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工作标准

2024-07-23

人事部工作标准(通用10篇)

1.人事部工作标准 篇一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

三级标准(总分:92分)

一、组织领导--5分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列入组织干部人事部门议事日程,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库房建设、所需经费等问题给予解决。(1.5分)

2、本单位有一名领导分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了解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精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出任务和要求(1分)。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十项职责;制定了年度计划并认真实施。建立健全了八项制度:查(借)阅制度、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和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1分)

4、关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按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切实解决职级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级予奖励。(1.5)

二、管理体制与范围--4分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隶属于组织干部人事部门领导,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1分)

2、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和人事、教育、卫生等部门相对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单位,其档案由上一级主管部门代管。(1分)

3、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干部主管部门保管,副本由干部协管部门保管。(1分)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及其有本级管理范围内的直系亲属的档案,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1分)

三、队伍建设--6分

1、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至少配备3名专职干部;其它管理档案单位管理档案在2000卷以上的,要配备2名专职干部;管理档案1000至2000卷或管理1000卷以内,且宏观指导任务比较重的单位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干部。兼职人员要以主要精力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3分)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了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提供利用以及档案的保管、保护知识和技能。胜任本职工作。(0.5分)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专职干部相对稳定,做到先培训后上岗。(1分)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参加县以上组织干部人事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1991年以来,累计时间二周以上。(1分)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坚持原则、严守纪律、遵守制度、保守秘密。(0.5分)

四、收集与鉴别--21分

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其中:1990年以来干部任免材料(包括考察材料)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齐全;1985年工资改革以来的各种工资材料齐全;入党入团志愿书、党员登记表;1988年以后填写的干部履历表和公务员过渡表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齐全。(14分)

2、对收集归档的材料鉴别准确,手续完备。其中由组织上形成的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时间、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应有形成时间、本人签字。(5分)

3、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及其时转递或按有关规定销毁。(2分)

五、归档与整理--24分

1、归档及时。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半个月内归入档案袋(盒)内,每年装订入卷归档一次。(5分)

2、分类准确。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分类。(4分)

3、档案材料排列有序,层次清楚。(2分)

4、加工合理。对破损、卷角、折皱和大于或小于16开的材料,进表裱糊、压平、折叠和裁剪;档案材料应包边(加边),并拆除档案材料上的金属物。(4分)

5、目录清楚,字迹工整,无粘贴涂改,材料与目录相符,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无误,材料份数和页码计算准确。(5分)

6、装订整齐,档案材料装订后,表面平整,无脱页漏装,无损坏文字的材料。(3分)

7、干部档案袋、卷皮、目录纸等用品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1分)

(注:负有宏观业务指导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在“归档与整理”这一项上,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档案案卷质量,有“5分”的评审权)

六、保管与保护--16分

1、每管理1000人的档案,库房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分开,即“三室”分开;管理1000人以内档案,设专用库房,阅档室和办分室合一,即“二室”分开。(6分)

2、配置铁质档案柜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使用木质档案柜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不能申报等级)。(2分)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六防”设施基本得到落实,配有防盗门窗、灭火器、温湿度表、电风扇或排气扇、防腐防虫物品。(6分)

4、配有切纸打孔机、缝纫机。(2分)

七、利用与转递--9分

1、干部人事档案利用范围符合规定,审批手续齐全,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3分)

2、未配置计算机的单位,以建设干部卡片;配置了计算机的单位,要将干部信息录入计算机。卡片或录入计算机的信息内容翔实、准确,适应干部人事工作的需要。(2分)

3、干部职务、工资变动时,及时续填干部卡片。职务变动和工资变动登记表,或将变动的信息录入计算机。(1分)

4、转递干部人事档案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并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人送取。(1分)

5、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齐全,符合整理要求,无零散材料。(1分)

6、干部调动、职务变动可改变主管单位需转递档案的,其档案一般在15天内转出。(0.5分)

7、及时退回接收干部人事档案回执。(0.5分)

八、宏观指导--7分

1、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体制符合规定。(1分)

2、认真履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适时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并解决

实际问题。(1分)

3、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班。(5分)

二级标准(总分:99分)

一、组织领导--1分

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定期研究、部署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0.5分)

2、分管领导档案意识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0.5分)

二、管理体制与范围

二级标准与三级标准相同

三、队伍建设--1分

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干部人事档案干部能积极主动地研究探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工作。(1分)

四、收集与鉴别--1分

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建立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与管档单位的联系制度、收集网络。(1分)

五、归档与整理

二级标准同三级标准

六、保管与保护--2分)

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配置了计算机、空调机、去湿机或加湿机。(1分)

2、使用中组部推荐的新型档案卷夹。(1分)

七、利用与转递

二级标准与三级标准相同

八、宏观指导--2分

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制定了本地区、本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年度计划及5年发展规划,目标明确,切实可行,并认真组织实施。(1分)

2、本地区、本系统参加目标管理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的占50%左右,其中二级标准占10%左右。(1分)

一级标准(总分:110分)

一、组织领导--3分

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2分)

2、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财务)计划,保证落实。(1分)

二、管理体制与范围--1分

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建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专门机构。(1分)

三、队伍建设--1分

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并能熟练地操作。(0.5分)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每年在地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一篇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方面的报道或理论文章。(0.5分)

四、收集与鉴别

一级标准同二级标准

五、归档与整理

一级标准同二级、三级标准

六、保管与保护--3分

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做到“四室”(库房、阅档室、办公室、微机室)分开;其他管档单位做到“三室”(库房、阅档室、办公室)分开。(2分)

2、配置了复印机、照相机、红紫外线扫描消毒器和档案微波灭菌杀虫机。(1分)

七、利用与转递--2分

1、运用计算机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建立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库,所管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档案信息查询、检索迅速准确。(1分)

2、利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1分)

八、宏观指导--1分

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地区、本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培训率达80%左右。(0.5分)

2、本地区、本系统参加目标管理间接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的占60%左右,其中二级标准占20%左右,一级标准占10%左右。(0.5分)

2.人事部工作标准 篇二

一是立足“实”字。为了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 审核人员对档案中所有的材料及新材料收集, 从内容到形式做了细致分析, 逐份审查, 准确鉴别, 杜绝虚假材料进档, 保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是狠抓“严”字。在干部档案审核整理过程中, 规范程序, 严把材料清理鉴别关、收集关、加工制作关、装订关。

3.人事部工作标准 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指出:“ 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 是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推行标准化, 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竞争日益激烈, 人员流动加快, 我国现有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在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挑战。在此条件下, 要搞好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不仅要利用现有的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制度, 还应利用现有的档案法律、法规来补充完善人事档案制度。

一、人事档案的标准化

人事档案的本质是一种信息, 是人类记忆工程的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 涉及到人事档案管理的方方面面。人事档案工作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既学习人事档案的各项规定, 又学习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 只有这样才能把人事档案标准化工作做好, 才能使人事档案工作质量达到一个新高度。

人事档案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管理业务标准化。人事档案管理业务的标准化建设, 是指干部档案材料收集、整理、鉴别、统计、提供利用等业务工作的标准, 以及档案室管理等标准的建立与实施。它包括管理权限标准化、收集鉴别标准化、整理标准化、利用标准化等。二、技术标准化。人事档案的技术标准化, 是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用的技术标准, 如计算机管理人事信息系统标准化、保护技术装备和档案装具标准化。它主要包括:数字建设标准化、装具标准化、保管保护标准化。用现代技术进行档案的管理保护, 是延长档案寿命、保证档案完整与安全的有效手段。

二、档案标准化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人事档案的重视程度不够。人事档案工作既是国家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党和国家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密切联系, 通过人事档案, 可见其一生的成长与发展轨迹, 是伴随我们一生的第二生命。

(二)人事档案收集工作缺乏力度。一是收集归档工作制度不健全, 执行不严格,收集的内容不具体、不全面,归档工作被动、不及时。二是收集归档的材料不全面不准确。主要表现在当前的人事档案材料在全面准确地反映一个人的全貌方面还是欠缺的。

(三)人事档案利用工作水平较低, 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即使利用, 其范围也有限, 紧紧局限于在政审、调升工资、职务变动等工作中用来了解人员的基本情况, 而知人善用的作用并未发挥出来, 人事档案的利用方式单、利用率低下, 缺乏主动服务。而我们知道, 人是事业成败的决定因素, 而选好用好人才又离不开人事档案。

(四)人事档案材料虚假现象严重, 鉴别工作有待加强。近年来,档案中项目涂改、假功绩、假学历、假批注等虚假材料日益增多。这些虚假材料的出现, 危害性极大, 在社会上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 严重损毁了人事档案的严肃性, 妨碍了选贤举能、知人善任的实施。

(五)人事档案管理手段落后, 管理水平较低。目前不少的档案管理部门基本上处于手工操作阶段,缺乏基本的管理设备与手段。

三、加强人事档案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力度, 增强档案意识, 提高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事档案是一个单位集中保存起来的、 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对了解个人情况具有一定凭据作用的文件材料, 但个人在现实生活的社会分工是不断变化的, 如可能提干, 学生毕业后可能成为干部。而且人事档案的种类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变化。为此, 我们应加强人事档案的科学化管理, 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做好对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工作。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起点, 档案工作其他环节, 都是在收集工作的基础上展开的。为此,档案管理部门在收集人事档案材料过程中, 要做到全面、及时。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 并将收集的档案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 认真分析、鉴别、整理, 剔除重复无用和不属于档案内容的材料, 留下合乎规格要求的材料, 方便管理和使用。

(三)改变人事档案的管理体制。人事部门要加强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 将人事档案纳入现代化的管理轨道, 更好地为经济工作服务, 为人事决策服务, 为适应经济转型的特殊要求服务。同时要严格制度规范管理, 按照“ 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确实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严格归档制度、严格保管保护制度、严格查阅借用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大对人事档案管理的投资力度。

参考文献:

[1]朱晓莉.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A]. 齐鲁档案论坛——山东省档案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会刊[C], 2008.

[2]韩超英. 人事档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才智,2006(8).

4.酒店人事开业管理标准 篇四

课程类型:酒店内训课

培训对象:开业总经理,HR管理,职业发展等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员树立现代酒店合理的正确用人观,为参训的学员更好的展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提供科学指导;帮助酒店从业人员提高岗位技能和掌握岗位的必备知识,降低用工成本,为酒店创造最大价值。

培训内容:

一.入职前各类表格

1.人事资料表;

酒店员工入职考试试题:(面试前请应聘人员先做试卷)

A:保安部

B:餐饮部:餐厅员工/厨师

C:客房部

D:前台商务中心

E:销售员

二.面试

1.面试记录表

2.工作背景调查表

3.员工录用通知书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担保书

三.办理入职手续时各类表单

1.岗位责任制度

2.酒店总经理岗位制度

3.酒店值班经理岗位制度

4.酒店财务人事岗位制度

5.酒店总经理助理岗位制度

6.酒店销售经理、前台、销售员岗位制度

7.酒店客房服务员、PA、岗位制度

8.员工手册

9.财务帐目承诺书

四.签收

1.保密协议

2.培训协议培训手册承诺书

3.薪资确认单

4.员工入职手续清单

5.公安系统上传通知

6.保证公安系统上传操作正确的承诺

7.劳动合同

五.日常异动表格

1.转正

2.试用期工作总结

3.员工转正表

4.调动、晋升、职位薪资调整

5.职位薪资调整单

6.员工晋升推荐表

7.员工调职单

8.离职申请书

9.员工离职移交清单

10.酒店总经理移交清册

11.财务人事移交清册

12.销售人员移交清册

六.其他临时异动表格

1.出差单

2.调班单

3.酒店加班单

4.酒店请假单

七.关于奖惩方面的制度及表单

1.员工评选活动及制度

2.月度、年度最佳/最差员工评选方案

3.员工评选表格

4.最佳员工证书

5.各类工作技能比赛证书

6.奖惩通知单

八.上报表格

1.员工档案检查表

2.招聘渠道表

3.每月离职率统计

4.每月加班统计

5.员工周工作记录

6.人数报表

7.上报表格说明

九.岗位说明书

1.岗位说明书

2.增补人员申请

十.酒店各岗位薪资框架

酒店案例分析

十一.工作流程

1.工资审核流程

2.人事纠纷处理流程

3.员工考核工作流程

十二.制度

1.酒店员工编号规定

2.酒店人事工作手册

3.酒店员工手册

4.酒店人员编制的规定

5.酒店人员编制模板

6.酒店统一班次表

7.酒店总经理考核方案

8.酒店员工考核及奖金分配方案

9.新开业店考核及奖金方案

10.新开业店员工考核及奖金方案

11.工资计提方案

12.计提方案

13.计提工资比例

14.个人奖金模板

15.计件工资客房占比

十三.工资相关表格

酒店工资表

5.人事标准化管理试题 篇五

1、职工在高速公路系统内交流、调动的,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不再执行试用期;在高速公路系统工作年限达到十年以上的,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一份存入人事档案,一份人劳部留底,一份职工本人留存。

3、职工申请辞职的,应提前30日递交辞职申请书,依次由所在单位/部门,人事劳动部和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4、基层单位职工(不含中层领导干部)请婚、丧、产、探亲假,陪产、首次流产、节育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由基层单位领导批准。

5、收费员张三请病假20天,应办理请假手续为(C)

A、由所在基层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B、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劳动部批准;

C、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劳动部,并呈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D、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备公司人事劳动部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6、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_5_天;已满_20_年的,年休假15天。

7、职工因病或因私事需请病、事假的,原则上必须先请休假再请病、事假。

8、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况有(ADE)

A、当年矿工累计3.5天;

B、累计工作3年,当年请病假累计1个月;

C、当年请事假15天;

D、当年请哺乳假29天。

E、在待岗期间

9、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公负伤,无法坚持生产、工作的,持有效证明,经所在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申请病假。

10、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人年限,给予18个月以内的医疗期。

11、职工甲请病假70天后要求复工,他须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同意,公司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后方可复工。

12、凡因公(工)受伤,受伤者所在单位(部门)须填写《 公、工伤事故报告表》,并办好公(工)伤请假手续。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治疗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下列情况正确的是(B、C、D)。

A、职工乙因打架斗殴致伤,其休息治疗期间,应做病假处理。

B、职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且生产、工作又许可的,经行政领导批准可请事假。

C、职工丙连续病假半年,复工后应试岗3个月,试岗期间,出勤率应达90 %以上。否则,试岗前、后病休合并计算。

D、职工丁工作累计满13年,请病事假累计100天,病假前,他已经享受当年的休假,则该职工不能享受一下的休假。

14、我司职工A,参加本单位工作3年,其配偶在重庆市,父母在南昌市,下列情况错误的是(CD)

A、A可享受一年一次为期20天的探望配偶的假期;

B、A可享受一年一次为期30天的探望父母的假期;

C、A可享受四年一次为期20天的探望父母的假期;

D、A可享受一年一次为期30天的探望配偶的假期

15、按规定经批准探亲假的职工在假期内的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当月奖金。

16、职工本人结婚,符合规定的,婚假三天;晚婚职工,婚假十五天。

17、职工的直系亲属丧葬时,给假三天,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路费自理。

18、女职工产假为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增加产假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产假为135天。男职工可享受7天照顾假。

19、女职工产前假,女职工怀孕司女职工产前假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及公司根据所在单位工作和人员安排等情况进行审批,可以请产前假。

20、下列情况,错误的是(A、B、D)。

A、女职工产假期满,经审批,可以集中哺乳假30天或请哺乳假至婴儿满1周岁,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有请保胎假(如先兆流产病假等)的,应在哺乳假中相应扣减;

B、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15天;

C、怀孕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的产假为45天;

D、女职工第一次人工流产,产假15天,第二次及以上人工流产者按病假处理;

21、职工请假时,须先填写请假单(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的,应补办请假手续),说明请假事由(病假应随附门诊病历及医院疾病证明书),经批准方可离岗。

22、新录用职工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必须通过应知、应会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将持证上岗;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或待岗。

23、职工在培训期间有违反纪律制度等不良表现者,被反馈到公司人事劳动部门,情节轻者予以批评教育,并在当月的绩效考核奖金里予以相应扣减;情节严重者,如被取消其考试资格,扣发其当月奖金,且培训费用由其个人承担。考试不合格者,培训费用由其个人承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24、凡通过学历教育获得新学历并要求更改学历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职工学历更改申报表》,一式三份,并附学籍档案,经基层单位审核确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必须经过办学点的盖章确认,经人事劳动部审核后,按照职工管理权限更改原有学历。

25、熟练期、试用期满员工应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知识,除公司规定课程外,每季度利用职工远程教育系统自学次数不少于次,每季度总学习时间不少于小时,每半年应进行次自测。(A)

A、2,2, 1B、1, 1, 1C、2,1, 1D、1,2, 226、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培训合格的培训费用在培训结束一年后一次性报销。

27、制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着春秋装时,必须内着统一配发的衬衣、领带。着长袖衬衣时,下摆扎于裤内,扎统一配发的交通制式裤腰带。制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里衣时,里衣应为深色,领口不得高于外衣领,下摆不得外露。

28、着制服时,应当按照规定佩带统一配发的标志,不得佩带其他徽章。应扣好衣扣、风纪扣,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29、着制服时,通常着深色皮鞋。

30、各种制服穿着时间要统一,原则上每年12月至次年2月穿冬装,3月至5月、10月至11月穿春秋装或接替装,6月至9月穿夏装,由于各地气候差距较大,各单位同一班次的人员着装要统一。

31、着制服人员的头发应当整洁。男性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1.5厘米;女性长发过肩要盘发。

32、对违反仪容风纪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对不服从纠正的或严重违反仪容风纪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多次严重违反仪容风纪并屡教不改的,应调离岗位。

33、人才储备库的储备对象为公司中层领导副科级、股级及普通管理岗位后备人选(BCD)

A、正科级B、副科级C、股级D、普通管理岗位

34、能够纳入下一人才储备库的人员有(AD)?

A、各基层单位绩效考核总分第一名的员工;

B、各基层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前三名的员工;

C、机关各部门绩效考核总分第一名的员工;

D、各岗位绩效考核总分位于全司前三名的员工。

35、在储备期内,出现以下哪些情况的,取消储备资格?(ABCD)

A、在储备期间受到通报批评;

B、在储备期月考核等次有1次为中;

C、在储备期间,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

D、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不良表现。

37、熟练期、试用期、实习期满员工利用远程教育培训系统自学时间达不到要求的,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测试分数低于分的,不能参加公司的评先评优。(C)

A、60B、70C、80D、9038、月百分制得分低于(A)分的员工评为差等。

A、80B、85C、75D、833、员工因请病假、事假等,月出勤率低于60%的,或因请产前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婚嫁、丧假、年休假、公伤假等累计月出勤率低于50%的员工,该月日常工作考核等次不能评为“优”或“良(B)

A、50%,50%B、60%,50%

C、50%,60%D、60%,60%

9、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上绩效考评分必须达到(B)分以上方可取得聘任资格

A、80B、85C、88D、9010、现已聘初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上绩效考核分低于(B)分,当年降级聘任;

A、80B、85C、88D、9011、现已获得中级以上工人等级资格的员工,若上绩效考核分低于(B)分,则当年不能享受相应等级的事业养老保险待遇。

A、80B、85C、88D、9013、参与普通管理岗位竞聘的人员为:全司绩效考评分在___分及以上,并符合竞聘岗位基本条件的普通员工。(C)

A、80B、85C、88D、9013、参与普通管理岗位竞聘的人员为:全司绩效考评分在___分及以上,并符合竞聘岗位基本条件的普通员工。(C)

A、80B、85C、88D、9014、竞聘总分 = 截止至竞聘时间绩效考核累计分×70% + 笔试成绩×20% + 面试成绩×10% + 特殊加分(包括上考核分占本单位前三的加分、纳入公司人才储备库的加分、上绩效考核分在全司前三的加分)(B)

A、80%10%10%B、70%20%10%

C、60%20%20%D、50%30%20%

4、纳入公司人才储备库的员工,可(ABC)

A、有权优先选择适合自己的基层工作单位和岗位;

B、在参加公司组织的竞聘工作中,适当给予加分;

C、一线员工在入选公司人才储备库的一年内,可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在本单位的办公室或征财股锻炼3个月;

D、公司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奖金.5、公司根据绩效考核总分排名,确定(ABCD)

A、优秀等次员工B、先进生产工作者

C、优先考虑其申请入党D、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3、达到《福泉公司职工网络在线学习管理暂行规定》有关学习要求的加2分,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8、绩效考核总分在公司前三名的一线员工,在本单位稽查、监控、班长或路政大队机关等岗位有空缺时可优先调整使用。(错)(本单位)

6.人事部工作标准 篇六

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现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体检时,参照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

附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附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人事部卫生部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 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7.人事部工作标准 篇七

关键词:人事代理,人事档案,问题,对策

所谓的人事代理, 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要求, 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 为代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人事管理服务。通过人事代理制度的实施, 单位拥有人才的使用权, 个人享有择业的自主权, 实现了人事关系与人才使用的分离, 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是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皖南军区陆军医院, 1951年9月成立于芜湖市。2006年3月, 被评为三级甲等医院。2012年12月,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医院移交安徽医科大学管理, 更名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 我院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从2003年开始, 医院对新进护理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逐步发展到医技人员以及临床医师, 人员由最初的数十人发展到迄今为止的690人。 (见表1-3) 随着人事代理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的扩展, 发现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在此作简要的归纳, 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人事代理档案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 医院和代理机构之间职责不清

医院在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时, 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时, 没有详细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缺乏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从目前我院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情况来看, 在代理的初期, 当事人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在以后工作中, 由医院人事部门对其陆续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收集、整理和上交。医院和人事代理结构的关系仅仅停留在“收”和“存”的层面上, 人事代理制度未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 人事档案材料的补充、更新存在困难

人事档案的管理, 不仅仅是保存起初的人事档案, 更重要的是随着当事人工作年限不断增长及时、完整的添加新内容, 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的记录其个人成长经历。随着医院人事代理人数的不断增加, 可以想象医院人事部门收集和送交材料的难度。人事代理机构一般重接收、轻管理, 只负责把接收的档案归档, 在一定程度上只是起到了档案保管的作用。医院不可能一一去查询档案, 很难做到“查缺补漏”。在档案管理的实践中, 发现履历材料中的更改姓名材料;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中的通过函授、自学等方式取得的学历材料;奖励材料中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表彰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中的领取《独生子女证》登记表等等, 容易被忽略。

(三) 人事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存在困难

人事档案的利用是人事档案工作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在人事档案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目前的状况是“人档分离”, 即人事代理的当事人日常事务由医院管理, 人事代理档案则由人事代理机构管理。实际操作中发现, 对医院来说, 在对代理人员进行职称晋升、职务提拔、考核定级、工资调整、政审函调等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 必须要联系人事代理机构, 将当事人的档案借回查阅, 或是在人事代理机构查阅, 这给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同时也严重地影响了工作效率。对个人来说, 在学习深造、评定职称、办理户口等需要就档案材料开据证明的时候, 也需要走多个流程, 多方办理方能实现, 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 也影响了医院正常工作的及时开展。

(四) 人事档案管理手段落后, 管理水平低

目前的人事档案管理方法落后, 通常依靠传统的手工操作, 档案的保管和整理条件简陋, 缺乏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技术, 人事档案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所需的计算机和其他的办公自动化设备, 以及所需的专业管理软件配置不全。随着医院的发展, 医护队伍不断壮大, 人事代理人员数量不断增加, 加上人才流动的日益频繁, 提高人事档案的利用效能迫在眉睫, 而现有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已不能适应日趋繁重的工作需要。

二、针对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中存在问题采取的对策和建议

既然人事代理的档案要求社会化管理, 那么如何管理好和方便管理呢?利用好他的使用价值呢?

(一) 转变观念, 提高认识, 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人事代理制度的档案管理是为了高效、有序地利用档案材料, 社会要求高。这就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时刻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明确服务方向, 增强服务他人、方便他人的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质量。要积极学习和掌握人事政策、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管理措施, 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为档案利用者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如建立人事档案数据库, 方便查阅, 数据共享。

(二) 制定符合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际的管理流程

随着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 原有在编职工逐步达龄退休, 以及医院发展的需要, 人事代理的覆盖范围在逐渐扩大, 人员数量在快速增长。这就需要我们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暂存、鉴定、统计、转递、和利用等方面, 建立人事代理机构和用人单位各自职责范围内可行的人事档案工作制度, 使人事代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通过制定严格的合同, 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可操作的措施、具体工作流程以及各个工作环节间的相互协调运行机制等, 使人事档案管理符合医院人事制度更深次层改革的需要。

(三) 建立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人事档案管理团队

人事档案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业务能力直接影响着档案管理水平的高低。这就要求医院的组织人事部门在配备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时, 应选拔思想端正, 作风正派, 工作扎实, 具有人事管理、职称晋升、劳资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还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文化素养的人员。同时, 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提升综合素质, 建立一支高效能的人事档案管理团队, 使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环节能跟上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

(四) 对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实现现代化动态管理

代理人员人事档案归档内容应是动态的、时效的。随着代理人员工作学习等情况的变化, 需要为其不断的补充“动态”材料, 才能准确、详尽、完整和客观地反映着当事人历史和现实的真实状况。这就需要我们在档案收集工作中围绕“全面、现实、真实、动态、流动、机密”的原则来开展。在医院与档案管理机构之间建立便捷的联系通道, 制订相应的制度, 积极主动、有计划地收集和补充人事档案材料, 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除定期对薪资调整、专业技术职务变动、年度考核等固定材料进行整理外, 还要有计划的收集和整理入党转正、奖惩材料、以及职务任免等相关档案资料。使人事档案真正成为医院领导掌握人才队伍现状、分析人才需求、探索人才成长规律的好帮手, 从而使人事档案管理成为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 实现人事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

人事档案是人才信息的主要记录载体, 是了解人才信息的主要来源。过去, 人事档案只注重收存, 确保安全性, 而不太注重开发和利用档案的信息资源, 传统模式下的人事档案管理, 手工操作为主, 查找效率低, 信息利用处于被动状态, 无法对人才资源的开发提供科学前瞻的参考性的分析材料。要彻底改变这一现状, 提高人事档案的利用效能, 只有建立数字化、网络化的人事档案系统, 在保管纸质档案的基础上, 对代理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分类, 将档案信息进行统一编号和编码, 利用自动化办公设备将纸质档案材料转换存储, 并将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 建立单位的人事代理人员数字化档案,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档分离带来的困难。通过建立网络化档案数据系统, 使档案信息的调阅、使用以及开发更加快捷、准确、规范可靠, 还可利用数据系统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避免人为化情感影响, 提高了日常管理公正效率, 为单位领导的决策依据提供科学依据。

8.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初探 篇八

一、以人为本,从管理向服务转变

在市场经济浪潮下,管理水平和技术日益成为决定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重要资源。人作为管理技能和技术的载体,作为学校知识资源的驾御者,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和发挥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学校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最终决定着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学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及其开发,学校发展战略的制定及其发展过程的监督,都应由人事管理部门参与。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始终把对人的能力的培养和积极性的发挥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关心人,尊重人,满足人的合理需求,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学校人事管理不仅仅是学校行政管理的一个职能,更重要的是为学校和教职工、学生在人力资源方面提供服务。

二、加强培训工作,重视管理人员开发

1.有全面的计划和系统的安排

上级有关人事管理部门首先要进行培训需求调研,并结合学校工作的特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人培养什么人,保持适当超前性的原则确定培训内容,并对培训方法、教职工、参加人员、经费和时间等有一个系统的规划和安排。

2.定培训激励机制

教育培训工作应与教职工的考核、提升、晋级、调动等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教职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3.重视管理人员开发工作

目前看,一般性的培训比较多,补充知识性的培训比较多,而专门针对学科知识教职工的培训因为要求高、特殊性强而开展的比较少。这就需要人事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为他们开展培训工作。采取全员培训、岗位实践、交流学习等在职培训方法提高他们的教学技能。

4.丰富内容,加强评估和总结

培训评估的首要工作是确定评估标准。遵循以下四点:一是教职工的反映,包括教职工对培训的印象,对培训价值的认可以及培训是否有助于他们的教学工作。二是学习标准,包括评估教职工对课程的吸收程度。三是行为标准,即培训后教职工工作行为的变化。最后一个标准是结果,指的是培训后学校绩效的变化,包括教职工满意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等结果。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

激励就是激发和鼓励人的动机和行为的方法,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重要手段。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人有生理、安全、社交、自尊和自我实现五个层次的需要,应根据不同的需求,采取不同激励方式,使合理的需求都能得到相应的满足。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多维交叉的教职工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建立有效的人员配置机制

要根据学校目标和工作任务,按照量才使用,用人所长的原则,对教职工进行合理配置和组合,可以说用好人才比选择人才更为关键。同时要有计划地进行工作轮换,给予更富挑战性的工作,从而激发他们更高的工作热情。

2.建立合理的薪酬机制——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3.形成高效准确的考核机制

引入现代工作绩效评价方法,对学校领导、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进行考核,并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以考核和评价为奖罚、调整岗位提供依据。

4.用学校和教职工个人职业生涯前景激励教职工

学校要制定长远发展战略,让教职工看到他将来的舞台到底会有多大,学校内部管理方面还应创造出一个相对公平和公正的环境,它决定了教职工愿不愿意为学校出实力、干实事。而对于年轻教职工来讲,发展空间是他们非常看重的一个激励要素,要尽可能地指出他们的发展空间,为他们创造发展空间。

5.要建立有效的精神激励机制

管理者应从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出发,尊重、理解和关心教职工,以激发教职工的上进心和积极性。

以上是我对学校人事管理工作浅谈之见。毕竟,教育事业不同于一般单位、企业,学校所生产的产品极为特殊,而且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创新、改革,培养出与时俱进的新型人才。因此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必须建立适应当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符合学校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按章管理,以人为本,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9.宁波人事档案管理费收取标准 篇九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人事档案保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服〔〕232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376号)规定,1月起档案管理费单位及个人按照每人10元/月收取,201月前按照宁波市物价局规定单位代理每人20元/月,个人代理每人15元/月收取,

10.人事部工作标准 篇十

关于转发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的通知

鲁人科〔1996〕13号

各市地人事局、体委,省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体育教练员职务岗位的设置和职务结构比例 职务结构比例应按以下要求确定:

1.省优秀运动队(包括省委托办队)和省体校,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的编制比例为1:4-6(人)。高级教练职务占教练员总数的比例可逐步达到30%左右,一级教练职务达到50%左右。

2.市(地)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中学、重点业余体校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的编制比例为1:6-10(人)。高级教练职务占教练员总数的比例可逐步达到22%左右,一级教练职务达到45%左右。

3.县(市、区)业余体校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的编制比例一般为1:12(人)。高级教练职务占教练员总数的比例可逐步达到15%左右,一级教练职务达到45%左右。

教练员职务岗位及结构比例确定后,也可根据训练比赛任务变化、项目调整、队伍壮大、事业发展等情况逐步进行适当调整。

二、严格掌握任职条件

除具备《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规定的政治条件外,必须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一)三级教练

具有体育中专学历,从事训练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初步了解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省优秀运动队(含省委托办队)教练员,基本掌握训练教学的内容和方法,能够完成训练教学任务。

职称评审方面

各类体校教练员,能够按照训练大纲要求完成选材和基础训练教学工作。

(二)二级教练

担任三级教练工作二年以上或具有体育院、系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训练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基本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取得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能够较熟练地运用训练教学方法、手段,出色地完成训练、比赛任务。各类体校教练员,能够按照训练大纲要求较好地完成选材和基础训练教学工作,所培养地运动员30%达到大纲及格标准。

(三)一级教练

具有体育院、系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二级教练工作四年以上,具有体育院、系本科学历,担任二级教练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从事教学训练工作二年以上;比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结合体育训练教学、选材实践进行一定的科学研究,至少有一篇市(地)级以上报刊发表或省、市(地)级学术研讨会 宣读,并具有一定学识水平的论文,或具有市(地)级以上体育专项科研成果;取得一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训练教学实践经验,较熟练地掌握教学训练方法,能独立地完成训练教学和各项比赛的指导工作,且具有下列成绩之一。

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直接培训二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二年以上输送后六年内取得: 1.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录取名次;集体项目前十名,或连续二年以上保持甲级队水平; 2.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

3.非奥运会项目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一次亚军,或二次前三名,或三次三至四名;集体项目前四名;

各类体校教练员,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二名以上或越级输送一名运动员,所培训的运动员按训练大纲要求60%达到及格标准,并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一年以上输送后八年内取得:

1.全国青少年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录取名次;集体项目较好成绩; 2.全省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冠军;集体项目前六名; 3.全国城市运动会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 4.一人获运动健将或三人获一级运动员称号;

(四)高级教练

具有体育院、系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一级教练工作四年以上;系统的掌握体育理论基础和专 2

职称评审方面

业知识,对本项目训练教学和选材有较深的研究,有两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一篇省级学术研讨会宣读、一篇市(地)级学术研讨会宣读的论文,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反映本项目训练成果的学术文章或具有省级以上较高水平的体育专项科研成果;取得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丰富的教学训练实践经验,能够创造性地运用先进技、战术组织好训练比赛,解决训练比赛中地关键、疑难问题,且具有下列成绩之一。

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直接培训二年以上地运动员或培训二年以上输送后六年内取得: 1.一人次参加奥运会或奥运会项目的世界锦标(杯)赛比赛资格; 2.亚洲最高水平比赛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录取名次;

3.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冠军,或二次二至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 4.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三次冠军;集体项目二次前三名; 5.亚洲青年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冠军并一次二至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6.世界青年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

7.非奥运会项目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乌二次冠军,或四次以上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或二次以上第三名。

各类体校教练员,所培训的运动员按训练大纲要求80%达到及格标准,其中20%良好,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 8-15名运动员,且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八年内取得:

1.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 2.全国城市运动会比赛个人项目二次冠军;集体项目前三名; 3.四人获运动健将称号;或一人获健将、五人获一级运动员称号;

4.有二至四名选入国家队,或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世界锦标(杯)赛或奥运会比赛。

三、破格晋升教练员职务条件 破格晋升一级教练职务业绩条件:

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项技术知识,能结合训练教学、选材实践进行科学研究,至少有一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省级学术研讨会宣读并具有一定学识水平的论文,或具有省级以上体育专项科研成果,且具有下列成绩之一。

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直接培训二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二年以上输送后六年内取得: 1.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

2.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冠军或二次亚军;集体项目前三名;

职称评审方面

3.非奥运会项目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冠军,或二次亚军;集体项目前三名。

各类体校教练员,所培训的运动员按训练大纲要求90%达到及格标准,其中30%优秀,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5-13名运动员,且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八年内取得: 1.全国青少年最高永平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 2.全省最高水平此赛个人项目二次冠军;集体项目前三名; 3.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录取名次;

4.全国城市运动会比赛个人项目冠军并一次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 5.二人获运动健将,获一人获运动健将、三人获一级运动员称号。

破格晋升高级教练职务业绩条件:

系统全面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项技术知识,对本项目训练教学有较深的造诣,至少有二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省级学术研讨会宣读的论文,或具有省级以上优秀水平的体育专项科研成果,或多次进行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和讲学,且具有下列成绩之一。

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直接培训二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二年输送后六年内取得: 1.奥运会或奥运会项目的世界锦标(杯)赛录取名次; 2.亚洲最高水平比赛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三名;

3.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二次以上冠军;集体项目前三名;

4.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四次冠军,或五次二至三名;集体项目冠军; 5.亚洲青年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二次冠军并一次亚军;集体项目前二名; 6.世界青年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冠军;集体项目前四名;

7.非奥运会项目世界锦标(杯)赛个人项目二次以上冠军,或亚运会或亚洲锦标(杯)赛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三次冠军,或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四次以上冠军;集体项目冠军或三次二至三名。

各类体育教练员,所培训的运动员按训练大纲要求90%达到及格标准,其中40%优秀,30%良好,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10-16名运动员,同时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一般在六年内取得:

1.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冠军,并一次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

2.全国城市运动会个人项目三次冠军,或三次第二、二次第三名;集体项目二次前三名; 3.五人获运动健将称号,或有二人获国际级健将、一人获健将称号;

职称评审方面

4.有二至四名选入国家队,并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比赛获前六名;或参加世界锦标(杯)赛或奥运会比赛获录取名次;

四、优秀运动员审定教练员职务范围、条件

为我省和国家体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运动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审定相应教练员职务。1.从事专业训练六年以上,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单项获前三名,集体项目获前六名的运动员,取得中专学历,可审定三级教练。

2.从事专业训练八年以上,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单项获冠军,集体项目获前八名的运动员,且在训练期间坚持体育中专课程学习,兼做教练工作一年以上者,可审定二级教练。

3.从事专业训练八年以上,亚运会或亚洲锦标(杯)赛获冠军,集体项目获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且在训练期间坚持体育大专课程学习,兼任教练工作二年以上者,并负责培训的运动员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单项获前三名,集体项目获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可审定一级教练。

4.从事专业训练十年以上,奥运会获世界锦标(杯)赛冠军,集体项目世界三大赛获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且在训练期间坚持体育大专课程学习,兼任教练工作三年以上者,并负责培训的运动员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单项获冠军,集体项目获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可审定高级教练。

五、各级体育教练员职务审核组组建及审定程序

根据《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要求,省组建高级教练员职务审核组,负责全省国家级教练职务的推荐和高级教练职务的初审工作;省体委和有条件的市地组建一级教练员职务审核组,负责省体委直属单位及本市地一级教练职务的初审和高级教练职务的推荐工作;县(市、区)可组建二、三级教练员职务审核组,负责本地二、三级教练职务的初审和一级教练职务的推荐工作。

国家级教练职务由省负责推荐,国家体委审定,报人事部批准;高级教练职务由省高级教练员职务审核组初审,省体委审核,报省人事厅批准,并报国家体委备案;一级教练职务由市(地)一级教练员职务审核组初审,市(地)体委审核,报市(地)人事局批准;省体委直属单位的一级教练职务审定、审核工作由省体委负责;

二、三级教练职务审定、审核由各市(地)获省体委自行安排。

六、认真做好聘任工作

聘任是整个职改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一定要根据教练员职务任职条件、嘎嘎那位设置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聘任那些经考核成绩突出,训练教学水平高,积极肯干,对体育事业有献身精神的教练员。按照聘任的要求,聘任前应向受聘者讲清担负的任务、达到的任期目标、应履行 5

职称评审方面 的岗位职责及必须遵守的聘约等。受聘者认为能够完成任务,并严格履行聘约,然后由单位行政领导进行聘任,签订聘约,颁发聘书。每一聘期一般不超过四年,聘期满后根据需要可连聘。聘任时要坚持以岗择人,不搞论资排辈。对那些长期在教练员岗位上做不出成绩,培养不出优秀体育人才,或政治思想品德不好,缺乏敬业进取精神者,坚决不能聘任。

七、完善教练员的任职考核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教练员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制度,建立教练员业务考核档案。要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对教练员进行考核,及时将考核结果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教练员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考核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要贯彻公开、平等、民主的原则,注重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及敬业表现为主要内容。要努力使考核工作做到全面、公正、客观、实事求是。

未正常开展教练员任职考核工作的单位,不得进行教练员职务审定聘任工作。

八、其它有关问题

审定各级体育教练员是否具备任职条件,要在上级批准的各级教练员职务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准突破上级批准的各级教练员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各市地、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把关,坚持标准条件。

事业行政管理人员,一般不兼任教练员职务,但考虑到体育教练员队伍的特殊情况,对属于事业编制,虽已转做行政工作,仍未脱离教练员岗位,并且以教学训练为主的人员可以参加相应教练员职务的审定。对原虽始终在教练员专业岗位上,后转做行政工作,完全脱离教练员岗位的,不再参加教练员职务的审定;对离开后又重新回到教练员岗位上任教的,需继续任教一年以上方可再参加审定或晋升高一级教练员职务。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今后不再参加教练员职务的审定。

原已具备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练员可按《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对应相应职务。原助理教练对应二级教练,原教练对应一级教练,原高级教练对应《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的高级教练。对应后,一级教练由市地人事局审批,省体委直属单位由省体委审批,高级教练由省人事厅审批。

从教练员队伍长远建设出发,教练员凡晋升一级以上职务时都要进行外语考试,外语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体委共同组织实施。但考虑到我省体育教练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县(市、区)所属的教练员在审定一级以上教练员职务条件时,外语可暂不作必备条件。

职称评审方面

本通知自一九九六年起施行。

一九九六年八月九日

人事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人职发〔199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改办、体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的《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即行废止。

附:(一)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

(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

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我国体育教练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训练教学水平和指挥、管理能力,建设一支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体育教练员队伍,促进我国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特制定本标准。

职称评审方面

第二条 体育教练员职务名称为三级教练、二级教练、一级教练、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三级、二级教练为初级职务,一级教练为中级职务,高级、国家级教练为高级职务。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体委系统从事体育训练教学的人员。

第二章 岗 位 职 责

第四条 体育教练员的基本职责是完成训练教学任务,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全面关心运动员的成长,做好运动队的管理工作;参加规定的进修、学习。同时高等级教练员须承担对低等级教练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辅导基层训练工作。

第五条 三级教练岗位职责

(一)按照训练教学任务的要求,拟定和实施训练计划,协助高等级教练员做好运动员的训练教学工作。

(二)基本掌握运动员的选材和训练方法;总结训练教学实践经验,积累技术资料,建立训练业务档案,主动接受高等级教练员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 二级教练岗位职责

(一)按照训练教学任务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训练教学计划,承担运动员的训练教学和参加比赛的指导工作;培养后备人才。

(二)了解本项目发展方向,掌握运动选材和训练方法,及时总结训练教学实践经验,积累技术资料,建立训练业务档案;定期做出训练教学工作总结。

第七条 一级教练岗位职责

(一)按照体育运动人才成长的规律,制定、实施训练规划和训练计划;承担运动员的训练教学和参加国内外比赛的指导工作;选拔、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

(二)及时了解本项目发展动向,结合训练教学实践,进行有关选材和改进训练方法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撰写论文。

第八条 高级教练岗位职责

(一)按照优秀运动人才成长的规律,制定、实施训练规划和训练计划;承担优秀运动员的训练教学和参加国内外重大比赛的指导工作;选拔、培养和输送优秀后备人才。

(二)熟悉本项目国内外发展动向,掌握先进的技、战术训练手段、方法,以及科学选材、训练规律;总结培养优秀运动员和优秀后备人才的经验,进行专题研究,撰写科研论文;指导和 8

职称评审方面

推动本项目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九条 国家级教练岗位职责

(一)按照高水平运动人才成长的规律,负责制定、实施训练规划和训练计划;承担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教学和参加国内外重大比赛的指导工作;选拔、培养和输送高质量后备人才。

(二)掌握本项目国内外发展动向,先进技、战术和训练方法,以及科学选材、训练规律;总结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和高质量后备人才的经验,组织并进行专题研究,撰写高质量的科研论文;指导和促进我国运动训练教学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三章 任 职 条 件

第十条 各级体育教练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履行教练员职责,遵守教练员守则,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和为体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第十一条 优秀运动队教练员任职条件

(一)三级教练

具有体育中专学历,从事训练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初步了解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训练教学的内容和方法,能够完成训练教学任务。

(二)二级教练

担任三级教练工作二年以上或具有体育院、系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训练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基本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取得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能够较熟练地运用训练教学方法、手段,出色完成训练、比赛任务。

(三)一级教练

具有体育院、系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二级教练工作四年以上;比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结合训练教学实践进行一定的科学研究,有一定学识水平的论文;初步掌握一门外语,熟悉本专业术语,能借助字典查阅本专业技术资料;取得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录取名次;集体项目取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较好名次。

(四)高级教练

具有体育院、系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一级教练工作五年以上;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 9

职称评审方面

业知识,对本项目训练教学有较深的研究,有二篇发表或宣读的论文,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反映本项目训练成果的学术文章;基本掌握一门外语,能借助字典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进行简单的技术交流;取得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达到世界水平或亚洲或全国优秀水平。

(五)国家级教练

具有体育院、系本科以上学历,并经过国家级教练研讨班学习,担任高级教练工作五年以上;有二篇发表过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具有国际水平的反映本项目训练成果的学术文章,或多次进行国际国内讲学和学术交流;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流;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下列运动成绩之一:

1.奥运会前三名。

2.奥运会四至六名并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前二名。

3.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三人次冠军。

4.亚运会二人次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二人次冠军。

5.向国家队输送三名以上运动员或有三名以上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或奥运会比赛,并取得五次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或二人次亚运会(亚运会比赛项目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

6.集体项目奥运会前十名。

7.集体项目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二次前二名。

8.集体项目亚运会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

9.集体项目向国家队输送五名以上运动员或有五名以上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或奥运会比赛,并取得亚运会(亚运会比赛项目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或二次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

第十二条 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任职条件

(一)三级教练

具有体育中专学历,从事训练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初步了解体育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按照训练大纲要求完成选材和基础训练教学工作。

(二)二级教练

担任三级教练工作二年以上或具有体育院、系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训练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10

职称评审方面

基本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取得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能够按照训练大纲要求较好地完成选材和基础训练教学工作,所培养的运动员30%达训练大纲及格标准。

(三)一级教练

具有体育院、系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二级教练工作四年以上;比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结合选拔和培养后备人才的实践进行一定的科学研究,有一定学识水平的论文;初步掌握一门外语,熟悉本专业术语,能借助字典查阅本专业技术资料;取得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二名以上(含二名)或越级输送一名运动员;所培养的运动员按训练大纲要求60%达及格标准,并在全国青少年或全省(区、市)最高水平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四)高级教练

具有体育院、系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一级教练工作五年以上;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选材和基础训练教学有较深的研究,有二篇发表或宣读的论文,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文章;基本掌握一门外语,能借助字典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取得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所培养的运动员按训练大纲要求80%达及格标准,其中20%良好;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九至十四名运动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根据不同训练层次和项目特点,输送后最长七年内达到全国优秀水平。

2.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根据不同训练层次和项目特点,输送后最长四年内有三人获健将称号。

3.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根据不同的训练层次,输送后有二至四名选入国家队,或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或奥运会比赛。

第十三条 在优秀运动队训练八年以上,曾获得全国冠军或集体项目全国前三名(主力队员)以上运动成绩的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教练员工作,符合规定的业绩条件者,可提前或破格确定教练员职务。

第十四条 某些目前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的奥运会重点项目和一些尚无世界性比赛的非奥运会项目的教练员确定国家级教练职务时,虽未达到业绩标准,但在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和发展我国或本地区竞技体育、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推荐,报国家体委审定。

职称评审方面

第十五条 凡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特别突出,或在训练、科研、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教练员,可破格晋升相应的职务。

多年担任高级教练,在选拔、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方面业绩卓著,对发展我国或本地区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少数各类体校教练员,可破格晋升国家级教练职务:

1.符合优秀运动队国家级教练任职条件规定的学术理论水平;

2.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十五名以上运动员,其中有三人以上进入国家队(无国家队项目须有三人以上代表国家参加亚洲以上比赛);

3.奥运会项目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根据不同训练层次和项目特点,输送后最长七年内获世界冠军或多人次获亚洲冠军。

第四章 审 定 权 限

第十六条 审定各级体育教练员是否具备任职条件必须在上级批准的合理结构比例内,按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七条 国家级教练需由当地高级教练审核组提出初审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由国家体委审定,报国家人事部备案。

第十八条 高级教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高级教练审核组进行初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批准,报国家体委备案。

第十九条 一级教练以下(含一级教练)的审定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教练审核组由当地体委人事、训练、竞赛部门的负责人和具有较高技术、学术水平的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组成。成员一般在七人以上。审核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任职条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五章 职务聘任和晋升

第二十一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领导根据教练员所在单位的编制定员和职务结构比例,在经审定具备教练员职务任职条件的教练员中按岗择优聘任。

第二十二条 聘任教练员,一般每一任期不超过四年。如果工作需要,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十三条 教练员管理部门要对受聘教练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任职期满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作为续 12

职称评审方面

聘、低聘、解聘或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非体委系统的运动队从事体育训练的人员,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标准由国家体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一九八六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的《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件二:

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

为了正确执行《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特对若干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标准》规定聘任教练员职务须按照教练员的编制定员和职务结构比例进行。根据各级运动队、各类体育学校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各地区、各项目训练水平和特点不同的实际情况,教练员的编制定员和职务结构比例应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编制定员

国家队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的限额比例为1:3—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优秀运动队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的限额比例为1:4—6(人);竞技体校、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的限额比例为1:6—10(人);重点业余体校、体育中学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的限额比例为1:8—12(人);普通业余体校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的限额比例不低于1:12(人)。

(二)职务结构比例

1.国家队教练员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之间的结构比例由国家体委提出,报国家人事部核准。

2.体育运动水平较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秀运动队教练员高级职务人数不超过教练员职务总数的30%,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优秀运动队教练员高级职务人数不超过教练员职务总数的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级教练不超过教练员高级职务人数的10%,中级职务数不超过教练员职务总数的50%。

3.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高级职务不超过教练员职务总数的15%,中级职务不超过教练员职务 13

职称评审方面

总数的50%。

以上职务结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具体审定,逐步到位。

二、任职条件中的业绩系指担任教练员工作以来的累计。全国最高水平比赛系指: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联赛(球类项目),以及经国家体委批准以其他名称组织的单项最高水平比赛。

曾先后在各类体育学校和优秀运动队任教的教练员,可按优秀运动队或各类体育学校相应等级教练员的任职条件申报,但不能将二者成绩相加计算。

确定集体项目教练员业绩时,凡所培训的运动员输送两年后取得成绩的,应适当降低其名次。

确定女子足球、女子举重等新开展项目教练员国家级教练职务时,对其运动成绩的要求,应视比赛的规模和水平,由专家作出认定。

三、确定同一项目的主管教练员和非主管教练员的职务时,应根据其在拟定和执行训练比赛计划中发挥作用的情况、贡献大小和任职年限等因素区别对待,对非主管教练员原则上应适当降低职务的等级。

体育艺术教练和体育机械教练可按照本《标准》确定教练员职务,对其业绩要求,参照对非主管教练的原则审定。

四、事业单位主管训练工作的行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兼任教练员职务。但长期担任教练员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兼任高级职务的,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可聘任相应的教练员职务,兼职人员须具备:

(一)符合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

(二)现仍直接从事训练工作,能履行教练员岗位职责,直接进行训练指导工作每年不少于三分之一时间。

兼职人员占用本单位教练员职务结构比例或职务限额。

五、曾多年担任高级教练,因工作需要调入国家机关工作,符合国家级教练条件者,由国家体委特批为国家级名誉教练。

六《标准》中对教练员文化程度、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的要求,是从教练员队伍建设长远考虑所必须坚持的条件,各地在审定教练员职务时,应严格按照《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一)文化程度:

1.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教练员,应通过成人教育等途径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对一九六六年以 14

职称评审方面

前从事训练、教学工作的教练员和在区(市)、县体校从事训练、教学工作的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具备拟确定相应职务任职条件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非体育专业学历者,通过体育专业主要课程(体育概论、运动训练学、体育管理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等)的进修,可视为符合学历要求。

(二)教练员的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须经二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并写出评定意见。

(三)教练员的外语水平应根据其工作特点,侧重于掌握本专业技术术语和竞赛及对外技术交流的需要等方面的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按国家体委统编教材组织相应的测试或考核。

研究生毕业或经过援外教练员培训班培训并援外一年以上的教练员视为掌握一门外语;一九六六年以前任教的教练员可放宽外语要求。

根据区(市)、县体校教练员的工作性质和现状暂不作外语要求。

七、岗位培训是按照不同项目、不同技术等级教练员岗位规范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对教练员进行以提高训练教学、队伍管理、竞赛指挥等能力为主要目的,由各级体委安排专项经费组织的培训。凡已开展岗位培训项目的教练员申报教练员职务时,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执行和完成训练大纲的情况是衡量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业绩的主要标准之一。在审定教练员职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尚未制定统一训练大纲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八、原具有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练员对应本《标准》教练员职务时应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原具有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现职教练员和咨询教练员可按本《标准》对应相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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