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制度

2024-07-30

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制度(共11篇)

1.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制度 篇一

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使广大青年教师更好的适应现代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大批会教学、乐研究、懂管理的青年骨干教师,根据校本教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养目标

尽快使青年教师在思想、师德、业务等方面取得进步,努力实现“一年试用合格,三年胜任教学,五年成为骨干”的培养目标。

三、方式方法 1.岗前培训

每学年第一周对青年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从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教案书写及班级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2.导师制

学校帮助青年教师聘请一位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有丰 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中、高级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指导教师 负责教材分析、教案设计、双师课堂实施,考试命题,校本 教研,教学案例分析等几个方面进行指导。3.听评课

(1)青年教师每周至少听2节同科老教师指导教师的 课,并写出听课笔记,每学期听歌不少于20节。指导教师 每周至少听青年教师1节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2)每学期期中考试前两周教研室组织“青年教师研 究课”活动,每学年期末考试前两周组织“青年教师达标课” 活动。课后主讲老师需将备课教案复印交教研室备案,教研 室老师需收集“评价表”备案。4.教学反思

青年教师对自己的教学不断反思,其内容包括:教学后 记、教学案例、教学随笔、教学论文和教学疑点解决方法等。每学期期末要上交教研室以备查验。5.教研室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档案。

四、考核办法:

1.每学期期末教研室将组织人员对青年教师的备课、听课、授课、教学反思,作业批改等方面进行汇总,汇总结 果进入青年教师成长档案。

2.每学年评选出优秀年轻教师3名,给予物质奖励,指导教师享受同等奖励。3.附:青年教师考核表

2.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制度 篇二

1947年, 日本公布《学校教育法》, 将幼儿园正式纳入到学校教育的体系之中。幼儿园的保姆, 被正式纳入到教师行列。1949年, 为了提高和保障教师的素质, 日本公布了《教育职员许可法》和《教育职员许可法施行规则》, 规范了教师资格。

根据以上关于教师的法律规定, 日本的幼儿教师资格制度正式建立。于是, 不论是国立、公立还是私立的幼儿园, 取得“幼儿教师许可证”成为幼儿教师任教必不可少的条件。

目前, 幼儿教师许可证主要包括专修许可证、一种许可证和二种许可证3种资格证书。取得幼儿教师许可证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1.根据许可证的种类, 达到规定的学历要求, 并且在文部科学大臣认定的大学修完相应种类的许可证所要求的规定学分;2.参加都道府县举办的教育职员检定考试, 并合格。

二、日本幼儿教师的录用与选拔制度

在日本, 具备了幼儿教师许可证, 只表明具备了成为幼儿教师的最基本条件。想真正成为一名幼儿教师还要通过录用和选拔考试。日本《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第11条规定:“公立学校的校长及教师的录用和升职, 全部需要通过‘选拔’的方式。”因此, 日本各都道府县都会举行“幼儿教师候选者选拔考试”, 这是公立幼儿教师的必经之路。至少进行两次选拔考试。第1次考试合格, 才能获得参加第2次选拔考试的资格。通过第2次考试合格者即成为后备教师, 县教育委员会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候选者的通勤等综合情况, 进行派遣。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为1年, 如果1年以内没被录用, 需要重新参加下一次的录用选拔考试。由此可见, 日本幼儿教师的录用采取了先试后选拔再派遣的模式。

三、日本幼儿教师的在职研修制度

(一) 新任教师研修制度

1988年《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的相关规定, 设立了新任教师研修制度。新任教师的研修, 主要是培养新任教师的实践能力, 以及职业道德和使命感, 同时也是为了开阔视野。新任教师的研修期限为一年, 主要有园内研修和园外研修两种。

园内研修是以指定导师的具体指导为中心, 全体教师参与指导的研修体系。县教委在新任教师所属幼儿园里, 选一名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担任导师。被任命的导师, 按照县教委的新任教师研修计划和本幼儿园的研修规定, 为新任教师熟悉幼儿园的各种业务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

但是, 考虑到园内研修有一定的局限性, 所以, 县教委教育中心适时地对全县的新任教师提供园外研修。园外研修时间一般超过30天。研修内容通常包括各种各样的讲习、义务活动、新任教师之间的经验交流、计算机技术及心理咨询方而的知识讲座等。

(二) 10年经验者研修

这是为了对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进行知识更新和能力提高所提供的研修。2003年改订的《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第20条规定, “对工作满10年的教师, 根据其能力及经验状况提供适时的研修”。同时还规定, “县教委必须根据10年经验者的不同能力与特点, 为每人制定不同的研修计划”。

具体而言, 县教委首先制定10年经验教师的评价标准, 把此标准下发给各幼儿园。园长和其他领导对该教师进行详细的评价后, 报告县教委。县教委参考幼儿园的评价, 对该教师的研修和指导作出具体的计划, 下发给所属幼儿园。园长根据县教委的研修计划, 积极指导教师参加研修。研修结束后, 园长再对该教师进行研修后的评价, 报告县教委。县教委将此评价作为今后为该教师再设计研修计划的依据。

(三) 幼儿教师许可证的更新制度

3.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制度 篇三

教师资格制度是当前我国教师任用制度改革的关键,从教师教育发展的大局上看,它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启动了我国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进程,将为我国教师的培养、考核、任用、评聘等提供制度保障,为教师队伍专业素质的提高提供原动力,从而带动教师队伍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由于它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与现行的教师教育制度的衔接还有许多不顺畅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在完善我国教师资格制度过程中,应该摆脱狭义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概念,尽快建立师范教育机构的认证系统、教师资格认证系统和教师培育课程认证系统,将教师资格制度扩展为一个师资培育的根本性制度,并予以有效的实施”。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健全和完善与我国教师教育制度相适应的教师资格制度,共同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的发展。

一、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对促进教师教育发展的意义

教师教育制度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国家对教师培养和培训体系、结构模式的基本规定。主要包括对教师教育的内涵、性质、功能、结构,教师教育的基本内容、课程设置、考核方式,教师教育的模式、过程,教师教育的机构等的规定。教师教育制度是提高教师素质和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之一。现在世界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教师教育制度,旨在通过教师教育制度,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素质和水平,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以达到保证教育质量的目的。

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教育制度都是以提高教师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为主旨。因此,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教育制度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教师资格作为从事教师职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决定着教师教育的内容、过程、方式、模式、考核等,对教师教育具有导向和制约作用,教师教育专业化水准的不断提高,教师资格的要求也会随之提高或变化。所以说,推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促进教师教育的发展。

1.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实施教师资格证制度是国家依法治教,使教师的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轨道的前提,是依法管理教师队伍,保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法律手段。教师资格制度作为一种职业准入制度,它通过严格的考核与认定程序,严把教师进入的关口。通过对申请从教者的知识、技能等方面进行评鉴,向那些具备教师资格条件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挑选出合格的人员从事教学工作,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水平。

2.有利于体现教师职业的特点,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的发展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性强,对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职业。其性质决定了只有通过专门培养、严格选拔的人才能担任教师职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用立法的形式规定教师的任职资格,将明确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进一步确立教师职业的法定地位。这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的发展。

3.促进教师来源多元化,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实行开放式教师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障。教师资格制度构筑了教师入门的关隘,既是严格的,也是开放的。这对于改变教师队伍专业结构或学科结构的单一性局面、丰富教师队伍专业结构的类型、优化教师队伍专业结构的组成必将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也为学校实施教师聘任制、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创造了条件,使教师素质、教师质量形成良性循環。

二、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教育制度间衔接不顺畅的表现

教师资格制度作为国家法定的职业准入制度,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的改革、发展密切相关。我国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仅有三年多的时间,在法规建设、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教师资格制度规定和实施来看,也存在一些不利于教师教育制度实施的因素,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师范院校的毕业证书等于教师资格证书。现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16条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向任教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这种规定显然与教师教育制度存在矛盾之处,不符合教师教育发展趋势,不仅在实践上受到质疑,而且在理论上也缺少说服力。教师职业是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所掌握的教育理论和实践知识离教师是“专业人员”所应具备的素质相去甚远。学历合格不等于能力和水平的合格,师范院校的毕业证书并不等于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任职的资格等于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的考试合格。《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只要符合所申请教师资格类别的学历要求且志愿加入教师职业的社会人员,通过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这几门课程的考试和认定考核,即可获得教师任职的资格。只要通过这几门考试考核就可以成为一个专业的人员吗?教师资格制度对推进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到底起了多大的作用?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3.由上而下的教师覆盖制度。这涉及到教师资格的融通性问题,我国的教师资格共有七级,《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的等级的种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这是完全由上而下的教师覆盖制度。事实上,不同年龄阶段的教育对象有不同的智力、情感、意志和能力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采用不同的方法。如果这方面的界定过于模糊,会为实际操作带来许多不便之处,不利于教师教育专业化的发展趋势。

4.教师资格的终身有效性。我国教师资格没有期限的规定,具有终身证书的性质。教师一旦获得资格证书,就意味着终身具有执教的权利。而终身制意味着教师一旦获得教师资格后,教师资格制度对教师便没有任何约束力。而教师专业化理论认为:从本质上讲,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个体专业不断发展的历程,是教师不断接受新知识、增长专业能力的过程。

三、改革和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加强与教师教育制度的衔接,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的发展

1.提高教师资格准入标准,推动教师教育制度的改革。教师资格标准主要是指教师资格的学历标准、课程标准以及教育实践的标准。其一提高教师资格学历要求。我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对于教师资格的学历标准和课程标准特别是教育专业课程标准的规定偏低,已越来越不适应我国教育发展的需要。从世界教师教育发展趋势来看,许多发达国家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已经实现了大学化,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标准要求以学士学位为基础,并开始延伸到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教师资格的学历标准提高,教师教育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其二提高教师资格专业课及实践要求。教师培养的教育专业理论课程的“老三样”即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材教法,比较单一和薄弱,也不适应教师教育的发展方向。必须开设有关教育教学理论、方法、技能等培养教师专业内涵和实践能力的课程,突出教师职业的专业特点,并加大实践训练的力度、增加实习、见习的时间。无论是教师资格的学历标准,还是课程标准,它们的提高必然要求教师教育机构开发教育专业课程、改革课程设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革培养模式等,因为教师资格的标准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教师教育机构的培养目标,而“培养目标集中反映了社会和教育变革对教师教育的要求,是教师教育变迁的最根本的动因。培养目标的变化必然引起教师教育模式的整体性变革。”

2.清晰界定教师资格融通性,取消完全自上而下的覆盖式制度。我国的教师资格有七种,它们间在一些教育原理上有相通之处,但它们的学科性、专业性都有不同的特点.而申请各类型教师资格时,仅对一般的教育原理做了规定,对它们学科性、专业性规定却缺乏明确的规定。教师资格的分类细化是教师教育发展的国际趋势,如日本的教師资格分的比较细,且不能上下融通,在职教师中,有76%的初中教师拥有高中资格证书;有55.5%高中教师拥有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有63%的小学教师拥有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有28%的初中教师拥有小学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类别的细化及不融通性要求教师教育机构充分考虑到中小学教学对师资的实际需求,能提供与各种类别的教师资格相适应的课程与教学,从而培养出合格的教师,提高教师职业专业化水平。

3.规定教师资格的有效期,促进教师继续教育的发展。由于制度的限制,不可能从实质上解决教师培养和教育的质量问题。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很强,教师资格终身有效,不利于师资队伍水平的提高。从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考虑,应对教师资格有效期作出年限规定。在美国一些地方如田纳西州、加州等出现了一种期限五年的证书,期满必须更换新证,才有资格继续任教。教师资格有效期的规定,从制度上规定了所有教师必须定期地进修培训,保证了教师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可能。

4.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和多次认定的制度。提高教师资格学历标准虽然具有促使教师教育水平提升的功用,但不能为教师教育提供持续不断的动力。在认定教师资格以后,学历的作用就随之消失了。而教师教育是终身教育,这种终身教育既需要教师教育制度提供保证,也需要教师资格制度予以强化。因此,建立教师考核和资格二次认定制度就非常必要。在教师考核方面,需要根据《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教师考核实施的有关规章制度,使考核制度能够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来进行,并建立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的教师受聘任教、收入分配或者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制度。在教师资格再认定方面,可把同一种类的教师资格分为2个等级:初级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初级教师资格证书是对符合教师资格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公民颁发的证书,它的对象是教育教学成绩合格刚毕业的新教师。初级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可规定为5年。由于大多数新教师适应教师岗位的工作并达到比较熟练程度,大约需要5年时间。通过5年的教学实践,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察合格,并且完成了规定的进修课程的学分,可进行教师资格的二次认定,颁发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获得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意味着他在教育教学方面已经接近成熟,具备了合格教师标准。如果经过考察不合格者,要取消其初级教师资格证书。对于获得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每隔5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教师资格。

4.小学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篇四

为了提升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学能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合新分配和新调入我校、教龄五年内的青年教师。

二、新教师入校后,教导处、教研组、年级组要组织新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教育理论知识,帮助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尽快掌握常规教学的基本环节和教学方法。

三、各学科教研组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每学期教研组要把促进青年教师的业务成长作为常规工作内容之一,教研组长要深入组内每一位青年教师的课堂,进行业务指导。各备课组每学期要对本组青年教师至少两次解剖式评课,提出改进措施。

四、深入开展师徒结对活动。

(一)新任学科教师和工作未满三年的教师,要与学校的老教师拜师结对,接受业务指导。

(二)青年教师拜师学习周期原则上为两年,每学年进行一次“师徒结对”活动,指导教师由教导处、教研组共同确定。

(三)师徒在结对期间必须认真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指导教师在思想上要热情帮助青年教师,培养其敬业爱生、乐于奉献的良好师德;业务上悉心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有序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学生的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2、指导教师每学期深入青年教师课堂听课不少于3节,认真评价并提出书面反馈意见;每周至少与青年教师进行一次教学研讨;每月

至少检查青年教师2个教案,且在教案后写出具体指导意见或改进方案。

3、青年教师要尊重指导教师,完成指导教师交给的各项工作,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主动请指导老师听课、评课;主动听课,每学期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5节;备课教案要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听取指导教师的建议,每月至少提前准备2个教案,经指导教师检查指导后,写出修改方案;在教学进度上落后于指导教师一两课时,紧跟指导教师学习;每周与指导教师至少进行一次教学交流与研讨。

4、每学期结束前,指导教师要协同各教研组和教导处对被指导教师的专业成长情况进行考核;结对期满,师徒双方要撰写青年结对小结;结对期间资料要整理归档。

(四)师徒结对期间,教导处、教研组要督促师徒落实责任,不定期地抽查青年教师听课本、备课本、学习笔记或推门听课,了解青年教师的学习情况和课堂教学能力。

(五)每学期末结对师徒要接受学校的考核。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计入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结果中。(考核内容见《青年教师成长考核表》)

(六)师徒结对期满,学校对青年教师进行出师考核,考核优秀者给予师徒双方适当奖励;考核不合格者继续拜师学习。

五、青年教师要加强学习,认真阅读教育教学杂志,写好学习笔记;向同行学习,每月听取指导教师以外的同学科或同年级教师的课不少于3节;及时反思教育教学行为,每月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文章;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汇报课。

六、教导处要为青年教师建立成长档案,记录青年教师的成长过程。

5.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制度 篇五

一、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关系,通过老教师的的传帮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二、每学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参观学习或邀请县教研室的领导来作教法的指导。

三、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上公开示范课一节,要带1—2名青年教师,有义务指导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

四、骨干教师每学期写一本优秀教案,2篇高水平的教学论文,以提供青年教师学习。

五、每人都有实验课题,都有研究成果,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一篇论文。

六、骨干教师要担负起对教师的培训工作,经常参与教材辅导和其他教研活动。

6.教育扶贫教师包保制度 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教育扶贫包保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教育扶贫包保工作组织有力,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包保制度。

一、总体要求

根据埇教体扶〔2017〕8 号《关于印发埇桥区教育扶贫“三级包保”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以“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为宗旨,建立精准扶贫包保工作机制,对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并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确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做到教育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 100%。

二、联系对象

以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为扶贫攻坚的主要对象。

三、工作任务

1.负责所包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资助过程的档案资料归档整理,确保资助档案完整有序;

2.做好包保贫困学生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向行政帮扶人员通报贫困学生的资助信息,督促帮扶手册的填写;

3.做好包保贫困户的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申请资助项目;

4.对包保辖区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情况进行全面排

7.改革教师教育培养优秀教师 篇七

教师教育是培养造就优秀教师的重要保障。我国教师教育已经走过百年历程,为教育发展特别是基础教育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做出了历史性贡献。特别是1998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我国教师教育已从规模数量发展为主要特征进入以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提升层次、提高效益为核心的改革发展的新时期。我国教师教育办学层次正在逐步提高,据统计,1999-2006年高师本科院校由87所增加到94所,师专由110所减少到48所,中师由815所减少到199所。师范本、专科毕业生与中师生之比由1 9 9 9年的31:69变为2006年的71:29;教师教育体系走向开放,2 1 4所非师范类综合性高校参与教师教育,开始形成师范院校与综合性高校共同培养教师的新格局;师范院校学术水平和办学实力不断提高,积极探索诸如3+1、2+2、3.5+0.5、4+2等多样化的教师培养模式的改革取得了新进展,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和教学改革也取得了新的成果;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正在走向一体化。师范院校积极承担教师培训任务,7 0 0多所县区级教师进修学校“着手”改革与建设,形成上挂高师院校,下联中小学校的多功能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提高全民族素质,对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对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发展提出了紧迫要求;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发展提出了迫切要求;解决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矛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对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发展提出了现实要求。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目前我国教师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在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格局中仍然相对滞后。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势在必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把教师教育摆在教育事业发展的优先战略地位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发展,教师教育为基。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区和院校教师教育边缘化的倾向不同程度地存在,淡化和弱化教师教育的现象时有发生。人们对加强还是取消教师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在当前教育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来统筹教师教育的改革发展,把认识统一到温家宝总理2007年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上来。温家宝总理高屋建瓴地指出:“教育事业是人类最崇高的事业,教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国家兴衰在于教育,教育好坏在于教师。从这一点来说,师范教育可以兴邦。”我们需要继续强化教师教育的政府责任,进一步在事业规划、经费投入、基础建设、生源质量、师资队伍等方面优先考虑教师教育,保障教师教育健康发展。

二、落实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

国务院决定在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是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教师教育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这个具有示范性的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

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深得人心,制度设计和组织落实到位,实施工作开局良好,首次招生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一是招生计划顺利完成,向中西部倾斜得到落实。中西部20省生源占到90.8%。二是生源数量充足,考生报考踊跃。重点线上免费师范生报考人数均达到计划数的数倍以上。三是生源质量总体好于往年,中西部更为明显。六所部属师大免费师范生在各地的提档线平均高出省重点线约30分。平均成绩高出省重点线约41.7分。四是生源结构得到改善。农村户口生源占60.2%,男生比例占3 8.7%。生源结构的积极变化,有利于师范毕业生回生源省中小学任教。

如何把优秀学生培养成优秀教师,如何发挥部属师大在培养优秀教师方面的示范作用,六所部属师大责任重大。部属师大要围绕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制定好免费师范生培养教育方案,以新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以最好的教育资源来培养教育师范生。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建设教师教育创新与教学平台,大力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把学科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教育有机结合,培养新一代优秀教师,为全国教师教育改革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三、制定教师教育院校体系总体规划,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新体系

教师专业化是世界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教师是一种专门的职业,意味着不是什么人都能当教师,也就决定了不是什么机构都能培养教师。据统计,2006年我国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4万人,专科23.4万人,中专19.5万人(其中中等师范学校5.7万人),非师范类学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约30万人。从统计数据来看,2006年中小学教师供给量约97万人。在2006年新补充到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中,录用毕业生数量为29.8万人。从教师资源储备数量来看是充足的,但还存在结构、层次等方面的问题。总的来看,教师教育将从规模数量发展进入质量效益提高的新阶段。为此需要积极推进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教师教育资源。国家应重点支持若干所师范大学的建设,各省重点建设好一至两所师范大学,采取措施激励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教育,师专逐步转向培养小学和幼儿教师,构建起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积极参与,开放灵活、规范有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新体系。

要逐步提高教师教育办学层次,加快实现三级师范向两级最终向一级过渡,完全纳入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以本科和本科后教育为主的教师教育新格局。

四、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实现学科水平和教育水平的同步提升

学科和专业是大学教学和科研的依托,没有学科和专业支撑,人才培养就失去基础。教师工作不同于一般职业劳动,教师专业既包括学科专业,又包括教育专业,是学科专业与教育专业的有机融合。这就要求教师既要成为学科知识方面的专家,又要成为学科教学和教育知识方面的专家。中学教师专业具有双学科性,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具有多学科性。师范院校的教师教育学科和专业是培养优秀教师的最重要的支撑平台。

教师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是培养优秀中小学教师。在学科专业建设中,始终要围绕有利于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来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拓展学科专业发展空间,促进学科专业交叉,推进资源建设和共享,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建立相对稳定的中小学实习基地,主动参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加大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力度。

五、推进教师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教师培养模式是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要根据不同类型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同要求,探索建立与之相符的培养模式。中学教师试行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更加有机结合的培养模式,积极探索本科后教育;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探索大学文化基础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融合的全科培养模式。

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适应不同教育阶段、不同学科教师发展需要,调整和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打破传统的公共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法“老三门”的课程结构,建立起教师培养与培训相衔接的教师教育课程新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加强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建设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融合文本、光盘和网络等多种媒体的实用性强的教师专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资源库;将学科前沿知识和教育改革与教育科学研究中的最新成果引入教育教学过程,大力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广泛应用,全面提高师范生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六、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强化教育教学实践环节

教师是实践性很强的职业。师范生实习支教既是教师培养从过程中强化实践训练的重要措施,又是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突破口。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一举多得,是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有利于帮助提高农村师资水平,是高师院校与中小学密切联系,服务基础教育的重要纽带。西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忻州师范学院和新疆自治区教育厅等在师范生实习支教方面都做出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为更大范围推动师范生实习支教的展开奠定了实践基础。

下一步我们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精神,完善建立师范院校高年级师范生到中小学实习半年的制度。建立健全实习支教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师范生实习支教前的专业思想教育和教学技能培训;采取导师带队、师生结合、合理配置、成组派遣的方式,组建实习支教小组;选派骨干教师担任实习支教的指导教师;建立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同时各地政府要将师范生实习支教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安排和接收高师院校师范生到农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

七、积极推进教师教育制度创新,促进教师教育发展

健全完善配套的法规法律制度是教师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师范教育制度,随着高等教育招生、缴费、就业等制度改革被打破后,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发展规律的现代教师教育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我国有关教师教育的法律法规如《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立法背景在八十年代初,随着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不适应方面,建立现代教师教育制度显得非常紧迫。

8.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 篇八

严格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强化职业教育教师职业的专业性。现行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缺少对职业教育教师相关方面的具体规定,仅以“确有特殊技艺”做笼统概括,具体操作起来,“特殊技艺”有何标准、如何认定等方面都未做明确细致的划分和规定,造成职业教育教师准入上的专业性缺失。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不仅仅是学历资格的问题,而应该根据实际要求,全面反映职业教育教师的专业资格。国外的教育实践与研究表明,职业经历或职业能力始终是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或者说是专业性的重要体现。因此,要突出职业教育教师的专业性,教师资格制度应有对候选人职业经历或职业能力方面的要求。

完善职教教师资格审核制度,证书获取应呈递进的过程性设计。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的有效使用年限,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时效性缺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教师资格实质上是终身制的。职教教师资格证书的获取应是一个逐步递进的过程,没有证书的教师可以先任教,然后通过一定的课程学习取得临时教师证;即使是已经拥有了资格证书的教师也不能一劳永逸,而是一定年限内必须更新或维护。职业教育是一种和社会经济发展结合紧密的教育,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技术升级的今天,新技术新产业不断涌现,这就要求职教教师不断学习,建立起一种终身学习的机制。

9.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篇九

为搞好教师继续教育,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以下培训制度。

1.建立继续教育领导机构,做好继续教育组织、管理、总结、表彰等工作。

2.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由教导处组织实施,制定出继续教育长远规划,计划,各在职教师根据学校计划,订出切实可行的个人学习计划。

3.各项基本技能的辅导教师,认真备好每一次讲座,定期检测参训教师各项职业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4.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函授、自考或成人高考等。5.全体教师在园内(包括办公室、备课室)上课、开会、教研、打电话等等必须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

6、每周固定2小时(周五下午4:20—6:20)为专门开展职业基本技能培训活动时间,其余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凡应接受基本技能培训的教师,必须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每一次讲座并认真做好记录。

8.凡应接受基本技能培训的教师,应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并做好记录,写好心得体会。9.每位教师每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文章1至2篇,交参赛论文1篇,优质教案1篇。

10.加强教学教研,上好教研课、观摩课,并做好听课、评课记录,以便正确折算继续教育学时。

11.凡应接受基本技能培训的教师,必须完成《四川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相应学时,并按时到教导处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12.奖惩措施:

(1)对各项基本技能在省、市、县检测考核验收中合格的教师,幼儿园将给予奖励。

(2)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大专学历;教育教学论文发表、获奖;参加各类赛课、比赛获奖;幼儿园将给予奖励。

(3)各项基本技能在省、市、县检测、考核、验收不合格者,考核不能评为“优”;不能评为任何级别的先进,不能晋升职称。

(4)对无故不参加基本技能培训学习,缺少讲座记录,拖欠作业,未完成学时数,幼儿园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5)参加基本技能考试连续两次补考不合格者,则视为不合格教师,幼儿园将让其停课培训五项基本技能,其停课培训期间,停发一切园发经费。停课一期仍不能过关者,幼儿园将采取组织措施,请示上级将其调离本园。

10.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篇十

教师继续教育功在教育,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新进程,建设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需要的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我校实际,现制定青岛永宁路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标要求

以师德教育为根本,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运用为重点,构建和全面提高教师德、能素质的继续教育内容体系。同时,学校以评估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全员培训

按照新形势下不同岗位的职务要求,我校所有教师必须接受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全员培训,使教师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我校所有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培训,每人每年的培训任务不得少于48学时。

2.骨干教师培训

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我校依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实现教师素质结构由知识传承型向教育创造型、经验技术型向科研技术型、教育者向同时是终身受教育者的角色转换。并推选一批骨干教师参加市区级骨干教师培训,使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

3.新任教师培训 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确保每一届新任教师通过一年的培训,都能适应现代化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4.计算机培训

我校所有教师均应接受以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为重点的现代教育技术学习,要求教师全都能操作计算机。培训一定数量的计算机辅助教学骨干教师,使中青年教师能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信息技术进行学习和工作,开展教学和科研。

二、继续教育管理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让我校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教师继续教育是利及社会、学校、学生、个人的大事。

2、建立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教研组长为组员。教导主任副校长负责全面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还设有继续教育管理员,保质保量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3、落实经费投入,我校按教师培训需要下拨专项资金,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经常性费用。

4、明确校本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我校实行每期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和寒暑期集中学习制度。

三、继续教育学习纪律

1、凡应参学的教师必须做到准时参加各级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可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凡是参学者必须做到人到心到,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不闲谈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话,不影响别人的正常学习,尊重教者的讲课。

3、每次参加学习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先请假,经批准后再离开。

4、学习时要认真听老师辅导讲课,并做好必要的记录,不懂就问,相互学习,互相取长补短。

5、学习期间要自觉遵守秩序,爱护学习场地的环境卫生,做严于律己的楷模。

四、奖惩措施

1、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职务评聘、晋级、评优的必备条件。

2、把继续教育证书制度作为有力杠杆,推动继续教育方式和管理机制的改进,使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和学历证书一样重要,起到规范和管理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目的。

3、我校教师在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中取得的各项成绩,视其业绩进行奖励。

临颍县实验小学

教导处

临颍县实验小学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培养新世纪所需人才,任课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专业理论知识,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为此,结合我校现有学习制度,重新制订完善我校任课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一、每学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计划,积极学习教育方针和先进教育思想,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科学理论。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

二、学校教导处应对每学期的业务学习制定计划,确定主要内容、步骤、方式,并认真执行。学校每学期发给教师一本业务学习笔记本,由教科室定期检查师业务学习记录情况。教师平时还应抽出一定时间自学,忙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每学年纪录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同时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

四、周一为集体业务学习时间,平时坚持自学,教导处要作好考勤记录。集体学习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严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认真讨论,积极发言,做好学习记录。每月到学校教师阅览室阅读有关教学刊物等资料不少于两次,并形成阅读制度。

五、学校定期举办教育、教学科研类的专家讲座。教师业务学习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

六、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业务进修,帮助教师解决进修中的困难,积极为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创造条件。

七、要积极参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善于总结并,积极撰写论文。每学年每位任课教师论文至少发表交流一篇(校级或校级以上)。

八、要积极参与教研组、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并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作为主备人,所备教案要有水平,上档次。

九、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青年教师(毕业三年以内者)不少于2节。

十、积极参加学校、上级组织有关部门的优质课、说课、教学能手评选等活动,人人争先。

临颍县实验小学 教导处

实验小学校本培训考核细则

为保证学校教师校本培训的质量,促使广大教师专业成材,建立健全有效的校本培训机制,营造教师终身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以校本培训计划为依据,特制定《校本培训考核细则》如下:

第一条 性质与任务

1、校本培训是指以学校为基地开展的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校本培训目的在于更新教师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能够适应21世纪素质教育需要的反思型、科研型的教师队伍。同时,通过学校围绕办学目标和特色进行自主培训,达到教师整体素质与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同步提高的目的。

2、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以学校为基地,针对学校和全体教师实际,由学校充分自主地确立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条 内容与要求

为便于考证,依据学校校本培训总的目标和学校校本培训计划,把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即专题学习(10分);定向专修(20分);协作教学(20分);课题研究(5分),总结宣传(20分),教学观摩(10分)信息技术(15分)等,累计100分。

第三条 组织领导及考核方法

由学校领导为组长建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1.专题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校本培训活动,态度端正,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无任何消极怠工的行为或言辞。如对待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不主动,有消极言行且有较坏影响,酌情扣5—10分,无故缺勤的每次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2.定向专修

每个教师根据自身实际确立自我成才目标,自我定位,自我导向,自我修养,自我提高。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能保质保量做好业务笔记,写好学习心得,丰富成长文件夹内容。通过自学、互学、交流等形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并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没有明确的发展方向,无发展计划或学习计划的扣2分。不积极学习、交流的酌情扣0.5—2分。读书笔记没有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扣2分,学习心得满5篇的得2分,少一篇扣0.5分.没有及时充实成长文件夹中内容酌情扣0.5—2分。

3.协作教学

积极参加各教研组的集体备课活动,备课组中心发言人能够做到认真分析教材、教法,拟定教案。积极参加小组教研日活动中.。不能确保按时参加教研日活动,每无故缺一次扣0.5分, 备课组中心发言人不能按时拟定教案,影响他人备课的扣2分。在小组研讨活动中有独到见解,在小组活动中起表率作用的酌情加2—5分。

4.课题研究

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学习新理论、接受新信息、探索新模式、实践新方法、创造新成果,提升自己的精神追求,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一项实验课题,无论大小,并且能够有效有序地开展,并将实验工作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科研成果显著的额外加5分有自己的研究课题,但是从不主动研究且没有体现在教育教学中的则不得分。

5.总结宣传 参加培训学习后,教师能及时写出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将学到的新思想加以内化,形成自己的思想,并通过论文、心得、案例分析、优秀教案和调查报告等多种形式升华自己的认识。及时撰写教学后记或教学反思、教学论文,并踊跃向各级各类媒体投稿。及时撰写有关信息,同时向教育文摘等报刊、网站投稿,加大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宣传力度。能及时写教学后记达到4篇的得5分,少一篇扣1分;每学期撰写一篇教学论文的得5分,没有论文的不得分。

6.教学观摩

对学校组织的各种讲课、听课、评课活动能够积极参与。听课节次达到学校规定的数目得5分,少一次扣0.5分;讲课思路清晰,基本功合格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2—3分。

7.信息技术

11.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制度 篇十一

摘 要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政策在推行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问题,包括自身体制的不健全、教师的后顾之忧没有妥善解决,以及外部的激励措施不到位等。借助对陕西省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政策推行现状的实证调研深入分析和解读这些问题,可以看到,这一良好政策的推行需要建立在强化激励机制和加强经济保障力度的基础上,优化轮岗交流人员选拔机制,并合理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加强该政策效度的同时,推进城乡教师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轮岗交流 教育均衡 交流教师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是国家出台的一项旨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其实施有利于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均衡发展和优势教育资源的校际合理配置,对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亦有重要作用。

一、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出台的背景及政策演变

1.轮岗交流政策出台的背景

尽管《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不得设立重点学校,但由于师资力量、地理环境、硬件设施等条件的差距悬殊,重点学校至今仍然“名亡实存”。又由于现阶段独生子女家庭居多,父母对子女教育期望普遍较高并且愿意做出更多投资,导致“择校热”持续升温,由此催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包括学区房价格居高不下、乡镇学校生源严重流失、城市学校人满为患以及父母陪读的低龄化趋势等。尽管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择校热”在陕西却有增无减。教育资源是“学校的脊椎”,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逻辑起点,[1]其中,师资力量尤为重要。所以,建立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合理流动帮扶机制将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

2.轮岗交流的政策演变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才可聘为高级教师职务”,为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奠定了基础;[2]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区域内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正式提出轮岗交流制度;2005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要求,“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2010年,《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继续强调,“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3]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使该政策层次升级,并促使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力争用3至5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化、常态化的时间节点。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明确要求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随后,教育部颁布《关于确定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用”管理改革示范区的通知》,开启教师轮岗交流制度突破的大幕。从以上演进过程足见这一政策越来越受到各相关部门的重视,而且政策的可操作性越来越强,要求越来越明确。

二、陕西省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现状实证分析

为了解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实施的现状,项目组根据陕西省不同地区状况把陕西省按照陕南、陕北、关中三类地区进行了抽样调查,分别抽取陕南的安康和商洛、关中的西安和宝鸡、陕北的延安和榆林六个地市,对1034名义务教育校长、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

1.样本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教师中62.5%来自县城(市区)内,17.9%来自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16.7%是来自行政村学校;校长中65%来自县城(市区)内,12.1%来自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22%来自行政村中的学校。其中,被试教师在目前学校任教1年以下的占到3.9%,1~3年的占到11.4%,3~5年的占到19.3%,5~10年的占到35.8%,10年以上的占到29.5%。基本反映出了我国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相对封闭、流动较少的现实状况。

2.样本人员普遍支持轮岗交流政策

调查显示(见图1),校长和教师对轮岗交流普遍持赞成态度。其中,校长中21.1%非常赞成轮岗交流,56.7%比较赞成,合计占到77.8%;教师中28%非常赞成轮岗交流,54.5%比较赞成,合计占到82.5%。客观地表明了校长和教师对推行轮岗交流政策的积极态度。

3.样本人员普遍希望通过参与轮岗交流获得职称晋升与收入提高等实惠

(1)样本人员参加轮岗交流的动因

教师作为承担重大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的特殊社会群体,具有自己特定的职业追求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调查显示,教师参加轮岗交流的动因中占比最高的为达到39.8%的“促进自身专业发展”,占比30.3%的是“尽到社会责任”,二者很好地印证了教师的职业追求取向。其次,有35.4%的教师因为可以优先评职称这一原因而参加轮岗交流,26.4%的教师因为可以获得晋升机会而参加轮岗交流,27.6%的教师因为可以提高工资待遇而参加轮岗交流,尤其是大家对职称的关注度两项合计高达61.8%,说明多数教师希望通过参与轮岗交流获得职称晋升以及提高工资待遇等物质条件的改善。这组数据印证了教师个人同时具有“经济人”特征和乡村教师因待遇偏低等原因而渴望获得更多物质实惠的愿望,他们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强烈愿望和动机。[4]

(2)样本人员对轮岗交流补助金额的期望

如图2所示,大多数校长和教师认为轮岗交流的月补助金额在1100~1500元才有吸引力。其中,被试校长中认为补助金额在1100~1500元之间会有吸引力有44%,800~1100元的有36.3%,500-800元的有8.8%,500元以下的有2.2%;教师中各项的比例大致相当于校长的统计数据,其中,倾向于月补助1100~1500元的占43.3%,800~1100元的占29.5%,500~800元的占20.5%,500元以下的占1.6%。两者差异较大的是500~800元补助的选择问题,这里面可以看出教师对物资补助的期望值比校长要稍微低一些,结合图表3也可以解释为他们更多地会把注意力投向专业发展和职称晋升方面。所以,实际政策制定过程中对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月补助金额建议设定在1000元左右,同时加强校长教师职业发展和专业成长的引导,以求更好地保证政策效度。

(3)样本人员参加轮岗交流最希望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对于“如果让您到另一所学校进行5年以上的轮岗交流,您最希望得到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一问题,大部分被试校长和教师希望能够优先晋升一级职务或职称,比例分别占到各自总数的51.6%和47.6%;其次是获得每月1000元以上的补助,分别占到了35.2%和37.8%。这一结果进一步印证了校长教师参加轮岗交流的物质性动因或者对参加轮岗交流活动的回报期待。在校长和教师之间具有明显差异的是“在原单位和新单位之间建设安置房”和“开通校际班车”两个选项,23.1%的被试校长希望能够开通校际班车,而教师的比例只有15%;20.7%的教师希望在原单位和新单位之间建设安置房,而校长的比例只有14.3%。这组数据既是政策保障的参考点,也表明校长在住房等物质条件上普遍优于普通教师,也是教师待遇需要提升的佐证。

4.轮岗交流对样本人员个人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在轮岗交流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方面,调查显示,校长比教师更担心会产生对家庭造成影响、工作精神压力大和回原学校时会失去已有的资源等不利影响,其中,对家庭造成影响的担忧高达70.3%,工作精神压力大也达到了62.6%,足见这部分通常已经步入或超过中年的校长们最担心对家庭造成不利影响或增加工作精神压力,主要源于流动给校长带来了社会地位和职业角色的变化,使其进入了一种新的多重社会关系,承担了新的角色使命,个体必然面临着职业角色的重建和重适压力[5]。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可以优先考虑开通校际班车等措施。教师在担心对家庭造成影响和增加工作精神压力两项首选不利影响之外,还面临生活成本增加的压力,三者分别占到了总数的46.6%、45.4%和46.2%,再次印证了普通教师经济压力和负担较大的客观实际。另外,认为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被试校长和教师分别占到总数的39.6%和36.3%,可见双方对轮岗交流的工作实效都存有较多的顾虑。此外,也有少部分被试认为参加轮岗交流会产生无法适应新环境、与新同事合作不佳等不利影响。

5.样本人员反应的突出问题

目前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政策的实施存在诸多问题,许多方面还很不完善。首先,大部分教师认为激励措施不够,缺乏政策吸引力,校长和教师的比例分别占到70.3%和72.7%,激励措施的力度已经成为直接影响教师参与积极性的关键因素。其次,51.6%的校长和41.9%的教师认为交流人员保障机制不健全,参加轮岗交流客观上会造成校长教师工作和生活负担加重,这已经成为校长和教师是否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地积极参与轮岗交流的第二大制约因素。第三,42.9%的校长和39.3%的教师认为该项政策缺乏明晰的政策指导,很多被交流的校长教师到新岗位职责不明确、待遇不明确、主体地位难确立,不利于提升政策效度。第四,校长们比较担心评价机制缺乏的不良影响和轮岗交流将会导致分散优质学校资源对教育质量带来不利影响,二者分别达到了58.2%和42.9%;教师对评价机制的担忧也达到了25.7%,这一担忧将进一步弱化该政策的激励作用和导向性。第五,双方对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担忧也分别达到了28.6%和23.3%,这既是校长教师对政策理解不够的担忧,更是政策明晰程度、权责界定和激励不够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轮岗后,教师要不断熟悉与接受新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和不同的校园文化,这必将影响教学的顺利进行。第六,部分样本人员认为轮岗交流实施的最大障碍是认识偏差,即校长、教师、家长等人员对轮岗交流人员定位不清,认为只有专业素质低下的校长教师才会被交流出去。这给轮岗人员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不能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工作。造成这一问题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许多优质学校的校长不愿派出优秀师资,通常采取末位淘汰制的方式选拔轮岗人员,直接决定了政策的低效性。以上问题能否在政策推行之前得到很好的解决必将成为本政策执行效度高低的决定性因素,需要相关部门慎重考虑,妥善解决。

三、高效推进轮岗交流的对策

1.落实并加大激励力度,为轮岗交流人员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

(1)提高工资待遇,实现区域内同工同酬

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师工资差距较大,尤其是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工资差距已经成为制约师资均衡的突出障碍。交流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不统一或不确定使轮岗交流的实施变得更加困难。教师们普遍希望通过参加轮岗交流提高工资待遇,从一个较高工资水平的学校流动到一个工资水平低的学校是原本待遇就偏低的教师更难接受的。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区域内同工同酬和偏远薄弱地区较大倾斜性补贴政策的实现,逐步推行县管校用政策,使县域内教师身份相同、编制统一,统一发放工资,使区域内教师交流配套补贴得到落实,并使教师的工资、津补贴与学校脱钩,消除教师交流的障碍,实行区域内统一的绩效工资制度。[6]

(2)设置激励措施,吸引教师参加轮岗交流

为了确保教师轮岗制的顺利实施、实现政策制定时的初衷,必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7]首先,在职称评定上给予特权,凡申报晋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者,有轮岗交流经历的可优先考虑。其次,给予评先评优的特权,参评区级以上优秀教师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轮岗交流经历者。再次,给予优先参加进修的特权,对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更多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的培训机会。

(3)为轮岗交流人员发放交流补助,保障交流轮岗人员生活

推动教师流动知易行难,如果不考虑教师个人职业和生活诉求,不明确教师流动的权益保障,有可能产生对教师的不公平[8]。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为参与轮岗交流的校长和教师提供生活补贴,报销由于轮岗交流所带来的生活成本,以保障轮岗交流教师的权益。在安排轮岗交流工作时,尽量就近选择交流学校,车程一般不要超过90分钟。为车程在90分钟以内者提供交通补助和午餐补助,90分钟以上者除交通补助和午餐补助外另享受住宿补助。

2.建立健全轮岗交流体制机制

(1)健全选拔机制

收回学校安排交流人员的权利,改变各地选拔方式混乱的状况,统一选拔方式,采取自愿报名与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由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对口交流范围;然后,由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根据范围就近选择交流学校;最后由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原则上工作满5年的教师都要参加轮岗交流,有特殊情况者可以自愿选择,特殊情况包括家中有身体残疾或瘫痪者以及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参与从高到低的顺向交流者。

(2)健全评价机制

轮岗交流评价机制的缺失是造成消极轮岗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在实施轮岗交流政策时只重过程,不重结果,造成轮岗教师的消极应付。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可以更加公正公平地评判教师的交流工作,为教师提供导向激励作用。建议实施量化考核办法,按照薄弱学校的等级、教师的工作绩效及教师在交流学校所承担的具体工作综合评定,工作绩效采取交流学校领导、同事以及学生多主体评价。

(3)明确交流人员责任分工

参加交流的教师个人、交流教师的原单位以及流向单位三方都应当明确以何种形式交流,教师在交流学校及原学校分别应承担何种责任,建议借助县管校用政策逐步实现教师交流轮岗中,人到哪里人事使用权就归属哪里,消除原有的学校编制障碍,让教师到哪里都有主人翁意识,都可以成为所在单位的主人而不是过客。同时要明确岗位职责,轮岗交流要确定交流过去的任职岗位,而不再是过去一个人任意安排工作导致资源浪费或人岗不匹配。

(4)健全监督机制

制定一套完整的监督机制,从交流人员的选拔,工作成效的评价,激励措施的跟进,都要纳入监督范围。开通相关人员反馈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于不依法选拔轮岗教师的做法严厉查处。监督轮岗教师的激励政策的实施情况,确保教师在职称评定中优先评定,确保交流补助及时发放。

3.着力解决轮岗教师对家庭造成的不利影响

调查显示,70%的被试校长认为轮岗交流会给家庭带来不利影响,在所有不利影响中已经占到首位,多数人在问卷最后一题的开发性问答题中也提到不方便照顾老人和孩子这一困难。单靠经济补助,还不足以解决部分教师的后顾之忧,比如在交通不便的交流学校,尽管享受交通补助,每日的往返还是会占用教师大量时间和精力,因此,可以采取相关配套措施,使交流教师有选择余地,更进一步为轮岗交流教师带来便利。

参考文献

[1] 刘祖华.从“消极差别化”到“积极差别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策的创新逻辑[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8(2).

[2] 田汉族.刚性教师交流制的实践困境与法律思考[J].教师教育研究,2011(1).

[3] 陈坚,陈阳.我国城乡教师流动失衡的制度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8(3-4).

[4] 郭黎岩,等.城乡交流背景下的校长工作压力状况调查[J].现代教育管理,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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