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2024-10-18

安全环保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精选10篇)

1.安全环保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篇一

1、为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在局机关形成竞争有序的工作环境,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工作目标

(1)本办法所指工作目标是:年初根据工作任务确定的各县(市、区)工作目标、局属科(室)工作目标。

(2)工作目标的分解,局属各科室根据科室工作目

标结合科室人员岗位职责分解细化到个人,并分阶段制定个人工作目标责任表,作为年终对个人目标考核的依据。

(3)工作目标考核。

工作目标考核分为科室目标与个人目标考核两部分。

局科室工作目标的考核由单项考核和全面考核组成,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全面考核由局党组及各县(市、区)局局长,业务骨干组成考核组对市局各科(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单项考核由各科室[本文转载自[-http:///找文章,到]申报3—5项单项工作,由考核组确定1—2项为单项突出工作。

个人目标考核将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各科室依据年初科室的工作目标分阶段制作短期目标责任表,确定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每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比计分,所有考核表均存档备案,作为年终个人总评计分的依据。

3、阶段性工作目标

(1)阶段性工作目标是指:根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安排部署的专项性的确定具体完成时限的工作目标。

(2)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

①承担阶段性工作的科室根据工作任务,按照个人岗位职责将定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同时,分阶段制定短期工作目标责任表,实行每月测评,每季评分;测评和评分均归档备案,作为个人年终总评、计分的依据,②承担阶段性工作的科室实行工作动态周报制,阶段性工作考核将以工作周报为主进行。

③阶段性工作考核由市局党组根据工作特点,确定考核组进行量化考核。

4、日常工作目标

(1)日常工作目标:不属于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内容的,由局务会,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确定的日常性工作。

(2)日常工作目标考核。

以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督办情况通报为依据,由局办公室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进行量化计分。

5、不良行为登记扣分。按照五个行政效能监察小组及四个工作督办小组的日常不良行为记录年终扣除个人及科室相应得分。

6、年终总评及奖惩

(1)先进科室:按科室的1/3评定先进科室,先进科室同时可确定3项单项奖。

(2)先进标兵及先进工作者评定标准及奖励:个人总评得分排在前十位的作为标兵,11—30位的为先进工作者。

(3)末位警示:对年终总评在后十名的同志要提出警告,后三名的同志提出严重警告,连续三年在后三名的同志要调整岗位。

2.安全环保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篇二

管理责任制考核与奖惩暂行办法

一、考核目的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以《成都市传染病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为指导,以各科室护士长与护理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将各科室和个人工作业绩的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任用以及评先、报酬挂钩,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使工作有了量化,管理有了要求,考核有了目标。通过考核激发各科护士长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医院护理的整体质量、水平和效益,促进医院教学、科研和护理质量的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三)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以考核为主;

(五)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等级及标准

(一)考核等级

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等。

(二)等级标准

将各科室每月目标考核的分值及个性分值进行汇总,所得总分作为等级标准评定的依据。

1、优秀科室:同时具备下列二条,且按总得分取前三名:

(1)护理工作指标、科研工作指标必须完成目标任务的90%以上;

(2)无“一票否决”项目。

2、不达标科室: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达标科室:

(1)共性目标得分在75分以下;

(2)护理工作指标、科研工作指标低于应完成目标任务的75%;

(3)有“一票否决”项目。

3、达标科室:完成目标情况大于75%。

四、奖惩措施

(一)奖励

医院根据测评结果,设立以下奖励;

优秀奖:

(1)测评结果为优秀的科室,按排名顺序,前三名分别予以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

(2)荣获前三名优秀科室的护士长授予工作“优秀护士长”荣誉称号。

(二)惩罚

1、测评结果为不达标的科室,按3%的比例扣减年终绩效奖。

2、测评结果为不达标科室的护士长,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且不能参加医院的评先评模活动,并由业务院长和护理部对其进行训诫谈话。

3、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达标的护士长,应引咎辞职。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自评

1、各科护士长分别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成都市传染病医院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自评。

2、按照医院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自查,梳理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经验体会,意见建议等。

(二)护理部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考评

护理部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科室进行考核。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测评标准对各科室护士长进行考核评分,并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三)医院审定

考核结论由护理部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提交医院审批。

(四)意见反馈

护理部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向被考核科室护士长通报考核情况。

(五)兑现奖惩

护理部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本《办法》由护理部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安全环保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篇三

琼府办〔2008〕129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

琼府办〔2008〕12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海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

为推动各市、县政府和重点耗能企业切实加强节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

全省19个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与省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12家重点耗能企业: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华盛水泥有限公司、国投海南水泥有限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华能海口电厂、三星(海南)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海南中海油气有限公司、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二)考核内容。

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

采用量化办法,根据考核内容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指标、节能措施落实指标。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定量考核指标和定性考核指标合计满分为100分。具体按以下办法计算得分:

1.节能目标完成指标。

以市、县政府和12家重点耗能企业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市县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通知》(琼府办〔2006〕102号)确定的节能目标为基准,根据省统计局核定的市、县能耗指标和省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指标,计算节能目标完成率。市、县政府完成或者超额完成节能目标的为满分,满分为20分;重点耗能企业完成或者超额完成节能目标的为满分,满分为40分。

2.“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指标。

依据省统计局核定的市、县能耗指标和省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12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指标,累加计算“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完成率。市、县政府节能目标进度完成率达到或者超过“十一五”相应年平均进度的为满分,满分为20分;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量进度完成率达到或者超过“十一五”相应年平均进度的为满分,满分为30分(制定分节能目标的重点耗能企业,“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完成率按企业确定的分节能目标累加计算)。

3.节能措施落实指标。

对市、县政府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对12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30分。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及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79分)和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二、考核程序

(一)每年4月1日前,市、县政府和12家重点耗能企业将本市、县和本企业当年的节能目标、上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报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

(二)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会同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于每年第三季度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三)考核工作组听取被考核单位情况汇报,完成现场核查、重点抽查和审查有关材料等后,形成节能目标责任综合评价考核报告上报省政府。

(四)节能目标责任综合评价考核报告经省政府审定后,由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会同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向社会公告。

三、奖惩措施

(一)各市、县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交由省委组织部依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海南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琼组发〔2006〕4号)等规定,作为对各市、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等级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的市、县政府,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市、县政府,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省政府暂停对该市、县当年新建(改建、扩建)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

(三)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市、县政府,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的措施,并抄送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市、县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重点耗能企业,省政府通报表扬,进行表彰奖励。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得参加评奖和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暂停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暂停核准和审批其新建(改建、扩建)的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

(五)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耗能企业,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报省政府,同时抄报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限期整改。

(六)对在节能考核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市、县和重点耗能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他

(一)上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市、县和重点耗能企业,其未完成的节能任务分摊到以后完成。

(二)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计分办法根据节能工作需要,按进行调整。

(三)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中的有关考核内容,需提供相关的正式文件材料。

附件:1.2007年市、县政府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计分办法

4.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篇四

一、考核机构: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由现场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班组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单,正确佩个人防护用品,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现场内的一工切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各种电器设施和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上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文明施工的精神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2、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3、工伤事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控制为零,轻作事故控制为

‰。

4、班级宝剑活动,各班组每周必须填写活动记录。

5.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及考核办法 篇五

一、安全目标:

1、年负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下;

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

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工地具体创优目标:

1、通过安保体系认证;

2、争创盐城市文明工地;

3、争创江苏省文明工地。

二、环境目标:

1、噪音控制

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55dB;装修施工:昼间<65Db,夜间<55dB。[夜间指晚上22:00至早上6:00]

2、现场扬尘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扬尘排放达到目测无尘的要求,现场主要运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3、运输遗洒控制 确保运输无遗洒

4、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

生活污水中的COD达标(COD=200mg/L)

5、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

二、目标分解

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情况确立安全管理目标、建立项目部安保体系,组织安保策划及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制度,严格用工手续与对其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对分包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工程项目施工中实施安全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领导、组织对施工现场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采取措施,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的予以解决;适时组织工程项目安保体系的安全评估,组织有关人员落实安全评估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和措施,主持参预安保体系内审,积极配合外审认证机构的审核工作,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会议,布置落实安保计划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活动动向。

项目副经理——根据项目安保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参预交底,经常性监督检查,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保体系运行中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现象;负责安全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指导、监督材设部采购工作,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从而保证购置的安全物资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组织现场有关人员依据合同内容向分包方进行施工交底,安排专人对分包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组织对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验收,理顺和协调总包与分包、工种与工种间在施工中的相互配合关系;经常性组织或参预工程项目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持续整改和完善的,对检查验证的状态进行标识,对存在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落实纠正预防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复查验证;组织对全体职工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控制、检验、标识、隐患控制、职工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记录;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及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检查、检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项目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主持安全策划、评价识别、确定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及制定安保计划,;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制定(审查)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其切实可行,随时检查、监督、落实、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及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实施工程项目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组织上岗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情况异常,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品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负责编制安保体系支持性文件及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其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项目施工员——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工程项目分管范围(如各班组、分包施工班组等)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参预项目经理领导的安保计划的策划、编制工作,按照安保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生产任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控制,把施工现场重点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落实到位;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任务,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情况的;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包括分包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经常对规程、措施、交底执行情况检查,及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的,经常检查班组(包括分包班组)作业环境和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的,发现问题未及时解决的,组织对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对安全部门或上级检查指出存在事故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班组(包括分包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提出现场不安全问题的,对工程项目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未能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底;负责落实钢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体系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及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安全员——参预策划、编制安保计划;严格执行安保计划中支持性文件、法规、条例及强制性规范的要求,配合项目经理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交底;加强对重点部位、危险源的安全监督和控制;配合技术、施工管理人员组织对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维护、保养;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对人、机、物、环境及自然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动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参预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监督落实,发现重大隐患行使停工权利;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对安保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反映,配合做好安保体系的内审、外审工作。

项目技术员——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强制性规范;参预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各项方案;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与施工需要及时编制重点部位危险源控制方案并报项目工程师审核;制订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向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作业班组长交底;项目特殊施工工艺,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参预项目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参预安全物资的进场验收,参加施工现场如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中小型机械、模板友撑、洞口临边防护等的验收工作;对安保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修改意见。

项目材料员——按照项目安保计划要求,组织安全物资的供应工作;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安全物资的验收取证,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负责对进场材料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材料、马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做到验收合格入库、定期检查和试验;对重点、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做到重点保管与执行有关危险品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及做好防火工作。

项目机管员——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要求,对现场的机电超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好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项目租赁设备,建立租赁设备安全使用制度,确保设备完好和安全可靠;新购机械设备、受压容器等,必须收集好有关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资料,大修、维修后入场的机械设备以及外借还回工地的机械设备严格把好检查检验关;参预施工组织设计、安保计划的编制,提出机械设备方面涉及到的安全工作,督促班组落实机械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机械专业技术培训和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的定期培训考核工作,作业前向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参加各种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意见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项目质量员——参预编制施工现场安保计划;参预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实施评价与监督;对施工过程中不利环境因素的实施进行评价与监督; 项目资料员——按安保计划要求做好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发放工作;配合项目经理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开展多样化的安全教育,结合形势需要、定期以黑板报、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检查确认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协助公司对项目部一线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项目综治员——对施工现场的动用明火,宿舍的防火安全,食堂的用电、用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工地、项目经理办公室,特别是财务室、资料室、电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作业人员的进出场做好记录;做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的奖金发放与罚款收入的监督、检查工作;抓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督促焊工做好电焊、气割的防火安全工作,发现隐患、缺陷及时纠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项目经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工地;配合做好新职工进场的三级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及操作技能、操作规程、变换工种、经常性教育。

三、考核方法

1. 实行逐级考核制度;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 根据各级要求及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奖惩。3.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立功的重要依据之一。

4. 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各分项评分表,对各分项责任人进行打分考核。当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在70分以下时为不合格,70分(包括70分)至80分为合格,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

5.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通过汇总所得出的结果用来评价项目经理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因为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是第一责任者,各级管理人员目标责任落实 的好坏,直接体现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的业绩。

6. 评分表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的相关表格。7. 评分方法参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的有关内容。8.每月要求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责任考核,并认真执行不走过场。防止流于形式。9.考核记录存人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奖惩办法

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奖惩条例

五、说明

6.4、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篇六

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各项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的落实,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1、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考核范围: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质量安全组长、项目施工员、安全员。

2、每月由公司质量安全科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为管理目标,考核标准为JGJ59—2011标准。

4、考核采用现场检查与内业资料检查两部分相结合的办法,使用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站监制的《施工安全文明责任目标考核簿》记录分数。

5、考核结果得85分以上为优良;得7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70分为不合格;若其中一项不得分,考核汇总也为不合格。

6、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标准分数。

7、考核得分其它(如质量、工期、成本)一起汇总计入个人每月工资系数,与每个人的工资挂钩。优良分计入个人的工资中,如为合格,项目部每个人当月的效益工资扣除一半,如为不合格,项目部当月的效益工资本部扣除。

8、如项目部能创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给予项目部全体人员奖励2000元,创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给予项目部全体人员5000元奖励。安徽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安全环保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篇七

关于下发安全环保及5S定置管理考核奖惩 办法的通知

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装备部 2017年3月1日印发

装备部(机制公司)

安全环保及5S定置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2017年)

一、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装备部业务范畴内以及相关联的外协单位。

三、职责

安全主管科室代表装备部对生产单位安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原则

1、本办法主要以责任人为主体,但对于单位行为,责任主体为单位集体;

2、安全管理过程中处罚的所有金额由办公室设为独立安全基金管理,奖励可从此处进行发放。

五、考核内容

(一)5S定置管理检查考核 有下列不合格情形,考核车间100-200元/项,若引发安全事故者加倍考核。

1、生产现场、休息室、库房、储物间、办公室的卫生情况。

2、备品备件挂牌、摆放情况。

3、抢、检修项目施工期间及施工后现场卫生情况。

4、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当中的其他5S定置管理相关规定。

(二)安全检查处罚

1、无安全协议、安全措施或未组织员工学习所订安全协议、措施,就催促员工进场作业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2000元/人次。

2、承担突击性抢修(抢险)工作,项目负责人在作业实施前,未及时会同甲方人员向检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制订(含草签)安全协议、措施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500—1000元/人次。

3、作业前虽订有安全协议、措施,经实施发现不能确保作业者的人身安全时,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修订,并落实好各项临时性防范措施。凡因安全协议、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类事故,处罚相关责任人 500—1000元/人次。

4、各项目负责人,在作业实施期间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与管理有关的人身、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含险肇事故),处罚相关责任人 500—2000元/人次。

5、经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验收人)原则进行整改。凡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且无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并处罚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人次。

6、在各检(抢)修作业过程中,凡因管理原因造成水、电、风、气接点失误,导致人身伤亡(险肇事故)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2000 元/人次。

7、车间(工段、班组)无正当理由未组织安全活动的,每缺一个活动日处罚责任人 200 元/次。

8、班组长未针对当班检修(施工)任务召开班前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催促员工进入现场作业的。处罚责任人 500 元;未正常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或者活动与记录不同步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 元(弄虚作假的加倍处罚);公司下发到班组的安全生产通报与安排,班组从收文之日起三日内未组织员工学习和实施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100 元;川钒钛和装备部(机制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未及时向员工传达贯彻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100-300 元(以安全活动记录为准)。

9、对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按川钒钛相关要求和装备部(机制公司)规定的内容进行,并经严格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未经教育或虽经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下一级教育或上岗作业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300元。

10、对装备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办证和复审换证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实施。凡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考试不合格就安排上岗者,处罚责任人300元;管理人员未按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换证的,处罚责任人 200元;持证者本人不按期参加复审换证的,处罚 200元。

11、装备部安全监督检查时,在考核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安全活动“四件事”(即: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检查、违章违纪及隐患登记)和开好班前会的“四句要领”(即:针对当班生产任务,讲具体安全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互保对子)时,被考核者答对不足 80 %的,处罚 100 元、拒绝考核者处罚300 元,并处罚改班组管理人员300元。

12、装备部安全主管科室在查处“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人时,凡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为其“说情”者,处罚300 元。

13、不服从安全人员管理、不听劝阻、野蛮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指令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单位1000元。

14、班组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一律停工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并且重新具备班组长任职条件后方可上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提请部门进行降职或撤职处理。

(三)三违行为处罚

1、发生一般及其以上违章作业(含重大险肇事故责任人),无论那一级查处的,都必须停工对其进行安全态度、安全责任、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共同守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目标等内容的教育,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三违”人员在停工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期间,只发生活费。

2、发生轻微违章(指员工进入作业现场所戴安全帽未系绳、考核一般安全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答对不足 80 %或未按时参加周一的安全活动等),处罚责任人100元。

3、发生一般违章(指员工在生产检修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协议和措施,出现了危险作业方式或导致了物的不安全状态)、一般险肇(指可能发生一般人身伤害事故,一般设备、火灾、交通事故而尚未造成),对责任人处罚200—500元。

4、发生严重违章(指员工在生产检修中,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协议、措施的行为)、重大险肇事故(指可能造成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火灾事故而尚未造成),对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

5、各临时或固定作业场所出现的违章行为(含各种粗犷型危险作业方式),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甚至纵容违章行为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违章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200—500元每人次。

6、违章指挥他人违章作业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强令冒险作业,考核违章指挥者200—1000元处罚。根据违章指挥具体情况,对于置他人提醒而不顾,图省事等性质恶劣的一律按上限实施经济处罚并结合具体情况实施行政处罚。

(四)重复违章处罚

1、当年内再次发生一般违章或一般险肇事故,按照前款规定加倍处罚责任人。

2、当年内出现第三次违章或险肇事故,无论其违章性质轻重,一律按待岗处理。

(五)事故处罚

1、工亡事故考核

发生工亡事故,参照《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安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考核。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须接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2、重伤事故考核

定义:事故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身体部位功能无法恢复,未造成死亡的。发生重伤事故,参照《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安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考核。

3、轻伤事故考核

定义:救治费用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上,不属于重伤事故定义范围内的。

发生轻伤事故由生产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轻微伤事故考核

定义:事故救治费用在4000元以下(不含4000元),不属于轻伤事故定义范围内的。

(1)事故治疗费用2500元以上4000元以下,发生轻微伤事故在全年指标范围内的,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根据事故原因,分解落实到个人(违章导致他人或自己轻伤的,事故考核与违章考核同时进行分项考核);超出全年轻伤指标、违章操作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上述基础上加倍处罚。

(2)事故治疗费用2500元以下(不含2500元),由车间根据本车间相关制度进行考核。轻微伤超出全年指标的由部门根据本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实施考核。

(3)事故治疗费用在500元以下(包含500元),不纳入轻微伤指标。发生此类事故,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责任班组及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形成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整改措施),并报装备部备案。

5、重大险肇事故

定义: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但未形成人身伤亡不良后果,情节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事故。发生重大险肇事故的,处罚车间主任800元、副主任500元、事故责任人300元、车间安全员200元、工段长300元、班长200元。(发生一般险肇事故的,在此基础上减半考核)

6、对隐瞒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发生事故(含轻微伤和险肇事故)隐瞒、拖延不报,经调查确认后,处罚隐瞒事故者1000元,车间第一责任人1000元、车间分管负责人800元、车间安全员500元、其他相关责任人酌情考核,且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车间自行承担。事故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在此基础上加倍考核。

(2)产生严重后果的,须接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7、事故报告流程

事故发生后,相关班组长应立即告知车间安全员、车间领导,并第一时间口头报装备部安全主管科室、办公室,保护好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并及时做好事故现场影像资料留档;在24小时内向安全主管上报工伤事故报告(工伤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纠正预防措施);装备部安全主管督促事发车间做好工伤事故申报工作(上报伤者相关信息等),进行书面申报,并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报装备部办公室进行工伤申报;事故发生后,装备部安全主管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8、各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台账(包含发生门诊费用的小事故),并针对事故做好防范措施、整改措施,把发生事故区域纳入日常检查当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六)其它处罚

1、凡川钒钛公司对我部门进行查处的违章人员,已将责任和罚款落实到人头的,本部门不再处罚;责成装备部处罚的,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罚;如本办法缺失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凡装备部(机制公司)员工,进入临时或固定作业场所,无论领导安排工作任务与否,未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具)者,处罚 100 元。

3、堵塞安全通道或未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倒运备品(件)和清除各作业部位的废物,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或影响了厂容厂貌者,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 500元。

(七)违章处罚管理

1、无论哪一级查处的违章,均由“三违”人员所在单位书面上报装备部安全主管科室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建立台账。凡属装备部查处的“三违”人员,主管科室将处罚通报报送装备部办公室,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划入安全基金。

2、对“三违”人员的经济处罚,罚金必须落实到责任人,不准集体分摊。凡不按照各类处理通报严格落实考核处理的,处罚车间主任、副主任各1000元、车间安全员500元,并督促车间重新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3、出现的交通违章、肇事,比照本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告和记录

1、检查与考核

(1)安全主管科室每月全面检查考核一次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2)大中修期间每天分别由各级安全、检修管理人员检查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2、接受川钒钛公司生产部安环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1)由安全主管科室在每月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考核情况。

(2)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由安全主管科室书面呈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存档备查。

(九)指令

1、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按500元/次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对于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配合检查、敷衍应付的个人,按200元/次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注:以上考核项目中凡涉及相应管理人员的,将对相应的管理人员作安全责任连带考核。

六、安全活动激励

1、装备部(机制公司)实现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由安全主管科室按装备部(机制公司)《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奖励标准规定,将考核结果报送部门主管领导审定后实施奖励。

2、装备部(机制公司)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工作竞赛。凡当年在安全生产工作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个人,车间应予以表彰奖励。

3、在各检(抢)修工程中,对及时排除事故险情,消除各作业部位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由安全主管科室报请装备部(机制公司)领导予以奖励。

4、装备部(机制公司)当年杜绝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在年终总结表彰时,对装备部(机制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一把手、安全员予以一次性奖励。

5、年终进行一次安全先进(包括:个人、集体等)评比,各车间按标准提交候选人员、集体名单,由装备部(机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条件对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相关人员、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安全基金

装备部(机制公司)安全环保及5S管理工作过程中的考核、事故处罚等全部纳入安全考核基金。每月或季度提取40%用于当月或季度奖励,其中20%奖励安全主管科室安全管理人员;20%奖励无安全事故的车间安全员,由安全主管科室依据各车间安全环保5S管理难度及成效予以适当激励。剩余款项累计用于安全环保5S管理激励或其他安全活动激励。

八、附则

8.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篇八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为确保安全生产月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激励项目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考核对象: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即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消防员、材料员、班级长等人员。

三、考核机构: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现场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由现场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班级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现场内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各种电器设施和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上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文明施工的精神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2、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3、工伤事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控制为零,轻伤事故控制为3‰。

4、班组安全活动,各班组每周必须填写活动记录。

5、考核评分。禁止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检查每季度对班组进行目标考核。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三个等级(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70—80分为合格,80分以上为优良)。凡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班组项目予以奖励,70分以下的班组给予处罚。

6、奖惩办法:对实得分80分及其以上达优良标准者,给予100—200元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实得分70分以下的管理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200元,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月工资中及时兑现。

项目经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

一、责任目标: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面责任

2、协调平衡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

3、严格履行考核指标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落实。

5、确保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目标。

二、考核规定:

1、对反映上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不进行协调解决。扣8分

2、不履行考核指标扣6分

3、不组织定期检查扣5分

4、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的扣5分

5、安全目标没实现扣5分

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

一、责任目标:

1、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

2、负责编制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合格,有意义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技术性和整改意见

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考核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扣8分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达标扣10分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扣10分

4、不进行安全检查扣6分

5、出现工伤事故扣5分,不调查分析扣8分

安全员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

一、责任目标:

1、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并按交底要求监督工人执行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者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

2、经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用电设备、机具、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确保现场无重大隐患

3、做好内部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记录及时、清晰具有可针对性

4、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监督班组做好班前活动,使施工现场的工人人人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参加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6、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达80分以上

7、做好隐患整改的复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并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综合评分

8、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并上报

二、考核规定:

1、不参加技术交底扣4分

2、不按交底要求监督执行落实情况扣2分,不作记录扣2分

3、现场出现重大隐患而没向经理反映扣8分

4、内业资料管理混乱扣8分

5、不对职工进行教育扣6分

6、不检查扣6分

7、隐患整改后不复查扣6分

8、每月不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评分扣5分

9、现场评分在80分以下扣10分

10、发生工伤事故不调查,不上报扣10分

材料员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

一、责任目标:

1、保证施工现场内的砂石料、钢模板、钢管等材料按要求堆放

二、考核规定:

1、现场砂石料、钢模板、钢管等不按要求堆放每一项扣5分

2、材料无标识牌每一项扣5分

土建施工员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

一、责任目标:

1、保证所负责的所有施工工人懂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造作。

2、严格执行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确保持证上岗

3、组织班组开展班前活动并做好记录

4、对下达的隐患整改单,按时、按要求整改

5、发生因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二、考核规定:

1、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1分

2、不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扣8分

3、违章指挥一次扣10分

4、发现一人不持证上岗扣5分

5、不开展班组前活动扣5分

6、对下达的整改通知单,没有按要求整改扣8分

7、发现因工伤或未遂事故不立即上报扣8分

水暖电施工员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

一、责任目标:

1、保证水暖电施工严格执行技术交底,不违章操作,确保100%执证上岗

2、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规定

3、照明用安全电压供电

4、保证施工用的各种机具完好,有效

5、做到活完专场地洁

6、发生因工伤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二、考核规定:

1、发现一人不持证上岗,扣8分

2、不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扣6分

3、施工用电,照明不符合要求,扣8分

4、发现违章操作一次,扣10分

5、发现机具不完好没修复或不反映,扣5分

6、做不到因住伤亡或未遂事故不立即上报,扣5分

资料员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

一、责任目标:

1、整理和记录安全台帐,记录清晰、及时

2、记录安全教育内容,整理班组活动

3、整理安全检查记录

4、保证资料真实,有针对性

二、考核规定:

1、资料混乱扣8分,记录不及时,不清晰扣4分

2、不记录教育内容扣6分

3、资料没有针对性扣5分

劳务队长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

一、责任目标:

1、整理和记录安全台帐,记录清晰、及时

2、记录安全教育内容,整理班组活动

3、整理安全检查记录

4、保证资料真实,有针对性

二、考核规定:

1、资料混乱扣8分,记录不及时,不清晰扣4分

2、不记录教育内容扣6分

9.安全环保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篇九

考核办法(安11-1)

为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单位及责任人

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领导责任、物质保障、安全投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以及安全生产事故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否决项与评分制相结合的办法。

(一)评分项。标准分为100分。

1、事故控制指标(40分)

发生四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计指标的死亡1人扣30分,发生四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不计指标的死亡1人扣10分。

2、市级文明工地工作目标(20分)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对项目考核要求,考核达不到要求扣10分,所属施工现场被行业主管部门和集团曝公司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

3、安全生产保证体系(20分)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分解落实情况;(5分)

②安全机构、安全投入及安全教育保障情况;(5分)

③安全检查及安全宣传贯彻落实情况;(5分)

④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5分)

4、安全措施费用和安全监督检查(20)

①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措施费用(10)

②不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制度;隐患不在规定时间治理排除(10)

(二)否决项

1、发生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事故、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进行善后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不及时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

2、发生两次四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且计指标。

3、发生一次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

四、考核结果分类

(一)考评结果分类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单位。公司综合评分85分(含85分)以上,且无否决项的被考核单位。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单位。公司综合评分85分以下,或有否决项的被考核单位。

(二)考评办法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办法。自评占40%的权重,公司考评占60%的权重,两项相加为最终考评结果。每年1月15日前,各被考核单位将上一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报公司安全保卫部,由公司安全保卫部组织考核。

五、奖惩办法

(一)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领导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二)公司对获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单位和达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推荐参加市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三)公司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参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六、本办法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10.安全环保及文明生产考核奖惩办法 篇十

(2016年)

一、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XXX业务范畴内以及相关联的外协单位。

三、职责

安全主管科室代表XXX对生产单位安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原则

1、本办法主要以责任人为主体,但对于单位行为,责任主体为单位集体;

2、安全管理过程中处罚的所有金额由办公室设为独立安全基金管理,奖励可从此处进行发放。

五、考核内容

(一)文明生产、定置管理检查考核

有下列不合格情形,考核车间100-200元/项,若引发

(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验收人)原则进行整改。凡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且无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并处罚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人次。

6、各临时或固定作业场所出现的“三违”行为(含各种粗犷型危险作业方式),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视而不见、见而不管者,每出现一次处罚相关管理人员 300 元/人次;对“三违”人员处罚200元/人次。

7、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每出现一次违章指挥,处罚500元/人次。作业者拒绝执行违章指令遭到报复的,公司加倍处罚违章指挥责任人。

8、在各检(抢)修作业过程中,凡因管理原因造成水、电、风、气接点失误,导致人身伤亡(险肇事故)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2000 元/人次。

9、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方面,未经公司主管业务部门、主管经理和XXX安环部审查同意,擅自扩大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含低值易耗品)发放范围与标准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300元。

10、车间(工段、班组)无正当理由未组织安全活动的,每缺一个活动日处罚责任人 200 元/次。

11、班组长未针对当班检修(施工)任务召开班前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催促员工进入现场作业的。处罚责任人

的,处罚 100 元、拒绝考核者处罚300 元,并处罚改班组管理人员300元。

15、XXX安全主管科室在查处“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人时,凡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为其“说情”者,处罚300 元。

16、不服从安全人员管理、不听劝阻、野蛮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指令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单位1000元。

(三)违章作业处罚

1、发生一般及其以上违章作业(含重大险肇事故责任人),无论那一级查处的,都必须停工对其进行安全态度、安全责任、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共同守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目标等内容的教育,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三违”人员在停工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期间,只发生活费。

2、发生轻微违章(指员工进入作业现场所戴安全帽未系绳、考核一般安全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答对不足 80 %和未按时参加周一的安全活动等),处罚责任人100元。

3、发生一般违章(指员工在生产检修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协议和措施,出现了危险作业方式或导致了物的不安全状态)、一般险肇(指可能发生一般人身伤害事故,一般设备、火灾、交通事故而尚未造成),对责任人处罚200 元—500元。

定义: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但未形成人身伤亡不良后果,情节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事故。发生重大险肇事故的,处罚车间主任XX元、副主任XX元、事故责任人XX元、车间安全员XX元、工段长XX元、班长XX元。(发生一般险肇事故的,在此基础上减半考核)

6、对隐瞒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发生事故(含轻微伤和险肇事故)隐瞒、拖延不报,经调查确认后,处罚隐瞒事故者XX元,车间第一责任人XX元、车间分管负责人XX元、车间安全员XX元、其他相关责任人酌情考核,且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车间自行承担。事故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在此基础上加倍考核。

(2)产生严重后果的,须接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7、事故报告流程

事故发生后,相关班组长应立即告知车间安全员、车间领导,车间安全员应立即口头报XXX安全主管科室、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向安全主管上报工伤事故报告(工伤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纠正预防措施)。XXX安全主管督促事发车间做好工伤事故申报工作(上报伤者相关信息等),进行书面申报,并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报XXX办公室进行工伤申报。事故发生后,XXX安全主管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通报报送XXX办公室,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划入安全基金。自查“三违”人员罚金由本单位建档,由办公室单独立帐管理。二级单位的罚金一律用于安全生产奖。XXX主管科室要定期检查罚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对“三违”人员的经济处罚,罚金必须落实到责任人,不准集体分摊。凡不按照各类处理通报严格落实考核处理的,处罚车间主任、副主任XX元、车间人事专员XX元、车间安全员XX元,并督促车间重新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3、出现的交通违章、肇事,比照本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告和记录

1、检查与考核

(1)安全主管科室每月全面检查考核一次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2)大中修期间每天分别由各级安全、检修管理人员检查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2、接受XXX公司XX部安环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1)由安全主管科室在每月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考核情况。

(2)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由安全主管科室书面呈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存档备查。

由XXX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最终确定一个安全班组颁发流动红旗,并对该班组进行奖励。

6、年终进行一次安全先进(包括:个人、集体等)评比,各车间按标准提交候选人员、集体名单,由XXX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条件对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相关人员、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本办法与XXX其他安全管理适度中有冲突的地方,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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