于节约建设成本、有利于恶性竞争现象的出现。

(二) 简化学生贷款手续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承担银行应该按照“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完”的要求, 改进服务方式, 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 优化业务流程, 高效地完成审核、确认等工作, 不能无故拖延、推诿和拒绝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能要求学生提供与贷款申请无关的材料, 更不能在国家统一政策之外自行设立苛刻条件限制或变相限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

(三) 落实主体责任

四川省应建立省级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机构, 统一领导、协调政府管理部门、承贷银行、高校之间的工作业务, 明确分工、整合资源、合力配合, 这样有利于工作配合和业务推进, 防止“政出多门”。县级政府和普通高校是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夯实薄弱环节, 补齐短板短处, 全面做到政策落实, 承担银行落实, 确保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贷上款。各级教育、财政、金融部门要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主动工作, 全面落实本级本部门应做的工作。

(四) 落实机构和人员

没有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地方和没有成立独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高校, 应该尽快落实机构建设, 成立相应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安排专门人员, 确保正常运转。应该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相应的业务经费, 同时还要保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待遇。市 (州) 、县 (市、区) 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强与承贷银行、高等学校直接的联动, 建立政府、银行、高校“共同协作的合作平台, 实现信息共享, 资源互补, 促进协同配合, 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工作”。

(五) 建立助学贷款工作考核制度

四川省因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考核纳入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 自上而下层层考核, 进而有效推动贷款工作的开展, 和促发相关领导人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做到奖惩并用, 从而确保各部门应承担的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对因政策不落实, 工作不到位而致使学生无处贷款或出现其它严重后果的地方, 应该对市 (州) 、县 (市、区) 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并扣减教育民生工程学生资助项目得分。

(六) 建立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

政府、承贷银行应该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 完善相关政策, 对于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因病因伤丧失劳动能力、工作后经济收入特别低、以及突发事件因素导致家庭致贫返贫的毕业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借款学生进行救助, 通过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贷银行共同审定后为毕业借款学生减少或免除其的贷款本息。从多途径、全方位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 人性化的救助毕业借款学生。

(七) 完善贷后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四川省省级的贷后管理机制, 省级学生资助部门、高校、承贷银行要相互配合对贷款学生进行有效管控。同时各县要在政府主导下, 建立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承贷银行、乡镇政府、村社各司其职, 通力配合的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机制, 有效管控助学贷款风险。乡镇政府和村社要充分发挥与群众联系紧密, 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 积极做好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八) 建立助学贷款代办员制度

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助学贷款, 减轻经济负担, 要逐步建立乡镇助学贷款代办员制度, 并由代办员在乡镇负责审核认定贷款对象。代办员可由乡镇干部或中心校校长、教师兼任。代办员的酬劳由县 (市、区) 政府和承贷银行协商解决。

(九) 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类学校, 承贷银行应该“前移关口, 下沉重心, 优化平台, 创新手段”, 深入抓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做到全覆盖、立体式、多方位, 让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和全社会都知晓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 达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2]王彩萍.内蒙古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的研究[D].内蒙古: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3.

2.生源地贷款续贷声明及流程 篇二

【摘 要】本文是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和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状况,加以理论和实际分析,提出对策方案,以期达到防范信贷风险和提高贷后管理效果的目的。

【关键词】生源地 助学贷款 信用状况 分析对策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2008年11月,广西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在南宁市武鸣县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2009年秋季,广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原有的以大学校园地为主的助学贷款比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三点明显优势:1.贷款范围更广,受益学生更多;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贷后催还款等工作因地域优势而变得便捷;3.贷款到账时间大大提前。

伴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欢迎的同时,发放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还贷数额也随着逐年大幅增长,国家开发银行和各级教育部门倍感压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一种信用贷款,贷款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之所以获得没有任何抵押物和不通过第三方担保的银行贷款,主要原因之一是银行认可学生的信用,更主要的原因是各级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参与其中,它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质,其公共产品属性远大于市场产品属性。但是,助学贷款不是政府无偿资助,它的市场产品属性决定贷款人和放贷人双方必须遵守市场契约,贷款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需要及时还本付息,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有代偿和连带经济责任。

南宁市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中发现,贷后管理的难点主要是贷款学生毕业后去向不明、个人资料信息失真失信、恶意违约、贷款人不了解还款操作流程等引发的违约信贷风险,影响到这一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违约信贷风险,各级学生资助机构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施主体,应该联合高校,加强对贷款大学生的诚信守信教育、法律契约意识教育、贷款还款操作流程告知教育等相关知识的指导,建立贷后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贷款违约问题。

本课题立足于实际, 深入基层,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状况,加以分析,提出对策,希望对防范贷款风险和贷后管理起到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作用。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是《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用控制模式调查问卷(工作人员部分)》《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用控制模式调查问卷(学生部分)》,调查对象是六县六区学生资助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和南宁市武鸣县、宾阳县部分贷款学生。调查显示,目前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贷款学生信用意识偏低。从调查来看,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一定的信用意识,但亟待提高。主要表现为:贷款学生认同还款契约,对违约后果也有认识,但是认识不够深刻,存在侥幸和不以为然心理;有相当一部分贷款学生诚信意识缺失,毕业后变更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却不通知县(区)学生资助机构,还有少数贷款学生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如固定电话为虚假号码;贷款学生毕业就业后,工作流动性大,学生资助机构难以追踪;贷款学生档案中留有家庭住址和电话,但其父母外出务工,增加联系难度。

(二)高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不足。高校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受益方,却没有承担相应义务。学生在家庭所在地成功申请到助学贷款后,就进入大学校园学习、生活,高校理应是这些贷款学生养成良好诚信意识的责任主体。但是,高校并没有针对贷款学生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没有足够重视学生的诚信教育问题。从了解来看,很多高校没有将“诚信教育”纳入课堂,更没有将其作为学分列入课程。高校诚信教育的薄弱,导致贷款学生对诚信道德范畴、地位、后果的认识比较模糊与感性,缺乏严肃性与科学性。

(三)信用体制建设职责不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贷信用控制主要还是依靠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来进行,具有很大强制性,而一旦贷款人的个人资料发生了变更,未能及时更新,便无可奈何。因此,银行会通过高校和学生资助机构联系学生催缴还款。对于高校来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像以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那样支付高额风险违约金,因此,高校不太愿意承担催缴任务。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控制体系是由银行、高校、地方学生资助机构、贷款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相关人共同构成,任何一个环节职责不清或不履责,整个控制体系就有可能出现瘫痪状态,造成贷款违约风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用控制体系建设职责不清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学生资助机构管“审”不管“教”。学生资助机构每年要受理本县(区)大量的贷款申请业务,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在工作职责上偏重于对贷款申请材料的审核,上报国家开发银行,以及贷后催款工作。对于贷款学生的信用教育往往只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手段单一,无法形成系统性。二是银行管“贷”不管“还”。在收到学生资助机构上报的贷款申请材料后,银行在一定工作日内审核并给予放款。银行放款后,一般就把催缴还贷的任务交给学生资助机构。三是高校管“教”不管“催”。贷款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学校根据德育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但是,对于毕业后,贷款学生失信不还助学贷款的违约行为,高校没有责任予以催缴,往往也无能为力。

三、提出对策

针对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状况,提出如下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挖掘贷款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挖掘贷款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能够使贷款学生激发内在道德感,自觉主动寻求增强自己诚信还款意识的方法和教育措施。因此,学生资助机构必须让贷款学生保持主动教育和激发自我的动机,深入了解学生对贷款的心理逾期、办理流程和还款方法所提出的合理建议,激发学生发挥主体自觉作用。一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如召开专家还款讲座、贷款学生诚信交流会、感恩励志征文、演讲、一对一贫困学生就业心理辅导等形式,拓宽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引发贷款学生思考,形成强大自我教育和学习诚信知识驱动力,自觉养成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二是营造良好的全员育人氛围。在各教育阶段都可以举办关于诚信感恩教育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会,让学生初步了解政策内容和获取有关信息;在社区活动、农村圩日等群众比较集中的日子,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形式主动宣传还款知识、违约知识,以及通过群众口耳相传表扬诚信还款学生的事例,进一步激发学生感恩自强精神。三是重点分析和梳理贷款学生还款难的问题。如进行问卷调查,它的优点在于用很短的时间就同一类型的问题在较大的范围内收集到大量的信息和解决建议,同时也可以解除学生在座谈会当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直接表达真实想法的心理顾虑。endprint

(二)发挥高校诚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高校作为大学生教育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重视学生贷后的信息管理。加强对个人征信系统的推广和宣传,使学生了解到个人信用的重要性,更好地发挥其约束功能。学生资助机构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动态,学生毕业时要和毕业高校做好沟通,准备把握学生的去向,及时通知贷款学生还款的相关事宜,严格控制违约率。高校将诚信教育与学生工作有机结合,以引起全体大学生的重视。具体的方式可以有以诚信为主题的各种集体活动、诚信教育讲座、将案例教学和丰富的学生社团活动结合起来。所有的教育形式要体现诚信在大学生学习以及将来踏入社会中的重要意义,使大学生特别是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意识到不讲诚信的危害,从自身的行为规范中将诚信摆在首要位置。这些教育不仅要影响贷款的学生,还要使其周围的同学受到感染,产生积极的良性连带效应,只有这样我们的贷后管理才能由被动变主动,促使贷款学生积极配合学生资助机构的还贷管理工作,促进贷款的顺利回收。

(三)建立职责清晰的贷款信用控制体系。建立信用控制体系,各部门主体必须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调合作。学生资助机构加强对政策的宣讲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同银行、高校和贷款学生的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完善贷款审批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还贷知识宣传,使每一个贷款学生了解还贷操作规程,及时反馈还贷信息。高校则要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予以关注,对学籍变动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及时向地方学生资助机构反馈,更新档案,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四)实行贷后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在“四级工作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将贷后工作逐渐导入网格化管理模式。目前,县(区)学生资助机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催还工作的实施主体,面对的是广大农村地区的贷款学生和家长,借鉴时下社会治理通行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将会对提高贷后管理效率和防范违约信贷风险起到促进作用。一要建立动态的贷款人信息管理系统。县(区)学生资助机构在接收学生贷款申请材料时,一般就已经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关键是这一信息管理系统在日后要维护、更新,对分管网格内对应居(村)委会的贷款学生和家长实行动态的跟踪,及时更新贷款人信息管理系统。二要准确对贷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县(区)学生资助机构、银行在接受助学贷款人申请材料时,应当会同当地民政部门,通过有效的途径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实际评估,测评其还贷能力以及过往贷款信用度,掌握真实的情况,从源头防范信贷风险。三要加强贷后监控的刚性手段。刚柔并济是贷后监控的重要手段,刚性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国家利益,而不受某些不法的和不合理的行为所侵占。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控制中,县(区)学生资助机构在银行的督导下负责贷后管理及本息催收工作,跟踪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贷款管理,并且保持与高校、学生和就业单位的联系,督促学生及时还款。在各种柔性手段不能取得成效,出现违约情况时,由银行对其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在媒体上公布违约者名单,县(区)学生资助机构建立起信用档案,向银行申请采取取消其继续申请贷款的资格,提请提前回收贷款,通过行政或法律的手段强制回收等措施,来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常军胜,全斌,陈闻.从零到十四亿[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3.生源地贷款续贷声明及流程 篇三

从2014年起,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开通网上申办。现将申请指南、办理流程转发给大家,并请协助做好宣传及其相关工作:

一、协助做好宣传工作 从今年起,新、老生均可以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请学院做好宣传,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若有需要可向所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贷款申请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10月15日。

二、通知学生网上办理续贷申请

已办理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含厦门市生源地)且将在2014-2015学年续贷的学生可按照附件1、2到相应的网站进行续贷申请,学校将通过系统在线确认,无须提交纸质确认。登录开放申请时间为2014年7月1日。

若经办银行仍需纸质确认,请学生填写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自行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网下载或所在学院提供),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学生支援中心办理高校确认手续,集中办理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办理(含新、老生)

开学后,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省外)、《(老生)续贷确认书》和《(新生)申请证明》(省内),并让学生本人在所受理证明或确认书的左上角写明自己的联系方式、学号、学费、住宿费四项内容,以便学生处进行网上确认工作。集中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附件:1.福建省(厦门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指南(试行)

2.厦门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南

学生工作处

4.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 篇四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贷款金额必须是整数。

(二)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60个月),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

(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

(四)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二、准备工作

(一)申请材料:

第一次贷款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一式2份。

续贷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二)办理时间:

学生在线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

县资助中心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

回执接收时间截止到9月30日。

三、办理流程

(一)第一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s1-1-1)

1.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点击“填写认证信息”→选择通过“支付宝卡通”来进行实名认证(推荐)→点击“立即申请”→选择所在地区和银行(以工行为例)→有网上和柜台签约两种方式(以选择网上签约为例)→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点击“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签约”→在工行网站填写卡号和验证码并提交→确认预留信息,并点击“确定”→输入电子口令卡密及个人网银登录密码,同意协议即可。

2.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点击“卡通”→点击“马上激活”→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立即激活”即可完成认证。

普通方式认证:(演示网址:#s2-1-1)

1.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点击“填写认证信息”按钮→选择“通过确认银行汇款金额的方式进行实名认证”→填写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点击“提交”→填写相关认证信息(包括本人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仔细核对提交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1-2个工作日后,查询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并登录支付宝网站。

2.1-2个工作日后,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点击“输入汇款金额”按钮→输入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非银行卡余额),并点击“确认”即可完成认证。

(三)支付宝账号提现:

1.登录,点击“我的支付宝”下面的“提现” →点击“提现”:

1)情况一:如果在支付宝账户里未登记银行账号,系统先会提醒您填写您的银行账号。

2)情况二:如果您已经设置过提现银行账户可以直接点击选择银行账户进行提现,输入提现的金额,或者点击添加银行账户,添加其它新的银行账户进行提现。

2.进入设置银行账号→填写自己正确的银行信息并按规定填写→填写完毕保存账户信息。

提现支持银行:工行、农行、招行、建行、深发、兴业、浦发、民生、广发、交行、光大、中信、中国银行(除广东省深圳市)的账户提现。

3.填写好信息后→点击“申请提现”→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提现申请成功提交,请耐心等待款项到账。

(四)充值还款:

1.登录→我的支付宝→立即充值→给本账户充值,目前支付宝有17家网上银行通道可供您充值的选择:工行、农行、招行、建行、兴业、浦发、广发、深发、民生、交通、中信、光大、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

2.核对您的充值金额与所选择的网上银行,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3.更多充值方式可查询支付宝相关网站。

备注:详细的操作步骤可以登录:http:///点击右上角的“帮助中心”进行查询。或拨打支付宝24小时服务热线:0571-88156688

(责任编辑:电教站)

关于2010级学生第二学年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0级学生第二学年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学时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

1、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无需提前办理任何手续,在第二学年缴纳学费时到院系辅导员老师处领取贷款审批单,持审批单缴费,缴费金额为学费+住宿费—第二学年贷款金额。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学校在放假前为每位同学下发相关证明,学生本人持证明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第二学年开学时持贷款证明到学校打印回执单、缴费。

二、第二学年拟办理助学贷款学生

我国目前大部分省市已经开展生源地贷款工作,生源地贷款面向新生及在校生开展,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常隶属于教育部门管理)办理。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相关要求如下(各省市有所不同,具体细节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申请、审批和发放,一般需逐年申请,续贷手续较简单。在校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为学费和住宿费之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

2、贷款利率及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3、申请条件: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c.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读本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d.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个县(市、区);e.学习刻苦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如出现退学、开除学籍等情况均停止放贷,并需要在离校前偿还已发放的贷款);f.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且当学年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4、贷款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办流程如下:

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注册、信息录入和申请表打印;

2.持申请材料到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3.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持有关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材料后,组织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并出具回执单;

5.学生开学后将回执单交给院系,院系统一报学校助学办;

5.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篇五

借款申请流程:

一、首贷申请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到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4、从在线系统中导出贷款约定与承诺书,双面打印,学生于空白处签字,一式两份,一份学生留存,一份与申请材料一起交到资助中心。

5、携带申请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薄、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贫困证明、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与共同借款人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6、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2013年10月11日前将回执信息录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cn)。

7、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实名

认证(具体操作请登录:http:///支付宝使用说明右上角的“帮助中心”进行查询)。

二、续贷申请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cn),登录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联系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重置密码),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2、从在线系统中导出贷款约定与承诺书,双面打印,学生于空白处签字,一式两份,一份学生留存,一份与申请材料一起交到资助中心。

3、携带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贷款约定与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申请并签订贷款合同。

6.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篇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2014年4月更新)

一、还款常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4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6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5、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二、如何知道自己应该还多少钱?

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

(一)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21日-12月20日;

(二)如已有逾期利息查询:随时登陆,即可查询。

(三)提前还款:在贷款未到期前,可以选择将一个合同的本金及利息结清或者是偿还部分本金,选择偿还部分本金,还款金额应为应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请根据自己还款能力申请,一旦申请当月不能撤销,暂时没有能力提前还一个合同本金的学生不得申请还一个合同本金,否则12月份系统将先扣提前还款本金,再扣正常利息,从而导致无钱还正常利息而逾期。

申请时间:1-10月的1-10日内、12月的1日-10日内(即除11月以外所有月份),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10日前提出申请,当月20日前必须按照提前还款本金及利息存入支付宝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否则提前申请就失效,必须重新申请。(如学生是在当月11日-31日之间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则只能等同于下月1日-10日申请,下月受理)

如当年应届毕业生,有经济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而不希望自己承担利息,必须于8月10日前在系统内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于8月20日前将贷款全部还完,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11月1日以后经济条件好了,要提前还款处理办法:要等到12月1日-10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12月20日前将应还款存入支付宝(系统自动扣划)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

系统登录查询步骤如下:

1.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

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或“登录名登录”。

3.如果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和申请贷款时设定的密码登录。如果选择“登录名登陆”,输入贷款申请时设定的登录名和密码即可登录。

4.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方式一:“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臵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臵密码。

方式二:“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臵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臵密码。

方法三:拨打开行热线电话(95593)进行密码重臵。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菜单栏“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即可查询该学生欠缴本息。

三、没有开通支付宝怎么还贷款?

通过邮政储蓄、农信社还款流程(只针对2009年及2009年以前贷款未开通支付宝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建议不采用此方式,请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但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

1、查询需还本息后,于每月15日前,学生以电话方式告知办理贷款时的资助中心要还款,了解还款流程并足额将还款资金存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2、每月20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资助中心已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

3、每月20日,资助中心将还款资金扣划至国家开发银行。

4、下月1日后,向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

四、如何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

将通过农信或邮储的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还款。变更程序如下:

1、变更还款方式。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类型“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身份证登陆,登陆后点击“个人账户变更”—“新增”,新代理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后提交,支付宝账户由系统受理后自动生成。

2、学生向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学生申请提交变更个人账户后,点击“导出变更单”,打印,签字。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告知贷款办理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需变更账户的仅限于之前未开通过支付宝账户的已毕业贷款学生,已经开通支付宝账户贷款学生无需变更),当系统中“个人账户变更”-“个人账户变更列表”中状态显示为“复核通过”,即表示还款方式变更成功。

3、资助中心确认变更。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变更个人账户纸质“导出变更单”申请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 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在状态栏中选择“草稿”,提交学生的变更单,由负责人在相同操作模块下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如学生直接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资助中心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新增”,录入变更信息后,导出变更单,打印后给学生签字,并提交变更信息。由负责人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注意:每月10号前作变更的,当月10号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每月10号之后作变更的,只能从下月开始通过支付宝还款,当月要还款还需要通过邮储或农信社。已成功变更为支付宝还款方式后,学生就必须通过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自动扣划,资助中心不得从学生个人账户上将资金扣划到国家开发银行还款账户。

五、通过支付宝怎么还款?

适用:已开通支付宝学生,详细操作步骤见支付宝网上操作演示https://batch.alipay.com/loan/repaymentchannel/studentloan/index.htm“功能演示”或下载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

(一)使用贷款时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知道支付宝密码、开通了网银的学生)

1、可以在每月15日左右,点击网址/lxdh.php?xz=1

(如有更新会及时发布,请注意查看“湖北省学生资助网”)2014年4月更新:

1、密码找回功能和提前还款功能

7.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篇七

(适用于续贷学生)

一、续贷学生直接登录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sls.cdb.com.cn/)如实填写和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贷款申请(2011-2012学年)一式两份,在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栏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

学生在线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后,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变更了的有关信息,点击“贷款申请”后点击“新增”,弹出贷款申请信息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2.学生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下载或打开贷款申请表,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栏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

温馨提示:

资格审查部门填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如:城关镇东关行政村村委会

二、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的贷款材料为:

1.贷款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在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栏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

2.借款人身份证;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4.学生证;

5.上缴费票据(丢失缴费依据的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

三、学生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镇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71248***73***

说明:

1.如若学生不会进行网上注册及提交贷款申请,我们将协助学生注册、申请。

2.签订合同时,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都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3.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栏中,农村户口学生加盖村委会公章,城镇户口学生加盖居委会公章。

8.生源地贷款续贷声明及流程 篇八

一、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整数。

2、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60个月),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

3、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4、共同借款人: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二、准备工作

(一)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户口本(只看原件,不需复印),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今年各高校新生原则上必须是在高中享受普通高中国家贫困助学金的学生才能申请贷款。

再次贷款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但要带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备查验。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今年不再需要签订《授权委托书》。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续贷的不需盖章,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二)办理日期: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11年8月1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11年9月15日

回执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4日

三、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cn),注册用户(注意:用户名和密码必须记好,以备今后登录系统查询或续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所填个人信息(如联系电话等)必须真实。申请表中个人帐户信息中的代理结算机构必须选择“支付宝”。

3、提交申请信息后,必须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资格审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cn),从2011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二)再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cn),登录系统。如果不知道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默认为8位生日,如19901001。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两份,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和相关资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cn),从2011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7、注意事项

⑴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⑵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9.2011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篇九

一、业务流程图

借款申请与审批流程居委会/民政部门/高中学生县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分行学生在线系统录入基本信息资格认定提交申请审查高校发回电子回执并打印纸质回执到高校报到签订合同寄回纸质回执汇总上报贷款申请材料审核、提交贷款申请汇总材料接收贷款确认函审批接收贷款确认函反馈贷款确认函

二、申请网址:

1、国家开发银行:https://sls.cdb.com.cn/(目前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份: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青岛市、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2、农村信用社:http://zizhu.jxedu.gov.cn/syddk/ksindex.php(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目前只支持省农信社承办6市50个县(市、区)包括: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市。其余县(市、区)由国开行承办贷款申请,学生请登录 https://sls.cdb.com.cn/提出申请。)

三、流程描述和操作要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3.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单》(以下简称“合同回执单”),合同回执单一式两份,盖章后交学生。学生报到后应及时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和分行各执一份,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在借款合同规定日期内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合同回执单,视同该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四、申请时间:

自五月份起至十月份结束。

大宇学院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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