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职能

2024-11-04

落实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职能(共8篇)

1.落实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职能 篇一

市安监局纪检组落实“三转”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XX市安全监管局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规定和要求,突出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按“三转”工作的总体安排,加大宣传,转变观念,为按期平稳落实“三转”做了一些工作。所做主要工作和存在问题如下:

一、主要工作。

1、抓好廉洁从政常态学习教育,夯实“两个责任”落实思想基础。制定局廉政教育学习计划,切实加强廉洁从政常态教育。我们始终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一起抓,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同时布置、同时督查、同时验收,做到逢会必讲,以持续有

力的教育宣传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行动自觉。我们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深入开展“学党章、守法纪”教育,把学党章作为党员干部重要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理

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认真开展廉洁自律底线教育;扎实推进关爱提醒教育和贤内助教育。自去年以来先后组织观看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四害之风》、《正

风肃纪在行动》等正反两方面的教育警示片十余次,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认真通报各期违规违纪事件,先后集中组织传达各种典型案例12次,以科室(大队)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6次,加深学习传达效果。通过发短信提醒注意事项,发廉政信函给干部家属,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考试,增强自律意识,各线分管领导和局纪检组对重点岗位、新进、轮转岗 人员及时谈话教育,强化风险“提醒”。及时将XX市纪委召开的会议主要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整理成书面资料下发,并组织学习讨论,对主要内容利用大会教育时再重点强调,增强教育效果,打牢 “两个责任”落实思想基础。

2、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完善落实,打牢“两个责任”落实制度基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制订《XX市安全监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时修订《XX市安全监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把“两个责任”体现在工作计

划和责任制分工中,根据人员调整,及时对各自责任进行调整,明确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制度落实的“刚性”。及时调整局纪检组织,始终保持3人以上,做 到有人抓事,同时组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工作任务明确,并层层细化分解。每月初落实案件线索向上级纪委零报告制度,每季度各分管局领导结合业务工作组织研究和听取各科(室)、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季度落实科室长以上人员廉政动态信息报送工作,每年底分管领导要向局党组上交分管各线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局党组每年要向XX市委和市

纪委上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并由局党组书记在全市大会上口头述职,接受社会监督,真正使“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抓好风险防控机制优化运行,营造“两个责任”落实良好环境 一是制订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积极完成执法任务。每年都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编制局执法检查计划,报市政府批复后实施。在认真落实执法计划的同时,重点突出对隐患集中和

事故多发领域、地区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联合执法和常态监管力度,强化列入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督促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核查和妥善处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信访件,努力遏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的发生,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

二是严格做到审批、监管、处罚职权分明,确保执法程序正确。严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纪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公开公正依法依规查处事故,认真落实《XX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办

法》和《XX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规定》等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在制度设置上,从2013年开始,单设了政策法规科,目前我局真正做到许可、监管、查处三分开。

三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的介入,从制度设置上防范问题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打造本质安全,要求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安全生产国三级创建,规下企业也制定了 相应的标准化创建计划。为防止安全监管人员和安全咨询机构在咨询服务中出现违规行为,局提出“搭建平台、资质备案、双向选择、公平竞争、重在服务”的原则,目前登记备案咨询服务机构共有

10家,局要求各级安监干部不能指定或暗示,发现类似情况将严肃处理,双向选择公开平等参与咨服务工作,必须比服务、比价格,让市场发挥作用。办法还规定,评审机构由上级抽签产生,初次评 审经费由政府埋单,对同一家企业的咨询和评审不能为同一家机构,有效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目前,标准化创建工作正稳步推进,既保证咨询服务机构的质量,又防止发生问题。

4、抓好纪检监督责任独立履行,促进“三转”要求落实顺利推进。我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检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检组织对下级纪检组织的领导,每月坚持做到案件

线索“有案及时报,无案零报告”的规定要求。落实好科室长、班子领导定期按级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 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

落实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我们坚持严格执纪、问责和把关。做到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注重纪检组作用发挥,对“三重一大”等较大事项提出纪检组的意见建议,并记录在案,做到有案可查,形成有效的约束。认真灌输“一案双查”的思想,对信访等线索既要查事,也要查人,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组和纪检组有关领导的责任。

当前局班子成员工作还没有重新分工,但在具体工作的按排上,做到纪检组长尽量不按排具体业务工作,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变成“不当运动员只当裁判员”的模式。利用班子会议等时机,反复宣传上级“三转”工作要求,及时向党组书记汇报上级纪委的要求,为逐步落实“三转”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争取组织支持。

5、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改进好转。我局参加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把他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八个多月的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抓了动员发动、精神传达、典型教育、原文学习、党课教育、提炼 提高、问题剖析、暖心工程、意见征集等工作,做到了思想发动到位,学习要求落实,即知即改有效,重新修订局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汇编下发学习并遵照执行。一是营造了清新环境,做到清理花草

一棵不留,开会教育不打横幅,讲话发文不“穿衣戴帽”。二是树立了节俭风气,做到不喝桶装水,不用纸茶杯,网上改文稿,正反打文件,杜绝长明灯,不见长流水。三是养成了健康习惯,倡导戒

烟限酒,倡导步行上班,倡导拼车出行,倡导健身锻炼,倡导平和心态成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新风尚。四是强化了群众观念,做到既讲原则更讲情感,既重监管更重服务。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 得到有效的解决,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良好的作风保证。

二、存在问题

1、纪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我局纪检监察人员还存在兼职情况,日常具体事务还比较繁杂,离上级将主要精力回归主业的要求还有距离。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 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2、有效监督的手段不多。

由于制度上的不健全不完善不合理,使得纪检组在具体工作中参与重大事件决策时缺乏必要的审核和监督,往往会出现等到事情发生了才会介入的情况。

2.落实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职能 篇二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顺利推进和实施“三转”, 首先需要准确把握“三转”科学内涵和要旨。“三转”中, 转职能是核心, 转方式是关键, 转作风是保障。转职能要旨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党章和行政监察法,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 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 突出主业;转方式要旨是顺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探索规律, 创新理念, 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方法, 进一步改进方式, 完善机制, 优化流程, 规范行为, 科学高效地履行监督职能, 担当责任;转作风要旨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宗旨意识, 防止漂浮之风, 常怀戒惧之心, 加强作风建设, 高标准建设和强化纪检监察管理队伍。三者有机联系, 相辅相成, 相互依存, 涵盖了工作职责、方法和主体三个方面, 是一项系统工程和完整体系, 一并构成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整体”。

2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的必要性

2.1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 是维护党章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了纪委的职责, 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做出专门阐述。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三转”是依据党章要求对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进行重新洗牌定位, 是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创新、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 就是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工作职责, 聚焦这一中心任务, 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

2.2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 是提升党建水平的必由之路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一直是高校党建与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 是高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举措, 也是全党开展“三转”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三转”工作推进实施落实的如何, 既影响着高校自身功能的全面实现, 也影响全党“三转”工作的进程和效果。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 可以大力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提高高校党建与思想教育工作水平, 使高校基层党组织更接地气, 更具战斗力, 更好的成为社会正能量的传授者。能够带领全校为学校的健康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思想保障。

2.3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 是准确解决突出问题的必选之策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求高校党委和纪委必须要切实担起“两个责任”。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实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就是要握紧拳头, 集中发力, 理清思路, 抓好主业、突出主责, 摆脱“凡事都要纪委参与, 凡是纪委参与就无事”的状况和习惯思维, 从根本上改变纪委“事事都挨边, 事事都浮于表面”的情形, 也有力的克服了旧思维给纪检监察干部养成的作风漂浮, 衙门习气等问题。实施“三转”就是要改变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这种执纪监督的主业被弱化、淡化、边缘化, 工作效能大打折扣的状况, 认清主业主责, 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和执纪问责的力度。

2.4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 是培育廉洁人才的必也正名

对高校广大师生进行廉政教育工作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后的主要职能之一。大学生的廉洁品质对国家未来的建设和发展至关重要。开展“三转”, 有利于集中更多精力和时间, 对学生进行廉洁教育, 发挥廉洁文化的辐射和影响作用, 使广大学子在大学期间就受到良好而充分的廉洁教育, 端正思想, 必也正名, 有效地实现廉洁教育关口前移, 为学生们走上社会筑牢拒腐信念, 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2.5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 是完成惩防体系目标的必须手段

近年来, 随着高校自主权的不断扩大, 高校腐败案件也呈现多发态势, 大案要案频发, 影响恶劣, 高校声誉深受其害。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目标。高校和社会同样要注重对腐败的惩治力度, 止住腐败多发的势头, 通过权力反腐, 为法治反腐赢得时间, 最终形成标本兼治, 依法治国治党的目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 正是为了应对目前高校存在的腐败现状, 完成惩防体系目标重要手段。纪检监察部门要调整思路, 积极响应, 充分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准确研判当前的任务目标, 采取有力举措, 掷地有声。

3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三转”的路径

3.1转化观念, 勇于担当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三转”, 要转化观念, 勇于担当。深入贯彻“两个责任”意识, 勇挑重担, 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坚决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努力回归党章要求。

3.1.1聚焦中心, 着眼大局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高校内部专门的执纪监督部门, 就是要在坚持“严明党的纪律, 查处腐败行为, 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这项中心任务下开展工作。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 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基层纪检检察部门在基层党委和上级纪委主管部门的领导之下, 首先要坚决拥护、服从、支持和保证党的领导, 其次要坚持聚焦中心工作的根本方针, 最后要正确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而不是越位、错位去代行其他部门的职能, 出现“种了别人的田, 荒了自己的地”的情况。

3.1.2明晰责任, 齐抓共管

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 中央纪委提出“两个责任”, 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 党委负主体责任, 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有助于推进追究责任制度的完善, 增强责任制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基层高校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两个责任, 齐抓共管,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高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 也更利于促进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抓好主业。在此过程中, 党委定方向、定目标、定任务, 起着把握大方向的作用;纪委抓具体、定措施、强监督, 协助党委作好党风廉政建设, 共同承担起教育和惩处的责任, 建立更为完善的立体惩治防御体系。高校党委和纪委只有通过准确定位, 细化厘清自身的责任边界, 变“责任模糊”为“权责明晰”, 才能更好地做好各自分内的工作。

3.1.3厘清思路, 准确定位

目前, 基层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如何推进实施“三转”认识模糊, 思想困惑。如存在观望情绪, 畏首畏尾, 瞻前顾后, 犹豫不决。缺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举措, 缺少创新意识, 实际效果不明显。基层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责任的主体, 主业就是监督, 主抓就是执纪问责。要一改以往在基建、后勤等方面代替相关职能部门付出的大量工作的做法, 克服发散有余, 聚焦不足、越位错位现象;要一改过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既是“裁判员”, 又是“运动员”的情况, 还原由学校党委、行政及一些职能部门本该承担的各类工作任务。通过抽检等办法加强对学校权力内控机制的建设。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只有抓好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才是唯一准确的定位。

3.2转换认识, 协同作战

3.2.1积极沟通, 争取支持

“两个责任”明确强调, 高校党委在领导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过程中, 要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严抓作风建设;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既要找准穴位、蛇打七寸, 也要聚指成拳、重点发力。不能“干了别人的活”, “荒了自己的地”。

我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两部法规条例明确了现行的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 即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高校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虽然也同时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但主要还是依靠本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纪委部门要与党委密切沟通, 纪检工作要与学校党政工作紧密结合, 重要工作和事项要向党委或主要领导及时汇报, 争取支持, 让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得到党委领导的认可和重视, 便于开展工作并在工作中始终处于主动位置。同时, 纪委向党委及时汇报和反馈工作也是党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程中担负主体责任的应有之意, 可以充分表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运行。

3.2.2重点监督, 坦荡行权

作为政治任务的推进实施“三转”, 就是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 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包办, 但绝不是不参与、不到位, 相反要以“三转”的尺度和标准, 攥成拳头, 精准打击, 形成震慑, 以儆效尤。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具体事情上加强执纪监督充分考虑到以下几个“重”:①重要节点。要抓住春节、中秋等重要节假日的宣传教育, 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存敬畏之感, 要有警戒之心。督促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严明纪律要求, 结合自身实际, 采取有效措施, 严禁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严防各种不良风气的滋长;②重要对象。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始终要将高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重点监察对象, 全面了解和全程监督。如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廉政准则》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的情况, 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等个人事项申报情况等等;③重要部位。高校规模的壮大也体现在重要部门和岗位上拥有更大的权力, 纪检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重点部位的议事程序、制度执行和办事效能等进行重点监督。对高校的人、财、物等易于滋生腐败部位紧密关注, 对干部任用考核、招生录取等容易产生腐败的行为紧盯不放, 为学校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 保驾护航。

3.3转变作风, 提高能力

当前,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挑战不仅表现为如何应变现阶段的政治形势, 更需要思考如何注重遵循规律、依法办事、于事简便、于法周延, 以转变作风为保障, 促进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 如何建立起一支能适应这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的队伍, 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3.3.1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一方面, 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道德涵养。要加强自身的综合实力和履职能力。如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 掌握经济、金融、教育、管理等综合知识, 参读各类党性修养的论著原著, 学习古今中外的名著佳篇, 认真研读党中央和领导人的文件和讲话精神, 结合实际和工作实践多思考有关高校廉政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要善于总结和归类有关高校廉政建设的规律性东西, 触类旁通, 举一反三;另一方面, 高校党委要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再教育和再培训的投入。党委要积极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学习和培训, 努力锻造和培养出一批具有学习功底和实务能力兼具的综合型人才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能手。

3.3.2注重干部队伍选拔

自身的品性和道德修养是高校在配备选拔纪检监察工作队伍时首先考核和把关的因素。党委在选人用人时要充分考虑纪检干部队伍的梯队, 是否能够吃透领悟党组织的顶层设计精神和具备专业素养和人文情怀等都是选拔干部的因素和考察内容。通过严格要求和筛选, 结合担当意识、道德品行、学历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方面, 将优秀合适的人员纳入到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中, 从而努力提高基层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的综合实力和发展续力。相反, 要对极少部分思想上畏难等靠、徘徊等待、态度模糊、安于现状、不敢作为、未转先怯的纪检干部进行思想沟通, 澄清观念, 该留留, 该转转, 让想纪检监察队伍里混日度年、碌碌无为的人员无立足之地。

3.3.3激发干部主动意识

客观上, 高校一般行政职能部门和其他党务部门工作的量化指标较为硬性显性, 工作付出的精力和取得的成绩易于比较。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主要是围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行开展, 有时还会结合其他部门工作情况开展工作, 相对处于隐性状态, 虽然是体现一所高校的软实力的重要指标, 但在现行的高校职能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同时,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强度和压力也越来越大, 纪检干部人员的心理疏导与调节也必不可少。高校党委要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关心和帮助。如通过适时沟通交流、及时减轻包袱、解决家庭困难等具体措施, 最大限度地增强和激发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3.4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纪检监察干部也是凡人, 本身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准确定位“监督的再监督, 检查的再检查”时, 要破除自身思想观念的桎梏, 秉承“始终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的理念。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内部要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归位意识,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严防“灯下黑”现象的出现,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勤洗洗澡、常照照镜子、多正正衣冠”, 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自觉性, 增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预见性, 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建立顺畅的干部管理上升通道, 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的提拔机制, 让纪检监察干部奋斗有目标, 努力有方向。

摘要:中共党的十八大以来, 高校纪委倡导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精神, 将各项新的要求逐步落实到位。基于中央纪委所提出的“三转”要求, 论文从把握“三转”科学内涵和要旨出发, 扼要阐明高校实施“三转”的必要性, 提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推进落实“三转”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高校纪检监察,实施路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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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明.论高校开展“三转”工作的意义与路径[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15 (1) :86-87.

[4]周亮.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三转”的探索与实践[J].时代教育, 2014 (5) :88.

3.浅析纪检监察组织如何落实三转 篇三

第一,落实三转,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

“三转”是指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认真履职提出的新要求,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转”看似简单,但内涵丰富,方向明确,要求具体,它是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的重大变革,也是纪检监察自身的一次深刻变革。“三转”的目的就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工作重心转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解决过去工作中的越位、错位、缺位问题。结合到我们施工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就是维护党章党纪尊严,维护单位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监督、执纪、问责,必须是我们的主业。以前,由于工作职能边界不清,基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定位,我们常常被动地牵引到所在单位的具体生产经营及日常事务上,监督执纪和问责主业一度被弱化和淡化,我们也常常自我检讨“荒了自家田,肥了人家地”。

思想是行動的先导,落实三转的前提是首先转观念。我们纪检监察人员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上级纪委明确提出,有问题没发现就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失职,发现了问题而没有进行查处就是我们的渎职。我们在落实反腐倡廉责任制的工作中,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立足主业思路清晰,履行职责定位准确,克服被动、机械及僵化思想,把自身的主观意识转到发挥主业的能动性上来,关键时刻不糊涂,不动摇,真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做到履职不失职、不渎职。

转职能离不开党委必要的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能否把主要精力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跟所在单位党委主要领导是否能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有关。党委关心、支持和加强对我们工作的领导,就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之一。我们必须加强同本级党委的沟通和汇报,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让党委多为我们开绿灯、开方子、把好关,我们才能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主动专心去想主业的事,去谋划监督执纪的事,全方位履行主业职能。

第二,落实三转,必须找准着力点

自去年全集团范围深入推进“一体两化”管理思路以来,企业管理的重点和中心以出现了颠覆性的变化。我们纪检监察工作是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的。因此,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必须作实时调整。

首先,履行好监督职责,全面配合精细化管理各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我们要以审计监督和效能监察为抓手,以重点事项的督查督办落实为手段,以劳务分包管理、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和租赁、项目管理集中策划、施工组织设计集中管理、管理报告的及时准确等为重点,关注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确保公司和项目的正常运行。

其次,把握重心,重点关注例外事件。例外事件,是指项目管理中出现的“偏离制度、程序、计划和预算的事件”。发生例外事件,项目部必须报请公司实施例外管理予以处理。分析这些事件的发生,一部分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但也不排除部分有主观因素的存在。我们有部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岗位骨干,由于工作不尽职,导致项目管理被动,部分例外事件,由此产生。查例外事件,就是调查例外事件的发生可能给予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负面影响,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关注例外管理,还需考虑事件处理的程序是否到位,其中涉及“三重一大”事宜的是否履行了决策程序等。再次,重点关注管理关键环节和重要业务。按精细化管理,劳务队伍的招标引入和地材(包括商混)的竞争性谈判,现场材料的进场验收、发料、核销, 劳务队伍的结算管理等应得到重点关注。同时,我们还应重点关注安全、质量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三,落实三转,必须方法得当

关于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是方法论讨论的范畴。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坚持围绕“四抓四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教育为先,坚持制度规范,坚持监督巡查,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强调惩处问责的威慑震骇,取得了一定效果。今后,也必须继续坚持既定目标和工作思路。一是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廉洁从业教育和制度完善工作,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营造勇于监督和自愿接受监督的思想境界和环境氛围。这是贯彻落实“抓早、抓小”的最好方式。我们要坚持突出宣贯重点,深化对领导干部执行制度、规定和警示教育的学习引导,以诚恳的工作态度,以实在的勾通交流方法、以严谨的约谈汇报情况方式,把对领导干部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的监督机制,转化为自觉接受监督和参与监督的意愿上来,使其主动将自身管理权力和自身行为置于监督之下,增强自防意识,不越雷池、不踩红线。

二是应从过去的“传声筒”转到实际履行监督执纪责任上来。过去干工作,我们更多的是文件的转发和以会议贯彻会议,有信访案子动一动,无信访案子就静候。今后,我们要通过纪委委员巡查、效能监察、审计监督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等制度落实,加强对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履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方面情况的监督。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我们要围绕企业经营管理重点关键环节,监督检查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方面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确保权力进笼。

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祛邪”是我们纪检监察的本职属性。讲善缘的佛家尚有“行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一说,唯物论的我们就更不应该推脱。纪委是保护干部的,但不是袒护。我们对干部的保护应体现在避免让更多的同志犯错误上。以“强化责任追究、杀一儆百”为主调的警示教育就是一个好手段。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曾说,“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责,也是惩治腐败、加强监督的有效手段”。我们对腐败分子就是要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肃问责。劳务分包管理和物资设备采购及废旧物资设备处置历来是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的环节,我们要认真对待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为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落实三转,必须强化自我完善。

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始终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和“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要求,不断加强学习,坚持在学习系列讲话,遵守“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上作表率;要提高自身政治理论修养和素质,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能力;要学会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自觉落实各项严格要求。清廉意识是纪检监察干部执政为民的纪律红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守住正气、坚决抵制不良的社会风气,不能随波逐流,做到教育在前、提醒在前,增强自觉性,提高免疫力。纪委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知法犯法,更要从严从重处理。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法执纪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

纪检监察机关转作风,就是要主动为党委分忧,主动承担抓作风顽疾整改,抓作风问题查办的重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长期规划和短期落实要求,狠抓不懈。要灵活运用纪委委员巡查、效能监察、审计监督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监督等措施,针对作风顽疾的现实表现逐一整改、逐一推进。对存在的作风问题不回避、不包庇、不徇私,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多途径曝光、对反复存在的现象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纪检监察干部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文明办案的理念,树立有信访件就有担风险的责任意识,严格依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查实问题、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是非、教育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办案政绩观。

4.落实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职能 篇四

关于贯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三转”的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大力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的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学校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履职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大力推进“三转”,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全面推动学校快速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总体要求。学校纪委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是监督执纪。大力推进转职能,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定位,切实改变过去纪检监察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职能泛化、大包大揽的工作状况,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

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大力推进转方式,切实改变纪检监察部门过多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从事事参与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优化监督流程,规范监督行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好监督职责。大力推进转作风,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工作队伍。

二、转职能,聚焦工作主业

1、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做好“五项经常性工作”。按照十九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责任和行政监察职责,切实发挥监督检查的拳头作用。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即:“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退出与纪检监察工作关系不大的议事协调机构。按照中央、省、高校工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上级纪委在清理规范后仍然保留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予以保留,由其他部门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今后凡新增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须事先报经学院纪委审核同意。

3、把不该管的事项交给主责部门。今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主要坚持“提前重点预防、关键环节监督、事后严肃追责”的原则进行,不再参与学校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除按上级政府规定、学院党委要求,必须实行全过程参与监督的项目外,不参与基建(修缮)工程的材料价格控制管理、工程款拨付签批、大额度资金支出会审等工作,仅实行工程结算审计监督;不参与物资设备采购、后勤物资采购中的所有工作,仅参与开标现场监督、验收工作;不参与科研经费使用审核等。把党风廉政建设等职责交给相关主责部门,不再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

4、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审计以外的工作。纪委书记在党委班子分工中不分管纪检监察审计以外的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分管其他工作的,必须事先书面报经上一级纪委审核同意,分管的其他工作要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

三、转方式,突出监督执纪问责

1、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的主要内容:加强对学院党委的监督;加强对院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学院“三

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我校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如招生就业、干部任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学术诚信、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物资采购、项目建设、基建工程、食堂管理、后勤维修、资产管理等的监督。

2、在监督检查上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把监督的切入点从参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把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监管职责、是否有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等作为监督重点,加强监督问责。不再提出一般性意见建议,而是突出对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和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制度廉洁性审查、内部审计、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信访举报、线索排查、案件审查等措施,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监督的方式:

(1)强化事前备案制度。对涉及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招生就业、干部任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学术诚信、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物资采购、项目建设、基建工程、食堂管理、后勤维修、资产管理等重要工作中的监督事项,由职能部门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选择性、计划性地参与重点环节工作,做好重要节点的风险防控。

(2)开展专项督查和专项治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学校党委中心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或专项治理工作。

(3)信访处理。受理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申诉,承办上级信访转办件、督办件。经批准,办理反映领导班子成员信访举报事项的核查工作。

(4)查办案件。调查处理所管理的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制度。

(5)问责追究。督促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制度规定,按规定对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6)谈话提醒。纪委书记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出建议和要求。对新提拔、调整任用的中层干部,按照党委安排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发现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校纪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4、在执纪审查工作上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学院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注重快查快结,以纪律审查为主,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涉嫌犯罪的按程序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及时进行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错误酿成大案件。

5、在作风建设上注重抓节点、抓小事。坚持从小事抓起,从重要时间节点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重点问题一个重点问题地解决。加强改进作风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肃查处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6、在宣传教育上突出以案释纪、以案施教。充分利用纪委网页,及时在网页上转发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和典型案件通报,以案释纪,以案施教,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曝光通报的震慑作用,教育干部廉洁自律。

7、在责任追究上突出“一案多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按照责任分工,把反腐倡廉责任落实到相关职能单位。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重大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多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还要追究对违纪行为监督、查处、报告不力的各党总支主要领导和纪检人员的责任。

四、转作风,打造过硬队伍

1、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表率意识和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把能力素质建设放在重中之重。加强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5.镇落实“三转”工作情况汇报 篇五

今年以来,xxx镇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准确定位,做到履职不越位,尽职不缺位,尽责不错位,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为全镇经济建设发展及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本着教育为先、制度为本的工作思路,现就落实“三转”后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拓宽教育渠道,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常安镇一直致力于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学习,从源头杜绝腐败思想的侵袭,从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多角度开展宣传教育。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能力素养,自3月份开始,每周一下午实行“每周一小时”干部讲堂,主要邀请部门领导、学者、镇班子成员为主讲人,集中强化责任意识,弘扬务实作风,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全体镇、村干部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至今共主讲11期,警示教育5期。3月24日,镇党委书记主讲的《以认真的精神搞好学习活动》为主题的党课,全体镇、村干部参加了讲座。他从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对照“四风”的相关表现形式进行深入剖析,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式,要求与会人员要以认真的精神搞好学习活动。5月12日,镇纪委书记为全体镇、村干部上了一堂作风教育课,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本镇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的措施和要求,使与会人员明确自身责任,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作风意识、为民意识。10月23日,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上,镇纪委书记就当前反腐形势进行了充分的阐述,要求与会人员:一是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二是行动上要从我做起,从细微做起;三是从责任上要对单位、对自己、对家人负责,严格按规定要求办事、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做到守住低线、不逾红线、不碰高压线,为镇、村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

7月30日,常安镇举办村干部廉内助大讲堂,共计40余名村主要干部配偶、村监委主任配偶参加了此次讲堂,镇纪委书记金本忠以《树好廉政旗吹好廉政风建设和谐家庭》为主题为与会人员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廉政教育课。他从镇纪委、村监委的工作职责谈到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分析村主要干部目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村干部配偶适应形势、主动而为,关注家事、国事、天下事,勤俭持家、以平常心对待、支持配偶的工作,长敲廉政钟,长吹廉政风,为打造幸福新常安做出积极贡献,整场授课通俗易懂,令与会人员深受启发。最后镇党委书记就常安发展趋势、三大战略,提出与会人员需关注常安发展、关心身边人,常支持理解,常宣传引导,常提醒督促。3个小时的授课,使与会人员深深明白村干部工作的艰辛,纷纷表示会全力以赴支持配偶工作,当好家庭“廉内助”,撑起廉政“半边天”。

本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从今年1月份开始,常安镇纪委出台每月工作例会学习制度,促镇纪委、村监委共同学习,并确定每月学习主题,村监委工作职能简介、村干部十不准内容解析、项目监管的重要性、如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等都是学习内容。通过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增强学习效果,提高工作热情。7月份工作例会,组织村监委主任到XX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幸福村实地参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三务公开栏、廉政文化公园等,提升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浓厚学习氛围中相互探讨,共同进步。10月份工作例会,组织各村村监委主任、村级报账员共同学习财务专业知识,严格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监管,提升工作实效。

二、完善谈话制度,强化提醒教育持续有效。

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常安镇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抓小抓早,防微杜渐”要求,针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

6.机关单位落实三转工作汇报材料一 篇六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都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并将它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以推动。为了及时掌握我省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以下简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1月中旬,我们组织人员先后到蚌埠、宿州、芜湖、合肥等4市纪委监察局进行专题调研,先后与17名市纪委监察局、39名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初步摸清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三转”要求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并就深入推进这项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的基本态势

调研中大家反映,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信任和工作上的倚重。工作中,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一些工作阻力大、难推动的工作,习惯于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介入;有的政府部门也过多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其业务工作,致使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战线越来越长,任务越来越重,有的工作甚至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边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据了解,不少市、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征地拆迁、环境治理、效能建设、计划生育等专项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投入许多精力直接参与拆迁拆违、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民生工程、政府采购等业务工作。某区纪委书记反映,现在,有的乡镇纪委书记从事纪检工作的精力不到30%,纪检监察工作主业反而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副业”。

调研后我们感到,新一届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三转”经历一个“逐步认识、高度认同”的过程,思想上必须“转”、工作上自觉“转”的意识逐渐增强。特别是随着中央纪委、省纪委不断加大对“三转”部署要求和宣传力度,带头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带头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向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传递了强烈信号,也传导了工作压力。大家普遍感到,现在不是要不要“转”,而是必须坚决“转”。有的谈到,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贯彻党的十八精神、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而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基于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准确掌握、缜密论证而出台的顶层设计,形成了鲜明的纪检监察特点。

通过调研分析,目前我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三转”要求,正处于认识深化、开始谋划、起步推进的阶段。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召开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向党委政府汇报、召开会议部署等措施,积极谋划“三转”、宣传“三转”、推进“三转”。从了解的情况看,省辖市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谋划实施内设机构调整,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等基础性工作。

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三转”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受多年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模式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贯彻落实“三转”要求,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顾虑较多。

调研了解到,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虽然自身想“转”,但顾虑不少。有的认为,“有为才有位”,只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多参与、多做事,才能赢得党委、政府的信任。反过来,如果只强调主业主责,对党委、政府交办的一些工作都一推了之,既辜负了党委、政府的信任,也担心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环境,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长远发展。因此,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工作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敢轻易转的顾虑。有的同志在座谈中直言不讳:“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让我们转,如果地方党委、政府没有这个认识,我们转起来就很艰难。”有的同志谈到,“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履行监督职能,又要使工作得到保障,是很难两全其美的。”还有少数市县、区纪委书记基于多种考虑,主观上甚至想分管经济方面的工作。

二是理解把握不深。

通过调研分析,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转”要求有一个基本认识,但对“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透,有的还停留在表面,特别是对转职能、转方式重点解决什么、有何路径等重点问题,没有系统思考,甚至不明不白、“雾里看花”。座谈中,有的县(市、区)纪委书记谈到,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到底哪些不该牵头,哪些不该参与,心中无数;调整内设机构中央纪委、省纪委都容易做到,但县(市、区)纪委人员少,很多内设机构只有一人,有的是几个内设机构合并在一起,需不需要调整内设机构,如何调整,感到束手无策。还有的把转职能简单等同为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内设机构,以为“转职能”就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

三是依赖上级推动。

目前,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待“三转”持观望态度,工作安排、工作方式还是沿用老套路、采用老办法,没有真正从原有的框框中跳出来。有的因不敢轻易“转”,等待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明确政策。座谈中有的同志讲,“只有上面下发文件加以明确,并督促地方党委、政府给予支持、理解,转职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个别的甚至流露出不好转、不愿“转”的想法,等等,这也表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短期内真正转到位、转彻底,既需要一个过程,也有很多工作要做。

四是转后成效难显现。

“三转”的主旨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执纪监督、惩治问责,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腐败现象不断趋于“智能化”,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无论是经费保障还是人员素质都跟不上。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少、任务重,且长期在一个固定地域工作,既有能力素质跟不上不好转的问题,也有不敢得罪人转不好的问题,“三转”的真正效果难以在短期内显现。

三、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几点建议

调研情况表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作,既需要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推动,又需要一个有利于“转”的内外部环境。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强化宣传教育。

这是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三转”要求的前提。重点是针对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的思想顾虑,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积极引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认识到,“三转”不是要不要“转”的问题,而是必须“转”的问题,不断增强“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注重给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讲清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不是“撂挑子”、不干事,而是集中精力把主业干好等道理,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实现“三转”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强化制度规范。这是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三转”要求的保证。重点是严格落实中央要求,积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切实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比如,省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市、县(市、区)纪委书记不得承担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与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提供制度遵循。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可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三转”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应该做什么,哪些不该做,以及如何做好等,以制度规范保证“三转”要求在本地区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第三,强化督促检查。这是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三转”要求的关键。重点是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通过经常性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开展专项检查、专题约谈等多种方式,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指明方向、传导压力,督促基层纪委书记切实转变观念,卸下担子,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工作中,注重教育引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既要有转的意识,又要有转的行动;既要上级支持推动,又要理直气壮做好工作;既要坚决落实上级要求,又要讲究方式方法。同时,善于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以突出主业为导向,科学设定指标,加大中心工作权重,褒奖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三转”落实。

第四,强化队伍建设。这是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三转”要求的基础。“三转”要求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这就迫切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基础性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实,坚决防止“胸中无数办法多、情况不明决心大”的漂浮作风,以过硬能力素质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内部巡查制度,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机关单位落实三转工作汇报材料二:

尊敬的黄昉主任,各位领导:

今天,黄主任一行深入我县开展“三转一加强”活动专项督查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三转一加强”活动的高度重视。在此,谨让我代表屏南县委、县政府对督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行动计划、“三比一看”、“三转一加强”活动开展情况做个汇报。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为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县及时调整充实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从县政府办、发改局、编办等审改工作成员单位抽调7名干部兼职从事县审改办工作,从教育系统抽调1名干部充实审改办,专职从事审改工作。20xx年县审改工作经费10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做到人员、经费、工作场所“三落实”。全市审改总结会之后,我县先后召开了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苏省长在全省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的讲话精神和全市审改工作会议精神,对20xx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任务进行全面的部署。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县审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6月2日至6月5日组织开展了全县审改工作“回头看”,有力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跟进,做好承接工作。

针对20xx年以来市级下放、委托和调整事项,县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结合开展“三比一看”、“三转一加强”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抓好“接”、落实“管”、强化“服”,确保下放、委托事项“接得住、理得顺、办得好”。为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市级下放、委托事项全部进驻中心管理”的目标要求,在我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偏小的情况下,通过增设分中心、综合窗口等方式及时承接到位。截至目前,我县应承接市级5批下放、委托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计86项(其中20xx年我县应承接10项),均已承接到位并纳入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

(三)简化流程,力促提速增效。

一是规范事项入驻,强化集中办理。因场所限制,我县行政服务中心以投资类审批服务事项入驻为重点,进驻中心31个部门中17个部门设独立窗口,14个部门纳入综合窗口管理,进驻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569项。做到简单事项办理实行一审一核,复杂事项办理不超过5个环节,审批事项实际办结时限基本控制在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以内。截止6月底,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7886件,提前办结率99.6%,即办率

80.9%。二是推动充分授权,规范事项办理。各进驻部门审批服务事项依法充分授权,除上级部门特别要求外统一按规定签订授权委托书,使用审批许可专用章,大部分窗口都能做到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查,窗口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直接审核相关行政许可,防止产生“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现象。同时,对进驻中心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规范,通过精减申报资料、优化审批环节、缩短承诺时限,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1-6月共清理取消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项,共有16项承诺件改为即办件。三是规范窗口运行,完善内部管理。编制了屏南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体系,内容涵盖服务事项、服务设施、服务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推动中心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定期举办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交流会,如召开行政服务中心“三转一加强”活动暨标准化建设工作业务培训会,中心窗口A、B岗工作人员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今年以来共举办业务培训5次,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综合服务水平和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四是推行贴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推行“马上就办”、立等可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等服务方式,先后有德山工程机械、集盛房地产、卓达新型材料等一批重点项目提前完成审批,为各企业顺利落户屏南提供坚强的审批保障。开通窗口预约电话,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特殊事件和特殊群体推行上门服务,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办事群众“跑来跑去”的问题。1-6月,中心共开展延时服务47人次、上门服务15人次、双休日预约服务10人次。

(四)开展自查,落实整改工作。

一是梳理权力清单事项。根据4月16日全市审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县行政权力清单梳理项目共440项(其中县工商局435项、县档案局5项),审改办及时与工商局、档案局对接,以市级权利清单汇总为蓝本,参考本县实际情况适当微调,梳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审核。截止目前,全县共清理权力清单3771项、子项4443项,并向社会公告实施。二是清理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根据《关于转发福建省审改办等4部门关于〈清理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的通知》(宁审改办〔20xx〕5号)文件要求,我县共组织48个单位落实清理相关工作,参与率100%。其中26个单位存在有关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共确定前置审批项目79项、中介服务项目38项、涉企(含个人)审批事项135项。

(五)规范管理,切实转变作风。

一是开展“12345”特色服务,打造群众满意窗口。中心围绕“效率高、服务优、环境好”的工作目标,致力打造“优质、高效、廉洁、便民”的群众满意窗口,开展“12345”特色服务,即“一个承诺、两个保障、三项机制、四个亮相、五心服务”。二是加强中心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三转一加强”活动,中心以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服务之星”、“流动红旗窗口”等活动为载体,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建“行政服务中心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进企业、走乡镇、送服务”活动;切实建设好机关管理、审批负责人、窗口一线服务队伍等三支队伍,为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三是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首席责任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考评管理,完善日检查、月通报、年总评的考核体系。建立了通报制度、回访制度以及投诉、问责等相关机制;将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统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单列考评,进驻部门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绩效考评。

二、“三转一加强”、“三比一看”活动情况

全市开展三转一加强”和“三比一看”活动以来,我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活动落实,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一是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转一加强”和“三比一看”活动决策部署,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了《屏南县关于组织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服务基层、企业、项目发展”活动实施方案》、《屏南县贯彻落实“比落地、比促销、比服务、看实效”活动的实施意见》,先后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全县动员大会进行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紧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走访挂钩帮扶企业、项目和农村基层,坚持每月至少一次深入挂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每月至少一次走访挂点村居开展精准扶贫,每周至少一次深入挂点重点项目推动项目发展,县分管领导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推进会,就县精准帮扶队收集到的问题分解落实予以解决。活动开展以来,县委书记先后18次深入挂点企业鑫磊晶体公司协调解决企业用地、用电、环保、规划、政策扶持等问题,每周深入东区旅游生态城项目开展调研;政府吴县长先后13次深入卓达白水洋产业园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协调会,解决卓达二厂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15支精准帮扶队,深入各自挂点企业和项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精准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共收集到7个项目15个问题、42家企业126个问题。

(二)创新机制,增强实效。

建立屏南县“三转一加强”活动“八个一”服务机制,即:一队一台帐、一周一例会、一月一汇报、一月一协调、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通讯、一年一考核,助力精准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活动开展以来,县分管领导牵头召开5次“三转一加强”现场协调会,研究解决乡下厨房、惠泽龙酒业、榕屏化工、天外天酒店等企业45个问题;县委督查室牵头共督查重点项目、重点工作6次,督查结果行文予以全县通报,并在县政府LED通报栏上滚动公示;闽东日报社阮兆菁副总编多次莅屏专访我县活动开展情况,共在《闽东日报》“开展三转一加强活动助推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版面发表4篇文章,在宁德电视台《闽东新闻》播出《屏南“三转一加强”精准帮扶助力企业发展》,共出版简报4期、简讯1期。

(三)精准帮扶,成效明显。

编制精细的政策解读文本,及时主动把惠企政策传递到企业,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运用政策,解决生产经营、税费减免、投资融资等具体问题,确保优惠政策宣传到位、兑现到位。一是需市级协调解决问题情况。根据6月4日屏南县工作汇报会及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林鸿书记6月10日召开的市级精准帮扶队协调会议定,17个需市级协调解决的问题中,目前已落实办结御皇农业、利南硅业等15个问题。二是县级协调解决问题情况。截止6月份,15支精准帮扶队共搜集到涉及80多家企业(项目、基层)的145个困难问题,其中企业类问题126个,项目类问题15个,农村基层类问题

4个。截至6月底已办结69个问题,余76个正在协调解决中。

三、落实行动计划情况

(一)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坚持项目兴则事业兴的理念,围绕“5152”目标,全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致力强化发展支撑。20xx年屏南县列入省市重点项目27个,项目总投资141.08亿元,计划完成投资42亿元,其中重点在建项目23个,计划完成投资30.5亿元,比20xx年增加投资14.05亿元,增幅为85.15%;预备重点项目4个,项目总投资37亿元,计划完成投资11.5亿元。5月份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完成14.43亿元,完成计划的47.23%,超序时目标任务5.56个百分点。其中,屏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劳动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屏南县西环路建设项目、屏南县城郊快速通道建设项目、屏南县双溪古镇旅游项目等4个项目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时间节点实现开工目标。屏南县城市道路提升工程实现阶段性竣工任务,二期工程已投入使用,正在筹备验收,三期工程计划于9月1日动工建设,预计11月30日前完工。

我县列入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的重大建设项目23个,项目合计总投资288.87亿元,其中在建项目7个,总投资48.4亿元,年计划投资10.73亿元,截至20xx年6月累计完成投资5.84亿元,占投资计划54.43%;20xx年前期工作项目9个,总投资174.17亿元,年计划投资12.8亿元,至20xx年6月完成投资3.82亿元,占投资比例29.8%;十三五拟开工项目7个,总投资66.3亿元。

(二)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认真落实项目用地、用林、减排总量、火工油品,加强政银企沟通合作,保障项目的各类要素需求。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努力变安置为安居。一是土地保障情况,20xx年1-6月份,已上报一个批次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包含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榕屏化工技改一期193亩),上报一个批次的农村村民住宅安置点(包含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城郊快速通道建设项目和张老垅开发项目拆迁安置用地);共出让国有土地1宗,面积11.838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650万元,划拨国有土地10宗,总面积1561.9亩。东区生态城项目用地、榕屏化工技改项目二期、卓达白水洋新型材料产业园项目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已部分完成,待全部完成后及时组卷上报。原闽锋电器厂地块,高铁融资地块等土地出让的前期工作已完成,将进入拍卖、挂牌阶段。二是林地保障情况,20xx年市林业局下达分解我县林地定额20.9公顷,卓达溪角洋新型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为省重点项目),涉及林地面积29.3183公顷,已取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屏南县国宝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县林业局已受理,并进行了现场勘验,涉及林地面积4.6291公顷,于5月12日向土地收储中心发出补正通知书,日前还有部分补件材料未提交。三是资金保障情况,部分重点项目到目前为止投入17754万元。

(三)认真研究对接政策。

制定下发了《中共屏南县委办公室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广播电视“政策访谈”活动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吃透、用准、用足国家赋予的审批、财政、投资、金融、用地等各项扶持政策,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配套政策支持,及时将政策宣传到位。

7.落实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职能 篇七

当前, 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需要在发展中逐步解决。而由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引发的矛盾, 给社会造成不和谐的声音, 也给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紧迫要求。因此, 在新的形势下,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 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我们站在实现企业振兴的高度上审视纪检监察工作, 加大纠正和查处损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案件, 消除不和谐因素, 使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发展是企业的第一要务, 而抓好发展离不开纪检监察的“保驾护航”。这一使命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企业来筹划纪检监察工作, 要制定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反腐倡廉措施。要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 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用制度和纪律规范权力运行, 加快构建安定有序、快速发展的和谐企业。

构建和谐企业, 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搞好自身建设。协助同级党委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廉洁自律、职工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队伍。而实现这一目标, 离不开党风廉政教育及宗旨教育。要通过教育, 使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努力提高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与此同时, 在工作中, 还要着力纠正各种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严肃查处发生在职工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 切实保护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从而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保障。

二、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政治保证

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职能。要紧密结合实际,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利用各种教育手段和形式,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 帮助党员干部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理念, 营造良好廉政文化氛围, 倡导廉洁进取的良好社会风尚, 为建设和谐企业营造优良环境。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 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内部管理, 完善工作程序, 严格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依法办事、秉公执纪, 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在中纪委提出纪检监察干部要着重提高“五种能力”上下功夫, 在廉洁自律上发挥表率作用, 凡是要求大家做到的, 自己首先做到, 把树立良好形象作为永恒主题。把员工满意作为崇高境界, 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真正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的队伍。

充分发挥惩处职能。要深入到人、财、物管理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 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促进廉洁从政。要针对优化发展环境、重大改造、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和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 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要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积极参加、参与安全生产、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招投标等专项监督和检查, 加大对重、特大事故、案件的查处力度。

充分发挥保护职能。要注意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更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民主权利。对错误和问题, 在处理上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要坚持实事求是, 对于受到不实举和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 要及时澄清事实, 保护他们工作热情和合法权利, 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增强社会活力。要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切入点, 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问题。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 要理直气壮地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要重点协调责任分解和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等方面, 积极开展组织协调。要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处理好同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既要认真组织协调, 又要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要认真总结经验, 制定组织协调的具体规定, 使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要坚持解放思想, 树立正确理念, 推进企业和谐发展

一是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 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 积极探索和拓展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领域。二是理清思路, 服务发展。纪检监察机关无论是工作任务的确定、重点的把握、方法的选择, 还是精力的投放都要围绕促进发展这个大局上来。在履职过程中主动介入、积极解决阻碍发展的突出问题, 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推动发展和保障发展。要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 把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与盲目蛮干、失职渎职区分开来, 把经济活动中的合理接待与大吃大喝、行贿送礼区分开来, 坚决做到支持保护改革者, 教育帮助失误者, 严肃查处违纪者。三是加强教育, 积极引导。要通过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 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 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导向和价值取向。四是整治作风, 改进风气。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教育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切实改进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防止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带领广大群众聚精会神搞建设, 一心一意谋发展。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 维护群众利益, 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一是高度关注民生, 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突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从群众最不满意、阻碍和干扰依法行政、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 对上述问题紧抓不放, 逐一解决, 以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理直气壮地支持改革者。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宣传教育营造改革氛围, 努力形成“敢想、敢干、敢闯、敢负责”的良好氛围, 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条件。同时通过开展诫勉谈话、信访谈话等措施, 有效开展教育监督。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错误与失误的界限, 把握好因经验不足造成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 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干部。三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绩效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对落实科学发展中业绩突出、执行力强的优秀干部大胆提拔重用, 使他们能在更重要的岗位上发挥作用, 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保证企业和谐发展

8.落实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职能 篇八

一、“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转职能中的“四不”问题。思想认识不高“不想转”,有些单位或部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转职能是退出监督、弱化监督。相关部门既不想放弃权力,又不愿承担责任,常常依赖纪委参与监督。身兼数职“不能转”,在油田二级单位,有的纪检监察部门仍归属在党委办公室,身兼两职或数职,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精力略显不足,或者是无奈应付了事,严重阻碍转职能的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效果不一“不好转”,责任划分清不明确、责任评价走形式、责任追究失之于软,存在虚化现象,致使纪委监督责任难以落实。考核党委主体责任与考核纪委监督责任搅和在一起,没有形成实质性主体责任考核机制。

转方式中的“老路子”问题。在转方式上更是暴露出执纪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习惯用传统手段,难于找准切入点,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机关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的职能定位。如招投标现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一直处于“被动监督”状态,使现场监督成了走过场。对于事后跟踪,纪检部门精力更是有限,做不到一一追踪。

转作风中的“思维定式”问题。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不敢大胆监督,遇到问题绕道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业务能力偏低、综合素质偏弱,思想保守,工作起来效率不高,转变作风力不从心等等,都不同程度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转作风的实效。

二、深化“三转”工作的措施建议

转变职能,厘清职责任务。对自身职责进行重新定位,不再大包大揽,转而督促牵头单位大胆履职、主动作为。从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等法规的规定要求来看,各级党政机关对自己管辖的事项和党风廉政建工作均负有管理监督之责,这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讲的主体责任,理论上讲这属于初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应参与初次监督,否则就有可能陷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境地。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确立“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发挥好再监督再检查作用。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应突出抓好三变。首先变牵头参与为专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转变职能,坚决退出不该参与的牵头协调性工作,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检查上来,通过案件检查、执法检查、信访调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查处党风政风问题和失职、渎职、腐败等问题。再者变过程监督为事前提醒、事后监督。对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属主体责任范畴,按照“三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应减少事中对过程的监督,着重开展事前提醒、事后监督检查,这是再监督再检查的典型方式。三是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纪检监察机查处违反党纪政纪问题,既要发挥信访举报获得案源的主渠道作用,又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开展党风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执纪问责,推进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转变方式,强化督办检查。转方式,说到底是个能力问题,关键在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核心在于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一是要转变监督理念。监督不等同于检查,效能监察不等同于效能建设,要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二是要改进监督方法。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针对反映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约谈。由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前的预防提醒,事后的结果监督,由会同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为对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参与式的被动监督转变为立项式的主动监督,注重发现案源线索,有针对性地查处腐败问题。三是要突出监督重点。将工作重心聚焦反腐败斗争,坚持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导向,努力做到有疑点就监督,有问题就追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信访、效能监察等工作,及时发现案源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四是要强化监督合力。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加强与财务、地方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合作,建立完善部门之间组织协调、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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