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扬尘整改通知(共10篇)
1.建筑工地扬尘整改通知 篇一
金政[2012]23号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水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庙李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金水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金水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降低PM2.5—PM10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基础,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市区四环路内(含四环)涉及我区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待建空地。
二、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臵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臵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臵防溢座,顶端设臵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0.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11.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臵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13.城区管线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顶管式施工工艺,以避免大面积破损路面,减少产生扬尘、垃圾。
(二)拆迁工地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臵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拆迁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臵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臵防溢座,顶端设臵压顶。
3.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4.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臵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组职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金水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张华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孔之见、区城乡建设局局长彭英任副组长,区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监察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设局,由彭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庙李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
四、责任划分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待建空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由庙李镇、各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并建立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全面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街道办事处下达扣款通知书,并抄送市财政局进行扣款。
八、考核办法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的日常督导、巡查和考评工作。
(二)采取日常巡查、周例会、周报、月考评、季通报、年总评的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月对庙李镇、各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排名,每季度进行通报小结,年底进行总评。
(三)月考评。
1、根据我区在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活动月排名情况,对综合整治措施得力、达标工地比例高的镇、街道办事处给予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达标工地比例低的镇、街道办事处实行财政扣款,具体奖惩标准如下:
(1)当我区在全市排名第一名时,对区排名第一的镇、街道办事处奖励5万元,对排名末位的镇、街道办事处实施财政扣款1万元。
(2)当我区在全市排名第二名时,对区排名第一的镇、街道办事处奖励4万元,对排名末位的镇、街道办事处实施财政扣款1.5万元。
(3)当我区在全市排名第三名时,对区排名第一的镇、街道办事处奖励3万元,对排名末位的镇、街道办事处实施财政扣款2万元。
(4)当我区在全市排名第四名以后,未被市政府财政扣款
(1)当我区在全市排名第一名时,对前五名的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80万元,70万元、60万元、50万元、40万元。
(2)当我区在全市排名第二名时,对前五名的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3)当我区在全市排名第三名时,对前三名的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25万元、15万元、10万元。
(4)当我区在全市排名第四名以后,对前三名的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8万元,对后三名的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实施财政扣款5万元、3万元、2万元。
(五)总评。根据排名情况,奖惩标准如下: 1.对前三名的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对后三名的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实施财政扣款8万元、5万元、3万元。
对总成绩突出的,由区政府对相关镇办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综合排名总成绩落后的,由区政府对相关镇办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考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011-
2.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任书 篇二
西沣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DK-B项目A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各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乙方)
《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7]12号)、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建发[2017]77号)、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30号)、长业建设集团西安分公司《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集西[2017]0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公司扬尘污染防控目标的实施,层层落实扬尘污染防控责任制,建立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扬尘污染防控目标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扬尘污染防控法规的规定。
2、制定完善的项目有关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条例、管理制度和奖罚条例,并督促乙方贯彻实
3、项目部每月组织四次定期扬尘污染防控大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乙方的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直接领导和进行监督。
4、甲方应及时提供扬尘污染防控所需用品,以确保乙方扬尘污染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乙方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遵守扬尘污染防控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制定的有关扬尘污染防控的标准,协助项目经理部及公司开展好扬尘污染防控的知识普及及教育。
2、责任期内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裸土大面积裸露现象、扬尘未受控制等媒体曝光事故,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为零);配合甲方做好扬尘污染防控的建设及目标的实现。
3、定期组织和配合开展扬尘污染防控活动,发挥主动精神,在施工前向项目部提出有预见性地问题,提出办法,共同订出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的一切扬尘污染防控检查,督促与决定。
5、奖罚:如乙方在扬尘污染防控期间,能遵章守纪,无较大、重大不良影响的则奖 100元/天。
三、本责任书期限为合同有效期。
四、本责任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安全科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项目经理): 乙方签字:
3.建筑工地扬尘整改通知 篇三
前一阶段,省政府已抽调全省环保系统110名人员、公安系统110名人员组成环保公安联合督察队伍,在此基础上,7月8日,省政府再从河南警察学院抽调1000名学员,利用假期两个月的时间,与环保公安联合督察混编分成10个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千人计划”专项行动。
昨天清晨,派驻我市建筑工地的36名环保督察志愿者完成培训,进驻我市。昨天上午,我们与省环保督导组进行了对接,随机抽取了市区15个工地,开发区3个工地,每个工地安排2名志愿者。同时完成了工地路线、点位的认领。今天上午,就会陆续进驻工地开始督察。
而且,现在抽取的工地每周更换一次,大家不要攀比,2个月时间,总是会轮到你的工地的。环保志愿者统一着警服,佩戴胸卡,不仅对蹲点工地进行督察,还会向周边辐射,还会组织暗访夜查。大家要高度重视。昨天省环保厅的领导专门交待,不管去哪个工地,都要保障志愿者的工作安全和人身安全,都是年轻的学员,血气方刚,还有一部分女同志,大家一定要安排好,保证有呆得住的地方,交通、吃饭、住宿,都不用我们管,省里统一安排。
通报第一批被抽取的工程项目:
星海国际,平原体育会展中心,松江帕提欧,惠邦华恩城,伟业中央公园,金辰国际,褐石公园,玫瑰榕园,尚都国际,马小营棚户区改造,十里铺棚改项目,东水东棚改项目,金鼎花园,兰亭大厦,紫星花园。
督查内容:(在新闻上看到,有什么变化再说)
一是各类施工工地扬尘,重点督察施工工地开工前是否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人员到位”;
施工过程中是否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是否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其他三项是各类道路扬尘、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
督查方法
一是现场督察。对建筑工地,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开展现场督察,及时发现问题。同时,督察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履职尽责情况。
二是问题上报。各督察组以日报的形式报送所属区域的省环保、公安联合环保督察组,然后以日报形式报送省环保督察办公室。
三是问题交办。省环保督察办公室定期汇总整理各督察组上报问题,及时向市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明确督办问题,整改要求和落实时限,督促各级政府整改落实。
四是问题整改及后督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督察指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报送整改报告。省环保督察办公室将组织督察组开展后督察,监督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问题整改完成的予以销号。
处罚办法
李和平厅长在会上透露,要解决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法律教育、政策教育、经济处罚,这还不够,必须加一个依法处置。
有些人,尤其是一些大企业负责人,他们不在乎你罚那几万块钱,但是他就怕你给他拘留起来。不说刑拘,就治安拘留,给他弄到拘留所里15天,他首先人面失尽,出来就会入木三分,入脑三分。他会教育他的集团,董事会,经理层,咱可得好好干。施工企业,你拘留项目经理三天,他就乖了,就会遵守“6个100%”抑尘措施。
从近期支队巡查、排查的情况,以及省厅综合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工地,在扬尘防治方面,认识到位、行动积极、措施得力,已经取得一定效果。但是,仍有个别工地,在当前环保问题如此突出,我市大气环境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不重视。个别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做到扬尘防治与生产作业、工期进度的一并安排布置,一起检查落实,心存侥幸,等待观望。一方面,一些企业有时会问,扬尘工作啥时候会松一松,督导组啥时候会来,啥时候走。这些举动,都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的表现。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只有开始,没有终点,必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正是有这种思想观念,导致现场覆盖、洒水保湿等问题,一直出现反弹。
观念陈旧,重工程进度轻扬尘防治思想存在,尤其是一线作业人员扬尘防治意识薄弱,导致现场裸露覆盖等问题极易反弹。
二是压力传导不均衡。从近期的一些事例分析,扬尘防治工作压力传导不均衡,我们每次召开的会议,来参加会议的人员,是否将会议精神向公司老板汇报、是否向项目部进行传达、是否向作业班组进行安排布置,一些项目,我们予以了行政处罚,罚款是谁交的?是否真正是公司所交?公司老板是否知道?
为何不给老板汇报?这里面的原因,我就不说了。大家心知肚明。但是,也正是不给老板汇报,就不会引起老板的真正重视,直接导致扬尘防治工作落实不力,比如,购买防尘网、采购设备领导会不会给审批,扬尘防治与工期进度的冲突、矛盾问题领导层面能不能理解。
三是制度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六个百分之百、20条标准,这里面,既有软硬件的要求,也有制度层面的规定,比如,大气法中的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湿法作业,20条标准中的每天洒水4次,这些落实的都不是很好。尤其是土方开挖和桩基施工阶段,大家或许都在抱怨没有办法解决。不是没有,而是观念滞后,制度不落实,分段作业,为何要这样规定,那就是要求开挖不能大面积铺开,开挖的施工作业面打开防尘网,挖完以后立即覆盖防尘网;择时施工,就是有风易扬尘的天气不要进行土方施工,我市规定白天不能进行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就是挖土装车的时候,或者桩基施工的时候,覆盖的防尘网打开以后,要有喷雾设备进行喷雾,或者挖土前要对土方含水量进行判断,含水量低的情况下,要提前进行洒水,增加含水量,不能出现扬尘。再有,项目部也制定了防治方案,方案对各个班组也提出了要求,比如,现场堆放的砂石物料,工人在使用后应及时覆盖。等等,这些都是制度,落实了没有,恐怕只有我们现场人员心中有数。
四是人员不到位。当前,绝大部分现场,公示牌中均填写了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员,但是,这些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履行职责,专职人员是否真正专职?管理人员是否真正管扬尘了?特别是监理人员。
五是设备不启用。雾炮、喷雾设备形同虚设,不启用 一是涉土施工,裸露黄土覆盖不及时、不严密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施工作业打开后的防尘网不覆盖或者覆盖不及时,再则就是覆盖标准不高,没有按照20条标准的要求,进行20公分搭接、接缝处用钢丝绑扎。白天施工晚上盖、晚上施工白天盖,作业面以外全覆盖,砂石物料随时盖。场内道路和基坑坡道未采取任何防扬尘措施,基坑内大量砂土裸露未覆盖,而且现场搅拌混凝土,扬尘污染严重。西安采取了基坑坡道必须硬化处理的措施。我们也可以采用
二是作业时覆盖的防尘网打开过大。比如基坑挖土、基坑放线、抄平以及护坡施工作业时,没有执行分段施工的规定,防尘网大面积揭开,一旦揭开,后续管理一旦跟不上,就会造成覆盖不及时。
三是垃圾清运不及时。20条标准中明确规定,楼层垃圾随进度清理,模板拆一层、垃圾清一层、地面冲一层,并没有做到位,再则,楼梯周边的建筑垃圾也没有及时清理。
四是洒水保湿及路面清扫问题,个别工地只做表面文章,大门口能够清扫、定时洒水,但是工地里面,道路上,清扫不及时,尤其是装卸加气混凝土砌块,洒落的垃圾,清扫不及时。
五是护坡喷浆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六是仍有个别工地现场搅拌砂浆。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4.建筑工地扬尘整改通知 篇四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相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有效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水平,最大程度减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为全区大气污染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扬尘防控标准,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实现工地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和装配式施工,提高全区建筑施工工地标准化文明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政治责任感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扬尘治理责任人,坚持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与施工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细化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标准
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及局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贯彻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X建质安〔2017〕XX号)、《XX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七届)第26号)、《2019年全省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法规标准和文件规定,进一步细化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标准。
1、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应明确工程项目扬尘控制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扬尘控制各项措施的落实,合理安排工期,将扬尘防治费作为文明施工措施费之一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重污染天气扬尘管控应急预案,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应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围档设置应符合《XX市市区建设工程围挡设置规范》。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外侧醒目位置应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公开建设、施工、监理、监管单位扬尘管控责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施工现场出入口内侧必须配备自动化冲洗装置,设置排水沟、泥浆池、沉淀池等设施,同时要配备不少于2把高压消防水枪,安排专职冲洗人员负责对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车轮、车身等进行二次冲洗。
5、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设置沉淀池,保持排水畅通,不积存污水,泥浆、污水、废水等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市政管网。
6、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施工现场物料应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
7、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各区域保洁工作,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持场内道路整洁湿润,并做好出入口门前“三包”,确保建筑工地大门左、右两侧各50米范围内道路干净整洁。
8、施工现场应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视频监控重点安装部位包括工地主进出口(车辆进出口)、工地制高点(或塔吊处)、基坑施工作业面、材料加工区及其他有需要监控的部位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上以的建筑工地应至少安装1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施工单位要保证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使用,并配备必备的电脑和存储设备,保证项目部和企业对施工现场实施实时监控。
9、施工工地临近易产生扬尘部位的围档顶部、场地内的主干道和外脚手架安全网外应设置连续喷淋降尘装置。
喷淋降尘装置的设置要求:围挡顶部和施工道路两旁每边应连续设置至少一排;扬尘作业区应每9平方米至少设置4个喷嘴并确保全覆盖;外脚手架安全网外应按立面每隔不超过20米设置一圈,并在顶层至少设置一圈。
10、施工现场作业区应按施工体量配备多台移动雾炮机、洒水车等进行常态化、不间断的喷雾洒水降尘,特别是在拆除、土方开挖、石材切割、清扫等作业时,应大幅增加雾炮、洒水作业。
桩基和土方开挖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分区域进行施工,对非施工区域采用土工布进行全覆盖。
11、施工现场应使用预制混凝土和砂浆,现场少量搅拌的应采取防尘封闭措施;水泥和其它易扬的细颗粒建筑物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预拌砂浆筒库下部出料口及搅拌设备应采取封闭措施,搅拌作业场地四周应设置挡水坎,防止泥浆外溢。
1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临时存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垃圾清理时,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楼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各类废弃物,严禁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物料的尘埃。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13、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散装物料和闲置场地禁止裸露。对短期堆放的,应使用土工布进行完全覆盖,不得透过覆盖材料看到被覆盖物。对长期堆放的,也可采用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14、渣土运输必须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车辆通行许可,运输车辆必须采取篷布密闭措施,严禁超载。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盯守检查,凡是车厢密闭不严、冲洗不净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施工现场,确保驶出车辆不带泥上路、不抛洒滴漏。
15、在各地政府划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域内的施工工地,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所使用的燃油必须达国Ⅱ及以上标准,严禁使用渣油、重油等伪劣油品,严禁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16、遇有重污染天气预警和有特别管控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应急响应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措施
1、严格开工查验。工程项目开工前,局相关职能科室必须要对项目开工手续、合同备案内容、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扬尘公示牌、道路和场地硬化、冲洗设备、排水系统、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及扬尘防治的有关措施等进行查验,未通过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不得开工。
2、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属地管控责任,建立建筑工地动态管控清单,明确监管单位及责任人。要对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日常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成立专门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检查组,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重点严管处于前期挖土、基础工程和后期收尾阶段的工地,严查施工现场土体裸露、车辆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道路积尘、高空抛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确保施工扬尘防治不留真空、不留盲区,全覆盖、全过程。在重要节日、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要增加检查频次。
3、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及局相关职能科室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凡检查不合格的工地、“六个百分百”不落实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对屡改屡犯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大处罚力度,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经济处罚、信用扣分、媒体曝光、一票否决等措施,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凡被省、市、区“XX”、大气办通报、曝光的建筑工地,经查实后一律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努力提升施工扬尘治理实效。
4、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及局相关职能科室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双月27日前报送《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检查评定情况汇总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前报送本地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情况,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地区全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区住建局将定期对各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和考核,对施工扬尘治理较差项目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邮箱:XX
5.建筑工地扬尘整改通知 篇五
为继续推进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近日,X城市城市管理局在梳理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一季度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六个百分之百”全面落实到位。
(二)工地规范化整齐化落实到位率80%以上。
(三)严把关口,确保有序复工复产。
二、治理范围
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具体区域范围包括:城区一镇七办、X城经济开发区(含金匠工业园区)。
三、精细化管控措施
进一步引深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巩固和完善好的经验做法,在“抓牢三级包联、落实三个标准、保持三个常态、坚持两个结合”的基础上,推进精细化管控,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监管。
(一)强化事前监管,确保在开(复)工准备阶段扬尘治理相关软硬件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1.开办“施工扬尘治理培训班”。在春季建筑工地全面开(复)工之前,组织建设、施工、监理、渣土运输等单位和企业代表,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签订承诺书,提升其治理扬尘的意识和自觉性。
2.督导配备和提升硬件设施。按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配备远程视频监控、PM10监测、施工围挡、喷淋(雾)设施、车辆清洗、防尘布、垃圾贮存池等设施设备,硬化工地出入口、主要道路等区域,确保相关硬件设施配备到位。
3.督导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和企业签订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等协议,建立施工现场清扫保洁制度,明确施工扬尘治理具体责任人并公示。
(二)严格事中监管,确保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阶段管控到位,“六个百分百”全面落实。
1.场地平整阶段。严格落实湿法作业,使用雾炮机、洒水车等设施设备压尘抑尘,确保施工场地作业面保持湿润,避免扬尘。已经平整的场地,在完工当天要使用无纺布覆盖,确保覆盖严密、平整。
2.基坑开挖阶段。要分区开挖和覆盖。坚持湿法作业,在挖掘土方、桩基钻孔、截桩破碎等作业过程中,使用雾炮设施。基坑边坡覆盖无纺布,要铺设牢固、拼接严密,无露尘现象。裸土和暂未清运的堆土要堆拢规整,按标准覆盖和固化。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等级预警时,停止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等起尘作业。
3.主体修筑阶段。及时硬化新增施工道路,确保道路两侧无裸土。建筑物料按标准堆放和覆盖。外脚手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塔吊喷淋设施、脚手架上端喷雾设施要正常使用。切割墙(地)砖、石材、砌块、木料和钻孔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清运,杜绝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现象。渣土运输车辆驶离施工场地时按标准冲洗,严禁带泥上路。场区内及门前道路100米范围内路面保持清洁,无“脏乱差”现象。
(三)加强事后监管,确保工程收尾竣工期间管控不缺位、不断档。
1.楼体清扫期间。工程结束后,在打扫楼内外卫生、清理建筑垃圾和拆除工棚、围挡等临时建(构)筑物过程中,要采取湿法作业、密闭清运。
2.拆除监控设备。主动联系环保、住建部门或相关技术人员,拆除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监测设备。
3.落实抑尘措施。对暂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督促使用全新的可降解环保聚酯防尘布覆盖。
(四)严把开(复)工关,确保有序复工复产。
1.建立两级开(复)工验收制度。初审由相关执法大队负责;复审由局里统一安排。初审合格后,相关执法大队将《复审申请》报局施工扬尘治理办公室;局里安排进行实地复审验收。
2.联合把好开(复)工关。将“六个百分百”作为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复)工。验收通过后由市重点办、大气办审批盖章。动态管理中一旦发现有“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将第一时间向市重点办、大气办通报,立即停止保供,责令限期停工整改并立案处罚,整改不到位不准开(复)工。
3.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对于市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根据空气指数情况,优先对其施工工地进行开(复)工验收,除土石方作业,确保其他施工作业正常进行。
(五)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依法严查严处。
6.建筑工地扬尘整改通知 篇六
建筑工地控制扬尘污染目标责任书
根据《郑州市“蓝天”工程白皮书》(2013-2015)和《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郑政[2013]18号)、《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6号)工作精神,为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我作为
工程项目相关负责单位特向项目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该项目控制扬尘污染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扬尘控制的有关规定、文件、部署和通知要求,把控制扬尘工作纳入重要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建立标准化示范点,积极开展“绿色环保工地”创建活动。
二、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控制施工扬尘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工作总负责、总协调,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负责建立公司级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直接责任人,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负监督责任,对施工工地扬尘整治不力行为及时制止,对不接受监理整改指令和不整改的,要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在新工程开工前,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编制
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逐级签订控制扬尘污染责任书。并将上述资料和经环保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并纳入一并纳入项目开工报监资料之中。
四、严格按照《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郑政[2013]18号)标准要求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控制,建设工程现场控制扬尘达到如下目标:
1、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
2、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0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部设置压顶。
3、主题外侧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保持整洁,厂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采用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计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畅通,污水未经处理不进入城市管网,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将泥土带出现场。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采
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在场内转运土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覆盖。砂、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凌空抛掷、抛撒。
10、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1、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严禁使用煤、炭、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2、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大的工程,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我们愿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属地网格化监督管理。
如不能实现上述控制施工扬尘管理目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追究。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五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报项目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市城建委备案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7.建筑工地扬尘整改通知 篇七
建筑市场扬尘污染防治的整改情况报告
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市政府大气办督导组对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中发现了部分工地不符合施工要求,根据市政府大气办督导组对我县建筑工地提出的意见,**县住建局将对存在问题的工地进行严格的督导复查整改,期望整改到位,现就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
问题:土方有遮盖措施,但是没有盖严实,工地现场有大量回填土裸露。
整改方案:立即整改,整改措施:组织人员对裸露土方进行全方位覆盖。
二、**小区项目
问题:门口没有洗车设备,没有喷洒扬尘措施。
整改方案: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立即在门口设置冲洗设备,对车辆进行冲洗。工地新增喷洒小车,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措施。
三、**项目
问题:有大量土方裸露,施工道路都是沙土,没有发现洗车设备。
整改方案:立即对裸露土方进行覆盖
整改措施:已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覆盖,新增洗车设备。
四、**项目
问题:大部分土方没有遮盖,没有发现洗车设备,没有用水喷洒地面,土方运输车辆没有任何覆盖,砂石料大部分裸露堆放在施工道路两侧
整改方案: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已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覆盖,工地已经有冲洗设备,及时对地面进行洒水、砂石料及车辆进行覆盖。
五、**项目
问题:没有看见洗车设备,土方有遮盖,盖不严。
整改方案: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立即购买冲洗设备放在工地大门口,对土方进行覆盖。
六、**
问题:大量土方遮盖不严
整改方案:立即整改
8.建筑工地扬尘整改通知 篇八
2016年11月25日接到河南*****监理有限公司转发河南****限公司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后,我施工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的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改现场安全隐患的专项检查”,针对现场安全施工涉及的安全隐患的方案、部位、设备器具进行排查及整改。结合该项目施工进度,集中检查和整改的项目如下: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外架搭设及维护,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
4.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搭设、验收和日常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钢管扣件外径、壁厚符合规定情况和外脚手架是否采用阻燃密目安全网。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6.施工现场消防机制的建立健全。针对消防制度的落实和消防演练是否与施工实情相符,组建完整的临时消防队伍;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器材,满足施工现场安全消防需要,工人宿舍统一使用空调取暖,杜绝私拉乱扯自行购置取暖设备。生活区煮饭由持健康证的专业厨师统一食堂供应,采用统一热水器供应。
7.临边及孔洞防护情况。按标准规范要求对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情况;安全网的支搭情况;一线操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涉及上述几项问题,项目部逐一检查并按照规范规定进行整改落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落实责任,执行中加强检查,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切实防范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坚决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力争做到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达到100%!
9.工地扬尘治理情况汇报 篇九
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实现“天更蓝”的目标,我局对辖区建筑、拆迁和道路建设工地的扬尘进行了集中整治。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会同区城管局、环保分局、食品卫生监督局及各辖区街道办事处等对我区34个建筑工地、3个拆迁工地、2个道路建设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治理。
一、主要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到人。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和整治范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区34个建筑工地、3个拆迁工地和2个道路建设工地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组织20余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工地进行全面巡查。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扬尘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任务,定期通报包挂工地整改进度,为扬尘控制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施工工地扬尘工作评分表、检查情况评分表,对一周整治情况、存在主要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营造宣传氛围,提升整治成效。整治活动开展初期,
场,大风天气严禁施工等。分管领导、各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小组成员不定时巡查包挂工地,督促落实整改内容,确保整治标准不打折扣。
二、工作成效
在各辖区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与配合下,我区34个建筑工地、3个拆迁工地、2个道路建设工地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有了明显的提高。《徐州市市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工地出入口硬化率达100%,冲洗设施设置率达到95%以上;工地监管率达到100%;拆迁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95%以上。期间,我局联合市建设局安监处、城建监察支队对9家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全力督促整改,目前各建筑工地整改取得了明显效果。
特别是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项目全长十几公里,涉及我区食品城管理处、骆驼山办事处、子房办事处、黄山办事处管理辖区,由于多部门作业,交叉施工,管理整治难度大。我局联合辖区办事处主动与市三环东路高架指挥部、市园林局、各管线施工单位等对接,不等不靠,积极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覆盖裸土,对正在施工的部位用水马进行围挡,确保扬尘治理无死角。
三、下一步打算
10.建筑工地扬尘整改通知 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按照常态化从严、重点时段强化、各负其责共保蓝天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逐步形成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的长效机制,全力保障江苏省第十九届运动会期间我市空气质量,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目标顺利实现。
二、工作步骤
(一)前期整治阶段
2018年6月2日至9月12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百日整治”行动,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扬尘防治不到位的工地,加大通报曝光和行政处罚力度,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二)重点保障阶段
2018年9月13日至9月28日,根据市大气办部署,全面实施省运会会期管控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2018年9月29日至12月31日,总结前一阶段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基础上,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联动工作机制,巩固行动成果,实现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长管理。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层级督查”的责任机制实施管控,具体分工如下:
1、各县(市、区)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控工作。
2、市建管处负责扬子江路以东在建项目扬尘防治管控,市安监站负责扬子江路以西在建项目扬尘防治管控,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扬尘污染行政处罚。
3、市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项目开展不间断督查抽查。市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检查组,具体分组详见附表1。
四、管控标准
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确保在建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整治工作:
(一)严格渣土车辆冲洗。建筑工地必须在工地出入口内侧设置自动化冲洗装置对车辆进行冲洗,同时要配备高压水枪,安排专职冲洗人员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轮、车身等进行二次冲洗,重点是车身挡板、车辆牌照等部位,渣土车顶必须采取篷布密闭措施,确保驶出车辆不带泥上路、不抛洒滴漏。
(二)加强裸露土方覆盖。处于土方开挖阶段施工的建筑工地,应制定合理的土方开挖方案,分区域进行开挖,非开挖区域应当采用符合要求的防尘网覆盖。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不得有裸露的渣土、建筑垃圾。
(三)做好湿法作业工作。施工现场土方开挖、石材切割等必须配备雾炮车喷雾降尘,采取湿法作业。场内道路安排专人负责保洁洒水,保持场内道路整洁湿润,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不产生明显扬尘。
(四)实施扬尘防治公示牌制度。施工工地大门口外侧必须设置《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公示牌》,公示建设、施工、监理、监管单位扬尘管控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管控措施
(一)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建筑工地按照是否涉及土石方开挖、运输等作业,分为重污染作业工地和非重污染作业工地。重污染作业工地实施重点监管,检查频次每个工地不少于3天1次,对非重污染作业工地加强巡查,检查频次每个工地不少于1周1次。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要增加检查频次,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市管91个在建项目分类管控清单详见附表2。县(市、区)在建项目分类管控清单由各地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二)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检查组在此期间要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确保扬尘防治不留真空、不留盲区,全覆盖、全过程,在重要节日、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要增加检查频次。各地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
(三)做好空气质量应急响应工作。根据市大气重污染预警指示,及时启动建筑工地预警响应,采取洒水降尘、减少或停止土方作业、渣土外运、全面停工等措施,切实加强扬尘防治管控。大气重污染预警及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期间,重污染作业工地一律停工,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实无法停工的,由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政府办审定、备案后实施。
(四)加大施工扬尘污染处罚力度。通过日常现场巡查、视频监控检查、重点问题督查,对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予以严格的行政处罚:
1、实施严格的经济处罚。对建筑工地首次发生扬尘污染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实行首违不罚。对再次发生扬尘污染行为,发现一次,处罚一次。
2、实施严格的信用惩戒。对屡次发生扬尘污染的项目,分类记录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限制在扬承接业务,直至清出扬州建筑市场。
3、实施严格的停工整顿。对扬尘污染严重、屡教不改的工地,坚决予以停工整顿,整改措施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复工。
4、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凡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屡次发生扬尘污染的项目,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取消该项目建设系统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制订本地、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有序推进,切实将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各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应对各辖区工地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告知相关责任部门处置。
(三)坚持属地管理,加强层级督查。各地要切实履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属地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的落实。市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对各地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形成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市政府布置的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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