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建筑(共8篇)
1.标准建筑 篇一
房屋建筑标准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
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5-95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计防火规范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91
JGJ82-9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GB50222-95 JGJ/T10-95 JGJ73-91 GBJ210-83 GB50221-95 GB50209-95 GB50203-98 GB50204-92
GBJ202-83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压缩空气站计规范 氧气站计规范 乙炔站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村镇建筑计防火规范 动力机器基础计规范
GBJ1-86 GBJ2-86 GBJ6-86 GBJ16-87 GBJ25-90 GBJ29-90 GB50030-91 GB50031-91 GB50033-91 GB50034-92 GB50037-96 GB50038-94 GBJ39-90 GB50040-96
锅炉房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冷库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石油库设计规范 建筑隔声测量规范 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驻波管法吸声系数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 建筑制图标准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GB50041-92 GB50045-95 GB50046-95 GBJ47-83 GB50057-94 GBJ72-84 GBJ73-84 GBJ74-84 GBJ75-84 GBJ76-84 GBJ78-85 GBJ80-85 GBJ81-85 GBJ82-85 GBJ86-85 GBJ87-85 GBJ88-85 GB50096-99 GB50098-98 GBJ99-86 GBJ100-87 GBJ101-87 GBJ103-87 GBJ104-87 GBJ105-87 GBJ107-87 GBJ108-87 GBJ112-87 GBJ113-87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计规范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氢氧站设计规范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
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多层厂房楼盖抗微振设计规范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118-88 GBJ119-88 GBJ121-88 GBJ133-90 GBJ134-90 GBJ146-90 GB50156-92 GB50164-92 GB50165-92 GB50174-93 GB50176-93 GB50177-93 GB50178-93 GB50181-93 GB50189-93 GB50190-93 GB50191-93 GBJ202-83 GB50203-98 GB50204-92 GB50205-95 GBJ206-83 GB50207-94 GBJ208-83 GB50209-95 GBJ210-83 GB50212-91 GBJ214-89 GB50221-95
建筑内部装修计防火规范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计规范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房地产估价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古建筑修建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房屋修建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北方地区)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 工业厂房墙板设计与施工规程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 中型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住宅隔声标准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抗震技术规程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
GB50222-95 GB50224-95 GB50226-95 GB50284-98 GB50290-98 GB/T50291-1999 GBJ300-88 GBJ301-88 GBJ303-88 GBJ310-88 GBJ321-90 CJJ21-89 CJJ26-89 CJJ39-91 CJJ/T53-93 CJJ62-95 CJJ70-96 JGJ1-91 JGJ2-79 JGJ3-91 JGJ4-80 JGJ5-80 JGJ6-99 JGJ7-91 JGJ/T10-95 JGJ11-82 JGJ/T13-94 JGJ/T14-95 JGJ15-8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蒸压加气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 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V形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试行)档案馆建筑计规范(试行)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
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 建筑气象参数标准(试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试行)民用建筑计通则(试行)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试行)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标准 商店建筑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轻集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木质素磺酸钙减水剂在混凝土中使用的技术规定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16-92 JGJ17-84 JGJ18-96 JGJ19-92 JGJ20-84 JGJ/T21-93 JGJ/T23-92 JGJ24-86 JGJ25-86 JGJ26-95 JGJ27-86 JGJ28-86 JGJ34-86 JGJ35-87 JGJ36-87 JGJ37-87 JGJ38-87 JGJ39-87 JGJ40-87 JGJ41-87 JGJ47-88 JGJ48-88 JGJ49-88 JGJ50-88 JGJ51-90 JGJ52-92 JGJ53-92 JGJ54-79 JGJ/T55-96
混凝土减水剂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试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公路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建筑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港口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机械喷抹灰施工规程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56-84 JGJ57-88 JGJ58-88 JGJ60-89 JGJ62-90 JGJ63-89 JGJ64-89 JGJ66-91 JGJ67-89 JGJ68-90 JGJ70-90 JGJ71-90 JGJ73-91 JGJ78-91 JGJ79-91 JGJ82-91 JGJ85-92 JGJ86-92 JGJ88-92 JGJ91-93 JGJ/T98-96 JGJ/T92-93 JGJ95-95 JGJ100-98 JGJ102-96 JGJ103-96 JGJ104-97 JGJ/T105-96 JGJ107-96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 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冷扎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规程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城镇建设和建筑工业产平型号编制规则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进口木材在工程上应用的规定 钢纤维混凝土试验方法
蒸压灰砂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 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柔毡屋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钢纤维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 工业厂房玻璃钢采光罩采光设计标准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建筑拒水粉屋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砂、石碱活性快速试验方法 整体预应力装配式板柱建筑技术规程 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
JGJ108-96 JGJ109-96 JGJ110-97 JGJ/T112-97 JGJ113-97 JGJ/T114-97 JGJ115-97 JGJ116-98 JGJ117-98 JGJ/T119-98 JGJ122-99
CJ/T3035-95
CECS02:88 CECS03:88 CECS12:89 CECS13:89 CECS20:90 CECS21:90 CECS22:89 CECS28:90 CECS29:91 CECS38:92 CECS40:92 CECS44:92 CECS45:92 CECS47:93 CECS48:93 CECS52:93 CECS53:93
室内灯具光分布分类和照明设计参数标准 增强氯化聚乙烯橡胶卷材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后装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砖混结构房屋加层技术规范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配线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整体浇注防静电水磨石地坪技术规程
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建筑瓷板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建筑缆索用钢丝
建筑缆索用高密度聚乙烯塑料 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电梯技术条件 电梯实验方法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 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 PVC塑料窗建筑物理性能分级 PVC塑料窗建筑物理性能候性技术条件 PVC塑料窗力学性能 耐候性实验方法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住宅卫生间功能及尺寸系列 钢筋气压焊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钢窗建筑物理性能分级
CECS56:94 CECS63:94 CECS69:94 CECS72:97 CECS78:96 CECS87:96 CECS89:97 CECS90:97 CECS100:98 CECS101:98 CJ13-86 CJ3077-1998 CJ/T3078-1998 GB/T10054-88 GB10055-88 GB10058-88 GB10059-88 GB10060-93 GB/T10172-88 GB/T10672-89 GB11228-89 GB11793.1-89 GB11793.2-89 GB11793.3-89 GB11976-89 GB11977-89 GB12219-89 GB13329-91 GB13684-92
建筑外门的风压变形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建筑外门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及其检测方法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续器 预拌混凝土
住宅混凝土内墙板隔墙板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 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检测方法 建筑幕墙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方法 钢筋混凝土开间梁、进深梁 叠合板用预应力混凝土薄板 预应力混凝土肋形屋面板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建筑门窗术语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建筑门窗扇开关方向和开关面的标志符号 实腹钢窗检验规则
建筑卷扬机试验规范和方法
电梯主参数及较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一部分 电梯主参数及较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二部分 电梯主参数及较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三部分 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建筑外窗雨水渗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建筑外窗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空腹钢纱门、窗检验规则 建筑门窗术语
平开钢门基本尺寸系列(32、40MM实腹料)
GB13685-92 GB13686-92 GB14040-93 GB/T14370-93 GB14902-94 GB/T14908-94 GB/T15225-94 GB/T15226-94 GB/T15227-94 GB/T15228-94 GB16726-1997 GB16727-1997 GB16728-1997 GB16899-97 GB5824-86 GB/T5825-86 GB/T5827.1-86 GB/T6947-86 GB/T7025.1-97 GB/T7025.2-97 GB/T7025.3-97 GB/T7106-86 GB/T7107-86 GB/T7108-86 GB/T8484-87 GB/T8485-87 GB/T8486-87 GB5823-86 GB5826.1-86
平开钢门基本尺寸系列(25MM实腹料)平开钢门基本尺寸系列(32MM实腹料)空腹钢窗检验规则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名词术语第一部分:电梯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平开铝合金门平开铝合金窗 推拉铝合金门 推拉铝合金窗 铝合金地弹簧门 空腹钢门 实腹钢门 空腹钢纱门窗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高空作业车技术条件 住宅楼梯 预制混凝土梯段 住宅楼梯 预制混凝土中间平台 住宅楼梯 栏杆扶手 多彩内墙涂料 上悬钢天窗
PVC门窗帘吊挂启闭装置 钢铰线、钢丝束无粘线预应力筋 无粘结预应力筋专用防腐润滑脂 采暖散热器 钢制翅片管对流散热器 推拉钢窗 推拉自动门平开自动门 建筑用热流计 PVC塑料门
GB5826.2-86 GB5826.3-86 GB5827.2-86 GB7024.1-97 GB7588-95 GB8478-87 GB8479-87 GB8480-87 GB8481-87 GB8482-87 GB9155-88 GB9156-88 GB9157-88 GB9462-88 GB9465.2-88 JG3002.1-92 JG3002.2-92 JG3002.3-92 JG3003-93 JG3004-93 JG3005-93 JG3006-93 JG3007-93 JG/T3012.2-1998 JG/T3014-94 JG/T3015.1-94 JG/T3015.2-94 JG/T3016-94 JG/T3017-94
PVC塑料窗 混凝土试模
挤压成型空心板用混凝土抗压强度实验方法 П型钢筋混凝土天窗架 竹胶合板模板 混凝土加速养护箱 住宅厨房排烟道 住宅内隔墙轻质条板 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模板 建筑幕墙 轻型金属卷门窗
平开、推拉彩色涂层钢板门窗 住宅厨房排风道
铝合金门窗型材粉末静电喷涂涂层技术条件 采暖散热器 灰铸铁柱翼型散热器 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 PVC塑料地弹簧门 电动开门机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 数显式粘结强度检测仪 工业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墙条板 桩架技术条件
电梯的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 住宅电梯的配置与选择 冲抓成孔机 电梯导轨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容器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JG/T3018-94 JG/T3019-94 JG/T3023-95 JG/T3025-95 JG/T3026-95 JG/T3027-95 JG/T3028-95 JG/T3029-95 JG/T3032-95 JG3035-96 JG/T3039-97 JG/T3041-97 JG/T3044-98 JG/T3045.1-1998 JG/T3047-1998 JG3050-1998 JG/T3051-1998 JG/T3052-1998 JG/T3053-1998 JG3056-1999 JG3063-1999 JG/T5006-92 JG5009-92 JG/T5010-92 JG/T5110-1999 JJ49-87 TJ305-75 TJ306-77 TJ307-77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蒸养粉煤灰混凝土砌块生产应用规程 特细砂混凝土配制及应用规程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新建工矿企业项目住宅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指标 科研建筑工程规划面积指标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高等学校来华留学生生活用房建设标准 招待所建设标准
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
ZBP30001-90 BJG13-64 BJG19-65
2.标准建筑 篇二
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将于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代替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为适应当前建筑领域发展和变化, 结合多年实际, 新标准对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和抽样检验等方面上均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2 修订的内容对比分析
新标准继续遵循“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 在验收的方法和体系上与原标准保持一致, 仅作了局部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增加符合条件时, 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 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 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增加铝合金结构、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子分部工程;5) 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8) 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 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2.1 基本规定
增加了3.0.2条规定: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 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本条款覆盖了未实行监理的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 要求建设单位充当监理角色来进行相关质量验收, 从而保证了项目的质量控制。
原标准3.0.2第2, 3款规定: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每道工序完成后, 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 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检查认可, 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而新标准规定: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 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应记录。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 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该条款的改动主要强调了施工单位的自检, 事实上在实际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只可能对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确认, 不会也不可能对全部工序检查, 新标准的表述更准确、更具有操作性。这就进一步要求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新标准增加了3.0.4条, 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 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 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 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在同一项目中, 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这是本次标准修订的特色之一, 因为在现阶段一些规范规定原材料的见证送样抽检有时是按照单位工程为单位送检, 往往造成同种材料重复检验, 无实际参照意义, 纯粹为完善资料, 新标准考虑到这点, 当符合规定的条件时, 适当调整 (主要指减少) 抽样复验、试验的数量, 可降低检验成本, 节约了时间;但在具体调整上应本着能代表反映原材质量的原则上控制好抽样比例。
新增了3.0.5条: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 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论证。本条新增条文针对近年来一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的推广使用和一些专项规范和标准不适用时, 指出了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意图制定验收要求, 同时指出了一些重要专项验收还应组织专家论证, 这有利于保证特殊工程的质量。
2.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增加了4.0.7条:施工前, 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 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 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本次修订在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上还做了适当调整:增加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在主体结构分部中增加了铝合金结构和轻钢结构两个子分部, 增加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和地源热泵系统, 空气能量回收系统子分部工程, 会议系统与信息导航系统和计算机机房工程等子分部工程。
新标准通过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调整, 是结合近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在建筑上一些新型材料和科技的应用, 适时增加了这些新项目的检验, 把它们单独作为分部和分项工程进行专门验收对待, 可提高其质量。
2.3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在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中均把原来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提法统一改成了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这一说法。增加了节能和环保的要求, 是适应可持续发展及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
增加了5.0.7条: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 当部分资料缺失时, 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在一些工程实际情况中, 偶尔会遇到因漏检或者资料丢失而导致部分施工验收资料不全的情况, 使得工程长期无法正常验收。新标准就针对这一问题给出了解决办法, 并形成标准, 供工程上参照执行。
2.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增加了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之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 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整改完毕后施工单位才能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 申请竣工验收。通过监理组织的竣工预验收环节能及时发现整个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情况,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对提交竣工验收的工程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 同时也是对建设单位负责, 为下步的竣工验收提供参考。进一步明确了分部工程验收组织及参加人员, 即把原“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改为了“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 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新改动更便于工程人员理解, 明确了勘察和设计单位参加的分部工程。
第6.0.6条规定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并且此条款规定作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与原标准此条对比, 增加了勘察单位应该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 由于随着地下工程和地下空间应用的发展, 很多工程都涉及到地下复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因此勘察单位参加工程验收能保障工程的质量。
3 结语
新标准从验收基本规定, 检验的划分, 验收程序和组织等方面做了适当调整, 都是结合实际工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的修订, 修订后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工程技术人员应深刻理解新标准的规定, 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执行, 各参建单位履行好质量责任, 才能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摘要:对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验收程序等作了介绍, 并结合相关标准条文、联系实际对新旧标准的主要变化进行分析对比, 供同行在理解和应用时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参考文献
[1]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S].
3.标准建筑 篇三
摘要:本文从《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框架和内容方面进行了阐述,尝试制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建筑施工技术》的课程标准。
关键词: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
0引言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提出:“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1],专业课程标准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具体体现,开展专业课程标准和核心课程标准的研究与实践,是落实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具体实施,通过构建基于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核心课程标准,以指导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的建设。本文结合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建设,以《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构建为例,探讨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的构架及实施等。
我国高职教育正在进入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阶段,深化课程改革是核心任务,建设课程标准是深化课程改革的切人点,通过构建并实施高职教育课程标准,促进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来强化高职教育的特色[2]。
1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设计思路
本课程以建筑施工技术职业能力目标为核心,以建筑工程施工工作过程为主线、以实践项目为起点,通过实际工作任务、典型案例或虚拟项目创设工作情景,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职业氛围,在动手实践中,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在工作过程导向课程开发过程中,本课程内容选择土方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结构安装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等典型的工作任务进行归纳,按照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规律,以实践项目的作业程序安排教学计划。本课程总课时为72课时,4.5个学分,计划16课时为课外学时,由学生课外自主完成相关任务。
2《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框架和内容
2.1课程标准的基本构架课程标准是课程教学过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教学管理和课程评价的依据,是教材编写、教学实施和考核的依据。包括以下六个方面[3]:①课程定位。②课程教学目标。③课程教学内容。④考核方式与标准。⑤课程教学资源及使用要求。⑥课程实施建议及其它说明。
2.2《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内容
2.2.1课程定位。《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是建筑工程专业的中层分立课程,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强的特点,主要培养面向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施工人员。
在建筑工程施工工作过程中,能胜任施工员的岗位工作任务的能力,即要掌握建筑施工技术的基本原理、施工工艺流程、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同时具有施工管理方面的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
该课程是学生学习了《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工程测量》等课程后的一门专业课程,后续课程还有《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工程管理》等课程。
2.2.2课程目标。本课程按照实际的工作过程,设置13个学习情境,分别是土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砌体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钢筋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防水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装饰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五个不同项目垂直运输设备的选择方案、桩基础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后张法预应力施工、保温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其中土方工程施工、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为两个最主要的学习情境,是课程的核心部分,主要包含土方开挖、基坑降水、基坑支护、土方回填、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内容,分解成若干的任务,每个工作任务都按照相应建筑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
具体目标如下:
①能力目标:a能识读勘察报告、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施工文件;b能记录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方面资料;c能对进场建筑材料进行验收并将部分材料送到测试中心检测;d能计算施工现场土方工程量,要能进行典型大梁钢筋翻样;e能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检查验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指导、检查;f能根据施工文件与国家施工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编制施工技术方案;g能组织整个项目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
②知识目标(部分内容):a了解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立项、规划、征地拆迁、斟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及施工工地周围环境。b针对基坑开挖项目,掌握控制地下水位、稳定边坡的方法和支护结构的设计方法。c掌握地基处理方法,了解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预制、储运和吊装流程,以及锤击法、砌砖等技术要领。d掌握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特点和施工要领;熟悉先张法、后张法的操作程序和预应力值的建立传递的原理,熟知建立张拉程序的依据和放张标准;了解预应力筋张拉的台座,锚(夹)具、张拉机具的构造及使用方法。e了解土木施工中常用的起重机械;掌握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制作和储运程序及其安装工艺。f了解常用脚手架的构造和设计方法;了解脚手架使用安全技术。g熟悉卷材防水屋面构造和各层作用;掌握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和刚性防水屋面的施工要领;了解地下工程防水方案,卷材防水层、水泥砂浆防水层、冷胶料防水屋面的构造、性能和做法;了解沥青胶、冷底子油和冷胶料的配制。掌握普通防水混凝土的配制及施工要点。h了解抹灰的分类、组成、作用和做法;掌握装饰抹灰面层的常用做法;了解油漆和涂料的种类及性能,了解油漆的施工要点;了解幕墙及金属饰面。i了解土方工程、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冬雨施工施工方法。j掌握建筑施工技术中部分的英文专业词汇。
③素质目标:a具备自我学习不断提高的能力;b具备与人协作相互交流的能力;c具备对施工现场出现问题后应急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d具备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不弄虚作假;e具备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
2.2.3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节选部分内容)
2.2.4考核方式与标准。①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模式,改进考评标准,在考核内容中增加实践项目。②评定成绩时,要综合考虑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率、日常抽查结果、汇报、答辩和考试情况,以便做出客观判断。③重点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在动手实践的过程中对问题的处理能力,适当鼓励运用创新思维处理实际问题的学生。④考核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的评价。⑤本课程的考核分为理论考核与实际操作(练习)、成果考核,分别占有60%、40%,其中综合考核包含上课纪律、考勤、学习态度、日常工作等。
2.2.5课程教学资源。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充分利用实训资源,实现岗位资格证与职业标准对接,充分运用专业群资源库中与课程相关的学习资源、企业案例资源、标准规范等行业技术资料。
①注重教学课件、微课的开发,拓展教学资源。②常用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借助多媒体设备开发电子教案,直观地展示实践操作过程,使得专业知识不再晦涩难懂,提高学生的领悟能力。笔者建议,应该将常用课程内容纳入电子教案开发范畴,构建多媒体信息资源库,促进多媒体资源共享,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③积极推进网络课程的开发和利用。基于教育数字图书馆、电子论坛、教学网站、电子期刊等主流平台,全方位开发网络课程,实现教学手段多元化,改变“教与学”单一化的信息传播途径,实现教学资源双向传递,增进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④产学研合作开发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各企业的资源,进行校企合作,不断更新课程教学内容。⑤积极开拓课后教学环节,将课程教学组织与管理纳入到教学资源建设中。
2.2.6课程实施建议及其它说明
①教学建议。主讲教师应对本课程的内容能够整体把握,在课前应对教授的学生做提前调研分析,掌握学情,做到心中有数,精心组织教学内容,科学设计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中心,体现教与学的沟通与和谐,实现课程教学目标。
②教学方法。通过对本课程特点和与工作岗位任务分析,根据本课程的特点,建议以行动导向方式为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的灵活方式,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在学习知识、掌握技术、训练技能过程中始终明确学习的目标,将工作流程融入教学流程,通过采用案例、项目任务等方式,提高职业关键能力。
3结语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的构建是一项开创性工程,具有系统性、复杂性和实践性[4]。其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企业对自身职能转变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认识、课程实施相关的考核与评价、学生对新教学模式改革的接受程度等问题的出现,需要与时俱进的进行修订、完善与实践。
参考文献:
[1]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2006.
[2]唐俊,顾建军.关于高职教育课程标准建设的几点思考[J].江苏高教,2009年1月.
[3]王淑文.高职课程标准的内涵、构架及实施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4年1月.
[4]高建亮.基于工学结合的《园林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研究[J].湖南省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12月.
基金项目:
2013年度江苏省科学规划“十二五”规划重点资助课题“高职院校教育质量标准研究———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为例”(课题编号:B-a/2013/03/021,课题主持人:徐秀维)、常州大学高职教育研究院2013年度课题“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教师能力标准研究”(课题编号:CDGZ2013027,课题主持人:蒋春霞)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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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篇四
查看评论发表评论2010年08月31日 17:45分作者:佚名来源:比特网
摘要: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是对整个工程的全面验证和施工质量评定。因此,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和工作要求实施,不应有丝毫草率从事或形式主义的做法,力求工程总体质量符合预定的目标要求。
通信介质的正确连接及良好的传输性能,是系统正常运转的基础,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认传输介质的性能指标已达到了系统正常运转的要求。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测试验收中,有些网络布线系统施工单位使用的是像网络通断测试器那样的简单测试工具,测试时网络连通灯一亮,就认为网络没有问题,线缆安装合格,这是不可取的。这种测试只能说明网线接对了且没有断路。我们知道,计算机网络工作时要使用高速度承载很大的信息流量,对通信线缆的要求非常高,衰减、损耗、速率和抗干扰都有相应的规定。通常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遵循的标准如下。
一、网络布线系统验收标准
过去国内大多数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国外厂商生产的产品,且其工程设计和安装施工绝大部分由国外厂商或代理商组织实施。当时因缺乏统一的工程建设标准,所以不论是在产品的技术和外形结构,还是在具体设计和施工以及与房屋建筑的互相配合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为此,我国主管建设部门和有关单位在近几年来组织编制和批准发布了一批有关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应遵循的依据和法规。这方面的主要标准和规范如下所示。
1、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根据建设部公告,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根据建设部公告,自2007年10月且日起施行。
3、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汀50314-2006)由原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批准发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4、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由原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5、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由原信息产业部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6、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由原建设部发布,向2002年6月且日起施行。
7、通信行业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图集》(YDD5082-99)由信息
产业部批准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8、通信行业标准《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设计标准》的T)/T2008-930由建设部和原邮电部联合批准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9、通信行业标准《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D5048-97)由原邮电部批准发布,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
10、通信行业标准《城市居住区建筑电话通信设计安装图集》向T>5010-95)由原邮电部准发布,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11、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电缆配线管道图集》(TD5062-98)由信息产业部批准发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12、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城市住宅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II9:2000)为推荐性的,由协会下属通信工程委员会主编,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当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要求采用国际标准时,应按要求采用适用的国际标准,但不应低于本规范规定。此外,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中,还可能涉及本地电话网。因此,还应遵循我国通信行业标准《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D5006-95)、《本地电话网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YDD5007-95)和《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D5051-97)等规定。
以下国际标准可供参考:
《用户建筑综合布线》TSO/IEC1180
1《商业建筑电信布线标准》EIA/TIA568
《商业建筑电信布线安装标准》EIA/TIA569
《商业建筑通信基础结构管理规范》EIA/TIA606
《商业建筑通信接地要求》EIA/TIA607
《信息系统通用布线标准》EN5017
3《信息系统布线安装标准》EN5017
4二、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是对整个工程的全面验证和施工质量评定。因此,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和工作要求实施,不应有丝毫草率从事或形式主义的做法,力求工程总体质量符合预定的目标要求。
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重视质量,按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加强自检、互检和随工检查等技术措施。建设单位的常驻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必须按照上述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在整个安装施工全过程中,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加强工地的技术监督及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力求消灭一切因施工质量而造成的隐患。所有随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项目内容和检验方法等均应按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办理。
由于智能化小区的综合布线系统既有屋内的建筑物主干布线系统和水平布线子系统,又有屋外的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因此对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工程验收,除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有关的规定。
各生产厂商提供的施工操作手册或测试标准均不得与国家标准或通信行业标准相抵触,在竣工验收时,应按我国现行标准贯彻执行。
三、验收方式
综合布线工程采取三级验收方式。
1、自检自验:由施工单位自检、自验,发现问题及时完善。
2、现场验收: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联合验收,作为工程结算的根据。
3、鉴定验收:上述两项验收后,乙方提出正式报告作为正式竣工报告,共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专业验收机构进行鉴定。
对网络工程验收是施工方向用户方移交的正式手续,也是用户对工程的认可。
四、验收组织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计划验收十日前通知验收机构,同时送交一套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将竣工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交给建设单位。竣工资料包括工程说明、安装工程量、设备器材明细表、工测试记录、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等。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编制竣工验收工作计划书、技术档案的整理汇总、拟定验收范围、依据和要求、编制竣工验收程序。有时在联合正式验收之前还进行一次初步调试验收。初步调试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审核、工程实物验收、系统测试和调试情况的审定。要事先制定出一个详尽的调试验收方案,包括问题与要求、组织分工、主要方法及主要的检测手段等,然后对各施工基本班组及参与现场管理的全体技术人员做出技术交底。
正式的竣工验收由业主、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合参加,其验收结论具有合法性。正式验收的内容包括总体检验、质量评定、专项检验、各子系统提供的竣工图、文档和施工质量技术
资料等。
正式的联合验收之前应成立综合布线工程验收的组织机构,如专业验收小组,全面负责综合布线工程的验收工作。专业验收小组由施工单位、用户和其他外聘单位联合组成,人数为5一9人,一般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有上岗证书者参与综合布线验收工作。
5.建筑施工标准合同 篇五
4.1即按(4.5)合同约定预算价并结算。
4.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4.3工程变更签证经双方确认才可生效,在竣工验收结算后并一起支付。 4.51.82 付款流程: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 22272.5 元,作为工程预付款;
第二期付款: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即人民币 5.25 元,作为二期工程款;
第三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的尾款 2227.25 元。
五、违约条款:
5.1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不能按照合同及国家规范验收达标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给予乙方承包合同价的1‰的罚款。 5.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施工工期的要求,甲方有权处予乙方承包价1‰的罚款,并终止合同的执行,撤换施工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完工后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成品,如造成损失,应加倍赔偿。
5.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因自身原因擅自停工、退场,如擅自停工,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5.5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每延期一天,罚款1‰。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六、 工程验收:
6.1工程质量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人工费用,材料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3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承包人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6.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5工程竣工后,乙方并通知甲方验收并签字,在乙方发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若无签字验收或甲方自行使用该装修视为自动验收通过。
七、服务条款:
装饰工程结束后乙方将对(本装饰项目工程4栋2单元1801)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保修;装饰项目工程1年、安装项目工程2年、防水项目工程5年;保修期内全部免费,但人为部分不在保修内,所发生的材料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附则条款: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联系电话:
账号: 账号:
签约地:
年月日:
建筑施工标准合同范文三
甲方(全称): (发包方)
乙方(全称):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
工程范围:根据甲方工程部要求施工 。 工程内容及价格: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前。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全免费维护,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确保在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维修并恢复正常,否则甲方可自行请人维修,发生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金不够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2、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相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质量保证金按工程造价的 %计算,自工程款中扣除,质保期满后付清。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完工后根据实际竣工工程量结算(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工程价款为综合单价,含主辅材料、人工、运输、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所包含的一切风险责任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决算后30日内付至决算价款的95%,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经甲方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付款单和正式有效税务发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过甲方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到约定竣工日期乙方未完成全部工程量或乙方已完工但未向甲方提交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均视为乙方逾期。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七、施工安全: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乙方住所为正式有效地址,甲方发给乙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均以挂号信寄往协议住所,寄出时间后3日视为乙方收到,寄出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样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应遵约履行。
十、其它约定: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及时清理垃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6.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篇六
序号
建设项目
工程等级特征
大型
中型
小型
一般公共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
20000㎡以上
5000~20000㎡
≤5000㎡
建筑高度
>50m
24~50m
≤24m
复杂程度
1.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1.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2.高度<24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3.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
3.高度24-50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3.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4.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修工程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它配套用房工程
5.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5.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计及室外工程
6.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6.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7.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房
7.跨度小于30米、吊车吨位小于3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12米、6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
7.跨度小于24米、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住宅
宿舍
层数
>20层
12~20层
≤12层(其中砌块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
复杂程度
2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20层及以下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
20层及以下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
规划设计面积>30万㎡
规划设计面积≤30万㎡
单体建筑按上述住宅或公共建筑标准执行
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1万㎡
≤1万㎡
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
五级及以下
人防疏散干道、支干道及人防连接通道等人防配套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中: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高度60米以上,且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幕墙工程;或高度60米以上,且单位工程量6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中:单项2000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单项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跨省域、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2.城市群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各级城市(不含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4.国家级各类开发区(含科技园区、度假区、大学城等)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详细规划;
5.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规划;
6.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7.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超过3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超过80公顷;
8.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及其它省级行政机关直接下达的各类研究报告、各类规划、各类评估报告;
9.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0.需报省级以上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二)中型项目
1.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各类城市总体概念规划或战略规划;
2.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80公顷;
4.省级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详细规划;
5.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6.国家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0---20000万元之间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8.需报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三)小型项目
1.县城以下其它建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名村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2.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公顷以下;
4.地市级及以下各类开发区规划的编制;
5、省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6.各类单位总平面图的规划编制:用地面积在3公顷以上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可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3公顷的需要两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需要四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0万元以下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风景园林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景区详细规划;
2.50万人口以上城市风貌规划、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或用地规模5000公顷以上的森林公园规划;
3.用地规模50公顷以上各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园详细规划、风光带规划、小区景观规划;用地规模20公顷以上的各类景观工程项目;
4.纳入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的景观规划或景观工程项目;
5.道路横线宽度在50米以上城市园林景观道路工程项目;
6.风景名胜区、公共建筑环境、公园、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工程项目;
7.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项目。
(二)中型项目
1.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
2.50万人口以下城市风貌规划、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或用地规模5000公顷以上的森林公园规划;
3.用地规模10--50公顷以内各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园详细规划、风光带规划,或用地规模10--50公顷以内的小区景观规划、用地规模5-20公顷的景观工程项目;
4.投资规模在500----2000万元的景观工程项目。
(三)小型项目
1.县城以外建制镇风貌规划、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2.10公顷以下公园详细规划、风光带规划、小区景观规划或用地规模5公顷以下的景观工程项目;
3.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下的景观工程项目。
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建
设
项
目
单位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备
注
给水工程
净水厂
万立方米/日
≥10
10---5
<5
地表水或地下水取水,如需才可供水,按净水厂规模;如不需处理,直接去水,按泵站规模确定;给水工程含再生水利用工程
管网
泵站
万立方米/日
≥20
20---5
<5
管道
管径(毫米)
≥1600
1600---1000
<1000
排水工程
处理厂
万立方米/日
≥8
8---4
<4
排水工程含再生水利用工程
管网
泵站
万立方米/日
≥10
10---5
<5
管道
管径(毫米)
≥1500
1500---1000
<1000
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输泵系统
万立方米/年
≥1000(高、次高、中、低压)
<1000(次高、中、低压)
小区管网及户内管(中、低压)
门站、储备站、调压站、各级压力管网系统的整体项目均属大型项目
人工气泵厂
万立方米/日
≥30
<30
\
城市液化石油气储备站
瓶/日罐装能力
≥4000
1000--4000
<1000
热力工程
热源厂
MW
热水锅炉,≥3*58
热水锅炉,3*14--3*58
\
以供热、制冷为主,单台≤25
MW的小型热电厂也为大型项目
t/h
蒸汽锅炉,≥3*75
蒸汽锅炉,3*20--3*75
\
热网系统
毫米
城市供热一级网,DN≥800;热力站
城市供热一级网,DN<800
城市供热二级网,DN≤400;
供热面积
万平方米
≥500
150--500
<150
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
\
\
\
\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卫生填埋
吨/日
≥500
200---500
<200
堆(制)肥工程
吨/日
≥300
<300
\
转运站
吨/日
≥400
150---400
<150
危险废弃物处理
\
\
\
\
危险废弃物处理均属大型项目
医疗废弃物
吨/日
≥5
<5
\
土建工程专业角色界定
专业角色
专业工作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主要参与人
主要编制人
科
研
课题总负责人或技术牵头人
子课题技术负责人或研究人员
子课题主要研究人员
设
计
设计总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或方案主创人
主要设计人或校审人或注册执业人
标准、规范、图集参编人员
施
工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
施工员或质安员等
标准、规范、图集、工法参编人员
监
理
项目总监
总监代表或副总监
监理工程师(具有上岗证)
标准、规范、图集参编人员
质量安全监督
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
标准、规范、图集参编人员
工程管理
技术负责人(项目建设方)
专业工程师(项目管理方)
标准、规范、图集参编人员
工程造价
成本控制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
造价审计人或预算文件、可行性研究、造价方案编制人等
标准、规范、图集参编人员
工程检测
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标准、规范、图集参编人员
个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举例
个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应是能有效证明申报人在任职期间工作成果及业绩时间、角色和效果的项目技术过程资料。如下表举例:
类
别
业绩证明材料举例
科研课题
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封面及项目组成人员名单页(或签署页)、课题成果验收证明或鉴定意见书。
设
计
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文件或规划设计文件提供:文件封面及项目组成人员名单页(或签署页)、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提供:盖有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章的施工图设计封面签署页或首页图。
装饰设计或风景园林设计提供:施工图设计封面签署页或首页图、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能证明申报人参与项目建设时间和角色的主要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部分)
施工、监理
建设工程管理
主持、技术负责人提供: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主要参与人提供:能证明主要参与人参与项目时间和角色的主要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部分)
造价管理、咨询
造价文件封面及编制人员签署页、编制说明页、造价汇总页
质量安全监督
工程质量检测
质量安全监督提供:工程质量检测委托书、质量安全监督发出的项目责任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任命通知
工程质量检测提供:工程质量检测委托书、检测报告封面及签署页
标准编制
正式出版的标准中主要起草人员名单页或正式出版的标准图签署页
推广运用
7.标准建筑 篇七
1 绿色建筑设计的概念
绿色建筑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发展,在生态学中产生的一个比较抽象的理念,同时并不是局限为传统意义上的立体绿化、屋顶花园,而是指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之内,建筑设计师按照优化平衡的原则,最大程度上保证能源、水源、地域、材料的节约,利用资源的节省、能耗的减少、污染程度的降低,为人们的生活居住提供一个良好健康舒适的环境。从这个高度来讲,绿色建筑设计要依靠自然环境,将人、建筑、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作为重点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为重点,在使用人类的技术手段和自然环境的基础上进行设计,最大限度上防止因为建设建筑产生的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将设计成本降低,更好的均衡社会和经济效益。
2“绿色设计”原则
整个建筑设计流程中的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统一设计目标为“追求自然和人类和谐发展”,设计流程中要遵照一定的设计原则,保证任何自然和谐统一,总之,在现代建筑设计流程中,要坚持如下的设计原则:
2.1 保护环境
绿色设计观念使用在建筑设计中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科学发展观,保证可持续发展观。绿色建筑设计理念中的中心内容就是保护环境,在进行设计的流程中,设计工作者要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非常严谨详细的检查和分析,由此制定最适合的施工计划。
2.2 降低污染
建筑施工过程中污染问题一直存在,所以,建筑设计工作者需要使用必要且切实可行的方法,将工程垃圾的排放量最大程度上降低、降低噪音的污染,从而让周边环境不受到最大程度的损害,保证社会经济稳步前进。
2.3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场地就是建筑物中,所以建筑设计要遵循以人为核心的设计观念,合理对建筑物的各个位置进行设定,保持室内空气的稳定流动,保证环境水准,可以按照人的需要来设计符合人们生存和居住的建筑物,提供给人们良好的居住场所,设计建筑采光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光线对人体的影响和对建筑的环境内部清晰度的影响,使用科学的方式来调整建筑采光程度,保证室内光照环境的美观,同时也利用光纤来达到节能的效果。
3 建筑设计中绿色建筑设计理念的应用
3.1 建筑节能理念在建筑平面设计中的应用
使用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理念来使用到建筑总平面设计中去,按照建筑施工场地的施工气候状况来确保建筑的位置和方向,总平面设计要全面综合建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对某一地方的建筑物的设计为参考,这个地方夏季西南风比较频繁,同时夏季室内的空调制冷所使用电能比较大,这种情况就可以将设置建筑物的朝向为偏西南15°的方向,这样就可以使用自然风来保障室内温度的凉爽,降低使用空调的频率,这样不但可以节省电力,还可以防止建筑受到太多的太阳照射,降低室内温度有非常大的帮助。显然,南北方的气候条件有非常明显的差别,总建筑平面设计就要按照具体地区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设计。建筑的单体平面设计中,要考虑到不同建筑楼层的楼板隔音,同时考虑同一个建筑楼层不同房间的隔音效果,使用比较科学的方法来降低固体声音的传播,保证生活更加舒适。
3.2 建筑布局方面设计绿色设计理念
建筑设计中,非常关键的就是布局设计,做好建筑布局设计,要通过对当地的环境资源、地理环境实行总体的调查工作,做好环境使用的规划设计。不但要降低建筑吸收热量的整体量,还要控制建筑室内的居住条件,因此,绿色建筑的布局设计阶段,要注意的包含以下四点:第一,对建筑内部所需要的功能区域布局,既要保证功能区的健康舒适程度、也需要保证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使用,实际的设计环节中,可以将功能差不多的区域安排在同一个大的区域中,这样既可以保证空调、通风系统的节能,还可以保证环境统一性。第二,足够掌握当地的环境和地理条件,根据目前的地形规划,最大程度上将能源和成本的消耗降低。第三,要详细分析当地的每一年的气候条件和经纬度,将建筑朝向明确,保证建筑的朝向可以满足风能、太阳能灯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条件。第四,规划建筑场地,要充分使用已经存在的景观和周围的建筑物,同时利用高耸的建筑物或者成年的大叔来减少建筑的热能量承担值,更好的实现绿色建筑设计。
3.3 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在建筑单体设计中的应用
建筑单体设计中的建筑设计理念主要表现在采光、通风、保湿、遮阳等方面。首先设计建筑单体平面的时候,根据总平面设计的总体结构进行科学布局,充分考虑采光和通风等自然原因,遮阳的方式减少同时对节能环保有影响。因此,在满足生产生活条件之下,要统筹采光和节能的标准,要对建筑因地制宜的使用不同的方式来合理设计绿色建筑。其次,综合设计单体的外立面设计,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比如:北方天气寒冷,南方温暖,要根据不同区域设计不同的建筑体型系数。北方,要充分考虑冬季气温比较低,要将保暖作为主要依据,要保证外墙外保温和辐射的性能。南方气候温暖,设计外立面的窗墙的时候,重视东西山墙的太阳辐射,对窗墙比例进行限制。接着,作为构建外墙的节能新型墙体的加气混凝土。要比一般的粘土结构要有优势,既能够保护资源可以起到外墙的隔热性能,使用这种材质作为外墙面,可以有效吸收热量,同时也存在隐患,这就是其中的灰渣富集重金属,对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都有非常大的威胁,我们可以使用焚烧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这些灰渣,水泥窑要建立,做到真正的资源化的节约成本。
3.4 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在景观结构设计中的应用
设计建筑景观要依靠小区内部规划环境的自然景观的和谐统一,小区入口景观、建筑休闲广场和建筑物前面的景观的设计都可以利用递次开展的形式进行设计,然后将建筑内部的所有景观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将建筑布置和景观设计综合起来,提供给建筑内部的居住着良好的景观环境,还可以留下足够的活动空间,提供给人们放松娱乐的地方。道路的两旁可以终止乔木,种植树木可以按照道路的性质和功能进行确定。比如是车辆通过的道路,就不要种植树木。如果是行人通行的道路就可以种植树木提供给人们遮阴避阳的场所。小区内部的道路设计可以将布景景观设计的非常灵动,综合墙体以及道路坡度,来打造三维立体绿化空间,这样可以更好的扩大建筑总绿化面积,改善小区的环境状态。
总之,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是我们目前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居住环境的共同希望,希望和谐统一的自然环境。目前当今社会的潮流思想就是绿色,建筑行业作为一个消耗能量比较大、同时污染环境比较严重行业,所以,为了更快的加快我国现代建筑行业的发展转变,不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需要,更是我国建筑不断向前发展、高校进步的意思,因此,我国的建筑行业设计人员要高度关注,只有继续增强自己的建筑设计观念,才能在整个的建筑设计过程中,更好的使用相关的设计措施,防止因为建筑物的出现导致了环境的污染,更好的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现代建筑需要。
参考文献
[1]陈瑞.融于建筑设计的绿色建筑理念[J].江西建材,2016,06:58.
[2]兰平.绿色建筑设计理念与节能技术[J].建材与装饰,2016,06:112-113.
[3]陈宏如,柴树平.浅谈建筑设计中的绿色建筑设计[J].江西建材,2016,10:49十52.
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应用分析 篇八
关键词:给水排水;设计标准;应用分析
从目前我国建筑给水排水的设计来看,与我国制定的相关标准体系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相关工程工作人员需要正确理解目前对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工作提出的标准体系,在给水排水设计过程中完全按照标注体系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设计,保证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能够符合建筑的需要,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质量。
1建筑给水排水标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据相关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对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标准有几百多条,根据标准制定原则的不同,可以将建筑给水排水标准体系分为四级,可以将建筑给水排水标准体系分为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标准。前两者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也就是说我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必须按照前两者中的具体规定进行,而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样为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提供了参考和建议。目前从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标准的设计情况来看,经常存在或者发生以下的问题:首先,在设计过程中经常漏泄相对比较重要的相对比较重要的规范;其次,在实际的设计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技术混乱,进而导致各个标准的混淆;再次,在规范的参考中,参考了与对应的建筑工程无关的规范标准;最后,所参考的编写规范不是最新的体系标准,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另外,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对最新的标准体系的理解不正确或者出现偏差,导致这个设计混乱。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
我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设计必须依据相关的标准体系,目前我国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体系标准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既基础、通用和专用三个标准。这些标准是目前我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主要依据。本文简单的将三个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
2.1基础标准
基础标准是整个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的基础部分,同时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的专用标准和通用标准提供基础。为整个建筑给水排水标准体系提供了基本的框架。目前我国家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常用的基础标准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 /T 50001-2001)和《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 /T 50106-2001)等。这些标准体系对于我国建筑工程给水排水设计的质量以及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2通用标准
通用标准是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体系标准中针对某一方面或者某一类方面所制定的覆盖面较广的标准,顾名思义通用标准就是建筑给水排水中使用范围最关,涉及面最多的标准。通用标准也是制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标准制定的基础。目前最常用的通用标准主要是针对通用的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通用的质量要求,通用的设计、施工要求與试验方法,以及通用的管理技术等。通用标准主要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等。
2.3专用标准
专用标准的范围相对较为狭窄,主要是针对某一具体的事件所制定的标准,专用标准是通用标准的补充,专用标准与普通标准的区别在于专用标准的范围较小,同时专业标准对于某一具体的活动所作出的规定相对比较详细口。我国目前针对建筑给水排水所制定的专业标准较多,最常见的专业标准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乡、《气体灭火设计规范》(GB 50370-2005)、《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2000年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2002年版)等。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使用
3.1以规范作为依据
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过程中,应该完全按照目前对给水排水设计的规范作为依据,同时需要参考其他相关的资料。除了我国相关部门为了规范我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标准,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同时其他的组织或者协会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大量的手册或者技术措施,而在实际的应用中,应该以规范准则为主要的依据,并且根据实际的情况参考其他相关的资料。
3.2明确各个标准之间的关系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标准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因此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要明确三个层次共性技术的要求,同时要明确各个不同标准的具体实施。因此在建筑工程给水排水设计中,首先需要满足最基本的要求,在满足了最基本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下一层次的设计。这就要求设计者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中熟悉掌握各个不同层次标准之间的关系,逐层进行设计。
3.3注重对适用范围的界定
规范和标准并不是说适用于所有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这就要求设计者在建筑给水排水的设计中需要理解标准体系的适用范围,同时详细的掌握相关的规定与法规。例如目前我国使用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等标准体系都是以居住小区为主要对象而做出的标准体系。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专业性较高的标准体系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混乱。
3.4准确把握规范条文的用词
建筑给水排水标准体系中对于不同的规定应该使用不同的专业用词。例如“必须”和“严禁”要求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中必须遵守:而条文中“应”和“不应”等词表示在一般情况下应该遵守“易”和“不宜”等词是一些建议性的标准,也就是说设计人员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可以选择性的使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人员首先要正确理解这些词的含义,这也是设计人员理解规范标准的前提条件,只有在正确理解条文中关键词语的含义之后,才能够提高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质量。
3.5合理运用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在广泛的建筑工程适用,但实际应用却存在不适用的情况。例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规定了卫生器具的额定流量和和最低工作压力;但对于高级工程的要求,淋雨头较普通淋浴头流量要多50%,按规范标准,是无法满足要求。此时我们应该针对实际工程的要求,选取合适的卫生器具。由于当前的给水配件的构造改进与更新,出现了更舒适更节水的卫生器具。作为设计人员应注重实际工程要求,对设计标准作出相应的调整,让设计规范能更合理的运用在工程中。
3.6要满足最新的规范要求
建筑给水排水标准体系是随着建筑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不断会有新的条文来代替原有的条文,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设计人员能够及时的掌握标准体系的跟新和变化,并且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采纳新的标准。对建筑给水排水的设计尽可能的要满足新要求的规定。
4结语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是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基础,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也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建筑给水排水标准体系是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主要依据,这就要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者要熟悉我国相关的标准体系,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严格区分强制性标准和参考性标准,尽可能的提高整个设计质量。
参考文献:
[1]常天佑.现代住毛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前探讨[J].门窗,2014,11:42-46.
[2]高华杰.对高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分析[J].中华民居,2014,10:46.
[3]赵博,于方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几点经验[J].河南科技,2014,0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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