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书评(9篇)
1.证据法书评 篇一
最先听说李娟,是在豆瓣网上,一个豆友推荐了一篇关于她的采访,并且评论说”大姐太逗了!”这句短短的评论传递给我两个信息,一是李娟这个人,恐怕不算年轻;二是她写的文章应该很有趣。那时,我不止没看过她写的书,连她这个人也从没听说过,孤陋寡闻的我!
再后来,一次和做出版的同事闲聊,末了我装模作样让她推荐几本新书给我看看,使得自己在她心目中还是保持一副求学好问的形象。她一直及其认真推荐好的新书给我阅读,不至让我“两眼一抹黑”在书市里淘宝,为了不辜负她,我也尽力保持一定阅读量。这次,她十分激动地说:“早就想推荐李娟的书给你了,本想送你,但我也一直没拿到样书!反正你一定要去读读看。”她颠三倒四嘱咐我要读读看,还加了很多个“一定”!在这种热情下,一个傍晚,我终于在买完菜后顺带去了新华书店,9折优惠买了李娟新著《冬牧场》。
平时看书,为了避免无聊,我常常同时开始几本书的阅读,使得它们齐头并进。和《冬牧场》一同被我选进7-8月“齐头并进书单”的,还有萧红的《呼兰河传》、李维文的《六度人脉》、索甲仁波切的《西-藏生死书》。萧红不必说,六度人脉理论也让我觉得很新鲜,我又是实用至上的人,《西-藏生死书》的序言部分就让我觉得很难啃读,应该慢慢来。只有一本《冬牧场》,我不熟悉,不知道怎么评价,关于北疆的地域气候也是一问三不知,毕竟我只是个地理才考14分的人!
《冬牧场》的封底是名人推荐,为人熟知的腰封小王子和小公主梁文道和柴静都献上了自己的阅读感受。可是看看梁文道说了些什么?!——“大家只能自己去读。”我当然是要读的,但是不得不觉得梁文道说了一句废话。较着劲儿,我这就自己去读!
冬窝子,啊,原来是寒冷冬天,深入沙漠,人类自己给自己造设的房子,就和所有泥瓦匠所造出的人的居所一个样。为什么要深入沙漠呢?因为北疆的冬天太冷了,牛羊马的草吃光了,只能去更北方放牧,寻找雪,寻找荒草枯草。可是实在太冷了,零下1°就让人难受,何况零下40°!可是这样生活的牧民们,却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居麻的无厘头、搞笑、难缠,有时会变成他的寂寞和忧伤,让人不得不爱。《冬牧场》的描写一直给我这样的镜头感:四野茫茫,天地辽阔沉寂,风雪直刮人的脸庞,那个人独自走在这风雪、大沙漠、这天与地之间,久久地,越走越远,背影越来越小,甚至比缠绵草更小,可是这开阔的天地毕竟只有行走的一个人,所以尽管那人走了很久,身影却依旧看得见。多么孤独的人。
去往冬牧场,我记得李娟说“地球是圆的”,因为竟能看见遥远地平线渐渐低陷。生活在冬牧场,除了寒冷和物资匮乏,还能感觉时间走得特别仔细,能感觉出日落、月升,这自然的每一个动静。为了生存,为了更好的适应,想必牧人的心会格外坚强和豁达,除了要忍耐独自在外放牧的无数白天,还要面对自然灾害,面对原始生存方式和这个世界的对弈。
李娟体验冬牧场生活的点滴,我们体验她的文字,然而无论何种体验,都无法说是真实与完整,我们会在加深的兴趣与不断地获取中,发现背后更深的洞,发现更神秘与无法理解的未知。
读《冬牧场》,让人难以放手,立秋天读完,我写下简单的读书笔记,“很喜欢李娟的文字”,我上面说,李娟这个名字已经和“很逗”连在了一起,她的文字使得牧民贫瘠的生活变得有了意思,居麻的不耐烦和自以为是也变得可爱,大嫂的沉默变成了妇女的智慧。“地狱式”的冬牧场生活,有了珍贵之处。然而,互助式的,我们被李娟清爽和精灵的文字打动,其实也是被哈萨克族人清爽和精灵的生命形式所打动。任何生命和生命方式,都值得尊敬
2.《简爱》书评 篇二
“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
灵魂,也就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用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简 爱爱情是什么?主人公简爱给了我们最令人回味的答案,没有华丽的词藻,激烈的表白,却深深诠释了爱情的真谛,不可替代,将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我们古代的智者们早就领悟了,而今天的我们却仍在喧嚣中寻找,我想如果每个想拥有真挚爱情的少女,都有简爱小姐美丽纯粹的心,同样也会拥有你的罗切斯特先生,虽然没有王子华丽的外貌,但真诚执着的爱情才能成就永恒。
简爱,一个又黑又小、长得不美又毫无背景的孤女,她敏感、倔
强、固执、孤僻而又热情、纯真、坦率、坚毅。在寄居期间,遭受舅妈里德太太的歧视与虐待,又备受表兄妹的欺侮;在罗沃德寄宿学校里,受尽老师的冷眼,被勒令当众站在凳子上羞辱,受尽精神与肉体的摧残。这些磨难迫使她养成了倔强的性格,同时又使她在面对冷漠与虐待时能淡然处之,以至于与罗切斯特的初次唐突对峙时,而没有愤怒与仇恨,瘦小柔弱的她眼睛依然清澈。仿佛什么都伤害不了她,什么都可以轻轻抹去。正是这份罕见的从容、淡泊和自信,吸引了在社交场上阅历丰富的浪荡中年罗切斯特。
有人曾将电视剧《流星花园》中的杉菜同简爱进行过比较,因为
她们都不漂亮。杉菜,一张平凡寡淡的脸,功课一般,智商不高,家境贫寒,如此先天条件,怎么可能征服那个超级富家公子,同时还是一个时尚健美的帅哥?那么,《流星花园》做到了:你可以没有钱,可以不美丽,但是你一定要有性格,我不美,可我也能做女主角。这便是简爱让人着迷的地方——不漂亮,但有自尊、倔强、勇敢。
那么,就个人观点而言,我将从主人公简爱的人生观、爱情观、价值观三方面谈起。
人生观:“只要你全力以赴,你很可能会成为自己所向往的人”。
她厌倦循规蹈矩的生活,渴望在一方充满希望与烦恼、刺激与兴奋的新天地中“追求人生的真谛”。《简爱》一书被称为“19世纪英国版的灰姑娘童话”,但简爱跟灰姑娘不同,灰姑娘很美丽,只是被粗陋的衣服所掩盖,最后凭借一双水晶鞋征服了王子的心。而简爱没有这份荣幸,也没有这种虚荣,如果让她穿上水晶鞋恐怕有点不伦不类。其貌不扬的她,就是靠她的自由独立、自尊自信、不甘于命运的摆布、善良宽容,逐渐征服了高傲刻薄的罗切斯特。既然无法在容貌上美若天仙,那就全力以赴做好自己,保持自己的独特风格,这就是简爱。爱情观:她的情感世界充满了最热烈的渴望和想象,却又总是能
冷静地分辨出想象与现实的差别,她不让爱情的癫狂迷失自我,而是要凭借一个清醒的自我来抓住真实的爱情。她对生命从不气馁,也从不放弃自己,反而踏实地前进着。她爱上了罗切斯特,然而却在他们步入礼堂之际,一连串冲击性的事件缓缓发生,阻挡了他们的幸福。她一生与命运博采,最后,她终于获得了胜利,收获了有尊严的幸福,与罗切斯特走在了一起,缔造了不平凡的一生。简爱,让我看到了美丽的令人陶醉的人性之美,看到了一个对纯真、爱情、尊严、信念、理想不懈追求的不卑不亢的女性形象。
价值观:“我现在感到,自己坚持原则和法规是对的,感谢上苍的指导。”简爱之所以能够战胜一切艰难困境,正是因为她能一直坚持自己的原则。香港电影《英雄本色》中有这样一句台词:“有原则就什么都不怕。”的确如此,一个人如果想有所成就,就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再随和、变通也绝不能逾越某一条行为操守的“底线”。那么,简爱的“底线”是什么?是金钱对于爱情和人格独立的不可磨灭的重大意义,虽说金钱并不能改变一切,但简爱凭空冒出个有钱亲戚,并很快死掉把钱留给了简爱,这确实奇迹般地提升了简爱的社会地位;同时阁楼上的疯女人又成功地降低了罗切斯特的社会地位,使得两人可以站在同一海拔高度上平等相爱,这给了简爱心灵上的极大平等感,从而驱使她又回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
人生不是止水,很多时候,我们会因为苦难而停止了前进的脚步,会因为羁绊而脱离了梦想的轨道,而简爱可以让我们相信,当我们以最强大的骨骼去承载生命给予我们的重量时,当我们以最平常、乐观的心态去摆脱自套的桎梏时,我们也将收获天地间永恒的照亮。
《简爱》告诉我们:用心生活,自尊自爱,坚持原则,做好自己。那么,在饭后茶余或者书荒之际,我们何不去捧读一下它,何不去品读《简爱》所展示的奇葩人生呢?
3.时生豆瓣书评 篇三
断断续续花费三天将这部小说读完,直到最后,拓实俯下身子对昏迷不醒的儿子时生呼唤“时生,我在花屋敷等你”这句话,便为二十多年前的相遇结合成宿命环圈,令人心生摇曳。
作为东野圭吾的新作,相对于旧作,略显矫情和粗糙。说是矫情,但的确感受到东野圭吾下笔时的温情。在每句简短易懂的大白话中,作者以两条线索来贯穿许多谜团,而他又刻意让读者心知肚明时生的儿子身份,以此来窥探围绕拓实在面对生命困惑和情感问题时的心理走向。其间文字不免充斥些许珍爱生命和喜欢的人这样的暗示,这也便是矫情的一点;说是粗糙,对于国内堆砌起来的穿越小说而言,这部小说非常清新别致地探讨生命价值,是一个很令人惊喜的突破。只是东野圭吾在“寻找千鹤”这条线索上,让人感觉干瘪和无味。千鹤这个重要的女配角形象太过模糊,还比不过仅仅出现几个章节的竹美。
能够体现整部小说主题应该是第305页时生责骂父亲拓实的这番话:“确信自己喜欢的人能好好地活着,即便面对死亡,也看到了未来。对你父亲说来,你母亲就是未来。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会感发到未来。无论是怎样短暂的一个瞬间,只要有活着的感觉,就有未来。我告诉你,未来不仅仅是明天。未来在人心中。只要心中有未来,人就能幸福起来。因为有人教了你母亲这个,她才将你生下来。可你看看自己,整天牢骚满腹,不思进去!你感发不到未来不能怪别人,要怪你自己,因为你是个混蛋!”
东野圭吾写下的这番话很好地印证了他创作《时生》的源头。便是想试图解开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情感评价这个谜团。因此小说以儿子时生为实验对象,在病重昏迷时穿越到二十年前与年轻的拓实相遇,无形中把儿子和父亲拉在同一个层面,来见证父亲的过去。
小说以两条线索为主,一是寻找千鹤,二是寻找拓实的身世真相。
【寻找千鹤】
二十多岁的拓实是个得过且过的家伙,让人看不到未来。千鹤的消失(跟另一个男人私奔)可以说是对拓实极大的打击。诚如千鹤成功得救时给予的解释,在爱情面前看不到希望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点睛之笔。
千鹤的下落成为拓实的一个心结。但因为时生的存在,给予了不少心里的慰藉。就连时生也要感叹自己的父亲年轻时这么孩子气。的确,拓实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男性,作为普通人,他是不起眼的存在。而这样的存在,也只有在爱他的人面前,才能得到彻底的宽容。
千鹤被卷入一宗神秘事件,拓实等人只能一步步去解开谜底。过程稍嫌冗长和无聊,期间虽然掺入不少推理解读,以及另一条线索的交集,但也遮掩不了情节的无新意。千鹤的朋友竹美这个形象,聪明重义气反倒让人过目不忘。
值得一提的一点,千鹤这个形象在东野圭吾笔下并不鲜明,倒是着重在时生和拓实两人的交集处下功夫。两人在面对事情时截然不同的性格和态度,使得拓实怯弱又好逞强的个性凸显无遗。正因如此,时生的出现,不光是在寻找千鹤上提供了帮助,也影响了年少轻狂的父亲的人生。因此在千鹤得救后,拓实选择的是告别千鹤。这可以说是拓实在生命历程中的一个蜕变。
【寻找身世真相】
如果结合两个“寻找”,就可以发现本质应是如何直面“爱和亲情”。拓实年幼时便被母亲遗弃,对母亲的憎恨是庞大的阴影盘踞在拓实心中。儿子拓实与母亲须美子的紧张关系,拓实和时生又是父子关系,彼此对对方的心理审视其实正是东野圭吾的匠心所在。
拓实作为核心人物,但背后的推力正是时生。如果不是儿子时生,拓实便永远解不开与母亲系上的死结。如果不是儿子时生,拓实不会改变自己原先的人生态度,如果不是儿子时生,拓实也不会去到通讯公司上班。
拓实对自己母亲须美子的心理审视是错误的评判。他将年幼的伤害扩大到无可原谅的程度,丝毫不曾体谅母亲的苦心。不屑和愤怒,是孩子对母亲的一种精神报复。相反,时生对拓实的心理审视倒像是一种依赖和帮助的朋友关系,为了修正拓实对自己母亲的情感评价,他坚持不懈地强迫拓实去探望母亲,去父亲原先的住处,读母亲写给拓实的信,使得拓实彻底地接纳了母亲的苦衷。正如须美子信中所写“你要好好活下来,实现你父亲的未来”,这或许便是父母对孩子的期盼吧。
十七岁病重昏迷的时生灵魂穿越到二十年前的拓实面前,不也是对拓实人生的一个见证。儿子对父亲过去的参与,倒是另类的实现了自己父亲的过去。靠着自己的努力,促使了拓实和丽子的情缘,这是儿子给予父母的最好礼物。不,孩子便是父母最好的礼物。那么,拓实在须美子和画家瓜冢梦作男心里,一定也是最好的礼物。
托尔斯泰认为,决定艺术是否有价值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作者对待事物正确的、合乎道德的态度”,那么,可以说,东野圭吾这一次不再延续老辣的笔锋和凶狠的叙述,反而呈现出了东野圭吾在亲情和人性上的柔情转变。跨越了时间和辈分,东野圭吾对这部小说极为满意,认为它是集大成之作,直赞有趣。是的,这是一部值得一看的温情有趣的推理小说,还盼着有更大的突破,这才是我对敬佩的作家东野圭吾最好的期待。
4.书评 篇四
勒.柯布西耶曾说过,住房是居住的机器。从这个理论推导,我是否可以认为,一个城市是承载这些机器的大型工厂,而城市的主要构成要素——人,就是在这个大型工厂工作的工人。如果如此诠释,那么城市似乎变得毫无人性可言,到处充满冷冰冰的大型器械,为了讨生活而四处奔走,冷漠的“人”。
“人们常说,我们太沉溺于生活方式,我却要说:文明的价值就在于让生活方式更复杂。”这就摘自于《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导言之前的部分,一个名叫奥利弗的诗人(暂且可以称为诗人吧)说的。他还说:生活本身就是目的,若问生活有目的价值与否,唯一的答案就是,你是否拥有足够的生活。而在城市中,我是否可以认为人的生活方式与目的,决定了城市的生活与目的。无论是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罗伯特.欧文的“新协和村”,还是霍德华的“田园城市”,几个世纪以来,人们似乎都在致力于“想象”(请注意我使用的是想象)一种完美的孤立的城市形式,来满足自己各种各样的需求,忽视了城市自身复杂的,互相关联的,多方位的特性,仅仅是异想天开的认为城市在拥有这些及其相关形式之后,就可以完全自给自足的发展下去。简认为这是荒谬的,同样,以一个初学者的我来说,我也认为那是谬论。试想,将一个人置于一个孤立的氛围中,切断他与周围的一切联系,仅仅供给给他充足的物质条件,这样短时期或许还可以生活下去,长此以往,人会疯掉。同样就城市而言,仅仅希望城市自己自足,长期下去城市系统会崩溃。正如简对霍德华“田园城市”的抨
击:他(霍德华)规划行为看成一种专制的家长生活,完全忽略大城市的自我管理方式,交流思想的方法,政治运行的形式,开拓行的经济布置的方式,以及大都市复杂的,多方位的文化生活方式。简言之,就是只考虑到了物质生活方式而忽视精神生活方式。
我们又一次回到问题的原点:如何规划才能使城市跟回家完美?简认为,无论是霍华德,伯纳姆还是勒.柯布西耶等著名的大师,他们的全部观念和计划都与城市运转机制无关。他们缺失对城市的研究与尊重,仅仅将城市视为一个没有生命的工厂,用来满足人们居住需要的器械,以至于城市都成为了规划师手下的实验品。我曾经读到过有关密西西比城市的衰亡:“那曾经是一个精心规划的社会,那里有居民点,有公共中心,也有聚集了陶器制造,珍珠加工,藤席,藤篮编制等门类的手工区。几个固定的地点被用来作为游憩区,大型公共建筑位于公共广场的北侧。居民区位于分割墙和广场之间并接近河流的弧形下场地带”看似很人性的规划,似乎少了一些东西,联系区域的纽带——道路或是街道。有人曾经把密西西比的衰亡归于气候变化和生态破坏,甚至是战争和疾病。其实不然,我们都知道所有的森林都有自我修复能力,同样,作为城市,他也应该有,对于一个城市而言,他的规划也应该不是一成不变的,甚至是稳定的,正如一切事物都是运动的,规划也应该留有余地,使得他可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当然,这种发展并不是一味的推到重建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稍加修改。正如密西西比,在人们发现他不合理时并不是想怎样改变而是大刀阔斧的去重建,这样下去,原先的规划很快就会面目全非,也就
不奇怪在气候等客观因素发生改变时,他就走向了衰亡。简所认为的规划,往往是发展的,有活力的,当你走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你见到的不仅仅是这个城市如何的现代化,你会看到时间在这个城市中留下的痕迹,陈旧但是充满韵味的街道,高耸的大厦,当然也有古色古香的小桥流水人家。就像西安展现给大家的厚重与韵味。这座在古长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城市,并没有将历史留下的痕迹完全推倒,他巧妙的在原有的城区基础上发展,城中心位置保留着唐时的钟鼓楼,皇城部分的古城墙依然挺立,古代的街道也在保留,有条不紊的以皇城为中心呈放射状发展。当你踏入这座城市,你会不知不觉间为他厚重的底蕴所感染,从而肃然起敬。我还见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教堂——罗马尼古拉教堂,这是一座建立在三座公元三世纪以来的古代神圣基础上,有着古怪里面的教堂,在其后面可以看到古代马尔彻里剧院建造的中世纪住宅。这座在原来没有被夷为平地的遗址上,一断壁残垣、为依托,不读啊不完善或是新建的建筑,在数十世纪以来依然表现着它伟大的活力,它不在拘泥于它最初的建筑风格,以一种睥睨的姿态发展,或许它由于没有遵守传统的建筑教条而显得有些惊世骇俗,但是没有人能够否认它不可替代的地位。
城市并不仅仅是用来居住的,他更是用来生活的。当你对你所居的城市有一种归属感时,你就会产生里了解他的欲望。而走上街道将是你最好的选择。
城市并不是孤立无援的,他的街道,街区,道路,就是他交流与联系的纽带。有人或许会忧心城市的安全问题。简说,街道及其人行
道,城市中的主要公共区域,十一个城市的重要器官,而维持城市的安全是一个城市街道和人行道的根本任务。到这里,我们或许会产生一个疑问:“城市中的警察是用来做什么的,难道安全不是他们的责任?”看过简对波士顿北端及哈德孙街的描述我才恍然大悟。这两个街道都是使用率很高的街道。两旁往往是商店,酒吧,住宅区,并且人们将公共空间与私密空间很好的分割开来,白天,街道上人群川流不息,店铺的老版出门招揽生意,同时,流动的人群,吸引了哪些由于好奇而将头探出窗外的居民,使得整个街道处于一种天然的“监视”之下,在公众的眼睛之下,人们就会自觉或不自觉的注意自己的行为并加以约束,从而为街道带来平静安全而祥和的景象。在夜幕降临的时刻,城市的芭蕾舞者会在广场的空地上举办舞会,诗人,学者,流浪者会在酒吧酌饮,休憩,街道同样也是人来人往。当然,这样也为街道乃至城市注入了活力。在本书中,简层多次提到活力这个词语,在看了他对波士顿北端的描述,我私下认为,简所认为的活力的来源是人,是从一种热爱生活并认真生活的人身上散发出来并感染这他们周围的人的魅力。思及规划平易近人的,亲切的,自然的,与人的实用功能休戚相关的规划要比那些华美的,典雅的,冰冷的,有距离的规划要来的长久。
我们都在思考,城市并非是陈列在博物馆或是玻璃橱窗里的艺术品,我们要如何做,才能使得他有血有肉?特别是在如今这个物质空前膨胀的社会中,城市中的大多区域都出满了冰冷的钢筋混凝土,冷漠的邻里间互不相识,人与人之间更是缺乏真诚的交流,里简描述的
景象似乎越来越远了……
当然,对于简所说的,城市的街道需要一批“眼睛”来照看他的安全。我对此表示怀疑与矛盾。简所构建的是一派闲适安宁的景象,而我认为这种景象的维持需要一大批具有充裕时间的人。无论是波士顿北端还是哈德孙街,哪里居住的都是一些中产阶级或是无产阶级,生活成本并不高,但在一些高租金区域,人们为了高额的租金往往需要辛勤的工作从而形色匆匆,没有时间与精力去“照看”街道,从而在这些区域,犯罪率居高不下,这时,简认为的维持安全的方式又如何实现?在这些区域,人与人之间并不尽力联系与交流,而这种不建立关系的现象在规划过程中也广泛存在。试想,城市中一道道铁门与墙壁,似乎是一道道枷锁,割断了人之间的联系,同时由于人内心深处本来就存在的猜疑与不信任,使得他们更不愿与走出枷锁,走上街道去享受城市的活力与生命力。就像契诃夫《装在套子里的人》——别里科夫,不过这次的别里科夫不再是封建教条的追随者,而是更加的多疑与材积。我不知道长期下去这样的城市会朝着怎样病态的方向发展,但是就我而言,我会疯掉。
简说,“在城市里,不管是富人区还是穷人区,还是介于中间的地区,因充满趣意的人行道上的生活和丰富的人行道上当交往而导致麻烦的地区迄今还没有发生过。”的确,关上房门,走上街道,人行道上各种各样的人,形形色色的事,并且,他仅仅是提供了一个场所,倘若这个场所满座了人们的审美与休憩的需求,并且他安宁,温馨,不难想象,他会成为一个很棒的交流场所,谁又会忍心制造一些恐怖
事件来破坏他的安宁呢?
人们在自我为中心的同时,往往也会有共享意识,当人们愿意将这种意识放大时,城市就不再是一块一块分割开来的区域,而会变得更开放,各种交往也会更频繁,整个城市也会更加有活力。
城市中的人形形色色,而他的希望在于孩子。简说,“成功的城市生活中最基本的东西:人们相互间即使没有任何关系,有哪怕是一点点你对彼此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我认为最能在孩子身上得到体现,对于孩子的教育往往是潜移默化的,由于孩子模仿天性使然,城市街道上发生的事情晚饭晚饭会在孩子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若是孩子对一件事情产生了好奇,或是其他累死的情绪,以至于他后来遇到类似的事情,最先反应的肯定是他值钱见到过的做法。所以无论行走在街道上的是父母,熟人,甚至是陌生人,都对孩子的教育有着不可更替的影响,所以,对于活跃的丰富多彩的街道上玩耍的孩子们来说,在既有男人也有女人的世界里嬉戏和玩耍的机会不应该被剥夺。
简固执的认为,较于街心公园,孩子们更倾向于在充满活力和刺激的城市街道上闲逛。街心公园经过规划师们的精心雕琢,而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多样化的环境才具有实际魅力,产生自然的生命之流,招致源源不断的使用人流。精心雕琢后的街心公园,就像橱窗里展示的样娃娃,华丽却又有些乏味,千篇一律的绿化,水体,限制人们视野的围墙栅栏,各种各样的标识告诉你,这个不行,那个不可。对于孩子而言,毫无乐趣,甚至枯燥。街道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变化,一
天之中甚至不可能出现连个完全相同的时刻,对孩子们来说,处处都是惊喜与冒险,对老人来说,处处荡漾孩子笑声的环境使得他们更年轻更活力。
简提出了产生城市多样性的四个条件,地区以及尽可能多的内部区域的主要功能必须要多余一个,最好是多于两个;街道要短并且容易拐弯;建筑物各色各样,最好新老建筑混杂其间;被分成细小街区的城市分区里的人口密度要大。这也说明了在城市生活中,以行人视角所见的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对于规划来说,并不仅仅是规划师们共同商讨的结果,而是需要全民参与。只有有了主人意识,才会产生归属感
5.英语书评 篇五
——thereportofStory of the Sahara
About the author
EchoChen(26,Marth 1943——4,Jannuary 1991), who’s old name is Chen Maoping, was born in Chongqing China.She studied philosophy in China Culture University, after that she went to Europe to get further education.She got married with a Spaniard, Jose.They lived in The Sahara desert, and Echo written a series of books about their life.In 1981, she went back to Taiwan and taught in China Culture University until 1984.Then she centered on writing and givingspeeches.About the book
With frank, optimistic pen wind, Echo introduced her and her husband’s life in the Sahara desert She written about every detail about their life, the folk of local people , natural scenery of the Sahara desert and so on.The book reflects the large desert unique topography and local conditions and customs.Reading this book just likes walking into a exotic picture scroll.The book shows Echo’s great courage and wisdom, left many vivid, romantic, extraordinary stories.The book is consist of 20 stories and 9 letters.The feeling after reading
6.《人性的弱点》书评 篇六
钱冰蕾
健康服务与管理一班
*** 这段学期读了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让我获益匪浅。在这样的大学,读这样的书,像是在品尝一场绝美的人生盛宴,乐在其中。要将这种感觉说出来,还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了。它就像一面镜子,帮助我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完善自我,驾驭自我,成为一个善于经营自己生活的成功者。漫漫人生路,它让我在看清来路的同时,更清楚自己在面对怎样的未来。
“真诚地欣赏与赞美他人”是我读完此书最深的感触。这本书,读一遍,只能了解一下大概,必须多读几遍,用心去体会其含义,才能够真正地理解其中的智慧,学以致用。一个了解对方更了解自己的人才可以在生活中游刃有余,立于不败之地。《人性的弱点》是卡耐基思想与事业的精髓,全书通过栩栩如生的故事和通俗易懂的原则,从人性本质的角度,挖掘出潜藏在人体内的60大弱点,一个人只有认识自己,不断改造自己才能有所长进,直至成功!卡耐基的这本书写得并不是很深奥,写的都是平常的小事,又嵌入了他的人生哲理。他对这些小事作出的反应,是我从未想到过的,使我的心灵受到了震撼,也使我感到自己是那么渺小。卡耐基先生以他对人性的洞悉,利用大量普通人不断努力取得成功的故事,通过他的演讲和书,唤起无数陷入迷惘者的斗志,激励着我们后人不断取得辉煌的成功。
《人性的弱点》这本书中的提示与建议又有着极强的可操作性,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认清人性中的弱点,当我们办事的时候针对这些弱点下手,就会事半功倍,与成功更进一步。再次读《人性的弱点》,让我领悟到:这弱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他人的。了解了他人身上的弱点,就可以使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的交往中更能赢得他人的赞同;了解了自身的弱点,可以使自己扬长避短,凸显自己的优势,从而建立美好的人生。在书中,作者谈到了我们在生活、工作中要学会真诚的赞赏他人。卡耐基说:“天底下只有一种方法可以促使他人去做任何事情——给他想要的东西。在你每天的生活之旅中,别忘了为人间留下一点赞美的温馨,这友谊小火花会燃烧友谊的火焰。”是啊!还有另外一句话卡耐基说:“人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己。”也许这句话我们并不陌生,而且经常用到,只是我们将其作了少的改动而已,改动之后就变成了,“他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己。”看似细微的差别,可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当你用一个手指指着别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也许另外的手指正指着你自己!卡耐基一语道破人的这一劣性。
我们总是喜欢高高在上,谈论别人的是非对错,为什么就不能对照他们,审视一下自己呢?别人做的不好时,是否自己做的就完美无暇呢?当你认识到自己也会犯错误的时候,你又会上升到一个高度,总结出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究竟病源是因为人们之间缺少理解和宽容。我们考虑事情总是习惯于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思考,于是,别人所做的一切与己相异时都是错的。同时对于别人来说,岂不亦然!可是如果双方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一下自己的话,结果定会截然不同的。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自己是需要理解和宽恕别人的素质和修养的。只有不够聪明的人才会去批评和抱怨别人——的确,很多愚蠢的人都这么做。我们只有学会真诚地关心身边的朋友,才能赢得朋友们最大的信任。
7.《源氏物语》书评 篇七
在他眼中看来,《源》这本书就是一本大叔养成了萝莉,然后叔叔和侄女儿们结婚,贵族们每天不做正事,言语又晦涩的小说。
可是,我为什么从11岁开始读它起,就一直恋恋不忘,至今仍然是枕边书呢?相比,对于《红楼梦》,我倒是看了十多遍后,就扔在一边了。
先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它的书写文字究竟为何?据说当时日本的书写系统尚未完成。在文字系统都没有完善的时代,写的长篇小说,价值能高到哪去?————它是以平假名写作而成的。在当时,平假名是专用于和歌和女性使用的一种文字,中国也存在过类似的”女书“。
而且当时日本的书写系统已经相当时日本的书写系统已经相对完整了,无论是诗歌,日记,小说,都能很好的表现。
至于价值高低的问题——奥德赛和伊利亚特的创作年代,也是您说过的文字系统都没完善的时代。
其 次,它里面以官名代人名,而官名又不随时间变化,据说是总要让读者搞不清楚状况,就文本价值,一个搞不清楚主角,人物关系得用论文才能分析清楚的小说,它 的伟大处,又在哪里?——如果您没有认真看这部《源氏物语》,自然就搞不定清楚其中的关系,但在读进去了的人之中,它的关系是非常清晰的。况且,正版 《源》中,一般附有人物关系图。您这样的感觉,就象我第一次读某些西方小说,全篇都是(XXX之子)(XXX斯基,XX娃)一样,的确难以理解,但在了解这是当时创作者社会的习惯之后,就不会觉得是很大的麻烦了。
关于您“官名代人名,而官名又不随时间变化,据说是总要让读者搞不清楚状况”的评价,让我借用《红楼梦》里小红和凤姐的一段对话:
红玉道:"平姐姐说:我们奶奶问这里奶奶好.原是我们二爷不在家,虽然迟了两天,只管请奶奶放心.等五奶奶好些, 我们奶奶还会了五奶奶来瞧奶奶呢.五奶奶前儿打发了人来说,舅奶奶带了信来了,问奶奶好,还要和这里的姑奶奶寻两丸延年神验万全丹.若有了,奶奶打发人来,只管送在我们奶奶这里.明儿有人去,就顺路给那边舅奶奶带去的.您看,这一堆的奶奶,肯定会有人看晕的,但是,会有很多人认为”以奶奶代人名,又不变化,让读者搞不清状况吗?
第三、说实话,源氏物语我没有看完,大家都说它是爱情小说,可我每次看,总联想到沟口健二的黑白恐怖古装电影,看的心惊胆颤——这个我同意,每人对不同的文学作品都有不同的感受。
————————————
下面,接着说我对《源氏物语》好在哪里的理解。
《源氏物语》是一本难能的,由古代女性写作的小说,那种细腻的表达的心性曲折的心理描绘,是很多男性作品所不能具有的。
《源氏物语》是对中国唐宋文化的良好继承,众所周知,在唐传奇虽然多,但并无象《源氏物语》这样大幅度描绘多人物画卷的长篇巨作。看源氏,其实是在透过源氏,看那个遥远的唐朝。
《源氏物语》是日本物哀审美文化的集大成体现,关于物哀,已经有很多的描述,这是日本特有的一种审美情趣,凝聚了佛教,中文文化与日本民族特性的一些闪光点,对于有相同审美情趣的人,会非常喜欢。
《源 氏物语》是窥见一千年以前古人风雅生活的最佳渠道之一,在中国近代的战乱中,在清朝满文化对汉文化的侵袭之后,中国古代的风雅生活已经十分零落了,不管是 资料,还是现实的技巧,都已失传太多,而在邻国日本,却有一本小说能如此完整地记录下当时外国人效仿中国文化生活的场景,这难道不是一件宝物么?就象唐代 的《河岳英灵集》已经失传,但从日本的仿作《文镜秘府论》中还可以找到影子。宋代的《唐文粹》已经残缺,但平安朝的《本朝文粹》却因为其模仿,成为重要参 考资料一样。这也是为什么最初翻译《源氏物语》的人,都是中国文化界的一些大腕。
《源氏物语》还是亚洲人类史与社会史的一个活化石教材,对于所谓的“乱伦”“偷情”的评价,其实不过是人类历史上亲属婚,访妻婚的一种误解而已。当我们对“泸沽湖”女人选男性的大胆和开放啧啧称奇时,为什么就会对当时日本社会的正常现象感到反感呢?
至于服饰、色彩、书画艺术的研究,就更多了。
………………
对于《源氏物语》这本书,我的赞赏还有很多很多,但归总起来就是一句,因为它有我欣赏的好,所以我喜欢。但我不强求不能欣赏它的朋友们喜欢,只是希望,通过我的介绍,或许有一两个人,可以修正以前的偏见。
我一直感谢《源氏物语》,在十多岁的时候,把我从一个到处乱跑的野丫头,变成了可以静下心来学点文化知识的假淑女。
一直到二十多年后的前天,我按着《源氏物语》中的香方,合出了一剂“黑方”,然后在弟窑的梅子青闻香杯里加满如雪的香灰,埋入方碳,等着银叶上慢慢弥漫出雍容深远的香味,再烧好风炉,泡一壶铁观音慢慢品味时,那一刻,我觉得我与一千多年的唐宋,有一颗相通的心。
8.法律与革命书评 篇八
法学1001班宋高昂100401127 哈罗德·伯尔曼,世界知名的比较法学家、国际法学家、法史学家、社会主义法专家,法与宗教关系领域最著名的先驱人物。《法律与革命》是西方法律史的一部力作,生动、细腻地描述了作为西方法律传统背景的民俗法, 探讨了伴随着教皇革命而来的西方法律传统在欧洲大学中的起源、西方法律传统的神学渊源等问题。
伯尔曼界定了此书中的一些关键词,如“西方”、“西方法律传统”和“革命”。伯尔曼承认自己所采用的史料是渚领域中的专家们所熟知的。但是,作为整体,这段历史却会令专家们感到陌生。这是因为,他把西方文明的历史作为一个整体而非各个民族国家的历史来看待。这里的“西方”主要不是一个地理概念,而首先是一个“具有强烈时间性的文化方面的词”。确切而言,是指“吸收古希腊、古罗马和希伯来典籍并以会使原作者感到惊异的方式对它们予以改造的西欧诸民族。”“法律”一词也不再是简单地指某种“规则体系”,而被界定为包括诉讼程序以及相关价值、概念、规范和思想方式的具有宗教的活生生的过程。而“西方法律传统”则包括法律的相对独立和自治,法律职业化,法律的科学性,法律的实体性,法律的发展观,法律的内在逻辑性,法律的至高无上和多元性等等。
伯尔曼坚决反对传统的西方历史分期法,即将西方历史分为四个阶段:古典时代、罗马帝国的衰落和灭亡、中世纪以及近代(始
于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伯尔曼认为这种谬误的分期法是试图根据构成西方文明的各个民族的历史来观察近代:试图将中世纪贬低为只是作为近代得以涌现的背景,从而满足了一种夸大的民族主义心理的需要。这种民族主义欲望导致西方法律史似乎都是在追溯----个民族从部落和封建的起源到当代的荣耀和威严的发展历程。尤其是在英国和美国法方法。这样,在西方文明内的每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的独特性都得到了强调,而共同特征却被低估了。其实,西方各国的法律体系都具有共同的起源——都有共同的历史根源,从这种共同的根源中它们不仅获得了共同的术语和共同的技术,而且获得了共同的概念,共同的原则和共同的价值。由于完全读完此书耗时很长,这里仅就《法律与革命》的序言和导论部分作一些简单的介绍和评论。
伯尔曼在导论部分开宗明义地宣称,他要讲述的是一种称作“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 并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了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破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伯尔曼毕其大半生的心血和精力写作《法律与革命》,正是源于这种深切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希冀通过寻根溯源来探索摆脱危机的途径。
何谓“西方”包括西方文化,是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一书中首先重点讨论的一个问题。他的结论是:西方不是指古希腊、古罗马和
以色列民族,而是指转而吸收古希腊、古罗马和希伯来典籍并以会使原作者感到惊异的方式对它们予以改造的西欧诸民族。至于西方文化,它的每一种古代成份都经受了与其他文化相融合的改造。令人惊异的是,这些对立的成份竟能结合在一起产生一种世界观。例如,希伯来文化、希腊哲学和罗马法原本不相容,但11世纪后期和12世纪前期的西方却将所有这三者结合在一起,并由此对其中的每一种成份进行了改造。
伯尔曼断言西方法律传统在其历史进程中已经由六次伟大的革命加以改变,其中三次分别是俄国革命、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虽然各自革命的含义不同,但都可以称为由参与革命的人们所进行的革命;第四次革命是英国的光荣革命,第五次是新教改革运动;第六次是1075~1122年的教皇革命,也就是《法律与革命》中的所谓的“革命”主题,这次革命称之为教皇格列高利七世改革。《法律与革命》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写起的,他认为整个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是由11 世纪末期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对神圣罗马皇帝亨利四世所发动的授职权之争以及由此引发的的全面政教冲突所触发。教皇革命所引发的一系列教会和世俗的变革正是西方法律传统形成的基本原因。伯尔曼认为宗教理念是西方法律传统形成的原动力,在12 世纪后期西方逐渐形成的教会法、商人法、王室法、城市法等都是由于教会改革所引起的社会变革之一。对于法律的界定,伯尔曼指出:把法律概念界定得过于狭窄即把法律界定为规则体,不利于对西方法律传统的产生和西方历史上数次重大革命对这种法律传统的影响的理解以及对这种传
统现在所处的困境的理解。他呼吁,需要有一种广义的法律概念,并批评了那种“过于狭隘”的法律观点。
伯尔曼将西方法律传统的主要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在法律制度与其他类型制度之间有较为鲜明的区分。虽然法律受到宗教、政治、道德和习惯的强烈影响,但通过分析,可以将法律与它们区别开来;
2、与这种鲜明区分相关联的是以下事实:在西方法律传统中,法律的实施被委托给一群特别的人们,他们或多或少在专职的职业基础上从事法律活动;
3、法律职业者都在一种具有高级学问的独立的机构中接受专门的培训;
4、培训法律专家的法律学术机构与法律制度有着复杂的和辩证的关系。换言之,法律不仅包括法律制度、法律命令和法律判决等,而且还包括法律学者对法律制度、法律命令和法律判决所做的阐述;
5、在西方法律传统中,法律被设想成为一个连贯的整体,一个融为一体的系统,一个实体,这个实体被设想为在时间上是经过了数代和数个世纪的发展;
6、法律实体或体系的概念,其活动取决于对法律不断发展特征即它的世世代代发展能力的信念,这是一种在西方所独有的信念。法律体系只因它包含一种有机变化的内在机制才能生存下来;
7、法律的发展被认为具有一种内在的逻辑;变化不仅是旧对新的适应,而且也是一种变化型式的一部分。法律不仅仅是处在不断发
展中,它有其历史,它叙述着一个经历;
8、法律的历史性与法律具有高于政治权威的至高性这一概念相联系。自12世纪起,所有西方国家,即便处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在某些重要方面,法律高于政治这种思想也一直被广泛讲述和经常得到承认;
9、西方法律传统最突出的特征可能是,在同一社会内部各种司法管辖权和各种法律体系的共存和竞争。正因为这样,才使得法律的最高权威性成为必要和变得可能。而法律的多元论则根源于基督教教会政治体和世俗政治体的区分;
10、西方法律传统思想于现实、能动性与稳定性以及越超性与内在性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这种紧张关系导致了革命对法律体系周期性的剧烈冲击。不过,这种法律传统毕竟存活了下来,甚至由这些革命所更新,这种法律传统比作为它组成部分之一的任何一种法律体系都要大。不过,按照伯尔曼的说法,西方法律传统中的10个特征只有前四个仍然构成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
关于前四个特征,伯尔曼指出,罗马法传统具有西方法律传统的上述特征,而当代许多非西方文化则不具有这些特征,11世纪前通行于西欧日耳曼民族中的法律秩序也没有表现出这些特征,他们为西方所独有。而属于西方法律传统的后六个特征在20世纪后半叶特别是在美国全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这也就是伯尔曼所担忧的危机,为此,伯尔曼大声疾呼:就目前危机已经达到了可与过去曾经打击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相提并论的程度而论,我们必须调动整个传统的应变
能力来克服这种危机。由此,伯尔曼提出:今天法的社会理论的首要任务在于摆脱关于法律及其因果关系的过分简单化的概念,应该把三个传统的法学流派即法律实证主义、自然法理论和历史法学派综合成一个一体化的法学。
法的社会理论的第二个任务是旨在采用一种适合于法律史的历史编纂法而不是主要采用来源于经济史、哲学史或其他史类的历史编纂法。法的社会理论的第三个任务是研究法律在革命变革时期的命运,即不仅要查验新法律对旧法律的迅速取代,而且还应考察在革命确立之后所采取的措施,考察这些措施是否为将来稳定和公正的法律秩序奠定了基础。最后,法的社会理论还必须研究非西方的法律体系和传统,研究西方法律与非西方法律的融合,研究人类共同法律语言的发展。惟其如此,方可求得摆脱20世纪后期西方法律传统所面临的危机之路。作为伯尔曼著作的中国读者,我们一旦新鲜而又好奇地读完《法律与革命》一书,肯定会有一种激情与忧患同在、启示与疑惑并存之感。除了被伯尔曼著作无与伦比的逻辑力量、渊博的学识、历史的洞察力所征服之外,我们大概还会有不少的启发;首先,伯尔曼在法的社会理论方面颇富创见。伯尔曼在书中显然流露了对马克思、韦伯以及一些人类学理论关于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学说不满的情绪,他甚至提出了“超越马克思、超越韦伯”的口号。伯尔曼承认西方三大法学理论(实证法学、自然法学和历史法学)的部分真理性,但同时指出它们均是片面的、简单的、试
图解释一切社会与历史的决定论模式。伯尔曼坚决反对社会历史发展中“谁决定谁”的简单模式,而认为各种因素之间是共存、互动和因地的彼消此长的关系。确实,在伯尔曼重新解释西方法律史的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立体的图面。
其次,伯尔曼批判了传统的历史分期法,重新挖掘了中世纪时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伯尔曼视教廷为近代第一个国家的雏形,也不乏深刻的创见。可以说,伯尔曼的学术贡献与创见使得西方法学界必须聆听其关于中世纪以及中世纪的教会(宗教)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产生的决定性影响的学说。传统是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混合。法律通常与可见的一面、与作品联系,但对西方历史的研究尤其是对其起源的研究,能揭示其在民众最深层信仰和情感中的根源。西方的法律传统的背后就有一种民族的意识作用——对炼狱的恐惧和对最后审判的希望——而这就是西方的历史意识——宗教意识。
9.喜福会书评 篇九
例如在吴苏圆和吴晶梅这对母女之间,许多年的时间就是在沉默中度过的。母亲在女儿童年时曾坚决而“狠心”地以做清洁工为代价让女儿有机会去学习钢琴,希望把她塑造成一个有别于自己、能为白人社会所接受的高雅女性。而女儿却“不懂事”地一味反抗母亲的意志、母权的统治。在一次华人社区举办的少年天才表演比赛上,女儿演奏得一塌糊涂,让争强好胜的母亲当着亲朋好友丢尽了脸面。回到家里,女儿满以为母亲要朝她大发雷霆。然而,这时的母亲却一反常态地平静如水,缄口不语,脸上一副“毫无内容”的麻木表情,沉默得令人恐惧。没有受到训斥的女儿的表现同样令人吃惊:面对母亲的沉默她的反应既不是吃惊,也不是轻松,更不是害怕,而是“失望”!因为这样她就没有办法“也朝她(母亲)大喊大叫,把心中的痛苦哭出来,摔回到她身上去”。在这里,沉默就像长在母女心中的一块恶性肿瘤,把双方都折磨得痛苦不堪。这件事情过去之后的很多年里,它一直是母女之间不敢提及的禁忌话题。女儿再也不弹琴了,母亲也不坚持让她弹了。琴盖锁住了女儿的痛苦,同时也锁住了母亲的希望。沉默中女儿长大了,母亲也衰老了。沉默的结果是“母亲和我(晶梅)从未互相理解过。我们相互翻译对方的意思,我听到的内容似乎总比她说的少,而母亲听到的却总比我说的多”。相互间的沉默和误解持续了很多年。在女儿过三十岁生日之时,母亲把这架闲置了多年的钢琴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女儿,但这已经是母亲临终的愿望了。当女儿再次打开琴盖,弹起往日觉得很难的一支曲子时,她竟惊奇地发现这首曲子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难了。母女之间的这些无言的行动象征着沉默的被打破和两代人之间最终的理解与谅解。然而,代价毕竟太大了。它牺牲掉了母亲一生对女儿的期望和女儿半生的欢乐,并在女儿的心灵上留下了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至此,我们不难看出沉默所蕴藏的巨大的破坏力。
值得我们注意的第二个例子是莹映·圣克莱尔和莉娜·圣克莱尔这对母女之间的故事。她们的沉默已经不仅仅是话语的消失,而是整个人的消失,是对自我的不断贬低和最终的抹杀。这是男权社会中女性终极的悲哀。可叹的是当母亲的一代已经失去了自我之后,女儿又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母亲的故事,尽管她曾经是那么激烈地反抗过母亲的意志。故事的一开始作者就以母亲的口吻写道:
许多年来我总是把嘴巴闭得紧紧的,不让自己的愿望流露出来。因为我沉默得太久,女儿已经听不到我的声音。她坐在她那豪华的游泳池旁,听到的唯一的声音就是她那索尼牌随身听中发出的声音和她那身材高大无比的丈夫(的声音)……
这么多年来我总是把自己隐蔽起来,像个小小的影子般跑来跑去,这样就没有人能抓得到我。我的动作是那么的隐蔽,以至于女儿对我都熟视无睹。她所看到的就是她的购物单,她的记帐本和她那张整齐的桌子上摆着的扭曲的烟灰缸。
我想告诉她(女儿)的只有这句话:我们俩人都已经消失了。没人能看见我们,我们也看不见别人;没人能听到我们的声音,我们也听不到别人的声音。没有人认识我们。(Tan,1993:64)
正如这位母亲的这段内心独白所描述的,她为了掩饰自己屈辱而辛酸的过去——无情的丈夫另觅新欢,腹内的婴儿被她为报复丈夫而狠心地杀掉,独自逃出家庭,寻找生路——在受尽了生活的折磨之后她变成了一只“老虎”,一个“看不见的幽灵”,一个能未卜先知、看穿一切、预测一切灾难的女巫般的人物。(这样的女预言家或女巫般的人物在美国少数民族女作家的作品中也常见,如托尼·莫瑞森、爱丽斯·沃克等人的作品中的母亲形象,这一点也非常耐人寻味)。尽管她后来碰到并嫁给了善待她但却不了解她的美国丈夫,随他移居美国,离开了恶梦般萦绕在她心中的故乡和过去发生的一切,但此时的她已经沉默得太久,失去了生命力:
我怎能不爱这个人呢(她的美国丈夫)?但这是一种幽灵般的爱。明明双手紧紧地搂住了他,却根本没有碰到他;明明一碗满满的米饭摆在眼前,却一点胃口都没有,我不知道什么是饿,也不晓得什么是饱。(Tan,1993:286)
而正是这样一个沉默了半生,感情、精神上几近麻木、死亡的母亲在看到女儿面对的不幸婚姻时,却出于母爱的本能果断地打破了自己的沉默:
我要用这尖锐的痛去穿透女儿厚厚的皮,把她体内的“虎气”也释放出来。她必定会反抗。因为这是老虎的天性。但我终究会战胜她,把我的精神输入她的体内。这就是母亲爱女儿的爱法。(Tan,1993:286)
母亲为了拯救女儿准备采取行动了,那么女儿呢?这位听着索尼牌随身听,喝着可口可乐,在母亲眼中只知道物质享受的新一代华人妇女的命运又是怎样的呢?她的故事远没有母亲的那么一清二楚、黑白分明。她自认为在学业、智力、工作能力等各方面都能与丈夫平分秋色,甚至在某些方面胜他一筹:是她出主意协助丈夫创办了他们自己的建筑设计公司。因此她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她都“应该得到这样一个丈夫”。而事实上她的婚姻,以至于她的整个生活都在美国式的“帐目均摊”的貌似平等的游戏规则下悄无声息地松动着、瓦解着。她在游戏之中竟渐渐忘记了游戏最初的目的,失去了是非观念和自我意识,到最后甚至幻想以经济上的忍让与多付出来换取丈夫的感情。失败的结果使她完全丧失了自尊和自信。面对男权的威慑,她深深地感到了自身的嬴弱和无助,变得束手无策,哑口无言:
我开始哭泣,我知道这是哈罗德一贯讨厌的。我一哭他就会不舒服,发脾气。他认为我这是在耍手腕儿。可我真的忍不住,因为我意识到自己根本就不清楚这场争吵最初的起因了。我是想让哈罗德站在我一边吗?是想少付一些那一人一半的费用吗?我真是想结束俩人之间这种凡事都算得一清二楚的生活方式吗?即使真的那样,我们不还是会照样在心里算这些帐吗?那样我不就会觉得更糟糕,更不公平吗?……
这些想法全不对头,全讲不通,我一样也说不准,整个人都陷入了绝望。(Tan,1993:180)
莉娜提出的实在是个令人困惑而又发人深思的问题。的确,女权主义最初的目的是要在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争取男女平等。用在我国流行了很长时间的一句话来说,女性的解放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男女同工同酬”。我们姑且不谈这个理想是否已经实现。就算是真的已经实现,女性就真的从此能与男性平分秋色了吗?莉娜的故事就是对这个问题最好的回答。锱铢必究的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问题的实质,那就是更隐藏、更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义思维定式和人们早已习焉不察的男权观念。莉娜对这令她有苦难言的男权观念的沉默与忍让把她推入了一个无言、无奈、无望的境地。一段婚姻葬送在“男女平等”的生活方式之下,这难道不是对某些人头脑中的“平等”概念具有讽刺意味的新阐释吗?可以断言,女性的这种沉默才是女权主义者和全社会更应备加关注的现象。在这里,“分摊帐目”变成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讽刺,一个在更广阔的背景下具有实际意义的暗喻。
在《喜福会》中,沉默的主题似乎无处不在,但又仿佛是作者在漫不经心中流露出来的。书中的女性不仅是沉默的受害者,也是将沉默锻造成一把锋利无比的剑去互相伤害的杀手。小说中的琳多和魏芙丽这对母女就是最典型的代表。女儿魏芙丽少年时代很有下棋的天赋,每逢与人对弈都犹如有神人在暗中相助,无往而不胜。她在学校和市、州级的比赛中都捧回过奖杯,这令做母亲的颇为自豪。她走在街上,逢人便拿出登有女儿照片的杂志封面向人炫耀。这引起了女儿的反感。争吵之后,母亲一连几天缄口不语,对女儿下棋的事情不闻不问。最后,女儿沉不住气了,主动与母亲讲和,又继续参加比赛。然而,奇怪的是从此以后她身上的那股神奇的力量不见了。她一输再输,直到最后不得不放弃了下棋,从一个天才的棋手变成了个“普通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超现实的描写。女儿身上神奇的力量自然是母亲所赋予的,而母亲的沉默竟永远地夺去了她的天赋。在母亲的眼中,女儿的生活是透明的,一切都逃不出她的眼睛。但是,当女儿带着她参观自己新布置的住所,希望间接地告诉她自己已再婚的消息,并迫切希望得到她的首肯与祝福时,母亲却作出一副充耳不闻、事不关己的样子,或者顾左右而言它,或者干脆不予理睬,把女儿悬在了沉默的半空中,使她受到了比来自话语更加深重的伤害。对这一点女儿有着切肤的体会:“我妈妈懂得怎样让人痛苦,这种痛苦比任何其他形式的痛苦都更加深重”。这位母亲能让“白色变成黑色,黑色变成白色”,让女儿经过精心调整、自以为满不错的新生活——包括新婚的丈夫、自己的女儿与新继父之间和谐的关系、丈夫送她的贵重礼物裘皮大衣、精心布置的家;一切的一切都变得一无是处、毫无价值可言。母亲利用沉默这把利剑把女儿戳得鲜血淋漓、体无完肤,而更可悲的是女儿从母亲身上继承来的那不可救药的心理情结(非要得到别人的肯定才能生活得心安理得)。一个非要不可,一个执意不给,这场不见硝烟的沉默战争使母亲和女儿都身心交瘁,伤痕累累,在双方感情上造成了本不该有的深深的伤害。一天,当女儿下定决心要去找母亲说个清楚时,她才在母亲睡熟的时候霍然发现,自己那强大的“敌人”原来不过是一个毫无攻击力,甚至是不堪一击的老妇人,这是多少年来她第一次发现母亲的真实面孔。经过一番母女间推心置腹的交谈。女儿终于认识到:
真的,我终于懂了,不是懂了她刚才所说的话,而是那些原本就是真实的事情。
我明白了自己一直是为何而战的:是为自己,一个被吓坏了的孩子,一个老早以前就逃到了一个自认为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的孩子。我躲在这看不见的掩体后边,心里很清楚对面藏着的是什么:是她从侧面可能发起的攻击、她的那些秘密武器,还有她那洞察我一切弱点的高超本领。然而,就在我把头伸出掩体,向外窥视的那一瞬间,我终于发现了那里的一切:那是一个用铁锅当盔甲,用毛衣针作利剑的老妇人,一个因久等女儿的邀请而不得,正在变得脾气暴躁的老妇人。(Tan,1993:204)
这是一段多么形象、生动的描述!母女间多年感情、心灵上相互间的沉默给对方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创伤。而这沉默一经打破,战争的阴影也随之散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代女性之间可贵的重新认识和相互理解,是女性的觉醒。她们终于认识到,在一个“种族、性别歧视的世界里,女性之间应该成为朋友,成为同盟”。对于书中的两代女性来讲,要想相互破译对方的真实思想——那些掩盖在各种形式的沉默之下的真实思想是件非常艰难的事情。但无论怎样,她们都以各自的方式打破了令人窒息的沉默,年轻一代的女性从母亲身上汲取了精神的营养与力量,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新的生活。这正是小说的结尾处吴晶梅在母亲去世之后代表母亲去大陆寻找她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姐姐一幕所象征的。三姐妹在母亲的故土上终于搂在一起,多年的归乡之梦、母女和姐妹团圆之梦都随着沉默的打破而实现了。这是让人多么欣喜的一幕!
谭恩美是华裔女作家中的第二代,她与王玉雪(Jade Snow Wang)和汤婷婷这些年长于她的华人女作家一样,沿袭了母女关系这一写作题材。她们都各自从自己母亲的身上汲取了写作灵感和素材。这正是其成功的原因之一。在她们的作品中,“母亲的苛求所代表的就是男性的苛求”,是男权社会渗透于她们意识深层的自我贬低、自我排斥、自我抹杀的传统观念,是一种可怕的集体无意识。在这样的观念之下,她们自然永远无法达到母亲的要求,也无法正视原本的自我。无论她们怎样努力改变自己,以何种标准改变自己,其结果却总是更多的失败和更大的痛苦。这是一些华人女性最大的悲哀。从这个意义上说,《喜福会》给我们的启示之一就是:在美国,所谓的多元文化,也就是亚文化与主流文化保持一致的新格局,从本质上来说不过是一场掩人耳目的把戏,是对亚文化的同化和心理侵略的掩盖。那么,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女性一样,华裔女性只有重新找回原本的自我,打破文化的沉默和性别的沉默,按照自己的方式自尊、自信、自主地面对生活,才能最终进入“喜与福”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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