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解决问题

2024-10-07

经济纠纷的解决问题(共8篇)

1.经济纠纷的解决问题 篇一

经济发展造成的环境问题及解决办法

专业班级:检疫101 姓名:曹庆芝 学号:04100310

3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大,生产力明显地提高,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但是,随即而来的是,对自然的破坏和对资源的过度开发与消耗,使得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近来,我国长江中下游七省发生严重旱情,近3500万人受灾,洞庭湖、鄱阳湖、洪泽湖难觅烟波浩渺,不见碧波荡漾,昔日的天泽水乡如今却成了一望无际的草原……,人类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俨然成为当今全球人类的重要课题。

据《新闻晚报》报道,今年,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出现了“旱涝急转”,50年来最严重的旱情结束后,南方多个省市出现强降雨,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

看看那被造纸厂的废水污染了的江河,看看那被水泥厂的废气充斥着的空气,看看那被大肆虐杀的珍稀动物,看看那被大量砍伐的森林,看看那严重水土流失的土地,看看那“蜗居”在高楼大厦的小鸟,看看那吃了瘦肉精的猪,看看那镉超标的大米,看看那地震引发的核辐射事件……每一个事件、每一个场景,都是人类造成的!人类过度的开发和消耗,不断不断地加重了自然界的负担,自然界本身所拥有的自我更新能力,已远远不能承受人类的过度行为了!自然界和人类的矛盾,已日益突出,所表现出来的,就是“天灾人祸”,而造成这个“天灾人祸”的大部分因素,就是人类自身!

已造成的损害,我们不能完全弥补,但是,从这一刻开始,我们要尽可能地挽救。现在,意识到人类要和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全球出现了许多世界性的组织,大多都是围绕保护环境、保护自然、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其宗旨、主题的,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等,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和手段,如工程技术方法、行政管理的方法、法律的手段、经济的手段、宣传教育的手段等,解决现实的或存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和自然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现存在的自然环境问题,可以将其分为十类:

一、土地遭到破坏;

二、气候的恶性变化和能源的浪费;

三、生物的多样性减少;

四、森林面积的减少;

五、淡水资源受到威胁;

六、化学污染;

七、混乱的城市化;

八、海洋的过度开发和沿海地带的污染;

九、空气污染;

十、极地臭氧层空洞。以上十类问题,是人类与自然严重的矛盾表现。人类要想与自然和谐相处,就必须从这十方面开始入手。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下列解决方法:

一.植树造林,故土养土,伐木需植树。植树造林,可以故土养土,慢慢解决过度地砍伐树木造成的森林快速减少、严重的水土流失等问题,建立伐木需植树的机制,规划好木材砍伐区,砍一棵树,则要种植一棵新的树苗,这样,可以缓解自然的压力,并能够在几年、十几年时间,恢复原来树林的面貌。

二.禁止虐杀珍惜动物,保护生物的多样性。有些动物濒临灭绝,不单单是因为物种进化,更大的原因,是人类对环境的破坏,使得它们原本生活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加速了它们的灭亡;又或者是因为人类对其的过度虐杀,使得它们的数量快速减少!生物的多样性,是非常重要的,要禁止虐杀珍惜动物,严禁高价买卖珍惜动物。

三.废水废气的排放需经处理方能排出。自工业革命以来,废水废气时刻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充斥着自然界,污染着自然界,危害着人类的生命安全、健康。要严格规范废水废气的排放,必须经过严格合规的处理,才能排放到自然界,才能避免进一步污染。

四.垃圾分类回收。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垃圾的分类回收,既能节约资源,又能保护环境,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很好的一个途径!

五.使用清洁能源、开发新能源。人类每时每刻都消耗着能源,对能源的需求很大,所以,使用清洁能源、开发新能源,是势在必行的!

六.城市规划要得当。城市发展过快,城市建设用地的大量开发,使得原本就不多的森林、植被大量减少,动物们的居所被大量占据,不少动物就是因为生存环境的减少而面临灭绝的危机!所以,城市规划要得当,人类的居所和动物、植物的生存环境,要和谐分布。

七.海洋开发需适当。人类上天、下地,进行着人类的探索,而海洋,无疑是另一个探索的圣地。神秘的海洋,丰富的海洋资源,都吸引着人类去探索、去开发,可是,在开发的同时,也要注意适度开发,污染了海洋或者是造成海洋的破坏,最终迟到苦果的,也是人类自己本身。

八.制定严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对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和开发,先以有很多法律条文,可是,对于更加细致的、我们应该关注的方面,仍然要加强立法,并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确实保障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

九.大力宣传环保知识、渲染环保氛围。公益广告的大力宣传,为环保工作做了很好的推销。而且,人人环保、人人参与,全人类的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为我们经济可持续发展、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历史的宝贵经验,是人类肩负着的重大使命与职责。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相互促进发展、相互扶持发展的良性循环,只有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保持地球的青春活力,才能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2.经济纠纷的解决问题 篇二

一、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问题

从问题的出现时间来看, 可以将问题分为审计准备期问题、审计过程问题和审计后问题。

1. 审计准备期问题。

审计准备期问题实际上是审计制度的问题, 审计单位的行政不独立是诸多问题形成的原因。在我国, 行政的从属关系过于严格, 对于审计的公平性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在审计的准备阶段, 审计计划的下达后, 即意味着审计委托关系已成立, 审计机关应着手对审计计划进行准备。这是, 一套完备的审计程序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 让审计机构能够做到“有法可依”。然而,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 这一点是缺乏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发展了很多年, 仍然没能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操作具体规范和实施方法, 为审计的准备工作带来很多的不便。其次,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也为审计工作的准备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而这也是后面很多问题的源头之一。

2. 审计过程中的问题。

审计过程是经济审计风险的高发区。首先, 被审计单位的行政地位目前是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难点, 他们往往会借助自己的行政地位对审计进行人为的干预, 对审计的公平公正性带来一定的影响。其次, 审计规则与当地法规的冲突也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而这些政策法规等也往往被被审计单位利用, 成为一个个合理的“挡箭牌”。第三, 对于不同的被审计单位, 由于实际情况的不同, 往往会遇到很多不同的实际问题, 而审计部门由于技术力量有限, 加上被审计单位的不配合, 为审计的效率带来了很大程度上的损害。审计过程中对于审计目标的确定就是这一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之一, 由于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的不透明性, 在之前的准备中很难准备的充分, 具体工作的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3. 审计过后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过后对被审计单位的评价是一个难题, 因为目前我国尚无完整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 审计报告的撰写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标准。被审计单位处于各种原因, 对审计结果不满意导致审计报告往往被改动的面目全非。审计报告的内容覆盖不够全面, 提出问题过于笼统, 不能提出有效解决方案以及报告中对被审计单位的评价有失公允等现象时常发生, 这些都是经济责任审计过后存在的问题, 严重违背了这一制度建立之初的初衷, 需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改革, 因此, 作者在这里提出几个改进措施。

二、针对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

发展之中产生问题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尤其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中国。出现了问题就要找到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提高经济审计制度的实用性和公信力。

1. 建立独立的审计制度。

目前的审计单位并不是完全独立的机构, 往往都是附属于某行政机关如发改委、审计局等的下面, 这在工作起来一方面保证了审计小组的政治地位, 为工作的展开提供了行政性的方便, 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工作中的相互掣肘, 导致工作效率较低和效果的不明显。建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的具有公信力的审计机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审计小组应该直接对公众负责, 而不是某某行政单位, 这一点有点类似与香港的“廉政公署”, 应该独立在行政之外, 对官员和行政单位进行监督。当然, 这样的改革应该属于政治改革的一部分, 目前看来仍然任重道远。其次, 对于完善规范的审计流程以及审计标准的制定也是审计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这也是目前改革的重中之重, 属于审计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值得注意的是, 几年下来, 很多单位都建立了自己审计制度, 虽然还不够完善, 但是对于整个审计工作的开展还是起到了帮助的作用, 比如对于相关发票、收据等资料的整理, 功在平时, 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多的积极意义, 在各单位建立内部的审核制度, 也是这一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目的。

2. 培养合格的审计人才。

各行各业中, 人才都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也不例外。培养合格的审计人才, 首先要求的是专业性, 被培养者应该对于经济和审计的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相当的熟悉, 在审计的过程中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专业的审计, 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其次, 要求审计人员沟通能力较强。审计说白了, 在很大程度生取决于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 良好的沟通可以减轻很多的工作负担, 比如有很多单位已经相应国家号召建立了自己的内部审计制度, 同时, 在交谈的过程中, 审计人员也可以发现一些问题, 审计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第三, 应该要求人才公正的精神。审计有的时候会触及到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利益, 所以很多单位都会进行千方百计的阻挠, 面对这样的问题时, 审计人员应该具有敢于说不的勇气, 公正公平的进行审计工作。审计人才队伍的培养是审计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 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3. 尊重审计报告。

审计过后的审计报告是对于一个单位经济状况的一次集中评价, 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重视, 按照相关的规定对这些单位进行依法处理, 这样才能做到“有法必依”, 将经济责任的审计制度落到实处。说到底, 这需要我们的执政和执法部门对审计制度进行尊重, 对现实情况进行尊重, 对不合理的人或事进行有效处理。

三、总结

发展中存在很多的问题, 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可怕的不是出现问题, 而是出现问题后对于问题的漠视。让我们联起手来, 对经济责任审查制度的建设提高关注, 终有一天, 它能够完善和成熟起来。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审计系统中的一大特色, 起到监督领导的重要职能。然而, 随着这项制度的发展, 各种问题开始呈现出来, 在审计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实施后都有一定的操作风险和问题存在, 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在本篇文章中, 作者以这三个阶段为基础, 谈谈自己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理解, 并且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希望有关部门和整个社会能够重视。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陈绍波.经济责任审计的体制性矛盾.法律法规.

[2]徐丽艳.经济责任审计检查风险的控制.财会研究.

3.经济纠纷的解决问题 篇三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先离后审、先任后审、审计评价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作为考核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业绩的手段,显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规范企业法人的经济行为,促进企业法人勤政、廉政,严肃财经纪律,为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经济责任审计采取 “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比较普遍,伴随而来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些矛盾也逐渐显露出来,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渐突出。本文通过阐述日常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并针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

广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一切审计。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或组织)接受政府指令或组织人事部门委托,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通过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而评价企业领导人员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的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本文所称是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

二、日常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1、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受限,导致审计评价失真。

目前企业普遍采取内部审计与其他业务部門平行的机构设置方式,审计人员与企业的财务、人事部门等被审计单位有着各种密切的利益关系。这种内审组织体制往往受利益关系制约、人际关系影响,导致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工作独立性不强,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被审计对象都是企业的法人(经理),这就事必影响审计评价结果,造成审计评价失真的风险。

2、审计方法单一,先进工具与方法的运用较少。

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还存在着审查方式单一,而我们现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是沿用以往惯用的就账查账审计模式,审计评价仍然停留在就事论事的方法上,同时,由于审计手段落后,如我公司会计软件已经更换成网络NC系统,正在使用的审易软件和“OA ”软件已无法从数据接口取得数据,只能采用手工查账、盘点等工作方式,工作效率低、可信度也较差,使审计处于被动地位,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不可遇越的障碍。

3、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缺乏审计、工程技术、计算机和法律等复合性人才。

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日趋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审计,还应具备企业管理知识、政策法规、综合分析能力和计算机审计技术等复合性专业技术人才,但在现实中,内部审计部门很多内审人员来自财会部门或从其他部门改行而来,专业知识单一,缺乏必要的审计、工程技术、计算机和法律等复合性人才,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导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应揭示的问题没有揭示,审计建议也不中肯,没有参考和指导价值,从而难以客观公正的进行审计评价,造成审计评价失真风险。

4、审计时效性滞后。

按照要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均应坚持“先审后离”。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受托性,必须由组织人事部门的委托,是一种“被动”而非主动的审计行为,一些组织、人事部门并没有本着“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原则进行安排,而是在干部集中调整后,采取分批方式委托的办法,审计部门只能是采用先离后审的形式,再加上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紧、任务重,有限的审计力量不能同时开展多个经济责任审计,有时人员离任几个月后才能审计,审计时效严重滞后,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审计成果没有真正运用到干部管理监督中去。

5、采用事后审计,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使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

实际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采用“先离后审”、“先任后审”为主要形式,很少进行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作用领域受到很大限制,这与“两办”的《暂行规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相违背,如果离任不审,形成的损失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如果先离后审,就会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使审计流于形式。

6、经济责任审计责任难以界定。

当前,在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时,有两个难点:一是前任与后任责任期间难界定。由于被审计企业领导的经营过程中的经济行为是连续,一项经营活动有时涉及几任领导,而审计行为是阶段性的,必须分清前任和后任的责任,责任界定期间较难把握;二是划清单位问题和个人问题,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限较长,影响一个单位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合理划分界限,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没有统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是难以做到的。

三、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解决途径

1、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培养复合性人才。

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应抓好两个方面: 一是培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质量意识教育。制定科学、系统、严格的后续教育制度,让审计人员能及时学习,掌握新法规、新知识、新技能,保持执业应具备的能力。二是重视内部审计领域知识更新与研究,加快审计手段现代化和培养审计、工程技术、计算机和法律等复合性人才,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打下良好的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需要。

2、改革审计管理体系,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需要比常规审计具备更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因此必须保证审计人员合法的地位,一是内部审计章程必须获得董事会的批准,以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和活动不受限制,确保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的独立性不受侵害,二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现有的审计管理制度进行适当的改革,消除体制上的障碍。

3、努力坚持先审后离,积极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在实际工作中可考虑实行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做法。即在组织人事部门决定干部离任或有意调整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减少了先离后审的种种弊端; 再则可以积极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这样才可以提高审计时效,使审计成果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体现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意义。

4、审计与外部服务合作,并认真推行审前公告制。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比较广,审计报告内容不仅限于会计资料,还包括生产、廉政等方面资料,因此,审计部门应加强与组织、纪检、生产等部门的联系,做到统一组织,分工合作,通过生产部门可以获得生产部门的可信资料,通过纪检部门可以获取被审领导人个人廉政有关资料,为审计评价打下基础。在审计工作进点会时公布张贴审计事项,如我公司采取公开举报电话、个别座谈等形式,明确告知被审企业的广大职工,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向审计组反映问题。这对于收集审计线索,强化监督,警示在任干部,都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5、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重视领导决策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要在全面审查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抓住审查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有效的决策机制,是否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并对此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评价。

6、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划清经济责任界限等原则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落脚点就是给被审计领导人员一个公正、准确、合理的评价,如何做好审计评价,注意处理好以下几点:一是划清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界限,不管直接责任还是主管责任都应当将经济责任定位到责任人;二是划清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界限,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因素不是以领导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审计评价时应考虑当时的政策及 市场情况,才能做出正确的评价结论。 三是要划清前任和现任责任界限。因为企业是连续经营的,前任遗留的问题和包袱,需要后任去解决和清化,必然对现任领导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有的在接任时未经审计确认,也未办理交接手续,因此在审计时要考虑分析这些因素,做到合理区分,划清界限,真实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四是要注意“审事”与“评人”的结合,以被审计单位及领导人的任期的经济活动的审计为手段,从中寻找问题和审计证据,综合分析与被审计领导应负经济责任关系,最后达到评人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书保 煤炭企業经济责任审计 煤炭工业出版社,北京,2004年7月第1版

2、穆小鑫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时代经贸,2008年5月第6卷,总第103期

4.经济纠纷的解决问题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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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三进三同”和“大下访”活动走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发现农村问题很多,特别是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相当严重。虽然国家提出了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但随着家庭个体经济的繁荣发展,集体统一经营方式越来越来越弱化,目前,我走访了我镇四个村,都是集体经济“空壳”村,查了其账目,有的还存在欠账现象。由于缺乏集体经济的支撑,村级组织“想办事但无钱办事”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着基层组织建设,成为了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大因素。

一、充分认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当前的政治问题,是建强基层党组织的现实需要。当前,大多数村、社区的工作经费都是靠财政支付,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资金相当紧张。但事实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如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组织村名进行议事议策、开展一些文体活动等都得需要一定的经费开支。据我所调查,很多村召开党员大会、村民大会等如果不给几元的会议补助都很难保证到会人数。由于缺乏经费保障,许多村级组织建设不规范、活动不正常,导致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下降。因此,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是建强农村基层组织的现实需要。特别是在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围绕加快农村村组管理体制改革、村委会职能转变、村支部书记差额直选等内容,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利于缓解村干部“手中没把米,唤鸡都不来”的尴尬,有利于回答新时期农村干部该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有利于加强村一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快农村发展的迫切要求。当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就是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组织化程度低,一方面导致产业难以形成规模,市场竞争力低、抗风险能力不强;另一方面导致一个村或者是一个地区无法整体脱贫致富。一部分有条件、有头脑的村民先富起来,但能力弱的村民由于没人带,越来越贫困,因此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受到影响。此外,在农村许多公益事业如农田水利建设、村容村貌改造、村道修补的建设和实施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推动农村发展环境建设。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提高干部待遇、解决农民就业和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待遇低是影响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来看,靠财政支付来提高村干部很不现实,而通过发展集体经济来提高待遇是最有效的途径。就业是民生之本,被征地农民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事关我县统

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努力构建和谐***的战略部署。通过项目带动、政策扶持等办法积极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的开展多种经营,能够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为农民开辟多种收入来源渠道。同时,更有力推动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一是“村企合一”、“股田制”等多元化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下,有效的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二是在巩固双层经营管理体制下,能够充分利用没有分散到户的集体土地,发展优势农产品种植(养殖),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三是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为土地流转提供优质、有偿的中介服务,在扩大了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的同时也能有效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二、正确面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现有**个镇街,**个村(社区)。其中,**个乡镇50%以上的村有集体经济收入;**个镇街20%-50%村有集体经济收入;**个乡镇20%以下的村有集体经济收入;**个乡镇全部是“空壳”村。

我县村级集体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离“有钱办事”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村级集体经济经济增收难度加大,发展后劲不足。区域位臵好的村,依靠工业园区,通过土地承包、租赁经营、股份制合作等办法,多渠道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而靠自然资源的有限开发村,随着对生态自然要求的进一步控制,收入来源渠道正在逐步萎缩,增收后劲严重不足。

2.对上级政策补助的依赖性较为突出。依靠上级财政的补助,村级组织勉强度日,同时,也使少数农村干部群众产生了“等、靠、要”等惰性思想,艰苦奋斗、主动作为的优良传统和思想意识日渐淡化,甚至出现了大部分村所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与当年实际收入相差甚远的虚假情况。

3.刚性支出逐年攀升,部分村组织不堪重负。农村环卫长期保洁、治安联防、农田设施、合作医疗、农村基层设施建设、及各项建设创建活动等方面的刚性支出逐年攀升,村级组织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对集体经济本身薄弱的村级组织来说,实在难释重负。另外,部分农民群众集体意识不强,只要权利,不要义务,拖欠、拒交费用的现象滋生,无疑给村级组织增添了不该有的负担。

4.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得不到实现。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得不到体现。主要表现在土地征用费补偿问题上,“分光用光”的现象相当普遍。一些村把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均一起分到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却分文未留。

5.村干部和群众对发展村级集体企业心存疑虑,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他们片面认为,“村干部再回头搞集体企业,一无精力、二无能力、三无财力,力不从心,不和适宜。”缺乏敢想敢做敢为的勇气和魄力,丧失了发展集体经济的机遇和主动权。

6.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起步难,面临难以跨越的高门槛。近年来,各金融部门风险意识不断加强,贷款审批权限上收,村级靠贷款创办集体项目的难度加大,一些集体经济薄弱村创办集体经济项目的门槛被提高,与先进村的差距越来越大。

7.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亟待加强。从调查情况看,全县村两委主要领导文化年龄结构欠佳的状况,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影响着村集体组织的决策能力,多数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更谈不上魄力和胆略。

三、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

新时期,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首先要从观念上给予以更新,不能等同与计划经济、大集体时代的集体经济,把发展集体经济理解为就是兴办集体企业,片面地认为就是“上项目、找贷款、办工厂”,是非常不正确的。目前,发展村集体经济,应该允许充分发挥和谋划,在资产高效运营管理、优势资源(含产业)的开发利用、开展各种社会化服务以及与项目进行有效链接等方面多下功夫。在发展方式和模式上要与时俱进,因村制宜。

(一)整合和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一是资产出租。将现

有的房屋、林地、耕地,池塘及“三荒”等集体资产出租给他人经营。二是股份制合作。把按政策应确权到户的集体资产,将产权确权到户,但资产不分割,仍然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收益中村集体占有一定股份。如林权制度改革中的集体林场就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也可以由村集体领办一个项目,村民采取资源入股的方式参与,聘请专业的经理人来经营管理,村集体和村民个体根据股份大小分配收益。

(二)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协会)。由村集体结合本村的优势主导产业,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服务和管理获得收益(组织费、管理费)。这是最值得鼓励和提倡的一种方式,既能体现现代经营理念,又能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9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此作了专门的阐述。相对来讲,这种方式村集体不需要大的投入,更主要的是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本地优势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村民受益面广,特别是可以带动那些致富能力较弱的村民共同致富,从而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同时现在国家已经出台了《专业合作社法》,专业合作组织可以在工商部门以法人的名义注册登记,并且可以通过贷款和项目等方式融资。

(三)用好土地资源,做好土地文章。一是位于工业园区的村(社区)可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等形式,依

托县城、重点镇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建设、修建标准厂房、市场、仓储等二三产业载体,村一级可委托镇出租,也可以自己招商出租。村级集体参与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一方面实现了村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园区建设压力,使园区形象更佳。同时,近郊村应该围绕城乡一体化战略进行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利用新增的土地搞好开发。远郊村也可以以投资形式开展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从而获得建设用地折抵指标,并可将自用有余的有偿与其它地区调剂使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积极发展效益农业、观光农业,要充分利用土地流转政策,开辟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三是积极拓展有偿服务业务。如为土地流转、农产品销售提供优质的中介服务等。

(四)对接城市功能需求,发展社会服务。在三个街道的城市社区和一些中心村镇、农村社区中可以侧重于家政服务,由村集体牵头成立相关的社会有偿服务组织获得一定收益。

(五)兴办实业。结合当地优势,在特色农产品的初、深加工和包装物生产等方面作文章。选取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项目,通过招商或直接投资办工厂、办企业。

四、加大扶持力度,强化管理,积极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政策保障

(一)解决好思维观念的问题。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首先要解决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村干部能力和素质培训,强化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事业心、责任心,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宣传和引导,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民主监督管理意识。通过宣传和教育,改变“干部不用心、群众不放心”的状况。

(二)解决好政策扶持的问题。一是制定村级留用地政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集体必须占有生产资料,二是土地是现阶段农村最总要、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要维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必须赋予村级一定数量的土地经营权,确保村级通过土地经营获取稳定的收入。目前,全国很多地区都制定了“村级留用地政策”,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留给将来农村发展使用的土地。根据(社区)人口数,留给村集体一定的土地,在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前提下,留用地主要用于商业经营性用途,用于集体经济组织二三产业,包括商业、外来人员的公寓、综合大楼、标准厂房等,凡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都可以开展建设。这样村集体就有了固定收入,减轻了村级组织的开支压力,维持村级正常运转。

二是要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活化土地使用权。采取土地反租倒包、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等形式推行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

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兴办企业或开展物业经营,获得土地使用收益。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道城镇发展集体,从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一部分作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专用指标,给集体经济薄弱村2至3亩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并以最低价位在区位较好的城镇规划区内落实地块建设工商用房,以获取稳定的租金收入。

三是要建立合理的新增工商税收分享政策。村级在村内火工业园区发展民营经济,创办工商企业,新增工商税收可按地方收益部门一定给予奖励,用于补充村级收入的缺口。对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题开展农产品产销经营服务及仓储、运销、信息中介等有偿服务的,3年内各类税费地方留成部门全额返还集体经济组织,并给与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发展到一定规模,可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着力改变引进企业越多,村负担越重的局面,从而调动村级在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上的积极性。

(三)解决好“带路人”和“领头雁”的问题 一是要配强配好村级班子。一个村稳不稳定,经济增长速度快不快,集体经济搞得好不好,关键是要看这个村有没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特别是有没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我们要把一大批年轻、文化高、观念新、会办事、能办成事、群众信赖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支部的岗位上。要不拘一格地把

年轻、懂科技、有经营管理能力的搞素质人才选配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对一些相对贫困且又缺乏人才的地方,不能光以内选方式,必要时还要突破条条框框,通过下派途径解决好班子软弱的问题,使村级班子人员真正具备带领一方农民开拓创业,勤劳致富的能力,成为党在农村基层的坚强堡垒。二是加强两委班子成员的培养和教育。加强思想教育,树立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思想,明确村级班子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要加强村干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到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的典型地方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因势利导,强身固本。三是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完善对村干部工作业绩和收益挂钩制度,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对在一定时期内村级班子建设和村级经济发展显著的给与精神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农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同事,也要防止个别村干部采取虚报瞒报手段,谋取不当利益。四是要切实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对从村级组织工作达到一年数的老村干部,离任后要继续落实养老、医疗保险等关爱政策,使村干部有一个盼头,多一份工作干劲。

5.经济纠纷的解决问题 篇五

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问题的探析及解决策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但是,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作 者:辛永S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连,116029刊 名:丹东师专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 OF DANDONG TEACHERS COLLEGE年,卷(期):25(1)分类号:B82-053关键词: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道德意识 道德水平

6.经济纠纷的解决问题 篇六

黑政办发[2004]17号2004年5月13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1号)要求,为妥善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

(一)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总体要求是,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妥善处理当前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凡是原承包形式合法、合情、合理的,一律不调不动。凡是能通过多种途径保证无地或少地农民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一般不调地。以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不发生恶性案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⒈确保已经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 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稳定家庭承包关系是农村长期稳 定的基础。我省二轮土地承包总体上是健康的,绝大多数农民比较满意。因此,无论各地二轮承包时采取什么方式,现在都不能对已经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进行大的调整,绝不允许打乱重分。解决一些地方出现的农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主要是在稳定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一些农民依法应享有土地承包权而没有得到承包地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土地承包关系。

⒉严格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的有关政策办事。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的诸多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我省二轮土地承包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1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的意见》(黑发[1997]21号)的要求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上述两个文件与《农村土地承包法》总体精神是一致的。各地要准确把握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各项规定,依法行政,按法律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同时,要对二轮土地承包中制定的具体政策规定进行一次自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坚持,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违反规定的要主动纠正,但要防止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⒊因地制宜制定解决办法。我省各地二轮土地承包采取的方式不同,有的是“大稳定,小调整”,有的是顺延,有的是打乱重分。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必须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和各类问题的不同性质,实事求是,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绝不能一刀切。

⒋坚持多种途径并举。解决农民增收和人地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发展二、三产业。村集体有地源的,要按政策规定补给应享有土地承包权而未得到承包地的农民土地。村集体没有地源的,要积极帮助这部分无地、少地农民通过承包其它集体资源或扶持其发展畜牧养殖业和多种经营,扩大就业门路,拓宽增收渠道;优先安排这部分农民参加非农岗位技能培训,通过输出劳务增加收入。

⒌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尊重群众的意愿。尤其是处理没有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要注重从实际出发,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基本精神,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协商解决。

二、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户口在人不在农民的承包地问题。全省在二轮土地承包中,一些户口

在人不在的(不包括暂住户和挂靠户、取得两地户籍不在本村居住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分得承包地。有地源的地方,应补给这部分农民承包地。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协议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维持原协议不变。要切实保障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做好农民工的疏导教育工作,防止已转移的农民工回流。

(二)关于新增人口和劳力的承包地问题。对新增人口和劳力,依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规定,原则上不给补地。有条件的地方,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也可以给没有取得土地或取得少量土地的新增人口和劳力适当补地,但不得超过二轮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地的平均标准。

(三)关于欠债农户的承包地问题。不得将农户的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欠款农户所欠债务可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由欠款农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签订还款协议。农户因欠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取得承包地的,有地源的地方,要补给承包地。取得承包地被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的,能退回的要退回。农民自愿以地抵债并与村签订协议的,应维持原协议不变。

(四)关于婚出婚入人口的承包地问题。农村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婚妇女户口已迁入现居住地,现居住地有地源的,应子补地;在现居住地末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得收回承包地。已婚妇女不能同时在两地占有承包地。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婚妇女已取得承包地,因离异到外村再婚,外村未分给承包地的,原村应保留承包地。

(五)关于机动地管理违反规定问题。机动地要严格控制在耕地总面积的5%之内,主要用于解决人地矛盾,超出的部分要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包到户。对机动地发包大多数农民满意的,维持原合同不变;大多数农民有意见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进行复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按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承包合同。要切实加强机动地管理,机动地必须全部实行公开竞价发包,原则上一年一发包,承包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户承包的机动地不得再转包。

(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问题。保护并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坚决制止和纠正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做法。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对擅自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的,要退还款项。为加强土地承包管理,流转双方达成协议后,要报村委会备案。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因流转价格和期限引发合同纠纷的,对短期合同(2年以内,含2年),原则上应当将因政策调整而增加的收益支付给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合同到期后,将土地还给原承包农户耕作。对长期合同(3年以上,含3年),原则上可以修订合同,将承包地还给原承包农户,或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给予原承包农户补偿的方式解决。解决纠纷一般应由责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调解,也可由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仲裁,还可直接诉诸法律裁决。未经承包人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他人不准代为流转承包地使用权。

(七)关于土地承包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对在土地承包中,少数乡(镇)村干部暗箱操作、偏亲向友、低价发包、中饱私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清查。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

(八)关于占用基本农田造林、种草和水冲沙压等到自然灾害造成农户失地问题。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造林等行为。已经占用农田造林的,鉴于我省土地后备资源相对充足,生态环境需要保护和改善,同时为尽量减少损失,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毁林还耕。要严格实行基本农田补偿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因水冲沙压等自然灾害造成农户失去土地,在有地源的情况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实际造成失地数量,积极调剂解决。

(九)关于农林、农农土地矛盾和非法抢占耕地问题。农林和农农矛盾比较突出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负起责任,主动做好协调工作。按照既尊重历史又兼顾现实的原则,凡是能协商解决的,应通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凡是土地权属已经确认的,不许越界开荒、抢种;凡是有争议一时又不能确定权属的一律维持现状。严禁非法侵

犯他人土地权利、抢占抢种他人耕地。对个别农民和个别职工无理闹事的,要果断依法严肃处理。对少数干部暗中挑起事端或发生冲突时不作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关于征用农村土地补偿问题。对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费,要限期足额偿还。对补偿标准偏低或违规征占农民土地的,要进行纠正。今后,征占农村土地必须严格按政策办事,规范审批程序和补偿标准。凡征占农村土地,必须征得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同意。征地补偿不到位或不符合补偿规定的,一律不予征地;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领导

(一)要把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妥善解 央好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各级政府要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认真负责,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对问题较多、矛盾较为突出的地方,要派工作组帮助解决问题。县、(市)、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将矛盾上交。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承包合同管理,加大对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调处力度,完善和规范农村土地资源台账,加强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全省促农工作队要密切关注并督促各地解决好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同时,各地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抓紧制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要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农村政策,准确领会《农村土地承包法》,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善于运用多种手段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信守合同。农民反映土地承包问题,要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申诉,不能搞过激行为,更不允许发生无理取闹、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等违法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要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解决。

7.经济纠纷的解决问题 篇七

1982年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 就产生了责任山和自留山, 除集体外, 个人也拥有了对山林的经营权或所有权。在对山权权属进行划分时, 按照“林业三定”原则及相关政策, 由政府给重新分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了登记造册, 并颁发了相应的的自留山使用证或承包合同书。事实上, 这类纠纷是因他人的侵权而导致, 非行政管理而引起。

2 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程序的演变过程

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的对象是当事人因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而产生的争议, 属民事产权纠纷的一种。其调处程序的演变过程如下:

2.1 1991年7月11日以前, 山林权属纠纷

的处理主要适用《森林法》) 和《民事诉讼法》) 等有关规定。

2.2 1991年7月11日起至今, 《行政诉讼法》) 第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 (行) 发 (1991) 19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第一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 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

(上接155页) 防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在者其他组织, 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有关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从此明确了人民政府处理山林权属纠纷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审理山林权属纠纷案件作为行政案件来审理。因此,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山林权属纠纷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 可选择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

2.3 1999年10月1日, 《行政复议法》) 颁布实施。

该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从此, 山林权属纠纷案件处理, 在程序上适用《森林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第一条第七条、《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及其相关的法律规定, 山林权属纠

习、工作和生活上的交流与沟通, 促进他们相互间纷案件的处理, 行政复议成为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

2.4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破解山林权属纠纷循环处理难题的有效方法。

第一, 如人民法院认为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合法, 则在行政部分, 判决维持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在民事部分, 则将争议山场的山林权属判决给人民政府支持的一方当事人。

第二, 如认为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程序违法, 但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清楚, 则在行政部分, 判决撤销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 但不要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处理;在民事部分, 则将争议山场判决给人民政府支持的一方当事人。

第三, 如认为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或认定事实错误, 则在行政部分, 判决撤销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 亦不要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处理;在民事部分, 则在查清案件事实或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 将争议山场的山林权属判决给享有实体权利的一方当事人。

这样, 无论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是否违法, 由于人民法院在民事部分对山林权属纠纷在实体上作出了判决, 所以, 案件都不会导致循环处理。

思想政治教育, 十分有利于国防生教育过程中理

摘要:简析山林权属纠纷的起因, 详细讨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程序的演变过程。

8.经济纠纷的解决问题 篇八

[关键词] 经济政策指令;国家宏观调控;科学与效率

[DOI] 10.13939/j.cnki.zgsc.2015.08.

1 引 言

1.1 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现状

纵观近年来国家农业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增长状况,总体上表现为以下四个特征:第一,农业经济增长总体环境良好,这为国家整个经济发展呈现了良好的前景。第二,农业生产稳产增收,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将一如既往地发挥它在经济增长中基础性、稳固性的作用。第三,投资仍将稳定增长。第四,消费迈向新台阶。

由这四个特征,可以明显看出农业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也能简单明了地判断出农业发展在目前我国经济增长中作出的贡献与其发展潜力。

1.2 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三十几年来,随着我国全面改革开放的不断推广与深入,农村地区经济在党和国家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果,农产品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农业发展之重要性能从以下两个方面看出来:第一,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是自古以来提供人类所不可或缺的生存资料以及发展其他产业的先决条件。第二,农业发展是社会整合与分工,国民经济及其他各生产部门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同时,农村经济发展也相应地出现了一些问题,给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经济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与挑战。

2 农业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近年来农业经济发展相关资料的查阅以及对本地区部分农村实际工作的总结,目前家庭生产经营的模式,政府若再延续以往指令的做法明显不再奏效。作为指令性工作典型的工作方法之一——乡镇工作者喊口号抓工作,在已经不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我国面临难以为继的境地。可谓“明知已非计划经济却计划性地抓,明知已变市场经济却不好好抓市场。”

笔者具体分析一下指令性做法所表现的四个方面。

2.1 不当指令

首先,从基本经济政策方面,用计划经济已经过时的方法抓市场经济。比如:在年初偏强制性地下达种植某种特定农作物的指令,或者要求一年度达到一定数量的农作物产量,但农民或户主往往更倾向于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利益决定生产方向,这样政府所下达的政策指令最后变成了无效口令。这样一方面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农户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政府相关部门本应该在农户中所应有的威信,一旦涉及更加需要政府宏观调控的事件,政府指令却失去了效力。

2.2 缺乏效力的中间环节

这一问题根据客观现实来看,往往出现在政府与民众之间指令与政策的下达环节。处于这一环节的工作人员因为各方面原因往往过多地注重对上级部门负责,一方面又忽视了对农户个体的责任,导致原本偏离科学性的指令更加远离效率与针对性,同时因为中间传达环节不同程度上缺乏合理规划与有效组织,最终使得到达农户手中的指令缺失该有的效力。

2.3 跟风跑的不良风气

在现实案例中却出现了政府部门忽视必要自然条件,单纯追求生产效益而盲目跟风开展农业生产。这在根本上是不科学,违背正常农业发展规律,并最终损害农民利益以及影响农业经济的最终发展的。

2.4 缺乏头绪的工作方法

纵观目前国内农业经济发展脉络,不难发现现阶段农业生产以及农村经济发展逐渐步入一个面向市场,注重实际经济效益,寻求领域内结构最大优化与实际运作效率化的阶段。从政府部门的角度看来,如何更科学、更符合实际地引导农民由传统农业生产方式逐渐有步骤性地转变到发展现代化市场农业,科学化现代农业,效益化生态农业的轨道上来。这显然是我国各个农业生产以及农业经济发展区域都面临的最优道路与挑战。而现实情况却是,面临有着强大发展机遇同时包含强大内部结构的现代化产业,如何下手,如何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下去,以及如何牢牢抓住其正确的发展方向,都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难题。从开始转变到最终顺利达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目标,农业生产以及农业经济发展一直欠缺一个科学性、前瞻性与利益长久化并重的发展计划。

3 存在问题的原因

根据以上所列出的问题,经过客观的分析和考虑,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并不难发现。

3.1 政府政策的转变

首先,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政府各方面职能持续转变,政府机关各部门也进行着各个方面的改革与改良。不同程度上政府部门对农业生产原有的干涉性与指导性削弱,各项行政指令以及审批步骤业已减少或者取消。原来个体农户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大大减小。而农户因为普遍上的个体化存在导致对市场信息不能及时地获取,加之农民专业知识的缺乏,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科学专业的农业生产与上市等信息的流通,使得各种有效的生产方法不能被有效地吸收采纳。

3.2 现有制度的必然结果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家庭联产责任承包的基本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它代表着我国近年来全面改革开放在农村经济中的有力成果。一方面它大大增强了个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与自主性,但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个体农户单单注重个人家庭经济,而忽视集体经济利益,这样使得由一定数量的个体户组成的农村经济区域体难以整合已有的资源,难以规模化的实现整个区域宏观上经济的发展进步。

4 解决措施

以上我们系统化地分析了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存在所产生的原因。下面我们从客观的角度,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现实与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尝试着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与措施。

4.1 政府政策科学性

首先我们从政府政策方面着眼,政府政策作为国家对经济宏观调控的指令性手法,通常起着至关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作出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符合客观规律的政策决策,往往能从一开始就为农业经济的增长提供前提与稳固的保障。要成功地做好政策规划与调整,首先应当充分做好对市场前景的分析,有针对性地结合市场动态。其次应当有机地结合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以专业科学理论知识使政策科学化。同时也应当注重农业与各个其他产业的结合,形成农业经济内部结构优化与产业链的形成,以及农业经济与其他经济领域互相促进吸收的格局。

4.2 沟通与理解

同时,我们应当考虑以往政策指令下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变单向指令为客观建议,让政府工作人员融入农民群众之间,切实体会弄明利益,与农民群众共同商讨,共寻良方。把区域宏观经济目标变为个体农户所能理解接受,并能积极采纳的实际行动。

4.3 专业知识的培养

从知识技术方面看来,我们并不缺较为先端的专业农业研究成果。我们所要做的事一方面大力发展各项农业研究,培养更为尖端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使得科技成果及时,有针对性地传达到农民群众手中。

4.4 注重交流与服务

最后也是相当重要的一方面,仍然在于上级政府与下级民众沟通的过程。我们政府与各级工作人员应当从各个途径,变“管理强制”型为“服务交流”型。只有政府部门与群众间切实做到了和谐的沟通与双向的交流互动,政府的优良政策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功效,广大农民群众才能切实地体会到政府宏观调控的积极成果。只有群众个体获得了自身利益,整个区域乃至整个国家农业经济发展才能富有效率,卓有成效地得到实现。

参考文献:

[1]于晓颖,高翠敏.农村经济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3(24):296.

[2]王庆国.论当前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与对策[D].郑州:郑州大学,2002.

[3]陈东旭.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9.

[4]刘瑾. 农村经济发展中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重要性分析[J].中国市场,2013(12).

[5]程晓梅. 农村经济问题分析与对策[J].中国市场,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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