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工作岗位职责

2024-10-22

行政人事工作岗位职责(通用8篇)

1.行政人事工作岗位职责 篇一

当前, 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法律监督方式正在全国各地探索推进, 湖北省大部分地区的检察机关在近年来也都办理了一些督促履行职责案件,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突出性的问题。就此现结合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督促履行职责工作的现实情况进行分析, 以探寻其未来发展路径, 这对优化和完善检察监督工作很有必要。

一、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工作的开展情况

据统计, 2013年湖北省检察机关提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共计933件, 其中有关行政机关采纳监督意见共597件, 在规定回复期间内的回复率和采纳率分别是68.8%和65.3%。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 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 案件线索主要来源于自行发现, 当事人申诉较少。

有关数据表明, 湖北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或办案过程中自行发现案件线索的比例高达70%, 通过当事人申诉发现案件线索的比例仅为20%。检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渠道过于单一, 并且多属事后发现, 即使进行监督, 效果也是有限的, 无法从根源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 案件数量不断增加, 涉及领域逐步扩大。

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作为事前监督的方式, 能够有效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预防职务犯罪, 切实发挥监督实效, 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因此, 检察机关督促履行职责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 监督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特别是在督促程序行政机关履行追缴土地出让金、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等领域, 监督效果明显。

(三) 监督效果比较明显, 检察建议采纳率较高。

检察机关针对行政违法行为或行政不作为提出的检察建议, 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行政机关发现执法漏洞,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监督过程中得到了行政机关的支持和配合。据统计, 2013年湖北省检察机关提出的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的检察建议采纳率高达65%。

二、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 制作法律文书不规范, 检察权能有限。

由于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职能仅有原则性的规定, 没有具体、明确的操作规定, 造成法律文书格式无法统一, 撰写方式多样, 给督促工作带来较大的随意性。由于检察机关只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启动执法程序, 对监督事项没有实体处分权, 被督促对象可能会拖延甚至拒绝履行。

(二) 检察监督领域相对集中, 深度明显不够。

结合现实情况, 检察机关督促履行职责所涉及的领域大多分布在土地、拆迁、计生、城建、市政等重点领域, 对于技术要求比较高的领域则较少涉及, 如医疗、环保、水利、电力等领域。监督领域的不均衡分布导致监督出现重复, 无法开展深度推进, 监督效果不明显。

(三) 检察监督后续跟踪不到位, 未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尽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接近70%, 但是监督是否有效还有待考证。并且存在有的虽已回应, 但行政机关是否已经彻底履行职责仍待考察。对于未采纳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 检察机关依法采取后续措施尚显不力。检察机关开展督促履行职责工作中未形成长效机制, 发出检察建议后很少过问, 即使回复也未必跟踪监督, 此类情形也大大弱化了监督效果。

三、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路径探索

(一) 加强内外联动, 注重落实监督实效。

首先, 强化检察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部门要与其他检察院、院其他部门积极沟通, 做好资源共享与信息互通。其次, 强化系统外部、各机构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 通过加大与国土局、卫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 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对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进行长效监督, 切实规范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 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政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第三, 通过采取深入社区、企业和村委会进行宣讲培训, 加大检查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职能工作的宣传力度, 让更多的当事人和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具体规定及其受案范围, 同时广泛接受群众申诉举报, 不断扩宽案件来源渠道。

(二) 突出监督效果, 创新社会管理。

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目的是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检察机关在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也更加注重监督的实际效果, 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 积极协助行政部门妥善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减少诉累。另外, 在注重对重点领域进行监督的同时, 也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交通水利等容易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领域的监督力度, 寻找突破点来突破“看不见的屏障”, 抓住问题实质来实现有效监督, 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 规范监督程序, 完善工作机制。

在规范监督履行职责程序方面, 检察机关要切实规范其监督程序, 确保“监督有依据、执行有保障”, 这就要求做到以下三点。其一, 要做到案件线索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登记受理, 未经统一登记编号, 不得启动法律监督调查。其二, 所有的监督案件均应严格按照统一业务软件配置流程操作, 未经流程不得启动相关程序, 也不得对外发送法律文书。其三, 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撰写, 统一标准, 并报上一级部门进行逐案核查, 及时纠正问题, 推进督促履行职责的健康发展。

(四) 探索跟进监督办法, 构建长效监督机制。

检察机关应落实谁承办谁监督的责任制度, 案件承办人负责案件的跟进监督, 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跟进。一是对于已发监督意见而未被及时采纳时, 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意见正确而未被采纳的, 可以向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上一级检察院反映, 以确保监督效果;二是案件办完结后, 要对案件进行梳理总结, 同时做好后期回访监督工作。另外, 相关检察工作人员也要强化日常法律监督培训, 提高自身监督水平, 及时总结办案规律, 建立和完善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法律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法律监督工作, 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在实行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在所难免, 如何总结经验, 创新性的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效果, 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探讨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工作的发展路径则是其重要的研究课题。

摘要: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是人民检察院行使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 同时也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但是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 仍面临诸多困难。因此, 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探讨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工作的发展路径很有必要, 以便于检察机关更好的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关键词: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督促履职

参考文献

[1]周小斌.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新问题和新路径.

2.行政人事工作岗位职责 篇二

一、衢州市试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具体做法与成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衢州市从实际出发,在2004年底进行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试点,在综合行政执法的机构设置、职能转变和定位、执法范围内容、管理体制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一些成效。

(一)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衢州系浙江省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唯一试点地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属本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依法集中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主要职能归纳为“十一加一”,“十一”是指主要履行行政执法的职能,即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建筑施工、房地产、城乡规划和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和部分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权;“一”是指履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职责,主要是执行市政府的公共政策,我们理解为城市管理的职能。从编制上看,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全部是公务员编制,较好地解决了执法主体资格的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仅承担了行政执法的工作,而且执行着大量地市政府的公共政策,承担了相当一部分城市管理的职能。目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应由市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履行的各项执法职能正逐步集中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其次,根据衢州市的实际,确定了以市为主、一级执法的垂直管理体制,在规划控制区内按区域设立五个支队,规划控制区以外设立两个分局具体管理衢江、柯城两区的农村地域,以利于集中统一领导,确保行政执法渠道畅通、政令统一,并利于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三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实行罚没款全款上缴财政,行政执法所有经费由财政保障的办法,彻底杜绝以罚代管、以权谋利、罚款与福利待遇挂钩等不当做法。四是为有利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市公安局设立治安支队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派驻到综合执法局,业务受综合执法局指导,主要配合综合执法局工作,防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通过体制理顺,初步建立了结构比较合理、内容比较完整、方法比较科学的执法框架体系,执法效率明显提高。

(二)不断完善、创新行政执法机制

一是加强了层级考核机制建设,科学制定考核方案,从队伍建设、职能履行、执法业务三方面明确考核比重和工作职责;考核结果和人员使用、评先树优、经济利益挂钩;二是加强了网格化执法运行机制建设,着力推进精细化管理、网络化执法运作机制,正确处理网格化执法与专项执法治理、开展和配合重大活动、集中突击整治的关系,在人员、时间和工作任务上统筹安排;三是加强了综合行政执法社区联动机制建设,实行辖区执法支队负责人街道(乡镇)挂职工作制度,深化“阳光执法”活动,逐步完善执法密切联系社区工作机制;四是加强了公安保障机制建设,密切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保障协作,建立健全公安保障执法工作办案制度、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情况反馈制度等四项机制;五是加强了综合行政执法外部协调机制建设,积极沟通市法制办、法院、建设、规划、工商、公安、环保、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例会、配合协作、文件会签等制度。

(三)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成立以来就全面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化建设。一是强调执法观念,促进工作思维转变。大力提倡用法律的思维考虑问题,用法律的语言解决问题的工作方式,有效地推动了原来的城管思维向执法思维、城管行为向执法行为的转变,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忠于法律的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促进队伍素质提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法律业务培训、法律学历进修和业务交流等形式,有效提升了队伍的整体法律素养。三是加强案件审核力度,促进案件规范办理。综合行政执法面向的范围广、权力比较集中,因此,行政执法队伍的行为规范化对有效控制执法过程的合法有效就尤为必要。通过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加强办案指导和审核,做好案件听证和专家论证等,规范了案件的办理。四是注重制度建设,促进执法监督落实。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运行以来一直致力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以及确定执法责任等方式,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等制度,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例如,对于单位来说,综合行政法部门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形式的处理;对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认定违法或者变更、撤销等比例较高的,追究相关领导人和承办人的责任;对实施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纪应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办理。

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法律制度还有欠缺

一是相比较其他政府部门序列的成熟有序,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至今仍然没有全国统一的模式;在国家层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对综合行政执法进行指导,只是原则上规定集中执法权的工作是由国务院法制办来管,建设部来牵头日常工作。这样的机制让综合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合法性也因此屡受争议。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执行的行政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社会发展,很多法律法规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对法律责任规定畸轻,导致违法主体的违法成本极低,无法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另外,一些部门规章,基本上都是各部门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所制定的,部门利益化的立场非常明显;综合执法部门在实际执法中不可避免地要触及相关部门利益;一种违法行为可适用多个部门法的法条,零碎散乱,规范执法队员的自由裁量权较为困难。

(二)部门配合有待加强

以综合行政执法为主导的新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到既有利益格局和条块关系的调整, 涉及到行政权力重新划分和组织结构重组的问题。绝大多数管理部门的传统模式是“一条龙”管理,从立法到执行,从管理、审批到监督、处罚,都由一个部门决定。部门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又自己去行使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行政执法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原来制定的各项法律都是为解决某一个问题而制定的,相互之间在立法之初就没有彼此呼应,导致实际执法过程出现法律漏洞或者法律矛盾。很多部门规章尤其反映出此类问题,现在由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处罚权,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和相关部门争夺利益。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后 ,触动了某些行政机关的部门利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必然面临如何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衔接和协调关系的问题。

综合行政执法通过将处罚权与其他行政权进行分离,强化权力之间的监督和制约,从而减轻部门自利性的影响。但是,行政执法只是行政管理的一个环节,要实现政府管理的目的,有赖于其他行政管理环节的配合与协调才能实现。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之后,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认为失去了行政管理最有力的手段,其责任压力减轻了,因而就放松了审批许可后的监督管理,导致事前管理的责任缺失,增加了事后控制(行政处罚)的压力和执法成本;现场监督、检查以及处罚权由综合执法局行使,出现问题不是追究职能部门的责任,而往往将责任归咎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三)执法保障需要完善

一是外部保障方面。主要是公安执法保障和法院执行保障。一方面,公安执法保障主要是由公安派驻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其职能主要是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防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由于办案程序较复杂,环节多,使大队的保障功能受到限制。城市管理警察警力严重不足,造成阻碍执行公务的案件处理不及时,保障不到位。另一方面,综合行政执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面广量多,且多数执法相对人由于自身利益的原因,对综合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往往不主动履行,大多数案件必须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重影响了效率。由于法院执行力量不足,导致一些申请执行的案件不能及时到位,既削弱了执法的威信,也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成效。

二是内部保障方面,主要是经费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劳动强度大、专业性强和执法成本高的特点,经费保障非常重要,但衢州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属于“吃饭”财政,财政状况比较困难,目前我市相对而言财政保障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际需要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福利待遇也比较低,执法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政府管理的公共政策需要调整

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人群,是城市市区日常执法中主要打交道的两个群体,但问题产生的根源——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健全、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是城市管理难的根本。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水平来看,大量的下岗失业职工和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解决生存问题,城市中的练摊人员并非都是农民,有相当一部分是下岗失业的城市居民,他们除了最低生活保障之外,就靠“练摊”来补贴家用。如果管理者的政策目标定得不恰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最末端的行政处罚权时就会遭到暴力抗法。如为了配合政府管理工作的“创卫”、“创园”等工作,行政执法局经常疲于应付,忙于奔波,但是城市管理的很多问题却还是没有根本解决。很多公共政策的问题、政策目标的设定以及涉及城市管理的种种公共问题的解决,是属于公共管理的问题,是政策层面的问题,需要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

(一)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的框架内,依法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系统的一部分,其设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建议地方各市政府有效整合政府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依法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政府的本级序列部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集中权力,强化配合和监督,将分散的行政执法权力、监督、制约职能优化重组,对现有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设置,通过整合职能、精简压缩地方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原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地方政府设立一级政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事务,向地方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到既有利益格局和条块关系的调整,涉及到权力重新划分和组织机构重组等一系列问题。法治政府要求权力和责任的对等。按照行政管理科学化和提高行征效率的要求,同一级政府所属的不同部门之间要求分工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所属的不同层级部门之间应当划分事权,确定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专属的权力,其所行使的执法权自原来的专业部门移交后,原专业部门就不再行使这些权力,具有行政主体地位,应当独自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遵循独立的活动规则,不再受其他部门的干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成立只是解决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冲突问题,但是,对于这种综合的、集中的行政权力运作过程中涉及到的运作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则需要地方法规以立法的方式予以明确和规范。建议在推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模式的同时,应该以地方立法的方式设立法定、科学的、高效的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保障综合行政政法权力的合法行使;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依据,为将来制定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法规打好基础,逐步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体制,使行政执法不断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打破传统的改革思维模式,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原本就是一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在现有体制下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改革的宗旨是促使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打破了传统的条条管理的弊端。现在很多地方提出的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上级部门找个所谓的“婆婆”或者“父母”之类的想法是典型的传统思维方式。事实上,不同层级的政府有不同的侧重面;只有对不同层级政府的功能进行定位,按照其不同功能特点,合理划分事权,解决好各自的错位、越位和缺位问题,把中央政府和省政府转变为以宏观管理和调控为主的“决策型政府”,把市、县、乡政府转变为以向社会、企业和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为主的“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才能有效得到解决。因此,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不仅解决长期以来的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实际情况,成立综合的行政执法部门,直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可以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地方政府应该重新认识行政管理职能,重新改组政府组织机构,使政府的权力和行政机关的职能既有简化又相对集中,合理配置权力资源。

(四)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

以跨部门的电子政务应用带动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探索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原则上与政府各部门协同业务相关的信息,应根据应用的需要免费交换与共享,以促进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和部门配合。通过跨部门的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探索政府部门之间协同办公、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体制与机制创新,带动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行政机关的前置管理环节,用信息化手段与其他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如许可、审批以信息共享的方式告知执法局,其他部门认为应该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的案件(行为)及时告知执法局。前置管理环节如果有违法行政等行为,执法局不去处罚,则有行政不作为之嫌疑;综合行政执法局如果发现其他相关部门有不依法行政的行为也会函告相关部门,从而形成执法部门与其他部门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格局。

(五)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理解、认识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义

由于全国各地的情况不同,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经验不足,个别地方的暴力执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因此,应该加强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宣传力度,加深社会公众对综合行政执法的理解。综合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过程中碰到的一些具有典型教育的案件,通过有关的电视或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对于一些地方的暴力执法现象不应该片面地报道,新闻媒体应该更多地从正面报道、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同时,通过广泛的宣传也促进全民的公德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法律意识等。通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环境,努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行政人事岗位工作职责 篇三

一、人事工作

1、每天对搜索广西人才网上招聘信息的简历投递情况,筛选招聘岗位的简历,安排适合的应聘者前来公司面试;

2、安排面试工作,告知用人部门领导面试时间。接待面试人员,填写信息等;

3、面试结束,综合面试官意见。面试通过者办理录用手续,上交入职申请表报总经理批示;

4、总经理批示录用后,办理员工入职手续,完善员工档案;

5、各部门人员异动手续的办理及人事档案的更。

二、考核事宜

1、每月5日前,收集各部门工作计划,上交部门领导报总经理批示;

2、每月5日前督促防损部、招商运营部上交部门人员排班表;

3、每月6日前完成上月公司全体员工考勤统计;

4、每月6日前完成上月公司全体员工用餐统计,核算用餐费用;

5、日常记录员工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员工各类请假、迟到、早退、出差、公出等考勤数据;

6、员工的薪资核算及福利申请发放作业;

三、行政工作

1、接听来电、传真,接待来访客(商)户;

2、每月统计各部门办公用品使用情况,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进行统一采购、入库、领用管理,并进行办公设备的维护;

3、协助招商运营部签订、传递租赁合同;

4、进行租赁合同、文件档案的管理,随时对租赁合同、文件档案进行更新;

5、完善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督促施行;

4.行政人事工作岗位职责 篇四

关键词:高校,行政机构,岗位说明书

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 往往是难以量化绩效和成本。高校行政管理中也存在人浮于事, 个别事件互相推诿, 工作效率不够高, 考核难等问题。这主要是因为高校的行政管理附属于教学、科研的管理, 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同时又有程序繁复、具体事务琐碎等特点。因此, 高校行政管理的人员编制数的核定、控制以及绩效考核往往是一个难题, 要研究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 笔者认为基础工作首先是拟定合理规范的高校行政岗位说明书。

一、高校行政岗位说明书的概念、特点和适用范围

岗位说明书, 是表明用人单位作为一个主体期望职员做些什么、职员应该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和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履行职责的总汇。高校行政岗位工作说明书根据高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在每个岗位中都应有一份独立的岗位说明书, 而且在编制时, 要注重文字简单明了, 并使用浅显易懂的文字填写;内容要越具体越好, 避免形式化、书面化。另外, 在实际工作当中, 随着高校的发展和壮大, 岗位说明书在制定之后, 还要在一定的时间内, 有必要给予一定程度的修正和补充, 以便与实际发展状况保持同步。而且, 岗位工作说明书的基本格式, 也要因不同的情况而异。

二、拟定高校行政岗位说明书的注意事项

1. 岗位应因事而定, 不能因人而设。

因高校中行政官僚化的影响, 人们对高校行政部门以及编制的划分, 往往是以处长、副处长、科长 (或主任科员) 、副科长 (副主任科员) 、科员等级别为第一印象, 设定岗位说明书的时候, 也习惯以级别为岗位依据, 将工作任务依级别分摊, 形成因人而设的局面。长此以往, 岗位说明书就处于被动的描述状态, 无法起到主动的作用。正确的方法, 如某个部门的岗位说明书, 因当是首先将整个部门的所有工作任务列出来, 然后将工作任务按照部门内部的科室划分而划分到不同科室, 再根据任务量的大小拟定工作人员的人数。如此划分后, 除了现有的岗位人员外, 一旦有人退休, 就可以通过将现有的工作任务再次划分, 适当调整每个人的任务量, 通过划分后的评估, 如仍然在可承担的范围内, 那么退休一人就不能成为需要新增人员的理由, 从而达到总体控制人员的目的。

2. 岗位说明书应描述具体的工作任务、完成目标且体现该项工作的上下链接。

岗位说明书的撰写, 应体现可操作、可对照。每个工作任务应用简练的语言清晰描述, 可以使未从事过此类工作的外部人员都可以一目了然的知道哪些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责。同时, 在描述工作任务的同时, 也应体现该项工作的上下链接。举例说明:某高校教师住房补贴的申请, 人事处负责开具申请人员本人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证明, 然后由申请人递交到后勤部负责接下来的申报手续。在人事处岗位说明书中, 涉及到此项工作的时候, 还会在最后提到“此项完成后, 转移到后勤基建处跟进”。如此就能使部门间职责分明, 也可以使办事人员知道在这个部门做完这一步后, 下一步到哪一个部门走。避免了部门合作时职责不分的情况。

3. 岗位说明书应同时明确该岗位的胜任标准。

从浅层面来看, 岗位的胜任标准是指根据岗位的工作要求, 确保该岗位的人员能够顺利完成该岗位工作的个人标准。从深度来说, 它可以是动机、特质、自我形象、态度或价值观、某领域知识、认知或行为技能, 且能显著区分优秀与一般绩效的个体特征的综合表现。岗位胜任标准的大部分内容, 往往是和岗位说明书一一对应的。

4. 岗位说明书的设置流程。

在一般的企业中, 岗位说明书是由人力资源部拟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省成本需要, 可以随时将某些岗位合并、拆分并且招聘或者解聘人员。高校的行政配置有其一定的功能划分的固定性、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较少等特点, 根据这种特点, 高校岗位说明书的设置应与一般的企业不同。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源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一个往来协商修订的过程。以部门的自我拟定为主, 人力资源部从整体行政结构的角度, 做适当的调整修改。修改后再次返回部门, 由部门再次提出意见, 如此反复协商后定稿。

三、岗位说明书对于行政机构设置的重要作用

1. 岗位说明书有力的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

高校的行政管理部门, 因为其部门间职责不明确, 人员臃肿, 带有一定的大锅饭心态, 容易陷入人浮于事的状况。使得办事流程不明确, 事情推进缓慢甚至被搁置。岗位说明书明确了行政事务的分配, 使得管理范围清晰, 责任明确。任何人都可以在说明书中明确事情的负责部门, 避免了人事推诿, 互相踢皮球的情况。

2. 岗位说明书较好的解决了行政工作的量化问题。

行政管理工作因其种类多、琐碎、讲究工作人员间的协同配合, 从而一向是被认为无法量化的。岗位说明书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责任, 使传统观念认为无法量化的行政工作可以变得清晰可控。

3. 岗位说明书可以为一系列的工作提供依据, 如绩效考核、编制设定、招聘、录用、目标管理、培训、晋升与开发等等。

(1) 为招聘、录用员工提供依据。岗位说明书里确定了岗位的任职条件, 任职条件是招聘的前提和基础, 每一个岗位都对其工作人员有独到的要求, 不仅仅是学历、专业等表面的东西, 还有岗位员工对职业的兴趣、潜力。 (2) 对员工进行目标管理。在对员工目标管理设计的时候, 依据岗位说明书所规定的职责, 通过岗位说明书可以很清晰、明确地给员工下达目标。 (3) 是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岗位说明书上对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为考核依据, 通过对员工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并以此作为任免、奖罚、报酬、培训的依据。 (4) 员工教育与培训的依据。对员工进行培训是为了让员工更熟悉工作内容, 更快适应工作要求, 因人因岗而异的对具有一定专业学历的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训。根据岗位说明书的具体要求, 有针对性的对各类职业进行不同的培训, 使员工尽快的融入工作, 提升在本职岗位上的能力和眼光。

参考文献

[1][美]ljeffrey A.Mello, 著.战略人力资源管理[M].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2004.

[2][英]迈克尔.阿姆斯特郎, 著.战略人力资源方法[M].华夏出版社, 2004.

[3]彼得·德鲁克.管理的实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4][美]理查德·L.达夫特, 著.组织理论与设计[M].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

[5][美]苏米特拉·杜塔, 让一弗朗索瓦·曼佐尼, 合著.过程再造、组织变革与绩效改进[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麦格劳一希尔教育出版集团, 2001.

[6][美]彼得·德鲁克 (Peter F.Drucker) , 著.管理:任务、责任和实践[M].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8.

[7]林荣瑞.如何选人用人育人留人[M].福建: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4.

5.浅谈如何做好行政文秘工作 篇五

摘 要:行政文秘工作是综合办公工作运转的中枢,负责办公活动各项日常事务的协调,行政文秘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水平对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想做好行政文秘工作,除了具备文秘工作本身的职业素养要求之外,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不同,要求的具体工作能力和素质也有所差异。本文针对行政文秘的工作性质,从加强行政文秘职业素质培养和行政文秘业务能力培养两方面浅谈如何做好行政文秘工作。

关键词:行政文秘;职业素质;业务能力

一、职业素质的培养

(一)思想政治素质

行政文秘所从事的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不仅坚决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平时的言行和思想上都要与党保持协调一致,对国家政策的时局和动态随时进行领悟,对于自己的工作有高度的自律性、自觉性、和务实性,对于领导布置的工作要充分领会领导的意图,脚踏实地努力去完成。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每个行业每个岗位必须具备的良好品德,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市场经济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同时带来了负面影响,使人们滋生了很严重的金钱主义人生观,钱成为了一切违法活动的根源,这种思想也严重影响了行政工作人员。我国的行政文秘工作没有一个统一的道德规范,更没有建立起一个健全的制度体系,缺乏一定的监管,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规范。因此对于我国的行政文秘工作人员,需要有道德标准来进行约束,这样我国行政文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才能有所规范,有所提高。

1.忠于职守

干一行爱一行,这是职业准则,行政文秘工作人员首先要热爱自己的工作,这样才能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才能很好的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对领导负责,脚踏实地的去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

2.诚实守信,遵规守纪

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文秘工作的首要条件之一,行政文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在做到守时、守信、守约,在工作中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违反工作条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严格律已。

3.待客热情,谦虚谨慎

行政文秘工作许多时候所代表的是领导的意见和意图,所以在待人接物方面要热情、谦虚谨慎。这是作为一名合格的文秘人员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在工作中要处理好与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调解矛盾,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下去。

4.注重仪表,注意言行

身为一个行政文秘人员,应该有良好的仪表,因为行政文秘人员代表不仅仅是个人更是企业的形象。不能身着奇装异服,出口成“脏”,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5.默默无闻,无私奉献

身为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时时刻刻为领导服务,时刻与领导思路同步。人们只看到领导的风光,而忽视了行政文秘背后的努力和辛勤。这是工作性质所决定的,优秀的行政文秘应该甘愿退在领导光芒的背后,默默工作,无私奉献,需要有博大的胸怀,能够安分守己,安心本分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三)心理、身体素质

做好行政文秘,就意味着除了要处理大量工作事物,还有协调工作人员人际关系,这就要求有坚定的信念和毅力,有很好的抗压能力,能够领会领导的意图,能够顺着领导的思路开展事物,处理事情需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二、工作能力的培养

(一)协调能力的提高

行政文秘是企业的调味剂,企业人际交往中的纽带。行政人员需要协调各种人际关系,对内,同事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协调,同事与领导之间的沟通。对外,企业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企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等等,行政文秘就是要竭力协调这些关系,能够平衡公司的人际的关系,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健康的工作氛围。

(二)创新能力的培养

身为行政文秘,除了站在领导的角度,还要站在员工、客户的角度上想问题,做一件事要全面多角度考虑,能够突破固定思维的禁锢,能够提出新的观点、新的问题、新的解决方法,积极推动工作进程,更加完善工作。

(三)能够随即应变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文秘往往会碰到很多突发状况,令人措手不及,在这种无章可循的紧急状况下,行政文秘需有具随机应变的能力,保持冷静沉着,判断准确迅速,处理果断,稳妥地解决问题。

(四)良好的信息处理能力

行政文秘经常全方面的收集各种资料,进行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还有出行路程,酒店票务等的,这些都需要准确及时的信息。行政文秘必须能够运用各种方法,来从繁杂的信息中提出自己所需要的。

(五)熟练运用网络来处理事物

各种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已经成为行政文秘最基本的技能,比如用 word纂写文案、公文,用excel来制定工资表,来编写各种表格,用PPT来制作会议演讲的内容,会一点PS技术,会用打印机打印扫描等等。文秘必须掌握这些最新的技术,必须在日新月异,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积极学习。

(六)培养加强文书处理能力

行政文秘经常要处理各种文案、公文等等,这就要求行政文秘的文笔较好,能够熟知各种公文的格式,能够理解领导的意图,将指示转化为文字。

(七)有一定的谈判能力

行政文秘必须要能够搜素收集有利于自己公司的消息,和对方的一切有用信息,参与制定谈判的细节和战略,布置出谈判会场,营造和谐气氛,协助谈判,缓解矛盾,辅助问题的解决。

(八)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因为行政文秘经常要协调人际关系,处理综合事务等等,这些都需要行政文秘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语言有说服力。而由于现在中国与世界接轨,行政文秘需要有良好的英语口语能力。

三、结语

6.行政人事专员岗位职责 篇六

1、协助人事部整理劳动合同档案、员工入、离职的办理;

2、在该公司主要负责薪酬绩效相关的数据整理跟踪工作。

3、处理公司内部行政事务,包括:考勤管理,会议记录,活动策划,资料汇总,数据分析,文件收寄、客户接待等工作内容;

4、组织团体活动,聚餐及外出活动、置办下午茶以及员工生日party、集体包场看电影等。

5、协助推进和优化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推行绩效考核有效落地,以提升组织和个人绩效;组织/半/月度绩效考核;

6、企业文化建设:1)构建企业文化宣传体系:公众号运营,风云榜,榜样人物宣传等;2)筹划员工关怀活动和文化墙建设;3)筹划大型员工活动(年会,总结会,团建等)

7、新员工培训:包含产品知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技能、转正与调岗协助。

8、其他临时公司分派的任务

行政人事专员岗位职责2

1.负责招聘工作,应聘人员的预约,接待;

2.负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

3.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宜

行政人事专员岗位职责31、利用公司现有招聘渠道开展招聘工作,确保邀约应聘者的到面率以及转

换率;

2、开展日常招聘管理与服务工作,筛选简历、电话邀约及面试,确保公司

空缺岗位所需人员及时到位,保证人才队伍供需平衡,达到人力资源优化

配置;

3、在领导指导下进行招聘效果分析,总结招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

善提升招聘效果,进行招聘数据分析报告;

4、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政人事专员岗位职责4

(1)负责招聘、应聘人员的邀约、甄选、面试、人员调配等工作;

(2)负责公司招聘渠道拓展和管理,利用各种渠道满足公司人才需求;熟练掌握网络发帖技巧;

(3)办理员工入职及转正手续、调动、离职等异动手续;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与管理;

(4)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节假日福利策划,团建活动组织;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以及各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人事专员岗位职责5

1.实施招聘活动,完成简历甄别、电话邀约、面试等工作;

2.负责员工入离升调手续的办理;

3.协助公司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4.负责公司考勤工作;

5.协助员工生日会等文化活动组织与跟进;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行政人事专员岗位职责61、负责所属部门员工招聘、面试、扩大团队规模

2、学习金融产品知识以及理财技能从而给部门所属客户进行理财分析

3、对本部门新晋员工进行专业金融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4、负责团队员工进度跟踪,收集上报

行政人事专员岗位职责7

1.根据公司招聘需求执行招聘计划,满足公司的人才需求;

2.发布职位需求信息,收集简历,组织简历的初步筛选及测评,安排面试;

3.登记数据文档

进行分类

7.试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完善 篇七

关键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问题 对策

一、某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概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逐步提高,民商事领域的社会矛盾得到凸显,并越来越多的以诉讼形式进入到司法领域当中,给我们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06年到2011年期间,该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9件,提请(含建议提请)抗诉68件,提出检察建议23件,息诉28件。在提请(含建议提请)抗诉和提出检察建议的91件案件中,到目前为止上级检察院采纳62件,提出抗诉54件,经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45件,调解3件,省院作出不抗诉决定3件,和解2件,法院裁定撤诉2件,维持原判1件。

二、某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经验

(一)始终坚持以抗诉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中心

抗诉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主要手段,该院在民行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抗诉为中心,全面贯彻“三三制”原则:即“敢抗、会抗、抗准”的三抗方针和“一要判断正确,二要抗点准确,三要说理明确”的三确标准。

(二)探索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方式,提高办案效率

再审检察建议引起再审,不仅减少了办案环节,缩短辦案期限,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减轻案件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增强了法律监督的实效。该院在现有法律不很完善的情况下,逐步探索、不断总结再审检察建议这种监督方式。

(三)认真做好息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权威

在坚持对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裁判进行抗诉的同时,努力做好息诉工作。对于当事人确知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受到不公正对待一时得不到处理而申诉的,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意愿,尽量促成和解,减少诉累;对于当事人不知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而申诉的,积极围绕判决内容,吃透问题、找准法条、说理到位,讲清审判机关裁判正确的理由和根据,促其服判息诉;对于法院的正确判决,申诉人认为有理而申诉的,努力化解对立情绪,与其心平气和的交流,用情、理、法阐明审判机关裁判正确的法理所在;对于当事人虚构假象而申诉的,明辨是非,严格把关,慎重处理,防止检察权的滥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民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该院近年来大力提升民行部门的人才配备,选拔工作能力突出、理论知识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科室负责人,并从新考录干警中抽调两名硕士研究生进入该科室,增强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办案力量。此外,该院还认真抓好干警业务培训,先后举办了“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培训班;同时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办案工作流程和规程、办案质量保障体系、民事行政检察申诉案件息诉工作办法、提请抗诉案件集体讨论和两级汇报制、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立法过于原则、“两高”没有统一认识。《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虽然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权,但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便于检、法两家实际操作的具体规定。多年来,“两高”始终没有联合下发有关司法解释,制约了检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能的效果。

(二)案件来源少,法律监督职能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诉要求再审,但没有规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虽然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了明文规定,但其影响力远远不如基本法,对检察机关的这一职能,知道的当事人甚少,这就造成了一方面是当事人有理无处诉,有冤无处伸,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却案源稀少,无案可办、无案可抗,使民行工作陷入被动。

(三)监督检查方式单一,有效监督检查机制尚未形成。一是检察机关系统内部对民行检察管理尚不够到位。民行检察窗口未直接面向当事人,群众寻求民行检察救济时一定程度上存在门难进的问题;二是民行检察手段和方式仍需进一步探讨和完善。检察院有时仅凭调卷难以满足办案需求,但又未能建立听取当事人、代理人相关阐述和意见的听证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行检察的实效。

(四)民行检察工作的外部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检察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民行工作联络站的建设还不够规范,联系范围还不够广泛。

四、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对策

(一)大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改变“重刑轻民”的传统观念,加深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理论和民事实体法的研究,在理论指导下科学地、开创性地开展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二)不断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践,促进立法发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原则性的规定,不利于实际操作。加强检务实践,进一步完善民事行政抗诉机制、以法律形式确定再审检察建议的地位等,促进立法层面上的发展,成为当务之急。

(三)广辟案源,做好“三个延伸”。一是把工作向前延伸,加强宣传,找案源。我们要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信任度,激发他们申诉的热情,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二是把工作向外延伸,主动出击,挖案源。要经常性地加强与律师的联系,并采取聘请民行检察联络员的办法,从他们手中获取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三是把工作向内延伸,齐心合力,抓案源。民行部门人手少,单靠民行部门寻找案源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全体干警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下好全院“一盘棋”,形成人人参与,群策群力挖案源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方式,突出解决社会管理问题的针对性。通过与法院会签有关规范性文件,探索开展对执行、调解活动中以及不适用再审案件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司法改革措施,积极支持和协助法院有关工作创新。

(五)民行检察部门应积极探索行政诉讼监督的方式和途径,提高行政诉讼监督水平,深入研究行政诉讼的特点和规律,重点解决行政诉讼中有案不立、有法不依等问题,畅通行政诉讼渠道,保障行政诉讼依法进行。

8.档案行政指导工作浅析 篇八

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推行行政指导的重要性

1. 行政指导是档案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必要补充。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与社会生活迅猛发展, 新的档案行政需求不断增加, 虽然档案部门在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 但也不可能突破立法原则与程序, 随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来满足这种需求。因此, 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档案行政立法滞后、档案“法律空域”的现象, 这就需要行政指导及时灵活的补充和替代功能加以调整, 以弥补纯法律手段的不足。

2. 行政指导能有效地预防和抑制档案违法活动。

档案违法行为大多是由于档案行政相对人对档案工作不重视, 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 档案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差、业务能力低、责任心不强、对档案法律法规、工作内容和标准不了解等原因造成的。这些完全可以在违法行为没有形成或尚处于萌芽状态时, 利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消除, 以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 行政指导充分体现了档案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要求。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档案事业的主管机构, 承担着对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 组织协调, 统一制度, 监督指导”的职能, 在档案知识、信息、政策的掌握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主体优越性, 档案部门如通过行政指导将其掌握的信息传授给行政相对人, 将会有效引导和促进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另外, 行政指导是一种非强制性的“柔性”行为, 它的实行注重与行政相对人的相互沟通和协调配合, 并且必须获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 这种行为方式与“刚性”的行政法律行为相比更容易被人接受, 也更符合大众心理和社会需求, 从而提高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的意识, 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一种相对融洽的合作关系, 体现了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我国档案行政指导工作的现状

档案部门实行行政指导有着良好的实践基础。我国档案法制工作起步较晚, 在建国后到1987年《档案法》颁布实施前, 档案工作基本上处于“法律真空”的状态。在这种情形下, 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行政人员对档案行政职能的行使基本上是通过示范、劝告、建议、协商、政策指导、提供知识、技术帮助等行政指导的方式进行的, 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当今的新形势下, 进一步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创新行政指导方式, 加强档案行政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档案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档案行政指导工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重执法、轻指导, 档案行政指导职能被弱化;缺乏创新意识, 指导的方式单一, 方法落后;缺少理论研究, 没有意识到行政指导在档案行政管理中的重要性;行政指导执行人素质参差不齐, 导致相对人对指导缺乏信任;混淆了行政执导与行政执法的区别, 把行政指导当成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活动来开展;行政指导的随意性太强, 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 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档案部门行政职能的发挥, 阻碍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档案行政指导工作的几点建议

1. 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为档案行政指导提供组织保障。

《档案法》颁布实施后, 我国档案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行政法律行为成为档案部门管理档案事业的重要方法, 行政指导职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因此, 必须首先要在思想上和制度上提供保证。一是部门领导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档案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 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档案部门转变重执法轻指导的行政观念;二是加强领导, 指定专门的领导和机构负责行政指导的理论研究和具体落实, 如以采取以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处室成员为负责人的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行政指导工作的统筹领导, 组织实施;三是明确责任, 把行政指导工作列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考核目标, 与部门的工作业绩挂钩, 保证行政指导工作的落实。

2. 健全制度, 完善机制, 加强档案行政指导工作体系建设。

档案行政指导工作形式多样, 方式灵活, 内容全面。我们只有将其制度化、系统化, 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取得最佳效果。一是行政辅导制度。对行政档案对人进行档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辅导, 使档案行政相对人对自己在从事档案工作中的权力、义务及应遵循的标准、程序有明确的了解。二是行政提示制度。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 告知或提醒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 预防违法行为发生。三是行政建议制度。对档案行政相对人在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缺失或违法化倾向, 或在处理违法行为的同时, 向当事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发《行政建议书》, 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督促其规范、科学、合法地从事档案工作。四是行政警示制度。对无严重后果、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等档案违法行为, 通过警示教育的方式予以制止, 让相对人认清利害关系, 自觉改正违法行为, 防止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五是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处罚案件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设定期限进行回访, 督促落实纠违措施, 巩固行政执法效果。

3. 明确程序, 加强监督, 为档案行政指导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保障。

档案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管理方式, 它的实施必然会对行政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 为保证行政相对人利益, 防止乱指导、瞎指导现象发生, 必须加强行政指导程序建设。行政指导一般分为针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的指导和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指导。在针对不特定相对人进行行政指导时, 应通过调研, 制定出可行性方案, 然后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 经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并在实施后及时总结经验;在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指导时, 应先选定合适的指导对象, 征得对方的同意和配合, 然后深入调研, 拟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帮助相对人达到预期目的, 最后进行回访总结。同时, 档案行政部门在指导过程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征求意见书》、《行政提示书》、《行政建议书》、《行政告诫书》等行政指导文书对行政指导程序进行规范和完善, 以保证行政指导的合理性、合法性, 达到在行政指导过程中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目的。

4. 总结经验, 积极创新, 为档案行政指导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档案行政指导的灵活多样性为其发展与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 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学习借鉴、调查研究、分阶段总结等方式, 积极探索富有创新性、实用性、前瞻性和档案行业特色的行政指导模式, 不断地为档案行政指导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5. 加强培训, 深入调研, 为档案行政指导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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