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需要的资料

2024-07-24

公租房申请需要的资料(9篇)

1.公租房申请需要的资料 篇一

公租房申请所需资料

第一类、公共租赁住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所需资料)

(1)户口本(我县城镇居民户口)(2)身份证(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4)住房证明(租房协议、房产证、房东的身份证及联系电话等)

(5)收入证明(6)年满18周岁

第二类、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职工申请所需资料)

(1)户口本(2)身份证(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4)收入证明(5)住房证明(租房协议、房产证等)(6)我县固定的工作单位和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7)社会保险证明(8)房东的身份证及联系电话(9)年满18周岁

第三类、公共租赁住房(外来务工、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所需资料)

1、个体户申报资料

(1)户口本(2)身份证(3)婚姻证明(4)收入证明(5)住房证明(租房协议、房产证、房东的身份证及联系电话等)(6)村级住房证明(7)营业执照(8)税务登记证

2、外来务工、进城务工人员所需资料

(1)户口本(2)身份证(3)婚姻证明(4)收入证明(5)住房证明(租房协议、房产证、房东的身份证及联系电话等)(6)村级住房证明(7)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老板的,需提供老板的身份证复印件(8)用工合同(9)年满18周岁

2.公租房申请需要的资料 篇二

1、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原占用单位已同其他单位交换使用的,由现占单位负责腾退,交换双方的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理,然后退还原房主。

2、凡机关部队、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步腾退。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的自住房,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出,退还给原房主。

3.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 篇三

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

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廉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

廉租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廉租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廉租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廉租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廉租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

(1)街道组织在廉租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2)区县复审廉租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4)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对符合条件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廉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1、廉租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因服兵役和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区的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廉租房申请人家庭有合并计算情形的,还须提供父母、子女或孙(外孙)子女家庭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廉租房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资料:

(1)承租公房的(含单位自管房、军产房和宗教产住房),提供公房租赁合同;如已参加房改还未领取产权证的,须提供房改售房审批表。

(2)1983年12月17日之前实际承租私房的,提供产权证和租赁协议或证明。

(3)自住私房的,提供房产证及土地证;私房已出售的须提供原产权证复印件和买卖契约。

(4)廉租房申请家庭无房在外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房屋租赁登记证》。

(5)房屋拆迁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附件(复印件盖拆迁单位公章)。

(6)廉租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上记载的地址和户籍地址与现住房地址不一致的,须提供对应地址的房屋情况证明,包括户口迁出地住房情况证明。

(7)廉租房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工作单位在鄞州区外的,还须提供单位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证明。

(8)其他住房情况证明(建设用地状况证明等)。

4.公租房申请公示 篇四

为在职员工申请公租用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对以****进行公示:

****,**族,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在*********************有限公司上班,为新就业无房职工,现申请**县公租房二室一厅一套,居住人数5人,父亲:****,****族,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母亲:****,****族,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妻子:****,****族,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儿子:*********,***族,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10日内(2015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30日)向行政部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映(电话:*************)

5.公租房申请须知 篇五

一、申请人及申请人单位按《茂名市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样板进行填写,申请人需详细阅读填表须知,以免因填写错误而影响申请。

二、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个人:所需资料在《茂名市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填表须知中已注明;申请人单位:本单位《公租房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申请人汇总表在单位公示的照片电子版。

三、申请人单位需核对申请人个人提交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四、申请人单位需确认申请人的学历、工资收入情况;初步核查申请人住房及其家庭收入情况。并在《茂名市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相关意见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人单位需一次性将本单位申请人个人资料及汇总材料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6.公租房申请 篇六

尊敬的房管局领导:

你好!我叫XXX,现年XX岁,由于XXX原因,2011年大学毕业一直在XXXXX上班。由于家里经济条件差,父母年岁大,生活条件非常艰苦,母亲常年在家没有工作,父亲在外务工,所有经济来源来于父亲,所以在结婚时也没条件在城区购房,只能寄住在私人住宅,本来没有收入工资低,媳妇没上班压力大,加上每月多支出五百多的房租费,生活更是难上加难。我刚结婚不久,经济条件差,生活的各项来源非常少,父母能力有限,已经不能帮助我们夫妻实现购房梦想了,只能奢望在以后靠我们自己的双手慢慢实现有房居住的梦想了,但是现在我们急需房子度过这个难关。现听说政府对新就业职工提供公租房申请入住,对此我喜出望外,心想这下终于可以有房子可以住了。看着申请条件,我的各项条件都符合,更是欣喜万分,现如今的政府真是越来越好,越来越照顾我们这些贫穷困苦的人了。在高兴之余,我鼓起了勇气,写下申请书,恳请领导们同意我申请公租房入住,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7.成都公租房申请 篇七

那么廉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8万元以下的家庭(该收入标准线为20至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线,收入标准线由市、区(市)县每二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8.公租房申请流程 篇八

1.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

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

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

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

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上海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四大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

9.单身公租房的申请书 篇九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 ,男,20xx年6月毕业于 大学(“211”“985”工程院校), 到工作。因刚参加工作尚无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无亲无友, 导致家境本不好的我,只能借钱吃饭、租房,生活条件很是拮据,住房条件十分困难。

面临着租住房屋,存不上钱,无力买房,无法改善生活的`诸多严峻问题。

在查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本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政府申请公租住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全力投入工作,为XX市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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