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2024-10-11

安全工作汇报制度(12篇)

1.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篇一

篇一: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制度

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应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各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2、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信息按即时、班中和定期三种形式进行汇报。

(1)即时汇报是指当各单位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 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矿要求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 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2)班中汇报是指各单位跟班队长和班长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班中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

(3)定期汇报是指各单位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矿调度室和安监处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等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3、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1)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按《山东煤矿生产事故调查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报告是指当设备发生非计划运行、停运,存在重大缺陷、隐患,存在其它异常情况时的报告;

(2)即时汇报是指当设备开始(完成)大修、小修(扩大性小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汇报;

(3)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

(4)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矿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4、各单位、各部科室建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篇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应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2、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信息按即时、班中和定期三种形式进行汇报。

(1)即时汇报是指当各部门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 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生产事故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 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2)班中汇报是指各单位跟班队长和班长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班中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

(3)定期汇报是指各单位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单位负责人和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等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控、设备

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3、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1)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可直接反映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事事故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逐一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报告是指当设备发生非计划运行、停运,存在重大缺陷、隐患,存在其它异常情况时的报告;

(2)即时汇报是指当设备开始(完成)大修、小修(扩大性小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汇报;

(3)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

(4)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4、各单位、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篇三: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煤业有限公司文件

兴煤通字 [ 2015 ] 24号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公示制度》的 通 知

矿各科室、队组:

根据六煤安教【2015】10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煤监局关于贵

州省煤矿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报告》及相关领导批示精神的通知,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全覆盖”,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及公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现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公示制度》

此页无正文

*******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日

下发:矿各科室、队组盘县洒基镇兴发煤业有限公司2015年4月2日 主题词: 印发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公示通知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公示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矿井的工作分配及汇报,加强矿井内部事务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的工作效率和矿井运营质量,及时了解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掌控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内容

1、生产绩效

报告采掘工作面采掘进尺、井下巷修进度、设备安装与检修工程。

2、违章行为

报告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或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和行为。

3、隐患排查与治理

报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4、管理问题

报告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技措资金落实情况、灾害防治工作等内容。

5、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结果,及事故原因调查情况,责任人员处理情况,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事故教育情况,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报告范围 全矿范围内

四、报告程序

工作汇报坚持“逐级报告”制,报告流程如下: 矿各队组(现场跟班管理人员)→矿调度室→矿各分管领导(公司调度)→矿安委会主任(矿法人)→上级公司安委会(集团公司董事长)

五、报告时限及要求

1、矿各队组(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对矿调度室采取一班三报告,即班前、班中、班后三报告,特殊安全生产情况随时报告。

2、调度室对各分管领导及公司总调度进行一班一报告,特殊安全生产情况随时报告。

3、各分管领导对安委会主任(矿法人)进行一旬一报告。

4、矿安委会主任(法人)对上级公司安委会(集团公司董事长)采取一月一报告。

六、公示

每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提交书面报告,并利用矿务公开栏对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进行公示,提高企业员工和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晓率。

七、其他要求

1、相关各分管领导应对下属单位的工作报告进行批阅,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延迟的工作任务要严加督促,对下属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要及时反馈。

2、所有管理人员及职工需严格本制度执行,对于不及时上报者予以通告批评处分,经批评仍不能按时完成上报的给予200元经济处罚。

3、各部门工作报告应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检查。

2.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篇二

1 规范化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

疫苗接种的反应主要是在接种后出现, 主要是由于面议本身所引起的一种固有反应, 并且会对人体的生理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 主要是会使得人体出现红肿或发热的症状, 同时还会伴随着一定的身体不适, 甚至还会出现倦怠或食欲不振等症状。然而接种疫苗的一般反应不会对人体的各种器官造成任何影响及损伤。但不排除个个别人在疫苗接种后, 会出现与一般反应不同的反应及表现, 通常这种感情况被视为预防接种的异常反应, 是由于正常的疫苗在常规的接种实施过程中或在接种后, 受种者的机体组织器官及功能受到损伤, 并没有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但无论是一般的反映还是异常的反应, 要在大规模的人群中进行接种, 是不可能完全避免一般反应或异常反应情况的发生, 但是可以在接种过程中, 接种人员可向受种儿童的家长了解儿童的个人健康情况, 及相关的禁忌症等, 同时还可以让儿童的家长正确的了解相关的汇预防接种的异常反应等, 使得家长能够即使的面对异常反应及时的进行处理, 降低对儿童的伤害。

2 提高规范化预防接种工作

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 医疗卫生行业要不断的以患者为中心, 不断的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 高度重视医疗安全, 严格规范各种医疗器械的操作, 出台一系列的诊断标准, 建立相关的医疗风险管理体系, 促进医院更好的发展。为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性, 避免不必要的差错, 根据免疫规划有关要求, 特制订规范化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2.1 规范行为以及环境

医院工作人员要严格的穿着医院规定的服装, 严格佩戴胸卡, 衣冠整洁, 工作态度认真, 对待患者要热情服务, 使用文明的语言。坚守工作岗位, 上班时间不干私活。接种门诊要求环境整洁、采光良好, 通风保暖, 有醒目的标志, 并与病房、门诊等病区隔开, 以避免交叉感染。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 按时做好室内消毒, 并做好消毒记录。

2.2 接种前及时收集儿童出生情况

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受种对象, 通过调查摸底和利用《浙江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软件》整理、核实受种对象, 及时采取预约、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单、口头通知等适当方式, 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进行接种。

2.3 医院工作人员要做好接种前的相关工作

主要包括对接种的各种器械进行消毒, 冷藏及冰排等工作, 对儿童的健康状况进行了解, 对儿童的接种禁忌症进行密切的观察, 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 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 (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

2.4 询问相关情况

在对儿童进行接种前, 要向儿童的家长应询问儿童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 必要时测量体温和进行体检, 并做好预检记录。凡有禁忌症的对象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 做好家长或监护人解释工作, 并在接种卡、证上做好记录。在实施接种前, 采取口头或接种通知单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在免费的第一类疫苗中有第二类替代的同品种疫苗时, 应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可以自愿、自费选择接种。

3 提高预防接种的安全性

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登记要求完整、规范, 由接种医生签名。接种人员必须持有《计划免疫上岗证》, 接种时穿戴工作衣帽、口罩, 洗净双手。接种前严格实行“三查七对”制度, 避免出现差错事故, 严格按照《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接种。按冷链管理要求及时准备好所需疫苗, 接种时必须做到苗不离冰, 活疫苗开启后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超过一小时未用完必须废弃。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 做到安全预防接种。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 min。如出现不良反应, 应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和向县级疾控中心报告。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和接种卡, 并确定需补种的名单, 下次接种前补发通知。统计本次接种情况和下次接种的疫苗使用计划, 并按规定上报相关报表。

4 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3.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篇三

关键词:三级甲等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建设途径

一、三级甲等医院消防管理工作之重要性

医院的重大责任在于保卫人民生命健康,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每天都有数百乃至上千的人流量,这些人大多数为患有疾病和运动困难的弱势群体,如果发生火灾,其后果是非常不容乐观的。依照中央文件提出的“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要求,监督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息息相关的。然而,消防管理往往是最容易被医院忽视的服务,一个火灾隐患往往是由于人们不注意的平日生活,导致人们思想麻痹;第二,消防知识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建设,医院火灾风险的良好的传播,预防工作,广泛宣传已成为医院的消防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新形势下三级甲等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与建设研究

1、三级甲等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研究

首先,医院在消防管理层面上拘泥于形式。从表面上看,医院在消防安全上,必须反复强调和告诫,要有宣传、有制度、有预案、有检查的重视消防工作,但经常存在为了应付上级单位的检查,只做些表面形式化的工作。其次,由于综合医院建院时间久远,部分建筑存在易燃性,极其容易与医院内部的易燃易爆等化学成分物品产生火灾隐患。因此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尽最大能力消除火灾隐患,以确保病患看病放心,住院安心。现代医疗市场竞争尤为激烈,一些民办医院在医疗环境和硬件设施上占据极大优势,这也是公办各级医院吸引患者就医的客观条件。

2、三级甲等医院消防安全建设研究

医院消防安全是可谓医院的第二条生命线,因此医院消防安全相关部门应加大投入管理与建设,做好消防基础工作。过去由于历史累积造成医院中部分建筑和设施不设有消防规范,因此医院应对老建筑重建加大投入,以符合现代社会建筑防火设计的规范要求。如若建设新的建筑楼宇,在进行消防安全设计时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审核。设计公司应随时与医院消防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消防智能报警及灭火系统得到合理设置,将技术和人力防范有机结合,提高消防工作的科技质量和效率。在重视消防建设的同时,更不能忽略基础医疗条件的建设。整个医院的信息系统建设意义非凡,关系到医院未来的综合发展及前景战略。院方的行政管理高层领导应抓紧推进医院建设,提升医院各方面综合能力。应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高中层各级领导干部及所有医护人员的信息化战略意识和思想,变被动为主动。因此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创新组织构架,改革管理机制,为信息系统建设给与最大的支持。

3、三级甲等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途径

第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协助院方定期对各层领导及医护人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培训,这将直接与医院消防工作开展的好坏程度紧密相关,特别像是三级甲等这样的综合医院更是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因此院方应批准消防管理部门定期邀请公安消防系统基层消防官兵针对医院消防安全和法定职责讲述防灭火的实战经验,参加人员具体应包括医院消防工作人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医护人员、新晋职工等。现代社会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是一项漫长而又艰巨的任务,在当今社会的新形势下,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与建设工作有了新的要求。要想把这项工作完成好,实属不易。这就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实践水平外,还应与其他部门特别是消防监督机构搞好衔接与配合,理顺各方面关系,将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建设成一股强有力量,使消防管理制度和工作途径不断创新,为医院的经济建设提供基础建设保障,为病患和全院医护人员创造一个安宁与祥和的工作环境。

第二,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事实情况,制定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应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执行力强的义务消防队伍。作为省级医院重点消防单位,应率先制定由院长担任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制度,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人的具体环节上,真正实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医院要依照责、权、利三者结合的原则,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逐年完善并合理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签订,上至医院领导,下至各科室和部门。

第三,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事实情况,制定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应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执行力强的义务消防队伍,该队伍主要由医院的保卫人员、保安、医护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组成,并要经常组织他们进行消防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以提高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应变速率。

三、小结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作为综合医院其医疗环境重要性日趋凸显,使得消防安全相关部门的管理与建设工作更加严谨。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医院消防安全相关部门应加大投入管理与建设,做好消防基础工作,更要创新组织构架,改革管理机制,为信息系统建设给与最大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吴天平.对综合性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认识[J].中外医疗.2011

[2]姜海良.浅议医院消防安全管理[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2

[3]王羽.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监督探讨[J].门窗.2013

[4]张福全.做好医院安全管理工作[J].管理观察.2014

4.安全调度汇报制度 篇四

1、项目部要建立安全调度汇报制度,每月3号前必须向安监处汇报一次。各施工项目部每月1号必须汇报到工区办公室,然后由办公室人员汇总上报处安监站。

2、汇报内容:

(1)上月的安全生产动态,存在的主要隐患是否解决以及解决

情况。

(2)轻伤事故及三级非伤亡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及原因。

5.安全汇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篇五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自觉履行安全职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国家财产和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法律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特建立安全汇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完善选煤厂安全网络:

厂长是选煤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厂的安全管理工作。厂部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各工段和班组设兼职安全网员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汇报:

1.厂部领导不定期、督察组定期检查对全厂进行安全巡视和检查,填写记录,督促整改。

2.跟班厂长每班组织兼职安全员和班长对全厂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记录。将出现的事故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厂部,并督促落实整改项目。每日不组织检查者,罚跟班厂长50元/次。无记录者按末检查论处。

3.专职安全员负责督促落实公司、矿每月进行的安全检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无故逾期不落实整改措施者,罚20元/项天。

4.各班组的安全网员认真巡视和检查班组所属范围的安全工作,每日下班前将当班安全情况汇报到跟班厂长,并做好签字记录。漏汇报者20元/次。

5.跟班厂长必须在每日班前会强调安全工作,宣传《选煤厂安全规程》和厂部各项安全规定,布置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违者,罚50元/次;无记录者,罚20元/次。

6.各班班长必须在班前会总结上个班安全工作,强调本班安全要点,并填写记录。违者,罚50元/次;无记录者20元/次。7.专职安全员每日13:00前将全厂的安全情况向厂长汇报,厂长视具体情况布置整改,力争做到“安全隐患整改不过天”。违者,罚20元/次。

8.厂长每月底组织厂部安全大检查,及时将重大安全隐患报矿安检科。违者,罚200元/次。

9.督察组每月2日撰写上月安全总结,每月25日制定下月安全工作计划。违者,罚组长和副组长各50元。

三、责任追究:

1.对下列人员必须视其情节轻重给于10~200元经济处罚,直至调离岗位、下岗等行政处罚:

①贯彻落实安全法规和安全责任制不到位者; ②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强行作业者;

③妨碍、阻挠各级安检和职能部门正常安全检查者;

④.安全检查和督查不认真、对事故隐患及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而熟视无睹者;

⑤安全管理不称职,怕得罪人,对包庇、姑息事故责任者; ⑥不按“四不改过”原则追究者;

⑦对各种渠道反映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者; ⑧发现事故危险不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或不汇报者; ⑨违章指挥,强令职工违章作业者;

⑩对制止和反映“三违”现象进行打击报复者。

选 煤 厂

6.辅助运输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 篇六

1、井下发生各类辅助运输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值班干部详细汇报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及事态发展等情况,同时由事故责任单位现场跟班干部或班长,积极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

2、事故责任单位值班干部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按程序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公司调度指挥部进行汇报,并通过各类有效的通讯设备,对事故现场的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进行周密的组织安排与协调指挥。

3、事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及时赶到值班室或赶赴现场进行坐镇指挥。

4、调度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积极协调、调度一切资源进行事故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

5、若发生的辅助运输事故情节较严重时,事故责任单位井下人员在向本单位值班干部汇报的同时,必须向公司调度指挥部进行汇报,以便调度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有力控制事态发展。

南山区六煤矿

7.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篇七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长期国策。抓生产必须抓安全,没有生产的安全,就没有企业的效益、社会的效益。而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是矛盾的双方,也是对立的统一。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

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引起了国家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成立了综合安全监督部门,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法》、《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各建筑工地也开始慢慢发生变化,各项目加大了安全投入,强化了安全管理措施,但是各类安全事故仍然发生。企业应该怎样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作为企业安全管理三大主体结构(公司、项目、班组),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只有每一个班组都充满生机和活力,企业才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才能迅速发展。特别是在当前进一步深化改革,把企业推向市场的形势下,探讨企业的班组建设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安全事故的危害也主要针对基层劳动工人,可以说工人们的安全就是企业安全发展的保障,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工人素质是广大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以人为本”基本理念的体现。应该从以下几条途径着手,逐渐提高班组安全生产水平。

1)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黑板报、播放短片、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比如,市质安站开展的“送安全知识到工地”活动及编写的《建筑工人朋友的权利和义务的交底》宣传单,工人朋友们就乐于接受。但仅仅依赖于行政主管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工人群体中形成讲安全的活跃气氛,从而有效带动企业安全文化的发展提高,推动项目、公司两级的安全管理发展进步。

2)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为工人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固然重要,但让工人树立起自我保护及保护他人的信念更不容忽视,而这种信念的形成就需要企业的安全教育才能实现。

作为入场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关,应该建立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对新来人员,班组长必须提前报人员名单,便于及时开展对工人的教育培训与交底工作。因为大部分工人只知道砌砖、抹灰等一些基础动作,对于如何保护自己,只浅显的懂得脚要站稳、手要抓牢、小心触电、注意头上摔下的东西等表面知识,至于安全技术及如何保护自己却知之甚少。因此应改变原来人员入场无人管及签字手续流于形式的现象,把教育交底工作扎扎实实的深入到基层,让企业的基本细胞在安全的控制之中健康工作。

3)班组内应配置一名合格的责任安全员。

目前很多的安全员配置只限于形式,且安全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法律、法规不了解。各个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公司应建立完善基层安全人员的学习制度,开展班组安全员的系统培训工作,让他们起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周边的工友逐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逐渐达到人人懂安全、人人能安全。

4)建立班组互帮互助、互相监督制度。

工人的违章行为在多数情况下上层管理人员是无法进行监控的,且违章行为很容易诱发安全事故。这时,组内工友就应有义务和责任对出现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有效预防事故。

5)进一步完善奖惩与批评制度。

对于典型的违章行为除采取处罚措施外,还应该给他们耐心讲解违章操作的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充分体现人性化的管理。因为处罚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同时开展违章行为举报有奖活动,鼓励工人们积极参与,并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奖励,使违章行为犹如过街老鼠,让违章现象在工地上逐渐消失。

6)重抓落实,全面夯实企业管理基础。

班组既是企业的基础组织,又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建设的组织基础。企业将班组建设与生产、经营、服务紧密结合在一起,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班组,增强其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能力,激活企业的“细胞”。好的规章制度要得到贯彻实施,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在抓好安全技术措施上对不安全的部位、场所加以防范的同时,更应该抓好人的安全意识教育,把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思想灌输到每一位劳动者的脑海里,使之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时时刻刻牢记“安全生产,从我做起”。否则,再好的规章制度都只能成为纸上的文章、墙上的宣传牌。

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个人肩负的重大责任,应吸取血的教训,尽自己的一份责任,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让生命在安全中微笑。

摘要: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分析了安全的重要性,并结合实际探讨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几种提高班组安全制度建设的途径,以期达到提高工人安全意识的目的。

关键词: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李孜军,吴超.企业安全管理知识问答[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40-43.

8.工作汇报、交接制度 篇八

1、制定本制度目的:为了指令任务得到及时反馈处理

为了各部门工作协调有序,职权分工明细

为了增强团队合作精神,规范公司管理

2、汇报事情的格式:...年...月..日交代的......事情处理进展情况:

......................,已经办好;

................进行中,稍后汇报;

.................进行中,请指示;

3、汇报或交接事情的时间:

汇报时间:上午下班之前汇报一次;晚上下班之前汇报一次;

有处理不好的事情及时请示,处理好之后继续汇报;

交接时间:按照规定的时间交接事情

4、汇报或交接事情的渠道:

第一、电话方式,当事情紧急或通过其他渠道不能说明清楚时;特点:快而清楚,浪费话费 第二、短信方式,通过短息可以说明事情处理情况的时候; 特点:较快而清楚,浪费短信费 第三、飞信方式,通过飞信可以说明事情处理情况的时候; 特点:较快而清楚,免费 第四、QQ方式,当QQ在线时并能及时接收到qq信息时; 特点:不及时,但是免费 第五、当面方式,当我在办公室时或遇到事情处理不好时。特点:不及时、但是清楚

5、汇报事情的回复:收到方务必及时回复“收到”、“如何处理....”

交接事情的回复:收到方务必及时回复“收到”

6、汇报事情的对象:各部门职员对主管、主管对校长等等

交接事情的对象:各部门之间、各部门成员之间

7、汇报或交接回复的时间:电话或当面汇报、交接方式立即回复;短信、QQ、飞信方式在2分钟内回复;

8、汇报事情的奖惩: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指令或任务且没有及时汇报

或交接工作的,按照失职处罚;按规定时间处理好

事情且处理完美的按工作优异奖励

9.工作汇报制度 篇九

第一条 目的

促使员工经常自我总结,逐步达到自我管理;

中心上下、各部门之间及时沟通信息,利用领导和协作。第二条 每周工作小结

员工每周进行工作小结,总结上周工作内容和计划下阶段工作。并向项目组汇报。项目组主管的工作汇报包括个人工作汇报和项目组工作汇报,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统一格式见《每周工作小结》。第三条 每月、年中和年终工作总结

员工每月、年中和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各项目组主管汇总后完成本组工作总结,月工作总结在下月5号前完成,年中工作总结在7月10日前完成,年终工作总结在1月20日前完成,统一格式见《-----工作总结》。第四条 出差工作报告

出差人员在外地办好住宿手续后,尽快将所住宾馆、联系电话报予办公室;回中心后需作出差工作报告,统一格式见《出差工作报告》。第五条 工作报告的处理

主管领导必须对员工工作报告中“遇到的困难”、“需要的支持”做出及时反应。工作报告由主管领导保存或由主管领导指定管理人员进行存档备案和信息处理,以备员工考核和信息沟通之用。第六条 发送工作汇报的具体要求

1、各员工的《每周工作小结》应于周五17:00前通过邮件发送至项目组主管处;

2、所有项目组主管及以上人员每周工作汇报一般应于周五17:00前通过邮件发送至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处。特殊情况下发送时间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迟于周日。

3、为便于办公室了解信息,促进中心内部信息沟通,部门工作汇报抄送办公室。

4、中心员工的月、年中及年终总结按以上要求的渠道发送。

(年、月)周工作报告

报告人: 岗位: 时间:

一、本周工作要点

二、重要信息

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四、需要的支持

10.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始行 篇十

2月3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 (下称《通知》) , 提出我国将建立由发改委、商务部牵头, 相关重要行业协会参与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承担并购安全审查工作。不久, 商务部于3月7日公布了《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 要求外国投资者并购属于审查制度明确的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境内企业, 应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申请。其中要求, “对国家安全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外资并购, 商务部可终止当事人的交易, 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措施, 以消除该并购行为对国家安全的影响。”该《规定》自2011年3月5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2011年8月31日。在3月5日至4月10日的45天内由公众评议, 商务部将对评议进行研究并及时反馈。

随着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近期在我国的正式建立, 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及运输服务相关行业, 物流业已被纳入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 这意味着我国物流业的收购行为正在迎来新的变数。虽然,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两会”期间对媒体表示, 外资并购审查并不意味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会变, 而是为了在扩大引进外资中保护国家安全。然而, 这并不能抵消外界的担忧。该项政策将对物流业的资本运作产生哪些影响?这一机制能否在有效利用外资和维护国家安全中做到平衡?我国物流业下一步的资本运作方向又在何处?近日, 本刊邀请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主任蔡进, 澳门爱普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贾雪鹿以及汉能投资集团副总裁宗小丽等三位嘉宾, 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解读。

物流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

记者:我国为什么在现阶段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蔡进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主任) :出台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并不意味着我们对外开放的政策有所改变, 也并非限制外商进来。但国家安全是必要考虑的, 不能说对外开放就不要国家安全。此外, 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 引进外资的目的和立足点也会发生变化。从物流行业来说, 现阶段引进外资可能最主要的不仅是资金问题, 而是通过引进外资, 将先进的物流技术和管理方式引入, 这将对我国物流业的发展产生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事实上, 外资进入中国的目的和立足点也跟以往不一样了。

宗小丽 (汉能投资集团副总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中国已成为全球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非常有必要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从国际上看, 美国、加拿大、德国等也都建立了相应的外资并购管理机制。

记者:物流业为什么被纳入外资并购安全审查范围?

蔡进:安全审查的重点锁定在“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关键领域内”, 交通和物流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领域, 任何一个行业都离不开物流, 比如工业、农产品, 甚至军事。物流环节被控制住, 国家安全就会受到威胁, 这是不容置疑的。此外, 交通基础设施也直接关系国家安全, 试问哪个国家希望自己的机场和港口让外国控制?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 外商可以充分利用中国的港口、机场等设施去开展经营活动, 但不能控制住。物流业对国家安全的影响显得比其他行业更为突出, 理应被放在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首位。法国前总理就曾说过, 谁控制了法国流通业, 谁就控制了法国的经济命脉。事实上, 流通业的核心就是物流。

贾雪鹿 (澳门爱普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航空运输和公路运输等物流相关行业不可能全面开放, 确实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问题, 再发达的国家对于运输业都有相关的规定和限制。同时, 任何一项政策出台, 都是对行业发展重视和支持的一种表现。以前很多政策不提物流的原因, 是物流业没有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物流业纳入到外资并购安全审查范围, 也证明国家确实越来越重视这个行业。

记者:在物流业近年的外资并购案例中, 是否出现过危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

蔡进:这个问题在快递业比较典型, 快递业涉及商业机密和国家经济命脉。实际上, 快递业的外资并购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对中国的经济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我们也通过各种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过相关问题。在符合W T O原则的前提下, 从政策和立法层面对此加以关注, 以便在规范、公平、公开、合理的环境下解决问题, 当前确实需要我们认真考虑, 并通过调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遏制不良资本规范投资行为

记者: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是否会对物流业吸引外资产生影响?

蔡进:保障国民经济安全运行, 与外商投资物流领域并不矛盾。通过对外资并购实施安全审查, 有利于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实行对外开放, 因此不仅不会限制外资进入, 反而能够促进我国更好的对外开放。外商并购安全审查只是规范并购的一个程序, 影响国家安全就不能实施并购行为, 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并购, 国家不仅不限制, 还会鼓励。

贾雪鹿: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实施, 可以遏制不良资本变相进入物流行业。但它同时也对中国的物流企业发出预警:不能再盲目寻求境外的资本运作了。

记者:新的安全审查制度的实施, 是否会影响外商投资我国物流业的积极性?

蔡进:加强外商并购安全审查, 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外商在国内的经营行为, 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 进一步规范、完善对外开放的一系列政策, 这是中国政府对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负责任的态度, 有利于外商投资经营与健康发展。把规范工作做在前头, 总比在并购之后出一系列问题时再找“麻烦”好。反过来, 外商也应该认识到, 这是积极的规范和疏导, 而不是限制。不能一出政策就想着是限制谁。做得好谁会限制你?如果连国家安全都破坏了, 不限制你限制谁呢?

贾雪鹿:外资不会因此降低对物流业的关注。政策出台后更规范了, 哪些钱能进来, 进入哪些行业就更加清晰。清晰的时候, 外商明确某些做法合不合乎政府规定, 资本是不是安全;而概念模糊的时候, 外资还会担心投资可能被化为不正常的行为, 反倒不敢进来。

宗小丽:外商进入中国, 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人口红利, 就要理解中国的政策, 否则只能退出中国市场。从两年前的“十大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 到今天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 物流都被纳入其中, 说明国家对物流行业的关注度越来越强。从投资角度来说, 正是这样的行业才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才有相当好的投资回报机会。外资的嗅觉是非常敏感的, 外商应该会越来越关注物流业的投资机会。但出现政策壁垒后, 外商就要动脑筋:哪些可以做, 哪些不能做。

记者:安全审查制度是否会改变外资对物流行业的投资方式?

宗小丽:这可能会是外商投资方式转变的一个“分水岭”。当一个行业成为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领域, 一般都不允许外资成为控股方, 这是必然的。可能今后更多的外资倾向于参股但不控股, 外商投资是逐利的, 如果行业发展机会大, 参股总比不投资强。如果行业不发展, 100%控股也不赚钱。了解新的政策后, 外商可能更多的通过参股方式, 但仍然可以享受到中国经济发展的利益。

贾雪鹿:应该说, 大部分外资并不希望在合资中控股, 外商希望通过投资实现资本的最大化, 30%左右甚至更低的持股比例都很理想。而希望获得中国市场的外商, 现在也没必要通过参股方式了, 因此会更倾向于外商独资。以往国内物流业有一些不大成功的外商并购案例发生, 实际上主要由于当时的政策不允许外商独资做物流行业, 必须合资。今后, 外商如果希望借助国内企业, 快速占领中国市场, 有必要寻求新的并购思路。

影响物流发展格局

记者: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实施, 会影响物流业今后的市场竞争格局吗?

蔡进: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 不是绝对的公平, 而是在一方弱势的情况下, 更要通过政策倾斜形成公平的市场环境。避免资金实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一方完全挤跨另一方, 避免形成不合理、不公平、一边倒的市场环境和垄断局面。物流业就是如此, 在我们弱势的情况下, 要通过政策的适当倾斜, 抵消掉我们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的弱势, 形成公平的环境, 否则我们竞争不过, 最后市场都是外商的, 势必影响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安全运行。

贾雪鹿:过去中国对外资优惠太大, 在税收、土地等方面, 对中国企业是不公平的。现在国内企业成长了, 有些甚至比国外企业发展得更好, 是时候调整到同一个起跑线上了。事实上, 外商也觉得很正常, 多年前就预期政策调整是迟早的事, 不可能一直向外商倾斜。

宗小丽:对于国内的民族品牌来说, 意味着兼并重组的利好机遇。由于外商不能再像以有那样想收购就收购, 想独大就独大, 这就为国内的民族品牌提供了战略合作和做大做强的发展机会。

记者:不可否认的是, 这一制度有可能会对行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吸引外资等方面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 政府应如何从政策实施的层面予以归避?

蔡进:《通知》提出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很好, 据说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国防科工委、科技部、农业部、国资委、银监会、国家工商总局以及税务总局等多个部委和一些重要的行业协会都将纳入“部际联席会议”的机构之中。行业协会最了解行业, 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 确实应该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 听取行业协会的意见。

贾雪鹿:就目前来说, 政策的实施效果更多的是观望和应对, 实质性的感受要在资本合作过程中, 遇到瓶颈时才会明确。所以, 政策的实施应该保留一个提意见的端口, 随时可以进行探讨和修改。有公开的反映渠道, 对于行业发展更加重要。同时, 物流业应该通过行业组织或是开展研讨会, 大家积极参与探讨, 提出自己的建议, 可能就会出台更加合适的政策。

中国政府审核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涉及政策

201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 提出将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明确安全审查范围。

2009年6月:商务部对《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部分条文进行修改。

2008年8月1日:经过13年漫长立法进程, 中国施行《反垄断法》。该法明确规定任何经营者,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 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 在经济活动中都要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对违反规定, 实施垄断行为的, 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工作汇报制度 篇十一

一 目的:规范管理模式,保证汇报渠道通畅。

二 范围: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属二级公司。

三 公司实行逐级负责制,由下而上逐级请示汇报,部门人员向部门负责人请示汇报,部门负责人向公司负责人请示汇报。

四 工作请示一事一报,一般是直接向直接上司汇报。不要一事多头或交叉请示、报告。

五 请示、汇报一般逐级进行,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事后向直接上司再报。

六 各级人员向上级汇报时,不仅要报告情况,而且要提出对问题的看法及解决方法。

七 各级负责人,在接到下级请示汇报或报告能立即回答的应当天答复,需研究解决的要讲明批复期限。己明确要求报告期限的必须在期限内完成,不能完成时,须及时请示。

八 请示、汇报的事项,需备案或需其他部门(人)协助的,应用文字形式。

九 公司各级管理层对直接下级或间接下级布置任务或下达命令,受令者完成与否,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复命。

十、如执行人在执行开始后发现有困难或阻力,应努力去克服;如确实有不可克服的困难,执行人无法按时、按标准完成,要“立即”向下命令者复命,讲明不能完成任务的困难或原因。如已完成任务,也要复命。“立即”:公司规定为不超过四小时。

12.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篇十二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2013年4月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

理制度

各单位、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责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臵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和《公司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汇报程序及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2)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吨(含50吨);(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

(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在10米及以上;(8)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在5米及以上;(9)巷道冒顶长度在10米及以上;

(10)矿用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11)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12)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

(13)地面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地面中断供电2天以上;(14)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

(15)提升设备的断绳、坠罐、坠箕斗、蹲罐、过卷,大型物坠入井筒;

(16)提升设备卡罐8小时以上;

(17)运输设备撞车、追尾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斜井跑车,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18)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19)压风机凤缸、风包和风管爆炸或着火;(20)主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21)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22)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2、二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2小时以上,但不足8小时或采区停工8小时以上,但不足3昼夜;

(2)井下透水或突水致使淹采掘工作面;(3)采区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4)采区或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8小时以上;

(5)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达5米及以上,但不足10米;(6)掘进工作面冒顶达3米及以上,但不足5米;(7)巷道冒顶长度达5米及以上,但不足10米;

(8)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万元;

(9)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10)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

(11)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或地面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至2条;

(12)矿井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扇通风)停风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

(13)提升设备卡罐达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14)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

3、三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30分钟至2小时或使采区停工2小时至8小时;

(2)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运,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及以上;

(3)矿井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扇风机)停风10分钟以下;(4)因水灾迫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

(5)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米(含3米),但不足5米;(6)掘进工作面冒顶3米以下;(7)巷道冒顶长度5米以下‘

(8)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5—2万元;(9)乘人罐笼卡罐1小时以上,但不足4小时;

(10)地面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或地面供电中断10—30分钟;

(11)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0.5—2万元;(12)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2万元;

(13)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

(14)未列入矿井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4、矿井地面非伤亡事故划分,比照《公司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汇报程序集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试行)》中地面生产经营单位非伤亡事故相关划分标准。

(三)人身未遂事故

按事情情节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1、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相似,一旦发生将会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只是凭侥幸才未酿成后果的事故。

(1)采掘工作面冒顶、片帮埋、堵人超过3人及以上;(2)采掘工作面未撤出人员提前放炮;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以上或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瓦斯积聚仍进行爆破作业;(4)有害气体使多人被熏事故;

(5)斜井内有人员工作或行走同时开动车辆,或斜井跑车事故;(6)运人车辆行驶中颠覆矿车事故;(7)人员上下罐笼时突然走罐事故;

(8)提升设备过卷0.5米以上,造成有人受伤,蹲罐未造成后果;(9)乘人罐笼运行中,上井口坠物事故,有穿透罐笼的物体;(10)运输皮带电缆冒烟或着火未造成严重后果;(11)3千伏级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点事故;(12)压风设备、管路爆炸事故;(13)火工品爆炸或丢失事故;

(14)水或煤水使3人及以上被冲事故;

(15)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未遂事故;

2、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死亡事故相似,如果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因侥幸才未造成死亡后果的事故。

(1)顶板冒落、掉顶或片帮埋人、砸人事故;(2)工作面倒柱险些砸人事故;(3)工作面放炮险些崩人事故;

(4)皮带或刮板运输机刮人、挤人、铰人、物料顶人事故;(5)人身触电或电弧烧人事故;

(6)运输设备、车辆刮、挫、撞、轧人事故;(7)人员高处坠落或坠物险些砸人事故;(8)机组锚链断裂崩人或大链弹人事故;(9)设备检修时误动作伤人事故;(10)水或煤水冲人事故;

(11)其它由事故调查小组认定为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二、事故汇报

1、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安排现场人员救护伤者,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相关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以利于现场勘察。‘

2、现场事故发生或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亲自或安排专人将事故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害程度及数量等)向矿调度室汇报。自发生事故10分钟内事故单位未向调度室汇报的。视为故意隐瞒事故。

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安排运输队准备好人车及罐笼,保证运输畅通;同时通知矿医院做好接诊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准备;矿值班领导根据伤情汇报给矿长和党委书记。

4、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未遂事故和永煤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事故,矿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安排救护工作并决定向矿长、党委书记汇报,矿长或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当于30分钟内报告永煤公司调度室、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5、重大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非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永煤公司。凡是需要立即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可以用电话直接上报,随后补报文字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

6、需要向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臵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执行。

7、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8、事故有关的业务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矿调度室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并根据调度室安排指定专人到现场察看情况,协助事故事故单位处理工作并及时掌握现场真实情况;

9、如职工发生人身伤害后向本单位汇报,而事故单位未按事故汇报程序向矿调度室汇报的,侧视事故单位故意隐瞒工伤,同时谁造成信息阻断的要承担医疗费用的60%,由劳资科核算时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10、如职工个人发生人身伤害(施工地点单人作业的)而没有在第一时间(原则上10分钟以内)汇报给调度室或本区对的,视为伤者故意隐瞒工伤,承担医疗费用的80%,由劳资科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视该职工所在单位故意隐瞒工伤。

11、由于职工人身伤害原因无法进行信息沟通,周围知情人员出现不汇报、不组织救援等不作为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职工受伤后私自离矿,且又无矿内人员能证明其在矿工作时受伤,一切后果均由该职工个人承担;若有矿内职工能证明其在矿内因工作受伤,且经查实的,则视伤者故意隐瞒工伤,本人承担全部已发生医疗费用,由劳资科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视该职工所在单位故意隐瞒工伤。

13、城郊煤矿事故汇报流程图(附后)

三、现场急救程序

1、事故发生后,立即在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的指挥下,首先解救伤员脱离现场危险区,同时发出呼救。并由受过训练的人员实行自救互救,进行心脏复苏、简单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及搬运伤员等。

2、井口急救医生接到呼救后,携带所需医疗用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诊断、急救,初步判断伤情。对伤情较重和危机生命的伤员,应及时报告矿医院或者上级医院,派医生下井协助抢救,并在密切监 护下安全护送升井。要求矿医院指定与之相适应的救护应急预案。

3、伤员送至矿医院后,应加强急救措施,确切判断伤情程度,在伤情稳定时可转送医院。伤员不宜转送时,请求上级医院前来协助抢救。

4、在急救过程中矿医院要做好救护记录,在伤员转送医院时,应由医生护送,或由了解情况的工人护送,并由上级医院陈述抢救经过。

5、根据事故等级,由矿长或调度室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现场自救基本原则

抢救伤员必须遵守“三先三后”原则,即:

1、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2、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

3、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五、人身伤害事故治疗程序

1、调度室通知矿医院值班医务人员,并把了解到的伤员伤情进行简要说明,由矿医院确定治疗地点。

2、伤员到达治疗地点,经过医务人员检查后,如需到其它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时,由矿医院医务人员通知调度室派车到指定地点,由事故责任单位值班人员通知值班队长、队长或党支部书记陪同。

3、重伤员治疗由矿医院院长与其它医院联系,安排治疗事宜,并指定医务人员陪护。

4、矿医院根据受害人情况,轻微伤于接诊后12小时内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轻伤及以上事故于接诊后24小时内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将事故报告送安全科,在医院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4小时内到安全科办理相关手续。

5、伤员私自到非指定医院治疗的,或未经矿领导同意安排到非指定医院治疗的,按隐瞒工伤处理。

6、工伤人员工伤治疗结束后,必须在一周内将自己工伤治疗证明交安全科妥善保管,然后由矿医院出具证明交劳资科,劳资科可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工伤人员恢复情况确定是否准许其上班,不经劳资科同意,工伤人员不得上班。

六、各科室职责

1、安全科负责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及时向矿领导提供事故报告,并统计上报,建立各类事故台账。

2、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顶板,“一通三防”、水灾、井下爆破等非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全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类型、级别、事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3、机电科负责组织对机电运输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把事故报告报安全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4、综合办负责对地面爆破、地面火灾事故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全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5、调度室负责组织对其它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全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七、零星工程施工出现事故责任划分

各采区多个队伍同时施工的地点,各队施工措施要统一会签,一个区队同时施工的地点不得超过四个,施工期间各队跟班队干要相互协调,杜绝事故发生。

1、零星工程作业的区队在其它区队的施工区域内施工时,零星工程施工措施要进行会签并送区域所有施工区队贯彻;零星工程施工队伍一并贯彻主体工程措施相关内容。

2、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它单位设备设施造成事故的责任由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承担。

3、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它单位设备设施造成事故的责任由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承担。

4、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施工时出现其它事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各自承担责任大小。

八、事故调查

(一)成立事故调查组

发生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由矿成立事故调查组。分管矿领导主持,业务科室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及责任单位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交事故报告。轻微伤及一般非伤亡事故由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并于1天内提出事故报告交安全科。

1、顶板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工会、团委等科室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总工程师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2、机电运输事故调查组 组长:分管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机电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成员:其他矿领导,机电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工会,团委等科室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机电副矿长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机电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3、“一通三防”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通风,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工会,团委,等科室相关人员,通风队队长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总工程师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生产技术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4、水灾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地测,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工会,团委,等科室相关人员,通风队队长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总工程师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生产技术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5、爆破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纪委书记,通风,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工会,团委,等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井下爆破由总工程师主持,地面爆破事故调查由纪委书记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井下爆破事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地面爆破事故由综合办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6、地面火灾事故调查组: 组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相关矿领导,保卫科,安全科,工会,团委等科室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纪委书记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综合办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7、其他事故由调度室负责组织,矿领导和相关科室及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参加。

(二)事故调查程序

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调度室通知相应事故调查组组长级成员,事故调查组组长及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分析,并与12小时之内组织追查。发生轻微伤及一般非伤亡事故,值班矿长安排人员到现场调查分析,并由责任单位于12小时之内组织追查。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调查组搜集材料:

1、由安全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单位、地点、时间、伤害人员、姓名、人数;(2)事故当班班前会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动作或位臵;(3)施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贯彻措施情况;(4)当事人材料;

事故发生后,安全科与责任单位要尽快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相关材料(对证人口述要做好记录和考证)。

2、由劳资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职务、工龄,本工种工龄、用工形式、技术状况及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3、由机电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质量,有关设计、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

(2)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等;(3)事故地点(设备地点)工作环境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4、由生产技术科负责搜集提交的资料(主要是采掘、“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有:

(1)采煤工艺、放顶情况;

(2)事故当班瓦斯检查、记录、汇报情况,支柱、支架质量情况;(3)巷道质量情况;

(4)施工工艺及掘进支护等情况;

(5)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有关设计资料及技术要求;(6)绘制事故现场图(标明受伤者及相关人员设备设施位臵)。

5、由矿医院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1)事故前受伤者和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2)事故后对受伤者致伤害程度的鉴定及抢救情况。

九、事故分析追查

1、事故发生后,经医院及相关部门初步鉴定属重伤或二级以上非人身伤害事故的,由对应的调查组进行事故分析追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照有关制度,把事故的原因、责任、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于24小时内提交矿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轻伤事故由安全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追查,于24小时内提交事故报告,并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矿党政联席会通过执行。

2、经矿党政联席会批准的事故报告,由对应调查组负责下发事故通报。

十、事故报告及统计

对事故分析追查完毕,经党政联席会批准的事故报告,由与公司业务相对应的科室于24小时内以文件形式向公司相应部室报告,报告要附有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伤病人员登记表、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现场照片、医院对伤害人员伤害程度鉴定、物证、人证材料、直接、间接损失材料等。安全科对事故报告进行汇总存档,并根据事故报告建立工伤事故台账和非伤亡事故台账,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根据业务范围分别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安全科建立的非伤亡事故台账要包括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等三个科室所有非伤亡事故台账的内容、十一、责任追究与处罚

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的同时,根据事故性质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直至撤职处分。(上级有文件规定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1、出现事故后现场负责人不积极履行汇报、抢救(抢险)义务的,罚款2000-5000元并停工培训;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罚现场负责人2000-5000元;故意制造假象,影响或阻碍事故调查的,罚现场负责人2000-10000元,并追究其行政责任;故意隐瞒工伤(事故)或放任事态发展导致事故扩大的,单位负责人不及时汇报事故情况的。或不按程序汇报、治疗的,延误治疗时机或造成其它纠纷的,罚单位负责人、书记、跟班人员各10000元,并追究行政责任;单位故意隐瞒工伤的(事故)的。罚单位负责人、书记、跟班人员各10000元,并追究行政责任。

2、伤者故意隐瞒工伤的罚款5000元,知情者(证明人)罚款2500元。

3、隐瞒工伤的除按隐瞒工伤处罚外,根据所隐瞒工伤的类别或登记,按照《煤矿安全奖罚制度》对应条款一并处罚。

4、相关业务科室或单位负责人接到调度室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原则上必须在30分钟内到矿。凡因通讯不畅造成联系不到本人的,轻者罚款400元,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5、矿相关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不按照规定及时履行职责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300元。导致事故扩大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部门负责人行政责任。

6、事故调查过程中,不如实反映事故真相或提供虚假信息者,罚款1000-5000元。

7、事故追究分析、报告、统计不符合规定的,对业务主管部门责任人罚款3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行政责任。

8、工伤人员治疗结束后必须将自己工伤治疗期间的病历交矿医院妥善保管。否则罚工伤人员500元。

十二、其它 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者,医疗终结需由医院出剧痊愈证明,出院后需到矿培训办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能适应工作的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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