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单位治安防范责任书(共12篇)
1.内部单位治安防范责任书 篇一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
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特制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
一、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三、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在公安机关备案。
四、单位应当制定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案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五、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作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六、公安机关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七、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安机关签名张百顺
2008年 4 月 29 日年月日
2.内部单位治安防范责任书 篇二
一、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和财务风险的内涵
事业单位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其内部控制主要由单位领导负责, 在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下, 通过科学的管理办法制定一系列有效的制度、措施和程序, 以达成预定目标为目的, 对单位所有经济活动的财务会计风险进行有效识别、防范和控制的动态过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实施需要满足经济活动在国家相关政策指导下的合法合规, 单位资产的完备, 资金安全使用高效率, 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完整, 追求公共服务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财务风险是指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 经济活动财务管
意识, 在单位内部树立人人负责的新理念, 为内控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 对制度的执行和效果进行有效监督。
(二)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事业单位所面临的社会、政治、经济局面越来越复杂。如何有效地防范各类风险是事业单位内控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目前事业单位存在的内控现状, 首先必须强化领导层和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 对本单位的资金来源、资金用途、资金结构了然于胸。建立专门的风险评估机制, 有效的避免风险的发生。其次, 为了杜绝腐败风险的发生, 必须在单位内部推行经济责任制, 以此来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三) 建立科学、有效的内控体系
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事业单位可以从预算编制、预算的执行两部分来强化管理。在预算的编制环节, 要全面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 将各部门的全部财务收支纳入到预算的实施范围中, 努力实现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目标。在预算的执行环节, 必须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规定来执行, 加强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四)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是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主管和监督理中所经历的不能达成预期目标的可能性, 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和经营目标的特殊性, 其过程中并不涉及资金的筹集、负债和盈利等问题, 主要是为提供最优的公共产品服务, 关注资金来源的合法和资金使用的合理, 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因而, 确切地说事业单位财务风险应是由于外界各种不确定因素使事业单位难以保障财务资源的获取使用合法有效, 从而引起社会职能的发挥不充分、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提供不能实现最大限度的可能性。
二、事业单位内部财务风险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财务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信息电算化时代来临, 有些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控制制度并没有与时俱进, 而仍然采用传统的手工预算和核算做账, 账户的登记管理、会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内部控制方式方法、相关活动的财务处理程序步骤、会计系统的设计和档案的保存等工作开展循规蹈矩没有实质性改进, 难以满足社会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基本要求。与此同时, 有些财务制度缺乏科学合理性,
部门。因此, 在健全与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过程中, 应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外部监督可以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有效引导和监督, 并强化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有效联系, 促进事业单位监督有效体系的建立, 通过公共媒体的曝光和不断披露, 在事业单位外部形成一种舆论的监督体系。另外, 还必须使单位领导对审计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 使审计工作的权力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 防止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形同虚设,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总之, 通过对我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问题的分析, 结合目前国内外内控成功经验和事例, 有利于尽快在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完善内部控制, 建设符合中国国情和特色的内控制度, 提高事业单位防范风险的能力, 推进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 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娟.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的问题与策略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 2012, (7) .
[2]李维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 2012, (11) .
[3]杨朝容.浅析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外资, 2012, (9) .
岗位责任不明确, 许多的事项执行只是按照常规惯例而没有成文的制度约束, 主观随意性较大, 关键性岗位不能很好地回避不相容性岗位不能兼岗的现象, 容易造成帐实不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功能发挥赋有局限性, 不能很好地进行单位财务的整体把控, 而只是简单的财务预算、账目管理和核算, 财务控制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二) 财务管理人员意识淡薄
财务风险的发生不以人的主观意识而转移, 蕴含在财务活动过程中, 只有事业单位有财务活动发生就会有财务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这是由其财务风险客观性所决定的。然而,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淡薄, 主观地认为只要按照预定法规程序进行财政资金的使用就可以避免财务风险的产生, 况且认为即使发生财务风险也并不是人为造成的, 把责任推由政府部门承担, 与其工作单位毫无关系。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不足, 基本素质不高, 同时, 单位内部缺乏定期的风险意识的培养机制, 使有些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坚定容易受外界干扰而做出有损单位财务活动效益的行为, 不合规律的财务活动的发生必然存在着财务风险发生的安全隐患。
(三) 事业单位部门的责权利意识模糊
事业单位具有非盈利性的特征, 其组织经营目标不再一味的追求组织财富和经营利益最大化, 这样使得管理人员对管理目标的贡献度产生分歧, 对于投入产生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单位目标的实现意见也不一致, 加大了分权管理的难度和部门绩效考评的公平公正。
(四) 财务监管不严谨不到位
财务监督管理是保证事业单位财务活动规范和财务控制有效的重要前提和必备条件之一, 也是内部控制管理约束机制有效性的显著体现, 属于事业单位制度建设完整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事业单位内部缺乏基本的监管机制, 而仅仅依靠政府部门的监管来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犹如杯水车薪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有些建有监管部门, 但监管责任分配不合理, 权利不明确, 部门设置形同虚设, 没有发挥实效性的监管作用, 使事业单位的监管工作开展具有很大的障碍, 需要事业单位客观审视自身的财务活动, 规范监管体系, 以起到防范财务风险的作用。
三、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以防范财务风险的对策
(一) 合理确定内部控制目标防范财务风险
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控制需要达成三方面的目标。 (1) 操作性目标, 单位涉及主要工作环节运作程序的规范有序, 如资产管理、资金核算、项目实施、内部监管等; (2) 信息性目标, 单位财务活动形成的全部财务信息符合客观事实, 数据信息具有可参考性, 能够满足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 (3) 合规性目标, 财务活动要综合考虑现行法律法规, 不能仅仅关注服务单位部门的发展需求, 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特别是按照财政预算改革的要求, 财政将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 保障计划的科学性, 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堵塞腐败漏洞。所以事业单位应适应财政发展的需要, 建立一套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内部控制目标体系, 主要包括预算的编制、审定、执行、监控、分析、调整、考核等。
(二) 要明确规定内部控制责任人员防范财务风险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 要明确责任负责人的责任, 实行自上而下的内部机制, 从而推动内部控制的健康发展。单位内部开展法人经济责任制, 将管理人员的风险责任与决策层相关联, 具体实施纵向监管的领导责任制, 规定职责, 相应授权, 实现各尽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控制目的。授权审批严格控制, 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按照预定程序进行并且落实到书面文件已被保存, 授权额度的审批和授权权限的分解以及核算管理制度的建设、财务数据的公开要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 防止职权审批工作的滥用现象的发生。
(三) 强化具体工作人员内部控制意识防范财务风险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系统要完善, 使工作人员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单位内部制定有效的培训机制, 培养财务人员识别、发现和了解管理活动有潜在的各种风险及其可能带来的财务损失的程度;培养财务人员利用先进的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利用已有的历史数据来识别衡量财务风险发生的数量损失及其风险监测能力;培养财务人员妥善处理常规风险的能力, 加强其抵御外界不可预料事项发生时的应变能力培养, 通过定期培训来提升财务人员综合利用现代手段进行财务风险控制和细化落实风险决策措施的能力。
(四) 建立内部控制预警机制防范财务风险
事业单位要具备与时俱进的精神, 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了解和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逐步建立完善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利用一系列指标的横向和纵向数据比较, 对财务运作中潜在风险预警预报, 提出控制措施, 将可能萌发的财务风险予以化解。要根据《预算法》的要求, 在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审批、监督和管理权限上严格规定内部控制程序, 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体制, 强化预算的刚性, 将连带和潜在风险降到最低, 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五) 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 事业单位面临的财务风险会出现新的形势, 与之对应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需要不断更新, 明确各个责任负责人的权限, 并且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经济业务如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和资金调度等要严格明确相关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利用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对会计材料进行定期的确认。单位内部各部门还要建立单位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综合考虑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 但两者却有很大的不同, 稽核主要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个体分工;稽核制度工作的职责、权限;稽核工作的程序和基本方法等, 而牵制制度包括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等;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有关部门或领导对限制性岗位的定期检查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是对内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有利于更加有效独立的评价单位内部经济活动和管理制度的合规合理。
摘要:党的十八大更深层次地阐释了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职能, 其内部控制的规范完善优化需要亟待解决, 关乎事业单位的整个管理水平、社会经济效益和风险抵抗能力。文章首要阐释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和财务风险的内涵, 简要分析内部财务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最后提出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风险,防范对策
参考文献
[1]杨德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的防范策略[J].时代金融, 2011, (12) .
3.内部单位治安防范责任书 篇三
【关键词】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防范;作用
随着国有企业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内保工作也将跟随着企业的发展而不断的发生变化,但无论在任何时候确保企业生产正常运行仍是保卫行业其不断追求的目标。控制和防范针对企业的犯罪需要对整个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运行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找清症结才能对症下药。企业内保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需要广大内保工作者在工作中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发现更多的问题,解决更多的问题,为企业的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一、影响企业治安的问题
1、由于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较广,在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上存在死角,这些死角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2、信访以集体访、缠访、越级访等形式交互出现。
3、企业生产与周边农民的利益发生冲突引发矛盾,对企业治安稳定造成影响。
4、企业部分单位对保卫工作不够重视,缺乏自身的防范,这样很可能会造成一些治安隐患没有意识整改或者不知道如何整改,人員信息不能及时掌握,导致单位内部频频发案而束手无策。
二、治安防范工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内部的对治安防范的不重视。一是由于机制、体制的改革使得部分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跟随公安机关划归到地方,而留在企业内保部门的人员则在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上有所欠缺。二是内保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一些工作积极、肯动脑筋的人,能在工作中相对积累一些经验。但积极性较差、工作没有目标的人,在相对积累的经验就较少甚至没有。三是与辖区单位关系未理顺,工作效率不高,削弱了保卫组织的职能;四是治安管理与生产效益的关系没有摆正,辖区单位对治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经营管理中,抓生产经营比较硬,抓内部治安相对比较薄弱。
2、企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由于企业规模较大,社会覆盖面较广,在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上必然存在死角,这些死角就是不法分子赖以生存的保障。二是企业周边废品收购站较多,这些收购站主要以收购各种废旧金属为主,并且大部分为非法收购站,而非法废旧金属的主要来源便是企业内部资源。三是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国际维稳形势日趋严峻,各类打击、报复、破坏生产设备等违法行为已是干扰和影响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重大隐患。
三、如何做好企业治安防范工作
一切危害都是可防可控的,可以预先防范的,事先做好防范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把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制止在实施行为或事故发生之前,防患于未然。那么,如何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1、确立防范体系:以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治安环境。一是加强人防,强化动态防范。加强治安组织网络化建设,在关键部位配备人防力量进行控制。二是落实物防,加强防范硬件建设。三是进行技防建设。有选择性地选择重要地区重点预防,安装红外线报警系统和监控摄像头,更加进一步地预防违法犯罪。
2、在宣传教育上下工夫:由于公司近年来大检修及施工项目较多,大量的外来人员涌入厂区施工。加之,外来临时人员流动性较大,极难管理。那么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做到事先防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而保卫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利用不同媒体,多层面,多方位参透的方式进行教育,提高“群防群治”的思想意识。
3、收集治安信息,发挥治保会的作用。保卫人员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走访辖区内各单位,主动参与单位内部的工作会议和联合检查等活动,密切注意厂内部的动向,了解厂情;密切注视治安动向,掌握违法犯罪的情况。将公开力量与秘密力量相结合,布建治安信息网络,在重要部位物建治安耳目。要充分发挥治保会的作用,加强治保会的建设。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要优化治保会成员结构,挑选政治、文化、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学习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工作总结制度。三是通过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将群防群治工作目标分解,措施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四是以调解各种内部矛盾,打击、预防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公司内部生产、经营、建设的正常进行为主要任务。
4、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在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中,必须强调和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内保人员要做到“四熟悉”、“四清楚”。要善于针对熟悉和清楚的情况去布置要害保卫工作,这是要害保卫人员必须具备的基础。要紧密依靠要害部位的党员、团员、治保人员和治安积极分子,了解要害部位的各种反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从中发现各种犯罪线索。对于危害要害安全而一时又不能调离的可疑对象应加强调查控制。凡要立为专案的对象,原则上应调离要害,易地侦查。不便调离的,必须严密控制。
5、重点人员的管理:重点人员主要是由于自身原因加之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引发、诱发越轨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社会、企业危害。对这些人进行监督控制既是对他们本人的一种保护,也是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措施。对他们的监控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来进行,要确定重点人员,指定专人、小组、组织因人施策、因人施教,促使他们向好的方向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内部人员违法犯罪。
6、治安薄弱点的管理:由于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较广,科技含量高,在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上必然存在薄弱点,这些薄弱点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企业的治安防范工作中,重要是加强办公楼、财务室、仓库、装置区等重要部位的防范工作。
7、定期开展治安防范大检查。治安管理部门要及时会同各职能部门定期对单位进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是保障单位的财产安全和工人的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治安防范工作不是简单的厂区巡检,而是既人员管理、重点部位管理、装置管理、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变等综合性非常强的一门学科。它是内保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企业治安受控的关键环节。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律出版社2006年3月1日施行。
[2]《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1日第一版。
4.单位领导落实内部治安责任制情况 篇四
目的:
为规范单位领导监督检查圆通公司(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行为,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单位领导监督检查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中涉及的公司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条
单位领导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情况;
(三)单位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情况;
(四)单位落实出入登记、守卫看护、巡逻检查、重要部位重点保护、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措施情况;
(五)单位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情况;
(六)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七)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遵守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
(八)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情况;
(九)其他依条列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三条
单位领导监督检查治安保卫重点区域,除执行本规定第二条规定外,还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治安保卫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报主管部门备案情况;
(二)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确定情况;
(三)按照公司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情况;
(四)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
(五)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四条
单位领导监督检查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要求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二)查阅、调取、复制与治安保卫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实地查看单位治安保卫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查看单位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四)利用监控设备检查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监督检查方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临时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民警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件。
(六)监督检查应当制作《检查笔录》,如实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发现的治安隐患,并交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或者陪同检查人员核对签名。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或者陪同检查人员对记录有异议的,应当允许其说明;拒绝签名的,检查领导应当在《检查笔录》上注明。
第五条
部门违反《条例》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单位领导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
责令部门限期整改治安隐患时,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详细列明具体隐患及相应整改期限,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二个月。《责令限期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应当自检查完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被检查部门。
部门在整改治安隐患期间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六条 部门认为有正当理由不能在整改期限内将治安隐患整改完毕的,应当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向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的单位领导提出书面延期整改申请。
单位领导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延期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延期的决定并送达《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延期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第七条
对责令限期整改或者同意延期整改治安隐患的,单位领导应当自责令整改期限或者延期整改期限届满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治安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告知书》。
部门在规定整改期限届满前,认为已将单位领导责令限期整改或者同意延期整改的治安隐患提前整改完毕的,可以向单位领导提出提前复查治安隐患整改情况的申请,单位领导应当自收到单位申请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告知书》。
经复查,由于客观原因致使治安隐患整改情况难以达到规定要求,并严重威胁员工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单位领导应当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或者通报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对无正当理由致使整改情况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单位领导应当按逾期不整改治安隐患依法处理,并可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督促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
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存在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单位领导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员工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单位领导应当依据《条例》规定,对部门处以罚款,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警告或者罚款;造成员工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对部门实施整顿、记大过,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罚款、降职停职或者予以开除:
(一)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
(二)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
(三)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
(四)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五)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
(六)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未履行《条例》规定的。
第九条
部门违反《条例》规定,存在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单位领导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员工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单位领导应当依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部门处以罚款,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扣除当月奖金;造成员工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对部门实施整顿、罚款,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罚款、降职停职或者予以开除:
(一)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
(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公司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
(四)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五)管理措施不落实,致使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违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严重,治安问题突出的。
第十条
部门违反《条例》规定,存在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单位领导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造成员工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员工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除依据各该条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可建议有关领导部门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单位领导监督检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公司相关检查文书,超过规定的时限复查部门整改情况和核查员工举报、投诉,或者有其他不依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行为,经指出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对责令限期整改治安隐患的部门,未经复查或者经复查治安隐患未整改,作出复查合格决定,造成员工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
(三)对部门或者当事人故意刁难的;
(四)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五)违反规定实施处罚的;
(六)故意泄漏监督检查中涉及的公司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的;
5.内部单位治安防范责任书 篇五
各单位:
近年来,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公司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发展环境至关重要,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充分认识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公司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群防群治的治安网络体系。公司稳定,人人受益,维护治安,人人尽力,为公司创造一个有利于和谐稳定发展的工作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职责
1、后勤保障部是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各部门是治安保卫工作的协助部门。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二、实施办法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及考核办法》,加强本部门人员对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的学习及思想教育,加强流动人员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车间,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2、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治保、帮教、民调领导小组和有关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治保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及时查处本单位内部各种违纪现象,建立档案。
3、各单位一旦发生职工盗窃、损坏公司财物和破坏生产行为的,要及时上报公司后勤保障部,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4、要严把大门关,对出入的车辆及物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无手续物资出厂。
5、后勤保障部要加强对公司重点要害部位、薄弱环节的检查监督力度,公司内的重点部位及薄弱环节安装视频探头进行监控。
6、对外来所有运送货物车辆、拉垃圾车辆和外协施工单位车辆,归口的责任单位要加强管理,自觉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7、各单位要依据公司制定的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强化责任意识,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头,积极做好本部门的各项治安防范工作,确保本部门的治安防范率达到100%。因单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要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8、储运部对各单位所维修设备时更换的设备、部件及铁、铜、铝等有色金属要及时回收存放。
9、各单位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门窗管理,发现松动、损坏,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10、各单位在办公室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现金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11、单位人员在单位内调动、调出时,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办理好物品、钥匙等交接工作。
6.2011年内部治安管理责任书 篇六
为了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生活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和员工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本合同段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1、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负总责。
2、建立并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领导机构,做到单位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责任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内部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人。
3、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及时调处各种民间纠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员工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4、加强对施工现场、要害部位和各种贵重物品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5、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配合政府部门及时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边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杜绝重特大治安纠纷案件的发生。
6、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做到施工现场治安防范工作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内部管理程序化。
江西井冈路桥承秦高速公路8合同项目部
签订人:
责任单位:
签订人:
7.公司外围承包单位治安保卫责任书 篇七
责 任 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委承包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治安秩序,杜绝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公司保卫处特与各外委承包单位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各项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承担本单位治安保卫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责任。
二、负责本单位务工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教育务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
三、负责对本单位务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严防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各单位要建立治保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杜绝被盗案件的发生,积极配合保卫处开展好治安保卫工作。
五、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调解本单位务工人员与其他务工单位人员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负责调解本单位务工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凡因调节不力造成矛盾激化的,发现一起对所在单位罚款200元。
六、配合公安机关、公司保卫处对外来务工人员住所的清查工作。
七、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查破和调解工作。
八、对保卫处查出的本单位存在的治安隐患积极整改,凡不及时整改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九、各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实行值班看守,落实可靠的防范措施,保正本单位重要物资的安全。凡因失职、渎职造成被盗案件和其它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的给予单位200-500元罚款。
十、无火灾和危险化学物品丢失事故,以及被盗私藏现象的发生。
保卫处(签字):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字):
**********公司保卫处
8.内部单位治安防范责任书 篇八
为更好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公司决定对2005年度各厂、部门安全工作目标实行任期承包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即安全责任与行政职权相对等)的原则。各承包单位、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的“三同时、六同时、三个反对、四不放过”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和制度,达到安全生产、经营之目的。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以“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重视、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以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经营。
二、安全承包人的职责和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及防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2、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防盗、防火、防事故、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安全教育面达到100%。
4、把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生产、施工、交通、运输、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5、年内管辖范围无职工上街闹事;无刑事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重大信访事件。
6、认真组织各种安全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季节检查、专业检查、综合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搞好整改或向安委会报告。
7、事故(包括:失火(火险)、生产、交通、治安灾害、设备事故等)发生后,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程序处理。(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8、把安全工作的三个反对(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犯劳动纪律)落到实处。
9、安全员在本部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积极、主动、热情的做好所管范围 1的安全及防范工作,维护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三、承包范围
公司安委会对公司所属的各厂(场)、各职能部门实行目标责任承包,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专、兼职安全员为安全承包人。
四、奖励条件和办法
1、全年无火灾、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人身伤亡、失盗、设备事故,无矛盾激化、非法闹事、重大信访等事件,奖励承包人各60—80元。如被评为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奖励承包人各80—100元。
2、对防止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的有功人员,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达到以上受奖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年终由安委会负责审定兑现。
五、惩罚条件和办法:
1、承包期本部门发生火灾、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失盗事故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事故、事件除对责任人、部门处罚外,同时对部门领导及安全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2、对安全和防范工作不重视,各项记录、台帐不完善。三级安全教育不认真、不规范等,扣罚本部门当月奖金的1-2%。
3、发生事故苗头和一般事故,扣罚本部门当月奖金的3-5%。
4、发生火灾,使国家和集体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影响,除上级处理外,公司还要扣除该部门1—3个月的全部奖金。一般失火事故除对责任人和部门领导层处罚外,按损失金额的5%,对本部门给予处罚。
5、对违犯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除按交通条例规定处理外,扣除当事人至少一个月的奖金,同时扣除部门有关领导月奖金的20%以上。
6、因责任事故造成一般损失,除对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处罚外,按损失金额的3-5%对部门进行处罚。如发生重伤和较大机械设备事故,造成停工停产,对责任部门处以当月奖金20%以上的罚款。如发生死亡和重大事故除按上级规定处理外,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理,并扣除本部门当月全部奖金。
7、各部门要把临时工、无法人资格的施工队纳入正式管理,对有法人资格的建筑
施工单位,也应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要督导检查,如出现事故除按上级规定处理外,同样按第6条处理。
8、如部门发生刑事案件(职工不论厂内外或业余时间违法犯罪)、治安案件、失盗案件,严格按照省政府[96]174号令《安全保卫责任制追究法》有关条款和本公司《实施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消防责任制办法》有关条款执行。扣除部门月考核至少20分并处以损失金额的50%以上的罚款,并由本部门领导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予以实施。如不处理下月续延,扣罚部门领导、责任承包人及安全员的月奖金。
9、各部门接到公司安委会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后,主管领导或安全员必须签字,尽快整改,不整改出现事故,追究责任。
六、伤亡事故报告办法:
发生事故后,必须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报告程序进行,并立即报总经理及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不得隐瞒和拖延不报。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按“四不放过”要求将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委会。
公司安委会主任:部门承包人:
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安全员:
年月日
承包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安委会一份,部门一份。
9.内部单位治安防范责任书 篇九
为使本住宅区拥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全体住户的权益,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凡进入本小区进行室内装修的人员,须遵守此条例。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施工时,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装修范围,不得进入与之无关的房间。施工人员要随身佩带出入证,使用过期证件或他人证件者,处以50-100元的罚款。
二、进场施工人员要到物业公司办理出入证。违者将令其出场并处施工单位或个人50-100元罚款。
三、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违者罚款50-100元。
四、装修人员出入住宅区自觉出示出入证,所有进出物品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严格检查并填写出门条。
五、装修期间,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道、楼梯及墙壁等地的清洁。撒落的装修材料及垃圾,随时清理,违者视实际情况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六、施工现场区域内,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如乱堆乱放,则令其限期清理并处以100-300元罚款。
七、向空中抛掷物品者,处以100-3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八、知晓用电常识,严禁私接插头和插座,不得用电炉做饭、取暖、烧水等,违者视实际情况处以100-300罚款。
九、施工现场动火施工必须摆放2个以上灭火器以备使用,不得抽烟或带明火进入现场,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
十、严禁在楼内、楼外等公共地方大小便,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并令责任人将其清理干净。
十一、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按本合同规定给予解释。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单位同样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将令其拆除,损失由该房使用人自理。
十二、按规定使用电梯,超重超长物品不得搭乘电梯;严禁使用电梯报警按钮(紧急情况除外),电梯内严禁吸烟、吐痰、乱扔物品等,违者视实际情况处以50-300元罚款。
十三、所有进出小区施工人员,应接受保安人员或物业管理人员的询问和检查,违反条例拒不接受管理的,将处以50-100元罚款。
十四、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十五、本公司保留此条例管理权及解释权。
本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甲方:
施工单位:
10.内部单位治安防范责任书 篇十
为深入贯彻xx(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新洲”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街内部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规范和落实内部单位治安防范各项工作措施,努力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内部治安环境,为把我街建设成为“经济强街当龙头,商贸大街创特色,文明兴街争一流”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内部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最终目标是全面建立起内部单位治安防控“单位负责、政府监督”的新机制,构筑起以“技防为主导、物防为基储人防为保障”的内部安全防范网络,确保单位内部治安秩序良好。当前具体目标是:
(一)全街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分类管理。依照xx(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全街各内部单位分为一般保卫单位和重点保卫单位,实行分类管理。
(二)全街内部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负总责,建立起“谁主管、谁负责”的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机制。
(三)全街内部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治安防范工作制度化。
(四)全街内部单位治保机构完善,安保人员、护厂队员、护校队员配备齐全,治安防范工作规范化。
(五)重点要害部位物防、技防设施安装到位,治安防范工作技术化。
三、工作措施及步骤
此次活动分三步实施,时间从今年6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摸底确定(6月初至6月底)。邾城派出所、刘集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各内部单位配合。
1、制定重点、一般内部单位分类标准及其管理办法。
2、全面摸清全街内部单位的具体地址、主要负责人、保卫机构、安保人员及物防、技防设施等基本情况,逐一核实建档。
3、对摸清确定的单位审核认定,提出拟定治安保卫一般单位和重点单位的意见,报街综治办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告各单位。
(二)全面实施(7月上旬至12月中旬)。各内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邾城派出所、刘集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
1、机构建设。各单位要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治安第一责任人,设立相应的治保机构并安排治保人员。重点单位设置专门的治保机构,聘用专职安保人员,统一着装上岗,规范门卫、值班、巡查等安保工作;一般单位设置治保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保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街综治办和邾城派出所、刘集派出所备案。
2、物防、技防建设。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加强物主、技防建设。未安装物防、技防设施的要制定计划,限时安装,尽快投入使用;对闲置和未发挥作用的技防设施,尽快修复,投入使用。重点单位必须明确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物防、技防设施,实施重点保护,确保安全。
3、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治安特点,完善健全各项治安防范规章制度。必须制作“治保机构网络图”、“治安防范平面图”和“治安事件处置流程图”,悬挂在本单位醒目位置。“三图”的要求是:“治保机构网络图”明确本单位的.治保机构及人员组成、分工等情况;“治安防范平面图”明确本单位的地理位置及人、物、技“三防”的分布情况;“治安事件处置流程图”明确治安、刑事、灾害等安全问题发生后的处置程序及预案。
4、确立示范,全面推进。为保证此次活动的有效开展,街机关及有独立办公地点的单位带头示范,按照重点单位要求,今年10月份以前达标。
其他内部单位12月上旬以前达标。
(三)检查验收(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街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街综治办将街级综治目标内部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今年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考评范围,制定检查办法,组织专班检查验收。对先进单位通报表彰;对不达标单位黄牌警告,不予评先。
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比照要求,负责本地区其他内部单位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11.内部单位治安防范责任书 篇十一
租赁、施工单位防火安全、治安保卫责任协议书
甲方:上海上配铁路机车车辆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同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为维护甲方内部消防和治安安全,保障铁路企业运输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铁路局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施办法》和《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签订外来租赁、施工单位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责任协议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得益,谁负责”的原则,乙方负责人为本租赁、施工单位的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
1.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法制教育,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宣传教育,提高本单位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并督促员工遵守、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2.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和治安安全工作。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建立消防、治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本单位实现“四无”(无治安刑事案件、无人员违法犯罪、无集体闹事、无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4.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协助甲方做好人员登记工作。不招用无有效身份证件的外来人员。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5.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房或施工队伍临时住宿、仓库用房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或设施,做好防止火灾、爆炸事件发生的各项防范工作。
6.协助甲方做好防火、治安防范等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治安安全检查,对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二.甲方主要职责:
1.负责租赁、施工单位的防火、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开展“四防”宣传教育,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2.指导、督促、帮助乙方安全防范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对乙方违反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等制度或本协议的行为,发现一起视情予以500元以内的罚款。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各类刑事案件或外来工违法犯罪等,视情予以10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
4.负责对租赁单位或来本公司施工的队伍办理人员登记、发放临时工作证。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上海上配铁路机车车辆设备有限公司(章)
乙方:(章)负责人:
12.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外来人员一律凭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由门卫负责联系安排,谢绝私自进入公司。
二、公物出门,必须有单位有效证明,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出,应自觉接受检查。
四、门卫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五、门卫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加强巡逻,做到勤听、勤看、勤问、勤查、勤记,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门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坚守岗位,照章办事,主动查询可疑的人和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治保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科办公室)报告。
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自觉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财物按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单位治保会人员要对重点部门、部位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对重点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消防法》,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微杜渐。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财务室、档案室、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等重要场所,一律严禁烟火。
3、不得私自接用电源线路,如确有需要,经请示单位领导批准后,请专业人员规划、实施。
4、安全科、选厂办公室组织开展公司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5、保卫人员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工作,消除火险隐患。
6、定期对技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7、一旦发生火灾,公司治保委员会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保护职工,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
一、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报告工作落实到人,并制定出工作职责,做到信息畅通,处臵及时,使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能得到及时处臵,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二、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时:
1、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及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
4、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发生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除按要求上报外,每个季度以厂、科室为单位上报一次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统计表,如未上报此表的,将视为无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各部门应将全年的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于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治保会办公室(安全科办公室)。
四、公司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报告的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漏报、瞒报或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被省、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追报的,造成负面影响的,直接追究责任者的相应责任。经查实后,做如下处理:
1、厂、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年内不得评选为先进工作者,所在部门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2、酌情扣除经济考核评估的安全分值。
4、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5、对发生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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