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教育形式

2024-10-02

非学历教育形式(精选8篇)

1.非学历教育形式 篇一

在职想提升学历,不知道哪种学习形式更适合自己呢?

初中,高中,中专,甚至大专毕业的大部分,还是很明显能感觉到学历低有的时候真的是很尴尬,经验也有,但是就是文凭拿不出手,怎么办呢,为了在公司更好的发展和找到更好的一份工作,很多人都会选择业余时间提升学历。

可是提升学历的形式又比较多,自己实在不是太清楚到底怎么样的形式更适合自己呢?那就让我来总结给你吧,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在职提升学历有3种方式:自考,成教,远程,请看下文:

1.对自考而言,有以下五类学生比较适合:

一是参加了普通高考未被录取或未上线,具有独立自学能力的学生;

二是中职学校毕业生,可以选择自考大专;

三是中职学校在校生,可以套读自考大专;

四是成教和自考的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读自考本科;

五是成教和普通在校专科生,可套读自考业余本科。

我国的自考文凭认可度相当高,宽进严出是自考的一大特点,学生免试入学,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全日制学习或者业余学习。选择报读自考的学校,最好是办学历史比较久,专业也比较多的。

2.上班族适合读远程

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比较适合在职人员,或者高考落榜后选择工作的学生。远程教育最大的优点是学习时间比较灵活,自我调节性比较强,比较适合上班族。如果学生特别喜欢开设远程教育的某一院校,或者某院校的某个专业,但是家又在异地,不能到校进行全脱产学习,这类学生就可以选择远程教育,通过远程学习该校所提供的课件,同样可以学到知识,获得文凭。

3类学生适合读成教

一般来说有三类学生可以选择读成教:

一是高考落榜生和仅上二专线的考生;

二是中职学校的毕业生;

三是普通专科学校毕业生。

中职学校学生可以选读成教专科或本科,普通专科学校毕业生则直接选读成教专升本。从近年来的成人高考来看,其录取的分数线都不是很高,其难度远远低于普通高考,考生只要稍加努力,迈进成教的门槛是比较容易的。选择报读成教的学校,最好是办学历史较长、知名度较高、管理严格、有丰富的校本部教育教学资源的高等院校。

不知道对您是否有帮助,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加我QQ:305813717可以详细咨询我哦!

2.非学历教育形式 篇二

一、成人非学历教育市场的现状

1. 非学历教育运行的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才需求的情况也随之不断发生变化。第一,人才需求的层次越来越高,且日趋多样化;第二,由于知识老化的加快,知识更新周期的缩短,对原有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继续教育显得非常迫切;第三,由于许多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对一般操作员工的技术技能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样对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简言之,非学历培训既有显性的需求,也有潜在的需求。其市场十分广阔,前景十分看好。

笔者对苏南某市及周边地区2010年培训市场的调查显示,2010年组织培训批次在10-40的单位高达65%,证明了需求的旺盛;从培训方式看,在岗培训的高达78.3%;有45%的单位采取主题内训形式,这说明,企业重在有目的地借助培训解决实际问题;从培训的内容来看,呈多样化趋向。33%以上的单位涉及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有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8个方面,其中管理类培训占绝大部分。尤其是有68%的单位涉及企业文化培训,超过岗位技能培训,据首位。

由此可见,非学历教育之需求既旺盛且多样化,仍处于良好的发展机遇期。只要把握机遇,做好市场定位,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 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基本情况。

目前,非学历教育机构数量众多,良莠不齐,发展很不平衡。以苏南某市为例,2011年,市区通过年检的社会培训机构有162家,其中公办78家,仅占48%,民办84家,占52%。若计入计划单列区和所辖市,总数超过300家,但大多没有形成足够的规模。即使是高校,包括高职学院,在非学历培训方面也缺乏核心竞争力。

目前,非学历教育做得比较好的机构有以下三类:一是有政府背景的准政府性质的培训机构。这类机构与政府部门有割不断的历史渊源,可以利用政府资源组织生源(例如组织法定培训);二是有行业背景的培训机构,他们依托行业准入制度所带来的刚性需求或行业归口所造成的垄断优势开展业务,具有稳定的生源市场;三是具有资源优势(如特有专业)或具有个体刚性需求类项目(例如出国外语),且经多年积淀已形成品牌优势的培训机构。

3. 非学历教育需求的基本情况。

高校培训机构要推动企业培训工作,必须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并采取主动上门的方式,以企业领导为突破口,与之在非学历教育方面达成共识。在培训的内容方面,应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提升企业整体实战能力为主要目标。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瞄准企业的运行“短板”,为企业“量体裁衣”,设计、开发特色鲜明、案例丰富、实战性强的课程,以满足企业需求。要尽量防止理论性太强而与企业实际脱节的泛泛而谈。在师资方面,要尽量委派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

对“对培训的评价和期望”这一提问的反馈信息表明,虽然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非学历教育的重要性已被绝大多数人所认识,但目前培训的效果还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课程设置、师资水平等方面,与学员的期望相距较大。培训的频度、方式和时间安排等,也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二、非学历教育发展的瓶颈

目前,非学历教育的供需双方都存在问题。供方的问题是,有能力的高校培训机构主动上门少,能主动上门的机构,又大多软硬件资源不足。需方的问题是,由于部分机构的培训服务能力不能令人满意等原因,需方对外部培训机构缺乏足够的信任,且有急功近利的倾向。因此,供需双方缺乏可靠的契合点。这就像在实体商品交易中,买方怕花钱买不到价有所值的货,卖方怕交了货收不到应得的款。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三个:培训机构教学资源不完备、培训机构管理体制不适应和政府部门政策措施不配套。

1. 培训机构教学资源不完备。

理论上,企业对培训的需求总量很大,培训市场空间巨大;而高校具备优质资源,可以大有作为。但到实际操作层面,高校尤其是高职类学院可以有所作为的市场,主要是中层关键管理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但迄今为止,对这一块业务,高职类学院大多由于存在资源缺陷而难以有所作为。(1)合格的培训教师相对紧缺。高校或培训机构的师资,多数存在“理论和实践不能兼顾”的问题。目前,既有企业背景,有很强的实际专业操作技能或很全面的实际企业管理经验,又有较高教学艺术水平的合格的培训师资紧缺,难以适应市场需求。这无疑制约了培训机构培训业务的开展,使其难以做大做强。(2)教学资源共享难以保证。由于高校招生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多数高校的教学资源首先要保证全日制学生的教学需求。非学历教育无法共享资源,只能采取见缝插针的方式。但这样做往往不能满足企业对培训的时间要求和规模要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培训机构做大做强。

2. 培训机构管理体制不适应。

目前,高校包括高职院校,大多是以学历教育为主、以非学历教育为次的。其成人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大体上有三种类型:第一,单纯管理型,即只承担管理职能,除了承担对外公共事务,具体业务均由系部承担;第二,混合运作型,即既承担管理职能,又自行独立开展成人继续教育业务,且大多后者占的比重较大,其中又以学历教育为主;第三,独立运作型,即独立承担非学历培训和学历教育所有业务工作,包括招生、教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各个环节的事务。以上三种管理模式,基本都是建立在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办学主业的基础上的,虽各有特色,也共有缺陷。这一共同的缺陷是,对非学历工作的推动力不足。在这种体制下,除非有政府背景、行业背景或特有专业资源优势的支撑,否则很难形成规模。

3. 政府部门政策措施不配套。

(1)学历教育有岗位准入的硬支撑,需求刚性较大。而非学历培训,除了一些危险、特殊、关键工种,目前大多数岗位还缺乏有效的岗位准入支撑,考虑企业长远发展的具有前瞻性的培训之需求的刚性则更小。一些企业的高管更多地关注自身和部分中层管理者的培训,对员工整体素质提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员工的整体素质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因而没有全员培训的长远规划。尽管政府部门对企业培训有要求,但缺乏强有力的政策层面甚或法律层面的推动措施和保障措施,因而企业培训常常由于经费、时间、员工学习热情等问题而难以完全到位。这就必定影响培训市场的总体质量。(2)一些政府主管部门过多地关注企业的高端培训,甚至直接介入或主持具体非学历培训的相关事务,而忽略了协调全局、利用政府行政手段规范市场、推动非学历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服务职能。政府相关部门之间也缺乏协调联动机制,导致一部分管理职能的越位和一部分管理职能的缺失。此外,在收费管理上脱离经济发展的实际,使许多培训业务因学员批量较小,难以消化成本而无法开展。

三、推动非学历教育的对策建议

成人非学历教育工作的市场化程度,比普通全日制教育市场化的程度要高得多,其服务属性更显著,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要使培训工作尽快走上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培训机构、政府部门和培训受体(企业)之间必须妥善协调关系。只有有关各方共同发力,才能形成有效的推力。

1. 内涵提升是关键。

学校是服务社会的教学实体,其根本宗旨是服务社会,使服务对象满意应当是培训机构的首要追求。因此,着力提升培训机构内涵是推进培训工作的关键。

合格的教师和合格的培训师并非完全等同。在高职院校,全日制学生的教学在文凭大棒的制约下,多少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检验标准是书本,检验手段是考试,评判者主要是教师。而非学历培训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若培训师讲课脱离实际,实用性不强,或授课艺术低下,学员就会让该教师下课。所以,对高校现有的培训师资应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充电”,如带职下企业、委托培训、外派进修等,以提高实际操作技能;高职院校还应积极地从企业的专业精英和中高层管理者中,发掘、引进、聘请具有较高讲课艺术水平的优质师资。这样,才能逐步适应需求,积淀特色,作出品牌。此外,一定的专用硬件资源也是必需的。

2. 体制创新是支撑。

由于高职院校管理体制不能适应非学历培训的要求,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改革、创新,以改变高校成人教育事实上被边缘化的状况。应建立与工作目标相适应的、专门的独立工作团队,进行公司化运作;应建立学历、非学历教育学分累积、互认、充抵机制,使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逐步形成既相对独立,又有横向互通的H型运行构架。另外,应从政策上进行倾斜,加大非学历教育的推动力度,鼓励培训工作人员主动走向市场,变被动等客为积极开拓,最终使高校继续教育由以学历教育为主,向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并重转变。

3. 市场建设是保障。

客观上,社会对培训的需求是很大的,这里包括显性的和潜在的需求。但一般情况下,企业不会轻易地把培训项目委托出去。要使供需很好地结合,必须有一个类似于劳动力市场那样的一个互动平台。这一点,没有政府的介入和协调,很难办到。此外,为了推进非学历培训健康、有序地发展,政府有必要对非学历培训市场实施适当的行政干预。例如,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市场垄断或变相垄断;对重要培训项目采用招标制,进行立项竞标;对政府专项培训经费实施项目化管理,由企业进行资金配套,由培训机构会同被培训企业进行立项申报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强化对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弱化微观干预,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市场建设上来,多从政策或法律的层面提供保障,多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等。

4. 企业响应是前提。

企业作为非学历专业技能培训服务的主要受体,对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没有用户需求,也就没有培训的市场。而非学历培训既非政府一厢情愿的强推,也非培训机构的强卖。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非学历专业技能培训是企业长远发展之必需,是企业发展后劲之所在。因为企业之间的竞争,最本质的是企业员工团队综合实力的竞争。因此,无论从企业自身的发展考虑,还是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考虑,企业都应积极响应政府的倡导,配合培训机构,协同做好非学历培训工作。

综上所述,非学历教育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化和体制创新,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和行政举措的支撑,也离不开相关企业的积极响应和配合。一句话,离不开各相关社会元素的联动。而联动机制的形成是一个系统工程,有赖各方的工作创新,包括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办学模式的创新等。要解决这个问题,宽松的政策环境必不可少,政府部门的科学、适度的介入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程培元,项秉健.上海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发展与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07,(21).

[2]2007-2008年中国IT教育与培训市场研究年度报告[EB/OL].http://www.docin.com/p-09510691.html.

[3]2009-2010年中国教育培训市场调查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EB/OL].http://www.hclcmr.com/35405.html.

[4]陈乃林.建设区域性学习型社会的实证研究报告——以江苏为个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非学历教育形式 篇三

一、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的总体目标是:充分运用电大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为各自的优势和擅长的领域,积极为另一方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扩大电大教育的整体影响、市场范围和占有率,努力打造电大特色与品牌,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实现学历教育与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的结合,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在信息、办学内容与形式、教学手段与服务方式等方面的相互渗透和借鉴,提高教学资源建设与使用的效率与效益,提高电大在专业设置、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的更新与改造方面的主动性、科学性与灵活性,增强电大教育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扩大电大教职工队伍的业务领域,提高他们在知识更新、知识运用、知识拓展以及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界定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积极创立电大教育的课程超市、学习银行,实现教学资源和教学过程和开放,逐步扩大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和课程学分的互认。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的具体任务是:鼓励并逐步要求每个电大学生(特别是普专学生)在毕业时,除获得毕业证书外,还应至少获得一个中央电大确定的国家岗位职业资格认证证书或省校确立的岗位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在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上,优先安排既能够与职业技能证书挂钩,又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课程。比如开办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课程,在新课程教学资源的建设和旧课程的改造中,尽可能兼顾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要求,力求使该资源既适用于学历教育,又适用于非学历教育。比如:中央电大推展的《创业设计与就业指导》培训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并定位为大学生就业指导课,在电大学生中推展,经考核合格者,获得2个学分,计入毕业总学分中,学生还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创业设计证书”;在公共选修课中应尽量将对提高学生素质和就业能力有益的学历课程安排在限选课中或允许替代学分;在面向社会实施非学历教育的过程中,应尽量使用学历教育现有的教学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证书教育或单科教育。比如开办英语、计算机教育等。

二、陕西电大在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实践与探索

陕西省是个高教大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近百所,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近百万人,高校林立,竞争激烈。在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和普及的新形势下,各类高等学校的教育手段现代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电大教育乃至继续教育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陕西电大指出“特色兴校,质量立校”的办学宗旨,使学校各项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增效益,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把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作为继续教育工作发展新的增长点,认为在当前教育发展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有利于继续教育持续发展,有利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有利于两种教育形式优势互补,有利于发挥电大远程教育的系统优势,有利于电大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的更新与改造,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在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的工作实践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中央电大互通课程作为专业必选课。全国各级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2005年开始,为做好迎评工作,中央电大2004年陆续出台了各学科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为重点的教学改革,推进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课程学分互通。主要是:在学历教育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专科专业中引入劳动和社会保障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用管理能力”培训认证项目;为了提高理工科在校生制图技能操作水平,增强电大学生对社会的适应性,中央电大与全国制图员远程职业资格培训指导委员会将“制图员职业资格认证”项目纳入理工科学历教育制图课程中;在各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中与微软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微软授权视窗应用学习中心证书认证项目。此外,中央电大开设的“国际财务会计证书”、“创业设计与就业指导”陕西电大都纳入到教学计划,学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选择不同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证书。

(二)在省开课中安排职业资格认证课程。陕西电大学历教育与岗位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培训相结合,在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安排岗位培训课程。如在教育学科各专业中安排《普通话培训与测试》课程,可获得陕西省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在工学科土建类专业开设《物业管理》课程,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推销员》课程,在文学科专业开设《秘书学》课程,在理工科类开设《计算机高新技术》、《电路软件分析》、《电路软件设计》课程,可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员证书”、“推销员(中级)证书”、“秘书(中级)证书”以及“计算机高新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和“电路仿真软件应用设计师认证”。学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选择不同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认证证书,既完成了学历教育取得课程学分,又取得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增强了学生就业上岗竞争能力,实现了学历教育与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相结合。

(三)加大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培训的力度,在“一本多证”上下功夫。对一些学科,学生对认证有一定需求的,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给学生办理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如为会计专业的学生开办“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培训班。并办理相关证书;为陕西电大普专生教育学科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班学生办理“教师资格证”,深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目前,我校普专师范类学生毕业时都拿到了毕业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计算机等级证书,逐步向“一本多证”的方向发展。

4.非学历教育形式 篇四

受理机构:上海某区教育局成社教科

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8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沪府发【2005号】10号)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沪教委终【2009号】2号)

申办流程

1、每年四月和十月受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申请;举办者向区教育局提交筹设民办学校(非学历)的申请、办学可行性报告、举办者资质证明及开办资金来源等办学相关材料。

2、区教育局自受理筹设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组织专家对举办者的办学资质、办学场地等进行初审,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3、凭区教育局的同意筹设批准书到区民政局核名。

4、持《名称核准通知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办学资金《验资报告》。

5、区教育局领表,填写《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备案表》、《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专业(学科)设置备案表》,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准备办学需提交的材料。

6、相关材料交齐后,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设置评估(学院须经具有高等教育评估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进行设置评估)。对举办者提供的办学申请材料、实际办学条件、办学能力进行审核评估和评议,并出具“办学评估报告”。

7、区教育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及“办学评估报告”,做出“批准设立”或“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

请人。

8、批准设立的民非院校由区教育局负责报市教委备案,并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同时将批准设立的民非院校的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和类型、办学内容和项目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告。

9、民非院校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到区社团局申请办理法人登记;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区物价局、税务局等)办理财政税收登记等手续后,方能进行办学活动。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事纪律: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其他: 申请人对受理部门及办事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可向本局投诉或举报。

设置条件:

(一)举办者资格及基本条件:

1、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社会组织应当在本市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登记机关年检合格;公民个人为本市居民,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能力。

2、举办者由多方联合举办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3、举办者应当有与拟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相应的建设资金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得虚假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经费。

(二)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经区教育局初审同意后报区社会团体管理局核准。

校名由:地域名(上海市××区县)+特殊名(两个以上汉字组成)+层次名(进修学院、专修学院、进修学校、业余学校或培训中心)组成。

(三)教育培训机构应有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学校章程。

(四)有必备的开办资金。申请举办从事以高等非学历教育为主的民非学院,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申请举办从事以中等非学历教育为主的民非学校,开办资金不低于50万元;并出具《验资报告》。

(五)教育培训机构应有校舍较稳定且集中的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自有或租用的校舍和办公、教学设施:

1、校舍:应适合教学,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危房、住宅房或不宜教学的场地不得作为校舍)。校舍总面积:申请举办从事以高等非学历教育为主的民非学院,需具有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独立使用的办学场所;申请举办从事以中等非学历教育为主的民非学校,需具有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办学场所;办公区、教学区应在同一地点。

2、校舍租赁协议(合同)应与产权人或由产权人授权的使用人签订,租赁协议(合同)规范,应具有法律效力,租用期一般不少3年。

3、有与办学相适应的教学实验实习的设备和办公设施。

4、租用非学校校舍办学的,须有消防和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教学用房安全合格证明。

(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决策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选定法定代表人及聘任具备任职条件的校长。

1、决策机构(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董事会或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五人或以上组成。其中三分之一董事或理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会或理事会设董事长或理事长一人。

2、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理事长或校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或理事会讨论决定。

3、校长任职条件:教育培训机构应聘任专职校长。校长(副校长)的任职条件:须具备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教育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5年以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作风民主、正派,诚实守信;年龄一般在70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学校正常工作。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讨论决定后聘任。

(七)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设置适合办学的内设机构,聘任具备从业资格的管理人员和合格教师。

1、有适合办学的内部管理的组织机构;

2、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业资格,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

3、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办学层次和拟设置专业和培训课程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业学科带头人。聘任的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八)经有关机构审定的拟开设专业或培训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九)教育机构的行政、教学、财务等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设置岗位的岗位职责。

申请举办教育机构须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办学宗旨、培养目标、管理体制、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申请报告应有举办者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盖章、并加盖举办者公章;联合举办的共同签字盖章。

(二)办学可行性报告

(三)、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1、举办者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公民个人办学,出具个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或街道证明)

2、举办者法人代码证书(含磁卡)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举办者现有资金的资信证明和上半财务年报报表。

4、举办者如多方组成还应提供联合举办协议书。

(四)、学校章程

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学校的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同时提供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全体懂事、理事签名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

(五)、举办者资金数额、资金来源有效证明文件和财务审计报告(由国家规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个人办学由银行出具个人存款额证明。

(六)、场地证明。

(七)、院校决策机构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含身份、学历、职称、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经历、任职意向书等),(八)、拟定所开专业(学科)设置材料

《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专业设置备案表》经有关机构或两个以上具有本专业(项目)副教授职务(称)及以上的专家的审核和论证(参与办学和拟任该民非院校专兼职的专家应予以回避),办学初期不少于三个专业(学科)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附专家职称复印件。

(九)、专兼职教师资格证明文件(含身份、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聘用意向书)。

(十)、会计、出纳的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聘用意向书。

(十一)、拟定的院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材料

5.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篇五

设置和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为贯彻国家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完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县市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培训学校。

第三条县市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培训机构的合法管理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规划、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培训机构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实保障培训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质量;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二、设置条件

第五条申请举办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举办者资质。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无不良诚信记录;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热心教育事业,有教育培训管理经验。

(二)决策机构。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以下统称董事会),其中应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的人担任董事。

(三)专职负责人。拟任培训机构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教师资格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与所办培训机构类型相应的学识水平与管理能力。培训机构负责人由培训机构董事会聘任,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四)教职工。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兼职教职工队伍。专职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至少1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务人员。有1名专职保安人员。

(五)培训场所。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生均教室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场地具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简易建筑、居民住宅、危房、地下室、五层以上建筑和其它不适于教育培训活动的房屋作为校舍。不得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进行办学。

(六)培训条件。配备能满足培训规模和培训内容需要的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生活及安全保障设施。

(七)制度建设。有完善的章程、管理制度、计划或方案。

(八)相关要求。培训机构应当在法律允许和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

1、培训机构不得聘任在职教师和无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任教,不得非法聘用兼职外教。并要在显现处常年设立专兼职教师公示牌。

2、学生参加培训须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家长不得包办代替。培训机构应将学生个人申请存档备查。

3、培训机构不得以“衔接班”等名义组织学生对部颁中小学文化课程提前上新课。

4、培训机构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家长和学生信息,招揽生源。

5、小学生每节课不超过40分钟,中学生每节课不超过45分钟;凡培训时间超过2节课的,中途必须安排眼保健操和学生活动时间。

6、培训机构不得利用所聘教师在原公办学校获得的资源进行宣传。

三、设置申请

第六条对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审批,属地管理。由举办者向培训场所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申请举办培训机构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机构名称、地址、培养目标、层次、内容、形式、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二)举办者资格证明。社会组织的举办者应提交其法人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记录和不良行为的证明材料。联合举办的,须提交《联合举办协议》,其中应注明各方出资的方式和数额、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联合办学的规则和程序等。

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捐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以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三)拟任专职负责人的资格证明。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记录和不良行为的证明材料。

(四)场地证明。自有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少于3年)、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教学用途消防安全验收证明。

(五)机构章程。应包含下列主要事项:

1、机构的名称、地址;

2、培训宗旨、类型、层次、内容、形式等;

3、机构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6、举办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机构自行终止的事由;

8、机构章程修改程序;

9、机构自律条款等。

(七)拟聘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教学计划。包括培训目标、课程、期限、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等。

(十)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设置审批

第八条审批机关收到举办者报送的申请后,按如下程序操作:

(一)受理申请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审批机关应当受理,并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筹设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二)审核批准

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组织专家对举办者提供的申请材料以及实际培训条件和教育培训能力,进行审核评议或评估论证,出具《审核评议意见》。

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以及《审核评议意见》,作出“批准筹设”或“不予批准设立”的审批决定,并将审批决定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期限内送达申请人;作出不予批准设立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批准筹设的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筹)》正本和副本。

(三)备案公告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筹设决定后,应及时将批准筹设批准书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将批准筹设的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类型(内容)等主要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九条 培训机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筹)》后,应当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到同级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法人登记;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到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刻制印章、组织机构代码、收费备案、税务登记等手续后,方能开展培训活动。

第十条 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并由四个部分组合而成。即:行政区划名(培训机构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字号(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领域(教育培训内容)+机构类别(学校、中心)。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字号不得与本市区域内已经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名称相同或相似,不得冠以“国际”、“中国”、“全国”、“中华”、“全省”等字样。

第十一条 筹设期为1-3年。筹设期内,符合条件的正式批准设立。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五、变更与终止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变更有关内容,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须进行离任财务审计,经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审批机关核准。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拟任新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

3、原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决策机构的决议;

5、变更登记表。

(二)变更机构名称、培训范围需提交书面申请、可行性报告和变更登记表。若扩大范围,需提供师资、设备、教学大纲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变更地址。由决策机构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报告;

2、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四项“办学场地证明”的材料;

3、变更登记表。

对变更地址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实地考察。

以上三项变更事项不可同时进行。如培训机构在一年内连续变更三项内容中任何两项,都应按新的机构审批。

第十三条凡有变更项目的培训机构,应向审批机关提供原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换领新证或由审批机关在副本上填写变更记录。涉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内容,应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办学。

(一)根据培训机构章程规定要求终止,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六、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载明的项目和内容亮证办学,超出审批机关核准范围的教育活动属于违规行为;不得以联合办学名义,出租出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得委托(授权)不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招生和办班,复印件不得作为对外进行培训活动的有效证件;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举办者必须先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报刊)刊登遗失公告,15个工作日内持遗失公告和申请报告等材料到原审批机关补办。

第十六条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备案后方可宣传。招生广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不得夸大其词、虚假承诺;培训机构名称不得缩写、简称;不得将经批准的招生广告转让或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招生广告备案需提交《招生广告备案表》和广告样稿,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备案表格。

第十七条 培训机构应公示其收费项目和标准,逐项收取,使用规范的专用票据。培训期限在一年以内(不含一年)的,可按学习期限收取费用;在一年以上的,应按学期或学年收取费用。不得跨学提前收费。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按照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类型和办学内容,制订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课程。构建有效的质量监控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师资队伍管理,组织各类师资培训,确保教学质量。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各项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建立年检和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向社会公示年检结果。

七、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 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

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五条第八款培训要求不改的;

(二)擅自分立、合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

(三)擅自改变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四)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培训经费的;

(八)管理混乱,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九)恶意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

第二十一条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培训行为;对符合培训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办办学许可证;若不补办或不符合办学条件,经告知仍不停止的,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取缔。

八、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宜昌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申报设立的培训机构均按此办法审批和管理;在本办法实施前审批设立的培训机构,凡相关条件未达到本办法的设置标准的,均应通过年检、评估、督导等机制,促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

6.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篇六

为了推动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发展,规范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提高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1,本办法所指非学历教育培训,是指除技师,技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和认证考试以外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及认证考试(之下简称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由自学考试行政部门管理的(除国家英语等级考试(cet)以外)面向社会进行的各种等级考试(包括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及考试的组织实施以及各行业单位委托的岗位技能培训,教学单位,部门联系的其他各种培训,不占用学校招生计划的联办研究生班,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的培训.2,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1归口管理.继续教育学院是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各种对内对外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3,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

1,由国家颁发证书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原则上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等级考试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继续教育学院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由继续教育学院从非学历教育培训费中支付,并计入培训成本.2,各行业各单位委托的岗位技能培训,由培训部门根据送培单位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培训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从收取的培训费中支付,计入培训成本.3,为积极推进培训工作,各教学单位,部门均可开展各类型培训工作,但事前需将培训项目及培训收费标准,培训方案,培训时间等相关资料书面报告继续教育学院.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对外组织实施培训.继续教育学院应负责对各院系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进行管理,指导,促进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总体质量的提高,以维护学院对外培训的信誉和形象.4,为确保学校培训某场的正常秩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凡是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私自组织的教育培训,或不按报批内容规定组织的培训视为违规办学行为,学校将停止其办学并扣除其年终学校成教目标奖,并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的1切损失自负.4,非学历培训经费分配办法:

1,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所收培训费总额(不包括联办单位分成部分)的10%上缴学校;80%用于培训单位的培训成本,培训管理费和部门经费;10%划拨给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发展学校培训事业经费,用于学校培训工作的某场开拓发展费.2,各种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所收费用,按“以考养考”原则,用于组织考试所需考务等费用,自负赢亏.3,培训费由培训单位到计财处领取正式发票后统1收取,交学校财务,由学校计财处和继续教育学院核对后,按照确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划拨使用.5,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执行.6,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7.非学历教育价值链研究 篇七

关键词:价值链,非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价值链

1价值链模型及非学历教育价值链模型的特征

1.1价值链理论模型

价值链的概念由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于1985年最先提出。“价值链分析法”把企业内外价值增加的活动分为基本活动和支持性活动, 基本活动涉及企业生产、销售、进料后勤、发货后勤、售后服务。支持性活动涉及人事、财务、计划、研究与开发、采购等, 基本活动和支持性活动构成了企业的价值链 (如图1) 。他认为价值活动是企业从事的在经济上和技术上有明确界限的各项活动, 它们是创造对买方有价值的产品的基础, 这些相互联系的价值活动共同作用为企业创造利润, 从而形成企业的价值链。波特还认为不同的企业参与的价值活动中, 并不是每个环节都创造价值, 实际上只有某些特定的价值活动才真正创造价值, 这些真正创造价值的经营活动, 就是价值链上的“战略环节”。

1.2非学历教育价值链模型

将波特的价值链模型具体运用到非学历教育, 就是将教育培训的整个过程整合到价值链模型中, 将教育培训中的每一个能够实现价值增值的环节视作战略环节, 从教育机构的支持性活动 (财务审计活动, 人力资源活动, 公共关系管理和市场推广活动, 信息管理活动及教育管理活动等等) 到教育机构的基本活动 (教育产品或服务的营销, 后勤活动, 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及客户关系管理活动等等) 中实现价值增值。简而言之, 教育价值链就是教育机构运作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的组合 (如图2) , 研究教育价值链的目的在于实现价值链上各个环节的最大化增值。

2新东方价值链各环节价值增值分析

为了较好分析非学历教育价值链, 特选取了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为案例来加以具体剖析。本文研究的是教育价值链, 不对新东方的子公司活动进行分析。新东方的组织结构图如图3。

2.1新东方支持性活动价值链各环节的价值增值

2.1.1 新东方各职能部门支持性活动分析

(1) 资本运营。

新东方的资本运营与新东方的财务审计活动相关。新东方作为境外上市公司, 各项财务数据的波动对投资者的信心都有很大影响。良好的资本运营能为新东方赢得大量的资金, 这些资金又是新东方日常管理和运营的资金保障, 可以说资本运营及财务审计类的活动为新东方基本活动和支持性活动各环节的价值增值提供了资金支持。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于2006年9月7日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开盘价报22美元, 截止2009年4月14日, 新东方的股价已经上升到54.30美元。这些成就除了与新东方自身的运营状况相关之外, 还与新东方的资本运营息息相关。

(2) 人力资源部活动。

新东方的人力资源活动与新东方的人力资源部的各活动相关。如果说新东方的资本运营 (财务, 审计活动) 为新东方价值链各环节的价值增值提供了资金支持, 那么新东方的人力资源部的各项活动就为新东方提供了人力支持。新东方优秀的管理者, 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其他部门的优秀员工使得人力资源活动为新东方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 (新东方的核心竞争力) 提供了人力支持。例如, 新东方国外考试部的海归比率达到70%-75%。强大的师资力量是新东方优质教育质量 (核心竞争力) 的保证。

(3) 品牌形象的树立。

新东方品牌形象的建立与公共关系与市场推广部的活动相关。新东方公共关系与市场推广部的相关活动是通过建立良好企业形象, 节约营销, 处理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相关成本来实现价值增值的。

新东方公共关系与市场推广活动为价值增值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树立了新东方的良好品牌形象。例如, 新东方在教育领域的捐款已经达到了数亿元人民币;另外, 总裁俞敏洪还打算在未来建立一所耗资十几亿元的公益性大学, 专供家庭贫困的优秀学子就读。从表面上看, 新东方的这些活动为新东方增加了很多的成本。但是, 这些活动为新东方树立起的企业形象是无价的, 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新东方吸引投资者和目标顾客。

(4) 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新东方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管理部的各项活动相关。新东方信息管理部门的活动是通过优化企业各部门资源, 节约相关成本来实现价值增值的。

建立有效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能够优化支持性活动和支持性活动的各个环节, 降低与之相关的各类成本。例如, 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来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 建立最有效的人力资源考核系统和薪酬制度, 可以节约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

(5) 对教育产品的管理和提升。

新东方对教育培训管理和提升与教育管理部的活动相关。教育管理部为新东方提供教育服务制定了有效的各项制度和规范。新东方的教育管理部门提出的各地新东方学校采用统一的品牌、统一的师资调配、统一的基础教材、统一的授课质量、统一的投诉系统、统一的教学服务、统一的教学管理制度, 确保了各地新东方学校能够为所有学员提供最高水准的教学和服务。正是新东方教育管理部对新东方教育服务制定的各项规范和制度确保了新东方在教育服务上的高质量, 也确保了新东方教育质量的核心竞争力地位。

(6) 品牌的提升和拓展。

新东方品牌的提升与拓展与企业发展办公室的活动相关。新东方的企业发展办公室为新东方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同时也为新东方的价值链的拓展和各环节的价值增值指明了方向。例如, 新东方教育集团董事长俞敏洪就提出“跳出英语培训, 进军学历教育, 实现英语从幼儿园、小学、中学甚至大学的全链条式产业化”的宏伟蓝图。这样的品牌提升为新东方的价值链拓展提供了方向, 而价值链的拓展必然带来更多的战略环节, 更多的战略环节意味着新东方能以更多的价值链环节为基础, 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2.1.2 新东方研究机构支持性活动分析

(1) 战略分析与价值链。

新东方的战略分析与教育发展研究院的活动相关。新东方的教育发展研究院为新东方的教育培训的发展制定了战略, 也就是通过发掘更多的战略环节并为已有的战略环节增加价值来实现价值增值。

新东方教育发展研究院根据市场的需求, 及时的推出新的教育产品, 而这这些教育产品很多成为了新东方基本活动中的战略环节, 及能够为新东方创造价值。例如, 2000年, 新东方联手联想集团迈开了在远程教育的市场上的第一步。之后, 新东方在在线教育上的利润每年都以15%左右的速度增长。新东方教育研究院的发展在线教育这一战略, 无疑为新东方的价值链增加了一个新的战略环节。

(2) 文化发展与价值链。

新东方的文化发展与新东方文化发展研究院的各项活动相关。新东方企业文化发展研究院主要指明新东方文化发展的具体方向。新东方的文化是新东方发展的精神支柱。

在新东方发展的初期, 是以外语培训为主, 于是新东方的校训被定格为“语言就是力量”, 这句校训也正是验证了新东方的核心竞争力——优质的外语培训。随着时间的推移, 新东方的品牌延伸到了更多的领域, 新东方不再仅仅是学习外语的代名词, 而是学习各类知识和励志的教育机构。于是, 新东方的校训就变为“挑战极限, 追求卓越, 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人生终将辉煌”。

以上是新东方的支持性活动对新东方价值链各环节价值增值做出的贡献, 具体内容可以归纳如图4:

2.2新东方基本活动价值链各环节的价值增值

根据非学历教育价值链模型, 以下将从教育产品的营销, 接待学生及其后勤服务, 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和客户关系管理四类活动来阐述新东方的基本活动的价值增值。

2.2.1 教育产品营销增值

教育产品的营销是新东方教育培训基本活动中的最下游, 也是新东方基本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战略环节。新东方教育产品的营销是通过吸引更多的顾客从而扩大市场份额来实现价值增值的。换句话说, 教育产品的营销是通过在基本活动的最下游输入更多的客户来实现价值增值的。营销手段的特殊化使得营销这个环节成为新东方基本活动中的一个战略环节。

新东方教育产品营销的特殊化就在于通过各类演讲和大量的公益活动进行产品营销。新东方的“演讲模式营销”的特殊性就在于很多演讲本身并不直接推销自己的教育产品, 甚至在整个演讲过程中基本没有对自己产品的宣传, 而是通过一些相关的事件对潜在的顾客进行励志和启发, 从而激发顾客对新东方教育培训相关服务的关注。

2.2.2 后勤服务增值

后勤服务是通过提高客户满意度, 赢得忠实客户和建立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来实现价值增值的。首先, 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教育培训的质量一样都影响着顾客对新东方服务质量的评价, 即影响新东方的顾客满意度。

另外, 新东方后勤服务这个环节上的价值增值还表现在一些后勤活动促使新东方与很多企业和学校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从而降低了相关成本。例如, 新东方自身的宿舍, 食堂, 教学设备等硬件设施除了在那些长期培训学校有之外, 其他的短期培训学校都很匮乏。鉴于每年寒暑假的住读学生比较多, 新东方就与各个大学, 中学建立合作关系, 把寒暑假其他学校里面的硬件设施充分利用起来。这样新东方不仅为自己节约了成本, 长期的合作也使新东方与这些学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新东方也可以把这些不善长的服务“外包”给这些学校, 而自己则把主要精力放在教育培训上。

2.2.3 教育培训服务增值

提供教育服务是新东方基本活动的关键环节, 而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正是新东方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也是新东方价值增值的关键所在。新东方的教育培训服务是通过提高客户满意度, 赢得忠实客户来实现价值增值的。在教育服务这个环节上, 新东方充分利用各支持性活动的支持 (资金支持和人力支持等方面) 和“统一的品牌、统一的师资调配、统一的基础教材、统一的授课质量、统一的投诉系统、统一的教学服务、统一的教学管理制度”的优势, 为顾客提供了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新东方的教育培训服务为顾客增加了价值, 也提高了自身的客户满意度, 赢得了忠实的顾客。

2.2.4 客户关系管理

客户关系管理是新东方基本活动的最下游。新东方的客户关系管理主要是通过赢得忠实顾客和扩大市场份额来实现价值增值的。新东方在提供教育服务之后, 新东方会根据学员填写的基本信息, 联系方式, 间歇地与学员联系, 推销新的教育产品, 询问顾客需求等等。这样就与客户保持了良性的接触, 赢得了很多忠实的顾客。

综上所述, 新东方的基本活动从最下游的教育产品的营销到价值链最上游的客户关系管理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基本活动价值链体系。每一项活动都为新东方的基本活动各环节价值增值做出了贡献。新东方基本活动的关系如图5。

3对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相关建议

第一, 教育机构不能只注重教育培训的基本活动, 支持性活动也是教育机构价值链上不可或缺的部分。

第二, 教育机构可以利用价值链分析模型, 确定自身的战略环节和核心竞争力, 明确价值链增值的关键点所在。很多学者认为新东方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 新东方的高质量教育培训这一核心竞争力是其他教育机构无法超越的。但是, 通过市场细分我们可以看到新东方在在职教育, 资格认证等教育培训上并没有很大的优势。另外, 在外语培训市场上, 新东方也不是在每个市场分支上都有绝对的竞争力。例如, 新航道教育集团依仗总裁胡敏 (中国雅思之父) 等雅思培训界名望很高的专家, 组建了新航道雅思梦之队, 在中国雅思培训市场上的市场份额超过了新东方。

第三, 教育机构要尽可能在所有能够创造价值的战略环节上创造价值, 还应该尽量在整条价值链上挖掘更多的战略环节, 甚至可以延伸价值链。例如, 新东方的高质量外语培训这一核心竞争力毋庸置疑。但是, 新东方在价值链上寻找到了在职教育, 资格认证, 留学服务等更多的战略环节, 为新东方创造了更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姚莉.教育信息化的价值链[J].互联网周刊, 2004, (27) .

[2]Porter M.E.Competitive Advantage[M], New York:Free Press, 1985.

[3]黄德源, 张涛.组织行为学观点分析新东方成功秘诀[J].企业家天地 (下半月刊) , 2008, 10 (10) .

8.非学历教育形式 篇八

关键词:高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遇;挑战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非学历教育与人才所从事社会的工作紧密联系,其办学形式灵活多样,对发展中国人才需求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因此,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与层次比例越来越高的学历教育“两翼”齐飞,将是中国未来的教育形式。另外,非学历教育贯穿于工作后的各个阶段,教育重点和内涵都发生了很大转移,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学员组成和学员需求、教育培训运作方式都发生变化。从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上看,学历教育是一种基础教育,使我们拥有再学习的能力。而要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掌握更多技能,更多的是需要通过一些非学历的教育与针对性的培训。学校也应改变原有的培训观念,将培训教育作为与学历教育并重的一项重要职能。从终身教育角度看,非学历教育应该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主体。由于社会对非学历教育的需要逐步扩大,因此高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将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大力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高校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另外高校的非学历教育培训由于诸多方面的因素,还存在影响其发展的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应根据社会需求开展对在校学生的非学历培训教育。

一、高校非学历教育具有的优势

(一)结合社会需求可充分体现自身专业及生源优势

目前,我国高校招生规模在逐步扩大,高校生源数量在培训项目的开发上占有绝对的优势。非学历教育的内容具有短期性培训性的特点,教育的内容可以针对某一个方向集中进行,但课程的设置应灵活,并与社会需求紧密联系,例如: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凡申请ISO9000、QS认证的食品企业,必须拥有2名以上持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食品企业化验员、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方能进行认证。该证书也是海关食品检验、机场配餐、食品企业质检部门等工作机构聘用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之一。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结合自身食品相关专业优势,利用业余时间每学期举办一期食品质量检验员培训班,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发证单位举行的考试并获得证书,学生毕业后可持此证上岗。从职业前景来看,随着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被重视,市场对食品质量检验人员的需求将不断增长,参加此项培训,提高食品质量检测水平已成为高校食品专业毕业生职业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高校雄厚的专业师资力量是培训的核心保障

高校培训项目开发的核心优势是雄厚的教学与科研力量,尤其是各个高校所拥有的独具特色的优势学科,这是社会培训机构望之莫及的宝贵资源。在高校培训部门面向社会寻求教育培训项目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开发利用好本校专业学院的优势学科,在培训项目的设计与开发上才能够创出品牌项目。例如,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培训部门利用食品相关专业的师资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联合举办针对上海市食品相关企业食品质量检验员的培训,质监培训部门负责招生及管理,学校培训部门负责课程授课,目前已培训完成并取得证书人员约1,500多人。此培训项目得到了众多企业的认可,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依托高校便于开发精品培训课程

随着全国非学历教育的高速发展,全国各个地域培训机构的总数逐年增加,培训课程的质量已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精品培训课程应具备:高端化、国际化、综合化、个性化的特点。成熟的高校培训部门依托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和师资力量,相对容易形成精品培训课程,以品牌优势确定在培训市场的竞争优势。

二、高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有待创新,职责需进一步明晰

目前,高校非学历教育培训还未完全实行制度化管理,即建立完整的培训等级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统计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等。质量是培训的生命,但培训的质量不局限在教学质量一个方面,而是包括培训产品的市场推广、教学支持、平台搭建、后续服务等市场与服务的方方面面。现在大多数高校的行政机构中均设立了校企合作处,或是每个院系由于教学需要,一般都在和相关专业背景的企业进行合作,这样就容易造成办班主体混乱,与外界企业联系比较分散,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口径,职责不清晰,容易造成很多管理上的疏漏,并影响学校的办学形象。

实行制度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登记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统计制度、学员管理制度。首先,开发一套完善的教学管理软件系统,该系统包括学籍管理、教师管理、教务管理和考务管理等功能。其次,实现组织机构的高效性。高效的培训教育管理机制应是既有自己的独立编制,又有庞大的兼职人员。这种管理机制既能够保证管理人员的精简又可以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再次,加强横向协作的高效性。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院校的合作,开设各类课程班,协助学员完成学位课程培训。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培训机构正在积极探索并力争形成一套包括完整的培新等级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统计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等新的培训管理制度。

(二)市场开拓途径单一

随着社会经济、产业和职业结构的变化,人们对知识与信息相关的培训要求也逐步强烈。例如,在金融投资培训项目中,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抓住了细分市场中的金融衍生品投资分析师培训项目;在炙手可热的营养师培训项目中,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细分出了儿童营养师培训项目;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针对食品专业开始一系列的培训内容,如食品质量检验员、营养指导师、ISO22000/HACCP内审员等,在师资培训项目的细分市场中,不少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都开办了培训师培训项目等。目前,高校培训对象的主体大多以在校内学生为主,社会培训为辅;而就职业发展角度而言,社会从业人员根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则需要强化某些方面的从业技能,这就需要培训机构给予及时的辅导和培训,而如何开拓社会市场也将是高校培训机构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高校培训绩效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高校教师在进行非学历教育工作的绩效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工作数量,教学工作质量和教师的工作态度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目前高校非学历教育教学工作量大多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即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主要从教学课时量和学生总人数两个方面考虑,客观上体现了教师工作数量的多少,以此作为发放教师薪酬的主要依据。

第二,教学工作质量是培训机构成立及长远发展的关键因素。教学工作质量应主要从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成绩两个方面综合考虑。为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应在培训期间不定期安排由专家组成的听课小组,随堂对主讲教师的课堂表现进综合、客观、全面地评定,确定授课教师教学水平是否达到学校规定标准要求。另外培训学生的成绩可直观地反映出教师的教学水平。应综合考虑上述两种因素提高教学工作质量,确保高校培训机构的长远发展。

第三,教师作为授课的主体,其教学态度也是影响工作绩效的因素之一,培训机构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鼓励授课教师以积极的态度进行授课。

三、结语

培训不仅是个人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校培训机构是建立在学习型社会,提倡终身学习的背景下逐步完善和发展起来的,它在资源和自身专业上具备很大的优势,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高校培训机构应利用自身在知识培训领域的优势,更好地结合社会的需求,重视培训市场的开拓,重视培训课程的开发,力争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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