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工委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4-09-30

关工委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精选9篇)

1.关工委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一

工读学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调查报告

一、xx学校的概况

厦门市xx学校11月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建校,4月正式开办。工读学校由市教育局主办、市公安局和司法局协办,并派员参加管理工作的一所特殊学校。它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接受工读教育的学生改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并掌握一定生产劳动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合格公民。在校学习期限一般是一至三年,参照原来的文化程度,将72名在校生编为初一、初二各一个班,初三年段两个班,学籍仍保留在原学校,其进入工读学校的经历不记入学籍档案。毕业后由原校发给毕业证书,并一视同仁参加升学考试,在校生按同等初中收费,另收生活等费用450元。工读生毕业后,学校还有一年时间对他跟踪,发生问题,还要帮教。

五年多来,xx学校先后接收工读生372名,从其中145名调查的错误、违法性质来看,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长期旷课,夜不归宿,严重违反校规的19名,占13.1%;二是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对抗辱骂老师的31人,占21.38%;三是有偷盗、赌博、抢劫、勒索行为的85人,占58.62%;四是有流氓习气,挑逗女同学,直至犯有两性错误的6人,占4.14%。

几年来,xx学校认真贯彻“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造就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对在校生要求集中食宿,实行半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进校三个月不让回家,切断社会关系。在管理教育中坚持严格管理和耐心说服教育相结合;在课程安排上,以部编教材为主,正课教育与社会辅助教育、适当劳动锻炼相结合;在教育方法上以表扬鼓励为主,坚持表扬鼓励与批评惩诫相结合。全体教师既是传道授业的师长,又是他们学习生活的密友。几年来,他们在教育挽救这批后进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明显的成绩,把这批处于犯罪边缘的后进生中的.大多数改造成好学上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好孩子。据已经离校的83名工读生调查,已拿到毕业证书的有34名,占离校总数的40.96%,有44名工读生因表现好,学习进步,被批准返回原校就读,占离校总数的51%。还有2人入团,1人入党参军。原工读生林某某,去年毕业后考入某中等专业学校。当他拿到入学通知书时,激动地哭了。他说:“我是个浪子,我所以有今天,是老师帮助教育的结果。”初二年段阮某某的妈妈一再夸工读学校办得好。她说:“是xx学校挽救了我的孩子,现在小阮的学习成绩不仅是公认的好,还学会了洗衣服,干劳动活。放假一回到家,就帮助家里干这干那。”现在她对孩子的前途充满了信心。

二、在校生犯错违法的根源

从现有在校的72名工读生的年龄来看,大部分是十三、四岁的孩子,最小年龄仅12岁,最大年龄也才16岁,他们是怎样走上错误违法道路的?从59名犯有各种错误违法行为工读生来看,大部分都可以从他们的家庭和家教中找到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种情况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发展和健康成长。一是家庭结构不健全。有父无母或有母无父,或父母双亡或父母离异。这种不和谐的家庭在小孩的心理和性格形成上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家长丧失或缺乏监护管教能力。使这些小孩长期无人管束,致使他们为所欲为恶习不断。三是溺爱娇惯型的。使小孩从小养成娇横行为,无心读书,大把花钱,无钱便勒索同学。四是双职工、双劳力型的。家长平时没精力管,听之任之,孩子出了问题又不够冷静,态度粗暴,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和家长对立。

2.关工委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二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2006 年,费县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24 起,涉案少年 36 人,占公诉案件总数的 8.7%,在故意杀人、防火、抢劫、强奸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中占 36%,比去年同期增长 17%。通 过对上述案件的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未成年人 犯罪呈现以下“四多” “两低”特点: 一是侵财案件多。受社会上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影响,一些没有钱花我的未成年人为 了享受或上网,不由自主地产生了夺取和占有他人钱财的念头,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在今 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侵财案件 13 起,涉案未成年人 29 人(其中抢劫案件 9 起,盗窃案件 4 起),占案件总数的 54%。二是共同犯罪多。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的年龄阶段,决定了势单力薄,求众好胜的犯罪心 里。他们通过结伙,相互壮胆,增加安全感,减少恐惧感,在同伙之间,互相利用,互相依 存,因此团伙作案较多。在调查的 24 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的 12 起,占 50%; 在其中的 9 的抢劫案件中,全部为结伙共同犯罪。三是突发犯罪多。青少年是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生理发育快,心理状态不 够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冲动,当遇到某种偶然事件的诱惑和激发等情况往往缺乏思 考,不顾后果,违法犯罪。四是学生受害多。9 件抢劫案件中,其中 5 件是针对在校学生的,达 55%之多。因抢劫 属于暴力犯罪,而未成年人对自己的犯罪能力有一定的估量,他们不敢以成年人为抢劫对象,因此便选择了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在校学生为对象实施作案。同时由于在校学生往往胆小怕 事,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在受到外界侵害时不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往往以息事宁人,破 财免灾的态度屈从于犯罪分子,使得作案人容易得手。五是文化程度低。涉案 36 位未成年人中,均为初中以

下文化,其中只有小学文化的占 38%,他们大都属中途辍学,闲散在社会上,文化程度低下,缺乏对事物应有的分辨能力,对人生观的认识模糊,导致走上犯罪道路。六是犯罪年龄低。在 24 案 36 人中,年龄为 17 岁的 12 人,16 岁的 14 人,15 岁的 6 人,14 岁的 4 人,平均年龄 16.2 岁,17 岁以下的占 66%。过去,未成年人作案的高峰年 龄,以 17 至 18 岁年龄段为多。从调查情况看,17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犯 罪年龄呈现低龄化。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通过对该 24 起案件进行认真阅卷、座谈讨论,走访调查、分析研究,认为青少年成长 过程中的犯罪现象来源于家庭、学校的消极教育和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一是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根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家 庭不良环境和父母对子女的管理教育不当,是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主要表 现在:(1)家庭对子女放任不管。有些父母整日沉湎于事业和挣钱,而忽视了对孩子的培养 教育,任其自由成长,对子女所作所为关心较少,这些孩子由于缺乏家庭教育,辨别是非的

能力差,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容易走向邪路。(2)家庭忽视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有些孩子的父母只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好坏,而对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却关心的很少,往往娇 宠袒护子女,使孩子从小形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惯和任性自私的性格,当其不断增长的要求得 不到满足的时就很容易采取犯罪的手段。(3)缺乏家庭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在调查的 36 名少年犯中,有 6 人来自缺陷家庭,这种家庭越来越多,子女缺少父爱或母爱,在这种 家庭中成长的青少年,极易形成一种被扭曲了的内心世界。另外,缺陷家庭的子女在社会上 处于一种特殊的不平等地位,得到不公正的待遇,他们可能会变得孤僻、不合群、冷漠、粗 暴、内向、冲动、自卑、报复心强等,对家庭、社会产生厌恶情绪,以至走上犯罪道路。二是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1)近几年来,学校在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上作 出了很多努力,但也存在一些缺陷,具体表现在:缺乏现场氛围的法制教育,部分学校存在 注重文化教育忽视道德教育。教师因此把升学率作为硬任务,思想教育是软任务。个别教师 只重视名次靠前的学生,放任了差生的管理,因而工作中不能做到教书于育人并重。部分教 师育人方法单一,未能注重学生的心理问题,缺少心理疏导的措施和方法。(2)校园周边环 境的不良事件,影响着其他学生的健康成长。一些问题若能得到及时的发现、治疗和

和排除,会使得他们中的一些人的认识和观念走上歧途。3)(多数农村中学生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部 分初中辍学)后回家务农,而学校缺乏职业技能教育,回乡就业的学生一般都缺少一技之长,年龄偏低,体力不能适应农业生产,智力劳动的价值又体现不出来,难有作为,导致毕业回 村后容易无所事事,而易滑向歧途。三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及不良文化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进 步,但也同时推动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滋生。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 界观的养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判断是非的能力,受不良风气的影响,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不良文化环境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罪魁。近年来,网络等传播手段的加快,使未成年人接受 外部信息的范围扩大,一些渲染色情暴力、打架斗殴、渲染江湖义气等传播犯罪手段的色情 网络作品和书刊及音像制品乘虚而入,对于心理上尚未成熟、是非善恶判断标准不清、盲目 崇拜、渴望尝试的青少年诱惑特别强,这些不健康的东西对孩子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片中 大肆渲染的作案手段,无形中也对未成年人起到了教唆的作用。高消费的舞厅、酒家、电子 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随时诱惑、刺激着青少年的心灵,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娱乐场所 的部分经营者惟利是图,对未成年人来者不拒,开始青少年将父母给的早餐、午餐省下上网,玩游戏,当他们玩上瘾时,就会为筹集资金而走上邪路。我院审理的 24 起未成年人犯罪案 件中,有 5 起是因没有上网费用而抢劫作案。

3.关工委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三

戴秀英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总体数量增长迅猛,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从2000年以来,中国各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增长率超过了我国GDP增长率。2007年中国未成年研究中心研究报告指出,“十五”期间我国未成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未成年罪犯五年间增长 12.6%,未成年人犯罪增长情况更为突出,五年间上涨 68%。未成年人犯罪逐年递增的趋势向社会拉响警钟。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6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8%。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自身前途、亿万个家庭幸福,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民族兴衰。

2009年宁夏医科大学和农工党中央妇委会联合部分省市妇委会组成“未成年人犯罪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课题组,在全国部分省市对近三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调查,资料收集覆盖全国11个省市105个县市区,走访了公、检、法、司及部分镇(街道)、学校,接触了部分未成年人罪犯和家长,整群抽样正在少管教所服刑的3000名未成年犯进行调查问卷。2009年9月8日-11日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全国妇联副主席汪纪戎带领农工党中央妇委会,在宁夏医科大学的支持下,对宁夏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了调研,与宁夏司法厅、公安厅、法院、检察院、团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未成年犯罪研究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细致的座谈,收集了大量的数据资料。课题组对其因素进行深入分析,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我国国情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探索我国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对策,为我国及当地政府综合有效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提供理论及实践依据。

一、我国11个省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突出特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十七高特点

本组调查结果显示:犯罪人数逐年上升,平均每年上升11.2%;农村高于城市四倍,农村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调查总数的79.8%;西部高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未成年犯家庭经济困难比例高达71%;未成年男性罪犯居多,占调查总数94%;失学和辍学未成年犯比例高,占未成年犯罪总数的93.9%;“留守少年”犯罪比例高,占未成年犯罪总数的68%,其中农村占74.1%;团伙犯罪比例高,未成年犯中与他人一起违法犯罪占 83.1%;犯罪类型以侵财为目的案件比重高,盗窃、抢夺、抢劫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总数83.1%;犯重罪比率高,杀人、伤害、抢劫、爆炸、强奸等犯罪占调查总数68%,犯罪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未成年犯在校期间,接触有不良行为的同伴比例高达84.6%;未成年犯的家人中有不良行为的比例较高,家人经常打架斗殴、打麻将、玩牌、赌博、家人被拘留、劳教或劳改过占72.3%;受过家长辱骂、体罚、家庭暴力伤害比例高达92.3%;家庭关系紧张,与家长不能沟通比例高达91.5%,感受不到家庭温暖66.2%;犯罪前,发生过不良行为的比例高达89.1%,有过吸烟与喝酒经历占96%,12至14岁初始发生比例最高;犯罪前,频繁接触网络比例高达81.8%,未成年犯因网络成瘾或受网络色情、暴力内容影响而诱发盗窃、抢劫、杀人等严重犯罪40.8%;未成年犯实施犯罪时,没有想到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比例高达69.4%,不清楚自己行为触动法律占46.6%;上学期间经常或有时被老师训斥、讽刺挖苦、打骂和惩罚比例高达91.1%;没有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比例高达60.1%。

(二)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七低特点

本组调查结果显示:犯罪低龄化,平均年龄14岁-15.4岁,14至16岁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占80.9% ;未成年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95%为初中以下文化,其中小学文化占24%,初中文化占72%,高中2.8%;两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晓率低,18%的家长知道这两部法,但是对具体内容都不清楚;未成年犯在校接受过法制教育仅占20.4%;未成年犯父母文化程度低,小学和文盲的比例占69.6%;学校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环节薄弱,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心理健康教育处于起步阶段,“问题学生”在学校多受歧视,辍学流入社会;家庭教育“失当”,家长对孩子盲目溺爱、疏于管教或过于严厉等容易引发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会文化场所奇缺,适合其特点的文化场所严重不足,社会法律保护环节薄弱。

(三)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有八个不同特点

犯罪突发性大,事先很少预谋;犯罪动机简单,手段残酷;犯罪常因为小事引起,当场动武,行凶杀人;犯罪胆大妄为,缺少法制观念,不顾后果;犯罪明目张胆,对同龄人影响和感染力大;犯罪人数不多,社会影响恶劣;犯罪团伙哥儿们义气重;犯罪的反复性大,但可塑性大,改造有望。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本组调查结果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是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自身因素

未成年人心理发育不成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特殊时期阶段,表现心理发展的不成熟特性,人生观、道德观、法制观都处于未成型的阶段。辨别是非的能力低,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自控能力较差,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己的心理冲动;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不强,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使他们难以谋职,社会经验不足,一旦生活出现困境时很容易就走上犯罪道路。

(二)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失当”、家庭关系“失和”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结构残缺,关系恶化、气氛恶劣,未成年人缺少父母的关怀,感情受挫,容易导致未成年人个性扭曲或畸形;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对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家庭教育失当,方式简单、粗暴,疏忽与其沟通交流,溺爱放任、粗暴打骂,未成年人心灵受到创伤,产生恐惧心理,常常会选择逃逸、远离家庭,在同龄、同经历的人群中寻找同情和温暖;家庭教育重视不够家长监护不力。父母为生计忙于奔波,无瑕照顾子女生活和学习,“留守儿童”得不到良好的家庭监护和教育,部分少年学业荒废,一旦遭到坏人的引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三)学校因素

学校教育中存在的偏差,是促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有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抓智育,忽视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对差生放任自流,成了家长训斥、同学看不起、老师不关注的对象。对思想差、学习差的双差学生轻视、歧视,动辄开除、劝退,将他们推向社会,致使大批学生失学、辍学、自暴自弃,成为闲散未成年人,他们处事的盲目性和无知性很容易被社会上坏人引诱利用,在犯罪分子的拉拢、教唆下,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本组研究资料表明,失学辍学问题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明显,有六成未成年人罪犯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社会因素

对不良文化管理不到位。不良的文化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起到催化剂的作用。暴力、色情、黑社会等内容的游戏卡、网卡、书刊杂志、影视作品在各种影视厅、网吧、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到处都有。未成年人长期沉迷于这些场所,产生模仿心理从而走向犯罪。有些未成年人长期痴迷于网络,由于缺少上网费用,而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政府对未成年人的管理严重缺位。辍学、待业的未成年人在社会上放任自流,基本处于失控状态,政府有责任对他们加强管理,目前国家没有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机构,负责对离开学校的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一遇不良因素的诱惑他们就会误入歧途。各地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多是无人、无编、无资金的“三无”机构,为民间社团组织,会长多为当地司法部门领导兼任。

三、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

(一)完善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

1999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过10年,随着我国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型的趋势。闲散未成年人、离异家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较高,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流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未成年人的网络违法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现有法律、法规有的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建议修订和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内容相衔接,并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增强法律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保护

一是实行暂缓起诉制度。对于已构成犯罪,罪行较轻不宜直接作出不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可以责令他在一定时间段内履行一定的义务劳动,他完成了这种义务,就不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二是审判时适用简易程序并尽量减刑。尽量少判监禁刑,把更多的未成年人罪犯放到社区进行改造和矫正,给他们更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减少社会歧视;三是建立“前科消灭”制度。通过一定程序注销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从而恢复他正常的法律地位。使未成年犯罪者能顺利地回归社会,重新做人,为他的升学、就业、参军创造更公平的机会。

(三)发挥学校的重点教育作用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列入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地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学校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学校应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教育,在他们思想深处牢牢筑起抵御社会上消极因素侵袭的大堤;学校的法制教育须长期化、制度化、科学化,学校应当设置法制教育必修课并纳入教学计划,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学校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积极措施和帮教,不要把“双差生”推向社会犯罪的边缘。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矫治有心理障碍学生,减少意外事件发生。

(四)重视家庭预防的作用

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道路,家庭的责任不可推卸,必须从家庭中开始强化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预防。倡导和鼓励各级妇联组织、共青团组织、各地教育管理机构和学校,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高家长自身素质,使家长正确认识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以身作则,强化家庭教育功能,重视家庭教育。给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对其进行管制和约束。对子女的任何越轨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制止,不能姑息纵容,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走向歧途。同时,父母对子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寻根溯源,寻求国家和社会的帮助。

(五)加强社区教育,优化外部育人环境

加强失学、失业、失管状态的闲散未成年人的管教工作。对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父母双亡家庭子女、父母均外出家庭子女、单独外出打工的未成年人及辍学的未成年人,社区应负起责任,成立帮教小组,想方设法切实解决未成年人再就学和就业问题,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他们的思想变化,及时施教,预防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做好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罪犯的帮教工作。社区应建立相应的帮教机构,实行对口管理,组织未成年人罪犯参加社区的公益劳动,通过实施人性化的惩戒达到改造的目的。社区应注重解决未成年人中“两劳”释放人员的就业问题,认真执行“不歧视,给出路”的政策,巩固改造成果。

(六)铲除诱因,净化社会环境

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团省委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能够相互交流,相互学习。

下面我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们作一简要汇报:

随着社会的转型、经济的发展, 城市流动人口大幅度上升,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市场经济在促进经济全面进步的同时,也带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已主义等消极的价值观念,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仍在扩大,农村家庭父母进城务工子女留守或过早放弃学业进城谋生,一些无业青少年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等,导致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严峻,针对以上形势,我们具体做了下面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结构,提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组织保障

为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建立了专门由综治办、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妇联、团县委等部门组成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团县委书记任主任。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为青少年远离犯罪、遵守法纪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

发挥法制校长作用,全县165所中小学全部聘请了以政法干警为主体的法律副校长,同时组建了以老政法干警、老教师、老党员为主体的校外法制辅导员队伍,紧贴学生实际,以宣传“知法守法、远离危险、远离犯罪”为基础,以“远离危险、远离犯罪”为主要内容,深入各中小学定期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同时,由县公安局民警、司法局同志不定期向师生汇报近期县域内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并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组织学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青少年维权法》等相关的法制法规,使师生及时了解当前违法犯罪的状况,进一步敲响警钟,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的意识及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在暑假期间,向学校学生发放暑期自护常识彩页,增强他们的自护意识。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着力提高全县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增强全县青少年的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意识。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使其掌握必需的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三、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消除青少年成长中的不良因素近年来,我县在强化对在校学生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上,把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作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手段。每年由县综治办牵头和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参与,开展两次以上全县范围内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顿行动,大力整治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保持“扫黄”、“打非”的高压态势,净化文化市场,坚决减少杜绝违法违规经营。特别加强了对校园周边“三厅一室一吧”的治理整顿工作和经营业主的法制教育,对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突出的情况,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查重 处违规网吧,团县委联合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打造和谐假期,确保消费安全”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各网吧、棋牌室、游戏厅等青少年主要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整治,检查各类经营户150余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未发现黑网吧和无证照游戏厅。

四、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构建青少年维权机制 坚持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载体,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完善创建办法和各行业创建细则,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如:公、检、法、司等部门在打击犯罪、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及时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建立了闲散青少年教育帮扶机制。依托青年信息数据库,将社区14-28周岁青年档案分为“就业”、“创业”、“闲散”三类,对于“闲散类”青年,我们将其进一步细化为红、黄、绿三类:红色代表有过犯罪前科的青少年,通过散发法律资料、小册子,建立宣传栏、利用赶集时机宣传法律知识等方式,营造青少年学文化、学法律的良好氛围,通过“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对那些犯过错误的青少年定期谈话、跟踪考察,帮助他们重树生活信心,鼓励其重新走进校园,避免再次违法犯罪;黄色代表有不良倾向的青少年,我们会同司法所工作人员到青少年家中进行面对面交流,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正确引导,潜移默化地提高青少年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绿色代表待业青少年,我们积极协调劳动局等部门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各种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尽快解决就业。今年1-10月份,县法院判决18周岁以下青年2人,占总人数的2.3%,同比前三年下降5.4%;全 县审判机关判决25岁以下青年28人,占判决罪犯总人数的31.8%,同比前三年下降 10.2%。

五、关爱青少年弱势群体,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我们牢固树立大维权观念,着眼于不同青少年群体的需求,整合社会资源,积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做好事,在服务中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服务青少年的学习需求,大力实施了希望工程,争取到各类希望工程救助金18.06万元,救助贫困学生196名。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把服务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有效地服务,满足了青少年的基本需求,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社会和自我,疏导了他们的情绪,消除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潜在因素。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还要继续努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加强预防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在继续扎实作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继续增加教育宣传活动次数,大力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创造性的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工作,不断提高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整体水平,创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使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5.关工委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五

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人犯罪呈明显上升之势。2007年3月中旬,在县公安局进行调查,以数据统计为主,个别走访交谈为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现状

据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我县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绝对人数急剧增长。据公安局提供的情况统计表明,截止2006年11月14日,全县该年度的未成年人涉案人数为46人,而96年全年未成年人涉案人数为6人,增长近8倍。未成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超过10%。被批捕的未成年人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或因各种原因不再读书的在社会上流浪的青少年,或刚从学校毕业走上社会不久的学生。

二、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2006年未成年人最低的犯罪年龄为12岁,未成年罪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比1996年下降了近1岁。14岁至16岁的未成年罪犯占全体未成年罪犯的74.6%,刚刚进入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未成年罪犯占全体未成年罪犯的22%,还有两个未满14周岁。

三、犯罪团伙化。目前,我县未成年犯罪有近50%的是属于团伙作案,一般是校园帮派,以学生为主体,三五成群,在校园内作案或在社会上盗窃为主。最多见的是在校生与社会上的流浪青少年或成年人混在一起,带有一定的黑社会性犯罪组织的雏形,如2001年某镇的12人抢劫团伙即是属于这一类型,这一种团伙活动范围比较大,主要是在社会上频频作案。

四、犯罪类型多元化。1996年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盗窃罪、抢劫罪、流氓罪三种,但自从进入2000年以后,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罪、抢劫罪、敲诈罪等侵犯财产性犯罪,2001年未成年人犯盗窃罪的11名,占未成年人犯罪的27.5%,犯抢劫罪的25名,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2.5%,还有为数不少的小学生被同校或初中学生威胁、抢劫之后因各种原因而不敢报案或不愿报案(某镇派出所为了保护一学校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免受打劫,不得不在几处必经路口安排便衣巡逻)。同时伤害罪(包括故意和过失)、杀人、强奸、奸幼、绑架等恶性案件在未成年人中也时有发生,2001年谭家山镇在校学生杀人案和2006年梅林桥镇抢劫杀人案即是例证。

五、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复发率高。某镇中学有6至7个十三、四岁的初中学生频频抢劫本校学生,并经常到城镇区行窃,多次被当地派出所抓住并给予了相应处罚,但出来之后他们不但没有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厉,有家不归,四处流浪,抢劫、盗窃,其心态、手段更加成熟、老练,大有一副无所谓的架式。更有某男生在被判故意杀人罪入狱后,无视法律的存在,欧打监内人员,破坏监管秩序。

原 因 分 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讲,未成年人生理发展迅速,个人意识增强,反叛心理较重,自我约束力较弱,心理构成易变,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往往只重事物的表面,易接受暗示,多盲从,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刺激欲,喜欢模仿。加之,大多数的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又极为淡漠和贫乏,正是犯罪心理学专家称之为“危险年龄”阶段。

客观上,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也有较大的影响。

首先,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有强烈的引导和暗示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传媒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与日剧增,电视的普及,网吧、电游室的泛滥,各种不良信息铺天盖地。目前我县有登记注册的网吧41家,电游室42家,歌厅66家,不在册的则更多,几乎每个乡镇都有,特别是县城,网吧、电游室、美容美发屋、歌厅满街都是,根据我们的暗访,全县城没有一家网吧、电游室在显眼处摆放“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未成年人不得

入内”的标示牌,相反还列出各种优惠吸引县城的学生参加。据不完全统计,县城电游室、网吧中60%以上的参与者为未成年人,有的甚至还只有七八岁。他们有的玩得彻夜不归,有的在网上玩电游、聊天、看带有一定意思的“信息”、看电视剧等。再者,电视剧、电影、小说等媒体对暴力、凶杀、色情等情节描绘得细致入微,未成年人大受刺激,以身试法去实践,从而走上不归路。

其次,法制教育不力致使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淡薄。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的庭审时,一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家长)非常沉痛地当庭陈述:……我们都不懂法,学校里又没有教,我崽伢子不知道那就是违法犯罪要关起来……。当然这位家长的话失实,初中开设了法律知识课,但那种知识的讲述是纯课本的,纯理论的,抽象化的,既没有告诉未成年人在法律范畴中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什么是违法犯罪,作为未成年人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某中学一伙男生专门抢劫当地一小学的学生,其中一位在班上平时表现、学习都不错,一天那一伙人又对他说:“哥儿几个没钱了,去弄几个钱来花花,走。”他回答说:“我作业没做完,就来,你们稍等一步。”是的,作业没做完,老师会说,他们知道,但违法犯罪,法律会制裁,他们却不知道。学校的“教书育人”是全方位的,包括文化、道德、法律、劳动等,但在高考指挥棒(如今提倡的是素质教育,但高考仍是进入高校的最有效途径)下,学校重学生的智育而轻德育,只要成绩好,其他一点点不良行为,无所谓,若是成绩不好,管了也没用,于是优生也好,差生也好,唯成绩是图,以成绩定“英雄”。再者,由于我国传统教育中,一直对生理卫生教育遮遮掩掩,没有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而未成年人对于越是神秘的东西,好奇心越重,越想了解个究竟,他们看黄色书刊、黄色录像,点击黄色网点,最后还想实际了解一下,于是就出现了谭家山镇的未成年人杀人案,就出现了未成年人强奸或奸幼案发案率的高涨。

再次,家庭环境的影响和家庭教育的无方,使未成年人犯罪节节高升。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很大,根据我们调查的情况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之前生活在家庭结构破裂的明显偏多,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或父或母出走多年,有的一直生活在祖父母身边(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的或父或母正在劳教或服刑等。由于家庭结构失衡,疏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使之社会适应性受到影响,轻而易举地就沾染了不良习气,又加之没有及时加以引导和规劝,致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调查中,一被处以缓刑的未成年罪犯的祖父对我们说:“请政府救救我孙伢子吧,把他关起来管管,我老了,七十多岁了,他父亲死了,母亲走了,我管不了他,这次放了他,没人管,他还会劳神……。”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心理破裂的家庭对未成年子女犯罪的影响,由于家长经常争吵,家庭气氛紧张,未成年人不堪重负,心理失衡,或离家出走,或在心中留下抹不去的阴影。当然,更多的还是因为现在的孩子自幼就受到家长的溺爱,家长往往迁就他们不适当要求,放纵他们的不良习惯,特别是在物质要求上极少限制,他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习惯了以自我为主,处事功利,身心不成熟,一旦遇到挫折便行为失控,而家长对于孩子是爱多于教,而孩子一旦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后,又缺乏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只得采用暴力方式,使孩子产生反叛心理和自卑情绪,再也拉不回来。在调查中,一位资深的警察告诉我们,在他的辖区内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又偷又抢,爬围墙、撬铁门很利落,几次三番被他抓到,家里该说的说了,该骂的骂了,最后打,打了不知多少回,没有收效,他的父亲无可奈何地将他送到派出所,说:“我们一家对他再也没办法了,请你们关他几天。”父亲的无奈透视出整个家庭领域对青少年教育的乏力。

防 治 对 策

未成年人罪犯在我县(当然甚至更广范围)已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着全县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社会各届关注的一个热点,而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是一项涉及面极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根据我县目前各方面状况和对未成年人犯罪以

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全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应以教育引导为先行,以综合治理为保证,以提高全县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为目标,家庭、学校、社会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构筑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三道防线”。

一、加强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阶段,知识不多,是非观念模糊,可塑性大,自我抑制力薄弱,是一个真、善、美与假、丑、恶的争夺期,是一个需要塑造、教育、保护的时期,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内容、教育目的、不同的教育主体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教育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可行的措施有:

1、加强家庭教育功能,把住家庭影响关。以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成人教育仪式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全县人民的道德素质。计生、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把好家庭入口关,开设家长学校,引导准父母们对儿女正确的“爱”的观念。

2、推进素质教育,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学校是传播文化知识、培养下一代成长成才的地方,同时也是培养兴趣爱好,引导个性发展的地方,在抓好文化成绩的同时,还有必要抓好精神文明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公民意识教育以及青春期教育和心理教育,使学生首先学会做人。1)配强法制副校长,增强在校生的法律意识。1996年我县各中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但多年来除河口、易俗河等部分学校坚持请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外,其余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大多形同虚设,有的甚至早不知何许人了。因此建议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的法制副校长由当地派出所所长兼任,县属中学法制副校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任。法制副校长每期至少为各校上两堂以上法制课。2)落实生理卫生教育。生理卫生课在初三都开设,但对于生殖一章节,要学生自学的多,有老师讲授的少,正是老师、家长这种神秘的态度更引发了少男少女们的好奇心,其实与其欲盖弥彰,还不如以科学的态度让学生们正确了解自身结构和自身成长历程,对于一时不好接受的,可以男、女学生分开上课。3)搞好心理卫生教育。现在未成年人身体发育较快,心理成熟相对缓慢。学校要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进行个别指导,增强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排解、自我调节的能力,帮助其克服和纠正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防止不正当行为发生。4)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所谓差生,即有“不良行为”的在校学生,也是最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的群体,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对这一群体不要轻言放弃,要携手做好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让他们感到自己的前途是广阔的,同时还要加强管理,避免发生逃学、辍学等失控现象。

3、倡导文明新风,抓好社会教育。首先要全县上下齐动,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其次要加大法制宣传,特别是“两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要以电视、报纸以及各类竞赛活动为载体,让全县人民知法、守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再次,要加强监管教育,设立少年法庭和少年犯管教区。一直以来,县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不公开审理原则,还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但审理人员多为刑庭人员,没有专门研究过少年犯心理,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大不便,所以建议设立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县的少年犯多与成年犯关押在一起,“交叉感染”十分严重,有些罪犯甚至经监狱里磨炼后“本领”更高。有时法院本着教育为主,挽救为主的原则,判处未成年人缓刑或监外执行等,可是由于各种原因管理难以到位,因此很有必要设立工读学校或以其他方式将成年犯人与未成年犯人分开管理教育,以防重新犯罪。

二、及时防治,综合治理,层层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采取积极措施,整顿包围未成年人的不良社会环境,清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以专项行动整顿关闭中小学校附近的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室、营业性网吧等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清理规范县内的出版发行市场,没收、销毁以未成年人为

对象的含有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内容的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要求营业性歌舞厅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营业性电游室、网吧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不定时进行抽查,对违反者按法律规定,严惩不怠。

6.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篇六

一、犯罪概况

和特点

2008年,**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8.7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二)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48.86%。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三)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四)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五)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六)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一)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人文化知识水平较低,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和别人的品质和行为,思想简单,行为盲目,因而喜欢模仿他人。视为潇洒有风度。好奇心强,喜欢录求刺激,少年时期,人心理上探求能力和好奇心也加速发展,因而他们好动、好问、好奇。对什么事情都想去试一试,有时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会作出不顾后果的冒险行为,甚至产生犯罪的动机。精力过剩,缺乏支配力,少年迅速的生理发育,大大增强了他们的体力活动量,而心理水平的提高却相对缓慢一些,这就使得少年缺乏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处于少年时期的末成年人,生理发育加速,特别是性的发育逐渐成熟,给末成年人的心理发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如把握不住,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诸因素的缩影,家庭教育、熏陶,环境好坏,对青少年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的不良现象主要表现在:(1)家庭不健全,对子女失于管教。不健全的家庭往往家务负担重,生活紧张,愁苦多。子女往往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得不到应有的关怀,享受不到应有的欢乐。(2)家庭无力管教子女。这类家庭完整、父母健在,但往往由于父母只顾自己的工作或享乐,无力顾及子女。还有一些家庭一方或双方作风不正,文化水平低,对子女疏于管教,或粗暴野蛮体罚性教育,或放任自流,有的家庭本身就是个“五毒”俱全的场所,孩子耳濡目染,养成不良恶习。(3)家庭管教不当。现在独生子女较多,有些家庭过于溺爱子女,助长小孩任性,放荡不羁。

(三)学校原因

7.街道关工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调研 篇七

我认为,街道关工委在预防未成后人犯罪工作中的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街道应建立综治、司法、团、妇、教办、中小学校负责人、老龄委、工会、民政等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关工委协调成员单位做好职责落实工作。

2、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并下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关工委定期召开情况交流会,听取各成员单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汇报,掌握全面情况,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并部署各阶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

1、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关工委组织综治、司法所、讲师团等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形成自我保护的良好氛围。

2、抓好家庭教育关键环节。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首先要从家长、家庭抓起,对问题青少年街道关工委积极开展送法到家,送讲到家,送服务到家的“三送”活动,发动家长做好子女的表率和榜样,引导家长以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3、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能力。依托有关教育基地,如革命烈士陵园、中小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等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创文明”荣辱教育。

三、注重服务建设,优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外部环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良好的家庭和学校教育,同时还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1、加强制度建设。为使家长以规范的言行影响和引导青少年,对问题青少年的情况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家长姓名、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子女姓名、出生年月等,通过登记可以摸清青少年的情况和底数,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2、开展不良的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的网吧清理,在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悬挂“监督公示牌”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取缔校园门外200米内的娱乐场所,保证校园环境的纯洁。

3、掌握底数抓好服务。街道关工委对失足青少年弱势群体吸毒人员、在校学生、两劳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归类入册,同时结合帮教对象基本情况,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进行帮教。

4、抓好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中学团委在学校内开展“青少年优秀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辩护,为青少年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加强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设有图书室等活动场所,为青少年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

5、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对闲散青少年摸底调查,并建立健全相应社会闲散青少年“一人一档”制度,以便全面掌握社会闲散人员的基本情况,便于加强管理。

四、树典型榜样,扶助弱势群体,实施爱心工程。

1、营造讲学习重品行氛围。对学习品行双优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校优异的贫困生进行资助。

8.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之我见 篇八

对于地

处三峡库区腹心的XX,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日渐增多。据不完全统计,200X年1至6月全区公安机关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XXX名,其中未成年人XXX名,占抓获总数的15.6%;200X年1至6月全区公发机关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XXXX名,其中未成年人XXX名,占抓获总数的16.7%,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75.4%。200X年1至6月抓获的XXX名未成年人中,不满14周岁的XX人,14至15岁的XX人,16至17岁的XX人;200X年1至6月抓获的XXX名未成年人中,不满14周岁的XX人,14至15周岁的XX人,16至17周岁的XX人,分别增长了44.4%、247.6%、33.3%。

由此可见,如何研究探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产生的原因、出现的特点、发展的趋势,从中找到其对症下药的良策,对维护三峡库区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安定,为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以至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都有着极其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本文试谈一些自己眼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见地,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未成年人的概念及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九年制义务教育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是系统而健全的专门研究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也是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主要依据。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劳动法》等也都有相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内容。如《宪法》第46条、49条,《刑法》第17条、49条,《民法》第11条、12条、16条,《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等都对未成年人做了较全面的保护性规定。可见,未成年人在我国是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因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并进而影响到我们国家的前途以至整个人类的未来。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什么叫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的有关构成违法犯罪的三个要件(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应受刑法惩罚法)可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定义为:18周岁以下的具有危害社会并应受到刑法惩罚的违法行为人。

从各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来看,未成年人产生违法犯罪的原因除未成年人本身的身心特征外,还涉及到家庭原因、学校原因和社会原因等环境因素。

(一)家庭原因。家庭是社会构成的一个细胞,是孕育人类成长的摇篮。它是人出生后最初也是最直接的环境,从孩子呱呱坠地那一天起,他们就处在父母襁褓中,受着这个家庭经济、政治、思想、人际关系的影响。家庭关系是最初也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人们通过这种关系获得人生最早最直接的社会体验,也获得这一家庭所反映的时代的社会文化和特有的社会阶层,职业特性,为以后的人格发展埋下的根基。家庭中对孩子的态度,将对孩子的性格形成、情感态度有着直接的影响。一般而言,家庭矛盾越少,越和睦,其他诸如住房、生活条件差,子女生活在和睦的环境里,许多不足可因父母的美好感情和受护而填补;反之,孩子生活在无穷的争吵和粗暴的恶劣环境中,不仅因此易形成孤僻、易怒、粗野等乖戾性格,而且由于缺乏父母的爱护和管教,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也不少。家庭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主要有家人对孩子的教育无力、无时、无能三种情况。

1、无力,也就是家中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没有精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吃大锅饭”的格局,正走向靠竞争求发展、求生存的市场经济时代。其中一部分高投入、低产出的企业相继破产或被兼并,很多工人自然下岗。这就使一部分人成天为了生计而劳顿,没有能力和更多的精力来照顾、教育孩子,让其放任自流,由于他们心理、生理的不成熟,使其很容易步入歧途。

2、无时,也就是家中父母对孩子没有时间来教育他们。三峡工程的库区淹没涉及重庆、湖北的21个区县,工程建成后最终将动迁120万人口,而万州区又是三峡库区最大的移民城市,淹没将涉及31个乡镇、街办,370家工矿企业,1134个单位,房屋687.3万平方米,最终动迁移民28万人。这就使相当一部分人成天都在为生存环境而思索、奔波,无

暇顾及子女的成长教育,从而也致使一部分未成年人由于放松了管教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无能,也就是家中父母无能力照顾教育孩子。这主要是哪些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由于家庭的缺陷,致使孩子的教育管理失控,没有了父母的关爱和一个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孩子不仅精神得不到慰籍,思想得不到教育,往往温饱也无法保证,也使一部分未成年人流落街

头沾染上恶习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另一个原因就是由于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过度对他们娇宠溺爱,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对明知是不合理的要求也容忍满足。一味迁就,既使是违反道德,甚而是违背法律的事也不闻不问。甚至包庇纵容,为其开脱撑腰,逐渐养成自私任性,贪图享乐,好逸恶劳,放荡不羁的习性,一切唯我独尊。唯我所需,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择手段,由于家庭教育职能上的缺陷,从而也造成一些未成年逐渐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还有一种就是家庭教育的简单粗暴。这是溺爱娇惯的反面,也是我国旧社会“黄金棍子出好人”的延续,是家长不懂教育心理学管教无能的表现。这种管教方法的结果极其容易走向极端:一种是孩子变得胆小如鼠,谨小慎微,长大后缺乏独立生活和敢作敢为的精神;一种是孩子强烈反抗,轻则出逃,重则对打,以至后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原因。学校是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培养精神文明之花的摇蓝,是社会复杂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的教育制度,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不仅取决于社会诸条件的发展、受到社会诸条件的制约,也返过来促进社会的改造和进步。学校对未成年人社会化的完成,其影响力仅次于家庭。在学校里,未成年人与教师是上下的纵的人际关系,与同学是左右的横的人际关系。因此,他们可以学到和掌握到在家庭里不能学到和掌握的内容,可以从中逐渐体验到自己的社会地位及进行客观的自我评价,对人格形成产生重大影响。

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也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部分。这部分人多数都是在校学习成绩差,不听老师的教导,从而老师们也放弃了对他们的严格教育,学生则自暴自弃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从而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一个原因来自私立学校的出现,使学校日趋商业化,原来好一点的学校都逐渐“私立化”了,高昂的费用使穷人家的孩子就只好望尘莫及。大家有一个“共识”:一般而言,名牌学校生源素质好,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培养出来的学生成才的可能性大,反之则无法成才。从而使一部份人认为自己读的是差学校,没有什么前途可言,于是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再加上一些家长也有类似看法,也就不想去严格要求孩子,也造成一些学生堕落。

一些不正规的社会办学,学校只想到把学生的钱收到手就行,更本没有考虑学生毕业后的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又是各类武术学校,他们很少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只注重了“技能”的培养,学生毕业后由于没有一个好的就业门路,于是大部分学生都流向社会,一旦受到不良影响,他们自持学了几天武术,就天不怕、地不怕,有的更是胆大妄为,心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社会原因。古语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社会环境可以喻为一个“大染缸”,它将世界染得形形色色,未成年人由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还未真正形成,社会环境这个“大染缸”也就肯定会左右他们的思维和行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西方的一些腐朽堕落的社会风气也会不断浸入。因为未成年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就难免会被那些腐朽思想所侵蚀。纵观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宣扬暴力的电视、电影、录像、电子游戏等;

各类黄色淫秽书刊、录像;

各种社会不良风气;

管制刀具的泛滥;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对策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既是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也是培养造就下一代的需要。早在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就将执行两个文明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相提并论。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报告中又将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作为了我国安邦治国长足发展的重要方略。这样也就进一步把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问题提到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战略高度上来了,同时也就将预防、治理以及有效地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提到了科学的高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九年义务制教育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指明了研究、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向。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是我们探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对策的总要求。既然家庭、学校、社会是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那么我们就应在家庭、学校、社会建立起三道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防线,以构成一个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体系。让三者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从而达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最佳效果。

(一)家庭防线。它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可利用家庭成员与未成年人之间特别亲密的关系,及时发现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在初期对他们加以指导、教育、保护以及限制其行为继续发生,或者通过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共同娇正,此时应是预防的最佳时机。

(二)学校防线。这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二道防线。这就是利用老师和同学与他们相处的关系来发现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知道后就及时采取指导、教育、关怀与限制的办法,也将收到好的预防效果。因为初发行为是较易矫正的,而他们也愿意听老师和要好同学的话的。

(三)社会防线。这是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的第三道防线。它是最大的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因为未成年人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之时,总是背着亲人、老师和同学,但无法避开社会大群体中的每一个人,如果一旦发现了就及时告知家人、学校或有关部门,让其实施教育,定将收到好的预防效果。这就需要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

我认为可采取下列具体措施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1、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高度重视,要把未成人的健康成长作为一件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兴旺发达的大事来抓。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都非常重视,都肯定了未成年人这一代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毛泽东同志把未成年人比作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十年改革的经验时说:“改革十年最大的失误在教育方面发展不够”;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强调:“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要十分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这些伟人和领导人的论述,无一不是肯定了对未成年人这一代教育的重要。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这一代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他们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引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各法制部门要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其做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有法可依。各教育部门要抓好教育战线的领导管理,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为未成年人在校的健康成长和培养同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他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鼓励创造发明,消除愚昧,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增强他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抓好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管理,特别是校园周边秩序的管理,从而净化社会环境。通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营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加强理想、道德、法制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采取形势多样,适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教育方法,向他们进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学校坚持由专业老师上法制课,从思想上解决未成年人的守法观念,同时也使他们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地减少和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

3、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机制。社会各部门要针对未成年人可塑性强的特点,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转化作为重点,积极探索和完善教育、挽救工作机制。一是要完善落实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帮教工作。各级综合治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组织落实。各街道、居委会和居民群众要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小组,负责对辖区未成年开展帮助教育,并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转化率作为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发挥青年先锋队的作用,采取“志愿者行动”、“结对子”和“多帮一”等形式,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之中;公安机关要发挥在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的龙头作用,对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综治办的领导下,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逐个落实帮教力量,帮教措施,把转化率作为考核管段民警和派出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落到实处。二是公安、教育部门要联合办好工读学校。工读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方式,在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中具有特殊功能,社会客观需要。在当前形势下,要改革办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工读教育要与九年制义务教育相配套,按照学历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把转化率作为教育的方向和目标,重点加强道德法制教育和文化知识教育。努力提高工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工读学校由教委和公安部门共同负责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集中住宿,封闭管理。财政部门要确保工读学校教育经费的落实。

4、政法部门要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政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破和审判,要本着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要立足教育感化,落实监护管教;对严重违法犯罪,特别是屡教不改的,要严格依法处理,该劳教的劳教,该判刑的判刑,从根本上杜绝屡抓屡放,恶性循环的问题。对指使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的要追查到度,从严惩处。同时,对查获的外来盲流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民政部门要切实落实收容遣返工作防止其长期游荡社会,重新犯罪,危害治安。

9.浅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预防 篇九

万值华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十八周岁触犯刑律的犯罪种类的总称。未成年人将是国之栋梁,社会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当今社全,未成年人的违法与犯罪比例在逐年上升而且呈现出低龄化和智能化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防范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不得不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从现今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和形式入手,分析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因和外因。重点阐述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外因。呼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合作,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采取以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措施,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而努力。

关键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

引言

在我国,不满十八周岁的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犯罪是指十四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刑法犯罪和有关刑事法律规定的有关犯罪行为。根据多种调查资料显示,我国甚至全世界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国之希望,长此以往,国家的前途将不堪。记得在2001年的“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在调查所列出的十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这项调查结果显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因此,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迫切的任务。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概念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与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还规定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最近几年以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在刑事犯罪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加。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已成为人们最关心的法律问题之一。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分析

与上世纪九十年代相比,当今时代,书籍、影视、网络等到各种传媒的迅猛发展,社会观念不断更新。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积极与消极的机遇一同并存,就未成年人的犯罪方式也逐渐走向多样化,复杂化。与九十年代的未成年人犯罪相比较,新时期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很快。2005年未成年人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有的比例为7.8%,2006年比例上升至13%,1 这使得未成年人的犯罪成了全社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与九十年代相比,现今未成年人的犯罪有以下的特征:

(一)从案件的类型上来看

从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的类型上来看,主要是团伙犯罪,财产型和暴力型犯罪居多。其中以伤害、抢劫为主的侵犯人身类型的犯罪,多为团体作案,主要

对象为自己熟悉的同学、邻居,作案时临时起意的较多。抢劫、盗窃为主的侵犯财产型的犯罪,多为共同作案或团伙作案,且作案手段简单,犯罪预备期短。总体来讲,未成年人的犯罪预备期较短、更多为一时兴起,或者是哥们的义气。

(二)从案件的主体上来看

1.从年龄和性别上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从年龄上看,未成年人犯罪逐步走向低龄化,我国法律规定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八周岁的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但近几年来,也有十一、二岁甚至更低年龄的少年儿童参与到伤害、盗窃等犯罪中,其中主要被教唆参与犯罪;在团体犯罪中多为从犯或者是胁迫犯;未成年人女性犯罪率也不断提高,且手法凶残,情节恶劣。

2.城乡差异。犯抢劫,盗窃罪的主要是辍学在社会上的无业少年。无业少年的违法犯罪比例远远高于在校的学生;农村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高于城区;在不良家庭环境中成长的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高于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成长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也颇高;未成年人的犯罪与受教育的程度有关,近几年以来的未成年人的犯罪主要是小学生和初中生。

3.从危害的结果来看。未成年人犯罪蔓延广、网络性较强,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特点,恶性案件较多,其手段残忍,对社会的危害日趋严重。从犯罪的主体来说,十五六岁正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不良的行为,只会让未成年人的身心得不到健康的发展,人生轨迹偏移,又是人生的一大悲剧。对社会的影响将是长远的,未成年人的犯罪,将演变成成年人的犯罪,从而挠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治安。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这几年以来,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不断提高也不是一朝一夕现成的,它有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当今的社会的影响;家长的不当教育;学校的统一教育模式也是促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原因之一。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因

从主观上讲,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不能正确观察社会,判断是非、对自身或是社会不满。意志力薄弱,自制力不强,经不起诱惑,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和坏思想的影响。青少年犯罪多出于贪利性、享乐性、报复性、模仿性、虚荣心、好奇心或哥儿们义气而产生,并具有强烈的冲动性,若教育引导不当,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外因

1.家庭环境的影响。俗话说:为人父母,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一语道破了父母爱护子女的方式。培养子女,不只是为他们提供生活中的物质需要,还得培养他们的精神品质。教育子女应向子女传授社会知识,灌输道德观念,教孩子从小就懂得如何区分真善美与假恶丑,培养孩子的自我认识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指导孩子的行为。如今的社会每家只有一个小孩,很多做父母只会宠爱孩子,不讲原则的爱,使孩子视父母的辛劳和给他(她)的服务是天经地义的,不知他人的艰辛和辛劳,从而养成了他们贪婪、自私、任性、脾气暴躁的特性。而另一类父母对子女要求过严。父母对孩子充满爱心,怀有较高的期望,把自己的理想全强加于孩子身上,却不知如何去引导。爱变得畸形,只重管束、过度施压,甚至常常棍棒相加,孩子内心压抑、苦闷,为逃避家长的施压,孩子学会说谎;为寻求心理上的慰藉,孩子会逃离家庭结交坏人。更甚有孩子不堪忍受而反过来杀害父母的惨案。家长不切实际的要求逼使孩子精神崩溃,从而做出残无人道的疯狂行为。家长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孩子的精神空间处于窒息状态,即使没有棍棒施加在肉体上,但在精神上早已被“杀死”。溺爱放任和粗暴打骂在我国是常见的管教孩子的方式,可是这两种方式都是极端方式。这只会促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

2.学校教育的影响。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主要机构。学校教育的大方向是好的,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就这些问题非但没有完成对青少年的教育任务,而且对青少年犯罪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现在的教育一是太注重基础知识教育,缺乏法律常识,道德知识方面的教育,缺乏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世界观的教育,缺少根据青少年特点提高其心理素质的教育;二是以成绩的好坏来评定一个学生的好坏,对成绩差的学生缺乏管理,使学习差的学生得不到关注,以至他们悄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三是个别教师素质低下,教育时不顾忌青少年的心理,有意或是无意的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最终脱离学校,走上犯罪道路;四是教师所起表率作用不够,一方面要求学生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另一方面又不能及时处理善后事宜。

3.社会环境的影响。当今的社会存在着许多不良的风气,官员的腐败,奸商的不当得利,小人得势。这些被未成年人看在眼里,与他们在学校,在家里接受的教育发生了抵触时,部分少年对社会产生怀疑和矛盾心理,失去了是非观念,甚至对正确的东西也持怀疑态度。社会上某些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也逐步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在青少年中产生了不良影响。青少年身心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吸收能力强,而批判、辨别能力差,容易把坏的当成好的去仿效和追求。加上社会及家庭缺乏正确的引导,促使他们为追求物质精神享受而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促使青少年成熟较早,具有了成年人的思维能力和生活要求。在生活上、思想上就有了独立的愿望。希望自己成为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就业除经济意义之外,还反映出他们一种精神方面的需要。这个问题一旦得不到解决,他们就会产生消极的心理反应,生活的困难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们感到自己正当权利没有得到正当保障,产生反抗心理。

4.家庭,学校,社会三方的监督脱节。一人未成年人在学校可以是一个好学生,能把自己的事做好,但回到了家就会变成另一个人,骄横,懒惰,成了家里的小皇帝。有这样的反差是因为学校和家庭的教育没有联合起来,父母与教师没有沟通。也许在学校里和家里,未成年人都有很好的表现,可一到社会上,不良的社会风气也会让未成年人走向歧路。就使得未成年人在不同的环境变成不同的人,也许在家还是个好孩了,到社会上和朋友一起就变得凶残了。

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

(一)家庭的预防

家庭教育与影响是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家庭要担负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责任。

1.父母的言传身教。父母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给孩子留下深深的烙印,父母的言行就是孩子学习的榜样。做父母的要给孩子做好榜样的作用,在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的同时,要注意他们的精神需要,培养良好的精神品质。做父母的尽力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做一个正直的、品行合格的父母。当孩子犯错了,不要一味的打骂,可以进行实事教育,还得自己我检讨,孩子的这一行为是不是受到自己的影响。

2.有问题及时解决。(1)观察少年儿童的一言一行。一般情况下,少年犯罪都是有前兆的,家长如果细心观察就可以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2)多与孩子谈心。如果家长能够做孩子的朋友,及时和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或许就会避免许多不该发生的人生悲剧。(3)别怕家丑外扬。家长应克服虚荣心理,将孩子的不良言行告诉教师和邻居们,在相互配合下,在孩子的周围形成一个监督圈,通过各方面的督促、引导,使孩子改邪归正,健康成长。

(二)学校方面的预防

1.给未成年人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各级政府,各社会团体要从硬件上保证学校校舍充足。现今国家提供资金,让每个孩子都有学习的机会。教师和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各适龄儿童到校接受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尽量齐全的同时,更要注意把有设备的安全性,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2.建立健全良好的师德风貌。教师和学生的父母无区别,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更为深远。一个教师的言行有可能影响学生的一生,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教师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建立一个积极的健康的教育团队。我国的教师制度改革正在进行中,学校教师不仅是有证的,合格的,要的是有敬业精神,能把教育当作事业来做。毕竟教师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在生产一些没有生命的玩具,这就要求学校的教师队伍是积极的向上的,有良好的风貌,为人师表,做人表率。(2)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教师要有责任心,作为一个教师可以遇到很多读同一年级的学生,教师的教育可能是重复的,可是一个学生一辈子就只有一次相同的年级,他受的教育机会只有一次。当接到一个学生就要把它当一份责任。(3)注意未成年人个体的发展,关注未成年人的个体动向。学校的教育不是大批量的复制,每个青少年都是独一无二的。学校的教育不仅要看重班级的成绩,更要注意学生个体的发展,许多老师多会注意学生优秀的一面,鼓励学生去发展他们的特长。对于差生和没有特长的学生不太关注,更甚者对学生的缺点只是打击,不去进行正确的引导,帮其改正。长此下去,这只能让青少年走向犯罪之路,3.教育与育人为主,教会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改变教育教学观念,学校的教育不要只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基本技能的训练。重在于教学生学会做人,做事,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学校也不能只看重学生的成绩,不能用学生的分数来看个人的好坏,应注重学生多方面的发展,注重素质的培养,完善教育的评价机制。

(三)社会方面的预防

1.为未成年人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生存环境。(1)规范社会次序,净化社会风气。在学校的教师可能都有其身的体会,许多的学生在学校里是遵规守纪,讲文明,有礼貌的。可一走出了校门就忘记了纪律的存在,学校里打饭他们会排

队,可到了商场就不自觉了,不在校园里乱丢垃圾,到了街上随便起来了,这一切都是由于社会的影响让其变质。成年人们的素质提高了,社全风气好了,未成年人就有了良好的生存环境。(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形成一股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强大社会力量。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各社全团体,各机构,个人都应有责任加强青少年的成长监督。

(3)增强司法机关的打击力度。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各行各业,各种犯罪都有想关的法律,对于社会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都要追究和严惩,法律的惩戒作用得到具体的体现。

(四)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互相勾通,预防未成年人走向歧路 未成年人的犯罪不是个人的问题,也不是每一个环节的的错误形成的,学校,家庭、社会在各负其后,应相互联系,相互沟通,做好对未成人的监督。特别学校和家庭的沟通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

1.王艳宾:《论未成年人的违法与犯罪》论文网,2007-10-2

2.李娜:《也谈青少年违法与预防》论文网2010-2-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

4.《新未成的、年人保护法今起实施》,北京晨报,2007-6-1。

5.高铬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6.新罗法院,《新形势下青少年犯罪的特征、原因及对策―基于新罗法院窝里斗案件的分析》,《闽西社科》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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