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公路管理局

2024-08-24

瓯海区公路管理局(9篇)

1.瓯海区公路管理局 篇一

海区三小宿舍午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2013年海勃湾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及建议反馈》存在的“加强住校生午休管理”的问题,增强使我校宿舍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从业行为,特成立宿舍午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

组长: 王巧英(党支部书记、校长)

全面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副组长:王海燕(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金慧(副校长)

协助校长全面负责宿舍各项工作,监督“午休”管理

副组长:叶全有(宿舍、食堂管理员)马庆英(德育主任)具体负责、严抓宿舍“午休”管理

组员:周敬文、刘福英、王云霞、闫启伟(宿管教师)认真利用每天午休时间,管理、帮助学生养成午休习惯,整顿住校生午休纪律。

2.瓯海区公路管理局 篇二

关键词:社区,代谢综合征,高危人群,健康管理,个体化干预

代谢综合征(metabolic syndrome,MS)是心血管病的多种代谢危险因素在个体内集结的状态,其主要组成成分是肥胖病尤其是内脏型肥胖、糖尿病或糖调节受损,以甘油三酸酯(Triglyceride,TG)血症及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o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LDL-C)血症为特点的血脂紊乱以及高血压[1]。本文观察分析南海区社区MS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及个体化干预效果,从而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现进行如下报告。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以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头街道管辖的7个行政村为研究区域,以政府组织健康村体检及居民医保一年一度健康体检筛选出的MS高危人群为研究对象。其中MS高危人群定义,根据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分会对于中国人群MS的诊断标准为,具备以下4项中的3项或以上者可以诊断为MS高危人群[2]:(1)超重和(或)肥胖:身高体重指数≥25.0 kg/m2;(2)高血糖:空腹血糖≥6.1 mmol/L及(或)餐后2 h血糖≥7.8 mmol/L;及(或)已确诊为糖尿病并治疗者;(3)高血压:收缩压/舒张压≥140/90 mmH g,及(或)已确诊为高血压并治疗者。确诊为糖尿病,或已接受降糖治疗者;正在使用贝特类或烟酸降脂药物者,他汀类除外;发生心肾功能不全、明确心绞痛或已作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或心肌梗死、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心脑血管事件者;有严重心律失常、精神系统疾患、药物或酒精成瘾者;对于本研究药物过敏或禁忌者;不能坚持治疗,中途自行改变干预方式,无法判定疗效或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判定者。采用数字随机法将入选高危人群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其中干预组50例采用健康管理和个性化干预措施,对照组50例不采用任何干预手段。干预组中男性26例、女性24例,年龄48~76岁、平均年龄58.1岁,高血压患者23例、糖尿病患者7例、肥胖患者20例;对照组中男性25例、女性25例,年龄47~77岁、平均年龄58.7岁,高血压患者20例、糖尿病患者11例、肥胖患者19例。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方法干预组患者实施健康管理方法,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且根据居民个体化情况为其制定个体化干预方案,其中包括饮食结构调整、运动指导以及药物治疗,如控制总热量、减低脂肪摄入,对于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25≤BMI≤30者,给予每日1 200 kcal低热量饮食以控制体重,每日进行轻至中等强度体力活动30 min,若患者为糖尿病患者予以二甲双胍和胰岛素增敏药噻唑烷二酮类进行治疗。观察两组患者的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空腹血糖、负荷后2 h血糖、TG。

1.3观察指标根据2004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颁布的MS各组成成分理想的治疗目标为控制标准判定MS高危人群的干预效果:各项指标达到经干预后,有干预效果需达到的以下要求:体重降低>5%,血压<125/75 mmH g,LDL-C<2.6 mmol/L,TG<1.7 mmol/L,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igh-density lipoproteincholesterol,HDL-C)>1.04 mmol/L(男)或>1.3 mmol/L(女),空腹血糖<6.1 mmol/L,负荷后2 h血糖<7.8 mmol/L[3]。

1.4统计学方法利用SPSS 19.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认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干预后干预组居民的指标优于对照组,总胆固醇、TG、LDL-C、空腹血糖以及餐后2 h血糖等均比对照组低,而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则比对照组高,两组数据对比有显著性差异(P<0.05)。见表1。

3讨论

美国等西方国家已针对MS人群开展健康管理医疗模式,该模式主要是通过建立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人群健康筛选,降低人群危险因素,减少慢性病的患病率和病死率,改善社会致病因素,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使疾病防治达到最佳的服务水平[4]。

对社区MS高危人群实施个体化干预,包括:运动指导:根据患者年龄、身高、体重及相关因素制定适当运动计划;坚持持之以恒的运动,建立活动的习惯,运动项目可根据自己的喜好。饮食结构的调整:根据患者身高、体重、血糖、血脂、年龄及体力活动水平制定适当食谱,注意控制主食量,改变饮食结构以减少热量摄入。药物干预则主要是指干预组成员首先给予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和饮食、运动方面干预,6个月后测定身高、体重、腰围、血压及抽血检查空腹血糖、血脂,如仍有血压、血糖及血脂偏高,需进行个体化药物干预。MS高危人群血压控制目标主要根据其靶器官损害和相关临床并发症的情况,药物选用原则为剂量适当,联合、长期、长效,根据循证医学优先选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类,其次为长效钙拮抗剂[5]。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采用个体化干预后患者的各项指标均有显著性改善,能够有效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减少各种代谢疾病,心血管疾病等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赵立群,聂雷,龙美洁,等.社区2型糖尿病患者和糖尿病高危人群合并高尿酸血症及同时合并代谢综合征的研究[J].中国医药导报,2011,8(12):138-139.

[2]陈凤仪,卢柳霞.社区护理干预及健康教育对代谢综合征患者的预后效果分析[J].吉林医学,2013,34(18):3718.

[3]李彦兰.有效控制饮酒对预防代谢综合征及IGR的护理研究[J].中国实用医药,2015,(21):211-212.

[4]张如意,陈容平,王娇,等.三种代谢综合征诊断标准在中老年糖尿病高危人群中的应用[J].广东医学,2013,34(14):2183-2186.

3.北方海区中型航标船轮机管理 篇三

关键词:航标船 机电设备 动力保障

北方海区中型航标船的工作性质和特点

秦皇岛航标处的中型航标作业船(以下简称中标船)担负着渤海湾西北部、京唐港以北沿海岸各港口的海上航标的抛设、撤除、以及平时的维护工作。突出的特点是海上航标的抛设、撤除工作,集中在每年的11月中下旬的入冬和来年3月中下旬的开春这段时间,而维护工作最紧张、最繁忙的时期是集中在每年的1月下旬至2月初这段天气最冷、海上冰情最严重、对海上航标损害极大的这段时间。因此,中标船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要求我们的船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高效率地完成船舶各项工作。而对轮机部人员而言,则是尽职尽责,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为船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动力保障。

中标船轮机管理对轮机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

1、积累较为丰富的实际经验

秦皇岛航标处的中标船已经使用20余年,属于相对老旧船舶,工作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不正常运行情况和突发故障在所难免。作为一个合格的轮机管理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作为分析问题的前提基础,更重要的是,在平时的实践中要注重实际经验的积累,这样才能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故障的苗头做出正确地判断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故障的发生;或正确地解决问题,消除故障,保证在瞬息万变的气象和海况下及时完成航标作业。因此,作为轮机管理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勤于钻研,不断积累实际经验,保证机电设备在完好状态下安全运行,能及时并正确地处理故障。

2、具备高度的责任心

IMO(国际海事组织)在ISM(國际安全管理)规则中指出,海上事故的发生,约80%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很多常见故障或重大事故的先兆,总是先有很细小的现象发生。因此,及时把这些现象处理在萌芽状态,就能避免故障或事故。高度的责任心是每个轮机管理人员必须要具备的素质。在平时的值班中,常见的缺水、缺油、零部件的松动、异常的震动和响声以及设备和管路的跑、冒、滴、漏,各种温度和压力的不正常等等,都要做到仔细观察,正确分析并处理。在日常的检修保养中,轮机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切实进行,认真仔细,一丝不苟,发现、分析并消除不正常因素,减少或避免机电故障,防患于未然。

3、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航标作业受气象、海况的影响极大,大风浪情况下,船舶作业无法进行。因此,必须抢抓相对“风平浪静”的时间,连续作战,以便及时完成船舶任务。有别于甲板作业人员要忍受刺骨的寒风,一身泥水的湿寒和身体的劳累,轮机人员则要忍受长时间的机器的轰鸣,克服噪音的烦扰,集中精力,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有时还要抢修抢干,消除机电设备出现的故障,使之恢复正常工作。因此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没有一股拼命三郎的干劲,要保证船舶及时高效地完成航标作业任务是不可能的。

中标船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1、日常管理

中标船停靠码头时,要按照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并根据设备实际状况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以便满足平时海上航标应急维护,恢复正常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船舶冬春两季的集中海上换标作业中,提供可靠的动力保证,及时高效完成任务。具体工作中,经常检查各油、水位的液面,使之处于正常位置;定期更换润滑油,保证润滑质量;勤洗滤器,保持各系统管路的通畅;定期试运转各设备,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固定部件有无松动,运动部件有无异常。如地脚螺栓是否松动,系统管路连接是否松动,有无漏泄,传动皮带有无裂纹,调节松紧度等等。

设备运行时,认真检查并监控动力设备主要运行参数,如主机排烟温度;冷却水压力、温度;滑油的压力、温度;增压器压力;齿轮箱润滑油压力、温度,工作油压。辅机的滑油压力、温度;冷却水压力、温度;发电机电压、频率、功率等等。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如实记录这些参数,及时发现问题。巡回检查时,通过细心的看、听、闻、摸,判断运动部件有无异常过热,振动,漏油,准确掌握动力设备的实时状态,及时发现,排除故障隐患,保证船舶安全作业。

甲板机械,主要是液压吊车和液压沉石绞盘,是船舶航标作业的主要设备。甲板机械的正常运行是船舶及时高效完成航标作业的主要关键。因此,维护甲板机械,日常保养中要保证正确地液压油油位,勤洗滤器,保证管路畅通;防止漏油,定期更换液压油,防止变质,降低液压油性能;液压部件出现异常,及时修复更换,使之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保证甲板机械的可靠使用。

2、改进措施

秦皇岛航标处中标船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使船舶的作业时间集中在了一年中最寒冷的季节,气温极低,天寒地冻,甚至滴水成冰。海面冰层有时达到30厘米以上的厚度。在这样的气象和海况条件下作业,对船舶设备和人员的保暖,主辅机海水冷却系统的正常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供暖系统的改进。我船原来是使用蒸汽压力锅炉供暖,日常管理和安全方面都有其不足之处。维护工作量大,可靠性也不足,给设备的保暖、人员的取暖带来了很多不便。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对锅炉进行了改进,撤除了原来的蒸汽锅炉,代之以常压热水锅炉,极大地减少了平时的维护工作量,既可靠又安全,很好地保证了设备的供暖,人员的取暖和舒适性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海水冷却系统的改进。北方海区的极寒天气,出现在1月的中下旬至2月的中上旬,此时,海面结冰,严重时厚度达到了30厘米以上。冰层对海上航标造成严重损害,也给中标船的正常工作带来极大麻烦,主要是碎冰对主辅机海水系统的堵塞,严重时甚至堵死,致使主辅机无法正常工作。作为解决办法,我们对海水系统进行了内循环的改造,很好地改善了海水系统的冰堵问题,为中标船在海上航标冰损时的应急维护,提供了可靠的动力保障。

结语

中标船对于海上航标的维护、撤除、抛设等各项工作,既是日常的,更是集中的,还是应急的。需要船舶在严峻的气象和海冰条件下工作,而轮机设备相当于船舶的心脏,为船舶提供动力,其是否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和运行状况将直接决定中标船海上航标作业的及时和高效。因而,轮机管理工作成为中标船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得到切实加强和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为船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可靠的动力保障。

4.瓯海区公路管理局 篇四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南海”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佛发改资?2010?16号)和《关于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南府复?2010?57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海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采集视频信号,通过网络传输和信息处理后接入区建筑工地视频监控中心(以下简称区监控中心),实现对建筑工地24小时不间断远程监控及录像。同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反映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形象进度变化情况、工程施工安全动态及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实现对施工现场多级远程网络监控和管理。

第三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的监督管理,区监控中心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区安监站)负责对在 — 1 — 建建筑工地进行视频远程监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按下放权限负责对辖区内在建建筑工地进行视频远程监控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视频监控管理人员,按权限查看本单位在建建筑工地的视频信息,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控管理。

二、实施范围

第五条 2010年5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5层以上(含15层)高层建筑;

(三)单体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四)高度50米以上(含50米)的构筑物;

(五)5米以上(含5米)的深基坑工程;

(六)使用国有资金、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单体或建筑群体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

(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需要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的在建工程。

(八)工程造价超过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市政基础 — 2 — 设施工程。

第六条 2010年5月1日前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但2010年5月1日主体仍未封顶的,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且工程进度距完工尚有半年以上合理工期的建筑工程,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第七条 2011年1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或单项、建筑群体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三、监控系统安装要求

第八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的技术标准应不低于以下要求: 采用室外球型摄像机云台,支持CCD 23倍光学变焦,10倍数码变焦,水平分辨率达彩色540线、0.8LUX,黑白570线、0.1LUX,自动聚焦及自动光圈,具有360度无限位旋转,180度自动翻转,速度12度/秒,支持自动扫描、自动巡航、守望等功能。

(二)视频监控点安装数量应不低于以下要求:

1.单项或建筑群体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按施工报建总面积确定)(1)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少于2个;

(2)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 — 3 — 以下的,不少于3个;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含3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少于4个;

(4)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不少于5个。(5)对大型或复杂的施工项目,以及设置2个以上(含2个)工程运输车辆和人员出入口的施工项目,视频监控点安装数量应相应增加。每增加一个出入后增加一个监控点。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3个;

(2)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4个;

(3)工程总造价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不少于5个。第九条 视频监控点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视频监控点安装位置应尽量满足监控视野覆盖整个施工项目。每个工程运输车辆和人员出入口应对应设置视频监控点。

(二)视频监控点安装位置按安装数量顺序应安装在工程运输车辆和人员出入口1个、施工现场平面45度两对角点的较高点各1个和其他适宜安装的较高点。安装位置均应选取反映整个 — 4 —

项目施工情况的最合理有利位置,应基本能显示整个项目出入口处的人员、工程运输车辆洗车措施落实情况,应基本能显示重大危险源和工程主体的施工状况。安装高度应考虑满足施工全过程需要,应基本能显示主要监控对象。

(三)监控点应尽量选择能够安装在施工过程中无需迁移的地点,以避免多次拆除和重新安装。

四、监督管理

第十条 按本办法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以下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一)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的视频监控方案和视频监控点平面布置图;

(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和数码照片等资料;

(三)施工单位与网络服务商签定的视频监控点安装合同。第十一条 按本办法要求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招投标项目,建设单位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当提交中标单位的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和数码照片等招投标的履约资料,有效实施标后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工的需安装视频监控的建筑工地,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必须向区安监站提交第十条规定的资料。不按时安装或拒绝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 5 — 的工地,视为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由区安监站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视频系统安装的技术要求及视频监控布点平面图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工地开工前,必须安装至少一处能监控四分之三工地的监控点。其它视频监控点根据施工进度,由施工单位按视频监控布点方案和与网络服务商签定的视频监控点安装合同及时完成安装。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前, 必须将工地视频监控方案和视频监控点平面布置图报区安监站审查,并加具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的视频监控方案和监控布点平面图,如确需修改的,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报区安监站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涉及修改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修改后的合同。

第十五条 需要拆除视频监控设备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到区安监站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安装在建筑起重机械上的视频监控设备在起重机械拆除前,可凭起重机械拆除告知登记表向区安监站办理视频监控设备的注销手续。塔式起重机等顶升式起重设备需在设备降至地面后方可拆除视频监控设备,其他视频监控设备在工程完工后方可拆除。

第十七条 区安监站在收到视频监控系统修改或拆除申请 — 6 — 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回复申请人。

第十八条 区安监站通过监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对我区在建工地实行视频远程实时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到位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停工工地及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情况。在工地视频范围内对工地实施监督管理。

五、设备维护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视频监控设施和线路的安全,积极配合网络服务商对视频监控设施和线路进行的维护工作。区安监站应将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状态的检查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保证视频监控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工地,区安监站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第二十条 视频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失效的,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尽快进行维修,原则上应在接到报障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凡发现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视频监控系统失效的,区安监站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待修复后方可复工。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视频监控系统失效而发生的设备更换及维修费用,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向网络服务商赔付。

第二十一条 鉴于技术条件的限定及网络安全管理的需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区分公司作为本视频监控系统网络接入部分的第一批网络服务商。施工单位可以依据上述技术要求,委托网络服务商进行安装。

第二十二条 提供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必须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现场各有关单位必须加强对监控系统的保护,确保有效传输。

第二十三条 为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工作的有效实施,视频监控系统的租赁、安装、调试、维护及网络租赁费用等,列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专款专用。根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询价情况和双方合同约定,视频监控系统的租赁、安装、调试、维护及网络租赁费用参考标准:按合同约定的监控点数量确定单价,基准单价为每个监控点1000元/月,每增加一个点,单价下浮一个档次(下浮10%),但单价最低不少于730元/月。

六、附 则

5.瓯海区公路管理局 篇五

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镇政发〔2004〕66号

(2004年10月9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月九日

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本办法所称的户,是指按规定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组合的家庭。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管理。

第三条区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监督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村庄规划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非耕地,限制分散建房,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建造住宅。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主要通过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旧村改造置换指标解决,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六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实施村庄改造或城市建设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七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根据农户(农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下同)人员结构,每人控制在20-28平方米。其中3人农户不超过80平方米;4-5人农户不超过120平方米;6人以上农户不超过140平方米,使用耕地的不超过125平方米。不得变相分户,不足户型的按每人24平方米内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垂直投影占地面积计算。

第八条在审批用地面积标准时,对已领独生子女证的农户可增加20平方米以内的用地面积,其中双农独女农户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平方米用地面积,但最高不得超过第七条所规定6人以上农户的上限面积。

第九条有两个以上儿子未分户的农户,如果其中一个已满法定婚龄的,允许单独立户 1

申请使用宅基地,按3人农户用地面积计算。入赘女婿(以户口迁入为准,并有原所在村和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宅基地证明),参照儿子标准对待。

第十条“农嫁非”结婚后长期(3年以上)并持续居住在本村的农村村民,居民方未享受住房政策,农民方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的,其在册农业人口建房用地面积按每人24平方米内审批。

第十一条以下人员可作为享受宅基地的照顾对象:

(一)原户口在农村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

(二)劳教劳改在服刑期间离开本地区,并已注销户口的;

(三)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口。

第十二条户口和生活基础都在农村的常住非农村民(非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因居住的房产质量、安全等原因(另有房产的除外)需要重建的,在符合村庄、城市规划前提下,按人均20平方米占地面积计算,每户最高不超过80平方米。

第十三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已有宅基地并达到规定面积标准90%的;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达到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四)夫妻双方因离婚或自行分户等原因,而使原宅基地以放弃、赠与、转让等形式失去的;

(五)列入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内的;

(六)已享受过国家住房政策的农业人口;

(七)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第十四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村民建房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户籍证明、原住宅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表》。

(二)村民委员会接到建房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进行集体讨论,符合条件的,将建房申请的户主姓名、在册人口情况、原有房屋和宅基地面积(包括有证面积和无证面积,下同)、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公布10日后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后上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宅基地申请后,会同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踏勘,审查建房设计图和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村庄或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不符合规定的,将申报材料退回村民委员会,并说明理由。

(四)建房申请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村民委员会公布批准结果。

第十五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在开工10日前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坐落界址、设计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开工日期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查验。住宅竣工后,应当会同基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联合检查,并出具验收意见。

竣工后住宅经验收符合要求的,凭验收合格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向区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宅基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对合法的宅基地,按第十四条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可在本村范围内按宅基地面积标准进行余缺调剂,调剂双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向区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保障农村村民建房权益,农村村民在宅基地调剂时,应先报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第十七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建房之日起满2年未动工兴建的;

(二)非法转让宅基地或住房的;

(三)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

第十八条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对下列宅基地可注销其土地使用证,并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新批宅基地时向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承诺建新拆旧,新建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不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

(二)实施旧村改造、统一建造新村后,已迁入新村居住的村民原宅基地;

(三)因实施旧村改造涉及的非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且长期不在本村居住人员原在本村的宅基地。

第十九条异地迁建住房的农村村民建房户,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书面承诺新建住宅后拆除原有住宅,并按规定缴纳拆除旧房保证金。

村民在新建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应当拆除原有住宅,退还原宅基地。

村民按规定退还原宅基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在退还原宅基地之日起5日内将拆除旧房保证金本息一并退回。

拆除旧房保证金收取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决定。

第二十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在动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竣工的,报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可延长竣工日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二十一条农村村民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需要重建(翻建)、扩建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城市规划、村庄规划,并按以上第十四条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对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建造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对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或城市规划,同时又符合建房审批条件的,经依法处罚后予以补办用地手续。

第二十三条对违法占地等行为,由区土地管理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2日起施行,原镇政〔2000〕40号《镇海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镇政〔2001〕78号《关于<镇海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镇政发〔2003〕111号《关于印发镇海区规划控制区宅基地管理补充

6.瓯海区公路管理局 篇六

资格直接认定的通知

http://rsj.ouhai.gov.cn/ 2012-08-21 15:47

各有关协会及企业:

为拓宽我区高技能人才的来源渠道,挖掘更多的高技能人才,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根据原•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瓯海区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办法‡的通知‣(瓯人社„2012‟59号)精神,现将2012年我区高技能人才(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种

鞋类设计师、制鞋工、服装制作工、钳工、车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

二、申报条件

在我区企业生产实践中确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已被行业公认达到技师水平的,可直接授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一)申报技师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法律、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或在该职业(工种)的管理岗位上已从事本工种8年以上;也可具有高级工技术资格一年以上或具有中级工技术资格三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

1、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50万元以上,须由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2、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或市三等(及以上)奖励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三)为了不拘一格地选拔和使用人才,对确有绝招绝活,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且得到同行业一致公认者,可不受上述工作年限、学历条件与资格任职年限的限制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直接认定。

三、组织机构

(一)各职业(工种)的技师直接认定考评人员与专家人选由行业协会提名,经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组建技师直接认定考评专家组。

(二)企业技师直接认定工作由“瓯海区行业技师直接认定考评专家组”组织考评,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评审。

四、认定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须按•瓯海区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要求,填报•瓯海区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评审表‣一式三份(附件2)和•瓯海区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评审推荐人选情况综合(公示)表‣一式三份(附件3),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已发表的专业论文等成果材料的复印件(须经有关组织核实并签署“与原件相符”)。

(二)申报人填写的•瓯海区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评审表‣和•瓯海区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评审推荐人选情况综合(公示)表‣所有反映本人能力或业绩的表项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未附证明、文件的填写内容一律不予承认。

(三)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采用下述程序进行认定:

1、企业(行业)推荐并填写•瓯海区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工作业绩考核评分表‣(附件4),给予客观的量分并加盖公章;

2、行业技师直接认定考评专家组评定,通过理论知识考核,根据个人技术工作总结或技术论文、工作成果业绩及相关技能操作技能情况组织面试答辩。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

五、认定费用

培训单位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向学员收费,认定通过并符合条件的学员享受政府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助。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9月10日;

2、报名所需各种表格,可从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ouhai.gov.cn/site/rsj/index.jsp)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3、报名地址:各参加人员根据附件6到所在行业协会报名。(请修改)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1、瓯海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2、瓯海区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评审表

3、瓯海区技师资格直接认定评审推荐人选情况综合(公示)表

7.创建生态瓯海对策与措施 篇七

1 进一步加强生态创建的必要性

1.1 是全面建成生态区的必要条件

目前, 我区共建成省级生态街道 (镇) 8个, 市级生态街道1个, 建成市级生态村131个, 还未达到80%以上的省级生态街道 (镇) 验收要求。要真正达到生态区建设目标, 街道 (镇) 、村 (社区) 生态创建工作是关键, 能够丰富生态区建设内涵, 提升生态区建设水平, 也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生态区建设工作的客观需要和必然基础。

1.2 是推进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好契机

加强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是生态创建的重要内容, 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 对一个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要全面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必然要求调整发展思路, 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确保辖区内群众拥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发展空间。

1.3 是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生态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工程, 关系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 是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的需要,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要素, 对生态产业和生态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4 是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载体

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生态文明的要求, 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 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把环保和生态建设作为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 是充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为。生态创建可以说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的载体, 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载体。生态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增强全民的生态环境意识, 提升整体生态文明水平。

2 当前生态创建存在的问题

2.1 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空气、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功能区要求, 水环境质量还未达到功能区要求。目前, 瓯海区7个市控以上监测断面只有郭溪断面达到要求, 其余都为劣Ⅴ类水。主要河道水体水质大部分处于Ⅴ类或劣Ⅴ类, 辖区内温瑞塘河流域污染仍然严重。

2.2 生态建设工作认识还不到位

随着瓯海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提高, 党委、政府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视不够, 对生态建设未深入了解, 只是应付, 主动性不强, 没有把生态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 致使生态建设工作难以推动, 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意识不强, 后续工作推进乏力, 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部门、街 (镇) 、村 (社区) 领导干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 创建工作没有与本地实际相结合, 缺乏创建特色, 生态建设工程精品不多、典型不多, 以致生态效益不够明显。

2.3 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规划。由于发展初期缺乏规划指引, 导致建设无序开展, 产业结构严重不合理, 给当前发展带来诸多环境问题, 如“最后一米”纳管、雨污合流等。二是污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比较低, 截污纳管建设严重滞后,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 以及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效果等问题。目前, 全区仅有瞿溪、仙岩污水处理厂2个污水处理厂在投用, 泽雅、南片污水处理厂还在建并未投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还未全覆盖。随着街镇建成区范围扩大和人口增多, 部分街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工艺已不能满足要求, 尤其是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和设施运转不正常问题比较突出。大量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农村溪流河道, 成为生态环境最大的污染源之一。三是生活垃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虽已全覆盖, 但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过于简陋且建设进展缓慢, 垃圾收集系统管理不规范, 以及处理能力不够等问题, 致使垃圾堆积、露天焚烧、简易填埋或直接向河道倾倒的现象时有发生。

2.4 生态建设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3年度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综合得分为56.13分, 比上年提高3.01分, 全市排名第四。从2011年到2013年来看, 我区公众满意度逐年都有所上升, 但公众对当前的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的总体评价还处于较低水平。因此要加大生态建设宣传力度, 调动公众参与、支持生态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妥善处理潜在的各类环境问题。

3 对策措施

3.1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要切实加强对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 及时调整充实生态建设分管领导、联络员和信息员, 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认真编制方案和年度计划, 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要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牢固确立“经济增长是政绩、保护环境也是政绩”的理念, 重视生态建设工作, 严格按照生态建设要求, 认真抓好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 定期研究生态环保工作, 集中力量解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2 加大建设力度, 提升城市品位

按照生态功能分区的要求, 突出自身特点和优势, 坚持项目建设与环境改善、品位提升、经济发展相结合, 抓好生态示范点、生态亮点、精品点建设工作。加快仙岩街道农村环境保护示范工作, 强化景山街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建设, 加强泽雅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3.3 加大资金投入, 强化能力建设

推进生态区建设离不开资金投入, 加大对生态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 重点用于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生态产业、示范项目和生态宣传等领域, 积极培育生态创建亮点、精品点工程, 建成具有我区特色和亮点的生态环保工程。积极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合作, 加强相关理论研究, 加强各类人才培养, 为生态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和人才支撑。

3.4 推进水污染防治, 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五水共治”为突破口, 坚持控源与治污并举, 监管与引导同施, 严格落实重点项目, 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着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3.4.1 深化环境污染整治

一是严控污染源。巩固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成果, 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强涉水企业排放口的监管, 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排行为;严格控制养殖区域、容量,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二是狠抓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重点开展泽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推进畜禽养殖业、露天粪坑、旅游业、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等污染项目整治, 全力解决水源地周边治污设施落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

3.4.2 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深入开展“四边三化”行动, 扎实推进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 全面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大生态公益林和生态景观建设, 提升森林生态效益;加快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设, 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美化全区人居环境。

3.4.3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确保瞿溪污水处理厂、仙岩污水处理厂、梧田泵站等已建成的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加快泽雅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进程, 以及南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二是加快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加大现有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力度, 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善提升工程。三是深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

3.5 加强生态宣传, 提升公众满意度

积极做好各种生态环保创模专版、专栏和简报等工作, 加强媒体信息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平台, 围绕生态创建中心开展宣传;发动公众积极参与和开展各种活动, 营造全民环保氛围;完善环保公众参与机制, 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营造良好的“生态瓯海”、“美丽瓯海”氛围, 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 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推进。

参考文献

8.瓯海区公路管理局 篇八

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名)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责任人(签名

由我单位承建的温州市藤桥片供水应急工程石鼓山水厂原水管工程,自泽雅水库接至石鼓山水厂,其中A0+700~A2+400段为沿西雁路(距道路中心线1.5米)至泽雅大道(距道路中心线1.5米)纵向敷设至瓯海大道东侧,距规划道路红线6~13米。此段全长1700米,需要沿线破除、开挖已建道路砼路面,施工时间自2013年11月 10日至2014 年3月2日,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2月10日春节期间不安排施工。为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凌区域内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一、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在道路工程施工开挖前,负责落实施工区域外围维护(使用长3米,高1.8的蓝色彩钢板实行全封闭施工),保证道路的整洁,并做好沿路各单位及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在道路施工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GB5768—1999》等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负责在施工路段及邻近交口设置安装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标志、宣传标语,警示灯,太阳能爆闲警示灯,反光条,反光锥,防撞警示牌,车辆及行人慢行提示牌,在转角处设置反光镜,并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全面规范设置警示牌。

二、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落实工程施工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和交通疏导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工程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

三、严格遵守工程工期,保证工程自2013年11 月 10日开工,至2014年 3 月 2 日完工,因此段路线较长,为了减少因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实行分段施工,边施工边修复,绝不延期。

四、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因工程施工而损坏,我方承诺照价赔偿给交警部门(或原样恢复)。

五、加强施工车辆安全管理,保证不使用无证车、报废车和拼(改)装车,所有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件,教育和监督施工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闻禁区、不超速超载、不闯信号灯、不违禁鸣笛、不强超强会、不疲劳驾驶、不占道停车等。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监督,服

从辖区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主动协助交通民警做好交通疏导、车辆分流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施工对车辆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影响,七、施工作业完毕后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营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符台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八、违反上述承诺,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我方将自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和处理,因此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方代表签字(盖章)

9.瓯海区公路管理局 篇九

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瓯海区教育局义务(学前)教育科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科室和各镇(街道)中心学校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建立完善“行政推动、专业支持、督导促进”的素质教育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动区域教育的优质均衡和谐发展。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幼儿教育:全区幼儿园121所,在园幼儿总数23342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3%。

(二)义务教育:小学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分别达到 99.52%、99.95%和99.65%; 7-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06%;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9.59%。

百度文库

(三)办学水平:创建省示范初中2所(瞿溪华侨中学、梧田二中),市示范初中2所(温州国际育英实验学校、娄桥中学),市示范小学1所(仙岩一小),市示范幼儿园1所(潘桥镇中心幼儿园);市魅力民校3所(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新桥一幼、新桥爱绿幼儿园);市首批达标寄宿制学校1所(泽雅中学);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市示范学校2所(瞿溪一小、新桥一小)。

二、主要工作:

(一)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1、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一是召开幼教工作会议和示范性幼儿园办园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二是制定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通过幼儿园自查、中心学校普查、教育局抽查等途径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责令薄弱幼儿园限期整改。三是成立评审小组,严格审核与检查程序,今年新增郭溪霞叶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四是加大清理整顿非法举办幼儿园的力度,依法取缔娄桥童乐幼儿园和丽岙曹建幼儿园等5所非法举办的幼儿园。五是指导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开展幼儿园园舍、设施、饮食卫生、接送车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保障幼儿人身安全。

2、结对帮扶,积极推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指导新桥中心幼儿园等14所优质园与南白象幼儿园等24所幼儿园结为结对园,利用优质园引领民办幼儿园逐步提高保教质量。指导郭溪镇、潘桥镇等中心幼儿园开展创建市示范性幼儿园,鼓励新桥一幼、新桥爱绿幼儿园参与温州市魅力民校评选活动。11月份,潘桥镇中心幼儿园通过市示范幼儿园验收,全市三所魅力民办幼儿园中新桥一幼、新桥爱绿幼儿园榜上有名。

3、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印发《关于近期发生几起教师体罚幼儿事件的通报》,严肃处理教师体罚幼儿事件。继续走“请进来,走出去”之路,聘请专家、特级教师开展讲学和课- 2 -

堂展示活动,组织幼教专干、园长到金华、青岛、大连等地参观学习,举办园长、骨干教师培训班,提高其管理和教学水平。发挥瞿溪一幼、梧田中心幼儿园等园本研修基地辐射作用,定期组织片区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开展论文评选、案例评析、现场评课、送教下乡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举办迎“六一”幼儿素质教育展示和幼儿讲故事比赛活动,推进幼儿素质教育。

4、落实《纲要》精神,加快推进幼儿园环境创设。制定幼儿园环境创设评估标准,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上海华师大教授及特级园长莅临指导,开展幼儿园环境创设评选和征文比赛,提高幼儿园环境创设重要性的认识,全区各类幼儿园环境大为改观。

(二)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

1、推进课程改革,增强素质教育的实效。(1)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召开瓯海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阶段总结会议和区综合实践活动现场会,开展新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评选、新课程改革征文比赛等活动,印发三卷“我与新课程一同成长”经验汇编,组织开展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阶段评估,全面梳理、总结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为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11月,省新课程实验工作评估组对我区进行评估,对我区的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给予很高的评价。

(2)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举办各类培训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使《义务教育法》深入人心。进行落实课程计划的工作视导,撰写《关于瓯海区课程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报告,针对综合实践课程开设不足及文化课课时超标等不良现象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建立教材选用备案制度,规范中小学教材的使用、管理。严格转学、休学、借读、新生入学等手续,进一步推行学籍电子百度文库

化管理。

(3)教学管理进一步强化。一是认真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负”的各项规定,积极推广“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经验和办学成果。二是强化校长在教育教学中的领导责任与管理责任,明确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严格控制班额。三是出台《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四是开展教学常规工作视导,强化教学常规的落实。

2、完善招生工作机制,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坚持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瓯海区200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严明纪律,保证了招生过程严谨有序。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招生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及时公布招生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设置招生监督电话,解答部分学生家长的疑难问题,妥善办理外地学生的转学手续。

3、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素质教育的推进。出台了《瓯海区200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规定了评价内容,统一了操作标准。教育局、学校都成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和五个工作小组,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新闻媒体和召开全区校长会、学校教师会、初三学生会、家长会等广泛宣传中考改革的系列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组织校长和各测评小组负责人共800多人进行培训,达到全体参评人员思想统一,责任明确,内容清楚,标准统一,程序到位,保证测评的顺利进行。五是签订责任书和诚信承诺书,认真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全区统一组织体育加试、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电脑操作五大项的测评,组织对学校评定工作的检查,确保材料、成绩真实,树立教育诚信的形象。今年全区测评学生5276人,达4A/984人,- 4 -

3A1P/1003人,2A2P/926人。

4、重视弱势群体教育,努力推进教育公平。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开展 “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392人入学,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问题。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的原则,解决35788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全区在校生总数的52.02%。5月和11月,对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管理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明确中心学校管理职责,提升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水平,使民工子女享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5、积极创建示范性学校,提高办学档次。瞿溪华侨中学、梧田二中通过省级评估复查,荣获省示范性学校称号;仙岩一小、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娄桥中学通过市级示范性学校评估验收;泽雅中学荣获市首批达标寄宿制学校称号。

(三)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课外文化课辅导(补习)班的通知》,开展非法办班、违规文化补习情况调查和民办教育机构教学检查,依法取缔擅自招生的“欣欣务工子弟学校”、“黄冈名门补习学校”和“龙霞文化学校”等非法办学点,有效地打击了各类非法办学行为,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推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

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4月和8月,配合市语委进行了普通话的培训和测试工作;9月,通过报刊、教育网络等媒体和开展学生“啄木鸟行动”等途径,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活动,新桥一小、瞿溪一小等学校成为温州市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百度文库

2007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不断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以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为主线,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一)学前教育: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94%以上,创建镇(街道)中心幼儿园1所。

(二)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 99.53%、毕业率分别达到100%和99.66%,初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0.3%以内,7-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9.6%。

(三)示范学校(幼儿园)建设:创建省示范初中、市示范学校、市示范幼儿园各1所。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管理,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

1、健全组织,完善管理网络。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健全区、镇(街道)和幼儿园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指导。各中心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特别是镇、村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幼儿教育管理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全面推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关中心学校要继续做好小学附属幼儿园(班)的分离、整顿工作。幼儿园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领导岗位,建立- 6 -

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促进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2、强化监管,规范办园行为。严格审批,确保新办幼儿园质量;继续打击非法办园行为,力保民办幼儿园的健康有序发展;以幼儿园评估为抓手,继续做好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撤差、扶优,逐步消除家庭式幼儿教育,提高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

3、加强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坚持以儿童发展为本,遵循幼儿成长规律,突出素质启蒙教育,注重幼儿早期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认真抓好幼儿园一日常规工作,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保姆式”倾向。积极稳妥地实施课堂教学工作,科学高效地推进幼儿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升幼儿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幼儿教育实验和科研管理,统一使用市教育局审定的教材,不得擅自开设英语班、特长班等。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幼儿人身安全。强化收费监管,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按区财政、物价、教育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严禁克扣幼儿伙食,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4、创新机制,扩大优质资源。指导塘下幼儿园和郭溪中心幼儿园、仙岩中心幼儿园、新桥中心幼儿园和景山教育幼儿园等开展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工作。加快泽雅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步伐,努力消除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空白点。幼儿教育经费纳入政府教育经费的预算范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改造公办幼儿园园舍,切实办强办优公办幼儿园。进一步探索公、民办幼儿园结对办学模式,建立幼儿园结对帮扶评价制度,发挥公办幼儿园和各类示范幼儿园辐射作用,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鼓励示范性幼儿园组建教育集团,承办或兼并薄弱幼儿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5、实施《纲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继续探索幼儿园环境百度文库

创设、区角活动与课程的关系,把幼儿园环境创设、区教活动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积极开展相关内容的课题研究;适时开展幼儿园环境创设、区角活动评优评先和“六.一”幼儿素质教育成果展示活动,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成长环境。立足园本研修,加强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业务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鼓励公办幼儿骨干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支教、带教,切实提高民办幼儿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推进0-2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逐步实施托幼一体化。

(二)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1、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费、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小学、初中入学实行公示制,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继续坚持公办学校不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不随意增删各学科的教学课时数。扎实做好“控辍”工作,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严格转学、休学、借读、新生入学等手续,进一步推行学籍电子化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控制并规范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加强对中小学教材的使用、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办学审批工作,全面清理整顿非法民办学校和教学点,建立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

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质量,重在经常、重在基础、重在长远。要树立“校长是学校教学管理和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以让所有的孩子“读好书”为第一要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重点监控各校学生群体中后30%比例的学生,督促学校端正办学思想。修订《中小学教学常规》,进一步强化教- 8 -

学常规制度建设和管理,开展备课、上课、改作、质量测评四项教学达标活动。小学要加强各年级质量跟踪研究,重点抓好学生自学能力和习惯培养;初中要狠抓起始年级教学管理,加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研究;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范校创建和教学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召开义务阶段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推进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内涵发展。加大新课程实验的推进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推动、专业支持、督导促进”的素质教育工作机制,认真分析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及时解决课程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课程管理与建设,通过国家课程强化基础,以地方、校本课程打造特色。建立校本研修制度,形成以教师自我反思、团体互助、专家引领为基本要素的专业发展格局。激发教师参与教科研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提倡教后反思,继续实施学校教学“开放日”、“开放周”活动。开展以学习指导为主题的教学研究,大力倡导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生发展的内在动力,提高教学的有效性。把素质教育落实到各学科教学之中,抓好新课程常态下的课堂教学,培植和推出一批课堂教学典型和教学能手。

扎实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工作评价体系,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切入点,坚持评价的发展性,处理好过程与终结性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的关系,建立多元的学科评价模式,不断健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质量提升的评价机制。各学校要根据《温州市瓯海区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施方案》精神,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健全网络化学生档案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完成各项评价工百度文库

作,以综合素质评价来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落实。4月份所有初中学校要完成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5月中旬要汇总上报。

3、重视弱势群体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提升教育均衡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通过资金扶持、师资扶持、设施设备扶持、教育管理扶持等手段促进农村中小学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布局调整和资源重组的方式,尝试组建城乡教育集团,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步伐,以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为突破口,提高现代网络在服务于“教”、“学”、“管”方面的功能,不断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整合”教学的能力与水平,使课程改革在信息化平台上得到新的发展和推进。

健全完善扶贫助学机制。全面实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和“爱心营养餐工程”,确保每一个学生“有书读”、“读好书”。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纳入我区教育发展规划,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建立与公办学校结对帮扶制度,提高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以免费入学的形式解决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读问题,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4、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创建有特色的现代学校

继续加大示范学校创建力度,梧田一中要创建省级示范学校,景山小学等要积极创建市示范学校。全区各级各类示范学校要按照“现代、特色、创新”的要求,要坚持内涵发展,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努力创建各具特色的品牌学校,并进一步发挥辐射作用,扶持同类相对薄弱学校的建设,促进我区基础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普通中小学要强化发展意识,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周边先进学校的交流与合作,探索新课程背景下学校发展的新目标、新思路,寻找提升教育质量突破口,培育适- 10 -

应不同学生需要的教育特色,为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师生共同成长提供优质保障。

(三)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

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推广普通话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全国第十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织开展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促进服务指导功能的发挥。

加强科室工作制度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学习和调研,着力提高把握大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做到胸怀大局,跟踪形势,紧扣重点,长于协调,观念上与时俱进,实践中敢作敢为,以更热情的态度、更扎实的工作、更精湛的业务努力为基础教育服务,为基层学校服务,为师生共同发展服务。

附件:义务(学前)教育科2007年工作行事历

二○○七年一月

百度文库

附件

义务(学前)教育科2007年工作行事历

一月份

1、对部分公办学校民工子女入学情况进行调研;

2、制订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3、区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阶段评估反馈会议;

4、南白象幼儿园创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

5、总结2006年工作,制订2007年工作计划。二月份

1、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检测;

2、对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进行调研;

3、开学工作巡查指导。三月份

1、召开中心学校、初中、小学校长会议和幼教工作会议;

2、流生情况统计,课程开设情况上报备案;

3、编报2007学年初中、小学事业发展计划;

4、镇(街道)中心学校上报义务教育、幼教工作计划;

5、学校上报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名单和评价细则;

6、市示范性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指导。四月份

1、中心校组织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推荐教学先进学校;

- 12 -

2、学习考察外地初中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经验;

3、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执行情况检查;

4、开展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工作第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活动;

5、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指导;

6、民办幼儿园学评估;

7、英语口语、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终结性考试;

8、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

9、学前教育研究会学术年会。五月份

1、开展全区教学常规工作大检查;

2、评选2006学年教学工作先进学校;

3、开展市第二届语言文字工作优秀论文推荐评选活动;

4、省示范性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指导;

5、学校上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

6、制订《瓯海区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7、筹备举办“六一”儿童节幼儿园素质教育展示活动。六月份

1、庆祝“六一”儿童节系列活动;

2、中心学校上报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3、组织中小学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

4、中小学毕业生名册、成绩核对,整理义务教育有关档案;

百度文库

5、上报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总结;

6、幼儿园结对帮扶情况调研。七月份

1、检查监督学校暑期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2、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评估;

3、中小学毕业生名册核对和毕业证书鉴印;

4、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工作; 八月份

1、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工作会议;

2、做好贫困学生结对助学工作;

3、指导省示范初中创建材料申报工作;

4、做好毕业考、中考学业成绩后30%学生的统计工作;

5、指导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九月份

1、新学期开学工作指导巡查;

2、初中、小学“六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情况和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的统计;

3、召开镇(街道)教育专干、初中教导主任和幼教干部、园长会议;

4、新课程改革实验情况调研;

5、创建区一级、二级幼儿园材料上报;

6、市示范初中、农村寄宿制达标学校创建申报;

7、镇(街道)中心学校上报义务教育、幼教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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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结对幼儿园上报结对帮扶三年规划及目标书。十月份

1、中心学校组织教育管理规范化工作检查;

2、示范学校、幼儿园,区一级、二级幼儿园创建工作指导;

3、幼儿园伙食专项检查;

4、开展幼教论文评选活动。十一月份

1、全区教育管理规范化工作大检查;

2、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3、迎接市局对我区教育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

4、全区第十八届幼儿讲故事比赛;

5、区一级、二级幼儿园评估验收;

6、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十二月份

1、幼儿园一日常规检查既环境创设、区角活动评比;

2、教育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情况汇总通报;

3、义务教育档案对口检查;

4、做好年终工作总结,提出2008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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