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新工人考试题库(精选8篇)
1.煤矿新工人考试题库 篇一
煤 矿 新 工 人 培 训 教 案
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2.惰性气体防灭火就是将不助燃也不能燃烧的惰性气体注入已封闭的或有自燃危险的区域,降低其(氧气)的浓度,从而使火区因氧含量不足而逐渐熄灭,或者使采空区中因氧不足而使遗煤不能氧化自燃。
3.(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主要手段,许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无证上岗、无岗前和岗中培训,致使职工法规和安全意识淡薄或缺乏专业技术知识造成的。
4.矿山安全标志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五类,即: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路标、名牌和提示标志,指导标志等。
5.矿井常见的爆破事故有(爆破崩人)、(爆破熏人)、爆破崩倒支架、爆破崩坏设备或设施、爆破引起冒顶、爆破诱发冲击地压或突出事故及爆破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等。
6.“安全第一”,就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矿井水害发生,不外乎(自然)和(人为)两大原因。
8.避难硐室是供矿工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一种设施。
9.根据违法的程度和实施行政制裁的主体与制裁对象的不同,行政责任又分(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大类。
10.根据引火热源的不同,通常将矿井火灾分成两大类,即(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适用于(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12.(《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发展。
13.地质学家认为,煤的形成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泥炭化阶段;第二阶段,煤化阶段;第三阶段,阶段。
14.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方针为: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15.根据风流获得动力来源的不同,矿井通风方法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1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了相关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明确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有的安全生产条件,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以及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矿山安全法》主要内容包括: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18.井下最常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是隔爆型和(本质安全型)。
19.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制定了(《安全生产法》)。
20.爆破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21.“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这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
22.矿井的提升运输信号基本是用电铃声和红绿灯作指示。红灯表示危险信号,看到红灯车辆要停止开动,行走的人员要止步等待。(绿)灯表示安全,车辆可以通过,人员可在人行道上行走。
2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4.压风自救装置是利用矿井已装备的压风系统,由(管路)、自救装置和防护罩(急救袋)三部分组成的。
2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6.某一用风地点部分或全部回风再进入同一地点的进风流中的现象,称为(循环风)。
27.人工呼吸方法有口对口吹气法、(仰卧压胸)法和俯卧压背法。
28.“三专”是指在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供电线路)。
29.根据煤层的赋存特征和开采技术条件,煤矿的开采方法有(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我国煤矿大部分是(地下)开采。
30.《规定》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1.煤矿井下常见的通风设施有挡风墙、风门和(风桥)等。
32.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国家制定了(《煤矿安全规程》)。
33.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煤炭法》)。
34.矿用电力电缆可分为铠装电缆、橡套电缆和(塑料电缆)三大类。
35.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
36.电气事故即为用电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或由于用电不当引起的其他事故。
37.“综合治理”,是指为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38.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的三大保护。
39.按冒顶范围,可将顶板事故分为局部冒顶和大型冒顶两类;按发生冒顶事故的力学原因,可将顶板事故分为(压垮型冒顶)、(漏垮型冒顶)、(推垮型冒顶)三类。
4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2.预防煤矿尘肺病的关键就是(降低工作场所的矿尘浓度),使其符合《规程》规定的标准。
43.所谓“(自救)”,就是矿井发生意外灾变事故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区域的每个工作人员避灾和保护自己而采取的措施及方法。
4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45.矿井瓦斯的涌出形式分为(普通涌出)和(特殊涌出)。46.和普通机械化采煤一样,综采落煤主要包括采煤机进刀方式和(割煤)方式。47.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国家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48.反风应在(矿长或总工程师)的现场指挥下进行。49.“三违”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或出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行为。任何人如果违反了其中的一项,就被称为“三违”人员。50.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51.(加强通风)是防止有害气体危害的最根本措施。52.(井下安全)设施是指在井下有关巷道、硐室等地方安设的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装置和设备,其作用是防止事故的发生或者缩小事故的范围、减轻事故的危害。
煤矿新工人培训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1分)
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2.惰性气体防灭火就是将不助燃也不能燃烧的惰性气体注入已封闭的或有自燃危险的区域,降低其(氧气)的浓度,从而使火区因氧含量不足而逐渐熄灭,或者使采空区中因氧不足而使遗煤不能氧化自燃。
3.(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主要手段,许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无证上岗、无岗前和岗中培训,致使职工法规和安全意识淡薄或缺乏专业技术知识造成的。
4.矿山安全标志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五类,即: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路标、名牌和提示标志,指导标志等。
5.矿井常见的爆破事故有(爆破崩人)、(爆破熏人)、爆破崩倒支架、爆破崩坏设备或设施、爆破引起冒顶、爆破诱发冲击地压或突出事故及爆破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等。
6.“安全第一”,就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矿井水害发生,不外乎(自然)和(人为)两大原因。
8.避难硐室是供矿工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一种设施。
9.根据违法的程度和实施行政制裁的主体与制裁对象的不同,行政责任又分(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大类。
10.根据引火热源的不同,通常将矿井火灾分成两大类,即(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适用于(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12.(《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发展。
13.地质学家认为,煤的形成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泥炭化阶段;第二阶段,煤化阶段;第三阶段,阶段。
14.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方针为: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15.根据风流获得动力来源的不同,矿井通风方法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1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了相关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明确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有的安全生产条件,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以及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矿山安全法》主要内容包括: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18.井下最常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是隔爆型和(本质安全型)。
19.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制定了(《安全生产法》)。
20.爆破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21.“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这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
22.矿井的提升运输信号基本是用电铃声和红绿灯作指示。红灯表示危险信号,看到红灯车
辆要停止开动,行走的人员要止步等待。(绿)灯表示安全,车辆可以通过,人员可在人行道上行走。
2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4.压风自救装置是利用矿井已装备的压风系统,由(管路)、自救装置和防护罩(急救袋)三部分组成的。
2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6.某一用风地点部分或全部回风再进入同一地点的进风流中的现象,称为(循环风)。
27.人工呼吸方法有口对口吹气法、(仰卧压胸)法和俯卧压背法。
28.“三专”是指在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供电线路)。
29.根据煤层的赋存特征和开采技术条件,煤矿的开采方法有(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我国煤矿大部分是(地下)开采。
30.《规定》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1.煤矿井下常见的通风设施有挡风墙、风门和(风桥)等。
32.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国家制定了(《煤矿安全规程》)。
33.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煤炭法》)。
34.矿用电力电缆可分为铠装电缆、橡套电缆和(塑料电缆)三大类。
35.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
36.电气事故即为用电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或由于用电不当引起的其他事故。
37.“综合治理”,是指为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38.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的三大保护。
39.按冒顶范围,可将顶板事故分为局部冒顶和大型冒顶两类;按发生冒顶事故的力学原因,可将顶板事故分为(压垮型冒顶)、(漏垮型冒顶)、(推垮型冒顶)三类。
4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2.预防煤矿尘肺病的关键就是(降低工作场所的矿尘浓度),使其符合《规程》规定的标准。
43.所谓“(自救)”,就是矿井发生意外灾变事故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区域的每个工作人员避灾和保护自己而采取的措施及方法。
4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
45.矿井瓦斯的涌出形式分为(普通涌出)和(特殊涌出)。
46.和普通机械化采煤一样,综采落煤主要包括采煤机进刀方式和(割煤)方式。
47.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国家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48.反风应在(矿长或总工程师)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49.“三违”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或出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行为。任何人如果违反了其中的一项,就被称为“三违”人员。
50.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
51.(加强通风)是防止有害气体危害的最根本措施。
52.(井下安全)设施是指在井下有关巷道、硐室等地方安设的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装置和设备,其作用是防止事故的发生或者缩小事故的范围、减轻事故的危害。
2.煤矿工人困境折射中国现实 篇二
“如果我种田,一年的收入才顶现在一个月”,55岁的狄姓矿工一边说,一边摆动着指甲漆黑的双手。他这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贫困的贵州矿山下作业。他说,他的肺“(受到的)伤害不大”,但一旦出现问题,他没钱治。
中国也一样,尽管煤矿带来经济效益,随之而来的却是对健康和环境的威胁。经常笼罩中国城市的雾霾已引发众怒,在日前开幕的全国人大年度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立誓“向污染宣战”。
然而,现实的转变过程将困难重重,因为中国面临不断膨胀的能源需求,并承受着维持经济增长的压力。中国耗费的能源比其他任何国家都多,其中煤炭消费占全世界一半。去年9月,政府颁布严厉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包括首都在内的3个人口稠密地区削减煤炭用量,并承诺到2017年将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65%以下。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气候与能源政策主任林明彻说,有些目标“雄心勃勃”,传递出重要信号,“一旦你发出信号,每个人都必须尽力去实现。”但他警告说,执行起来又是另一回事。
值得关注的是,对污染抱怨最多的沿海富裕城市会将燃煤火电站和工厂迁往贫穷的内陆。“也许这只会将煤炭污染向西推”,华盛顿威尔逊中心中国環境论坛主任吴岚说,“这完全是‘后院主义’行为(别在我家后院)。”贵州已承诺今年年中关闭一半煤矿,但大趋势是关闭挣扎生存的小煤矿,却不削减总产量。该省安顺市周遭村民一直享受煤矿带来的好处,每月收入高达6000元,是种地收入的10倍多。当然,有些人看到关闭煤矿的好处,即不再受致命爆炸、熏黑的肺、水资源短缺和房屋倒塌威胁。“好处是暂时的”,一名去年辞工的矿工说,“长远看没好处。”摘自《福州晚报》
3.煤矿工人入井资格培训考试题 篇三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6分)
1、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是()
2、每一个入井人员必须戴()、并随身携带()和();严禁携带()和();严禁穿()入井;入井前严禁()。
3、煤矿三大规程是指:()、()()
4、煤矿常见的五大灾害是指:()()()()().
5、煤矿常见的通风设施有:()、()、()等。
二、选择题(含多选题、每题4分、共计20分;)
1、三人联锁放炮制中三人是指()
A、班组长B、安检员C、放炮员D跟班队长E、瓦检员
2、“一通三防”是指()
A、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治水B、通风、防瓦斯、防顶板、防煤尘C、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灾事故D、通风、防治水、防顶板、防煤尘
3、放炮前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的人是()
A、安检员B、放炮员C、班组长D、瓦检员
4、煤矿常见的“三违”现象是指()
A、违章作业B、违章放炮C、违章指挥D、违反劳动纪律15、煤矿井下供电所说的“三大保护”是指()
A、过电流保护B、短路保护C、接地保护D、漏电保护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10分)
1、井下防探水的原则是“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2、井下运送人员的车辆,乘坐人员数量没有限制。()
3、井下通风设施,当工作人员感到不舒服时,可自行改动。
4、煤矿工人可以扒车、跳车和乘坐任何车辆。
5、煤矿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四、简答题(2题10分、其他每题每题8分、共计34分)
1、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
2、采煤工作面顶板大型冒顶的预兆有哪些?
答:
3、井出现工伤事故时,急救的“三先三后”原则是什么?
答:
4、矿井发生透水前有哪些预兆?
答:
4.煤矿新工人师徒合同 篇四
为使新工人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师徒关系,在师傅的带领下,能够努力工作,确保安全,在规定的时间内掌握本岗位的生产技能,特签订师徒合同。
一、师傅职责:
1、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认真传授本岗位技术,使徒弟尽快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2、进入作业地点后,首先要进行安全检查,进行“敲帮问顶”等本岗位所涉及的安全防范知识,如何排除现场隐患,传授自保和互保知识和经验,履行好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3、对徒弟的安全必须起到监护作用,按照施工措施进行作业,杜绝“三违”确保安全。
4、严格要求,耐心传授生产技能和操作经验,使徒弟能够在三个月内掌握本岗位的生产技能操作知识及应知应会,并且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因师傅没有尽职出现事故责任,将追究师傅责任。并处以罚款,发生轻伤事故的,罚师傅100元,发生重伤事故的,罚师傅200元,并追究有关责任。
二、徒弟职责
1、尊敬师傅,虚心认真地学习师傅所传授的技能知识和操作经验,争取短期内掌握本岗位工种的操作技术和现场安全防范知识。
2、接受师傅的工作安排与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水平。
3、在师傅的指导下,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章作业,按措施施工,按质量标准施工,有权拒绝制止师傅的“三违”现象,和师傅一起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此合同期为4个月。
区、队名称:
监证人签字:
师傅签字:
徒弟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5.《煤矿新工人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篇五
教学目的:
1、让职工掌握矿井中各种防灾、避灾知识,提高个人安全意识。
2、提高职工安全理论知识,并将所学到的知识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个人安全操作水平。
3、使职工明白作为一名煤矿工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懂得如何用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授课内容:
第一章节:入井须知
01. 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02. 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03. 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带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04. 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05. 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06. 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授课内容:
第二章节:安全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与行走
07. 上下井乘车、要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08. 要按照定员乘车,每个“猴车”(无级绳绞车)间隔不得小于8米。
09. 开车信号已发出及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10. 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车。
11. 乘车、行驶途中,不能在“猴车”(无级绳绞车)上打瞌睡。12. 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
13. 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随意横穿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14. 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15. 钉有栅栏和挂有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16. 严禁乘坐皮带,严禁在刮板运输机上行走;在带式输送机巷道
中,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列出几个问题让职工回答。
授课内容:
第三章节:灾害预防
17. 瓦斯是开采煤炭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气体,有四大危害: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会爆炸,导致矿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时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甚至死亡;四是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瓦斯爆炸。
18. 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只要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防止瓦斯积聚和出现火源就可以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19. 监测监控是有效预防瓦斯积聚的重要措施,要爱护监测监控设备;不能因为监测监控设备报警、断电影响生产而擅自调高瓦斯监测探头的报警值、破坏瓦斯监测探头或用泥巴、煤粉及其他物品将瓦斯监测探头封堵上。
20. 井下的风筒、风门、等通风设施是为矿工提供新鲜空气和防止瓦斯积聚、预防瓦斯事故的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通风设施一旦被破坏,风流就可能紊乱、导致瓦斯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所以,一是要自觉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二是通过风门时,要立即
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发现通风设施破损、工作不正常或风量不足时,要及时报告,修复处理。
21. 掘进工作面是最容易发生瓦斯积聚、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之一,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可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局部通风机通常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可随意停开。22. 工作面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生产作业,极易引起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各种规章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
当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事,也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
23. 由矿灯、机电设备产生的火花都能引起瓦斯爆炸和矿井火灾,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所以在井下不能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更不能使用明刀闸开关。24. 吸烟引发的瓦斯爆炸时有发生,为了确保井下全体矿工的人身安全,井下严禁吸烟和使用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25. 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征兆时,就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因此在观察到以下征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从作业地点撤出,并报告有关部门。
无声征兆: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顶板
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煤壁发亮,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有声征兆: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炮声,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间隔时间长短不一,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列出几个问题让职工回答。
授课内容:
第三章节:灾害预防
26.有些煤矿的煤尘具有爆炸性,一旦发生煤尘爆炸,会造成矿毁人亡,后果十分严重;但只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有效实施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喷雾洒水、冲洗煤帮等综合防尘措施,煤尘爆炸是完全可能预防的。在井下工作时要爱护防尘设施、设备,不可随意拆卸、损坏。
26. 顶板事故是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要注意防范,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顶板、支架发出响声;顶板掉渣;煤壁片帮;顶板出现裂缝;顶板脱层;直接顶漏顶等。
27. 顶板是否会发生冒落,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观察:
一是敲帮问顶。即用钢钎或手稿敲击顶板,声音清脆响亮,表明
顶板完好;发出“空空”或“嗡嗡”声的,表明顶板岩石已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把脱离的岩块挑下来。
二是打木楔。既在顶板裂缝中打入一小木楔,过一段时间如果发现木楔松动或松脱,说明裂缝在扩大,顶板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震动观察。既一手扶顶板,一手持凿子或镐头等工具敲击顶板,若感到顶板震动,即使听不到破裂声也说明已有顶板离层,有冒落危险,应及时防范。
28. 井下火灾后果十分严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导致灾害进一步扩大,应十分注意矿井火灾的防范:一是不能在井下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明火;二是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三是不能将剩油、废油随意泼洒,也不能将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易燃物品随意丢弃。
29. 火灾发生初期是灭火的最好时机,因而应主动学会使用灭火器具,掌握灭火知识。在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灭火;若火灾范围大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或根据领导指示行事。
30. 矿井水灾事故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也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当观察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立即向领导或调度室报告,并从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撤出:工
作面变得潮湿,顶板滴水、淋水,岩石膨胀,底鼓,矿压增大,片帮冒顶,支架变形,有水叫声,煤层挂汗、挂红,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有时带臭鸡蛋味等。
31. 探水作业经常会发生意外,进行探水作业时,要预先开好躲避硐,加强支护,规定好联络信号和避灾路线,并经常检查瓦斯。当钻进中遇到异常情况时,不要轻易移动或拔出钻杆、擅自放水,要及时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情况危急时,要立即撤出。32. 炸药在爆炸过程中会产生爆炸火焰,防范措施不当就会引发瓦斯爆炸,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时有发生。为了防止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有关规章规定: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浓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发爆器,严禁使用明火、明闸刀(开关)、明插座爆破;炮眼必须按规定封足炮泥、使用水炮泥,严禁使用煤粉或其他易燃物品封堵炮眼,无封泥或不足时严禁爆破。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列出几个问题让职工回答。
授课内容:
第四章节:紧急避灾
33. 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可减少事故伤亡,挽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因而要主动学习和掌握矿井灾害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熟
悉井下避灾路线。
34. 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可增加获救的机会、赢得抢救的时间。在事故发生后要充分利用附近的电话或派出人员迅速将事故情况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
35. 避灾过程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不要惊慌、不要乱喊乱跑;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决不可单独行动。
36. 紧急避灾撤离事故现场时,要迎着风流、向进风井口撤离,并在沿途留下标记。
37. 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要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躲避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避,在硐室外留下明显标记,并不时敲打轨道或铁管发出求救信号。撤离路线被封堵时,不要冒险闯过火区或泅过被水封堵的通道。
38. 抢救窒息或心跳呼吸聚停的伤员时,要先复苏,后搬运;抢救出血的伤员时,要先止血,后搬运;抢救骨折的伤员时,要先固定,后搬运。
39. 正确避灾,可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遇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选择顶板坚固、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
遇到火灾事故时,要首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火)则灭,不能灭(火)则迅速撤离或躲避、开展自救或等待援救。
遇到水灾事故时,要尽量避开突水水头,难以避开时,要抓紧身
边的牢固物体并深吸一口气,待水头过去后开展自救和互救。
遇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迅速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进入压风自救装置或进入避难硐室。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列出几个问题让职工回答。
授课内容:
第五章节:煤矿工人的权利、义务与权利维护
40. 享有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要求煤矿企业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
41. 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42. 有权抵制违章指挥和拒绝冒险作业,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43. 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4. 有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45. 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用品的义务。46. 有及时报告险情、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47. 因工受到伤害时,有依法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并享有工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48. 发现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生产行为时,以及因监督、制止违规生产行为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时,可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投诉举报。
6.煤矿新工人考试题库 篇六
疗养院现拥有医疗各专业高级职称人员9位、中级职称人员35人、医务人员近百名;购置有进口大中型医疗设备30余台件,价值120多万美元。新建手术楼一栋,中心供氧、闭路电视等现代设施一应俱全。该院康复疗养独具特色,建院以来共接待了煤炭行业疗养员20余万人次,对煤矿职工的常见病、多发病、职业病的康复治疗积累了丰富经验。该院采用传统的按摩、针灸、乌金散浴疗及各种理疗,对胃肠道系统、呼吸系统、骨关节病中的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治疗,取得了满意疗效。
该院专科特色医疗成绩斐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治疗骨坏死;首创双肺同期大容量灌洗技术治疗尘肺、肺泡间质纤维化、支气管扩张症、肺内异物吸入和哮喘病;肝胆结石和肾输尿管结石病的溶石、碎石、排石治疗;脑病康复等医疗专科享誉海内外,吸引了台湾、马来西亚、美国、俄罗斯等地患者前来就诊。
骨病专科从1988年以来开展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的治疗,采用口服马氏骨片,辅以中药熏通、中药浴、针灸、按摩、理疗、牵引等“马氏综合疗法”,配合国内外先进的骨生长因子(FHS)X光影像监视下局部注射疗法以及溶栓、扩血管、改善骨微循环的放射介入治疗等,是目前治疗股骨头无菌性坏死非手术疗法的最佳选择。十余年来骨病专科门诊治疗病人15000余例,住院治疗病人4000余人,总有效率达97.3%。同时,他们在收治骨折、骨不连接、迟缓愈合等骨科疑难病症上也取得了显著疗效。
尘肺病治疗专科于1990年创立的双肺同期大容量灌洗治疗尘肺病新技术,是针对尘肺病人始终存在于肺泡的粉尘和炎性细胞而采取的治疗措施。肺灌洗不但能清除残留在肺泡内的粉尘及炎性细胞,改善或消除症状,改善肺功能,而且减少粉尘继续侵蚀,从而遏制矽肺病变升级,起到二级预防作用。其主要治疗方法是,将病人麻醉后,置双腔导管于支气管内,两肺分隔后,一侧肺纯氧通气,一侧肺采用灌洗液反复灌洗,直到灌洗回收液由黑色混浊变为无色澄清为止。经专家鉴定认为,该项成果在技术方法上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1993年获煤炭工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1995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世纪之交,该科已完成肺灌洗治疗患者2000余例,疗效满意,无一例意外发生,治疗患者之多居国内外之首。现还用肺灌洗新技术治疗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扩张症、慢性支气管炎、哮喘病和各种肺内异物(油、泥土、滑石粉、放射物质)的清除等难治性疾病,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脑病康复中心在我国康复医疗专业中是开展较早的专科之一,主要是针对脑血管病、颅脑外伤等患者的偏瘫、失语、认识障碍进行及时的康复治疗,它可使90%的病人重新站起来、走起来、生活自理,部分病人还可恢复轻工作。脑病康复中心拥有现代康复治疗设备,设有功能齐全的理疗室、药物浴疗室、高压氧舱等。对患者采用国际公认的现代康复技术手段,强化训练,如作业疗法、运动疗法、语言疗法,并辅助应用心理疗法、物理疗法、药物治疗等中西医疗法综合治疗脑外伤后遗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老年性痴呆、植物人状态、脑肿瘤术后缺氧性脑病、巴金森氏综合征等其他神经系统疾病。近七年来,治疗偏瘫、失语、认识障碍病人300余例,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中约80%的患者可独立活动,65%~75%的病人日常生活可以自理。
结石病专科于1997年应用电磁波源体外碎石机,碎石治疗胆囊结石、胆总管结石、肾及输尿管结石、膀胱结石,不需麻醉,不需住院,局部皮肤无红肿瘀血,病人无痛苦。粉碎后的结石直径小于2毫米(小米粒大小);同时应用获得世界传统医学会国际金奖的胆石散、溶石通淋散治疗。该专科集碎石、溶石、排石、取石、防石为一体,为结石患者搬除顽石,解除病痛。三年来已接待结石患者300余例,使肾、输尿管结石排除率达到96%,排净率达89%;肝胆结石排除率达87%,排净率达60%,疗效满意。
消化专科采用乌金散浴疗和系列中药治疗胃肠道疾病。乌金散是从褐煤中提取的以腐植酸为主要成分的药物,可改善微循环,增强免疫功能,有比较好的止血、消炎和促进溃疡愈合作用,对胃溃疡、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慢性结肠炎、萎缩性胃炎、习惯性便秘以及类风湿性关节炎、神经衰弱、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均有良好效果。
中医慢性病专科在治疗冠心病、糖尿病、肾炎、结石、疔疮、恶毒、接骨、过敏性紫癜、结肠炎、脉管炎等方面均有满意疗效,特别是中药治疗肝硬化有专方,结合临床症状,辨证施治,服用中药汤剂,疗效显著。
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愿以优美的环境、精湛的医疗技术为患者康复、专科治疗提供优质、低价、满意的服务。
地址:北戴河海滨保二路13号。邮编:066100
咨询电话:(0335)4041017(总机)
骨病专科转26112;
尘肺专科转26225;
脑病恢复中心转26116;
结石科转53414;
消化科转26129;
7.煤矿新工人培训试卷及答案1 篇七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
1、煤矿的五大自然灾害是、、、、。
2、井下低压安全供电“三大保护”是、、。
3、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次跳闸试验。
4、手持式煤电钻和照明装置的额定电压一般不大于V。
5、矿井井下供电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小于。
6、矿井反风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
7、人身安全电流是mA。
8、当使用氧气、乙炔时、两瓶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m。
9、井下停风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至少检查1次瓦斯。
10、井下密闭处的瓦斯浓度每至少检查1次瓦斯浓度。
二、问答题:
1、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有哪些?
2、口对口人工呼吸抢救法注意事项有哪些?
3、触电后的情况与处理有哪些?
4、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5、用水灭火时,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6、避免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7、被视为重大危险源的矿井有哪些?
8、井下变电所配电工操作规程有哪些?
9、井下防爆液压提升机操作规程有哪些?
一、填空
1、透水/火灾/瓦斯/顶板/煤尘
2、漏电保护 过电流保护 保护接地3、1;
4、127; 5、2欧;
6、40%;
7、30;
8、5;
9、天;
10、周。
二、问答
1、就近拉闸断电;将电源线剪断;将导线挑开;拉触电者的衣服或者在其身上垫上绝缘物品在拉开
2、口对口吹气的压力需要掌握好,刚开始时可以略大一些,频率稍快一些;吹气时间宜短,约占一次呼吸周期的1/3,但也不能过短,否则影响通气效果;如果遇到牙齿紧闭者,可采用口对鼻吹气法,方法与口对口基本相同。
3、病人神态清醒,但乏力、头昏、心悸、出冷汗,甚至有恶心或呕吐:此类病人应就地安静休息,减轻心脏负担,加快恢复;病人呼吸、心脏跳动尚在,但神志昏迷:此类应将病人仰卧,周围的空气要流通,并注意保暖;如经检查后,病人处于假死状态,则立即针对不同类型的“假死”进行对症处理。
4、将足够的新鲜空气送到井下,供给井下人员呼吸所需要的氧气;将冲淡有害气体和矿尘后的空气排出地面,保证井下空气质量并使矿尘浓度限制在的安全范围内;新鲜空气送到井下后,能够调节井下巷道和工作场所的气候条件,满足井下规定的风速、温度和湿度的要求,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5、火源明确;水源、人力、物力充足;有通畅的回风道;瓦斯浓度不超过2%。
6、积极灭火,控制火势;正确调度风流,避免事故扩大;减小排烟风路阻力。
7、高瓦斯矿;煤与瓦斯突出的矿;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
8、1)值班配电工接到上级停(送)电指示或持有停(送)电工作票的作业人员停(送)电要求后,方可进行操作。2)操作前要核实认准开关,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3)停电操作顺序为:先低压,后高压;先负荷开关,后电源开关;先分支开关,后总开关;先断路器,后隔离开关。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4)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5)变电所双电源正常运行方式为一主用一备用或分段运行,严禁私自投入备用电源或合联络开关。只有在主用电源上级停电,并把该电源开关可靠拉开、闭锁后,请示队值班干部同意,方可投入另一回路供电。6)严禁用户和配电工预约或电话联系停(送)电,必须有专人持票到变电所联系,并签字。停电后要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7)在正常供电中,若开关突然跳闸,必须向调度室和上级部门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电。8)掘进工作面因故停工停风后,再送电时必须执行用户、瓦斯检查员和配电工三方签字制度。9)坚持每天按规定时间试验一次漏电保护装置。
8.东庄煤矿新工人入井须知培训教案 篇八
培 训 教 案
东 庄 煤 矿
2015 年 5月
东庄煤矿入井须知
为了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每个下井工人必须认真学习入井须知。
第一节
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下井。在培训期间,主要学习有关安全法规、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及矿纪矿规等有关规章制度。了解矿井概况以及发生事故时的避灾路线,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提高抗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新入井的工人,还应与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要虚心向老工人学习。因为老工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力和骨干,他们有着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和操作技术,是青年工人值得尊敬和学习的好老师。在没有得到老工人的许可前,不要擅自在井下单独行动。同时,还必须虚心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和意见,并按他们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去改进工作,确保安全。
每个人在入井前,一定要睡足、吃饱、休息好。要精神饱满、神志清醒,保持体能强健和精力充沛。入井前绝对不许喝酒。否则由于神志不清、精力不集中,在井下行走、乘车、工作时,就容易出差错,甚至酿成事故。严禁携带引火物品入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等。因为在井下吸烟、点火等,能引起矿井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所以在井下绝对禁止吸烟。
入井前要穿好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防止产生静电)、胶靴,脖子上围条毛巾,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服和鞋袜要穿着整齐利索,袖口扎好,防止被转动着的机器缠咬而发生意外事故。如果工作地点有淋水或使用湿式钻眼和洒水防尘,必要时还应穿好雨衣,防止淋湿着凉及患病。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要戴安全帽和矿灯,并且随身携带好自救器,方可入井。
工人在每天入井前,要开好班前会,认真听取区(队)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布置的任务以及所传达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实行这两种制度的目的,是对入井人员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及时督促和检查,既保证下井人员符合上述要求,还有利于当井下发生意外事故时,矿工能及时得到救援。
二、入井注意事项
1.正确使用矿灯
矿灯是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的照明工具,它被称为矿工的“眼睛”。
矿灯有各种类型,以携带方式来分有手提灯和头灯(或称帽灯)2种。头灯对井下工作的矿工携带最为方便。
《规程》规定:“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入井人员从灯房领到矿灯后,应做如下检查:
(1)电池盒体上是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字样和统一编号。
(2)电池盒体有无破裂或透气盖处有无漏液现象。
(3)灯线有无破损,灯线与电池和灯头连接是否牢固,灯线两端出、入口处密封是否良好,灯线长度应在1m以上。
(4)灯头圈是否松动,灯头壳体有无破损,灯面玻璃有无破裂。(5)灯头上的开关是否完好可靠。(6)灯锁是否锁好,有无松动。(7)灯光是否明亮。
若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时,应要求灯房人员进行修复或更换。还应注意如下问题:
(1)经检查确无问题后,入井前要把矿灯佩戴好,不要提在手里,灯盒用腰带串好扎在腰间,灯头帽钩插在安全帽上。
(2)入井人员要爱护矿灯,严禁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3)不得手提灯线甩动灯头,以免损坏灯线。
(4)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5)禁止用矿灯的电池代替放炮器放炮。
(6)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以便及时充电。如因工作需要连班时,必须换灯。
(7)使用中如果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人员说明。(8)使用固定矿灯的人员,不得随意和他人互换矿灯。(9)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好、无损伤。
2.正确乘吊桶(罐笼)(立井提升矿井)
(1)上、下井时,要遵守井口、井底的制度,在指定地点等候,待吊桶(罐笼)停稳后,排队按次序上下吊桶(罐笼)。
(2)乘吊桶时,要服从井口把钩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井口检查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3)上下井乘坐吊桶时,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要与吊桶专门固定安全带的钢丝绳连接好、锁好,人要背对吊桶向外站,安全带不能缠绕身体,要自然的放在背后使其自然下落。任何部位都不准突出容器外缘,在运行中,尤其过吊盘的喇叭口时不准任何部位突出容器外缘。同时,吊桶的安全装置应齐全、良好。
(4)人员进入吊桶后,不准打闹,手握紧扶手;手、脚和头以及随身携带的工具物品不准露出吊桶(罐笼)外。发出开车信号后,或吊桶(罐笼)尚未停稳及未发出停车信号前,不得争抢上下。(5)任何人员不准与携带火药、雷管的放炮人员同罐上下,也不准乘坐装有设备材料的吊桶。
3.正确携带工具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一定要妥善保管。锋利的工具刃口要带套,并朝着行进方向携带。注意与同行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因碰撞误伤同行人员。
携带较长工具在井下行走时,为避免碰坏头顶上方的矿井照明灯等,禁止将较长工具斜扛在肩上,都要拿在手中行走。
4.安全行走
井下巷道断面有限,来往车辆多,光线较暗,作业人员在井下行走时,应特别谨慎小心。稍有麻痹,就有可能造成摔倒或被车辆挤压事故。
工人要下井,就必然经过井口。为防止人员掉入井筒,在井口处、井筒和各水平连接处都应有安全设施。入井人员只有在安全门打开时,把钩工允许的情况下方可通过。行人要想到井筒对面去,必须经人行绕道过去。禁止行人直接走提升间(即井筒)过到对面。
井下运输巷的一侧,都留有足够宽度的人行道供人行走。为防止来往车辆伤人,禁止在两轨道中间行走。不能随意穿越轨道,如果因工作一定要横过时,就要看清前后确认没有车辆通过时,才能横过。如果要横过绞车道或无极绳道时,只要有钢丝绳在运行,无论所提升的车辆有多远,都不得横过,只有在提升绳停止不动时,才可横跨。并注意不要被提升绳拌倒。
在人行道不够规定宽度的运输巷道行走时,要注意有无运行的车辆正在接近自己。如果发现有车时,就应立即就近进入躲避硐室暂时避险,等车过去后再出来。在接近巷道拐弯处、岔道口、巷道口、风
门处时要止步观望,观察并静听有无车辆接近的声音,确认没有时,方可继续前行。行走时注意巷道中的水坑、石块,谨防因矿压等作用形成的底鼓拌脚,压梁碰头。千万不要只顾行走,不管安全。思想要集中,瞻前顾后,踩实踏稳,方能确保行走安全。
在施工期间的既运输又兼行人的材料道行走时,要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任何人不准从斜巷井底穿过,必须从专门设置的绕行道通行。
看到巷道口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说明里面有冒顶危险或积聚有害气体,行人是绝对不能鲁莽进入的。
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过时,应与上面的工作人员联系,请他们暂时停止工作,然后再通过。
5.正确识别信号
矿井生产中的各个环节,都设有用声光表示的工作信号或危险警告信号。所以,信号是保证工作联系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手段。
矿井的各种信号有着具体的规定和指令。矿井的提升运输信号一般用的是电铃声和红绿灯作指示。红灯表示危险信号,看到红灯车辆要停止开动,行走的人员要止步等待。绿灯表示安全,车辆可以通过,人员可在人行道上行走。电铃的不同声音或声音次数表示不同的指令信号。井底要求提升人员时,井底信号工必须先向井口发出要求信号,得到井口回应后,井底信号工才准许人员进入,必要时也可用通讯工具代替信号联系。这都是正常工作方式变动的联络信号。还有安全警告信号、发生事故的灾害信号。如甲烷传感监测系统,在工作点监测
出甲烷超限时的警报信号;放炮员在放炮前用口哨发出的预告信号。所有在甲烷超限区域内或在放炮区域内的人,听到或看到这些预告信号后,都必须停止工作,自动迅速躲避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只有听到危险解除信号后,方可从安全地点走出。
每个入井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指示意义。在入井乘吊桶(罐)时,在水平大巷或斜巷行走时,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都要时时注意信号,听从信号指挥。不可粗心鲁莽行事,否则就会发生危险,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故。
信号设备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装置。信号的完好,发送的正确与错误,关系着每一位井下作业人员的切身安全和正常的矿井生产秩序。所以,井下的所有人员对信号设备都要加以爱护,不能随意拨弄和损坏它们。如果发现信号失灵或不起作用时,就要及时向安检部门报告,以便立即派人修复,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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