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塌陷补偿协议

2024-07-05

土地塌陷补偿协议(精选10篇)

1.土地塌陷补偿协议 篇一

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

甲方:村委会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旅游事业发展,推进重点镇建设步伐,振兴小城镇经济。村委会(简称甲方)决定在征用(简称乙方)的承包土地亩,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征用乙方承包土地亩,按照每亩X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元;青苗补偿面积亩,元,并一次性补偿到位。

补偿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并一次性补偿到位。

二、甲方支付乙方土地补偿费后,不在另行划给乙方承包地。

三、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三日之内对土地上的附着物予以清除,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建设活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村委会(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按照每亩X元的标准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共计元,附属物

2.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协议 篇二

分类:合同范本标签:征用集体土地 征地补偿 合同范本 |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协议

甲方:×××区××镇×××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支持甲方村镇改造建设工作,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村村镇改造。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协议项下甲方地块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甲方村镇改造工作、村民动迁安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拟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区××镇×××村,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一。上述地段可开发总面积68.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耕地×××平方米、园地×××平方米、林地×××平方米、农田水利用地×××平方米、养殖水面×××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甲、乙双方同意按土地面积68万平方米核实补偿,超出部分乙方不需向甲方缴纳任何补偿费用直接办理征地手续。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包括该地块内原有道路、河流面积及周边道路控制区。拟用于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3、该地块相邻地块(以下简称集资建房地块),具体位置及四至详见附件一,甲方将用于村镇改造集资建房、集中安置该地块的动迁村民。

4、上述该地块和集资建房地块面积,合计约××亩。

第二条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前述补偿费标准已含因征地及动迁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果树、青苗等的补偿费、村民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以及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村民住宅除外)的补偿费、税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税费等所有费用(含存入土地征用专项账户费用)。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6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万元,该费用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3、村民及企业动迁安置补偿事宜,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4、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乙方无需再因该地块的征用而向甲方或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含该土地上的村民、企业)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编制征地方案,该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乙方根据发展规划,分期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在每宗土地征用批复下达后三个月内,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标准和每宗土地批准征用的面积结算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乙方按结算值一次性支付甲方。

2、乙方在支付第一宗土地补偿费用的同时,直接扣除已支付甲方的部分补偿费×××万元后将余款支付甲方,并由甲方记入乙方已付款帐目。

3、甲方收款的同时,应当向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第四条集体土地征用及规划手续的办理

该地块由集体土地征用(收)、转用审批以及变更为国有土地、该地块规划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用地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办理过程中政府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办理期限,双方再行协商。

第五条相关手续的办理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积极申请该地块由政府招拍挂方式(以下统称挂牌)出让交易等手续。甲方应及时提供资料、手续。

2、甲方如与土地储备部门签订涉及该地块的协议的,须征得乙方同意。需与土地储备部门商谈涉及收购、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的事宜,甲方现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为独家全权代理人与土地储备部门商谈,补偿标准高于或低于双方约定标准的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土地储备部门支付的收购该地块的全部收购、补偿等费用,全部归乙方。

第六条土地动迁及净地交付

1、甲方负责该地块动迁并净地交付乙方,移交期限及标准另行协商。

2、甲方在动迁腾地过程中,征用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动迁、村民安置及其他相关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现有承包合同,甲方负责解除、终止,因此而产生的责任、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该地块净地交付乙方前,甲方保证与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有关的债务问题已解决完毕,税费、水、电等已全部结清。甲方应当在交付净地前全部缴清,否则乙方可代缴并自应支付甲方的款项中扣除。

第七条村民的动迁补偿安置

1、原则:甲方负责村民住宅、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的企业厂房动迁工作。村民住宅,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安置用房不足时以货币补偿为辅的方式。动迁合法用地用房的企业,以货币化补偿方式给予适当补偿。

乙方负责非本村人员在该地块开办企业的动迁,甲方给予协助,动迁补偿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制定动迁方案,制定前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听取甲方意见。甲方负责按乙方制定的动迁补偿标准、动迁时间,具体负责动迁、安置工作。其中村民、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的企业厂房动迁时间为××××年×月末动迁总户数40%,××××年××月动迁总户数30%,××××年末动迁剩余的30%,甲方按上述时间将动迁后的净地交付乙方。

3、集中安置:

甲方负责出资并建设村民及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企业的动迁房,动迁地块由甲方另行选定,不在本协议约定的68.5万平方米内。

4、其他:

(1)甲方负责做好该地块上的动迁村民、企业及房屋、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的调查摸底工作、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冻结户口及建筑物。摸底工作必须在乙方监督下进行,摸底结果必须经乙方认可。甲方保证摸底结果的准确性,如因不准确而增加动迁费用或动迁时间、难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及时提供该地块内的土地利用情况及土地、房屋产权证明,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有效性。

第八条甲方的承诺

1、本协议项下的地块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保证有权就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征用补偿费事宜签订本协议。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有关村民、企业支付补偿费用,保证按政府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乙方支付的补偿费。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给付村民的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果树、青苗补偿等补偿费,以及办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已包含在前述单价中,甲方负责支付给村民,乙方不再负责支付。

3、甲方负责直接发放村民补偿款,核实并发放村民果树补偿款,办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负责安置村民就业及解决相关事宜。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再办理新的房证、土地证,不再允许新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物,不得改、扩建、装修房屋以及其他可能增加动迁费用和加大动迁难度的行为,否则,因此发生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该地块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处分的情形。否则,甲方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承诺不再与任何他方商谈或签订征地补偿等合同。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除本协议项下的该地块外,甲方其他土地如需征用、开发或与他人合作等的,甲方承诺优先给予乙方,除非乙方明确表示放弃后,甲方方可与他方合作。

8、甲方无偿提供公用设施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其他

1、如果国务院及各级相关政府部门改变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标准,乙方支付甲方补偿费标准不变,仍按本协议约定执行,乙方不再向土地部门交纳任何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2、乙方开发的住宅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如乙方负责招聘该小区物业负责绿化、清洁卫生等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甲方村民。

3、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将本协议项下之乙方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由该第三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办理完毕集体土地征用(收)、转用审批以及变更为国有土地的手续或规划手续的,或甲方逾期交付地块的,每逾期一日,均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违约金,逾期达九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负责退还乙方因本协议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支付给乙方××万元作为补偿。

2、乙方如未能按协议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补偿款的日万分之一支付甲方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未履行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项下地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协议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生效。

甲方保证本协议已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区××镇×××村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乙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3.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篇三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加快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拆迁腾退工作,保障2014年世界种子大会重点工程如期举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位于洛平村土地、地上物以及附属设施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补偿标的物

1、补偿土地位置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地上物补偿

在甲方尚未足额支付补偿款给乙方之前,乙方当然的享有在乙方补偿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林木苗圃等所有地上物的所有权;待甲方足额支付补偿款后,上述物品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第二条:补偿与支付

1、房屋重置成新价及附属物价格见评估报告

2、其他补助:

_______台空调共计_________元:

_______部电话共计_________元:

_______台电视共计_________元:

_______部网线共计_________元:

其他相关财物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

3、搬家补助费:_________元:

4、停产停业补助费:_________元:

5、双方解除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同时,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案解决:甲方进行新村委会建设时,为乙方留出960平米的底商,乙方对底商享有优先选择权,甲方同意以低于同等底商租金80%的价格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如果乙方同意则租赁期限不得低于10年。该底商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后交付。

6、支付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时将所有补偿款一次性足额支付给乙方,并保证在补偿款支付前保证不甲方延迟履行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甲方足额支付补偿款后,乙方应将钥匙交给腾退办公室。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义务

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补偿款。

2、乙方义务

(1)负责支付有本协议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2)负责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结算水、电等相关费用,并协调甲方与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对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保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1)甲方违法拆迁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目的使用本块土地的;

(3)甲方不能按本协议要求支付乙方补偿款的;

(4)第三方对地上物主张权利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

(5)存在其他损害乙方权益情形的。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地上物,应向乙方支付资金总额10%违约金;

(2)乙方未经所有权人或处分权人许可即出租他人之物,或者地上物因受其他物权的限制,致使乙方事实上不能对地上物予以使用,按本协议租金总额的10%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乙方补偿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资金总额10%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安置乙方的,应向乙方支付应向乙方支付资金总额10%违约金,并按照乙方2010年的收入水平赔偿经济损失;

(3)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交付底商的,应按照乙方上一月均收入水平按月赔偿损失,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4)由于其他原因致使底商无法交付,无法使用的则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资金总额10%违约金,并以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为乙方寻找底商;

(5)因甲方的拆迁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一切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6)应当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拆迁主管部门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4.占用土地补偿协议书 篇四

甲方: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村委会

乙方:北京***************材料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使用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以下简称甲方)土地铺设水管路和电力线路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占地范围:如附图所示

二、占地期限:

三、占地补偿及缴纳方式:

占地补偿费分2次支付:

1、合同签订7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占地补偿费元。

2、管道、线路施工完成后,乙方支付甲方占地补偿费元。

四、相关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后,甲方保证:

1、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

2、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青苗等;

3、涉及相邻关系中村民阻碍建设等问题,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处理。

4、水管路和电力线路铺设好后,乙方有对线路维护和修理的权利,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甲方对该范围土地再进行处理时不得影响乙方排污、供水及电力线路的正常使用。

五、甲乙双方所订合同在合同期内具有行为的连续性,双方均不能因改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其他原因终止本合同。

六、合同期内违约责任:合同期内,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占地补偿费并承担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剩下租期内的占地费,并对土地重新享有处分权。

七、合同附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九、合同履行期间,遇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可通过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5.土地占地补偿协议书 篇五

甲方:金坤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平坝河电站)

乙方:

为保证电力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安全,于2011年8月12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土地所有权保持原权属不变,归乙方所有。

2.甲方依据“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未通知农户的情况下砍阀伸入电站电力防护区(电站挡墙及围墙内均为防护区)的植物。

3.甲方一次性补偿砍阀乙方植物费用人民币1000.00元(壹仟圆整),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即时交付。

4.在甲方发电站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在电站电力防护区范围内种植作物,并有清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杂草的义务(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且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砍伐)和阻止他人占用此土地的义务。

5.乙方非在甲方安排下自主作业,影响电力生产,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经济损失,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任。

6.如有国家占用或政策变化使乙方对此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此协议即行终止。

7.本协议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所在村委会一份,一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武建学乙方:

6.土地塌陷补偿协议 篇六

征收与补偿协议

征收人:潜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征收实施单位:潜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被征收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环城北路(皖国东路)工程建设需要,经县政府决定作出【2011】91号《关于环城北路(皖国东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环城北路(皖国东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等相关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征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征收安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征收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位臵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房产证证面积

平方米,房屋的产权性质)。房屋的结构,其中砖混面积平方米,砖木面积平方米,其他面积平方米。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发证面积平方米),建筑占地平方米,空隙地平方米。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

(四)其他情况:

第二条 乙方人口基本情况

乙方有正式户口 人(其中常住人口 人),分别是: 户主姓名,年龄 岁,性别。其他成员:

姓名

,年龄,性别,与户主关系

。姓名

,年龄,性别,与户主关系

。姓名

,年龄,性别,与户主关系

。姓名

,年龄,性别,与户主关系

。姓名

,年龄,性别,与户主关系。

第三条 房屋征收补偿选择第 种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第四条 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征收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房屋装潢作价方式: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化评估。

(三)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

元。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市场化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市场估价总值为:

元(含空隙地、装潢、附属物补偿)。

2、临时过渡补偿金额

元。

3、搬迁补偿金额 元。

4、停业停产损失补偿金额

元。

5、征收与补偿奖励补偿金额 元(在规定的征收补偿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的,按每平方米100元予以补助)。

6、在征收与补偿规定的期限内,达成房屋拆迁协议并拆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估价的8﹪给予被征收人奖励,奖励补偿金额 为 元。

其中2、3、4、5、6五项补偿标准按《环城北路(皖国东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执行。

(四)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为人民币,补偿金额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房屋腾空交付甲方验收后一次性现金支付。

(五)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乙方不再承担安臵责任。

第五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于

,结构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期房予以安臵,房号为:

1、门面房房号,面积为。

2、住房房号,其中: AB户型(面积为户型(面积为

115.795.1

5㎡)套,房号㎡)套,房号为。为。

C户型(面积为111.8㎡)

套,房号为。

产权调换的安臵房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臵房屋,应当是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合格的房屋。

2、甲方应将房屋所需的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电话安装进户,室内相关线路由乙方自行安装。

3、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被征收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臵房屋的价格均由被征 收人选定的评估机构按市场化评估予以确定。

(三)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臵房屋的差价结算。

1、被征收的房屋中应安臵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门面房面积平方米,市场估价 元,住房面积平方米,市场估计 元。

2、被征收人选择的安臵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元,与应安臵门面等面积部分差价 元,超出应安臵门面部分面积差价 元;住房面积平方米,市场估价 元,与应安臵住房等面积部分差价 元,超出应安臵门面部分面积差价 元。

3、被征收房屋实际安臵房屋与应安臵房屋差价总值为

元。

(四)产权调换差价币种为人民币,差价由 方于

年 月 日前向 方支付,支付方式:。

第六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臵

(一)乙方选择自行过渡。

(二)乙方过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臵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临时安臵补助费。

第七条 房屋征收补助费

(一)甲方按《环城北路(皖国东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标准,支付乙方搬迁补助费

元,临时安臵补助费

元,征收补助奖励

元,共计

元。

(二)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甲方按《环 其中门面房面积为

平方米,市场估价 城北路(皖国东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标准,支付乙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元。

(三)空隙地、装潢、及不予安臵的简易附属用房等以评估报告确定的价值予以补偿,补偿金额为 元。

(四)以上补偿合计补偿金额为 元。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双方结清差价后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乙方在****年**月**日前应将被征收房屋及附属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逾期安臵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 30 天前通知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臵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加付临时安臵补助费(按实际逾期日计算临时安臵补助费)。

2、逾期 6 个月内,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50%向乙方加付停产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6个月,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100%向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乙方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臵房。

4、。

5、。

(二)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甲方书面安臵通知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臵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臵通知后再支付乙方四个月临时安臵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臵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十条 甲方关于安臵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臵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

(二)安臵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臵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臵。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臵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臵: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不找差价。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第十一条 甲方逾期支付征收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臵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附属物补偿、空隙地补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 三 日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 五(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各持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实施单位: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安臵房屋平面图

7.土地塌陷补偿协议 篇七

甲方:村委会

乙方:

因建设大唐风力发电,需要征用乙方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并兼顾农民群众利益需签订本协议。

一、用地位置:白马石乡村:

二、征地面积亩(耕地亩,荒地亩)。

三、征地补偿安置费按耕地元/亩,荒地元/亩。征地补偿安置费总额元。

四、甲方付给乙方征地补偿安置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拦大唐风力发电项目施工。

五、大唐风力发电项目征用乙方土地亩,其相应征用的土地承包合同自行终止。

六、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乙方不得更改或撕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8.土地塌陷补偿协议 篇八

安置协议书

征收人:嘉祥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简称甲方

地址:嘉祥县中心西街13号电话号码:0537-6822284 征收实施单位:嘉祥县拆迁中心

地址:嘉祥县中心西街13号电话号码:0537-6822284 被征收人: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号码: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为改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甲方需征收乙方房屋。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收补偿

1、乙方房屋原位于街(路)号,有证房屋建筑面积㎡,有证储藏室㎡,以上评估总价值元。

2、附属房建筑面积㎡,评估价值元。

3、附属物评估价值元。

4、搬家费每户600元,共元。

5、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原被征收房屋有证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6元。

⑴要求产权调换的,先发12个月,自2012年月日起,2013年月日止,共计元。

⑵要求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共计元。

6、搬迁奖:乙方应在2012年9月14日前搬迁腾空房屋,凡在第一阶段内(8月26日—9月4日)完成搬迁的每户补助和奖励8000元,凡在第二阶段内(9月5日—9月9日)完成搬迁的每户补助和奖励5000元,凡在第三阶段内(9月10日—9月14日)完成搬迁的每户补助和奖励3000元,逾期不再给予奖励。乙方

腾空房屋并签订房屋验收交接单的时间为2012年月日,应奖励。

要求货币补偿的,凭房屋验收交接单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

置协议书后,一次性结清以上1、2、3、4、5、6项,合计补偿款元。

要求产权调换的,凭房屋验收交接单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

置协议书后,一次性结清以上2、3、4、5、6项,合计补偿款元。

二、回迁安置

1、乙方回迁安置房安置在本区新建多层住宅楼内,平均价格 为1860元/㎡,80㎡套,100㎡套,120㎡套。共约㎡,多安置约㎡,少安置约㎡。

2、乙方回迁安置房以单位采取立体切块、抽签上房的办法实施 安置。以交房先后顺序确定抽签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抽上房号,以房屋验收交接单顺序为准。

3、安置房屋建成后,被征收人持抽取的上房号及结算单迁入新

居。

三、差价款结算及上房

1、储藏室超安面积部分按700元/㎡交款,原储藏室产权调换后 剩余面积部分按1680元/㎡补偿。(待储藏室面积确定后按实际 面积结算)。

2、乙方回迁房确定后,按新房实际面积与旧房有证面积进行产 权调换,并结合楼层差价计算房款。

3、在确定上房号15日内结算房屋差价款、储藏室房款及剩余部分过渡费,需要缴款的应在15日内结清,逾期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对差价款计息收取,否则不予安排上房。

四、回迁安置房的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同时,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征收部门收回。被征收人安置房屋的房屋所 有权证办理证件所需费用:原房产证载明面积的部分由征收人承 担,超出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承担。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违者按相关法律执行。乙方搬迁腾空交出的旧房,需经验收合格门窗齐全(缺失门、窗的折价赔偿或从征收补偿款中扣除)。

一方当事人反悔或拒不履行协议,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征收主管部门壹 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征收实施单位:

9.土地占用补偿合同 篇九

甲方:(占用土地方)

乙方:(土地使用权拥有方)

甲方购买所得的攀枝花县攀枝花镇攀枝花村一、二组(攀枝花镇攀枝花新区)A-13-46号、A-13-47号土地,该地块的一方与乙方土地相邻接壤,甲方在此地块修建房屋施工时,会占用与乙方相邻的土地及对土地上所种植的农作物、树等造成破坏。因此,对土地的占用,以及农作物、树木、青苗赔偿等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条款如下:

一、占地范围甲方在A-03-46号、A-03-47号地块施工开挖基脚的破坏;施工所需要延伸至乙方地块内的支架;房屋修建、外墙装修所掉建筑材料范围。

二、补偿费用凡涉及占地范围内的障碍物、农作物、树、土地费等进行一次性补偿处理。甲方付给乙方所有包干费用共计,大写:人民币。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三、乙方必须保证乙方及乙方家人都已经商量好对土地的补偿。不能出现乙方夫妻,子女,父母等反悔的情况;不能在甲方施工现场吵闹。(比如:乙方同意,但乙方丈夫或妻子不同意;乙方父母不同意;乙方子女不同意。)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将按违约处理。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所有补偿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五、违约责任乙方代表签定此协议,则证明乙方及乙方所有家人同意协议所有内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则违约方付给守约方违约金¥20000.00大写:贰万元整,并承担守约方的所有损失。

六、其他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人持一份,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身份证:

见证人(签字):见证人(签字):

10.土地占用补偿协议书 篇十

甲方:

乙方:

甲方经批准,与乙方经过协商,乙方同意将土地交于甲方进行管道铺设,土地占用及赔偿等事宜具

体条例如下:

1.土地所有权保持原权属不变,归乙方所有。

2.甲方地下管道铺设工程所占用及影响到乙方土地及农作物面积为平方米。

3.甲方在进行地下管道铺设工程由开始至天。

4.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土地占用费元,大写

5.甲方须将管道埋于地下深

6.甲方须在地下管道铺设工程完毕后须将土地恢复原貌。

7.甲方有权对管道进行日常的维护、维修工作。并承担因维护或维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8.甲方每年必须向乙方出具

9.甲方有义务承担因管道渗漏或损坏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赔偿。

10.甲方有义务承担因管道维修或维护时所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赔偿。

11.甲方有义务赔偿乙方土地所种植的农作物受到因地下管道影响而造成的损失。

12.甲方管道埋于乙方地下年限为年。

13.甲方应承担年限到期后管道的拆除、土地恢复等事项及农作的物赔。

14.甲方有义务承担因地下管道铺设所引起的一切问题。

15.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应配合甲方进行地下管道铺设。

16.乙方不负责因地下管道所引起的任何责任及连带责任。

17.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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