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2024-11-12

浙江大学校友总会章程(共8篇)

1.浙江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篇一

西北工业大学校友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西北工业大学校友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XXX大学海南校友自愿参加的自发性、互助型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加强XXX大学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促进校友间信息交流及各种可能的协助与合作;团结广大校友共同为国家、为地方、为母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XXX大学校友总会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会址设在XXX。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为所属广大校友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或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和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团结校友,发挥校友会的力量,互勉互助,使校友在各行各业的事业更加发达,达到每位校友共同进步的目的。

(三)宣传介绍母校的发展状况,促进广大校友、校友所在地区与母校的交流与合作。

(四)宣传校友中的成功典型和先进事迹,弘扬先进,提供经验,相互借鉴,相互砥砺,共同发展。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一)个人会员 凡曾在XXX大学学习过的历届毕业生、肄业生(含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后、成人教育学生、自考生、职业技术教育生、进修生、外国留学生)和工作过的教师、干部、职工都是XXX大学的校友;承认本会章程的校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校友会批准。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关心东北财大的建设与发展,关心校友会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会工作,承担本会委托的相关事项;

(五)根据可能积极为本会筹措经费。

(六)每年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XXX大学海南校友会新的一届理事会;

(三)听取和审议校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负责。

理事会敦请德高望重的学长、前辈出任名誉会长。

第十七条 理事会设立会长、秘书长、副会长、副秘书长等职位,会长兼任理事长,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或撤消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须经过2/3以上会员代表通过方可担任。

第二十二条 本会副会长通过校友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原则上毕业15年以上的校友经其本人同意、会长批准后均可担任副会长。理事会副会长成员从副会长名单中选举产生,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人员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 副秘长由会长提名,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人员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秘书长及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四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2/3 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者,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五)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名秘书长以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七)决定各职能部门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八)负责对各地及境外西北工业大学经管院校友会的联络工作及广大校友来琼的接待工作。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会长处理校友会日常工作、活动等各项事务。

(二)监督校友会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议校友会财务预、决算。

(三)监督、指导各副秘书长及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

第三十条 本会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辅助会长筹划校友会各项工作、活动等,维护校友会健康长久发展。

(二)分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第三十一条 本会执行秘书使下列职权:

执行秘书长分设兼任财务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外联部部长,分别处理校友会的财务、宣传、组织、外联等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一)校友或社会的捐助;

(二)校友业余办学、科技开发、信息服务、基金管理、资本运营为本会提供的收入;

(三)会员每年的会费 校友会根据资金支出计划收取会费,原则上会员会费最低标准为100元/人/年,副会长及以上职位会费最低标准500元/人/年,不设上限。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每年定期向校友会公布财务收支明细。

第三十五条 本会会计由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

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通过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八条 本会因终止活动或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的,需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本会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1年5月28日在海口召开的XXX大学XX校 7

友会第一届校友代表大会通过,校友会成正式成立大会颁布。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西北工业大学校友会筹备组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2.浙江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篇二

一、推进校院生三级校友工作体制的必要性

校友工作的开展与学校、院系和学生密不可分, 三者缺一不可。

首先, 无论毕业走到哪里, 母校都是校友在社会上的一张名片, 校友也是最容易产生认同感的一种身份。无论是人力还是财力方面, 学校都是校友工作的主要推动者。其次, 学校的校友实际上是由一个个院系的院友组成。院系最熟校友, 校友也与院系联系最密切。院系是校友与学校沟通交流的一个重要媒介。而且学校校友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于每个院系的专业、历史等情况了解甚少, 校友工作的展开离不开院系。最后, 校友都是从学生转化而来的, 在校的学生是未来的校友。在校学生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学生是校友与院系联系的重要桥梁。

二、校院生三级校友工作体制的基本内容

在校院生三级校友工作体制中, 学校是主导, 院系是核心, 学生是关键。以浙江大学为例, 如下图:

浙江大学发展联络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发展联络工作、校友事务管理的直属机构。主要包括发展委员会、校友总会和教育基金会。

浙江大学校友总会以“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为宗旨, 长期致力于构筑一张共同发展的校友资源网络。目前, 校友总数达50万, 共有31个院系校友分会, 有遍布北美、欧洲等十几个国家及国内31个省市、港澳台地区的140个地方校友会。[1]

在这个架构中, 校友总会是主导。其代表学校对外联络, 对内统筹指导。总会主要负责加强与海内外校友及各地校友会的联络;协助母校征集校友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编辑出版校友刊物, 建设校友总会网站; 统筹管理校友活动基金等。

院系是核心。院系的校友工作一般由办公室承担, 也有些院系, 例如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专门配了一名发展联络秘书负责校友工作。

学生是关键。为了加强毕业生与母校的联系、落实信息建设, 浙江大学每年都会聘任一批应届毕业生为班级联络员, 作为母校与班级校友的沟通桥梁。

三、实行校院生三级校友工作体制的具体措施

实行校院生三级校友工作体制, 需要学校、院系和学生三个层面共同努力。

( 一) 学校层面

建立和完善校友信息数据库。准确、完整的校友信息是做好校友工作的基础。学校可以以历届毕业生的档案为基础, 根据从院系分会、各地校友分会收集的信息, 建立和完善校友信息数据库。

搭建各类信息宣传平台。浙大依托浙大校友网、《浙大校友》刊物、《浙大校友电子信息报》的“一网一刊一报”信息平台和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介定期向校友推送资讯、传递祝福。

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浙大通过校友讲堂、校友集体婚礼、校友创业大赛、走访校友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来凝聚校友。

推动校地、校企合作。浙大协同校友及其企业推动校地、校企合作, 依托海外校友推进国际交流、服务国家公共外交, 大大提升了浙大在海内外的声誉和“浙大校友”的品牌影响力。

指导和考核院系校友工作。对于在校友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院系和个人, 浙大都会给予奖励, 2015年还评出了数名校友工作突出贡献奖和杰出成就奖。

( 二) 院系层面

积极策划校友返校活动。地处杭州的浙江大学每年都会迎来众多校友返校, 各学院都非常欢迎和支持校友返校聚会。例如浙大化工学院, 为校友返校提供了很多贴心的服务: 参观新校区和校史馆、安排校车、预定食堂、借教室、制作悬挂横幅……尤其是对于返校的老校友, 更是安排学生志愿者和医护人员陪同。

管理和完善信息交流平台。浙大校友网下设院系分会网站, 各院系则负责完善网站信息。浙大化工学院还建立了微信群, 方便校友及时了解院系动态和进行交流。

收集和更新校友信息。院系借着校友返校团聚的契机收集和完善校友信息, 并反馈给校友总会。每年毕业生相关信息也都妥善保存。

关心和联络校友。每逢春节等中国传统节假日, 浙大化工学院都会给校友发送电子贺卡, 送去关心和祝福。暑假期间, 还专门走访校友。

培养学生校友意识。坚持以学生为本, 关心学生, 加强校史教育。

( 三) 学生层面

学习校史和了解校园文化, 不断培养母校情结和校友意识, 激发内心深处对母校延绵不绝的深厚情感。

积极参与学生校友工作者协会, 担任校友工作志愿者, 不仅能从校友身上学习宝贵经验, 还能增强校友意识。

总之, 校友是高校的宝贵资源和财富, 校友工作是一项长期全面的任务, 需要学校、院系和学生的共同参与。校院生三级校友工作体制的实行是未来校友工作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3.浙江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篇三

作为山东省唯一一所建筑类高校,山东建筑大学建校6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培育建筑英才为己任,缘“建筑”而生,依“建筑”而兴,因“建筑”而强,各项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累计为社会培养了15万余名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多年来,学校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强化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学科引领、人才建设、管理创新、文化塑校”五大工程,办学规模稳步扩大,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为特色,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高校,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首批立项建设单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建设单位。

甲子校庆是学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校庆活动中,学校围绕“校史为轴、学术为魂、师生同庆、校友节日”这一主线,突出“学术校庆、文化校庆、校友校庆”主题,本着“隆重热烈、集中展示、务實简朴、注重实效”的原则,举办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节俭务实的庆祝活动。 (木小木)

4.人民大学EMBA校友会章程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校友会EMBA同学会(以下简称“人大EMBA同学会”或“本会”)英文名:EMBA Alumni Association of Business School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第二条 本会性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校友会EMBA同学会是由中国人民大学EMBA在读及毕业EMBA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盈利组织,是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校友会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本会宗旨:学习、交流、奉献、互助、合作。本会将发扬中国人民大学的优良传统,遵循中国人民大学“实事求是”的校训,整合EMBA同学资源,努力成为同学与同学、同学与商学院、同学与中国人民大学之间联系的纽带,搭建每位会员终生可以依靠的平台。

第四条 本会原则:本会的设立和发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的指导和监督。绝不涉及有关政治、民族、宗教等国家敏感问题,也不对外提供相应平台。

第五条 本会地址:本会日常办公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汇贤大厦C座5层。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六条 本会基本任务:统筹会员及会籍管理,组织各类交流活动,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各地分会、行业及兴趣俱乐部的建设,促进与各社会组织的沟通与资源分享,为 会员提供有益服务及资源。为使本会得到更好、可持续的发展,不断有新鲜血液加入,本会会员都有义务发展高素质人员加入人大EMBA项目。第七条 本会的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设校友会网络,促进同学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二)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论坛及咨询会;(三)举办文体及商务等活动;(四)支持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五)为EMBA项目及商学院的发展建言献策。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个人会员:凡是人大商学院EMBA毕业及在读同学,未履行退会相关规定均为本会会员,须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第九条 注册会员:自愿申请加入,根据会费缴纳的相关规定,足额准时缴纳会费,经秘书处核准后可成为本会注册会员,享受注册会员的相关服务。第十条 团体会员:根据本会分支机构及下设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经总会核准成立的分会和俱乐部等团体为团体会员。须服从总会的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及解散等要 求,有自觉维护总会的权利及名誉的责任,享有按相关规定吸收会员的权利。原则上分会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为单位,且注册会员不低于三十人(含); 俱乐部以职能分类,且注册会员不低于二十人(含)。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会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三个常设机构,设分会及俱乐部等若干下设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第十二条 理事会:各班、各地区分会、各行业兴趣俱乐部按注册人数的10%推选理事代表并报备同学会后生效。理事任期不做规定,由各单位自然更替.其职责包括:

(一)审议理事会的工作制度;(二)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三)完成会长、秘书处指派工作;(四)向常务理事会提交议案;

(五)协助筹备召开常务理事大会或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选举产生,原则上实行席位制与推选制结合的方式,体现跨区域、跨行业、跨界别的广泛性原则,每班级原则上只推选一名常务理事,俱乐部负责人、分会会长均为常务理事。以上人员共同构成本会的议事机构,其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章程及监督本章程的实施;(二)选举会长、副会长;

(三)根据会长、副会长的提名,决定秘书长人选;(四)审议理事会提交的议案;(五)决定注册会员的入会与退会;(六)审议理事会及秘书处的工作报告;(七)组织专门机构监督本会的资金使用情况;

(八)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12月召开一次,听取并审议会长做年度工作报告;如遇突发事件,可推选代表召集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会长:本会设常务理事会会长一名,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是本会代表人,即同学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提名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人选,经理事大会通过后组建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

(二)全面负责本会领导工作;

(三)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大会和常务理事会;(四)提名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候选人;(五)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六)代表本会参加社会活动。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副会长: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副会长若干名,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配合会长完成各项工作,即同学会副会长,行驶下列职责:(一)协助会长完成各项工作;

(二)与秘书处共同制订同学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三)分管本会各部工作(四)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秘书处:秘书处是同学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会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表决产生,其职责包括:

(一)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二)起草有关决议、报告;

(三)代表会长管理学生会各项具体工作(四)管理本会会员、会费;(五)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各地方分会、其他行业及兴趣俱乐部工作;(六)与内、外部各单位有效联络和沟通;(七)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

(八)完成会长及常务理事会交办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或顾问若干名,指导本会工作。

第十八条 本会理事、常务理事、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下设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同学间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三)品行端正、顾全大局,具有为同学服务的奉献精神;(四)无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九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为三年,原则上不再连任,视工作需要,经理事大会审议通过后可连任,但最多不超过两届。在任期满前两个月,由常务理事会召开换届 选举大会,推选产生新的会长、副会长;由新任会长提名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生效。新班子在两个月内完成换届交接,交接期内仍由原机构负责 各项日常工作,交接期满,新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正式履行职责,以保障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第五章 会费管理

第二十条 会费来源:

(一)注册会员会费:每年12月,注册会员缴纳会费,会费标准为1000元/年/人,所有注册会员,自愿公开个人必要的联络信息,同时也可共享其它注册会员信息和学生会的各项服务,并可在一年内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活动。(二)捐赠:本会秘书处代表同学会接受同学或其他社会友好人士、机构的定向捐赠(含现金和实物);

(三)募集:向同学或其他社会友好人士、机构募集的各种所得;(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会费使用:本会经费完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内的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以现金和实物的方式进行分配。第二十二条 会费管理:本会的财务年度为一年,从当年12月30日至次年的12月30日,资产余额自动转入下个财年。会费由秘书处管理,并依照相关财务制度由秘书长负责。

第二十三条 会费监管:每年12月,由秘书处出具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并向常务理事会、理事大会全体公示。本会会费接受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EMBA中心的监督。

第六章 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第二十四条 章程制定:本章程由常务理事会提出草案,提请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章程修改:由理事会或秘书处提案,经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会遇如下情况应解散(一)全体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解散;(二)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要求解散;(三)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被撤销。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成立清算机构,清理债权债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将由清算组决定投向社会公益事业。

第八章 附则

5.浙江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篇五

第一章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校友会。本会是从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校友联谊工作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校友会的宗旨是:团结交流、持续提高、扩大资源、共促发展。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校友会服务对象包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各届毕业生及学员。

第四条

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校友,经与本会会员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承认本会章程,交纳会费,经本会会员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相应的会员证即为本会会员。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在产生校友会委员时,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校友会组织和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和资料。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义务:

一、遵守校友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

二、关心支持校友会工作,积极参加校友会组织的活动;

三、关心支持母校的发展,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

四、积极向本校友会刊物投送稿件。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即日起失去会员资格。第七条

会员如果无故不交纳会费或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视为自动申 1

请退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会设委员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分别由委员代表及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九条

委员代表大会的任务和职责是:

一、对外代表校友会;

二、代表全体会员制订、修改、解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校友会章程》;

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方针、计划及重大事项,并委托常委会组织和开展本会的活动;

四、关心和支持校友的学术交流、科技进步、事业拓展;

五、加强海内外校友与校友会的沟通联络,促进学术、科技、经济的交流和发展;

六、选举和罢免常务委员,推举名誉主席、高级顾问人选;

七、负责组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向全体会员大会汇报工作;

八、决定终止校友会各项重大事宜。

第十条

委员代表大会成员由各班民主推举产生1-3人,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负责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委员对日常重要事务行使表决权力。由各班委员代表推举1名代表担任常务委员所组成,其人数总和须为单数,若班级为双数可由现场会员代表提名并经委员代表大会讨论且获1/2委员通过,由各班会员代表中增补1名常委.第十二条

由常务委员会推举会长1人,副会长5人或以上,领导校友会各常设机构根据校友会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日常工作。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一届但须经新一届常委会成员2/3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

校友会常设机构是指秘书处、学术交流部、公关活动部等负责校友会日常运作的职能部门,其部门负责人由委员代表大会成员担任,其余人选可举聘

热心校友或专业人士,可为专职或兼职,具体人选由常务委员会确定。第十四条

委员会举聘知名校友和人士担任本会的名(荣)誉职务和顾问,常务委员会主席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相关领导职务后,将为名誉主席的当然人选。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常务会议,委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表决重大事项须有2/3以上代表出席并采用本人或有效授权记名投票方式方可通过。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自会费、校友捐赠、单位或团体赞助和委员会组织的对社会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收入的提成。经费用于会议费、活动费、印刷、办公、交通及其他支出。

第十七条

财务管理与监督

一、财务收支由常务委员会指定专人管理,会计、出纳分开,并接受常务委员会监督。

二、每次活动后及时结帐,并定期向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报告财务情况,由秘书长负责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财务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的委员代表大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

6.校友会章程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江南大学校友会”。英文译名:Alumni Association of JianNan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AAJU。

第二条 本会是由江南大学校友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母校同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和情谊,开展教学、科研、学术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为江南大学的繁荣、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祖国的富强和进步而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接受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邮编:214122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加强与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开展校友的科技协作、教育培训、文化交流、国际交流和信息咨询以及校友联谊等活动。

2、加强同各地江南大学校友组织的联系,征集校友资料,交流信息,增加凝聚力。

3、协助母校搜集、整理校史性资料,搜集校友对母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做好接受、使用海内外校友的捐赠和资助的管理工作。

4、举办有利祖国、有益社会、有助母校的各种活动。

5、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各项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江南大学校友:

1、凡在江南大学(原无锡轻工大学、无锡轻工业学院、江南学院、江南大学、无锡大学、无锡职业大学、无锡教育学院、无锡纺织工学院、无锡工业专科学校化工专业、无锡轻院纺织分院、无锡纺织职工大学、无锡纺织工业学校、无锡纺织职工中专学校、无锡教师进修学校、江南大学(1947—1952))等校学习过的各种学历层次的毕业生、进修生、成人教育学生、外国留学生及其他形式学习的学生;

2、曾在江南大学(含以上所覆盖各校及东华大学无锡校区)任教、任职过的人员;

3、江南大学授予和聘请的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江南大学董事会名誉董事长、名誉董事、董事等;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会各级机构的选举活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实行监督;

(三)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校友入会自愿,会员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参加与支持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四)协助本会筹集校友会基金。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大工作事项;

(五)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成员由江南大学,无锡地区校友代表,各地校友分会会长,各学院校友分会会长组成。

第十五条 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五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原则上由江南大学、无锡地区理事代表和各地校友会会长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推举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负责主持常务理事会工作。设秘书长1人,协助会长、副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开展有关工作。校友会设秘书处,按精干、高效的原则配备专、兼职干部,挂靠江南大学社会资源处。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

1、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的会费;

2、学校资助;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校友及热心人士的捐赠;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质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或兼职)出纳和会计人员。会计不能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五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1年12月24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7.浙江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篇七

一、美国大学校友工作的组织形态及职能

1.专门的校友工作机构:

美国大学校友工作事务部门通常隶属于大学的发展规划部门,由一位副校长分管,并由一位或多位协理副校长具体负责。该部门有专职工作人员及人数众多的志愿者。以加州富乐敦州立大学为例,该校发展部门有5-7名校友事务专职人员,下属8个学院又各有一名专职人员,另有60多名校内外志愿者。而与校友事务相关的还有学生事务部、后勤服务部、筹款部等机构。

2.校友会:

美国大学校友会不同于校友事务工作机构,校友会不属于大学内设机构,但又与大学校友事务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校友会是由校友群体自愿组成的,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群众性、民间性、自治性联谊与学术团体。加入校友会需由本人注册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会费才能正式成为校友会会员并享受校友会提供的相应服务。成为校友会会员后即可享受校友会提供的就业信息、个人简历辅导、面试准备辅导等服务,享受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保险、银行贷款、餐馆、商场消费等折扣优惠,享有校园休闲中心、图书馆等优先权,还会定期收到学校的电子简报,参加学校组织的返校活动。

3.校友基金会:

这是美国大学校友捐赠资金运作的主要形式。基金会设理事会、监事会,责、权、利清晰,财会审计制度完整透明,委托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运作,投资收益较高。一般只将每年的投资收益用于大学发展,本金基本不动。

4.美国大学校友事务部和校友会的主要职能:

组织协调大学内部校友工作的相关部门和机构;联络沟通学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之间的交流;为学校和校友提供发展、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宣传推广学校和杰出校友形象;为在校生开拓就业市场;开发校友资源 (物质的和社会的) 等,美国大学校友会最重要的功能是发动校友为母校捐款,最具特色的功能是为校友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

二、美国大学校友工作的特征

1.成熟的组织特征:

美国大学校友会具有成熟规范的社团特征。作为一种独立的非赢利的群众组织,会员需电子注册,并缴纳会费才能正式成为会员,这种仪式感强化了会员的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团体意识;按照一般的社团组织法,校友会主要由董事会和执委会两级机构组成,董事会是校友会的决策机构,由校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一般3-4年召开一次校友代表大会) ;执委会是校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一般由几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分别负责校友会的战略规划、日常管理、财务监督、服务提供、奖励评选等工作。校友会又下设若干个分会,这些分会既可按地方又可按学科,还可按社团成立,每个会员可至少参加一个以上的分会。组织完善、严密,内部分工明确、职责分明、机制运作灵活、充满活力———这是美国大学校友会主要的组织特征。

2.鲜明的文化特征:

本尼迪克在《文化模式》中将美国文化的内核概括为基督传统、共和主义和个人主义。基督教认为财富是上帝托管于个人的,最后要如数归还给上帝,这就是所谓的“取之于社会,还之于社会”,由此捐赠和行善成为美国人灵魂拯救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支柱。在这种全民慈善的文化氛围中,大学捐赠成为了美国民众的处理私人资产的方式之一,所以美国大学校友的捐款比例才会那么高。共和文化的核心是平等、自由、参与、民主。这种文化使美国人重视高等教育,强调教育公平,并通过参加相应的社会团体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所以美国的大学校友会会发展得如此成熟。个人主义则强调个人的独立创造、自由竞争和自力更生,这同样影响了校友的捐赠行为。

三、美国大学校友工作的理念

1.开放的校友观:

按照一般的定义,所谓的校友仅指毕业于同一所大学的学生之间的关系。美国大学的校友观则要开放得多,其校友包括在本校学习过的各类学生;在本校工作过的教职员工;学校的兼职或名誉教授;为学校作出贡献或捐赠的社会各界人士等。

2.平等的校友观:

不唯钱,不唯权,注重的不是校友捐了多少钱,而是有多少校友为母校捐了钱。这是美国大学校友工作中十分突出的一种理念。

3.终身学生的理念:

毕业不等于离校,在校生是未来的校友,校友是学校永远的学生。美国大学校友会致力于校友终身与母校保持联系,学生毕业后只要加入校友会,就可以凭校友卡享受只有学生才能享受的各种服务。

4.为校友服务的理念:

为校友发展服务是进入20世纪特别是高等教育大众化之后美国高校校友会的中心工作。一般校友会都有专门的校友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既有免费会刊、消费、住宿、租车、活动门票打折等入会优惠服务,还有家庭优惠房屋抵押、按揭贷款、保险、旅行等优惠服务;校友社区网络空间可供校友交友、职业交流、寻找校友指导者;就业中心则为校友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管理 (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测评) 等方面的服务。

四、美国大学校友工作策略

1.研究规划策略:

美国大学校友工作非常注重实证研究和整体规划,例如对校友个人特征和类别的研究 (如加州富乐敦州立大学的研究表明工科毕业的校友与学校联系较少,而人文、政治学毕业生和体育特长学生毕业后与学校联系较多) ,对毕业生在校经历和学校管理对校友捐赠行为的研究,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大学校区意识研究,找出了影响学生归属感的七个变量,根据这些研究,各大学相应制定了各自校友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策略。最具代表性的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参与计划行动纲领”———将学生在校四年学习和参加工作前十年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自觉地将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工作与他们今后对母校的回馈联系在一起。

2.文化培养策略:

美国大学非常注重对学生的慈善捐赠文化的培养,把回馈母校作为一种文化来培养,把主动向校友要钱 (不只是向富人要钱) 看做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是校友对母校情感的表达方式。“我只要你们参与,而不要你们比较谁给的钱多”,这是美国大学校友工作人员对校友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作为一种文化传统,美国各个大学每年的校庆日一般都会动员校友和在校生为母校捐款。

3.强化学生归属感策略:

美国高校绝大部分学生上完课就离开学校,再加上学生年龄跨度大,实行完全学分制 (没有班级概念) ,居住地不固定,美国高校毕业生的归属感普遍较弱。这引起了美国各大高校的关注并进行了相应的对策研究。例如:加州富乐敦州立大学研究发现,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学业成绩一般都比较好,而且毕业后归属感较强。所以,这几年在州政府拨款减少的情况下,通过政府担保发行债券的方式,建造高标准的学生宿舍,力争让新生全部住在学校。其它学校 (如哥伦比亚大学) 的研究表明:建设一个以教学为中心的学习环境,注重大学历史文化传统,丰富学生社团活动,多样深入的师生交流等都是影响学生归属感的重要方面。

4.让学生 (校友) 参与管理的策略:

这是培养强化学生与学校联系的有力手段。1865年哈佛大学选举校友进董事会工作,开校友参与学校事务管理之先河。发展至今,在校生和校友代表进入学校董事会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已成为常态。

5.校友资源开发策略:

与中国大学过多关注校友的财富和权力不同,美国大学同时关注校友的信息、文化资源、社会影响力和校友作为人才资源的价值,将校友视为学校的形象资源、关系资源、信息资源、智力思想教育资源、产业和资本资源,除了面向校友筹资,还充分利用知名校友进行学校推广,定期邀请成功校友回校讲学等。

6.激励奖励策略:

各种各样的奖励也是美国校友工作的重要策略,如校友成就奖、校友奖章奖、杰出校友奖、荣誉校友奖、校友志愿者奖、杰出年轻校友奖、杰出大四毕业生奖等。

7.信息化传媒传播沟通策略:

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及时、迅速、有效地与校友联系沟通,为校友提供各种服务是美国大学校友工作策略的另一特点。如各校都有校友社区网络空间、电子新闻等。

五、美国大学校友管理工作的启示

目前不少高校中都成立了“校友会”,但往往流于形式,基本上是“一个部门,一份刊物,一个网站,一张联系表”,缺少专人和专用经费,功能单一,仅局限于校友联谊和短期筹资,一般仅在校庆期间组织一些校友活动,缺少校友意识的培养。这充分表明我国的大学校友工作与美国大学校友工作相比,无论在理念上还是组织架构、运作程序上都有很大的差距。尽管美国的大学校友管理工作有其深刻特殊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制度背景,但其校友工作的理念、策略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1.要从大学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校友工作。

近几年美国高校在内部管理结构改革中的新趋势是将学校的校友事务部门与发展部门合并,统称为“校友事务 (关系) 与发展部”,下设校友组织关系部、个人捐赠部、大额捐赠部、宣传部、执行部、战略服务部、分析与组织管理部等,由1名副校长分管并由5-6名协理副校长协管。从这些机构的设置就可见校友关系在美国大学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而中国大学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下形成的“等、靠、要”思维,缺少发展的危机意识。事实上,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的世界性财政危机,引发了各国教育经费的多元化发展,大学在依赖政府拨款之外开始寻求非政府来源的经费投入,利用校友关系进行自主融资,已成为大学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并趋向于同质化,有限的社会资源分散,资源之争、人才之争将愈演愈烈,再加上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才与技术的引进所带来的国际支付成本、竞争成本的增加,校友作为一种“社会资本”的价值日益凸现,对大学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2.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

校友对母校的深厚感情是建立在需求满足的基础上的。一所好的大学永远是校友心灵的归宿和精神家园,永远照亮着校友前行的路。美国大学校友管理工作的经验告诉我们:你为学生和校友提供的服务有多好,校友对母校的回报就有多高。兼顾学校与校友的利益,既为学校发展服务又要为校友成长服务,应该成为大学校友工作的双重使命。在为校友的服务中,既要关注校友的物质需求,更要关注校友的精神性需求;既要满足校友的缺乏性需求 (如信息、图书资料使用、贷款、保险等) ,更要满足校友的成长性需求 (如常被邀请回母校的尊重需求,进一步学习深造的自我实现需求等) 。

3.要重构校园生活,强化校友的归属感。

大学生活给学生留下的记忆是否美好,大学生对校园生活是否满意,都决定了大学生毕业后对母校的归属感。如何给学生营造一个完整的、满意的校园生活,是美国高校校友关系策略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同样也是中国大学面临的迫切问题。大众化阶段的中国高校,一哄而上的新校区建设,办学规模的片面扩大,缴费上学、后勤社会化、以及新校区建设所带来的师生生活的分离,市场经济影响所带来的师生关系的异化,加上逐渐推行的学分制,越来越强的办学的职业功利性,高等教育对学生个体,对学生精神、情感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忽视,大学越来越像人生旅途中路过的超级宾馆和商店,基本没有了精神家园的意味。我们能要求从这样的大学走出去的学生保持对母校的忠诚并回报母校吗?美国大学对大学生活的重构值得我们借鉴:尽量让学生住在学校宿舍,让他们在宿舍生活中学会共处;经常举行体育竞赛,让学生在运动场上学会共享;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社团活动,让学生在社团活动中学会共事。他们鼓励学生与教授和同学交往,形成学术经验;与室友交往,形成生活经验;参加社团活动,形成组织领导经验;与职场中的校友交往,形成职业方面的经验。对大学生活有美好回忆的校友才是最忠实的校友。

4.要注重捐赠文化培养,强化主动募捐意识。

中国目前缺乏成熟的社会捐赠文化和制度 (捐赠抵税、遗产税等) 。在此背景下,大学本身要努力树立公益事业形象,增加对社会的透明度、公开度,要利用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慈善捐赠意识,从一分钱一块钱捐起。要主动募捐,切忌募捐行为中的势利 (眼中只有有权校友和有钱校友) 和功利 (和校友只谈钱) 。美国大学一般每年的校庆日都会号召校友和在校生向母校捐赠,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竞赛,就在这不间断组织的捐赠活动中,形成了校园捐赠文化,强化了学生的捐赠意识。中国高校一般不屑于或羞于向校友开口要钱,即使募捐也只注重向成名的校友开口,而忽视大众校友,从根本上说还是单纯地把募捐看成是一种获利,没有把它视作是一种文化,一种校友认同母校、回报母校的方式。

校友是大学最重要的成果,也是大学最恒久的财富。耶鲁大学哈德利校长曾将校友会比作是“扩大的耶鲁”。对校友会和校友工作的重视实际上是“以人为本”办学理念的重要体现。如果说早期大学之大在于大楼大树,精英教育时代大学在于大师,那么大众化教育时代的大学则更强调学生,我们应该更关注学生,关注曾经的学生校友,校友身上承载着学校的历史、文化和未来。

摘要:美国大学的校友管理工作历史悠久, 发展至今已具有成熟的形态、独特的理念、鲜明的特征, 在大学治理结构和发展战略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其有关校友工作的理念、策略和举措值得中国大学学习。

关键词:美国,大学,校友关系,策略

参考文献

[1]宓佳.美国大学校友管理研究[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 2010.

[2]李莉.美国大学校友会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 2009.

[3]光晓燕.美国大学校友捐赠的文化动因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 2008.

8.浙江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篇八

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已连续7年开展大学评价研究工作。课题组专家、中南大学蔡言厚教授介绍,《报告》的评价是以“衡量高校对科学与人才的贡献能力”为标准,是对高校的历史和现时结合的“选优排序”,而不只是现时的“综合排序”,更不是“规模排序”,体现的是高校的历史成就、现时能力和办学特色等状况,指标数据基本采用截至2008年各高校的最新数据。

结果显示,1978年至今,北京大学获国家重大科学奖励成果最多,有85项,高居榜首。清华大学共获67项奖励,位居第二。两所大学是我国科学研究领域科学贡献力最大、研究水平最高的高校,国内其他高校几十年内无法与之相比,其中清华大学获得的国家重大科技奖励成果最多,北京大学获得的国家重大社会科学奖励成果最多。复旦大学有35项获奖成果,位列第三;浙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并列第四。

其中在自然科学方面,获重大自然科学奖励最多的5所高校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和复旦大学。获重大技术发明奖励最多的5所高校是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获重大科技进步奖励最多的5所高校是清华大学、中南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在社会科学方面,获重大社会科学奖励最多的5所高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武汉大学。蔡言厚教授指出,2008年,民办高校已经在国家级的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上实现了零的突破,来自浙江和江西的民办院校分别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为民办高校科研强校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相信不远的将来,民办高校科研工作必将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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