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销产品管理制度

2024-06-23

公司代销产品管理制度(精选4篇)

1.公司代销产品管理制度 篇一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要点解读

一、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相关材料一览

(一)《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案)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通报 机构监管情况通报2012年第12期,2012年11月12日

(二)业务资格审核指南 证监会网站机构部栏目

(三)证券公司销售金融产品统计报表 CISP

二、关注要点:

(一)关于调整范围

1、与代销基金规定的关系

若证券公司仅代销基金,取得基金代销资格即可;若还要代销其他金融产品,还需要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2、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销售监管规则的关系

按照《立法法》的精神,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除遵守本规定以外,还要遵守银监、保监的规定。

(二)关于业务资格

1、第三条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监会的规定,取得代销金融产品的业务资格。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关注要点:资格条件 申请材料

2、具体要求

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最近1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或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有关机关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调查的情形

有拟负责申请增加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适当数量的拟从事申请增加业务的就业人员

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事故;与申请增加业务有关的信息系统符合规定

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且持续经营已满1年,再次申请增加业务种类的,距前次申请获批超过6个月

现有业务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其他要求

3、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表(格式文本附后)(2)股东(大)会关于变更业务范围的决议

(3)与申请增加业务有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文本(涉及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相关制度的内容应当覆盖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销售适当性管理、资料保管、人员培训,客户回访、客户投诉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等)(4)公司最近2年合规运行情况的说明

详细说明最近2年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最近1年是否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是否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受到有关机关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调查等情形。

4、审核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获得业务资格后,即可代销所有允许代销的金融产品,不分种类。

(三)关于代销产品的范围

1、第四条 证券公司可以代销在境内发行,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各类金融产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代销的除外。关注要点:境内发行、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备案的证明

2、境内发行,是国家有关部门或其售前机构明确该金融产品可在国内发行 国家有关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不包括地方各级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批准或备案,合理确认即可,无须取得批准文件

(四)关于基本原则

1、第三条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适当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合法利益。

关注要点:避免利益冲突

2、避免利益冲突,既要避免证券公司与客户的利益冲突,也要避免代销活动中证券公司不同部门、不同人员见的利益冲突等。

配套通知:证券公司的尽职调查,产品筛查与产品销售活动应当相互独立。

(五)关于集中统一管理

1、第六条第一款 证券公司应当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的职责。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

关注要点:集中统一管理要求

证券公司应当集中进行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审慎调查,风险类别划分和选择,统一与委托人签署代销合同,统一制作产品宣传推介材料。

(六)关于委托人资格审查

1、第七条 接受代销金融产品的委托前,证券公司应当对委托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确认委托人依法设立并可以发行金融产品后,方可接受其委托。配套通知:不得代销不具备主体资格条件的发行人发行的金融产品。金融产品的发行人是风险的重要来源。关注要点:可否委托第三方

(七)关于审慎选择金融产品

1、第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审慎选择代销的金融产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的发行依据、基本性质、投资安排、风险收益特征、管理费用等信息。证券公司确认金融产品依法发行、有明确的投资安排和风险管控措施、风险收益特征清晰且可以对其风险状况作出合理判断的,方可代销。金融产品的本身是风险的重要来源

关注要点:审查内容,可否委托第三方

2、配套通知:重点关注金融产品的发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金融产品是否具有明确的投资人范围、投资期限、投资方向、收益来源,产品设计是否透明清晰,是否与产品说明书的描述一致,产品资产是否单独托管和独立核算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禁止,暂停发行或者正处于清理整顿中的金融产品以及产品设计存在明显缺陷和风险隐患的金融产品,证券公司不得代销。

3、合伙企业合伙份额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暂不纳入代销范围。

(八)关于代销合同

1、证券公司与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关系本属双方意思自治范围,但考虑到销售行为由证券公司与金融产品发行人共同完成,证券公司的销售行为需要金融产品发行人的配合,为更好保护客户权益,有必要加以规范,《规定》选择对代销合同进行必要规范,将行政监管要求转换为民事约定,以适当约束发行人的行为。

2、双方的商业合作,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行约定,必备事项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户利益。

必备事项一:证券公司有义务向金融产品购买人披露必要信息,揭示风险,提供后续服务,因此,代销合同应当约定双方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以及后续服务的相关安排。

必备事项三:委托人违约,客户可能向证券公司提出诉求,因此,代销合同应当出现委托人对客户违约情况下的处置预案和应急安排。

必备事项四:代销模式下,发行人风险可能向证券公司传递,因此,代销协议应当约定;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委托人仅限金融产品发行人,第三方销售机构不能作为委托人。

(九)关于备案

1、第十条 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金融产品说明书、宣传推介材料和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关注要点:事后备案要求

(十)产品分级、确定适合购买人的类别和范围

1、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当对所代销金融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确定适合购买的客户类别和范围。

2、第十二条第三款 委托人明确约定购买人范围的,证券公司不得超出委托人确定的购买人范围销售金融产品。

关注要点:与金融产品发行人确定的购买人范围的关系

3、配套通知:证券公司应当明确代销金融产品的风险分类标准

证券公司确定的购买人范围不应当超出发行人确定的金融产品购买人范围。发行人确定了金融产品最低购买金额的,证券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多名客户集合资金购买或类似情形的发生。

(十一)适当性管理

1、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应当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基本情况,评估其购买金融产品的适当性。

证券公司认为客户购买金融产品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适当性的,不得向其推介,客户主动要求购买的,证券公司应当将判断结论书面告知客户,揭示其审慎决策,并由客户签字确认。

委托人明确约定购买人范围的,证券公司不得超出委托人确定的购买人范围销售金融产品。

关注要点:如何了解客户,如何评估适当性、不适当无法判断适当性时的要求。

2、如何了解客户: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基本情况,并不限于填写问卷。

如何评估适当性,适当性匹配应当是关注风险等级的匹配及需求的匹配程度。不适当或无法判断适当性的要求:要求不得推介,即以销售为目的主动向客户进行推介介绍,客户主动要求购买的可以销售,但需要将判断结论书面告知客户,提示其审慎决策,并由客户签字确认。

3、配套通知:证券公司应当在已确定的代销产品风险等级和购买人范围内,根据特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意愿,确认该客户是都适合购买该金融产品,确保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

(十二)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1、第十三条 见原文

关注要点:信息披露 风险揭示 责任说明

适当方式,不限定必须是纸质,只要能够实现监管要求,具体方式公司可以具体与客户约定或者自行选择。

2、为避免信息披露不一致,这里向客户提供的相关材料应该是发行人提供的信息。

金融产品合同当事人,包括与金融产品合同相关的发行人、管理人、托管人、财务顾问等。

证券公司只需披露与金融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即可,无须具体说明,“关联关系”的界定按照会计准则执行。

3、代销的金融产品是否流动性较低,透明度较低,损失可能超过购买支出,证券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客户披露委托人提供的金融产品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金融产品说明书等材料,全面、公正、准确滴介绍金融产品有关信息,充分说明金融产品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风险特征,并披露其与金融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代销的金融产品流动性较低,透明度较低,损失可能超过购买支出或者不易理解的,证券公司应当以简明,易懂的文字,向客户做出有针对性的书面说明,同时详细披露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情况,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

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说明,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成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说明证券公司的代销角色,以及证券公司与金融产品发行人的不同责任。

4、配套通知:证券公司在销售金融产品之前,应当向客户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并揭示存在的风险。

对于流动性较低、透明度较低、损失可能超过购买支出或者不易理解的特定金融产品,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充分证明,要求客户说明确认已充分理解相关风险特点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原则上,证券公司不得向没有投资经验,专业知识不足,风险承受能力弱的个人投资者推介上述特定产品。

(十三)持续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见原文

关注要点:主动还是被动

(十四)资金结算

《代销规定》对客户购买资金的收付不做统一要求,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可以由客户直接向委托人支付,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支付,在通过证券公司支付时,客户资金应当纳入现有三方存管体系,相关问题将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中一并考虑。

客户可以使用资金账户购买证券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

(十五)禁止行为 第十四条 见原文 关注要点:第四项

(十六)记载与保存 第十六条 见原文

关注要点:保管方式、期限

保管方式不限,保险期限按照《证券法》第147条执行

(十七)人员管理

1、第十七条 见原文 关注要点:“ 管理规定”如何理解?培训具体要求?

2、第一款的“证券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包括《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自律规范。

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

3、配套通知: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建立合理的考核体系,统一讲解每一款产品的风险特征,风险等级及适合销售的客户范围,确保每一销售人员在代销前充分了解所销售的产品;合理制定分支机构济代销人员业绩考核指标,不采取摊派等方式安排任务,绩效考核要与合规经营、适当性销售情况挂钩。

(十八)回访要求 第十八条:见原文 关注要点:重要性

(十九)客户投诉和突发事件处理 第十七条 见原文

关注要点:证券公司的责任

(二十)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 见原文

关注要点:重视行业自律和内部追责

(二十一)合规与风控

配套通知: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各项业务制度必须经公司合规部门审议通过,并明确合规部门对代销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规定计算代销业务风险控制指标,准确评估,测量和预警代销业务潜在的风险。

业务开展初期,暂按照上半年累计代销金额的1%(不满12个月的安本年累计代销金额)计提风险准备,以后根据业务风险情况,适时调整。

(二十二)数据报送

配套通知:我部已通过CISP系统“财务与业务数据-业务监管报表”增加《证券公司销售金融产品监管报表》,自规定生效当月起纳入报送范围,为稳妥推出代销业务,本通知下发后三个月内,各证监局应当每两周汇总一次证券公司销售金融产品监管报表,汇总结果通过邮件方式接送我部,三个月后按常规实行月报制。关注要点:指定邮箱

(二十三)参照使用 第二十一条 见原文

关注要点:与资管规则的要求

资管规则没有特别规定的,执行本规定

2.产品代销协议 篇二

甲方:

乙方:中国人民海军422医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推广甲方“冰晶透皙”美容品品牌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冰晶透皙”产品的有效性;保证乙方销售产品的品质。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提供推广“冰晶透皙”产品所需的宣传资料;

3、为乙方人员进行高质量的培训;

二、乙方责任:

1、独立、积极进行“冰晶透皙”品牌的推广;

2、保证按协议约定时间足额付款;

3、维护甲方形象,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形象之事;

4、承担为顾客提供发票所上缴的税款;

5、乙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有缺损等现象,应于发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调换;调换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合作方式

1、乙方通过自有渠道代理推广甲方“冰晶透皙”系列产品。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传真件3个工作日内发货。

四、结算方式

1、按零售价格 3.5折给乙方结算(需提供发票)。

2、两个月的试销期,如无出现质量问题一次结清所有货款。并另行签订加盟合同。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法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发生,均按法定的免责或履

行的规定执行,双方无须自行约定。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3.产品代销合同 篇三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______系列及相关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宜

一、委托代理销售产品名称: _______系列及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产品的销售代理事宜。乙方必须保证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经营场所符合法律和当地政府的法规政策。

三、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行销售及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产品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第二条 委托期限

一、委托期限:自起至止。

二、委托期限届满前,若一方有意延长本协议期限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另行订立协议或订立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若委托期限届满双方未就续约事宜达成协议的,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条 产品质量

一、甲方负责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经检验合格。甲方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标识完备。

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产品后立即进行检验,发现质量缺陷的,应于二日内就发现的质量缺陷向甲方业务员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条第一款之约定,本条第四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乙方及时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甲方负责对异议产品进行更换。

四、售出产品使用后发现存在质量缺陷的,甲方应负责按质量保证约定为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

第四条 产品价格

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销售,具体价格以报价单形式确定,一般情况一年内价格不进行调整。

第五条 产品交付

一、甲方负责视销售情况向乙方提供产品。甲方提供产品同时,应向乙方提供“出货单”供乙方进行产品清点及验收。

二、甲方应将产品运输至双方约定的交付地点 视为交付。甲方可自行运输或将产品

交付其他货物承运人以运交乙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收货时需先按货运单核对货品大件数,仔细检查外包装纸箱是否完整,有无破损、划痕、封条开封痕迹,如无误在货运单上签字确认,再开箱验货。若发现有破损,当场与货运公司清点内包装物,看是否与出货单相符;如有不符应与货运公司共同签字确认实际收到数量和短少数量,保留相应证据以便甲方向货运公司追偿;乙方未履行上述程序无法证明外包装破损导致的短少数量,或未为甲方保留向货运公司追偿的证据的,数量短少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货物后,货物的损 失风险转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收到产品应予签收,并应立即根据“出货单”进行检验。若发现产品实际数量或品种与配货单不相一致的,乙方应于收到货物当日通知甲方业务员,并于收到产品后二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数量及品种与配货单一致。

五、乙方经检验确认甲方交付的产品与出货单一致的,应于收到产品后七日内将“出货签收单”挂号邮寄至甲方公司本部或甲方指定的业务部。

第六条 产品销售

一、乙方负责提供销售场所,所需销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及营业税等皆由乙方承担。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所有门市、分店应负责同时无间断销售甲方产品。

二、乙方应在醒目位置按甲方要求放置甲方产品及宣传广告品,并按有利于产品销售之原则布置店面、橱窗及其他展示区。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摆放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并有权直接视合适与否对乙方店内放置甲方产品进行柜台重新布置。

三、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向乙方提供宣传广告品。

第七条 价款支付

一、乙方应于每月五号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上月产品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包括产品型号、颜色、销售数量。乙方怠于提供销售记录的,视为甲方交付乙方的产品已全部售出。

二、乙方应于每月月底前,按上月销售记录所示销售金额向甲方支付产品价款。

三、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在双方约定付款日当月必须支付应付货款予甲方,若乙方遇特殊原因未能如期支付应向甲方提出延期付款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和确定延期付款日。

乙方在双方约定付款日起60 天内未支付应付货款予甲方,甲方将盘点在乙方处的产品库存并停止对乙方供货。乙方在双方约定付款日起90 天内未支付应付货款予甲方,甲方将取消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资格并从乙方处撤回未销售完产品,要求乙方结清所有销售货款。

第八条 产品核点

一、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产品销售情况,并有权每月视需要与否派员至乙方处核点产品。

二、甲方核点产品时,乙方应予配合。双方应对核点情况予以书面记录并签署确认。核点记录与乙方提供的销售记录不符的,以核点记录为准。乙方应于核点后将应付而未付的产品价款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产品,若核点时发现产品损坏或灭失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应于核点后按报价单价格就损坏或灭失产品向甲方予以全额赔偿。

第九条 产品退还

一、乙方有权退还产品或根据甲方要求退还产品,或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产品退还、交还、返还。

二、在前款情况下,为避免产品损坏或丢失,双方约定按如下程序退还产品:

1、要求退还产品的一方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甲方应提前日,乙方应提前日。乙方通知内容应包括退还产品数量、型号;

2、对方接获通知后予以确认,双方约定产品核点时间。如无特殊情况的,核点时间应在收到通知日内;

3、甲方可派员至乙方处,双方共同核点退还产品数量及完好程度。双方对核点情况予以书面记录并签署确认;

4、甲方确认退还产品数量及价款。对于损坏产品、非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超过退货期的产品及其他甲方认为不应退还的产品,甲方有权不予认可。甲方确认结果与退还产品通知不相一致的,以甲方确认结果为准。

5、甲方接收认可的退还产品并签收。

6、如果乙方违反程序的,甲方有权不接受退还产品,由此引起的产品损坏或丢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产品的交付参照本合同第五条;产品退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产品盘点

一、双方约定__月__日和__月__日为产品盘点时间,在盘点前甲方提前__日与乙方确认。

二、甲方盘点产品时,乙方应予配合。双方应对盘点情况予以书面记录并签署确认。盘点记录与乙方提供的销售记录不符的,以盘点记录为准。乙方应于盘点后将应付而未付的产品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授权签字条款

一、乙方授权乙方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交易过程中对双方的各种文件、单据、票据上签字,乙方授权人员的签字代表乙方与乙方加盖的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提供乙方授权人员的名单、授权范围及签字字样并在授权签字单上加盖公章。

三、授权签字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支付产品价款或其他应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款项之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超过九十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应付款、逾期利息及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金。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偿的权利。逾期利息计算至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为止,乙方部分付款的,先抵扣逾期利息,余额部分方为支付货款。

二、协议有效期内,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终止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

金。双方约定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予继续

赔偿。

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违约利息是对未及时付款导致的利息损失的赔偿约定;第二款的约定是一方导致合同解除应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两款互不冲突,可以合并使用。

第十三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

二、预期违约:甲方认为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停止发货、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提前支付货款或提供担保: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形。

三、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应将所有未销售产品完好地交还甲方。否则,视为产品已全部销售,乙方应于十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产品价款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一、双方对本合同有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和平协商解决或委托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二、双方同意就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甲 方:乙 方:

工商登记号:工商登记号:

法定代表(委托人):法定代表(委托人):

公司签章:公司签章: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4.产品代销合同 完全版 篇四

合同编号CONSIGNMENT CONTRAC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CONSIGNER(Party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方(乙方)CONSIGNEE(Party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1.代销商品: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销________________商品,有关该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具体明细见附件。

2)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店铺设立________(品牌)专柜,经营专柜位置销售该商品。

2.交货与验收:

1)甲方发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收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间的运输费用由_____方承担。

2)甲方将该商品向乙方发货之日即为交货之日。

3)乙方收到甲方该商品后,应由指定人员_____立即验收并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乙方在收货时对商品的规格、外观、数量进行验收,内在质量的验收及质量异议的提出在规定的___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查验,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4)如乙方需要补货,补货时间在甲方书面确认该商品的补货清单之后____天之内。甲方如果缺货断货而

不能按照乙方订货清单提供产品情况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订货计划。

3.结算办法:

1)乙方按_____商品,零售价的_____折给甲方结算。甲方可根据进口价格、海关关税、外汇牌价及市场

因素的变动,变更产品的零售价或批发价,甲方将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进行确认。合同编号Contract No:

合同编号Contract No:

2)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为当月销售的截至日期,乙方需在次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销售报表、库

存报表。甲方根据所核对无误的营业额向乙方开具________发票(类型),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的______天内按所收发票金额即付甲方,汇入甲方指定帐号。不作抽单结算。乙方付甲方货款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将该商品代销之前,该商品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但该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

担(商品自然磨损除外)。该商品如有毁损、灭失,乙方应按照批发价,在该商品毁损、灭失确定后的十天内赔偿甲方。

4.售后服务:甲方联系厂家为该商品提供___年的质保期。质保期自该商品销售之日起计算。乙方在代

销该商品时应明确向购买者说明质保起始日期和质保单位,并填写有关的质保文件。

5.代销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在合同期满 ____ 日内,甲乙任何一方未对合同结束通知时,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若合同期满不继续合作,乙方不得把代理的权利转给他人,本行业的相关信息也不能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收回所有未售商品(包括样品),如有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

6.代销人员返利及支付:乙方须在代销期间的每月__日将每月展示销售情况报给甲方,以销售额的___%

计算返利,并提供返利请款名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请款名单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返利,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甲乙双方须确保从甲方获得的销售折扣、返利等如实准确地计入各方正规财务账簿,且符合中国的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保密条款:甲方给乙方的批发价是内定价格,乙方要作为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8.代销其他条件:

1)乙方不得将该商品作抵押、出租、借用等代销行为之外的任何商业或经济处置。

2)乙方不得再从任何第三人处批发、购进、代为销售该代销商品或与代销商品相同品牌的其他商品或假

冒商品。

3)乙方要充分掌握甲方的产品知识,如因销售过程中对产品知识认识不足导致与客户间的纠纷,甲方不

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乙方不得将该商品转委托给他人代销,也不得在本合同所列明代经营的专柜之外的任何地点、商场、商铺、场所、商柜代销该商品。

5)如顾客使用乙方发出的优惠卡、贵宾卡等折扣卡购物,或店铺开展打折销售的活动时,甲方不承担有

关的折扣费用。乙方接受顾客使用信用卡付款时,甲方不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收款风险或有关的手续费用。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代销该商品的柜台或橱窗摆放任何折扣的标记、标签等,也不得擅自就

该商品作任何价格折扣的广告宣传。

7)乙方所得分成包括场地租赁费、设施使用费、清洁费、物业管理费、其他管理费等以及零售增值税和

其他有关税项。

9.通讯联络:甲方和乙方的通信联系地址见合同首页的上端。如有变更,应在______日内通知对方。否

则,任何一方向对方该通信联系地址发函后,均视为对方收到该函件。

10.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为付款金额的_______,同时守约方有权与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2)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采取诉讼、仲裁方式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1.解决纠纷的办法: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________(仲裁或法院)解决。

12.作为本合同的证据,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13.本合同由中、英两种文字签署,如有冲突以中文为准。

This Agreement is executed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versions.In case of any discrepancy,the Chinese version shall prevail.委托方(甲方)盖章:代销方(乙方)盖章:

CONSIGNER(Party A)SealCONSIGNEE(Party B): Seal

公司名称Company Name:公司名称Company Name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Contract Date: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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