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组织改革

2024-06-19

政府组织改革(精选8篇)

1.政府组织改革 篇一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也称公共组织,其运行环境与私人组织的运行环境存在显著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组织目标、财务来源、监督与控制、激励机制以及决策受外界的影响程度等方面,由于会计和环境的血缘关系,即会计具有反映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存在着明显的特征。

一、公共组织的运行环境

(一)组织目标的模糊性和多样性

私人企业以获取利润或收益作为组织目标,而公共组织的目标则不同,是每年在财务和其它资源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尽可能多的产品或服务。公共组织的财务管理,通常关注更多的是财务资源的取得和使用,即关注营运资本的来源和使用、预算情况及现金流量,而不是净利润或每股收益。与私人企业相比,公共组织的目标更多样化且较为模糊,难以清晰地确定。在公共组织中,不仅不同目标之间可能存在着冲突,而且经常出现目标与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之间缺乏明确的联系。

(二)财务资源的来源

与私人组织相比,公共组织的财务资源的来源渠道和方式有所不同。企业主要是依靠投资者的投资和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入来筹集财务资源的。政府主要通过税收、向社会公众发行债券、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及体制间结算等方式来筹集财务资源,而非营利组织主要通过捐赠和政府拨款取得财务资源。由于公共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他们通常不区分投入资本和收入。

此外,有些公共组织也会和私人组织一样通过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来获取财务资源,但是与私人组织类似的行为却有很大的区别。比如:

(1)公共组织提供产品或服务一般是垄断的,如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不存在竞争性市场来评价产品或服务的价值。

(2)公共组织提供产品或服务时,虽然也像私人组织一样对使用者进行收费,但收费不是为了获利,而是为弥补部分成本。因此收费标准的制定通常不考虑产品或服务的供求关系,并只是以成本为基础。

(3)由于公共产品市场不具备竞争性,所以可供决策的信息(如价格、利润、市场份额等)较少,造成资源分配的效率低下。

(三)公共组织的监管

不像私人企业,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偏好选择是否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者根据私人企业的获利情况进行投资活动,这些对企业形成强大的约束力。在公共组织中常常缺乏竞争,资源的提供与产品和服务的受惠之间不存在关联性,或关联程度较小。公共组织的业绩和经营成果计量通常较为困难,公共组织不存在营利动机和营利指标构成的分配和规范机制,很难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进行优胜劣汰。而且,公众对公共机构的监督权力往往间接地通过自己的民意代表,如通过各级人大来反映公众的意愿,或者是通过新闻媒体等其它间接途径来表达意见。这种间接的监督行为要转化为促进公共机构产出的有效压力,往往很难和不准确。

(四)公共组织的规则导向

为保证公共资源被恰当使用,避免出现不经济,无效地使用公共财务资源的情况,通常采取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其它控制机制进行约束。立法部门。监督部门及法庭的监督形成非常繁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限制,较多的外部权威的存在约束和影响了公共组织的运作和程序,导致公共组织形成“规则优先”的运作模式。规则导向使得公共组织对效率的判断不是基于结果,而是以遵守规则的程度为判断依据。同时,僵化而繁杂的规则体系限制了雇员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五)组织结构:决策过程和激励机制

公共组织是官僚制组织,具有以下特征:森严的等级制制度;升迁取决于职业功绩和技能;长期供职与官僚制度;照规章制度办事;信息的横向沟通较少、信息的获取较复杂和困难;高层领导的人事变动较快。由于公共组织外部存在众多的政治势力,内部有繁多的规则和制度限制,承受着较多的外部影响和压力,使得管理人员在决策过程中拥有较少的自主权。同时,公共管理人员对下属和下层机构的权威也相对较小。另外,公共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没有最终委托人的代理人,不存在“剩余索取权”的激励机制,规则和制度上的限制约束着工资、提升等外在激励的作用,激励机制明显不足。

二、受托责任和公共组织的业绩评价

公共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石,公共受托责任的范围具有广泛性,评价不同的受托责任需求不同的会计信息。为考察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需要对公共组织的业绩进行考核,但对公共组织的业绩进行衡量通常较为困难,而且衡量业绩的方式具有独特之处。

(一)公共受托责任的广泛性

政府的受托责任通常被解释为政府从事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义务,或者是“对资源或活动从公众那里转移给政府当局而应负责任的一种转换”(gasb,1987,第56段)。公共受托责任是一个层次分明的“梯形受托责任”,由高到低可分为五个不同层次:

根据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地位的关系,公共受托责任可分为管理受托责任、公共(政治)受托责任和平等团体的受托责任。

公共组织牵涉到众多的利益关联方,如立法机关、利益集团、纳税人和公民等,不同的利益方可能期望政府履行不同的公共受托责任,如对公共资源的投入、过程、产出、结果和政策等各个方面。例如,对于教育服务,学生和家长期望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关注的是教育产出;立法机构关注过程,即学校按法律、法规和预算使用资金:而纳税人关注投入,即在一定的产出水平上的最小投入,以便他们能少纳税;教师则关注学校的持续运营。不同内容和层次的公共受托责任,有些是可计量的,有些是不可计量的,同时不同的受托责任可能是;中突的,因此必须在不同的公共受托责任间进行权衡。

(二)业绩受托责任与公共组织业绩的计量

委托关系结束时,代理人必须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和结果(即受托业绩)向委托人报告,由委托人按照法律规章或确立受托责任关系的其它依据进行检查评价,并经委托人同意后,才能解除这种受托责任。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是指各项收入来源或债券发行取得的财务资源应当按照其运用方面的限制来使用、依从预算、有效运用财务资源和资本资产的保全等方面的责任。受托业绩是委托人检查、评价其受托责任的基本内容,这要求受托责任的内容具有可计量性。正是由于受托责任的可计量性,使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成为必要。会计的本质决定了政府会计以反映和解除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作为其主要职能。

公共组织不以营利为目标,而是通过公共物品的提供,从而使整个社会或特定群体(如学生、病人和穷人)受益。对他们来说,合适的业绩计量指标不是利润,而是社会或受益群体的受益水平。然而,社会受益水平的计量是很困难的,这类指标没法在会计报表中体现,因此只从财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来评价公共组织的业绩是不全面的。在实务中。通常是使用基金会计来确保受托人按法律或合同约定使用各种不同用途的基金,并将实际业绩与计划、预算相比较来衡量他们的业绩。所以,公共组织的受托责任和业绩主要不是从财务的、经济的或定量的角度,而应主要从非财务的、非经济的和非定量的角度来评价、衡量。这正是政府会计为什么把政府的财务报告称为综合财务报告的主要原因所在。

三、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的特征

由于会计具有反映性,公共组织的环境与企业的环境存在巨大的差异,使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具备特有而鲜明的特征。但会计也具有技术属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许多方面是一致的。在实务中,企业会计常被作为基准用以评价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那么如何利用企业会计有关原理和技术来构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呢?

(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目标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有三级目标,即基本目标,中级目标和高级目标。基本目标是保持公共资金的安全完整,防止腐败和揭露贪污。中级目标是促进合理的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对象包括税收的征收、其它收入、购买货物或服务付款、借款和偿付债务等。运行良好的政府对各项业务活动都进行精确地预算或适当地计划,财务会计制度对经适当授权的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为此,政府须建立成本会计制度进行成本核算,使政府经济。高效地运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高级目标是帮助政府解除受托责任。公共受托责任存在官僚机构对首席执行官的受托责任、行政部门对立法部门的受托责任,政府对公民的受托责任三层受托责任。解除受托责任的目标可通过增加代理人披露信息的激励和减少委托人的信息成本来更好的实现。

与企业会计首要目标是决策有用性相比,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石。财务报表是提供给资源提供人易于评价管理当局受托关系的报告。公共受托责任强调对项目受托责任和业绩受托责任进行计量和报告,但也须对政策受托责任、过程受托责任、合法性受托责任进行适当地报告。业绩计量不应受利益关系集团的操纵,不含糊且明确的计量是履行受托责任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特别强调客观性。

(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控制

公共组织的特征是“没有最终委托人的代理人”,不存在所有者权益,一般不受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约束。公共组织主要通过法律(规)及合同条款、基金会计和预算控制来替代其所缺乏的市场规则,并对组织进行约束和控制。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恒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基金余额);收入-支出=结余。

1.主体和基金

公共组织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竞争性的市场以及没有剩余索取权的情况下,很难明确地制定管理者的业绩评价标准。结果,与公共组织进行协作而发生交易的主体,只能通过在理事机构(各级人大、理事会)中寻求代表和对管理决策施加适当限制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因此,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广泛使用基金和基金会计。

基金是拥有自我平衡账户体系的一个财政和会计主体,用于记录现金和其它财务资源、相关负债、剩余权益或余额及其变动,基金账户的设置应便于遵循特定的法规要求、限定条款和约束条件来开展活动并实现一定目标。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显著特征是将会计科目划分成多种基金主体,每一种基金主体都与该组织的委托契约所规定的某一种特定公共产品或服务有关,但立法机构或理事会通常会限制基金的使用和基金间的转移。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通过设立基金主体来控制时间限制和用途限定的资源,防止管理当局将各种基金混合在一起使用,确保并证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遵守了法律和管理要求。尽管所有的公共组织都在某种程度上对基金进行了划分,但是政府组织对基金的划分则要严格得多。

2.政府组织改革 篇二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及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

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活动, 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一门专业会计。现行预算会计体系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等构成。

1.财政总预算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情况的专业会计。①会计对象。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一般对象是在总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总预算资金的集中、分配和结果。②会计目标。《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指出:“总预算会计信息, 应当符合预算法的要求, 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务管理的需要。” 从上述规定看,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③会计报表。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由预算情况执行表、资产负债表、财政周转金报表组成。预算情况执行表是反映政府财政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定期书面报告;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某一特定时日一级财政所拥有的财力状况的报表;财政周转金报表主要包括财政周转金收支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投放情况表和财政周转基金变动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收支情况表用于反映各级财政管理的财政周转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财政周转金投放情况表用于反映年度财政周转金规模、财政周转金放款、财政周转金借出和回收情况;财政周转基金变动情况表用于反映财政周转基金年度增减变动情况。

2.行政单位会计。

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 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机关单位。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各党派和政协机关。行政单位会计是核算行政单位经费收支和结余, 反映和监督行政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①会计对象。行政单位会计的对象是行政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 如政府机关、部队等。②会计目标。《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指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 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 有利于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从上述规定看, 行政单位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③会计报表。行政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等。资产负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收入支出总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年度收支总规模的报表, 它由收入、支出和结余三部分组成。支出明细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

3.事业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是指受国家机关领导, 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 直接地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事业单位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①会计对象。事业单位会计的对象是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 以及经营收入的取得、成本费用的发生和经营结余的形成等资金运动过程。②会计目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试行) 》指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 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经营管理。” 从上述规定看, 事业单位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③会计报表。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收支结余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二)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不能全面、完整地揭示政府债务的真实信息。

近年来, 我国发行了大量的国债, 同时从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借入了相当数量的外债, 这些债务均为政府负债, 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但是, 现行预算会计不能提供这方面的完整信息。由于现行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 财政支出中只反映当期实际的还本付息数, 不计提利息支出, 政府的负债只反映当期本金数, 没有反映应由本期负担、以后年度偿付的利息数。另外, 一些地方政府为企业提供担保等事项时有发生, 这些或有事项形成的或有负债也没有予以充分披露。在收付实现制下, 政府的这些债务被“隐藏”了, 不能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 造成虚假平衡现象, 不利于政府有效监控财政风险、评估财政状况, 对财政经济的持续、健康运行带来隐患。

2.不能提供完整、透明的政府受托责任的会计信息。

自1998年以来, 审计总局连续公布1999—2004年度的财政审计报告, 政府预算及其相关信息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社会公众对政府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提出了新要求。虽然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各有一套会计报表, 并提供汇总的会计报表, 但各套报表自成体系、分别编报, 无法通过汇总生成政府整体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没有一套能够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现行预算会计虽然提供关于政府整体的预算报告, 但由于许多类别的财政交易 (如政府基金和预算外交易) 并未包括进来, 这些报告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政府整体的预算报告。另外, 长期以来, 我们只强调预算会计为预算管理服务, 预算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工具, 因而造成预算会计仅侧重预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的核算。财政部门每年向人大提交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也主要是针对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 对于使用财政资金所形成的庞大的固定资产及其使用情况、政府举借的债务以及还本付息情况、或有负债、税收支出、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等缺乏有关的信息披露, 不仅立法机关、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难以进行监督, 财政部门自身也缺少了宏观决策所需的重要信息。

3.不能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

在1998年颁布实施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 事业单位被定义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设立的“社会服务组织”, “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专家们也就据此而将其译为“公共服务机构”。 事实上, “公共服务机构”这一概念还不能容纳现在所有的事业单位, 只是代表了设立的初衷。从实际运行看, 事业单位大致有行政执法类、公共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仍然属于传统收付实现制会计模式, 因此, 不利于信息使用者了解事业单位整体财务状况和工作绩效, 无法有效评价事业单位管理资源的效率, 且现行的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相互割裂, 互不关联, 彼此采用不同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方法, 导致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 进而影响了对事业单位整体财务状况的评价。

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 除一些带有社会公共服务性质的部分事业单位继续由财政拨款补助外, 大部分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 而对于进一步走向市场、与财政脱钩的事业单位来说,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一些核算原则和处理方法将不再适用, 则需要建立一些新的与之适应的会计核算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

4.不能很好地与国际接轨。

中国的入世关键是政府的入世, 经济全球化使政府变成了企业或使政府企业化, 于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现行预算会计不能较好适应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 不能实现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 不利于会计信息沟通中的国际化需求。国际经济的发展, 产生了会计信息在不同国家间进行沟通的需求。而会计信息沟通的首要前提是不同的国家的会计信息必须使用统一的会计语言来表达。如果坚持使用本国的会计语言与国际经济组织进行业务往来, 必将面临沟通和理解上的困难。因此, 为了实现会计信息在不同国家间的顺利交流, 应采用国际化的会计语言。目前, 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还不够完善, 预算会计的国际化则是有其现实基础的会计国际化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 除会计标准之外, 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从各个方面加以配合和促进。

二、建立我国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的构想

(一) 明确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地位

我国一直以来没有区分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 根据我国预算会计所具有的特征,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仅仅只是反映预算资金流转过程的预算执行会计。与西方国家的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相比, 可以说我国至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因此, 从预算会计拓展为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 不仅是改变名称的问题, 而首先是转变整个会计观念的问题。随着我国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建立和完善, 其会计规范必将从制度模式逐步向准则模式转变。因此明确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 并制定出一套结构科学、内容完整、先后有序、概念统一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是我国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的基础。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必然也是公共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 需要一个系统的法律框架来支撑推进这项改革, 唯其如此, 才能为政府会计改革的推进和实施构筑一个更坚实的基础。具体操作中, 可以借助于《预算法》的修改, 将政府会计改革的相关法律精神体现出来, 再配之以《会计法》, 从而形成我国三层式的法律管理模式, 即《宪法》、《会计法》、《预算法》。在健全政府会计法制管理层次的同时, 还应当处理好政府会计准则与财务规则的关系。现阶段, 政府会计规范中仍然要保留财务规则。这是因为, 财务规则在我国预算会计体系中, 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 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喜闻乐见的规范形式, 而且, 财政资源属于公共资源, 应当符合纳税人的意愿,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能任意处置和支出, 政府会计只能反映资源使用状况, 要保证使用结果能够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还应当保留财务规则来规范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二)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是定义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主要概念, 如会计的目标、要素、主体、对象、适用范围和财务报告等核心概念, 以统驭和指导具体准则, 使各准则间的概念统一, 首尾一致。具体准则是按照基本准则的内容要求, 针对各种经济业务做出的具体规定, 对基本准则是一种遵守和服从的关系。

1.明确具体准则之间的相互关系。

财务报告类准则、会计要素类准则和特殊业务类准则三者之间的连接关系如下:①财务报告准则与其他具体准则之间。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应该首先建立关于政府财务报告的准则, 确定综合性的有关政府财务报告的模式, 并以财务报告为起点, 为其他具体业务的建立提供依据和约束框架。财务报告的列报准则规定通用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 它是规范财务报表本身的, 而不涉及对具体交易和事项的会计政策。其他的具体准则可以根据财政管理的需要, 在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其内容和范围。这是因为由于政府财务报告是所有政府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反映, 也是披露政府会计综合信息的规范性途径, 所有财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通过财务报告获取相关信息, 所有会计准则规范必然集中体现在财务报告的内容中, 财务报告的目标直接决定着财务报告列报的内容和形式, 是整个政府会计体系的最终成果, 同时也对其他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有指导作用。②会计要素类准则之间。会计要素类准则是政府非营利组织会计具体准则的主要构成, 其覆盖范围包括财务报告所列报的各个会计要素, 如资产部类、负债部类、净资产部类以及收入支出部类准则。各个会计要素准则之间应该是相互分工、相互协调, 相互补充的关系, 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所谓的分工与协调, 就是要做到各项准则之间在内在逻辑上没有冲突, 相互间没有矛盾, 它们在遵循统一概念框架的前提下, 独立成篇, 独立适用, 当某一具体业务准则不再适用, 可以单独修改而不影响其他准则的有效性, 或是可以出台新的准则修订和补充旧的准则。③特殊业务处理准则实现准则体系范围的完整覆盖。由于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能的广泛性, 使得财务报告准则和会计要素类准则无法覆盖政府各个方面的经济业务, 因而需要一些特殊业务处理准则以实现准则体系范围的完整覆盖, 做到各项政府经济业务有“则”可依。具体包括经管责任准则、融资租赁准则、管理会计准则、捐赠会计准则等。这些特殊业务类准则是从经济业务的特殊性出发, 以财务报告准则和会计要素准则为基础, 根据不同类型业务的个性差异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而制定。

2.明确应用指南与具体准则的关系。

针对具体准则所出台相应的应用指南、会计科目解释及业务处理办法, 是具体准则的细则和说明。它的出台弥补了具体会计准则缺乏操作性的缺陷, 在准则的操作性上替代了会计制度的作用, 大部分的会计人员可以直接利用它来规范具体的会计实务, 采取此种模式, 是将会计制度和具体准则有机地结合到一起, 比较符合国情, 也便于具体会计准则的推广。

(三) 立足我国国情按国际惯例建立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 商品意识和市场意识已经深深扎根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 国家已经从短缺经济进入买方市场, 市场机制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国政府机构的设置却仍然沿袭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其职能也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封闭、半封闭、政企不分、企业办社会的运行机制, 使企业正常的市场行为受到众多的“婆婆”的干预, 这就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作用被削弱。同时, 建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之上的庞大的政府机构, 由于分工过细, 权力过大, 造成了机构臃肿、人员过多、政企不分, 滋生出了官僚主义, 助长了不正之风, 也给财政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因此, 政府机构的改革, 就是要破除现行政府机构的种种弊端, 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这也是实现我国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机构格局的需要, 是把现行的官本位色彩较强的行政机构变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的需要, 是一场具有重大经济意义、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的深刻革命。立足我国国情、立足我国当前的会计环境, 积极的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

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 我国预算会计体系将向“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发展。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对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的划分方法, 即按照单位活动的目的 (而不是组织类别) 的不同进行分类。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企业会计则可以按照其核算重点的不同进一步划分为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应对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从整体框架上进行全面改革, 研究制定我国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预算会计体系在近期应由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构成, 在远期应是政府会计体系, 其中政府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是总和分的关系;事业单位会计在近期应纳入非营利组织会计, 在远期应向企业会计靠拢。把政府作为会计与财务报告主体, 引入“债权制”和“受托责任”概念。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应当提供全面反映政府业绩和财务受托责任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 披露预算情况、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等方面的信息。

(四) 改进并完善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报告体系

任何会计系统的基本目标都是提供信息以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财务报告是满足各类使用者信息需要的基本工具, 因为不同类别的使用者均需要通过财务报告获取报告实体的相关信息, 政府会计报告系统必须设计成能够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然而, 现行预算会计报告系统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透明, 不能满足报告使用者尤其是外部使用者的需要, 应当加以改进。在改进现行会计报表结构、项目的基础上, 增加编制现金流量表和政府整体的合并会计报表。完整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包括:及时提供有关政府支出和成本的可靠信息, 以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和控制支出;及时进行内部审计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并编制审计报告;将会计系统与计划、预算、现金和债务管理及审计系统相结合;报告有关非现金资源的信息 (资产、负债、人力资本) ;报告有关政府产出或政府政策后果的信息, 促使政府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成本管理;编制政府各部门和政府整体的财务报告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2)

[2].李建发.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2 (7)

[3].王国生/姚维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7 (10)

[4].赵建勇.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理论与实践 (第7版) [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 (3)

[5].汪红.浅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缺陷及改进对策[J].会计之友, 2005 (9)

3.政府组织改革 篇三

关键词: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会计;会计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改革

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是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单位以及非营利性质的各类事业单位的总称。他们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担负着不同的任务,具有不同的社会职能。

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从资源提供者处获取一定数量可以获得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但是,由于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性质的特殊性和目的性不同,他们并不是从得到的资源换取物质上的经济利益。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提高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而不是以利润等价物换取收益和报酬为根本目的。在与盈利性企业的比较中,除了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会计还有以下几个特点:(1)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的资源投入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目的不是取得利润流入;而一般企业则是为了得到更多的经济回报;(2)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的资本投入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而营利性企业则是按持股比例对企业的资产享有所有权;(3)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无实收资本,营利性企业有实收资本;(4)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对组织权益称为净资产,一般企业称为所有者权益;(5)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将净资产分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企业将所有者权益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会计基础是用来计算、记录和编制费用成本、收入成果等会计事项的原则和方法。选择什么样的记账基础,是根据业务或基金的性质来确定的。分析政府与非盈利性组织会计的核算基础和方法,要从根本性质来讨论。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大背景下,受托责任制和决策有用制的内在实质和外在表现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革,以解决信息市场中存在的利益冲突为基础的会计目标的分歧,直接决定了不同会计技术规范选择,换句话说,他也决定了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基础和会计方法的选择。

从基本的会计做账程序和计量标准来看,收付实现制旨在关注和控制会计主体在一段计量时间段内,流入的现金与流出的现金以及他们之间的差额,然后以这种方式的财务结果反映出这个企业在这段时间内运营管理的现状。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状况,来确认会计主体的在会计期间内的各种交易事项。收付实现制的好处在于,他可以客观并且详细的向各位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在某一段会计期间内,会计主体的具体的现金来源流入,支出使用和每个时间点的现金余额等信息。

相比较于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更像一本流水账,他最准确的记录了会计主体每天的现金流量,但是,他最大的缺点就是,从不反映会计主体资源的存量,也即,从不记录每笔业务事项对资产,负债的影响,那也更谈不上,成本费用的配比了。

权责发生制是指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在权责发生制下,收入和费用都是按现金收入支出或者未来现金收入支出(即债权债务)来进行确认的,而不是像收付实现制那样,以现金的收入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简单的来说,权责发生制就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应该实现的收入和应该负担的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应该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相反,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在本期收到或者付出,也不应该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权责发生制解决了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以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从会计不断完善以来,就广泛的用于各个国家的预算会计当中,各有利弊。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会计记录简单客观,利于政府对现金资源的管理。但收付实现制不能提供非财务资产方面的信息,在可比性方面与政府财政统计数据及国民账户体系不一致。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有助于使用者更加客观地评价报告主体的运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评价报告主体遵循预算的情况;为使用者是否向报告主体提供资源或进行业务往来的决策提供更充分的依据。但其执行成本较高,核算相对复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每一个中国公民则是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财务信息报告的最基本的获取者和使用者。在中国长期实行的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经济政策的指引下,各级地方职能管理部门对对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会计有着密不可分的影响,作为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财务信息报告的最主要的使用者,他对会计信息的披露和会计基础规范提出了新的需求。

传统上,中国的绝大多数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都是采用收付实现制来作为日常会计处理的原则,因为收付实现制更加注重现金流的变化,会计核算程序比较简便,政府与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依靠财政拨给的预算金额为基础,然后统一编制,下发人员管理费用,资本支出以及其他资源计划,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每年的费用支出不会超过现金预算,这也符合政府以及非营利性组织的传统管理模式和特点。既然追求利润回报不是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的目的,那么过于严谨的权责发生制的收入成本的配比也就不适合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的日常会计模式和准则。相比之下,收付实现制这种对现金流量有着更加有效的控制和监控的核算基礎,似乎受到大多数国家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的青睐。

然而,20世纪80年代掀起了一场全球化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这是在新西兰率先发动的,然后波及到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国,颠覆了传统意义上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把根深蒂固的收付实现制逐渐转化权责发生制或者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世界各国的会计改革先例促进我国会计模式新的思考,和更高的要求。

通过对世界各国会计环境的分析和对其改革方向的探究,以及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特点和不完善的预算会计准则等方面综合来看,逐步转化权责发生制是大势所趋,这样不仅可以加强我国现阶段宏观经济管理,跟随世界经济大方向,与各国会计接轨,对于增强财政透明度和执行力,提高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的工作绩效都有着莫大的帮助。鉴于我国会计发展才刚进入正轨,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于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会计这一方面经验不足,所以想一步到位的从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这个是不太现实,也是不可取的。从各国预算会计的改革发展经验来看,最适合我国未来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会计核算基础的改革方向,是沿着“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的轨道运行,稳步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改革。

对于改革的初期,在我国传统流传下来的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对于某些特点的业务采取权责发生制,这样可以保证日常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连续性,又为后续的进一步改革打下基础,稳定了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秩序。

对于改革的中期,从修正的收付实现制,逐步向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转变,即在基本上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某些特定的业务采取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比如政府拨款、捐赠收入和奖励支出、赞助支出等。在这一阶段,权责发生制的大范围实施,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会计信息结果,以现金出入为基础的预算平衡就會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预估的,可能发生的或有债务和收入。

最后阶段,则是从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向完全的权责发生制过渡,这一阶段改革的重心在于进一步拓展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系统,为预算会计核算基础向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创造有利条件。

从本文分析来看,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确认会计时间基础的两个极端,而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则是混合会计确认基础,逐渐拓展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推进方式将成为未来会计确认基础的发展趋势。(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罗烨.关于政府会计基础引用现金制还是应计制的一些探讨[J].大众商务,2010

[2]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研究课题组: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深化改革[J].财政研究,2002,(05).

[3]刘玉廷.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若干问题[J].会计研究,2004,(2).

4.政府会议组织办法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工作,保证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市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例会和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各局局长、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讨论通过需提交市人代会审议的重要报告,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

(四)通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安排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市委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报请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提请市人大及常委会审议的议案,讨论制定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五)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部门、直属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请示事项,听取重要工作情况汇报。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根据需要安排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

第五条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长办公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需处理紧急、重大问题时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为:讨论决定市政府下发的指示、决定、规定,讨论常务会议决策后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措施及问题,讨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

第六条 市政府副巡视员、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出席以上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同志根据需要列席以上会议。

第七条 市长例会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任务为:沟通工作情况,通报上周工作,部署本周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交流工作情况,研究需市政府集体讨论的工作落实措施方面的紧急事项。

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市长例会,专题调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阶段性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第二章 会议议题

第八条 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的议题,会前应当充分会商协调。

议题主办部门应当充分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及时反馈给主办部门。主办部门应当认真研究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对不同意见进行会商;经过会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报请市政府分管副秘书

长协调,必要时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议题,市政府法制办应当根据规定认真审查,深入研究,充分会商。经过会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请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分管领导协调。

第九条 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议题,提请部门应当写出协调、起草情况说明;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办应当写出审查报告。

第十条 提请市政府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经市长审定同意。

议题签批程序是: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查——分管副市长审核把关并提前与市长沟通情况——市长审定同意。

第十一条 议题经市长审定同意后,市政府办公厅承办处、市政府法制办应当及时将议题底稿和相关材料送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并附列席单位建议名单。

第十二条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收到议题后,应当对下列问题进行核对:是否符合审批程序,议题底稿是否完整,议题材料是否齐备,列席单位是否齐全。

第三章 会议通知

第十三条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应当根据市长的决定,及时拟出会议安排意见(包括时间、地点、议题、汇报和列席单位)。

第十四条会议安排签批程序是: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拟办——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市长审定。第十五条 会议安排经市长审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通知出席人员和列席单位。

第十六条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会前应当将与会人员落实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同志,会议开始时应当将到会人员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

第四章 会议文件

第十七条 市政府会议文件包括:

(一)议题讨论稿。文字多、篇幅长的,应当另附内容提要。

(二)议题起草说明。包括起草经过、会商情况、主要依据、需要明确的主要问题等。规范性文件议题,市政府法制办应当附审查报告。

(三)供会议决策参考的法律法规文本和文件资料。

第十八条 市政府会议文件份数根据出席人员和列席单位确定,全体会议一般为200份,其它会议一般为40份加列席单位数量;纸型为A4纸型。

第十九条 市政府办公厅承办处、市政府法制办应当于送交议题底稿时将会议文件一并送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第五章 会议纪要第二十条 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例会记录、录音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负责。会后,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应当及时拟出会议纪要呈批。

会议纪要依据会议情况综合整理而成,应当符合会议精神,如实反映会议内容,列明会议决定事项,做到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简短。

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签批程序: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拟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审核——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常务副市长审核——市长签发。市长例会纪要签批程序: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拟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审核——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市长签发。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会议纪要印发范围是:市委书记、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副巡视员、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同

志,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列席会议的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务处。市政府会议纪要应当按照正式文件加强管理。

第六章 会议报道

第二十三条 市政府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当在《九江日报》、九江电视台及时报道。

第二十四条 市政府会议需要市新闻单位派记者到会报道的,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通知。第二十五条 市政府会议新闻稿签批程序是:九江日报社记者拟稿——市政府秘书长审定签定。第二十六条 《九江日报》应当在收到新闻稿的第二天刊发,九江电视台应当在收到新闻稿的当天播发。

第七章 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第二十七条 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市长同意后召开。

第二十八条 市政府专题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承办处负责。

第二十九条 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召开,涉及几个部门的,由部门联合召开,不得要求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

第三十条 各部门召开全市性年度专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一般不开到乡(镇),不邀请县(市、区)领导出席。

第三十一条 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参加的全市性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市长审批;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性会议和各部门召开的本部门全市性年度工作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十二条 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专题会,由市政府班子成员组成,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任务为:及时总结、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与建议,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第三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俭的原则。提倡开短会,多开推动中心工作的现场办公会、务实高效的小型协调会。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要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节俭的会议形式。

第八章 会议纪律

第三十四条 市政府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应当准时到会。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会前应当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及时将情况告知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列席会议的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应当签到并领取会议文件。议题汇报单位应当由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一般可带1—2名随员;其他列席单位原则上由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主要负责同志因特殊情况不能列席的,应当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委托副职代表本单位列席,不得带随员。

第三十五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会议讨论过程中的不同意见不得向外扩散。会议内容需要传达的应当严格按照会议决定进行,一般应以会议纪要或正式发文为准。所发会议文件要妥善保管,标明密级或规定收回的应当在离会时交回。

第三十六条 市政府会议的录像、录音、摄影由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视需要统一安排。会议期间个人无线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应当将收集整理市政府会议安排、会议文件、会议原始记录、签到表、会议纪要、会议新闻稿及批示件,送市政府办公厅档案立卷归档。

5.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篇五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全额拨付方式是指财政部门和采购机关按照先集中后支付的原则,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采购机关必须先将单位自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汇集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需要支付资金时,财政部门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将预算资金和已经汇集的单位自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通过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一并拨付给中标供应商。

 行政单位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基层会计单位

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什么是行政单位年终清理的内容

1.清理核对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保证上下级之间的预算数和领拨经费数

一致。

2.清理核对本的各项收支款项。

3.清理本的各项往来款项

4.清理货币资金

6.转变政府职能 创新组织模式 篇六

努力促进行业商会服务发展新水平

如皋市工商联

(2010年04月01日)

近年来,面对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区域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如皋同业商会始终围绕“发展一个商会、打造一个板块、振兴一个产业”的奋斗目标,致力探索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经济工作的新模式,实现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先后组建了28家市级同业商会、29个镇级商会以及5个异地商会,其中,太阳能、液压机升格为南通市级商会,肠衣升格为省级商会,市级商会共吸收会员企业3233家,85%的规模企业都是商会会员,已成为推动如皋经济社会持续腾飞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追求“三个更高”,鼎力支持商会建设。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如皋同业商会应运而生。一是思想认识定位更高。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商会的组建工作,充分认识同业商会的组建和发展不仅符合中央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更是推动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迅猛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组织经济工作的全新模式。于2004年2月、2004年7月和2006年12月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同业商会建设的意见》、《关于放手发挥同业商会职能作用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同业商会职能权利的意见》三个文件,充分赋予同业商会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二是组织领导要求更高。把商会建设列入我市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市四套班子在商会工作方面的具体分工联系人,市委主要领导坚持每个季度对商会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对商会的组建、作用的发挥、活 1

动的开展多次作出指示。在党代会、人代会等重要会议上,对商会工作都做到有总结、有评价、有希望、有要求。三是专职队伍配备更高。在商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即工商联的班子和人员配备上,市委做到侧重倾斜、选优配强,2位驻会会长都有着丰富的基层一线和经济工作经验,从乡镇中选调了4位35周岁以下的年轻优秀公务员,在职人数达到10人,人员力量得到了大幅度充实和高标准配备。市委还从非领导职务干部中选派了部分懂经济、有能力、讲奉献的优秀干部到市级同业商会担任专职副秘书长,切实加强对同业商会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实行市级同业商会专职秘书长集中办公制度,强化了工商联对商会的管理与沟通。

二、打造“三大平台”,着力加快民企发展。以提高服务经济的能力为突破口,着力打造三大服务平台,在服务手段、职能、渠道等方面实现新提升。一是建立互助基金平台。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市工商联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金融部门协调,组织银企交流恳谈会,促进银企之间有效对接,目前与邮政储蓄银行的合作正在紧密进行;另一方面按照《关于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与发改委、人行等部门组织了市应急互助基金监督会,目前已有近百家中小企业申请加入,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二是建立维权服务平台。工商联加强与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09年5月份在全市成立了“如皋市纳税人维权中心”,并依托肠衣、液压机、太阳能、船舶、服装、纺织、黄酒、糕点、建筑、浙江等商会,首批成立10个纳税人维权分中心,进一步维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培训服务平台。为帮助民营企业应对金融危机规避风险,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09年11月份邀请华东理工大学教授王仁锋为近400名企业家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得到了参训企业家们的一致好评和欢迎。从今年开始市委将组织企业家赴上海复旦大学轮训。我市工商联将与华东理工大学联合举办企业家培训班,长期为会

员企业开展培训服务,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综合素质。

三、实现“三个助推”,竭力发挥商会作用。市委、市政府充分信任和依靠同业商会,赋予相应职权,积极发挥商会作用,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加快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实现了企业、行业、地方经济的“三赢”。一是以商会为龙头助推企业壮大。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是同业商会的重要职责,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商会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商会组织来推动企业和产业的做大、做强、做优。同业商会组建以来,我联充分发挥商会在行业内的龙头作用,使广大会员企业树立加快发展的理念,提升了会员企业的总体竞争力,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南通市液压机商会会长单位南通锻压设备有限公司、华东液压设备有限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利用自身影响,与高校合作,搭建研发中心服务平台,研发成果惠及商会企业,促进行业企业的迅速成长、逐步壮大。二是以商会为抓手助推产业发展。商会尤其是工业企业商会在地方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目前,如皋的十大重点产业推进体系中,涉及商会的有食品、新能源、服装等5大产业,相应的食品、肠衣、太阳能、服装等商会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制定产业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加大科技研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批以商会为平台的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正在形成。工程总投资6.8亿元、目标产值100亿的中国肠衣城首期工程已竣工,已有200家企业入驻园区;如皋市船舶商会通过举办“如皋船舶高层论坛”,促进我市船舶业竞争力的全面提升。目标产值100亿的长寿食品产业园区规划工作基本结束,医疗机械商会的专业园区、药品商会的医药商务中心和浙江商会的浙商大厦等一大批商会牵头的项目正在加紧推进。三是以商会为平台助推地方经济建设。以企引企、以企招商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突破的捷径,而商会正是推动以企招商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市工商联不断加大以商会为载体的招商引资力度,先后以太阳能商会、电动车商会、如皋浙江商会等为主体成功举办了招商活动,引进了一大批重大项目,如皋市浙江商会引进了投资达8亿元的“语言山”项目。去年10月份以举办长三角工商联联谊会为平台,成功召开了如皋投资环境说明会。在市工商联和如皋市浙江商会的共同努力下,如皋市荣膺2008浙商“最具投资潜力城市”称号。深圳、上海等地如皋异地商会也发挥了地缘关系的独特作用,积极主动协助各类招商活动,助推了如皋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四、发挥“三大功能”,合力共渡经济危机。面对全球金融危机严峻挑战,28家同业商会迎难而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根据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在引导会员企业坚定信心、反映诉求、构建平台、增强服务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抱团取暖、共渡难关。金融危机引发行业困境,外贸出口业首当其冲,作为传统出口行业肠衣产业遭受了巨大打击。困难时刻,肠衣商会理事会群策群力,抱团取暖,以会长陆金林为首的四家会长单位先后筹集7000多万元,用于收购会员企业的库存肠衣,解决了会员企业产品滞销和资金周转困难问题。09年随着肠衣市场行情的日趋好转,肠衣商会及时调整经营发展思路,在稳定国外市场的同时,加大力度开拓国内市场。目前肠衣产业走出困境,出口总量已占据全球30%,在行业重新洗牌后实现了新飞跃。二是联手出击、抢占市场。南通市太阳能光热商会在获知太阳能热水器即将进入家电下乡产品活动时,积极引导和鼓励会员企业进行“家电下乡”申报,在09全国招投标中我市元升、佳佳、奥斯特三家名列其中,其中会长单位元升所申报的28个型号全部入选。通过成功申报“家电下乡”活动,抢占了国内市场,壮大了太阳能产业。三是转型升级、提升档次。服装行业是受金融危机影响最大的行业。市服装商会通过树典型,促发展的形式,向全体商会会员宣传、推介重点企业的经验,号召广大会员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企业层次,全市服装行业销售、利税均有所上升,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态势良好。服装商会副会长单位南通泰慕士近两年投入了5000多万元引进德国、美国、意大利等国际一流设备,对产品进行转型升级,提升档次。公司计划将再投入500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与香港企业合作在上海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从贴牌加工向自主研发转变。

7.地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关系探讨 篇七

1.1 什么是非政府组织

关于非政府组织,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无统一的界定。

“非政府组织”这一术语的首次使用, 始于1949年的联合国。最初, 这一术语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组织范畴, 此后, 界定这些组织的术语逐渐开始复杂化, 如“自愿社团”、“非营利组织”、“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新社会运动组织”、“人民组织”等等。还囊扩了在意识形态、组织机构和实际活动等方面性质各不相同的范围广泛的组织, 包括学校、医院、慈善机构、俱乐部、宗教的互助会等等。有人甚至认为应把国际犯罪网、恐怖主义者和分裂主义者组织、秘密社会和贸易组织也划入非政府组织范畴之内。

在我国, 有学者认为, 非政府组织一般是指“非政府、非营利、为了民间公益事业, 在开发、人权、环境、难民救济等领域活动的组织。”

中科院哲学所徐崇温研究员以美国、加拿大为参照, 认为非营利组织, “是指在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 (即市场部门) 之外的, 以非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这里所说的非营利目的, 包括宗教、慈善、科学、公共安全实验、文学、教育、促进国家或国际间业余体育竞赛和防止虐待儿童或动物等。所以, 非营利组织涵盖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术、扶贫、环保、弱势群体保护等许多方面, 但慈善组织占据其中相当大一部分”。

可见, 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界定, 目前在国内较为流行的观点主要有四种:一是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纬度上界定。这种定义源于美国, 根据美国税法第501条中有26个条款中规定的对各类组织免征所得税, 凡是符合这些条款的就可定义为非营利组织。二是从非营利组织的社会“结构-运作”上界定, 这种定义是根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的萨拉蒙提出的, 即凡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及公共性等6个特征的组织就可视为非营利组织。三是从非营利组织形成与发展的目的和功能上界定。即凡是为了促进“公共利益”或是“特定公益事业”而形成与发展的社会组织, 皆可称为非营利组织。四是从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上界定。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 即联合国国民收入统计系统规定, 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其成员交纳的会费和社会的捐款。

由于从多角度对非政府组织进行了界定, 所以称谓也是多种多样, 有非政府组织 (简称NGO, 即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 、非营利组织 (简称NPO, 即Non-Profit Organization) 、第三部门 (Third Sector) 、非政府公共部门 (Non-Goveramental Public Sector) 、公民社会组织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 、民间组织以及中介组织等等。

综合上述定义, 我们认为非政府组织是指政府以外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并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社会组织。其主要致力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益性活动, 专门提供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不能、不愿或不能充分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1.2 非政府组织的特征

对非政府组织内涵界定的过程也是对非政府组织特征进行界定的过程。目前, 从学界来看, 大多数学者认同美国学者莱斯特·萨拉蒙 (Lester·M·Salamon) 的观点, 即认为非政府组织应该包括:

(1) 组织性, 指具有正式的组织机构, 有成文的章程、制度和固定的工作人员;

(2) 民间性, 指不是政府的组成部分或附属机构, 也不受政府领导和支配;

(3) 非营利性, 不以盈利为目的, 即使赢利, 也要将财务所得继续用于组织使命, 而不在组织的成员中分红;

(4) 自治性, 指具有独立的决策与行使能力, 能够进行自我管理;

(5) 志愿性, 在这种组织实际开展的活动中和组织内部的事务管理中, 都有显著程度的志愿参与, 特别是形成由志愿者组成的董事会并广泛使用志愿工作人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非营利组织又被称作是志愿组织、志愿部门。

2 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历程

(1) 萌发期 (1978-1984年)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带来了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农户的地位、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在这种情况下, 农户逐渐认识到农业技术的重要性, 纷纷求助农业技术服务部门, 这使得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已不能满足农户需求。这为我国非政府组织的萌发提供了空间, 当时农村出现了第一批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自下而上的技术服务型非政府组织, 如1980年四川省郫县成立的养蜂协会、1980年广东省恩平县牛江镇成立的杂优稻研究会。

(2) 发展期 (1984-1989年) 。

从1984年开始,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 这也给城市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和环境, 城市非政府组织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对浙江萧山市的一项调查表明:“1984年起社团发展进入高峰, 到1987年四年间共成立新社团44个, 比前五年的十五个大大增加。它开始突破科技领域, 向经济、文艺和体育方面发展。”

(3) 低潮期 (1989年-1993年) 。

应对当时非政府组织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 标志着我国开始对非政府组织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1992年底经确认登记的社会团体数量比1989年初大约减少约4万个。

(4) 膨胀期 (1993年-1998年) 。

1993年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下, 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开始进行, 在这种影响下, 非政府组织又进入快速发展期。这个时期, 每年新增社会团体约3万个。据统计, 截止1998年底, 我国非政府组织约有20万个, 民办非企业70万个。

(5) 规范期 (1998年-) 。

1998年颁布实施的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后, 民政部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整顿、清理、查处一批不符合《登记管理条例》的非政府组织, 合并了一批宗旨、业务范围相同的非政府组织。到1998年底, 全体社会团体数量由1996年前的20余万个减少到16.5万个。虽然数量在减少, 但质量在逐步提高。

3 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关系

(1) 地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 政府职能的进一步厘定, 各级地方政府的能力和行政绩效在行政生态变革的环境中逐步提升。在各级政府从“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的语境中, 即政府有所管、有所不管, 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的领域开始出现政府治理的“盲区”。当然, 这种“盲区”出现的原因多种多样, 而非政府组织恰恰活跃在这些领域, 这为地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合作提供了机遇。

对于自上而下的具有浓厚官方背景的非政府组织, 由于这类组织要么是由官方直接组建, 要么是由政府部门改制而成, 要么是出于资源获取的目的而挂靠在某一政府部门之下, 无论哪种情况, 其均具有官方性质。这类非政府组织与官方的关系密切, 可以分享政府的权力资源和财政资源, 自然他们也担负着一定的政府分接下来的责任, 从而逐渐演变为“准政府组织”。正如学者田凯所言, 这类组织的运作方式就是“组织外形化”, 通俗地说就是“一个部门, 两块牌子”, 具体地说就是, 中国的许多慈善组织都宣称自己是“民间非政府组织”, 但实质上, 它们都依托于政府的民政部门, 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也直接来自于政府, 其组织也以与政府极其相似的逻辑在运作, 从而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组织形式与实际运作逻辑的背离。

对于具有广泛民间基础的非政府组织, 各级政府能够与其保持较为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与政府的互补性特征, 即政府在行政实践中, 有一种能够出现自发力量形成的民间组织来处理好一些基层社会事务的心理, 而民间组织恰恰迎合了这种心理需要。他们既不参与权力资源的分配或争夺, 也不涉及财政资源的安排, 而是通过提供新的社会资源、产生新的社会活力的方式与各级政府形成功能互补的社会结构。他们的进入, 促使了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拓宽、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意识加强。基于此, 各级政府都会给这类组织的发展让渡一定的政治空间, 学者刘祖云认为“政府对于这类民间组织从心态上看是比较宽容的, 因为它们既给政府‘分责’, 又不与政府‘分利。’”

在中国的国家非政府组织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专注于赈灾扶贫和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二是工作地点多为较贫困的边远山区;三是与政府多为合作伙伴关系。这一关系是建立是中国政府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双向意愿和妥协的结果。一方面, 中国政府在社会底层让渡一定的政治空间, 引入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运作模式, 既适应了世界“公民社会”的政治话语体系, 又可以获取一定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基金, 同时还引进了发达国家社会治理的一些新理念。另一方面, 国际非政府组织要想进入中国社会领域, 没有中国政府的支持是不可能的, 所以, 这类组织在中国的发展选择的是“以合作求公益”的运作模式, 在充分考虑中国政治与文化习惯的基础上来表达自己的价值关切。

(2) 地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冲突关系。

地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冲突, 不仅表现在价值方面的冲突, 还表现在资源方面的冲突。

①价值冲突。

关于价值冲突, 其实质是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性问题。学者段华洽等人通过研究提出了非政府组织合法性的四层内涵, 即社会合法性、政治合法性、行政合法性、法律合法性。基于这四层合法性, 只要有一层是不合法的, 它与政府的关系就是“破坏性冲突”。政府对待这类组织的态度是很明确的, 会把它看作是威胁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力量而予以打击和排斥。上世纪90年代的“法轮功”组织就是一种不具有四层合法性内涵的非法组织, 事实说明它给我们的社会稳定带来了威胁。因此, 政府对这类组织就必须予以坚决打击。“法轮功”组织的运作同时启发我们, 政府还要对潜在的不合社会价值的组织高度警惕, 防止其蔓延和扩大。

②资源冲突。

能够与地方政府发生资源冲突的非政府组织首先是合价值型组织。地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在资源方面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两方面:权力资源的冲突和财政资源的冲突。权力资源的冲突发生在政府与具有浓厚的官办性质的非政府组织之间, 这类在担负一定的社会管理责任的同时, 也会参与政府权力的分享, 这意味着一级政府的权力会削弱或分散化, 如果权力、权责的分配不科学、不合理, 自然会表现出两者之间在管理中的冲突。

财政资源的冲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那些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支持的非政府组织, 它们与某些政府机构或部门会形成直接的财政资源的竞争;另一种是那些财政资源不依靠政府的非政府组织, 它们与政府形成了一种间接的资源竞争关系。这是因为, 双方的财政资源最终都来自社会公众。政府的财政来源于公众的纳税, 而非政府组织的财政资源则主要来自于公众的捐献。因此, 当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缺乏效率并引起公众的不满时, 公众就会减少对该项服务纳税的意愿并向政府施加减税的压力, 从而把资源转向更有效率的非政府组织。

摘要:从严格意义上来讲, 研究府际关系不应包括非政府组织, 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 整个社会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特别是在一些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尖锐的领域里, 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尤为活跃和集中, 它们往往发挥着政府和企业所没有或难以充分发挥的作用, 因此, 考察地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就显得十分必要。

8.美地下武装组织企图推翻政府 篇八

利用妻子抚恤金,启动推翻政府组织

2011年7月,美军列兵阿奎奎怀孕5个月的妻子迪尔德丽(也是军人)突然死亡。两天后,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阿奎奎可以领取50万美元的抚恤金。

列兵克里斯托弗·所罗门的妻子希瑟被军方除名。阿奎奎和所罗门同病相怜,相见恨晚。阿奎奎说,他的妻子是被军方害死的,是军医给她开的药导致了血栓,他要复仇。

2011年9月,阿奎奎利用假期去了华盛顿,豪掷3.2万美元,买下14支枪和其他军事装备。阿奎奎对美国大选有些看法。他认为奥巴马是个出色的演讲者,但他打“种族牌”的举动让人讨厌。

购买枪支后,阿奎奎开始在军营里寻找对军队失望的人。比他小1岁的列兵罗克非常想到伊拉克前线服役,而不是“整天在美国洗盘子”。在基地修电脑的迈克尔·伯内特一心想要推翻政府,与阿奎奎一拍即合。

阿奎奎向伯内特推荐了电子游戏杂志《游戏密报》上关于一种游戏的文章。在这个游戏中,美国反恐部队“彩虹小组”与恐怖组织“真正的爱国者”展开较量。游戏中的很多画面赋予了恐怖分子殉道者的形象,他们因为不满美国贫富不均等现实问题而采取行动的情节,深深吸引了阿奎奎和伯内特。于是阿奎奎成立了“F.E.A.R”组织,即“永远不死、时刻准备”的英文首字母组合。

FBI介入调查,地下武装组织被摧毁

阿奎奎在华盛顿州购买了36万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基地。此后,阿奎奎开始用那篇关于游戏的文章招兵买马。在阿奎奎的构想中,炸弹研制成功后,他要去佐治亚州萨凡纳市的福赛斯公园,并对该地区的苹果下毒,以制造经济混乱。阿奎奎的“远景规划”是,杀死奥巴马总统,在2031年7月17日推翻美国联邦政府,“还政于民”。这一天是他的妻子迪尔德丽去世20周年的纪念日。

但阿奎奎购买枪支及军用装备后,一位女性亲戚向警方报告了这件事。随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和美军宪兵刑事调查组展开了调查。阿奎奎等人很快被捕。

上一篇:《下雨了》教案设计下一篇:司法局,述职述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