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硬化施工合同

2024-08-08

公路硬化施工合同(共11篇)

1.公路硬化施工合同 篇一

****

七、八组公路改建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坚持村民自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原则实施。根据农村村道公路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质量标准,经公开招投标,甲方将本村农村村道公路改建工程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原则,经反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村道公路改建工程。

二、工程施工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大竹县交通局规划设计的《村道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2、本工程道路长约****米、****米,共计****米。技术标准为C20水泥砼路面,砼路面厚度不小于20公分,水沟畅通,路基宽不得小于4米,路面硬化宽不得小于3米至3.5米。

3、水泥路面铺筑期间至保养期后,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守护,守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养护期****天以上,保养期****天以上。

4、路基施工包括扩宽、挖填土石方、路基清理、保坎涵洞、路边水沟、错车道,水泥路边泥土保护层。

5、施工中应使用搅拌机、振动棒、平板振动机、切割机等有关机具,由乙方自行配备。

6、路面硬化完成后,修复好水沟,确保无坑涵积水。1

四、工程质量管理。乙方要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技术质量

标准进行施工,指派有技术等级三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到

现场施工;甲方指派专人监管工程质量,如发现偷工减料扣

减双倍工程材料款,须经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

验收,乙方不主动申请验收的,视为不合格。

五、工程价款。本工程按道路里程、实际施工的水泥混

凝土浇灌面积计算,实行大包干每公里折算人民币****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乙方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不再

增加任何费用,增减工程按实际造价计算。各种材料和工人

工资涨落不再增减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总工程后,工程结束,双方结

清帐目,扣除10%保修金,甲方付给乙方群众集资总额的50%,下余50%待交通局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交通局补助的每公里****万元,待交通局拨款给村上时,作为工程款一并支

付给乙方。若遇交通部门按规定的补助款没能及时拨付到位

等特殊情况,由乙方自行向交通部门催收余款。甲方不付一

切费用。

七、工程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为开工时间。本合同工

期为30天(****年6月1日至****年6月30日)。

八、路面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均由乙方自行

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特别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人员、机具的数量、型号

等情况如实到位,如有不同,甲方将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

将乙方驱逐出场。

2、水、电甲方提供源头,乙方负责安装等各种费用。

场地、库房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乙方负责各种费用。

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和严格遵守安全生

产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同时应采取

各种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以保证现场施工人员、附近居民及建筑物、各项工程的安全,凡施工人员发生一切病、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及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积极作好征地拆迁工作,以保证乙方正常的施工及工程质量和进度。凡因此而带来的事故及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民事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共同作好居民、车辆通行所带来的施工不便等影响,防止非施工人员、车辆通行等进入施工现场,以保证乙方正常的施工及工程质量和进度。

6、乙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务必进场施工,如超过三天不进场施工为违约,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不退还工程押金,同时可另行找人承包施工。

7、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停工,未经甲方同意自动停工三天及以上为违约,乙方已施工的工程不计算任何工程款,甲方可另行找人承包施工。

8、工程承包押金,待本工程全部完工后退还。

十、违约责任: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工程总价的10%给另一方。

十一、验收办法:工程竣工后,乙方写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申请县交通局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通局验收合格以及工程款支付完结后终止。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有关部门两份。

甲方:乙方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在场人:

年日****月

2.公路硬化施工合同 篇二

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下我国建筑行业竞争激烈, 施工合同不规范, 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是出现纠纷的主要原因。发包方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 导致承包方项目的利润被不断压缩, 施工单位偷工减料, 导致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 或者引起工程浪费, 超支等现象。以至于引发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招投标制度过于形式化也容易造成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出现纠纷, 由于很多工程承包方在招投标之前就已经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 或是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私底下与施工单位签订另一份与前期签订的合同不太相同的合同, 很多公路工程甚至都是指定的承包商, 招投标只是为了规避政府管理, 检查, 导致招投标过于形式化, 有失公平, 没有任何意义。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缺乏诚信, 合同执行缺乏力度, 双方不按照合同办事, 又不进行及时的沟通, , 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 工程不能按期交工, 造成双方均违约的现象, 合同管理只停留在形式的表面上, 也是造成纠纷的原因。由于施工方普遍文化程度较低, 缺乏法律意识, 缺乏权利与义务的观念, 在履行合同时往往依靠社会道德来约束自己, 这些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有时就会崩塌, 容易造成纠纷。另一方面就是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 缺少高素质的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不能及时有效的对工程的施工状况进行跟踪, 也就无法及时的对施工工程的进度以及质量与合同对照, 导致工程竣工后, 发现工程质量与要求都与工程合同不相符, 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合同的索赔难度大, 索赔是合同赋予利益受损者的权利, 对于承包人来讲, 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利, 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 然而由于公路市场的行政干预过多, 给索赔工作造成许多困扰, 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公路施工合同中有时合同条款不清晰, 概念模糊, 不够严谨, 甚至出现错别字, 有些条款容易产生歧义, 导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 在合同履行方面观点不一, 产生误解, 结果是双方很难按照合同去履行。

2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2.1 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制定规范科学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加强统一管理, 建立公路建设项目的法人责任制, 让资本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的产权更加清晰, 责任更加明确, 使企业和政府分开独立运作, 强化行政责任追究, 建立统一的监督机制, 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密切的监督, 约束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行为, 做到违法必究, 执法必严, 加大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人员的处罚力度, 杜绝贪污腐败的现象发生。

2.2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审核

现有很多的公路施工合同条款不够清晰, 权利与义务规划不够明确, 承包商为了接手工程草率的签订合同, 导致以后出现很多问题不好解决。因此, 在签订合同时, 需要聘请一些法律专业人才来对合同进行审核, 检查是否存在一些法律无效的条款, 同时要加强施工合同的审核批准制度, 在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前, 应征询专家和工程师的意见, 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不利于己方利益的条款, 及时的提出进行修改, 对合同进行风险分析, 搞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2.3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掌握扎实的业务技能, 强化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 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培训, 全面提高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 提高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 做好施工合同的选择, 从思想上使他们认识到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意义, 做好各项工作列入到合同管理中, 让所有的事情都有法可依, 有据可循, 建立一支业务熟练、法律意识强、高素质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队伍。

2.4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建立完善的公路工程监管组织机构,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加大管理力度, 规范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 督促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来履行自己义务和享受自己的权利, 进一步加强监理的职责, 对公路工程质量, 工期以及造价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同时协调好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关系, 加大对监理人员法律意识的灌输, 监理人员要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 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坚决抵制偷工减料不按合同办事的行为,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2.5完善市场机制

规范建设市场运作, 在源头上防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发生, 明确划分交易中心与政府相关部门, 让服务建筑的责任更加清晰, 从而有效的杜绝政府权力对市场的干预行为, 同时对市场交易进行监督, 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的原则, 努力使所有工程项目都纳入到形式可见的建筑市场交易当中, 及时制止建筑行业混乱的现象发生, 杜绝贪污腐败, 施工企业必须靠自身实力来取得中标, 不在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完善市场机制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 实现真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结束语

总的来说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重要的工作, 需要管理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和一定的法律知识, 做好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有利于公路平稳的建设, 有利于我国建筑行业持续长久健康的发展下去。

3.公路硬化施工合同 篇三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08-0108-02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经济活动的依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达到顺利完成工程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公路工程目标和任务。

1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广西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第二,“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第三,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①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②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四,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2.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2.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①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②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③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④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⑤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2.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2.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

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5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又有教训,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公路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4.公路硬化施工合同 篇四

和新沙渠道工程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工程名称:叙永县(市、区)2014年贫困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谊合)村(施工区)长大公路硬化及新沙渠道建设工程

甲 方: 叙永县龙凤镇谊合村村民委员会 乙 方: 重庆市城通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叙永县2014年贫困村基础实施建设公路硬化和

渠道建设工程谊合村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叙永县龙凤镇谊合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重庆市城通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叙财农【2014】92号文件批复同意的叙永县2014年贫困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现决定对长大公路水泥路硬化和新沙渠道的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甲方将长大公路水泥路硬化工程和新沙渠道建设承包给乙方组织实施,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叙永县2014年贫困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谊合)村(施工区)长大公路水泥路硬化和新沙渠道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叙永县龙凤镇谊合村施工区

工程内容:

1、硬化路面4公里,拓宽路面、加筑堡坎、涵洞、路面处理。

2、渠道建设3公里。

二、工程承包实施范围

按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和民办公助议事决定的内容实施,1、主要实施长秧田到新龙榜水泥路硬化,其中包括加宽弯道、括宽路面、错车道、降坡、筑堡坎、涵洞、路面铺块石泥夹石和碎石。

2、渠道由新龙榜至沙亮壳渠道建设,其中包括沉沙池。

三、合同工期

1、合同总工期:90日历天

2、开工日期:2015年5月25日

3、竣工日期:2015年8月25日

四、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硬化路面宽3.5米,厚度0.18米,C25水泥标号。

2、弯道加宽,回头线或线型好的地方3.5米之外增加水泥路面硬化,按实地路形落实。

3、路基按4米—4.5米拓宽,确保硬化路面达到3.5米,拓宽的部分要用块石泥夹石夯填反复碾压,再用碎石铺面碾压平整后经验收方能硬化。

4、按每公里3个错车道实施,最宽处与公路达到6米,长度不少于15米的月牙形。

5、涵洞堡坎按图纸施工,堡坎确保浆砌,满浆满灌。

6、需把加宽弯道、括宽路面、错车道位置、降坡、筑堡坎、涵洞、路面铺块石泥夹石和碎石整治完成后,经质量监督小组检查合格后方可动工硬化。

7、渠道建设3公里,按设计图施工。

五、合同价款

水泥路硬化全路段按 4 公里计算(包括括宽路面、堡坎、涵洞、调平路面、铺块石、碎石碾压),单价 31.9 万元/公里,按实际验收计算付款。渠道建设全长3公里,(包括沉沙池),总价24万元(大写:贰拾肆万元)。工程价款含所有税、费,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缴纳,提供正式票据。

六、结算方式

1、结算工程量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经村质量监督小组签字认可后实际的工程量。

2、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时,根据工程进度,经乡镇经发办人员(现场监理人员、甲方技术负责人)、甲方质量监督小组签字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支付。工程完成50%后,支付工程补助总价款30%工程资金,工程完成90%后,支付工程补助总价款的40%,工程完成100%后,支付工程补助款的20%,扣除财政补助资金10%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

证金一年以后如无质量问题,经施工方申请,村、镇同意,项目主管部门确认后全部拨付。

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情况属实,将取消乙方工程承包合同,且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安全责任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如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竣工清场

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垃圾、临时工程材料、堆积物清理及场地平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十、违约责任

超工期罚金(每超一天处罚结算补助总价款的0.5%)

十一、不可抗力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指国家规定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本合同自行终止,并按照国家规定或参照类似工程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交通部门、项目乡镇备案各壹份。

5.龙溪村通组公路硬化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龙场镇龙溪村委会

乙方:

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将本村通组路硬化工程承包给乙方,公路全长公里,该项目列为2013年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

一、该工程有关事项如下:

1、路基挖方工程及路面整开由村民负责。

2、路面规格:砂石水泥由甲方提供,标准按政府规定,硬化厚度15cm,路宽3.5m,总计㎡.3、单价价元/㎡。

4、施工中如有村民争议,由村委会调解。

5、工期2013年月日动工,2013年月日竣工。每拖一天扣总价%,雨天除外。

二、安全问题如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安全规程操作,甲方不负担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三、付款方法:工程完工后由上级技术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即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镇政府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6.市政道路硬化施工合同 篇六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建设项目厂区道路水泥硬化。

二、承包形式:采取包工包料施工承包方式。道路水泥硬化所需人工、材料全部由承包方负责(基础层由甲方负责)。

三、工期:全期工程15天,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工程施工承包价格:厂区道路水泥硬化施工承包价格按混凝土实际体积计算承包价格,全部包干价格为实际验收混凝土体积每立方10公分370元/立方,20公分350元/立方计算。

五、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水泥一定要采用冀东水泥32。5的配比用料,混凝土密实度严格按标准验收,涨缩间距不超过5年。并用油膏进行充填道路硬化施工合同5篇道路硬化施工合同5篇。路面保证平整度,路面指纹标准,出现断装和密实度达不到标准,必须返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返工损失。工程质量保质期1年。在一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需进行处理,由乙方无偿的负责处理。(房屋维修合同)

六、安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标准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凡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及损失的,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七、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工程完成30%时由甲方支付一次,完成60%时由甲方支付一次,全部工程完成经验收后,乙方除留下全部工程5%的保证金外,剩余工程承包款由甲方付清,一年之内工程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付清乙方的保证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7.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及管理 篇七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当今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中, 工程建设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关系利益的保障, 同时也是理清庞大工程责任主体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并列为工程管理职能, 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中容易被忽视、亟需重视的一环。在建设施工合同中, 基于历史因素, 一般合同由业主制定, 这对于承包商的合法利益以及保护有很大的缺失, 对于在施工期间由于业主或其他非承包商造成的失误, 承包商则在合同中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在当今中国进入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 建设工程市场过度竞争情况严重, 承包商为争取市场常常以买方市场的角度争取工程项目, 不平等合同条件等一系列情况屡见不鲜, 一旦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 不平等的合同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隐患, 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 索赔经验缺乏, 索赔对象时间拖沓, 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没有在公路工程承包中体现, 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 进而对工程完工时间、工程主体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1 我国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中的问题

由于社会条件、人事管理、自然环境情况的不稳定性, 公路业是一个索赔情况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 是通过合同争取自身利益的合法途径, 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 是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 承包商根据法律法规、合同条款等, 合理利用自己的权利, 对并非由自己的过错造成, 而由工程中业主所承担责任而造成的损失, 承包商有权利向业主索取费用、工期补偿的权利要求, 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承包商希望通过工程承包获得利润, 工程变更和索赔往往成为承包商获得经济利益甚至项目扭亏为赢的突破口和关键点。因此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希望通过变更设计改变部分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或新增加分项工程, 或通过工程索赔来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而作为投资方的业主为尽量避免发生妨碍或拖延工期、增加工程总造价的事件发生, 在工程变更管理方面已经加大了管理力度, 对于变更的管理已经趋于合理化。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人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必要手段, 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合法手段。但是由于我国公路市场政府行政干预过多, 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 在复杂的工程问题的责任对象的寻找中常常采取简单粗放的方式, 导致合同索赔责任的不公平分担, 因此承包人往往是工程问题索赔的最大受损害者。同时当施工出现问题时, 业主不能以较为有力且科学的观点支持监理工程师对公正合理索赔的处理, 往往缺乏反索赔意识。

2 针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及管理的建议和策略

2.1 政府的建设部门需设立专门施工合同管理部门

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对施工合同有着直接的监管责任, 务必以合同为约、诚信为本, 确保合同任务按期完成。同时也要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打造一支高管理、高素质、高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队伍, 近一步提高我国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执行, 企业应配备负责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通过对项目部内部网络, 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 力求达到重合同守信用的目的。从过往经验借鉴,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合同的评审和签订:它要求制定的合同条款明确严谨, 评审人员需按2000版的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认真考虑各条款的实行性, 各个环节紧密相连, 不出漏洞;另一方面是合同的实施和跟进:它要求企业内部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 能理解合同, 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 认真履行合同, 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进度, 及时解决问题。其次, 加强合同风险管理, 积极进行索赔, 在合同中推行合同担保制度, 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合同风险, 随时结合施工现场的情况, 尽早发现索赔机会, 维护各项正常权力。

2.2 严格按照规定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 即成为约束合同双方的最严格的法律文件, 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所以在签订合同时, 如对其中合同条款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 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 即草率签订, 则容易导致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 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 公路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的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

2.3 加强工程量清单复核工作

施工单位应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相关条约, 做到依据施工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相符的工程计量工作, 重视合同的条款措辞。施工合同一旦签订, 就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因此, 在施工合同的条款措辞上应仔细斟酌, 反复推敲, 防止出现歧义, 从而导致日后竣工结算出现争议。认真组织开展施工, 确保工期。竣工工程量清单也以支付细目清单为基础, 再根据各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和删减, 这样有利于合同管理。由于设计文件中的错误直接影响工程造价, 因此在清单工程量的填写前一定要认真复核设计文件图纸的工程量, 避免因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实施过程中过大的变更量, 再根据清单中的细目将图纸工程量细化成清单中的对应细目中, 该项工作工作量大, 并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造价, 因而需认真计算, 并仔细复核, 确保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 从而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3 结束语

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创造、累积经验, 才能使我国公路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增加索赔机会, 使企业获利, 使承包商获得更多的机会。今后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认识到当前工程合同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错误和不足, 并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多方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 平稳改革当前工程施工合作中的不合理情况, 着力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促进施工的顺利进行, 创造科学、规范、合理、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合作环境。

参考文献

[1]钱芳蓉, 钱启鸿.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J].科学之友, 2010 (22) :91.

[2]苏帅钦.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大众科技, 2006 (6) :88.

8.公路硬化施工合同 篇八

关键词:土木专业 施工硬化面 操作 指导

一、硬化面“土基”的操作要求

1.硬化面对土基的要求非常严格

如果土基碾压不密实,日后下沉势必影响到上面的硬化面。所以填土土基必须分层夯实,填土土质的含水量必须接近最佳含水量。在填土地段,夯填密实度要求在路基面60cm以下达到90%以上,每100m至少检查三处。在挖方地段,路基面以下30cm厚土的密实度也应达到95%以上,否则应进行夯实。如果条件允许,可将已施工好的土基经过一个雨季后再铺硬化面。

2.土基面修整

土基施工后,在进行下道工序前,仍要对土基面修整一次。整修时要拉线控制标高,高程误差要控制在±3cm以内。整修时的填土要碾压密实。

二、碎石垫层的材质及技术要求

1.材质要求

碎石进料要设专人对材料质量把关,确保碎石无风化无山皮水锈。碎石强度不能低于硬化面强度等级,含污量不超过10%。碎石粒径及级配应选择2~6cm的碎石(当硬化面厚度为15cm时),且粒径大于4cm的碎石含量应在70%以上,再进20%左右的瓜子石。

2.摊铺碎石

摊铺时,先摊平级配合理的碎石,离规定标高3~5cm时再摊瓜子石找平,找平时的标高略高于控制线1~2cm。

3.机械碾压

碎石垫层摊铺找平后,应用重型机械碾压密实。碾压后的垫层标高要控制在±1cm的误差内,确保砼硬化面厚度。

三、铺面砼灌注前的准备工作

1.要求

所用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并确保水泥不受潮、不超期限,且应通过试验部门的稳定性试验。所用碎石应选择石质坚硬,无风化,无山皮水锈的碎石,其粒径及级配应符合理论配合比的要求,含污量不应超过2%。所用细骨料应采用含污量不超过5%的中粗砂。

2.立模

由于采用砼路面施工机具施工,板块的宽窄要根据振动梁的长短来定,一般站场内的道路宽为7m,两面流水坡,则应一分为二立模板,如果是大面积的低货位,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分版块大小。立模时,根据抄平桩调整钢模顶面标高,高程误差应控制在±5mm以内,随后将钢模底面加垫稳固,两侧采用φ16mm,长80cm加钎加固稳定,防止跑模现象发生。

四、灌注砼硬化面

1.砼应搅拌均匀,机械搅拌时间不少于3分钟并使砼保持均匀一致

上料要严格控制施工配合比,各种材料必须过磅称量,并严格控制施工水灰比大小。拌制后的砼要尽快进行灌注,防止砼发生离析现象,若搅拌站距灌注地点较远而发生离析时,必须在灌注前进行第二次搅拌,但不能加水。

2.砼的振捣要分两步进行

首先采用振动棒或平板扳动器进行一次振捣,使砼内部捣固密实。其次再采用振动梁进行表面振捣(二次振捣),操作人员应延机器运转方向来回拖拉行走,速度控制在lm/min,振捣时不断地用砼填凹去凸,使砼顶面与两侧钢模顶面顺平。一般往返振捣两次即可。

3.砼表面真空吸水

在砼表面铺上真空吸垫,用毛刷将吸垫四周密封边刷平,使其紧贴砼表面,连接真空吸水机进行真空吸水,吸水时间根据砼厚度而定,当砼厚度为15cm时,吸水时间掌握在20分钟左右为宜,应注意不允许在吸水量很少的情况下长时间吸水运转,否则容易损坏设备。

4.表面抹光

一般砼表面真空吸水后,即可用圆盘式抹光机进行粗抹,抹光次数应在2~3遍,即能得到良好的砼面,然后用叶轮式抹光机进行细抹,以增加表面的光洁度和硬度。

五、砼硬化面的养护

一般采用潮湿的草袋草帘或湿砂进行覆盖养护,并不断洒水使砼保持潮湿,养护时间应保持7~10天为宜。但当气温低于5℃时,不得洒水养护,应按砼冬季施工养护方法进行养护,若养护不好容易出现裂纹。

六、切割伸缩缝

砼养护期终了后,应立即用切割机切割伸缩缝,特别是大面积施工的硬化面,若切割不及时,就会出现大的裂纹。一般胀缝间距为30~50m一道,深度不小于砼厚度;缩短间距一般为5~10m一道,深度为砼厚度的四分之一以上。

切割后,将缝用高压水冲洗晾干,待缝干燥后即可采用热制沥青石棉混合料灌缝。

9.渠道硬化施工合同[小编推荐] 篇九

甲方:镇头镇金田村村委会

乙方:文义伟

为扎实认真搞好村组沟渠硬化工程建设,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增加畜水保水功能,今甲乙双方经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施工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

二、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承包及付款方式:本工程采取总价包干形式承包,施工所需一切设备、材料、劳力大包干,总包干价为万元。乙方需垫付工程费用,待甲方验收合格、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中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四、相关职责及要求:

1、甲方负责现场技术指导与服务;

2、甲方负责工程进度与质量的监督;

3、乙方应严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与人员的安全,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

5、乙方应加强对工程的养护,防止砼烧坏;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和技术指导;

7、工程硬化前务必对沟渠进行清障和修整,坡比为1:

1,底宽为米,侧高为米;

8、砼厚度为米,不得偷工减料;

9、灰砂粉刷厚度为米,每5米留伸缩缝一条,并及时用油膏或沥青浇灌。

五、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适时做好决算,开具验收单,乙方凭验收单、合同、发票结算,税款由方负责。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中乙方合同在结算时交回甲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10.中心小学道路及地面硬化施工合同 篇十

发包方:大忠桥镇中心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校园内道路及地面硬化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进度、包安全、包质量的方式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量:

1、道路1:从校门口至学生食堂:长约100米,宽4米,厚0.15米,计60立方米;

道路2:从操场边过厕所至科教楼边,长约50米,宽4米,厚0.15米,计30立方米;

以上两项共计90立方米。

2、地面硬化:①教学楼后坪及传达室四周,长80米,宽3米,厚0.05米,计12立方米;

②中心活动区,长50米,宽30米,厚0.1米,计150立方米; ③科教楼前坪,长30米,宽15米,厚0.1米,计45立方米; ④科教楼后坪,长70米,宽2米,厚0.1米,计14立方米; ⑤老教室后二级坡,长25米,宽2米,厚0.1米,计5立方米; ⑥新校门右侧地面,长20米,宽15米,厚0.1米,计30立方米;

⑦教学楼至厕所路,长60米,宽3米,厚0.1米,计18立方米;以上七项共计274立方米

三、要求 用C15混泥土。

四、预算

1、道路

90×260=23400元

2、地面

274×260=71240元

以上合计:94640元(以合格办核定单价为准,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五、工期

本工程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六、付款方式

经甲方验收合格,县合格办资金到学校帐后5个工作日内凭结算清单和税务发票结清工程款。

七、其它

1、乙方每项工程完工后,须请示甲方验收,核算工程量。

2、甲方不为乙方提供任何设施与设备。

3、乙方保证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反工,因反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合格办、镇中心校各执一份。

6、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八、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 在场人: 2010年 月

11.公路硬化施工合同 篇十一

1 工程变更的法律特征

1.1 工程变更具有强制性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工程变更 (合同变更) 应建立在合同双方 (业主与承包人)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没有业主或承包人的事先同意是不能进行工程变更的。但在FIDIC条款 (或《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范本》) 的规定中, 工程变更并不是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协商一致为前提。只要工程变更在客观上需要发生, 监理工程师就可以 (在业主批准后) 提出, 而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示后必须执行。只有变更工程的造价问题承包人才可以在执行变更工程的过程中向监理工程师 (及业主) 提出, 并按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造价确定原则协商解决。

1.2 工程变更令是工程变更有效成立的前提

合同法规定, 合同双方达成的变更协议是执行合同变更的依据, 没有变更协议的合同变更是一种无效变更或擅自变更合同的行为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FIDIC条款 (或《范本》) 规定的工程变更中与此有所不同, 其特点是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变更令是工程变更有效成立的依据, 没有监理工程师变更令的变更是一种无效变更的行为,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有权不予签证。

以上是工程变更的主要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 当工程变更超出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变更形式, 特别是超出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的变更范畴时, 一般不能按工程变更的规定由监理来处理, 而应根据合同法有关合同变更的规定或合同条款的其他相应规定执行。

2 工程变更的基本类型

2.1 根据FIDIC条款及《范本》的有关规定, 工程变更的类型

(1) 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

(2) 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

(3) 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

(4) 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线形、位置和尺寸;

(5) 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 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2.2 根据提出工程变更的各方当事人来分, 工程变更的类型

(1)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

承包方鉴于施工现场情况的变化, 或出于施工便利, 或受施工设备限制, 或遇到不能预见的地质条件、地下障碍, 或为了节约工程成本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等原因, 可以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2) 业主方提出的工程变更。

业主想扩大工程规模、提高设计标准或加快施工进度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3) 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

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材料、运距、施工条件、施工难易程度及偶然发生的各种问题等各方面的情况, 综合考虑后, 提出认为需要的工程变更。

(4) 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

例如当地政府和群众根据本地的整体规划及农田水利灌溉等的需要, 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

(5) 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完善设计等原因, 提出相应的工程变更设计。

3 工程变更的上报、审批原则

(1) 变更设计必须遵守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原则,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 符合节约能源、少占耕地、提高工程质量、方便施工、利于营业、节约工程投资、加快工程进度的原则。

(2) 变更设计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 任何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变更后的单价仍执行合同中已有的单价, 如合同中无此单价或因变更带来的影响和变化, 应按合同条款进行估价。经承包商提出单价分析数据, 监理工程师审定, 业主认可后, 按认可的单价执行。

(3) 在没有得到业主同意及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签发的工程变更令, 承包商将不能实施任何工程设计和变更, 否则面临不予计量、支付的风险。

4 工程变更的费用确定

4.1 工程变更的单价确定

根据FIDIC条款及《范本》的有关规定, 变更工程应根据其完成的数量及相应的单价来办理计量结算。其中, 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原则:其一是约定优先原则;其二是公平合理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 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工程细目者, 原则上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工程细目的单价来确定工程造价;

(2) 小型变更工程, 可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使用计日工单价作为计价的依据 (大型工程使用计日工单价作计价依据会损害施工效率及资源的使用效率, 故该方法不适于大型变更工程的计价) ;

(3) 工程量清单中虽有相应工程细目单价但不适用时, 如满足下列条件, 则 (对超出部分)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作为计价依据:

①该工程细目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

②该工程细目实施时的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工程量的25%。

(4) 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工程细目的单价, 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授权和业主、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工程细目单价。且下列文件是协商确定变更工程单价的依据:

①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预算编制办法;

②承包人投标时提交的单价分析资料及工程量清单中相关细目的单价。

4.2 工程总价的变更原则

根据《范本》合同条款第52.3条的规定, 按变更工程单价确定原则计算出来的单价, 并不一定是变更工程的最终造价。其合同条款规定, 如果在签发交工证书 (又称移交证书) 时, 发现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格” (这里的“有效合同价格”是指扣除暂定金额后的合同价格) 的15%, 这种总额超过或减少15%或以上是产生于:

(1) 根据《范本》合同条款第52.1和第52.2款作价过的全部变更的工程累计结果;

(2) 根据实际计量对工程量清单中的估算工程量所作的一切调整, 但不包括暂定金额与物价因素的价格调整。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 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一笔管理费调整额, 从合同价格中扣除或加到合同价格上。该调整金额是针对承包人用于本合同的现场管理费及总管理费中不受上述 (1) 、 (2) 调整额影响的相应间接费的合理调整。监理工程师应将根据此款规定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 并抄送业主。这笔调整金额应只依据上述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15%的那一部分款额 (如为正值, 管理费向下调;如为负值, 管理费则上调) 。

中小型项目, 如项目专用条款另有规定, 可不考虑此项调整。

5 工程变更的申报与审批的管理

5.1 业主指令的变更

针对业主指令的变更, 承包人应根据业主的意见, 同时根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作指令, 进行具体落实与实施。并将变更资料、签认手续及相关附属、辅助资料存档保存。如涉及工程图纸变更, 则请求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图纸。承包人根据上述相关资料, 进一步完善各种手续, 根据工程变更的单价确认原则, 估算工程变更的费用, 按相关要求形成完整的文件后, 在留存底稿的情况下, 一式几份 (一般要求六份) 上报监理单位, 由驻地监理单位核定后上报总监理办公室, 再由其上报业主进行最终的确认。总监理工程师在征询业主的意见后, 签定工程变更批复单及签发工程变更令。承包人根据此工程变更令进行具体的工程实施与合同的计量工作。工程变更令做为合同的一部分, 视为补充合同, 施工参与相关方均应对其给予重视, 并存档保留。

5.2 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的变更

监理工程师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 首先征询业主的意见, 然后向承包人发出意向通知书, 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文件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同时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承包人在此完善各种上报手续后, 向监理单位上报工程变更估价报告。以后的审批程序同业主指令变更。

5.3 承包商提出的变更

承包商应按工程变更申报程序提出变更申请, 经总监理工程师取得业主的批复意见后, 签发工程变更令、执行。

具体的申报审批程序如下:

(1) 承包商申请。先由承包商提出变更申请及变更内容报告, 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的方案和数量、以及单价和费用, 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

(2) 驻地监理审核。驻地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商的变更申请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分析, 收集相关资料, 审核其变更内容、技术方案及变更的工程数量, 签批意见后上报总监理办公室的工程合同部门。

(3) 总监办工程部、合同部的审查和核实。总监办工程部接到驻地监理签批的工程变更申报资料后, 根据工程变更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合同文件的规定, 审查其提出的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 复核变更的工程数量;总监办合同部根据驻地监理和工程部的审核意见, 对承包商提出的申报单价按合同文件规定进行审核。通过单价分析提出建议的单价和费用。签属意见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4)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报告审核后, 报业主单位进行审批。

(5) 业主审批。业主工程部门及合同部门审核;最后, 由业主负责人审批, 签发工程变更批文, 包括对工程数量的确认和对工程单价的审批。

(6)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总监理工程师根据业主的审批意见, 签定“工程变更批复单”及签发“工程变更令”。

综上所述, 对于工程变更的实施, 不管是业主提出, 监理提出, 还是承包商提出, 只有经总监理工程师征询业主的审批意见后, 签定“工程变更令”, 工程变更才算真正的予以落实, 承包商执行工程变更才有保障。因此, 承包商在实施工程变更时, 应积极主动完善工程变更报告, 主动与监理、业主沟通, 在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 争取及时签定“工程变更令”, 尽可能避免工程变更实体实施已完成, 而工程变更批复令还没有下达的现象出现, 以免引起索赔或合同争端。对此, 施工参与各方, 包括承包商、监理、业主均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5.4 工程变更价款审批的时效管理

在合同签署中应明确变更工程价款审批的明效性, 工程变更发生时, 为变更工程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同时也防止变更工程价款的确认没有一定的期限性, 而被人为地无限期的拖延。即在合同中应明确设计变更发生后, 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d内, 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申请报告, 经监理工程师审定报业主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确定工程变更后14d内不向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申请报告时, 视为该项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4d内, 应予以审定后上报业主确认。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审定上报业主确认时, 自变更价款申请报告送达之日起14d后变更工程价款申请报告自动生效。

以此约束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三方对变更工程价款的确认时效性, 保证变更工程实施的正常进行。

6 公路工程施工中, 变更工程数量的计算与核定的管理

工程数量的计算, 直接关系到承包商与建设方 (业主) 双方的利益, 也容易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因此, 在确认核定变更 (原设计) 工程数量时, 应给予一定的重视。同时计算者应了解、熟悉合同文件及其技术规范对工程量的计算要求, 并且要撑握一定的数学计算方法与规则, 做到所采用的数学计算公式即符合合同文件及其技术规范对工程数量计量的要求, 又能满足相应规定的精度要求, 且能得到工程参与各方共同的认可, 最终做到计算出来的数据成果公平、公证、合理。下面举例来说明对某一项工程容易采取不同的计算公式而引发数量上的争议。

(1) 在钢筋工程中, 计算等间距布置的钢筋的主筋、箍筋、架立钢筋等的根数时, 应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N=INT (L/m+0.5) +1

式中:INT为取整函数; L为结构物减去两侧混凝土保护层的长度; m为钢筋的间距;N为所求的钢筋的根数。

一般容易采用的公式为:N=INT (L/m) +1, 即计算者对取整函数 (0.5) 的数量修正给忽视了, 造成所计算的数据成果偏小。在进行大量的此类工程数量核定时, 则产生的数量积累差相应很大;同时与合同文件中技术规范规定的对钢筋间距误差的控制不符, 也不可能得到合同各方的共同认可。

(2) 在路基防护工程中, 计算路基挖方路段不规则坡面防护时, 对坡面面积的计算应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S= (h0+2×h1+2×h2+……+2×h (n-1) +h (n) ) / (2×n) ×L;

式中:h0、h1、h2、……、h (n-1) 、h (n) 为坡面断面的高度;n为坡面断面的位置数;L为坡面顺路线方向的长度;S为所求坡面的面积。

一般容易采用的公式为:S′= (h0+h1+h2+……+h (n-1) +h (n) ) / (n+1) ×L, 采用此计算式所产生的误差是显而易见的, 也与实际面积数量相差较大, 但该计算式却被一般多数人所采用。然而, 其计算出来的结果严重与事实不符。做为从事工程变更计量管理工作的同行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对此, 可以采用较繁琐的对坡面划分多个小梯形来计算验证, 采用公式为:S1= (h0+h1) /2×L1;S2= (h1+h2) /2×L2;……;Sn= (h (n-1) +hn) /2×Ln。再对此多个小梯形的面积进行累加, 即为所求。此计算结果与上述采用第一个计算式的结果是非常相近的, 只是在实际采集坡面数据时要多次分段量测顺路线方向的坡面长度, 其数据的采集与坡面高度数据相对应, 工作量较大些。

(3) 在公路工程中, 对路基土石方的数量计算时, 也出现了与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等要求的用路基断面积乘以路段长度不符的现象。例如, 在广东省的某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软土地基变更工程中, 在确认清除软土 (非适用材料) 及回填料数量时, 其采取的计算式为:

V1=W×L×h全平;

式中:W为路基清除宽度;L为路基清除段落长度;h全平为路基清除全段落的平均深度;V1为计算的工程数量。

采用此计算式与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等要求的用路基断面积乘以路段长度不符。其数量误差也很大。不可能求出公平、公证、合理的计算数量。

针对此路基工程的软基清除与换填, 应采用的计算式, 笔者认为应遵照技术规范的要求用断面积乘以段落长度是合适的。其应采取的计算式为:

V0= (W1×h1平+W2×h2平) ×L/2

式中:W1、W2分别为路基清除断面1、2的宽度;h1平、h2平分别为路基软基清除断面1、2的平均深度;L为路基软基清除断面1、2之间距;V0为计算的工程数量。

总之, 在确认核定工程变更 (或原设计) 的工程数量时, 应本着科学、严谨、公平、公证、合理的原则, 采取计算精度相对较高、计算式相对较简单的数学公式进行计算。使其结果能为参与施工的各方所共同接受、认可。

7 结束语

本文论述了公路工程施工中变更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对此, 笔者认为, 要搞好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从事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较全面的合同管理知识, 熟悉合同法, 撑握一定的科学计算方法。同时做好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 加强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的了解与熟悉, 为最终做好工程施工中变更工程的合同管理做好准备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2003年)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3.

[2]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与费用监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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