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卫生标准

2024-08-05

企业职业卫生标准(通用11篇)

1.企业职业卫生标准 篇一

企业职业卫生承诺书

我单位已经收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企业安全责任告知书》,对《告知书》中的责任和义务,将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进行贯彻落实,现向你局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落实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各项职业卫生工作。

二、如实填报《长治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内容发生变化,及时变更申报。比如新增或者改用其他化学清洗剂的,及时向你局报告。做好化学清洗剂的使用安全工作,向供货方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索取化学清洗剂的完整、真实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完善本单位化学清洗剂以及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切实做好本单位职工培训和职业卫生告知工作。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员工开展职业卫生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四、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运转正常。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认真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五、根据法律法规,接受并配合你局对我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监督检查。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署名: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企业职业卫生标准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对某焦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CO、SO2、NO2、NH3、萘、菲、煤焦油沥青挥发物、苯系物、联苯、吡啶、苯酚、苯并 (a) 芘、硫酸、氢氧化钠、碳酸钠、噪声共16种。并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接触有害因素的211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实际受检211人。

1.2 方法

工作场所有毒物质和噪声分别按照GBZ/T 160《工作场所有毒物质测定》、GBZ/T 189.8《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和GBZ/T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根据GBZ/T 229-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对工作场所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分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查项目包括内外科、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血糖、纯音电测听、B超等项目。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Excel对所有数据进行录入, 统计分析采用频率指标。

2 结 果

2.1 现场调查

该企业主要有焦油蒸馏、洗涤分解、工业萘、改质沥青等生产车间。各车间工人作业岗位工作制为四班两倒。该企业为工人配备的防护用品主要为防尘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毒面具、呼吸器、耐酸手套、耳塞、急救药品与器械等事故应急器具。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毒物、噪声。毒物检测结果中苯并 (a) 芘有6个点位的检测结果超过了国家标准的要求, 超标岗位主要位于改质沥青车间。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见表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见表2。

注:Ⅱ级 (中度危害作业) :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 很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损害。应及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 限期完成整改措施。劳动者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使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Ⅲ级 (重度危害作业) :在目前作业条件下, 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严重的健康损害的作业。应在作业点明确标识, 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劳动者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保证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整改完成后, 应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MAC—最高容许浓度, 苏联标准为15×10-5。

2.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2010年7月对该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211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各项检查阳性率见表3, 检查发现纯音电测听检查93人, 其中高频听力下降者9人, 听力下降者3人;血糖检查81人, 未见异常;内科检查血压偏高者9人;尿常规检查187人, 其中异常15人;B超检查208人, 异常22人;血常规检查未见异常;心电图检查211人, 异常1人。

3 讨 论

根据现场检测结果, 噪声的合格率为100%, 噪声作业人员检查93人, 高频听力下降者9人, 占受检人数的9.68%;听力下降者3人, 占受检人数的3.23%。噪声接触对非听觉系统, 包括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均有明显关系。因此, 噪声应列为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建议改进工艺消除或减少噪声, 采用消声、吸声、隔声等技术控制噪声传播, 加强工人的职业健康教育, 使工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定期接受健康监护体检, 对有职业禁忌证和已发生噪声性听力损失的工人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通过采取这些综合措施, 才能有效减少噪声对工人健康的损害。

该企业的毒物检测结果中苯并 (a) 吡超过了国家标准的要求, 该企业应重点关注该岗位作业工人的健康,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的健康检查周期要求, 对接触苯并 (a) 芘的作业工人进行健康监护, 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异常应到医院有关科室诊治观察,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及时发现工人的健康损害, 以采取相应措施, 保障工人身体健康。

企业应在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同时, 不应忽略慢性疾病对工人健康的影响, 应积极开展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营造良好企业环境, 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工人健康和生命质量。

摘要:目的 了解某焦油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情况, 为企业防治职业病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 对某焦油企业2010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合格率:毒物为97.38%、噪声为100%;职业健康检查异常检出率:纯音电测听异常为12.90%, 血压异常 (偏高) 为4.27%, 尿常规异常为8.02%, B超异常为10.58%, 心电图异常为0.47%。结论 噪声和苯并 (a) 芘是该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进行有效的个人防护。在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同时, 还应注意心血管等相关疾病和慢性病的防治。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监护

参考文献

[1]何凤生.中华职业医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9:1025-1028.

3.凌海市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现况调查 篇三

〔中图分类号〕R19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6019-(2010)04-77-02

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有217家,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等,分布在煤炭、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矿石开采等行业。为了解6年来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与培训,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更好地推动《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于2008年6-9月份笔者对凌海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凌海市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1.2调查方法

职业卫生监督员经过培训,填写统一的调查表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指标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

2结果

2.1企业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情况我市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217个,其中煤炭8个、建材136个、冶金9个、机械制造7个、纺织4个、农药1个、其它52个。职工总人数3180人,接触职业有害因素2122人,接尘工人1635人,接毒工人40人,接触物理因素447人,我市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接尘工人占总接害人数的77.05%。我市共有尘肺病人66人,其中煤工尘肺28人,矽肺23人,电焊工尘肺1人,铸工尘肺3人,陶工尘肺2人,水泥尘肺1人,其它尘肺8人,累计死亡尘肺病人10人。(2)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①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的用人单位36个;②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用人单位8个;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用人单位87个;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用人单位36个。(3)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在检查的217家用人单位中,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2122人,上岗前应体检人数1033人,实体检人数为283人,体检率27.4%;在岗期间应体检人数1089人,实体检人数229人,体检率为21.03%;离岗的劳动者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应建健康档案2122份,实建512份,健康监护建档率24.13%。(4)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我市仅2007年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就有24家,没有一家项目单位找到卫生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审查验收。

2.2卫生监督力量配置情况

我市地域广阔,职业危害场所分散,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多,但职业卫生监督员仅有3名,没有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取证工具仅有一部数码相机,没有专用的交通工具。

2.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处罚情况

本次对217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123家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对其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3讨论

3.1存在问题

(1)企业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不足。《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已是第7个年头,每年的4月份我市都进行多渠道大量的宣传活动,企业领导及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法》也都有了一定的认识。我市私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用工制度混乱。有的企业以用工少,认为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可有可无,有的企业以工人流动性、临时性为借口不组织工人进行职业性检查。

(2)政府部门间缺乏协调机制,使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三同时”,从“源头”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仅停留在了书面上。

(3)从事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不足、缺乏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不足。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对发出的《卫生监督意见书》也缺乏跟踪问效。

3.2建议与对策

(1)加强监督,规范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用人单位义务的履行和劳动者权利的实现,为了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卫生部门要确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要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组织工人开展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工人健康监护档案,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2)将职业病危害评价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决定了职业病防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危害源头抓起,认真实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和有职业危害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制度(卫生防护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政府在推进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新批建设项目过程中,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同时卫生部门要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杜绝和防止新的职业病危害的发生,避免走前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3)提高职业卫生专业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执法威摄力。职业卫生监督是一项专业技术性极强的工作,目前我市职业卫生监督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及现场检测工具的配备、远远不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及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必须尽快加大投入,对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用职业卫生方面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来更好完成职业卫生工作。同时,装备职业卫生仪器设备,增加必要的经费,满足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实际需求。

在监督执法中,在宣传与教育的同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职业卫生监督的威慑力,对屡教不改的用人单位,必须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予以曝光,促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使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升新台阶。

4.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四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5.企业职业卫生标准 篇五

1、总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职责

(1)负责本单位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的有效实施。

(4)掌握本单位内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企业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开展厂级职业卫生教育与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7)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8)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例会研究职业卫生工作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总经理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计划的实施。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组织作业场所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的情况,及时纠正,对急、重大问题有权责令停产,并立即上报总经理研究处理。(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协助事故调查处理,保护现场及人员救护等工作。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等工作。

(8)定期分析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生产车间负责人员的职责

(1)贯彻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员工遵守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2)协助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参与职业卫生管理。

(3)做好本车间员工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本车间的防护设施的检查、使用及维护保养。

(4)协助做好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开展内部职业卫

生教育培训,及时向员工介绍职业危害。

(5)积极听取并向上级反映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定期向上级统计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4、员工的职责

(1)严格遵守履行各项制度要求及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及维修保养。

(2)有权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3)自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熟知作业场所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4)积极提供技术改造措施实施后的信息反馈。(5)及时反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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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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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1.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应及时如实向安监局报告备案。2.申报内容应当包括:(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其浓度或强度;(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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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

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

1.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管理工作。

2.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存档保存。3.制作检测点的分布图,标明每个点位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4.制作检测周期表,及时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5.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经过复测达到职业卫生标准。

6.检测费用应列入预算 7.备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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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

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1.在购买防护设备设施时,对设备设施的选购要满足职业病防治技术要求。产品应当具备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应当确定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人员.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4.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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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

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购置防护用品产品时,应与购买单位索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QS标)、安全标志(LA标)和使用说明。

2.确定防护用品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制作员工领取防护用品表格并做到谁领取谁签字,并妥善保存。明确防护用品的发放、保管、使用、报废等要求。

3.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加以培训。4.设定负责人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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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

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负责人应当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了解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增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

2.职业卫生培训内容:(1)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2)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

(4)适时对应急救援预案措施进行演练。

3.制作每个劳动者工作岗位表格,表格内容应包括新录用劳动者、变更工作岗位、上岗前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4.定期组织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5.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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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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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岗位操作规程

1.职工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企业所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了解其操作知识及性能,熟知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种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工艺操作。

2.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前必须了解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和防治知识,按照规定程序从事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3.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进入职业病危害场所,必须佩戴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4.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职工上岗期间,防护设施应及时开启,并确保正常使用。

5.职工应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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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

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检(维)修作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维)修方案时,应有职业为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控范围和要点。

2.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监护工作。

3.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可检查。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4.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5.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鉴定工作,确保检(维)修后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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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

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救方案。为对突发事件顺利开展救援活动,减少员工和企业的损失,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指挥抢救及善后的处理工作 组长:王怀新

职务:总经理

副组长:彭立华

职务:人力资源部经理

高文哲

职务:生产经理 成员:邓会恩

职务:技术总监

魏宇荣

职务:供应部经理

职务:财务总监

职务:安全科长 2.下设机构:

(一)应急救援办公室

职责:负责应急事故处理的上传下达工作 办公室设在:总经办 联系电话:60595396

(二)事故现场指挥处理组

职责: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并积极组织抢救

组长:邓会恩、成员:顾风培、刘金元、于桂茂、许静、彭鹏、郭育臣、刘金鸣、赵春、崔丛山、刘雷 联络协调组

职责: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要求,与区安监局及有关行政部门保持联络,保证信息畅通,做好抢险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组长:高文哲

成员:李强、王海涛、张波、王建军、魏宇荣、王巨秋

(三)事故调查处理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并在同一时间内向区安监局及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组长:彭立华

成员:魏显、龙毅、李瑞峰、王莹、姬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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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

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措施

1.单位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首先在确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以最快的速度将病人救离职业危害场所并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向区安监局及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2.如实报告事故事故性质、原因、时间、地点、遇险人员姓名、是故岗位和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单位各应急小组要各尽其职,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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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丹阳市制鞋企业职业卫生调查 篇六

为了解我市制鞋企业职业卫生防护情况,保障制鞋工人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2008年我所和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市的制鞋企业联合进行了一次职业卫生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随机抽取本市28家制鞋企业,共调查了28家制鞋企业中接触有害因素的制鞋工人3506人。

1.2方法设计制定调查表,采用填表的方式进行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深入现场了解生产环境,调查使用化学物品的种类、数量和接触情况。对其使用的化学物品进行定性分析,对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采样仪器经校准,采用气相色谱法对车间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浓度进行监测,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GBZ2-2002)对检测的结果进行评价。粉尘采样按照《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85)进行,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GBZ2-2002)进行评价。噪声测量按照《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WS/T65-1996)进行,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进行评价。工人健康检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2、结果

2.1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建立情况:28家制鞋企业中只有15家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其中只有5家安排了专人负责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只有2家企业对职业病危害项目进行了申报;健康监护情况:只有5家企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只有2家企业对生产场所存在的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情况:28家企业都使用了吸风装臵、排风扇等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只有20家企业使用了乳胶手套、普通纱布手套、工作服等个人防护用品,但未配备眼防护用品;特殊人群保护情况:未发现有童工,孕期、哺乳期女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情况,但普遍存在加班加点现象,有相当部分职工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

2.2危害因素设别分析制鞋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有毒化学物、粉尘和噪声,主要有毒化学物质有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环己烷、丙酮等6种,主要分布在成型线的涂胶、清洁,准备线的涂胶,贴合线的涂胶,印刷线的丝印,针车的涂胶、贴合等工种。毒物的急性毒性从微毒到低毒,职业危害程度为Ⅲ级和Ⅳ级。大部分由呼吸道进入人体,部分可经皮肤、消化道进入人体,防止化学毒物由呼

吸道进入人体是预防职业性危害的主要途径。生产性粉尘主要来自削边、打磨、打粘等工序。工厂车间均有噪声产生,主要来自机械运转,属机械性噪声。

2.3有害因素检测情况本次共检测62个点,合格45个点,合格率为72.6%。其中正己烷的合格率为93.4%、粉尘的合格率为92.6%,甲苯的合格率最低,为61.7%。

2.4职业性健康检查情况通过对28家制鞋企业中接触有害因素的3506名职工的健康检查,阳性率最高的指标是白细胞减少,为5.61%,其次是内科检查异常,为0.85%,最低的是肝功能异常,为0.11%。就业前职工体检阳性率最高的指标是白细胞减少,为1.23%,最低的是肝功能异常,为0.09%,在岗职工体检和就业前职工体检各项指标比较,白细胞减少和内科检查异常阳性率,前者均高于后者。

3、讨论

调查发现制鞋企业的职业卫生防护情况不太理想。28家企业中只有15家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且所建立的制度非常不完善;对职业病危害项目进行申报的企业也只有2家,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丹阳有皮鞋之乡的美誉,皮鞋企业较多,且不具规模,作坊形式多见,设施设备简陋;二是《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执法力度也不够;三是很多企业投资者或业主急功近利,法制观念和职业卫生防护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

7.某电石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现况调查 篇七

1 内容与方法

1.1 内容

在正常且满负荷生产条件下进行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对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化学性有毒气体浓度、噪声强度、高温及热辐射强度等进行检测。

1.2 检测方法

粉尘和毒物采样按《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执行;粉尘按《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进行检测;化学性毒物按《工作场所空气中钙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 160.6-2004)中相关部分进行检测噪声强度按作业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进行检测;高温及热辐射强度按《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 189.7-2007)进行测量[1]。

1.3 评价依据

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7)进行评价[1]。

2 结果

2.1 电石企业基本情况

该电石生产企业有8套5万t/年电石生产装置,配备2套石灰窑、1套焦炭干燥装置。主要生产原辅料为石灰石、焦炭、电极糊、圆钢板等,产品为电石。企业采用半封闭电石炉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石灰石烧制、焦炭干燥及电石生产三大工序,主要工艺流程见图1。该企业有兼职的职业病防治机构,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接触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2.2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存在部位

石灰工序有尘、噪声、氧化钙、高温及一氧化碳;焦炭干燥工序有粉尘、噪声、高温;电石生产工序有粉尘、氧化钙、一氧化碳、噪声及高温等,见表1。

2.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电石生产企业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主要是石灰石粉尘、焦炭粉尘及电石粉尘。粉尘和化学性有毒气体检测结果见表2、表3;噪声、高温检测结果见表4、表5。

注:PC-TWA氧化钙为2mg/m 3;PC-TWA石灰石呼尘为4mg/m 3;PC-TWA其他粉尘为8mg/m 3;PC-STEL一氧化碳为30mg/m 3。

电石生产企业可能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较多。石灰车间除尘器卸灰口、焦炭车间下料口处及电石车间物料下料口处CSTEL超过超限倍数限值要求,原因是由于除尘器及设备下料口设备本身密封性能不严、地面积尘未及时清扫等原因造成;空气中化学性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但一氧化碳CSTEL较高,分析原因可能与设备半敞开式作业方式有关。装置区除尘器操作工个体噪声接触剂量超标;综合车间高噪声的筛分机、除尘器等设备集中布置,上料工个体接触剂量超标;电石车间料面工、出料工在电石炉等高温设备周围接触时间较长一般在体力劳动强度属于Ⅲ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 讨论

电石生产行业工作场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氧化钙、噪声及高温等。由现场检测结果可知,粉尘浓度、噪声强度、高温及热辐射强度存在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情况;在焦炭干燥车间、石灰车间由于生产工艺的原因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粉尘,设备密闭性能不佳及存在敞开式作业的原因使上述车间粉尘检测结果存在超标情况;由于高噪声设备布局较为集中及作业人员接触噪声时间较长等原因,使个体噪声强度接触剂量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电石车间料面工、出料工等接触高温的岗位,由于工艺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接触时间较长,存在部分岗位高温作业接触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情况。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应在可能接触粉尘和噪声的工作岗位,加强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投入,包括设备密闭性能改造、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工作。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现场个体防护,组织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及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定期检查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达到保护作业人员健康的目的[2]

参考文献

[1]卫生部政策法规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标准汇编(2007)〔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25-78.

8.企业职业卫生标准 篇八

关键词:高职教育 课程标准 职业岗位标准 对接

一、高职教育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标准对接的必要性

课程标准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其建设对于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系统的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标准,高职院校一般都自行开发课程标准,或直接由课程教学大纲改良而来,在课程标准建设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少对面向职业岗位、职业岗位群的深入调查,课程职业岗位能力目标不明确;二是偏重学科知识的系统学习,课程内容与企业岗位需求脱节;三是重视专业技能训练,忽视职业素质的培养,而职业素质是目前用人单位非常看重的基本条件。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本质属性是职业性,它决定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要实现该目标,只有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1]。

在制订课程标准时,只有引入职业岗位标准,依据职业岗位标准引导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组织课程教学内容,并把职业情境和企业文化理念融入教学过程,才能实现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专业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标准对接,最终形成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生产和发展相适应的良性循环。

二、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标准的对接点

高职教育课程标准对课程定位、课程目标与任务、课程在知识、技能和态度等方面要求的范围和深度、课程评价标准、课程的组织与实施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依据,是衡量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职业岗位标准是某个职业岗位针对劳动者的素质水平提出的具体要求,目前主要通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认证证书来体现[2]。职业岗位标准的核心部分包括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两部分。基本要求包括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行为规范和专业基本理论知识、法律安全环保等知识;工作要求是从“知识”和“技能”两方面对职业能力的描述[3]。职业岗位标准对职业技能的要求更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应当以“岗位”需求设定课程目标,课程内容选择和界定则应围绕岗位工作任务,并对职业领域中的工作任务进行剖析、选取、序化和教学化;职业素质要求应与职业岗位的基本要求相对应,将岗位应具备的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行为规范和法律安全环保等融入课程教学过程,实现课程目标与职业岗位目标对接,课程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要求与职业岗位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对接。

三、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标准对接的策略与方法

(一)课程目标与职业岗位标准接点

课程目标与职业岗位目标对接是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标准对接的逻辑起点。课程目标开发首先要明确该专业面向的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深入企业,对职业岗位群的岗位目标、岗位职责和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职业素质即综合职业能力进行调研分析;其次要了解专业面向行业的准入条件,都有哪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4];最后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将职业岗位标准转化为课程目标语言,使学生在毕业时,可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能够很快胜任该职业、行业的工作。

(二)课程内容与职业岗位标准接点

课程内容与职业岗位要求对接是达到预期高职教育课程目标的关键。课程内容的选取需要企业专家、职业教育专家的共同参与,一般需要经历以下几个过程。

1.专家论证,确定典型工作任务

通过召开行业、企业专家访谈会的方式,由企业专家对职业岗位工作任务进行分析、论证,从众多岗位工作任务中得出典型工作任务,并按照职业成长规律对其序化,确定各典型工作任务的难度等级。典型工作任务的选取是这一步的关键。

2.依据行业标准确定课程内容

企业专家和职业教育专家共同分析研讨完成各典型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技能,并参考职业资格鉴定内容,遵循职业成长规律和学习认知规律,确定各课程所支撑的知识、技能点,并将其转化为对应的课程内容。行动领域向学习领域转换是决定对接“精度”的关键[5]。

3.定期调整更新课程内容

定期召开由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的研讨会,对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软硬件设施等方面给出指导意见,学校进行调整或改进,以适应职业岗位发展需要。

(三)课程教学与职业岗位标准接点

课程教学组织与实施与职业岗位标准对接,是实现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依据课程内容,开发出符合典型工作任务要求的学习情境,并将其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课程教学采用项目引导、案例驱动等教学方法,并灵活运用小组合作、角色扮演等教学组织形式,把职业岗位所需的知识、应达到的职业能力、应具备的职业素质融入教学过程中。同时,大力推行学校、企业双线交替的教学模式,使学生的理论知识与职业角色能力有机结合、系统提升。

(四)课程评价与职业岗位标准接点

课程评价与职业岗位标准对接是诊断预期课程目标实现程度及课程调整的重要依据。高职教育的成功不是以学生成绩来衡量的,而是以学生在社会中被认可的程度来衡量的,因此,职业资格标准、企业标准才是检验高职教育课程质量的标准。在课程评价上,采用“校企共评”模式。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成绩由企业按照企业岗位评价标准进行考核;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如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由企业和学校共同进行评价。

课程评价标准的制定充分参考职业资格鉴定标准,从知识、技能和素质多方面进行考核。可以借鉴职业资格鉴定模式,如采用理论知识考核+实践操作的考核模式、课程项目答辩等形式。使整个课程评价既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又关注学生职业资格的获得;既关注形成性评价,又进行终结性评价;既关注了学校本身的评价,又关注了企业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评价。

四、结束语

加强校企合作,围绕“课证融通”构建课程体系,使用“岗位”这一参照点来进行课程开发,把职业岗位要求切实融入课程体系,实现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标准的对接,只有这样,高职院校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发展、职业岗位的发展变化,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2006.

[2]陈晓琴.高职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技能标准对接研究[J].职教论坛,2011(14):16-18.

[3]许冰冰,李焕.复杂的情境分析: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出发点[J].职教通讯,2011,17:7-12.

[4]王玲,李建华,柳连忠.职业教育课程的职业资格接点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2(2):22-24.

[5]胡翔云.高职课程标准对接职业岗位要求研究[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25):7-9.

9.企业职业卫生标准 篇九

4.4.2在装置控制室附近应设安全专用室,室内应备有安全防护服、中和池、人身冲洗设施、洗眼器、应急药品等。

4.4.3在主分馏塔进料泵、回流泵和再生塔进料泵附近,应设置人身中和池、事故淋浴器及洗眼器。在装置内应设置设备工具中和池。

5.7.10苯酚、丙酮灌装厂房应机械通风、苯酚灌桶点应设事故淋浴器和洗眼器。

5.10.1含氟化氢物料的设备应集中布置在一个区内,其周围应设围堰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区内应设人身中和池、设备工具中和池、人身冲洗设施和洗眼器。

5.10.5 装置内应设安全专用室,内设中和池、淋浴器、洗眼器,并备有安全防护服和急救药品箱。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95

4.1.4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计必要的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小于15m。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

4.6.5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区应设计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化工粉体工程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32—93

10.企业职业卫生标准 篇十

1.1 “依靠群众、大家动手”,搞好工业卫生,保持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消除污染公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是公司基础管理的一件大事。公司按照统一规划、全面治理、职权分明、责任到位、逐级分包的原则进行管理。各级领导是工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全面规范,重点突出,优化管理。

1.2 对于尘、毒、噪声等污染源的治理,应结合公司实情,组织制定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并对应纳入公司远近期发展规划与经营计划,列入公司领导层议事日程,按照部署要求,组织具体实施。

1.3 工业卫生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查清公司的污染源分布情况,组织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测定,做好接触尘、毒的员工人数统计及体格检查工作。

1.4 按照“三同时评审工作法则”的规定,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平时,必须切实把握各种有害物质的排放浓度,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5 对工业卫生的监测,接触尘、毒有害物质的员工健康普查及职业病的防治,由职工医疗部门负责、工程部门、安技部门协同配合,并建立、健全工业卫生档案。

1.6 在使用放射性物质及射线、高频等装置时,必须按规定加以屏蔽,穿戴相应的防护物品,以防人身伤害和发生职业病;对氰化物、苯、汞等有毒有害物,必须定人负责,隔离放置,标志明显,严加管理和控制,防止职业中毒和发生公害性事故。

1.7 应从设计、工艺、生产组织、操作等方面着手,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尘、毒、噪声等的危害,须对治理有毒有害的设备设施加强保养和维修,并列入设备检修计划,严加考核,使设备设施保持完好状态。

1.8 加强公司的绿化管理工作,应当根据不同的生产与生活区域,有计划地种植树林花草,布放景点,藉以美化环境,净化空气,优化整体,为员工创造一个清新宜人的空间,进而激发劳动热情。

1.9 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尽心尽力,搞好归口管理的工业卫生工作。对于改善作业环境上不尽职守及造成环境污染的部门和责任者,必按不同情节予以严肃处理。职业病、职业中毒预防和善后管理

2.1 各部门必须加强对工业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改善和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保护和增强劳动者的健康,切实预防职业病及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

2.2 依据公司部署治理的规定要求,职工医院应确定专人负责工业卫生工作,会同工程部门及安技部门定期监测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对人体健康或劳动能力有影响的有毒、有害物质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预防、治理工作,竭尽全力降低和消除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发病因素。

共2页第1页

2.3 对接触尘毒等有害物质人员的体格检查工作,由职工医院按规定定期组织进行;劳动人事、安技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

2.4 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病,必须由职工医院与市疾控中心(市级以上专业医院)诊断确认为准,并尽早对职业病患者预以诊治医疗,不得耽误延搁。

2.5 凡确认为职业病和职业中毒患者,所在部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安技部门,并由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按工伤登记手续办理上报;组织发病情态研究,以便及时掌握受毒受害实况,制订及施行防治措施。

2.6 职业病患者应由职工医院提出建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安排诊治或康复疗养。员工突发的职业中毒事件,应即时组织治疗,以期早日痊愈。职业病和职业中毒患者必须遵从医嘱,配合治疗,不得无故生事。

2.7 职业病、职业中毒患者在康复后,凡不宜做原工种工作的,应由职工医院据实提出建议,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讨论决定,交由劳资部门办理调岗手续

2.8 凡体检发现职业危害和职业禁忌症者,由职工医院提出建议,酌情调换工作。凡未确定为职业病,但在诊断中有可疑者,亦应酌情调换工作

2.9 凡确诊为职业病患者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此外,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因接受职业性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或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2.10 对于不认真贯彻执行工业卫生有关规定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导致员工身体受毒害的部门和责任者,可按经济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考核,直至依法查处。

11.企业职业卫生标准 篇十一

摘要:通过对课题的研究与教学实践,对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业进行了大量调研,探索出《数字视频设计与制作》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技能标准的对接方案,建设强化职业技能的《数字视频设计与制作》课程,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关键词:课程标准 职业岗位 数字视频 对接

教育部在教职成[2011]9号文件中指出:“高等职业教育要积极推进产教合作对接,强化行业指导作用。支持和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建设,促进课程内容提要和职业资格标准融通。”《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课程是高职数字媒体专业的核心课程,为促使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融通,应该深入数字视频制作企业展开调研,了解数字视频制作岗位工作任务,并基于数字视频制作流程分析必备的专业技能和能力水平,参照职业标准优化设计课程内容,基于岗位要求确定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实现与职业标准对接。

1 数字视频制作行业国家职业标准

数字视频制作行业的相关职业有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和数字视频合成师。《数字视频设计与制作》课程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通俗地讲,就是培养文化传播领域中专门从事数字视频策划、拍摄、编辑、合成、输出等制作的技能型人才。按照职业等级划分,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分三级: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五级)、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四级)、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三级)。其中三级为最高级。高职学生就业岗位主要为四级、五级。表1为各等级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表2为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四级)的职业岗位技能标准。

2 高职《数字视频设计与制作》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探索

近些年,高职《数字视频设计与制作》课程发展迅速,这个行业作为新兴产业,人才需求激增。但不可忽视的是有关课程标准尚未统一,同一地区、同一专业的课程名称不统一、课程名称与课程内容存在非常大的出入。有部分高职院校的课程内容、课程标准自主开发和制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当前数字视频行业的发展路径,但就长远来看,《数字视频设计与制作》课程标准尚不健全,人才培养目标与岗位要求尚有较大出入。

经过大量的本地市场调查,我们发现有的学生即使在校学习了《数字视频设计与制作》课程,毕业后也较难适应相应工作岗位,原因主要是有两个方面:

①现行的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技能标准脱节,课程标准没有体现岗位要求,所沿袭的教学要求不科学,往往仅强化了几种非线性编辑软件的使用。

②课程内容陈旧,没有与时俱进。

2.1 对接职业技能要求确定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

现阶段,大多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计划与企业需求之间或多或少的都存在相互脱节的现象。底子扎实、能直接上岗操作的专业人才是企业所需要的,但是从高校走出来的大部分学生远未达到这一标准,这是形成人才断层的主要因素。

为改善这一现象,首先要求高校根据市场需求和岗位要求对现行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优化设计。制定教学目标前,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熟悉企业的用人要求,关注行业动态。根据《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的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岗位要求优化设计《数字视频设计与制作》教学目标,提高专业教学的针对性,确保人才能力与岗位要求紧密接洽。其次,根据《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的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基于职业要求对课程内容进行合理调整,打破传统的以理论为主的课程体系,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重组,建立以职业标准为主的课程体系,完成基于工作任务的教学活动设计。实现《数字视频设计与制作》课程目标与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岗位任务的对接,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无缝衔接。

2.2 对接职业情境设计学习情境

学习情境是基于专业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而布置的“情形”和“环境”。“学习与工作任务”是情境教学的有效载体,即“内容是工作的学习任务”、“用于学习的工作任务”,简称“学习任务”。学习任务是学习情境的物质化基础,它是基于实际案例将理论内容融入实际操作过程的教学方式。在课程设计阶段,要根据职业情境来设计学习情境,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提供与企业相同或近似的工作环境。

②设计出与工作过程相同或近似的学习任务。

③请企业视频制作人员进校园,和学生面对面交流。

④在不同的学习任务中,让学生体验不同的岗位。策划、编剧、摄像、剪辑、后期、音效等各个岗位都要熟悉,全面体会职业情境。

2.3 对接职业考核要求改革课程考核模式

在课程评价上采用过程化考核方式,促进学生技能的提高。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应采用多元化的评价目标,运用“过程考核”对学生的技能水平进行评定。

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分阶段、分目标、分项目进行记录和考核,可以引入视频制作企业对员工的考核和业务能力评定办法,学生以团队的形式通过自己开发的项目、作品展现自己的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在考核的过程中应更多地关注学生对技术运用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训项目开发中与他人合作的态度、表达能力与交流的意识和探索的精神。

2.4 对接企业文化提升职业素养

高职教育应该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应该围绕区域经济特点及生产要求开展专业教学,旨在培育具有扎实的理论素养和优秀的实践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以便实现高职院校办学与就业市场无缝对接。鉴于此,高职教育中必须融入企业文化。在《数字视频设计与制作》教学阶段,在关注学生知识、技能的同时,也要注重其职业素质的养成。这里,我们着重强化了学生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艺术素质的培养。

制作数字视频,一定会与客户打交道。在制作前期要与客户进行交流,由客户提供视频制作的标准。在制作中后期也要与客户交流,由客户对视频进行评价后再进行改进。面对客户,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设计理念。

数字视频的制作是一个较为繁杂的工作,包括策划、撰写文稿和分镜头脚本、拍摄、采集、视音频剪辑、后期合成、作品输出与发布等一系列环节,必须依靠一个团队才能完成。因此,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至关重要。为此我们采用项目教学法,教师扮演项目总负责人,为项目组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相关帮助,小组组长扮演导演,全面负责小组项目的落实,小组其他组员扮演策划、编剧、摄像、剪辑、后期、音效等角色,大家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视频项目。

数字视频的设计与制作是一门集技术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的学科。为夯实学生的艺术基础,在大一已开设美术基础、三大构成、艺术设计概论、设计美术等先修课程。为了使学生更好地完成高质量的视频制作,在数字视频设计与制作课程标准中强化了分镜头设计的内容,通过拉片子环节,向学生展示一些经典的影视剪辑案例,打开学生眼界,使学生更深入地了解镜头语言,提高艺术鉴赏水平。在音频剪辑部分,为了学生掌握声画合成技巧,增加了音乐节奏、旋律、和声等基础知识的讲解和学生练习环节。

3 总结

《数字视频的设计与制作》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标准对接,重点是依据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的职业标准,突破陈旧、学科式的教育模式,科学地对课程进行设计,实现工作领域向学习领域的转换。

参考文献:

[1]陈晓琴.高职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技能标准对接探究[J].职教论坛,2011(14).

[2]赵志群.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开发指南[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3]张松慧.高职教育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标准对接研究[J].现代企业教育,2013(20).

基金项目:

2013-2014年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高职)(鄂教职研〔2013〕7号):高职数字媒体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研究。

作者简介:

乔俊(1973-),女,湖北宜昌人,副教授,学士,数字媒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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