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24-07-21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8篇)

1.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篇一

人防工程治安管理制度

怡升园管理处负二层有人防工程一处,为了缓解小区车位紧张状况,本着平战结合的原则,暂用人防工程做为临时停车场,为了保证人防工程在战时立即投入使用,特制定临时车场治安管理制度。

1、临时车场实行24小时管理服务,车辆凭证可随时进出、停放。

2、临时地下停车场为固定车位,车主需办理停车证,车辆出入时需登记,收费按物价局规定执行。

3、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障碍。

4、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边停留,不得随意搬动挪用车场内的设施。

5、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丢失自负。

6、临时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存放。

7、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破损,应告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在没有车辆出入时,车管人员应随时对车场停放的车辆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解决。

9、车场当班人员应严格、准确地记录本车场车辆出入的具体时间,以便事后查看。

10、管理人员每天检查车场设备设施的完整,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管理处及时解决。

11、发现有闲杂人员一律劝出车场,对故意毁损设备闹事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2、确保车场、坡道、值班室的干净,整洁,无杂物,个人卫生干净整洁,定期对坡道、车场进行冲洗。

怡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2月1日

2.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篇二

1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综合管理的现状

1.1人力资源匮乏

城市人防工程的建设并不是针对某一局部地区的,而是针对整个城市本身,因此其建设不具有独立性、个别性,而具有广泛性、全面性等特点,与此同时,城市人防是一个相对而言具备一定专业性的领域,因此其建设也要围绕其专业性展开,从专业化的角度,深度剖析城市人防工程建设所需要落实和完善的项目,这也是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的要求之一。时至今日,城市化的发展速度异常迅猛,这就让与之配套的城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也随之逐渐增加, 但是实际上人防工程的建设还处于发展的初期,相关的专业人员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工程项目的需要,因此就出现了人力资源不足、技术性人才不足等情况,而因之而衍生的管理不到位、人员约束力度不强等问题也就逐渐暴露出来,这在日益增加的工作量与人员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增长的现状下成为了一种必然现象,其对于我国人防工程的工程质量提升以及综合管理环节的发展与完善都会产生一定的阻碍。

1.2. 缺乏相关法律的保障

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与相关法规的约束作用是分不开的,法律能够给予相关的工程落实与具体施工行为以一定的约束力,在法律的约束下行管的工程建设才能有序地进行与完善, 因此,法律与工程建设相辅相成。但是,目前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就不够完善,在工程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几乎没有法律作参考,亦几乎没有章程与规定来遵循,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导致具体施工环节的执行层面出现混乱等不良状况,从而阻碍人防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相关的管理部门在缺乏法律作为参考依据的情况下无法顺利进行其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就间接导致了具体施工环节中设备开发商对某一地域进行的技术垄断以及相关地方为了保护其基础设施不被破坏而采取的不合理保护行为。这些不合理、 不合相关法律规范的行为都会对人防工程的建设工程产生一定的阻碍,同时也会导致相关的设备市场秩序混乱、不良竞争频发等问题的出现,从而为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与此同时人们的安全也就相对而言得不到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民心涣散,进而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1.3. 质量管理模式落后

这一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依旧是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可以说其是因法规政策缺失而衍生出的问题。而行政管理体制的落后会使其对本就不完备的法律的执行更为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法律不完善而导致的后果的影响,同样对于人防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都是尤为不利的。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时代大背景之下,我国的经济体制得到了一定的革新与发展,而在不断发展的经济的作用之下,我国的发展方向由注重经济建设向注重人文性转移, 因此,我国对人防工程等一系列与人民息息相关的建设的投入与关注度也就随之提升。但是这也就使得传统质量监管机构的固定编制模式和非行政执法主体的尴尬地位无法适应人防工程建设的现状,导致专业人防工程质量监管人员配置的缺失和执法难。同时,其质量监督方式、 检查内容和管理手段都相对落伍,无法实现对人防工程质量的全面有效管理,也就不能保证人防工程高质量、高水准的建设。加上部分人防专业监理人员素质较低,导致无形中增加了人防质监站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1.4. 检测手段不齐全

工程检测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控制是建立在科学可靠的试验检测数据上的。目前我们在工程的质量监督过程中,质量检测基本以眼看、手模、锤敲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科学性、权威性,且对于人防防护设备、通风设备等缺乏检测手段。这对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会在成一定的影响。

2改善人防工程质量综合管理现状的对策

2.1. 完善团队建设

随着人防工程建设以及其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关的工程项目也就不断增多,并且已几乎涵盖了被其建设城市的每个角落,人防工程的整体分散性因此而得到了很到的体现,以某一点为中心,向整体呈线性状扩散,最后覆盖整个城市的整体,以达到完善全程人防工程建设的目的。与此同时,这也从侧面要求我们必须逐渐从内部完善人防工程的各建设环节, 以让与人防工程相配套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日益增长的人防工程项目的需要,进一步促进我国人防工程的建设与发展。

因此,我们就有必要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和相关要求,让工程的建设标准不盲目地随着项目的增多而粗糙化,让其得以更为平稳的向更高的层次过渡。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商家将建设重点放在城市人防的工程建设上,因此这一领域的竞争性就在不断扩大,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就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硬件水平,而工程建设最重要的硬件就是核心的人才队伍,其建设与发展不容小觑,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核心队伍的选拔和培养机制,在此基础上安排相关的设计、监管、技术等方面的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活动以及知识体系梳理活动,让其明确其工作的

而在人才的管理机制上,要确立一定的考核机制,并将绩效机制合理地贯穿于工作的细节之中,让工作人员都能具备一定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通过相关条例对其起一定的约束作用。使其得以在工程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面地发展。

2.2发挥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

当前,我国人防工程主要由国家人防办管辖的各级人防办公室进行管理,人防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就应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在严格遵守人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坚守人防工程建设阵地,对人防工程的建设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合理协调与其他管理部门在地下空间利用上的矛盾,尽可能多地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合理开发和利用城市的地下空间资源, 发挥其应有的行政指挥能力和干预功能,主动介入,执行好行政管理职能,抓好人防工程的管理权限,切实保障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

2.3提升人民的意识

人防建设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国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以人为中心,强化公民的人防意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国家的整体人防建设度,并进一步提升国家对自然以及其他威胁的防护能力,这对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也是大有裨益的。和平是当今社会的主旋律,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当今不需要人防建设,人防建设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即对在我们生存环境中潜在的威胁因素予以一定的防范,将这些威胁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起到了保护国家和平的作用,符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符合当今时代的发展潮流,因此具备一定的积极意义与一定程度上的现实意义。因此,要不断强化公民的人防意识, 开展和构建在人民群众中的安全教育体系,将人防安全意识与民防安全意识这两大理念普及给人民群众,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完善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的有机结合,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实际防灾能力,使其有能力随时消灭可能到来的和平威胁因素。

3结语

总而言之,城市人防工程的建设与完善对于城市化的进程以及城市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都与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其有利于城市的综合发展,有利于城市建设向人文方向转型,还有利于城市的整体设施规划的完善,因此,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相关管理应该不断完善并落实相关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的管理环节建设进程,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来规划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从而使我国的城市化建设迈向一个新的领域。

参考文献

[1]彭国东;黄良渠,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J],建筑2016.

[2]孟令健,结建式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3.

[3]陈霞,我国城市人防工程的开发策略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4.

3.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篇三

摘要:人防工程档案,不仅是人民防空、平时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战时布署防空袭,组织人员掩蔽、物资储存的基本依据。文章从收集情况、开发利用入手,提出了科学管理的新思路。

关键词:人防工程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24-0079-01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人防工程的数量急剧增长,如何做好人防工程档案管理的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1人防工程主要措施

{1}提高管理意识。人防工程,战时是实施人民防空的物质基础,承担着掩护人员、储备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平时开发利用对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管理和使用好人防工程档案,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既可以使人防设施在战时以最佳方案投入使用,平时又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多年来,人防工程档案一直沿用传统管理办法,即“手写图描,装订成册,放箱入柜”。方法简单,手段单一,使用不便,时效性差。随着城市建设加速发展,新增人防工程和报废人防工程不断出现,城市地貌不断变化。人防工程档案不但使用频率高,而且变数增大。如不加强管理,就很难及时准确地统计出人防工程的地理位置、具体面积、工程结构及战术防护等级等。这不仅不利于平时对人防工程的使用,一旦爆发战争还会降低保障效能。因此,强化人防工程档案管理意识势在必行。

{2} 注重收集整理。搞好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首先是要做好收集、归档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防办、国家档案局《人民防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施工参与各方提出人防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和验收标准,强调人防工程档案不合格,工程不能验收。做到资料收集随工程建设一起进行,档案归档与工程验收同时完成。这样,人防工程档案收集、归档就能收到很好的效果。要做好人防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档案人员要主动与工程技术人员相配合。从工程开工到竣工,跟踪全过程。指导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做到心中有数,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从开工报告等有关材料,到风、水、电、暖结构建筑等施工图纸,收集齐全完整,报上来的档案才能做到“分类清楚、组卷合理、分别存放”。

{3}加强开发利用。人防工程档案真实记录着城市的建设,是一种潜在的社会生产力,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积极开发人防工程档案的信息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实现其价值有力体现。

人防工程档案开发利用应便捷且具有时效性,检索工具的编制是关键一环。检索工具是打开利用工作大门的一把钥匙,没有必要的检索工具,就没有提供利用的便捷手段,在档案资料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广泛的情况下,必须结合实际按工程分类编目,为科学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现代化管理。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先进科学技术方法管理人防工程档案,以适应城市改造、人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将计算机技术与档案标准化管理相结合,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误差,还极大地节省了档案管理成本。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首先,要树立人防工程管理现代化的观念,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应用计算机技术对人防工程档案进行管理已成为提高办公自动化、加强工程管理的必然选择。其次,实行计算机管理,把人防工程档案系统管理。人防工程有关数据均可存在电脑里储存、查询、统计,打印,实现人防工程档案管理现代化。开始工作量很大,困难很多,但意义也很大,利用计算机把已经归档人防工程档案,按工程等级、使用面积、工程地址、工程结构和所在区域经纬度数、工程平面图等数据类型录入电脑,甚至有条件的话还需加入图像、视频、声音档案。档案的形式内容将得到极大的丰富,同时存储介质的改变还会有效地延长档案保存时间。查询时,只需操纵键盘鼠标,就可以迅速完成对相关资料的提取。如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在网络中进行档案的整理、存储和利用,将使得档案的管理人员彻底从手工方式中解放出来,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再次,要加速现代化管理设备开发利用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购置现代化设备,加速新设备的开发利用,挖掘现有设备潜力。

2结 语

4.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篇四

【发布文号】漯政〔2006〕63号 【发布日期】2006-07-12 【生效日期】2006-07-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河南省

漯河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漯政〔2006〕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漯河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维护和使用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

和经济效益,根据《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疏散、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

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含与其配套的地面附属设施),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建设、维护和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我市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各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各区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由市人民防空

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房管、土地、财政、消防、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管理的配合工

作。

第五条人防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

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本级政府依法负担的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

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递增。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主管大军区和省的有关规定,负担人民防空建设费用。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费用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标

准由市、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征收。

第七条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

第八条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建设、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并享受国家、主管大军区和省、市人民政

府规定的优惠政策。

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第九条对在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规划与建设第十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法

定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市人防工程的总体规模、防护等级和配套布局;(二)人防指挥通信、人员掩蔽、医

疗救护、物资储备、防空专业队、疏散干道等工程的布局和规模;(三)已建人防工程加固改造和平时利用方案;(四)城市现有地下空间战时利用

和改造方案;(五)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的主要方面和项目;(六)其他应当规划的内容。

第十二条经依法批准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市、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本级人防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审

核,报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建设分工和经费来源按下列规定执行:(一)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修建,建设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

预算安排;(二)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修建,建设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国家预算补助和人民防

空主管部门筹措解决;(三)医疗救护、物资储备、重要经济目标和防空专业队防护等专用工程,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建设经费列入基本建设

投资计划;(四)单位的人员、物资掩蔽工程,由单位负责组织修建,建设经费由单位自筹;(五)防空地下室工程,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组织修建

,建设经费由单位或者个人筹措。

第十五条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危房翻新)的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主管大军区和省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 地下室。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市、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

面积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二)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

建6级防空地下室;

(三)新建(包括翻新)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防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可以不建,但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

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易地建设:(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面积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三)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

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第十八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出入口和相应的地面配套工程所需用地;其中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所需用地,依法予以划拨。经划拨的人防工程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九条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应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先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少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或降低防空地下室的防护标准。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

第二十一条防空地下室必须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单列。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并纳入各级基本建

设投资计划。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在批准城市民用建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时,应包含防空地下室建设投资计划,同时抄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防空

地下室的概算、预算、结算,应执行人防工程概(预)算定额。

第二十三条按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报建联合审批制度,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联合审批。负责

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审批,包括立项、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依规定应修建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单位应到人防主管部门申请核定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经核定后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依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第二十五条在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设计文件组织审核时,应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核。未经审

核批准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审核批准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等要求进行施工。确需变更

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核批准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人防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

委托具有资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应办理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质量监督手续,否则,不得办理地面民用建筑质量

监督手续。

第二十八条单独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开工报告,并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

审查批准书”。开工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开工。人防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和国家有关要求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二十九条从事防空地下室监理的单位必须由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在规定的资质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审核批

准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公正、自主、科学地开展工作,公平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单位

有关人防法律、标准、设计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修建防空地下室选用的防护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一条防空地下室竣工后,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认可文件;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并限期整改;整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按规定

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发的《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

意见书》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查备案意见书》,没有认可文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第三十二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三、维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定期维护、保障使用。人防工程隶属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岗位责

任制度、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消防防汛安全责任制度、维修保养档案等制度。

第三十四条人防工程维护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二)人民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

业工程,由工程隶属单位负责;(三)用于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防空地下室工程,由工程隶属单位负责。已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防护设备、防护设施,由工程隶属单位或个人负责,其它设备设施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三十五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应当根据工程的不同类型和特点,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维护标准。人防工程的 维护管理费用,按国家《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作业影响人防工程安全的,建设单位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人防工程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人防工程或人防工程用地;(二)堵塞人防工程

的进出口、通风口或通往人防工程口部的道路;(三)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四)向人防工程内

部或孔口附近排泄废水、排放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五)在人防工程顶部或安全范围内(周边5米以内)爆破、打桩、采石、取土、埋设各种管线

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六)其他损坏人防工程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造人防工程。为方便使用,确需改造的,应按管理权限报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按人防工

程有关技术规定、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改造人防工程不得降低原工程的防护等级和密闭性能。

第三十九条禁止擅自拆除人防工程。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应按下列规定报批:(一)经国家批准建设的工程,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二)4级以上工程、指挥工程、疏散

主干道工程、300平方米以上5级工程,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三)本条(一)、(二)项规定以外的工程,由市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经批准拆除人防工程的拆除单位,应按规定补建不小于原工程拆除面积、不低于原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因地质条件复杂、拆除

面积小等原因补建有困难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不予补建,但应按补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统一补建。

第四十一条严格控制人防工程报废。对不符合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没有加固价值并符合国家规定报废条件的人防工程,经人民防空主管

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权限批准后,方可报废。经批准报废的人防工程不再补建、补偿。

第四十二条拆除、报废人防工程,工程隶属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报废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拆除、报废。拆除、报废

人防工程,应当保证施工质量,消除安全隐患。

四、开发利用

第四十三条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坚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平时开发利用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在战时或紧

急状态下,使用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统一调整使用。

第四十四条使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或个人应与工程隶属单位或个人签订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第四十五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和工程隶属单位或个人,自开发使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持下列资料按管理权限向市、县人民防空主

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申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一)申请书;(二)使用单位或个人和工程隶属单位的合法证件;(三)《人民防空工程基

本情况登记表》;(四)双方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五)双方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六)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其他资料。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第四十六条使用人防工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到公安、卫生、工商、消防、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证

照。

第四十七条使用人应按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安全、合理使用人防工程,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不得损坏工程设施、设备,不得降低工程

的防护效能,不得擅自改变工程用途和转给他人使用。使用人确需改变用途、转给他人使用或者使用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

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八条使用人防工程应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人防工程隶属单位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

第四十九条公用人防工程使用费按照《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单位人防工程使用费,应主要用于人防工程的维修、养

护或建设。

五、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可按下列规定给予罚款:(一)城市新建

民用建筑,违反《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修建或补缴易地建设费,可以并处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三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最高不超过十万元。(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

为,可按照下列规定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1.侵占人民防空工程,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二

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面积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万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3.违反国家规定

,改变人民防空工程的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4.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面积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三

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5.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对个人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一)贪污、挪用、截留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维护管理费的;(二)擅自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三)不按规定履行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

,致使人防工程出现重大损毁,丧失防空效能的;(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5.人防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总结 篇五

人防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总结

人防指挥其实质是指挥员和指挥机构对所属的对象要素与实施的主观指导活动,是施计用谋的高智力对抗活动,是作战决策和实现作战决策的活动。现代指挥已是体现决策、控制、协调、管理的一个学科。指挥所是实现指挥的场所。现代人防指挥所是一个系统庞大的系统工程,是通过先进技术克服人本身生理局限,延长和扩展人 的感知,实现决策科学化,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这是我们指挥所建设的意义所在,也是现代战争的需要。根据我们的工程建设和维护工作实践,对这项工作有一些粗浅的思考:

一、从战略的高度提高认识

认识问题是解决我们怎样建设的根本,首先是领导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指挥所工程建设已是关系国家和城市安全、稳定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立足和平时期着眼随时战争的战备工程。本着认真落实国家防办《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精神,清醒认识人民防空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要从实战的角度出发考虑指挥所的工程建设,不搞花架子,不搞政绩工程,要从思想上克服重工程建设轻视发挥指挥所功能上,防止出现因麻痹而忽视指挥所的战备作用。

过去指挥所装备相对比较落后,随着人民防空新时期新任务的提出,指挥所建设也存在着转型期问题,这包含着两个方面,一是人的问题,这包括观念的转变,新知识的引入,没有观念的转变其它将无从谈起。二是装备的问题,落后的装备是无法适应现代化战争的需要,谁落后就要被挨打,这已成为铁的定律,建设适应现代化战争需要的指挥

所,是人防指挥所转型期的根本任务。

二、指挥所建设的基本原则

1、战备优先的原则:这是指挥所建设的出发点,是指挥所的第一要素。他以打赢新时期信息化战争为基点,坚持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强化指挥所的针对性。

2、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原则:人防指挥所的建设应考虑当地人口、地貌、经济等实际情况,还要充分考虑指挥所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按比例发展人防指挥工程,使建设的指挥所能满足战时的实际需要,做到协调和需求不矛盾。

3、极大程度发挥现有资源的原则:每个城市拥有的资源是各不相同,所处的指挥所条件也不一样,挖掘资源能力将有力提高指挥所的保障水平,发挥政府信息系统的资源,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和共享,同时也要通过掌握设备性能挖掘指挥所设备的潜力。

4、平战结合的原则:由于平时防灾和战时防空在预警、应急反应、救灾、物质储备及抢险救灾方面有天然的相似性,在安全保密的情况下,人防工程的建设在设计阶段就要有双重功能的考虑,将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相结合,使人防工程在平时就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增强人防发展活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战结合。

5、科学管理原则:现代战争条件下的指挥所拥有大量的高科技设备,整个系统比较复杂,涉及的子系统也很多,有不同的技术应用,用好这些设备必须做到科学、合理、有序的实施指挥所管理工作。

6、功能相适应的原则:指挥所的设施建设要符合当地人防体系建设和实际需要,在建设的功能上不能死板硬套,根据各指挥所的等级和战备要求不同,建设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不搞大而全,充分围绕指挥所的战备目标,考虑资金和环境等客观因数,既要在设计中体现长远考虑,全面规划,但具体的建设可以分期实施,做到满足现有保障的前提

下,考虑将来的扩展性,以适应新的发展。

三、建立以练代训的日常机制

“以学代练,以练代训,以练促保障”。现代化战争是信息化条件下的高科技战争,战争中不仅使用大量的高科技,而且还随着科学的发展,新技术将不断应用到战争中来,怎样从战略角度提高指挥所的战备保障能力,是指挥所面临的难题,从学习入手把握各类人员对指挥所设施熟练掌握的能力,从提高对设施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入手,从而提高指挥所的务实是现代指挥所的根本要求。建立指挥所的日常训练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是落实以练代训的很好手段。充分借鉴准军事化建设的成果,学习部队和相关单位的训练经验,让学习训练正常化,明确自己指挥所的工作目标,真正做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关键时刻冲得出。

四、从编制入手强化指挥所职能

编制是解决人事问题,人事是指挥

6.区人防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总结 篇六

根据成防办发20**1号《20**年度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市人防办下达的《2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区人防办在通讯警报建设中,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搞好维护管理工作,使得我区防空袭警报“社会

化三级管理体制”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从而使今年的试鸣演练达到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求,鸣响率为100%。

今年防空警报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目标任务明确。

区人防办领导和分管警报工作的同志,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办法》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市人防办下发的《2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提出的要求,结合新都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组建了**区20**年度防空警报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检查小组,对全区所有的防空袭警报设台单位的防空警报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二是向全区各防空警报设台单位下达《搞好防空警报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设台单位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市人民防空警报台(站)设施(备)安全规定》和“通知”要求,立即组织自查工作,主要检查防空警报设施(警报器、亭或台、线路、控制设备等)的防雨、防锈及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等情况,为鸣响率100%奠定了可靠的基础。三是把《**市人民防空警报管理制度》制作上墙。四是区人防办检查小组对全区设台单位进行复查。检查结果表明:防空袭警报台(站)领导重视,维管人员尽职尽责,《**市人民防空警报管理制度》制作上墙率达90%。警报设施设备基本处于完好状态。

通过上述工作,为搞好警报试鸣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巩固社会化“三级管理”成果,促进维管工作上新台阶。

围绕巩固我区防空袭警报社会化“三级管理”成果,区人防办检查小组在检查中,重点对设台单位警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责任制”、“维护管理标准”和“维护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各设台单位责任到人、维管到位、制度上墙、奖惩兑现。

**区广电局、华西铝业、四川省粮食储备库、**玖源化工有限公司等警报设台单位的维管人员,认真按照警报维管制度的规定,对分管的警报设施定期除尘、上油、通电试运行。华西铝业公司保卫科长尚泽民严格按照规定维护警报设备,每逢大雨后都要蹬上房顶检查维护警报器,警报设备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四川省粮食储备库车辆来往多、灰尘大、空气质量差,维管员汤大富采用油脂养护,有效的预防了警报器叶轮壳锈蚀。区人防办多次抽查结果表明:警报设施基本处于完好状态。

三、充分利用试鸣演练,在国防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宣传人民防空知识。

今年的试鸣演练工作,区委、区政府、区国动委的领导十分重视,听取了人防办领导就区内警报设置情况和试鸣放方案的汇报,对试鸣演习作了重要指示。要求人防办和区内各设台单位,在认真做好设备维护和鸣放准备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国防宣传日,围绕现阶段人民防空工作的主题和重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为确保9·(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18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成功,9月12日,**区召开了20**年度警报试鸣放准备工作会,对今年的警报试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布置。一是副区长涂金全、区武装部部长何健、区人防办赵频主任、杨茂青副主任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试鸣放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发放警报试鸣放工作的文字材料:

1、**市人防办《关于20**年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

2、《**市20**年防空警报试鸣演练信号规定》

3、《**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袭警报试鸣演练的通告》。三是请市通信站的技术人员讲解试鸣演练前的具体超作和注意事项。并组织检查组到各个台(站)检查具体指导。针对今年我区部分设台单位的维管员新上岗及新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不熟悉的特点,我们进行了重点指导培训。四是区人防办积极与供电部门联系,以保障警报试鸣的用电需求。五是作好应急方案,将两台手摇警报器和1台车载警报器放在城区重点部位进行试鸣放演练。

7.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篇七

关键词:人防工程,信息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

1、前言

本文在对MIS与GIS集成技术研究的基础上, 采用ESRI公司的MapObjects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组件, 将组件式GIS与MIS集成的新技术用于人防工程信息的管理。设计和实现基于GIS的人防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所涉及的组件式GIS与MIS的集成技术、系统的集成理论、面向人防工程信息管理的GIS与MIS集成的类的设计、以及人防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功能的设计和实现等方面做了研究和探讨。

2、基于GIS的人防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

2.1系统的总体功能需求

由于该系统主要是为了满足现代人防工程管理的需要, 其用户为人防工程的管理部门, 他们一般不具有GIS的应用背景。系统要求在GIS形象化的图形界面上能给使用人员提供形象、直观、简捷的人防工程数据管理方法, 并能使用GIS的分析功能对数据进行必要的分析。经过认真分析, 认为系统应该满足以下总体功能需求:

1. 系统的界面友好、操作简单。

2. 系统实用性强。

3.系统稳定性能好。

4.系统效率高。

2.2 系统的体系结构

根据系统的功能需求将系统划分为3个子系统, 每个子系统下又分若干子系统, 如图2.1所示。

2.3 系统总体框架

根据人防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实际需求, 综合运用GIS技术、组件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实现人防工程数据的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采用以下技术路线:

1.系统采用B/S (浏览器/服务器模式) 架构。在微软.NET平台下, 运用ESRI公司的MapObjects2.3组件进行开发。

2.数据库采用大型关系型数据库Oracle9i管理。考虑到系统对GIS的功能要求并不是太高, 空间数据量不大、数据复杂程度不高, 因此可以对空间数据使用文件的形式来存储管理, 由于使用MO进行二次开发, 所以空间数据采用Shape文件的形式存储, 加上Shape文件的结构简单, 操作起来速度快。系统对于属性数据采用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 (RDBMS) 来管理。

3. 建立竣工测量机制。研制开发数据维护、更新模块, 实行基础地形数据和专题数据的维护与更新, 保障系统数据的现势性。

系统总体设计框架如图2.2所示。

3、系统分析功能的实现

地理信息系统优于一般管理信息系统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地理信息系统具有强大的分析能力。由于本系统是基于GIS与MIS集成技术开发的, 因此具有分析功能也是该系统的优点之一, 在对人防工程信息进行管理的基础上, 结合GIS所显示的地理空间信息, 对人防工程进行了必要的分析。

3.1 人防工程点覆盖范围情况分析

目的是根据人防点所在地区的人口密度及其承载力指标, 进行缓冲区分析, 得到人防工程点可以覆盖的范围。这样综合全市考虑, 既可以得到整个九江市人防工程设施的覆盖情况, 也可以根据人防工程点的覆盖情况, 针对人防设施覆盖比较薄弱的地区, 智能选取拟建人防点的位置进行拟建人防工程位置分析。

1.报警器覆盖范围分析方法

考虑到人防工程设施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覆盖范围分析。其中报警器的覆盖范围分析是在全市不同区域安装报警器时, 主要是根据报警器警笛声的分贝大小、安装位置的高度、周围环境的遮挡度等来考虑其分布, 做到覆盖率高而成本低。

2.人员掩蔽人防工程点覆盖范围分析方法

在人防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中, 一方面利用GIS的拓扑分析功能, 通过道路或其他的居民点, 在一定范围如道路两端500M内, 显示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人防工程点;另一方面, 可以计算人防工程设施可容纳的覆盖范围。首先要按人防工程的分布将整个九江市街区分为若干个区域。本文只考虑其中的任一区域, 称之为关心区域。然后网格加密, 以人口数目或面积大小将关心区域规则网格化, 同时假设某一条地下人防工程长为T、高h、宽l、埋深H、气孔数目N、工事等级K, 则M-人防工程容纳能力, 即单位长度的工程中可容纳的人数;式中, M=λThlHNK (λ为比例系数) 。

将人防工程统一划算为"标准工程"并计算出关心区域内工程的总容纳能力。根据工程容纳能力M将所有的人防工程划算为高、宽、埋深、气孔数目、工事等级一致的"标准工程"。对于地下室, 可根据它能够容纳的人数将其划算为"标准工程"而且由地下室划算而来的工程可以视为"单口工程"。从而计算出工程的总容纳人数Z。再根据地图数据提供的区域内各居民点的疏散人口数及分布情况, 通过GIS的分析功能在图上显示该人防工程设施的覆盖范围。

3.2 人口疏散隐蔽路线最佳路径选择

在发生空袭的情况下, 快速组织人员和物资就地就近隐藏, 往往需要选择隐蔽路线以及就近的隐蔽设施 (指的是正常使用人防工程) 。隐蔽设施的选择是依托在隐蔽路线选择的基础之上, 它是将所有设施点的隐蔽路线作出比较之后, 才作出隐蔽设施的选择。隐蔽路线的选择就是最佳路径的选择。而最佳路径算法实质上是一种最短路径的算法。在最佳路径分析过程中, 道路中心线的长度 (L) 作为主要的参数, 根据不同道路的路面情况, 把每段路赋予权重 (P) 。最佳路径分析就是求解

最小 (其中:A为可能事发中心, B为人防工事隐蔽点) 。

1.道路网可用有向图G进行描述:G=<V, L, P>。其中V为道路交叉点集, L为道路长度集, P为道路交叉点Vi到Vj段的权值, 若两点不相连, 则P[i, j]=~。

设辅助向量D, 每个分量D[i]表示从起始点A到每个终点Pi的最短路径长度。假定起始点在有向图中的序号为i1, 并设定该向量的初始值为:D[I]=P[i1, I], 令S为已经找到的从起点出发的最短路径的终点集合。

2.选择Vj使得D[j]=min{D[i]|Vi∈V-S}, Ei∈V。

Vi就是当前求得的1条从A出发的最短路径的终点, 令S=S∪{Vj}。

3.修改从Vi出发到集合V-S中人防工程设施的Vm最佳路径长度。

如果D[j]+P{j, m}<D[m], 则修改D[m]=D[j]+P[j, m]。

根据以上模型, 利用开发工具可实现最佳路径分析功能。

3.3 3维空间分析

由于人防空间分布的特殊性, 仅凭平面图难以直观地理解它们的位置和相互关系。为此, 系统将虚拟现实技术运用到人防工程信息系统管理中, 根据人防地下空间的3维坐标和相关工程等属性信息, 虚拟地下人防设施分布现状, 自动生成真实的3维渲染场景来表现人防设施分布及其相互位置关系。并能够在这一场景中自由变换观察角度。能沿着人防设施相关路线的飞行, 实现对地下人防设施的可视化管理。

1.人防工程设施选取。可通过区域选择地下空间人防设施所要表示的点、线和面。

2.信息的读取。从数据库中读取所选人防工程设施的3维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 并以一定的格式写入1个文件中, 通过GIS的3D建模模块生成立体3维图。

3.虚拟地下管线3维分布。利用虚拟技术实现人防地下分布。把不同的人防设施种类以颜色加以区分, 并按比例表示出人防工程的容积和形状。

4. 功能实现。对3维地下人防设施放大、缩小、旋转、动画以及动画参数的设置等, 以便从不同的方向和角度分析全市人防工程的分布情况。

4、研究工作总结

论文从GIS的概念、特点和理论入手, 介绍了基于MapObjects的GIS构建和设计, 并对其中的一些关键技术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另外作为论文的主要成果是研究开发了"基于GIS的人防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8.银川人防工程背后的三角纠纷 篇八

55岁的失地农民贺凤琴已经在银川市的南门广场上打了近一年的“游击”。

肩上扛着一大网兜大大小小的彩球,一手提着色彩斑斓的毽子。有小朋友蹦蹦跳跳的地方,就有贺凤琴在眼巴巴地观望逗留。一个彩球赚5毛钱到1块钱,运气好的话,一个月能赚600块钱左右,除去200元的房租,以及丈夫韩林祖控制心脏病的药钱,所剩无几。

谁能想到,贺凤琴就是南门广场地下商铺的业主之一。

“我当初觉得那是政府的工程,有保障,才投资进去的,如今钱‘砸在里面’了,却再没人管,多次上访上告却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政府能够出面解决问题。”贺凤琴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风餐露宿的“小股东”

“我经常被城管追着到处跑。”贺凤琴对《瞭望东方周刊》说,“彩球还被没收过几次,我都去要回来了,后来跟城管熟了,他们都挺同情我。”

2009年正月里的一个夜晚,气温骤降,广场上也没几个人了。一位城管走到被冻得满脸乌青的贺凤琴面前,叹口气对她说:“天太冷了,你还是早些回家去吧!”

贺凤琴蹲在广场上,听到对方说回家,一阵心酸。她自己的家,连同她的几亩田地,早就于2004年底变成了7万多块钱的征地补偿款,而这些钱,也早就于2005年年初变成了这个南门广场地下一层的一间小商铺。

然而,这个小商铺迄今为止仍然被锁在卷帘门背后,既不能让她摆摊经营,也变不成钱还回来。

“当时他们告诉我,投资一个商铺,就当养了个儿子,后半辈子也就有依靠了,而且广告上还说这是政府的人防工程,绝对可靠,所以我们就相信了。可是现在看来,钱当是丢掉了一样,别说儿子,当个孙子也当不了。”贺凤琴对本刊记者说。她觉得自己在这广场上投资了钱,拿了商铺使用权证,也就算是这个广场的小股东,地下的商铺不让她经营,她至少也有权力在广场上卖东西维持生计。

贺凤琴所说的“人防工程”,是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04年招商引资,与宁夏物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建设的银川南门人防二期工程。

这个工程,由物润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平战结合的地下商业广场和地面广场,冠名中煌商业广场,公司获得广场40年使用权,和平时期就作为商用,一旦有战事便无条件撤出。

广场建成之后,物润公司将地下负一层的商场装修成了960多个商铺,将商场使用权按商位分割出售,在几个月时间之内,400多户小业主就按每个7万元左右的平均价将其购买。

商铺于2005年底交付使用,刚开始的时候生意还不错,小业主有些自己经营,有些作为投资转租给别人或者返租给物润公司,可是好景不长,几个月之后地下商场便经营惨淡,商户一家一家地撤出,2007年冬天的时候暖气也停掉了,2008年自治区50周年大庆,广场再一次改建完成以后,地下商场的门便再也没有打开。

“广告上说是政府的工程”

业主代表李晨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买中煌商业广场商铺的400多户业主中,有许多都是退休、下岗的失业人员。

李晨的爸爸,就是一位工伤残疾的退休职工,用了毕生的积蓄买了一个商铺,想着有这个投资就有了固定收入的保障,可是几年过去了,钱却一点都收不回来。与他类似的业主李生林也是工伤退休的职工,他自称“一时头脑发热”买了两个商铺,欠下亲戚朋友十多万元的债,现在被拖得家徒四壁。

83岁的张奶奶也用她一辈子积攒起来的钱买了个商铺,她是为她儿子买的,也是背着儿子买的,因为儿子有病,老人家想为儿子留些依靠。结果投资以来没有半分租金收回,钱也要不回来,她迄今都还不敢跟儿子说。几个月前的冬天当几位业主代表去她独自居住的房子找她时,发现她连暖气都停掉了,一个人蜷缩在屋里。

38岁的赵莉,2005年下岗的时候用自己的工龄买断金投资了一间商铺,想经营点钟表和小电器,但是现在,所有身家被“套牢”的她只能租着别人摊位边上3平方米的一个小角经营着一个小货柜。

张建社、李海成、董建芳等业主都是外地来的农民工,借了亲戚朋友的钱想让自己在这个省会城市“有所发展”,结果是到后来连家都不敢回。

“我们联名写信给市长,市长批示了转到商务局,商务局又转到人防办,人防办又让我们找公司,公司的人也爱理不理,大老板根本都不在银川。”李晨说。

目前在商都商业区摆着摊位的几位业主情绪激动地对本刊记者说:“我们都被骗了,广告上说是政府的工程,但是政府根本不管,开发商收了我们的钱就跑了,承诺我们的收益一分也不兑现,钱也不退,最后还干脆关起门来。”

也有几位业主提出不同的说法,他们告诉本刊记者,据说政府还欠着开发商的钱,开发商投资的也都没收回去,也有很多钱套在这个工程里面了,所以经营不下去。

不管持哪种观点的业主,大家都觉得目前的状况跟最初的宣传、广告、承诺、协议差距太大,也认为广场作为政府的工程、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政府应该出面积极协调。

开发商:我们也很惨

“我们的确是没有能力再经营下去了。”宁夏物润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魏永东交给本刊记者一份他们刚刚写好准备提交给政府的《情况反映》,叹着气说:“投资了一个多亿,连年亏损,我们公司的资金链也断了,我们也希望政府能够给予帮助和扶持。”

根据该公司的《情况反映》,他们将目前广场经营的窘境归因为“政府的优惠政策没有实施到位”、“广场多次变更设计和改造”、“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企业无法取得商业贷款”等等。

魏永东对于地下一层关门不再经营的原因作出的解释是:招商不成功,商户太少,所以经营不起来,物业、水电费也收不上来,没有收入却要承担整个商场高昂的电费、维护费,所以就只好停业。

“就是关闭电源,每月空耗都会产生5000元的电费。”魏永东告诉本刊记者,“现在整个物润公司就依靠每天地面广场上的摊位费勉强维持着。”

来自物润母公司中煌集团的副总经理刘世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经营不善也有企业的责任,从一开始,因为工期的延误,就错过了另一正在装修的商城腾出的大量商户集体进驻的机会;初期有些操作也不是很规范,包括一些合同的签订非常草率,导致后来纠纷不断。

他告诉本刊记者:政府的“朝令夕改”也是企业被动的原因之一,“因为人防工程项目签约到如今经历了一次政府换届,所以有些事上面就缺乏了延续性。比如说之前承诺的1500平方米的停车场,企业已经花了400多万元购买相关设备,后来又不在广场上设了……”

“我们卖掉商铺收回不到3000万

元,但是我们投资1.15个亿,我们还押着7000多万元在里面呢,能跑掉吗?我们还着急呢!”刘世说。

魏永东和刘世均否认“不理小业主”的说法,他们告诉本刊记者,他们找了业主代表好多次,还专门登了报打了广告请小业主到办公室去做登记,试图组织建立业主委员会,这样许多事情可以好好地按照程序坐下来协商解决。然而,等了很长时间,零零散散来登记的小业主不过100人左右,没有达到半数,业主委员会也成立不起来。

政府:积极协调解决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韦天祥对《瞭望东方周刊》说:“民众当然有权反映问题,我们也正在积极协调这件事。”

韦天祥说,南门广场二期工程是银川市政府委托人防办进行招商引资的工程,招标之后,是由中煌集团中标,投资了1个多亿,专门成立了物润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来建设的,产权归人防办,企业获得经营权。整个项目,人防办一分钱没投入,也没从中拿一分钱,企业出售一些摊位,这是业主与企业之间的商业关系。作为政府而言,无权对别人的合法经营进行干涉。

他告诉本刊记者,对于广场地面上的建设和经营,政府的确是更改,变动得比较多一些,有些东西先是同意让建起来的,后来又让拆掉,但政府都是从各方面整体考虑来做的这些更改,而且对于商家在这过程中的损失,政府也答应了给予赔偿,不可能亏了企业。

至于地下商场的问题,韦天祥认为,还是因为企业自己的经营不善,跟政府没有什么关系。他以同属南门广场的人防一期工程及华联商场举例对本刊记者说:“在这样一个繁华的地段,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地下商场,人家经营得就这么好,每年实现1000多万元的利润,还解决400多人的就业,你们怎么就经营不起来呢?这还是一开始的思路出了问题。因为这个公司是房地产企业,可能对商业不是很擅长。”

“现在不仅小业主和公司着急,政府也在着急,特别是还涉及400多户银川的老百姓,政府不可能不管。最近我们正在积极协助企业进行招商,只要把市场做起来了,业主也就没意见了。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也在敦促企业那边积极一点,争取今年之内把这个问题解决了。”韦天祥说。

银川市政府市长秘书潘灵性对本刊记者说,中煌广场的情况在银川的确是个特例,民众很多并不了解情况,政府不会干预人家的经营,从这个层面讲这件事跟政府没什么关系,完全是纯粹的企业行为,民众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是从社会责任角度讲,民众反映了情况,政府肯定会重视,本来民众的事情也就是政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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