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工种

2024-09-02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工种(精选8篇)

1.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工种 篇一

XX镇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XX县住建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X建〔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建筑施工现场实际,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治理重点

(一)严肃查处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审核、不把关,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二)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2020年7月上旬至2020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4日前)。

制定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治理行动的方案,对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5日至10月15日)。

1.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至8月31日)。各施工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落实到位,由各项目负责。

2.检查督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由镇建设局、各村(社区)负责在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一次集中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上岗行为,及时固定证据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总结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各企业和项目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分管领导XX副镇长为组长,XX部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局,具体协调、指导各村(社区)工作开展。各村(社区)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各地实际迅速制订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利用微信群、网格巡查等多种渠道和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宣传,督促作业人员提高持证上岗意识,鼓励工人积极举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违规行为。

(三)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治理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有效。从8月份起,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报送镇建设局,电话:XX。

2.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工种 篇二

关键词: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事故

中图分类号:U4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1-0155-02

为了完善高速公路的服务功能,需要定期开展养护施工作业,消除公路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结合目前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整体发展现状,可知在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中依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影响着工程整体的施工效率和建设成本。

因此,相关的技术人员需要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地法分析,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消除这些问题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增强安全管理工作质量,为施工作业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提供可靠地保障。

1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概述

1.1 养护管理的主要内容

结合目前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发展现状,可知其中包含着丰富的管理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1 维护养护的主要内容

为了保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备的正常使用,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已经破坏的高速公路基础设施进行必要地维修和养护。这样的工作过程便是高速公路维护养护的主要内容。

做好高速公路维护养护的相关工作,可以对路基的稳定性、路面的清洁安全性、沿线基础设施的修理和更换、绿化带建设等提供可靠地保障,从根本上促进了高速公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1.2 恶劣的自然条件下进行抢修工作

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了各种有效的预防措施,对于不同环境的气候条件变化有着良好的适应性。

但是,当遇到一些突出性的自然灾害时,为了保证道路运输的畅通性,需要开展必要的抢修工作,缩小各种存在因素对高速公路的影响范围,延长各种基础实施的使用寿命。

1.1.3 沿线机电设施的养护和管理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高速公路的机电设施有了较大的完善,在智能化系统收费、车辆行驶中的实时监控、照明系统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消防安全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因此,相关的技术人员需要做好高速公路沿线机电设施的养护工作,加强对不同机械设备的有效管理,创造出良好的沿线生态景观,完善高速公路的服务功能。

1.2 养护管理的主要特点

在科学规划建设、严谨实施等养护活动的开展过程中,高速公路的各项技术设施可以得到有效地保障,促使它们能够长期处于稳定、高效的工作状态,更好地发挥高速公路的服务功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主要特点体现在:

①车辆量逐年加大,路面质量下降;

②施工成本高,对于部分施工技术的要求非常高;

③路面施工组织的难度加大;

④养护过程中花花费时间多,养护时间长。

这些方面的具体内容,客观地反映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主要特点。做好其中的相关工作,可以增强车辆出行的安全性,保证不同物质相互之间良好的流通性。

2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影响因 素分析

2.1 人为、车辆、气候环境的影响分析

结合目前高速管理养护作业现场的实际概况,可知其中的人为、车辆、气候环境影响因素的存在,对于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工作压力。某些高速公路施工中部分车辆的行车速度非常快,驾驶员开车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时很容易对现场人员的造成一定的威胁。有些驾驶人员酒驾,也会影响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工作的顺利开展,给施工计划的顺利完成埋下较大的安全隐患。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过程中,由于很多路段的车辆密度大,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对于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管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同时,高速公路路面温度会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变化,当路面温度上升较快时,不同车辆行驶中容易出现爆胎的现象,进而使车辆正常的行驶路线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可能会对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工作人员带来一些意外的伤害。除此之外,雨天、浓雾等不利气候条件的存在,都会间接地加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2.2 施工安全组织工作较为薄弱的影响分析

高速公路使用寿命的延长,对于科学的养护施工作业开展依赖性非常高,客观地体现了做好这些施工作业的重要性。但是,某些高速公路的养护施工单位过于看重施工成本,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于施工人员的培训活动开展较少,致使这些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工作的潜在威胁认识不全面,加上自身施工行为的不规范,加大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与此同时,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路段施工中没有正确地安放警示牌,容易引发一系列的安全事故。

2.3 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的影响分析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质量的高低往往与具体的施工成本有着直接的关系。部分施工单位为了将自身的施工成本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往往对施工现场派遣的专职安全员数量较少,导致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监督工作质量低,给后续施工计划的顺利完成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同时,部分养护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安全责任意识,不遵守施工企业的相关规范条例要求,甚至随意地在高速公路中间穿越,加大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除此之外,某些施工企业在高速公路养护计划完成中随意地堆放施工中废弃的材料,随意地打开高速公路中央的护栏逆行,也会对自身的生命安全带来较的威胁。

3 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 措施

3.1 强化养护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大培训力度

为了避免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化养护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促使他们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可以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规范自身的施工行为,从根本上做好养护施工中的自我防护工作。

当高速公路的养护施工人员能够以有效的安全责任意识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时,施工中的各项工作质量将会保持在更高的层面上,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也将逐渐地延长。

与此同时,施工企业应该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促使他们可以在具体的工作中运用专业的知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可靠性。在可靠的培训课程开展中,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将会达到预期的效果。

3.2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开展过程中,为了增强作业现场各项施工计划执行的安全有效性,施工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些有效的措施主要包括:

①严格遵守施工流程,按照相关规范条例的具体要求办理施工现场的封闭施工手续,并与路政管理部门做好沟通工作;

②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审核工作。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开展时都需要办理临时占道封闭施工的相关手续。

在具体的办理过程中需要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地提交各种证明材料,路政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这些材料的审核,避免部分行业资质不达标的施工团队进入施工现场。

3.3 明确养护施工的具体工作区域

当施工企业对高速公路开展封闭养护施工时,必须严格地遵守相关的行业规章制度,不能随意地更改这些既定的封闭区域。同时,施工中交通警示标志的设置安放需要保证合理性,一般顺着交通流的顺流方向设置。当所有的施工计划完成后,施工人员需要沿着交通流逆流的方向拆除原先设置的交通标志,增强养护施工作业的整体工作质量。施工过程中的当天工作量没有完成时,施工人员应该继续设置安全警示牌,降低安全事故法发生的几率。

4 结 语

高速公路建成投入使用后,为了完善这些公路的服务功能,延长高速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需要进行科学的养护管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过程中必须达到定期性、及时性和预防性的工作要求,从根本上为不同车辆的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形成环境,降低车辆行驶中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我国的人口基数大,各种车辆在长期的行驶过程中对高高速公路的组成结构稳定性造成了较大的影响,需要通过开展养护施工作业工作,最大限度了保证高速公路使用中的安全可靠性。

参考文献:

[1] 张静.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4.

[2] 卢金辉.分析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J].中国水运(下半 月),2013,(10).

[3] 卢国权.谈山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J].交通世界(工程技 术),2015,(Z1).

[4] 张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问题[J].交通世界(运输.车辆),2015, (8).

[5] 卢一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探析[J].交通标准化,2014,(5).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 篇三

工作单位: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建筑施工中发生最多的安全事故类型是(A。A、高处坠落 B、触电 C、物体打击 D、起重伤害

2、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宝”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和(B。A、安全绳 B、安全网 C、手套 D、绝缘工具

3、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低于(C日的失能伤害。A、35 B、55 C、105 D、155

4、“五临边”是指超过(Bm的槽、坑、沟的周边等。A、1 B、2 C、3 D、4

5、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当外电线压在1kv以下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小于(Cm当电压为1kv—10kv时,应不小于(D m。

A、2 B、3 C、4 D、6

6、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时,底座、垫板应准确的放在定位线上,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小于

(B跨,厚度不小于(Bmm的不垫板,也可采用槽钢。A、1 40 B、2 50 C、3 60 D、4 70

7、用于构造碗扣式钢管双排处交手时,一般立杆横向间距取(Am,横杆的步距取(A m立杆的纵向间距根据建筑物结构件及作业荷载具体要求确定。

A、1.2 1.8 B、1 1.6 C、1.4 2.0 D、1.2 2.0

8、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B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A、1 B、2 C、3 D、5

9、防护栏杆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Am时,必须设置栏杆柱。A、2 B、3 C、4 D、5

10、在建工程电体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Dm设置一道安全网等水平防护。

A、4

B、6 C、8 D、10

11、下列哪种颜色不是安全色(B。A、红色 B、黑色 C、黄色 D、绿色

12、风力达到(B级以上时,搭吊不允许作业。A、5 B、6 C、7 D、8

13、“四口”是指通道口,预留孔洞口,楼梯口和(A。A、电体井口 B、龙门架进料口 C、接料平台口 D、过人洞口

14、边长在(C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A、90 B、120 C、150 D、200

15、如果让你设计一个必须戴安全帽的标志,你应使用(C色。A、红 B、黄 C、蓝 D、绿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5分

1、在室内作业的工人可以不带安全帽。(×

2、安全防护到位的施工现场不存在危险源。(×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在稳定期可以从事高处作业。(×

4、使用安全带时应高挂低用。(√

5、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防护为主”。(×

6、“三不伤害”具体内容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都挂在大门的入口处。(×

8、钢管上可以打孔,不得将钢管砸扁或划伤。(√

9、夜间施工和深基坑操作的照明线通过钢脚手架时,应使用的电压不超过110V的电源。

10、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三、问答题(共55分

1、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有哪些?(10分

答: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教育不放过

2、脚手架拆除应符合那些规定?(15分

答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

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立杆的高度(约6.5米时,应先在 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 按有关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影响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稳定的主要因素是什么?(15分

答:

1、试验与理论分析均表明,双排扣件式脚手架的主要破坏形式为整体失稳破坏,失稳首先发生在横向刚度较差的部位。

2、扣件螺栓的拧紧程度影响脚手架的稳定性。

3、增强脚手架的横向刚度是提高脚手架稳定承载能力的最有效措施.一般宜通过减小步距或减小连墙件间距(特别是竖向间距来增强脚手架的横向刚度。

4、连墙件的设置和构造的可靠性对保证脚手架的稳定至关重要。

4.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工种 篇四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第三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第四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考 核 第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第七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第八条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

(三)安全教育培训证明或者继续教育证明;

(四)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

(五)考核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 考核发证机关在收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提交的延期复核资料后,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于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情形之一的,自收到延期复核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延期决定,并说明理由;

(二)对于提交资料齐全且无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情形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准予延期复核手续,并在证书上注明延期复核合格,并加盖延期复核专用章。第二十六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作出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延期复核合格。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管理制度,建立本地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活动,查处违章作业行为并记录在档。第二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每年年底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延期复核情况的统计信息资料。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

(一)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二)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的;

(三)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撤销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

(一)依法不予延期的;

(二)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三)持证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附件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样式

附件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编号规则 3-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操作类别 初次领证日期 发 证 一 寸 自 使

用期 机 关 彩 色 至 印 章 照 片

第一次复核(正本)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副证

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操作类别 第一次复核记录:

第二次复核记录:

5.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篇五

一、时间:地点:

二、施工单位:施工内容:

三、施工责任人:协管单位责任人:

四、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人(每次不少于2人):

五、检查内容

1、作业人员有无出入证。有______没有______

2、作业人员是否接受厂级安全知识教育。有______没有______

3、作业人员有无携带烟、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厂。有______没有______

4、作业人员是否酒后登高作业。有______没有______

5、作业人员是否穿凉鞋、带钉鞋登高作业。有______没有______

6、作业人员有无安全作业措施:

安全帽有______没有______

安全带有______没有______

7、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施工进度。有______没有______

8、施工作业现场(坑、沟、池、吊装孔、道路等)是否设置警戒线。

有______没有______

9、作业现场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______不是______

10、作业现场是否越界。是______不是______

11、登高作业是否办理作业许可证,监护人是否落实。是______不是______

12、道路施工是否办理断路作业证。是______不是______

13、车间内施工作业时,跨区域作业证是否办理,监护人员是否落实。

是______不是______

14、临时动力用电是否办理用电许可证。是______不是______

15、房屋拆除施工是否办理停电手续。是______不是______

16、作业现场是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是否落实。是______不是______

17、检查后的整改要求:

6.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工种 篇六

沪建建管[2009]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交[2009] 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的工作程序,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原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符合《通知》范围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操作资格证书》,为满足特种作业人员凭证领证和信息系统建设需要,现延期至2010年1月1日起实行。

二、依据《通知》,考核和持证核验适用范围如下: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施工脚手架(普通脚手架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

(六)吊篮安装拆卸(操作)工;

(七)桩工机械安装拆卸(操作)工;

(八)建筑焊割(操作)工。

三、申请办证和备案申报材料

符合《通知》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在申请领证或凭证领证时,应按下列要求递交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请领证

1、《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可在网站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应知应会考试合格证明;

4、初中(含)以上文化学历证明件复印件;

5、上海市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6、上海市建筑务工人员信息卡。

(二)凭证领证

1、《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原本市市级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带原件当场核验);

4、上海市建筑务工人员信息卡。

(三)外省市《操作资格证书》备案

1、《外省市进沪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申请表》(以下

简称《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可在网站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上海市建筑务工人员信息卡;

4、《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验)。

四、申请办证和备案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的,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用人单位可分批或者集中,填报《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申请名单》(以下简称《申请名单》,见附件3)或《外省市进沪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备案名单》(以下简称《备案名单》,见附件4)。携带《申请名单》(或《备案名单》)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到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办理。

(四)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自收到用人单位送交的书面材料,审核后按下列情况分别进行办理:

1、对不属于《通知》明确适用工种的申请,应当告知不予受理。

2、对存在误填、错填等可以更正的申报材料,应当允许用人单位带回更正或当场更正。

3、对申报材料漏缺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报单位,退回补正,并说明理由;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

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4、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该申请人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5、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市安监总站。

6、市安监总站自接到报审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并将准予发证或备案的审核意见书面回复市建设安全协会,市建设安全协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要求颁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五、依据《通知》规定,经核准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备案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认真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一)首次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3个月的实习操作后,方可正式独立上岗。

(二)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通过定点强化培训经考试后方可上岗:

1、连续一年内有2次违章记录的;

2、因违章操作,导致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

3、因违章操作,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

六、有关特殊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考核事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各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入档案;对属《通知》范围内明确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因违章操作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拒绝参加强化培训,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被依法处以撤销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操作资格证书。

附件:

1、《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申请表》

2、《外省市进沪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申请表》

3、《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申请名单》

4、《外省市进沪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备案名单》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7.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工种 篇七

1 在建工程所用保温、防水、装饰、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在建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操作架、防护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

3 易燃、易爆物应按计划限量进场,并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

易燃、易爆物的存放及使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禁烟火标志。

4 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易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前。

5 现场动火作业应履行审批手续。

6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火作业。

8.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协议 篇八

一、目的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相关条款规定。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各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叉作业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范围

本协议适用本工程各参建施工分包单位施工、安装交叉作业区域。

三、各参建相关施工单位(简称:各相关方)

四、协调方(总包、监理、业主)

五、协调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协调各相关方施工过程中互相影响,交叉的问题。

3、针对各相关方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影响到各相关方安全施工问题,进行处理。

4、督促各相关方严格执行施工区域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

5、对各相关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与协调。

六、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重大危险源分析和控制,落实施工方案措施。

2、认真执行施工合同HSE管理协议规定要求。

3、服从协调方对于各相关方互相影响的协调决议。

4、施工过程中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构成影响时,各相关方应主动采取有利于双方的措施,遇到问题主动协调处理。主动协调无效时,向协调方申诉解决。

5、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整改关闭,以防事故发生。

6、各相关方单位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设置、完善、维护。

7、相关方任意一方到其它一方施工区域从事交叉施工作业活动,都应必须提前以书面交叉作业联系单形

式告知该作业区内任一方施工单位和协调方。经批准同意后,在相关各方采取了有效安全预防控制措施后,方可进入该施工区域内从事各项交叉作业活动。

8、各责任相关方到其它区域从事交叉作业活动,必须对每一个进入该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设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处理。确保各项施工交叉作业安全。

9、在建单位各相关方任意一方因私自安排进入交叉作业区域进行作业活动人员,(包括:私自穿越、跨越、逗留、流动进入交叉作业区域者)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项目部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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