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保护制度(共9篇)
1.工会劳动保护制度 篇一
项目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制度
1、项目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考核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组长对项目劳动保护检查员进行考核,各劳动保护检查员对该分项工程劳务队进行考核。
2、项目劳动保护组长以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建工集团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为标准,以每月检查,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评分汇总为评分依据,针对分解后的各项目标进行考核。
3、在考核中,如有保证项目不得分或出现不合格项时,必须立即停止此分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的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4、在考核中,对于未达标的项目,工会组长应责令责任人针对评分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分项找出关键所在,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针对原因制定整改及预防措施。
5、劳动保护检查员对劳务队进行考核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应地各工种要求达到控制目标。
2.工会劳动保护制度 篇二
关键词:企业,工会,劳动保护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也是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改革创新力度的不断加大, 企业工会在改革创新中如何维护职能, 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当前, 工会组织应当立足实际, 着眼于发展、创新、稳定, 在支持企业改革创新的同时, 注重在参与中维护、在实施中监督、在新情况下寻求新出路、在具体问题上具体维护, 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护工作,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1 目前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现象
随着市场经济的加快, 各类企业的发展势头强劲, 在活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与此同时, 也暴露出一些企业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单位管理者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管理不到位, 安全工作存在短期行为。过度追求产量, 忽视职工的安全健康, 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 放松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是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点, 部分工作面劳动条件差, 安全防护设施不全, 劳动强度大。小部分职工不能正常参加健康检查。
三是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三违”问题突出。有部分职工缺乏基本的安全卫生常识, 安全技术素质低, 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些职工不能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2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具体做法
要充分认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要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必须坚持不懈的努力。在这新的形势下, 工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紧迫性、重要性、严峻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1 加强工会干部培训
加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建设, 夯实基础, 壮大力量, 是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基础, 全面落实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 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健全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努力构筑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安全网”, 以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要求。加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的培训, 是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关键。培训要切合实际、灵活多样、讲究实效。对基层工会要做到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培训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 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 逐步建立一支懂理论、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 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的工会劳动保护骨干队伍。
2.2 面向基层指导服务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其目的是以人为本, 为基层服务, 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 这是工会组织的性质和职责决定的, 要面向基层, 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2.2.1 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竞赛活动。通过竞赛, 促进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的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并且将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考评, 逐步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
2.2.2 开展“安全在我心中”职工安全文化系列活动, 把安全文化活动作为企业文化内容, 通过组织开展受职工欢迎的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书法漫画、影展、安全警句等系列安全文化活动, 努力在企业中形成“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2.2.3 工会应积极主动, 协助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发挥工会的优势, 采取多形式、多渠道, 开展“安康杯”竞赛,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 在职工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使职工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自觉做到遵章守纪。通过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 达到职工群众既是活动的参与者, 也是受教育者, 更是最终受益者。
2.2.4 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 长期战斗在生产第一线, 他们最了解作业环境的劳动保护状况以及班组职工的思想状况, 他们是劳动保护的“哨兵”, 是劳动保护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关键环节。
2.2.5 不断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工会要积极主动地配合企业行政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不违章作业, 不违反劳动纪律, 倡导并支持职工抵制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营造“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2.3 在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中突出劳动保护内容
劳动保护是集体合同的重点内容, 是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平等协商的难点和焦点, 是企业履行劳动保护职责的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 也是工会依法监督、依法维护的重要依据。工会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活动, 对监督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行政反映, 督促整改。
3.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的现状及其对策 篇三
关键词: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1
近年来,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主要围绕群众展开的,工作重心一直放在工作场所的现场监督与操作过程的防护,由于监督的滞后以及防护工作缺乏主动性,劳动保护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大打折扣。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整个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是各级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但是由于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阻碍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展开。
一、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现状
工會作为联系职工的桥梁与纽带,如何在新时期应对和发挥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作用,要积极推进和谐企业的构建,即是工会的工作要求、职工的期望,更是时代赋予的重任[1]。由于劳动安全防护的被动性以及监督的滞后性,劳动保护的可靠性以及有效性大大减小,如果说将来动保护工作重心有被动保护向积极预防转移,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效果会更好。
(一)职工对自身劳动保护认识不足。部分员工技能素质不适应,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还没有形成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主动维护自身安全与健康的意识,大部分的职工没有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以及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问题,会对职工自身的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缺乏了解,忽视了劳动保护对身体健康的保护,这说明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不全面。
(二)工会干部对劳动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工作中忽视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作,工会领导对劳动保护工作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经常只是嘴上说,并没有付诸于行动。另外有部分单位在劳动条件改善上的投入不足,对于职工劳保的用品发放不及时,这种情况下阻碍了健康检查的工作展开。甚至有的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减少了相关安全投入
(三)工会对相关维权工作没有做到位。工会对于职工劳动保护相关的决策不能及时参与,意见与建议得不到及时采纳,只有事后监督,导致工作效果差。尤其是有的单位工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相关维权工作处于滞后的状态[2]。
(四)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低下,对工作监督不足。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专业人才缺乏,工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低下,有的相关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严重影响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的有效发挥。还有的工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差,不清楚工会劳动保护的具体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他们的监督力度不够和不知如何进行监督,使得监督职责难以履行。
二、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对应措施
(一)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是实现劳动保护预防为主的重要基础。在大多数高危行业中的职工中,他们由于缺乏对安全知识的了解,也缺少参加相关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基层各级工会组织必须要学号《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法》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成为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专业。可以通过举办相系统的内工会干部培训班,强化劳动保护知识培训。加大对职工安全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农民工安全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并对预防事故的意识提升是非常必要的,这是做好劳动保护预防工作的一个重要基础。
(二)加强调查研究与源头参与。加强调查研究是工会正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职工群众呼声真实的反应,是提高源头参与实效性的基础工作。工会应该结合自身的具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另外,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大源头参与的力度,从源头上对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进行维护。对于基层工会来说,最主要的是充分发挥平等协商制度的作用,保障职工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还可以通关相关的职代会,对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监督实施。
(三)完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维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参与立法和依法维权已经成为工会开展好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第一,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时刻关注立法动态,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出当前经济活动中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对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优化法制环境,为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提供较为完善的法律保障。第二,坚持依法维权,以贯彻落实《劳动和合同法》为基础,在高危的行业中应该签订劳动安全合同,这是预防职业危害的有效法律手段[3]。另外,应加大预防性条款的比重,促使基层单位及时发现并对隐患进行整改。在转向合同中要说明职工在劳动保护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及待遇,以期提高职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自觉性。
(四)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是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组织基础。建立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制,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另外要抓好工会劳动保护的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工会工作人员的做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配齐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兼职干部,还应该配齐企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并充分利用工会系统和安全监管部门等各方面的力量,用培训、排除学习等方式提高劳动保护队伍的理论政策和专业技术水平。最后要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工会劳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结语
总而言之,加强对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使得劳动保护工作重心转移,依靠基层,发挥基层工会组织贴近职工,了解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能够及时维权的特点,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也是至关重要的,培养一支业务知识强、责任心强的劳动干部队伍已适应劳动保护工作重心转移对工会干部素质的要求,鉴于此,才能有效保证基层劳动保护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金玲.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应重在落实责任[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2(03)
[2]王晶.论新形势下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J].经营管理者.2011(22)
4.工会劳动保护制度 篇四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布置劳动保护的具体工作,制定以下会议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劳保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项目部劳动保护监督小组成员,由劳动保护监督小组长主持。
2.每季度召开一次劳保工作总结,参加人员为项 目部劳动保护监督小组成员。
3.会议内容要简洁,布置工作要具体,做到长话短谈。
4.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
5.工会劳动保护 篇五
1、何谓工程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即通过劳动保护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安全装置、安全检测和监测、防护用品等安全工程与技术硬件的投入,实现技术系统本质的劳动保护及安全。
2、我国工会劳动保护方针及知道思想是什么?工会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劳动保护方针及“安全第一,防护为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指导思想。
3、何谓劳动保护法规?广义,我国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全部法律规范。狭义,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法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狭义,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种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5、法律责任的认定原则有哪些?责任法定原则;责任自负原则;因果联系原则;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责任平等原则;过错原则;连带责任。
6、劳动者在劳动保护方面的五项义务:
①遵守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服从生产指挥,遵守劳动纪律;
④爱护劳动保护设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装置和用品、用具;
⑤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7、劳动保护监察制度的基本特征有哪些?法定性、强制性、行政性、专门性。
8、工会参加劳动保护争议的途径有哪些?《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规定:1.工会依法参加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工作;2.职工因劳动权益受到侵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3.参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工会代表应当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泄露秘密和个人隐私。
9、职工代表安全生产岗位巡查时主要内容有哪些?查安全制度;查设备管理;查设备检修;查事故隐患;查职工个体防护和作业现场。
10、劳动保护主要工作制度有哪些?会议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劳动保护专项制度,防病防疫专项教育工作制度,信息反馈工作制度,职业卫生工作制度。
11、管理的五个基本特征是什么?管理是一种社会现象;管理的“载体”就是“组织”;管理具有一定的任务和职能;管理的核心是处理各种人际关系;管理的本质是创新。
12、处理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则有哪些?“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领导和责任者没有追究责任不放过。这事处理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则,“四不放过”缺一不可。
13、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是什么?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简答题补
1、劳动保护的三大措施是什么?工程技术措施、安全教育措施、安全管理措施。
2、我国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什么?近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党和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并提出了劳动者主动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新思路,现已逐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管理格局。
3、劳动保护中的三方协商机制是指哪三方?国家监察、企业(用人单位)负责管理、群众监督的三方机制。
4、劳动保护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在我国的《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42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43条);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48条)儿童受国家保护(49条)
5、工会在劳工保护监察制度中的作用是什么?《劳动保护监察条例》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6、根据(JGJ59-99)安全生产检查评分不合格有哪几种情况?检查评分汇总表得分值小于70分;或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检查汇总表得分值在75分以下;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7、国际劳工组织是哪一个国际组织的专门机构?国家劳工组织作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旨在促进社会公正和国际公认的人权和劳工权益。
论述题
1、工会为什么要维护职工劳动报合法权利?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①履行基本职责是由工会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②履行基本职责的重要理论基础;③履行基本职责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权利;④履行基本职责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⑤履行基本职责是当前复杂形式的迫切需要;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是参与和监督。
2、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①逐级交底制度,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向施工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底;②交底必须具有明确、针对性强;③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④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⑤每天作业前,各施工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班组活动记录中;⑥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行。⑦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当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⑧双方在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上签字确认,主要是防止走过场,并有利于各自责任的确定。
3、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基本要求有哪些?
①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②项目经理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③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含)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④地下工程使用220v以上电气设备和灯具时,应制定抢点进入措施;⑤工程项目每周应对临时用电工程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⑥电工作业应持有效证件,电工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电工作业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插拔插头等;⑦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JGJ46-88第3.1.2条规定;⑧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JGJ46-88第3.1.3条规定;⑨对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或停电后作业,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识牌;⑩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
论述题补
1、为什么说劳动保护保护是一门保护生产力的综合性学科?这是因为劳动保护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生产力。生产力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能力。生产力有三个要素,即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因为劳动保护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不受伤害,同时也保护着生产力的健康发展。
2、试述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的内容有哪些?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职工群众通过工会组织,依法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职工或群体遵守有关法规、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的民主管理活动。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宪法规定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本身具有民主监督的职能。
1985年4月8日,全国总工会颁发《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等当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条例,按照国家监督、行政管理、群众(工会组织)监督相结合的体制,在工会系统中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确立了三项监督检查的体制:市以上各级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门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基层工会和车间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设不脱产的劳动保护检查员。这三项监督检查机制的设立为企业开展劳动保护民族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措施。
3、试述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方法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江苏省总工会推行的一种开展群众性老宋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方法。监控法是指生产(工作)区域内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采取排查、评估、建卡等措施,建立监督控制体系,促进隐患整改的群众性劳动保护工作方法。实施监控法的主要步骤一般分为:排查、确认、评估、登记建档、立卡,日常管理、实行动态管理。
4、为什么安全教育培训具有经常性基本特征?由于生产条件的不断变化发展,劳动者的不断更替,劳动者心理、心理因素的不断变化,决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要经常抓、反复抓,警钟长鸣,永不松懈。建设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训,这是安全教育培训的最基本的要求。实际上,由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可能只有一两次,而应是经常性的,否则不可能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
5、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工会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断深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面临着更多不确定因素,也使得工会工作领域更加广泛,工作对象更加复杂,工作内容更加繁重,作为建筑施工单位尤为突显。面对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环境不断发生的重大变化,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特殊作用,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和研究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本人作为一个建筑施工单位的工会监督员,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谈一下“如何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几点看法。
1、进一步提升我们工会干部的综合能力水平,是新时期工会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2、围绕建筑行业的特点,用新思路推动工会工作的新突破,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
等富有实效的活动,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由的贡献。
3、提高维权能力和水平,是实现工会维权职能的基本前提。提高维权能力方面,要讲究工作方式,在敢于维护的前提下,做到善于维护、有效
维护,要充分应用政策和法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论文 篇六
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我党的一
贯方针,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如何适应“两个转变”的新形势新变化,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理顺和调整工作思路与工作方式方法,跟上时代的步伐,在目前过渡阶段,根据实践,我们结合生产实际,利用各种先进方法,从不同角度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增加管理方式的多样性,丰富了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抓网络健全组织
我单位领导对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十分重视,始终把它列入议事日程,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做到领导有分工,工作有安排,行动抓落实。他们认为,要做好企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的建立和健全是关键。为了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检查,各基层工会都组建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中还设立了劳动保护检查员,针对建筑行业点多面广、人员分散、流动频繁,事故隐患易发生,劳动保护工作难抓的特点,他们在配备人员时,一般都考虑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劳保工作的工会干部和生产第一线的职工担任,对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而空缺的就及时加以调整。对一些新 1
建工地也及时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员有变化,机构不松懈,长流水不断线。我单位对劳动保护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直接与职工、班组,项目部的经济效益相挂钩。在平时,劳动保护检查员还积极主动参与制订和修改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安全工程检查活动,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身心健康,促进了企业的全面发展。
二、抓制度明确职责
为了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单位下属各基层同行政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建立和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并根据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和各个时期的工作特点,制订了一整套既科学又便于操作的安全管理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循。我单位比较系统地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19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责任制中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和各个部门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任
务,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以此作为安全目标的考核,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挂钩,从而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提高了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能力。
三、抓培训提高素质
我单位是以建筑业为主体的事业单位,抓好建筑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显得尤其重要。我们根据施工人员流动频繁、临时工较多的实际情况,积极抓好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等。为了防止对换岗工、复岗工,特别是新招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我们规定: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健全档案记录,履行签名手续,未经培训,一律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5 年来,他们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不同的施工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对施工班组长、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以及新进场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劳动保护知识培训班20余期,有力地提高了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自觉性。
为了抓好劳动保护培训工作,我单位还把培训班办到工地上。职工业培训的学习内容主要有安全操作,业务技能,劳动保护及法制知识等。培训方法主要是根据不同的工种,有计划地邀请公司职能部门以及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采取授课、看录像、谈体会等多种教学形式。实践证明,通过举办职工培训,既可以加强对职工应知应会的培训,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
和综合素质,培养一支熟练的专业技术队伍,更好地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又可以丰富工地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抓落实形式多样
我单位在抓好劳动保护工作过程中,还认真负责,扎实细致地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防署降温慰问工作。每年夏天,我们都要召开专门会议,下发文件,抽调人员,准备防署降温慰问品,然后分组奔赴各个施工点,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防署降温慰问工作,这项工作已成为我单位的光荣传统。如2007年7月份,我单位抽调18人组成3个慰问组,分别由单位领导和工会主席带队,对高温季节奋战在第一线的施工工人进行慰问,并将防暑降温等慰问品送到工地,把防暑降温慰问工作落到实处。
2.抓好职工的健康体验。单位始终把职工的身体健康放到重要位置,坚持每两年给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结束后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发现有病需要治疗就及时安排治疗。每年,单位都会单独组织所有女职工进行体检,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四期”特殊保护工作,合理安排、调整好她们的工作与休息时间,确保她们的身心健康。
3.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劳动保护知识。单位对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十分重视,针对不同时期的内容,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每年都要结合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和
“安全生产周”活动,2000年又结合全国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努力搞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张贴宣传画、书写标语、悬挂横幅、播放录像等。特别是内部报纸《海港市政》更是宣传安全和劳动保护知识的重要阵地。我们在《海港市政》上,经常刊登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体会,刊登创建文明工地的新闻报导,刊登介绍安全生产的知识问答。下属部门也经常利用简报、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宣传劳动保护知识,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单位劳动保护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好成绩,是与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分不开的。用他的话说:“安全与工程质量的关系是安全第一,质量第二。工程质量不合格,我们发现后可以敲掉返工重做,如果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我们没有办法使职工起死回生”。只有把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激发职工生产积极性、创造性,从而为单位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茹丽梅
7.工会:劳动关系不可忽视的一环 篇七
半夜鸡叫, 说的是旧社会有个叫周扒皮的地主为了让家里的长工多干活, 半夜钻进鸡棚里学鸡叫, 结果被长工们故意当贼打了一顿的故事。撇开阶级关系不谈, 故事中的劳动关系简直是不和谐至极点了, 地主一味地剥削劳动力, 而劳动者忍无可忍, 以暴力抵抗。设想, 假如当时有工会, 那是不是故事就会更加和谐呢?当然, 故事说的是新中国成立前地主家的事了, 而且真实性有待考证。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总体上保持了和谐稳定, 半夜鸡叫的故事不再发生。但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 企业组织形式、用工方式、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 加上劳动关系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 也出现了一些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劳动关系矛盾已经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 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屡有发生, 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 由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如果处置不当、解决不好, 就有可能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简单问题演变成复杂问题、经济问题演变成社会问题、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可以说, 劳动关系在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当前, 我国正处于新常态下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 随着企业改制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快, 劳动关系日趋复杂, 工会的工作也日趋复杂。如何在新时期发挥好企业工会组织的作用, 协调好企业劳动关系, 是企业工会组织的严峻考验。
最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出台
在今年五一劳动节前夕,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对于广大的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最好的礼物。意见中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放在首要位置, 把“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放在关键地位,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劳动关系的重视, 对劳动者的关爱与呵护。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状态是社会和谐的晴雨表、风向标,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也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是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 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具有里程碑意义。
而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应当发挥积极独特作用, 这既是党中央对工会提出的明确要求, 也是工会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必然选择。
工会一直在努力
也许有些人对工会组织还不太了解。工会是什么?工会, 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 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 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可以说, 工会组织就是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而生的。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对工会神圣职责提出的基本要求。制约平衡劳动者个人无法抗衡的资本巨大优势, 调处解决经济利益在劳动力市场上向资方一边倒倾斜的突出社会矛盾, 这是几乎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要由工会达成劳动关系平衡的原因所在。世界各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实践证明, 没有工会的干预和介入, 劳动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和充分实现。
工会也有无奈
当然, 工会并不是无限制的强大。工会在努力行使职能的时候也面临许多无奈。
许多企业工会民主化程度低。由于经济的不独立性, 基层工会组织出现大量“老板式”工会, 其表现为工会干部尤其是工会主席由企业任命或是领导人兼任, 而不是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由职工选举产生。在实际工作中, 企业经营者和企业工会往往形成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工会工作受制于企业的经营者, 很难真正按照工会法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
企业工会维权能力有限。工会法虽然赋予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 但并没有给予履行职责的权利保障, 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 工会发言权小或是没有发言权, 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再加上企业工会工作人员人手不足和法律素质不高, 导致企业工会维权能力十分有限。
企业工会维权机制不完善。职代会是职工参与企业事业管理的重要制度, 也是企业工会维权的重要手段。工会通过组织职工 (代表) 大会等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合同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协助和督促企业做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监督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 调解劳动争议等工作。但很多地方企业职代会往往是走走形式, 主要表现有:企业不按期或长期不召开职代会;或是指定职工代表人选而不是民主选举, 职工代表中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占多数, 职代会变成工作会;企业重大决定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不提交职代会讨论等, 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无法进入领导层。并且, 有些企业工会干部本身对工会工作、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不深, 职工迫切需要的集体谈判能力与技巧欠缺, 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工资协商的能力不强。
让自己变得更好
那么, 新常态下, 面对越加复杂的劳动关系, 工会又将如何面对呢?福建省总工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为我们做了解读:
推行工会主席直选制度
工会主席直选制度是指工会主席、副主席由广大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通过直选, 真正将那些素质较好、切实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且能组织领导职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的人员选举到工作岗位上来。
突出并深化维护职能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目前企业的维权活动是围绕职工的工资、工时、工作条件、社会保障和管理、精神文化权利而展开的。经济维护主要是物质的维护, 是企业维权活动的第一层, 也是职工最迫切、最关心的需求, 除了平时的实物慰问、困难补助等形式外, 还包括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建立职工保险制度等。工会的维护职能深化表现对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权利的维护, 主要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凡属企业重大决策和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奖金、生活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都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对于企业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行为, 工会有权要求纠正, 切实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教育职能多元化
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 是企业工会的一项传统工作, 传统的工作方式重在政治思想教育, 在新时期工会教育职能主要向三个方面转变:一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工会思想教育必须与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效益、发展挂钩, 主要是为了增强职工的觉悟及企业的凝聚力, 以便促进职工努力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提高薪资、福利等。二是不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把职工技能培训作为企业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重要内容。对职工而言, 职工的就业能力、收入待遇、发展前景等都与其知识水平和技术技能素质息息相关, 对企业而言, 企业的竞争力决定企业的发展, 而企业的竞争力来自于企业人员素质、技术技能等各方面的支持。在新时期提高职工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是工会适应市场要求的表现。三是不断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在职工中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 使广大职工懂得法律条文的内涵, 教育职工群众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 依法履行义务, 遵守纪律。企业工会可以将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汇总集印成册向职工分发, 或是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 教育、帮助、指导职工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表达自己的诉求。
提高工会干部的职业素质
要适应新时期劳动关系的变化,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最根本的是要切实加强工会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 从而把工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群众组织, 始终充满蓬勃朝气和旺盛活力。
8.工会劳动保护制度 篇八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吉昌介绍说,“虽然《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工会对《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但规定比较原则。此项《条例》的实施将使工会对劳动法律的监督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从而有利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据了解,《合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共分为4章22条,分别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概念、机构、内容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对用人单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以及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均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肥市副市长吴春梅在发布会上表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按照《条例》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支持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履行《条例》赋予职责的同时,不断加大《条例》的执法力度,及时纠正各种违反《条例》的行为,加强与工会组织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工作联动制度,主动为工会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同时,建设、卫生、公安、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支持工会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9.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概论讲稿 篇九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是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骨干力量,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设立范围和任职条件
(一)、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设立范围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
1、在县(含)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中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2、可聘请有关方面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的人员担任兼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3、考虑到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发展建设和作用发挥,总工发[2011](46)《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在乡镇(街道)工会、县(区)所属产业(系统)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监督检查员在所属总工会和产业工会的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代表工会组织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
2、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
3、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并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年以上。
4、科级以上、从事五年以上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也可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监督检查员。
5、应懂政策、懂理论、懂技术。
6、既有调查研究能力,又有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同时,还要熟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工业生产的专门业务知识和生产实践经验以及群众工作的能力。
为弥补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在专业知识方面的不足,可聘请在某一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高等院校的劳动安全卫生专业教授等作为兼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审批、任命和备案
中华全国总工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省辖市总工会、县(区)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审批任命权。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实行四级任命制度,即:
1、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批任命;
2、省辖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的工会劳动保护
监督检查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审批任命,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备案;
3、县级总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辖市总工会审批任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备案;
4、乡镇(街道)工会、县(区)所属产业(系统)工会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县(区)总工会审批任命,报地(市)总工会备案。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任命前必须经过劳动保护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岗位培训由任命单位负责组织,受训人员经考试合格由培训单位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负责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也应按程序任命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符合任命条件的人员由其所属工会组织向上级工会组织申报,经审查同意后任命。
并颁发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
三、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与工会组织的关系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1、在其所属工会组织领导下工作,代表工会组织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2、也可受任命机关委托,代表任命机关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各级工会组织任命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或是聘请的兼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都是代表任命机关进行工作,是在其所属工会组织领导下实施劳动保护监督
检查工作的。任命单位指派熟悉有关业务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参加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概论安全评价、安全检查、“三同时”审查验收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其所属工会组织应予以支持。监督检查员在工作中,一方面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听取他们的反映,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沟通,避免工作上的失误;另一方面,在参与立法、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参与“三同时”审查验收、监督企业整改事故隐患等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是代表工会组织的,而非个人行为。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所属工会组织应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地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劳动保护工作经费、工作条件和工作补贴的标准,保障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职责
(一)立法和决策参与。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在参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订时,要重视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得到充分的体现。对于涉及职工安全健康等切身利益的条款,要注意从职工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来确定。通过全国、地方
各级人大、政协提交提案议案,实施决策参与,也可通过安委会和与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解决职工普遍关心的劳动保护问题。
(二)调查研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1、代表工会组织监督检查本地区(产业)、行业和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2、对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定期进行分析;
3、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
4、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
5、并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归纳,提出决策建议和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6、督促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时解决和处理。
(三)监督隐患整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1、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权要求企事业单位进行整改;
2、监督企事业单位采取措施防范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
3、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的,可提请所属工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发出书面整改建议,并督促企事业单位解决;
4、对拒不整改的,可提请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四)紧急避险。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发现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
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医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应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五)参加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调查处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1、依法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2、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代表工会组织;
4、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和职业危害事件处理时,要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
1、参加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参加“三同时”审查验收时,要坚持以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规范、规则为依据;
4、树立全局观点,从实际出发,以我国国情和现有技术水平或条件为基点,既坚持按现有技术标准严格要求,又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
(七)监督并协助介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1、代表工会组织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2、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3、监督检查
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
4、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八)支持和指导基层劳动保护工作。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
1、支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开展工作,并在劳动保护业务上给予指导。
2、依据工会劳动保护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要求,指导基层企业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3、对基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并帮助解决。
4、同时要将基层工会工作向领导反映。
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管理、考核与奖惩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日常管理:
1、主要由其所属工会组织负责;
2、工会组织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业务指导的责任;
3、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全国总工会、省(自治区、直辖市);
4、总工会制订定期培训计划,以提高监督检查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安全管理方法;
5、任命机关应每年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
6、对于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经推荐、评审后,由任命机关授予优秀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称号;
7、对于长期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工作严重失职的,任命机关应撤销其工会劳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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