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市场乱象整治

2024-07-01

银行市场乱象整治(共8篇)

1.银行市场乱象整治 篇一

单选题

1.在履职和考评方面起监督作用的是()√ A 董事会 B 监事会 C 股东大会 D 高级管理层 正确答案: B 判断题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才能履职()√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3.向股票市场和两高一剩企业放款违背了信贷政策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4.银行可以以自身信用直接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5.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信贷资金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或担保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2.铁腕整治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 篇二

铁腕整治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 铁腕整治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 文/萧和舜 房地产中介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房地产流通环节发挥着信息传播、牵线搭桥、促成成交的积极作用。这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不懈努力密不可分,房地产中介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传统的房地产中介工作主要集中于住房市场的租售居间、代理服务,而作为现代服务业的房地产经纪业则拓展到了房地产业的众多领域,大量涉猎写字楼、商铺、购物中心、仓储、工业乃至海外房地产市场,为金融、商业、物流、制造业等企业提供房地产租赁、购置或资产管理的咨询、顾问、代理服务,提高了行业专业知识、技术密集程度和专业分工的细化程度。但由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在利益驱动下,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越来越触目惊心,他们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中介机构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房地产交易行为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最主要的短板之一。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政府部门必须以铁腕整治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并将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纳入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频出是当前楼市的最大短板之一 当前上海的房地产市场总体是健康稳定的,虽然房价仍然高企,普通市民买房仍然有不少困难,但是供应还是充分的,更重要的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序进行,共有产权房的供应条件放宽和公共租赁房的充分提供,使“住有所居”之梦越来越接近现实。不过,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成为当前楼市的最大短板之一。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在我国6万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中,存在着一些不良甚至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年来,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以下所罗列的并不是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所有劣迹。

(一)违反房地产居间、代理服务规定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 1.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2.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3.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4.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5.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6.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7.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8.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人员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9.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人员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10.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人员达到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为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11.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人员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以分割出租;12.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人员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13.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人员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14.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人员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二)违反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 1.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2.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3.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虚假或者会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4.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服务,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未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而是混合标价、捆绑标价;5.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仍然收取佣金构成价格违法行为;6.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未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7、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人员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8.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人员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违反市场秩序经营的行为 1.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2.房地产经纪机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3.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人员宣传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可以用于居住,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

4、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以上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如下几项不良影响:一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消保委调查显示,消费者对房产中介行业感到满意的,只占11%;认为一般的占37%,感到不满意的则高达52%。尽管问题多多,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选择投诉的消费者占比仅为21.6%,选择忍气吞声的消费者却高达78.4%。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认为,吃亏、上当受骗后,之所以只有20%的消费者选择伸张正义,还是出于对中介的“惧怕”,因为中介会骚扰威胁。二是为房价上涨推波助澜。房价持续上涨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场的供求关系因素,但此轮房价暴涨,房地产中介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一些机构和从业人员制造恐慌气氛加剧需求。例如:上海去年网络上流传“9月起上海市将实行购房信贷新政”的谣言,大量网民在社交平台、微博论坛群发、转载,以讹传讹,导致消费者非理性抢房、市场情绪过热,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天津的一些中介机构在春节后散播“政策传言”,称4月1日后天津市将出台新政策,提高贷款首付比例,鼓动大家赶紧买房过户,由于所谓“新政”并未出台,又开始散播5月1日后将出政策的说法。还有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等,搅得人心惶惶,加剧了恐慌,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整治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若干对策措施 房地产中介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社会反应强烈。为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成长,今年3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又通报了近期各地查处的30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这是继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连续三次通报96家违规房地产企业之后,再次集中公开曝光违规房地产企业名单。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二是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三是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同时,要求配合金融主管部门继续严肃查处“首付贷”和其他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持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两年里,住建部加强了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执法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过去在对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问题的追究处理上,有一个软肋,那就是涉及行政执法部门多,而第一线执法人员少,因而导致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多,受到法律追究的少。这样的状况,自然助长了违法违规行为人的胆量。法律的价值在于落实,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法律得不到落实或不能有效实施,再好的法律也会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公平正义是市场运行的生命线,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保障。房管、建设、规土、公安、市场监管、物价、金融、宣传等相关部门应表现出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主动作为,可以成立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联合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各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单独或联合执法。房地产中介市场整治应当以上海城市交通整治和“五违四必”为样板,雷厉风行、锲而不舍、毫不手软,做到“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企业,再硬的骨头也要用铁齿铜牙啃个干净”。对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应多部门共同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编造散布谣言的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一经查实,一律依法列入黑名单,清出房地产中介市场;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情节严重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要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依法严管,行刑对接,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二)行业组织必须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要积极响应并配合整顿措施落实,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维护房地产经纪秩序。要继续按照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在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推行“五公示”、“两示范”的实施意见》,指导各中介机构切实做到“五公示”即:公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经纪机构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执业经纪人信息,执业经纪人信息须包括执业经纪人的姓名、证号和照片;公示由执业经纪人署名的租售信息;公示经纪项目和佣金标准;公示申(投)诉电话,包括“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热线。“两示范”即:鼓励使用经纪合同示范文本;鼓励使用租售信息示范表。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要监督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落实合规性管理要求,房源信息要有书面委托作凭证,确保房源真实、合法、可靠,并制定细则对经营合规性进行详细梳理,从门店经营资质到经纪人行为规范形成系统化管理规定,包括经纪人必须佩戴建委发放的信息牌,以及在门店公示三类(租赁/买卖/居间)合同范本、公示三名备案经纪人的经纪人证、公示服务标准和交易流程等。

(三)消费者要谨慎消费以免上当 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消费者都应该选择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在消费前要多渠道了解房源信息,确认合同条款细节等。首先要核实清楚中介公司的营业资质,可通过查看营业执照确定其营业范围是否包括二手房中介业务。此外,还要看该中介公司是否拥有有合法房地产经纪人资质的从业人员,提供的居间合同是否标准化合同范本,为顾客签订合同的业务员是否具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于交易的重要环节应仔细确认,以免出现纠纷后追悔莫及。具体而言,签订租赁合同要注意房屋租赁期限、租赁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交易中各项费用如何分摊、双方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签约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3.乱象整治 篇三

从公司治理不健全到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从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到违法违规展业,种种银行乱象不仅仅是对相关行业秩序管理的挑战,破坏了稳健的金融市场环境,更埋下了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祸根。银保监会坚决对“银行乱象”说不,不仅仅是“真刀真枪”促良性循环、稳健康发展,更是勇涉乱象整治深水区,打赢银行业风险化解攻坚战。

乱象发生的原因是深层次、多方位的。目前银行业资金多层嵌套、盲目加杠杆等不规范行为仍然存在;在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银行创新业务多而杂,甚至出现跟风、攀比等不理性创新行为;银行内部员工合规意识较薄弱、责任意识不强;各商业银行片面的追求高增速发展,从而忽略了银行发展的质量。同时,外部监管出现短板,监管定位不端正、监管氛围不严肃,导致金融市场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多发势头大涨,监管缺乏有效性,更谈不上持久性。

4.自媒体广告乱象亟待加强整治 篇四

20**年*月,《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对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的定义进行了细化,将自媒体用户的广告发布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但随着自媒体时代的迅猛发展,量多面广且形式多样的自媒体网络广告迅速膨胀,各种违规和“擦边球”行为层出不穷,为监管工作带来三大难题。

一是发布主体难掌握。区别于传统的广告发布者,当下自媒体多表现为微信公众号、微博大v、网红等群体,其大都为自然人,既没有像个体工商户、企业、公司等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也未像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等在工商部门进行广告发布登记。20**年*月施行的《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需进行广告登记的主体也并未囊括自媒体广告发布者。而且,自媒体广告发布者具有私人化、普泛化特点,更迭速度快,信息变化频繁。监管部门对自媒体广告发布主体及其广告发布行为开展监管时,存在监管对象信息库空白且难以掌握等问题。

二是广告内容难定性。因自媒体的公众属性与私人属性存在交叉,其内容发布可能包含广告、信息、自由表达等,监管人员甄别广告行为存在一定主观性和难度。如目前自媒体广告主要推广手段——软文,因其实质是对利益导向的弱化,本身可不含链接,甚至可以不直接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很多时候受众从自媒体发布的视频、图片以及文章等信息的标题根本无法辨别信息的内容,直到点击浏览后方知是广告内容。同时,针对《暂行办法》中的广告标识规定,自媒体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在角落标识甚至不予标识,有意隐蔽广告行为。因此,自媒体用户广告发布行为的定性一定程度上难以从表面进行识别,为受众信息甄别和监管执法带来困难。

三是监管手段有滞后。《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刷单行为进行了禁止性规定。但现实中,自媒体广告刷单行为依然普遍存在,此前有媒体曝出因刷单工具被黑,有六成微信“大号”的阅读数下降,其中有***个公众号暴跌**%以上。而与此相对的是,目前基层监管人员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手段还主要依靠人工“浏览式”监测,相关后台数据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无法获取,刷量行为也难以发现。此外,自媒体网络广告纳入监管之后,监管工作量将大幅上升,继续依靠人工监管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等问题。

针对以上难题,基层建议:

一是出台细则,落实操作细节。自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对发布广告的自媒体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备案;

自媒体内容信息发布的广告属性通过哪些标准予以细化判断;

互联网广告“标识”的位置要求是否需要进行规范等,都需要在监管实践基础上,对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出台实施细则或指导意见,确保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有法可依”。

二是实施“互联网+”,探索智能监管。针对自媒体广告发布主体信息缺失问题,应当加强顶层设计,构建自媒体监管信息库,形成大数据监管,解决监管对象信息难掌握、违法线索难发现等问题。同时,探索互联网广告智能监测,解决人工监测存在的人手不足、效率不高等局限性,提高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利用率以及可靠性。

5.银行市场乱象整治 篇五

2020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x年3月—x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x年3月—9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检查评估阶段(x年10月—x年1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x年2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银行市场乱象整治 篇六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问题,净化教育培训市场,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在全市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现制定XX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分类整治”的原则,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整治,切实规范我市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家长经济负担,营造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本着“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健康有序”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净化培训市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良好生态。

三、整治重点

(一)场所安全。

培训机构要确保培训场所安全,配齐配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教材问题。

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教材审核工作,拒绝非法出版物,严禁选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教材、教辅、音频视频等。

(三)教学行为。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和留家庭作业等不良行为;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各种衔接班,上课时间不得超过20:30分。

(四)师资问题。

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聘用无相应学科资质的教师直接从事教学培训活动,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五)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把好培训场所入口关,按要求做好消杀等工作。

(六)资金安全。

面向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录入“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设定预警值并开展资金日常监管工作。

(七)诚信办学。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生,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规范办学。

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严禁超出审批的办学内容开展培训活动,按要求做好各种公示和备案工作。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部门协同。

充分发挥XX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联合整治作用,切实形成协同治理的工作合力。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整治工作纳入重点监督内容,同频共振。

(二)制订负面清单。

研究制订培训机构负面清单,明晰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的办学标准,推行负面清单制度。

(三)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

建设“XXXX”管理服务平台,构建三大服务体系,一是服务师生家长,提供精准高效服务;二是服务培训机构,引导规范有序办学;三是服务管理部门,实现动态、精准、协同监管。

(四)构建立体有效的监管方式。

建立线上和线下协调,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的监管方式。开展“四个一”专项治理:一次专项检查,一期专场培训,一个“章程”规范,一份标准“培训合同”。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信用管理体系,设立社会投诉举报平台,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培训资金风险防控机制。

(五)标本兼治、优化生态。

推进校内课后托管,扩大公益优质教育资源,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治理成效。明确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二)推进工作落实。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扎牢织密联动监督网,确保治理工作做实、做细。

7.银行市场乱象整治 篇七

文汇报7月15日报道,2011年上半年各商业银行共发行理财产品9371款,较2010年1至6月产品数量增加5170款,增幅达123.1%。2010年上半年月均发行700款,而2011年上半年月均发行产品数量为1561款,产品数量同比增幅明显。以上统计数据足以说明,今年上半年国内银行理财市场明显的上行趋势。而从到期产品来看,2011年,实际收益率(年化)前10位的产品均为结构性产品,而14款零负收益产品也均为结构性产品,结构性产品可谓冰火两重天。

在2011年发行的理财产品中,其他类产品(在产品分类中,属于信托类产品、结构性产品、打新股产品及QDII产品类别之外的产品)发行6534款,占比69.7%,同比增长399.2%;结构性产品发行994款,同比增长251.2%;信托类产品发行1843款,同比下降29.4%。

当前银行理财产品暴涨的同时,理财业务多重违规,市场呈现五大乱象: 一是理财产品短期化趋势明显,其收益率持续攀升,甚至引发部分银行间的恶性竞争,个别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变相高息揽储之嫌。由于银行流动性紧张,部分商业银行为了争夺存款获得信贷空间,特别是在月末、季末等考核时点大量发行超短期或短期高预期收益产品。有的理财产品清算期过长且不计利息,导致收益率被夸大。

二是银行规避银信合作的监管新规,出现了新的融资类理财业务模式。由于银信合作受限,房地产及其他行业贷款收紧,部分银行绕过信托公司,以理财资金为资金来源,通过委托贷款业务来满足融资客户的需求。还有部分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受让信托受益权之名,行贷款之实,规避银信合作新规满足表外融资需求目的。

三是银行变相调节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比如部分银行通过投资购买他行或本行理财产品的方式调节监管指标;还有部分银行迫于信贷规模控制和盈利压力,通过投资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信贷资产类机构理财产品或本行的理财产品,来达到不占信贷规模,提高资金收益水平的目的;还有部分银行违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将银行票据融资排除在信贷资产之外,不经过信托公司直接将理财产品投资于银行票据资产。

四是银行建立资产池类理财产品,通过期限错配获得利差。资产池类理财产品采取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的运作模式,银行可获得一定的期限利差。由于不能实现理财产品和资产的一一对应,单个理财产品无法实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无法进行股指和测算投资收益。同时,这些资产类理财业务支付给客户的收益也是按事先约定的预期收益率兑付。

五是部分银行追求理财规模的过快增长。个别银行一季度产品发行增速超过100%,在理财资金投向方面,仍有个别银行理财资金间接投向政府融资平台、“两 高一剩”企业、“铁公基”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限制型行业和领域。

8.早教市场乱象调查 篇八

编者按:‚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这一思想越来越深入人心。‚起跑线‛在哪里?不是中学,也不是小学,而是幼儿园甚至孩子刚出生还不会爬的阶段。比拼,从早教就开始了!

当下我国不少家长盲目追求早教,把早教当作孩子比拼的赛场,严重偏离了正确的早教方向。一些早教机构为了迎合家长,不负责任地宣称能够‚全脑开发‛‚激发潜能‛,课程设臵注重技能培养,忽视人格养成;一些早教机构就是‚草台班子‛,找个场地,雇几个未经培训的人员就开张……

早教应该教什么?怎么教?早教市场如何规范?本刊进行了深入调研。

家长众生相:‚别人都上,我娃也要上‛

广西南宁的敏敏2014年4月生下儿子后,逐渐和小区内孩子年龄差不多的妈妈们熟络起来。随着孩子们个个会爬行、站立,敏敏发现其他妈妈尤其是全职妈妈更忙碌了,不少妈妈把孩子送到了早教班,说是要进行‚智力启蒙‛。

如今,参加这种‚启蒙‛的孩子越来越多。就像妈妈们在一起会或明或暗地比孩子身高、体重、喝奶量一样,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孩子学了哪些新技能,成为妈妈们的又一个比拼项目。‚你家小孩上早教班了吗?‛妈妈们初次见面,这几乎是一个必问题。

孩子还不会走路,早教已经开始

湖南长沙的‚85后‛妈妈丫丫,从孩子8个月大就开始送她上早教班。‚我选择早教机构的标准,就是要国际连锁,名气比较大,环境和师资比较好。‛丫丫说,现在很流行早教,机构也越来越多,身边条件比较好的、能够承受得起的家庭,基本都会送孩子去早教。

丫丫说,她家孩子上两种课。一是娱乐课,一般是10到12个孩子一个班,两个老师一起上课,用一些小器材、教具,锻炼孩子的运动协调能力、手眼协调能力;二是音乐课,两三周一个主题,比如拉丁

音乐、非洲音乐等,老师让孩子探索一些乐器,教孩子一些动作。

‚大一点的宝宝,比如1岁半以后,还可以参加艺术课,锻炼孩子的创造力。再大一点还有环球课,每周介绍一个国家,老师会把教室设计成那个国家的典型情景,并组织一些有针对性的小活动。‛丫丫说,她的孩子大一点后,也会参加这些早教课。

敏敏对早教也是‚倾慕已久‛,但由于工作忙,她腾不出时间带儿子去早教班,只是偶尔参加了几次体验课程。2015年4月,在南宁市某大型早教机构为学员们举行的1岁集体生日聚会课程上,敏敏带着孩子参加了。

虽是聚会,其实只是在课后增加了切蛋糕环节,其实还是一节早教课程。进入一间充满童趣的房子后,年轻的老师们带领家长唱起了热身歌曲,大家还跟随歌曲的节奏摇摆身体。在这个过程中,家长要带领孩子一起哼唱并摇动起来。

热身之后,家长在老师的指挥下带领幼儿玩爬行比赛等小游戏,房间内充满了成年人的欢呼声、笑声,以及一些孩子的尖叫声、哭声。

其实,敏敏对这样的游戏并不‚感冒‛。她认为,小孩都喜欢跟小孩玩,而早教班的课程设计太注重家长参与,少了儿童的自主意识开发。‚在很大程度上,早教质量的好坏由家长说了算,所以早教机构会不遗余力取悦家长,以得到他们的承认和课程续约。‛敏敏说。

事实也是如此。南宁的这家早教机构,每节课的课时费达一两百元,相对于南宁的消费水平,属于高端消费。但敏敏发现,‚门店里人流不断,会员很多‛。

价格不菲,动辄上万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需求旺盛,目前市面上的早教机构呈爆发式增长态势。它们的教学理念和侧重点各有不同,有的以智力开发为主,有的以技能学习为主,有的以兴趣培养为主,有的以身体锻炼为主,有的以亲子互动和习惯养成为主……而且大多价格不菲。

‚贵!‛对于早教,江西的陈女士只用了一个字来形容。她给孩子

报了一年的班,花费一万多。‚一节课45分钟要200块钱,一分钟要4块多钱。‛陈女士说,她家宝宝上了两个月,也没看到什么效果。

‚就是纯玩,哪里能学到什么真东西。‛陈女士说,如果非得说有什么效果,可能就是接触陌生的环境、和其他宝宝交流,对孩子学会与人打交道可能会有些潜在的好处。

丫丫给孩子报的班也不便宜。‚最开始我报的课程,96节课13800元,每节课45分钟。后来我又续了一次课程包,有优惠,11000多元,也是96节课。‛丫丫说,确实挺贵的,‚其实45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孩子比较小的话还不一定会配合‛。

据记者了解,目前早教机构1次课1般在45分钟至1小时之间,收费低的100多元1次,高的可以达到每学期1万元——按通常的36次课计算,每次课收费将近300元。

住在西安市东郊的张燕,孩子从1岁半就开始上早教班。她购买了48课时6000多元的一档课程,这是该早教机构最便宜的一种。张燕说,看着别的孩子都上,总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此外也想为孩子上幼儿园打打基础,让他提前适应社会环境。

‚我原来想过让孩子上早教班,因为小区家庭经济条件差不多的,都让孩子上。之前小区一个早教机构卷钱跑路了,这些妈妈又跑到其他地方报了名。‛西安一所三本院校的教师王宁说,后来一打听,随便一个课程都要1万多,实在负担不起,只能放弃了。

‚或多或少有些跟风心态‛

对于‚为什么送孩子上早教班‛的问题,家长们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记者归纳整理,主要有这么几种考虑:

一是可以学习一些知识,开发智力。广西南宁的张女士说,孩子2岁前后语言和认知能力到了一个爆发期,‚这是什么‛‚我要听故事‛几乎成了口头禅,‚但我和爱人工作都比较忙,陪伴孩子的时间不多,平时就是爷爷奶奶拿着平板电脑放动画片来安抚孩子,这对孩子而言不是很好的教育方法,所以我们选择送孩子上早教班。‛

北京的刘女士说,她看到身边有很多家长把孩子送到早教机构进行智力开发。这些孩子常常比没上过早教班的孩子表现好,比如画画、识字、表演、计算等,有的孩子一路学下来,到幼儿园中大班已经能认识近2000字。‚我觉得早教有用,所以就让孩子上了。‛

二是有针对性地弥补孩子的一些弱点。北京的年轻家长王元序说:‚我的孩子比较敏感,偏内向,饮食方面也不像有的孩子那么‘生猛’。所以我给他报了跆拳道和游泳。希望这种体育锻炼能增强孩子的体能,对性格产生纠正作用。‛

河南郑州的李女士说:‚我家二宝是个性格内向的孩子,平时喜欢用哭来表达诉求,也喜欢跟哥哥抢东西,而且不主动跟小朋友玩。我们想培养他的沟通和交际能力,于是就送他上了早教班。‛

三是可以跟其他孩子一起玩,也给亲子互动提供一个不一样的场所。北京家长余天说:‚我送孩子去早教班,主要是给孩子增加一个玩的场所,增加与小朋友接触的机会,没有考虑让他在早教中心学到什么。‛

‚早教班提供了一个适合孩子玩乐的环境。‛丫丫说,孩子能够在这里接触更多小朋友,锻炼她的社交能力,作为父母,她和丈夫也尽量陪她一起去,陪她一起玩。建立亲密的亲子关系,这是他们最看重的。

应该说,上述几种考虑都有其合理性,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却明显感到,不少家长送孩子上早教班其实目的并不明确,教育理念也不清晰。‚或多或少有种跟风心态‛,安徽合肥的方女士说,哪怕一些家长表面上理由充足,但其实内里只是一颗焦虑的心: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现在所有家长都在争取赢在起跑线上,不报早教班就会有种刚起跑就输掉了的感觉。别人家孩子报了学得早,自己家孩子没有去很明显前期教育就跟不上,更不要提以后上学的时候能比过别人家的孩子了。‛方女士说。

在西安市政府上班的年轻家长张涵说得更直白:‚只要家里经济条件跟得上,家长多会选择参加早教,因为怕孩子被落下。其实大部分家长都是跟风,别人都上,我娃也要上。‛

‚只要不出事,没有人管‛

——早教市场乱象调查

早教市场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家长如果不谨慎选择早教机构和课程,不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还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机构无资质,师资无保障

早教不属于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长期处于监管‚真空地带‛。对于早教机构的资质,目前各地也没有统一规定。

湖南省学前教育学会副会长崔红英说,私立早教机构一般是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到工商局注册的,门槛很低。即使某些正规的早教机构主动到当地教育局注册,也只需要到教育局分管民办教育的部门进行备案。

据了解,备案的要求很低,只要有固定场所、10万元存款证明以及教师资格证明即可。而证明只需复印件,现场考核通常也走过场,有的还可以作假。

‚更有甚者,一些早教机构根本不去注册或备案,仅仅租借一套住房,随便找几个年轻人,打出某个招牌,就开始办早教班了。一些早教机构开的早教班,几十个家长和孩子挤坐在一间小房子里,空气混浊,实在是有害于孩子生长发育。‛崔红英说。

记者在西安采访发现,市面上的早教机构大多是贴牌,即交一笔加盟费,就开始‚哄孩子‛。加盟费从3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国内自主品牌相对便宜,欧盟的价格最高。

在师资力量方面,基本分为两类:一是兼做销售推广的教师,并

无教师从业资格,占绝大部分;二是幼儿师范毕业的专业老师,只占很小比例。

西部某市一早教机构投资人王旭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他加盟投资了上海的一个早教品牌,启动资金150万元,加盟费30万元。早教班设在一个商场内,经营面积600多平方米。‚目前早教生源不是很多,但是我们带了游泳项目,会员有四五百人,他们都是我们潜在的客户。‛

‚教师有四五个足够了,只要有经验就行,没有资质也无所谓。我们机构不用在教育部门报备,这个比较麻烦。我们这里80%的早教机构都没有报备,一般没有教育部门来查,只要不出事,没有人管。‛王旭说。

迎合家长需求,课程功利性强

很多早教机构其实就是变相的培训班,为了让家长‚看得见效果‛,往往急功近利地进行‚填鸭式‛教学。

崔红英说,一些早教机构的课程设臵随意性很大,英语、运动、音乐、思维训练、绘画等,五花八门,通常都是投家长所好,并冠以某些著名的幼教流派,如蒙台梭利早教、奥尔夫早教等。而家长所好是什么呢?基本是那些他们认为能帮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的知识技能。

因此,从教授内容来看,不少培训机构其实是做了小学的先修学校,借智力开发提前对孩童进行英语、语文、算术等课程的教学。部分艺术课程的开设也具有很强的‚功利性‛,有任课教师向记者抱怨:‚不少家长的需求是两年弹得像克莱德曼一样。‛

‚有些早教机构按照家长的要求,针对两三岁的孩子开设唐诗、计算等超出年龄阶段的课程,把培养‘小大人’当成是早教的成功,这其实不利于幼儿智力的开发。‛河南省心理健康研究所副所长赵悦玲说,很多家长和早教机构并不知道,这种‚填鸭式‛的拔苗助长,对孩子的智力开发有害无益。

西安一个学前教育机构的课程负责人、资深从业人员段永昌说,在幼儿神经发育不完善的情况下,早教可以影响孩子的发育,但不能改变其智力或智商。正规的早教应该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运动,二是旋律,三是色彩。最重要的是运动,也就是锻炼身体。

‚国外的早教强调自由发挥,注重启发孩子,给孩子的未来打下良好的生理基础,这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国内的早教,哪怕是一些很知名的机构,课程都是以技能传授为主。还有很多早教机构,各种理念喊得很响,但实际课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段永昌说。

场所没标准,安全存隐患

早教针对的都是6岁以下甚至不足1岁的孩子,其自身抵抗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对于场所和环境的安全要求很高。

‚我们每天开窗通风,用消毒片稀释后早晚喷洒园所的各个角落,上完课后保洁阿姨用消毒水擦台面、地垫,每周一次大扫除……‛河南驻马店一家早教机构的工作人员佳佳说。但孩子来这儿上早教班的一位家长告诉记者,卫生防护工作还是有不专业、不到位的地方,尤其是春季,基本每个孩子都会被传染上感冒,咳嗽发烧。

目前,许多地方对早教机构的场地设施、环境卫生等应符合怎样的标准,既无规定,也无检查。一位家长说:‚现在很多早教机构都租用商业楼,有没有安全隐患,有没有定期消毒等,我们只能凭自己的经验判断。‛

‚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肯定不会选择现在这家早教机构。‛合肥的彭女士说。虽然她对该机构的课程还比较认可,但对场所环境十分不满意。‚像这种面向儿童的培训机构,至少要有个温馨舒适的环境,但这里冬天没暖气,夏天也不怎么开空调,孩子来上课,冬天冷得很,夏天热得很,让人难以接受。‛

此外,消毒什么的,也很难做到位。‚按道理,进入早教场所是要换鞋的,但在这里,家长可以穿着鞋到处走。‛彭女士说。

南宁市民古女士也有类似的经历。她带着1岁多的儿子在一家早教机构体验课程时,儿子明明不小心打碎了一只玻璃缸,玻璃碎片扎

破了孩子稚嫩的手心,血流不止,只能去医院处理。这一事故让古女士心痛不已,她说:‚作为早教机构,怎么可以在离孩子那么近的茶几上,摆放易碎的玻璃用具?这给人一种很不专业的感觉。‛

早教不是为了培养‚神童‛

家长追捧,培训机构火爆,早教热的背后,有着家长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理念误区。科学早教,应该遵循怎样的教育理念?早教机构应该教什么、怎么教?乱象丛生的早教市场又该如何规范?

早教重在培养健全人格

早教是否有必要?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可早教究竟应该教什么?‚大量的研究早已证明,拥有健全的人格是个体幸福生活的前提和保障。‛湖南省学前教育学会副会长崔红英说,早教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孩子形成健全人格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首先是学习与人相处的方式,培养良好的习惯和规则意识。西安市第一保育院保教主任王昆说,早教就是给予孩子一个社会化的环境,让他能够逐渐适应社会。‚我们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女,缺少同伴,早教机构的课程设臵应该让孩子们学会合作和分享。‛

崔红英说,3岁之前,我们要培养的是一个身体健康、心情愉悦、充满探索欲望且能积极表达和控制自己的孩子。‚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良好习惯的养成,如生活自理能力、与同伴相处的能力、对规则的理解与遵守、对任务的坚持等。‛

事实上,很多发达国家对此有明确规范。德国法律规定,孩子在上小学前‚唯一的任务‛就是快乐成长,所谓‚早教‛的重点应放在基本社会常识(不允许暴力、不大声喧哗等)、动手能力(根据自己的兴趣参与手工制作、解决具体生活问题等)、情商等的培养上。

其次,早教应该增进亲子关系,让孩子建立安全感和信任感。

‚在专业早教教师的指导下,父母和孩子一起游戏,能让孩子深刻感受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帮助孩子形成安全的依恋关系。这种依恋

关系的确立,有助于孩子将来对社会环境和他人的认同。在游戏的情境中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更有利于孩子自理能力的形成。从长远来看,一个亲近社会和他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更容易获得幸福。‛崔红英说。

最后,促进身心发育、智识培养也是早教的一个内容。崔红英指出,3岁之前的孩子,需要充分的活动和适宜的信息刺激,以促进其身心发育,这包括身体动作、语言习得、认知与情绪发展、艺术感知等内容。

河南一家早教机构的负责人陈倩用‚童蒙养正‛来概括早教。‚早教就是根据孩子生理和心理的发育特点以及敏感期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养,促进孩子在语言、智力、艺术、情感、人格和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陈倩说。

需要注意的是,智识培养不等于技能培养。如果以认识多少字、会弹几首曲子来衡量早教的效果,那就大错特错了。‚不当教育和过度教育最大的危害在于,婴幼儿可能从小就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崔红英说。

‚给孩子高质量的陪伴‛

‚进行早教,最重要的就是给孩子高质量的陪伴。‛河南省心理健康研究所副所长赵悦玲说,0~1岁是孩子安全感和信任感建立的时期,这时父母需要做的就是无条件地满足和陪伴;2~3岁是幼儿卫生和生活习惯、规则意识建立的时期,这时需要父母用正确的方式去引导孩子。

采访中,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均表示,早教的重要内容,就是父母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而早教机构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指导父母成为称职的教育者。因此,除了教孩子,家长也是早教的对象。

‚孩子只是早教的一部分,早教的过程也是为了让父母能真正了解孩子。孩子就像大树上的叶子,每一片都不一样,完全按照书本上的方法,未必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郑州一家早教机构的老师瑞瑞说。

‚现在一些家长,认为早教是教育机构的事,自己一周陪孩子来上两节课就行了,这样的早教,效果其实微乎其微。‛赵悦玲说,早教是家庭教育的一部分,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家长的教育,让父母学习如何与孩子互动。

崔红英指出,当前,我国尚缺乏对于亲子教育的规范和指导,这也是造成家长育儿功利倾向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正规的早教机构,不仅仅给家长提供亲子游戏的机会,还应该指导家长成为称职的父母。当家长掌握了科学的育儿观之后,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才会更有质量,也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很多早教机构只关注与家长经营好关系。‛崔红英说。

加强监管,规范早教机构运营

‚我国早教目前处于自然发展的状态,国家对早教机构的指导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高级早教顾问蔡景昆表示,针对早教市场方兴未艾、早教机构良莠不齐的现状,应从提升师资水平、严格市场准入、建立监管体系等角度,全面规范早教行业发展。

招不到优秀的老师是陈倩最大的担忧。‚早教老师普遍年轻,专业程度和稳定性都不够。‛陈倩说,早教教师需要较高的业务素养,不仅要掌握教育学,还要有心理学、卫生学和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这都需要专业的教育培训。

赵悦玲指出,当前要改变‚有钱,找个地方,办个营业执照,买些课程,聘俩女孩,就可以开办早教机构‛的现象,应从国家层面研究制订早教行业准入标准。

崔红英介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对0~3岁和3~6岁儿童教育的管理,分属两个部门,前者归全国妇联,后者归教育部,这就带来了目前两个板块的脱节。

华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教授袁爱玲建议,明确教育部门作为管理责任主体,对早教机构的设立、收费、教育标准、师资质量、安全设施等方面承担审批监督考核责任,实行早教机构须经教育局审批备案方可营业的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降低营运风险。

2013年,教育部在上海市、北京市海淀区等14个地区启动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试点从明确管理体制、合理配臵资源、培养培训师资、加强规范管理、合理分担成本、促进内涵发展等六个方面进行,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充分整合公共教育、卫生和社区资源,努力构建以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随后,青岛、南京等地相继出台对0~3岁早教机构的管理文件,明确了办园标准和师资要求。

‚我们对试点工作充满期待,希望国家能够加强对早教的研究,尽快启动对早教的规范与管理。‛崔红英表示,当前应组织专门的团队,研究婴幼儿喂养、生长发育监测、营养指导以及情绪与社会性、语言、智力等方面教育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在此基础上,出台‚0~3岁婴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及早教机构管理办法。

(专题采写:史林静 袁汝婷 杨玉华 姜辰蓉 张漫子 李华 张莺

编辑:高远至 苏娅 郑明达)

发达国家如何实施早教

相比中国家长对早教的追捧,在很多发达国家,早期教育理念虽然深入人心,但早教市场却并不十分火爆。这一方面是因为很多家长和教育专家并不认可超前学习、‚赢在起跑线上‛的教育理念,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提供了质优价廉的早教项目,进而促进了早教市场的有序发展。

芬兰:禁止幼儿学习超龄知识

芬兰幼儿教育学家、约恩苏大学教授安娜莉•尼科在《北欧童年与早期教育》一书中指出,芬兰的早期儿童教育强调尊重每个孩子的个性,并为每个孩子成长为具备独立人格的个体提供机会。早教的目的是使所有孩子都成长为‚能够做出负责任的决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照顾他人,并在需要时为他人提供帮助的成年人‛。

这一理念不仅适用于芬兰的幼儿园教育,同样适用于课外早期儿童教育,并为整个社会所认同。

在芬兰,课外早教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音乐、舞蹈、体育和美术等各个方面。但向学龄前幼儿教授母语、外语及数学等知识性内容的课外班,却是闻所未闻。

芬兰幼儿教育专家不主张提前向幼儿灌输超越年龄的知识,诸如:母语、数学和外语等。一位在芬兰幼儿园担任学前班老师的朋友告诉记者,芬兰教育部颁发的《早期儿童教学大纲》甚至不允许幼儿园老师向未上学前班的6岁以下儿童教授字母和拼读等。

这位老师说,她班上的十几个孩子都有1到2个课外兴趣班,包括舞蹈、乐器、冰球和足球等。一些家长表示,他们让孩子上兴趣班,并不是期望他们将来成名成家,而只是为孩子发展兴趣爱好提供机会,锻炼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希望他们在幼儿园之外的环境中能与其他孩子和睦相处,交到更多有共同爱好的朋友。

除了专业性很强的课程外,一般的兴趣班收费都很合理。像舞蹈、绘画、手工和陶艺等,每个孩子每学期平均100多欧元,是芬兰普通家庭都能承受的。

芬兰政府支持以培养幼儿兴趣爱好为目的的早教机构。为使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也能有机会发展个人爱好,教育部通过地方政府向这些机构提供资助,使其能维持合理的价格。芬兰教育部在2014年制定的《2014~2018年儿童文化政策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进一步增加对课外教育机构的资助,提高儿童参与兴趣班的平等性,使低收入家庭能够负担得起孩子参加兴趣班的费用。

社会组织、团体及个人也会提供资助。不久前,因有人抱怨孩子上冰球班学费昂贵,芬兰能源公司ST1董事长米卡•安托宁决定,在芬兰冰球协会旗下建立基金会,由他个人每年出资110万欧元,专门资助有兴趣学习冰球的低收入家庭孩子。

此外,芬兰还有大批志愿者,贡献他们的业余时间,免费为孩子们组织兴趣班。

在芬兰,地方政府有责任对课外教育机构的场地、师资、教学内容等进行监管。特别是对其定价进行监控,要求这些机构维持合理价格,确保所有孩子都有机会参加兴趣班,使他们发展个人爱好的梦想都能得以实现。

日本:覆盖学前教育的保育园制度

在日本,保育园负责接收0岁到小学入学前的儿童,记者在东京一所保育园就见到过还在摇篮中的婴儿。通常日本家庭在孩子1岁左右就将其送入保育园,所以,日本幼儿实际上是在保育园接受早教教育的。

2010年,记者的孩子在1岁多时进入了东京的一所保育园,同班的10多个孩子大多在1岁左右,有的还不会走路。当时保育园虽然由于翻修而在公园里新建了一个临时校舍,但条件依然不错。保育园的老师们为这些牙牙学语的幼儿提供了细致的照料,换尿不湿、脏衣服等自不必说,读绘本、做游戏、培养幼儿的生活习惯等活动也是丰富多彩,赶上好天气时,还会把孩子们放进特制的推车外出游玩。

据记者了解,日本也有一些早教机构,如宝宝手语教室等,主要是面向尚未形成语言能力的婴幼儿,帮助家长更好地和婴儿沟通交流。但由于有了涵盖低龄幼儿的保育制度,日本家长并不热衷于让孩子参加各种社会化早教班。记者认识的很多朋友都表示,不会特意将孩子从小就送到早教机构去。

虽然早教课程并不流行,但是日本的幼教产品市场十分成熟。以‚巧虎‛产品闻名的日本倍乐生集团是日本最大的教育机构,其产品覆盖面从幼儿教育直至成人教育,是日本教育领域的唯一巨头。对于‚巧虎‛系列幼教产品,中国很多家长并不陌生,相关儿童图书、音

像制品、育儿教材等在日本也非常普及,该公司还提供育儿讲座、剧场活动等多种多样的服务。可以说日本有孩子的家庭多多少少都会接触到这类幼教产品,父母利用幼教产品教育孩子是日本早教的常态,专门送到特定机构开发儿童某些方面能力的情况并不多。

实际上,日本社会对儿童才能的培养似乎并不那么着急。以英语教育为例,2013年之后日本小学才在3年级开设英语课程,在此之前,小学生要等到5年级才会学习英语。即便如此,仍有不少教育专家质疑这一调整的必要性。

新西兰的‚20小时幼儿教育计划‛

在新西兰,早教领域最出名的要算是政府推出的‚20小时幼儿教育计划‛。这一项目始于2007年,主要针对3到4岁的幼儿,提供每天最多6小时、每周20小时的免费教育计划。2010年7月1日起,该计划的服务对象扩大到5岁幼儿,并把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幼教机构扩大到语言早教中心和游戏活动中心。

无论幼儿家长的收入、种族、工作、移民和家庭状况如何,即使是非新西兰公民也可以申请获得该项计划所提供的服务。不过,这一项目只针对长期在幼教机构就读的孩子,如果幼儿缺席超过3周时间,就必须缴费。

‚20小时幼儿教育计划‛最主要的目的是在保证幼儿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此后,新西兰政府还进一步拨款,幼儿接受每周20小时早教后,如有意愿还可以继续增加10小时的免费早教。

政府出资的免费早教计划带动了整个早教水平的提升。新西兰幼儿早教入学率在这个计划的帮助下有了显著提高,特别是社会低收入阶层也可以获得机会,把自己的孩子送到早教机构接受学前教育。受此影响,新西兰的各类幼教机构迅猛发展,不少非全日制早教机构改成了全日制,极大丰富了社会早教资源。

从新西兰的经验来看,提升早教水平需要从多个领域着手。首先,政府增加早教领域的拨款非常重要。政府拨款的确无法成为解决问题的单一途径,但这一行为具有放大效应。

其次,大力提升早教专业化水平。新西兰教育部近些年对全国早教的评估显示,政府拨款推动更多从业人员接受专业教育,同时移民局也把早教专业列为移民优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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